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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合同常见陷阱(1)

项目经理不外传的施工合同常见陷阱

法务实践中,建设施工工程合同纠纷较多,有些案件完全是当事人没有注意合同中的陷阱造成的,那么如何防范呢,本文将从建设施工工程合同的基本含义及法定权利义务说起,谈谈如何防范于未然,供大家参考。

建筑施工合同是指一方依约定完成建设工程,另一方按约定验收工程并支付酬金的合同。前者称承包人,后者称为发包人。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属于承揽合同的特殊类型,因此,法律对建设工程合同没有特别规定的,适用法律对承揽合同的相关规定。

建设工程合同作为承揽合同的特殊类型,除具有承揽合同的一般法律属性外,还具有以下特点:

1.建设工程合同中完成的工作构成不动产,通常要涉及对土地的利用强制性规范的限制,当事人不得违反规定自行约定,而且施工的承包人必须是经国家认可的具有一定建设资质的法人。

2.建设工程合同属要式合同,应当以书面方式订立。

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和主要条款

(一)勘察、设计合同的订立

勘察、设计包括初步设计和施工设计。勘查、设计单位接到发包人的要约和计划任务书、建设地址报告后,经双方协商一致而成立,通常在书面合同经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勘察、设计如由一单位完成,可签订一个勘察设计合同;若由两个不同单位承担,则应分别订立合同。

建设工程的设计由几个设计单位共同进行时,建设单位可与主体工程设计人签订总承包合同,由总承包人与分承包人签订分包合同。总承包人对全部工程设计向发包人负责,分包人就其承包的部分对总承包人负责并对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二)施工、安装工程承包合同的订立

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已获批准的初步设计、技术设计、施工图和总概算等文件,就合同的内容协商一致时,即可成立建筑施工和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发包人可以将全部施工安装工程发包给一个单位总承包,也可以发包给几个单位分别承包。一个承包人总承包的,可以将承包的工程,部分分包给其他分包人,签订分包合同,总承包人对发包人负责,分包人对总承包人负责并与总承包人对发包人负连带责任。

(三)分承包的禁止

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对于应当由一个施工人完成的工程,总承包人不得将工程肢解发包给若干个分承包人;总承包人经发包人许可,可将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但不得将全部工程交由第三人完成。如果违反上述法律规定,可以准用承揽合同的有关规定,发包人有合同解除权。

(四)建设工程合同的主要条款

根据合同法第274条规定,勘察、设计合同的主要条款包括提交有关基础资料和文件(包括概算)的期限、质量要求、费用以及其他协作条件等条款。

根据合同法第275条规定,施工合同的主.,要条款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

建设工程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发包人的主要义务

1.发包方为按期施工做好必要的准备工作,发包人除按规定向对方交付施工图和有关施工的技术资料外。要做好土地征用、房屋拆迁{障碍物拆除和领取建筑许可证等工作。

2.按双方商定的分工,按时按质按量供应建筑材料和设备。

3.及时进行单项工作和全部工程的验收工作。

(二)承包人的主要义务

1.按双方商定的分工,做好建筑材料、设备和构件的采购、供应和保管工作。

2.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和操作规程进行施工,保证工程质量。

3.接受对方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的监督。

4.按期完成建设工程,提出竣工验收资料及竣工图,及时向对方交付。

5.依据合同在一定期限内负责保修。地点的一方称为承运人,支付票款或运输费用的一方为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运输合同分为客运合同、货运合同和多式联运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签订的方式

建设工程合同签订的方式有两种:一是协商方式即由双方当事人通过协商签订建设合同,二是通过招标投标的方式。招标投标是国际经济交往和国际贸易中普遍采用的一种交易方式,近年来在我国国内经济交往中尤其是在各种工程建筑项目中逐渐采用,这主要是因为它具有科学性、效益性、公平性和安全性等优点,它是商品经济高度发达的产物,是市场经济的一种竞争机制。

(一)通过公开招标的形式,谁家公司建设工程造价低、质量好、工期短、能够保证国家建设工程任务的完成,提高投资效益,谁家公司就中标,并由中标的公司与建设单位签订建筑合同。所以,对于一些重大工程,适宜采取招标方式签订。

(二)建设工程合同主体

在签订建设工程合同中发包人应切实注意承包人的资格。因为一项工程,事关重大,其不仅关涉到财产的损失,而且关涉到工程使用者的生命安全,合同当事人的选择在建设工程合同中至关重要,选择建设工程合同的主体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1)是否具有从事建设工程的资格。

?(2)承包人的资金状况。

?(3)承包人的人才技术状况。

?(4)承包人的信誉。

?(5)承包人的建设工程经验。

(三)建设工程总包与分包

由于建设工程项目的内容复杂,涉及面广,其建设工程项目的全部完成,要看建设工程项目的大小和承包单位的技术力量而定。不过,往往不是一个单位能够完成的。因此,在合同的签订形式上、就存在总包合同和分包合同两种具体形式。它分别由勘察、设计、施工三项工程组成。可以包给一个单位签订总包合同再由总包单位与其他单位签订分包合同,各分包单位在勘察、设计、施工的进度、质量,以及工程造价等方面、对总包单位全面负责。而总包单位则对建筑单位全面负责。这是规定第一种签订合同的形式。至于规定第二种签订合同形式是:勘察、设计、施工三项工程,按其规定工程项目不同性质,可划为两个主要方面分别签订合同,也就是勘察、设计合同和建筑安装合同。根据其工程项目大小的具体情况决定,建设单位可与勘察、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分别签订合同。

(四)建设工程合同的主要条款

其合同的主要条款,即合同的主要内容和核心,确定了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它既是顺利履行合同的保障,也是合同争议时解决纠纷的依据。对此必须详细明确的加以规定。应严加杜绝口头协议。

建设工程合同签订中的陷阱及防范

(一)在签订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中的陷阱与防范

1.在发包人和承包人条款方面

陷阱:承包人不具备与工程相应资质和法人资格,填写时,真正承包人将自己的上级单位且独具法人资格的单位填为承包人,往往工程质量保证不了。

防范:核对清楚承包人,且审查承包人的工程建设资格和等级。

2.在委托书方面

陷阱:不填写委托书,或委托事项填写不全、不清。

防范:全面、正确、详细填写委托书

3.在委托人义务条款方面

陷阱:委托人的义务填写不细、不具体、不全面,致使工程责任不好判定。

防范:委托人的义务,一定要填细、填全。

4.在承包人义务条款方面

陷阱:承包人的义务笼统,不细化,出现纠纷后,不宜追究承包人的责任。

防范:填写承包人的义务越细越好,每个环节和要求都要写清楚。5.在纠纷解决方式条款方面

陷阱:当事人各自选择有利于己方的纠纷解决方式和地域管辖。

防范:协定公平的解决纠纷的方式和地域管辖。

6.在合同签字盖章方面

陷阱:合同最后只签字不盖章。

防范:一定要在合同书上签字盖章,并按要求公证。

7.在规定违约责任方面

陷阱:承包人尽力减少违约责任事项,或尽量减弱违约责任程度,或减少违约责任额。

防范:发包人一定要将承包人不履行义务的责任写全面、写明确、写具体。8.在增补条款方面

陷阱:只写“经双方协商一致,增加补充下列项条款”而没有增补以“空白”记入。

在合同条款笼统的情况下,承包人不增补工程事项。

防范:发包人应将承包人完成工程的要求及各种细节补齐,防止条款笼统,而使工程质量等出现问题不宜追究。

(二)在签订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中的陷阱及防范

1.在发包人、承包人条款方面

房地产合同签订常见十大陷阱

房地产合同签订常见十大陷阱 房地产合同签订常见十大陷阱 房地产合同签订常见陷阱: 心明眼亮避开购房陷阱--谨慎签订合同 陷阱一: 在认购书里没有注明 因何种原因退房以及后果 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认购书后,就要交一定额度的定金,这是无可非议的。但有时购房者在交付定金后因种种原因得不到银行的贷款而无法购买该房产时,发展商一般都只退购房款而不退定金,理由是买家没有履行合同,所以没收定金。 对策: 律师建议买家最好与发展商在协议中约定,若买家得不到贷款时,定金该如何返还或是否要扣除部分作为手续费等,这样就避免了很大的麻烦。 同时,开发商是没有权利没收定金的,这本身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陷阱二: 合同主体认定不明 购房者由于缺乏法律常识,往往会犯一些比较初级的错误。有时代表发展商签约的人并不是法人代表,或者合同上的开发商并不是该房产土地拥有者,这些都有可能产生问题。

另外,也有可能该项目是A公司开发的,实际上却是由B公司投资,作为买家还是应与A公司签约,否则也会带来一系列的麻烦,以后办理各种手续会很麻烦。 对策: 在签约前您最好查明代表发展商签字的人是否是法人代表,如果不是,则是否持有授权委托书。否则,这个人的签字是无效的,同时要注意合同上的公章,这样可以避免发展商推卸责任。 陷阱三: 不要轻易在开发商提供的补充协议上签字 签补充协议在购房交易中很有必要。但是要提醒购房者的是,开发商提供的补充协议一定要看清楚。现在有的发展商在与客户签约时,会主动向客户出示一份补充合同,主要目的在于表明由于某些特定原因造成不能按期交房的免赔责任以及面积丈量误差率差异过大在哪些情况下能免赔。这是发展商为了保护自己在一些非人力能控制的情况下造成违约规避风险的一种方式。 善良的购房者不要仅仅把开发商的免责条款都签了,而忘记保护自己的利益。 对策: 看清楚补充协议的条款,最好的办法是找一个律师来帮你的忙。 陷阱 四: 最短时间与最好 合同是双方意思一致的表达。但是,实践中开发商往往会给购房者很多诸如如果发生问题,在最短时间内解决,在装修材料上,选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风险的防范措施(word版)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风险的防范 措施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风险的防范措施 温馨提示:该文件为本公司员工进行生产和各项管理工作共同的技术依据,通过对具体的工作环节进行规范、约束,以确保生产、管理活动的正常、有序、优质进行。 本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建筑工程合同风险较大, 化解风险是建筑企业非常关注的问题。建筑企业要正确评价风险, 采取适当的防范措施。 风险的来源 建筑工程合同风险属于建筑工程风险, 建筑工程周期较长, 所涉及的风险因素多, 风险较大。虽然参与工程的各方均有风险, 但承担风险的大小却有所不同。具体来讲, 在一个工程中, 在建设工程决策阶段, 业主承担主要风险, 投资决策失误意味着整个项目的失败。在工程建造过程中, 建筑企业承担的风险远大于业主。正是这个原因, 建筑行业中增大了建筑企业的索赔权限。建筑工程合同的风险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投资风险;二是非建筑企业原因造成的社会风险和客观风险, 如地震等自然灾害, 这种风险一般难于预料和防范;三是主观类风险, 这里特指不讲诚信的欺诈类风险。 风险的识别 应该看到, 任何建筑企业在承揽工程时不可能不承担风险, 但如何承担风险, 承担多大风险, 以及如何化解风险是一个建筑企业不得不关注的问题。化解风险之前必须对其进行识别, 风险管理实际上就是一个识别、确定风险和化

常见合同陷阱

编号:_______________ 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常见合同陷阱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1、对交易对方的资信状况缺少了解 一般情况下,企业在投资之前,首先要对交易对方的经营状况有所了解,不能盲目投资。实践中,合同一方往往在未查验对方营业执照或工商登记,对该企业的性质、经营范围、注册资金及法定代表人等基本信息不甚了解的情况下草草地签订了合同,在索要货款时才发现对方无任何财产或下落不明。 例如:某机器厂与某公司签订《联营协议书》,约定双方合作开发生产系列生物工程制品。签订协议后,某机器厂先期向该公司支付了10万元技术使用费。但对方却未履行义务,一走了之,人去楼空,致使某机器厂的投资无法收回。 2、对交易对方是否为适格主体缺乏认识 企业中未经授权的科室、车间等内部部门,或者是未正式取得营业执照和已经被注销、撤销的企业本身都不具备对外签订合同的主体资格,除非其事先得到法人授权、事后得到法人追认或事后取得了法人资格,否则其签订的合同是无效的。上述不具备合同主体资格的部门有时具备一定的履行能力,就使一些企业认为,只要能履行合同义务,有没有主体资格都无所谓。一旦对方发生履行不能的状况时,如果其主管单位不承认合同效力,企业就要受损。 例如:某配件厂与某制造厂第一车间签订加工承揽合同,结果有多半产品质量未达标,于是配件厂要求该车间承担违约责任,该车间却以自己不具备合同主体为由进行抗辩。经审查,合同上盖的是车间的章,也就是说车间是以自己的名义签订的合同,因此法院判决合同无效。 3、对担保人的具体情况疏于审查 如果交易对方提供了担保人,会让企业觉得多了一层保障。但事实上,大部分担保合同无非是走一个形式,通常是在关联企业或有着密切往来的企业之间相互提供担保,而企业也很少会去审查担保人的经营状况。有些担保企业本身就已经是负债累累,自身难保,已经被吊销或面临破产,当交易对方无法履行合同时,企业从担保人那里也无法收回投资。还有一些企业认为由行政机关或其所属事业单位提供担保更加可靠,但事实上按照民法典有关规定,行政机关及事业单位不具有对外担保资格,这样的担保形同虚设,是最不可靠的。

劳动合同常见陷阱收集整理

劳动合同常见陷阱 一、劳动合同期限 合同内容:开头要列明用人单位及劳动者的基本信息。且双方应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合同。 常见花招:目前一些用人单位片面强调用工的灵活性,千方百计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期限很短。 解决方案:用人单位和职工应相互协商,合理确定劳动合同期限。从国际通行情况及今后趋势看,长期合同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将成为主流。律师提醒,有三种情形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 10年的;用人单位初 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 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 龄不足10年的;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过错等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二、不签合同视为无固定期限合同 合同内容: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常见花招:目前一些用人单位只拿空白合同给劳动者签 名,或干脆不签劳动合同,所签合同的内容也由老板随意决

解决方案:《劳动合同法》规定,企业不签劳动合同, 将付出高昂代价。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超过1年仍未订立,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二是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承担赔偿责任。至于只给空白合同签名,则可能构成欺诈。 三、同一单位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合同内容:双方可以约定试用期。 常见花招:试用期满才签劳动合同、试用期很长、工资 很低、试用期不参加社保等。 解决方案:首先要明确,试用期是包含在合同期内的。 企业不能以试用期为由不签订劳动合同,且试用期内也必须依法为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试用期的工资也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 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同时,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律师说,这意味着如果已有试用期,贝U劳动者今后调整岗位,或者离开单位后又重新回来等,都不能再有试用期。 四、休息休假首列合同必备条款 合同内容:双方应确定工作时间及休息休假。

项目经理不外传的施工合同常见陷阱

项目经理不外传的施工合同常见陷阱 法务实践中,建设施工工程合同纠纷较多,有些案件完全是当事人没有注意合同中的陷阱造成的,那么如何防范呢,本文将从建设施工工程合同的基本含义及法定权利义务说起,谈谈如何防范于未然,供大家参考。 建筑施工合同是指一方依约定完成建设工程,另一方按约定验收工程并支付酬金的合同。前者称承包人,后者称为发包人。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属于承揽合同的特殊类型,因此,法律对建设工程合同没有特别规定的,适用法律对承揽合同的相关规定。 建设工程合同作为承揽合同的特殊类型,除具有承揽合同的一般法律属性外,还具有以下特点: 1.建设工程合同中完成的工作构成不动产,通常要涉及对土地的利用强制性规范的限制,当事人不得违反规定自行约定,而且施工的承包人必须是经国家认可的具有一定建设资质的法人。 2.建设工程合同属要式合同,应当以书面方式订立。 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和主要条款 (一)勘察、设计合同的订立 勘察、设计包括初步设计和施工设计。勘查、设计单位接到发包人的要约和计划任务书、建设地址报告后,经双方协商一致而成立,通常在书面合同经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勘察、设计如由一单位完成,可签订一个勘察设计合同;若由两个不同单位承担,则应分别订立合同。 建设工程的设计由几个设计单位共同进行时,建设单位可与主体工程设计人签订总承包合同,由总承包人与分承包人签订分包合同。总承包人对全部工程设计向发包人负责,分包人就其承包的部分对总承包人负责并对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二)施工、安装工程承包合同的订立 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已获批准的初步设计、技术设计、施工图和总概算等文件,就合同的内容协商一致时,即可成立建筑施工和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发包人可以将全部施工安装工程发包给一个单位总承包,也可以发包给几个部分分包给其他分包可以将承包的工程,一个承包人总承包的,单位分别承包。.人,签订分包合同,总承包人对发包人负责,分包人对总承包人负责并与总承包人对发包人负连带责任。

建设工程合同签订中的陷阱及防范

建设工程合同签订中的陷阱及防范 ? 合同(范本)陷阱及其防范建设工程合同签订中的陷阱及防范 (一)在签订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中的陷阱与防范 1.在发包人和承包人条款方面陷阱:承包人不具备与工程相应资质和法人资格,填写时,真正承包人将自己的上级单位且独具法人资格的单位填为承包人,往往工程质量保证不了。 防范:核对清楚承包人,且审查承包人的工程建设资格和等级。 2.在委托书方面陷阱:不填写委托书,或委托事项填写不全、不清。 防范:全面、正确、详细填写委托书3.在委托人义务条款方面陷阱:委托人的义务填写不细、不具体、不全面,致使工程责任不好判定。 防范:委托人的义务,一定要填细、填全。 4.在承包人义务条款方面陷阱:承包人的义务笼统,不细化,出现纠纷后,不宜追究承包人的责任。 防范:填写承包人的义务越细越好,每个环节和要求都要写清楚。 5.在纠纷解决方式条款方面陷阱:当事人各自选择有利于己方的纠纷解决方式和地域管辖。 防范:协定公平的解决纠纷的方式和地域管辖。 6.在合同签字盖章方面陷阱:合同最后只签字不盖章。 防范:一定要在合同书上签字盖章,并按要求公证。 7.在规定违约责任方面陷阱:承包人尽力减少违约责任事项,或尽量减弱违约责任程度,或减少违约责任额。 防范:发包人一定要将承包人不履行义务的责任写全面、写明确、写具体。 8.在增补条款方面陷阱:只写“经双方协商一致,增加补充下列项条款”而没有增补

以“空白”记入。 在合同条款笼统的情况下,承包人不增补工程事项。 防范:发包人应将承包人完成工程的要求及各种细节补齐,防止条款笼统,而使工程质量等出现问题不宜追究。 (二)在签订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中的陷阱及防范 1.在发包人、承包人条款方面陷阱:承包人不具备与工程相应资质和法人资格,填写时,真正承包人将自己的上级单位且独具法人资格的单位填为承包人,往往工程质量保证不了。 防范:核对清楚承包人,且审查承包人的工程建设资格和等级。 2.在质量条款方面陷阱:质量条款笼统,不细化,出现纠纷后,不宜追究承包人的责任。 防范:质量条款越细越好,每个环节和要求都要写清楚。 3.签订违约责任条款方面陷阱:承包人尽力减少违约责任事项,或尽量减弱违约责任程度,或减少违约责任额。 防范:发包人一定要将承包人不履行义务的责任写全面、写明确、写具体。 4.在纠纷解决方式条款方面陷阱:选择有利于己方的纠纷解决方式和地域管辖。 防范:协定公平的解决纠纷的方式和地域管辖。 5.在签字盖章方面陷阱:只签字不盖章。 防范:一定要在合同书上签字、盖章,并按要求公证。

合同常见陷阱条款

合同常见陷阱条款 一、判断题 1.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订,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对对5. 在采用格式合同方式的交易中,一方如果处于垄断地位与相对方进行交易,那么相对方的意思肯定会不真实。错 10. 只有通过反垄断才能解决经济地位不平等这个问题。对 18. 我国法律规定,定金和预付款性质是一样的。错 2. 对合同中专业名词的理解偏差不会造成陷阱条款。错 3. 在实践中,由于双方对交易的标的或者交易习惯的认识存在差异,一方有可能利用这种知识结构差异来规避责任和风险。对 20. 对法律上有明确定义的概念缺少认知的情况下,双方签订合同时应设立解释条款,对合同中涉及的概念的定义、范围等予以明确。对 11. 对合同中不明确的条款,当事人应咨询律师等专业人士,对合同提供意见或建议。对16. 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如合同没有约定,实行推定原则,即按照交易习惯来进行推定,推定一般由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来主导。对 20.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90条规定:定金合同从签订合同之日起生效。错 17. 格式条款的使用是没有限制的。错 5. 信息不对称是导致事实上不平等的唯一原因。错 17.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订,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对 13. 合同一方在经济地位或信息资源的掌握上处于优势地位时,容易造成事实上的不平等合同。对 17.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有效。错 20.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39条第一款规定:采用格式合同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对 二、单选题 4. (单选题)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几年?() C. 二年

建设工程管理合同诈骗实例

建设工程管理合同诈骗实例1.伪造证件。行骗者伪造单位、伪造资质及各种许可证等,利用伪造证明签订合同骗取钱财; 2.设饵钓鱼,以紧俏物品为诱饵抓住对方急于发财的心理,许以高利,签订合同侵吞对方预付货款; 3.利用联营骗取投资。以联营为名,打着优势互补、共同盈利的幌子,取得对方信任,签订联营合同,骗取对方投资款; 4.欲擒故纵先予后取。以预付货款或给付定金为诱饵,给对方一定甜头,打消对方顾虑,达到骗取对方大量钱财的目的; 5.恶意串通合演双簧。两个以上的单位和个人,事先串通,一买一卖,制造商品紧俏气氛,以此推销劣质或滞销商品,骗取货款 6.假痴不癫顺手牵羊。以滞销和积压商品为目标,抓住对方急于推销滞销和积压商品的心理,签订购销合同,顺手取之 7.偷梁换柱从中牟利。通过签订合同,骗取对方货物,然后将所骗货物处理,以自己的劣质产品顶款,从中牟取暴利 8.金蝉脱壳人去楼空。诈骗者先以种种优惠条件打动对方,签订巨额合同,一旦货物到手,随即藏匿或外逃 9.移花接木指山卖磨。自己没货,而把需方领到码头、货场或仓库,把他人之货说成自己的货,骗取对方信任,签订合同,诈骗对方的货款 10.以小充大狐假虎威。牌子大,资金少;假集体,真个体。以大牌欺骗对方,签订合同,谋取不义之财 11.以假乱真假戏真唱。双方当事人为规避法律,签订假标的合同。一方假戏真唱,借机推销劣质或滞销商品,骗取对方货款;而被骗方只得自认倒霉; 12.招摇过市以势欺人。诈骗者用董事长、总经理等显赫身份,以豪华办公场所等表面形式,博得对方信任,签订合同,谋取财物; 13.混水摸鱼乱中取之。这类诈骗手法往往是借订货会、展览会、博览会等之机,利用会议期间人员复杂、时间仓促、不易审查的特点,签订合同,骗取财物; 14.抛砖引玉沆瀣一气。诈骗者以贿赂或女色打通关节,买通有关人员和领导,里应外合,狼狈为奸,损公肥私

合同陷阱有哪些

HT-2018-0103 合同编号: 合同陷阱有哪些 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________制定

有交易就有风险,签订合同时面临的最大的风险就是合同中的陷阱条款。那么,合同陷阱有哪些呢?一起俩了解一下吧~ 常见的合同陷阱条款 1、对交易对方的资信状况缺少了解 一般情况下,企业在投资之前,首先要对交易对方的经营状况有所了解,不能盲目投资。 实践中,合同一方往往在未查验对方营业执照或工商登记,对该企业的性质、经营范围、注册资金及法定代表人等基本信息不甚了解的情况下草草地签订了合同,在索要货款时才发现对方无任何财产或下落不明。 例如:某机器厂与某公司签订《联营协议书》,约定双方合作开发生产系列生物工程制品。 签订协议后,某机器厂先期向该公司支付了10万元技术使用费。 但对方却未履行义务,一走了之,人去楼空,致使某机器厂的投资无法收回。 2、对交易对方是否为适格主体缺乏认识 企业中未经授权的科室、车间等内部部门,或者是未正式取得营业执照和已经被注销、撤销的企业本身都不具备对外签订合同的主体资格,除非其事先得到法人授权、事后得到法人追认或事后取得了法人资格,否则其签订的合同是无效的。 上述不具备合同主体资格的部门有时具备一定的履行能力,就使一些企业认为,只要能履行合同义务,有没有主体资格都无所谓。

一旦对方发生履行不能的状况时,如果其主管单位不承认合同效力,企业就要受损。 例如:某配件厂与某制造厂第一车间签订加工承揽合同,结果有多半产品质量未达标,于是配件厂要求该车间承担违约责任,该车间却以自己不具备合同主体为由进行抗辩。 经审查,合同上盖的是车间的章,也就是说车间是以自己的名义签订的合同,因此法院判决合同无效。 3、对担保人的具体情况疏于审查 如果交易对方提供了担保人,会让企业觉得多了一层保障。 但事实上,大部分担保合同无非是走一个形式,通常是在关联企业或有着密切往来的企业之间相互提供担保,而企业也很少会去审查担保人的经营状况。 有些担保企业本身就已经是负债累累,自身难保,已经被吊销或面临破产,当交易对方无法履行合同时,企业从担保人那里也无法收回投资。 还有一些企业认为由行政机关或其所属事业单位提供担保更加可靠,但事实上按照担保法有关规定,行政机关及事业单位不具有对外担保资格,这样的担保形同虚设,是最不可靠的。 例如:某医药公司与某生物制药厂签订药品买卖合同,由某医疗器械厂为医药公司提供保证担保,后医药公司因经营不善而亏损,制药厂找到保证人要求其承担责任时,才发现该医疗器械厂早已经因违法而被吊销,只是还未到工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现在是空有其名,

装修合同补充协议(防止装修陷阱)

补充协议 XXXX年X月XX日,甲方签订的《XXX住宅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XXXXX设计方案》含“温馨提示”、“备注”内容是由乙方事先拟定的,未充分考虑甲方的设计装修要求和意见。现经双方友好协商、充分沟通,特拟定如下补充协议。此协议如与甲方单方拟定的合同冲突,以此补充协议为主。具体如下: 一、本合同金额为最终结算金额,乙方不得以以下理由压减装修或增加装修费用。甲方在总装修费用不减、没有开始施工的情况下,可对施工项目进行变更。 1、测量尺寸与实际尺寸不符。 2、少报、漏报施工项目。 3、实际长度、面积超过报价包含的长度、面积。 二、乙方供应的所有材料、设备,如各种板材、龙骨、水电材料、油漆、涂料、卫浴等等,必须与?XXXX装饰主材选料订货单?中材质、品牌、尺寸、颜色等约定相符,并且材料实物上要有相应的品牌商标和防伪标识。如甲方要求,需要提供真实正品进货单据等。并在材料、设备进场时通知甲方验收、签字才可进行施工。如不符合要求或者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及损失由乙方负责。如已使用,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拆除、重做,由此引发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是假冒伪劣商品,应立即更换,并且按材料、设备价款补偿给甲方。 三、如乙方不能按照《XXXX装饰主材选料订货单》按时交付材料、设备。必须马上通知甲方,并且免费升级为同品牌更高级别材料、设备。(金额差价1000元内)。品牌、款式、颜色由甲方选定。不得再次收取甲方任何费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四、定制家具(衣柜、鞋柜)所使用的板材上必须有品牌的商标合格证、条形码、激光防伪以及生产线流水号,并且真实有效。材质、型号、制作工艺符合《XXXX装饰主材选料订货单》,甲方验收签字后才可以加工制作。否则甲方有权退换,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五、所有装修材料安装前通知甲方验收,未经验收施工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并免费拆除前期已完工项目。乙方以电话和短信通知甲方进行材料或工序验收应至少提前24小时。 六、工程质量验收,所有工程需分段验收签字才可进行后续工程。 1、隐蔽工程验收。(水电工程)甲方必须能看到所有水电管道,不能封闭后验收,否则乙方反攻重新施工。并且赔偿误工费用。 2、饰面工程验收。(墙面、瓷砖) 3、定制家具完工。

合同签订中的陷阱及防范

签订中的陷阱及防范 (一)在签订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中的陷阱与防范 1.在发包人和承包人条款方面陷阱:承包人不具备与工程相应资质和法人资格,填写时,真正承包人将自己的上级单位且独具法人资格的单位填为承包人,往往工程质量保证不了。 防范:核对清楚承包人,且审查承包人的工程建设资格和等级。 2.在委托书方面陷阱:不填写委托书,或委托事项填写不全、不清。 防范:全面、正确、详细填写委托书 3.在委托人义务条款方面陷阱:委托人的义务填写不细、不具体、不全面,致 使工程责任不好判定。 防范:委托人的义务,一定要填细、填全。 4.在承包人义务条款方面陷阱:承包人的义务笼统,不细化,出现纠纷后,不宜 追究承包人的责任。 防范:填写承包人的义务越细越好,每个环节和要求都要写清楚。 5.在纠纷解决方式条款方面陷阱:当事人各自选择有利于己方的纠纷解决方式和地域管辖。 防范:协定公平的解决纠纷的方式和地域管辖。 6.在合同签字盖章方面陷阱:合同最后只签字不盖章。 防范:一定要在合同书上签字盖章,并按要求公证。

7.在规定违约责任方面陷阱:承包人尽力减少违约责任事项,或尽量减弱违约 责任程度,或减少违约责任额。 防范:发包人一定要将承包人不履行义务的责任写全面、写明确、写具体。 8.在增补条款方面陷阱:只写“经双方协商一致,增加补充下列项a条款”而 没有增补以“空白”记入。在合同条款笼统的情况下,承包人不增补工程事项。 防范:发包人应将承包人完成工程的要求及各种细节补齐,防止条款笼统,而使工程质量等出现问题不宜追究。 (二)在签订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中的陷阱及防范 1.在发包人、承包人条款方面陷阱:承包人不具备与工程相应资质和法人资格,填写时,真正承包人将自己的上级单位且独具法人资格的单位填为承包人,往往工程质量保证不了。 防范:核对清楚承包人,且审查承包人的工程建设资格和等级。 2.在质量条款方面陷阱:质量条款笼统,不细化,出现纠纷后,不宜追究承包人 的责任。 防范:质量条款越细越好,每个环节和要求都要写清楚。 3.签订违约责任条款方面陷阱:承包人尽力减少违约责任事项,或尽量减弱违 约责任程度,或减少违约责任额。 防范:发包人一定要将承包人不履行义务的责任写全面、写明确、写具体。 4.在纠纷解决方式条款方面陷阱:选择有利于己方的纠纷解决方式和地域管辖。

房地产合同签订常见十大陷阱_合同范本

房地产合同签订常见十大陷阱_合同范本 房地产合同签订常见十大陷阱 发布时间:2019-11-29合同订立是合同成立的基础和前提,《合同法》第44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可见,合同的成立与合同的生效虽为不同的概念,但两者是密切联系的。以下是第一范文网小编今天要与大家分享的:房地产合同签订常见的十大陷阱。内容仅供参考,欢迎阅读!房地产合同签订常见陷阱:心明眼亮避开购房陷阱--谨慎签订合同陷阱一:在认购书里没有注明因何种原因退房以及后果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认购书后,就要交一定额度的定金,这是无可非议的。但有时购房者在交付定金后因种种原因得不到银行的贷款而无法购买该房产时,发展商一般都只退购房款而不退定金,理由是买家没有履行合同,所以没收定金。对策:律师建议买家最好与发展商在协议中约定,若买家得不到贷款时,定金该如何返还或是否要扣除部分作为手续费等,这样就避免了很大的麻烦。同时,开发商是没有权利没收定金的,这本身是没有法律依据的。陷阱二:合同主体认定不明购房者由于缺乏法律常识,往往会犯一些比较初级的错误。有时代表发展商签约的人并不是法人代表,或者合同上的开发商并不是该房产土地拥有者,这些都有可能产生问题。另外,也有可能该项目是A公司开发的,实际上却是由B公司投资,作为买家还是应与A公司签约,否则也会带来一系列的麻烦,以后办理各种手续会很麻烦。对策:在签约前您最好查明代表发展商签字的人是否是法人代表,如果不是,则是否持有“授权委托书”。否则,这个人的签字是无效的,同时要注意合同上的公章,这样可以避免发展商推卸责任。陷阱三:不要轻易在开发商提供的补充协议上签字签补充协议在购房交易中很有必要。但是要提醒购房者的是,开发商提供的补充协议一定要看清楚。现在有的发展商在与客户签约时,会主动向客户出示一份补充合同,主要目的在于表明由于某些特定原因造成不能按期交房的免赔责任以及面积丈量误差率差异过大在哪些情况下能免赔。这是发展商为了保护自己在一些非人力能控制的情况下造成违约规避风险的一种方式。善良的购房者不要仅仅把开发商的免责条款都签了,而忘记保护自己的利益。对策:看清楚补充协议的条款,最好的办法是找一个律师来帮你的忙。陷阱四:“最短时间”与“最好”合同是双方意思一致的表达。但是,实践中开发商往往会给购房者很多诸如“如果发生问题,在最短时间内解决”,“在装修材料上,选择最好的国外进口的”等一些看上去很诱人但没有实际意义的承诺。最短是多长时间,什么样的才算最好的?不知道。合同里出现这种模糊的概念时,法律也没有办法,因此产生的纠纷购房者根本打不赢官司。对策:购房者一定要把每一个具体的时间、具体的地点、具体的材料以及开发商的口头承诺落实在合同里。陷阱五:约定提前交纳部分费用开发商是做商人的,而房地产开发又是一件对资金要求很高的行业。开发商面临资金压力是很正常的,但并不能以此为理由要求购房者提前交纳不该交的钱。而在合同或是补充协议中,开发商常会将一些不该预先交纳的费用写进去,要求购房者提前交纳,这是显失公平的。比如有些发展商在尚未确定物业管理公司及服务标准、收费情况的前提下,就要求买家在预售契约中承诺接受物业管理服务,并接受相关约束,这就是对消费者的侵害。对策——购房者应该将物业管理条款与预售契约分开签署,或另外设置条款确定物业管理的费用标准。陷阱六:卖方解除合同在一些发展商制定的售楼契约或契约附件中,往往有这样的条款:“买方无故逾期付款,经卖方催告仍不支付欠款的,卖方可以解除合同并没收买方全部已付价款。

合同签订警惕这十条模板实用版

合同签订警惕这十条模板实用版 Contract signing guard against these ten templates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 年 ____ 月 ____ 日 合同编号:XX-2020-01

合同签订警惕这十条模板实用版 前言: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本文档根据合同内容要求和特点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档下载后内容可按需编辑修改及打印。 常见合同陷阱,警惕这10条! 导读:有交易就有风险,一个企业的对外交易行为主要是由合同来规范的,所以其面临最大的风险就是合同中的种种陷阱,尤其是在对方缺少履行合同的诚信时,大量无效和内容不规范的合同就会给守约企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 因此了解常见的合同陷阱,提高企业的法律意识,加强内部管理,是使减少和避免企业纠纷最有效的途径。 从法院审理的涉及企业合同的案件来看,常见的合同风险主要有以下十个方面的问题: 对交易对方的资信状况缺少了解 一般情况下,企业在投资之前,首先要对交易对方的经营状况有所了解,不能盲目投资。实践中,合同一方往往在未查验对方营业执照或工商登记,对该企业的性质、经营范围、

注册资金及法定代表人等基本信息不甚了解的情况下草草地签订了合同,在索要货款时才发现对方无任何财产或下落不明。 例如:某机器厂与某公司签订《联营协议书》,约定双 方合作开发生产系列生物工程制品。签订协议后,某机器厂先期向该公司支付了10万元技术使用费。但对方却未履行义务,一走了之,人去楼空,致使某机器厂的投资无法收回。 对交易对方是否为适格主体缺乏认识 企业中未经授权的科室、车间等内部部门,或者是未正 式取得营业执照和已经被注销、撤销的企业本身都不具备对外签订合同的主体资格,除非其事先得到法人授权、事后得到法人追认或事后取得了法人资格,否则其签订的合同是无效的。上述不具备合同主体资格的部门有时具备一定的履行能力,就使一些企业认为,只要能履行合同义务,有没有主体资格都无所谓。一旦对方发生履行不能的状况时,如果其主管单位不承认合同效力,企业就要受损。 例如:某配件厂与某制造厂第一车间签订加工承揽合同,结果有多半产品质量未达标,于是配件厂要求该车间承担违约责任,该车间却以自己不具备合同主体为由进行抗辩。经审查,

【合同协议范本】劳动合同常见陷阱收集整理

劳动合同常见陷阱2019收集整理 一、劳动合同期限 合同内容:开头要列明用人单位及劳动者的基本信息。且双方应按照 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合同。 常见花招:目前一些用人单位片面强调用工的灵活性,千方百计签订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期限很短。 解决方案:用人单位和职工应相互协商,合理确定劳动合同期限。从 国际通行情况及今后趋势看,长期合同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将成为 主流。律师提醒,有三种情形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XX年的;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 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XX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XX 年的;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过错等情形,续 订劳动合同的。 二、不签合同视为无固定期限合同 合同内容: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常见花招:目前一些用人单位只拿空白合同给劳动者签名,或干脆不 签劳动合同,所签合同的内容也由老板随意决定。 解决方案:《劳动合同法》规定,企业不签劳动合同,将付出高昂代价。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 劳动合同的,应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超过1年仍未订立, 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二是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 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 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承担赔偿责任。至于只给空白合同签名,则可 能构成欺诈。

三、同一单位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合同内容:双方可以约定试用期。 常见花招:试用期满才签劳动合同、试用期很长、工资很低、试用期 不参加社保等。 解决方案:首先要明确,试用期是包含在合同期内的。企业不能以试 用期为由不签订劳动合同,且试用期内也必须依法为劳动者参加社会 保险。试用期的工资也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 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同时,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律师说,这 意味着如果已有试用期,则劳动者今后调整岗位,或者离开单位后又 重新回来等,都不能再有试用期。 四、休息休假首列合同必备条款 合同内容:双方应确定工作时间及休息休假。 常见花招:很多企业严重超时加班,有的还规定单位可根据生产需要,随时要求员工加班,员工不得拒绝。 解决方案:企业因生产需要,可以加班,但要与工会和乙方协商,且 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最长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每 月不得超过36小时。因此,所谓要求员工加班员工不得拒绝这样的条款,也是霸王条款,无效。《劳动合同法》有一个亮点,就是首次把 休息休假列为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用人单位应按规定给予劳动者享 受法定休假日、年休假、婚假、丧假、探亲假、产假、看护假等带薪 假期,并按约定支付工资。 五、不能随意调整岗位和工作地点 合同内容:双方应约定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房屋装修合同中的常见陷阱

房屋装修合同中的常见陷阱 当下,装修市场可谓生气勃勃,但各种装修过程中欺诈现象也随之愈演愈烈,特别是在房屋中,许多商家在合同中设置陷阱,以下为这一问题汇总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在签订标准的家家装合同时,由于条款既多且杂,其中不仅有很多有关装修的专业内容,而且还包含了不少法律方面的内容,稍不注意,就会掉入陷阱,所以要特别注意以下几方面,这些都是容易出现纠纷的问题: 1、合同主体不明晰。合同中应首先填写甲方、乙方的名称和联系方法。这里应注意一个细节,很多公司只盖一个公司名称的章,你必须要求装饰公司将内容填满,并进行核对。还应注意签订合同的装饰公司名称,是否与同最后盖章的公司名称一致。如果不符,必须问明二者之间的关系,并在合同上注明。如此做的理由是一旦发生纠纷,一定要有装饰公司比较完整的法人登记情况,以备将来投诉起诉备用,省去查询的麻烦,而且能够找到确切的责任承担人。 2、装修工程书面文件不全。经双方认可的工程预算书,以及全部设计、施工图纸,均构成要件。有些装饰公司在与装修户签订装修合同时,这些书面文件不齐全,会给以后进行装修带来隐患。装修户应把以上三项文件及支付费用的单据妥善保存。 3、双方权利义务不清不全。合同中规定了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甲乙双方应做的工作。对于消费者来讲,尤其应注意合同中规定的上列几项:为确保建筑物安全,不能拆动承重结构的设备管线,应负责到房屋理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如果在施工期间,该居室仍被装修户部分使用的,装修户应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在不妨碍施工队正常作业的情况下,装修户可以随时对工程的进度、质量进行检查。 4、培养项末加入合同。很多装修户在装修前,对于装修旨意已做出

陷阱合同(标准版)范本

The obligee in the contract can accomplish the goal in a certain period by discussing the agreed rights and responsibilities.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 陷阱合同

编号:FS-DY-84652 陷阱合同 在签订标准的家装合同时,由于条款既多且杂,其中不仅有很多有关装修的专业内容,而且还包含了不少法律方面的内容,稍不注意,就会掉入陷阱,所以要特别注意以下几个方面,这些都是容易出现纠纷的问题:装修合同陷阱曝光常见陷阱陷阱一:故意增加装修项目有些设 在签订标准的家装合同时,由于条款既多且杂,其中不仅有很多有关装修的专业内容,而且还包含了不少法律方面的内容,稍不注意,就会掉入陷阱,所以要特别注意以下几个方面,这些都是容易出现纠纷的问题: 装修合同陷阱曝光——常见陷阱 陷阱一:故意增加装修项目 有些设计师在设计中故意增加装修项目,不需要做梁的地方加个梁,没必要吊顶的地方非要吊顶。这样一来,装修报价就要高很多,设计师的提成也就会增加很多了。

对付这种陷阱,消费者一定要明确自己的居住需求。如果在设计中出现了造价较高,又没什么实用价值的项目,您一定要坚持自己的要求。 陷阱二:舍低就高捞取回扣 有一些建材商和设计师私下约定,只要设计师在设计中使用了他们的材料,最后由建材商给设计师回扣。所以设计师在进行设计时,就故意使用这些有回扣的材料。即使有其他价格比较便宜、装饰效果更好的装饰材料,设计师在设计中也不会采用,结果让消费者花冤枉钱。 对付这种陷阱,就要求您对目前的装饰材料市场有个大致的了解。什么材料适合自己的新居,这种材料大致的市场零售价等内容,您一定要做到心中有数。 陷阱三:虚报面积增加预算 如果消费者在设计中坚持自己的想法,删去了多余的设计,而且选择的材料又比较便宜,设计师仍有办法来增加预算。即在测量时,有意多报、谎报,加大工程量。例如在计算涂刷墙面乳胶漆时,没有将门窗面积扣除,或将墙面长宽增加,都会导致装修预算的增加。

防盗门工程合同中,你必须知道的十大陷阱

防盗门工程合同中,你必须知道的十大陷阱! 陷阱一:合同主体资格和资信审查缺失 在签订合同前我们应先对对方公司的资信情况、资金实力以及履约能力等进行审查,一般可在全国企业信用公示系统或者当地工商行政网上查询该企业是否存在以及注册资金实力,同时可在最高人民法院查询该企业的诉讼执行情况以及失信执行。要尽可能避免与一些履约能力不强、拖欠工程款严重的企业签订合同,以免给自身造成损失。 陷阱二:合同产品配置高于实际洽谈配置 在实际业务中,不少经销商认为与甲方谈好了产品配置并按此供货就可以,所以在签订合同时也不再对合同约定产品配置进行核实。但实际情况是,在签订的合同中有的甲方人员故意更改了产品配置,这使得后期在履行合同时,若合作不顺利,甲方将以供货产品达不到合同约定为由要求供货方退货、换货等,实际工作中就有客户因未核实产品配置从而必需给甲方换货,最终损失了10多万元。 陷阱三:“定金”带来的违约赔偿 在合同履行之初就已经无法履行时,如果使用“定金”一词来表述买方支付的预付款,若是因买方原因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则卖方可不退还买方支付的定金;如果是卖方原因致使合同不能履行,则买方可要求卖方双倍退还其支付的定金。在供货周期十分紧迫的情况下卖方一定要重视该问题,如果不能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供货,建议不要使用“定金”一词,否则,违约赔款的可能性非常高。

陷阱四:产品单价包含过多内容 合同中产品单价一般表述为“本合同产品单价为固定单价,包含门产品制作、加工、供货、安装、售后、赶工费、税费、规费、灌浆费、打胶费等所有费用,且该单价不做任何调整”。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对单价所包含的内容进行核实,明确合同单价包含内容与双方洽谈的内容一致,比如未包含灌浆费、打胶费就一定不能写上去。但通常情况下,甲方往往会将没有约定的费用内容也写上合同,所以在签合同时一定要做核实。 陷阱五:付款方式不清晰、明确 工程款通常是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支付,若付款条款约定不明确将导致供货方在收取工程款时面临较多困难,但付款方往往对付款方式表述的不够清晰、明确。因此,作为收款方在签订合同时要重视该部分条款,最好是明确到某个节点工程完工后几日内支付工程款。 陷阱六:违约责任过重 不少人认为合同只是一个形式,其本身并不具有实际的意义,所以在签订合同时只注重产品单价和付款方式,对违约责任不做权衡,认为只要有关系就不会按此执行。事实上,不少经销商与甲方某个人的关系确实非常好,但若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相关问题,甲方为了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将会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执行。所以,经销商在此时的谈判或诉讼中将处于非常不利的地位。因此,违约责任能降低就一定要降低,不能报有侥幸心理。 陷阱七:没“签证”不给钱 在工程业务中,不少项目人员口头承诺做完增加的工作量就给钱,但并没有相关的手续证明该增加的工程量,这使得在后期的请款中,基本上很难拿到增加工程量的相关费用。因

工程合同常见陷阱

一、签订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中的陷阱与防范 1、在发包人和承包人条款方面 陷阱:承包人不具备与工程相应资质和法人资格,填写时,真正承包人将自己的上级单位且独具法人资格的单位填为承包人,往往工程质量保证不了。 防范:核对清楚承包人,且审查承包人的工程建设资格和等级。 2、在委托书方面 陷阱:不填写委托书,或委托事项填写不全、不清。 防范:全面、正确、详细填写委托书。 3、在委托人义务条款方面 陷阱:委托人的义务填写不细、不具体、不全面,致使工程责任不好判定。 防范:委托人的义务,一定要填细、填全。 4、在承包人义务条款方面 陷阱:承包人的义务笼统,不细化,出现纠纷后,不宜追究承包人的责任。 防范:填写承包人的义务越细越好,每个环节和要求都要写清楚。 5、在纠纷解决方式条款方面 陷阱:当事人各自选择有利于己方的纠纷解决方式和地域管辖。 防范:协定公平的解决纠纷的方式和地域管辖。

6、在合同签字盖章方面 陷阱:合同最后只签字不盖章。 防范:一定要在合同书上签字盖章,并按要求公证。 7、在规定违约责任方面 陷阱:承包人尽力减少违约责任事项,或尽量减弱违约责任程度,或减少违约责任额。 防范:发包人一定要将承包人不履行义务的责任写全面、写明确、写具体。 8、在增补条款方面 陷阱:只写“经双方协商一致,增加补充下列项条款”而没有增补以“空白”记入。在合同条款笼统的情况下,承包人不增补工程事项。 防范:发包人应将承包人完成工程的要求及各种细节补齐,防止条款笼统,而使工程质量等出现问题不宜追究。 二、在签订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中的陷阱及防范 1、在发包人、承包人条款方面 陷阱:承包人不具备与工程相应资质和法人资格,填写时,真正承包人将自己的上级单位且独具法人资格的单位填为承包人,往往工程质量保证不了。 防范:核对清楚承包人,且审查承包人的工程建设资格和等级。 2、在质量条款方面

陷阱合同完整版

陷阱合同完整版 In the case of disputes between the two parties,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the partners should be protected. In the process of performing the contract, disputes should be submitted to arbitration. This paper is the main basis for restoring the cooperation scene. 【适用合作签约/约束责任/违约追究/维护权益等场景】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陷阱合同完整版 下载说明:本协议资料适合用于需解决双方争议的场景下,维护合作方各自的合法权益,并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双方当事人一旦发生争议,将争议提交仲裁或者诉讼,本文书即成为复原合作场景的主要依据。可直接应用日常文档制作,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其进行修改。 在签订标准的家装合同时,由于条款既多且杂,其中不仅有很多有关装修的专业内容,而且还包含了不少法律方面的内容,稍不注意,就会掉入陷阱,所以要特别注意以下几个方面,这些都是容易出现纠纷的问题:装修合同陷阱曝光常见陷阱陷阱一:故意增加装修项目有些设 在签订标准的家装合同时,由于条款既多且杂,其中不仅有很多有关装修的专业内容,而且还包含了不少法律方面的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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