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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入境检验检疫工作内容和工作程序

出入境检验检疫工作内容和工作程序
出入境检验检疫工作内容和工作程序

出入境检验检疫工作内容和工作程序

一、出入境检验检疫工作的主要内容,概括起来一共有13个方面的主要内容

(一)法定检验

(二)进出口商品检验;

(三)动植物检疫

(四)卫生检疫与处理

(五)进口废物原料、旧机电产品装运前检验;

(六)进口商品认证管理

(七)出口商品质量许可和卫生注册管理

(八)出口危险货物运输包装检验;

(九)外商投资财产价值鉴定;

(十)货物装载和残损鉴定;

(十一)进出口商品质量认证

(十二)涉外检验检疫、鉴定、认证机构审核认可和监督涉外检验检疫、鉴定、认证机构审核认可

(十三)与外国和国际组织开展合作

(一)法定检验

1、概念“法定检验检疫”,又称强制性检验检疫。(参见教材P9.)

是指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依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定对必须检验检疫的出入境货物、交通运输工具、人员及其事项等依照规定的程序实施强制性的措施。★★2、目录中“海关监管条件”项下的代码分别表示:(重点)

A:实施进境检验检疫;

B:实施出境检验检疫;

D:海关与检验检疫联合监管,共3个

★★3、目录中“检验检疫类别”项下的代码分别表示:(重点)

M:进口商品检验

N:出口商品检验

P:进境动植物、动植物产品检疫

Q:出境动植物、动植物产品检疫

R:进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

S:出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

L:民用商品入境验证

成套设备:海关监管类别是“A”,检验检疫类别是“M”

表示进口成套设备属于法定检验检疫,应实施进口商品检验

(二)进出口商品检验

(1)凡列入《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的进出口商品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须经检验的进出口商品,必须经过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或其指定的检验机构检验;

(2)必须实施的进出口商品检验,是指确定列入目录的进出口商品是否符合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的合格评定活动。

)合格评定程序包括:3(

①抽样、检验和检查;

②评估、验证和合格保证;

③注册、认可和批准以及各项的组合。

(4)检验检疫机构根据需要,对检验合格的进出口商品,可以加施检验检疫标志或封识。

(三)动植物检疫

1、依法实施动植物检疫的情形(包括5种,这5中情况,咱们在学习到进出境动植物检疫的时候会学到),在这里大家先有一个印象。

2、对于国家列明的禁止进境物作退回或销毁处理;(这是一个比较重要的靠垫,做如何处理)

3、对进境动物、动物产品、植物种子、种苗及其他繁殖材料实行进境检疫许可制度,在签订合同之前,先办理检疫审批;

4、对出境动植物、动植物产品或其他检疫物,检验检疫机构对其生产、加工、存放过程实施检疫监管;

5、对过境运输的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实行检疫监管;

6、对携带、邮寄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的进境实行检疫监管;

7、对来自疫区的运输工具,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实施现场检疫和有关消毒处理。(四)卫生检疫与处理

(1)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对出入境的人员、交通工具、集装箱、行李、货物、邮包等实施医学检查和卫生检查。

(2)检验检疫机构对未染有检疫传染病或者已实施卫生处理的交通工具,签发入境或者出境检疫证。

(3)检验检疫机构对入境、出境人员实施传染病监测,有权要求出入境人员填写健康申明卡、出示预防接种证书、健康证书或其他有关证件。

(4)对患有鼠疫、霍乱、黄热病的出入境人员,应实施隔离留验。

(5)对患有艾滋病、性病、麻风病、精神病、开放性肺结核的外国人应阻止其入境。

(6)对患有监测传染病的出入境人员,视情况分别采取留验、发就诊方便卡等措施。

(7)对国境口岸和停留在国境口岸的入出境交通工具的卫生状况实施卫生监督。该项卫生监督包括:

①监督和指导对啮齿动物、病媒昆虫的防除;

②检查和检验食品、饮用水及其储存、供应、运输设施;

③监督从事食品、饮用水供应的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

④监督和检查垃圾、废物、污水、粪便、压舱水的处理;

⑤可对卫生状况不良和可能引起传染病传播的因素采取必要措施。

(8)对发现的患有检疫传染病、监测传染病、疑似检疫传染病的入境人员实施隔离、留验和就地诊验等医学措施。

(9)对来自疫区、被传染病污染、发现传染病媒介的出入境交通工具、集装箱、行李、货物、邮包等物品进行消毒、除鼠、除虫等卫生处理。

(五)进口废物原料、旧机电产品装运前检验;

1、“进口废物原料装运前检验”的主要内容和规定

)对国家允许作为原料进口的废物,实施装运前检验制度,防止境外有1(

害废物向我国转运。

进口废物前,进口单位应先取得国家环保总局签发的《进口废物批准证书》。(2)收货人与发货人签订的废物原料进口贸易合同中,必须订明所进口的废物原料须符合中国环境保护控制标准的要求,并约定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或国家质检总局认可的检验机构实施装运前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装运。

2、旧机电产品装运前检验

进口旧机电产品的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应在合同签署前向国家质检总局或收货人所在地直属检验检疫局办理备案手续。

对按规定应当实施装运前预检验的,由检验检疫机构或国家质检总局认可的装运前预检检验机构实施装运前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装运。运抵口岸后,检验检疫机构仍将按规定实施到货检验。

(六)进口商品认证管理

“进口商品认证管理”的主要内容和规定

1、国家对涉及人类健康和动植物生命和健康,以及环境保护和公共安全的产品实行强制性认证制度。

2、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内的商品,必须经过指定的认证机构认证合格、取得指定认证机构颁发的认证证书、并加施认证标志后,方可进口。

(七)出口商品质量许可和卫生注册管理

1、“出口商品质量许可”的主要内容和规定

(1)国家对重要出口商品实行质量许可制度,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单独或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共同负责发放出口商品质量许可证的工作,未获得质量许可证书的商品不准出口。

(2)检验检疫部门已对机械、电子、轻工、机电、玩具、医疗器械、煤炭等类商品实施出口产品质量许可制度。国内生产企业或其代理人可向当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申请出口质量许可证书。

(3)对于实施质量许可制度的出口商品实行验证管理。

2、卫生注册管理

国家对出口的食品及其生产企业实施卫生注册登记制度。实施卫生注册登记制度的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应向检验检疫机构申请卫生注册登记,取得登记证书后,方可生产、加工、储存出口食品。

(八)出口危险货物运输包装检验;

1、生产危险货物出口包装容器的企业,必须向检验检疫机构申请包装容器的性能鉴定。

2、生产危险货物的企业,必须向检验检疫机构申请危险货物包装容器的使用鉴定。

(九)外商投资财产价值鉴定;

外商投资财产鉴定包括价值鉴定,损失鉴定,品种、质量、数量鉴定等。(十)货物装载和残损鉴定;

1、对装运出口易腐烂变质的食品、冷冻的船舶和集装箱等运输工具,承运人、集装箱单位或其代理人必须在装运前向口岸检验检疫机构申请适载检验。

2、对外贸易关系人及仲裁、司法等机构,对海运进口商品可向检验检疫机构申请办理监视、残损鉴定、监视卸载、海损鉴定、验残等残损鉴定工作。.

(十一)进出口商品质量认证

(十二)涉外检验检疫、鉴定、认证机构审核认可和监督涉外检验检疫、鉴定、认证机构审核认可

(十三)与外国和国际组织开展合作

第二章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基础知识历年试题

第二章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基础知识历年试题网站:以下哪种标注 能够说明商品在《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中海关监管条件为“/B”:() A、/N B、 C、R/S D、P/Q 2. 代理报检单位注册信息发生变更,企业向检验检疫机构办理更改手续的时限是()。A.信息变更之前 B.信息变更之日起15日内 C.信息变更之日起30日内 D.信息变更之日起60日内 3.一般情况下,出境货物和入境货物检验检疫通关放行程序的区别是()。〔2009年考试真题〕 A.报检和检验检疫先后顺序不同 B报检和报关先后顺序不同 C.签发通关单和报关先后顺序不同 D.检验检疫和报关先后顺序不同 4.产地检验、口岸报关出境的货物,企业应向产地检验检疫机构申请出具:( ) A、出境货物换证凭单或换证凭条 B、出境货物通关单 C、出境货物调离通知单 D、检验检疫处理通知书 5. 对于检验检疫绿色通道企业的出口货物,检验检疫机构实施:() { A.产地免于检验,口岸进行查验B.产地免于检验,口岸免于查验 C产地检验合格,口岸进行查验D产地检验合格,口岸免于查验 6.实施通关单联网核查后,关于企业报检、报送的申报要求,以下表述错误的是( )。 A.报关单的起运国与通关单的输出国家或地区一致 B.报关单的运抵国与通关单的输往国家或地区一致 C.报关单上法检商品的项数和次序与通关单上货物的项数和次序一致 D.通关单每项法检商品的第一数/重量不允许超过报关单对应商品的数/重量 7. 以下检验检疫证书,适用于检疫合格的出境活动物的是() A.兽医卫生证书B.动物卫生证书C.卫生证书D.健康证书 8. 检验检疫机构对代理报检单位实行年度审核制度,要求代理报检单位应在每年( )前向所在地的检验检疫机构申请年度审核。 A.3月31日 B.1月31日 月31日 月31日 9. 某公司进口一批食品(检验检疫类别为R/S),经检验不合格,检验检疫机构出具:() A. 检验证书 B. 卫生证书 C. 健康证书 D.人境货物检验检疫情况通知单, 10.制定并发布实施《出入境检验检疫收费办法》的部门是:() A. 国务院C. 国家质检总局、财政部 B.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D. 国家质检总局 11. 为了提高口岸通关效率,有效防范和打击逃漏检行为,方便合法进出,国家质检总局与海关总署实施了通关单联网核查制度,该制度开始全面实施的时间是:年12月1日年1月1日

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原产地业务办理指南

原产地业务办理指南 1 “原产”与“非原产”的概念 通俗地讲,商品的原产地即商品的“国籍”。 “原产”是指货物或原材料的产地为中国;反之,“非原产”即货物或原材料的产地是中国以外的其他国家或地区,相当于“进口”的含义。如果货物的所有原材料均为中国原产,即称之为“完全原产”。 2 原产地证书 原产地证书是证明商品原产地的一种证明文件。 优惠原产地证书(包括普惠制和区域性优惠原产地证书)是出口产品在进口国通关时获得关税减免的凭证,有利于进口商降低进口成本,加快通关速度;有利于出口商扩大出口,拓展国外市场。 目前,临沂辖区出口企业可到临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申请办理的产地证类别包括: ⑴一般原产地证书(C.O.); ⑵普惠制原产地证书(FormA); ⑶亚太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 ⑷中国—东盟自贸区原产地证书(FormE); ⑸中国—智利自贸区原产地证书(FormF); ⑹中国—巴基斯坦自贸区原产地证书; ⑺中国—秘鲁自贸区原产地证书; ⑻中国—哥斯达黎加自由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 ⑼中国—新加坡自贸区原产地证书; ⑽中国—新西兰自贸区原产地证书; ⑾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原产地证书; ⑿中国—瑞士自贸区原产地证书; ⒀中国—冰岛自贸区原产地证书; ⒁中国—韩国自贸区原产地证书; ⒂中国—澳大利亚自贸区原产地证书;

⒃异地货物原产地调查结果单; ⒄其他。 3 原产地规则 原产地规则就是各国为了确定商品的“国籍”制定的法律、法规和行政命令或措施。 也就是说,不是所有出口产品都一定能办理优惠原产地证书,一般需要符合两个条件:①商品HS编码在进口国家或地区的给惠列表内;②含进口成分或经过加工制造,或有其他特殊情形的,还须符合进口国家或地区的产品特定原产地判定标准。 各进口国家或地区给惠列表可登陆“自由贸易区服务网”浏览或查看。 4 业务指南 原产地证企业备案平台: 4.1 原产地企业备案 自2016年4月1日起,试实行原产地企业备案无纸化。 请在“原产地证企业备案平台”上填写企业电子备案信息,包括以下五部分: (1) 企业基本信息 填写企业各项资料。联系电话禁止填写无效号码,一旦发现,立即暂停签证资格。 (2)产品信息 指申请企业需签发原产地证书涉及的各项出口商品。生产型企业建议尽量详细填写该部分,以免日后引起其他问题;贸易型公司可根据自身意愿选择是否填写该部分。 具体填写要求: ①HS编码:填写10位编码,并明确产品中文名称,不允许直接提交HS 类别名称(如无法修改可尝试删除整条产品信息后重新添加); ②成本明细:含有进口成分的产品,必须如实填写“成本明细维护”模块; ③输往国家:每项产品均须录入输往国家,目前系统自带的“产品出口国”栏目只能按备选项模糊选择,不够明确,因此请将输往国家录在每项产品的“备注”栏目中。要求:若涉及自贸区签证的国家,不可简略填写地区名称,而应

外国人在中国就业须知(政策、程序及要求等)

外国人在中国就业须知 一九九六年,中国劳动部、公安部、外交部和外贸经济合作部联合颁发了《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对外国人来华就业作了具体规定和要求(见附件)。 几个热点问题: 1、问: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由哪个部门负责管理? 答:劳动行政部门及其授权的地市级劳动行政部门负责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的管理工作。 备注: 1、管理规定中,第三章申请与审批第十三条约定:中央级用人单位、无行业主管部门的用人单位聘用外国人,可直接到劳动行政部门发证机关提出申请和办理就业许可手续。 经咨询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2333),中央直属企业可直接向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申请办理。 2、有限责任公司需要注册资金在500万元以上的才可聘雇外国人。 2、问:用人单位聘用外国人如何申请?须办理什么手续? 答:①用人单位须为被聘用的外国人办理申请就业许可,经获准并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就业许可证书后方可聘用。 ②用人单位聘用外国人,须填写聘用外国人就业申请表,向其与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同级的行业主管部门(是否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需再确认)提出申请,并提供下列有效文件:

(一)拟聘用的外国人履历证明; (二)聘用意向书; (三)拟聘用外国人原因的报告; (四)拟聘用的外国人从事该工作的资格证明; (五)拟聘用的外国人健康状况证明;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 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规定进行审批。 ③经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后,用人单位持申请表到本单位所在地区的劳动行政部门或其授权的地市级劳动行政部门办理核准手续。尔后,劳动行政部门或其授权的地市级劳动行政部门指定的机构具体负责签发 许可证书。 ④获准聘用外国人的用人单位,由被授权单位(一般是外经贸局)向拟聘用的外国人发出通知签证函及许可证书。 ⑤获准来中国就业的外国人,凭劳动部门签发的许可证书、被授权单位的通知函电及本国有效护照或能代替护照的证件,到中国驻外使、领馆、处申请职业签证(Z职业签证)。 ⑥用人单位在被聘用的外国人入境后15日内,持许可证书、与被聘用的外国人签订的劳动合同(若为外文,则须有中文翻译件,并加盖公章,属境

2014年国家公务员考试面试真题解析:出入境检验检疫真题

【题目1】某地人事局举办教师招聘考试,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名次靠前的老师可以优先自主选择学校,有人说这样做可以让优秀教师集中在好的学校,也有人说这样会导致教育不公平。你怎么看? 【参考答案】 对于现在很多地方出现招聘黑幕的现象,某地出台的教师按成绩择校无疑在推动教师就业公平方面发挥着很大的作用。所以此项政策的出台,具有一定积极意义。 实施“阳光招聘”,凝聚了人心,优化教师结构,有效提升了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为教育事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氛围。现在多地学校招聘虽然都是采取“逢进必考”的方式,改变了以往“找关系”,“走后门”找工作的现状。但是由于以往教师分配存在很大的人为操作空间,所以有些教师在通过考试入围之后,又会托关系择校。这种情况不仅助长了招聘腐败的现场发生,更会导致教师就业机会的不公平。而按考试成绩让老师自主选择,就可以降低人为操作的可能性。 这样做同时也会倒逼一些学校改善老师的待遇和教学环境来吸纳更多的优秀教师,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教育资源分配不公平的问题。优秀的老师有选择学校的权力,就可以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投身到本地的教育事业当中来,也会促进老师们提高自己的能力,提升教学质量。 当然对于一些人的观点,说会让优秀的教师资源集中在好的学校,短时间可能会有这样的问题,但是我们也不能因噎废食。做到公开、公正、公平给教师选择的权利,并更好的促进教育公平是我们教育部门的责任。 所以,要想实现真正的公平,我们还应该做出很多努力。首先,考试形式要科学,考察要全面。不仅要进行基础理论的考试,更要组织试讲等多种形式的考试才能真正考察一个老师的能力。其次,从发布招聘信息、考生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择岗,始终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令 第17号 现发布《进出境集装箱检验检疫管理办法》,自2000年2月1日起施行。 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局长 李长江 二○○○年一月十一日 进出境集装箱检验检疫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进出境集装箱检验检疫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进出境集装箱是指国际标准化组织所规定的集装箱,包括出境、进境和过境的实箱及空箱。 第三条 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以下简称国家检验检疫局)主管全国进出境集装箱的检验检疫管理工作。国家检验检疫局设在各地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检疫机构)负责所辖地区进出境集装箱的检验检疫和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 集装箱进出境前、进出境时或过境时,承运人、货主或其代理人(以下简称报检人),必须向检验检疫机构报检。检验检疫机构按有关规定对报检集装箱实施检验检疫。 第五条 过境应检集装箱,由进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查验,离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不再检验检疫。 第二章 进境集装箱的检验检疫 第六条 进境集装箱应按有关规定实施下列检验检疫: (一) 所有进境集装箱应实施卫生检疫; (二) 来自动植物疫区的,装载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验检疫物的,以及箱内带有植物性包装物或辅垫材料的集装箱,应实施动植物检疫; (三) 法律、行政法规、国际条约规定或者贸易合同约定的其他应当实施检验检疫的集装箱,按有关规定、约定实施检验检疫。 第七条 进境集装箱报检人应当在办理海关手续前向进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报检,未经检验检疫机构许可,不得提运或拆箱。 第八条 进境集装箱报检时,应提供集装箱数量、规格、号码、到达或离开口岸的时间、装箱地点和目的地、货物的种类、数量和包装材料等单证或情况。 第九条 检验检疫机构受理进境集装箱报检后,对报检人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通知报检人。 第十条 在进境口岸结关的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在进境口岸查验的集装箱,在进境口岸实施检验检疫或作卫生除害处理。 指运地结关的集装箱,进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受理报检后,检查集装箱外表(必要时进行卫生除害处理),办理调离和签封手续,并通知指运地检验检疫机构,到指运地进行检验检疫。 第十一条 装运经国家批准进口的废物原料的集装箱,应当由进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经检验检疫符合国家环保标准的,签发检验检疫情况通知单;不符合国家环保标准的,出具检验检疫证书,并移交当地海关、环保部门处理。 第十二条 进境集装箱及其装载的应检货物经检验检疫合格的,准予放行;经检验检疫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三条 过境集装箱经查验发现有可能中途撒漏造成污染的,报检人应按进境口岸检验检疫

出入境检验检疫工作程序

出入境检验检疫工作程序解出入境检验检疫工作程序;《入境货物通关单》和《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 "六一"工作模式:一次报检、一次抽(采)样,一次检验检疫、一次卫生除害处理、一次计收费、一次发证放行。 三电工程包括:"电子申报、电子监管、电子通关"。 一、出入境货物检验检疫工作程序 (一)入境货物的检验检疫一般工作程序: 1、报检后先放行通关,再进行检验检疫(以法定检验检疫货物为例)。 (1)法定检验检疫入境货物的货主或其代理人首先向卸货口岸或到达站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申请报检; (2)提供有关的随附单证资料(发票、装箱单、提货单据等)。 (3)检验检疫机构审核合格后受理报检并计收费计收费; (4)对来自疫区的、可能传播传染病、动植物疫情或夹带有害物质的入境货物交通工具或运输包装实施必要的检疫、消毒、卫生除害处理后,检验检疫机构签发《入境货物通关单》供报检人办理海关的通关手续; (5)货物通关后,入境货物的货主或其代理人需在检验检疫机构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到指定的检验检疫机构联系对货物实施检验检疫。未经检验检疫的,不准销售使用。 (6)经检验检疫合格的入境货物签发《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放行,经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货物签发《检验检疫处理通知书》。无法处理或处理后仍不合格的,做退运或销毁处理。需要索赔的签发检验检疫证书。 2、特殊货物,例如:对于入境的废物和活动物。按规定检验检疫机构要先进行部分或全部项目的检验检疫,合格以后才签发《入境货物通关单》。 3、最终目的地不在进境检验检疫管辖区内的货物,可以在货物通关后调往目的地检验检疫机构进行检 验检疫。规定在口岸实施检验检疫的货物除外。 (二)出境货物的检验检疫一般工作程序:

2018年国家公务员考试面试真题汇总

2018年国家公务员考试面试真题汇总 2018年1月25日上午外交部面试真题 一、谈谈你为什么报考这个职位? 二、介绍个性格,你的朋友多不多? 三、谈谈你的实习经历? 四、你下午要论文答辩,突然有个老乡生病需要你送钱去,班主任临时通知你去参加同学的座谈会。假若你遇到这种情况,你怎么处理? 2018年1月25日人大面试真题 1、你是一单位的工作人员,有一个上访者说有事要跟你们领导谈,见不到领导他就不走,而此时领导又在外地开会,临走时嘱咐过没有重大事件不要找他,这时你怎么处理这个事? 2、现在很多中小学生都有手机,本来是方便跟家长联络的,但是很多学生用手机上网,交友,甚至上课时发短信,导致学习成绩下降,你怎么看这个问题? 3、你组织本单位一些退休老同志乘火车旅游,不巧遇上暴雨,导致前方铁轨塌陷,火车无法继续行驶,要修复至少需要一天时间,而此时有部分老同志由于连降暴雨而身体不适,这时你怎么办? 4、你工作一段时间之后,领导和同事都觉得你不适合这个岗位,大家碍于面子没有明说,但是已经暗示过你应该辞职,这时你怎么办? 5、你对十七大报告中关于外交部分的论述有什么看法? 2018年1月25日北京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面试真题 1、谈谈你对高校自主招生的看法 2、如果你去一个新单位担任领导,给手下员工分配工作时候他们不服,你该怎么办? 3、你新到一个单位,向领导提出了一些建议,但是领导没有采纳,你该怎么办? 5、如果你去西部某县担任人事局局长助理,需要招聘一批高校毕业生,你该怎么组织这次活动? 2018年1月26日下午国考中国人民银行面试真题 一、请作下自我介绍? 二、谈谈你的报考动机? 三、有人说首长负责制是否定民主集中制,你怎么看? 四、许霆来到某银行的ATM取款机取款。结果取出1000元后,他发现银行卡账户里只被扣了1元,许霆连续取款5.4万元将此事告诉了同伴郭安山。两人随即再次前往提款,后经警方查实,许霆先后取款171笔,合计17.5万元;郭安山则取款1.8万元。事后,二人各携赃款潜逃广州市中院审理后认为,被告许霆以非法侵占为目的,伙同同案人采用秘密手段,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遂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许霆案件在社会引起强烈反响,你怎么看? 2018年1月26日北京边检真题 1、雷锋的螺丝钉精神在当代是否还有意义? 2、如果领让你当一个部门的负责人,老同志总是和你作对怎么办?

出入境检验检疫考试复习篇

复习总结 1、检疫处理:是指卫生处理和检疫除害处理的总和(定义); 检疫处理是指利用生物、物理、化学的方法,对出入境货物,交通工具、集装箱及其其他检疫对象采取的消除疫情风险或潜在的危害,防止人类传染病传播、动植物病虫害传入传出的措施。 2、检疫处理的主体是:除害处理; 3、卫生处理包括:隔离、留验、就地诊验等医学措施,以及消毒、除鼠、除虫等卫生措施。 4、检疫传染病是指:《国境卫生检疫法》规定的检疫传染病包括鼠疫、霍乱、黄热病以及国务院确定和公布的其他传染病,《国境卫生检疫法实施细则》对上述三种检疫传染病的潜伏期也有明确的说明:鼠疫的潜伏期为六天,霍乱的潜伏期为五天,黄热病的潜伏期为六天。 5、染疫人和染疫嫌疑人: 染疫人:正在患检疫传染病的人,或者经卫生检疫机关初步诊断,认为已经感染检疫传染病患者或者已经处以检疫传染病潜伏期的人; 染疫嫌疑人:指接触过检疫传染病的感染环境,并且肯呢个传播检疫传染病的人。 6、对于来自疫区的交通工具或染疫交通工具的处理措施: 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对来自动植物疫区的交通工具实施现场检疫,经检疫发现有病虫害的,必须连同货物作熏蒸、消毒、或其他除害处理。发现有运载禁止进境的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的,必须做封存或销毁处理。检疫合格后由检疫机关出具《运输工具检疫证书》方可放行。(P46) 7、实施卫生处理的指征包括: ①、来自检疫传染病疫区的(鼠疫、霍乱、黄热病); ②、被检疫传染病污染的(鼠疫、霍乱、黄热病); ③、来自病媒传染区或发现病媒昆虫的 ④、其他强制要求实施卫生处理的; ⑤、发现鼠患、鼠征的。 8、《出入境检疫处理单位和人员管理办法》(181号令),通读、掌握。(P51) 9、检疫处理申请单位和人员资质分类:

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规定

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管理,规范报检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办理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申报的行为均适用本规定。第三条报检范围: (一)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须经检验检疫的; (二)输入国家或地区规定必须凭检验检疫证书方准入境的; (三)有关国际条约规定须经检验检疫的; (四)申请签发原产地证明书及普惠制原产地证明书的。 第四条报检人在报检时应填写规定格式的报检单,提供与出入境检验检疫有关的单证资料,按规定交纳检验检疫费。 第五条报检单填制要求为: (一)报检人须按要求填写报检单所列内容;书写工整、字迹清晰,不得涂改;报检日期按海关受理报检日期填写。 (二)报检单必须加盖报检单位印章。 第二章报检资格 第六条报检单位办理业务应当向海关备案,并由该企业在海关备案的报检人员办理报检手续。 第七条代理报检的,须向海关提供委托书,委托书由委托人按海关规定的格式填写。

第八条非贸易性质的报检行为,报检人凭有效证件可直接办理报检手续。 第三章入境报检 第九条入境报检时,应填写入境货物报检单并提供合同、发票、提单等有关单证。 第十条入境报检时除按第九条规定办理外,还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国家实施许可制度管理的货物,应提供有关证明。 (二)品质检验的还应提供国外品质证书或质量保证书、产品使用说明书及有关标准和技术资料;凭样成交的,须加附成交样品;以品级或公量计价结算的,应同时申请重量鉴定。 (三)报检入境废物原料时,还应当取得装运前检验证书;属于限制类废物原料的,应当取得进口许可证明。海关对有关进口许可证明电子数据进行系统自动比对验核。 (四)申请残损鉴定的还应提供理货残损单、铁路商务记录、空运事故记录或海事报告等证明货损情况的有关单证。 (五)申请重(数)量鉴定的还应提供重量明细单,理货清单等。 (六)货物经收、用货部门验收或其他单位检测的,应随附验收报告或检测结果以及重量明细单等。 (七)入境的国际旅行者,国内外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时,应当填写《出入境检疫健康申明卡》。 (八)入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在提供贸易合同、发票、产地证书的同时,还必须提供输出国家或地区官方的检疫证书;需办理入境检疫审批手续的,还应当取得入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 (九)过境动植物及其产品报检时,应持货运单和输出国家或地区官方出具的检疫证书;运输动物过境时,还应当取得海关总署签发的动植物过境许可证。 (十)报检入境运输工具、集装箱时,应提供检疫证明,并申报有关人员健康状

2018年国考面试题型-2015年出入境检验检疫面试真题解析

2016年出入境检验检疫面试真题解析 华图教育王丽达 1.我国出口到德国的一批冷冻草莓,但这批草莓在德国发生了食物中毒现象,产生较大影响,经过调查,是你辖区内的企业出现了问题,德方表示这批草莓是在我国的监管区域下出口的,希望尽快给出答复。遇到这种情况,你怎么处理? 【试题类型】应急应变 【测评要素】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答题要点】 1.能准确把握问题,客观、全面分析问题。 2.能提出有针对性的、可行的措施来解决问题。 3.能切合出入境检验检疫工作内容,言之有物。 【参考解析】 我的工作思路是这样的: 第一,了解事件基本情况。如,草莓出口商的企业情况,核查该批次出口的草莓出口手续及检验记录是否完整,该批次产品的具体数量、批号等;向德方了解调查食物中毒的具体原因,是草莓本身残留药品不达标引起的还是在存储、运输过程中环节中沾染其他物质导致草莓发生质量变化,因为食物中毒的原因很多,了解清楚才好做下一步工作。 第二,在了解基本情况的基础上,配合德方进行调查。与企业方面进行沟通,告知企业详情,妥善沟通后,封存该批次产品,并按我国相关法律标准对草莓进行检验检疫。在此过程中,要注意三点。其一,向企业解释此次检验检疫的原因,告知其德方食物中毒事故造成的后果及影响。其二,向企业详细阐述检验检疫部门所行使的权力,希望企业能够配合,同时告知企业享有的权利与义务,尤其是检验结果出来后的复验权。其三,为体现整个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可以邀请德方派遣相应的代表参与检验,向其解释我国相应的食品安全标准,并可提供相应的实验室及检验工具,满足德方合理的要求。 第三,根据检验检疫结果,出具检验检疫报告或证单,并将结果向德方和社会进行通报。如果企业确实存在问题,那么我们将按照相应的法律法规进行惩处,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反思检验检疫部门的相关工作,查清楚是哪里出了纰漏导致此次事件的发生并做好备案,预防下次发生同类事件;如果企业产品是合格的,那么也会与德方进行真诚沟通,向社会澄清,尽快消除不良影响,还企业一个“清白”。 第四,民以食为天,检验检疫无小事。我觉得,经过这次事件,检验检疫工作今后还应该注意以下两点:其一,在辖区内定期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惩治不达标的企业,将食品安全问题扼杀在萌芽中。其二,对辖区内的食品出口企业宣传相应的法律法规,进行广泛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企业的食品安全意识,这样才能从根源上杜绝食品安全问题的发生。 以上就是我对这道题目的理解。

出入境检验检疫的工作内容和程序.

出入境检验检疫的工作内容和程序 第一章出入境检验检疫的工作内容和程序 第一节出入境检验检疫的工作内容 一、法定检验检疫(法检) 1、实施目录管理(《法检目录》)。目录由五项构成:“商品编码”“商品名称及备注”“计量单位”“海关监管条件”“检验检疫类别”组成。前三项是根据海关“商品编码”编制。 2、“监管条件”有A、B、D类。 A:进境检验检疫; B:出境检验检疫; D:商检与海关联管。 3、“检验检疫类别”有M、N、P、Q、R、S。 M:进口商检; N:出口商检; P:进境动植物检疫;Q:出境动植物检疫; R:进口食品卫生检验检疫; S:出口食品卫生检验检疫; L:民用品入境验证。 4、成套设备:“A / M”管理,属于进口法检商品。不论其拆成零件还是成套,都属于主动报检。 5、除了“法检”商品、“成套设备”外,还有废旧物品、外商投资财产鉴定、出口纺织品、援外物资。 二、进出口商检: 除了上述商品外,实施“抽检”,对于合格商品,可以施加“检验检疫标志”或“封志”。 三、动植物检疫: 1、范围:进、出、过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容器、包装物、铺垫物; / 来自疫区的运输工具;进境拆解的运输工具。 ▲ 2、进境检疫许可制度:签订进口合同之前,办理检疫审批手续。范围:(进境)动物及产品;植物种子及种苗;新鲜水果;粮谷、豆、薯类;烟草;饲料;植物栽培介质。 3、出境的动植物、产品、及其储、运、产实行检疫监管;过境监管;携带、邮寄进境监管;来自疫区的运输工具现场检疫和消毒。 四、卫生检疫与处理: 1、对染疫(鼠疫、霍乱、黄热病)人员采取隔离、留验、就地诊验措施; 2、运输工具及其排放物、包装物、货物、物品等实施消毒、除鼠、除虫处理; *、对于艾滋病、性病、麻疯病、精神病、开放性肺结核病人,直接阻止入境。 五、进口废物原料、旧机电产品装运前检验到货后必检 我国对于废物原料的进口实行许可制度,签订合同前必须取得环保总局《进口废物批准证书》;合同中订明“装运前检验”条款;到货后施检(法检) 进口旧机电产品,签订合同前到总局或直属局进行备案(,必要的装运前预检)。到货后施检(法检) 六、进口商品认证管理验证(书)、查验货证是否一致。 七、出口商品质量许可和卫生注册管理 我国对重要出口商品实行质量许可制度,并对其出口实行验证管理(出口商品质量许可证)。 我国对食品相关产业实行卫生注册登记制度,取得卫生注册登记证书,方可从业。 八、出口危险货物运输包装检验“性能鉴定”“使用鉴定” 九、外商投资财产价值鉴定出具《价值鉴定证书》,凭以办理验资手续 十、货物装载和残损鉴定适载鉴定,(监装监卸),残损鉴定(为索赔) 十一、进出口商品质量认证合格者,允许商品上使用“质量认证标志” 十二、审核认可和监督涉外检验检疫、鉴定、认证机构:总局负责;须取得《外商投资检验公司资格证书》。 十三、与外国和国际组织开展合作。 第二节出入境检验检疫的程序 一、货物检验检疫程序 (一)进境货物检验检疫程序:(通关:给海关出具证明) 1、报检后先放行通关,再进行检验检疫。放行前要收费,必要的检疫、消毒、卫生处理,之后发放《入境货物通关单》放行;检验检疫后,签发《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和/或《检验检疫证书》(索赔用),准予销售使用。(通知书,不合格) 2、入境货物异地施检:口岸报检通关;目的地检验检疫。 (二)出境货物检验检疫程序: 1、先检验检疫,再放行通关。 a、口岸即产地:施检合格直接发放《出境货物通关单》 b、口岸非产地:产地施检,合格签发《出境货物换证凭单/条》并发送电子数据给口岸商检;口 岸验证,签发《出境货物通关单》。 二、集装箱、交通工具、人员检验检疫程序 1、与货物一并施检:一次报检、一次签证放行。未检前不得任何动作。

出入境检验检疫代理报检管理规定

出入境检验检疫代理报检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代理报检企业的监督管理,规范代理报检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对代理报检企业的注册登记和监督管理。 第三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主管全国代理报检工作。 国家质检总局设在各地的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以下简称直属检验检疫局)负责所辖区域代理报检企业注册登记的决定工作。 直属检验检疫局及其分支机构(以下统称检验检疫机构)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所辖区域代理报检企业注册登记申请的受理、审查和对代理报检企业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代理报检企业应当经检验检疫机构注册登记。未取得代理报检企业注册登记的,不得从事代理报检业务。

代理报检企业可以在其注册登记的直属检验检疫局辖区内从事代理报检业务。 第五条代理报检企业接受进出境货物收发货人(以下简称委托人)的委托,应当在委托人的授权范围内从事代理报检业务,并对委托人所提供情况的真实性进行核实。 代理报检企业应当规范本企业报检员的报检行为,并对报检员的报检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第二章代理报检企业注册登记 第一节申请与受理 第六条申请代理报检企业注册登记的企业(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人民币100万元以上; (三)有固定经营场所及办理代理报检业务所需的设施; (四)有健全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 (五)有不少于5名取得代理报检资格证书的报检人员。 分公司以自己名义申请代理报检企业注册登记的,应当取得《营业执照》,具备前款第三、四、五项要求的条件,且总

进口成套设备通关及检验检疫工作流程.

进口成套设备通关及检验检疫工作流程 摘要:随着国内经济的高速发展,对于国外进口成套设备的需求量日益加大,进口成套设备的数量逐年增多。在这种形势下,国内用户将面临大量的海关通关及进出口检验检疫工作。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协调并优化管理进口成套设备的通关和检验检疫的工作环节,有必要明晰进口成套设备的通关和检验检疫工作流程。本文对进口成套设备通关和检验检疫工作流程做了较为详细的阐述。 关键词:通关;检验检疫 一、前言 为了维护国家的主权和利益,加强海关监督管理,促进对外经济贸易和科技文化交往,加强进出口商品检验工作,规范进出口商品检验行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进出口贸易有关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对外经济贸易关系的顺利发展,我国已经颁布了海关法、商检(检验检疫)法及其修正案和实施条例等各项法律法规。其中对于进口成套设备到达国内口岸时,如何进行相应的通关和检验检疫工作,如何在合法合理的前提下,最大限度保护消费者的权益,进行了明确的要求和详细的规定。 但是,针对进口成套设备通关和检验检疫工作的具体流程,非行业内人员可能会感到比较陌生,即使是行业内人员,在其从业初期的具体工作中,也经常会被各种各样纷繁复杂的法律法规和不同口岸的实际工作方式方法所困扰。故此,本文从实际操作的角度较为详细地阐述了进口成套设备的通关和检验检疫的工作流程,对于统一协调管理该环节的工作有着一定的促进作用。 二、进口成套设备通关和检验检疫工作流程 国内用户(以下简称买方) 如具备相关资质可选择自行操作通关及检验检疫环节,但一般情况下,委托专业的代理公司能够加快工作效率并降低费用,与国外供应商(以下简称卖方)的沟通也会较为顺畅。故此,本文仅以委托专业代理公司为例进行阐述。 1、通关 1.1 进口成套设备到达口岸前 买方应通过代理公司在进口成套设备发运后3个工作日内向卖方索要相关单据并对内容予以确认,单据包括:装船通知、海运/空运提单(如有)、形式发票、装箱单等。同时,对形式发票的相关内容进行中文注释,对合同封面、价格及签字页进行中文翻译。由代理公司将上述文件整理汇总准备提交入境口岸海关。 同时,由买方根据设备相关信息和特点与代理公司共同确认向海关申报的商品税则号及其监管条件,并根据税则号项下的监管条件确认是否需要

2017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面试真题

2017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面试真题一 (2月23日上午) 考生回忆版 材料1. 第一段关于宝马七系和宝马五系,和劳斯莱斯古斯特。出现质量安全隐患。宝马七系生产日期2012年,宝马五系生产日期2012年,劳斯莱斯生产日期2012年。 第二段是、关于国务院对这个召回情况的通报,就是关于事件处理的对策: 1、对消费者来说,消费者联系经销商,进行合适的处理,已经发生伤害的,要联系我们检验检疫部门,提供事故情况。 2、对厂家来说,依据相关法律,配合我们检验检疫部门做召回的工作。并及时汇报召回情况。 3、对检验检疫局,要进一步加强监管,督促企业召回对于发现问题的这些批次进行重点的检查。 第三段是我们总局也会持续关注事件处理情况。 材料2. 第一段说的是我们国内消费者的利益经常被侵害,同样的产品输入到我国的时候,质量就会低一些,标准就会低一些。国内产品进口的时候,都说是与国外的标准是统一的,但是发生召回的时候,他们给出的借口往往是“此产品未在中国大陆上市”或者“忘了”。 第二段说是难道国内的质量比国外的产品质量就好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举了福特汽车的例子。 第三段我们国内市场,遇到质量问题进行召回的时候,召回率只有16.6%,而美国有112%说我们国内市场召回情况不好。 材料3 颁布了一个关于召回的法规《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召回数量上升。实施这个管理办法以后,从06---13召回超过一千万辆,14--15召回超过一千万辆,仅16年一年就召回一千万辆;还说召回的主要问题,集中在安全气囊等这些地方,还有发动机和车身三个部分,后头一大堆数据。 考验企业的良心,说召回工作往往被动,被我们检疫局查到才召回的占大概75%,主动召回很少。 根据材料回答以下问题: 1、根据材料,汽车企业生产出问题汽车召回的时候,在国内国外出现同品不同质,同损不同赔的现象,对于这个现象,你怎么看。

【DOC】出入境检验检疫教学指导书.

《出入境检验检疫》教学指导书 陈兵刘艳编 一、课程的培养目标 《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员培训教材》是以进出口报检工作为背景,专门研究外贸活动中报检工作的一门学科,具有政策性、技术性、执法性和涉外性的特点,是高等职业教育国际贸易实务专业一门专业选修课。本课程的基本任务是从理论和实践两方面分析和研究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的,让学生学会在外经贸活动中,熟悉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理解检验检疫报检条件,掌握报检程序,并能正确贯彻中国外经贸的方针政策,确保企业的经济利益,又能符合国际经济通行规则,从而为中国培养熟悉外经贸业务的报检专业技能人才。 根据高职报检员课程教学计划的要求,本课程应该达到以下教学目标:(一)学生知识结构目标 1、了解出入境检验检疫的概念及重要性。 2、理解出入境检验检疫工作概况。 3、掌握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的流程。 4、掌握出入境检验检疫报检的通关、放行和收费。 (二)学生专业能力培养目标 1、具有踏实的检验能力,杜绝虚报、隐瞒、谎报。 2、具有报检必备的分析能力,热爱报检岗位。 3、具有扎实的报检工作能力。 (三)学生专业素质培养目标 1、培养学生的团队协作精神。 2、培养学生的工作学习的主动性。

二、课程教学要求 (一)教学改革要求 1、针对学生专业专业方向开展实施案例教学法。 2、采用理论课与实训课相结合的教学方式。 3、让学生开阔眼界,多进行现场参观学习。 (二)课堂教学要求 1、课程教学应突出重点,剖析难点,注重理论联系实际,符合教学改革的要求。 2、讲解上力求通俗易懂,既要考虑后续专业课程与本课程的关系,又要培养学生直接从事报检业务的能力。 3、注重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 4、结合案例分析,作深入浅出,形象生动的讲解。 (三)实践技能的要求 1、学生应熟悉报检业务操作流程。 2、学生应学会填制报检业务的相关单据。 三、与相关课程的联系 (一)与前续课程的联系 1、《国际贸易概论》使学生了解基本的国际贸易理论和政策,为学习专业知识打下坚实基础。 2、《国际贸易实务》使学生掌握国际贸易业务的操作流程,报检业务是涉及特定商品进出口业务的一环。 3、《国际结算》使学生了解相关单证的制作及结算业务流程。 (二)与后续课程的联系 《外贸英语》使学生掌握必备的专业英语。 四、教材的选用

出入境检验检疫工作内容和工作程序.

出入境检验检疫工作内容和工作程序 一、出入境检验检疫工作的主要内容,概括起来一共有13个方面的主要内容 (一)法定检验 (二)进出口商品检验; (三)动植物检疫 (四)卫生检疫与处理 (五)进口废物原料、旧机电产品装运前检验; (六)进口商品认证管理 (七)出口商品质量许可和卫生注册管理 (八)出口危险货物运输包装检验; (九)外商投资财产价值鉴定; (十)货物装载和残损鉴定; (十一)进出口商品质量认证 (十二)涉外检验检疫、鉴定、认证机构审核认可和监督涉外检验检疫、鉴定、认证机构审核认可 (十三)与外国和国际组织开展合作 (一)法定检验 1、概念“法定检验检疫”,又称强制性检验检疫。(参见教材P9.) 是指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依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定对必须检验检疫的出入境货物、交通运输工具、人员及其事项等依照规定的程序实施强制性的措施。 ★★2、目录中“海关监管条件”项下的代码分别表示:(重点) A:实施进境检验检疫; B:实施出境检验检疫; D:海关与检验检疫联合监管,共3个 ★★3、目录中“检验检疫类别”项下的代码分别表示:(重点) M:进口商品检验 N:出口商品检验 P:进境动植物、动植物产品检疫 Q:出境动植物、动植物产品检疫 R:进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 S:出口食品卫生监督检验 L:民用商品入境验证 成套设备:海关监管类别是“A”,检验检疫类别是“M” 表示进口成套设备属于法定检验检疫,应实施进口商品检验 (二)进出口商品检验 (1)凡列入《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的进出口商品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须经检验的进出口商品,必须经过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或其指定的检验机构检验; (2)必须实施的进出口商品检验,是指确定列入目录的进出口商品是否符合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的合格评定活动。 (3)合格评定程序包括:

检验检疫练习试题

检验检疫、仲裁、不可抗力练习 (班级:物流50801(29分),6月9日) 一、填空题: 1、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关于商品检验时间和地点的规定,常用的几种做法有:①在出口国检验;②在进口国检验;③。 2、在实践中常用的检验方法有:①感官检验法;②化学检验法;③物理检验法;④。 3、根据《商检法》规定,凡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未规定检验标准的,依照的检验标准检验。 4、在确定合同的复验期限时,主要应考虑以下两个问题:①商品的特性;②。 5、根据我国《商检法》,我国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在进出口商品检验方面的基本任务有三项:①法定检验;②公证鉴定;③。 6、在我国,法定检验商品的检验证书由 签发。 7、检验条款中应规定检验,力争做到明确具体,便于分清责任。 8、商品检验条款必须与合同中的其他条款,防止矛盾现象发生。 9、公证鉴定和法定检验不同之处在于。 10、如果合同中对复验时间没有明确规定,那就意味着买方 ()内进行复验。 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检验标准或者其他必须执行的检验标准,低于对外贸易合同约定的检验标准的,按照的检验标准检验。 12、进出口商品凭样品成交的,应当按照进行检验。 13、法定商品以外的商品检验证书,如果在合同或信用证中没有相应规定,可以由中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总公司或出具。 14、复验的时间就是的期限,须在合同中明确规定。 15、用离岸品质和离岸重量这种方式规定商品检验的时间和地点,对()极为有利。

16、合同签定以后,不是由于当事人的过失,而是由于自然原因或者社会原因,发生了当事人无法预见和预防、又无法避免和克服的意外事故,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如期履行,这种情况称为________。 17、仲裁的特点可归结为管辖权的非强制性,仲裁的________性,仲裁裁决的终局性。 18、解决国际贸易纠纷的方式有:协商、调解、________、诉讼。 19、国际贸易中确定商品检验的时间和地点的方法有:在出口国检验、在进口国检验、。 20、外贸业务中通常所讲的不可抗力在英美法上称为合同落空,在大陆法上称为。 21、我国进出口公司在外贸合同中规定仲裁地点时主要有三种形式:在中国进行仲裁、在被诉方所在国进行仲裁、。 22、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在进出口商品检验方面的基本任务有、公证鉴定、监督管理。 23、进出口商品检验机构检验、鉴定后出具的证明文件 为。 24、复验期限规定越长,卖方承担的风险就越。 25、《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规定的法定索赔期为。 26、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规定,如果一方当事人根本性违约,另一方当事人可以。 27、不可抗力引起的后果有和延期履行。 28、仲裁裁决没有规定期限的,当事人应该。 29、如果仲裁裁决在国外执行,胜诉方可以向申请强制执行。 30、申请仲裁前,争议的双方必须订立,否则仲裁机构不予受理。 二、判断正误: 1、商品检验是对货物的品质、规格、包装、卫生、安全等项目进行检验,不包括商品数量的检验。 2、如果合同中对复验时间没有明确规定,那就意味着买方可以在“合理时间”内进行复验。 3、按照国际贸易惯例,在FOB、CIF合同中,商品检验地点一般都不是在货物的装运地点,而是在货物目的地。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检验标准或者其他必须执行的检验标准,低于对外贸易合同约定的检验标准的,按照对外贸易合同约定的检验标准检验。

出入境检验检疫标志.

出入境检验检疫标志 一、适用范围: 出入境检验检疫标志是指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国际条约、双边协定,加施在经检验检疫合格的检验检疫物上的证明性标记。进口安全质量认证标志及其他认证标志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不在本适用范围。 二、主管部门 国家质检总局负责标志的制定、发放和监督管理工作。 标志的样式、规格由国家质检总局规定。国家质检总局设在各地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负责标志加施和标志使用的监督管理。 三、标志的使用 1.入境货物应当加施标志而未加施标志的,不准销售、使用;出境货物应当加施标志而未加施标志的,不准出境。 2.按照出入境检验检疫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有关国际条约、双边协定、检验检疫协议等规定需加施标志的检验检疫物,经检验检疫合格后,由检验检疫机构监督加施标志。 3.人境货物需要在检验检疫地以外的销售地、使用地加施标志的,进口商应在报检时提出申请,检验检疫机构将检验检疫证书副本送销售地、使用地检验检疫机构,销售人、使用人持证书向销售地、使用地检验检疫机构申请监督加施标志。 4.入境货物需要分销数地的,进口商应在报检时提出申请,检验检疫机构按分销批数分证,证书副本送分销地检验检疫机构。由销售人持证书向分销地检验检疫机构申请监督加施标志。 5.出境货物标志加施情况由检验检疫地的检验检疫机构在检验检疫证书、《出口货物换证凭单》中注明,出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查验换证时核查。 四、监督管理 1.流通领域的监督检查; 2.口岸核查; 3.在生产现场、港口、机场、车站、仓库实施监督抽查。 4.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标志监督检查,有关单位应当配合并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出入境货物应加施标志而未加施标志的,销售、使用应加施标志而无标志货物的,或者不按规定使用标志的,按检验检疫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处理。 5.伪造、变造、盗用、买卖、涂改标志,或者擅自调换、损毁加施在检验检疫物上的标志的,按照检验检疫法律、法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 6.检验检疫机构根据本办法规定加施标志,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收费。 作者:不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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