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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2003园林定额说明和计算规则

云南2003园林定额说明和计算规则
云南2003园林定额说明和计算规则

云南2003年云南园林定额说明和计算规则

一、《云南省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分为四个分部,第一分部为园林植物栽植工程,第二分部为堆砌假山及塑假石山工程,第三分部为园路及园桥工程,第四分部为园林小品工程。

二、本定额是编制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图预算、结算的依据;也是编制拦标价和编制概算定额、概算指标的基础。

三、本定额适用于城市园林的公共绿地、防护绿地、风景林地、专用绿地、街道绿地及小品设施建设工程。

四、本定额的编制依据是:

1.国家和有关部门颁发的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标准通用图集、典型设计图;

3.其他有关资料。

五、本定额是按正常施工条件、合理施工组织设计及选用合格的建筑、园林材料、成品、半成品编制的,除另有规定者外,不得因具体工程情况不同而调整定额。

六、本定额各项目的工作内容包括全部施工过程,次要工序虽未一一说明,但均已包括在内。

七、本定额人工消耗量的确定:人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以综合工日表示。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辅助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

八、本定额材料用量包括操作和施工现场内运输损耗。次要和零星材料用量已包括在其他材料费中。

九、本定额施工机械台班按《云南省施工机械台班费用计价办法》执行。

十、本定额中除另有规定外,均包括材料、成品、半成品在施工现场堆放中心、仓库或加工地点至使用地点的水平运输及垂直运输。预制构件(钢、混凝土)安装定额中不包括吊装机械回转半径以外的构件运输。

十一、定额中的制作项目,均以现场内制作为准,现场外制作应另行计算场外运输费用。

十二、定额中“()”内的数量,基价中未包括其价值,应按“未计价材”计算。

十三、本定额内凡注明“××以内”或“××以下”者均包括“××”本身;凡注明“××以外”或“××以上”者均不包括“××”本身。

一、本分部定额为《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包括园林植物裁植、堆砌假山置石及塑假山石、园路及园桥、园林小品工程。通用项目和混凝土、砂浆配合比用量表、土建工程等按相应定额项目执行。

二、本册定额的编制依据:

1.一般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施工规范及安全操作规程;

2.具有我国民族风格的传统做法;

三、本定额适用于城市园林的公共绿地、防护绿地、风景林地、专用绿地、街道绿地建设工程。

四、本定额中未包括苗木数量的项目,按设计计算。苗木价格和苗木场外运输费均未包括在基价内。

五、本定额中材料、成品、半成品,除注明者外,均包括从工地仓库、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到施工地点以内的全部水平运输和垂直运输。除上山、过河等特殊情况外,均包干使用,不调整。

六、本定额所列的“其他工”,指筛砂、洗石、材料超运距用工和人工幅度差用工。

七、本定额中所列机械费包干使用,不论实际使用何种机械或不使用机械代之以人工操作,均不调整或换算,如发生大型机械进(退)场和组装拆卸费,按《云南省施工机械台班费用计价办法》执行。

八、定额内数量“()”者,表示基价中未包括其价值,应按“()”内的用量,按地区材料预算价格计算。

一、本分部定额包括种植前的准备,种植时的用工用料和机械使用费,以及花坛栽植后10天以内的养护工作。

二、本分部定额基价中未包括苗木、花卉价格,各地在使用时应按本地区市场苗价,另行计算。

三、本分部定额不包括种植前清除建筑垃圾及其他障碍物。但包括种植后绿化地周围2米内的清理工作。

四、起挖或栽植树木均以一、二类土为计算标准,如为三类土,人工定额量乘以系数1.34,四类土人工定额量乘以系数1.76,冻土人工定额量乘以系数2.20。

五、本分部定额以原土回填为准,如需换土,按换土定额另行计算。

六、栽植树木支撑价格按树木支撑定额计算。

七、绿化工程均包括施工地点50米范围以内的材料搬运,因场地受限超过运距时,另行计算超运距费用。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不论树木大小均按株或10株计算。

二、种植花卉、地被植物、挖铺草皮以m2或10m2计算。

三、绿篱种植不论单排、双排,均以延长米计算。

四、水生植物以盆(缸)、丛计算。

五、摆花以100盆计算。

六、草绳绕树干,以m计算(绕树杆高度)。

七、竹类以支、丛计算。

八、绿地整理以m2计算;换土方以m3计算。

第二分部堆砌假山及塑假石山工程

一、堆砌假山包括湖石假山、黄石假山、塑假石山等,假山基础除注明者外,套用《云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相应项目。

二、砖骨架的塑假石山,如设计要求做部分钢筋混凝土骨架时,应进行换算。钢骨架的塑假石山未包括基础、脚手架、主骨架的工料费。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假山工程量按实际堆砌的石料以吨计算。计算公式:

堆砌假山工程量(t)=进料验收的数量-进料剩余数

二、假山的基础和自然式驳岸下部的挡水墙,按《云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相应项目执行。

三、塑假石山的工程量计算:

1.砖砌空腹骨架以假石山的外围表面积计算;砖砌实腹骨架以砌体的体积计算。

2.钢骨架以假石山的外围表面积计算。

第三分部园路及园桥工程

一、园路包括垫层、面层。如遇垫层缺项可按《云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楼地面工程相应项目计算,其人工消耗量乘以系数1.10。块料面层中包括的砂浆结合层或铺筑用砂的数量不调整。

二、如用路面同样材料铺的路缘或路牙,其工料、机械台班费包括在定额内,如用其他材料或预制块铺的,按相应项目定额另行计算。

三、园桥包括:基础、桥台、桥墩、护坡、石桥面等项目。如遇缺项可按《云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的相应项目计算,其人工乘以系数1.25,其他不变。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各种园路垫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两边各放宽5cm乘厚度按体积计算。

二、各种园路面层按设计图示尺寸,长×宽按面积计算。

三、园桥中毛石基础、桥台、桥墩、护坡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石桥面按面积计算。

一、园林小品,是指园林建设中艺术性较强的工艺点缀品。包括堆仿塑装饰和小型预制钢筋混凝土、金属构件等小型设施。

二、园林小摆设系指各种仿匾额、花瓶、花盆、石鼓、座凳及小型水盆、花坛池、花架预制件。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堆塑装饰工程分别按展开面积计算;塑松棍(柱)、竹分不同直径工程量按长度计算。

二、小型设施工程量:预制或现捣水磨石景窗、平凳、花檐、角花、博古架、飞来椅等的工程量,按图示尺寸按长度计算,木纹板工程量按面积计算。预制钢筋混凝土和金属花色栏杆工程量按长度计算。

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规则(03版)g

云南省建设厅 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规则 云南科技出版社

关于发布施行云南省2003版 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的通知 云建标[2003]668号 签发:冯志成省直各委、办、厅,各地、州、市建设局,各有关设计、施工、金融、中介咨询、建设单位,驻滇各有关单位及部队: 为适应云南省建筑市场发展需要,更好地贯彻实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一2003和《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进一步推动工程造价工作市场化进程,规范建设工程承发包计价行为,维护建设工程承发包双方的合法权益,省建设厅组织编制的“云南省2003版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以下简称新版计价依据)及其电子版定额,经审查同意,现予发布,自2003年11月1日起在全省行政区域内施行。 新版计价依据包括:《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规则》、《云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细目指南》、《云南省建设工程措施项目计价办法》、《云南省机械台班费用计价办法》、《云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云南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云南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云南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云南省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云南省房屋修缮工程消耗量定额》等10部分的内容。根据《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和建设部的有关规定,新版计价依据发布施行后,除国家有关部、委、办、局发布的现行电力、水利、公路、

人防、化工、铁路等专业工程定额,其他工程计价依据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一律废止。 新版计价依据是编制工程量清单和工程拦标价的标准,也是编制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工程结算、竣工决算,造价纠纷技术鉴定和行政调解以及施工企业投标报价的依据和基础。凡2003年11月1日前已发出招标文件或已签订施工合同的工程,其计价办法可继续按招标文件规定或合同约定执行。 各地、各部门在新版计价依据的执行过程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省建设厅标准定额处。新版计价依据的印发、勘误、解释、补充、修改等工作由省建设厅标准定额外具体负责。 云南省建设厅 二00三年十月十三日

2017定额说明书与计算规则

总说明 一、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建筑与装饰工程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依据国家《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GB 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GB 50855—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TYOl一31—2015)及国家有关现行产品标准、设计规、施工及验收规、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以及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在施工中的应用编制的。 二、本定额的适用围:我省行政区域的国有投资或国有投资为主的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与民用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项目。 三、本定额的作用:是国有投资或国有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编制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施工图预算、工程竣工结算的依据;是评定投标报价合理性的依据;是调解处理工程造价争议和纠纷、审计和司法鉴定的依据;是编制投资估算指标、概算指标和概算定额的依据。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使用本定额时,应遵循本定额的规定进行工程计价。 四、本定额是按正常施工条件,合理的施工机械配备、施工中常用的施工方法、施工工艺和劳动力组织以及合理的施工工期编制的。 五、本定额是在国家规、消耗量定额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对项目设置、计量单位、计算规则进行了适当的补充和完善;一个定额项目就是一个清单项目。本定额是以综合单价的形式表现的,容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和利润。 六、本定额消耗量和价格的确定: (一) 人工工日: 1.本定额人工工日以综合工日表现,是按八小时工作制编制的,人工等级分普通工(简称普工)、技术工(简称技工)和高级技术工(简称高级工),消耗量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辅助用工和生产班组组织者用工。 2.本定额人工工日单价分别为:普工85元,技工130元,高级工260元。 3.定额人工费,是指本定额项目综合单价中的人工费、按章节说明规定按系数调整的人工费以及定额中规定调整人工工日数量的人工费。按人工工日数量调整的人工费除章节有规定的工种外,均按普工工资标准调整人工费。 (二) 材料: 1.本定额采用的建筑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国家质量标准和相应的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考虑的;材料消耗量包括施工中消耗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周转性材料和零星材料;定额中的材料消耗量包括净用量和损耗量,损耗量包括了施工操作损耗和场运输、堆放损耗,规(设计文件)规定的预留量、搭接量不包括在损耗率中;用量很少、占材料比重很小的零星材料合并为其他材料费,以“元”表示。 2.本定额材料的场搬运距离按300m考虑的;设备场搬运距离为150m。 3.本定额材料价格包括材料供应价(原价)、运杂费、运输损耗、采购保管费。本定额项目中的材料单价均为不含增值税的税前价格。 4.本定额中的周转性材料按不同施工方法、不同材质,计算出摊销量进入定额消耗量。 5.本定额的砂子用量,是按含水率为零的干砂计算的。 (三) 施工机械台班: 1.本定额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是按正常合理的机械配备、机械施工功效确定的,并已考虑了机械幅度差因素。 2.本定额施工机械原值在2000元以、使用年限在一年以的不构成固定资产的小型机械,未列入本定额机械台班消耗量,其费用包括在省《建设工程费用标准》的工具用具使用费中,其燃料动力消耗量包括在相应定额项目的材料项目。 3.本定额加工机械、泵类机械、焊接机械及动力机械的操作人工均含在相应定额项目的人工消耗量中。4.本定额施工机械台班单价是按现行的《施工机械台班费用标准》确定的。

13云南定额要点说明书

一、计价规则 1、市政里边的金属管道按安装专业取费,执行安装定额。 2、市政道路与室外道路分界,若室外道路按市政道路的设计 规范、施工验收规范等来做则按市政定额执行,按市政专业取费。 3、政府投资的绿化与开发商投资的绿化分界:以规划审批文 件划分。 4、独立土石方工程中不包含市政道路中用于结构的换填层。 市政道路的换填层按市政专业取费,执行市政定额。 5、管理费、利润、安全文明施工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取费 基数:分部分项工程中定额人工费+分部分项工程中定额机械费*8%;规费(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残疾人保证金)和危险作业伤害保险取费基数:定额人工费即全部人工费。 6、税金取费基数: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费+其他工程费+规费 -不计税的工程设备费(甲供设备、提供建筑劳务的同时销售自产货物的行为等)。 云南省房屋建筑与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 第一章土石方工程 1、模板,脚手架等周转性材料的往返运输的费用已含在定额 内(定额按25KM考虑),无论距离长短均不做调整,材料价只含租赁价格。 2、建筑面积与原来的不一样,注意查看《建筑工程建筑面积

计算规范》(GB/T50353-2013). 3、机械(综合)按相应章中的机械综合权数分解后分别计算。 4、岩土分类表划分有变化,在组价是得看地勘报告,按不同 的土壤及岩石类别分别计算并组价。 5、干湿土的划分以地勘资料为准,以含水率(水的质量/水土 总质量*100%)25%划分。 6、闷炮的覆盖材料另行计算;石方爆破不含石渣清理运输; 盖挖法套用带支撑土石方开挖相应子目R*1.6、J*1.4。7、流砂、淤泥运输项目按即挖即运考虑。对没有及时运走的, 经晾晒后的淤泥、流砂套用一般土方运输定额。淤泥:是 指的静水或缓慢流水中沉积,并经生物化学作用形成的粘 性土;流砂:土方工程施工时,当土方挖到地下水位以下,有时地面或侧面的土形成流动状态,随着地下水一起涌出,这种形象就是流沙形象,这种砂称作流砂。 8、借用挖方和运输按自然方计算(1.15),注意土方折算系数 表 9、带支撑基坑开挖定额适用于有内支撑的深基坑开挖。带支 撑基坑土石方项目以第一道支撑下表面为分界,界上按一 般土石方定额子目执行,界下按带支撑基坑土石方执行。 带支撑基坑土石方项目按19m以内编制,超过19m人机乘 以系数1.3。 10、土方垂直运输子目适用于无水平运输道路活坡道,并且在

2018新定额说明与计算规则

A.1.1土石方工程 一、本章定额包括土方工程、石方工程、回填方及其他,共三节。 二、规定 1.土石方工程土壤及岩石类别的划分,依照工程勘测资料与《土壤分类表》、《岩石分类表》对照后确定。 2干土、湿土的划分:首先应以地质勘测资料为准,含水率<25%为干土,含水率≥25%且小于液限为湿土:或以地下常水位为准划分,地下常水位以上为

干土,以下为湿土,如采用降水措施的,应以降水后的水位为地下常水位,降水措施费用应另行计算。 3.平整场地、沟槽、基坑、一般土石方划分规定:场地厚度≤士30cm的就地挖、填运、找平为平整场地:底宽≤7m且底长>3倍底宽为沟槽,底长≤3倍底宽且底面积≤150m为基坑:超出上述范围则为一般土石方。 4.本章末包括现场障碍物清除、地下水位以下施工的排(降)水、地表水排除及边坡支护,发生时应另行计算 5.本章土石方运输子目适用于运距在30km以内的运输,运距超过30km(但不超过50km)部分按每增加1km相应定额子目乘以系数0.65计算,运超过50km 的按相关管理部门的规定计算。 6.本章土石方运输子目是按每天8小时的运輸作业时间综合考虑的,如各市对土石方场外运输有时间限制,作业时间不足8小时的可计算工效损失费,每减少1小时按土石方机械运输子目中的机具费乘以4.2%让算。 7.推土机土、推石渣,铲运机铲运土,重车上坡时,如果坡度大于5%,其运距按坡度区段斜长乘以下表系数计算 三、土方 1.土方定额子目是按干土编制的。人工挖湿土时,相应定额子目人工费乘以系数1.18,机械挖湿土时,相应定额子目人工费、机具费乘以系数1.10。 2.桩间土不扣除桩芯直径60cm以内或类似尺尺寸桩体所占体积。人工挖桩间土方,相应定额子目人工费乘以系数1.30:机械挖桩间土方,相应定额子目人

2013年新定额章节说明及计算规则

册说明 一、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包括:土石方工程,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桩基工程,砌筑工程,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金属结构工程,木结构工程,门窗工程,屋面及防水工程,保温、隔热、防腐工程,楼地面装饰工程,墙、柱面装饰与隔断、幕墙工程,天棚工程,油漆、涂料、裱糊工程,其他装饰工程,工程水电费,措施项目共十七章。 二、定额的工效是按建筑物檐高25m以下为准编制的,超过25m的高层建筑物,另按规定计算高层建筑超高费。 三、定额装饰工程章节中已综合了层高3.6m以下的简易脚手架,层高超过3.6m时,另执行第十七章措施项目相应定额子目。 四、定额中已综合了一般成品保护费用,不得另行计算。 五、定额中注明的材料的材质、型号、规格与设计要求不同时,材料价格可以换算。 六、预拌混凝土价格中不包括外加剂的费用,发生时另行计算。 七、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桩基工程、金属结构工程、施工排水、降水工程中综合了工程水、电费,其他章节的工程水电费执行第十六章工程水电费相应定额子目。 八、定额中凡注明厚度的子目,设计要求的厚度与定额不同时,执行增减厚度定额子目。 九、本定额已综合考虑了各种土质(山区及近山区除外),执行中不得调整。 十、金属构件、预制构件价格中包括了加工厂至安装地点的运输费用。 十一、镶贴石材、块料中的磨边、倒角费用已包含在材料价格中,不得另行计算。 十二、室外道路、停车场工程执行市政工程预算定额相应定额子目。 十三、室外管道工程执行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相应定额子目。 十四、室外各种窨井、化粪池执行构筑物工程预算定额相应定额子目。 十五、建筑工程中设计有部分仿古项目的,执行仿古建筑工程定额相应子目。 十六、建筑物檐高的规定:建筑物檐高以室外设计地坪标高作为计算起点。 (一)平屋顶带挑檐者,算至挑檐板下皮标高; (二)平屋顶带女儿墙者,算至屋顶结构板上皮标高; (三)坡屋面或其他曲面屋顶均算至墙的中心线与屋面板交点的高度; (四)阶梯式建筑物按高层的建筑物计算檐高; (五)突出屋面的水箱间、电梯间、亭台楼阁等均不计算檐高。 十七、建筑物层高的规定:

河北12土建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全国统一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总说明 一、 《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河北省消耗量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在《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土建工程)(GJD-101-95)的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按照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多数企业具备的机械装备程度、施工中常用的施工方法、施工工艺和劳动组织以及合理工期进行编制的。 二、 本定额是依据国家、省有关现行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以及造价管理政策法规编制的。 三、 本规定适用于河北省行政区域内的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接层工程。 四、 本定额中的消耗量(不含可竞争措施项目消耗量)是编制施工图预算、最高限价、标底的依据。本定额是工程量清单计价、投标报价、进行工程拨款、竣工结算、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编制企业定额和工程造价管理的基础或依据,是编制概算定额、概算指标和投资估算指标的主要资料。 五、 本定额分为实体项目、措施项目及附录三部分,其中措施项目分为可竞争措施项目和不可竞争措施项目。实体项目及不可竞措施项目消耗量不得调整;可竞争措施项目消耗量在编制最高限价、标底、报价时可以合理调整。 六、 本定额可竞争措施项目包括:脚手架工程、模板工程、垂直运输工程、建筑物超高费及其他可竞争措施项目,其中其他可竞争措施项目由支挡土板、打拔钢板桩、降水工程、冬季施工增加费、雨季施工增加费、夜间施工增加费、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检验试验配合费、工程定位复测场地清理费、成品保护费、二次搬运费、临时停电停水费、土建工程施工与生产同时进行增加费、在有害身体健康环境中施工降效增加费组成;不可竞争措施项目包括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费。 七、 本定额适用于供料单价法,也可用于综合单价法。 八、 建筑工程应用于供料单价法计价方式时,在不同的计价阶段使用本定额应符合以下规定:1.在编制最高限价或标底时,人工单价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指导价调整;材料机械台班单价根据市场行情或造价信息调整;可竞争措施项目按照科学、合理的施工方法计算。 2.在报价时,人工单价根据市场行情调整,也可参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造价管理机构发布

云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

云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云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 (上) DBJ 53/T-61-2013 主编单位:云南省工程建设技术经济室 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批准部门: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实施日期:2014年4月1日

目录(上) 总说明 (1)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7) 第一章土石方工程 (16) 第二章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 (28) 第三章桩基工程 (38) 第四章砌筑工程 (47) 第五章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 (54) 第六章木作结构 (67) 第七章门窗工程 (70) 第八章屋面及防水工程 (76) 第九章楼地面装饰工程 (85) 第十章墙、柱面与隔断、幕墙工程 (90)

总说明 一、《云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依据《全国统一建筑基础定额》(GJD-101),根据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GB50854)、《构筑物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60)、《爆破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62)规定,结合本省实际情况修编的,是云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的消耗量定额。本定额包括:第一章土石方工程 第二章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 第三章桩基工程 第四章砌筑工程 第五章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 第六章木结构工程 第七章门窗工程 第八章屋面及防水工程 第九章楼地面装饰工程 第十章墙、柱面与隔断、幕墙工程 第十一章天棚工程 第十二章油漆、涂料、裱糊工程 第十三章其他装饰工程 第十四章室外附属及构筑物工程

第十五章措施项目 二、消耗量定额按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国家现行的有关产品标准、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施工现场文明安全施工及环境保护的要求,根据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按照正常施工条件下制定的,完成一个规定计量单位工程合格产品所需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的社会平均消耗量,除定额允许调整外,不得因具体的施工组织、操作方法、消耗量与定额不同时而调整。 三、本定额是统一全省房屋建设与装饰工程预、结(决)算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和工程计算规则的依据;是编制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工程竣工结(决)算的依据;是是施工企业内部核算及管理、投标报价的参考依据。 四、本定额适用于云南省行政区域内的工业与民用建(构)筑物与装饰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境外工程参照本定额计价时,按省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本定额是以海拔高度在2500米以下施工条件为准编制的,如海拔高度超过2500米时,按照《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规则及机械仪器仪表台班费用定额》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本定额按《建设工程工程量计价规范》(GB50500)分为实体项目及可竞争的措施项目,实体项目消耗量不得调整。 六、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中的金属构件制作、安装,建筑工程防腐、保温隔热工程,按《云南省通用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公共篇)中的相应定额及其规定执行。

云南省2013定额详细解析

2013定额解析 建筑安装工程费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组成。先明确:人工工日单价63.88元/工日;燃料动力费:汽油(90号以上)9.10元/KG,柴油8.26元/KG,电0.73元KWH,煤0.50元/KG,木材0.65元/KG,水5.60元每立方(包括了排污费) 先说这个是:调整机械费(主要是燃料动力费),人工费价差。调整的人工费、机械费计入工程造价,但不作为计算管理费和利润、给定费率的总价措施项目费、规费的计费基础。即:调整的人工费、机械费仅计算调整的价差及税金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包含人工费、材料费(含工程设备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 说说与03规则的不同之处: 1、13计价方法,统一按专业工程取费; 2、管理费、利润等主要费用的取费基数按100%的人工费和8%的机械费取定;管理费、利润计费基础由原建筑类工程按人工费+机械费,安装工程按人工费取费,改为统一以“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8%”为计费基础 4、安全文明施工费计费基础由原分部分项工程费中人工费、机械费之和或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之和改为:分部分项工程费中定额人工费+分部分项工程费中定额机械费*8%,同时,安全文明施工费调整为按专业取费; 5、规费和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残疾人保证金计费基础由原分部分项工程费中人工费改为:定额人工费取费。即将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中人工费作为计费基础。将规费中危险作业意外伤害险计费基础由原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改为定额人工费; 6、税金计税基础为: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按规定不计税的工程设备费 本定额中的机械台班单价按8小时工作制计算,实际签证台班按一下规定执行: 1、签证时间不足2小时者不计算台班数量; 2、签证时间超过2小时不足4小时者按0.5台班计算; 3、签证时间超过4小时不足8小时按1台班计算

08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总说明 一、《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A 建筑工程”(以下简称本综合单价)是依据现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以下简称《计价规范》),在《河南省建筑和装饰工程综合基价(2002)》的基础上,为适应工程量清单计价的需要,按正常的施工条件、合理的施工组织和施工工期、现行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及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 二、本综合单价适用于河南省行政区域内的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 三、本综合单价是编审投资估算指标、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工程招标标底价、拦标价、竣工结算的政府指导价;是建设工程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投标计价的基础;是企业编制内部定额、考核工程成本、进行投标报价、选择经济合理的设计与施工方案的参考。 四、建筑工程造价由工程成本(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组成。 五、实行工程量清单项目招标的招标标底价(或拦标价)和投标报价由工程量清单项目费用、措施项目费用、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工程量清单项目费用系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数量与本综合单

价相应项目价格的乘积之和。 措施项目是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技术、生活、安全、卫生、环境等方面的非工程实体项目。措施项目费用由组织措施项目费、技术措施项目费组成。 其他项目费由预留金、材料购置费、总承包服务费、零星工作项目费组成。 规费由工程排污费、工程定额测定费、社会保障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和意外伤害保险费组成。税金由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组成。 六、本综合单价依据《计价规范》的内容和顺序设置,其章节编号和项目编码(一至九位)均与《计价规范》一致,并在此基础上对《计价规范》没有涉及到的内容进行相应的扩展。凡是扩展的章节编号和项目编码前均加字母“Y”,以示区别。 七、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的项目,应依据《计价规范》和本综合单价编制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中项目编码十至十二位数字,由清单编制人依据招标工程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设置。 八、为便于组合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本综合单价将《计价规范》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和计量单位统一标注在各章节的标题下,并同时标注了综合单价子目的具体工作内容。当综合单价子目的工作内容与《计价规范》清单项目的工程内容不一致时,应将相应的综合单价子目进行组合。 九、本综合单价中的措施项目费和注明不得调整的规定仅适用于

云南13年定额解析

云南:2013定额解析 建筑安装工程费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组成。 先明确: 人工工日单价63.88元/工日;燃料动力费:汽油(90号以上)9.10元/KG,柴油8.26元/KG,电0.73元KWH,煤0.50元/KG,木材0.65元/KG,水5.60元每立方(包括了排污费) 先说这个是: 调整机械费(主要是燃料动力费),人工费价差。调整的人工费、机械费计入工程造价,但不作为计算管理费和利润、给定费率的总价措施项目费、规费的计费基础。即:调整的人工费、机械费仅计算调整的价差及税金 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包含人工费、材料费(含工程设备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 说说与03规则的不同之处: 1、13计价方法,统一按专业工程取费; 2、管理费、利润等主要费用的取费基数按100%的人工费和8%的机械费取定; 3、管理费、利润计费基础由原建筑类工程按人工费+机械费,安装工程按人工费取费,改为统一以“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8%”为计费基础 4、安全文明施工费计费基础由原分部分项工程费中人工费、机械费之和或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之和改为:分部分项工程费中定额人工费+分部分项工程费中定额机械费*8%,同时,安全文明施工费调整为按专业取费; 5、规费和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残疾人保证金计费基础由原分部分项工程费中人工费改为:定额人工费取费。即将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中人工费作为计费基础。将规费中危险作业意外伤害险计费基础由原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改为定额人工费; 6、税金计税基础为: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按规定不计税的工程 设备费 本定额中的机械台班单价按8小时工作制计算,实际签证台班按一下规定执行:1、签证时间不足2小时者不计算台班数量;2、签证时间超过2小时不足4小时者按0.5台班计算;3、签证时间超过4小时不足8小时按1台班计算 在总价措施费里面增加了“特殊地区施工增加费:(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费率”,所谓总价措施费,对不能计算出工程量的措施项目,采用总价项目的方式,以“项”为计量单位进行编制,简单说就是以前的以费率形式的措施项目 独立土石方工程:适用于附属一个单位工程内其挖方或填方(挖填不累计)在5000立方以上或实行独立承包的土石方工程。不包括市政道路工程中用于结构的换填层 计算方法:管理费=(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8%)*管理费费率管理费费率: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33%、通用安装工程30%、市政工程28%、园林绿化工程28%、房屋修缮及仿古建筑工程23%、城市轨道交通工程28%、独立土石方工程25% 利润=(定额人工费+定额机械费*8%)*利润费率利润率: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20%、通用安装工程20%、市政工程15%、园林绿化工程15%、房屋修缮及仿古建筑工程15%、城

云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2003

第一分部 土石方工程 说明 一、人工土石方 1.土壤及岩石分类:详见“土壤、岩石分类表”。表列Ⅰ、Ⅱ类为定额中一、二类土壤(普通土);Ⅲ类为定额中三类土壤(坚土);Ⅳ类为定额中四类土壤(砂砾坚土)。沟槽、基坑定额,其深度按6m 以内编制。 2.本分部定额按天然密实干土编制,如挖湿土时,人工定额量乘以系数1.18。干湿土的划分,以地下常用水位为准,地下常水位以上为干土,以下为湿土,稀粘或易流者,为淤泥或流砂。采用井点降水的土方应按干土计算。 3.本分部定额未包括地下水位以下施工的排水费用,发生时另行计算;挖土方时如有地表水需要排除时,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计算。 4.挖地槽、地坑已按比例进行综合,在施工中无论是挖地槽或地坑均执行本定额,不再作调整。 5.支挡土板定额项目分为密撑和疏撑,密撑是指满支挡土板,间距不大于30cm,疏撑是指间隔支挡土板,间距不大于150cm。实际间距不同时,不作调整。 6.在有挡土板支撑下挖土方时,人工定额量乘以系数1.43。 7.桩间挖土方时扣除钻(冲)孔桩、人工挖孔桩体积(其余桩种不扣除)。因打桩挤密土壤而不得改变土壤的类别。

8.场地竖向布置挖填土方时,不再计算平整场地的工程量。 9.石方爆破定额是按炮眼松动爆破编制,不分明炮、闷炮,但,闷炮的覆盖材料按实计算。 10.石方爆破定额是按电雷管导电起爆编制的。如采用火雷管爆破时,雷管应换算,数量不变,扣除定额中的胶质导线,换为导火索,导火索的长度按每个雷管2.21m计算。 二、机械土石方 1.岩石及岩石分类,详见“土壤、岩石分类表”。表列Ⅴ类为定额中松石;Ⅵ~Ⅷ类为定额中次坚石;Ⅸ~Ⅹ类为定额中普坚石;Ⅺ~ⅩⅥ类为定额中特坚石。 2.推土机推土、推石渣,铲运机铲土重车上坡时,坡度大于5%时,先坡度和坡长分别折算运距,然后按运距套用相应的定额,其运距按坡度区段斜长乘下列系数计算。 3.汽车、人力车重车上坡降效因素,已综合在相应的运输定额项目中,不再另行计算。 4.机械挖土工程量,可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计算。如无规定时,挖土方工程小于1万立方米时,按机械挖土方90%,人工挖土方10%计算;挖土方工程量在1万立方米以上是机械挖土方95%,人工挖土方5%计算。机械不能施工部分(如死角、修边等),则人工挖土方部分按相应定额项目人工定额量乘以系数1.5。 5.机械挖湿土时,人工、机械定额量乘以系数1.15。

2017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总说明 一、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建筑及装饰工程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依据国家《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范》(GB 50855—2013)、《房屋建筑及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TYOl一31—2015)及国家有关现行产品标准、设计规范、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以及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在施工中的应用编制的。 二、本定额的适用范围:我省行政区域内的国有投资或国有投资为主的新建、扩建、改建的工业及民用房屋建筑及装饰工程项目。 三、本定额的作用:是国有投资或国有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编制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施工图预算、工程竣工结算的依据;是评定投标报价合理性的依据;是调解处理工程造价争议和纠纷、审计和司法鉴定的依据;是编制投资估算指标、概算指标和概算定额的依据。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使用本定额时,应遵循本定额的规定进行工程计价。 四、本定额是按正常施工条件,合理的施工机械配备、施工中常用的施工方法、施工工艺和劳动力组织以及合理的施工工期编制的。 五、本定额是在国家规范、消耗量定额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对项目设置、计量单位、计算规则进行了适当的补充和完善;一个定额项目就是一个清单项目。本定额是以综合单价的形式表现的,内容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和利润。 六、本定额消耗量和价格的确定: (一) 人工工日: 1.本定额人工工日以综合工日表现,是按八小时工作制编制的,人工等级分普通工(简称普工)、技术工(简称技工)和高级技术工(简称高级工),消耗量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辅助用工和生产班组组织者用工。 2.本定额人工工日单价分别为:普工85元,技工130元,高级工260元。 3.定额人工费,是指本定额项目综合单价中的人工费、按章节说明规定按系数调整的人工费以及定额中规定调整人工工日数量的人工费。按人工工日数量调整的人工费除章节有规定的工种外,均按普工工资标准调整人工费。 (二) 材料: 1.本定额采用的建筑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国家质量标准和相应的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考虑的;材料消耗量包括施工中消耗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周转性材料和零星材料;定额中的材料消耗量包括净用量和损耗量,损耗量包括了施工操作损耗和场内运输、堆放损耗,规范(设计文件)规定的预留量、搭接量不包括在损耗率中;用量很少、占材料比重很小的零星材料合并为其他材料费,以“元”表示。 2.本定额材料的场内搬运距离按300m考虑的;设备场内搬运距离为150m。 3.本定额材料价格包括材料供应价(原价)、运杂费、运输损耗、采购保管费。本定额项目中的材料单价均为不含增值税的税前价格。 4.本定额中的周转性材料按不同施工方法、不同材质,计算出摊销量进入定额消耗量。 5.本定额的砂子用量,是按含水率为零的干砂计算的。 (三) 施工机械台班: 1.本定额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是按正常合理的机械配备、机械施工功效确定的,并已考虑了机械幅度差因素。 2.本定额施工机械原值在2000元以内、使用年限在一年以内的不构成固定资产的小型机械,未列入本定额机械台班消耗量,其费用包括在辽宁省《建设工程费用标准》的工具用具使用费中,其燃料动力消耗量包括在相应定额项目的材料项目内。 3.本定额加工机械、泵类机械、焊接机械及动力机械的操作人工均含在相应定额项目的人工消耗量中。4.本定额施工机械台班单价是按现行的《施工机械台班费用标准》确定的。

云南省2003版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综合解答

云南省2003版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综合解答 一、措施项目是否考虑计取管理费和利润? 答:可以。 1.云南省2003版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中的《云南省建设工程措施项目计价办法》适用定额计价办法和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 2.《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规则》已规定措施项目以"项"为单位综合计价。综合计价是指措施项目的费用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构成,并根据实际情况考虑一定的风险因素。 3.措施项目的管理费、利润的费率按工程类别来计取,其中土建工程的计费基数为措施项目的人工费、机械费之和;安装工程的计费基数为措施项目的人工费。 4.《云南省建设工程措施项目计价办法》中给出了措施项目的三种计算方法:一是以消耗量定额计算的,一是以费率形式计算的,还有一种是通用措施项目的一般计算方法。其中以消耗量形式出现的措施项目(不包括"大型机械进退场费"),可按上述第三条的方法来计算其管理费和利润;以费率形式出现的措施项目,已包括了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所有费用。通用措施项目的一般计算方法是在定额编制时根据统计学的原理测算出的,以便于施工单位积累数据,通过自身数据的积累来投标报价。 5.上述计算方法是编制单位工程拦标价措施费的标准,施工企业投标报价时可参照执行。

二、超高增加费在清单编制及其清单计价中如何考虑? 答:《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中规定超高增加费应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报价中考虑。为方便计算,建筑工程的超高增加费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以无清单编码的形式单独列项,只有序号。 三、出现《云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细目指南》中没有的细目,如何处理? 答:出现《云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细目指南》中没有的细目,编制人可对其作相应的补充,并报省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案。 四、在云建人[2004]381号、建标[2003]206号文件出台后劳动保险费如何计取? 答:《关于全省停止建安企业劳动保险金统一管理工作的通知》(云建人[2004]381号)规定自2004年6月30日前全省各级劳保金管理机构停止收缴建安工程劳保金,现将规费的费用组成调整如下: 1.将社会保障及劳动保险费调整为社会保障及住房公积金费用。即社会保障及住房公积金费用由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失业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五项费用组成,这样调整与《建安工程费用组成的规定》建标[2003]206号文件的规定一致。 2.将劳动保险费列入管理费。 3.规费和管理费费率不变。 五、工程量清单中的"细目特征"如何描述?

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规则宣贯资料

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规则宣贯资料 第一节概述 一、内容组成 《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规则》(2013版)(以下简称《本规则》)包括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各专业工程适用范围、建筑安装工程各项费用计算方法、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 二、主要编制依据 (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以下简称《清单计价规范》)及《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等9个专业工程量计算规范(以下简称《工程量计算规范》); (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13〕44号)(以下简称44号文); (三)《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规则》(2003版)(以下简称《03规则》)及有关建设工程计价配套文件。 三、适用范围 《本规则》与《清单计价规范》、《工程量计算规范》、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各专业消耗量定额配套使用,是编制与审查设计概算、招标控制价、施工图预算、竣工结算等工程计价活动的主要依据,是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参考性依据。 第二节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组成 一、对比原《03规则》费用组成,有以下不同之处:

(一)费用组成方面 取消了原《03规则》费用组成在定额与清单计价模式下,费用组成不同划分的情况,本次费用组成依据44号文第二种分类“按造价形成划分”编制,费用组成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包含人工费、材料(含工程设备,下同)费、机械费、管理费和利润。 (二)各项费用内容组成及定义方面 1.分部分项工程费 新增分部分项工程费定义:指各专业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应予列支的各项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和利润。与我省03清单费用组成基本一致。 2.措施项目费 (1)“措施项目费”定义中将“非工程实体”修改为“技术、生活、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 (2)由于新的相关工程的国家计量规范已将能计算工程量的措施项目采用单价项目的方式进行编制,并相应列出了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对不能计算出的工程量的措施项目,则采用总价项目的方式,以“项”为计量单位进行编制,并列出了工作内容及包含范围,因此,《本规则》将措施项目划分为单价措施项目和总价措施项目。(3)对冬雨季施工增加、二次搬运费等费用进行重新定义。 3.其他项目费: (1)人工费调差、机械费调差、风险费从原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移入其他项目费。 4.人工费 (1)重新定义人工费组成内容:计时工资或计件工资;津贴补贴;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其中:计时工资或计件工资与原《03规则》的人工费中“基本工资”基本一致;津贴补贴与“工资性补贴”相近;特殊情况下支付的

四川15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总说明 一、编制依据 2015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50500-2013以及《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50854-2013、《仿古建筑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50855-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50856-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50857-2013、《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50858-2013、《构筑物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50860-2013、《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50861-2013、《爆破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50862-2013等(以下简称“13规范”)相配套,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6号《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13]44号)、《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101-95、《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901-2002、《全国统一安装工程基础定额》208-2006、《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301~308-1999、《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2009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2008年《四川省房屋建筑抗震加固工程计价定额》以及现行国家相关产品标准、设计规范、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编制。 二、适用范围 本定额适用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工程建设项目计价,具体专业工程如下: 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适用于工业与民用房屋建筑工程以及建筑物和构筑物的装饰、装修工程; 仿古建筑工程:适用于传统做法的仿古建筑物、构筑物和纪念性建筑以及现代建筑的仿古部分; 通用安装工程: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安装工程; 市政工程:适用于市政建设工程; 园林绿化工程:适用于园林绿化工程; 构筑物工程:适用于构筑物工程; 爆破工程:适用于建筑物、构筑物、基础设施等开挖石方爆破工程;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适用于城市轨道交通的路基、围护结构、高架桥、地下区间、地下结构轨道、通信、信号、供电、智能与控制系统安装、机电设备安装、车辆基地工艺设备以及拆除工程等; 房屋建筑维修与加固工程:适用于房屋建筑工程拆换、维修、零星修补、抗震加固工程以及局

云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说明

云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 编制说明 第一节概述 一、市政定额简介 《云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分上、中、下两册。上册包括:第一分部《通用项目》,第二分部《道路工程》,第三分部《桥涵工程》,第四分部《隧道工程》;中册包括:第五分部《给水工程》,第六分部《排水工程》;下册包括:第七分部《燃气工程》,第八分部《路灯工程》,上、中、下三册共九个分部5152个子目。《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中的地铁工程,因云南省还没有地铁项目,为此没有编人。 二、定额的编制依据与原则 《云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是依据99年《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国家有关现行产品标准、设计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参考了我省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他资料并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编制。 本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多数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编制的,反映了社会平均消耗水平。 三、定额适用范围 本定额适用于城镇管辖范围内的新建、改扩建市政工程。 四、定额的作用 《云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是全省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项工程定额计价所需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的消耗量标准;是统一全省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项目划分、计量单位的依据;是编制概算定额及投资估算指标、编制招标工程标底、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报价的基础。也是各单位编制企业定额的参考。 五、2003年版市政定额的变化

1.《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是99年出版发行的,根据建设部的文件规定工程量清单计价 2003年7月在全国实施,为适应这一形势的要求,定额计价法必需同时适应清单计价法,这就要求我们 将实体工程和措施项目分开,而原市政工程预算定额的子目的实体和措施是在一起的,为此2003年 《云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统一将市政土建中的措施项目编入《云南省建设工程措施项目计价办 法》,内空包括:井点降水、围堰工程、支撑工程、脚手架工程、桥涵及隧道工程模板、桥涵中的临时工程、隧道中的临时工程。 2.混凝土模板的工程量,全国新的计算方法是按接触面积以平方米计算,云南省历来均按混凝土 的休积摊消,考虑到历史习惯,结合简化计算的要求,统筹法表明可以大大地减少模板计算的工作量, 提高预结算人员的工作效率,另一方面也为了和土建定额的计算方法相统一,为此2003年 《云南省市93 政工程消耗量定额》的模板工程量仍按混凝土的体积来摊消,定额单位也相同,即模板工程量等于混凝 土工程量。套用子目时注意紧跟混凝土子目(工程量相同),汇总时注意汇人措施费用中。3.为了保持专业上的习惯,市政定额中的土建工程的表现形式基本和《云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 额》一致;市政定额中的安装工程的表现形式基本和《云南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一致。4.土建工程中不分主材辅材,定额所用材料其费用全部进入基价,使用时按清单或合同认定的主

广东定额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 广东省 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 2010 (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类地区:、 二类地区:、、、 三类地区:、、江门 四类地区:、、、、、、茂名、、、、揭阳、 A.1土石方工程----------------------------------------2 A.2桩基础工程----------------------------------------6 A.3砌筑工程------------------------------------------9 A.4 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12 A.5 木结构工程----------------------------------------16 A.6 金属工程------------------------------------------18 A.7 屋面及防水工程------------------------------------19 A.8 保温隔热工程--------------------------------------22 A.9 楼地面工程----------------------------------------24 A.10 墙柱面工程---------------------------------------26 A.11 天棚工程-----------------------------------------28 A.12 门窗工程-----------------------------------------30 A.13 幕墙工程-----------------------------------------33

云南省03装饰装修定额

装饰定额总说明 一、《云南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根据《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总结了云南省历次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定额的编制经验,结合实际情况以及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广泛应用进行编制,是云南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计价的消耗量定额。本定额分为上、下两册。 二、消耗量定额指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按照正常施工条件下制定的,生产一个规定计量单位工程合格产品所需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的社会平均消耗量。因此,除定额中规定允许调整外,均不得因具体的施工组织、操作方法、材料消耗与定额不同而调整。 三、本定额是统一全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预、结(决)算的定额编号、项目划分、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的依据,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项工程计价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的标准,也是编制施工图预算、拦标价、投标报价、工程量清单计价和办理竣工结(决)算的依据。 四、本定额适用于云南省行政区域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 五、本定额未包含《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中列为措施项目的内容,相关的措施项目,如室内净高3.6m以上需搭设的装饰装修脚手架、其他装饰脚手架、垂直运输按《云南省建设工程措施项目计价办法》相应规定计算。室内净高3.6m以下的天棚、墙(柱)面装饰工程脚手架费用已计入定额之中,不得再另行计算。 六、超高增加费按本定额第七分部相应子目计算。 七、本定额中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单价是省基价区的基期预算价格,简称“基价”。在编制预算、拦标价、投标报价或办理竣工结(决)算时,材料单价可按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材料市场价格信息或参照当时当地的市场价格及相关规定调整组价。 八、本定额人工消耗量的确定:人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以综合工日表示。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辅助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 九、本定额材料消耗量包括主要材料、辅助材料、零星材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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