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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维权问题的调研报告

妇女维权问题的调研报告
妇女维权问题的调研报告

妇女维权问题的调研报告

妇女维权问题的调研报告:

代表和维护妇女合法权益,保障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教

育以及婚姻家庭等方面享有平等权利,是妇联维权工作肩负的重

要使命。近年来,南京市各级妇联在“****”重要思想指导下,

积极探索维权工作新思路,构建维权工作新机制,寻求维权工作

新方法,妇女维权的舆论环境日益改善,维权工作的力度不断加大。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改革改制的不断深化,妇女维

权工作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妇女维权工作的矛盾日益尖锐,也给妇联维权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带来了新的挑战。

一、妇女维权工作基本情况

1、加强机制建设,构建社会化维权工作格局。我们在发挥妇

联四级信访网络作用的同时,积极推进社会化维权机制建设。一

是不断完善法律援助、妇女权益联席会、妇女干部陪审员三项制

度的建设。利用司法、律师事务所的资源,已在市、区县及街镇、社区建立了妇女法律援助中心(站),形成法律援助网络;积极争取

有关方面的支持,在法院建立了一支30多人的人民陪审员队伍,

形成司法维权网络;协调有关部门,建立健全了由公、检、法、司、劳动、工会、民政、教育等部门领导参加的维权联席会议制度,

集体会办严重侵害妇女儿童权益典型案件,研讨解决维护妇女儿

童合法权益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二是牵头组织好女法律工

作者联谊会。市妇联牵头成立了女法律工作者联谊会,把市及区公、检、法、司等部门处级以上的女警官、女检察官、女法官、女律师等组织起来,形成一支强有力的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队伍。她们每周一轮流来市妇联参与信访接待,还深入社区、农村开展法律咨询,有效地加大了对妇女的司法保护力度。三是利用街道、社区资产,建立受害妇女、儿童、老人庇护所,进一步健全了保障妇女儿童的服务体系。目前XXX个城区社区和郊区新建社区均建立了妇女维权服务站。下关区小市街道在全省最早建立了家庭暴力庇护所,阅江楼街道已将家庭暴力救助机构建到社区,现建有社区妇女儿童庇护所6所。玄武区锁金村街道、建邺区爱达社区均建有庇护所。我们还鼓励社区妇联,按照资源共享和群众需求的原则,以妇女维权站为核心,不拘一格地组建了一批各有特色的维权机构,如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领导小组、维权领导小组、为离婚及家庭矛盾突出的当事人举办的婚姻家庭学校等;建立教育型、活动型、服务型的妇女维权点,开发婚姻家庭指导、心理保健指导、再就业指导、妇女法律援助等功能,为社区妇女群众服务,如打工妹读书站、“悄悄话”、“温馨小屋”、“真爱家园”心理调适室等。这些富有创造性的、行之有效的做法,拓展了妇女维权的内涵和外延,使妇女群众得到了切实的服务。

2、坚持普法教育,提高妇女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妇女维权工作最根本的落脚点,是要提高妇女自身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维

权的能力。我们坚持每年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每两年组织一次家

庭学法竞赛活动,至今已举办了五届。我们做到普法与宣传男女

平等基本国策相结合,与宣传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相关法律

法规相结合,以送法到乡村、送法进社区和“三八”妇女维权周、法制宣传月等多种活动形式为载体,深入农村、社区,大力宣传《宪法》、新《婚姻法》及司法解释、《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大大提高了普法活动的覆盖面。各级妇联加强与法院、检察院等部门的相互配合,通

过组织“女法官进社区”、“以案说法”、模拟法庭等活动,以

群众喜闻乐见的教育形式,向社区妇女群众宣讲法律,使法制教

育更加贴近群众,更具实效。各级妇联还利用宣传媒体、宣传阵

地开展法律知识讲座、法律咨询服务、案例研讨等形式进行宣传

教育,使法律知识真正进社区、进家庭,融入到人们的工作、学习、生活中,形成全社会尊重妇女、爱护儿童,自觉维护妇女儿

童权益的良好氛围。

3、协调处理侵权典型案例,切实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我

们在妇女维权工作的实践中,重视严重侵权和典型案件的调查处理,积极协调社会力量,为信访妇女提供有针对性的法律帮助与

服务,切实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年底,因不堪忍受长期家

庭暴力侵害的丁晓琳举锤杀夫案发生后,我们一方面积极开展调查,多次走访检察院、法院、公安等部门,反映妇联意见和群众

意愿,召

开维权联席会,商讨案情,为长期遭受家庭暴力伤害的当事人寻求有效维权途径;另一方面抓住时机,在全市启动创建“零家庭暴力社区”活动,发动社会共同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4月份,通过与中院交换意见,帮助多年与签约单位的债务纠纷案件当事人胡某追讨了4XXX元欠款。6月份,为多次离家出走、流浪在外而被性侵害的9岁幼女,走访学校、社区等,了解情况,把学校教育与社会教育相结合,组织有关人员,实施帮教措施,努力为问题儿童营造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8月份,来宁打工的苏北17岁未成年女伊某因恋爱怀孕,男方不负责任且查无行踪前来投诉,我们十分重视,立即与市公安局协调,反馈情况,得到公安部门的高度重视,并积极开展调查,为当事人调处获得了6XXX 元的赔偿,较好地保护了未成年人的权益。9月份,吸毒女顾某因与男方同居和经济纠纷而跳楼自杀,父亲与继母不照看,又不愿负担治疗费,反而推向社会,我们与基层妇联干部一起前往医院看望,并协调街道、社区上门照看,帮助解决医疗费问题,较好地化解了这一矛盾。去年以来,配合市法律援助中心,对父母离异不尽责的12岁女童汪凌燕抚养纠纷一案,先后牵头召开了基层法院、法律专家案情讨论会和女法律工作者联谊会会员专题讨论会,寻求法律保护的有效途径。

4、密切关注妇女维权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提出立法建议和政策意见。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益的重新分配使妇女维权面临许多热点、难点问题,维护妇女的发展权是新时期妇联维权

工作的重点。我们在做好个案维权的同时,更加注重调查研究,

针对影响妇女发展的重大权益问题,提出对策建议,为有关部门

决策提供依据,实现宏观维权和群体维权。近两年来,经我们调

查并反映的《农村土地承包中的妇女权益问题》、《要重视离异家庭子女问题》、《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立法的建议》、《关于重视妇女就业中的性别歧视现象的建议》、《关于重视女职工妇女病普查普治工作的建议》、《关于给特困家庭妇女提供基本医疗保障的建议》、《关于市属经营性事业单位改制职工工龄计算年限的建议》等,先后引起了省、市有关部门的重视,推动人大、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出台相关的法规、政策和意见。

二、反家庭暴力主要工作情况

根据妇联信访接待情况,家庭暴力是侵害妇女权益的一个突

出问题。据对近两年市、区县妇联接待妇女群众的信访情况统计,年、年接待妇女群众信访分别为1297件、1226件(不包括街镇、

村社的投诉),其中涉及家庭暴力投诉分别为324件、365件,分

别占XX.X%、XX.X%,上升了4.8个百分点。今年一季度涉及家庭

暴力投诉17件,占信访总量的XX.X%,比去年同期上升2.8个百

分点。因家庭暴力发生在家庭内部,呈现为隐蔽性、随意性、长

期性、不安定性和危险性的特点,导致妇女提出离婚、家庭解体

的增多,年、年分别占XX.X%、XX.X%。儿童遭受家庭暴力问题也

逐渐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今年以来,我市分别发生父

亲用砖头砸死女儿、4岁幼女因劝醉酒父亲别再喝酒而被其用铁丝

勒窒息事件,前不久到市妇联上访的14岁女童,因奶奶失去抚养

能力而回到亲生父母身边,却经常遭受父母的暴力,头部有明显

隆起的一个大包块。家庭暴力的存在不仅给妇女、儿童的身心健

康造成了极大的伤害,同时也严重地侵犯了妇女儿童的人身权益,还给家庭和社会造成了不稳定因素,家庭暴力已越来越成为一个

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

发生在家庭成员间的家庭暴力,不仅是一个事关妇女、儿童

权益的热点、难点问题,也是事关城市文明、和谐、稳定和发展

的问题。为了积极稳妥地做好这项工作,有效地预防和制止家庭

暴力,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1、创建“零家庭暴力”社区,构筑妇女维权的有效平台。我

们在调研的基础上,以社区维权为突破口,以实现三个XX%为目标(社区居民对家庭暴力及其处理方法的知晓率达到XX%,反家庭暴

力组织建立率XX%,家庭暴力介入率XX%),提出了创建“零家庭

暴力社区”活动,旨在整合社区资源,调动社会因素,构建反家

庭暴力的社会支持和服务体系。经过试点,目前已向各区县推开,正在逐步走出一条预防为主、调解为先、综合治理的干预、制止

家庭暴力的有效之路。一是成立社区反家庭暴力干预网络小组。

建立了以社区妇联、社区民警、综治办司法调解员等组成的社区

维权工作协调组织;吸收社区法律、心理及有关专业人士参加,组

成了社区妇女维权志愿者队伍;成立了以楼幢长为主的社区信息员

队伍。二是开设多形式的社区维权服务窗口。各创建社区制定完

善了投诉接待、情况报告、纠纷调解工作制度,建立了工作流程,设立了“家庭暴力投诉信箱”、“社区妇女维权热线”,及时有

效地控制、解决社区内家庭纠纷和侵犯妇女权益案件的发生,为

社区家庭矛盾的激化提供了一个缓冲地带。三是关心解决受害妇

女的实际问题。针对遭受家庭暴力的多为个性软弱、依赖性强的

妇女,我们一方面积极协调公安、司法部门主动上门做好疏导工作,共同调处矛盾,同时教会妇女运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以正

确的方法和途径解决家庭暴力问题。年,各级妇联已向法律援助

中心提交法律援助案件30多件。市妇联立案受理的75例婚姻家庭纠纷案件,经过有关区、街、社区维权干部的积极调处,使信访

妇女的问题得到了较好的处理。另一方面,想方设法关心解决她

们的实际困难。联合劳动与社会保障所,多渠道解决她们的就业

问题,提高妇女在家庭中的经济地位;多方协调,解决困难家庭子

女就学、生活困难等实际问题,帮助她们自立、自强起来。

2、开展“双创”活动,努力提升市民的文明程度。针对婚姻

家庭领域出现的家庭暴力问题集中反映在社区中,我们注重把消

除暴力行为与提倡家庭美德结合起来,与创建平安社区、文明社区、文明城市活动结合起来,坚持开展创建“五好文明家庭”、

创建“文明楼”活动,动员市民“做文明人,建文明城”。一是

不断深化“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以“正家风,重家教,邻

里亲,公德好”为主题开展的家庭文化建设,有效引导了全市广

大家庭弘扬传统美德,倡导了社会良好风气。以“邻里情深,温

馨万家”为主题的周末义务服务活动得到了城乡众多家庭的响应。根据各个时期家庭文化的特点,我市举办了“南京家庭文化节”、“百对新人世纪婚典”、“我心目中的家”家庭征文大赛、文明

治家格言评选、文明民谣传唱等一系列为群众喜闻乐见的家庭文

化活动。基层妇联组织的家庭文艺汇演、家庭运动会、家庭烹饪

大赛等活动多姿多彩,推动了全市“家庭文化热”的蓬勃兴起。

在农村家庭深入开展“一二三”家庭读书工程(每个家庭拥有一顶

书橱、两份报刊、三百册图书),培育“妇女文化中心户”4000多户,为传播科学知识和生产技能,活跃农村家庭精神文化生活发

挥了积极作用。二是广泛开展文明楼创建活动。以“家庭美化,

阳台绿化,楼道净化,环境优化”为主要内容的文明楼创建工作,从引导楼栋居民养成卫生习惯,使用文明用语入手,通过制订公

共部位轮流值日制度,建立楼栋文化园地,开展“我与楼栋共文明”讨论及各项文体活动,组织绿地树木认养,编印南京市家庭

文明公约、家庭环保公约,不断增强楼栋居民的互助精神、卫生

意识、文明习惯。目前全市共有争创楼3000多栋,其中已命名挂

牌的文明楼1500多栋,文明楼中的五好文明家庭占总户数的XX%,创评了一批“绿>

-您的专属秘书!<化楼”、“互助楼”、“学习楼”、“双拥楼”等特色楼栋,成为创建文明城市中的有效示范区。三

是积极推进学习型家庭建设。我们以“学习的家,快乐的家”为

主题,精心组织了家庭学习“快乐20分钟”系列活动,围绕“学

英语,学电脑,学科技”新“三学”,开展了百名志愿者与百户

家庭结对学习帮扶活动、“我与孩子同学习,我与社会共发展”、“我学习,我快乐”、学习型家庭格言征集等主题教育活动,倡

导广大家庭适应时代要求,提升生活品位,在弘扬传统美德,促

进社会文明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3、强化家庭教育工作,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环境。目前我市基本健全了市、区县、街镇三级家教网络,现有各级各

类家长学校2175所,南京市成立了家长学校总校,包括中小学家

长学校、婚姻家庭学校、社区家长学校等系列学校。几年来,共

举办育儿讲座1000多场,发放宣传材料20多万份,数百万家长参加了培训,号召广大家长“学当家长的科学,争当科学的家长”。我们向广大家长普及优生、优育、优教“三优”知识,开展“万

家优教”系列活动,举办大型“三优”咨询服务,邀请专家、知

名学者开设广播讲座,组织了“把知识送给家长”知识竞赛;“童

眼看家教”、“我的家长”征文演讲赛、“我心目中的美丽家园”儿童摄影绘画展等活动。我们每两年举办一届“十佳家长”评选

活动,表彰家教典范,组建“十佳家长”事迹报告团巡回演讲,

向社会宣传“十佳家长”科学育儿的成功经验,直接受教育的家

长近万余人。年,我们启动了“家庭教育百千万”工程,成立了

家教咨询中心,开设了家教网站,组建了讲师团,已开展了公益

讲座80多场。

三、反家庭暴力工作存在的主要困难

主要表现以下几个方面:

(一)法律方面的障碍。一是相关适用法律欠缺。《婚姻法》虽然规定:“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但

对家庭暴力的概念未作界定。而且有关对家庭暴力的救助措施的

规定过于原则,涉及机构职责不明确,不能真正起到帮助受暴妇女、制止家庭暴力的作用。刑法中家庭方面的罪名只有虐待一项,而且定罪标准较高,在司法实践中虐待往往很难认定。二是现行

法律主要适用对施暴者进行事后制裁,缺乏对家庭暴力正在发生

及持续过程中的救济措施。在我们调查的受害妇女中,有一半感

到“求助无门”、“束手无策”,不少人到妇联哭诉:“难道非

要把人打死了法律才管吗?”

(二)社会层面的障碍。主要体现在社会公众包括司法机关对

于家庭暴力观念的误区,导致取证难、调处不力。对于家庭暴力,社会公众的观念仍停留在“家务纠纷”层面上,认为两口子打打

闹闹是正常的,劝劝就可以了,对向法院控告丈夫的妻子尤其难

以理解。这种观念导致律师向受害妇女亲朋邻居取证时,他们含

糊其词,甚至拒绝作证,造成取证困难,受害妇女权利难以保障。很多来访妇女向我们反映,她们在遭遇暴力时拨打110报警,经

常是警察到场看到打得不严重,简单说句:“别打了”就走了,

反而让施暴者有恃无恐。

(三)机制层面的障碍。比如家庭暴力的预防机制还不够健全

完善;对家庭暴力救助的一些成功经验和做法,需要用法规的形式

进一步确定;在制止家庭暴力上还存在推诿扯皮、处理不力的现象。

(四)个人层面的障碍。不少受害妇女并不想以离婚来远离暴力,原因是有的妇女对施暴的丈夫心存幻想,希望他们能改邪归正;有的妇女自己没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无住房以及受到丈夫的威胁等,只好与丈夫凑合着过,经常忍受丈夫的殴打,从而导致家庭暴力恶性循环。

四、对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的建议

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维护社会和家庭稳定,一直是妇联组织为之积极呼吁、不懈努力的维权重点。虽然国家尚无一部专门的法律来规范家庭暴力,但家庭暴力问题已越来越得到社会的关注和各地的重视。19XX年1月,长沙市委、政府两办正式下发了《长沙市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若干规定》,首开全国由党委、政府发文明令禁止家庭暴力的先河,在全国引起了强烈反响。为有效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发生和蔓延,全国20多个省市已颁布了地方性法规。自年以来,全国已有湖南、四川、宁夏、江西、陕西、湖北、黑龙江、山西、安徽、山东、广西等省、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决议》或《决定》。年7月,河北省人大通过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江苏、浙江、辽宁、甘肃、青岛、漳州等省市出台了由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妇联等部门联合发出的《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意见》或《通知》。省内兄弟城市常州、镇江、盐城、淮安市政府

出台了《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若干规定》,连云港、扬州、无锡、苏州市下发了《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意见》。这些地方性法规和政策意见的出台,有力地推动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

工作的开展。化楼”、“互助楼”、“学习楼”、“双拥楼”等

特色楼栋,成为创建文明城市中的有效示范区。三是积极推进学

习型家庭建设。我们以“学习的家,快乐的家”为主题,精心组

织了家庭学习“快乐20分钟”系列活动,围绕“学英语,学电脑,学科技”新“三学”,开展了百名志愿者与百户家庭结对学习帮

扶活动、“我与孩子同学习,我与社会共发展”、“我学习,我

快乐”、学习型家庭格言征集等主题教育活动,倡导广大家庭适

应时代要求,提升生活品位,在弘扬传统美德,促进社会文明等

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妇女维权服务热线情况调研报告正式版

For the things that have been done in a certain period, the general inspection of the system is also a specific general analysis to find out the shortcomings and deficiencies 妇女维权服务热线情况调 研报告正式版

妇女维权服务热线情况调研报告正式 版 下载提示:此报告资料适用于某一时期已经做过的事情,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总检查、总评价,同时也是一次具体的总分析、总研究,找出成绩、缺点和不足,并找出可提升点和教训记录成文,为以后遇到同类事项提供借鉴的经验。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关于12338维权服务热线情况的分析与思考 12338维权热线在XX年开通,已经运行了近5年,热线开通以来,为妇女儿童提供便捷的法律咨询和维权服务,受理有关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投诉,切实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12338”热线的开通搭建了妇联组织与妇女儿童沟通服务的扁平化平台,符合广大妇女群众的维权需求,也让热线成为了广大妇女群众的一条“解忧线”、“希望线”、“维权线”、和“司法保护线”,在维护妇女儿童合法

权益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收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一、热线咨询的基本情况 到目前为止,“12338”热线开通以来,共接听、解答咨询电话470余次,主要涉及婚姻家庭纠纷的法律咨询、妇代会主任待遇、社会福利等问题的咨询。在婚姻家庭纠纷中,家庭暴力占了绝大部分,子女抚养问题、婚外情等问题也较为突出。从询问题所占的比例可以看出,离婚问题、家庭暴力问题仍然是家庭纠纷的主要问题,此类问题涉及婚外情、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女性往往处于弱势地位,取证困难,自身合法权益容易受到不良侵害。

妇女权益、妇幼保健知识问答题目

妇女权益、妇幼保健知识问答题目 一、单选题 1、妇女权益保障法是我国第一部以(B)为主体、全面保护妇女各项合法权益的基本法。 A、公民 B、妇女 C、妇女儿童 D、儿童 2、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是(D)的责任。 A、各级妇联组织 B、各级政府 C、各级党委 D、全社会共同 3、妇女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土地征收或者征用补偿费使用以及宅基地使用等方面,(A)。 A、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 B、享有相当于男子一半的权利 C、享有按照当地村规民约规定的权利 D、不享有任何权利 4、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在换届选举时,正式代表候选人中妇女代表候选人的比例不低于(B)。 A、25% B、30% C、35% D、40% 5、子女在(C)周岁以上的,如果妇女离婚时都争取抚养权且都具有抚养条件时,法院应考虑子女的意见。 A、6周岁 B、8周岁 C、10周岁 D、12周岁 6、对哺乳未满1周岁的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B)个小时的哺乳时间。 A、0.5 B、1 C、2 D、3 7、确立夫妻关系的标志是(B)。 A、共同生活 B、取得结婚证 C、举办婚宴 D、生育子女 8、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天产假。(C)

A、15、30 B、13、40 C、15、42 D、20、42 9、夫妻共有的房屋,离婚时,分割住房双方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A)的原则判决。 A、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 B、双方平均分割 C、照顾女方权益 D、照顾男方权益 10、妇女在(D)受特殊保护。 A、经期、产期、更年期、哺乳期 B、青春期、经期、孕期、产期 C、孕期、产期、更年期、哺乳期 D、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自施行。(C) A、2016年1月1日 B、2016年2月1日 C、2016年3月1日 D、2016年4月1日 12、家庭暴力指以殴打、捆绑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B) A、夫妻之间 B、家庭成员之间 C、父母与子女之间 D、朋友之间 13、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反家庭暴力工作。(C) A、县级以上妇联 B、县级以上公安机关 C、县级以上政府妇女儿童工作机构 D、县级以上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协调组 14、,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C)

现阶段我国农村妇女维权工作调研报告.doc

现阶段我国农村妇女维权工作调研报告 以下提供一篇调研报告给大家参考! 近几年,随着乡镇妇联及相关部门对法律法规知识的大力宣传和普及,农村妇女的法律意识逐步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也有所增强,农村妇女权益保护工作取得了长足进展。但是,农村妇女权益保障方面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作为一员女村官,我有必要针对不同年龄阶段、从事不同行业的农村妇女,就婚姻关系、家庭财产和土地承包等几个方面进行调查研究。 调查结果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农村妇女维权意识明显提高,但仍待加强 调查结果显示:广大农村妇女的法律意识、依法维权能力在不断提高,在走访调查的农村妇女中,大多数妇女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有些妇女表示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会向有关部门寻求帮助;有些妇女清楚的知晓夫妻之间是应该互相尊重、相互抚养,那种关起门来打老婆的事情已经不再是简单的家务事;有些妇女知道在受到诸如家庭暴力问题时应该报警或者寻求当地妇女组织帮助。XX年以来,我和村妇女主任共接待周石庄2例离婚妇女要求分配财产的案例,通过我们的调解,她们享受到了应有的权益。顺河镇妇联曾接待受家庭暴力困扰的妇女6人,其中5例调解恢复和谐家庭,一例最终拿起法律的武器捍卫了自己的人身权利。 种种现象表明,广大妇女已经不在是沉默的羔羊,已经能够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同时也看到,广大农村妇女中正在承受或

者长期承受家庭暴力的也有人在;因不懂法律以暴治暴,触犯法律的也有人在。这些现象说明农村妇女的权益保障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农村妇女土地承包权利得不到有效保护 广大农村妇女所承包的土地大都在出生地,婚后住所、户籍所在地都发生了变迁,但是土地却不能随住所、户籍的变迁而变动,而且大多数农村妇女主动放弃土地的种植和收益权利。当土地承包权益受到侵害时有75%的妇女不知道找哪个部门解决,但是在承包地土地挪作他用,补偿金分配时有56%的妇女知道积极争取。 三、农村妇女享有的财产支配权局限性较大 在针对家庭财产由谁管理的问题时,有80%的妇女表示对家庭的财产享有一定的支配权利,这也一定程度上说明了广大农村妇女的家庭地位明显提高。但在问及家庭重大问题决策权时,都异口同声的说共同商量或是由男方做主,而当男女双方针对某一重大决策问题有分歧时,即使妇女知道自己是正确的,但多数情况下却仍然做不了主。这也同时说明了妇女所享有的财产支配权局限性还很大,妇女的权利观念仍趋保守,妇女的意识还有待于进一步提升。 四、家庭暴力问题仍需重点关注 在调查妇女中,有10%甚至更多的妇女表示曾被配偶打过,这是一个比较令人担忧的数字。当然也可能被打过的,有很多并不能构成家庭暴力,但是从这个数字中,也隐隐透露出,广大农村妇女的家庭生活幸福指数并不是很高。 产生问题的主要原因与因素

基层全面从严治党情况调研报告

基层全面从严治党情况调研报告 1.基层组织建设薄弱。一是基层党建工作队伍力量不强。目前基层党建工作队伍存在着人员偏少,整体素质、专业水平偏低等现象。同时,从事基层工作的大部分同志,接受专业培训的机会很少,理论水平、政策水平不够高,组织能力和领导能力不够强,限制了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的发挥。二是部分同志对基层党建在认识上还存在某些偏差,对基层党建工作缺乏足够的认识,甚至存在基层党组织只是指手划脚、上传下达、读读文件等,实际工作做不了多少的片面认识。三是有的基层组织不能坚持正常的组织生活,或者组织生活内容单调、形式单一,不能满足广大党员的需求;有的基层组织疏于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不能有效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有的基层组织在群众中威信不高,发挥作用不明显;有的基层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整体素质不够高、能力不够强,甚至对党务工作精力投入不够,形不成核心,无法团结、带领党员群众开展工作;个别基层组织甚至存在软弱涣散,不发挥作用的问。四是日常工作中存在疲于应付事务性工作多,习惯于等待、落实上级领导的指示精神,主动研究学的大政方针,开展创新理论研究少;主动谋划发展大计,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少。 2.两个责任压得不实。一是责任意识不到位。有的基层党组织“一把手”,对履行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识不到位,“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仍然存在。有的领导干部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不够重视,每年满足于开个会、讲个话、发文件或签个责任书,认为只要做到了这一点,自己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就算尽了责、履了职,出了问题,责任不在我。有的基层党组织“一把手”没有认真学习领会中央及地方对贯彻落实党风 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要求和有关文件精神,对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内容、含义不清楚,学习不到位。二是责任担当缺位。在实际工作中,特别是在基层,一些党组织“一把手”的主体责任意识比较淡漠。有的“一把手”领取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后转头就全部交给纪委(纪检组),碰到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事情,往往直接交由纪委“全权负责”。把纪委(纪检组)推向前沿,导致主体责任缺位。有的党组织主要领导不仅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反而把自己在行政工作中的权

妇女维权知识问答

个人信息填写: 姓名单位 1、性别()a、男 b、女 2、年龄()a、20岁以下 b、20-30岁以下 c、31-40 岁以下 d、41-50岁以下 e、51-60岁 以下 f、60岁以上 3、户籍 ( ) a、市区户口 b、本市居住证 c、县区 户口 4、婚姻状况() a、未婚 b、初婚有配偶 c、再婚有 配偶 d、离婚或丧偶 5、生育状况() a、尚未生育 b、已生育,一个孩子 c、 已生育,两个及以上孩子 6、文化程度() a、初中及以下 b、高中/中专 c、大 专 d、本科 e、硕士及以上 7、收入水平() a、1000元/月以下b、1000-3000/月 元以下 c、3000-5000/月元以下d、 5000/月元以上 8、职业状况() a、在校学生 b、机关企事业单位 c、 教师、工程师、医护等专业技术人员 d、商业服务人员 e、军人 f、退休 g、 无业或失业在家h、其他

妇女儿童维权知识一百题 1、新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什么时间开始施行。( ) a、1992年10月1日 b、2005年8月28日 c、2005年12月1日 2、新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有几章?多少条?( ) a、六章、五十四条 b、九章、五十四条 c 、九章、六十一条 3、学校应当根据女性青少年的特点,在()、管理、设施等方面采取措施,保障女性青少年身心健康发展。 a、学习 b、教育 c 、培训 4、修改后的妇女权益保障法明确规定,禁止对妇女实施性骚扰。这是我国法律第几次明确对性骚扰说“不”。( ) a、首次 b、第二次 c、第三次 5、哪个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妇女权益的保障工作。() a、各级人民政府 b、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c、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妇女儿童工作的机构(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 6、对于怀孕()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a、6个月 b、7个月 c、8个月 7、禁止录用未满()周岁的女性未成年人,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a、十四周岁 b、十六周岁 c、十八周岁 8、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占有、()、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妇女维权若干问题调研报告

妇女维权若干问题调研报告 《妇女权益保障法》自20XX年颁布实施以来,我县妇女维权工作在县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在各部门的通力合作以及广大妇女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很大的进步。这主要表现在:一是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工作,将我县妇女儿童规划的实施纳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进行规划,从政策、措施、项目、资金等方面给予有力保障。二是共同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逐步成为社会自觉行动,大家共同营造了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推进男女平等的良好氛围;三是各级妇联坚持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维权,在服务大局中做到了准确定位,注重处理好发展与维权的辩证关系,在维权中谋发展,在发展中促维权,把发展与维权统一到引导妇女投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实践中,进一步推动了妇女各项权益的实现;四是各级妇联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维权工作取得新发展。各级妇联通过创新工作理念,创新活动载体,创新联动机制,创新服务品牌,有力提升了妇联维权工作的知名度、影响力和实效性。总之这些年来妇女维权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还有许多不尽人意的地方,在许多方面还存在着明显的男女不平等。根据我会每年接待的来信来访情况来看,有许多妇女特别是农村妇女,她们仍是现实社会中最大的弱势群体,她们的合法权

益仍然难以得到有效保护。针对这一现实情况,我会把学习科学发展观与妇联工作实际紧密结合起来,对“维护农村妇女权益若干问题与建议”通过座谈、走访、问卷调查以及妇联来信、来电、来访分析等多种形式进行了专题调研。通过这次调研,我县农村妇女权益保护方面仍然存在的诸多问题更加清晰了,县妇联也相应地提出了解决问题的一些对策与建议。 一、基本概况 我县是一个农业大县,全县共有总人口万人,其中女性万人,农村女性33 万人。全县在外务工人员共有162938人,其中女性有70333人,占外出务工人员的%。外出务工女性大多是刚从学校毕业的初高中毕业女生,在家务农的女性大多年龄偏大,有的女性文化素质不高,法律意识淡薄,多年从事比较单一属于生产分工的一个环节的工作,劳动技能单一,思想保守,观念落后,目光短浅,瞻前顾后,难以接受新事物,主要以家务劳动为主,即使参与就业的妇女也比较多地集中在制造加工业等简单劳动层面。因而她们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各方面地位较低。更由于社会风气影响,人们的婚姻家庭观念发生了很大的转变,农村男性婚外恋的现象也有所增多,离婚家庭增多,妇女受家庭暴力的现象也屡禁不止。由于受家庭条件的限制和传统观念的影响,加之本身文化素质偏低,法律意识淡薄,很大一部

2018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调研报告

2018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调研报告 2018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调研报告XX市城乡建设局副局长XXX2018年12月 2018年,XXXXXXXX的党建工作全面贯彻从严治党要求,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全力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党建成果有力推动了生产经营向好向快发展。近期,通过认真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是认真学习贯彻有关会议精神,强化理论武装。通过院中心组、基层支部“三会一课”、基层部门周学习和举办集中培训班等形式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和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不断强化理论武装。 二是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制度,规范政治生活。认真学习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按要求开展了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认真落实党内监督措施,通过院里督查、听取汇报、工作约谈等方式监督院党委决策部署、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内廉政责任、政治工作责任等在各基层支部、各基层部门的贯彻落实情况,不断规范政治生活。 三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管党治党。召开专题

会议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院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各基层党支部与联系分管院领导签订《院2018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责任书》,院分管领导与分管部门签订《院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书》和《院2018年政治工作责任书》,并经常检查指导,开展工作约谈。 四是开展“治转提”和“三纠三促”专项行动,加强作风建设。开展“治转提”和“三纠三促”专项行动,查摆问题,制定台账,限定整改时间,整改效果良好。 五是加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推进常态化制度化。认真学习贯彻中办发《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人实施意见》,院主要领导就如何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进行专题辅导,制定《“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方案》,各基层党支部也都按照院党委的要求结合本支部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确保“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有计划、有步骤地落实和推进。 二、存在问题 一是一些基层党支部管党治党的主体作用发挥不够到位。有的基层党组织党建主体意识不强,重生产轻党建,放松了管党治党责任。有的基层党组织原则性不强,对党员教育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 二是部分党员党性观念不够强。存在在党不言党,对党内政治生活习惯于走过场、表面上积极参与,内心对理想信念、党性原则的追求不坚决。 三是组织生活内容形式单一,创新不够。开展党内政治生活时习惯于念报纸、读文件、看电教片、传达上级讲话,深度分析

妇女维权调研报告

妇女维权调研报告 妇女维权调研报告 当前,社会性别平等与妇女维权问题是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维护妇女合法权益是妇联组织的基本职能,也是各级党委、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共同责任。近几年来,吴桥镇妇联在镇党委、政府和县妇联的正确领导下,本着“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维权”的工作思路,协调社会力量,在关注妇女生活,畅通妇女维权渠道方面开展了有效的工作,有效地保护了广大妇女的合法权益,使全镇妇女维权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 一、当前妇女维权工作的现状 1、妇女依法维权意识逐步提高 近年来,我镇妇联采取多种措施,大力开展法律维权周、法律宣传活动,针对妇女维权法律问题开展现场咨询和解答,深入宣传妇女权益保障、婚姻家庭、计划生育、劳动保障、法律援助、疾病预防等与妇女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广大妇女依法维权的意识进一步增强。 2、妇女的劳动保障权益不断得到落实 多年来,镇妇联坚持以“双学双比” 和“巾帼建功”活动为抓手,鼓励广大妇女就业、创业。不断加大对女性创业典型和优秀妇女的宣传力度,通过广泛宣传优秀女性和成功创业女性的先进事迹,增强广大自主创业的信心和决心。积极实施农村妇女培训计划,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各类实用技能培训,为农村妇女提供实用技术培训,帮助她们掌握一技之长,引导妇女选择性就业创业;加强对农村妇女创业能力的培养,举办适合女性的创业培训,推出适合女性的创业项目,使女性自主创业的能力不断增强。 3、新型男女平等关系的建立促进了和谐家庭建设 目前,社会对“男女平等”这一概念已基本形成了“经济权利平等”和“政治权利平等”相结合的新型平等观念,妇女家庭地位的日益提高,不断影响着社会的发展。妇联牢牢抓住有利时机,会同有关部门,在全镇广大家庭中组织开展“平安家庭”“五好文明家庭”等活动,这些活动的大力开展促进了和谐家庭的建设,使整个农村社会不断趋向于稳定和谐。 4、弱势妇女和贫困得以更多关爱

妇女权益保护法律知识讲座1

妇女权益保护法律知识讲座 一、男女平等基本国策 社会上有许多男性朋友说,现在已经不用提“男女平等”了,现在女人都骑到男人头上去了,我家里大事小事都是老婆说了算,应该要成立男联了,他们的说法有道理吗?大家是否知道“男女平等”的真正含义是什么? 在很多人的观念里,还把男女平等单纯理解为“男女要一样”、“男女要相等”,但是却忽略了男女两性本质的区别,所以出现了一种社会现象,那就是:女性要取得与男性一样的成就,就要全面进入男性领域,用男性的标准要求自己,把达到男性标准认为是女性的解放,从而产生了女人想做男人的怪念头,社会上出现的女强人就是最好的例证。其实这就说明一种观念:女人要取得男人一样的成就,女人就必须做男人,即以男性价值要求自己,同男性一样进入社会生活。受这种观念影响,现实社会中很多成功的女性,往往无法拥有正常家庭生活,甚至选择了独身。但是,这种忽视女性自身特点的所谓“男女平等”,才是对女性最大的不平等,以男性尺度来要求女性,恰恰偏离了男女平等的目标和初衷。 男女平等应该是男女两性在人格上的平等,机会的平等、权利的平等,即男女的尊严和价值的平等以及权利和义务上的对等。男女都有机会享有自己的权利,发挥自己的潜力和才能,给男女以选择的自由,以便参与适合自身的社会活动,从而平等的享受社会发展的成果。 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提出,是在1995年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政府级会议的致辞中,江泽民书记代表中国政府庄严宣告:“中国政府一向认为,实现男女平等是衡量社会文明的重要尺度。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广大妇女成为国家和社会的主人。我们十分重视妇女的发展与进步,把男女平等作为促进我国社会发展的一项基本国策。”2005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2条规定:“实行男女平等是国家的基本国策。”这是妇女权益保障法修改的一大亮点,具有重大意义,不仅可以为维护妇女权益、促进妇女发展提供制度保障,维护我国在保障妇女权益方面负责任的大国形象,而且有利于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法律和政策体系,推进国家的民主法治建设。 二、妇女权益保护法律体系构架 我国非常重视运用法律手段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首先,在我国根本大法《宪法》作出了原则性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生活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国家保护妇女的权利和利益,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培养和选拨妇女干部。《妇女权益保障法》又进一步对妇女的政治权利、文化教育

妇女维权服务热线情况调研报告完整版_1

编号:TQC/K186 妇女维权服务热线情况调 研报告完整版 Daily description of the work content, achievements, and shortcomings, and finally put forward reasonable suggestions or new direction of efforts, so that the overall process does not deviate from the direction, continue to move towards the established goal. 【适用信息传递/研究经验/相互监督/自我提升等场景】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妇女维权服务热线情况调研报告完 整版 下载说明:本报告资料适合用于日常描述工作内容,取得的成绩,以及不足,最后提出合理化的建议或者新的努力方向,使整体流程的进度信息实现快速共享,并使整体过程不偏离方向,继续朝既定的目标前行。可直接应用日常文档制作,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其进行修改。 关于12338维权服务热线情况的分析与思考 12338维权热线在XX年开通,已经运行了近5年,热线开通以来,为妇女儿童提供便捷的法律咨询和维权服务,受理有关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投诉,切实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12338”热线的开通搭建了妇联组织与妇女儿童沟通服务的扁平化平台,符合广大妇女群众的维权需求,也让热线成为了广大妇女群众的一条

妇女权益保障法律法规知识答题

妇女权益保障法律法规知识答题 部门:姓名:得分: 一、?? 填空题(每题2分,共26分) 1、国家鼓励妇女、、、,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在、晋级、等方面,应当坚持男女平等的原则,不得歧视妇女。各单位在录用职工时,除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3、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 4、违反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对妇女实施或者,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可以提请公安机关对违法行为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5、夫妻共有的房屋,离婚时,分割住房由双方协议解决;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按照 的原则判决。夫妻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6、妇女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的权利,也有的自由。 7、妇女对依照法律规定的夫妻共同财产享有与其配偶平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不受的影响。 8、国家保护妇女的。禁止干涉妇女的结婚、离婚自由。 9、妇女的不受侵犯。禁止溺、弃、残害女婴;禁止歧视、虐待的妇女和的妇女;禁止用迷信、暴力等手段残害妇女;禁止虐待、遗弃病残妇女和老年妇女。 10、任何单位均应根据,依法保护妇女在工作和劳动时的安全和健康,不得安排不适合妇女从事的工作和劳动。 11、各单位在录用女职工时,应当依法与其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中不得规定、。 12、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天的产假。难产的,增加产假天。 13、对和期间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二、判断题(每题2分,共24分) 1、修改后的妇女权益保障法,以立法的形式,将男女平等新增为一条基本国策。( ) 2、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培养、选拔和任用干部,必须坚持男女平等的原则,并有适当数量的妇女担任领导成员。( ) 3、妇女在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受特殊保护。( ) 4、有些单位可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 ) 5、丧偶妇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公、婆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其继承权受子女代位继承的影响。( ) 6、妇女在婚姻家庭中男女平等的核心内容是男女两性在婚姻关系和家庭生活方面都享有平等的权利。( ) 7、离婚时,女方因实施绝育手术或者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处理子女抚养问题,应在有利子女权益的条件下,照顾女方的合理要求。( ) 8、妇女联合会或者相关妇女组织对侵害特定妇女群体利益的行为,不能通过大众传播媒介揭露、批评,并要求有关部门依法查处。( ) 9、女职工怀孕满四个月以上流产时,给予30天产假。 ( ) 10、妇女享有的与男子平等的财产继承权受法律保护。在同一顺序法定继承人中,不得歧视妇女。( ) 11、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妇女在享受福利待遇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 ) 12、因为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政治权利,所以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选举权但没有被选举权。() 三、不定项选择(每题2分,共20分) 1、新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什么时间开始施行。( ) a、1992年10月1日 b、1992年4月3日 c、 2005年8月28日d 、2005年12月1日 2、新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有几章、共有多少条?( ) a 、九章b、六十一条 c 、六章 d 、五十四条 3、目前被我国列为基本国策有:( ) a、改革开放和科教兴国 b、男女平等和计划生育 c、环境保护 d、一国两制等

妇女维权知识竞赛题库

妇女维权知识竞赛题库 1我国宪法规定,国家保护妇女的权利和利益,实行男女(),培养和选拔妇女干部。 A、同等对待 B、同工同酬 2、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 A、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B、属于防卫过当,但可以减轻刑事责任 3、溺婴者应依照()追究刑事责任。 A、遗弃罪 B、故意杀人罪 4、《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让不满()的未成年人脱离监护单独居住。 A、十四周岁 B、十六周岁 5、新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什么时间开始施行。( ) A、2005年9月1日 B、2005年12月1日 6、修改后的妇女权益保障法明确规定,禁止对妇女实施性骚扰。这是我国法律第几次明确对性骚扰说“不”。( )A、首次 B、第二次

7、对于怀孕()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A、6个月 B、7个月 8、禁止录用未满()周岁的女性未成年人,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A、十四周岁 B、十六周岁 9、夫妻一方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离婚时无过错方有权请求对方()。 A、赔偿损失 B、经济补偿 10、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妇女应当有()。 A、一定的名额 B、适当的名额 11、学校在录取学生时,除特殊专业外,不得以()为由拒绝录取女性或者提高对女性的录取标准。 A、性别 B、身高 12、政府、社会、学校应当采取有效措施,解决适龄女性儿童少年就学存在的实际困难,并创造条件,保证()适龄女性儿童少年完成义务教育。 A、条件特别困难 B、贫困、残疾和流动人口中的

关于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的调研报告

关于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的调研报告免费文秘网免费公文网 关于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的调研报告2010-06-29 18:44:38免费文秘网免费公文网关于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的调研报告关于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的调研报告(2)一、妇女儿童权益维护工作现状和发展趋势 (一)工作现状 1、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信访促维权,加大信访工作力度。 信访工作是妇联组织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重要渠道,为了做好信访工作,充分发挥市、县、乡三级信访网络的作用,积极主动的与人大、政法委、公、检、法、司法等部门沟通、协作,处理和解决了大量的信访和侵权案件,极大

地维护了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市妇联信访工作实行了五项制度,一是实行主席信访接待日制度。每周星期三为信访接待日;二是实行首问责任制。第一个接待上访的妇联干部要做到热情周到,耐心细致,对妇女群众的来信、来访、来电,谁接待,谁负责,按照登记、记录、办理、反馈的程序,让来访妇女群众的问题,通过协调有关部门得到解决,疑问得到解答,心理得到疏导;三是完善信息沟通制度。加强妇联与公、检、法、司、民政、劳动等部门的联系和沟通,互通信息,协调配合;四是隐患排查制度。对排查出的妇女信访苗头和群体性事件隐患,建立化解责任制,明确责任人和化解时限,将问题妥善处理和化解在当地,做到小事不出乡,大事不出市;五是考核制度。为夯实基层工作基础,妇联把信访工作作为妇女维权工作的一大重点,纳入妇女维权工作考核的范畴,纳入乡镇妇联和市直妇联的年终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

2、以源头参与为重点,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建立健全社会化维权工作机制。首先成立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并针对组成人员因工作调动、人员变更等问题,及时调整补充人员,确保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同时,认真制定《鹿泉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充分发挥妇儿工委的组织协调功能,将《规划》目标量化、细化,具体分解,加强督促检查,监测评估,使妇女儿童的各项权益落到实处。其次,成立了鹿泉市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合议庭和妇女法律援助工作站。聘请市、乡妇联干部为特邀陪审员,使案件做到立案快,审理客观、公正。合议庭成立以来,审理妇联报送案件9起,在维权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3、加强以人为本的理念,发挥协调推动作用,加强对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的社会干预。 市妇联协调法院、司法成立了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和议庭、妇女法律援助工

妇女维权问题调研报告

妇女维权问题调研报告 〖文字大小:大中小〗〖打印〗〖收藏到:QQ 百度雅虎〗〖在线字典〗代表和维护妇女合法权益,保障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教育以及婚姻家庭等方面享有平等权利,是妇联维权工作肩负的重要使命。近年来,南京市各级妇联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下,积极探索维权工作新思路,构建维权工作新机制,寻求维权工作新方法,妇女维权的舆论环境日益改善,维权工作的力度不断加大。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改革改制的不断深化,妇女维权工作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妇女维权工作的矛盾日益尖锐,也给妇联维权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带来了新的挑战。 一、妇女维权工作基本情况 1、加强机制建设,构建社会化维权工作格局。我们在发挥妇联四级信访网络作用的同时,积极推进社会化维权机制建设。一是不断完善法律援助、妇女权益联席会、妇女干部陪审员三项制度的建设。利用司法、律师事务所的资源,已在市、区县及街镇、社区建立了妇女法律援助中心(站),形成法律援助网络;积极争取有关方面的支持,在法院建立了一支30多人的人民陪审员队伍,形成司法维权网络;协调有关部门,建立健全了由公、检、法、司、劳动、工会、民政、教育等部门领导参加的维权联席会议制度,集体会办严重侵害妇女儿童权益典型案件,研讨解决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二是牵头组织好女法律工作者联谊会。市妇联牵头成立了女法律工作者联谊会,把市及区公、检、法、司等部门处级以上的女警官、女检察官、女法官、女律师等组织起来,形成一支强有力的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队伍。她们每周一轮流来市妇联参与信访接待,还深入社区、农村开展法律咨询,有效地加大了对妇女的司法保护力度。三是利用街道、社区资产,建立受害妇女、儿童、老人庇护所,进一步健全了保障妇女儿童的服务体系。目前540个城区社区和郊区新建社区均建立了妇女维权服务(转载自第一范文网https://www.sodocs.net/doc/ba5917551.html,,请保留此标记。)站。下关区小市街道在全省最早建立了家庭暴力庇护所,阅江楼街道已将家庭暴力救助机构建到社区,现建有社区妇女儿童庇护所6所。玄武区锁金村街道、建邺区爱达社区均建有庇护所。我们还鼓励社区妇联,按照资源共享和群众需求的原则,以妇女维权站为核心,不拘一格地组建了一批各有特色的维权机构,如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领导小组、维权领导小组、为离婚及家庭矛盾突出的当事人举办的婚姻家庭学校等;建立教育型、活动型、服务型的妇女维权点,开发婚姻家庭指导、心理保健指导、再就业指导、妇女法律援助等功能,为社区妇女群众服务,如打工妹读书站、“悄悄话”、“温馨小屋”、“真爱家园”心理调适室等。这些富有创造性的、行之有效的做法,拓展了妇女维权的内涵和外延,使妇女群众得到了切实的服务。 2、坚持普法教育,提高妇女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妇女维权工作最根本的落脚点,是要提高妇女自身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维权的能力。我们坚持每年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每两年组织一次家庭学法竞赛活动,至今已举办了五届。我们做到普法与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相结合,与宣传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相关法律法规相结合,以送法到乡村、送法进社区和“三八”妇女维权周、法制宣传月等多种活动形式为载体,深入农村、社区,大力宣传《宪法》、新《婚姻法》及司法解释、《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大大提高了普法活动的覆盖面。各级妇联加强与法院、检察院等部门的相互配合,通过组织“女法官进社区”、“以案说法”、模拟法庭等活动,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教育形式,向社区妇女群众宣讲法律,使法制教育更加贴近群众,更具实效。各级妇联还利用宣传媒体、宣传阵地开展法律知识讲座、法律咨询服务、案例研讨等形式进行宣传教育,使法律知识真

从严治党调研报告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 从严治党调研报告 篇一:从严治党调研报告 从严治党调研报告 党的建设是党领导的伟大事业不断取得胜利的重要法宝,从严治党是我们党巩固执政地位、始终走在时代前列、肩负历史使命的关键所在。我们党能够领导全国人民在革命、建设和改革道路上取得一个又一个胜利,根本在于始终加强自身建设,从严管党治党。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站高谋远、励精图治,以巨大的政治勇气和历史担当,在改革创新中把从严治党提到新的战略高度,开创了党的建设新局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党风得到好转,从政环境明显改善。但要看到,党组织建设状况和党员干部的思想素质、能力、作风还存在不少问题,在新形势、新要求下,云南省决定开展“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这是省委结合云南实际对党员干部提出的新要求,做到“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就要进一步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和忧患

意识,需要思想教育和制度治理同向发力、同时发力,坚持把思想建党摆在首位,把制度治党贯穿始终,形成从严治党新常态。 拧紧思想“总开关”,修正其身。思想建设是党的各项建设的灵魂所在。思想上松一寸,行动上就会散一尺。开展“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就要求始终保持坚定信念,以锲而不舍、持而不息的执行力和毅力,把思想建党引向深入。思想端正是修身,做事的前提和基础。以权谋私、滥用职权、随心所欲、谋事不实等问题的存在,正是由于思想的“总开关”没能拧紧,不能正确处理公私关系,缺乏正确的是非观念,才导致出轨越界、跑冒滴漏。主观世界的改造永无止境,正如房间里的灰尘需要经常打扫一样,思想上的灰尘也要不断 地清扫。结合专题教育,广大党员干部要坚持以“三严三实”为修身之道,拧紧思想的开关,绷好道德的弦,加强党性修养,加强警示教育,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共产党人的精神追求。真正做到“思想上划出红线、行为上明确界限”,修身治国,做人民的好公仆。 增强制度“硬约束”,树立权威。落实从严治党,既要靠思想教育,也要靠制度约束。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改革精神建章立制,特别要防“暗门”、堵“天窗”,不断密织和加固制度的笼子。结合专题教育的要求,下一步要继续抓好制度

妇女维权法律知识

妇女维权法律知识 (一)婚姻法类 1 、婚姻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基本原则是我国婚姻家庭制度的核心,贯穿整个婚姻法,是婚姻法所有规定包括婚姻立法的指导思想和准则。婚姻法的各章各条都体现了基本原则的要求和精神。 婚姻法的五项基本原则是: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老 人的合法权益,实行计划生育。 2、婚姻法规定了哪些禁止性条款和倡导性条款? 婚姻法在总则部分规定了两条禁止性条款和一条倡导性条款,阐述了五项基本原则的内涵和实质要求并保证其实施。 婚姻法第3条规定了两条禁止性条款:“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 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 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婚姻法第4条增加了一条倡导性条款:“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 间应当尊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3、如何正确理解婚姻自由? 婚姻自由是指每个人都有对自己的婚姻依法自主决定,不受他人的干涉和强制的权利。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两个方面。 婚姻自由是我国婚姻法的一项基本原则,也是我国宪法赋予公民的一项最基本的权利。正确理解婚姻自由,应包括以下三个方面:(1)自愿、自主。每个婚姻的当事人 都有按照本人的意愿选择对象、缔结婚姻和决定离婚的自由,完全自由,不受任何人的强制与侵犯。(2)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两个方面。婚姻自由仅有结婚自 由是不够的,必须有离婚自由作为补充。(3)合法。婚姻自由并不意味着可以滥用自由,它要求婚姻的当事人在自由地结婚和离婚时都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符合法律规范和法律要求。一方面要坚持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另一方面又要反对草率结婚和轻率离婚。国家保障公民享有婚姻自由的权利,当事人也要正确地行使婚姻自由的

现阶段我国农村妇女维权工作调研报告

现阶段我国农村妇女维权工作调研报告 :03-25 以下提供一篇调研报告给大家参考! 近几年,随着乡镇妇联及相关部门对法律法规知识的大力宣传和普及,农村妇女的法律意识逐步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也有所增强,农村妇女权益保护工作取得了长足进展。但是,农村妇女权益保障方面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作为一员女村官,我有必要针对不同年龄阶段、从事不同行业的农村妇女,就婚姻关系、家庭财产和土地承包等几个方面进行调查研究。 调查结果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农村妇女维权意识明显提高,但仍待加强 调查结果显示:广大农村妇女的法律意识、依法维权能力在不断提高,在走访调查的农村妇女中,大多数妇女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有些妇女表示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会向有关部门寻求帮助;有些妇女清楚的知晓夫妻之间是应该互相尊重、相互抚养,那种关起门来打老婆的事情已经不再是简单的家务事;有些妇女知道在受到诸如家庭暴力问题时应该报警或者寻求当地妇女组织帮助。XX年以来,我和村妇女主任共接待周石庄2例离婚妇女要求分配财产的案例,通过我们的调解,她们享受到了应有的权益。顺河镇妇联曾接待受家庭暴力困扰的妇

女6人,其中5例调解恢复和谐家庭,一例最终拿起法律的武器捍卫了自己的人身权利。 种种现象表明,广大妇女已经不在是沉默的羔羊,已经能够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同时也看到,广大农村妇女中正在承受或者长期承受家庭暴力的也有人在;因不懂法律以暴治暴,触犯法律的也有人在。这些现象说明农村妇女的权益保障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农村妇女土地承包权利得不到有效保护 广大农村妇女所承包的土地大都在出生地,婚后住所、户籍所在地都发生了变迁,但是土地却不能随住所、户籍的变迁而变动,而且大多数农村妇女主动放弃土地的种植和收益权利。当土地承包权益受到侵害时有75%的妇女不知道找哪个部门解决,但是在承包地土地挪作他用,补偿金分配时有56%的妇女知道积极争取。 三、农村妇女享有的财产支配权局限性较大 在针对家庭财产由谁管理的问题时,有80%的妇女表示对家庭的财产享有一定的支配权利,这也一定程度上说明了广大农村妇女的家庭地位明显提高。但在问及家庭重大问题决策权时,都异口同声的说共同商量或是由男方做主,而当男女双方针对某一重大决策问题有分歧时,即使妇女知道自己是正确的,但多数情况下却仍然做不了主。这也同时说明了妇女所享有的财产支配权局

妇女维权知识讲义终极版

妇女如何举起法律之盾,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大家好!很荣幸有这个机会跟大家交流——关于我们妇女在遭遇不公平对待,或者人身等各种权利受到侵害的时候,如何运用法律来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问题。 第一部分 妇女维权方面的理论、知识可谓浩瀚无边,我今天只取沧海一粟,讲几个方面问题。大家如有兴趣,可自己再深入研究。现在先听我讲一个案例。 案例一:李小花跟王小雄是同居关系,同居期间生了三个女儿,最大的不超过15岁。2008年10月,王小雄又偷偷跟同事莫燕发展成情人关系(典型的脚踏两只船)。李小花知道后去找过莫燕几次,让莫燕离开王小雄。莫燕不同意,李小花遂起杀心。同年11月里的某一天,李小花和同乡邓民一起,把莫燕挟持到一片小树林里,活活掐死了莫燕,之后又用菜刀把头砍下埋到树林里,并将无头尸体埋在河边的沙里。此案法院一审判决李小花死刑,邓民死刑缓两年执行,剥夺二者政治权利终身,李小花提出上诉。 (看台下反应)大家对此案有何感想?稍后讲到男女同居关系时我会再做分析。 (看台下反应)大家知不知道在我国庞大的法律体系当中,有哪几部法律法规是专门制定来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的?这些法律法规赋予妇女哪些权利? 其实,可以被运用来保护妇女的法律法规是数不胜数的。因为,几乎每一部法律、法规中都会有几条是关于保护妇女权利保护的内容,比如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41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05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10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4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13条等等。此外,还有一些是专门为保护妇女权益而制定的法律法规,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和《山东省妇女权益保障

妇联妇女维权工作情况调研报告

妇联妇女维权工作情况调研报告 一、近年来我市妇女维权工作开展情况 近几年来,市妇联通过对妇女维权工作的不断探索和实践总结,通过工作方式、工作机制的创新,有力地维护了妇女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平安社会稳定。市妇联先后获得省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先进集体,扬州市“法律进家庭,平安在万家”一等奖,高邮市平安家庭工作先进集体等。 (一)加强组织保障,助推妇女维权工作上台阶 市妇联加强维权网络建设,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有效地维护了广大妇女的合法权益,形成了维权工作的大格局。 1、加强组织建设。先后成立了高邮市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调解委员会、高邮市规范性文件性别平等咨询评估委员会和领导小组、平安家庭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妇联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各相关单位分管领导担任成员,各单位妇委会主任担任联络员。为切实维护好妇女合法权益提供了组织保障。 2、加强阵地建设。依托乡镇园区调解中心,开展基层妇女维权站(点)建设,巩固发展妇女法律援助站、家庭矛盾调处站、家庭暴力投诉站、个人调解工作室等维权维稳工作阵地,做到妇女群众的诉求渠道畅通,12338热线常年开通。在市救助站设立了家庭暴力受害妇女儿童庇护中心,为受害妇女儿童提供了避风港。与法院联合在民三庭设立婚姻家庭案

件合议庭,为保护妇女在婚姻家庭案件中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法律保障。推动个人调解工作室的建设。XX年,市妇联在高邮镇建立了“俞艳工作室”和“小莉工作室”,调解了一些老大难问题。今年已在各乡镇全面推开,并纳入了考核内容,目前已新增8个调解工作室,为有效化解婚姻家庭矛盾增强了力量。 (二)积极参加社会活动。首先,通过各种培训提高自身的素质,使农村妇女掌握一技之长,提高她们的致富能力,充分发挥农村妇女的主体作用,通过树立典型、竞赛评比等方式调动她们的积极性,使她们赢得在社会、家庭中的地位。其次,在精神上丰富农村妇女的业余文化生活,经常定期、不定期地开展各种形式多样的文化娱乐活动,一方面丰富了她们的文化生活,为她们的休闲娱乐提供了好场所和好内容;另一方面又可以扩大她们的社交圈,使她们在群体活动中,互助互信,养成开朗的性格,建立起良好的人际关系。 (二)在工作中厉行节约、严禁奢侈浪费,日常经费支出严格按照符合财务制度执行,增加经费使用的公开性和透明度。 3、加强队伍建设。一是加强妇联系统维权干部队伍建设。在合并乡镇时,市妇联积极与组织部和乡镇沟通,要求各乡镇要配备一名专职妇联干部。村(社区)妇代会班子建设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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