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档网
当前位置:搜档网 › 《煤矿安全规程》2017年最新版

《煤矿安全规程》2017年最新版

《煤矿安全规程》2017年最新版
《煤矿安全规程》2017年最新版

新版《煤矿安全规程》(总局令第87号)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87号

修订后的《煤矿安全规程》已经2015年12月22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13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2004年11月3日公布的《煤矿安全规程》,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06年10月25日公布的《关于修改<煤矿安全规程>第六十八条和第一百五十八条的决定》,2009年4月22日公布的《关于修改<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一百二十九条、第四百四十一条、第四百四十二条的决定》,2010年1月21日公布的《关于修改<煤矿安全规程>部分条款的决定》,2011年1月25日公布的《关于修改<煤矿安全规程>第二编第六章防治水部分条款的决定》同时废止。

局长杨焕宁

2016年2月25日

第一编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煤矿安全生产和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与健康,防止煤矿事故与职业病危害,根据《煤炭法》《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煤炭生产和煤矿建设活动,必须遵守本规程。

第三条煤炭生产实行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煤炭生产活动。

第四条从事煤炭生产与煤矿建设的企业(以下统称煤矿企业)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

煤矿企业必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各级负责人、各部门、各岗位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

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目标管理、投入、奖惩、技术措施审批、培训、办公会议制度,安全检查制度,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事故报告与责任追究制度等。

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各种设备、设施检查维修制度,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并做好记录。

煤矿必须制定本单位的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

第五条煤矿企业必须设置专门机构负责煤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工作,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人员及装备。

第六条煤矿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和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第七条对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防范措施、事故应急措施、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等,煤矿企业应当履行告知义务,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并提出建议。

第八条煤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必须实行群众监督。煤矿企业必须支持群众组织的监督活动,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

从业人员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拒绝违章指挥;当工作地点出现险情时,有权立即停止作业,撤到安全地点;当险情没有得到处理不能保证人身安全时,有权拒绝作业

从业人员必须遵守煤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第九条煤矿企业必须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培训不合格的,不得上岗作业。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煤矿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并经考核合格。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培训合格,取得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矿长必须具备安全专业知识,具有组织、领导安全生产和处理煤矿事故的能力。

第十条煤矿使用的纳入安全标志管理的产品,必须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未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不得使用。

试验涉及安全生产的新技术、新工艺必须经过论证并制定安全措施;新设备、新材料必须经过安全性能检验,取得产品工业性试验安全标志。

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或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和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技术、工艺、材料和设备。

第十一条煤矿企业在编制生产建设长远发展规划和年度生产建设计划时,必须编制安全技术与职业病危害防治发展规划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安全技术措施与职业病危害防治所需费用、材料和设备等必须列入企业财务、供应计划。

煤炭生产与煤矿建设的安全投入和职业病危害防治费用提取、使用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第十二条煤矿必须编制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并根据具体情况及时修改。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由矿长负责组织实施。

第十三条入井(场)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等个体防护用品,穿带有反光标识的工作服。入井(场)前严禁饮酒。

煤矿必须建立入井检身制度和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必须掌握井下人员数量、位置等实时信息。

入井人员必须随身携带自救器、标识卡和矿灯,严禁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严禁穿化纤衣服。

第十四条井工煤矿必须按规定填绘反映实际情况的下列图纸:

(一)矿井地质图和水文地质图。

(二)井上、下对照图。

(三)巷道布置图。

(四)采掘工程平面图。

(五)通风系统图。

(六)井下运输系统图。

(七)安全监控布置图和断电控制图、人员位置监测系统图。

(八)压风、排水、防尘、防火注浆、抽采瓦斯等管路系统图。

(九)井下通信系统图。

(十)井上、下配电系统图和井下电气设备布置图。

(十一)井下避灾路线图。

第十五条露天煤矿必须按规定填绘反映实际情况的下列图纸:

(一)地形地质图。

(二)工程地质平面图、断面图。

(三)综合水文地质图。

(四)采剥、排土工程平面图和运输系统图。

(五)供配电系统图。

(六)通信系统图。

(七)防排水系统图。

(八)边坡监测系统平面图。

(九)井工采空区与露天矿平面对照图。

第十六条井工煤矿必须制定停工停产期间的安全技术措施,保证矿井供电、通风、排水和安全监控系统正常运行,落实24h值班制度。复工复产前必须进行全面安全检查。

第十七条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健全规章制度,编制应急救援预案,储备应急救援物资、装备并定期检查补充。

煤矿必须建立矿井安全避险系统,对井下人员进行安全避险和应急救援培训,每年至少组织1次应急演练。

第十八条煤矿企业应当有创伤急救系统为其服务。创伤急救系统应当配备救护车辆、急救器材、急救装备和药品等。

第十九条煤矿发生事故后,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必须立即采取措施组织抢救,矿长负责抢救指挥,并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

第二十条国家实行资质管理的,煤矿企业应当委托具有国家规定资质的机构为其提供鉴定、检测、检验等服务,鉴定、检测、检验机构对其作出的结果负责。

第二十一条煤矿闭坑前,煤矿企业必须编制闭坑报告,并报省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批准。

矿井闭坑报告必须有完善的各种地质资料,在相应图件上标注采空区、煤柱、井筒、巷道、火区、地面沉陷区等,情况不清的应当予以说明。

第二编地质保障第二编地质保障

第二十二条煤矿企业应当设立地质测量(简称地测)部门,配备所需的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和仪器设备,及时编绘反映煤矿实际的地质资料和图件,建立健全煤矿地测工作规章制度。

第二十三条当煤矿地质资料不能满足设计需要时,不得进行煤矿设计。矿井建设期间,因矿井地质、水文地质等条件与原地质资料出入较大时,必须针对所存在的地质问题开展补充地质勘探工作。

第二十四条当露天煤矿地质资料不能满足建设及生产需要时,必须针对所存在的地质问题开展补充地质勘探工作。

第二十五条井筒设计前,必须按下列要求施工井筒检查孔:

(一)立井井筒检查孔距井筒中心不得超过25m,且不得布置在井筒范围内,孔深应当不小于井筒设计深度以下30m。地质条件复杂时,应当增加检查孔数量。

(二)斜井井筒检查孔距井筒纵向中心线不大于25m,且不得布置在井筒范围内,孔深应当不小于该孔所处斜井底板以下30m。检查孔的数量和布置应当满足设计和施工要求。

(三)井筒检查孔必须全孔取芯,全孔数字测井;必须分含水层(组)进行抽水试验,分煤层采测煤层瓦斯、煤层自燃、煤尘爆炸性煤样;采测钻孔水文地质及工程地质参数,查明地质构造和岩(土)层特征;详细编录钻孔完整地质剖面。

第二十六条新建矿井开工前必须复查井筒检查孔资料;调查核实钻孔位置及封孔质量、采空区情况,调查邻近矿井生产情况和地质资料等,将相关资料标绘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编制主要井巷揭煤、过地质构造及含水层技术方案;编制主要井巷工程的预想地质图及其说明书。

第二十七条井筒施工期间应当验证井筒检查孔取得的各种地质资料。当发现影响施工的异常地质因素时,应当采取探测和预防措施。

第二十八条煤矿建设、生产阶段,必须对揭露的煤层、断层、褶皱、岩浆岩体、陷落柱、含水岩层,矿井涌水量及主要出水点等进行观测及描述,综合分析,实施地质预测、预报。

第二十九条井巷揭煤前,应当探明煤层厚度、地质构造、瓦斯地质、水文地质及顶底板等地质条件,编制揭煤地质说明书。

第三十条基建矿井、露天煤矿移交生产前,必须编制建井(矿)地质报告,并由煤矿企业技术负责人组织审定。

第三十一条掘进和回采前,应当编制地质说明书,掌握地质构造、岩浆岩体、陷落柱、煤层及其顶底板岩性、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以下简称突出)危险区、受水威胁区、技术边界、采空区、地质钻孔等情况。

第三十二条煤矿必须结合实际情况开展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或探测工作,并提出报告,由矿总工程师组织审定。井工开采形成的老空区威胁露天煤矿安全时,煤矿应当制定安全措施。

第三十三条生产矿井应当每5年修编矿井地质报告。地质条件变化影响地质类型划分时,应当在1年内重新进行地质类型划分。

第三编井工煤矿

第三编井工煤矿

第一章矿井建设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三十四条煤矿建设单位和参与建设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必须具有与工程项目规模相适应的能力。国家实行资质管理的,应具备相应的资质,不得超资质承揽项目。

第三十五条有突出危险煤层的新建矿井必须先抽后建。矿井建设开工前,应当对首采区突出煤层进行地面钻井预抽瓦斯,且预抽率应当达到30%以上。

第三十六条建设单位必须落实安全生产管理主体责任,履行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职责。

第三十七条煤矿建设、施工单位必须设置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满足工程需要的安全人员、技术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

第三十八条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开工前,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作业规程,并组织相关人员学习。

第三十九条矿井建设期间必须按规定填绘反映实际情况的井巷工程进度交换图、井巷工程地质实测素描图及通风、供电、运输、通信、监测、管路等系统图。

第四十条矿井建设期间的安全出口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开凿或者延深立井时,井筒内必须设有在提升设备发生故障时专供人员出井的安全设施和出口;井筒到底后,应当先短路贯通,形成至少2个通达地面的安全出口。

(二)相邻的两条斜井或者平硐施工时,应当及时按设计要求贯通联络巷。

第二节井巷掘进与支护

第四十一条开凿平硐、斜井和立井时,井口与坚硬岩层之间的井巷必须砌碹或者用混凝土砌(浇)筑,并向坚硬岩层内至少延深5m。

在山坡下开凿斜井和平硐时,井口顶、侧必须构筑挡墙和防洪水沟。

第四十二条立井锁口施工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采用冻结法施工井筒时,应当在井筒具备试挖条件后施工。

(二)风硐口、安全出口与井筒连接处应当整体浇筑,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三)拆除临时锁口进行永久锁口施工前,在永久锁口下方应当设置保护盘,并满足通风、防坠和承载要求。

第四十三条立井永久或者临时支护到井筒工作面的距离及防止片帮的措施必须根据岩性、水文地质条件和施工工艺在作业规程中明确。

第四十四条立井井筒穿过冲积层、松软岩层或者煤层时,必须有专门措施。采用井圈或者其他临时支护时,临时支护必须安全可靠、紧靠工作面,并及时进行永久支护。建立永久支护前,每班应当派专人观测地面沉降和井帮变化情况;发现危险预兆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进行处理。

第四十五条采用冻结法开凿立井井筒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冻结深度应当穿过风化带延深至稳定的基岩10m 以上。基岩段涌水较大时,应当加深冻结深度。

(二)第一个冻结孔应当全孔取芯,以验证井筒检查孔资料的可靠性。

(三)钻进冻结孔时,必须测定钻孔的方向和偏斜度,测斜的最大间隔不得超过30m,并绘制冻结孔实际偏斜平面位置图。偏斜度超过规定时,必须及时纠正。因钻孔偏斜影响冻结效果时,必须补孔。

(四)水文观测孔应当打在井筒内,不得偏离井筒的净断面,其深度不得超过冻结段深度。

(五)冻结管应当采用无缝钢管,并采用焊接或者螺纹连接。冻结管下入钻孔后应当进行试压,发现异常时,必须及时处理。

(六)开始冻结后,必须经常观察水文观测孔的水位变化。只有在水文观测孔冒水7天且水量正常,或者提前冒水的水文观测孔水压曲线出现明显拐点且稳定上升7天,确定冻结壁已交圈后,才可以进行试挖。在冻结和开凿过程中,要定期检查盐水温度和流量、井帮温度和位移,以及井帮和工作面盐水渗漏等情况。检查应当有详细记录,发现异常,必须及时处理。

(七)开凿冻结段采用爆破作业时,必须使用抗冻炸药,并制定专项措施。爆破技术参数应当在作业规程中明确。

(八)掘进施工过程中,必须有防止冻结壁变形和片帮、断管等的安全措施。

(九)生根壁座应当设在含水较少的稳定坚硬岩层中。

(十)冻结深度小于300m 时,在永久井壁施工全部完成后方可停止冻结;冻结深度大于300m 时,停止冻结的时间由建设、冻结、掘砌和监理单位根据冻结温度场观测资料共同研究确定。

(十一)冻结井筒的井壁结构应当采用双层或者复合井壁,井筒冻结段施工结束后应当及时进行壁间充填注浆。注浆时壁间夹层混凝土温度应当不低于4℃,且冻结壁仍处于封闭状态,并能承受外部水静压力。

(十二)在冲积层段井壁不应预留或者后凿梁窝。

(十三)当冻结孔穿过布有井下巷道和硐室的岩层时,应当采用缓凝浆液充填冻结孔壁与冻结管之间的环形空间。

(十四)冻结施工结束后,必须及时用水泥砂浆或者混凝土将冻结孔全孔充满填实。

第四十六条采用竖孔冻结法开凿斜井井筒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沿斜长方向冻结终端位置应当保证斜井井筒顶板位于相对稳定的隔水地层5m 以上,每段竖孔冻结深度应当穿过斜井冻结段井筒底板5m 以上。

(二)沿斜井井筒方向掘进的工作面,距离每段冻结终端不得小于5m。

(三)冻结段初次支护及永久支护距掘进工作面的最大距离、掘进到永久支护完成的间隔时间必须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明确,并制定处理冻结管和解冻后防治水的专项措施。永久支护完成后,方可停止该段井筒冻结。

第四十七条冻结站必须采用不燃性材料建筑,并装设通风装置。定期测定站内空气中的氨气浓度,氨气浓度不得大于0.004%。站内严禁烟火,必须备有急救和消防器材。

制冷剂容器必须经过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制冷剂在运输、使用、充注、回收期间,应当有安全技术措施。

第四十八条冬季或者用冻结法开凿井筒时,必须有防冻、清除冰凌的措施。

第四十九条采用装配式金属模板砌筑内壁时,应当严格控制混凝土配合比和入模温度。混凝土配合比除满足强度、坍落度、初凝时间、终凝时间等设计要求外,还应当采取措施减少水化热。脱模时混凝土强度不小于0.7MPa,且套壁施工速度每24h不得超过12m。

第五十条采用钻井法开凿立井井筒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钻井设计与施工的最终位置必须穿过冲积层,并进入不透水的稳定基岩中5m 以上。

(二)钻井临时锁口深度应当大于4m,且进入稳定地层中3m 以上,遇特殊情况应当采取专门措施。

(三)钻井期间,必须封盖井口,并采取可靠的防坠措施;钻井泥浆浆面必须高于地下静止水位0.5m,且不得低于临时锁口下端1m;井口必须安装泥浆浆面高度报警装置。

(四)泥浆沟槽、泥浆沉淀池、临时蓄浆池均应当设置防护设施。泥浆的排放和固化应当满足环保要求。

(五)钻井时必须及时测定井筒的偏斜度。偏斜度超过规定时,必须及时纠正。井筒偏斜度及测点的间距必须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明确。钻井完毕后,必须绘制井筒的纵横剖面图,井筒中心线和截面必须符合设计。

(六)井壁下沉时井壁上沿应当高出泥浆浆面1.5m 以上。井壁对接找正时,内吊盘工作人员不得超过4人。

(七)下沉井壁、壁后充填及充填质量检查、开凿沉井井壁的底部和开掘马头门时,必须制定专项措施。

第五十一条立井井筒穿过预测涌水量大于10m3/h的含水岩层或者破碎带时,应当采用地面或者工作面预注浆法进行堵水或者加固。注浆前,必须编制注浆工程设计和施工组织设计。

第五十二条采用注浆法防治井壁漏水时,应当制定专项措施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最大注浆压力必须小于井壁承载强度。

(二)位于流砂层的井筒段,注浆孔深度必须小于井壁厚度200mm。井筒采用双层井壁支护时,注浆孔应当穿过内壁进入外壁100mm。当井壁破裂必须采用破壁注浆时,必须制定专门措施。

(三)注浆管必须固结在井壁中,并装有阀门。钻孔可能发生涌砂时,应当采取套管法或者其他安全措施。采用套管法注浆时,必须对套管与孔壁的固结强度进行耐压试验,只有达到注浆终压后才可使用。

第五十三条开凿或者延深立井、安装井筒装备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必须有天轮平台、翻矸平台、封口盘、保护盘、吊盘以及凿岩、抓岩、出矸等设备的设置、运行、维修的安全技术措施。

第五十四条延深立井井筒时,必须用坚固的保险盘或者留保护岩柱与上部生产水平隔开。只有在井筒装备完毕、井筒与井底车场连接处的开凿和支护完成,制定安全措施后,方可拆除保险盘或者掘凿保护岩柱。

第五十五条向井下输送混凝土时,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混凝土强度等级大于C40或者输送深度大于400m 时,严禁采用溜灰管输送。

第五十六条斜井(巷)施工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明槽开挖必须制定防治水和边坡防护专项措施。

(二)由明槽进入暗硐或者由表土进入基岩采用钻爆法施工时,必须制定专项措施。

(三)施工15°以上斜井(巷)时,应当制定防止设备、轨道、管路等下滑的专项措施。

(四)由下向上施工25°以上的斜巷时,必须将溜矸(煤)道与人行道分开。人行道应当设扶手、梯子和信号装置。斜巷与上部巷道贯通时,必须有专项措施。

第五十七条采用反井钻机掘凿暗立井、煤仓及溜煤眼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扩孔作业时,严禁人员在下方停留、通行、观察或者出渣。出渣时,反井钻机应当停止扩孔作业。更换破岩滚刀时,必须采取保护措施。

(二)严禁干钻扩孔。

(三)及时清理溜矸孔内的矸石,防止堵孔。必须制定处理堵孔的专项措施。严禁站在溜矸孔的矸石上作业。

(四)扩孔完毕,必须在上、下孔口外围设置栅栏,防止人员进入。

第五十八条施工岩(煤)平巷(硐)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掘进工作面严禁空顶作业。临时和永久支护距掘进工作面的距离,必须根据地质、水文地质条件和施工工艺在作业规程中明确,并制定防止冒顶、片帮的安全措施。

(二)距掘进工作面10m 内的架棚支护,在爆破前必须加固。对爆破崩倒、崩坏的支架必须先行修复,之后方可进入工作面作业。修复支架时必须先检查顶、帮,并由外向里逐架进行。

(三)在松软的煤(岩)层、流砂性地层或者破碎带中掘进巷道时,必须采取超前支护或者其他措施。

第五十九条使用伞钻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井口伞钻悬吊装置、导轨梁等设施的强度及布置,必须在施工组织设计中验算和明确。

(二)伞钻摘挂钩必须由专人负责。

(三)伞钻在井筒中运输时必须收拢绑扎,通过各施工盘口时必须减速并由专人监视。

(四)伞钻支撑完成前不得脱开悬吊钢丝绳,使用期间必须设置保险绳。

第六十条使用抓岩机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抓岩机应当与吊盘可靠连接,并设置专用保险绳。

(二)抓岩机连接件及钢丝绳,在使用期间必须由专人每班检查次。

(三)抓矸完毕必须将抓斗收拢并锁挂于机身。

第六十一条使用耙装机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耙装机作业时必须有照明。

(二)耙装机绞车的刹车装置必须完好、可靠。

2017年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汇编 AAAA化工有限公司 年月日 目录 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3) 2、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13) 3、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 (14) 4、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16) 5、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9) 6、领导干部轮流带班制度 (21) 7、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24) 8、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制度 (27) 9、重大危险源评估和安全管理制度 (32) 10、变更管理制度 (35) 11、应急管理制度 (39) 12、安全事故制度 (44) 13、防火、防爆、防中毒、防泄漏管理制度 (51)

AAAA化工有限公司岗位职责 一、目 经理岗 位安全 职责, 保证其 有效实 施、监 督、规范安全管理工作;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总经理办公室; 三、责任者:总经理; 四、内容: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即总经理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其主要职责如下: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4、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6、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7、负责审查批准公司安全生产政策、规划和重要法规制度,并将安全生产规划纳入公司总体规划中。 8、设置适应工作需要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要求配备足够数量高素质的安全生产管理

、技术人员。 9、每半年至少主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会议,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总结分析,对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 AAAA化工有限公司 岗位职责 一、目Array的:副 总经理 岗位安 全职责 ,保证 其有效实施、监督、规范安全管理工作;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副总经理办公室; 三、责任者:副总经理; 四、内容: 1、组织制订公司安全生产规划,审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督促实施。 2、积极开展安全技术教育,有计划地对下属单位领导干部进行培训、考核。 3、在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和引进工程等经济技术项目时,负责监督劳动安全卫生“三同时”制度,确保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4、每季度至少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布置、总结安全生产工作,表彰安全生产先进单位。 6、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定期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等危险点进行安全检查,责令存在事故隐患的单位制订整改措施,并限期整改。 6、负责组织重伤事故、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最新2017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申请书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 申请书 (样式) 申请单位(盖章) 申请等级 申请日期 国家保密局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制

说明 1.“单位名称”填写签订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合同时使用的名称。 2.“单位性质”填写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属上市公司的应予以注明。 3.“申请理由”填写已承担或拟承担的一级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或协作配套任务,是否具备申请保密资格单位基本条件。 4.栏目内容按保密资格标准的要求,结合实际如实填写,不涉及的项目填写“无此项”。 5.《申请书》内容不得涉及国家秘密,按内部文件管理。 6.《申请书》使用A4打印并编排页码,内容填写不下的,可增页填写。 7.《申请书》需填写一式三份,并以光盘形式提交电子版一份。

单位名称应与单位合法身份证明文件相一致,并应填写全称 社会统一信用 代码 单位性质按照营业执照单 位法人证书的内 容填写 法定代表人 单位人数涉密人员数注册地址 科研生产(办公)地址单位有多个科研生产(办公)地址的,分别说明单位科研生产(办公)具体地址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单位创建时间是否为上市 公司 □是□否 注册资金固定总资产 股权结构主要范围为所有股东名单及持股比例(可另附页) 外国国籍、境外永久居留权或者长期居留许及涉外婚姻关系情况主要范围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董(监)事会人员、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承担或者拟承担涉密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任务的人员

证券监管机构的行政处罚 情况若申请单位为上市公司,则填写近三年内受到证券监管机构的行政处罚情况;若不是上市公司,填写“无”。 单位概况主要填写: 1.所属行业及变迁情况; 2.承担军工品科研生产任务的情况; 3.所取得的资质; 4.单位科研生产(办公地址)位置信息、周边环境情况。 申请理由主要填写: 1.拟申请一级保密资格等级; 2.已承担或拟承担何种一级武器装备科研生产或协作配套任务(项目或产品); 3.是否符合《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资格认定办法》规定的各项申请条件。 保密责任落实情况

2017年,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

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 (试行) 第1部分总则 一、基本条件 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煤矿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齐全有效; 2.矿长、副矿长、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由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并取得考核合格证; 3.不存在各部分所列举的重大事故隐患; 4.建立矿长安全生产承诺制度,矿长每年向全体职工公开承诺,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保证安全投入,持续保持煤矿安全生产条件,保护矿工生命安全。 二、等级设定 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一级为最高级。 三、工作要求 1.建立和保持 煤矿是创建并持续保持标准化动态达标的责任主体。应通过实施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规范行为、控制质量、提高装备和管理水平、强化培训,使煤矿达到并持续保持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标准,保障安全生产。 2.目标与计划 制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年度计划,并分解到相关部门严格执行和考核。 3.组织机构与职责 有负责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机构,各单位、部门和人员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职责明确。 4.安全生产标准化投入 保障安全生产标准化经费,持续改进和完善安全生产条件。 5.技术保障 健全技术管理体系,完善工作制度,开展技术创新;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编制符合要求,审批手续完备,贯彻执行到位。 6.现场管理和过程控制 加强各生产环节的过程管控和现场管理,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自检工作。 7.持续改善 煤矿取得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是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主管部门在考核定级时,对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现状的测评,是对煤矿执行《安全生产法》等相关规定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情况的考核认定。取得等级的煤矿应在取得的等级基础上,有目的、有计划地持续改进工艺技术、设备设施、管理措施,规范员工安全行为,进一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使煤矿持续保持考核定级时的安全生产条件,并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长效机制。 四、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 1.井工煤矿 (1)安全风险分级管控。考核内容执行本方法第2部分“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的规定; (2)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考核内容执行本方法第3部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规定。 (3)通风。考核内容执行本方法第4部分“通风”的规定。 (4)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考核内容执行本方法第5部分“地质灾害防治与测量”的规定。 (5)采煤。考核内容执行本方法第6部分“采煤”的规定。 (6)掘进。考核内容执行本方法第7部分“掘进”的规定。 (7)机电。考核内容执行本方法第8部分“机电”的规定。 (8)运输。考核内容执行本方法第9部分“运输”的规定。 (9)职业卫生。考核内容执行本方法第10部分“职业卫生”的规定。 (10)安全培训和应急管理。考核内容执行本方法第11部分“安全培训和应急管理”的规定。 (11)调度和地面设施。考核内容执行本方法第12部分“调度和地面设施”的规定。 五、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方法 1.井工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方法 (1)井工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满分为100分,采用各部分得分乘以权重的方式计算,各部分的权重见表1-1。

2017通用安全操作规程完整

2017通用安全操作规程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障员工的安全与健康和公司财产不受损失,特制定本规程规员工及车间相关人员的安全意识: 1.所有员工工作前,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严禁饮酒,长发要 挽入帽;任何人员进入现场必须穿好工作服、戴好安全帽,走安全道,过辊道走安全桥。现场设有危险标志区域(电控柜区域、吊具警示区域、拧紧机警示区域等),非岗位人员禁止入;检修人员进行检修作业时,须与岗位人员取得联系,确保安全后进行相关作业。 2.上岗前要开班前会,做好安全交底,详细交待当班设备运行状况, 以及安全注意事项。 3.工作前要全面检查所使用的工具、用具和机、电设备,有缺陷和 安全装置不合格的禁止使用。 4.安全通道要保持平坦畅通,工作场所和通道都应有足够的照明设 施。 5.现场零部件合理放置在料架,保证放置牢固、整齐、不准超高、 不超重、不偏移、不歪倒。 6.新设备投入使用前必须有安全技术规程和完整可靠的安全措施及 保护装置。 7.在人员能触及部位或人员工作场所,必须做到有轮必有罩,有轴

必有套、有坑必有栏、有口必有盖。 8.安全装置、设施、信号必须齐全、灵敏、可靠、不准随意改装、 拆卸、移动和损坏,警告标志和信号应完整明显。 9.机电设备转动时,禁止到危险部位检查、维修。在转动部位需要 进行人工加油时,必须停机加油(必要时停电加油),比如气扳机每次加注润滑剂过程必须断气之后再加注。 10.吊具在运行过程中,此时人员在安全黄线之外,禁止人员在吊具 下方行走、操作、停留,操作者待吊具下降停至限位块处时再操作,若发现异常现象,马上按控制箱的急停开关,并撤离工位至安全位置,并反映给直属领导。 11.非生产性人员至底盘工位处理问题必须带好安全帽并观察工位无 异常后再进入工位处理。 12.新员工入厂和厂员工复工调动岗位时,必须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 从事危险性操作的特殊工种员工,必须身体健康,并经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取得书后方可工作。 13.在采用新设备、新工艺、新技术及生产新产品时,必须对员工进 行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 14.员工发现设备有缺陷,工具损坏,易造成人身事故时,应立即停 止作业。 15.凡在电气、高处等危险区域工作,工作前必须采取可靠的安全措 施,并由专业人员负责检查确认、设定专人监护,操作者必须有相应的安全操作书(电工证、登高证等)。

2017年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自检报告

2017年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自检报告

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保密自检报告 单位名称(加盖公章):年度: 单位基本情况 保密资格 等级 口一级口二级口三级 保密资格 有效期至 法定代表人或 主要负责人 联系人 联系 方式 自检内容检查项目自检情况 基本项 1.保密工作机构设置是否符合标准要求;口是口否口不涉及 2.是否存在涉密信息设备和涉密存储设备接入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或者未采取防 护措施与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之间进行信息交换,可能造成涉密信息失控; 口是口否口不涉及 3.是否在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或者在未采取保密措施的有线或者无线通讯中存储、 处理、传递国家秘密;口是口否口不涉及 4.是否存在未按保密要求进行安全技术处理,将退出使用的涉密信息设备、涉密信息存储 设备赠送、出售、丢弃或者改为他用,可能造成涉密信息失控;口是口否口不涉及 5.是否存在涉密信息系统未通过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设立或者授权测评机构的系统测评 并存储处理涉密信息;口是口否口不涉及 6.选择的涉密协作配套单位是否具备相应保密资格;口是口否口不涉及 2

重点检查项1.是否明确定密、涉密人员、信息化、新闻宣传、外事等归口管理部门; 口是口否口不涉及 2.专职保密工作人员配备数量是否符合标准要求;口是口否口不涉及 3.是否存在涉密信息系统通过系统测评但未提交涉密网络运行许可申请,或者已获得运行许可但未按要求进行风险评估的情况;口是口否口不涉及 4.是否存在使用不与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连接的内部非涉密信息系统、非涉密信息设备和非涉密存储设备存储、处理、传输涉密信息的情况;口是口否口不涉及 5.是否存在修改、删除涉密计算机保密技术防护专用系统的违规外联监控程序报警回联地址的情况;口是口否口不涉及 6.是否存在擅自访问、下载、存储、传输知悉范围以外的国家秘密的情况; 口是口否口不涉及7.是否存在擅自扫描或者检测涉密信息系统的网络基础设施、安全保密产品以及应用系统的情况;口是口否口不涉及 8.是否存在故意隐藏涉密信息设备和涉密存储设备的情况;口是口否口不涉及 9.测试、调试、仿真、工控、数控等专用信息设备或者信息系统,接入涉密信息系统是否制定专门的安全保密方案并报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审查:口是口否口不涉及l0.涉密信息系统采用虚拟化技术,是否制定专门的安全保密方案并报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审查;口是口否口不涉及11.采用无线方式接入涉密信息系统或者涉密计算机,是否采用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和国家密码管理部门检测合格的安全保密设施设备和密码设备,是否制定专门的安全保密方案并报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审查;口是口否口不涉及12.是否未经审批更换涉密服务器、涉密计算机硬盘,重装操作系统,或者单位年度内更换涉密服务器、涉密计算机硬盘,重装操作系统数量超过总数20%:口是口否口不涉及 3

2017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办法运输部分

第9 部分运输 一、工作要求(风险管控) 1.运输巷道与硐室 (1)满足运输设备安装、运行的空间要求; (2)满足运输设备检修的空间要求; (3)满足人员操作、行走的安全要求。 2.运输线路 (1)轨道线路轨型、轨道铺设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2)保证列车能按规定的速度安全、平稳运行。 3.运输设备 (1)在用设备完好率符合要求; (2)保护装置齐全、灵敏、可靠; (3)安装符合设计要求。 4.运输设施安全设施齐全、可靠,安装规范,正常使用。 5.运输管理(1)管理机构健全,制度完善;(2)设备设施定期检测检验。 6.岗位规范 (1)建立并执行本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2)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掌握作业规程,作业人员熟知本岗位操作规程、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 (3)现场作业人员操作规范,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

反劳动纪律(以下简称“三违”)行为; (4 )作业前进行安全确认。 7.文明生产 (1)作业场所卫生整洁; (2)设备材料码放整齐,图牌板内容齐全、清晰准确。 二、重大事故隐患判定 本部分重大事故隐患: 1.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使用架线式电机车的; 2?未配备负责运输工作专业技术人员的。 三、评分方法 1.按表9-1评分,总分为100分。按照所检查的问题进行扣 分,各分值单元项(由共用1个分值的1个或若干个小项组成)分数扣完为止。 2.在考核评分中,项目内容中有缺项时,按式(1)进行折 算:A=100/(100-B) C (1) 式中: A——实得分数; B ——缺项标准分数; C ――检查得分数。 3.本部分未涉及到的设备、工艺,参照本标准,制定相应的标准并执行。

矿2016最新《煤矿安全规程》考试复习试题及答案

矿2016最新《煤矿安全规程》考试复习试题及答案

2016最新《煤矿安全规程》考试复习题及答案 姓名:职务(工种):得分: 一、填空题: 1、2016版<煤矿安全规程>第一条规定,为保障煤矿安全生产和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与健康,防止煤矿事故与职业病危害,依据《煤炭法》《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 2、煤炭生产实行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煤炭生产活动。 3、从事煤炭生产与煤矿建设的企业(以下统称煤矿企业)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 4、矿井供电系统中常说的三大保护是指过流保护、漏电保护和保护接地。 5、煤矿企业必须设置专门机构负责煤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工作,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人员及装备。 6、对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防范措施、事故应急措施、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等,煤矿企业应当履行告知义务,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并提出建议。 7、煤矿企业必须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培训不合格的,不得上岗作业。 8、《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煤矿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并经考核合格。 9、入井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等个体防护用品,穿带有反光标识的工作服。必须掌握井下人员数量、位置等实时信息。 10、井工煤矿必须制定停工停产期间的安全技术措施,保证矿井供电、通风、排水和安全监控系统正常运行,落实24h值班制度。复工复产前必须进行全面安全检查。 11、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健全规章制度,编制应急预案,储备应急救援物资、装备并定期检查补充。煤矿必须建立矿井安全避险系统,对井下人员进行安全避险和应急救援培训,每年至少组织1次应急演练。 12、国家实行资质管理的,煤矿企业应当委托具有国家规定资质的机构为其提供鉴定、检测、检验等服务,鉴定、检测、检验机构对其做出的结果负责。

天车安全操作规程2017

天车安全操作规程 天车操作人员必须经相关资质部门的安全教育培训并考核合格,取 得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操作人员要熟悉有关天车操作规程及注意 事项,严格按本规定进行操作。 一、作业前准备 1、起吊物品前必须佩戴好安全帽,并根据起吊物重量正确选择天车(5、10、20吨),按要求对天车和吊具状况进行检查,确认其处于正常 状态。 2、第一次起吊重物或负荷达到最大时,应在吊离地面高度0.5米后重新将重物放下,试吊确认安全可靠后再进行正常作业。 3、起吊物品时要正确选用吊具,确认所选的吊具适用并能承载被吊 物品,严禁超载。 4、吊具要吊在受吊物品的吊环或其他规定的承载处,必须吊挂或捆 绑牢固、平稳后方可起吊。检查并确认吊高、钢索夹角等满足相关规定 的要求。 5、捆绑吊运有尖锐边缘的工件时,需用软料垫好,以防钢丝绳被割 断而发生事故。 6、操作人员要正确选用钢丝绳或吊装带,吊物时需用吊环时,一定 确保吊环旋紧牢固方可操作。 二、作业过程中 7、起吊时必须使吊钩在被吊物品的正上方,避免侧向斜吊、拉拽受 吊物。起吊使用慢速挡启动,起吊平稳后换快速挡。 8、天车搬运物品时,要使受吊物在天车行线内行走,行走高度至少 比运行路线上工件高0.5m以上,严禁将吊载物从人头上或重要设备上通过。人在吊物下面操作时,一定要在吊物下面采取牢固可靠的支撑措施。 9、正常作业中严禁开反车制动停车,起吊不得靠极限位置限制器达 到停车的目的。 10、有两个吊钩的起重机,需单独使用,不准同时起吊两个物体。

11、吊物上严禁有人或其他浮放物品。 12、在整个起吊、搬运过程中,操作者和指挥者相互配合,随时观 察受吊物四周情况,保证人员、物品和设备的安全。 13、天车运行时,操作人员要集中精神面对天车运行方向,注意防 止绊倒,并按规定对下 列情况哨声警鸣: (1)、起升、降落重物,开动大小车行驶时。 (2)、视线不清楚时。 (3)、接近跨内另一起重机时。 (4)、接近人员时。 (5)、行进中准备停车时。 14、被吊工件悬在空中时,操作人员不能离开,并注视地面操作或 行人安全。 15、天车操作人员和扶重人员作业时应带安全帽,操作人员不要带 手套,手要相应的干净,避免污垢进入按钮里面。 16、禁在运行中进行机械修理、清洁和润滑等工作。在行车检修时,总开关应切断,并在闸刀上挂有“禁止合闸、正在修理"的明显标志。 17、天车运行中如发现异常响声、误动作和操作失灵等情况,要及 时切断电源,迅速上报相关负责人,尽快排除故障和隐患。 18、工作中突然断电时,将控制器置于“零”位,重新工作前检查 是否正常。 三、作业结束后 19、工作结束后,应将吊车开到停车处,靠墙或两侧,并将吊钩升 至一定高度,将操作手柄关闭,切断电源,整理好吊具。 20、坚持定期检修和维护保养,保证设备完好。

2017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

规程规定 、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并根据具体情况及时修改,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由矿长负责组织实施。 、矿井每年安排采掘作业计划时必须核定矿井通风能力。 、矿井测风制度、报表。 、矿井必须有完整的独立通风系统。改变全矿井通风系统时 必须编制通风设计及安全措施 由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 、矿井必须制定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的应急预案。因检修、停电或者其他原因停止主要通风机运转时 必须制定停风措施。 、矿井开拓或者准备采区时 在设计中必须根据该处全风压供风量和瓦斯涌出量编制通风设计。 、矿井应当每年制定综合防尘措施、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措施及管理制度 并组织实施。矿井应当每周至少检查1次隔爆设施的安装地点、数量、水量或者岩粉量及安装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井上、下防火措施 、井上、下必须设置消防材料库,每季度应当对井上、下消防管路系统、防火门、消防材料库和消防器材的设置情况进行1次检查 发现问题 及时解决 ?、矿井防灭火使用的凝胶、阻化剂及进行充填、堵漏、加固用的高分子材料 应当对其安全性和环保性进行评估 并制定安全监测制度和防范措施。 ?、矿井防灭火专项设计 ?、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时 必须开展自然发火监测工作 建立自然发火监测系统 确定煤层自然发火标志气体及临界值 健全自然发火预测预报及管理制度。 ?、采煤工作面回采结束后 必须在 ?天内进行永久性封闭 每周1次抽取封闭采空区气样进行分析 并建立台账。 隐患排查治理标准化 、分管负责人负责分管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责任分工职责)

、排查出隐患进行分级,明确相应的治理督办、验收、事故隐患年度排查计划:各分管负责人每旬组织相关人员对分管领域进行一次全面排查:事故隐患排查台帐(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 通风质量标准化 一、系统管理 ( )通风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准备一、二巷调整系统,企业负责人审批。 ( )巷道贯通专项措施。矿总工程师审批。 ( )串联通风措施。矿总工程师审批。?重大事故隐患? ( )专用回风巷维修时指定专项措施。矿总工程师审批。( )主要通风机: ①爆门检查维修记录(每 个月) ②风设施检查维修记录(每季度) ③度全矿性反风技术方案、总结报告 、风量配置 ( )主要通风机性能测定报告 ?重大事故隐患? ( )矿井通风阻力测定报告 ?重大事故隐患? ( )矿井年度通风能力核定报告、 ( )配风计划、测风报表 ?重大事故隐患? ( )矿井外部漏风率测定。每年

新版《煤矿安全规程》考试题库及答案

新版《煤矿安全规程》考试题库及答案(机电运输区队长)默认分类2008-09-02 08:39:28 阅读460 评论0 字号:大中小 一、填空题: 1、新《煤矿安全规程》是根据《煤炭法》、__________和_________制定的。(矿山安全法、 煤矿安全监察条例) 2、《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煤矿企业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________ 和_____。(标准、技术规范) 3.《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各级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________、__________。(职能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4.罐笼进出口必须装设____或____,高度不得小于1.2米。(罐门、罐帘) 5.罐笼内每人占有的有效面积应不小于____。提升矿车的罐笼内必须装有_____。(0.18 平方米阻车器) 6.保管期超过____的钢丝绳,在悬挂前必须再进行一次试验,___方可使用。(一年合格 后) 7.升降人员或升降人员和物料用的钢丝绳,自悬挂时起每隔___检验一次,升降物料用的钢丝绳,自悬挂时起12个月时进行第一次检验,以后第隔___检验一次。(6个月) 8.立井中用罐笼升降人员时的加速度和减速度都不得超过____m/s2,其最大速度不得超过__ _m/s。(0.75 12) 9.倾斜井巷每班运送人员前,必须检查人车的连接装置、____和______,并必须先放一 次空车。(保险链防坠器) 10.带式输送机的胶带必须是_____性和____性符合规定的胶带,方可在井下使用。(阻 燃性抗静电性) 11.倾斜井巷中使用的带式输送机,上运时必须同时装设防逆转装置和______装置;下运时 必须装设___装置。(制动装置) 12.矿井供电系统一般采用____电源供电,任一线路应能担负起全矿井负荷的_____。(双 回路100%) 13.供电质量的高低一般由两个参数决定,分别是_____、_____。(电压功率因数) 14.井下大巷照明灯的间距不应超过____综采工作面则不应超过____。(30米15米) 15.矿灯必须装有可靠的____装置,且最低应能连续正常使用_____。(短路保护11h) 16.井下供电应做到的“三无”内容是___________、__________、无明接头。(无鸡爪子无羊尾巴) 17、.对主接地极面积的规定是___________,厚度要求是__________。(0.75mm2 5mm) 18、电气设备外壳与接地母线的连接应采用不小于_________或__________。(25mm2铜线 50mm2镀锌铁线) 19.矿用防爆电气设备标志为_________,安全标志为____。(Ex MA)

新版《煤矿安全规程》考试试题及答案煤炭安全网

2016版《煤矿安全规程》题库 一、填空题(共40题) 1、煤矿企业必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各级负责人、各部门、各岗位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 2、对作业场所与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防范措施、事故应急措施、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等,煤矿企业应当履行(告知)义务,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并提出建议。 3、煤矿企业应当落实应急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事故预警、应急值守、信息报告、(现场处置)、应急投入、救援装备与物资储备、安全避险设施管理与使用等规章制度。 4、处理煤(岩)与二氧化碳突出事故时,还必须加大(灾区)风量,迅速抢救遇险人员。 5、矿井建设期间必须按规定填绘反映实际情况的(井巷工程)进度交换图、井巷工程地质实测素描图及通风、供电、运输、通信、监测、管路等系统图 6、一个采(盘)区内同一煤层的一翼最多只能布置1个采煤工作面与(2)个煤(半煤岩)巷掘进工作面同时作业。 7、一个采(盘)区内同一煤层双翼开采或者多煤层开采的,该采(盘)区最多只能布置2个采煤工作面与(4)个煤(半煤岩)巷掘进工作面同时作业。 8、修复旧井巷时,必须首先检查瓦斯。当瓦斯积聚时,必须按规定排放,只有在回风流中甲烷浓度不超过1、0%、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空气成分符合本规程135条的要求时,才能作业。 9、采煤工作面所有安全出口与巷道连接处超前压力影响范围内必须加强支护,且加强支护的巷道长度不得小于(20)m。 10、综合机械化采煤工作面,安全出口与巷道连接处的巷道高度不得低于(1、8)m,其她采煤工作面,此范围内的巷道高度不得低于1、6m。 11、运送、安装与拆除(综采设备)时,必须有安全措施,明确规定运送方式、安装质量、拆装工艺与控制顶板的措施。 12、采煤机停止工作或者检修时,必须切断采煤机前级供电开关电源并断开其隔离开关,(断开)采煤机隔离开关,(打开)截割部离合器,并对工作面输送机施行闭锁。 13、更换截齿与滚筒时,采煤机上下(3)m范围内,必须护帮护顶,禁止操作液压支架。 14、(临时与永久支护)距掘进工作面的距离,必须根据地质、水文地质条件与施工工艺在作业规程中明确,并制定防止冒顶、片帮的安全措施。 15、斜井(巷)施工期间兼作人行道时,必须每隔(40)m设置躲避硐。 16、每个生产矿井必须至少有(2)个能行人的通达地面的安全出口,各出口间距不得小于(30)m。 17、炮眼深度小于(0、6)m时,不得装药、爆破;在特殊条件下,如挖底、刷帮、挑顶确需进行炮眼深度小于0、6m的浅孔曝破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并封满炮泥。 18、(突出煤层)采掘工作面爆破工作必须由固定的专职爆破工担任。 19、矿井应当每年制定(综合防尘措施)、预防与隔绝煤尘爆炸措施及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0、采区进、回风巷必须贯穿整个采区,严禁一段为(进风巷)、一段为(回风巷)。 21、采用灌浆防灭火时,应当有灌浆前疏水与灌浆后防止(溃浆)、透水的措施。 22、开采容易自燃与自燃的急倾斜煤层用垮落法管理顶板时,在主石门与采区运输石门上方,必须留有(煤柱)。 23、突出煤层经区域预测后,可划分为(无突出危险区)与(突出危险区)。 24、区域综合防突措施包括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区域防突措施)、区域防突措施效果检验与区域验证等内容。 25、矿井防治冲击地压工作应当坚持“(区域先行)、局部跟进”的防冲原则。 26、《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矿井应当编制的防治水图件有矿井充水性图、矿井涌水量与各种相关因素动态曲线图、(矿井综合水文地质图)、矿井综合水文地质柱状图、矿井水文地质剖面图。 27、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与矿井充水性图上必须标绘出井巷出水点的位置及其涌水量、积水的井巷及采空区范围、底板标高、积水量、地表水体与水患异常区等。在水淹区域应当标出(积水线)、探水线与警戒线的位置。 28、开采底板有承压含水层的煤层,当承压含水层与开采煤层之间的隔水层能够承受的水头值小于实际水头值时,应当采取(疏水降压)、注浆加固底板改造含水层或者充填开采等措施,并进行效果检验。 29、井巷揭露的主要出水点或者地段,必须进行水温、(水量)、水质与水压(位)等地下水动态与松散含水层涌水含砂量综合观测与分析,防止滞后突水。 30、采区水仓的有效容量应当能容纳(4 )h的采区正常涌水量。 31、钢丝绳悬挂前,必须对每根钢丝绳做拉断、(弯曲)与扭转3种试验。 32、存放时间超过(1)年的钢丝绳,在悬挂前必须再进行性能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2017年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最新版)

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 (最新版) (试行) 第1部分总则 一、基本条件 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煤矿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齐全有效; 2.矿长、副矿长、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由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并取得考核合格证; 3.不存在各部分所列举的重大事故隐患; 4.建立矿长安全生产承诺制度,矿长每年向全体职工公开承诺,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保证安全投入,持续保持煤矿安全生产条件,保护矿工生命安全。 二、等级设定 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一级为最高级。 三、工作要求 1.建立和保持 煤矿是创建并持续保持标准化动态达标的责任主体。应通过实施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规范行为、控制质量、提高装备

和管理水平、强化培训,使煤矿达到并持续保持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标准,保障安全生产。 2.目标与计划 制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年度计划,并分解到相关部门严格执行和考核。 3.组织机构与职责 有负责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机构,各单位、部门和人员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职责明确。 4.安全生产标准化投入 保障安全生产标准化经费,持续改进和完善安全生产条件。 5.技术保障 健全技术管理体系,完善工作制度,开展技术创新;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编制符合要求,审批手续完备,贯彻执行到位。 6.现场管理和过程控制 加强各生产环节的过程管控和现场管理,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自检工作。 7.持续改善 煤矿取得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是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主管部门在考核定级时,对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现状的测评,是对煤矿执行《安全生产法》等相关规定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情况的考核认定。取得等级的煤矿应在取得的等级基础上,有目的、有计划地持续改进工艺技术、设备设施、管理措施,规范员工安全行为,进一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使煤矿持续保持考核定级时的安全生产条件,并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长效机制。

2016年新版煤矿安全规程通风部分课件

第三章通风、瓦斯和 煤尘爆炸防治 第一节通风 第一百三十五条井下空气成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采掘工作面的进风流中,氧气浓度不低于20%,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0.5%。 (二)有害气体的浓度不超过表4规定。 表4矿井有害气体最高允许浓度 甲烷、二氧化碳和氢气的允许浓度按本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矿井中所有气体的浓度均按体积百分比计算。 第一百三十六条井巷中的风流速度应当符合表5要求。 表5井巷中的允许风流速度

设有梯子间的井筒或者修理中的井筒,风速不得超过8m/s;梯子间四周经封闭后,井筒中的最高允许风速可以按表5规定执行。 无瓦斯涌出的架线电机车巷道中的最低风速可低于表5的规定值,但不得低于0.5m/s。 综合机械化采煤工作面,在采取煤层注水和采煤机喷雾降尘等措施后,其最大风速可高于表5的规定值,但不得超过5m/s。 第一百三十七条进风井口以下的空气温度(干球温度,下同)必须在2℃以上。 第一百三十八条矿井需要的风量应当按下列要求分别计算,并选取其中的最大值: (一)按井下同时工作的最多人数计算,每人每分钟供给风量不得少于4m3。 (二)按采掘工作面、硐室及其他地点实际需要风量的总和进行计算。各地点的实际需要风量,必须使该地点的风流中的甲烷、二氧化碳和其他有害气体的浓度,风速、温度及每人供风量符合本规

程的有关规定。 使用煤矿用防爆型柴油动力装置机车运输的矿井,行驶车辆巷道的供风量还应当按同时运行的最多车辆数增加巷道配风量,配风量不小于4m3/min·kW。 按实际需要计算风量时,应当避免备用风量过大或者过小。煤矿企业应当根据具体条件制定风量计算方法,至少每5年修订1次。 第一百三十九条矿井每年安排采掘作业计划时必须核定矿井生产和通风能力,必须按实际供风量核定矿井产量,严禁超通风能力生产。 第一百四十条矿井必须建立测风制度,每10天至少进行1次全面测风。对采掘工作面和其他用风地点,应当根据实际需要随时测风,每次测风结果应当记录并写在测风地点的记录牌上。 应当根据测风结果采取措施,进行风量调节。 第一百四十一条矿井必须有足够数量的通风安全检测仪表。仪表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检验单位进行检验。 第一百四十二条矿井必须有完整的独立通风系统。改变全矿井通风系统时,必须编制通风设计及安全措施,由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 第一百四十三条贯通巷道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巷道贯通前应当制定贯通专项措施。综合机械化掘进巷道在相距50m 前、其他巷道在相距20m 前,必须停止一个工作面作

新版《煤矿安全规程》题库

新版《煤矿安全规程》 1、煤矿必须编制年度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并根据具体情况及时修改。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由(矿长)负责组织实施。 2、煤矿必须建立矿井安全避险系统,对井下人员进行安全避险和应急救援培训,每年至少组织( 1 )次应急演练。 3、安全避险系统应当随采掘工作面的变化及时调整和完善,每年由(矿总工程师)组织开展有效性评估。 4、矿山救护队到达服务煤矿的时间应当不超过( 30 )min。 5、入井人员必须随身携带额定防护时间不低于( 30 )min的隔绝式自救器。 6、工作面倾角大于15°时,液压支架必须采取防倒、防滑措施;倾角大于( 25 )°时,必须有防止煤、矸窜出刮板输送机伤人的措施。 7、综合机械化采煤矿井采用轨道机车运输,巷道两侧与运输设备最小间距为()m。 8、单轨吊车运输巷道,巷道两侧与运输设备最小间距为()m。 9、单体液压支柱的初撑力,柱径为100mm的不得小于( 90 )kN,柱径为80mm的不得小于60kN。 10、对金属顶梁和单体液压支柱,在采煤工作面回采结束后或者使用时间超过( 8 )个月后,必须进行检修。 11、采煤工作面刮板输送机必须安设能发出停止、启动信号和通讯的装置,发出信号点的间距不得超过( 15 )m。

12、采煤机上装有能停止工作面刮板输送机运行的(闭锁)装置。 13、工作面转载机安有破碎机时,必须有(安全防护)装置。 14、液压支架必须接顶。顶板破碎时必须(超前)支护。 15、采煤工作面(初次)放顶及收尾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16、在同一采煤工作面中,不得使用不同类型和不同性能的(支柱)。在地质条件复杂的采煤工作面中使用不同类型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17、采煤工作面必须存有一定数量的备用支护材料。严禁使用折损的坑木、损坏的(金属顶梁)、失效的单体液压支柱。 18、采煤工作面遇顶底板松软或者破碎、过断层、过老空区、过煤柱或者冒顶区,以及托(伪顶)开采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19、采煤机采煤时必须及时(移架)。移架滞后采煤机的距离,应当根据顶板的具体情况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20、严格控制采高,严禁采高大于支架的最大有效支护高度。当煤层变薄时,采高不得(小于)支架的最小有效支护高度。 21、当采高超过()m时,必须采取防片帮伤人措施。 22、必须根据矿井各个生产环节、煤层地质条件、厚度、(倾角)、瓦斯涌出量、自然发火倾向和矿山压力等因素,编制工作面设计。 23、开凿或者延深斜井、下山时,必须在斜井、下山的(上口)设置防止跑车装置。 24、在吊盘上或者在( 2 )m以上高处作业时,工作人员必须佩带保险带。

钻床安全操作规程2017

钻床安全操作规程 1、工作前安全防护准备: (1)对钻床和工具进行全面检查,包括润滑状况、各手柄位置等。 (2)检查穿戴、扎紧袖口。长发必须戴工作帽。 (3)严禁戴手套操作,以免被钻床旋转部分铰住,造成事故。 (4)打开电源,启动钻床空转3~5分钟,检查确认有无异常。 (5)穿戴好劳保用品、袖、领口扣紧,带上护目镜,将长发盘入帽内,严禁戴手套操作。 2、操作过程中注意事项: (1)将工件加紧压牢,钻小件,应用工具夹持固定,不许用手握着钻削,钻薄片工件时,要在下面垫上木块。 (2)工作中手、头不得触摸靠近钻头,不准翻转、卡压或测量工件。 (3)不得在钻床上或附近堆放杂物,在横臂旋转范围内不准有闲杂人员。 (4)开车后要精力集中不可打闹嬉笑,不准在酒后、疲劳过度、神智模糊的状态下操作钻床。 (5)根据工件钻孔大小,材质、外形,确定适当转速。 (6)钻孔时工件装夹应稳固,特别是在钻薄板零件、小工件、扩孔或钻大孔时,装夹更要牢固,严禁用手把持进行加工。孔即将钻穿时,要减小压力与进给速度。 (7)在钻床运转时严禁变速,变速时必须等停车后惯性消失后在扳动换挡手柄。 (8)在工作中意外停电或其他不正常情况时,要立即切断钻床电源。 (9)钻孔时严禁在开车状态下装卸工件,利用机用平口钳夹持工件

钻孔时,要扶稳平口钳,防止其掉落砸脚,钻小孔时,压力相应要小,以防钻头折断飞出伤人。 3、操作结束后的注意事项: (1)由专人负责设备的定期技术保养,严禁未经专业操作培训人员使用。 (2)拆卸钻床钻头时应用专用扳手,安装钻头前,需仔细检查钻套,钻套标准化锥面部分不能碰伤凸起,如有,应用油石修好、擦净,才可使用。拆卸时必须使用标准钭铁。装卸钻头要用夹头扳手,不得用敲击的方法装卸钻头。 (3)清理铁屑时,要停车用刷子或铁钩清除,严禁用手拉,严禁用手停住转动的钻头。 (4)工作完毕后,将钻头卸下放入钻头盒,横臂摆正,将钻床上下打扫干净,关闭电源。 (5)钻通孔时,使钻头通过工作台让刀,或在工作下垫木块,避免损伤工作台面。 (6)要紧牢工件,尤其是薄金属件,严禁甩出伤人。 (7)钻削用力不可过大,钻销量必须控制在允许的技术范围内。 (8)不可以带病作业,使用结束必须关闭电源。

新版《煤矿安全规程》

新版《煤矿安全规程》闭卷考试题库 一、单选题(共计100题): 1.当煤矿(A)不能满足设计需要时,不得进行煤矿设计。 A.地质资料 B.水位资料 C.瓦斯资料 2.当采掘工作面空气温度超过(A)℃时,必须缩短超温地点工作人员的工作时间,并给于高温保健待遇。 A.26 B.30 C.34 3.当机电设备硐室超过(B)℃时,必须缩短超温地点工作人员的工作时间,并给于高温保健待遇。 A.26 B.30 C.34 4.检修或搬迁电气设备前,必须切断(B),检查瓦斯浓度,在巷道风流中瓦斯浓度低于1.0%时,再用与电源电压相适应的验电笔检验;检验无电后,方可进行导体对地放电。 A.本级电源 B.上级电源 C.下级电源 5.全矿井停电恢复供电后,应首先启动(C)。 A.主要水泵B.副井提升 C.主要通风机 6.(C)是救活触电者的首要因素。 A.请医生急救D.送往医院 C.使触电者尽快脱离电源 7.采掘工作面及其他作业地点风流中甲烷浓度达到(C)%时,必须停止用电钻打眼。 A.0.5 B.0.75 C. l 8.下列哪项不是现场急救原则?(C) A.先排险后施救B.先救命后治伤C.先疏导后救伤 9.矿井总回风巷或一翼回风巷中甲烷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B)%时,必须立即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A.0.5 B.0.75 C. l 10.有一物体扎人人员的身体中,此时救助者应如何处理?(C) A.拔出扎入的物体B.拔出扎入的物体实施加压包扎C固定扎入的物体后送往医院 11.矿井工作水泵的能力,应能在(A)h 内排出矿井24 h 的正常涌水量(包括充填水及其他用水)。 A.20 B.10 C.15 12.掘进中的岩巷最低允许风速为(A)m/s。 A.0.15 B.0.25 C. 1.00 13.采用综合机械化采煤时,倾角大于(B)°时,液压支架必须采取防倒、防滑措施。 A. 12 B. 15 C. 17 1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进行煤岩冲击倾向性鉴定:埋深超过(A)m的煤层,且煤层上方100 m范围内存在单层厚度超过10 m 的坚硬岩层。 A.400 B.500 C.600 15.立井梯子间中的梯子角度不得大于(C)°。 A. 60 B. 70 C. 80 16.严禁开采地表水体、强含水层、采空区水淹区域下且水患威胁未消除的(A)。 A.急倾斜煤层 B.薄煤层 C.水平煤层 17.入井(场)人员必须戴安全帽等个体防护用品:,穿带有(B)的工作服。 A.企业名称 B..反光标识 C.工种信息 18.水仓的空仓容量应经常保持在总容量的(B)%以上。 A.30 B.50 C.70

船舶安全操作规程

苍南永安劳务有限公司 船舶安全操作规程 出航前的准备 1、出航前船长应履行以下职责: ⑴、接到航次命令后应即时宣布开航时间,通知所属船员按时回船,并备足燃油物料及全船生活物品。 ⑵、检查船员证书是否齐全有效,如有临时代职人员,应办理好手续,对值班人员,应详细介绍本船的各种设备及操纵性能,并安排好工作。 ⑶、检查本船的航行证书及其它有关证件办好情况,检查进出港口签证手续,如装运危险物品,应办理危险物品准运证。 ⑷、检查本船机械、工属具、锚泊设备、消防救生设备,如发现问题,应采取措施排除,严禁带病出航。 ⑸、检查装载情况,装载应符合安全要求,不符合要求,应通知有关人员及时整改。 ⑹、通知机工对主机、副机、轴系、管系电器设备等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做好开航准备。 2、开航前的检查与准备 ⑴、值班轮机员接到开航通知后,立即做好开航前的准备工作。

⑵、将燃料油、润滑油、冷却液、压缩空气管系中的有关阀门打开,排放日用燃油柜中的积水和沉淀物,并补足燃料油和润滑油,保证膨胀水箱水位适当。 ⑶、检查齿轮箱、推力轴承油位,并保持正常向尾轴套筒压油,直到回油为止;向各人工加油处加注适量的润滑油或润滑脂。 ⑷、检查有关电器设备,打开需供电线路的开关,有警报装置的应打开开关试验必须正常。 ⑸、检查并补充启动空气压力,排放空气瓶中的存水,打开启动空气管路和气笛管路的供气阀,如果是电力启动者,应检查接线情况和蓄电池电量。 ⑹、检查水泵等传动三角皮带的松紧程度,机器各运动部件及轴系附近不应有遗留工具和杂物。 ⑺、打开气缸上的放气试验堵塞,脱开离合器,人力盘车数转,当确认无碰、卡滞现象时,方可启动。 离码头的操作 ⑴、船长应根据风向、风力、流速、流向对船舶的影响及码头周围的水深和船停靠情况,决定离码头的方法,并告诉值班人员。 ⑵、值班人员和在甲板上操作的人员一律要穿好救生衣。 ⑶、收起船舷外不必要的缆绳和障碍物。 ⑷、注意码头、泊位、周围环境、前后船、来往船舶动态,

相关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