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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法律思想史论文1

西方法律思想史论文1
西方法律思想史论文1

论洛克法治思想

1.人无法与自由分离,法律是自由的保障

他论述到要摆脱绝对的和专断的权力,并把它与维护人类自身密切联系在一起。他说,人的自由是以他的理性为基础的。在自然状态下,人们只有遵守来源于理性的自然法才能获得自由。在进入社会状态,形成国家后,人们按理性的指导以及实在法的规定,随意处置自己的人身、行动和财产,不受其他人的随意支配,这样才能得到自由。他认为自由与生命共存,它是人的一种道德责任,任何人都不能使自己受制于绝对权力或奴役自己。

进而他对自由与法律的关系进行了辩证论述。没有法律就没有自由,个人享有的自由是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在法律未加规定的事情上按照自己的意志去做的自由。他说:“在有政府的情况下,人的自由就是遵守由立法机关制定的,全社会都承认的,长期有效的法律。”还说明了自由以法律存在为前提,法律是自由的保障。“就法律的真实意图来说,与其说它是一种限制,倒不如说它是指导一个自由和聪明的人追求自己的合法权益。……因此,不论人们如何误解,法律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和扩大自由,而不是取消和限制自由。在有能力使用法律的一切状态里,哪里没法律,哪里就没有自由。因为自由是免受他人的限制和暴力,在没有法律的地方,这是不可能的。”这里就突出强调了法律是自由的保障和前提条件。

2.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思想

他从政治社会和政府的宗旨开始论述,指出:人们之所以联合成国家,接受政府的统治,其重要和主要的目的是保护他们的财产。”他还说,所有这一切都不是为了别的,只是为了人民的安全、稳定和公共利益。要达到这样的目的,必须对政府进行合理的权力配置,实行依法治国。他说:“安稳地享用自己的财产是人们进入社会的重要目的,社会中制定法律是实现这一目的的主要工具和途径。”由此可见,运用法律,依靠法律实现社会目的的重要性,这包含了依法行政的思想颗粒。为了达到这一目的,他论证到绝对专制权力及没有明确的、长期有效的法律的统治都不符合社会和政府的目的。从这里可以看出,他强调的所运用大法律必须是“永久性的,成文的,公布过的和人们所共知的法律来管理人民”;而不是用“临时性的专制性的法令”。并且要求“铁面无私的官员”来根据这些法律解决纠纷,他认为当政府的最高执行权放弃职守,从而已经制定好的法律不能再得以执行,就会明显把一切引向无政府状态。从他这些对法律的要求,对执法者的要求可以看出科学、符合社会发展目的的法律与合格的执法者在依法行政、管理国家的过程中起着重要作用。他还从反面论述到,法律一经停止,暴政就开始了。“一个没有法律的政府在政治上不可能存在,与人类社会也是不协调的。”统治者、治国者必须运用法律来行使权力,没有法律的政府是不可想象的。在这里他强调了依法行使行政执行权管理国家的极端重要性。

3.法律对一切人一视同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思想

这是由他维护自由的思想引申出来的,既然人们自由地享受自然权利,平等地订立契约,那么在体现人们意志的法律面前应该是人人平等,没有例外。一方面,对于执法者来讲:对不同的人,不论贫富,不论权贵和普通庄稼人都应该一视同仁,并不因为有特殊情况而有出

入。这些执法者决不应该以自己的意志为准则而应以法律规定来严格执行。否则就会出现不正常的情况,那就是专制。另一方面,对守法者来讲,任何人都不能逃出它的制裁。洛克强调说每一个人和其他最卑微的人都平等地受制于那些他自己作为立法机关的一部分所制定的法律。法律一经制定,任何人也不能凭他自己的权威逃避法律的制裁,也不能以地位的优越为借口,放任自己或任何下属胡作非为,要求免受法律的制裁。他还特别指出虽然立法权力是国家的最高权力,但是立法者也不能凌驾于自己制定的法律之上,也必须遵守这些法律。这也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思想的题中应有之意,因为法律最终是为公众谋利益,除此之外没有任何目的。

4.对洛克自由与法治思想的简要评价

洛克从论述自然状态开始到社会状态的法律,进而阐述法治这一系列的思想在西方政治、行政思想发展史中具有不可估量的作用,处于承前启后的地位:不仅是对霍布斯这方面思想的进一步阐发,又为他的后继者进一步研究提供了思想基础,为政治、行政理论的发展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从实践方面来说,他的思想作为英国阶级斗争、资产阶级革命的产物,又对英国当时政治制度和国家治理起到一定的指导作用。他的追求自由,依法治理,三权分立的思想成为英国资本主义政治制度的根本和渊源,也为英国向现代法治化国家发展奠定了基础。

但是,他的这些自由与法治思想也不是完美无缺的,明显带有资产阶级的倾向性,是为新兴资产阶级服务的。他提出的理论思想只是在资产阶级范围内才得到真正实践,对于普通劳动人民有些还只是纸上谈兵。他的“自由”是整个资产阶级统治者的阶级自由,没有实质上的劳动人民普遍享有的自由;他的“法律”实质上也是为了维护资产阶级利益的,法律执行权也是掌权者所行使的,人民没有与统治者同等权力和政治地位。所有这些都是由他所处的历史时代、阶级背景决定的,我们不能用今天的眼光对他进行苛求。不过,比较起封建社会人治、剥夺人们权力、不平等观念还是前进了一大步,这远远超过了它的历史局限性。

总之,对于洛克的自由与法治思想我们应采取科学批判的态度,撇开他的阶级因素和局限性,借鉴其中对今天行政管理实践有价值的部分。

结合我国现在行政管理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对洛克的自由与法治思想进行思考,我认为在当前的行政管理中有以下几个方面应更加重视。

(1) 必须依法加强行政执行权的行使与监督。洛克曾说过:“如果统治者一连串滥用职权、搪塞了事、阴谋诡计,那么民众对统治者的图谋一目了然,一旦他们明白了自己的处境,便起来反抗,政府就会遇到障碍”。所以政府在行政执行过程中必须依法落实,不能仅凭以前的强制命令,延续传统的人治模式。科学的执行应以国家宪法、行政法等为依据,结合实际情况进行。

当前尤其要加强有立法权的机关对行使行政执行权的机关的监督,即加强全国人大和它的常务委员会对中央一级政府机关的监督和地方各级人大对地方各级政府机关的监督。虽然我们社会主义国家不主张三权分立,但是对于权力之间的相互制约与监督还是十分必要的。国家权力机关监督权的实质就包含着对国家行政机关权力的制约与规范,这对保证国家机器正常

运转具有重大作用。所以权力机关要不断地追踪、调查,看行政执行权是否依法行使,执行情况、结果如何,对出现的问题及时解决。通过人大的强化监督,禁止和防范商品交换原则进入行政机关的执行活动当中,使行政人员尽职尽责行使执行权。否则,严重的权力滥用和腐败,不仅不利于执行国家的改革开放等一系列重大方针政策,而且很可能使政府从内部瓦解,更有甚者会导致社会动荡,所以应特别强调依法行使行政执行权的重要性并付诸实施。

(2) 必须保证行政管理、治理国家的目的是为了人民获得更多自由并得到保障。洛克说政府的宗旨是“公众的利益”,并在论述自由与法律的辩证关系中讲到自由是法律的保障。所以要使人民在国家社会政治发展中获得更多自由就必须有相应法律来保障。为此,在认真执行现有法律的基础上,党和政府还要领导人民严格按照法律制定程序,使人民在新社会形势下的意志和要求得到充分表达,把他们渴望的自由上升到法律高度,得到权威确认,继而通过全社会的遵守法律,实现自由。这样往复循环,不断提高自由层次,就不断地从必然王国向自由王国迈进。

(3) 必须彻底贯彻依法行政过程中的平等原则。洛克提出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在当时历史条件下足见他的远见卓识,而现在我国依法行政过程中仍然没有完全落实这一原则,虽然这一原则思想早已写入宪法,但实践与之总是相脱节,这不得不引起深思。当前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腐败现象仍然相当程度地存在着,关系风、人情风,法律面前不一视同仁的消极现象仍没有杜绝。尤其是金钱和法律的交易更引起了广大群众的不满,比如有巨额财富的人和有高位职权的人犯法或违法就与普通老百姓、庄稼人犯法不一视同仁,这又怎能保证广大人民群众的权益和应有的自由呢?所以平等原则必须坚决彻底地贯彻。一方面要切实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和严格执法意识,必须使他们认识到执法不公平合理,不一视同仁,在一定程度上就是对人民群众权益和自由的侵犯和践踏。同时,全面提高自己的素质,能够真正理解我们社会主义法律的实质和具体法律条文,做到对法律的不折不扣地执行。另一方面是对全体人民的普法教育只能加强而不能中断。真正使人民群众懂得法律,进而守法,从更高层次上认识到违法、犯法行为就是自己的某方面自由的丧失。通过这样的普遍教育,使越来越多的人不仅不犯法,而且能积极地维护法律,并且能运用法律参与国家行政管理,监督行政人员的执法权的行使,对于不一视同仁、不公正执法者大胆批评、揭发。总之,通过行政管理主体和客体两方面的努力,使得平等原则在当前的依法行政过程中彻底贯彻,使任何人都不能逍遥法外,无视法律的存在。

总之,洛克自由与法治思想的论述对我们今天行政管理过程中,依法行使行政执行权,保障人民群众的权益自由,贯彻执法平等原则有着借鉴价值和指导意义,同时这也是我们向着高效能行政发展的必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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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___________ 单位代码10642 密级公开学号___________________ 逝麼$兔学IX 学士学位论文 论文题目:XXX的设计 论文作者:xxx 指导教师:xxx教授/副教授/讲师专业:机械工程及自 动化 提交论文日期:2015年xx月xx日 论文答辩日期:2015年xx月xx日 学位授予单位:重庆文理学院 中国?重庆 二?一五年五月

Graduation Thesis of Chongqing University of Arts and Sciences xxxx(英文题目) Candidate: xxx Supervisor: xxx Major: Mechanical Engineering and Automatio n College of Mechanical and Electronic Engineering Chongqing University of Arts and Sciences May, 2015

2015届机械工程及自动化专业学士学位毕业论文(设计)目录 目录 摘要.......................................................................... I Abstract ................................................................ II 0引言 (1) 1 液位自动控制系统方案 (1) 1.1简单的机械控制方式 (1) 1.2复杂的控制系统控制方式 (1) 2液位自动控制系统原理 (1) 2.1液位控制系统的组成 (1) 2.2工作原理 (2) 3液位自动控制硬件设计 (2) 3.1单片机 (2) 3.2复位电路和晶振电路 (3) 3.3传感器 (4) 3.4液晶显示 (4) 3.5A/D转换器 (5) 3.6按键电路 (5) 3.9继电器控制电路 (6) 4液位自动控制软件设计 (6) 4.1系统主程序设计 (6) 4.2 A/D转换程序 (7) 5结果与总结 (8) 5.1仿真结果 (8) 5.2实物制作结果 (8) 5.3总结 (9) 参考文献 (10) 致谢 (11) 附录 (12)

西方法律思想史

【法律abc】外国法律思想史(history of legal thinking in foreign countries) 2008年04月26日星期六 15:08 法学是一门古老的社会科学的基础学科。作为法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律史学是一门重要的理论法学。它既包括法律理论,又包括法律制度史的内容,一般涵盖法律文化的内容。所谓外国法律思想史学科,主要研究除我国以外世界各国在不同历史时期不同社会阶级和社会阶层代表人物的法律理论、法律学说、法律思想以及他们的法律观点。外国法律思想史,由于历史和现实的缘故,它主要是指西方法律思想史。它包括的时空颇广,内容甚丰。研究的范围包括自古至今的几个社会经济形态中不同的法律思想。 在西方古代、中世纪、近代和现代涌现出不少著名的政治家、思想家、法学家。他们撰写了大量的体现本人和本阶级意志的世界名著。他们的理论和学说是人类的思想宝库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许多思想理论是劳动人民的智慧的结晶。有些理论观点主今仍闪烁着真理的光芒。这里,需要指出的是,按照马列主义的观点,法律同政治是密不可分的。列宁说:“法律是一种政治措施,是一种政策”(《列宁全集》第23卷.第40一41页)。因此也可以说,法律理论与国家理沦是统一的整体:这在亚里士多德:《政治学》一书中有明确的论述。他指出:“政治学研究政体也研究法律”(见该书第445页)。孙中山先生也指出,“政治是管理众人之事。所谓政就是众人之事,所谓治就是管理。”就其实质来说,他讲的政治就包含政治和法律两方面的内容。所以,研究法律理论必须与研究政治理论结合起来。这既可以解释政治法律理论的阶级本质,又可以解释政治法律理论的实际效用,从而看出该理论的科学性。 西方法律思想史的研究范围和发展阶段 西方法律思想史研究从公元前8世纪至今2800年的西方各国不同历史时期的政治法律理论产生、发展和变化的规律性。政治法律理论既包括统治阶级的政治法律理论,也包括被统治阶级的政治法律主张。而主要是统治阶级代表人物的政治法律学说和思想。 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一书中写道:“统治阶级的思想在每一时代都是占统治地位的思想。这就是说,一个阶级是社会上占统治地位的物质力量,同时也是社会上占统治地位的精神力量。支配着物质生产资料的阶级,同时也支配着精神生产的资料,因此,那些没有精神生产资料的人的思想,一般地是受统治阶级支配的。”(《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52页)当然,也不排除被统治阶级的政治法律思想的产生和发展。西方法律思想史的主要内容及其发展分五个时期: 古希腊罗马时期希腊罗马是西方文明的发源地,也是西方政治法律思想的发源地。早在公元前6世纪,希腊著名的法学家梭伦就进行过法律改革。到公元前5世纪希腊的哲学家从研究自然科学转而大力研究社会科学,研究国家和法律问题。希腊有3位著名的思想家对政治理论和法律理论做出过重要贡

西方法律思想史考试重点笔记

1---尼采: 当我们言及希腊人时,我们实际上就是不由自主地谈论现在与过去、 2---苏格拉底:为自己确立这样的一项使命: 克服诡辩派的主观主义与相对主义,并建立一套以那种在客观上得到证明的价值理论为基础的实质性的伦理体系。 3---斯多葛派哲学的奠基人就是塞米特思想家芝诺,其将自然的概念至于其哲学体系的核心位置,即宇宙的实质就是理性,在她瞧来自然法就就是理性法。人作为作为宇宙自然的一部分,本质上就就是一种理性动物,在服从理性命令的过程中,人乃就是根据符合其自身本性的法则安排其生活。 4---西塞罗就是伟大的法学家与政治家。真正的法律乃就是一种与自然相符合的正当理性;它具有普遍的适用性与并且就是不变的永恒的。真正的法律乃就是一种与自然相符合的正当理性;它具有普遍的适用性并且就是不变而永恒的。通过命令的方式,这一法律号召人们履行自己的义务;通过它的禁令,它使人们不去做不正当的事情。它的命令与禁令一直影响着善良的人们,尽管对坏人无甚作用。 5----圣·托马斯·阿奎那就是中世纪经院哲学最伟大的代表人物。她的学说至今仍可以被誉为就是罗马天主教神学、哲学、伦理观的权威解释。她的思想体系就是基督教圣经教义与亚里士多德哲学的巧妙结合的表现。 6----格劳秀斯把自然法定义为“一种正当理性的命令,它指示:任何与合乎理性的本性相一致的行为就有一种道德上的必要性;反之,就就是道德上罪恶的行为。” 7----现代伊始,古典自然法学遇到了另一种理论的挑战;从某些方面来瞧,这种理论也就是那些与促进形成理性主义的个人主义的自然法哲学相同的政治、社会与经济力量的一种产物。它就就是国家理由的理论,并在意大利政治哲学家尼古洛·马基雅维利的著作中得到了最有影响的系统阐述。 8----作为莱布尼茨(Leibniz)哲学理论的追随者,沃尔夫教导说,人类最高的义务便就是力求完善。对她来说,与努力促进她人完善相结合的自我完善的这种道德义务,乃就是正义与自然法的基础。自然法要求人们去做那些既有助于完善自身又有助益于完善其状况的事情。 9----孟德斯鸠所设计的政府权力分立与相互制衡的方案早在英国不成文宪法中就已得到了实施与遵循。在英国的政府制度中,行政权与司法权实际上要低于立法权,因为立法权被认为就是至高无上的……如果我们不用隐喻的说法,那就就是说,被孟德斯鸠错误地安置在现在英国的那种制度,注定会在美国首次形成”。 10----洛克与孟德斯鸠的思想在美国政府制度中的连结点,主要就是司法审查原则 11----让·雅克·卢梭出生在瑞士日内瓦城。就她坚信存在个人的“自然权利”而言,她的思想可以被划入自然法的传统、但就是,她抛弃了古典自然法的传统,至少在她的学说中有一部分就是这样的。因为她并不就是在保护不可剥夺的个人权利中,而就是在主权性的集体“公意”的至高无上性中探寻社会的终极规范的。12-----伦理上的或道德上的自由,意味着人之意志的自主性与自决;只要我们能够遵守铭刻在所有人心中的道德律,那么我们在道德上就就是自由的。这一道德律要求我们根据某一被我们希望成为普通之法的准则而行事。康德把这种道德律称之为“绝对命令”。她则把法律上的自由定义为个人对她人专断意志与控制的独立。她把这种自由视为人根据人性而具有的惟一原初的、固有的权利。 13----黑格尔把国家定义为“伦理世界”与“伦理理想的现实”。这个定义表明,黑格尔与康的不同,因为她不仅把国家瞧做就是一个制定法律与执行法律的机构,还从国家这一术语的广义出发把它视为发展一个民族伦理生活的有机体。这种伦理生活表现在一个民族的习惯、习俗、共同信念、艺术、宗教与政治制度中。14-----斯宾塞认为,社会发展第二阶段的标志就是,增加对政府职能的限制,以增进个人自由。政府的活动领域被逐渐地限制在执行契约与对当事人双方提供保护的范围之内。斯宾塞反对各种形式的社会立法与集体管制,并且认为它们就是对自然选择之法则不正当的干涉,而在文明的最高阶段,自然选择之法则应当就是具有无限的权威。 15-----边沁认为,政府的职责就就是通过避苦求乐来增进社会的幸福。“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乃就是判断就是非的标准”。 16------萨维尼在其名著《论立法与法理学在当代的使命》中,首次提出了她的法律观。法律绝不就是那种应当由立法者以专断刻意的方式制定的东西。 17---国际法就是实在道德,并非实在法。奥斯丁因此否认国际法的规则与原则具有法律的性质,这些规则与

00265西方法律思想史2015年04历年真题及答案

2015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一命题考试 西方法律思想史试题和答案 课程代码:00265 本试卷共4页。满分l00分。考试时间l50分钟。 考生答题注意事项: 1.本卷所有试题必须在答题卡上作答。答在试卷上无效。试卷空白处和背面均可作草稿纸。 2.第一部分为选择题。必须对应试卷上的题号使用2B铅笔将“答题卡”的相应代码涂黑。 3.第二部分为非选择题。必须注明大、小题号,使用0.5毫米黑色字迹签字笔作答。 4.合理安排答题空间,超出答题区域无效。 第一部分选择题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5小题,每小题l分,共25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并将“答题卡”的相应代码涂黑。未涂、错涂或多涂均无分。 1.柏拉图认为人的三种品行分别是 A.理性、志气、欲望 B.理性、志气、正义 C.智慧、勇敢、正义 D.智慧、理性、志气 正确答案:A(1分) 2.按照柏拉图的分工原则,理想的国家应该由三种不同身份的人组成,但其中不包括 A.军人 B.统治者 C.劳动者 D.知识分子 正确答案:D(1分) 3.亚里士多德伦理学涉及的基本范畴是 A.善 B.活法 C.主权 D.自然法 正确答案:A(1分) 4.斯多葛学派早期代表人物是 A.芝诺 B.塞涅卡 C.奥勒留 D.埃及科特 正确答案:A(1分) 5.在12至13世纪民族国家形成过程中提出君主论的法律思想家是 A.布丹 B.奥古斯丁 C.马基雅维里 D.托马斯·阿奎那 正确答案:C(1分) 6.古以色列法律的总纲是 A.《圣经》 B.《利未记》 C.《耶里米书》 D.《摩西十诫》 正确答案:D(1分) 7.阿奎那认为,上帝用以统治支配整个宇宙的法律是 A.人法 B.永恒法 C.自然法 D.神法 正确答案:B(1分) 8.布丹认为最自然的共同体和最早的社会单位是 A.个人 B.家庭 C.部落 D.种族

毕业论文题目参考

毕业论文题目参考 1.餐饮业分餐制的探讨 2.旅游景区星级卫生间文化刍议 3.导游辞解说艺术浅议 4.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分析 5.导游语言艺术探析 6.旅游业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纵横谈 7.现代饭店服务质量评述 8.论旅游发展对环境的影响及其对策 9.论旅游与可持续发展 10.试论现代饭店管理中的企业文化建设 11.旅行社管理现状及发展对策 12.旅行社产品开发现状及发展对策 13.旅游者旅游消费需求的发展趋势研究 14.旅游企业的文化建设诌议 15.论旅游景点的形象塑造与推广 16.旅游黄金周的游客心理研究 17.旅游服务策略研究 18.试论"金钥匙"服务与我国旅游饭店业 19.饭店人力资源管理研究 20.饭店个性化服务研究 21.饭店服务标准化研究 22.浅析集团化趋势下中小旅行社的经营管理 23.试论旅游饭店的绿色营销 24.饭店内部营销浅析 25.浅论导游人员的基本素质 26.中国旅游教育与培训面临的问题和对策 27.饭店服务人员个人能力培养途径 28.饭店企业文化对员工行为的影响探讨 29.旅游保险中的常见问题及对策研究 30.浅析我国国有饭店的现状及发展趋势 31.旅游业的网络营销发展态势及对策 32.试论中国酒店业的专业化及集团化 33.中外饭店管理集团发展对比研究 34.经济型酒店发展探讨

35.高职旅游专业教学问题探析 36.高职旅游教育模式构建探讨 37.关于高职旅游管理专业教学改革的思考 38.《餐饮服务与管理》课程教学改革思路探讨 以下为06和07级同学的选题参考: 39.“欢乐谷之家”设计方案 40.浅谈我国度假旅游的现状与发展 41.中国旅游商品发展思考 42.“法老的家”餐厅设计方案 43.远通维景酒店安保工作调查报告 44.企业文化对酒店的影响 45.浅谈民俗旅游的现状及发展战略 46.金融危机对中国旅游产业的影响及发展对策 47.游客不文明旅游行为探究 48.论旅游发展对环境的影响及其对策 49.论张家界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 50.“上善若水”咖啡厅设计方案 51.浅谈航空旅游高端旅客服务 52.酒店个性服务的现状和发展探讨 53.主题酒店在国内的发展浅析 54.关于旅游业改革的基点思考 55.酒店员工流动的影响分析 56.浅谈旅游资源的保护与开发 57.浅谈酒店服务的标准化与个性化 58.试论旅游业的环境影响 59.论地震后四川地区的旅游市场趋势 60.饭店行业人才竞争浅析 61.餐饮服务中投诉现象的研究 62.浅谈我国民俗旅游的开发 63.中外酒店服务业的比较研究 64.重庆都市农业旅游的发展和思考 65.浅论导游人员的基本素质的培养 66.旅游发展对文物古迹的影响及其对策探析 67.2008年北京奥运会对酒店业发展产生的影响分析 68.对我国经济型酒店行业的探讨

西方法律思想史(单选题)

第一章:古希腊罗马法律思想 西方法律文明源于——古希腊 《法学阶梯》的作者是——盖尤斯 斯多葛学派是由(芝诺)创立的 提出“哲学王统治”的思想家是——柏拉图 古希腊(柏拉图)前期重人治,后期对法律有多方面研究 柏拉图的法律思想以(正义)为出发点并以之为归宿 柏拉图在《理想国》中提及了多钟政体形式,其中他倾向于——贤人政体 柏拉图在《政治家》中,对政体理论有重要的发展和修正,将政体分为六种,其中他倾向于——贵族政体 柏拉图在《法律篇》中提出了(君主与民主制的混合)政体,其目的是通过“力量的均衡”来表达和谐 柏拉图提出一个“第二等好的国家”方案的著作是——《法律篇》 西塞罗的法律思想集中体现在(《法律篇》)中 在《法律篇》中,柏拉图认为在解决法律与政体关系时最好的政体形式是——混合政体 在《理想国》中,柏拉图提出理想国的统治者必须是——哲学家 提出“私法是有关个人利益的法律”的法学家是——乌尔比安 提出“皇帝的意志,都具有法律效力”的思想家是——乌尔比安 在《法律篇》中十分重视法律与执政官、法律与共和政体的关系是(西塞罗)的精辟见解 《政治学》的作者是——亚里士多德 古希腊崇尚法治的代表人物是——亚里士多德 提出“法治应当优于一人之治”的思想家是——亚里士多德 认为“国家是最高的社团,以善业为目的”的思想家——亚里士多德 亚里士多德的法律是建立在(正义论)的基础上的 亚里士多德主张实行——介于三种正常政体之间,并吸收三种正常政体优点的中间型政体 (斯多葛学派)在西方第一次提出“义务”的概念,并把义务观应用到了法律理论领域 罗马法与(希腊自然哲学)分不开 罗马法学家乌尔比安把罗马法分为三部分是——市民法、万民法和自然法 法学与其他的学科开始区分开来,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是在——罗马帝国时期

毕业论文参考文献(1)

中国网络营销在2004年取得了飞速的发展,可以说是自1999年以来发展最快的一年。2004年中国的网络营销尤其在网络营销服务市场、企业的网络营销基础建设等方面更为令人瞩目,这不仅是由于互联网整体环境的日益成熟,同时也取决于网络营销服务行业自身的发展,当然在这些发展热潮中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总体说来,十个方面尤其值得在中国网络营销发展史上重点记录。 (1)企业网站建设取得了稳步发展但仍存在明显问题 企业网站是开展网络营销的综合性工具,专业性的企业网站是网络营销效果得以保证的基础。中国企业网站的发展首先表现在数量的稳定增加方面,其次是一些领域的网站如家电业、航空服务业等表现出整体专业性水平较高的行业特征。从《中国大型企业网络营销状况研究报告》的调查中发现,国内的大型企业在网站及其维护方面取得了可喜的进展,根据对国内11个行业的117家大型消费类企业(其中80%为上市公司)网站所进行的系统调查发现,超过半数的企业在1999年之前就已经建立了自己 的网站,并且几年来坚持网站内容更新,曾经成为一些文章中被批评的热点问题如“信息陈旧”、“面貌象简陋”等现象,现在实际上已经不再是主要问题,在美观性方面,部分企业网站甚至已经出现了美观有余而实用不足的状况。从这些外在的方面来看,企业网络营销的基础建设状况是值得肯定的,但一个不容忽视的现实问题是,大多数企业网站网站并没有发挥应有的价值,并且从网络营销的专业性看来,这些被调查的网站从整体策划到功能、服务、信息、运营等方面都还存在很大的问题,这些被归纳为“企业网站的十大问题”。从现象来看,这种状况通常被认为是企业网站运营策略失当,如网站推广不力、信息更新不及时等,但从更深入的层次上分析,则是由于缺乏对企业网站功能、实质以及与网络营销之间关系的深入了解所致。如何认识和解决这些问题,成为企业网络营销水平是否可以得到进一步提高的基础。 (2)搜索引擎营销热度进一步提高 搜索引擎在网络营销中的作用,有史以来从没有像2004年这样被推到至高无上的地位,甚至在一定程度上让人感觉到搜索引擎推广就是网站推广的惟一方法的印象,这种情况反映了搜索引擎营销服务市场发展达到了空前的热度。搜索引擎营销市场的形成和高速发展的首要原因,得益于互联网泡沫破裂后人们对于网络营销的期望从概念向实际收益转变的历史机遇:从2000年后半年互联网泡沫破裂开始,企业开始重新思考和认识网络营销的价值,经过2年多的实践和认识,以网站推广为基础的网络营销日益受到企业的重视,而传统的基于免费搜索引擎登录和免费信息发布等推广手段已经不适应目前的网络营销环境,因而需要更有效的推广方法,搜索引擎营销服务商适时地推出各种有效的网络营销产品,正好适应了企业的市场需求;其次,搜索引擎营销市场得以快速发展的直接推动,在很大程度上要归功于全国数以千计网络营销服务商的大力推广,这些服务商为开拓网络营销服务市场付出了艰苦的努力;第三个促成搜索引擎营销获得快速发展的重要原因,在于目前的网络营销服务市场中可供企业选择的网络营销服务产品还比较少,尤其是缺乏对于网站推广有明显效果的产品,因而为付费搜索引擎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空间,即使在付费搜索市场中,由于服务商数量少,行业呈明显的集中态势,因而行业竞争还不太显著,付费搜索在一定程度上还处于卖方市场状况。 (3)传统销售渠道主导网络营销产品市场 前文述及,搜索引擎营销市场的高速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网络营销服务商的推动,其实不仅是搜索引擎服务市场,其他可以作为标准化定价模式进行推广的网络营销相关产品,同样主要依靠传统的销售渠道来开拓市场,这其中包括网络实名/通用网址、网络广告、域名注册、虚拟主机、企业邮箱等。不可否认传统渠道为开拓网络营销服务市场

法律谈判论文

法律谈判学心得总结——以个人谈判实践为例 专业课名称:法律谈判学 任课老师:** 学生:李建* 学号: 年级:2009级法律硕士

法律谈判学心得总结 ——以个人谈判实践为例 一、我与法律谈判学 一学期的法律谈判学课程已经结束了,时间过的匆匆,课时很是有限,然而白老师讲课总是惜时如金,每节课都让同学们过的都非常充实而且可以学到实用的新知识。研究生期间我非常喜欢听白老师讲的两门课程,一门是西方法律思想史,另一门便是法律谈判学。有些人一看到西方法律思想史也许会觉得很枯燥,但这门课在白老师讲来却是妙趣横生、十分有趣、使人增长见识。喜欢白老师讲课风格是从一次学院举办的颁奖典礼上开始的,白老师是其中的一位发言人,他的发言真是自信满满,煽动力十足,俨然一位优秀的演讲家。后来得知白老师给我们开了一门西方法律思想史,然而我在上学期却没有选,主要是由于当时怕这门课程会非常理论和枯燥,但后来认识白老师以后我却每节课都去蹭课听。这学期很幸运给我们开了法律谈判学这门课程,白老师的讲课方式是理论结合实践,而且实践课时很多,这恰恰符合我们法律硕士的教育思路,所学课程非常的实用。这门课程上半节会详细介绍法律谈判的相关理论知识,例如法律谈判的现状、法律谈判的特征、法律谈判的准备、法律谈判的注意事项、法律谈判的技巧等。下半节课是实践课,每节课的一个案例其实是我和同学们最喜欢的部分,案例教学使我们可以真实的融入案例中间去,切实的去以法律谈判专家的角度思考,对我们的实践能力有非常好的帮助,大量的案例准备相信白老师也付出了许多的时间。总之,我相信法律谈判学对我以后会有很大的意义。 二、法律谈判学相关理论 所谓法律谈判学是指介绍法律谈判的基本知识,揭示法律谈判的一般规律,探讨法律谈判策略技巧应用的一门学科。法律谈判学的特点主要有准确性、针对性、灵活性、适应性等。谈判因谈判者的性别、年龄、文化程度、职业、性格、兴趣等的不同,接受语言的能力和习惯使用的谈话方式的个人差异以及谈判双方还有老幼尊卑、亲疏远近、上下左右等各种关系的差异而异。日常生活中谈判无处不在。 法律谈判者要有基本的原则,谈判各方要坚持合法合理的前提下,运用灵活多变的方式,讲究谈判技巧,达到预期的效果,最大限度地为委托人谋取效益和

毕业论文(仅作参考)

编号:( )字 号 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 题目: 姓名: 学号: 班级: 二〇一一年六月 基于.NET 的网络下载工具设计与实现 XXX 08053320 计07-X

中国矿业大学 本科生毕业论文 姓名:XXXX 学号: 08053320 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专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论文题目:基于.NET的网络下载工具设计与实现 专题: 指导教师:李政伟职称:副教授 2011年6月徐州

中国矿业大学毕业论文任务书 学院计算机专业年级计05-2 学生姓名穆天红 任务下达日期:20XX 年XX 月XX 日 毕业论文日期: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 月XX日毕业论文题目:基于.NET的网络下载工具设计与实现 毕业论文专题题目: 毕业论文主要内容和要求: 1.使用C#语言,在Visual Studio 2008 .NET平台下进行开发 2.使用.NET Framework 3.5 类库 3.实现网络远程资源的多线程下载 4.实现断点续传的下载 5.具有良好的用户界面并且界面支持国际化 院长签字:指导教师签字:

中国矿业大学毕业论文指导教师评阅书 指导教师评语(①基础理论及基本技能的掌握;②独立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③研究内容的理论依据和技术方法;④取得的主要成果及创新点;⑤工作态度及工作量;⑥总体评价及建议成绩;⑦存在问题;⑧是否同意答辩等): 成绩:指导教师签字: 年月日

中国矿业大学毕业论文评阅教师评阅书 评阅教师评语(①选题的意义;②基础理论及基本技能的掌握;③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③工作量的大小;④取得的主要成果及创新点;⑤写作的规范程度;⑥总体评价及建议成绩;⑦存在问题;⑧是否同意答辩等): 成绩:评阅教师签字: 年月日

西方法律思想史讲义

西方法律思想史笔记 ——王亚军主讲 第一讲、绪言 一、西方法律思想史的研究对象与研究意义 1、相关概念的诠释: (1)何谓西方? “西方”至少包括三个内容:一是地理上的,主要指欧美国家和地区;二是政治上的,主要是从意识形态的角度来区分地域与文化;三是文化上的,即指具有共同的文化源流的欧美地区。 西方法律思想本身属于西方文化的一个组成部分,“西方”主要是在文化层面的含义上使用。它主要是与两个基本的文化渊源分不开的:一是古希腊文化,奠定了西方政治、法律体制的基本框架;二是基督教文化,代表着人们的一种宗教信仰与精神意识。亨廷顿在《文明的冲突》一书中,就把世界文化主要确定为三大类型:中华文化、伊斯兰文化与西方文化。 (2)什么是法律思想? 法律思想笼统地说,即有关法律的观念和学说。法律文化可以拆解为三个基本的组成部分:一是法律制度;二是法律技术;三是法律思想。在这三个组成部分当中,法律思想居于中心地位,“因为任何社会的法律制度都是在一定的法律思想的指导下制定和实施的。正因为如此,法律观念的变更往往能引起法律制度的发展变化,也影响着法律制度的实现程序和效益。” 2、西方法律思想史的研究对象: 对于西方法律思想史人们主要是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进行界定: (1)地域,主要是指西欧和北美的法律思想; (2)时代,主要是古希腊和罗马的奴隶制社会、中世纪的西欧封建社会和近现代资本主义社会的法律思想以及各种派别,当代的法律思想与法律观念一般放在“当代法律思想或法律观念”中进行阐述; (3)内容,主要是研究剥削阶级社会的法律思想,马克思主义的法律学说与法律观念另行撰述。从具体内容上而言,西方法律思想的发展源流主要循着三种基本思路发展,法律思想史的研究也可以由此而形成不同的侧重点:

本科生毕业论文参考格式教材

新疆农业大学毕业设计(论文)基本规范要求 (—)封面的基本要求见文后范本(规格为A4纸)。 (二)论文内容基本要求 1、标题。标题要简短、明确、有概括性。标题字数要适当,一般不宜超过 20个字。如果有些细节必须放进标题,可以分成主标题和副标题。 2、论文摘要或设计总说明。论文摘要以浓缩的形式概括研究课题的内容,中文摘要在300字左右,外文摘要以250个实词左右为宜。 设计总说明主要介绍设计任务来源、设计标准、设计原则及主要技术资料,中文字数要在1500~2000字以内,外文字数以1000个左右实词为宜。 3、正文。毕业设计(论文)正文包括: (1)选题背景。 (2)方案论证。 (3)过程(设计或实验)论述。 (4)结果分析。 (5)结论或总结。 4、参考文献与附录。参考文献是毕业设计(论文)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一般做毕业设计(论文)的参考文献不应少于10篇。 附录是对于一些不宜放在正文中,但有参考价值的内容,可编入毕业设计(论文)的附录中,例如与论文有关的图表、公式的推演、编写的程序运行结果,主要设备、仪器仪表的测试精度等等;如果文章中引用的符号较多时,为便于读者查阅,可以编写一个符号说明,注明符号代表的意义。 5、谢辞。谢辞要简短的文字对在课题研究和论文撰写过程中曾直接给予帮助的

人员(例如指导教师、答疑教师及其他人员)表示自己的谢意。 (三)毕业设计(论文)的写作细则 1、汉字。汉字必须使用国家公布的规范字。 2、标点符号。毕业设计说明书(论文)中的标点符号应按新闻出版署公布的“标点符号用法”使用。 3、名词、名称。科学技术名词术语尽量采用全国自然科学名词审定委员会公布的规范词或国家标准、部标准中规定的名称,尚未统一规定或叫法有争议的名称术语,可采用惯用的名称。使用外文缩写代替某一名词术语时,首次出现时应在括号内注明其含义。外国人名一般采用英文原名,非英语国家的人名按所在国原文,按名前姓后的原则书写。一般很熟知的外国人名(如牛顿、达尔文、马克思等)可按通常标准译法写译名。 4、量和单位。量和单位必须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标准(GB3100~ GB3102-93)。非物理量的单位,如件、台、人、元等,可用汉字与符号构成组合形式的单位,例如:件/台、元/千米。 5、数字。毕业设计(论文)中的测量统计数据一律用阿拉伯数字,但在叙述不很大的数目时,一般不用阿拉伯数字。大约的数字可以用中文数字,也可以用阿拉伯数字。 6、标题层次。毕业设计(论文)的全部标题层次应有条不紊,整齐清晰。相同的层次应采用统一的表示体例,正文中各级标题下的内容应同各自的标题对应,不应有与标题无关的内容。 编号方法应采用分级编号方法,第一级为“1”、“2”、“3”等,第二级为“1.1”、“1.2”、“1.3”;“2.l”、“2.2”、“2.3”等,第三级为“1.1.1”、“1.1.2”、“1.1.3”;“1.2.1”、“1.2.2”、“l.2.3”“1.2.1.(1)”、“1.2.1.(2)”、“1.2.1.(3)”等。

西方法律思想史论文-论西方法律思想中的人本主义

论西方法律思想中的人本主义 班级:14级法学本科三班 姓名:杨世霖 学号:14303010017 任课老师:徐战辉

论西方法律思想中的人本主义 摘要:西方法律思想中人本主义的提出,可追溯到古希腊时期,是西方法律中的一种重要思想。本文从刑事法律的角度,阐述西方法律人本主义对西方法律深远的影响。 关键词人本主义;人性,人的需要和利益;人道;刑法 人本主义是一种以人为中心的核心世界观,它主要强调了人的价值,需求和独立的人格,现如今人本主义已成为大部分国家的核心主义,即所谓的“以人为本”。跟随着人类自身的进化和社会发展的需求,“以人为本”的思想渐渐的深入人心,而人本主义的体现,也深入到了各个部门法的立法当中。从"个人"的发现,到"个 人"形象逐渐形成,再到个人成为法律关系的主体,成为法律的目的,人本主义对法律的影响越来越大。 刑法是关于规定犯罪与刑罚的一种法律规范。从刑法的角度来看,任何刑罚的实施者和承受者都是是形形色色之人。但是刑法对人的认知,却有所差异。 一、人本主义的认知 作为人本主义核心的人性问题,是哲学家们所不得不深入探讨的主题。不同时期的哲学家从不同的角度对人性予以阐释,并提出自己独特的观点。西方哲学在人性问题上充满着人是理性的描述和论断。从古代苏格拉底提出“认识你自己”开始,人性问题成为哲学研究的

重要内容。柏拉图认为,人是由可见与不可见的两部分组成的,可见的是人的形体,不可见的是蕴于形体之中的“内在的人”,就是说前者只是供给人生理活动需求的身体,而后者是人的灵魂。而人性又是灵魂的首要组成因素,即人性是理性的,它控制着人的思维活动,控制着人的激情和欲望。康德在前人的基础上给人的理性找到了一种新的表现形式——自由的意志。他曾说:“我主张,我们必须承认每一个具有意志的有理性的东西都是自由的,并且依从自由观念而行动。” 二、人本主义对刑法的影响 黑格尔认为,人是理性的动物,犯人也是因意志的自由而实施犯罪行为的。每一个人都是他的命运的主宰者,即使是犯罪之人,也不能把责任全部归结为环境的因素,犯罪也是其自由意志的体现。【1】刑罚既包含着犯人自己法意志的体现,所以用法律去处罚他,正是尊敬他是理性的存在。由此可见,黑格尔的刑法理论是建立在对人的本性的理性假设基础之上的,是理性主义法律思想在刑法之中的体现。人性论是对人本性的客观认识。休谟认为:"所有各种科学都或多或少的与人类本性有关,而且无论其中的某几种科学从表面看来距离人类本性有多遥远,它们也都仍然要通过某种途径回到这种本性上来。【2】因此关于人性的研究也必然是刑法学的研究起点。 但事无绝对,菲利就是一位坚决的意志自由的反对者。他认为,意志自由论是不可靠的,因为各种物质现象都是事前存在的决定该现象的原因的必然结果,这就是因果关系规律。菲利指出,实证派犯罪

毕业论文参考文献的格式

毕业论文参考文献的格式

毕业论文规范 一、毕业设计的结构规范 毕业设计报告(论文)一般由三大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包括中英文题目、中英文摘要、中英文关键词 第二部分是毕业设计报告(论文)的正文部分(即论文主体)。 第三部分是参考文献。 二、毕业论文的篇幅及工作量 1、毕业设计报告(论文)一定要体现毕业生一定的工作量; 2、毕业论文正文篇幅应在4,000字以上,论文中文摘要100~200字。毕业设计报告正文篇幅应在3,000字以上,报告中文摘要100~200字,关键词3-5个。 三、毕业论文格式要求 1、封面:(学院统一印制,学生用碳素或蓝黑墨水等耐久材料填写)。 2、题目:题目不宜过长。20个字以内为宜,要求简明、恰当。 3、摘要:摘要应是一篇完整的短文,可以独立使用或引用,应概括报告(论文)的主要信息,包括研究目的、研究方法、研究成果和最终结论,其重点是成果和结论。 4、正文,应包括以下内容: ●选题背景:说明本论文(设计)课题的来源、目的、意义、应解决的主要问题及应达到的技术要求;简述本课题在国内外的发展概况和存在的问题,以及本论文(设计)的指导思想。 ●方案论证:说明本论文(设计)的原理并进行方案选择,阐明为什么要选择本设计方案(包括各种方案的分析、比较)以及采用本方案的特点。 ●过程(设计或实验)论述:对自己研究工作的详细表述。要求论理正确、论据确凿、逻辑性强、层次分明、表达确切。 ●结果分析:对研究过程中所获得的主要数据、现象进行定性或定量分析,得出结论和推论。 ●结论或总结:对整个研究工作进行归纳和综合,阐述本课题研究中尚存

在的问题及进一步开展研究的见解和建议。 毕业设计(或毕业实践),要求有相应的文字说明。文中的图、表、公式等,一律用阿拉伯数字按章节顺序标号。如图1,表1公式(1-1)等。 5、参考文献的打印格式见附件2。 6、论文按A4标准打印装订,不可任意放大或缩小。 7、论文页面设置:页边距上2.8cm,下2.5cm,左3.0cm(装订线0.5cm),右2.5cm,,页脚1.5cm 附:一、论文字体规范 二、参考文献著录格式 三、样本 一、论文字体规范 1、题目:中文,三号黑体加粗居中;英文,三号Time New Roman字体, 加粗居中。题目和摘要之间空一行。 2、摘要: (1)中文摘要和关键词(行间距单倍) 摘要(黑体五号加粗,左起空两格):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五号楷体)关键词(黑体五号加粗,左起空两格):XXXX,XXXXX,XXXXX,XXXX(五号楷体) (2)英文摘要和关键词(行间距单倍)(置于参考文献后) Abstract(Time New Roman字体,五号,加粗,顶格):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西方法律思想史的概念与方法

西方法律思想史讲义 王海山主讲 第一讲西方法律思想史的概念与方法 主要介绍这样几个问题:一、什么是西方法律思想史?着重解读西方、法律、思想、史的概念;二、为什么要学习西方法律思想史?三、如何学习西方法律思想史?四、本学期的授课内容;五、重要参考书目。 一、什么是西方法律思想史? 西方法律思想史,顾名思义,就是研究西方法律思想发展历史的理论法学的一个分支学科。要准确理解这一点。需要理解西方、法律、思想、史以及其组合概念。下拟分述之。 1.什么是西方? 西方首先是一个历史地理概念,其次是政治地理概念。回顾西方地理范围的变迁史。西方法律思想史是以上述历史和政治地理范围内的西方不同时期的法为对象的哲学思考。可见,西方法律思想史的空间要素限定,关键是界定西方文明发展史上不同时期的西方地理范围。只要是该范围内的法律思想都属于西方法律思想史的研究范围。 2.什么是法律? 这首先要从法律渊源意义上来考察。正式渊源与非正式渊源:制定法、习惯法、判例法、学术法等等。 其次,西方人对法的理解,一开始就不同于我们对法作刑的理解。具体言之,西方人的法除了法的一般含义,还具有一些特殊含义:正义、规律、权力;二元对立的法律观等等。 3.什么是思想? 思想是对存在的反映。但思想是存在于人的头脑中的,那么,我们研究的思想是谁的思想?从什么地方获得思想?尤其是从什么地方获得古人的思想呢?主要来源是着作和传说。 法律文化作为人类精神文明的一个组成部分,实际上包含两个互相依赖的方面:法律制度和法律思想(法律观念)。一方面,思想作为一种意识,指的是超越现实实践层面的精神上的观念力量,是对存在的反映,另一方面,正如许多思想家们所认为的,观念的创造导致现实的变化,观念的力量要超出于物质的力量,观念的力量可以成为比物质的力量具有更决定意义的变化的动力。以法国大革命为例,就像拿破仑曾经说过的那样,法国大革命就是由启蒙运动的观念而引发的。路易十六在阅读了伏尔泰和卢梭的着作后,叹息道:“伏尔泰和卢梭亡了法国”。法国历史学家饶勒斯在分析大革命的原因时也说:“社会革命将并不仅仅依靠事物的力量来实现,它要依靠意识和意志的活力。”马克思也说“批判的武器不能代替武器的批判,但是理论一经群众掌握也会变成巨大的物质力量。”这也可以看作是思想史研究的一个意义,追踪事物的原因。就思想史研究本身来说,它还包含着另一层意义,即探寻“价值”。探讨世界的真理、价值和意义。而这对于人类社会来说更有意义。如果说对原因的探讨是追溯过去的话,那么,这种对“价值”的探讨则将引领人们走向未来。每一个理性的存在物,应该说都是有思想的。但是,思

法律逻辑期末考试论文

司法公正与理性的法律逻辑 魏正刚(民商经济法学院 2010级3班学号:2010201099) 【摘要】司法公正是我们这个社会司法体系所追求的目标,也只有司法的公正,法院的判决才会具有信服力。它包含公平与正义两个层面。由于这些年来,一系列争议案件连连发生,例如前几年发生的“彭宇案”在法律界和社会中就引起了强烈的反应。而造成这一系列事件发生的原因归根结底是由于司法审判的不公正或者说不理性的案件审理。所以要做到司法的公正首先必须要有司法上的理性。法律论证是通向司法理性的桥梁,而法律逻辑方法是通过这种桥梁的基本交通工具。 【关键词】司法公正司法理性法律逻辑法律推理理性思维 首先什么是司法公正。司法公正是司法在执行中我们所追求的目标,是当前司法改革的一个重要目标,也是实现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作为社会公正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司法公正既包括实质公正,也包括形式公正,这里的形式公正是指对符合实质公正的法律和制度的严格的一贯的和不偏不倚的执行。司法公正是法治社会的基本要求, 也是法治社会追求的最高目标。从一定意义上说, 如果一个社会的司法不公正, 那么这个社会的其他公正也难以实现。公正与司法的关联,是传统法律文化中的一个特有现象。究其实质,无非是司法本身作为一种定分止争的活动,就应当以公正作为基本的价值目标。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司法公正本身即为一个自然的合成词:司法就是为了实现公正,公正借助司法而获得。正如学者所指出的,公正同诉讼活动的本质联系或许产生于这样一个最原始的逻辑: 任何社会冲突都包含着对某一社会公正原则的扭曲。因此,矫正这种现象必须要有公正的意识、公正的评价和公正的力量。在另一种意义上说,任何冲突主体都不能不在形式上强调自身行为和要求的正当性,而对这种对立的正当作出判定,不能没有真正公正的标准。然而司法公正的实现,既需要在体制上能够保障法官独立执法,也需要法律规定本身的公平、人道、合乎人性。司法公正的前提是立法的科学性和公正性。由于我国的法律充分体现了正义的价值,因此严格执法也就是要充分实现法的正义。但是法律也可能存在漏洞和不完善之处,这就需要法官更加从追求正义的目标出发,按照法的精神和原则而公平合理的处理纠纷。在这种情况下,追求正义更为重要。正是从这个意义上,即使立法存在着不公平和存在缺陷,公正的司法也可以矫正这些缺陷,从而使立法的正义价值最终得到完整的实现。 司法公正的价值在于首先司法公正是维护国家法律秩序的屏障。国家司法权是基于保护社会主体的权益不致受到侵害的需要而产生和存在的如果社会主体的权益处于正常的法律状态,没有受到侵害,也就不存在请求通过司法方式保护手段的问题。公民民事或刑事的侵害时,就会借助国家司法力量予以保护,制裁违法,恢复权益的正常状态。而社会主体权益的正常秩序,是国家赖以存续的重要基础,如果侵权行为泛滥,法律秩序混乱,国家统治就会动摇。因此,任何统治阶级要维护国家的稳定,就必须建立起自身的法律秩序。要建立法律秩序,就必须借助司法手段干预纠纷,制裁侵权,保护权益,实现司法公正。其次司法公正的价值在于司法公正增进人们对诉讼的信任和期待。司法结果成为最直观地判定司法公正的标准。实践表明,公正的司法结果会得到普遍的接受和认同,反之会导致社会的

西方法律思想史试题精选

(以下内容均由网上摘录整理) 西方法律思想史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 1.古希腊智者学派的著名代表是( ) A.柏拉图 B.亚里斯多德 C.苏格拉底 D.普罗塔哥拉 2.认为“国家是最高的社团,以善业为目的”的思想家是( ) A.苏格拉底 B.亚里斯多德 C.柏拉图 D.伊壁鸠鲁 3.西方法学最早产生于( ) A.古希腊 B.古罗马 C.意大利 D.法国 4.西塞罗主张建立( ) A.君主政体 B.贵族政体 C.共和政体 D.民主政体 5.提出“私法是有关个人利益的法律”的法学家是( ) A.乌尔比安 B.盖尤斯 C.保罗 D.帕比尼安 6.奥古斯丁的著作是( ) A.《上帝之城》 B.《神学大全》 C.《神学政治论》 D.《论君主政治》 7.马基雅弗利主张要建立一个强大的统一的( ) A.君主国 B.共和国 C.联邦国 D.邦联国 8.布丹认为国家最高权力是( ) A.社会授予的权力 B.人民授予的权力 C.国家授予的权力 D.非授予的权力 9.格老秀斯的社会契约论主张( ) A.主权在民 B.主权在君 C.主权由贵族掌握 D.主权由少数人掌握 10.霍布斯认为主权者也要受到一定限制,他必须服从( ) A.人的法律 B.他自己制定的法律 C.神法和自然法 D.社会的习惯 11.西方政法法律思想史上第一个系统论述国家主权学说的人是( ) A.洛克 B.卢梭 C.潘恩 D.布丹 12.19世纪上半叶,倡议制定统一的德国民法典的学者是( ) A.萨维尼 B.胡果 C.蒂保 D.耶林 13.提出“法的体系是实现了的自由王国”的思想家是( ) A.康德 B.黑格尔 C.卢梭 D.费希特 14.提出“人民有责任去忍受最高权力的任何滥用”的思想家是( ) A.卢梭 B.黑格尔 C.费希特 D.康德 15.奥斯丁法学的理论基础是功利主义和( ) A.实证主义 B.理性主义 C.自然主义 D.批判主义 16.提出“法律应该为最大多数人谋最大幸福”的思想家是( ) A.约翰·密尔 B.詹姆斯·密尔 C.奥斯丁 D.边沁 17.《自然法典》的作者是( ) A.霍尔巴赫 B.爱尔维修 C.摩莱里 D.马布利 18.提出“任何人的行为,只有涉及他人的那部分才须对社会负责”的思想家是( ) A.密尔 B.边沁 C.卢梭 D.洛克 19.美国现实主义法学强调从研究“书本上的法律”转向于研究( )

西方法律思想史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在每小题的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正确答案,并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题干的括号内。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1.反映约翰·密尔自由主义思想的主要著作是(C ) A.《自由主义》 B.《反对自由主义》 C.《论自由》 D.《论言论自由》 2.阿奎那认为,支配宇宙的根本大法是(A ) A.永恒法 B.自然法 C.神法 D.人法 3.《神学大全》的作者是(A ) A.阿奎那 B.奥古斯丁 C.马基雅弗利 D.格雷戈里 4.庞德将法律发展史的最初阶段定为(D ) A.严格法阶段 B.法律社会化阶段 C.衡平法和自然法阶段 D.原始法阶段 5.罗马法律思想渊源于(A ) A.古希腊 B.罗马本土 C.意大利 D.法国 6.把立法权比作"国家心脏"的人是(C ) A.霍布斯 B.洛克 C.卢梭 D.狄德罗 7.分析法学派的创始人是(B ) A.斯宾诺莎 B.奥斯丁 C.凯尔森 D.富勒 8.提出"各民族全部权利的最终目的是永久和平"的思想家是(C ) A.庞德 B.路德 C.康德 D.达维德 9.《论法的精神》的作者是(A ) A.孟德斯鸠 B.卢梭 C.罗伯斯比尔 D.马布利 10.《道德的形而上学》的作者是(C ) A.黑格尔 B.费希特 C.康德 D.边沁 11最早提出"君主势力、贵族势力和民主势力互相牵制与制衡"的思想家是(C )

A.西塞罗 B.塞涅卡 C.波里比阿 D.乌尔比安 12.社会连带主义法学的创始人是(B ) A.庞德 B.狄骥 C.弗兰克 D.霍姆斯 13.凯尔森对正义的态度是(B ) A.深信不疑 B.深表怀疑 C.从未涉及 D.不置可否 14.提出"法律乃是人类理性的法则或内在的公正(即正义)"的思想家是(C ) A.马基雅弗利 B.马西利 C.阿奎那 D.布丹 15."公意"理论的倡导者是(A ) A.卢梭 B.伏尔泰 C.狄德罗 D.爱尔维修 16.《联邦党人文集》的作者除了汉密尔顿、麦迪逊以外,还有(C ) A.潘恩 B.杰弗逊 C.杰伊 D.华盛顿 17.霍布斯认为自然状态是一种(D ) A.和平状态 B.美好状态 C.灾难状态 D.战争状态 18.明确提出"以权力约束权力"的思想家是(C ) A.洛克 B.卢梭 C.孟德斯鸠 D.霍布斯 19.耶林的法学是(A ) A.目的法学 B.历史法学 C.概念法学 D.功利主义法学 20.洛克认为战争状态是自然状态中的一种(C ) A.正常状态 B.确定状态 C.反常状态 D.法定状态 二、多项选择题(在每小题的五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二至五个正确的答案,并将正确答案的序号分别填在题干的括号内,多选、少选、错选均不得分。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2分,共10分) 1.奥斯丁的法学著作有(A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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