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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联席会议制度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联席会议制度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联席会议制度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责

在市政府的领导和安委会的指导下,定期召开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联席会,及时了解和掌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和工作动态,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指导全市中小学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二、会议成员单位及会议组织

(一)联席会议成员主要是全市市直各学校、各乡(镇、办)中心小学、青少年活动中心、民办学校及涉教部门。

(二)联席会议由市教育局负责召集,具体负责联席会议的调度、通知、业务联系工作,隐患排查治理联席会议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相关科室负责人担任,主要负责信息收集、综合整理、上报及联络工作。

(三)联席会议成员和联络员如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成员单位及时报市教育局备案。

(四)各校要按照要求,成立联席会议组织并开展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参会人应是各单位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联络员。根据市委、市政府、市安委会安排或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会议。

(二)联席会议内容:听取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汇报;通报全市中小学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分析研究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安排部署下步工作,并就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统一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相关工作事宜。

(三)根据仁府办发[2008]34号、仁安办发[2008]29号、仁安办发[2008]30号等文件要求,各校负责隐患排查治理业务工作,每月23日前将隐患排查治理报表报送市教育局办公室,各阶段结束后2日内将阶段小结报市教育局办公室。

(四)各校要认真履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职责,按时参加联席会议,认真贯彻执行议定事项。相互配合、相互支持、互通信息,构建安全工作齐抓共管的格局。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公告公示挂牌督办及整改销号制度

一、为切实开展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校要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定期或不定期公告公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二、各校负责对辖区内安全隐患的督促整改工作,市教育局对重大事故隐患实施挂牌督办。一般隐患整改时间一般不超过20天;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时间一般不超过60天,最长不超过90天,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完成整改的,应报市教育局批准方可延期。隐患整改需制定相应整改方案、安全防范措施、应急预案,并落实责任人,限期整改。.

三、整改销号:一般隐患,由事故隐患单位整改完毕后,及时书面向市教育局提出申请,经复查验收后方可销号。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隐患单位整改完成后,聘请有资质中介机构或人员进行验收,形成复查验收报告,向市教育局提出申请,经市教育局审查后销号备案。

四、对存在重大隐患未及时整改的学校要进行通报和曝光,统一制作警示标牌置于醒目位置。警示标牌的内容包括

存在的重大隐患内容

、整改期限、整改责任人等。重大隐患整改完毕后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方可摘牌。

五、各校每季度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对本校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汇总报市教育局办公室。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跟踪整改制度

一、为使安全生产隐患整改到位,各校要层层签订《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书》。

二、各校要制定具体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并报市教育局办公室。

三、隐患排查治理内容、范围、时间、方式、重点、工作职责和要求严格按照国办发明电[2008]15号、黔府办发电[2008]68号、市府明电[2008]68号及《遵义市安全生产检查制度》(遵安委发[2008]6号)、仁府办发[2008]34号、仁安办发[2008]29号等文件执行。

四、各校对安全隐患进行排查登记后,应及时以书面形式下发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内容、整改措施、整改期限。

五、各校要根据安全工作管理职责分工,明确隐患整改督办责任单位。督办责任单位要对安全隐患所在

部位实施重点监督,加大跟踪检查的力度,督促其将隐患及时整改到位。对超过整改期限的,要采取挂牌督办的方式进行跟踪、重点督办。

六、各校排查确定的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应报市教育局确认后实行重点挂牌督办,做到“四不放过”,即:责任不落实不放过,工作不到位不放过,隐患不消除不放过,没有隐患整改销号报告不放过。

七、各校在隐患整改督查过程中,要严格纪律,对拒不整改或不按期整改的单位(或部门),要予以处罚,对因工作不到位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依法追究责任。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一、各校负责对校内隐患排查治理进行督查督办(乡(镇、办)中心小学负责辖区内学校)。

二、督办内容包括:省政府(省安委会)及有关部门对我市安全生产督查、检查意见;遵义市、仁怀市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市政府、市安委会及市教育局在安全生产督查、检查过程中,发现并提出的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意见。

三、各校接到《督办通知》后,要立即按《督办通知》要求落实整改。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治理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并负责跟踪督办,确保在《督办通知》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整改任务。

四、对因整改投资大或整改工程量较大且复杂而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完毕的重大事故隐患,各校要向市教育局书面说明情况,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期限。对不按照《督

办通知》进行整改导致事故发生的,要严格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五、收到《督办通知》的学校,要立即下达隐患整改文书,督促存在安全隐患的部门或学校限期整改;并将督查、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以及督促整改的情况,形成书面记录备查。

六、市教育局将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列入本年度安全工作目标考评。对市政府或市安委会(市安委办)督办事项未整改落实到位的,一是通报批评,二是一次扣0.5分(从年终安全工作目标考评中扣减)。

七、对因排查安全隐患不深入、不细致或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整改不到位、责任制度不落实而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依据《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责任。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报送和台帐建立制度

一、各校每月的隐患排查治理报表和情况说明书应在当月23日前报市教育局办公室,由市教育局督促学校制订跟踪监控和整改治理措施,并将情况和措施方案呈报市安委办。

二、市教育局每季度要对全市中小学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汇总,将相关报表和情况说明于本季度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书面上报市安委办,并分别于4月3 0日前、9月3 0日前、1 2月2 9日前分别将三个阶段查治理工作情况及总结报市安委办;各校分别于4月28日前、9月28目前、1 2月25日前分别将三个阶段查治理工作情况及总结报市教育局办公室。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隐患,均有义务举报。有关部门接到事故隐患举报后,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及时组织核实并下发整改通知,同时抄报市教育局办公室备案。

四、各校在隐患排查治理过程中,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超出其监管范围的,应当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市教育局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联席会议制度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联席会议制度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责 在市政府的领导和安委会的指导下,定期召开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联席会,及时了解和掌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和工作动态,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指导全市中小学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二、会议成员单位及会议组织 (一)联席会议成员主要是全市市直各学校、各乡(镇、办)中心小学、青少年活动中心、民办学校及涉教部门。 (二)联席会议由市教育局负责召集,具体负责联席会议的调度、通知、业务联系工作,隐患排查治理联席会议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相关科室负责人担任,主要负责信息收集、综合整理、上报及联络工作。 (三)联席会议成员和联络员如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成员单位及时报市教育局备案。 (四)各校要按照要求,成立联席会议组织并开展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参会人应是各单

位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联络员。根据市委、市政府、市安委会安排或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会议。 (二)联席会议内容:听取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汇报;通报全市中小学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分析研究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安排部署下步工作,并就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统一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相关工作事宜。 (三)根据仁府办发[2008]34号、仁安办发[2008]29号、仁安办发[2008]30号等文件要求,各校负责隐患排查治理业务工作,每月23日前将隐患排查治理报表报送市教育局办公室,各阶段结束后2日内将阶段小结报市教育局办公室。 (四)各校要认真履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职责,按时参加联席会议,认真贯彻执行议定事项。相互配合、相互支持、互通信息,构建安全工作齐抓共管的格局。

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

编号:SM-ZD-66090 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 告制度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1.目的和适用范围 1.1 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防止事故的发生,确保实现安全生产。 1.2 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各班组和岗位职工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报告。 2.定义和术语 2.1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以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工作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以及不良环境影响。 2.2 事故隐患分类: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2.2.1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制度(新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制度(新 版)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制度(新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对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和管理>,有效地控制和排查事故隐患,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保障运输安全、稳定、高效运行,在总结近年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基础上,对安全事故隐患管理作如下规定: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为公司的货运事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制定安全生产隐患管理制度 1、隐患排查制度。公司要根据上级的部署要求和实际情况,适时组织开展安全运输隐患排查,要加强隐患的登记建档工作,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基础档案。 2、隐患报告制度。驾驶员要按照各自职责,及时报告车辆存在的一般隐患、重大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制度

编号:SY-AQ-05816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 制度 Investigation and treatment system for hidden dangers of production safety accidents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制度 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在安全管 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 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目的:为了响应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对人身和财产的危害,提高本店的安全生产水平,保障消费者和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制度: 一、事故隐患的分类 事故隐患按照其可能造成的事故性质和危害程度,可分为三大类: 1.一般事故隐患:指在一定情况下,有可能导致一般性安全生产事故的隐患 2.重大事故隐患:指随时可能导致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隐患 3.特别重大事故隐患:指随时能够造成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而且事故特征比较明显,已经危及公司和人身安全的隐患。 二、事故隐患发现途径和方式

1.在例行进行安全巡查、检查时发现 2.随即有人发现并汇报 3.已经产生先期征兆,特征比较明显 三、隐患排查和治理制度 1.认真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落实执行,权责分明 2.落实每周安全检查、每两小时巡查制度,认真做好记录 3.后厨每日营业前后落实检查燃气、电器、食品加工器具等是否有故障 4.人员所在部门、区域加大检查巡查 5.安保人员落实执行自己职责,对场所用火用电部位、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应急疏散标志、防火卷帘门、常闭式防火门、消防设施器材、校方应急标志、消防安全重点部位人员在岗情况进行重点排查 6.认真分析研究店内容易发生事故的地点、设施设备,制定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的重点 7.对确定公司容易发生事故隐患的部门、部位和设备设施,要加

黑龙江省林业厅办公室关于建立黑龙江省林业厅安全生产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地方规范性文件

综合法律门户网站 https://www.sodocs.net/doc/bf8698861.html, 法律家·法律法规大全提供最新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地方法规的查询服务。 法律家https://www.sodocs.net/doc/bf8698861.html, 黑龙江省林业厅办公室关于建立黑龙江省林业厅安全生产联席会议 制度的通知 大兴安岭地区行署营林局、伊春市林业局,省农垦总局林业局: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巡查组提出的关于建立安全生产联席会议制度的要求,及时把握林业行业的安全生产状况,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高安全监管绩效,经研究,建立黑龙江省林业厅安全生产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责 分析研究林业行业安全生产情况,制定相关对策措施;督促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重大决策;审议有关单位提出的安全监管工作建议,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组织开展联合检查、专项整治和督查工作。 二、成员单位 黑龙江省林业厅、大兴安岭地区行署营林业局、伊春市林业局、农垦总局林业局。 三、组成人员 总召集人:黑龙江省林业厅厅长杨国亭 黑龙江省林业厅副厅长 张恒芳 召集 人:黑龙江省林业厅人事处处长 李克祥 成员:大兴安岭地区行署营林局局长 李勇 伊春市林业局局长王冬雪 省农垦总局林业局局长张宏升 四、工作机构及职责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林业厅人事处,主要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定期向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通报工作情况。办公室主任由黑龙江省林业厅人事处处长李克祥担任。各成员单位要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切实履行本部门安全生产职责,加强沟通协调,强化安全发展理念,创新安全管理模式,扎实推进林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五、工作规则 根据工作需要,可由成员单位提议,经总召集人同意,随时召开全体或部分成员单位会议。联席会议办公室可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召开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 黑龙江省林业厅 2017年3月29日 来源: https://www.sodocs.net/doc/bf8698861.html,/fg/detail2039815.html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通则

ICS 03 A 00 DB37 山东省地方标准 DB37/T 2883—2016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通则 General rules for the system of screening for and elimination of hidden risks of work safety accidents 2016-12-07 发布2017-01-08 实施 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DB37/T 2883—2016 I 目次 前言............................................................................................................................................................. ...... III 引言............................................................................................................................................................. ........ IV 1 范围............................................................................................................................................................. .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基本要求 (1) 5 总体结构 (2) 5.1 标准层级 (2) 5.2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通则 (2) 5.3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细则 (2) 5.4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实施指南 (2) 6 隐患分级与分类 (2) 6.1 分级 (2) 6.1.1 基本要

(完整版)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江西安建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 管理制度 2016年07月01日

前言 (2) 一、职责 (3) 二、安全检查内容、方式、实施和要求 (3) 1、各类安全大检查的主要内容 (3) 2、安全检查的方式 (3) 三、安全检查的实施和要求 (4) 1、安全检查的实施 (4) 2、安全检查工作要求 (4) 四、隐患排查治理 (4) 五、隐患排查治理内容、方式、工作要求 (5) 1、隐患排查治理重点内容 (5) 2、隐患排查治理具体内容 (6) 3、隐患排查治理方式 (7) 4、隐患排查治理的工作要求 (8) 5、监督检查 (9) 六、附则 (10) 附表一: (11) 附表二: (12)

为规范现场安全检查管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及时查找和整改安全生产隐患,保障员工的职业健康安全,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各级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的方法、程序、内容,确定了各类安全检查的具体要求。适用于公司所属项目工程,以及其他通用性质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一、职责 1、公司组织各类安全检查的整体策划、发起和实施,负责发现问题的复查和督促整改闭环,以及上级或地方政府部门组织的各类安全检查提出问题的整改、落实和反馈。 2、各相关项目部配合公司组织的各类安全检查及复查,从各自专业提出整改建议和意见,督促所属单位问题的整改和闭环。 3、各项目部负责范围内安全检查的策划和实施,督促上级安全检查问题的闭环。 二、安全检查内容、方式、实施和要求 1、各类安全大检查的主要内容 1.1 应以查领导、查思想、查管理、查规章制度、查隐患治理为主,同时对环境保护、环境卫生、生活卫生、文明施工、尘毒、噪声、化学伤害、高低温伤害、辐射伤害等应有防护措施、设置标识、配备防护用品等内容亦应纳入检查范围。 1.2 各单位应建立安全检查制度,明确职责、工作内容和实施要求。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积极消除事故隐患。 2、安全检查的方式 2.1 安全检查可分为一般性检查、阶段性检查、专业性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综合检查、日常检查、随机检查等方式进行。一般性检查、阶段性检查、季节性检查等检查可组合进行。 2.2 公司组织的安全大检查可采用安全检查组、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体系内部审核、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评价的形式,对所检查的单位给予定性和量化评价,或聘请第三方安全评价机构进行安全评价。 2.3 按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体系内部审核工作程序规定,每年至少组织进行一次内部审核,并接受外部监督审核。 2.4 公司每年至少组织二次综合性的安全生产检查,并邀请各相关职能部门和专业人员参与检查。境外工程项目原则上施工高峰期适时安排检查一次。

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与危险因素,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创造良好的作业条件,制度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项目的安全检查工作。 一、定义 1、安全检查:指为了消除隐患、防止事故发生、改善劳动条件而开展的各项安全检查活动;旨在为去发现和寻找存在或潜在的不安全因素,并进行记录。 2、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要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本公司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二、编写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除治理暂行规定》 三、安全检查内容 1.查思想、查领导。首先,查分包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是否有正确的思想和认识;其次,查是否执行党和国家的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令,

以及规程、规定和规范,是否真正关心职工的安全和健康。 2.查现场、查隐患。主要深入施工现场查作业人员的劳动条件、生产环境、生产设备、设施、施工用电、安全卫生和消防设施等是否符合安全生产规定,特别要检查危险要害作业环境的安全设施状况等。 3.查制度。主要查“五同时”(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执行情况,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是否落实;查安全网络是否发挥作用;查“三上岗”(上岗交底、上岗检查、上岗记录)制度执行情况;查职工工伤事故是否按规定上报和处理等。 4、查管理。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操作规程的遵守情况、安全教育与培训上岗情况等。 5、查重点。着重于消防安全重点现场、生产重点岗位、危险设备实施、接卸安全防范设施、危险物品的使用与储存等。 6、查隐患。查作业现场中物和设施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 7、查改善。查曾经发生的安全事故或类似事故所采取的控制与防范措施、防范效果。 四、安全检查要求 1.安全生产检查要贯彻领导、作业人员及有关单位相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第一条为了切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及时了解和掌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动态,有效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各生产单位开展安全生专项整治工作,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集团公司每季度由集团公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联席会议。 一、会议召开时间为每季度第一个月五日,根据集团公司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会议。 二、会议参加人员为各生产单位、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安全负责和联络员。 三、会议承办单位为集团公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综合信息组,具体负责联席会议的通知、记录和材料工作。 第三条联席会议内容 一、听取各生产单位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汇报和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二、通报各生产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就存在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 三、273项安全重点工程实施情况; 四、落实重大安全隐患、重点工程所需治理资金; 五、分析研究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

第四条联席会议内容形成专报或纪要,抄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组长、副组长,印发至各与会单位。 第五条联席会议所部署工作由安监局、经理办进行督办,并将落实结果及时反馈到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 第六条各生产单位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职责,按时参加联席会议,认真贯彻执行议定事项。 第七条严肃会议纪律,因故不能到会的,应事先向领导组办公室提出,并委托相应人员参加。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联络员会议制度 第一条为了及时了解和掌握基层单位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和工作动态,建立上通下达的信息通道,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集团公司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综合信息组每月组织召开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联席会议。 一、会议召开时间为每月月初第一周周五下午3时,遇有紧急或特殊情况可临时召开联络员会议。

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工作总结

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工作总结 为了切实做好xx安全生产工作,在开展安全事故隐患排查专项行动的基础上,根据xxxx文件安排,xx从源头抓起,认真组织,周密部署,狠抓落实,防范于未然,加强督查,扎实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活动,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责任意识 xx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牢固树立“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来抓安全生产工作。为了加强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领导,我镇成立了专门的工作领导小组。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工作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的工作安排部署。通过召开会议、宣传活动、督促检查等形式,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和监督检查力度。与各村委会、乡属各部门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了安全生产责任及安全生产任务,把安全生产责任通过责任书的形式予以明确,使安全责任层层落实,建立了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 二、精心组织,分阶段落实 安全生产工作能否做好,关键在于管理措施的健全与落实。为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在实处,xx分阶段落实并制定了具体措施狠抓落实:一是大力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加大宣传的覆盖面,大力宣传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必要性。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各类宣传品等。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使干部群众明确了安全生产工作的基

本任务及主要目标,明确了范围及工作责任,明确了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提高了干部群众的安全意识。同时,安全工作基本上逢会必讲,特别对安全生产存在的薄弱环节,从自我检查、职能管理和安全制度执行等方面进行了深层次的分析,坚持以人为本、强化思想教育构筑安全生产的坚固防线。通过教育,群众的防范和安全责任意识得到了提高,认识到遵章守纪、强化管理、确保安全的重要性。要求时刻保持警惕,对安全生产工作不能有松懈思想,不能掉以轻心,认真务实地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我乡各项事业又好又快的发展。二是建立健全了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级负责的安全生产机制,结合实际,制定出隐患排查治理具体方案。“一把手”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xxx 为第二责任人,负直接领导责任。坚持节假日期间有人值班,并且有带班领导,确保信息畅通;加强机动车驾驶员的管理,有效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加强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增强消防意识,确保生活用电安全;加强防火防盗安全措施,提高防火防盗意识,确保公共财物安全。三、加强安全检查,提高整治力度。为切实搞好安全生产工作,xxx一方面抓好正常的每月一次例行检查,消防安全隐患。另一方面,结合节假日,抓好专项安全生产检查整治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落实检查活动,切实做到不走过场,严密排查,覆盖全面,不留死角,排查出的问题即时整改,不出纰漏,不出事故。通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活动,摸清

公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1.目的和内容 1.1为了建立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规定了事故隐患分类﹑排查、报告、整改及奖励办法。 2.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3.职责 3.1公司主要负责人应对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应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保证安全资金的投入,逐步解决各类安全隐患。 3.2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车间)、科室行政一把手为分管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改负主要领导责任。各部门班组长对所辖范围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负责,每个职工对本岗位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责,任何部门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公司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公司领导报告。 3.3安全保障部负责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登记,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分类,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对各类隐患排查治理进行监督、

检查、考核;负责对事故隐患报告奖励资金的汇总和发放等。 3.4公司各职能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对各自管辖范围内的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并监控治理。 3.5财务金融部负责事故隐患报告奖励资金和事故隐患治理资金的落实。 3.6安全保障部组织相关部门对隐患整改措施的可行性和合理性论证。 4.事故隐患 4.1事故隐患的含义: 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4.2事故隐患的分类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 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5.工作程序

安全生产及安全隐患整改制度

一、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1、目的 为使安全生产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化、经常化,提高安全管理的效率和质量,及时纠正、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生产过程中的作业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公司各部门、车间、班组及整个厂区。 3、安全生产检查的分类 日常性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检查、季节性安全检查、节假日前后的安全检查和不定期安全检查。 4、安全生产检查组织体系 4.1公司级安全生产大检查,由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组织本公司领导、工会和相关部门参加。 4.2部门级安全生产大检查,由安全主管、车间主管、技术部门、质量部门等相关负责人参加。 4.3车间级安全生产检查,由车间负责人组织技术组、工艺组、电工、兼职安全员等相关人员参加。 4.4班组的安全生产检查,由班组长组织并实施。 5、安全生产检查内容 5.1日常性安全检查 5.1.1班组日常安全检查,每天一次,检查的主要内容:工艺纪律执行情况、是否按操作规程操作,是否有不安全行为,劳动防护用品是否齐备及使用是否正确等。 5.1.2周安全检查,由车间负责,每周一次,检查的主要内容:设备是否完好、安全防护、保险、报警、急救装置或器材是否完备。工作衔接配合是否合理,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公开张挂或放置,员工对安全操作规程是否熟知,班组安全培训及安全检查是否严格执行,布置生产任务时有无布置安全工作等。 5.1.3月度安全检查,由公司综合部负责,每月一次,检查的主要内容:本

单位的档案、台账、制度等基本管理工作,现场管理情况,新员工培训情况,安全计划措施落实和实施情况及安全隐患整改等。 5.2专业性安全检查 安全主管部门组织相关安全、技术、设备人员参加,根据单位生产特点,对特种作业和设备设施的具体情况进行检查。具体有:电气安全、起重机械、吊索具、压力容器、危险物品、机动车辆安全检查、防火防爆、防尘防毒安全检查等。 特种设备(压力容器、锅炉、货梯、厂内机动车辆等)除本公司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专业安全检查外,还应定期由相应的专业机构进行检测检验。 5.3季节性安全检查 5.3.1每年夏令季节之前,对防暑降温的设备、设施的准备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安全检查。 5.3.2梅雨季节来临之前,对安全用电及排水设施进行检查。 5.3.3台风季节防台与抗台的安全检查。 5.3.4冬令季节,对防寒防冻防火设施的安全检查。 5.4节假日前后的全面安全检查 每逢节假日前后都要进行一次节日安全检查,联合组织有关部门和科室参加,包括元旦、春节、劳动节、国庆节前后的四次检查,主要是检查节日的安全消防措施,如节日值班、安全保卫、消防、设备设施的电源和机械装置的控制情况、节日生产准备等。 5.5不定期安全检查 公司总务部根据情况需要组织不定期安全检查、抽查和组织各部门、各车间、班组进行互检。 6、安全生产检查情况的处理 6.1安全检查情况应有书面记录,并作为安全档案的一部分。 6.2对检查的隐患问题,要逐项分析研究,并制定整改方案,做到定措施、定时间、定人员,立即整改,不得拖延,有些限于物质技术条件,当时不能解决的问题,应采取临时安全措施,并定出计划,限期完成。 6.3对重大隐患整改项目,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通知书的内容应包括:隐患项目,整改意见和整改期限及相关主管人员签字。通知书要存入档案备查,并有复查记录。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分级管理制度

xxxxxxxxxx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 分级管理制度 一、编制目的 为加强公司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杜绝安全隐患事故的发生,确保公司安全生产,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编制依据 1、《焦化安全规程》。 2、《安全监察条例》。 3、国家及焦化行业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的相关规定。 三、适用范围 1、适用于xxxxxxxxxx有限公司 四、管理制度细则 1、总则 (1)为了排查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有效促进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整改,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公司安全监察局《公司隐患排查和整顿关闭实施制度(试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制度(试行)》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

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一般隐患由公司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指定隐患整改责任人,负责责成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对限期整改的隐患,由整改责任人负责监督检查和整改验收,验收合格后报公司总经理或副总经理审核签字备案。 重大隐患由公司总经理组织制定隐患整改方案、安全保障措施,落实整改的内容、资金、期限、计划、整改作业范围,并组织实施。整改项目结束后,由总经理按照重大隐患的整改验收标准组织自检。 焦化厂重大隐患自检合格后,按分级监控要求及时向公司安全处门、生产技术部门以及当地市(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报告。申请报告应包括整改方案中的内容、项目和自检结果,并有公司主要负责人签署的验收意见。 (3)公司各部门、各车间要加强现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发现存在重大隐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张家口市格瑞高新技术有限公司 2011年11月24日

目录 1、隐患排查制度 (3) 2、隐患整改制度 (7) 3、隐患整改验收制度 (8) 4、隐患分级管理制度 (9) 5、重大隐患报告制度 (11) 6、隐患排查治理信息记录登记档案制度 (13) 7、隐患排查整改公示制度 (14) 8、隐患排查治理资金专项使用制度 (15) 9、隐患排查治理统计分析制度 (17) 10、隐患举报奖励制度 (18) 11、事故隐患监控管理制度 (19)

目的: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2007年3月28日国务院第172次常务会议通过,2007年4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公布,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文件精神,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把“隐患治理年”开展以来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加强企业隐患排查整改与监控管理,建立完善的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根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内容,特制定本制度。

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日检制度 1、为扎实做好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促进企业安全生产形式持续稳定好转, 特制定本制度。 2、企业法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带头认真执行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各项 规章管理制度,除特殊情况外,应对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各项工作做总体的安排部署。 3、每天由安全管理员跟班并负责日常隐患排查,经理检查落实,每日填写安 全检查表。 4、当日检查发现问题及隐患落实整改情况应在第二天的安全生产调度会上给 予说明和安排。 5、每班检查的隐患要有记录,对检查出来的隐患要认真填写,及时落实整改 措施、整改时间和责任人。 6、及时对国家法律法规、上级行业部门相关文件精神以及安全生产应注意的 相关事宜组织各级管理人员及工人进行学习和传达。 7、隐患落实整改应根据检查和落实情况,有记录、有台帐,留下痕迹管理。 8、经理按照相关要求带班工作,次数不少于相关规定,并应有记录。认真填 写班前会议记录、带班日记、交接班登记和隐患整改调度表。。 9、对检查工作不认真,检查后未及时制定整改措施或未落实整改措施导致发 生事故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企业处罚标准,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实行经济处罚。 10、安全专职检查人员必须积极参加当班的安全生产调度会议、班前会议,填 写隐患整改调度表、登记台帐,并将隐患检查情况予以公布。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联席会议制度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责 在市政府的领导和安委会的指导下,定期召开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联席会,及时了解和掌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和工作动态,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指导全市中小学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二、会议成员单位及会议组织 (一)联席会议成员主要是全市市直各学校、各乡(镇、办)中心小学、青少年活动中心、民办学校及涉教部门。 (二)联席会议由市教育局负责召集,具体负责联席会议的调度、通知、业务联系工作,隐患排查治理联席会议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相关科室负责人担任,主要负责信息收集、综合整理、上报及联络工作。 (三)联席会议成员和联络员如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成员单位及时报市教育局备案。 (四)各校要按照要求,成立联席会议组织并开展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参会人应是各单位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联络员。根据市委、市政府、市安委会安排或工作需要可临时召开会议。 (二)联席会议内容:听取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汇报;通报全市中小学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分析研究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安排部署下步工作,并就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统一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相关工作事宜。 (三)根据仁府办发[2008]34号、仁安办发[2008]29号、仁安办发[2008]30号等文件要求,各校负责隐患排查治理业务工作,每月23日前将隐患排查治理报表报送市教育局办公室,各阶段结束后2日内将阶段小结报市教育局办公室。 (四)各校要认真履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职责,按时参加联席会议,认真贯彻执行议定事项。相互配合、相互支持、互通信息,构建安全工作齐抓共管的格局。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 第1条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构建科学有效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2条本单位行政区域内各部门实施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有关法律、法规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3条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坚持政府领导、部门监督,属地为主、条块结合,本单位负责的原则。 第4条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本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第5条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或者停用,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相关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有关文件对重大事故隐患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重大事故隐患由本单位依据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有关文件规定,结合事故隐患风险和本单位实际具体组织认定;各部门对重大事故隐患的认定进行监督指导。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均有权向上级报告或者举报。 第6条本单位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参加并督促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第7条单位应当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通过加强制度建设,落实安全责任,组织全员参与,实施班组安全建设,开展安全标准化等活动,实现隐患排查治理的制度化和常态化;通过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开展危险预知训练,组织企业对口互查,委托外部评审,实施风险评估与预警,加强信息化管理等方式,提高隐患排查治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第8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工作制度一般应包括安全检查、风险评估、隐患治理、建档监控、信息报告、资金保障、举报奖励等内容。 第9条单位将本项目、场所、设备发包、出租的,应当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职责。本单位对承包、承租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有统一协调和管理的职责。 第10条建设工程总承包单位统一协调管理各分包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统一汇总并向当地政府部门报送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信息。 第11条同一建筑物由两个以上单位管理或者使用的,应当各自承担本单位管理或使用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对共用部分,应由各个管理或者使用单位共同协商,明确隐患排查治理责任,或委托相关单位统一管理,由统一管理的单位负责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 第12条单位应当对员工进行隐患排查治理的教育培训,使其明确工作责任,掌握隐患排查治理的内容、方法和要求。 第13条单位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对本单位与本相关的场所、环境、人员、设备设施和生产管理活动进行风险评估,确定本单位应重点防范的事故风险。 第14条单位应根据安全生产的需要和特点,采用综合检查、专业检查、日常检查等方式进行隐患排查。 第15条出现下列情况时,应及时进行专项性事故隐患排查: 1、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发生变更时或有新的公布时; 2、组织机构发生大的调整时; 3、企业作业条件、设备设施、工艺技术改变时; 4、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建设时;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与安全风险防控制度(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与安全风险防控制度(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9468-99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与安全风险 防控制度(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实现安全生产的目标,依据国家安全生产方针,结合我公司实际,全面体现预防为主的思想,实现对风险的超前预控,持续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特别修订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隐患与安全风险的区别,本制度所称安全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不安全事件或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如果不及时采取措施就会导致事故的发生;而安全风险是指某一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及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的组合,它是通过评估手段进行分级

管控,使生产经营活动中风险降低到能容忍程度。 第三条各单位要把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预控作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常抓不懈,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预控、建档监控等制度,逐级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风险预控和监控责任制。 第四条实施安全隐患和风险预控分级管理,定期排查、治理和报告。对安全隐患和风险要分类定级,制定措施,落实责任,限时整改或预控,使隐患整改和风险预控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 第五条实施安全隐患和风险预控闭环管理,建立完善的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预控工作机制,落实隐患排查、建档、评估、整改、验收、销号闭环管理,对重大安全隐患实行挂牌督办、跟踪治理、逐项销号制度;落实危险源辩识、风险评估、分级、分责、监控、预警、预报制度。 第六条对于新开工工程、新工艺、新设备、新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为了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16号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职责权限。 一、公司总经理对所属各生产、建设单位的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负责。 二、各二级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负责。各分管矿(厂)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 三、公司安全监察部监督检查重大隐患的整改治理进度。公司其他业务部门负责实施本职范围内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 四、各驻矿、厂、处安监处(站)协助各二级单位负责人监管安全生产隐患的日常监管工作,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与治理制度。 第二条生产、建设单位将生产、建设项目、场所、工程发包、设备出租的,应当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对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职责,严禁以包代管。生产、建设单位对承包、承租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负有统一协调和监督管理的职责。 第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安全生产隐患,均有权向公司安全监察部和有关业务部门报告。执行公司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 安全监察部接到隐患报告后,要按照职责分工立即组织核实并予以查处;发现所报告隐患应当由其他有关业务部门处理的,应当立即移送有关部门并记录备查,并跟踪到隐患得到治理。 第四条隐患排查与治理所需的资金由公司及二级单位从专项资金中解决,要保证有充足的资金整改治理隐患并落实到位。 第五条安全生产隐患分级。 隐患分级:按隐患的严重程度、解决难易程度不同,将隐患分为A、B、C三级。A级:难度大,矿(厂)、部解决不了,须经集团公司解决的隐患。 B级:难度较大,科(队)、车间(工段)解决不了,须经矿(厂)、处解决的隐患。 C级:由科(队)、车间(工段)和生产业务部门可以解决的隐患。 第六条安全生产隐患确认与上报。 一、各二级单位每月一日前要将上月的A、B级隐患呈报公司安监部,并提出整改意见,经安监部确认安全隐患后,每月将隐患报表上报集团公司和地方煤矿安全监察分局,并负责督察治理进度。 二、隐患在未治理完成前必须每次都报,直至隐患整改治理完成,对于不报隐患的单位,公司不安排安技措费用。 第七条安全生产隐患整改。 一、隐患整改贯彻“分级负责,责任落实”的原则,公司总经理、矿(厂)长全面负责;分管经理、分管矿(厂)长、各级总工程师组织各业务部门对隐患要抓紧整改,做到五落实,既“项目落实、设备材料落实、资金落实、时间进度落实、责任落实”。 二、对于一般隐患,由各单位(车间、厂、科队等)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

安全生产联席会议制度

安全生产联席会议制度 为及时掌握、通报全街道安全生产工作综合动态,督促检查、了解全街道各村(社区)、学校、各重点生产经企业每季度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及各项事故指标控制情况,分析前阶段安全生产形势,加强对全街道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特制定本街道安全生产联席会议制度。 一、会议时间 原则上每季度末20 日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如有特殊事情),具体时间由安委办确定。 二、会议地点 由街道安委办通知。 三、会议主持人 会议由安委办主任主持,组长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主持会议时,委托街道安委办副主任主持。 四、参会人员 街道安委办主任、副主任、涉安中心站所、各村(社区)、各重点生产经企业主要负责人。 五、会议议题 听取各村(社区)、各中心站所、各重点生产经企业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和前季度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分析全街道

安全生产形势,通报安全生产事故控制指标完成情况,研究安全生产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整治重大安全隐患。 具体议程: (一)由街安委办主任汇报上季度全街道安全生产综合情况。包括全街道重大、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起数和死亡人数,并进行简要分析; (二)街道安委办有关成员单位在会议上报告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完成情况(文字材料),分析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形势。 (三)研究事故多发地点、多发地点安全生产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需要采取的措施,交流安全生产工作经验,提出存在问题和建议意见; (四)提请街道安委办对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其他需要街道安委办审议的事项进行审议; (五)街道安委办主任部署相关工作。 六、会议承办 由街道安委办负责会议筹办及文件起草工作。会后要印发会议纪要,分送街道班子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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