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山西省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年度报告书
()年度
组织名称:
信用代码:
山西省民政厅印制
填表说明
1、表一由社会组织或社会组织党组织填写。表二由社会组织党组织填写。
填表时请在相应的□里打√。请用圆珠笔或钢笔填写。
2、职工总数:是指专职、兼职从事社会组织工作、一般领取一定薪酬的人员。
不包含监事、志愿者、义工。
3、专职人员数:是指专门从事社会组织管理服务并领取薪酬的职工人数。(1)社团专职人员,指在社团中专门从事行政、服务、财务、项目等工作,并领取薪酬的人员。不包含会员、兼职的理事,也不包含兼职的常务理
事、副会长(副理事长、副主席)、会长(理事长、主席)等。
(2)基金会专职人员。指在基金会专门从事基金会行政、服务、财务、募款、项目等工作,并领取薪酬的人员,不包含兼职的理事会成员。公募基金
会秘书长为专职。
(3)民办非企业单位专职人员。即单位职工。
4、兼职人员数:是指在社会组织中兼职从事决策、管理、培训、服务等工作的
人员。本表所称兼职人员一般领取报酬。
(1)社团兼职人员。指除专职工作人员以外,在社团兼职并领取一定报酬的理事、常务理事、副会长(副理事长)、会长(理事长)和其他人员。(2)基金会兼职人员。指除专职工作人员以外,在基金会兼职的理事、副理事长等。但不包括监事、义工、志愿者。
(3)民办非企业单位兼职人员。指除职工以外,在民办非企业单位兼职的客座教授、研究员、医师等。
5、党组织类型。请在“党委”、“总支”、“支部”中选择。
6、党内职务。请填写“书记”、“专职副书记”、“副书记”“纪检书记”“支部委
员”等。
7、负责人审核签名:未建立党组织的请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签名。已建立党组
织的请党组织书记签名。
8、表一盖章:已建立社会组织党组织的请在表一左上角盖党组织章;尚未刻制
党组织章的盖社会组织章。未建立党组织的盖社会组织章。
表二盖章:盖社会组织党组织章。
9、上级党组织意见:已建立党组织的请上级党组织加注意见并盖章。未建立党
组织的无需盖章。
10、无业务主管单位的请一式两份填写(自留一份,交登记管理机关一份),有
业务主管单位的请一式三份填写(自留一份,交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各一份)。本表填好后,与社会组织年度检查报告书一并交回政务服务中心社会组织行政审批窗口(注意:本党建工作年度报表只交一份)。
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年度报表一(社会组织或社会组织党组织盖章)
填表人签名:(联系电话:)负责人审核签名:填表时间:年月日
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年度报表二(社会组织党组织盖章)
填表人签名:联系电话()负责人审核签名:填表时间:年月日
社会组织党建部门审核意见表(本表由登记管理机关党建部门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