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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的中央集权制度

中国古代的中央集权制度
中国古代的中央集权制度

中国古代的中央集权制度

中国早期政治制度

一、夏商两代的政治制度

1夏朝(约公元前2070——前1600年)

(1)地位:中国古代第一个国家政权

(2)特点:出现凌驾于全社会之上的公共权力和王位世袭制(王位继承的传子制度)2商朝(约公元前1600——前1046年)

(1)制度:内服与外服制度

①内服:商王直接统治的地区

②外服:附属国管辖的地区

③关系:商王具有支配内服与外服的实际权力

(2)特点

①商王对外服的控制力有限

②商朝是神权色彩浓厚的王朝

二、西周的政治制度

1王朝建立:公元前1046年周武王灭商建周,定都镐京

2分封制

⑴目的:巩固周朝统治

⑵内容:

⑶作用

①周人的势力范围扩大

②周人确立了天下共主的地位

③西周贵族集团形成了“周王——诸侯——卿大夫——士”的等级序列

3宗法制

⑴目的:巩固分封制形成的统治秩序,解决贵族之间的矛盾

⑵内容

①以嫡长子继承制为核心

②确立严格的大宗、小综体系,大小宗之间的关系是相对的

⑶特点:血缘纽带与政治关系相结合

⑷意义:保障了贵族的“世卿世禄”特权,有利于凝聚宗族,防止内部纷争,强化王权。强化了以大宗为代表的贵族特权地位。

4礼乐制度:是各级贵族的政治和生活准则,是维护宗法分封制的工具。

我国古代早期政治制度的特点:

①以世袭制、宗法制、分封制为主体,以宗法制为核心。

②带有浓厚的部族色彩。

③以礼乐制度为工具,从思想上强化王权

④神权与王权相结合,以血缘关系为纽带形成国家政权结构

⑤最高统治者尚未实现权力的高度集中。

秦朝中央集权制度的确立

一、秦朝的统一背景

⑴春秋时期

⑥一些诸侯擅自进行分封,小宗不断取代大宗。

⑦周王室逐渐失去天下共主的地位。

⑵战国时期

①战国中期以后,各大国国君先后改称王

②为富国强兵、称霸天下,各国纷纷变革,逐步废除旧制度。

⑶秦国经过商鞅变法,逐步强大起来

二、中央集权制度的确立

1特点;权力的高度集中

2内容

⑴皇帝制度

①开端:秦王嬴政改称皇帝,自称“始皇帝”

②特点:皇权至上,大权独揽;实行家天下的皇位继承制度

⑵三公九卿制

⑶郡县制度

⑷选官制度

⑸法律:秦法细密、严苛,是加强皇权,巩固中央集权政治体制的工具。

3影响

⑴彻底打破了传统的贵族分封制

⑵奠定了中国古代大一统王朝制度的基础

⑶其中央与地方官制的基本原则为后世继承,提高了行政效率,强化了对地方的控制

⑷对此后2000多年的中国政治与社会影响深远

秦朝中央集权制度的特点:

①皇帝制度,这是秦朝中央集权制度的核心。权力高度集中,表现为皇权的至高无

上性,地方无条件服从中央。

②中央官制,即三公九卿制,分工负责,互不统属,互相牵制,对皇帝负责,由皇

帝任免。

③中央与地方割据势力之间,中央内部皇权与相权之间的矛盾,是专制主义中央集

权体制下的两对基本矛盾。

古代政治制度的成熟

1表现

⑴以三省六部制为代表的中央行政体系

⑵以科举制为代表的选官用人制度

⑶维护官僚队伍廉洁高效的监察制度

2特点

⑴适应大一统中央集权国家发展的需要,进行有效控制和管理

⑵反映了社会结构的变化,不断吸纳新生力量,保持统治基础的稳固

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特点:

①君主专制、个人集权与宗法血缘关系贯穿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始终

②政权和神权相结合,以神权作为政权合理性的依据

③政治制度与伦理道德相结合,儒家思想长期影响古代政治制度

④贵族特权与官僚政治伴随中国古代政治始终

⑤在高度君主专制中央集权制度之下,行政权力包揽一切,并且实行人治

一、三省六部制的确立及其演变

1确立

⑴时间:隋唐时期,在中央实行三省六部制

⑵内容(略)

⑶作用

④相互牵制和补充,分工明确,提高了办事效率

⑤分割相权,避免权臣专权,加强了皇权

2演变

⑴宋代

相权一分为三:中书门下(行政);枢密院(军政);三司(财政)

⑵元代

只设中书省,长官为宰相,六部归入中书省

3评价

⑴三省六部制的确立标志着中国古代政治体制发生深刻变化

⑵既明确了行政分工,又使三省相互牵制,对后市国家体制产生深远影响自秦朝至元朝中央官制的发展演变:

⑴自秦朝至魏晋南北朝时期的中央官制:

①秦代三公九卿制,丞相作为中枢机构中的最高行政长官,位高权重

②汉武帝时,建立中朝

③东汉时期逐渐形成尚书台,取代了三公的权力

④魏晋南北朝时期,尚书台改称尚书省,有新设立了中书省和门下省

⑵隋唐时期的三省六部制:(略)

⑶宋朝的“二府制”:设置“中书门下”,作为宰相办公机构。其长官为宰相,但完整的相权已被分割。军政归枢密院掌管,财政归度支、盐铁、户部三司掌管,三四的长官三司使又称为“计相”,宰相只保留行政权。“中书门下”与枢密院并称“二府”。

⑷元朝实行一省制:元朝建立后,废除三省,实行一省制,只设中书省。中书省的长官为左右丞相和平章政事,是元代的宰相。六部也归入中书省。

二、选官制度

1战国至汉初:实行军功爵制。

2汉武帝时期:实行察举制和征辟制

⑴原因:为适应和平年代需要设立

⑵内容

①察举制是让郡国向国家推荐人才

②征辟制是中央和地方官府向社会征聘人才

⑶评价

①在一定程度上满足官僚队伍的需要

②容易任人唯亲,荐举人和被荐举人容易形成小集团

3隋唐时期:实行科举制

⑴背景:隋朝统一后,士族没落,依据门第选官的制度不适应政治、社会的需要

⑵过程

①隋文帝时规定每州每年贡士三人,后分设不同科目推荐人才

②隋炀帝时设进士科,以试策取士

③唐代日臻完善,成为中央统一分科、定期举行的考试选官制度

⑶影响

①为不具有贵族身份的士人参政提供了机会,扩大了统治的社会基础

②促进了官僚体制进一步成熟,为官僚队伍提供大批的高素质人才

③成为中华帝国长期保持繁荣的制度保障之一

分析理解选官制度的历史变化;

⑴世官制。世官制是官职世袭的制度,官职被限定在贵族范围内。

⑵察举制。举荐的标准,要看德行和才能。

①汉武帝时代,察举制基本成为正统的政制,作为选官制度的主体地位已经得以确立。

②魏晋南北朝时代,以九品官人法为基础选拔官吏。实际上是一种发展了的察举制。九品中正制之初,有选贤的用意,但是不久就被门阀左右,成为士族把持政权的工具,以致出现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势族”的现象。

⑶科举制。科举制是考试选官的制度。这一制度产生于隋,确立于唐,发展于北宋,衰落于明清。与察举制相比,科举制是一种更完备、更合理的选官制度。明清时代的科举制度已经十分完备,然而日益僵化,完全成为束缚人们思想自由的文化专制工具。

三、监察制度

1目的:维护国家机器的正常运转,保障官僚队伍的连接和效率

⑴积极方面:在整顿吏治,打击地方割据势力,维护中央集权,谏正皇帝过失,防止决策失误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⑵消极方面:不能从根本上约束皇帝权力,也未杜绝官僚队伍中的腐败和低效现象

中国古代监察制度的发展阶段:

①先秦时代的萌芽阶段。夏商周三代已有监察的因素和活动,但严格意义上的监察制

度未确立。

②秦汉时期的形成阶段。秦朝的御史大夫,汉代的刺史,表明从中央到地方出现完整

的监察制度。

③隋唐时期的成熟阶段。隋唐时期,门下省负责谏议封驳,出现谏议制度,形成较严

格的监察网。

④宋元时期的强化阶段。宋设立谏院,元代制定一整套监察法规。

⑤明清时期的顶峰阶段。中央设督察员和六科给事中,地方设按察使司。至此,我国

古代监察制度达到高度统一和严密。

专制集权不断加强

皇权的不断加强,明清两朝的专制统治

1表现

⑴废除丞相制度

①原因

a.明初,丞相位高权重,威胁皇权

b.明太祖吸收元朝权贵专制、内乱频仍的教训

②废除:明太祖撤中书省,废除丞相,由皇帝掌管六部,直接管理国家政事

③影响:实行1600多年的丞相制度被废除;专制皇权发展到新高度

⑵设立内阁

①明太祖时期:设殿阁大学士,不参与决策,仅备顾问兼协理章奏

②明成祖时期:正式在文渊阁设立内阁,后来阁臣获得“票拟”权,权力越来越大。明成祖设立内阁,召殿阁大学士入阁参预机务;又委任宦官,以箝制内阁。官员奏章,须

由太监转呈皇帝批示,再发到内阁。内阁则根据皇帝批示,“票拟”处理意见,请皇帝“批红”。

⑶设军机处

①原因

a.清初,议政王大臣会议限制了皇权

b.雍正年间,为处理西北紧急军务而正式设立

②特点

a.最初只参与军务,后来职权扩大

b.军机处完全听命于皇帝,军国大事均由皇帝一人裁决

③评价

a.简化了处理政务手续,提高了清王朝的行政效率

b.皇帝裁决军国大事,标志着专制皇权的高度发展

清初,政令虽出自内阁,但重大决策须由满洲贵族的议政王大臣会议商定,皇权受到极大限制。康熙皇帝亲政后,绕过议政王大臣会议,另设南书房,选用翰林学士参预机务,以强化

皇权。雍正皇帝时,因军事需要,创立军机处,召内阁大臣参与军事机要。此后军机处逐渐自唐宋以来的政治制度变化,清晰地表现出皇权不断加强、相权不断遭到压制的历

史特点。专制皇权的不断加强是传统官僚体制发展的产物,虽然有可能提高决策效率,

但却导致了一人独尊,将国家的命运系于一人之手,最终成为社会发展的桎梏。

汉唐时期的地方割据与集权措施

1七国之乱与汉武帝的集权

⑴七国之乱

①原因

a.根本原因:汉初推行郡国并行制度

b.直接原因:汉景帝实行削藩

②概况:借口“清君侧”,吴、楚等七国叛乱,后被平定

酎金夺爵:元鼎五年(公元前112年),武帝为祭祀宗庙,要列侯献酎金助祭,以所献酎金的

⑵汉武帝集权:实行“推恩令”,强干弱枝,监察地方

2藩镇割据和五代十国的分裂局面

⑴藩镇割据

①原因

a.“安史之乱”后,安史余部势力强大。

b.唐代宗封安史余部和平叛将领为节度使

c.节度使权力不断膨胀,名为藩镇,实际上割据一方,形成藩镇林立的局面

②结果:导致政局动荡,加速唐朝灭亡

⑵五代十国

①含义

a.五代指后梁、后唐、后晋、后汉、后周

b.十国指南方各地和北方的山西先后出现的十个政权

②概况:政权更迭频仍、人民生活困苦。

3宋朝中央集权的强化

⑴背景

①960年,赵匡胤发动陈桥兵变,建立宋朝

②为解决唐末五代地方割据问题,加强中央集权

⑵措施

收精兵。宋太祖将实力最强大的禁军分别划归互不统属的殿前司、侍卫马军司、侍卫步军司等“三衙”统领,但发兵之权归枢密院。这样就实现了统兵之权与调兵之权的分离,有利于皇帝控制军队。

削实权。从加强中央集权的角度出发,宋初削弱或剥夺了地方节度使、州郡长官和武将的权力。为了削弱藩镇的行政权力,政府规定所有州郡直属中央。在州郡长官之下设置通判,有权向朝廷直接奏报。宋朝废除了节度使管辖驻地以外州郡的制度,派文臣出任州郡长官,州郡不得由武官掌握,以免拥兵作乱。

制钱谷。政府规定各州郡的财赋,除自留一小部分外,其余运往京师开封或其他指定地点,有中央掌握,从而消除地方割据势力的物质基础,维护国家统一与社会安定。

⑶认识

宋朝通过上述措施,改变了唐末五代以来藩镇割据的分裂局面。然而,另一方面,宋朝中央集权的强化,却造成了“冗官”“冗兵”“冗费”的国家财政危机。

自汉代以来,通过打击诸侯王势力、削弱武将军权、分割地方官权力、中央集权日益加强。到宋代,中央在与地方分权的斗争中已处于绝对上风,政治制度上体现出新的特点——皇权与相权的矛盾变得突出起来。

浅论中国古代选官制度

内容摘要:选官制度,是一个国家或政权选拔官吏的实体和程序规章,又可以称作仕进制度。它与我们今天的人事制度中公务人员录用大体相当。由于官吏担负着国家的日常管理职责,因此中国历代王朝的统治者都把官吏的考核选拔置于特别重要的地位,并十分注意积累经验,完善制度。由于中国传统文化的影响和最高统治者的重视,从夏、商、周三代到明清,中国古代社会形成了一个完整的选官制度体系。对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研究,对于了解把握中国古代社会的政府管理体制、研究中国封建社会的行政管理,人员录用制度,尤其是从中汲取经验,对当今中国的政府公务员的选拔和任用有一定的指导意义。本文试从以下三个方面对此作简要的论述。 一、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历史发展进程 选官制度是与国家同步出现于人类历史舞台。苏东坡说: “三代以上出于学, 战国至秦出于客,汉以后出于郡县吏, 魏晋以来出于九品中正, 隋唐至今出于科举。”这段话, 实际上划出了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几个发展阶段。我国古代选官制度,萌芽于原始社会末期“军事民主制”时期的禅让制,而它的正式形成,则是进入阶级社会以后的事。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选官制度的发展,大致可分三个大阶段,即:世官制、察举制和科举制三个时代。 夏、商是我国奴隶社会的建立和初步发展时期。据《礼记•礼运篇》记载,当时诸侯传位和官吏任用,均是“世及以为礼”,即实行世官制。在这种制度下,公门有公,卿门有卿,贱有常辱,贵有常荣,赏不能劝其努力,罚亦不能戒其怠惰。至奴隶社会鼎盛的西周,世官制也进入鼎盛时期。周世官制的特点是:它与当时推行的宗法制、分封制紧密结合。那些担任王室或诸侯国官职的大小贵族,便是受封的各级封君,他们均遵照嫡长子继承制的原则代代相袭,占有封地,所以也就世代垄断官职。春秋时,社会开始大变革,出于争霸斗争的需要,一些大国突破世官制的框架,实行明贤主义。到了战国,社会变革更加剧烈,随着奴隶制的崩溃和封建制的确立,唯功唯贤的新选官制度逐步建立起来,例如:“以客出仕”是战国最风行的仕进途径。“客”, 据史家解释, 就是“宾客”。战国以客出仕的史实中, 仍以秦国最为典型。到此,世官制时代终告结束。 秦汉是我国古代出现的空前的大一统时期。秦统一前后的仕途主要有:保举、军功、客、吏道、通法、征士等,其中保举又称作“任”,是负有法律责任的荐举,即“举其显,复保其微;举其始,复保其终”;吏道即由“吏”(狭义的“吏”,指官府的低级公务人员如“佐”、“史”之类)选“官”的入仕途径,主要通过考课制度实现;通法是指凡通晓法令者,即有可能入仕;征士,即以征召的方式收罗人才。公元前213年,秦始皇接受李斯“焚书”的建议后,“以法为教”、“以吏为师”便几乎垄断了秦仕进之途。刘邦建立汉王朝后,随着国家的统一和强大,幅员辽阔, 国祚长久, 自然需要大批官吏。据《汉书•百官公卿表》统计, 汉朝“吏员自佐吏至丞相十二万二百八十五人”。这么众多的官员显然需要相对稳定的选官制度培养与选拔。考汉代选官, 主要通过吏道与文学两条途径。汉王朝首先创立了察举制度。此制选官,先经官吏察访,然后推荐给中央予以任用;举荐的标准,主要看德行、才能,而非全靠家世。大体说来,汉武帝以前,是察举制产生、确立时期;其后则是此制的规范发展时期。东汉末,由于天下丧乱,人士流移,考详无地,魏王曹丕采纳陈群的建议,实行九品中正制(又称九品官人法)。这实际上是一种发展了的察举制,它规定在地方州郡分别设立大小中正,负责以九个等级品评本地区的士人,作为授官的依据,并对已评定的品级定期予以升降。九品中正制初行时虽有选贤用意,但不久即被门阀势力左右,成为世族把持政权的工具,以至出现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势族”的现象。

岳麓版高中历史必修一第一单元《中国古代的中央集权制度》知识点

岳麓版高中历史必修一知识复习提纲 第一单元中国古代的中央集权制度 第1课从内外服联盟到封邦建国 一、夏朝的政治制度(约前2070--前1600)第一个国家政权,依据:出现公共权力 二、商朝政治制度(前1600--前1046) 1、内服外服 A.内服是王畿,商王直接统治地区 B.外服是附属国管辖地区 C.商王对付附属国的控制能力有限 2、商朝是一个弥漫着神权色彩的王朝神权色彩:通过垄断神权强化王权 3、商王对附属国的控制力是优先的,各附属国基本保持原有的社会结构,各国有很大自主权. 三、西周分封制(前1046——前771) 1、分封制:保证王室强大,将宗族姻亲和功臣分派各地,广建诸侯国 1)内容:周王:最高统治/王都镐京/都城王畿/直接驻地 同姓:分封主体/富庶之地/战略要地/土地人口 异姓:功臣姻亲的待遇与亲族类似,分封一些殷商降族,利用他们对付商人。 2)影响:A周人势力范围不断扩大 B周王确立天下共主的地位,统治效果得到加强 C形成“周王—诸侯—卿、大夫—士”等级序列 2、宗法制 目的——巩固统治秩序,解决权力、财产和土地继承矛盾 特点——血缘纽带和政治关系结合起来 核心——嫡长子继承制体系——大宗、小宗相对影响—A保证了各级贵族“世卿世禄“的特权。 B有利于凝聚宗族,防止内部纷争,强化王权。 3、礼乐制:政治生活准则,实质是宗法分封的工具 4.分封制为表,是宗法制的实质;宗法制为里,是分封制政治上的表现形式,;两者互为表里,相互联系。 第2课中央集权制的确立 一、秦朝的统一(前221年) 1、条件: A春秋开始,宗法分封遭到破坏,大宗频繁取代小宗,周王失去共主地位。

论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发展

论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发展、成熟、定型 班级:09 文本⑴班姓名: 蒋旭学号:2009022011 内容摘要:从唯物论的角度来看,任何事物都是从无到有, 从雏形到完善的一个发展过程。中国古代的选官制度也同样经历了这样一个发展、成熟、定型的过程。选官制度,作为国家政治制度的一部分, 是一个国家或政权选拔官吏的实体和程序规章,又可以称作仕进制度。从夏、商、周三代到明清,经过千年的发展,中国古代社会形成了一个完整的选官制度体系。本文将对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发展形成进行简单论述,同时也对古代选官制度对今天公务员选拔制度的影响进行简要阐述。 关键词: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科举制公务员 引言 选官制度是与国家同步出现于人类历史舞台。苏东坡说: “三代以上出于学, 战国至秦出于客, 汉以后出于郡县吏, 魏晋以来出于九品中正, 隋唐至今出于科举。”这段话, 实际上划出了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几个发展阶段。我国古代选官制度,萌芽于原始社会末期“军事民主制”时期的禅让制,而它的正式形成,则是进入阶级社会以后的事。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选官制度的发展,大致可分三个大阶段,即:世官制、察举制和科举制三个时代。 一、世官制时期 夏、商是我国奴隶社会的建立和初步发展时期。据《礼记?礼运篇》记载,当时诸侯传位和官吏任用,均是“世及以为礼”,即实行世官制。在这种制度下,公门有公,卿门有卿,贱有常辱,贵有常荣,赏不能劝其努力,罚亦不能戒其怠惰。至奴隶社会鼎盛的西周,世官制也进入鼎盛时期。周世官制的特点是:它与当时推行的宗法制、分封制紧密结合。那些担任王室或诸侯国官职的大小贵族,便是受封的各级封君,他们均遵照嫡长子继承制的原则代代相袭,占有封地,所以也就世代垄断官职。春秋时,社会开始大变革,出于争霸斗争的需要,一些大国突破世官制的框架,实行明贤主义。到了战国,社会变革更加剧烈,随着奴隶制的崩溃和封建制的确立,唯功唯贤的新选官制度逐步建立起来,例如:“以客出仕”是战国最风行的仕进途径。“客”, 据史家解释, 就是“宾客”。战国以客出仕的史实中, 仍以秦国最为典型。到此,世官制时代终告结束。 在秦统一前后至察举制出现的这段时间里,选官制度是复杂而多样的。秦汉是我国古代出现的空前的大一统时期。秦统一前后的仕途主要有:保举、军功、客、吏道、通法、征士等。其中保举又称作“任”,是负有法律责任的荐举,即“举其显,复保其微;举其始,复保其终”;军功即为按军功授爵;吏道即由“吏”(“吏”,这里专指官府的低级公务人员如“佐”、“史”之类)选“官”的入仕途径,主要通过考课制度实现;通法是指凡通晓法令者,即有可能入仕;征士,即以征召的方式收罗人才。公元前213 年,秦始皇接受李斯“焚书”的建议后,“以法为教”、“以吏为师”便几乎垄断了秦仕进之途。 二、察举制时期期 楚汉之争后,刘邦建立汉王朝,国家得到统一。想要幅员辽阔, 强大统一的帝国国祚长久, 必然需要大批官吏。据《汉书?百官公卿表》统计, 汉朝“吏员自佐吏至丞相十二万二百八十五人”。这么庞大的官员数量必然需要相对稳定的选官制度培养与选拔。汉代选官, 主要通过吏道与文学两条途径。汉王朝首先创立了察举

中国古代中央集权制度的形成及特点

中国古代中央集权制度的形成及特点 李萌 一、基本概念 中国古代中央集权制度,即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它包括专制主义与中央集权两个方面的涵义。专制主义是就中央的决策方式而言的,主要是帝位终身制与皇位世袭制。封建皇帝从决策到行使立法、行政、司法权,都具有独断性和随意性,皇权的至高无上和不可分割。中央集权是针对地方分权而言的,其特点是地方政府在政治、经济、军事和文化上没有独立性,必须严格服从中央政府的命令,受制于中央政府。 专制主义与中央集权的关系既有区别、又有联系。中央集权与君主专制相辅相成,中央集权是君主专制的前提和基础,君主专制是中央集权的必然产物。其目的都是要从政治制度上保证中央政府和君主个人的绝对权威。 二、中国古代中央集权制度的形成 1、战国时初步形成 战国时期封建经济的发展,新兴地主阶级力量的增强,国家局部统一局面的出现,为中央集权制的形成创造了社会条件。各国进行的变法运动,进一步扫除了奴隶主势力的残余,确立了封建制度,适应了新兴地主加强专制和保护封建经济发展的需要。例如:战国末期法家的重要代表人物韩非子提出的中央集权和“法治”思想,体现了新兴地主阶级崭新的思想风貌,形成了一套系统的中央集权理论。商鞅变法中废分封,行县制,废除了奴隶主贵族的世袭特权,加强了新兴地主阶级的中央集权制度。 2、秦朝正式建立 秦统一全国后,为维护封建地主阶级的政治经济利益,继承了商鞅变法的成果和实践了韩非子的理论,确立了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政治制度,主要内容包括:至高无上的皇帝制、中央集权的九卿制、地方机构的郡县制和体现地主阶级意志的《秦律》。中央集权化中采取的措施:主要体现在财政、司法监察、军事管理和思想文化等诸方面。这些措施既加强了皇帝对中央百官的控制,又加强了对地方各级官吏和百姓的控制,这样就把专制主义的决策方式和中央集权制度有机地结合起来,从而正式确立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政治制度。

浅谈中国古代选官制度

选官制度,是一个国家或政权选拔官吏的实体和程序规章,又可以称作仕进制度。它与我们的人事制度中公务人员录用大体相当。 由于官吏担负着国家的日常管理职责,因此中国历代王朝的统治者都把官吏的考核选拔置于特别重要的地位,并十分注意积累经验,完善制度。 由于中国传统文化的影响和最高统治者的重视,从夏、商、周三代到明清,中国古代社会形成了一个完整的选官制度体系。 对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研究,对于了解把握中国古代社会的政府管理体制、研究中国封建社会的行政管理,人员录用制度,尤其是从中汲取经验,对当今中国的政府公务员的选拔和任用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本文试从以下三个方面对此作简要的论述。 一、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历史发展进程 选官制度是与国家同步出现于人类历史舞台。苏东坡说:“三代以上出于学,战国至秦出于客,汉以后出于郡县吏,魏晋以来出于九品中正,隋唐至今出于科举。”这段话,实际上划出了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几个发展阶段。 我国古代选官制度,萌芽于原始社会末期“军事民主制”时期的禅让制,而它的正式形成,则是进入阶级社会以后的事。 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选官制度的发展,大致可分三个大阶段,即:世官制、察举制和科举制三个时代。

夏、商是我国奴隶社会的建立和初步发展时期。 据《礼记礼运篇》记载,当时诸侯传位和官吏任用,均是“世及以为礼”,即实行世官制。 在这种制度下,公门有公,卿门有卿,贱有常辱,贵有常荣,赏不能劝其努力,罚亦不能戒其怠惰。 至奴隶社会鼎盛的西周,世官制也进入鼎盛时期。 周世官制的特点是:它与当时推行的宗法制、分封制紧密结合。 那些担任王室或诸侯国官职的大小贵族,便是受封的各级封君,他们均遵照嫡长子继承制的原则代代相袭,占有封地,所以也就世代垄断官职。 春秋时,社会开始大变革,出于争霸斗争的需要,一些大国突破世官制的框架,实行明贤主义。 到了战国,社会变革更加剧烈,随着奴隶制的崩溃和封建制的确立,唯功唯贤的新选官制度逐步建立起来,例如:“以客出仕”是战国最风行的仕进途径。 “客”,据史家解释,就是“宾客”。战国以客出仕的史实中,仍以秦国最为典型。到此,世官制时代终告结束。 秦汉是我国古代出现的空前的大一统时期。秦统一前后的仕途主要有:保举、军功、客、吏道、通法、征士等,其中保举又称作“任”,是负有法律责任的荐举,即“举其显,复保其微;举其始,复保其终”;吏道即由“吏”选“官”的入仕途径,主要通过考课制度实现;通法是指凡通晓法令者,即有可能入仕;征士,即以征召的方式收罗人才。

西周礼乐制度

西周礼乐制度,说到音乐美学思想、礼乐治国呢,就会想到西周了,中国是个礼仪之邦,是从古代就开始的,至于礼乐治国是不是像字面上那么‘彬彬有礼’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礼乐文明是中国古代的一种文明特征,通过制礼作乐,利用礼教与乐教,形成一套完善的礼乐制度,维护封建等级秩序。然而西周统治者在推行礼乐制度的同时,必然会加强礼乐方面的教育,它对我们今天又有怎样的意义呢,本文通过论述西周礼乐制度的含义及内容的阐述,又进一步探悉它对当今我国音乐教育的影响和意义. 周朝得了政权以后,西周王朝以夏商礼乐为基础,在公元前1058年制订了周代礼乐(礼乐的礼就是宗法制度和等级制度相互结合的礼仪,乐就是音乐,包括乐队、乐舞的编制,乐曲、乐舞的使用,等等。),将其作为奴隶主的行为准则,各级奴隶必须按照自己的身份地位享受礼乐在礼的中间,把贵族和人民分成许多等级,对各个等级都规定了有关生活各个方面的区别和限制。同时周朝的统治者对音乐的社会功能已经有了相当的认识。他们把礼与乐看得一样的重要,并把两者紧密地结合起来,作为维持社会秩序、巩固王朝统治的有效手段。他们也为各个等级严格规定了应用音乐的制度,从而来体现君臣、父子、兄弟、夫妇、朋友等相互间的关系。例如: 1、关于乐队的排列和各个乐器的的多少,规定王的乐队和所有乐器可以排列东西南北四面,诸侯的可以排列三面,卿和大夫的可以排列两面,士的只可以排列一面。 2、关于舞队所用的人数和排列的方法,规定王的舞队可以由八人组成一个舞行,由八个舞行,即六十四人组成的一个舞队;诸公可以由六个人组成一个舞行,由六个舞行,即三十六人组成一个舞行,由四个舞行,就是十六人组成一个舞队。(1、2,参考,杨荫浏编著《中国古代音乐史稿》上册p33音乐的阶级化和等级化,人民音乐出版社出版。) 3、关于在举行射礼时,不同身份等级使用的乐曲不同,王用《驺虞》,诸侯用《狸首》,大夫用《采苹》,士则用《采蘩》。(参考,陈应时、陈聆群主编《中国音乐简史》p28宫廷音乐,高等教育出版社。) ······ 一个王朝制定一项制度势必要建立与其对应的部门,来保证制度的实施、管理与完善,并形成与其对应的教育体系,来确保制度的推广与传承。 周朝的礼乐制度自然也需要这样的保障,即周朝王家的音乐机构。周朝王家的音乐机构归大司乐领导,其中的工作人员数目不低于一千四百六十三人。这机构的职务包含音乐行政、音乐教育和音乐表演三方面。但从音乐教育方面来看,该机构是世界上最早的音乐学校。在一千四百六十三人中,除了少数低级贵族以外,有一千二百七十七人属于农奴阶级。由此可见宫廷音乐机构中创作和表演的主要力量是农奴们。但在音乐行政以及音乐教育方面的各级负责人则都是由贵族承担的,并且随着统治者对音乐各种事宜的重视程度不同,相应的乐官级别也不同,越是重视,乐官的级别越高,由此可看出,统治阶级对音乐活动的阶级控制是

中国古代选官制度

为了加强中央集权制度,中国古代先后实行了一系列的选官制度。其中比较有影响的选官制度主要包括世袭制、军功授爵制、察举制、九品中正制和科举制。 1、世袭制 亦称世卿世禄制,盛行于夏、商、周时代。原始社会末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的禅让制破坏后,出现了“大人世及以为礼”的世袭制。世袭制的特点是王权与族权统一。它通过家族血缘关系来确定政府各级官员的任命,依血缘亲疏定等级尊卑和官爵高下。凡定爵位与官职者都世代享有采邑和封地。 对后世政权的好处:①有利于国家的统一,对祖国疆域的初步奠定和中华民族的形成,都起了重要作用;②有利于封建经济的发展; 2、军功授爵制 军功爵制是在春秋战国奴隶制走向崩溃,封建制逐渐产生和确立的形势下出现的新的军政制度。如战国时期的商鞅变法中规定:按军功的大小授爵和赐给田宅。可见,军功的大小是用人的标准,军功大的授给的爵位就高。奴隶主贵族没有军功就没有爵位。因此这种制度摧毁了奴隶制的上层建筑,有利于新兴地主阶级势力的增强,但豪强地主由此产生,经西汉的恢复,到东汉发展到高峰,成为东汉的显著政治特点。豪强地主势力的恶性发展导致三国鼎立局面的出现和士族制度的形成,使封建政治更加腐败、黑暗。 3、察举制 秦朝以后,封建的选官制度有了发展。汉武帝时建立和发展了一整套选官制度用来选拔人才,其内容包括地方察举和皇帝征召等,其中自下而上推选人才为官的制度是两汉选官的最主要途径之一。各方面人才的涌现是汉武帝时期出现鼎盛局面的重要原因。 东汉时期继续实行察举制,但前后有所变化。初期主要依据人才在地方上的声望,称为“乡举里选”。中期以后,豪强地主势力开始恶性膨胀,门第族望成为选举的主要依据。在选官制度日趋腐朽的情况下,出现了一批世代为官、把持中央或地方政权的豪门大族,累世公卿的世家地主因此形成并发展起来。后期,宦官把持用人大权,选官制度更加腐朽,出现“举秀才,不知书;察孝廉,父别居”的腐朽居面。 4、九品中正制 九品中正制是魏晋南北朝时期的重要选官制度。三国时开始实行,隋唐时被废除。东汉末年的军阀混战打破了原有的统治秩序,使汉代的察举制度无法继续实行下去。曹操为发展自己的势力,采用“唯才是举”的用人政策,曹丕当政时创立了九品中正制。具体做法是:中央选择“贤有识鉴”的官员兼任本州的中正官,察访士人,评列九品,作为官吏除授的依据;中正评定士人,家世、才能并重。曹魏后期,尤其到了晋朝,九品中正制发生了变化,不再是选拔人才的途径。由于中正官一职为世家大族所垄断,选官任人唯看门第家世,出现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世族”等级森严的局面。九品中正制是东汉以来世家大族发展到一定程度的产物,它加速了魏晋以来士族制度的形成和发展。

中央集权制度的演变

中央集权制度的起源及发展与消亡 摘要:两千多年的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是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核心内容,是中国古代政治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们在政治实践活动中的有益成果,是人类政治智慧的结晶,其中皇帝制度是中央集权制度中的奇葩。它对中国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形成与发展、官僚体制与行政管理、文化教育等整个中华文明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关键词:皇帝制度、三公九卿、君主集权、巩固、发展、封建制度确立 1.初步形成 战国时期是封建经济的发展、新兴地主阶级力量增长的一个高峰期、国家局部统一局面的出现,为中央集权制度的形成创造了社会条件。为适应新兴地主加强专政和保护封建经济发展的需要,一些诸侯国初步确立起君主集权的政治体制,其中处于西北边陲的秦国在秦孝公时期,通过商鞅变法使国家开始有了专制主义的趋势。这为秦朝建立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提供了成功的经验。法家的重要代表人物韩非子提出了中央集权和以法治国的思想,形成了一套系统的中央集权理论。韩非子在他的论著中认为:当今社会局势混乱,割据势力强大,需要君王统一国内一切力量来维护统治,这便需要有一个权力集中的政府来辅助君王统治国家,扩大领土。同时农业自然经济需要有一个相对稳定的发展环境。作为社会中主要生产资料的占有者地主而言,也需要一个强有力的政府镇压农民的反抗,来维护自己对土地的所有权。秦国成为第一个将中央集权付诸实施中央集权措施的国家。这也为秦统一六国奠定了基础。 2. 秦朝正式建立 公元前221年,秦始皇在统一六国以后就着手建立和健全专制主义的中央集权制度,以巩固其对全国的统治。 ①皇帝制的初步实行。从《史记—秦始皇本纪》中得知秦王嬴政统一全国后,认为自己德高三皇,功过五帝,王的称号已不足以显示他的至高无上的权势和地位,于是更改名号,把古代传说中的三皇、五帝的称号合二为一,号称“皇帝”。从此,“皇帝”便成为封建国家最高统治者的称号。此外,还规定皇帝自称“朕”,命称“制”,令称“诏”,印称“玺”,规定皇帝第一代称始皇帝,后世以二世、三世计,以至“传之无穷”。这些规定都表明皇帝地位的神圣和权力的至高无上。 ②中央机构实行“三公九卿”制。三公是丞相、太尉、御史大夫,分管政务、军事和监察。三公之间互不统属,相互制约,都直接为皇帝负责,使权力集中于皇帝一身。三公之下设九卿,三公九卿均由皇帝任免,概不世袭。 ③地方上实行郡县制。在地方行政机构上,秦始皇彻底废除了古代的分封制度,把战国时期已经实行的郡县制推行到全国。郡设郡守、郡尉和监御史,分别掌管政务、军事和监察。一郡之内辖若干县,县设县令或县长,此外还有县尉、县丞,构成了一套严密的地方机构。 这样的制度,既包括皇帝对中央百官的控制,又包括对地方各级官吏和百姓的控制,从而把专制主义的决策方式和中央集权的政治制度有机地结合在了一起,正式确立了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政治制度。秦始皇所创立的专制主义的中央集权制度,基本上被后代的封建统治者所沿用。这对战国前的分封制来说是一大进步;对于巩固国家统一、维护封建统治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演变

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演变选官用人乃国之大事,为了保证人才选拔,在我国漫长的封建社会,国家一方面大力发展教育;另一方面不断探索和完善选官制度,其中最为重要的就是科举制度的创立与完善。“中兴以人才为本”,自古有“得人者昌”,“失贤者亡”之说。因此认真总结中国古代选官用人的成功经验与失败教训,至今仍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春秋以前,官吏主要通过“世卿世禄”制度产生。战国时,“世卿世禄”制逐渐废除,官吏的选举发生了根本变化。秦在统一之前,“仕进之途,唯辟田与胜敌而已”,而胜敌是其主要途径。秦统一后的官吏,也就多出于军功。到了汉代,朝廷为了适应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封建国家统治的需要,在秦的基础上,建立和发展了一整套选举统治人才的选官制度。这套制度包括察举、皇帝征召、公府与州郡辟除、大臣举荐、考试、任子、纳资及其他多种方式,不限于一途,而且还可以交互使用。以后,我国古代官吏选用又分别出现了魏晋时期的“九品中正制”及隋唐滥觞的科举制。这些选官用人制度对当时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同时也表现出各种弊端。 察举制 察举也就是选举,是一种由下向上推选人才为官的制度。汉代察举的标准,大致不出四条,史称“四科取士”,《后汉书·百官志》注引应劭《汉官仪》说: 一曰德行高妙,志节清白;二曰学通行修,经中博士;三曰明达

法令,足以决疑,能按章覆问,文中御史;四曰刚毅多略,遭事不惑,明足以决,才任三辅令,皆有孝弟廉公之行。 四科取士大约起于西汉,下迄东汉未改。不过有时单举其中的一二科,或全举四科,均有诏令临时规定。察举的标准虽仅有四科,但察举的具体科目却很多,主要有孝廉、茂才、贤良方正、文学(通常指经学)以及明经、明法、尤异、治剧、兵法、阴阳灾异等临时规定的特殊科目。这些都是功名,有了功名,便可实授官职。上述察举诸科,实际上分为岁举和特举,岁举是常制,特举由诏令临时规定,二者都是由下向上推选人才的制度。汉代选官以“乡举里选”为依据,体现的是尊重乡里舆论对士人德才评判的权威性。但是,舆论评价一旦与仕途沉浮相联系,就容易被某些有权势、有影响的人物或社会集团所控制、所利用。曹操审时度势,提出了“惟才是举”的用人原则,这既是对处于乱世求贤的需要,也是对汉代“选举失实”的刻意纠正。 征辟 征辟是一种自上而下选拔官吏的制度,主要有皇帝征聘与公府、州郡辟除两种方式。皇帝征聘是采取特征与聘召的方式,选拔某些有名望的品学兼优的人士,或备顾问,或委任政事。征聘之方,由来已久,如秦孝公公开下令求贤即属征聘性质。秦始皇时叔孙通以文学征,王次仲以变仓颉旧文为隶书征,亦皆属征召性质。到了汉代,汉高帝十一年(公元前196年)求贤诏,也是继承了这一方式。以后自西汉武帝以至东汉,相沿成例。对于德高望重的老年学者,且特予优待。如武帝即位之初,即“使使者束帛加璧,安车以蒲裹轮,驾驷迎申公”,

中国古代选官制度探究

中国古代选官制度探究 一、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历史发展进程 选官制度是与国家同步出现于人类历史舞台。苏东坡说: “三代以上出于学, 战国至秦出于客,汉以后出于郡县吏, 魏晋以来出于九品中正, 隋唐至今出于科举。”这段话, 实际上划出了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几个发展阶段。我国古代选官制度,萌芽于原始社会末期“军事民主制”时期的禅让制,而它的正式形成,则是进入阶级社会以后的事。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选官制度的发展,大致可分三个大阶段,即:世官制、察举制和科举制三个时代。 夏、商是我国奴隶社会的建立和初步发展时期。据《礼记?礼运篇》记载,当时诸侯传位和官吏任用,均是“世及以为礼”,即实行世官制。在这种制度下,公门有公,卿门有卿,贱有常辱,贵有常荣,赏不能劝其努力,罚亦不能戒其怠惰。至奴隶社会鼎盛的西周,世官制也进入鼎盛时期。周世官制的特点是:它与当时推行的宗法制、分封制紧密结合。那些担任王室或诸侯国官职的大小贵族,便是受封的各级封君,他们均遵照嫡长子继承制的原则代代相袭,占有封地,所以也就世代垄断官职。春秋时,社会开始大变革,出于争霸斗争的需要,一些大国突破世官制的框架,实行明贤主义。到了战国,社会变革更加剧烈,随着奴隶制的崩溃和封建制的确立,唯功唯贤

的新选官制度逐步建立起来,例如:“以客出仕”是战国最风行的仕进途径。“客”, 据史家解释, 就是“宾客”。战国以客出仕的史实中, 仍以秦国最为典型。到此,世官制时代终告结束。 秦汉是我国古代出现的空前的大一统时期。秦统一前后的仕途主要有:保举、军功、客、吏道、通法、征士等,其中保举又称作“任”,是负有法律责任的荐举,即“举其显,复保其微;举其始,复保其终”;吏道即由“吏”(狭义的“吏”,指官府的低级公务人员如“佐”、“史”之类)选“官”的入仕途径,主要通过考课制度实现;通法是指凡通晓法令者,即有可能入仕;征士,即以征召的方式收罗人才。公元前213年,秦始皇接受李斯“焚书”的建议后,“以法为教”、“以吏为师”便几乎垄断了秦仕进之途。刘邦建立汉王朝后,随着国家的统一和强大,幅员辽阔, 国祚长久, 自然需要大批官吏。据《汉书?百官公卿表》统计, 汉朝“吏员自佐吏至丞相十二万二百八十五人”。这么众多的官员显然需要相对稳定的选官制度培养与选拔。考汉代选官, 主要通过吏道与文学两条途径。汉王朝首先创立了察举制度。此制选官,先经官吏察访,然后推荐给中央予以任用;举荐的标准,主要看德行、才能,而非全靠家世。大体说来,汉武帝以前,是察举制产生、确立时期;其后则是此制的规范发展时期。东汉末,由于天下丧乱,人士流移,考详无地,魏王曹丕采纳陈群的建议,实行九品中正制

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历史演变

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历史演变 选士制度是一个国家非常重要的的制度之一,选士制度的好坏直接关系着一个国家的长治久安。 一、汉代以前的玄关制度 夏、商、西周实行“世卿世禄制”。到春秋战国时,统治阶层改革旧有制度,更为了富国强兵,破格任用一些地位低下而才干出众的人。战国时期出现“军功爵制度”,又兴起养士之风,招揽有才干、善言辞的人才,不论出身,为国君、诸侯服务。到秦代则以“辟田”和军功为选官依据。但这些都不是完备的选官制度。 二、汉代察举制 到了汉代,为了适应国家统治的需要,建立了一整套选拔官吏的制度,名为“察举制”。所谓察举,就是由皇帝下诏公开征求人才,由中央和地方各级主管官员将本人发现或民间公认的出众人才,向各级政府推荐,经过一定形式的考察后择优录用、授予官职的整个过程。“察举”也叫“荐举”,“察”就是自上而下考察、发现人才,“举”是自下而上推荐人才。推荐也叫贡贤,被荐者叫“举士”。 汉代察举的科目,是由少到多不断增加的;增加科目尤以特科为多,是根据对专门人才的需要而设立。这些科目,划一由皇帝确定。按照举期分类,察举的科目可分为常科(岁科)与特科两大类。岁科有孝廉、茂才(秀才)、察廉(廉吏)、光禄四行;特科又分为常见特科和一般特科。在上述科目中,以岁科为先,其中又以「孝廉」一科为最重要。特科中则以「贤良方正」为最重要。 (一)察孝廉 汉代由孝廉一科选举的人才最多,而且孝廉也是汉代察举中非常突出的一个科目,所谓孝廉,是“孝子”和“廉吏”的简称,于民则举“孝”,在吏则兴“廉”。汉代统治者认为,孝是“百行之冠,众善之始”,廉则是官之根本,民之表率,因此对孝廉的考察和荐举十分重视。 察孝廉是以儒家孝为立身之本,廉为从政而设立。“孝”和“廉”在实际的操作难度较大,标准不易掌握;非有实际德行者不能举,又不能谬举,因此荐举者的责任重大。在西汉,举孝廉无须考试,既可委任,且每岁皆举。在东汉,孝廉这科在东汉原有的内容上有了较大变化,其主要体现在:(1)坚持按人口比例岁举孝廉,优待边郡。这有利于边远地区的人才选拔,促进边远地区文化的发展。(2)举孝廉要后要考试——试经,并且有年龄的限制。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以往只荐不试的滥举弊端。(3)中央朝廷官员依照职位高低举孝廉。 (二)举贤良 举贤良是汉代选拔高级人才的主要形式。所谓举贤良,一般以“贤良(方正)和直言极谏”为察举名目,但往往都另外附加一些条件,如可亲民者、文学士、能指朕过失者等。对高级人才的要求既强调了个人的道德品质,又重视通经达变、博学多术、甚至某些特异功能。 汉文帝在文帝二年和十五年两次下诏举贤良;到汉武帝时,举贤良由非制度化向制度化过渡,通过高级官吏荐举人才,并用对策的方式加以选拔的形式成为定例。其后的皇帝在诏举贤良时,对策要求更高,不仅需要对策者对军国大事全面深入了解,而且在对策中要提出解决问题的有效方案。东汉基本沿用西汉举贤良的旧制,但不如西汉盛行。 从察孝廉和举贤良这两个方面来看,两汉时期的察举制是在不断的完善和发

中国的礼乐制度

中国的礼乐制度 礼乐制度就是等级制度。中国古代礼乐制度作为统治者的利用工具的确在诞生时为统治阶级得到一定政治成效,随着历史的发展,礼乐制度并不能如统治阶级所愿成为长久有效的治理手段并且一直延续下去,但它却控制了整个中国古代封建社会的音乐格局。 起源 公元前11世纪到公元前771年是中国历史上的西周时期。为了加强统治,周王朝初期的统治者实行了“封诸侯,建同姓”的政策,把周王室贵族分封到各地,建立西周的属国。周武王死后,年幼的成王继位,武王的弟弟姬旦即周公辅政。周公旦是位德才兼备并且忠心耿耿的臣子,曹操曾于《短歌行》中曾以“周公吐哺,天下归心”来赞扬他的忠诚与认真。周公在“分邦建国”的基础上“制礼作乐”,总结、继承、完善,从而系统地建立了一整套有关“礼”“乐”的完善制度。 礼乐制度是以乐从属礼的思想制度。以“礼”来区别宗法远近等级秩序,同时又以“乐”来和同共融“礼”的等级秩序,两者相辅相成。在统治阶级内部所设定的等级具体表现为“天子八佾,诸公六,诸侯四”。古代舞队的行列,八人为一行,叫一佾。按周礼,天子的舞队用八佾(即六十四人),诸公六佾,诸侯四佾,士二佾。这样,阶层不同从而使用舞队人数的不同,是为了

给人们灌输君权至上无人能与之相抗衡的等级秩序思想。 周代的音乐领导机构“大司乐”是世界上出现最早,规模最大的音乐教育与音乐表演机构,它所培养的对象是王和诸侯的长子、公卿大夫的子弟、从民间选拔的优秀青年。主要教授学员们学习六代乐舞与小舞。大司乐教育贵族子弟学习音乐并非是让他们真去正的表演,而是让他们懂得“礼乐”是一种有效的治国方式。 礼乐制度盛行于中国的商周时期,是维系奴隶制等级观念的规范,也是奴隶主阶级借以巩固其统治地位的重要手段。《礼记。曲礼》云:“夫礼者,所以定亲疏,决嫌疑,别同异,明是非也。”又云:“君臣、上下、父子、兄弟,非礼不定。”在举行祭祀、宴享、朝聘、婚冠、丧葬等宗教和政治活动时,均使用礼乐器。礼乐器是表明器主身份、权位的标志物。正如《左传·成公二年》所云:“器以藏礼,礼以行义。”又云:“唯器与名不可以假人。”丧葬礼是礼乐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死者入葬时所享受的待遇,依生前的品级而有所不同。古代墓葬能够比较完整地保存随葬品和有关遗迹,因而为研究古代的礼乐制度提供了宝贵的实物资料。已有学者提出礼乐制度形成于龙山时代的新见解。 目的 礼乐制度是周代建国初期由周公制定的,其目的之一是为巩固等级制社会,其次也是吸取商代灭亡的教训,反对“淫乐”,

专题一 中国古代的中央集权制度(新)

专题一中国古代的政治制度 【考纲要求明确方向】 1.西周政权的建立与灭亡;西周的分封制和宗法制;西周时期政治制度的特点。 2.秦朝的统一;皇帝制度;中央官僚机构与郡县制;中央集权制度的形成。 秦朝的统一,皇帝制度,中央官制与郡县制中央集权制度的形成. 3.汉初郡国并行制;汉朝至唐朝的选官制度;唐朝的三省六部制;元朝的行省制度。4.明朝宰相制度的废除与内阁的出现;清朝军机处的设置。 5. 古代中国政治制度的演变过程与历史特点;中央集权制度的历史作用与社会影响。古代中国政治制度的演变过程与历史特点;中央集权制度的历史作用与社会影响。 【自主预习知识准备】——对照课本及考试说明解读进行填空 考点一西周时期的政治 西周政权的建立与灭亡:建立时间_____________灭亡时间_______________ 分封制(1)目的:为了进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内容 A、分封的内容与对象:周王将一定的和人民,分别授予 B、诸侯的义务与权利: a.义务:受封的诸侯必须服从的命令,诸侯有为天子、、 以及义务 b.权利:诸侯可以在封疆内进行。 C.天子与诸侯的关系:周王确立“天下共主”的地位,诸侯服从周王命令,但是在自己的领地内有一定的独立性。 (3)作用 加强了的统治,巩固了政权。开发了,扩大了统治区域,形成了全国的交通网络。形成了对周王室般的政治格局。 (4)瓦解 A原因:分封制有很大的局限性,诸侯有诸多大权,具有相对的性,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使诸侯国实力不断的增强。 B表现:在实力增强之后,各诸侯国展开了激烈的争夺,出现了春秋战国时期的兼并争霸局面。王室土地被吞并,逐步失去分封大权。 宗法制 (1)与分封制关系:西周王族的宗法制与分封制是互为的具有政治性质的制度,是一种基于血缘关系和亲缘关系的制度;在政治制度方面的体现就是。 (2)含义及目的:用规定宗族内的办法,来确立和巩固家长在本宗族内的地位,以保证稳定。 (3)特点:最大的特点就是制 (4)内容:嫡长子大宗、小宗(天子、诸侯、卿大夫、士) (5)作用:形成了森严的,保证了贵族在上的垄断和特权地位,有利于的稳定与团结。 西周时期政治制度的特点 1.王权与神权的紧密结合 2.以血缘关系为纽带形成国家政治结构——宗法制 3.最高执政集团尚未形成权力的高度集中——分封制 【经典例题】 1.(2009高考广东单科)“封建社会”的概念是近代引入中国的。柳宗元的文章《封建

西周礼乐制度的认识

对西周礼乐制度的文化的认识 一、周代的礼乐制度 公元前11世纪中期推翻殷商建立的周王朝,在总结殷商典章制度的基础上,制定了等级严密的礼乐制度。“礼”是为了区分贵贱等级,“乐”可以使人互相和敬,两者结合,为的是维护奴隶制贵族的等级秩序,巩固统治阶级内部团结而更有效地统治百姓。 周礼的种类繁多,主要有祭祀、丧葬、交际、征战和吉庆五大类。涉及冠、婚、丧、祭、朝、聘、乡、射及职官制度等诸多礼仪、礼制和礼义。由繁琐的礼仪制定了与之配合的各种音乐使用标准,不同场合、不同身份的人,不仅礼仪有别,所用音乐也有严格规定。为了维护和推行礼乐制度,周王朝还设立了由“大司乐”总管的音乐机构,对十三岁到二十岁的贵族子弟进行系统的音乐教育。在周礼中,“礼”与“乐”是相互配合、相辅相成的,“礼”体现为等级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社会秩序中的君臣、父子、夫妻和高低、贵贱、尊卑都要由礼来加以区别和定位。但是仅仅有“礼”是不够的,单纯强调“礼”可能会造成等级间的距离和人际关系的冷漠,而“乐”的作用就是与“礼”相配合,起调和关系、融合感情的作用,消解由“礼”所带来的等级差别感,以达致和谐的理想境界。二者虽然功能各不相同,但相辅相成,构成了一个完整有序的社会政治制度。 东周时代即春秋战国时代,总体上是诸侯争霸、列国争强,战火频仍、纷争相继的乱世,同时吃…郑卫之音”的传人,在这样的政治和社会环境下,礼乐制度逐步失去了生存的土壤,而被列国纷纷弃之如弊履,

史称“礼坏乐崩”。但正是在这一“礼坏乐崩”的时代,礼乐作为一项基本政治制度的价值得到了包括孔子在内的各类有识之士的思考和重新认识,基于此,礼乐制度才能在汉初重登政治舞台,并绵延两千多年而不衰。 二、儒家对礼乐文明的继承和发展 自周朝以后,历史上每个朝代兴起后都要有一番“制礼作乐”的活动,或者把前代流传下来的礼乐加以改造,或者根据当时的需要制定新的礼乐,历代史书里面都有一部K}L乐志》。那么,在周代“制礼作乐”至春秋战国“礼崩乐坏”,再到以后每朝每代的“制礼作乐”,这中间明显存在着一个断层。是谁将这个断层连接起来的呢?儒家是主要的贡献者,儒家创立者孔子则是发展中国古代礼乐文明的另一个重要人物。他一方面继承、推广和宣扬礼乐文明,整理、传播了记载古代礼乐文明的儒家经典“六经”,另一方面以礼乐为解说对象,着力彰显礼乐文明的精义,强调礼乐文明的人伦教化和治世功能。 三、礼乐文化的内核及其对传统文化的影响 礼之所以合理,正如孔子所说,“礼缘人情而作”,它是基于人情而制定的。儒家从人本主义出发,提出治理人民的前提是尊重人性。只有充分注意到人民的好恶之情,社会才能长治久安。但是,这并不等于说人性可以不受制约,可以纵情放任,那样无异于将人类等同于动物。人的好恶之情的缺乏或者过度,同样不利于社会的安定。只有健康的情感,是社会和谐、进步的保证。人的情感应该与天道一样,处在阴阳和谐的“至中”境界。但是人性不能自发企及于至中之地,因此需

中国古代礼乐制度

中国古代礼乐制度 中国古代礼乐制度作为统治者的利用工具的确在诞生时为统治阶级得到一定政治成效,随着历史的发展,礼乐制度并不能如统治阶级所愿成为长久有效的治理手段并且一直延续下去,但它却控制了整个中国古代封建社会的音乐格局。下面由给大家整理了中国古代礼乐制度相关知识,希望可以帮到大家! 中国古代礼乐制度简介 礼乐制度起源于西周时期,相传为周公所创建。它和封建制度、宗法制度一起,构成整个中国古代的社会制度,对后世的政治、文化、艺术和思想影响巨大。 礼乐制度分礼和乐两个部分。礼的部分主要对人的身份进行划分和社会规范,最终形成等级制度。乐的部分主要是基于礼的等级制度,运用音乐进行缓解社会矛盾。 随着西周社会制度的土崩瓦解,礼崩乐坏,中国历史进入了东周的春秋和战国时期。春秋时期的儒家创始人孔子面对春秋时期的社会乱相,极力主张恢复西周的礼乐制度,提倡“克己复礼”,认为只有恢复礼乐制度,实行仁爱,才能解决当时的社会问题,实现“天下有道”的和谐社会。 孔子对礼的解释是:“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发乎情,止乎礼”

孔子不但主张和提倡恢复礼乐制度,还身体力行。传说他曾向老子问礼,又曾痴迷于乐,达到“三月不知肉味”的境地。 中国古代礼乐制度起源 公元前11世纪到公元前771年是中国历史上的西周时期。为了加强统治,周王朝初期的统治者实行了“封诸侯,建同姓”的政策,把周王室贵族分封到各地,建立西周的属国。周武王死后,年幼的成王继位,武王的弟弟姬旦即周公辅政。周公旦是位德才兼备并且忠心耿耿的臣子,曹操曾于《短歌行》中曾以“周公吐哺,天下归心”来赞扬他的忠诚与认真。周公在“分邦建国”的基础上“制礼作乐”,总结、继承、完善,从而系统地建立了一整套有关“礼”“乐”的完善制度。 礼乐制度是以乐从属礼的思想制度。以“礼”来区别宗法远近等级秩序,同时又以“乐”来和同共融“礼”的等级秩序,两者相辅相成。在统治阶级内部所设定的等级具体表现为“天子八佾,诸公六,诸侯四”。古代舞队的行列,八人为一行,叫一佾。按周礼,天子的舞队用八佾(即六十四人),诸公六佾,诸侯四佾,士二佾。这样,阶层不同从而使用舞队人数的不同,是为了给人们灌输君权至上无人能与之相抗衡的等级秩序思想。 周代的音乐领导机构“大司乐”是世界上出现最早,规模最大的音乐教育与音乐表演机构,它所培养的对象是王和诸侯的长子、公卿大夫的子弟、从民间选拔的优秀青年。主要教授学员们学习六代乐舞与小舞。大司乐教育贵族子弟学习音乐并非是让他们真正去表演,而

西周礼乐制度及意义.doc

西周礼乐制度及意义 西周礼乐制度及意义 周代的礼乐制度 公元前11世纪中期推翻殷商建立的周王朝,在总结殷商典章制度的基础上,制定了等级严密的礼乐制度。礼是为了区分贵贱等级,乐可以使人互相和敬,两者结合,为的是维护奴隶制贵族的等级秩序,巩固统治阶级内部团结而更有效地统治百姓。 周礼的种类繁多,主要有祭祀、丧葬、交际、征战和吉庆五大类。涉及冠、婚、丧、祭、朝、聘、乡、射及职官制度等诸多礼仪、礼制和礼义。由繁琐的礼仪制定了与之配合的各种音乐使用标准,不同场合、不同身份的人,不仅礼仪有别,所用音乐也有严格规定。为了维护和推行礼乐制度,周王朝还设立了由大司乐总管的音乐机构,对十三岁到二十岁的贵族子弟进行系统的音乐教育。在周礼中,礼与乐是相互配合、相辅相成的,礼体现为等级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社会秩序中的君臣、父子、夫妻和高低、贵贱、尊卑都要由礼来加以区别和定位。但是仅仅有礼是不够的,单纯强调礼可能会造成等级间的距离和人际关系的冷漠,而乐的作用就是与礼相配合,起调和关系、融合感情的作用,消解由礼所带来的等级差别感,以达致和谐的理想境界。二者虽然功能各不相同,但相辅相成,构成了一个完整有序的社会政治制度。 东周时代即春秋战国时代,总体上是诸侯争霸、列国争强,战火频仍、纷争相继的乱世,同时吃郑卫之音的传人,在这样的政治和社会环境下,礼乐制度逐步失去了生存的土壤,而被列国纷纷弃之如弊履,史称礼坏乐崩。但正是在这一礼坏乐崩的时代,礼乐作为一项基本政治制度的价值得到了包括孔子在内的各类有识之士的思考和重新认识,基于此,礼乐制度才能在汉初重登政治舞台,并绵延两千多年而不衰。 礼乐文明的现实意义

中国古代的选官制度流程

精心整理 中国古代的选官制度 一、发展演变 (一)夏、商、西周时期:选官制度处于萌芽和初步发展时期,主要为“世卿世禄制”。夏朝的建立,标志着“大人世及以为礼”的世袭制代替了“天下为公,选贤与能”的禅让制。它以家庭血缘关系为标准来确定攻府各级官员的任命,依血缘亲疏确定等级尊卑和官爵高下。宗法制度是这一政治准则的支撑与基石。世官制下担任官员的大小贵族必经国学教育,学习相关礼仪知识方可上激化了社够担任官职的人。它是一种自下而上推选人才为官的制度,是两汉选用官员的最主要途径。察举的内容有孝廉、秀才和贤良方正、贤良文学两大类科目,其中以孝廉为最多。察举制为一种自下而上的举荐方式会造成用人权的下移,而且它主要根据人才在地方上的声望,称为“乡举里选”。东汉中期以后,随着地方豪强地主势力的发展,用人大权被宦官和豪强地主所把持,致使“门生故吏遍天下”,形成了私人势力集团,并且出现了“举秀才、不知书;察孝廉,父别居。寒素清白浊如泥,高第良将怯如鸡”的腐朽局面。 ⑵ 征辟是一种自下而上选拔官吏的制度。主要有皇帝征聘与州郡辟除两种方式。皇

帝征聘主要是选拔某些有名望的品学兼优之士,或备顾问,或委任政事。它是汉代最尊荣的仕途,被征者来去自由,大都待以宾礼。汉代多以“公车”征聘人才。辟除则是由高级官员任用属吏的一种制度。 (六)魏晋南北朝时期(220~589年):实行九品中正制,注重门第出身。 公元220年曹丕称帝以后,接受吏部尚书陈群的建议,创立了“九品官人法”。它规定由着姓世族担任地方州郡的品评官,州为大中正官,郡为中正官。由他们来担任对人才的评定,并将人才分为三等九品,依次为:“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九个等级,并授予相应官职。九品中正制在创立之初,评议人物的标准是家世与才能并重。但发展到西晋,主 从此, 1 A. B. A.。“六学” B.唐代的科举分为常科和制科两类。每年分期举行的称为常科,由皇帝下诏临时举行的考试叫制科。常科有秀才、明经、进士、明法、明字、明算等五十多种,其中以明经与进士两科最为重要。进士科的考试内容以诗赋为主,明经科以帖经、墨义为主。当时社会流传有“三十老明经、五十少进士”的说法,可见进士科录取的严格。武则天时期首创武举和殿试。唐玄宗时,诗赋成为进士科的主要考试内容,并任用高官主持考试,提高了科举考试的地位,以后成为定制。 唐代的科举制的发展打破了门阀士族垄断政治的局面,扩展了统治集团的社会基础,适应了加强中央集权需要。提高了官员的文化素质,同时也促进了文化的发展繁荣。向学与读书成为社会风尚。唐代诗歌与文学的发展繁荣与科举制有直接的联系,但科举考试本质上还是为封建国家服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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