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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自由结社政策

员工自由结社政策
员工自由结社政策

文件编号:LS-COC-03 编制日期:2011-5-18 版本号:00 第1页/共1页

XXXXXXXX公司

员工自由结社政策

1.0目的

根据COC标准要求,员工有自由结社和集体谈判之权利。员工可选取员工代表,由其代表全体员工与公司管理层代表进行沟通,相互交换意见及建议。公司重视、关注员工代表反馈的信息,以达到劳资同心,共同推动公司发展之目的。

2.0员工代表的选举产生方法:

2.1自愿提名,由该部门员工自行选举,以不记名投票方式,得票最多者当选。每个部门至少选一名。

2.2员工代表任期满一年后,由所属部门员工重新选举员工代表。如员工代表离职或主动辞去员工代表工作的,部门应重新选举。

3.0员工代表的工作职责:

3.1员工代表应关注、收集员工在关于童工、歧视、强迫性劳动、工作时间、工作报酬、工作环境及安全,厂内外环境、生活状况(食、宿)、及生产安排、品质及效率提升等各个方面的建议,并将收集的信息于每月20日前提交管理层,于每月25日左右参加员工代表会议,向管理层如实反映。如情况紧急,也可直接找管理层反映。对于员工代表反映的意见,经管理层与员工代表协商后,当场无法解决的,事后委派专人跟踪。从接到意见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给员工一个答复。

3.2员工代表有责任将公司的政策、制度向员工传达,讲解;有责任调解员工之间的纠纷,帮助部门管理维持良好的生产,生活秩序。另外,在执行厂规时,员工代表有权发表自己的意见。

4.0员工代表可根据个人特长开展工作,以广泛接触,收集员工的意见,以下工作方法可供员工代表参考:

4.1学会善于发现问题,如仔细聆听员工的交谈,从中收集员工的信息。

4.2在休息时间及共同生活中,主动去向员工询问,说明自己的职责,可代表员工向公司反映情况等。

4.3可在部门或宿舍中交往几位善于沟通的工友,可由他(她)们协助,以便广泛收集员工的意见。

4.4设立员工代表意见箱,便于收集不善交谈的员工的意见。

制定:批准:

06.结社自由和集体谈判的权利管理控制程序(SAB06)

文件制(修)订记录

1 目的 为切实落实社会责任管理手册要求,尊重员工的自由,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程序。 2 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员工依法享有自由组织或参加工会,参与集体协商权利的一切行为。 3 职责 3.1 行政人事部负责依据本程序监督和记录公司自由结社和集体谈判等权利的实施。 3.2 各部门负责依据本程序确保员工自由结社和集体谈判等权利。 4 程序 4.1 公司工会是员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中华全国总工会及其各工会组织代表员工的利益,依法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员工不分种族、民族、社会出身、社会阶层、血统、宗教、残疾、性别、性取向、家庭责任、婚姻状况、政见、年龄或其他方面,都有依法组织或参加工会的权利。公司不会以任何方式介入这种工人组织或集体谈判的建立、运行或管理。 4.2 公司应尊重员工的自由,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员工可以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自由结社、参加或不参加工会,寻求工会或选举员工代表、参加工会委员会和进行集体协商。员工不会因此而有任何不良后果或受到公司的报复。 4.3 行政人事部应编制《员工代表选举办法》,作为员工合法选举员工代表的支持文件。 4.4 员工依法通过自由选举选出员工代表的过程应记录在《员工代表选举计票统计表》中提交公司工会。 4.5 公司应保证员工代表在任何工作环境中都能够接触到员工,并让他们对集体协商的内容能相互沟通。公司为集体协商的员工代表和员工提供场地和时间上的便利。 4.6 公司应尊重员工代表和以书面形式提出报告、建议或意见的员工,绝不会进行打击报复及歧视。 4.7 管理者代表应与员工代表定期召开会议,时刻掌握员工的意见和建议。员工代表或员工以书面形式的报告、建议或意见等,由管理者代表在15天内给予回复,并应将回复情况公布于众,行政人事部应记录整个过程。 4.8 如果自由结社和集体协商权利受到法律限制时,员工可以通过员工代表或以书面形式与管理者代表进行沟通,公司协助员工通过类似渠道获取独立、自由结社和集体协商的权利。 5 支持文件

ISO45001交流沟通、参与和协商控制程序

交流沟通、参与和协商控制程序 受控状态: 分发代号: 编制: 审核: 批准: 发布实施

目的 1.1确保内、外部各方对公司QEHFMS运行的信息获得理解和沟通,促进过程和产品的有效控制, 寻求持续改进的机会。 1.2使顾客和相关方及时了解由本公司生产活动引起的质量、产品安全、环境、职业健康安全风 险,避免或减少由此带来的危害或损失。 1.3支持和鼓励员工参与和协商与其有关的公司各方面活动。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QEHFMS有关的内、外部信息的交流、沟通过程以及员工参与和协商过程。 3定义 无 4职责 4.1总经理 4.1.1对外部沟通的职责的分配; 4.1.2确保在公司内部各职能层次的职责和权限能获得沟通; 4.1.3确保有效的管理体系和符合管理体系要求的重要性进行沟通; 4.1.4向公司内传达满足顾客、法律法规和相关方要求的重要性; 4.1.5确保获得信息传递所必须的资源; 4.1.6确保公司员工协商和参与过程的建立和实施。 4.2管理者代表/食品安全小组组长 4.2.1建立内外部信息沟通的渠道; 4.2.2为保证公司QEHFMS的有效实施和运行与外部方进行联系; 4.2.3促进QEHFMS良好的内部沟通; 4.2.4鼓励员工参与和协商职业健康安全相关及员工其他需求相关的政策与决定。 4.2.5对外发布食品安全风险产品召回等方面的信息; 4.2.6向总经理报告审核的结果及有关QEHFMS运行的业绩以及改进的机会。 4.3人事行政部 4.3.1收集有关法律法规及变更的信息,并在组织内沟通; 4.3.2对外来人员的信息调查,以及本公司QEHFMS要求的告知; 4.3.3就环境因素和职业健康安全风险的信息与内部员工进行沟通; 4.3.4就法规符合性、环境因素和职业健康安全问题进行内外部沟通; 4.3.5就外部审核结果进行内部沟通;

工作人员协商与参与管理规定

工作人员协商与参与管理规定 1目的 通过明确工作人员协商与参与的机制安排,任命员工代表,加强工作人员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中的协商与参与。 2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中工作人员的协商与参与。 3职责和权限 3.1公司领导任命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员工代表。 3.2员工代表代表员工负责对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协商与参与。 4管理要求 4.1协商和参与的总要求 4.1.1公司应确保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覆盖范围内的工作人员在管理体系中的协 商和参与,并为协商和参与提供必要的机制、时间、培训和资源。 4.1.2公司从非管理岗位人员中选择并任命一名员工代表,任命文件见《管理手册》之 《02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授权书》。 4.1.3在工作人员无法直接或全部执行协商和参与时,由员工代表全权代表执行协商和 参与的所有职权。 4.1.4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建立后,应及时向员工代表发布体系受控文件,并在 体系运行中及时向员工代表提供相关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信息。 4.1.5公司应确定和消除妨碍员工代表参与的障碍或壁垒,并尽可能减少那些无法消除 的障碍或壁垒。 4.2工作人员协商的要求 职业健康安全员工代表代表公司工作人员就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以下方面开展协商: 4.2.1公司组织开展相关方的需求和期望的分析时,将分析结果与员工代表协商; 4.2.2公司建立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后,应及时连同体系文件一起发放至员工代表; 4.2.3公司通过文件发布将《管理手册》中规定的角色、职责和权限发放至员工代表; 4.2.4公司组织收集法律法规要求和其他要求(合规义务)并开展合规性评价时,应将

自由加入工会及集体谈判的权利管理程序

自由加入工会及集体谈判的权利管理程序 1、目的 建立并维持公司自由结社与集体谈判的政策或程序,尊重员工自由结社、参加工会和集体谈判的权利,确保公司活动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社会责任体系的标准要求。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有受聘于本公司各职能范围内的员工 3、职责 3.1文控负责《自由加入工会及集体谈判的权利管理程 序》 3.2总经理为工会或员工代表的选举产生及其各项活动提供必要的资源 3.3行政部协助员工组建工会,支持员工选举员工代表和集体谈判的建立、运行或管理,并为工会与员工代表的活动提供场所与相关便利条件,而不以任何方式干扰或介入其活动4、程序 4.1 公司确保任何参与组织工人的工会成员、员工代表和员工不会因为作为工会成员或参与工会活动而受歧视、骚扰、胁迫或报复,员工代表可以在工作地点与其所代表的员工保持接触。 4.2所有员工可以按自已的意愿自由依法组织或参与工会和

进行集体谈判,公司应尊重员工的结社自由和集体谈判,不得阻扰员工结社或其他组织 4.3任何情况下,员工代表都不应被视为是工会代表的替代,员工代表可以独立进行活动,员工代表可以参加工会,得到工会认可。 4.4公司确保员工代表有权就社会责任相关事宜作出表达促进与管理层之间沟通,并把这种沟通视为是社会责任的关键组成部分。公司保护员工及员工代表的基本利益,尊重员工及员工代表以及所提报告、建议及意见书 4.5公司建立并维持与员工代表定期对话的制度,至少每季度进行一次对话,必要时可以召开临时会议。公司支持并协助员工成立工会,管理代表应定期联系员工代表,定期就员工所关注的问题进行对话,当集体谈判受到法律法规限制时,员工可以通过职工代表或以书面形式与管理者代表进行沟通。 4.6员工代表或员工所递交的报告、建议及意见书等由管理代表或其委托人按总经理意见在 15工作日对所有报告、建议及意见书等书面形式作出回答并公布且保存记录。 4.7为避免语言或肢体上的冲突,公司资方及其亲属,私人代表不得参加工会。 4.8公司为集体谈判的员工代表或员工提供场所和时间上的

人力资源管理控制程序

XXXX-QP-01 人力资源管理控制程序 1 目的 对我站质量管理体系内的人员任职、能力、培训教育、考核等要求进行规定,不断提高全员综合素质和职业能力。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我站为加强人力资源管理所进行的所有活动。 3 职责 3.1 法定代表人 3.1.1 负责人力资源的配置决策和满足需求; 3.1.2 负责站级《年度培训计划》的批准; 3.1.3 培训者评估者的能力评估组组长。 3.1.4 负责 3.2 业务主管 3.2.1 负责审核站级《年度培训计划》; 3.2.2 负责批准各部门《年度培训计划》; 3.2.3 参与人力资源配置决策。 3.3 质量主管 3.3.1 负责人员能力的考核评估,负责站级培训计划的落实; 3.3.2 培训者能力评估组组长。 3.4 办公室 3.4.1 根据血站及部门需求,编制《人员需求计划表》,交站办公会讨论决策。 3.4.2 负责站级《年度培训计划》的组织实施。 3.4.3 配合站领导对做好站员工的招聘、录用、考核、调动和离职工作。 3.4.4 负责培训资料的收集、整理,负责人事档案的管理。 3.5 质控科 3.5.1 负责站级《年度培训计划》的制定。 3.5.2 负责新进人员岗前质量培训。 3.5.2 负责对各部门内年度培训计划落实情况的监督。 3.5.3 负责对培训及考核评估中未合格人员的再培训。

3.6 各部门 3.6.1 负责新进员工的轮岗培训,在职员工转岗的部门培训和部门内员工的年度培训,负责部门培训计划的制定和落实。 3.6.2 科主任负责审核部门内《年度培训计划》。 3.3.2 参与科室员工资格、能力、业绩与质量的考核评估工作。 4 定义 4.1 组织结构:是反映组织内部构成和各个部门间所确定的关系的形式。 4.2 组织结构设计:是一个组织变革的过程,是把组织的任务、流程、权利和责任重新进行有效的组合和协调的一种活动,其目的是通过组织结构设计大幅度提高组织的运行效率。 4.3 岗位:也称职位,在组织中一定的时间内,当由一名员工承担若干项任务,并具有一定的职务、责任和权限时,就构成一个岗位。 5 管理程序 5.1 人员配置管理 5.1.1 岗位人员配置应符合《血站质量管理规范》、《血站实验室质量管理规范》中对组织人员的要求。应满足与岗位相适应的学历、技术职称或职业资格、教育培训经历等。 5.1.2 新增人员的资质必须符合《血站关键岗位工作人员资质要求》。 5.1.3 人员聘用 1)根据国家规定,我站实施全员聘用制。 2)各部门根据科室及血站业务需求,填写《人员需求计划表》,交站办公会讨论, 报上级主管部门及人社局批准,按照相关程序以“公开招聘、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招聘。 5.1.4 人员任职要求 1)我站人员按照入职年限及岗位设置分为: 新进员工(进站工作不满一年人员); 在岗员工(经培训考核合格,在固定岗位工作满一年人员); 转岗人员(岗位调整后不满一年人员); 再入岗人员(因各种原因连续休假达6个月以上,或考核评估为“不合格” 后的重新入岗人员)。 2)新进员工必须取得采供血机构上岗合格证和相关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未取得采 供血机构上岗合格证和相关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之前,无签字权。

员工手册(完整版,超实用)

文档名称: 员 工 手 册

手册目录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经营理念 第三章员工权益行为准则 第四章人才甄选与任用 第五章考勤制度 第六章薪资制度 第七章奖惩条例 第八章生活管理 第九章员工行为规范 第十章员工福利政策 第十一章环境卫生、工业安全与消防常识第十二章申诉与协调

第一章总则 本着促进劳资关系和谐发展,稳定劳动生产力之目标,本公司制定员工手册以规范管辖部门与所属员工之各项权利与义务,除明定企业对员工之责任外,亦为员工建立工作与生活之守则方针,协助员工明确地了解劳动目标与公司制度规范,教育员工加强企业共识,增加向心力,促进公司拥有身心健康,具有竞争力和专业知识之人力资源,最终达到劳资同心,共存双赢的目的。 1.1本工作手册针对员工的招聘、任用、考核、奖惩、薪资福利、员工代表工会组织等相关规定有详细说明,旨在给予员工一套行为与生活标准。员工于任职期间除享有公司提供之福利待遇与国家规定之劳动者权利,同时应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履行劳动者提供劳动力之义务。 1.2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是为本手册施行之依据,员工任职后即与公司形成合同约束关系,具有法律的约束力;本员工手册规范之权利义务属企业与员工双方之责任,违反之员工依本手册之奖惩办法处置,倘有疑问亦应依循规定之申诉流程诉请处理。 1.3本手册所称之员工,系指受所有雇于本公司从事工作获取报酬并与公司形成劳资关系之人员。 1.4本员工手册以最新颁布版本为准,本册版本为:2019-11-28

全员参与,不断改善 第二章经营理念 ※公司简介※ 广东XX科技有限公司,是以生产益智玩具、塑胶配件等塑胶制品为主的香港独资企业,产品远销欧美、东南亚等国家和地区。 公司除以生产为要务,力行提升竞争力,同时更以创造就业机会、重视环保、照顾员工、回馈社会为经营责任。公司努力为员工提供一个和谐温馨的生活空间和积极向上的内部晋升、激励机制。 公司以“全员参与,持续改善”为管理模式和经营理念,意味着在全球范围内寻找任何机会使本公司业务不断提升并追求利润的不断增加。 专注成果以客户为向导,专注对客户的承诺,取消与达成这些成果不相干的行为,任何部门和员工从观念上要从客户需要出发,以客户为中心,以客户需求为目标,努力通过各种先进的工作方式达成客户需求,力求用最简捷、最经济的方式和方法达成,追求以高投入创造效益,以完美的品质与最佳成本相结合,有效利用公司资源达到最理想的结果与成绩。 本公司强化全员参与之团队合作精神,成员要有锲而不舍、不达到目的不罢休的意志;要有追求丰厚回报、更高目标、更好效益之企图心,主动积极是共同奋斗之体现,我们会创造一个开放,支持多元化的工作环境,满足能力提升的学习机会及自我发展的职业生涯空间。 我们追求完美的品质与最佳的成本,不断提高公司获利水平,这要求公司人

工作人员参与和协商控制程序

工作人员参与和协商控制程序 (ISO45001-2018/ISO14001-2015) 1.0目的 建立和规范员工的参与和协商行为,确保及时、准确地收集、传递及反馈有关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信息,保证HSE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2.0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内、外部有关HSE管理体系信息员工的参与、协商管理。 3.0定义 沟通:为达目的使相关方意见统一的行为。 参与:工作人员参加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决策过程。 协商:组织在决策之前向工作人员征求意见的过程。 4.0职责 4.1总经理:负责公司重大事项的组织和审批。 4.2管理者代表:对员工的参与、协商有效性进行负责。 4.3人力资源部:负责员工的参与、协商环境的优化及资源配置、制度的建立及沟通协调工作。 4.4各部门:负责组织本部门职能范围内的职业健康安全信息员工的参与、协商。 5.0内容 5.1协商的内容 5.1.1协商的内容包括: a)EHS管理体系运行信息,包括方针、目标、管理实施方案、培训、测量、内

外部审核和管理评审等信息; b)监测、测量的结果; c)公司内部有关管理制度,员工提出的有关EHS的建议和沟通的信息; d)事件、不符合与处理情况; e)应急准备与响应情况; f)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控制程序执行情况; g)各部门或单位之间日常联络、常规报表及其他信息; h)了解谁是员工代表和员工的建议等。 5.2协商的渠道 5.2.1协商渠道可分为正式协商渠道和非正式协商渠道。 5.2.2正式协商主要渠道包括:①业务联络书,②看板,③会议(包括决策会、研讨会、业务会、HSE会议等)。 5.2.3非正式协商渠道包括在岗交谈、随时随地交谈、便条、邮件、公告、OA 交流、电话及各类非正式社交活动等。 5.3协商的理念和原则 5.3.1公司奉行“沟通创造价值”的理念。通过适时、适地、适当范围的沟通协商,消除个人、组织、相关方之间存在的信息传递障碍。 5.3.2人力资源部负责创造良好的沟通协商环境和机制,引导公司建立重视沟通的企业文化。 5.3.3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在做好保密工作的前提下,将相关信息通过信息系统共享,以方便信息的利用,发挥信息增值效应。 5.4协商的实施

关于工人具有结社自由权利的规定

关于工人具有结社自由权利的规定公司应尊重所有员工自由组建和参加工会以及集体谈判之权利。 ?在结社自由和集体谈判权利受法律限制时,公司应协助所有员工通过类似渠道获取独立、自由结社以及谈判的权利。 ?公司应保证此类员工代表不受歧视并可在工作地点与其所代表的员工保持接触。 结社自由权包括组织工会的权利、成立国内劳工联盟的权利以及参与国际劳工同盟组织的权利。组织工会权及集体谈判权也属于国际人权文件中规定的基本权利。其中组织工权不仅包括工会组织免于雇主干涉及歧视的权利,也包括发起工会的成员不被解雇及报复的权利。自由结社权是核心劳工标准的基石,国际劳工组织一向特别强调对工人自由结社权利的保护。 公司应充分尊重工人自由结社和集体谈判的权利,允许工人自由组织工会和参加工会组织。公司不得干涉和限制工人自由结社的权利,也不得因工人参加工会而被处罚或歧视他们,如拒绝雇用、威胁开除、限制晋升职务、限制提升工资、限制加班或安排过多加班、或者调往工作条件差的岗位以示惩罚。 公司可以建立一个公正合理的解决劳资纠纷的机制,成立有工人代表参加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明确并公布解决劳动纠纷的程序和方法,指定专人负责收集处理工人的投诉和申诉。 公司可以提供必要的培训,解释工会和工人代表的性质、功能、权利、选举方法、与公司管理代表的沟通方式等等,公司还可以提供合适的场地、资金、设备和工作时间,方便工人代表履行其职责。 工会充分代表工人利益,工人代表可以充分接触工人,并就工人关心的工作时间、工资报酬和安全卫生等劳工问题与公司管理代表进行有效的协商,争取工人的基本权利,而且公司供了合理的支持,才可能符合标准的要求。 杭州盛源家俱有限公司

项目部管理人员框架图及工作流程图

项目部管理人员框架图及岗位职责 1.1工程项目部管理职能 1.1.1工程项目部管理职能:围绕承担的装饰工程项目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等的管理,在施工组织、施工技术、施工质量控制、施工进度(工期)控制、施工成本控制、施工材料计划、安全文明生产、环境保护、节能降耗、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及工程项目施工内外协调管理等方面履行其工作权力和职责义务。 1.2项目部人员框架图 1.3工程项目经理职责 工程项目经理是企业法人在项目施工管理中的授权代表, 工程项目经理在其授权范围内领导和负责履行赋予其项目部的职能管理工作并为完成承担的装饰工程项目合同所包含的内容及目标任务履行其管理职责;工程项目经理是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对各项目标

任务的实现负全责。 1.3.1协助分管副总经理负责本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负责企业质量方针和项 目创优质量目标在本项目工程的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本工程项目质保体系、各级质量责任制,保证质量体系持续有效运行,使建筑装饰、安装生产和服务质量处于严格受控状态。 1.3.2协助分管副总经理参与本工程项目合理配置人力资源,项目部管理架构的组建工作并负责项目部人员管理工作。 1.3.3协助分管副总经理及相关部门参与对工程分包队伍的推荐、评审、选择。参与劳务队伍的报价审核、劳务结算。 1.3.4履行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负责工程技术(经济)洽商、工程项目预(结)算和变更及追加项目的报价、经济签证编制、审报、确认工作。 1.3.5负责对未定价材料报批手续的办理工作,并在分项工程实施前或材料合同签订前办妥同时,按照公司规定报送各相关部门以便控制成本。 1.3.6 负责工程项目进度款和完工项目尾款的回收办理工作。 1.3.7负责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项目质量目标,对施工现场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环境卫生等进行严格控制管理,对存在质量事件、安全隐患,环境卫生低劣情况进行限时整改并酌情处罚。 1.3.8负责对施工成本的控制管理,根据合同及进度计划编制详细的现场资金使用(月)计划及工程项目现场费用支出情况报表,并按照公司规定报送相关部门。 1.3.9负责施工进度(工期)的控制管理,组织编制项目总(工期)进度控制计划及月、周实施计划,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进行动态控制管理。 1.3.10负责成品、半成品装饰件及材料计划的编制、审核、组织进场、入出库、建卡立账登记、调拨、现场材料存放的管理工作;按照公司规定将编制的成品、半成品装饰件及材料计划报送各相关部门。 1.3.11负责工程协调、工作联系等施工方面的工作;参加建设单位、监理公司组织的工程例会,与之建立密切的协作关系并将业主、监理、审计相关部门相关人员的主管业务、联系方式等信息进行汇编,填写《工程信息一览表》,纳入工程部信息库。

论农会问题与农民的结社自由

论农会问题与农民的结社自由

论农会问题与农民的结社自由 【原文出处】法商研究 【原刊地名】武汉 【原刊期号】20063 【原刊页号】3~11 【分类号】D411 【分类名】宪法学、行政法学 【复印期号】200608 【作者】郭殊 【作者简介】郭殊,中国社会科学院博士研究生。(北京100102) 【内容提要】当前中国农村出现了许多农民自发筹建的组织,但尚缺乏理应承担起维护和争取农民利益重任的法制意义上的农会组织。当前成立农会具有现实需要性与可行性,也是农民结社自由的体现。结社自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的一项公民基本权利,因而农民的结社自由应当受到保护,其中最基本的表现就是成立农会的权利。但仅有宪法保障是不够的,中国还需要制定“农会法”,建立农会制度,成立全国性农会组织进行自治管

理,并在司法上保障农民的结社自由。 【摘要题】理论探讨 【关键词】农民/农会/结社自由/公民权利/农会法 【责任编辑】汪再祥 当前中国正处于一个社会转型的重大历史时期。一方面,在农村出现了许多农民自发形成的组织,如“减负会”、“维权会”、“减负上访代表”等,为当地农民维护和争取利益,然而却往往被视为“非法组织”而遭到压制;另一方面,理应承担起维护和争取农民利益重任的正式化农会组织在中国却尚付阙如。究其根本,原因是缺乏法制意义上的农会制度。而结社自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下简称《宪法》)规定的一项公民基本权利,①农民的结社自由应当受到保护,其中最基本的表现就是成立农会的权利。因此,笔者将以农会问题为出发点,探究农民的结社自由及其保障,以就教于方家。 一、当前农村社会现实中的农会问题

工会及员工参与安全管理制度

工会及员工参与安全管理制度 (ISO45001-2018) 1.0目的与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本公司的工会组织和员工参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实施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的职责、程序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各级工会组织和员工参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实施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的过程。 2.0职责 2.1公司工会主席负责工会和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作为公司员工代表,负责组织收集、汇总、报告员工的意见和建议,与各级管理者协商、处理有关职业健康安全的事务,参与各项企业管理活动。 2.2工会常设机构负责工会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工会、员工参加公司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开展劳动保护监督检查活动,负责收集员工的意见和建议,并向有关部门反馈。 2.3各部门工会负责组织本部门员工参加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开展本部门的劳动保护监督检查,负责收集员工的意见和建议,并向有关部门反馈。 2.4公司各级管理者负责安排员工参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自觉接受工会的劳动保护监督检查。 3.0管理内容和方法 3.1职工代表和员工代表 3.1.1工会应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组织全体职工选举各级职工代表、工会小

组长、工会主席,代表职工参与企业管理活动。 3.1.2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中,公司工会主席是公司的员工代表,代表公司员工参与公司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活动。公司员工代表资格由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代表团组长会议讨论通过。 3.1.3各部门工会主席是部门的员工代表,代表本部门员工参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活动。部门员工代表资格由部门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3.1.4各工段(部)、科部室、班组的职工代表是本工段(部)、科部室、班组的员工代表,代表员工参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活动,由职工选举产生。 3.1.5除公司工会主席外,代表员工参与公司级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活动的员工代表由公司工会委员会提名,由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代表团组长会议选举产生,该员工代表任期二年。 3.1.6各级员工代表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把参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列为重要工作日程。 3.1.7各级员工代表应定期检查、听取有关部门的工作汇报,收集员工的意见和建议,代表员工参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活动。 3.1.8各级工会组织应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等形式向职工传达各级员工代表的情况,传达公司最高管理者指定的管理者代表的情况,以便职工与之沟通。 3.2工会和员工参与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活动 3.2.1公司管理者和工会应安排员工参与和协商有关职业健康安全事务,并将这些安排形成文件,通报员工代表、以及上级工会等相关方。 3.2.2公司员工应有权:

自由结社和集体谈判

XXXXXX有限公司发文编号﹕MS-WI-09 自由结社和集体谈判发文日期﹕2012年08月31日 1.一. 目的 认识并尊重雇员行使合法的自由集会和集体谈判权利。 2.适用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1994年7月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1995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七条劳动者有权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工会代表和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活动。 第八条劳动者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民主管理或者就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用人单位进行平等协商。 3.工作程序 3.1.工厂不歧视员工参加合法的结社和集体谈判。歧视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 工资惩罚 闲置 解雇 不要不合法的歧视选择不参加结社或集体谈判的员工 不要歧视曾经参加合法自由结社或集体谈判的雇工-如:用黑名单的方式或面谈提问。 3.2.员工在休息时间可以自由运动,除非这种运动影响其他员工的工作。 3.3.没有正常的安全理由,应允许员工离开工厂。 3.4.工厂委派合格人员负责沟通、实施、监督有效的实施工厂自由结社和集体谈判政策。 负责人: XXX 职务:人事主任 工作职责: ●培训全部相关员工,包括负责监管工人的干部关于工厂自由结社和集体谈判政策, 尊重合法的自由结社和集体谈判。 ●负责调查和解决呈报上来的歧视曾经参加合法自由结社或集体谈判的雇工的案例。制表:批准:

XXXXXX有限公司发文编号﹕MS-WI-09 自由结社和集体谈判发文日期﹕2012年08月31日协助员工选举员工代表。 3.5.培训全部相关员工,包括负责监管工人的干部关于工厂自由结社和集体谈判政策。 工厂将保存详细的培训内容,如课程日期,受训人员名单,培训内容。 3.6.负责人将转达工厂关于自由结社和集体谈判的政策。 工厂将保留传达的详细资料:如日期、方式、员工姓名或班组或部门名单、内容,和方式以确保每个员工都知晓。工厂保留一份传达记录以供审核。 制表:批准:

最新员工参与管理程序

文件名称 工厂 1目的 明确公司员工参与安全管理活动的途径,鼓励员工积极参与,通过全员参与改善健康、安全状况和绩效。 2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工厂所有员工。 3 参与途径 4 职责: 厂长:负责保障工厂开展健康、安全管理活动资源提供;负责员工参与激励机制的审批并提供资金保障;率先参与工厂健康、安全管理活动。 安全专员:负责工厂健康、安全活动的总体规划。 人事行政部:负责员工参与激励机制的建立;负责健康、安全活动实施。 各部门主管:负责员工参与途径的贯彻和组织员工参与工厂的健康、安全管理活动。 5. 健康与安全管理委员会/小组: a. 应配置足够资源实施员工参与活动。安全专员将总体负责和协调相关的资源问题。 b. 工厂安委会下应设立一个活动策划小组。 c. 健康与安全委员会由管理层和员工代表组成(强调员工的参与) d. 委员会应每月一次开会讨论现场健康与安全事项和活动。具体会议安排将由安全专员发 出,会议可以包含如下内容: ? 安全检查情况 ? 健康与安全目标完成情况 ? 员工安全培训计划完成情况

?所有事故调查和原因分析 ?安全对话开展情况 ?接下来的工作计划等 e. 所有会议、活动和事宜应做记录。应指定人员负责每次小组会议的会议记录。会议记 录中需要跟踪整改情况的项目,由会议记录人员跟踪,确保在规定时间内整改。所有 的会议记录应将电子版本存档。 h. 通过以下方式来承认、鼓励员工参与健康与安全管理活动:对参加工厂安全活动、提供 安全建议的人员,给予适当的奖励。 6.健康与安全沟通 a.委员会应同工厂的员工就健康与安全事宜进行沟通。应采用以下方式表明对健康与安 全的重视、促进工厂对健康与安全的意识 ?电子邮件/网上通告 ?健康与安全宣传栏 ?政策通告 ?不安全行为检查记录 ?安全运行记分牌 ?健康与安全公告牌 ?车间班前、班后会 b. 为了进一步提高对健康与安全的意识,工厂层面的沟通都应包括健康与安全事宜。具 体通过以下途径实现:工厂晨会、部门会议和班组交班时都要针对健康、安全进行沟 通和宣导 c.应向员工征求健康与安全建议。通过以下途径实现:员工安全建议收集箱、安全竞赛 活动等。 6.培训: a. 应培训员工,让他们了解参与安全活动的途径。 7.保存记录: a. 应对工厂层面实施的各种健康与安全活动保存记录。记录方式如下: ?培训、工厂健康与安全活动记录: HR负责保存

马伯里诉麦迪逊与法国自由结社法和德国西南重组案的分析比较

(一)“结社自由案”与马伯里案的相似性 尽管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在其建国后不久的Hylton v. United Stated案中明确地对联邦法律的合宪性进行了审查[23],大部分的宪法学者还都普遍认为大法官马歇尔在1803年马伯里诉麦迪逊案的判决开启了一个新的时代,它标志着美国违宪审查制度的正式确立。正是马伯里诉麦迪逊案确立了美国司法审查的基本模式,并对于世界各国的宪法实践都产生了重要的示范效力,包括法国在内的很多国家的宪法发展都受到了美国宪法理论和实践的影响。因此,对于违宪审查制度的考察和研究总是无法摆脱美国模式的影响,其分散性的审查模式和附带性审查的实践曾经被很多国家的制宪者和行宪者奉为圭臬,很多国家的研究者和理论家甚至唯美国违宪审查模式是瞻。也正是这个原因,在宪法比较研究中,鉴于马伯里诉麦迪逊案标志着美国违宪审查实践的新纪元,而“结社自由案”则开创了法国宪法委员会合宪性审查的新时代,一些法国和英、美国家的学者想当然地将法国1971年的“结社自由案”与美国的马伯里诉麦迪逊案相提并论,甚至简单地将前者称为“法国的马伯里诉麦迪逊案”。事实上,如果我们将两个案件进行分析,我们的确可以看到两个案件之间是存在着很多相似之处的。 首先,马伯里诉麦迪逊案和1971年的“结社自由案”都是在特定的政治背景下发生的,都是将政治问题纳入到宪法轨道来加以解决的一种尝试。两个案件的发生都为两个国家的政治生态和宪政体制重大的改变提供了契机。马伯里案发生的基本政治背景是两大政治力量的对抗,“反联邦党人”获取了总统的职位,联邦党人从政治舞台的中心退守到司法防线。政治上的考量使得法院不敢完全支持同党马伯里等人的诉讼请求,但是大法官马歇尔却巧妙地迂回并向纵深发展,趁机宣告“本法院有权解释宪法和法律”,进而攫取到了违宪审查权,从而使得司法与立

01公司劳工政策手册

修改明细表 签阅记录: 公司劳工政策 一、公司简介 摩腾运动器材﹙泗洪﹚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11月由日本株式会社摩腾投资兴建,投资总额为7亿日

元。我公司坐落于泗洪县工业园区宏源路26号,至2017年1月止有职工260人,专业管理人员20余人。 公司主要通过日本摩腾总公司承接销售订单,以加工手缝足球,排球为主,主营阿迪达斯﹙adidas﹚与摩腾﹙molten﹚两大品牌。产品主要销往日本、新加坡、法国、德国、美国等国家,产品质量受到各国经销商的一致好评。我公司以诚信为主,在产品质量方面追求“质量第一,顾客就就是上帝”的原则;在公司内部实行人性化管理,诚实守信员工至上,让员工充分享受主人翁的待遇。公司自成立以来受到当地政府的大力支持与企业职工的拥护。公司于2008年7月荣获宿迁市《诚信示范企业》称号;2011年7月荣获《江苏省劳动保障诚信示范企业》。 公司秉承“For the real game”的经营理念;并以“质量就是第一工作,顾客的满意就是我们的荣誉”作为我们永远不变的质量政策;以关爱职工,回报社会为己任;把争创泗洪第一企业作为泗洪摩腾全体职工追求与目标。 二、目的及适用范围 本政策根据社会责任、国际标准与中国劳动法规,及公司发展战略特点编制而成。政策规定了公司在社会责任方面的政策、原则、目标、程序与福利待遇的基础,公司将定期安排内部审核,必要时,及时采取有效补救与纠正行动,以确保公司经营活动始终符合国际劳工标准与国家劳动法规。 本政策适用于摩腾运动器材(泗洪)有限公司所有涉及社会责任方面的活动,包括禁止童工与保护未成年工、禁止强迫劳动、安全卫生、结社自由与、禁止歧视、禁止不当惩罚性措施、工作与休息时间、工资报酬与福利、以及供应商与分包商管理等。 三、政策内容 第一部分:童工与未成年工政策 1、0目的 1、1规范有关未成年工的人事处理及相关安排,以确保她们的安全及健康成长。 2、0范围 2、1摩腾运动器材(泗洪)有限公司内实际年龄未满18岁的员工。 3、0 权责 3、1 人事总务科负责执行招聘政策中有关童工与未成年工的要求。

我国民间组织管理及公益慈善事业促进政策法规(二)试题

我国民间组织管理及公益慈善事业促进政策法规(二) 一、单项选择题 (下列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最符合题意) 1. 我国民间组织的产生建立在的基础上。 A.公民自愿 B.公民结社自由 C.实现共同愿望 D.公民自身发起 答案:B [解答] 公民结社自由。 2. 在组建某旅游社团的过程中,至少有个旅游社做会员才符合法律规定。 A.25 B.35 C.30 D.50 答案:C [解答] 集体会员不少于30个。 3. 在某民办非企业单位申请材料审查过程中,登记管理部门发现此单位提供的验资报告不真实,登记部门决定:。 A.要求申请者重新验资 B.退回申请资料,5日后重新提交 C.要求单位拟任责任人承担弄虚作假责任 D.对此申请作出不予登记的决定

答案:D [解答] 在申请民办非企业单位中弄虚作假的不予登记。 4. 某国内企业为救助先天脊柱裂的儿童,拟出资建立基金会,为此企业捐款150万元,但被告知不符合登记的最低资金限额。请问还需要元才能达到登记标准。 A.250万 B.350万 C.650万 D.50万 答案:D [解答] 50万。非公募基金会的最低原始基金不得少于200万。 5. 某基金会要决定的下列事项中,需要出席理事2/3以上通过的是。 A.修改基金会职员管理制度 B.修改基金会筹款规则 C.引进某外籍人才,出任基金会秘书长 D.基金会在北京的常规筹款活动 答案:C [解答] 引进某外籍人才,出任基金会的秘书长。 6. 下列事项中属于公益事业的是:。 A.为了推进我国残疾人事业的发展,国家设立某假肢企业进行义肢装配 B.为了便于老年人的医疗,国家在社区设立老年;病医院 C.为进行恢复灾区教育,某基金会在灾区重建中筹款建设康复医院 D.某道桥公司到灾区参与灾后重建 答案:C [解答] 为进行恢复灾区教育,某基金会在灾区重建中筹款建设康复医院。

结社自由的基本权利属性定位

结社自由的基本权利属性定位 摘要:结社自由在基本权利体系中属于自由权范畴,并与其他基本自由权、政治权利、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在属性和内容上存在一定的交叉与竞合,因而结社自由具有复合属性之特点。从法律文本以及宪法理论考察,结社自由是一种独立的自由权类型,而非全然为表达自由或政治权利所吸收。厘清结社自由的权利属性定位,对于结社自由的实现、尤其是非政治性结社行为的保障,以及对于结社自由限制措施的合宪性审查和其他相关基本权利之法律救济均具有重要而积极的意义。 关键词:结社自由;基本权利体系;独立性;复合属性;权利保障 结社自由是指人们为了一定的宗旨和目的自愿地结成一定的社会团体或组织并采取团体行动的自由与权利。结社自由不仅是人在社会群体生活中所拥有的应然自由与权利,同时也是一种由法律规范所确定并保障的实然的基本权利,并已成为现代社会各国宪法理论和实践上的共识。我国《宪法》和法律对结社自由亦有规定和保障,而且目前正在对与之相关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等行政法规进行修订。然而,我国宪法文本及理论中对结社自由的权利属性定位尚有不足,并影响到对结社自由的全方位保障。本文以基本权利基本类型为切入点,以多国宪法和国际人权公约的文本与实践为视

角,指出结社自由在基本权利体系中具有独立性和复合属性之特征。对这种独立性和复合属性的深入认识有助于加强对结社自由以及其他基本权利的法律保障。 一、结社自由的自由权属性 (一)结社自由是自由权 自由权是第一代人权的核心组成部分,也是其他基本权利如政治权利、社会权利的基础。自由的基本含义是指不受他人的限制和妨碍,而自由权是指个人要求他人不干预自己行为的权利。[1](p169)结社自由是不同个体在意志和行为上的社会性和群体性地结合,一方面作为人之为人、人参与社会生活的所应有的基本自由,另一方面具有消极自由——即不受国家和他人强迫与干涉的特征,因而符合自由权的一般属性要求。此外,从多国宪法和国际人权公约文本中基本权利体系安排进行考察,可以发现结社自由亦作为自由权来加以保障。 多数现代国家宪法文本和国际人权公约已就基本权利形成了一 个完整的体系,包括结社自由在内的基本权利系统化地成为宪法和公约文本组成部分。德国《基本法》中的基本权利体系采取“独立列举”立法模式,第9条“结社自由”被安排在第8条“集会自由”和第10条“邮政和电信秘密”之间。《日本国宪法》与之相似,其第21条规定“结社之自由保障之”,而第20、22条则分别规定了宗教信仰自由和迁徙自由。以体系解释之方法,可以认为德

自由结社和集体谈判管理

1.目的 保障员工结社自由,更好地促进公司与员工就工作或生活上存在问题和改善建议进行沟通与交流,维护员工合法权益。 2. 范围 适用于公司在职正式员工(以下简称“员工”)正常结社、集体谈判和和平集会行为。 3. 职责 3.1. 行政部 3.1.1. 负责本制度的归口管理。 3.1.2. 负责受理、协调员工组织集体谈判相关事宜。 3.2. 安全部 3.2.1. 负责受理、协调员工和平集会相关事宜,以及集会现场的安全保障和秩序维护。 3.3. 员工组织代表 3.3.2. 代表员工组织行使权力。 3.3.3. 负责处理员工组织与公司的沟通、协调等事务。 4.程序和要求 4.1. 公司尊重员工自由结成自己的合法组织,依法与公司进行集体谈判、行使和平集会的权利。 4.2. 严禁组织非法团伙、非法制造事端,破坏社会秩序。员工自由结社和公司谈判或集会时,应 维护正常的经营生产秩序,不得发生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行为。 4.3. 员工结成的组织,应关注、收集或监督公司在童工、强迫劳动、工作时间、工资报酬、工作 环境、质量效率、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保护等各方面是否依法依章,有无损害社会利益、员工利益和其他方利益,并就此派代表向公司管理层进行平等的谈判或沟通。 4.4. 集体谈判 4.4.1. 集体谈判可采取面谈和书面报告两种形式。 4.4.2. 面谈形式的集体谈判,员工组织的代表应提前至少5个工作日向行政部提交书面申请。行政 部根据员工组织的诉求,确定参与谈判的公司高管代表和相关部门代表,由员工组织派代表向公司发表意见或诉求。 4.4.3. 书面报告形式的集体谈判,员工组织的代表可以将投诉书、建议书、意见书等书面报告直接 提交行政部,由行政部转交公司高管层。 4.4.4. 公司听取员工组织的诉求后,在15天内(最多不超过30天)以书面形式做出回答。 4.5. 和平集会

员工参与

一、员工参与管理的基本含义 所谓员工参与管理,就是指在不同程度上让员工和下属参加组织的决策过程及各级管理工作,让下级和员工与企业的高层管理者进行有效沟通,参与研究和讨论组织中的重大问题,使他们感到上级主管的信任,从而体验自己的利益与组织发展密切相关而产生强烈的责任感;同时,参与管理为员工提供了一个取得别人重视的机会,从而给人一种成就感。员工因为能够参与商讨与自己有关的问题而受到激励。参与管理既对个人产生激励,又为组织目标的实现提供了保证。 二、员工参与管理的理论基础 1、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 2、双因素理论 3、人际关系学说/社会人假设 4、丫理论 5、利益相关者理论 6、人力资本专用性理论 7、经济民主理论 三、我国企业员工参与管理的基本途径 我国企业体制改革的推进和全球化经济的整体进步,使得我国企业在总结外国先进经验的基础上,逐步迈入员工参与管理的规范化轨道。其基本途径有两种:直接参与和间接参与。 (一)直接参与 企业员工直接参与管理指全体职工参加企业经营管理决策及其运作的整个过程、各个方面。直接参与管理可以使员工能够充分获得企业的各种信息,从而使企业的决策及其运作结果指向整个职工集体的共同利益与目标。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当企业的规模达到一定程度时,这种方式可能会降低决策效率,增加决策成本等,因此这种形式一般更适用于员工规模较小的企业。 (二)间接参与 企业员工间接参与管理则是由全体职工以一定的方式委派他们的代表参加企业管理,主要是参与做出重大经营决策。虽说在这种参与形式中未能使全体员工对企业的每一个重要决策做出自己的判断与选择,然而员工代表的议员也反映了集体的共同利益目标。就目前我国企业的实际状况来看,员工的间接参与在企业的实践过程中发挥了较好的作用,然而就整体而言,我国的员工参与管理制度仍然存在很大的问题。

自由结社政策

文件编号 文件名称 自由结社政策 生效日期:2016-01-04 KRF-034-00 版次/修订:A/0 第 1 页 共 1 页 1. 目的: 建立并维持公司员工自由结社的政策和程序,确保公司相关活动符合当地法律法规的要求。 2. 范围:武汉长锐服装有限公司 根据法律要求,员工有自由结社和集体谈判之权利。员工可选取员工代表,由其代表全体员工与公司管理层代表进行沟通,相互交换意见及建议。公司重视并关注员工代表反馈的信息,以达到劳资同心,共同推动公司发展之目的。 3.政策及规定 3.1员工代表的选举产生办法: 3.1.1自愿提名,由该部门员工自行选举,以不记名投票方式,得票最多者当选:每个部门至少选一至两名。 3.1.2员工代表任期满一年后,由所属部门员工重新选举员工代表。如员工代表离职或动辞去员工代表工作的,部门应重新选举。 3.2员工代表的工作职责: 3.2.1员工代表应关注、收集员工在关于童工,歧视、强迫性劳动、工作时间、工作报酬,工作环境及安全,厂内外环境、生活状况(食、宿、及生产安排、品质及效率提等各个方面的建议,并将收集的信息提交管理层,定期参加员工代表会议。如情况紧急,也可直接找管理层所映。对于员工代表反映的意见,经管理层与员工代表协商后,当场无法解决的,事后委派专人跟踪解决。从接到意见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给员工一个答复。 3.2.2员工代表有责任将公司的政策、制度向员工传达,讲解;有责任调解员工之间的纠纷, 帮助部门管理维持良好的生产及生活秩序。另外,在执行厂规时,员工代表有权发表自己的意见。 3.2.3员工代表可根据个人特长开展工作,以广泛接触,收集员工的意见,以下工作方法可供员工代表参考: 3.2.3.1学会善于发现问题,如仔细聆听员工的交谈,从中收集员工的信息。 3.2.3.2在休息时间及共同生活中,主动去向员工询问,说明自己的职责,可代表员工向公司反映情况等。 3.2.3.3可在部门或宿舍交往几位善于沟通的工友,可由她们协助,以便广泛收集员 工意见。 3.2.3.4设立员工代表意见箱,便于收集不善交谈的员工的意见。 4、支持性文件 《工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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