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档网
当前位置:搜档网 › 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知识小问答

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知识小问答

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知识小问答
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知识小问答

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知识小问答

一、问答题

1.您所在村(社区)的法律顾问的联系方式是?

二、单选题

1.以下哪位律师是您所在村(社区)的法律顾问?

A.丘丙养律师B.陈洪鸣律师

C.谢世云律师D.邓志纯律师

2.我市是从什么时候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A.2014年1月B.2014年9月

C.2015年1月D.2015年9月

3.印有法律顾问相关信息的公示牌一般挂在哪?

A.各个村(社区)办公室

B.各镇司法所办公室

C.各镇镇政府

D.以上三个地方都有

三、多选题

1.法律顾问的工作范围是?

A.为村(社区)管理提供法律专业意见

B.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

C.开展法制宣传

D.参与人民调解工作

2.法律顾问充当村(社区)的“参谋助手”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

A.协助起草、审核、修订村规民约和其它管理规定

B.为村(社区)谈判重大项目、签订重要经济合同等提供法律专业意见

C.协助村(社区)处理换届选举中遇到的法律问题

3.法律顾问成为群众的“私人律师”主要休现在哪些方面?A.为群众解答日常生产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意见

B.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群众提供必要的法律帮助

C.接受群众的委托代为起草、修改有关法律文书

4.法律顾问扮演法律知识的“宣传员”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

A.定期举办法制讲座,普及日常生产生活中涉及的法律知识。

B.在日常入村服务中以其它形式开展法制宣传。

5.法律顾问的日常工作要求有哪些?

A.每个月至少入村服务一次

B.每个季度至少开展法制讲座一次

C.及时回应村(社区)组织和人民群众的法律咨询

6.建立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的目的有哪些?

A.推进法律服务进城乡社区

B.增强广大基层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

C.促进村(居)组织民主决策,依法办事

D.引导群众通过合法途径表达诉求,解决矛盾纠纷

四、判断题

1.法律顾问应担任矛盾纠纷的“调解员”,积极参与人民调解工作。

□正确□错误

2.法律顾问每个月应至少入村服务一次。

□正确□错误

3.法律顾问每个季度应至少举办法制讲座一次。

□正确□错误

4. 法律顾问对村(社区)组织或人民群众的法律咨询要及时回应。

□正确□错误

5. 在各村(社区)的办公桌上放有法律顾问的工作牌。

□正确□错误

6. 经法律援助处审查同意后,法律顾问可为符合法律援助备件的群众提供法律援助。

□正确□错误

7. 每年的7月中旬和第二年的1月中旬乐昌市司法局会对法律顾问工作进行检查考核。

□正确□错误

8. 对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可向法律顾问本人、村(居)委会或乐昌市司法局公证律师管理股提出。

□正确□错误

9. 法律顾问应定期举办法制讲座,普及日常生产生活中涉及的法律知识,增强基层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帮助树立正确的权利义务观念。

□正确□错误

10. 法律顾问应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的邀请,可以参与矛盾纠纷调处工作。

□正确□错误

社区知识问答题

社区建设基础知识百题问答 1.社区的基本概念? 社区是居住在某一地域里的人们结成多种社会关系和社会群体,从事多种社会活动所构成的社会区域共同体。 2.社区的基本属性是什么? 社区的基本属性包括区位的地域性、组织的系统性、管理的自治性、管辖的区域性、参与的全员性、主体的认同性、功能的综合性和机制的协调性,其核心是民主自治。 3.社区有哪些基本类型? 目前,新构建的社区分为四种类型: 单位型社区--人群主体由本单位职工及家属构成,有独立管辖界限,封闭式管理; 小区型社区--成建制开发的封闭式小区,功能设施配套,独立物业管理; 板块型社区--主要是以三级以上马路砍块划定的社区,多在老城区,是目前城市社区的主要类型; 功能型社区--除地域管辖因素外,具有特色功能的社区,如商贸、文化、公众等比较集中的区域,但一般没有常住居民。 4.构成社区的基本要素有哪些? 地域要素、人口要素、区位要素、组织结构要素、生活方式要素、社会心理要素。 5.城市社区的范围是指什么? 目前城市社区的范围,一般是指经过社区体制改革后作出规模调整的居民委员会辖区。 6.社区设立的依据是什么? 社区设立的依据是坚持以地缘为基础,以适度的管辖人口和半径为条件,以居民的认同感、归属感为前提,按照有利于管理、自治、社区资源的合理利用,提高工作效能的原则,科学合理的划分社区。 7.社区的设立、撤销和调整由哪级政府决定? 社区的设立、撤销和调整由县区(市)人民政府决定。 8.如何命名社区的名称? 社区的名称应根据国家有关地名管理的规定和社区成员的意愿与习惯确定,但一般不得以数字的方式命名。9.社区建设的基本概念? 社区建设就是在党和政府的领导和指导下,以提高社区成员的生活质量,综合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为目的,推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共同发展社区事业,把社区建设成为环境优美、生活方便、秩序井然、人际关系和谐、政治民主的区域性文明小社会的过程。 10.我国城市社区建设的基本模式是什么? 党委和政府领导、民政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社区居委会主办、社会力量支持、群众广泛参与,形成推进社区建设的整体合力。 11.城市社区建设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1)以人为本的原则;(2)区域发展原则;(3)主体参与原则;(4)资源共享原则;(5)协调发展原则;(6)党政推动原则;(7)民主自治原则;(8)渐进创新原则。 12.城市社区建设包括哪些主要内容? 社区组织建设、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社区服务建设、社区卫生建设、社区文化建设、社区环境建设、社区治安建设。 13.加强社区建设有哪些重要意义? 加强社区建设,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强化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施"依法治国"方略和推进"依法治市"战略的重要内容,是构建"小政府、大社会"格局的内在要求,也是党和政府履行为人民服务宗旨的实际步骤。 14.政府在社区建设中有哪些主要作用?

村社区法律顾问聘用合同

“双联法律服务直通车”村(社区)法律顾问聘用合同 甲方:(村/居委) 乙方:(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 根据《省司法厅关于开展“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的通知》(〔2016〕50号)及《关于开展“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的通知》(定司发〔2016〕22号》文件精神,按照《定西市安定区司法局关于开展法律服务工作者结对帮扶深入推进法律服务直通车活动的实施意见》文件要求,结合本辖区实际,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聘用法律顾问 甲方聘请乙方指派的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担任本村(社区)法律顾问。村(社区)法律顾问应按照本合同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二、服务范围和方式 (一)服务范围。村(社区)法律顾问的服务范围如下: 1.制订法律服务预案,包括: (1)摸查了解甲方的法律需求情况; (2)制订具体的法律服务方案。 2.协助甲方做好村(社区)自治管理,包括: (1)帮助甲方起草、审核、修订自治组织章程、村规民约以及其他规章制度; (2)为甲方进行换届选举工作提供咨询和协助; (3)为甲方重大经济、民生和社会管理方面的决策提供法律意见; (4)应甲方要求,帮助甲方起草、审查民事经济合同、接受委托参与项目谈判等非诉讼活动及诉讼活动(此项服务另行协商收取法律服务费用,乙方可酌情予以优惠收费); (5)协助甲方处理信访案件,引导当事人依法理性表达诉求,依法解决矛盾纠纷; (6)协助甲方及时稳妥处理辖区内发生的重大敏感和群体性案件(事件); (7)参与甲方的“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推动基层民主法治建设。 3.为甲方辖区内的群众提供法律帮助,包括: (1)解答群众法律咨询; (2)帮助群众审查民事经济合同、接受委托参与非诉讼活动及诉讼活动(此项服务需另行协商收取法律服务费用及依法办理委托代理手续,乙方应酌情予以减免收费); (3)协助困难群众申请法律援助,受甲方所在地法律援助机构指派,为甲方辖区内符合条件的群众提供法律援助; (4)为甲方辖区内的刑释解教人员和社区矫正人员提供必要的法律帮助。 4.开展法制宣传,包括: (1)举办法制讲座,向基层干部和群众普及日常法律知识,增强基层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 (2)向甲方辖区群众宣传征地拆迁、土地权属、婚姻家庭、上学就医、社会保障、环境保护等方面涉及的法律知识; (3)协助甲方制作普法宣传品,推动甲方的法治文化建设; (4)主动为甲方辖区内的企业开展法制宣传服务,促进企业依法经营。 5.参与人民调解工作,包括: (1)主动与甲方的人民调解组织进行工作对接,参与矛盾排查和调处工作,协助化解重大复杂矛盾纠纷,引导当事人在法律框架内解决问题; (2)协助甲方做好专业性和行业性调解工作,提高调解的质量和效率;

社区居民代表发言

在“全民终身学习周”上的发言 尊敬的各位领导、朋友们: 你们好!我很荣幸作为一名社区居民出席“昌城镇全民终身学习周”启动仪式,并作为社区居民代表发言,深深感到社区教育和社区培训以及加强自我学习给居民带来实实在在的好处,体会有如下几点: 一、技能培训,增加居民经济收入。 自2009年9月,昌城镇成立社区分院以来,分院工作人员与有关技术专家经常到各社区教学站,或深入到田间地头,或来到居民家中,分发科技资料,指导居民学习科学知识。尤其在大棚种植、生猪养殖与防疫、服装加工、安全保卫、电气焊等方面举办过多次培训班,使许多无一技之长的社区居民掌握了一到两门实用技术,扩展了就业渠道,增加了经济收入。我初中毕业,文化不高,原来只会种田,主要种植小麦、玉米等粮食作物,年年收入一般,后来参加了几次养貂、养狐狸培训班,就开始学着养貂、养狐狸了。这两年来经济收入好多了。尝到了掌握技术的甜头后,我更主动地利用一些闲暇时间来到社区书屋借阅科技书籍,汲取着书中的营养,饲养中遇到一些难题,及时请教有关专家。同时,在社区网络室里,上网搜集养殖、销售等方面的信息,大大拓展了视野,我养殖的貂、狐狸成色好,价格高,经济收入年年翻番。家里人和邻里乡亲见我通过学习,掌握了致富技术,也受到极大的影响,纷纷加入到学习的行列中来,可以说,不学习,就掌握不了致富技术,就赚不到更多的钱。 二、文化娱乐,提升社区居民品位。 原来大多数居民空闲时间就在家看看电视,居民之间交往越来越平淡。后来,社区分院工作人员组织志愿者及部分文艺爱好者,来到社区或村庄里,用自编自演的一些娱乐节目,活跃居民生活,并引导一部分居民参与到活动中来,提高了社区居民的生活质量。还有不少居民利用空闲时间来到社区教学站,看书、上网阅览,开阔了眼界,丰富了知识,提升了品位。 三、邻里互助,共创和谐。 社区分院工作人员在社区教学站里举办了许多次法律法规、文明礼仪等方面的培训。组织法律志愿者深入到村庄中,讲解村规民约,调解并解决居民中存在的矛盾。通过教育,广大社区居民学法守法、尊老爱幼的意识空前提高。邻里之

侨务法律法规知识问答题

侨务法律法规知识问答题 《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第三条规定:“归侨、侨眷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公民的权利,并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公民的义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歧视。”“国家根据实际情况和归侨、侨眷的特点,给予适当照顾,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规定”。 本法对归侨、侨眷实行的这一原则是中国共产党长期以来对归侨、侨眷实行16字方针的法律化和规范化。中国共产党历来重视侨务工作和维护侨益工作。1945年在延安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的“七大”上,毛泽东主席代表中共中央明确提出了“保护华侨正当的权益,扶助归国的华侨”的护侨原则。这一原则在新中国成立时具有临时宪法意义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中得以确认。 此后,中国的宪法也都明确规定了护侨的原则。20世纪50年代中期,中共中央提出了对归侨、侨眷,要根据其特点,给予适当照顾的方针。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共中央提出对归侨、侨眷要实行“一视同仁,不得歧视,根据特点,适当照顾”的16字方针。这一原则在长期的侨务工作实践过程中,深得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拥护和社会各方面的认可,并经实践证明是一个正确的、行之有效的、符合侨心民意的原则。《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将该原则通过立法程序,予以提高与升华,使之成为侨务法律中维护侨益的总原则。其含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归侨、侨眷是中国公民的一部分,他们与其他中国公民一样,享有中国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公民的一切权利,并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公民的义务。 中国宪法规定的中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有:年满18岁以上的中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除非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者外,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有宗教信仰的自由;有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的权利;有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的权利;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有休息及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有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公民有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有维护祖国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有依照法律规定纳税的义务;有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的责任以及保卫祖国的神圣职责。 归侨和侨眷作为中国公民与其他中国公民一样,既享有宪法和法律上的权利,又应承担宪法和法律上的义务,这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的体现。 一、全面理解贯彻党的侨务政策的十六字方针问题 首先,要正确把握《保护法》和十六字方针的关系。党的“一视同仁,不得歧视,根据特点,适当照顾”的十六字方针,是我党建国以后制订的,是我党对侨务工作的一贯政

一村一法律顾问职责及服务标准

明溪县村(社区)法律 顾问工作主要职责及服务标准 一、担任村居法律顾问。提高“两委”班子依法管理和服务村居公共事务的水平,为村居决策、承包合同、分配方案等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1、对选举程序、文书把关,协助规范选举,从法律层面提出意见; 2、通过编印、发放换届普法小册子和警示案例,开展各类型法制宣传活动的方式,宣传党委、政府关于换届选举的重要部署精神及相关政策法规(经费由各村(居)自筹自决); 3、通过现场宣传、咨询以及电话、网络咨询的方式解答村(居)民有关选举的法律问题; 4、在选举日派出律师代表作为第三方参与对村(居)选举过程的监督。在授权的情况下,作为第三方,对选举各环节进行监督,对选举投票结果进行现场见证; 5、对村(居)经济合同、分配方案进行审查把关。主要对山林、鱼塘、果林、家田、厂房出租等经济合同和收入分配方案进行审查把关; 6、起草或审查村(居)的村规民约 二、参与村居民主自治工作。协助村居实现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三、为村(居)委会和村(居)民提供法律咨询。每月不少于八小时到村居值班接受法律咨询,同时在村居公布联系方式,解答村(居)委会、村(居)民的法律问题; 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每季度至少一次为村居、辖区学校、单位、企业、群众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律宣传教育活动,引导村(居)民依法维权,提高群众的法制意识和法律素质; 五、协助做好人民调解工作。参与村(居)委会及辖区司法所的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引导当事人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问题; 六、协助做好安置帮教和村居社区矫正工作。为特殊人群提供法律帮助; 七、协助做好村居法律援助联络点的工作。引导困难群众向有管辖权的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2017年1月

社区矫正知识问答

1、什么是社区矫正 答:社区矫正是一种监禁矫正相对应的非监禁刑罚执行制度,它起源于19世纪中期英美等国家,是目前国际上普遍实行的一种刑罚执行制度。在我国,社区矫正正是指将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民间组织和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里和行为恶习,使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法执行活动。 2、社区矫正人员主要有哪些 答:下列罪犯适用社区矫正: (1)被判处管制的; (2)被宣告缓刑的; (3)被裁定假释的; (4)被暂予监外执行的,包括: ①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②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③生活不能自理,使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3、社区矫正的基本任务是什么 答:(1)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督、管理、确保刑罚能够有效实施; (2)对社区矫正人员的教育矫正,使其认罪服法,悔过自新、弃恶扬善,人格重新社会化,顺利回归社会,成为守法公民; (3)帮助社区矫正人员解决在劳动就业,生活保障,法律、心里等方面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以利于他们顺利适应社会生活。 4、如何准确把握社区矫正的基本属性 答:全面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必须把握其基本质属性和基本特征。(1)要牢牢把握社区矫正的刑罚执行性质;(2)要牢牢把握社区矫正的非监禁特征。 5、社区矫正工作队伍是怎样构成的 答:社区矫正工作队伍由司法个机关执法工作者,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和社会志愿者组成,以司法行政机关执法工作者为主体,社会工作者为辅助,社会志愿者为补充。 6、司法所在社区矫正工作中的主要职责有哪些 答:司法所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根据县级司法行政机关的授权,对拟适用社区矫正人员进行调查评估;

党建知识问答50题

党建知识问答50题 1、“五位一体”总体布局 答: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 2、“四个全面”战略布局 答: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 3、“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 答:在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年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在新中国成立一百年时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4、五大发展理念 答: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 5、五种重要的思维方式 答:战略思维、历史思维、辩证思维、创新思维和底线思维。 6、十八大报告提出的到2020年实现两个"翻一番”是什么? 答:国内生产总值比2010年翻一番;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 7、十八大报告提出的“两个倍增”、“两个同步” 答:“两个倍增”,一个就是国内生产总值的倍增,一个就是城乡居民收入的倍增。两个同步,一个就是城乡居民收入水平要和经济增长同步,另一个就是劳动者报酬要和生产率提高同步。 8、一带一路 答:一带一路是“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简称。 9、互联网+ 答:通俗来说,“互联网+”就是“互联网+各个传统行业”,但这并不是简单的两者相加,而是利用信息通信技术以及互联网平台,让互联网与传统行业进行深度融合,创造新的发展生态。

10、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答:就是从提高供给质量出发,用改革的办法推进结构调整,矫正要素配置扭曲,扩大有效供给,提高供给结构对需求变化的适应性和灵活性,提高全要素生产率,更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需要,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根本目的是提高社会生产力水平,落实好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11、两学一做 答:“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 12、合格党员的“四讲四有” 答:讲政治、有信念,讲规矩、有纪律,讲道德、有品行,讲奉献、有作为。 13、四个自信 答: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14、党面临的“四大危险” 答:精神懈怠危险、能力不足危险、脱离群众危险、消极腐败危险。 15、党面临的“四大考验” 答:执政考验、改革开放考验、市场经济考验、外部环境考验。 16、八项规定 答:是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强调要改进调查研究、精简会议活动、精简文件简报、规范出访活动、改进警卫工作、改进新闻报道、严格文稿发表、厉行勤俭节约。 17、中央政治局强调的“四种意识” 答: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 18、“四风” 答: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 19、三严三实 答:既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又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

社区居民法律知识问答

社区居民法律知识问答 总类 一、公民依法享有哪些基本权利? 答: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我国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包括: 1、关于政治和自由方面的权利。宪法规定: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年满18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除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以外,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等。 2、关于人身和自由方面的权利。宪法规定: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 3、关于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宪法规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4、关于经济、文化和社会权利。宪法规定: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公民有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国家保护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国家和社会帮助安排残疾公民的劳动、生活和教育。 但是,宪法在规定公民各项基本权利的同时,也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公民在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二、谁能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答:我国《民法通则》第16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规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法。具体包括:(一)﹑保护被监护人的身心健康 (二)﹑管理被监护人的财产 (三)﹑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 (四)﹑对被监护人造成他人损害承担民事责任 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的权利,受法律保护法。

社区工作者招聘社区工作基本知识问答题.学习资料

2014年社区工作者考试模拟试题及答案(2)卷 一、单项选择题 1.社会工作实务过程的第一步、也是整个助人过程的基础和起点是( 。 A.评估 B.预估 C.接案 D.计划 E.介入 2.治疗性沟通是指( 。 A.了解服务对象的问题和需要 B.交流双方对服务对象的问题的看法 C.介绍社会工作机构的功能 D.交流对社会工作者角色的看法和期望 E.通过人与人的交流、沟通,达到一个人对其他人进行帮助的目的 3.面谈中做好倾听最重要的方面是( 。 A.社会工作者通过身体传达的对服务对象的专注,以及从态度上所传达的内心的专注 B.理解对方所传达的内容和情感,不排斥、不歧视,把自己放在对方的位置上来思考,鼓励其宣泄,帮助其澄清自己的想法 C.全神贯注地倾听服务对象所表达的内容及其所使用的言辞,争取能够复述 D.倾听时不公要“听”,还要有“参与’’,与服务对象互动,对服务对象的叙述给予适当的回应 E.在听服务对象叙述的时候,注意服务对象的语言及相关肢体语言,分析其未表达出来的意思,及其语言中可能存在的不真实信息

4.在社会工作程序中预估处于( 。 A.接案之前 B.接案后,正式展开服务之前 C.计划之后,介入之前 D.介入服务后,评估之前 E.结案之前 5.在制订服务计划阶段,定义目标是指。 A.解释目标的词义 B.已经解释清楚的目标 C.将目标界定清楚,以具体、可操作的指标定义目标.以利目标的执行 D.对社会工作者和服务对象共同选择确定的目的,清楚阐释其意义 E.定义和目标的相互关系 6.广义的儿童社会工作是一种事先补救性工作,它是以( 为对象。 A.所有儿童 B.处于特殊困难境地的儿童 C.情绪或行为偏差的儿童 D.残疾的儿童 E.流浪的儿童 7.儿童社区工作有不同的介入手段。以组织、动员社区内各类社会团体和居民组织为儿童的健康成长提供的各种各样的服务作为介入手段介入社区,属于( 。 A.从非物质的服务人手介入社区 B.从直接的物质性建设目标人手介入社区 C.从动员组织社区内综合服务的力量人手介入社区

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实施方案

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实施方案篇一:法律顾问管理制度上墙 法律顾问管理制度 一、工作联系制度。参与“一校一顾问”活动的法律顾问每月1日入校,积极主动地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帮助。 二、法律宣传制度。根据学生对法律知识需求,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知识咨询宣传活动,每季度应不少于一次。 三、工作汇报制度。法律顾问将每季法律服务工作情况以书面形式向司法局报告,工作中发现的重大法律问题应及时报告县司法局和乡镇司法所。 四、督查考核奖惩制度。司法局成立工作督查组,对参与“一校一顾问”活动的律师或 法律工作者入校工作情况,进行定期督查和考核,每半年通报督查考核工作情况。 五、总结评比制度。县司法局每年度对“一校一顾问”工作进行一次总结评比,做到总结经验、树立典型、查找不足、表彰先进、鞭策落后,并将结果与年终考核奖惩相挂钩。对在“一校一顾问”活动中做出突出成绩的法律顾问,要给予大力表彰奖励,对在“一校一顾问”活动中不认真履行职责的,被投诉两次的,取消担任该村法律顾问的资格,给予严肃处理,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法律顾问的业务 1、就村的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方面的意见,或者应村要求,对决策进行法律论证; 2、对村起草或者拟发布的规范性材料,从法律方面提出修改和补充建议; 3、参与处理涉及村的尚未形成诉讼的民事纠纷、经济纠纷、行政纠纷和其他重大纠纷; 4、协助村审查各类经济合同、经 济项目以及重要的法律文书; 5、协助上级司法行政部门和村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6、向村提供国家有关法律信息,就村各项管理中的法律问题提出建议; 7、办理村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 调解工作流程图 篇二: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规范性文件汇编 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规范性文件汇编 南山区司法局公律科 二○一四年十一月 目录 一、广东省规范性文件 (4) 1、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

农村常用法律知识问答

农村常用法律知识问答 一、群众应学习和掌握的法律法规主要有哪些? 农村法制宣传教育要紧紧围绕中心工作,要宣传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特别是关于家庭联产承包、减轻农民负担等政策(中央1号文件)的同时,结合农村实际学习宣传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主要包括: (1)关于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方面的法律法规如:宪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民法、婚姻法、继承法、妇女权益保障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收养法、义务教育法、末成年人保护法等。 (2)农业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 如:农业法、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种子法、森林法等 (3)关于经济方面的法规 如:合同法、公司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 担保法等。 (4)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方面的法律法规 如:刑法、预防末成年人犯罪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信访条例等。 二、农民到城镇务工经商要办哪些手续?

目前,对农民到城镇务工经商,全国并无统一的规定。但在一些大城市如北京、上海等对外来人员务工经商有专门的地方性法规,对外来人员执行三证制度。一是实行《暂住证》制度。规定外来人员到达后,必须按照户籍管理规定,持本人身份证和其他合法有效证明,育龄妇女需同时持婚姻状况证明,到暂住地公安机关办理暂住登记。对符合条件的,由公安机关核发《暂住证》。末取得《暂住证》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其出租房屋或提供经营场所,劳动行政机关不予核发《外来人员就业证》,工商行证机关不予办理营业执照。二是实行《婚育证》制度。外来人员中的育龄妇女,在办理暂住登记之后,应当到暂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办理《婚育证》,末办理《婚育证》的,劳动机关不予办理《外来人员就业证》,工商行证机关不予办理营业执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其出租房屋或者提供经营场所。三是实行《外来人员就业证》制度。外来人员必须持《暂住证》和其他有关证明向当地劳动行证机关申请办理《外来人员就业证》,作为在当地务工的有效证件。三证齐全以后,经劳动行证机关指定的职业介绍机构办理就业手续。 外来人员到乡(镇)村企业务工,也应当执行上述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三、农民进城打工,遇用人单位(老板)不愿与你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怎么 办? 在农民蜂拥进城打工,劳务市场供过于求的情况下,有些用人单位尤其是个体私营企业主(老板),往往会找各种借口拒绝与打工者签订劳务合同;而打工的农民朋友呢?找份工作不容易,那还有什么权利给老板讲条件、要求老板订合

党建知识问答(一)

党建知识问答(一) 1、中国共产党的性质是什么? 我们通常所说的某个政党的性质,是指这个政党代表哪个阶级的利益,具有哪个阶级的特性。政党如同国家一样,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任何政党都似一定的阶级为基础,在政治上代表这个阶级的利益,为这个阶级的利益服务。所以,任何一个政党都具有鲜明的阶级性,世界上绝没有超阶级的政党,也没有所谓的全民党。 党的十五大通过的党章规定:“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是中国各族人民利益的忠实代表,是中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这三个方面互相联系、不可分割,共同构成了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坚持党的这种性质,是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巩固党的阶级地位,提高党员觉悟,加强党的建设的基本依据,是完成党的历史使命的根本保证。 2、党的根本宗旨是什么? 中国共产党的根本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党章的总纲明确规定:“中国共产党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党除了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党在任何时候都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同群众同甘共苦,保持最密切的联系,不允许任何党员脱离群众,凌驾于群众之上。党在自己的工作中实行群众路线,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把党的正确主张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这是对党的根本宗旨的完整、科学的表述。 3、党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我们党的指导思想,党章总纲中已明确规定:“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我们党之所以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作为行动的指南,是因为:第一,马克思列宁主义是科学社会主义的理论,是工人阶级的科学世界观,是工人阶级解放运动的思想和观点的体系。一百多年来的历史证明,科学社会主义的理论是正确的,社会主义是有强大的生命力的。第二,以毛泽东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把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基本原理同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结合起来,创立了毛泽东思想。毛泽东思想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在中国的运用和发展,是被实践证明了的关于中国革命和建设的正确理论原则和经验总结,是中国共产党集体智慧的结晶。第三,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党总结正反两方面的经验,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把全党工作的中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实行改革开放,把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与当代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相结合,逐步形成了邓小平理论。这一理论继承和发展了毛泽东思想,阐明了在中国建设社会主义、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的基本问题,是引导我国社会主义事业不断前进的指针。 4、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是针么? 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 5、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纲领是什么? 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纲领就是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在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的展开,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目标和基本政策。 ——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就是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发展市场经济,不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这就要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使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坚持和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多种分配方式,允许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带动和帮助后富,逐步走向共同富裕;坚持和完善对外开放,积极参与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保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人民共享经济繁荣成果。

公民常用法律法规知识问答

公民常用法律法规知识问答 民法常识 1、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分为哪几种 答: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指公民通过自己的行为行使民事权利或履行民事义务的能力。鉴于年龄、智力发育和精神状况的不同,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分为三种: (1)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指能够通过自己独立的行为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能力。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人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指具备部分民事行为能力。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 (3)无民事行为能力。指不具备以自己的独立行为取得民事权利、设立民事义务的能力。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2、什么是诉讼时效 答: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依诉讼程序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的权利。我国民法规定了三种诉讼时效:(1)普通诉讼时效。即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

一般为2年。 (2)特别诉讼时效。即部分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它们包括: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寄存财产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3)最长诉讼时效。即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上述三种诉讼时效期间,前两种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计算,最长诉讼时效期间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3、什么是民事责任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有哪些 答:民事责任是指公民或法人违反民事义务,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依照民法所应承担的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有10种: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刑法常识 1、怎样区分违法与犯罪 答:一切违反法律法规禁止性规定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而当违法行为达到危害社会,触犯刑律,应当受刑法处罚的程度时就构成了犯罪。也就是说所有的犯罪行为都是违法行为,但违法行为并不一定达到犯罪的程度。 2、什么是赌博罪赌博罪与赌博有什么区别 答:赌博是一种违法行为。赌博罪则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障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赌博罪也是扰乱公共秩序罪的一种。赌博罪与

社区 村 法律知识竞赛 题

社区(村)法律知 识竞赛300题(精简版) 一、判断题 1、宪法作为一个国家的法的表现形式之一,它是国家的根本法,在一国的法律体系中居最高的地位。(√) 2、我国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利包括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不受侵犯,通信自由、通信秘密和迁徙自由受法律保护。(√) 3、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是我国最低的一级国家政权机构。(×) 4、受教育权既是公民的权利,也是公民的义务。(√) 5、居民委员会主任是由政府指派的。(×) 6、涉及全体居民利益的重要问题,居民委员会可以自行决定。(×) 7、社区居民自治的“四个自我”是指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 8、社区委员会选举应当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的原则。(√) 9、业主委员会委员能连先连任。(√) 10、业主大会能够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 11、居民委员会的办公用房,由居民委员会自行解决。(×)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于2014年11月1日通过,且已施行。(√) 13、人民调解工作的基本原则是合法合理。(√) 14、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都是不能销售的。(√)? 15、子女放弃继承权,可以适当免除赡养父母的义务。(×) 16、父母对子女的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结婚费用。(×) 17、每年农历九月初九为老年节。(√) 18、老年福利设施未经原审批部门批准不得移作他用。(√) 19、赡养人之间可以就履行赡养义务签订协议,并征得老年人同意。

(√) 20、赡养人可以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21、老年人应当遵纪守法,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但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违背法律的要求。(×) 22、残疾人的扶养人可以对残疾人不履行扶养义务。(×) 23、残疾人的扶养人虐待、遗弃残疾人不受法律制裁。(×) 24、妇女与男子享有平等的财产继承权。(√) 25、子女成年后,父母可不再承担抚养义务。(√) 26、同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 27、遗产分割时,可以不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 28、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29、我国的法律援助机构由政府设立。(√) 30、劳动权既是公民的权利,也是公民的义务。(√) 二、选择题 1、我国现行宪法是由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 C )年通过的。 A、1954 B、1978 C、1982 2、全国法制宣传日是每年的( C ),也就是现行宪法颁布施行纪念日。 A 12月1日 B 12月20日 C 12月4日 3、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 A )的社会主义国家。 A、人民民主专政 B、民主共和

农村党建知识问答 2

农村党建知识问答 1、农村党的基层组织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答:农村党的基层组织,主要是指乡、镇党的基层委员会和村党支部。更具党章规定,农村党的几层组织除必须严格履行党的基层组织的八项基本任务外,其主要职责是:领导本地区的工作,支持和保证行政组织、经济组织和群众自治组织充分形式职权。具体说,农村党的基层组织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议,研究决定本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带领群众大力发展农村经济;(2)领导精神文明建设,做好思想政治工作;(3)按照从严治党的要求,抓好党组织的自身建设,做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4)负责村、组干部和村办企业管理人员的教育、培养、选拔、推荐、考核和监督;(5)研究决定政权组织、经济组织、群众团体和群众自主组织提请解决的重大问题,支持和帮助它们依照法律和各自的章程开展工作。 2、农村党的基层组织领导班子建设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答:把农村党的基层组织领导班子建设成为政治坚定、勇于开拓、团结协调、公正廉洁、联系群众、精干高效,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能够团结和带领群众深化农村改革,发展农村经济,实现共同富裕的坚强集体。 3、农村党支部书记应具备哪些基本条件? 答:村党支部书记应具备以下几个基本条件:(1)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党在农村的方针、政策,带领群众发展经济,走共同富裕的道路;(2)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廉洁勤政,艰苦奋斗,具有奉献精神;(3)能统揽全村工作,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顾全大局,善于协调个方面力量;(4)熟悉党的工作,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4、农村党员管理的主要目标是什么? 答:农村党员管理工作,要通过教育和引导党员严格履行义务,保障党员充分形式权利;通过建立党的组织,组织党员参加党的活动;通过严格党员组织关系的转递和党籍管理,增强

城市社区建设基础知识50题问答集锦

城市社区建设基础知识50题问答集锦 1.社区的基本概念? 社区是居住在某一地域里的人们结成多种社会关系和社会群体,从事多种社会活动所构成的社会区域共同体。 2.社区的基本属性是什么? 社区的基本属性包括区位的地域性、组织的系统性、管理的自治性、管辖的区域性、参与的全员性、主体的认同性、功能的综合性和机制的协调性,其核心是民主自治。 3.社区有哪些基本类型? 目前,新构建的社区分为四种类型: 单位型社区--人群主体由本单位职工及家属构成,有独立管辖界限,封闭式管理; 小区型社区--成建制开发的封闭式小区,功能设施配套,独立物业管理; 板块型社区--主要是以三级以上马路砍块划定的社区,多在老城区,是目前城市社区的主要类型; 功能型社区--除地域管辖因素外,具有特色功能的社区,如商贸、文化、公众等比较集中的区域,但一般没有常住居民。 4.构成社区的基本要素有哪些? 地域要素、人口要素、区位要素、组织结构要素、生活方式要素、社会心理要素。 5.城市社区的范围是指什么? 目前城市社区的范围,一般是指经过社区体制改革后作出规模调整的居民委员会辖区。 6.社区设立的依据是什么? 社区设立的依据是坚持以地缘为基础,以适度的管辖人口和半径为条件,以居民的认同感、归属感为前提,按照有利于管理、自治、社区资源的合理利用,提高工作效能的原则,科学合理的划分社区。 7.社区的设立、撤销和调整由哪级政府决定? 社区的设立、撤销和调整由县区(市)人民政府决定。 8.如何命名社区的名称? 社区的名称应根据国家有关地名管理的规定和社区成员的意愿与习惯确定,但一般不得以数字的方式命名。 9.社区建设的基本概念? 社区建设就是在党和政府的领导和指导下,以提高社区成员的生活质量,综合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为目的,推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共同发展社区事业,把社区建设成为环境优美、生活方便、秩序井然、人际关系和谐、政治民主的区域性文明小社会的过程。 10.我国城市社区建设的基本模式是什么? 党委和政府领导、民政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社区居委会主办、社会力量支持、群众广泛参与,形成推进社区建设的整体合力。 11.城市社区建设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1)以人为本的原则;(2)区域发展原则;(3)主体参与原则;(4)资源共享原则;(5)协调发展原则;(6)党政推动原则;(7)民主自治原则;(8)渐进创新原则。 12.城市社区建设包括哪些主要内容? 社区组织建设、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社区服务建设、社区卫生建设、社区文化建设、社区环境建设、社区治安建设。

(√)关于全县“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

三一文库(https://www.sodocs.net/doc/bc11561144.html,)/实用范文/汇报材料 〔关于全县“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 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 关于全县“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 各位领导: 自我县“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部署开展以来,坚持多措并举,扎实有序推进,截至目前共有110名村居法律顾问,分包全县535个行政村(社区),有力推动“法治X县”、“平安X县”建设,根据会议安排,现将主要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目前工作情况 (一)推进普法宣传,提升法律素养。今年以来,全县法律顾问采用普法报告会、以案释法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积极在所服务村居认真开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消费者权益法等各类普法宣传活动,目前共入村1万余人次,开展普法活动1300余次,发放便民服务卡30余万张,基层群众知法守法、依法办事、依法维权的观念逐步增强。 (二)化解矛盾纠纷,筑牢维稳防线。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维护基层稳定中的“调解”作用,将矛盾化解关口

前移,引导法律顾问积极参与村务管理、新农村建设等热点、难点问题,目前共参与解决矛盾纠纷1010件,切实将矛盾化解在基层,争取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三)发挥专业优势,提供法律服务。组织法律顾问积极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解疑答惑,帮助困难群众申请法律援助,满足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的需求。今年以来,全县村法律顾问共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3070人次,提供辩护代理案件230件,为经济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497件,减少群众律师代理费用100余万元,为村(社区)提供法律意见1471条,有力推进了依法治村工作的开展,有效维护了基层和谐稳定。 (四)强化工作保障,确保工作实效。组成专门工作组,采用实地查看工作台账、微信群建立情况,组织群众进行满意度调查等方式,已对全县法律顾问工作情况开展督导检查5次,有力促进了工作开展。强化考核促进作用,积极推进“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纳入全县科学发展综合考核。加大经费保障,由县财政负担在经费已列入预算,上半年 60.5万元经费已拨付到位,确保了工作有序开展。 二、工作开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服务效果不够理想。少数法律顾问工作准备不够充分,在认识和能力上也都存在不足,缺乏为基层服务

村(社区)法律顾问公示工作指引

XX村(社区)法律顾问公示工作指引 第一条为提高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公众知晓度,扩大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成效,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的规定,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实行村(社区)法律顾问公示制度,公示内容应当包括村(社区)法律顾问的基本信息、服务内容、监督信息等情况。 第三条村(社区)法律顾问公示实行悬挂《村(社区)法律顾问公示牌》、张贴宣传海报和印制便民服务卡等制度。 第四条公示牌公示的村(社区)法律顾问基本信息应当包括村(社区)法律顾问的姓名、照片、执业机构、联系电话(含手机)、电子邮箱以及执业机构的地址等内容。 第五条公示牌公示的监督信息包括村(社区)法律顾问每月现场服务的时间,负责监督指导的司法行政部门的名称和联系电话等。 第六条公示牌公示的服务内容应当包括村(社区)法律顾问提供专业法律意见、法律咨询、法治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五个方面。 第七条地级以上市司法行政部门应当统一全市的《村(社区)法律顾问公示牌》格式和村(社区)法律顾问台签。 第八条《村(社区)法律顾问公示牌》应当悬挂在村居委办公楼门口及周边显眼位置或者村务公开栏等村居民经常关注的地方。 第九条村(社区)法律顾问发生人员变更的,县级司法行政部门应当会同村(社区)及时更换《村(社区)法律顾问公示牌》。 第十条村(社区)法律顾问在现场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应当摆放台签。 第十一条县级司法行政部门应当统一印制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公益服务海报张贴在辖区村(社区)公共场所。 第十二条县级司法行政部门应当为辖区所有村(社区)法律顾问印制便民服务卡,正反两面包括便民服务卡名称、律师姓名、律师事务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和服务内容。 便民服务卡应放置在村(委)会或其它公共场所供群众取用。律师开展现场服务时,应放置便民服务卡。 第十三条本指引由省司法厅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指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2014年7月30日发布的《村(社区)法律顾问公示工作指引(试行)》同时废止。

相关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