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档网
当前位置:搜档网 › 山东省药品集中采购低价药品、专科药品挂网产品公布表

山东省药品集中采购低价药品、专科药品挂网产品公布表

江苏省急(抢)救药品集中采购目录(2015年版)

《江苏省急(抢)救药品集中采购目录(2015年版)》 序号品种名称剂型、规格 (一)心血管系统用药 1肾上腺素注射液:1ml:1mg 2去甲肾上腺素注射液:1ml:2mg 3多巴胺注射液:2ml:20mg 4多巴酚丁胺注射液:2ml:20mg 5异丙肾上腺素注射液:2ml:1mg 6间羟胺注射液:1ml:10mg 7胺碘酮注射液:2ml:0.15g 8美托洛尔(酒石酸盐)注射液:5ml:5mg 9普罗帕酮注射液:20ml:70mg 10维拉帕米注射液:2ml:5mg 11硝酸甘油注射液:1ml:5mg 12单硝酸异山梨酯注射液:5ml:20mg 13去乙酰毛花苷注射液:2ml:0.4mg 14硫酸镁注射液:10ml:2.5g 15硝普钠注射用无菌粉末:50mg 16酚妥拉明注射液:1ml:10mg 17三磷酸腺苷(钠盐)注射液:2ml:20mg (二)神经系统用药 18尼可刹米注射液:1.5ml:0.375g 19洛贝林注射液:1ml:3mg 20甘露醇注射液:100ml:20g、250ml:50g 21苯巴比妥注射用无菌粉末:0.1g 注射液:1ml:0.1g (三)血液系统用药 22鱼精蛋白注射液:10ml:0.1g 23氨甲苯酸注射液:10ml:0.1g 24垂体后叶注射液:0.5ml:3单位、1ml:6单位 25酚磺乙胺注射液:2ml:0.5g 26肝素(钠)注射液:2ml:5000单位、2ml:12500单位27尿激酶注射用无菌粉末:25万单位、10万单位(四)呼吸系统用药 28氨茶碱注射液:2ml:0.25g、10ml:0.25g 29乙酰半胱氨酸注射液:20ml:4g (五)消化系统用药 30阿托品注射液:1ml:0.5mg、1ml:5mg 31山莨菪碱注射液:1ml:2mg、1ml:10mg 32甲氧氯普胺注射液:1ml:10mg 33谷氨酸钠注射液:20ml:5.75g 34谷氨酸钾注射液:20ml:6.3g

药品招标新举措--“挂网采购”

药品招标新举措--“挂网采购” 在今年4月9日召开的全国纠风工作会议上,卫生部副部长陈啸宏谈到,我国今年将进一步改进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以政府为主导、以省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办法,争取今年在全国范围内推开,在确保药品质量和用药安全的前提下,切实把药品虚高价格降下来。 在整顿医药市场秩序、治理商业贿赂的大背景下,四川、广东等省陆续推行了药品挂网招标采购,目前已有12个省(自治区)施行,它对药品购销、流通体制改革、医药工商企业均产生了重大影响。 一、招标弊端日渐显露 我国公立医疗机构对药品集中采购的探索始于1993年,河南省卫生厅是首开先河者。当时药品流通秩序十分混乱,为了降低医院采购成本,杜绝假劣药品进入医院,纠正药品购销环节中出现的“吃回扣”等不正之风,河南省卫生厅决定实行医院药品集中采购。 2000年,卫生部开始对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进行试点。2001年11月,政策框架形成,卫生部开始会同有关部门,在全国范围内推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 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政策的本意是转换采购模式,实现药品采购的专业化、社会化、信息化,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采购制度。同时降低医院的药品购进价格,增加医院的药品差价收入。 但是,就在卫生部推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的同时,原国家计委(现已被撤消,其职责并入国家发改委)也推行了一项降低药品定价的新政?“顺加作价”,两项政策同步实施。正是“顺加作价”政策的推行导致了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走向“异化”,从某种意义上说,自“顺加作价”开始实施,真正意义上的药品 集中招标采购已经寿终正寝了。

“顺加作价”就是将医院销售药品的加成率限定在一个确定的“流通差价率”上,其计算公式是:集中采购的药品零售价格=中标价×(1+规定的流通差价率)(现行“流通差价率”为15%)。 “顺加作价”要求低进低出、高进高出,因为医院的差价率是固定的,其利润随中标价的提高而提高,这在客观效果上造成了医院不得不靠提高药品采购价格或者使用高价药来获利,这与当初药品集中采购降低药品采购价可谓南辕北辙,水火不同炉。“顺加作价”将药品集中招标采购逐步异化为“二次限价”,使得药企、医院和流通企业形成利益共同体,于是都开始反对招标采购。 已经实施了八年的原有招标模式因为种种漏洞备受各界诟病,其中最核心的问题就是没有很好地起到降低药价的作用。企业对招标政策的熟练应对,已通过种种方式一一化解了招标的威力,比如通过产品组合,用牺牲低价品种保护高价品种销售的做法,结果是药价并没有真正降下来,还衍生出一大堆问题,如产品生命周期被缩短、招标中介费支出不菲等等。更严重的是由于招标拉长了药品采购链,导致了更多的 腐败行为产生。 二、药品“挂网采购”应运而生 由于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在实施过程中被异化,加上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越来越突出,从2005年起,以纠风部门主导的国家相关部门对原有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政策进行了调整。 此次调整的主要目的不再是转换采购模式,而是为了降低虚高的药价,治理医药购销中的商业贿赂,减轻患者的医药费用负担,其基本原则也从以前的“质量优先,价格合理,不保证最低价格中标”,转变为“质量保证,价格合理,淘汰报价偏高的药品”。经过模式调整后,出现了以“挂网限价竞价”为特点 的“四川模式”和“广东模式”。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山东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鲁政办发〔2010〕76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山东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实施办法(试行)?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山东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国家基本药物制度顺利实施,做好我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工作,切实保障群众基本用药,减轻医药费用负担,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建立和规范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采购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56号)及卫生部等九部委?关于印发?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卫药政发…2009?78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参加我省基本药物集中采购活动的医疗卫生机构、药品生产和经营企业及其他各方当事人。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基本药物包括国家基本药物和我省增补药物;所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是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鼓励其他医疗卫生机构参加基本药物集中采购。 第四条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坚持以下原则: (一)政府主导与市场机制相结合; (二)质量优先、价格合理; (三)坚持全国统一市场,维护公平竞争环境。

第五条加强基本药物采购的信息化建设。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平台为政府建立的非营利性网上采购系统,面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生产和经营企业提供基本药物采购、配送、结算服务。 不断拓展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平台的功能,实现卫生行政部门、基本药物生产经营企业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的信息共享,建立起基本药物从出厂到使用全过程实时更新的供应信息系统,动态监管和分析基本药物生产、流通、库存和使用情况。 开展电子交易,节约交易成本,提高交易透明度。 第二章采购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省药品集中采购服务中心是我省基本药物集中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采购人的委托办理采购事宜,对基本药物采购直接负责,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开展采购,保障基本药物的质量和供应,合理有效降低采购价格。 第七条省药品集中采购服务中心作为集中采购的责任主体,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利用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平台开展基本药物采购工作,负责平台的使用、管理和维护; (二)定期汇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需求,编制基本药物集中采购计划,按照临床必需和基层实际确定基本药物采购的具体剂型、规格、质量要求,明确采购数量;

2018年江苏省药品流通行业

2018年江苏省药品流通行业统计运行分析报告 江苏省商务厅流通业发展处 2019年5月

随着药品流通领域改革的深化,2018年药品流通行业不断调整结构、转型升级,整个行业都按照药品流通十三五规划纲要进行信息化,标准化,集约化发展。同时在过去的这一年,两票制、4+7带量采购等政策的推行,整个医药行业在波澜起伏中度过,其中药品流通业一直维持着增长的趋势,但整体行业环境和企业发展处于政策带来的压力中。我省医药流通行业总体运行呈现稳中向好的发展态势,销售总额稳定增长,但增速明显走低,整体结构调整稳步推进,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 一、行业发展基本状况 (一)行业规模分析 2018年,全省药品流通规模稳步提高,增幅与去年相比有所回落。全年药品流通行业药品购进总额达1687.54亿元,同比增长7.9%,增幅上升5.5个百分点。全省药品流通行业药品销售总额1659.04亿元,同比增长2.47%,增幅下降3.83个百分点。(数据来源:全省商务部直报、江苏省医药商业协会会员单位;所有集团公司数据均包含子公司) (二)行业结构分析 截至2018年底,全省共有药品批发企业363家,其中法人批发企业336家,非法人企业27家;专营药品类体外诊断试剂批发企业共23家;药品零售连锁企业307家、下辖门店16030家;零售单体药店12757家,零售药店门店总数达28787家;全省拥有互联网交易服务资质的企业合计为74家,拥有信息服务资质的企业

共有377家;全省具备药品现代物流条件的企业共有36家,拥有诊断试剂的企业共有23家。(数据来源: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全省药品流通行业从业人员逐年增加,2018年全省药品流通企业从业人员数8.7万人,较上年同期增长38.1%。截止到2019年3月1日全省药品流通行业注册有效期内的执业药师共有26719人。其中,有1508人分布在批发企业,24983人分布在零售企业,228人分布在医疗机构、生产企业和互联网药品第三方交易平台。(数据来源: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全省商务部直报、江苏省医药商业协会会员单位;所有集团公司数据均包含子公司)

山东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山东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 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全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流程和采购行为,根据卫生部等六部门《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意见〉的通知》(卫规财发[2009]7号)和《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意见>有关问题说明的通知》(卫规财发[2009]59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坚持政府主导,以省为单位进行,实行网上集中采购。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第三条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全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全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省医药集中采购工作机构承担全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四条全省县及县以上人民政府、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企业)等所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必须全部参加省药品集中采购。鼓励其他医疗机构参加省药品集中采购活动。 第五条参与省药品集中采购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和其他组织必须严格遵守《合同法》、《药品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第六条省药品集中采购周期原则上一年一次。各医疗机

构必须按照至少不低于上年度实际使用量的80%,向省药品集中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当年采购数量。 第二章药品采购目录和采购方式 第七条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定全省药品集中采购目录。除国家实行特殊管理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第二类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和放射性药品等少数品种以及中药材和中药饮片外,医疗机构临床使用的其他药品,原则上全部纳入集中采购目录。对纳入省集中采购的药品,经多次集中采购,价格已基本稳定的药品,可直接挂网采购。 列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由省级人民政府统一确定,并报国家基本药物工作委员会备案,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相关政策和规定的非目录药品的招标采购,由省政府指定的机构公开招标采购。 第八条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药品通用名公布药品集中采购目录,目录中未涵盖的,药品生产企业可提交申请,经专家论证,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后进行增补。 第九条对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药品,实行公开招标、网上竞价、集中议价和直接挂网(包括直接执行政府定价)采购。2009年暂实行限价挂网采购。对于集中采购后新上市的药品和其他医疗机构临床必需药品,按照《山东省药品集中采购备案管理办法》实行备案挂网采购。 第十条集中采购中部分药品剂型采取合并办法。 第十一条药品质量层次划分 集中采购目录所列药品按照三个质量层次进行评价。每一

河南省药品招标采购实施方案

2016年度河南省药品招标采购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做好2016年度河南省医院药品招标采购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号)、《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落实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卫药政发〔2015〕70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豫政办〔2015〕103号),按照我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工作安排,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总要求,借鉴国际药品采购通行做法,充分吸收基本药物采购经验,坚持以省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方向,实行一个平台、上下联动、公开透明、分类采购,采取招生产企业、招采合一、量价挂钩、双信封制、全程监控等措施,保障医院临床供应,降低药品虚高价格。规范采购平台建设,全面推进信息公开,加强药品采购全过程综合监管,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二、实施范围 全省县级及以上政府、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企业)等举办的公立医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下统称医院)必须参加医院药品招标采购,使用的所有药品(不含中药饮片)均应通过河南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采购。鼓励其他医疗机

构参加医院药品招标采购。 参加河南省医院药品招标采购活动的各方当事人适用本方案。 三、工作任务 (一)制定采购目录 根据全省公立医院填报的药品采购计划,经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汇总分析,报省医药集中招标采购联席会议办公室审核同意,形成全省医院药品采购目录。采购目录包括招标采购药品、谈判采购药品、直接挂网采购药品、定点生产药品、麻醉等特殊药品。 (二)明确采购方式 招标采购药品采取公开招标采购方式,医院作为采购主体,按中标价格采购药品。谈判采购药品、直接挂网采购药品、定点生产药品、麻醉等特殊药品的采购管理按照国家和我省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对于直接挂网采购的常用低价药品,实行动态管理。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的低价药品清单之外的其它药品,如果符合日均费用西药不超过3元、中成药不超过5元的标准,生产企业可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作为低价药品管理,实行直接挂网采购;列入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原来公布的低价药品清单的药品,如果日均费用突破低价药品标准的,生产企业可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可不作为低价药品管理,医院参考其它同种药品交易价格进行议价采购。凡申请进入或退出按照低价药品管理的药品,采购周期

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平台 医疗机构操作手册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机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平台 医疗机构操作手册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机构 药品采购中心 2009年5月13日

目录 前言 (2) 一.登录平台 (1) 二.系统操作 (2) 2.1 注销 (2) 2.2 问题反馈 (2) 2.2.1 问题列表 (2) 2.2.2 添加问题 (3) 2.2.3 投诉、申述 (4) 2.3 医院详细信息 (6) 2.4 交易项目 (7) 2.4.1 勾选采购药品 (7) 2.4.1.1 选择采购药品 (9) 2.4.1.2 维护采购目录 (10) 2.4.2 日常采购管理 (12) 2.4.2.1 新增采购单 (13) 2.4.2.2 采购单列表 (13) 2.4.2.3 新增退货单 (15) 2.4.2.4 退货单列表 (16) 2.4.2.5 入库清单列表 (17) 2.4.2.6 结算管理 (18) 2.4.2.7 新增结算单 (18) 2.4.2.8 按配送企业查询 (19) 2.4.2.9按生产企业查询 (19) 2.4.2.10按挂网企业查询 (20) 2.4.2.11按药品查询 (20) 2.4.2.12按结算单查询 (21) 2.4.2.13按采购单查询 (21) 2.5 投诉管理 (22) 2.5.1 向监督机构投诉 (22) 2.7.2 投诉问题列表 (23) 2.8 修改密码 (24)

前言 根据国务院纠风办、卫生部等六部委印发的《2008年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国纠办发【2008】3号)、卫生部、国务院纠风办等六部委印发的《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卫规财发【2009】7号)要求,自治区卫生厅、纠风办、发改委、财政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机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并开始实施。新疆自治区医疗机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由新疆自治区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心承担具体工作,并负责《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机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的建设与维护。 凡纳入集中招标采购范围的医疗机构,应通过“平台”进行日常药品(除国家规定的不纳入集中采购的药品)采购。 相关医疗机构应配置具备宽带上网条件的专用计算机,并指派专人负责网上操作,定期更换密码,确保用户名、密码使用安全,保证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信息不被篡改或泄露。 在药品采购挂网目录产生后,医疗机构应在规定时间内,凭分配的用户名、密码登录“平台”,根据采购计划从挂网目录中勾选品种,与配送企业签订合同。 在日常药品采购过程中,医疗机构在“平台”上建立采购单,选择采购品种、录入采购数量,对配送企业下单采购挂网药品,并在“平台”对收货情况进行确认。 医疗机构应按合同约定的条件,与配送企业按时结算货款,并将结算情况在“平台”上登记,配送企业在“平台”上对回款情况进行确认。 各级监管部门将通过“平台”对医疗机构、医药企业的日常药品采购交易情况进行监督,同时结合网下实地检查,确保药品采购工作的贯彻落实。

药品挂网招标“六步曲”

2000年,国家几部委开始部署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试点工作,2001年11月份,此项工作在全国全面推行。7年来,各方面虽然对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政策提出了一些批评意见,但专家还是认为,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改革方向是正确的,政策的基本面也是好的。可以说,药品招标采购今后还得继续进行下去。那么,作为一家医药企业,如何在今后做好药品的招投标工作呢?以下谈一些个人的观点,供业界人士参考。 挂网调研要全面 挂网前期,医药企业要认真分析当地前一次招标或挂网:①挂网前3个月派专人拜访政府采购中心、招标中介、有影响力的专家,了解可能出现的政策变化,有效反映企业对挂网的建议及特殊情况,供招标部门和专家在政策制定时考虑;②熟悉上次挂网的模式与程序:首次进入市场的企业要深入分析同类产品、竞争产品在上一次挂网中的状况,制定挂网策略; ③关注招标动态和进程、国家政策导向和邻近、重点省份的挂网变化,可通过拜访挂网主管部门和专家了解相关的信息;④价格调研:在首次进行挂网的地区,要了解企业产品在不同地区、医院、零售终端的价格,在周边省份、价格大区内和重点地区的挂网价格,同类产品和竞品的相关价格等;再次挂网地区,企业要做好维持或提高价格的调研,如优质优价产品提价等。⑤建立和维系政府公共关系。 策略制定要实际 调研后要制定相对实际的挂网策略:①制定价格方案。挂网价格的决定因素包括上次挂网的价格、目前医院的采购价、药店零售价、同类产品的挂网价等。只招价格不招品牌的挂网,低价格是中标的首要条件;既招价格也招品牌的挂网,企业运作的空间相对较大,各地高价中标品种主要是外资、原研、新药、独家、优质优价、单独定价、市场价格秩序稳定、中药产品;②先于政府挂网调整价格,保持全国价格平衡、消除区域价格差异、统一医院和零售终端价格等。③准备好充足的提价理由;④产品质量层次不同,工作重点也有不同:进口、原研、优质优价、单独定价品种的关键在于进入挂网目录;GMP产品的关键在于报价和竞价。⑤确定投标主体;⑥若某个地区的挂网价格影响到区域乃至全国价格体系时考虑放弃,同时有效降低生产成本是挂网成功的保障。 方式调整要适合 投标主体不同,生产企业的运作方式也不同:①必须生产企业投标的挂网:视当地的产品使用状况、政府资源、推广模式等决定与代理商的合作模式,寻求当地代理商协助可利用其政府资源和对市场的把握;②生产企业和代理商都可以投标的挂网:视生产企业的营销模式和代理商实力而定。代理公司投标虽然熟悉规则、信息通畅、了解同类厂家对策、中介和专家关系较好,但对产品情况了解不透彻、多品种代理公司存在对品种关注不够和利益取舍问题、分配送选择受代理商制约;生产企业投标更关注投标细节、了解产品特性、掌握中标后配送选择主动权,但人脉关系相对较弱、对挂网规则把握不准确、同类产品信息相对较少; ③代理商投标:在挂网前按照销售模式提前调整代理商。如调整为多家代理,应提前与主投商做好分配送约定;尽可能将代理政策调整到位,按业绩进行赏罚;④生产企业投标、代理商配送:为避免代理商抵触,生产企业要做好准备。保证调整的理由来源于共同的挂网认识;尽可能保持原有代理商利益,维系良好关系。调整过程中注意原有代理商终端、代理商库存、

2020年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医院常用药品集中采购文件参照模板

山东省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医院常用药品集中采购 (SDSCYYPJZCG-2013) 采 购 文 件 山东省药品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2013年4月

目录 一、总则 (3) 二、常用药品集中采购流程 (8) 三、常用药品采购目录 (9) 四、资质证明文件组成和申报 (9) 五、限价、报价及解密 (13) 六、药品评审 (15) 七、采购和配送 (21) 八、部门职责和监督管理 (23) 九、不良记录管理 (25) 十、资质证明文件格式样本 (26)

一、总则 为规范我省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医院常用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建立和规范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采购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56号)、卫生部《关于印发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规范的通知》(卫规财发〔2010〕64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12〕67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山东省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医院常用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试行)》规定,制定本采购文件。 ㈠定义 1、药品集中采购:指以政府为主导、以省为单位的医疗机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通过公开招标方式,产生中标产品,医疗机构和药品生产经营企业通过省政府建立的非营利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开展购销药品活动,实行统一组织、统一平台和统一监管。 2、山东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指省政府建立的非营利性药品集中采购、监督管理平台,是为山东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提供服务的综合性网络应用系统。网址:https://www.sodocs.net/doc/bd10075100.html,。常用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所有公告、信息通过平台发布。 3、领导机构:指山东省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负责

江苏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

江苏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 企业报价系统用户使用手册 (直接挂网采购) 一、报价系统登录 1.在浏览器中输入网址“.cn”,进入江苏省医疗机构药品(耗材)网上集中采购与监管平台网站,点击主菜单【集中采购】下子菜单【药品报价/解密】按钮,进入江苏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企业报价系统。(企业报价系统与药品集中采购省级平台独立分开,即药品报价时,仅能看到药品报价的菜单) 2.在江苏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企业报价系统登录页面,企业用户点击【CA登录】按钮,进入报价系统操作菜单页面。 注:CA可以使用企业主CA,也可以使用企业副CA。 二、报价操作 1.选择主菜单【报价解密】,点击【产品报价解密】子菜单,进入【项目】页面。 2. 在【项目】页面,选择不同的项目,点击【报价/解密】按钮,进入【产品报价】页面。其中可报价产品数指该项目中本企业可报价的产品数量;已报价产品数指该项目本

企业已经报价的产品数量,不包括报价为空的产品数量;已解密产品数指该项目本企业已解密的产品数量,不包括原报价为空的产品数量。 注:(1)企业有多个项目中的产品时,请分别进入每个项目进行报价,每个项目的加密密码可以相同也可以不相同。 3. 在【产品报价】页面,在相应位置输入报价金额,点击【提交报价】按钮,弹出报价加密密码输入框,连续输入三次报价加密密码后,点击【确认】按钮,提交加密后的报价数据到系统。加密后,报价列和日均费用列均显示为“***”。状态列,报价未提交前显示“未报价”;报价提交后显示“已报价”,如该条报价为空时,提交后也显示“未报价”。注:(1)产品报价页面会列出本企业在该项目中全部投标产品,不区分投标篮。 (2)报价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数值保留小数点后四位,须以英文半角状态输入。报价允许为空,不允许为0。(3)备注列标识“低价药”产品的,报价时需同时填写“日均费用”,日均费用以人民币元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其中报价填写金额后,日均费用必须填写;报价为空时,日均费用也为空。 (4)输入的三次报价加密密码必须一致,同时牢记报价加密密码,否则后期将无法解密。 (5)报价加密密码为6-16位数字、小写字母的组合。

河南医药批发企业大全

河南医药批发企业名录 郑州市 1.河南省医药有限公司 2.河南省信成医药有限公司 3.河南省万隆医药有限公司 4.河南省同乐医药有限公司 5.河南省博达医药有限公司 6.河南省医药药材有限公司公司 7.河南医保药业有限公司8.河南省越人医药有限公司9.北京同仁堂河南药业有限公司 10.河南省顺康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11.河南海王银河医药有限公司 12.河南省上善医药有限公司 13.河南省景华医药有限公司 14.河南省柏海同心医药有限公司 15.河南省康信医药有限公司 16.河南荣生堂医药有限公司 17.河南省海尔森药业有限公司 18.河南威尔曼药业有限公司 19.河南华益药业有限公司 20.河南省豫工医药供销有限公司 21.河南省迪康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22.河南康鑫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23.河南省新明辉医药有限公司 24.河南新医药有限公司 26.河南省医药供应有限责任公司 27.河南省普众康医药有限公司 28.河南省新华药业有限公司 29.河南天方医药有限公司 30.河南佰特药业有限公司 31.河南省大禹药业有限公司 32.河南省民生医药有限公司 33.河南九州通医药有限公司 34.河南仟禧堂医药有限公司 35.河南华泰医药有限公司 36.河南爱生医药有限公司 37.河南中科医药有限公司 38.河南邦仁医药有限公司 39.中国药材郑州公司 40.辅仁药业集团医药有限公司 41.中陆物流配送有限公司医药分公司 42.郑州九瑞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43.郑州长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44.郑州市恒源医药有限公司 45.郑州全康药品有限公司 46.郑州海恩药品有限公司 47.郑州市天和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48.郑州盛大医药有限公司 49.郑州市双鹤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50.郑州市医药销售有限公司 51.郑州市仁康药业有限公司 52.河南中部药业有限公司 53.郑州市邦正医药有限公司 54.郑州金保康药业有限公司 55.郑州敖东药业有限公司 56.郑州同大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57.郑州市吕都维康医药有限公司 58.河南省瑞安医药有限公司 59.郑州嵩山医药有限公司 60.郑州南药医药有限公司 61.中牟官渡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62.巩义市医药公司 63.新郑市众康医药有限公司 64.荥阳市医药公司 65.郑州汇丰药业有限公司 66.新密市医药公司

招标投标药品招标流程(完整版)

推荐阅读:招标投标药品招标流程 ?? 【药品招标流程】药品招标流程注意事项及流程 ?? 【公开招标流程】上海简化药品招标流程全程 【药品招标流程】药品招标系统总结 药品招投标 本人从踏上医药行业工作后就一直接触负责招标事宜到现在已有两年的时间,目前负责公司品种全国范围内的招投标工作,因此06年底以来的绝大部分招标均涉及过,对招投标的相关事宜是比较的熟悉。 药品招标的工作可以分成内部操作和外部运作两部分。所谓内部运作就是招标信息的获得,招投标资料的准备,投标报价的网上操作;外部运作则是指对招投标涉及的相关单位进行公关,协调,沟通。 (一) 内部操作 一般而言,在整个招标的活动之中,可以分为这几个步骤: (1) 招标信息的获得 招投标具有时间性,因此及时获得招投标的信息至关重要,一旦错过当次招标往往就会影响一年以上时间的销售。一般而言,招投标信息的获得来源有以下几种: Ⅰ招投标专业网站 最常见的网站就是海虹电子商务网站,很多省市的招标信息都会在该网站上进行公布。还有些地方性的招标网站,如:江西的先锋环宇,山东的金卫医药信息网,河北的医商网,黑龙江的黑龙江天恒医药招标等等。不过,大型的省级招标往往会有其专门的信息发布,操作网站如广东医药采购服务平台,河南省医药采购招标网等。 Ⅱ医药商业公司的通知 由于目前招投标大多是地区性的,因此当地的龙头商业公司对这方面的信息获得是具有超前性的,一般而言,商业公司会将得知的招标信息提前通知给他的VIP客户,以寻求支持和配合。 Ⅲ销售办事处汇报 销售办事处在当地直接的从事销售工作,对于当地的信息收集的更加的迅速,全面,真实,客观。一个好的销售办事处应该对当地的医药信息有着极其敏锐的观察和获知能力。

山东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网上采购及货款结算管理办法的通知

山东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网上采购及货款结算管理办法的通知 第一条为做好我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网上采购及货款结算工作,确保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建立和规范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采购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56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鲁政办发〔2010〕76号)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供货企业、省药品集中采购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省药采中心)等各方当事人。 第三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根据实际需要,合理确定基本药物采购计划,明确品种、剂型、规格及数量,通过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发送到药品供货企业。 第四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中标生产企业确定的配送企业建立配送关系。 第五条药品供货企业按照订单将药品配送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根据订单验收药品,验收合格后在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签收确认。供货企业在配送药品的同时,要给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同批次所配送药品发票。 第六条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收缴本辖区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货款,设立专用账户专项用于货款结算,该账户汇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货款和财政部门预付的一次性周转资金,除向省药采中心专用账户划转资金外,不得发生其他支付业务。 第七条省药采中心设立专用账户,对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货款进行统一支付。在首次支付基本药物货款时,各县(市、区)财政部门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预付一次性基本药物周转资金,周转资金数额按当年基本药物采购额的10%确定。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要将周转资金在首次支付基本药物货款前汇缴到省药采中心专用账户,确保基本药物货款及时支付。 第八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汇总当月所有签收单形成结算单,报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汇总形成县级结算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网上签收确认后20个工作日内将当月结算单的基本药物货款上缴至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专用账户,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在收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货款后5个工作日内将基本药物货款上缴至省药采中心专用账户。 第九条省药采中心汇总当月所有签收单形成省级结算单,原则上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网上签收确认后30个工作日内向供货企业支付基本药物货款。 第十条省药采中心未按时付款,将按合同规定向供货企业支付违约金,相关违约单位承担相应经济损失,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十一条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急救等特殊药品管理与调控。保持合理库存,根据有关规定办理采购和货款结算手续。 第十二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库存药品要定期进行检查核对,按合同有关约定应该退货的药品,要及时与供货企业办理退货手续,并在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提交退货清单,供货企业接受退货确认后,省药采中心在当期结算中冲抵货款。 第十三条县(市、区)社会保障和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医疗保险和新农合统筹基金管理,原则上在30个工作日内结算医药费用,确保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

江苏省医疗机构集中招标采购药品买卖合同(官方)范本正式版

YOUR LOGO 江苏省医疗机构集中招标采购药品买卖合同(官方)范本正式版 After The Contract Is Signed, There Will Be Legal Reliance And Binding On All Parties. And During The Period Of Cooperation, There Are Laws To Follow And Evidence To Find 专业合同范本系列,下载即可用

江苏省医疗机构集中招标采购药品买卖合同(官方)范本正式版 使用说明:当事人在信任或者不信任的状态下,使用合同文本签订完毕,就有了法律依靠,对当事人多方皆有约束力。且在履行合作期间,有法可依,有据可寻,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江苏省医疗机构集中招标采购药品买卖合同(官方范本)合同编号:___________ 签订地 点: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 买受人(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 出卖人(简称:乙方): 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招标文件及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代理机构向乙方发出的中标通知书,经双方协商一致,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具体协议: 一、药品品种、数量、价格 (一)采购药品品种和数量:甲方向乙方所采购的

药品品种、剂型、规格、数量等详见药品中标品种买卖清单(附件一),合计:品种为_____个,签约金额为____万元。 合同履行中,药品数量可按药品中标品种买卖清单数量上下浮动30%。对于需要临时增加药品数量的,可在24小时前书面提出。 (二)药品的价格 1.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提交药品的价格必须是中标通知书中确认的价格,本价格为甲方的入库价格。 2.中标药品零售价格执行期间,遇国家或省价格主管部门下调价格时,对未供货部分,甲乙双方可协商调整中标供货价格,原则上供货价格按零售价格下降幅度,同比例调整。 二、质量标准 乙方交付的药品必须符合国家最新药典或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标准,并与投标时的承诺相一致,附有该药品生产企业同批号的出厂药品批检验记录或合格证员秆槭占觳椤 三、药品有效期 (一)乙方交付药品的有效期应与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有效期相一致。 (二)乙方所提供药品的有效期不得少于12个月;特殊品种双方另行协商。

河南省医疗机构药品购销合同

河南省医疗机构药品购销合同 甲方(医疗机构名称): 乙方(配送企业名称): 为构建诚信、公正的药品购销新秩序,维护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成果,根据《合同法》和《年度河南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实施方案》,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合同: 一、甲方责任 (一)甲方保证通过河南省医药招标采购网从乙方采购药品。 (二)甲方根据用药情况,每一年与乙方签订一次购销合同。甲方的实际采购数量与合同采购数量允许有一定数量的差异。市级以上医疗机构可以周为单位发布采购计划,每周临时采购计划不应超过一次;县级医疗机构可以半月为单位发布采购计划,每月临时采购计划不应超过两次。甲方应充分考虑临床应急需要,备足应急药品。 (三)甲方在合同约定的数量、金额和时限范围内,对乙方配送的合格中标药品,不得以非正当理由拒收或退货。 (四)甲方自收到药品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60日结算药款,对不能按时以现金支付企业药款的,可采取“医院承兑、企业贴息、银行配合”的办法,由医疗机构在收到药品的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向配送企业开具时间不超过两个月的银行承兑汇票,由乙方根据需要采用贴息提前支取或按期兑现的的方法取得药款。 (五)本合同限定为甲方在一年内的采购品种数量(具体采购需求附后),实际药款结算以乙方向甲方提交的供货发票为准。

二、乙方责任 (一)乙方保证按照《年度河南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招标文件》中的约定及本合同涉及的内容,向甲方提供合格的中标药品。 (二)乙方保证按照甲方的需求承担中标药品相关伴随服务,如发生违约行为,甲方有权中止采购其中标品种。 (三)乙方必须具有满足所有甲方临床用药需求的供货能力,不论甲方药品采购规模大小,乙方均须保证供货,供货的时间和数量以甲方的采购计划或合同为准,急救药品或紧急情况用药的配送不应超过4小时,一般药品的配送不应超过48小时。 (四)乙方全权负责中标药品的质量问题,有义务向甲方提供所需的药品资质文件。 三、违约处理 (一)甲、乙双方的违约行为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甲方违反“甲方责任”(一)、(二)、(三)条款的,由省、市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会同同级纪检、纠风、检察、卫生部门视情节轻重给予全市或全省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责任。 (三)甲方违反“甲方责任”第(四)条款的,逾期仍未结算药款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省或各省辖市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联席会议办公室发出催款通知书,并会同纪检、纠风、检察、卫生部门对医疗机构法人进行诫勉谈话,限期做出付款承诺。对甲方其他违约行为的处理,见《河南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监督管理办法》第三章的规定。

全面实施药品挂网公开议价采购操作办法

附件1 全面实施药品挂网公开议价采购操作办法 一、挂网公开议价范围 1.纳入《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7年版)》(以下简称“2017版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药品。 不包括:实行政府定价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以及国家定点生产药品、国家谈判药品及其仿制药、带量采购中标药品、纳入医保支付并实行个人定额自负的药品。 2.列入《中国上市药品目录集》的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药品及按化学药品新注册分类批准的仿制药,仍按原办法进行申报。 二、受理机构 上海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以下简称“市药事所”)是受理生产企业申报药品基础信息、登记药品挂网公开议价采购的工作机构。 三、新申请挂网公开议价药品 (一)申报条件 新申请进入本市挂网公开议价的药品按照“拾遗补缺、鼓励创新、实际需求”的原则,进行申报: 1.流标药品:医保目录顺序号下无企业中标或挂网的品种,经申报公布后直接进入议价流程; 2.已纳入临床紧缺药品目录的药品:经申报公布后直接进入议

价流程; 3.其他药品: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方可申报。 ①新申请挂网公开议价药品须在15省市中有10个(含)以上省市采购价,方可进入议价流程; ②由本市3家三级公立医疗机构或5家二级(含以上)公立医疗机构或10家一级(含以上)公立医疗机构按照实际用药需求提出采购申请(《新申请药品采购申请表》见附件2)。所有提出采购申请的公立医疗机构议价确认并完成首次采购后,该药品方可对其他医疗机构开放议价。 (二)网上申报 药品生产企业需通过上海阳光医药采购网申报新申请药品基础信息及十五省市采购价格信息。具体申报步骤如下: 1.注册并登录“上海市医药采购基础信息登记系统”(以下简称“基础信息登记系统”,网址:https://www.sodocs.net/doc/bd10075100.html,),上报基础信息、相关证照及十五省市采购价信息。“十五省市采购价”指同企业同品种在北京、天津、江苏、浙江、广东、重庆、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河北、辽宁、湖北、湖南省级药品采购平台上正在执行的采购价。十五省市采购价格信息证明图片上传至药品明细信息“其他情况”一栏(按PDF格式上传至第六栏)。 2.注册并登录“医药信息挂网登记系统”(以下简称“挂网登记系统”,网址:https://www.sodocs.net/doc/bd10075100.html,),进入相应子模块(低价药,儿童用药,毒麻精放品种与疫苗类,临床紧缺药品仍按原模块进行申报;其余“2017版医保目录”范围内药品按“全面议价新申请”

药品挂网采购

什么是挂网采购? (1)招标主体或者招标办公室机构对某一种或一类药品制定一个统一的供货价,在这一个统一的供货价下,任何一厂家的同种药品均可销售。 (2)统一供货价的制定是由招标主体或者招标办公室机构在众多的同类药品报名品种中,选择一个价格低的作为代表品进行面对面的议价,确定一个供货价,其他的同类品种就不参与议价,只需要参照执行,不同意这个供货价就不能上网,医院就不能采购。 (3)独家品种供货价的制定,是选同一厂家的省外供货价低的作为参考。 (4)多规格品种通过差比价进行定价。 2、挂网采购的利弊 好处: (1)同等条件下,所有品种都可以入市,不至于招不上标全死,改变了以往你死我活的做法。(2)相对公平,勾兑机会减少。 (3)相同价格而空间大的品种优势明显。 不利: (1)同类品种过多价格无法控制,容易价格致死。 (2)不易按照以往通过招标独享市场。 (3)厂家容易进行联合串通,将价格保持到一定的水平,药品降价的空间不大。 (4)厂家临床大显神通,各显身手,卫生局管理难度高。 药品挂网采购对未来临床推广工作的影响 2005年,四川省首次提出了药品挂网采购方案,代替以往的药品招标工作。随后的2006年掀起了医药行业体制改革的浪潮。多种形式的改革在全国各地纷纷展开。从新药报批到Gmp 认证,从OTC市场到处方药销售,都出台了一系列新政策、新法规改革整顿。且不说这些,这里本人仅对药品招标体制的变革发表一下拙见,望大家批评指正。 目前,国内药品的招标模式有很多,但我认为有代表性的主要有以下五种:1、传统招标模式。2、限价招标。3、四川挂网模式。4、南京挂网模式。5、广东挂网模式。 个人认为,限价招标、南京挂网模式和广东挂网模式代表了招标采购三个发展方向。这三种模式虽然手段各有不同,但目的一致。就是要让药品的采购变成一种阳光行动,从流通环节控制药品价格。药品价格的不断下调,导致操作空间的下降将成为以后临床推广的最大困难。如何应对这种情况呢?个人有以下几点看法: 1、加强服务。销售行业本身就是服务行业。在操作空间下降的条件下,我们可以通过提高服务来给产品增值。加强服务本身对销售人员的素质就有了更高层次的要求。销售人员要能够挖掘出客户更多方面的需求,目前的销售员一般都是被动的去满足客户所提出的这样或那样的要求。在以后的工作中则要求他们主动的去寻找和发掘客户需求并且做好服务。 2、市场细分。市场细分是市场化销售模式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也是为产品提供增值服务的内在要求。要想为客户提供更完善的服务就必须将客户分类,按照不同的客户采取不同的销售策略。市场细分的另一个方面就是产品细分。现在的销售一般都是按科室划分市场,但以后的工作要求按照适应症和患者划分市场。一方面可以促进合理用药,另一方面

相关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