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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1)科斯定理的含义是只要财产权是明确的,并且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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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1)科斯定理的含义是只要财产权是明确的,并且其

答:(1)科斯定理的含义是:只要财产权是明确的,并且其交易成本为0或者很小,则无论在开始时财产权的配置是怎么样的,市场均衡的最终结果都是有效率的。科斯定理进一步扩大了“看不见的手”的作用。按照这个定理,只要那些假设条件成立,则外部影响等等也不可能导致资源配置不当。或者换个说法,在所给条件下,市场力量足够强大,总能够使外部影响以最经济的办法加以解决,从而仍然可以实现帕累托最优状态。

(2)例一

假定有一工厂排放的烟尘污染了周围5户居民晾的衣服,每户由此受损失75元,5户损失375元。再假定有两个解决方法,一是花150元工厂烟囱安装一台除尘器,二是给每户买1台值50元的烘干机,5户共需250元。不论把产权给工厂还是给居民,即不论工厂拥有排烟权利,还是5户居民有不受污染的权利,如果听任私有制为基础的市场发生作用,工厂或居民都会自动采取150元解决问题的方法,因为这样最节省,150元成本最低表示资源配置最优。

西方一些学者根据科斯定理认为,外部影响之所以导致资源配置失当是由于产权不明确。如果产权明确,且得到充分保障,有些外部影响就不会发生。在上述例子中,只要产权归工厂或是居民是明确的,则他们中任何一方都会想出用150元安装一个除尘器来消除污染,即解决外部影响问题。就是说,在解决外部影响问题上不一定要政府干预,只要产权明确,市场会自动解决外部性问题,而在此以前,以英国庇古为主要代表的传统经济学认为,解决外在性问题,需要政府干预:出现外部不经济时,要用征税办法,其数额应等于外部不经济给其他社会成员造成的损失,使私人成本等于社会成本;出现外部经济时,可用政府津贴办法,使私人利益和社会利益相等,这样,都可使资源配置达到帕累托最优。因此,科斯定理的问世,被认为是对传统经济学的修正。

例二

以化工厂污染所造成的外部性为例。只有在污染的权利不明确的情况下才会偏离帕累托效率状态。只要明确界定污染的权利,不管是给予化工厂污染的权利,还是给予农民不受污染的权利,都可以通过化工厂与农民之间的自由交易使污染量符合帕累托效率条件,也就是使污染符合社会最优标准。

假定给予农民不受污染的权利,则化工厂要想生产化工产品(必然造成污染)就必须向农民购买这种权利。假定每一单位污染物的价格为p W 。由于需要向农民购买污染权利才能进行生产,因此化工厂承担了污染的成本,其利润函数为:

H H H H H W π(,)p Q C Q W p W =-- (1)

农场的利润函数为:

A A A A A W π(,)p Q C Q W p W =-- (2)

化工厂利润最大化的必要条件为:

H H H (,)

C Q W p Q

?=? (3)

H H W (,)

C Q W p W

?-

=? (4)

对农场而言,其利润最大化的必要条件是:

A A A A

(,)

C Q W p Q ?=? (5)

A A W (,)

C Q W p W

?=? (6)

由(4)与(6)两式得到下列条件:

H H A A (,)(,)

C Q W C Q W W W

??-

=

?? (7) (7)式表明在厂商利润最大化的均衡点,因降低污染而引起的化工厂边际成本增加额等于农场因污染减少而获得的边际收益增加额。因为

H H (,)

0C Q W W

?≤?,所以污染的减少意味

着化工厂成本的增加,农场收益的增加。

如果化工厂拥有污染的权利,而农场没有禁止化工厂污染的权利,农场若要减少所受污染之坏,必须向化工厂做出支付。如果化工厂认为接受农场的支付而减少污染是值得的,它就接受这笔污染到W m 。的程度,则二者的利润函数分别表示如下:

H H H H H W m π(,)()p Q C Q W p W W =-+- (8) A A A A A W m π(,)()p Q C Q W p W W =--- (9)

根据(8)、(9)两式分别求化工厂与农场利润最大化。所得到的利润最大化必要条件与(3)至(6)式四个条件完全相同。由此可以得与(7)式完全相同的条件。这一结果证明了科斯定理,也就是说,只要所有权是明确的,所有权的最初分配状况并不会影响资源有效配置的最终条件。

叠加原理在物理学中的应用

目录 引言 (1) 1叠加原理在电磁学中的应用 (1) 1.1电场强度的分析计算 (1) 1.2磁感应强度的分析计算 (3) 1.3叠加原理的应用技巧 (3) 2根据叠加原理计算线性电路的电流电压 (4) 3叠加原理在数学物理问题中的应用 (6) 3.1弦的自由振动 (6) 3.2弦的受迫振动 (6) 4叠加原理在波动光学中的运用 (7) 5叠加原理在量子力学中的应用 (9) 6叠加原理的数学基础 ................................. 错误!未定义书签。结束语. (11) 参考文献: (12) 英文摘要. (12) 致谢................................................ 错误!未定义书签。

叠加原理在物理学中的应用 摘要:叠加原理是物理学中的基本原理之一,对物理学的研究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但在物理学中叠加原理并不是一条普遍的原理,只有当描写物质运动的微分方程是线性方程时,才可应用叠加原理进行分析计算。本文列举叠加原理在电场中电场强度的计算、磁场中磁感应强度的计算、数学物理问题的求解、电路分析和光的波动特点的描述,以及量子力学态叠加原理及相关问题的讨论计算等等,最后对叠加原理的数学基础及适用范围予以讨论,从而加深对叠加原理在应用方面的思维方法与灵活技巧的理解。 关键词:叠加原理;应用;数学基础;线性方程 引言 所谓叠加原理是指:几种不同原因综合所产生的总效果,等于这些不同原因单独存在时产生效果的总和[1]。自然界中有许多现象尤其是物理现象具有明显的叠加性,在解决与这些现象的有关实际问题时应用叠加原理会使问题易于解决,同时叠加原理为解决这些问题提供了简便方法。本文在总结分析叠加原理在电磁学、电路分析、数学物理问题、波动光学及量子力学中应用的基础上,对叠加原理的数学基础及适用范围予以讨论,从而加深对叠加原理的认识理解,以便今后更好的加以应用。 1叠加原理在电磁学中的应用 电场中的电场力、电场强度、电势、介质极化强度、电位移矢量,磁场中的 磁场力、磁感应强度、磁场强度等等物理量的分析计算都可应用叠加原理使问题 简化[1]。若所求量为标量则直接相加减,若为矢量其叠加则服从平行四边形定则。通常利用对称性将矢量分解在两个相互垂直的方向上,化矢量叠加为标量叠加简 化计算,当其中某一方向分量的大小相等方向相反相互抵消时,就转化为一个方 向的标量叠加。 1.1电场强度的分析计算 大家熟知,一个半径为R,带电量为q的均匀带电圆环[2],可以看成许许多 多线元的叠加,而任一线元在轴线上一点产生的电场强度为一矢量,方向沿径向(k?),根据其电场的对称性分析知场强只有沿轴向分量,因而将矢量叠加退化 成标量叠加,由电荷的场强公式叠加求积分得轴线上一点的场强为

科斯定理经典案例

科斯定理经典案例 (2012-03-27 21:59:13) 转载▼ 假定一个工厂周围有5户居民户,工厂的烟囱排放的烟尘因为使居民户晒在户外的衣物受到污染而使每户损失75美元,5户居民总共损失375美元。解决此问题的办法有三种:一是在工厂的烟囱上安装一个防尘罩,费用为150美元;二是每户有一台除尘机,除尘机价格为50元,总费用是250美元;第三种是每户居民户有75美元的损失补偿。补偿方是工厂或者是居民户自身。假定5户居民户之间,以及居民户与工厂之间达到某种约定的成本为零,即交易成本为零,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法律规定工厂享有排污权(这就是一种产权规定),那么,居民户会选择每户出资30美元去共同购买一个防尘罩安装在工厂的烟囱上,因为相对于每户拿出50元钱买除尘机,或者自认了75美元的损失来说,这是一种最经济的办法。如果法律规定居民户享有清洁权(这也是一种产权规定),那么,工厂也会选择出资150美元购买一个防尘罩安装在工厂的烟囱上,因为相对于出资250美元给每户居民户配备一个除尘机,或者拿出375美元给每户居民户赔偿75美元的损失,购买防尘罩也是最经济的办法。因此,在交易成本为零时,无论法律是规定工厂享有排污权,还是相反的规定即居民户享有清洁权,最后解决烟尘污染衣物导致375美元损失的成本都是最低的,即150美元,这样的解决办法效率最高。 通过以上例子就说明,在交易成本为零时,无论产权如何规定,资源配置的效率总能达到最优。这就是“科斯定理”。 科斯提到的一个著名的历史例子可以说明这三种看法。火车烧柴和煤常常溅出火星,引燃农田。每一方都可采取防备措施以减少火灾的损失。要说明这点,农民可以停止在铁轨边种植和堆积农作物,而铁路部门可装置防火星设施或减少火车出车次数。初看上去,似乎是法律控制了各方采取防备措施的动力,因此,法律决定了火灾引起损失的次数。要知道,禁令是财产法中制止妨害行为发生的传统手段。如果农民有权指挥铁路部门,直到不溅火星才允许铁路通车,那么,火星就几乎不会引起什么火灾损失。反过来,如果铁路部门不受惩罚地营运,那么,就会引起大量的火灾损失。根据科斯定理,这些现象会把人引人歧途,因为虽然法律规定了权利的最初分配,而市场却决定着最终分配。须知,如果农民有权禁止铁路部门运营,那么,他们就可以出售这一权利。具体说就是,铁路部门支付一笔钱给农民,以换取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承诺一一不禁止铁路运营。反过来说,如果铁路部门有权不受惩罚地溅出火星,那么,它就可以出售这一权利。具体说就是,农民可以支付一笔钱给铁路部门,以换取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承诺——减少火星的溅出

科斯定理实际应用存在的问题

科斯定理实际应用存在的问题 摘要:科斯定理由1991年诺贝尔经济学家奖获得者罗纳德·科斯提出,其主要认为在某些条件下,经济的外部性可以通过当事人的谈判而得到纠正。但是根据某些资料及实践经验显示,科斯定理的前提条件在日常生活中未必能够成立,因此科斯定理往往只能在理想状态下才得以实现。下面我们将从四个方面分析科斯定理在实际应用中可能遇到的问题。 一、科斯定理的理解 科斯定理表明:只要确定了产权,那么在处理外部性问题时就可以用市场化的方法来解决,而政府干预就无须出现,这时资源配置也能够达到有效。 但是这必须建立在交易成本和谈判成本都为零或者可以忽略不计的条件之上。这是由于在经济的社会中,利益最大化是所有经济活动的最终目标,若要如科斯定理所说,用市场化的方法解决外部性问题就必须遵循利益最大化的前提条件,即把成本降到最低是交易双方的共同目的和理想。 用这样一个例子来解释:甲和乙在一个不禁烟的场所坐在一起,甲是一名吸烟者,而且正在吸烟,而乙是非吸烟者。乙坐在旁边感到难受,就叫甲不要吸烟。这时乙掏出5块钱请甲不要吸烟,但是甲烟瘾犯了,不吸烟也同样难受,他觉得虽然乙给了5块钱自己,但是5块钱不足以弥补他犯烟瘾不吸烟的难受,于是他不答应。此时乙就说给甲10块钱,然而这次甲看来这10块钱可以弥补其难受的感觉,他就答应了乙不吸烟,在这桩交易中,甲收了乙的10块钱,觉得有利可图,他答应了乙不吸烟;同样的,乙觉得他自己享受新鲜空气舒服的感觉远远比10块钱重要,也是有利可图的,他愿意付出这10块钱。结果自愿交易、自愿谈判使各自的权利得到保障。科斯定理在此例中得到了实现。 二、科斯定理实际运用中存在的问题 (一)产权问题 对于上面的例子,如果双方的谈判能达成协议,交易似乎已成定局,这也让人产生科斯定理似乎能解决很多现实问题的感觉。但却忽略了一些问题,例如产权问题。这里我们想说的是土地的产权问题,产权问题不解决,市场本身就无法给出答案。 用一个例子来分析,假如新发现了一个山洞,这山洞应该归属谁?发现山洞的人?山洞入口处的土地所有者?还是山洞顶上的土地所有者?这些取决于财产法。但涉及到这山洞的用途就与财产法无关了,反而与使用者付出的费用的多寡有关。再如把一片水域分为2部分分给甲乙2个农民,但是鱼群是游动的,那么那些鱼是怎样分呢,这也是和付出的费用多寡有关。就用中国目前实际所存在的农村土地产权来说明一下产权问题解决的困难,虽然农村土地所有权属集体,但是按照科斯的解释,土地是用作耕地,还是用于开发商开发商品房,

第四讲 负外部效应及其矫治

第四讲负外部效应及其矫治 一.关于负外部效应的一般理论 1.负外部效应的含义与后果。 (1)负外部效应的实质就是社会边际成本大于私人边际成本。所谓私人边际成本(PMC)就是指由行动者或决策者自己承担的那部分成本。而由别人被动承担的那部分边际成本就是相应的该单位行动带来的负外部效应,经常称之为边际损害(MD)或称外部成本,所以边际社会成本(SMC)就等于边际私人成本加边际损害。假定私人边际收益(PMR)等于社会边际收益(SMR) (2)对负外部效应的准确理解,应该把握以下三点:一是负外部效应一旦产生,意味着该效应没有在双方的市场交易价格中得到反应,或者甚至双方根本不存在市场交易关系,因此,负外部效应的出现意味着双方在该方面的交互作用是非市场的;二是不能认为所有的非市场交互行动都会产生负外部效应,只有当经济主体为了自己的利益而不顾他们的行为给别人带来的不利影响时,才会产生负外部效应。当经济主体为了自己的利益而不得不考虑自己的行为给别人带来的不利影响时,即便行为依然有不利影响,但是不会有外部效应(故不能把外部效应等同于不利影响,只有当承受不利影响而又不能得到补偿,才会存在负外部效应)。三是负外部效应具有很大的主观性。 (3)负外部效应是政府干预经济、社会的最主要的理由之一,但是这只是提供了政府干预的必要条件,而非充分条件。(人们通常总是从负外部效应角度理解公共利益) 2.在负外部效应矫治(通常称之为“内部化”)中必须澄清的错误观念:A认为人们完全不应该给他人制造负外部效应,即建立一个零外部效应的社会。正确的理念是我们应该使负外部效应保持在社会最优水平;B一旦谁制造了负外部效应,谁就应该负责。正确的理念是我们应当意识到在许多场合负外部效应是相互的。 二.科斯定理 1.掌握科斯定理的预备知识之一:产权(Property rights) (1)产权是一项在没有自由自愿契约的情形下产权所有者有权单方面决定做什么的权利。不过中国人在理解产权时习惯于把它理解成关于某个资产、事物、资源的权利,其实它只是关于在某种情形下人们有没有权利做某件事的权力。 (2)产权的配置与社会惯例、法律有关,而且经常随时间而改变。 2.一个例子:设私人边际收益与社会边际收益相等,而且是常数;设私人边际成本低于社会边际成本,即企业给邻居带来了损害,而且私人边际成本与社会边际成本均是随着企业产量水平的提高而提高。无疑, q。 社会最优的产量水平由社会边际收益曲线与社会边际成本曲线的交点所决定,该产量水平记为*

科斯定理在生活中的应用

科斯定理在生活中的应用 08保险赵薇 一,科斯定理 科斯定理比较流行的说法是:只要财产权是明确的,并且交易成本为零或者很小,那么,无论在开始时将财产权赋予谁,市场均衡的最终结果都是有效率的,实现资源配置的帕雷托最优。 科斯定理旨在描述资源稀缺性必定引发各种经济竞争和交易费用发生,而明晰界定的产权安排则是节省交易费用从而是决定经济效率的基本制度设定。经济发展水平取决于经济效率优劣,经济效率优劣取决于交易成本高低,交易成本高低则取决于产权是否明晰界定,而产权明晰效应则又取决于政府是否将产权界定给私人。从制度运行的延伸联系来看,政府效能→产权安排→交易成本→经济效率→经济发展,这就是科斯定理所解释和描述的内在逻辑联系。 在现实世界中,科斯定理所要求的前提往往是不存在的。财产权的明确是很困难的,交易成本也不可能为零,有时甚至是比较大的。因此,依靠市场机制矫正外部性(指某个人或某个企业的经济活动对其他人或者其他企业造成了影响,但却没有为此付出代价或得到收益)是有一定困难的。但是,科斯定理毕竟提供了一种通过市场机制解决外部性问题的一种新的思路和方法。 二,科斯定理的应用 红绿灯对交通的改善作用可以用科斯定理来解释。 交通的十字路口是公共资源,通过红绿灯对车辆的交通资源划分符合交易成本为零或者很小的条件,无论开始将资源分配给十字路口车辆的任何一方,都能最终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并且达到帕累托最优。红绿灯解决十字路口的堵塞问题就在于其划分了该公共资源的使用权,使产权明晰。 这也是政府通过效能达到产权安排,通过节省交易成本最终达到经济效益最大化,促进经济发展的一个实际例子。 另一个简单的例子是:国家出台公共场合不准吸烟的规定。 通过这个规定我们可以知道,社会把公共场所空气清洁的权利赋予了不会吸烟的

科斯定理对社会成本问题的通俗解答

科斯定理对社会成本问题的通俗解答 《社会成本问题》是一篇不易阅读又必须认真读一读的论文。为了让读者用最少的精力和最快的速度最准确地把握该文的内容,这里以一个《故事新编》的形式将该文的内容归纳如下: 妲己摘了比干的心,要带回宫里当美容食品烧汤吃,比干赶忙告到法院,要求妲己返还心脏并赔偿损失。法官请来了英国的皮古(Pigou,有人译为庇古)和美国的科斯这两位著名经济学家作为陪审员一起讨论如何判决的问题。 法官说:“妲己摘了比干的心,这个问题究竟应该如何处理,法律没有明文规定,这必须由我们根据公理和传统以及判例进行判决。现在,请你们二位充分发表意见。” 皮古说:“这个问题很好办,让妲己归还心脏并赔偿损失,如果她不愿赔偿就强行征税,并把她赶出王宫,叫她回老家。” 科斯说:“且慢!这样解决并不合适,这是一个有待分析的问题。” (这就是《社会成本问题》第一节《有待分析的问题》的内容。)法官接着问:“据你之见,应该如何处理这个问题呢?” 科斯答曰:“妲己摘了比干的心固然是对比干的侵害,但是,如果不让妲己吃比干的心,也会使妲己遭受损害,使妲己营养不良。所以,问题具有相互性,处理这个问题要全面权衡利害关系。” (这就是《社会成本问题》第二节《问题的相互性》的内容。)法官又问:“到底怎样权衡利害呢?到底要不要判决妲己返还心脏并赔偿损失呢?”

科斯答曰:“要想权衡好利害关系,必须先考虑交易成本,即比干和妲己谈判的成本。如果交易成本为零,我们随便怎么判决都没有关系,都可以使产值、利润最大化,损害最小化,资源配置最优化。” 法官大喜,曰:“愿闻其详。” 科斯侃侃道来:“如果交易成本为零,我们判决妲己…负有损害赔偿责任?和判决妲己…不负损害赔偿责任?,经济结果都一样。” “如果判决妲己败诉,妲己就会主动找比干谈判,愿意付给比干一百万美元,请求比干到心脏市场另外购买一个心脏而不要讨回原来的心脏。这时,买一个心脏只要花费五十万美元,所以,比干肯定会觉得很合算,肯定会同意妲己的要求。而妲己吃了比干的心脏以后会变得更漂亮,舞蹈更优美,歌唱更动听,纣王会更加喜欢她并肯定会赏给她两百万美元的奖金。花了一百万美元而赚回两百万美元,所以对妲己来说也很合算。” “如果判决妲己胜诉又会怎么样呢?”科斯继续发言:“如果妲己胜诉,比干就会主动找妲己谈判,愿意付给妲己三百万美元,请求她将心脏还给自己。这时,妲己想到:…我吃了他的心脏至多赚二百万美元,而不吃他的心脏却可以赚三百万美元,嗯,还是把心脏还给他合算?。所以妲己肯定会将心脏还给比干。比干虽然花了三百万美元,但属于破财消灾,只要保住了有七个孔的心脏,就能继续为纣王效劳,就能继续干大事,一年赚回五百万美元不成问题。所以对于比干来说,花三百万美元也很合算。”

科斯定理(Coase Theorem)

科斯定理(Coase Theorem) 目录 什么是科斯定理 科斯定理是由得主(Ronald H. Coase)命名。他于1937年和1960年分别发表了《厂商的性质》和《社会成本问题》两篇论文,这两篇文章中的论点后来被人们命名为著名的“科斯定理是研究的基础,其核心内容是关于的论断。 科斯定理的基本含义是在1960年《社会成本问题》一文中表达的,而“科斯定理”这个术语是(George Stigler)1966年首次使用的。

科斯定理较为通俗的解释是:“在为零和对产权充分界定并加以实施的条件下,因素不会引起资源的不当配置。因为在此场合,当事人(外部性因素的生产者和)将受一种市场里的驱使去就互惠互利的交易进行谈判,也就是说,是外部性因素内部化。” 也有人认为科斯定理是由两个定理组成的。即为史提格勒的表述:如果为零,不管权利初始安排如何,会自动使达到。在大于零的现实世界,可以表述为:一旦考虑到市场交易的成本,合法权利的初始界定以及经济的选择将会对产生影响。 科斯定理的构成 科斯定理由三组定理构成。 的内容是:如果为零,不管产权初始如何安排,当事人之间的谈判都会导致那些财富最大化的安排,即会自动达到。 如果科斯第一定理成立,那么它所揭示的经济现象就是:在大千世界中,任何经济活动的效益总是最好的,任何工作的效率都是最高的,任何原始形成的安排总是最有效的,因为任何交易的费用都是零,人们自然会在内在利益的驱动下,自动实现的最优配置,因而,没有必要存

在,更谈不上产权制度的优劣。然而,这种情况在现实生活中几乎是不存在的,在经济社会一切领域和一切活动中,交易费用总是以各种各样的方式存在,因而,是建立在绝对虚构的世界中,但它的出现为科斯第二定理作了一个重要的铺垫。 通常被称为科斯定理的反定理,其基本含义是:在交易费用大于零的世界里,不同的权利界定,会带来不同效率的资源配置。也就是说,交易是有成本的,在不同的下,交易的成本可能是不同的,因而,资源配置的效率可能也不同,所以,为了优化资源配置,产权制度的选择是必要的。科斯第二定理中的交易成本就是指在不同的产权制度下的交易费用。在至上的科斯定理中,它必然成为选择或衡量产权制度效率高低的惟一标准。那么,如何根据选择产权制度呢 描述了这种产权制度的选择方法。第三定理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第一,如果不同产权制度下的交易成本相等,那么,产权制度的选择就取决于制度本身成本的高低;第二,某一种产权制度如果非建不可,而对这种制度不同的设计和实施方式及方法有着不同的成本,则这种成本也应该考虑;第三,如果设计和实施某项制度所花费的成本比实施该制度所获得的收益还大,则这项制度没有必要建

科斯定理案例

科斯定理案例 我们举一个数字例子(在西方,有关科斯定理的论述,包括科斯本人的文章在内,往往实用简单的数字例子。这里的例子取自波林斯基《法律学和经济学引论》,利特尔和勃朗出版社,波士顿,1 9 8 3年版,第11 —14页):假设有一工厂,它的烟囱冒出的烟尘使得5户居住于工厂附近的居民所洗晒的衣服受到损失,每户的损失为7 5元,从而5户损失的总额为3 7 5元。要想矫正这一受污染之害的状态,又假设只存在两种治理的办法:第一是在工厂的烟囱上安装一个除尘器,其费用为150元;第二是给每户提供一个烘干机,使它们不需要去晒衣服,烘干机的费用假设为每户50元,因此第二种办法的成本总和是25 0元。显然,在这两种解决办法中,第一种是比较节约的,它的成本较低,代表最有效率的解决方案。这种最有效率的解决方案,在西方经济学中被成为帕累托最优状态。关于帕累托最优状态,下面还将加以解释。按照科斯定理的含义, 上述例子中,不论给予工厂以烟囱冒烟的权利,还是给予5户居民晒衣服不受烟囱污染的权利(即上述的财产所有权的分配),只要工厂与5户居民协商时其协商费用为零(即上述的交易费用为零),那末,私有制的市场机制(即私人之间自由进行交易)总是可以得到最有效率的结果(即采用安装除尘器的办法)。 为什么如此?按照科斯等西方学者的解释,如果把排放烟尘的财产所有权给予工厂,即工厂有权排放烟尘,那末,5户居民便会联合起来,共同给工厂义务安装一架除尘器,因为,除尘器的费用低于5架烘干机,更低于晒衣所受到的烟尘之害(3 7 5元)。如果把晒衣服不受烟尘污染的产权给予5户居民,那末,工厂便会自动地给自己安装除尘器,因为,在居民具有不受污染之害的产权的条件下,工厂有责任解决污染问题,而在两种解决办法中,安装除尘器的费用较低因此,科斯定理

外部性的复杂性与科斯定理

第10组:实验经济学及其他分支学科外部性的复杂性与科斯定理 胡石清乌家培 (福建泉州华侨大学商学院) 摘要:外部性分为简单外部性和复杂外部性,对于简单外部性,科斯定理具有很好的实用价值,但是对于复杂外部性,D-O模型说明了基于自利理性的分析是有局限的。从个体理性的二元性出发,引入社会理性,复杂外部性问题才能得到解决。 关键词:外部性复杂性自利理性社会理性 一、引言 外部性是指在特定的经济活动中,未参与决策的一方受到了经济活动的影响,并且缺乏有效的反馈机制获得补偿。外部性反映了在经济活动中,活动的实施者(行为方)对其他人(受影响方)的影响,具有两个基本特征,一是受影响方的“决策的非参与性”,即受影响方没有参与行为方的行为决策,是行为方的单方面行动;二是受影响方“缺乏有效的反馈机制获得补偿”,无法将受到的影响反馈给行为方从而得到补偿。外部性的意义正是要揭示在缺乏有效的反馈机制下,如何解决经济活动对那些没有参与决策的被动受影响方的补偿问题。 外部性中的一方对另一方的影响以及反馈机制等,体现了系统的特性,所以,需要用系统观和系统方法来分析。然而,在外部性的研究中,一直没有认识到外部性的复杂性,没有引入系统论方法,采用的仍然是还原论方法,这是外部性研究的局限。系统是相互作用的诸要素的综合体,有简单系统和复杂系统之分,简单系统可以采用还原论方法,但对于复杂系统,由于其非线性、涌现等特点,只能应用复杂性理论来研究。复杂性理论已经成为当今世界的跨学科、跨领域的热点理论,圣达菲研究所创始人考温把复杂性科学誉为“21世纪的科学”。 解决外部性问题需从系统的角度来从方法上跨越还原论,引入系统论,按照复杂程度区分不同的外部性类型,针对不同类型的外部性,对症下药,解决好现实中的外部性问题。 二、简单外部性与复杂外部性 为了明晰外部性的外延,我们将特定经济活动的行为方作为一个核心,从这个核心出发,不断扩大系统的边界,将系统对环境的影响范围划分为不同的“外部”:一是行为方对直接参与者的影响,二是对与特定经济活动紧密联系的其他经济体以及相关产业等间接参与者的影响,三是对社会和自然环境的影响。根据受影响对象的不同,把外部性分为第一类外部性、第二类外部性和第三类外部性。 第一类外部性是行为方对直接参与者的影响,这里的受影响方就是活动的另一些直接参与者。这类外部性正是科斯研究的范畴,在科斯学派的一系列案例中,都是指活动的行为方与另一方直接参与者之间的矛盾,如养蜂人与果园主的关

科斯定理的案例

科斯定理的案例 我们举一个数字例子(在西方,有关科斯定理的论述,包括科斯本人的文章在内,往往实用简单的数字例子。这里的例子取自波林斯基《法律学和经济学引论》,利特尔和勃朗出版社,波士顿,1983年版,第11-14页):假设有一工厂,它的烟囱冒出的烟尘使得5户居住于工厂附近的居民所洗晒的衣服受到损失,每户的损失为75元,从而5户损失的总额为375元。 要想矫正这一受污染之害的状态,又假设只存在两种治理的办法:第一是在工厂的烟囱上安装一个除尘器,其费用为150元;第二是给每户提供一个烘干机,使它们不需要去晒衣服,烘干机的费用假设为每户50元,因此第二种办法的成本总和是250元。显然,在这两种解决办法中,第一种是比较节约的,它的成本较低,代表最有效率的解决方案。这种最有效率的解决方案,在西方经济学中被成为帕累托最优状态。关于帕累托最优状态,下面还将加以解释。 按照科斯定理的含义,上述例子中,不论给予工厂以烟囱冒烟的权利,还是给予5户居民晒衣服不受烟囱污染的权利(即上述的财产所有权的分配),只要工厂与5户居民协商时其协商费用为零(即上述的交易费用为零),那末,私有制的市场机制(即私人之间自由进行交易)总是可以得到最有效率的结果(即采用安装除尘器的办法)。

为什么如此?按照科斯等西方学者的解释,如果把排放烟尘的财产所有权给予工厂,即工厂有权排放烟尘,那末,5户居民便会联合起来,共同给工厂义务安装一架除尘器,因为,除尘器的费用低于5架烘干机,更低于晒衣所受到的烟尘之害(375元)。如果把晒衣服不受烟尘污染的产权给予5户居民,那末,工厂便会自动地给自己安装除尘器,因为,在居民具有不受污染之害的产权的条件下,工厂有责任解决污染问题,而在两种解决办法中,安装除尘器的费用较低。 因此,科斯定理宣称,在交易费用为零的条件下,只要产权明晰化,不论产权归谁,私有制的市场机制总会找到最有效率的办法,从而达到帕累托最优状态。 当然,科斯定理的结论只有在交易费用为零时才能得到。如果不是如此,结果便会不同。例如,假设在工厂具有排放烟尘产权的条件下,如果5户居民联合在一起共同行动的费用很大,例如为125元,那末,为了共同行动给工厂安装除尘器,总支出是275元(125+150=275)。在这样的情况下,5户居民便会各自去购买一架烘干机,因为,这样做只费250元。显然,这不是一个最有效率的结果。关于科斯定理,大致的意思便是如此。科斯本人并没有对该定理加以精确的证明,仅仅使用了类似上述的数字例子加以说明。

科斯定理与案例分析

科斯第一定理 科斯在《社会成本问题》一文中提到“没有权利的初始界定,就不存在权利转让和重新组合的市场交易。但是定价制度的运行毫无成本,最终的结果(指产值最大化)是不受法律状况影响的。”这就是科斯第一定理。换句话说也就是如果交易费用为零,不管产权初始如何安排,市场机制会自动达到帕雷托最优。 科斯第二定理 科斯的原话说,“一旦考虑到进行市场交易的成本,合法权利的初始界定会对经济制度运行的效率产生影响。”即在交易费用不为零的情况下,不同的权利配置界定会带来不同的资源配置。这又有两层含义:一、在交易成本大于零的现实世界,产权初始分配状态不能通过无成本的交易向最优状态变化,因而产权初始界定会对经济效率产生影响。二、权利的调整只有在有利于总产值增长时才会发生,而且必须在调整引起的产值增长大于调整时所支出的交易成本时才会发生。 案例——关于科斯定理的应用 假设一家化工厂将其污物排入河流,引起下游六户居民的供水污染,结果每户损失100元,共计600元。污物有两种方法消除:(1)工厂花费300元安装污水过滤器;(2)为每个居民安装净水器,每家75元,共450元。显然最好的办法是工厂安装过滤器,因为它仅用300元就消除了600元的危害。 如果法律赋予家庭使用清洁水的权利,工厂将支付600元的赔偿金,花费300或450来净水。所以,工厂最有效的办法是自己花300安装污水过滤器。 如果法律赋予工厂排污的权利,最终结果为,居民为工厂安装污水过滤器。所以,在假设交易成本为零的前提下,无论法律如何配置初始权利,都可达成做有效的方法,即在工厂安装净水过滤器。这正好体现科斯第一定理的内容。 进一步讨论,如果法律赋予工厂排污的权利,居民在一起进行集体选择的交易成本不为零,每户付出成本30元时,情况又会发生变化。因为那样每户居民将花费75元购买净水器。 450/6=75<(30+300/6=80) 450<180+300=480 因此由于交易成本的变化,居民将选择自己安装净水器,而不是第一种情况下的为工厂安装过滤器。这正好体现了科斯第二定理。

搭便车经济学案例

寝室卫生问题案例分析 5400109269 经济091 经济与管理学院 案例:在寝室生活中,寝室卫生是一个很头疼的问题,往往存在着搭便车现象,我们总是期待着别人的劳动成果,当一个寝室成员整理卫生后,其他室友就可以免费享受干净整洁的环境所带来的好处,而被提供者则无法收回成本,当然在寝室中这种“搭便车问题”造成的后果并不是那么严重。在这里,将它作为一个经济学案例做简单的分析。 分析:所谓“搭便车现象”是指某种事情产生了正外部性,所谓外部性是指是经济主体(包括厂商或个人)的经济活动对他人和社会造成的非市场化的影响。分为正外部性和负外部性。正外部性是某个经济行为个体的活动使他人或社会受益,而受益者无须花费代价,负外部性是某个经济行为个体的活动使他人或社会受损,而造成外部不经济的人却没有为此承担成本。 比如说在寝室卫生中,某个寝室成员不顾其他人利益,在公共地上,如阳台,随意丢弃垃圾,假设此人对其行为不作任何补偿,对于其他成员来说,其随意丢弃垃圾的结果就是负外部性。但如果一个寝室成员,独自打扫了整个寝室卫生,这不仅给她自己带来舒适愉悦的环境,也给其他寝室成员带来好处,并且同时她们也不需要为此付出任何成本,这就产生了正外部性,又叫搭便车,即其他寝室成员搭了这个搞卫生的“便车”。

这只是从外部效应方面分析,对于产生的外部效应问题,我们学习过科斯定理,明确产权就可以达到一个有效率的解决结果,但是在寝室生活中,清扫问题作为公共物品,是很难界定产权的。 寝室卫生作为一种公共物品,具有公共物品消费的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对于卫生提供者而言,如果他不能够把那些不劳动而享受舒适环境的人排除在消费之外,否则他将无法弥补他所付出的劳动。而对于一个消费者而言,由于公共产品的非排他性,公共产品一旦生产出来,每一个消费者都可以不支付就获得消费的权力,每一个消费者都可以搭便车,即其他成员可以不付出任何劳动但又无法阻止他享受清洁环境的成果(就是财政学上所指的免费搭车,是指不承担任何成本而消费或使用公共物品的行为,有这种行为的人或具有让别人付钱而自己享受公共物品收益动机的人成为免费搭车者)。这样的结果,似乎是免费搭乘别人的便利,让其他人清扫房间是最优的,但从社会整体角度看,这样做是属于帕累托低效率的。 假设寝室只有两个人,A同学和B同学,并将打扫卫生的付出具体化,设定为成本是100元。这就存在一个搭便车博弈矩阵。 假设A单边付出,两人共同享受,这就有一个帕累托改进,即B 同学任意在50元和100元之间选取一个价格支付给A同学,就导致

科斯定理

科斯定理的一种表达方式是:在没有交易成本、财产权规定明确且可实施的情况下,外部性并不导致资源配置失当 这一定义中包含了三个经济学名词:交易成本,财产权,外部性。要理解科斯定理,需要将这三个名词解析清楚。 首先,什么是交易成本。简单而言交易成本是指除价格外影响交易的成本的总称,它起源于所有权的转移。例如,我一晚50,如果有人想要,一般会看我长的帅不帅。。。这个所谓的帅,就是交易成本中的一种。没有交易成本,就是指根本不管我长的怎么样。。。; 其次,财产权在科斯定理中,可以简单理解为所有权,这个比较简单,就不赘言; 最后,什么是外部性。外部性指由于市场活动而给无辜的第三方造成的成本。我们已经学习过,通常政府解决外部性有二:征税,补贴。而科斯定理为了反对政府过多干预经济,而提出了另一种解决问题的可能,我将为大家举例说明: 假设一条河边有两家企业:造纸厂和养鱼场。众所周知造纸厂是重污染企业,对养鱼场的影响可想而知。假定造纸厂在生产过程中对养鱼场生产造成的损失有30元,而(无论是谁)为造纸厂安装净水装置的费用为29元。 1.假设这条河流的所有权归养鱼场拥有,那么解决问题的方法有二:一是造纸厂赔偿养 鱼场30元——而这个行为可以理解为造纸厂向养鱼场购买向河水中排放污水的权力,二是造纸厂自己购买29元的净水装置; 2.假设这条河流的所有权归造纸厂拥有,即其拥有向河水中随意排放污水的权力,咋一 看似乎养鱼场无能为力了,但若养鱼场的经营者是理性的经理人,他一定会与造纸厂方谈判,为其安装29元的净水装置——这个行为可以看做养鱼场向造纸厂购买其不排放污水的权力; 那么我们可以得出结论,无论这条河流的所有权归谁所有,最终的选择都是用29元解决问题,即用(两种方法中)最优方式解决问题。 要实现上面的情况需要符合三个假设: 1.产权明晰,即河流到底归哪方所有是明明确确的; 2.产权可交易。这里的产权是指向河流中污水排放权。若这个权力不能交易,则不会出 现购买净水装置的选项; 3.交易成本为零。若在谈判中,养鱼场要付出哪怕一元的交易成本,其总成本都不会小 于造纸厂排放污水所造成的损失,谈判也就没有必要进行。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从新解释下科斯定理:如果存在产权划分,交易成本较低且参与人数较少的时候,人们可以通过私下谈判来解决外部性问题。

《社会成本问题》以及“科斯定理”的一些理解

《社会成本问题》以及“科斯定理”的一些理解 科斯在1991年获得了诺贝尔经济学奖,他的突出贡献是发现并阐明了交易成本和产权的重要性及其在经济活动中的作用。《社会成本问题》是现代产权理论的经典之作,其精髓之处在于交易成本的提出何处是权力的界定。其中包含了许多重要经济思想,如损客具有相互性,交易成本为证,出事权利界定的重要性等。我想先从我理解的角度谈一下整篇文章的架构,以及我对后来出现得“斯科定理”的理解和看法。 文章一开始便提出了讨论的主题:对他人产生有害影响的那些工商业企业的行为。并指出解决此类问题大都采用庇古在《福利经济学》中提出的观点,即限制甚至是惩罚施害者。而科斯对此提出质疑。紧接着在第二节科斯进一步列举了医生和糖果制造商使用机器的例子来说明由于受定势思维的影响,面对这类问题时人们很自然地就会想到如何制止和惩罚造成损害的一方,而不是相互影响或者说相互损害。第三节和第四节科斯用牛群与谷物的例子分别讨论了“对损害负有责任的定价制度”和“对损害不负责任的定价制度”,他说:“在这种(对损害不负责任的)情况下资源配置同在引起损害的企业承担损害责任时的情况一样”,都是最优化的。这就是后人总结的科斯定理的起源。 第五节科斯列举了四个案例分别是“斯特奇斯诉布里奇曼”案(关于医生和糖果制造商使用机器间的冲突)“库克诉福布斯”案(关于工厂排放硫酸氨气体影响漂白剂的问题)“布赖恩特诉勒菲弗”案(关于邻居间烟尘妨害问题)和“巴斯诉格雷戈里”案(关于地下室通风的问题),用此来说明继续阐述他的观点。可以看出科斯是在掌握了大量事实资料的基础上进行严密论证的。用事实说话,而不是空洞的说理。 在第六节中科斯指出前面所有的论述都是在没有“交易成本”的情况下进行的分析,而现实中并非如此。“为了进行市场交易,有必要发现谁希望进行交易,有必要告诉人们交易的愿望和方式,以及通过讨价还价的谈判缔结契约,督促契约条款的严格履行,等等。这些工作常常是成本很高的,而任何一定比率的成本都足以使许多在无需成本的定价制度中可以进行的交易化为泡影。”科斯讨论了我们在研究实际问题时如何选择三种交易制度——市场、企业和政府。他认为,

量子力学中状态叠加原理的表述

量子力学中状态叠加原理的表述 发表时间:2017-03-15T15:26:33.883Z 来源:《科技中国》2016年12期作者:宋书玮 [导读] 状态叠加原理属于量子力学中的重要知识点,其中包括两种表述,第一种表述是物理叠加型的状态叠加原理。成都七中万达学校 610037 摘要:状态叠加原理属于量子力学中的重要知识点,其中包括两种表述,第一种表述是物理叠加型的状态叠加原理,第二种表述则是数学叠加型的表述,本文主要针对量子力学中的状态叠加原理的表述进行重点分析。 关键词:量子力学;状态叠加原理;分析 关于量子力学中的叠加状态原理,总的来说有两种表述:以布洛欣采夫为代表的第一种表述和以狄拉克和郎道为代表的第二种表述。第一种表述是物理叠加型的状态叠加原理,而在一些教材中并没有把这种类型的叠加原理作为一条独立的基本原理。第二种表述则是数学叠加型的表述,在许多的教材中,一般将这种表述归于算符的基本原理。这两种状态叠加原理的表述完全不一样,本文将对这两种表述方式进行分析探讨。 1.第一种表述 第一种表述:“如果任何一个系统(粒子或粒子的集合)既能处在由波函数ψ1所表示的态中,又能处在另一个态ψ2中,则它必定也能处在由如下波函数ψ所表示的态中:ψ=c1ψ1+c2ψ2,式中c1和c2一般是任意的复数。” ψ1和ψ2都是粒子能处在其中的状态,才是真实的状态,假如两者是胡乱编的数字,粒子是不会处在其中的,这样的表述也就不是原理。 这个表述也是有错误的,它的意思是随意两个真实的态都可以叠加,然而这是不严谨的,任何一个原理都有其限制条件或者说其环境范围,所以这个表述之前要加上在相同的环境之内。不仅如此,即使加上了这个限制条件,这个表述也是不对的,例如两个定态加在一起不满足定态薛定谔函数也是不会叠加成一个定态的。 由此可见,虽然这个表述的立意是好的,但是错误太多,不能成为一个真正的状态叠加原理的表述。 物理叠加型的状态叠加原理的作用,是向我们展示了粒子的波粒二象性的主要特征,这才是它的重要意义。其代表了粒子之间的波函数可以相互叠加,是可以发生干涉现象的,这是量子力学的核心。作为一个基本原理,突出其物理性质比突出它的数学性质更好一些。 2.第二种表述 这个表述就是数学性质的表述了,没有考虑物理方面,也不考虑其结果是否能够实现。 狄拉克的表述和朗道的表述是一样的,朗道和栗弗席茨的书对状态叠加原理的表述是:“设在波函数为ψ1(q)的态中进行某种测量,可以获得可靠的肯定结果(称为结果1),而在ψ2(q)的态中进行这种测量也可以获得可靠的肯定结果,那么可以假定,在ψ1和ψ2的任一线性组合所给出的态中,即在任一具有c1ψ1+c2ψ2函数形式(其中c1和c2为常数)的态中,进行该种测量所得结果或者是1,或者是2.此外,还可进一步假定只要以上两个态的时间依赖关系是已知的,也就是一个由函数ψ1(q,t)给出,另一个由函数ψ2(q,t)给出,那么,它们的任一线性组合也给出了这个组合态的可能的时间依赖关系.以上这些假定,构成了量子力学的一个首要原理,称为状态叠加原理.” 这讲的是一个物理状态的数学分解。并且狄拉克明确的说明,这是数学的叠加。这跟上面的第一种表述内容完全不同。这是一个新的量子力学的基本原理。所以不能用经典物理体系的概念来解释和判断。 3.分析与结论 叠加原理表明,线性方程式的任意几个解所组成的线性组合,也是这方程式的解。由于薛定谔方程式是线性方程式,所以叠加原理也适用于量子力学,这在量子力学里称为态叠加原理。假设某量子系统的量子态可以是 { f{1} } 或 { f{2} } ,这些量子态都满足描述这量子系统物理行为的薛定谔方程式。则这量子系的量子态也可以是它们的线性组合 {f=c{1}|f{1} +c{2}|f{2} } ,也满足同样的薛定谔方程式;其中,{ c{1}} 、 { c{2}} 是复值系数,为了归一化 { |f } ,必须让 { |c{1}|^{2}+|c{2}|^{2}=1}。 从以上可以看出,很多的学者关于状态叠加原理的认识有许多的不同。量子力学是用一些基本假设建立起来的理论体系,其错误与否是由推测结果和观察到的结果是否一致来判断的。但是这些基本假设是怎么来的,它的基础是什么,这些问题还不清楚。关于态叠加原理方面的很多差异,都依赖于量子力学基本问题的答案,现如今在教材上还没有一个明确的答案,但是随着科学的进步,我相信今天遇到的难题,必将得到完善的解决,所以我认为在这个阶段,对于这些问题的分歧和争议不妨更保守一些。 4.结语 以上是对于量子力学中的状态叠加原理的一些理解,如今的量子力学理论已经非常成熟,但是还是很明显带着经典物理体系的影子。如果有一天不再使用经典物理的概念来解释量子力学,相信当时关于状态叠加原理的差异将不再存在。 参考文献: [1] 朱光平,刘忠良,刘亲壮. 量子力学态叠加原理及教学的几点看法[J]. 吉林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2010(03) [2] 陈念陔,杨蕾. 关于量子态叠加原理表述方式的讨论与建议[J]. 黑龙江大学自然科学学报. 2008(06) [3] 黄亦斌. 为什么量子力学中力学量要用厄米算符表示[J]. 大学物理. 2008(04) [4] 陈念陔,杨蕾. 量子态叠加原理有关问题的实质分析[J]. 黑龙江大学自然科学学报. 2008(04)

公共经济学案例分析01139

《公共经济学》案例分析 案例1: 在2002年的最后一个周日,中国为电力行业的垄断画上了句号。拥有占全国46%发电资产和90%输电资产的原国家电力公司被拆分重组为11家独立的公司,这些公司在12月29日同时宣布正式成立。 从1987年持续至今的中国民航业改革在2002年也有突破性进展。随着6大民航集团10月11日的成立,中国民航总局与下属的民航企业彻底脱钩。以中国国际航空公司、中国东方航空 公司、中国南方航空公司为基础组建的三大航空运输集团,其资产总和将占据中国民航总资产的80%。 问题:政府对市场失灵的纠正。 案例2: 1998年5月18日,美国司法部和20个州向最高法院递交诉状,控告微软公司利用其“视 窗”操作系统来迫使消费者使用它的其它软件产品——其中最重要的是“网络探索者”Internet 浏览器。1999年,该案做出了一审判决,在长达270页的判决中,法官杰克逊列举了微软一系 列反竞争,保护垄断势力的行为。微软一直在努力拓展其势力范围,使其超越软件行业,而进入 日趋有利可图的电子商务和网络连接行业,他们已经投资数以百亿计的资金在通讯和科技公司中 (如AT&T)。由于微软的“视窗”操作系统具有垄断状态,把Internet浏览软件“网络探索者”(Internet Explorer)与“视窗”捆绑在一起也就相当于垄断了消费者和与电子商务有关的厂 商上网的交通通道。 问题: 1、结合该案例分析垄断和反垄断对社会造成什么样的影响? 2、美国的反垄断法对我国市场经济建设有何借鉴意义? 案例3: 中国电信改制的历史可以追溯到1994年中国联通公司的成立。当时联通的总资产虽然只有 中国电信的1/260。但此举使邮电部独家垄断国内电信市场的局面开始改变。1999年2月,信息产业部决定把中国电信的寻呼、卫星和移动业务剥离出去。原中国电信被拆分成中国电信、中国移动和中国卫星通信三个公司,寻呼业务并入联通公司。2001年12月,国务院批准了新的电信

政府经济学案例分析

《政府经济学》案例分析 案例1: 在2002年的最后一个周日,中国为电力行业的垄断画上了句号。拥有占全国46%发电资产和90%输电资产的原国家电力公司被拆分重组为11家独立的公司,这些公司在12月29日同时宣布正式成立。 从1987年持续至今的中国民航业改革在2002年也有突破性进展。随着6大民航集团10月11日的成立,中国民航总局与下属的民航企业彻底脱钩。以中国国际航空公司、中国东方航空公司、中国南方航空公司为基础组建的三大航空运输集团,其资产总和将占据中国民航总资产的80%。 问题:政府对市场失灵的纠正。 分析:市场失灵的主要表现: (1)竞争失效(2)外部性(3)市场不完全(4)公共产品(5)信息不对称 为弥补市场失灵需要政府介入,政府介入的手段和领域为: (1)对效率的介入①财政支出②财政补贴③政府采购④限制垄断 (2)对收入再分配的介入①税收和转移支付②公共事业投资③特别征税 (3)对经济稳定的介入①财政制度内在的自动稳定器②相机抉择的财政政策③金融政策④紧急行政措施⑤道义上的劝告 本案例中,政府通过限制垄断,恢复市场机制的作用,实现可操作的竞争。

1998年5月18日,美国司法部和20个州向最高法院递交诉状,控告微软公司利用其“视窗”操作系统来迫使消费者使用它的其它软件产品——其中最重要的是“网络探索者”Internet浏览器。1999年,该案做出了一审判决,在长达270页的判决中,法官杰克逊列举了微软一系列反竞争,保护垄断势力的行为。微软一直在努力拓展其势力范围,使其超越软件行业,而进入日趋有利可图的电子商务和网络连接行业,他们已经投资数以百亿计的资金在通讯和科技公司中(如AT&T)。由于微软的“视窗”操作系统具有垄断状态,把Internet浏览软件“网络探索者”(InternetExplorer)与“视窗”捆绑在一起也就相当于垄断了消费者和与电子商务有关的厂商上网的交通通道。 问题:1、结合该案例分析垄断和反垄断对社会造成什么样的影响?2、美国的反垄断法对我国市场经济建设有何借鉴意义? 分析:垄断市场会带来效率损失,影响市场作用的正常发挥,主要体现在:垄断使产量减少,价格增加;垄断造成社会无谓损失;垄断造成企业不思进取。有必要通过反垄断措施纠正这种市场失灵,使价格降低,增加消费者和社会的福利水平。 1890年,美国通过了美国的第一部反托拉斯法——谢尔曼法。1914年,美国又制定了克莱顿法和联邦贸易委员会法。这三个法案基本形成了美国的反垄断法律体系。 美国反托拉斯法所规范的反竞争行为包括:联合限制竞争行为、滥用经济优势的行为、价格歧视行为、垄断与企业兼并行为、其他反竞争行为(股份保有、董事兼任、瓶颈垄断、商业贿赂)、损害消费者的行为(欺骗性定价、欺骗性广告宣传、虚假不实的标签)。 美国反托拉斯法的特点是以限制造成垄断的不公平竞争行为为主,而不反对现有的垄断企业。所以,一个行业中垄断企业的存在本身并不违法,只有垄断企业应用其垄断力量不公平地竞争时才算违法。这使得美国的反托拉斯法具有很强的“行为法”特点,即一切以企业行为是否违背公平竞争为判断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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