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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管理系统物质管控程序

环境管理系统物质管控程序
环境管理系统物质管控程序

《环境管理物质管控程序》

1.目的

确保设计、采购与制造符合环保要求的原料、辅助材料、半成品、成品,并对生产全过程进行有效控制,确保生产之产品其环境管理物质含量符合国际/区域/国家/客户管制标准,避免污染环境&危害人体健康.。

2.适用范围

2.1 供货商原物料,半成品,成品及其制造生产过程;

2.2 外包厂商之制程,半成品,成品;

2.3 公司生产的零部件/成品;

2.4 零部件规格书所规定的辅助材料;

2.5 零部件生产制程中所使用的设备、物料等。

3.相关文件

3.1 《塑料- 镉测定-湿式分解法》(EN1122:2001)

3.2 《(重金属测定)酸分解法》(EPA3050B)

3.3 《教育训练管理程序》()

3.4 《化学品安全技朮说明书编写规定范围》(GB16483-2000)

3.5 《化学品安全技朮说明书》(ISO11014-1﹕1994)

3.6 客户要求

4.定义

4.1环境管理物质(CES) : Controlled Environmental Substance,是指对地球环境和人体有显著不良影响(含间接影响)的物质。

4.2 WEEE(Waste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 Equipment)﹕欧盟议会和理事会关于报废电子电气设备的指令﹕提出关于报废电子电气设备污染防治和再利用,再循环和恢复的强制要求﹐规定成员国应在2005/8/13前建立允许最终拥有者和销售商将废弃物送回的系统; 在2006/12/31前建立回收、和再利用、再回收的新目标。

4.3 ROHS (Restriction of Hazardous Substances)﹕欧盟议会和欧盟理事会关于在电气电子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指令中所指的有害物质主要有﹕铅﹑汞﹑镉﹑六价铬﹑聚溴联苯(PBB)﹑聚溴二苯醚(PBDE)六种。到2006/7/1后﹐含有以上六种物质的产品禁止出现在欧盟市场。

4.4 均质材料:用机械方法拆分到不能再拆分的最小单元。

4.5 WIP:Work in Process 在制品。

4.6 SIP:Standard Inspection Procedure 标准检验规范。4.6 MSDS: Material Safety Data sheet物质安全数据表。

4.7 零部件:组装成产品的物料。除了一般性零部件(电子零部件、机构件、半导体Device、PCB板等)之外,还包括被加工后构成产品的材料(树脂Pellet、钢材、原版胶片等)或部件材料。

4.8 副资材 (辅材)﹕在生产产品时所使用到的物料,会和产品一起送至客户手上的辅助材料(包装材料、包装部件、捆扎带、PVC 袋、塑料袋、胶带、接着剂等),产品包装、运输零部件用的器材以及零部件包装材料和零部件包装辅助材料。

对在交易单位被废弃的零部件包装材料和零部件包装辅助材料的管理予以推荐。

4.9 零部件包装材:用于搬运零部件的包装材料。如: 把手、木框、箔片、扥盘、卷筒、支撑件、料盘、袋子、缓冲材、装订件、垫片、包裹薄膜、瓦楞纸箱、胶带、捆包带等。

4.10 部件包装辅助材:指附着或附属在零部件包装材料上的物品。零部件包装材上使用的涂料、油墨、标签,用于标签的印刷和记入的油墨、墨带、磁性油墨、打印油墨等。

备注:送货者之单据、发票属于管理范围外。

4.11 原材料:零部件和副资材制造时所用的原始材料。

4.12 物料符合RoHS指令保证书(零部件承认检定用):由零部件和副资材的供货商提供的新规设计用的零部件和副资材满足RoHS及客户要求书面证明。

4.13 物料符合RoHS指令保证书(零部件量产用):由零部件和副资材的供货商提供的量产用(含制程)的零部件和副资材满足RoHS及客户要求书面证明。

4.14 不使用证明书(产品用):由生产商提供的产品(含制程)满足RoHS及客户要求书面证明。

4.15 合格品:经确认,满足RoHS及客户要求之零部件和副资材(辅材)。

4.16 不合格品:经确认,没有满足RoHS及客户要求之零部件和副资材(辅材)。

4.17 不符合NC(Non-Compliance)

5 职责:

5.1 环保工作组:

5.1.1 产品环保系统建立,推动和维护及系统执行状况稽核与监督;

5.1.2 收集不同国家地区环保法规及客户环保要求,解读与传递环保信息;

5.1.3 组织环保相关教育训练之实施及推

广;

5.1.4 参与供货商产品环保体系、管制标准及管制能力之评估;5.1.5 协助确认相关之 RoHS符合性报告(供应商递交、提供给客户);

5.1.6 客户调查与稽核前及过程中联络, 尤其是对环境法规符合性

之查核。

5.2 研发中心

5.2.1 设计符合环保要求的产品, 避免使用有害物质;

5.2.2 于产品规格书及材料说明书(含蓝图)中明文规定禁用之环境管理物质;

5.2.3 在样品评估阶段落实各项环境管理物质成份的含量测试和评估;

5.2.4 在量产前,依客户要求提供产品环保验证数据;

5.2.5 根据客户需求负责订定产品各项环境管理物质管制标准,必要时纳入PMP/SIP/SOP;

5.2.6 进行设备, 治具之验证,确保无环境管理物质污染;

5.2.7 协助产品各项环境管理物质出现环保异常时之分析&处理;5.2.8 建立必要的符合要求之料号管控系统,并正确作料号系统更新。

5.3 制造中心

5.3.1 确保制程各段贯彻执行研发制定之环保作业标准;

5.3.2 规范自制件之可回收料和可回收部件的使用符合环保标准;

5.3.3 确保与各环境管理物质相关之在制品已实施严格的套料号,具备完整追溯性.

5.3.4 部门内生产时用的辅料和出货用的包装材料按环保要求管制及主动通知送检;

5.3.5 协助产品各项环境管理物质出现环保异常时之分析&处理。5.4 品质管理部:

5.4.1 建立自己的环境物质管制标准和相关检验标准;

5.4.2 拟定相应作业标准,防止禁用物质在制程中混入(包括辅料,包材管控等);

5.4.3 依据制定之环境管理物质管制标准和相关检验标准实施进料&制程检验,记录并保存检测部件之生产套料号及检测日期,测试数据;

5.4.4 对供货商进行有效管理,确保其管制标准及管制措施合乎要求;

5.4.5 要求供货商提供相关环保资料(含检验和测试报告)等;

5.4.6 确保厂内各段制品质量及环境管理物质成分含量满足规格要求;

5.4.7 汇整并保存从原材料到部件到制品之各段环保测试结果;5.4.8 依客户要求收集各种类产品测试结果并提供给客户;

5.4.9 主导产品各项环境管理物质出现环保异常时之分析&处理。5.5 采购部:

5.5.1 依据研发中心制定之管制标准适当选择和评估供货商;

5.5.2 采购合格供货商的材料,配合对供货商的稽核,与研发中心配合对供货商进行评鉴及零件验证。

5.5.3 与供货商明定业务往来时对环境管理物质管制应尽之责任;

5.5.4 督促供货商进行产品环保管制&提供相关环保数据(含检验和测试报告)等;

5.5.5 协助产品各项环境管理物质出现环保异常时之分析&处理;5.5.6 建立供货商及其料号之数据库。.

5.6 仓库

5.7.1 依仓库Layout区域规划摆放物料,并确保储位、物料标示与实物相符;

5.7.2 环境管理物质管制物料存放位置与其它物料分开,防止混料;

5.7.3 保存详细出入库记录。

5.7 IT部门

5.8.1 依研发中心﹑采购﹑品质管理部等要求给予信息技朮之协助﹐如建立数据库﹐建立BOM整理软件, 客户报告系统及接口, 系统整合等。

5.8.2 维护信息安全﹐保密﹐防毒杀毒等工作。

6.内容

6.1 教育训练

6.1.1 全公司员工须了解环境管理物质禁用规定和控制要求,接受过相关的倡导教育和训练

6.1.2 作业者须接受所在工作岗位培训或以老带新的形式教导新员工,明确本工作岗位的作业要求和产品防护重点,防止污染,方可独立上岗作业。

6.1.3 教育训练的详细规定参照《培训与教育管理程序》()

6.2 新产品开发管控

6.2.1 研发中心应订定环境管理物质管控设计原则,从新产品定案、物料选型、评估确认直至试产各阶段应保证成品、半成品、辅助材料等满足环境管理物质要求。于产品设计图纸、物料打样单、购买零部件的工作指示书及材料(部件)说明书(含蓝图)等文件中增加“RoHS Control”字样。建立必要的符合要求之料号管控系统;

6.2.2 申请物料编码时,物料描述中的器件型号使用环保型号;并在描述中增加RoHS字样;

6.2.3 其它部门应将环境管理物质的要求贯穿于产品从试产至量产各项工作中, 包括样品确认评估、设备治具开发、辅助材料选用、包材选用等须验证达标方可投入, PMP/SOP/SIP中应规定环境管理物质检验方法﹑检测标准与频率;

6.2.4 样品确认: 采购依据研发中心要求知会供货商提供规格书时须附6.3.2所述环保数据, 经研发中心评估通过后方可纳入;

6.2.5 产品及辅料含量之具体管控见

7.1环境管理物质管控计

划.

6.3 供货商管控:

6.3.1 供货商资格承认按照《供货商开发评审程序》进行,每一个订单不能与未获得承认的供货商发生交货往来。

6.3.2 凡是与HYT有交易的供货商均须符合相关条件﹐具体要求如下﹕

1) 提交《物料符合RoHS指令保证书》(或《环保协约》) ;

2) 提供相应材料的测试报告,其测试项目为欧盟指令所涉及之六种有害物质,测试频率为每年一次;

3) 环境管理物质成分调查表﹕当产品料号为一个组件时应对其予以拆分﹐直至分解至单一均质材料﹐针对单一均质材料提供成分调查表﹔

4) 工程变更流程: 供应商应在原材料、零部件、辅材发生变化时﹐提出《变更管理申请书》及相关之环境管理物质数据。

6.3.3 供货商需有明确的环境管理物质抽样计划及实施记录,记录包括环境管理物质测试DATA, DATA至少包含客户要求的项目。

6.3.4 对于特殊行业和技术垄断性行业的管制,若供货商无法配合上述要求,则需在本公司内部设定抽样计划进行验证确认,以确保使用品均为合格品。

6.3.5 依《供应商开发评审程序》作供货商之稽核与管控﹐并建立相应之料号系统及数据库﹔

6.4 厂内进料管控:

6.4.1 进料管控标准:

6.4.1.1 QC依照SIP规定实施环境管理物质送样测试,并登录测试结果.

6.4.1.2 IQC的测试频率为同一料号每年一次,检测项目为RoHS指令中涉及之有害物质。

6.4.1.3 检测单位依照有资质之第三方实验室规范规定执行,但其测试前处理,测试装置及测试方法必须获得国际认可,,并出据测试报告。

6.4.2 检验与测试:

6.4.2.1 IQC确认交货厂商是否为合格供货商并已经取得相关的样品确认合格报告,如未取得检验的相关数据,需及时报告主管,不得擅自进行检验和判定。

6.4.2.2 供货商料号的定义以同批料件和部件、同制程、同设备、同条件的产出品为单位。

6.4.2.3 IQC对进货制品仔细审查厂商提供之检验与测试报告(含环境管理物质测试报告)及相关验证记录,环保标示等,并结合供货商提供的报告数据对照交货品的料号/品名,以确认其是否与实物相符且能满足规格。

6.4.2.4 依据SIP抽样计划或作业指导性文件的规定抽取样品&委

托试验室进行测试,确认交货品是否满足要求。

6.4.2.5 测试仪器须经定期校验,维修须有记录及精度验证,如精度下降导致不能满足测试要求,须重新购买仪器或换其它合格仪器。如缺乏量测能力,须请外界有资格之测试机构代测。

6.4.3 进料标示及入库:

6.4.3.1 产品经检验合格后(包含环境管理物质测试确认)贴上环保标签或盖合格章办理入库,辅助材料需贴上IQC PASS标签,若不符合环境管理物质管制判定规定,则需立即贴上桔红色拒收单并在其上注明原因将其隔离,然后追溯其批号范围。.

6.4.3.2 环境管理物质管制品与其它合格品不能存放在同一区域,防止混料和误用。

6.4.4 检验记录登录

6.4.4.1 IQC需将每批料检验情况登录于进料质量履历表, 若有发现超规现象, 应将异常信息及时登录于《环境异常信息登录表》(品质管理部自己制定), 并跟踪对应的改善记录, 加以妥善保存备查。

6.4.4.2 针对环境管理物质测试(镉,铅等实测值)需登录在每月查检表上,以确保其追溯性。

6.4.5 进料异常处理与沟通:

6.4.5.1 如进料检验发现不合格依附图8.4“进料异常(事故)处理”流程办理.

6.4.5.2 进料环境物质异常之报告程序:

A. 首先对取样批进行桔红色拒收标示,并隔离管制。

B. 然后追溯同料号,不同批号,不同日期的进货批库存与流向质量状况。

C. 将情况报备给品质管理部部长和环保小组成员,由品质管理部主导进行确认和紧急处置。

6.4.5.3 进料环境物质异常之紧急处置:

A. IQC知会采购,要求供货商采取紧急处理措施,并自即日起至异常未改善前,停止供货商交货。

B. 供货商自主清查来源物料的料号范围,清查库存品,在线品数量标示隔离,追踪交货在途品通知收货单位标示隔离。

C. 供货商将所有可能影响产品环境管理物质成分变化的因素一一找出加以标示隔离后进行原因分析,提出改善对策。

D. 厂内立即成立项目小组,主要由研发中心、环保小组、品质管理部、制造中心、采购部等组成,清查供货商交货库存品并全数退回供货商,同时在原有的检验频率上重新验证产出品环境物质成分,确认其是否满足要求。原则上经确认之不合格品以拆解、退回报废的方式处理;若组配成品可以通过拆换重工作业确保成品满足环保要求,则由研发中心先提出重工作业标准, 制造中心

以专区的方式进行重工, 重工时物料需明确标示和分区域摆放, 防止混料, 品

质管理部确认重工过程和结果,经拆卸之不合格品以退回报废的方式处理。重工品须作好标示与记录,所有费用由出现不合格之厂商负责。

E. 如确认交货有嫌疑的情况下,应立即将嫌疑之料号范围报告给客户的进货部门进行标示隔离。

F. 上述紧急处理方案需于接获异常通知后48小时内作出处置.

6.4.6 改善和预防

6.4.6.1 进料管理部门辅导供货商进行原因调查和分析, 处置异常品, 供货商需在48小时内拟订具体有效的改善和预防措施, 经确认对策有效后, 将结果报告给品质管理部主管和环保推行小组, 经品质管理部IQC确认并得到

认可后方可恢复供货商供货.

6.4.6.2 厂内需对异常发生的原因和处理过程及改善、预防方法通过训练的方式让相关人员知晓(含现场操作人员),让其明确问题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及预防再发的方法,提升产品环境质量保证能力。

6.5 厂内在制品的管制:

6.5.1 量产前管制:

6.5.1.1 环保新产品在量产开始前, 生产线应记录所使用的部件厂

商及部件制造日期;

6.5.1.2 确认添加部件属于环保部件。

6.5.2 防止制程污染、混入:

6.5.2.1 品质管理部在生产前要建立防止制程段混入、泄漏、污染

的管理方法并教导作业者, 让其知晓正确的作业手法和要求, 并由生产单位拟

订定期的考核计划, 提升环境保证能力.

6.5.2.2 在生产前品质管理部预先对产品不使用环境管理物质进行

验证,确保生产所使用物料满足环保物质管理要求。

6.5.2.3 在生产前须按标准的操作程序和设定条件进行操作,新、

旧机台和停机达半年以上的机台投入使用时需进行清洗,确保设备,治具无污

染并定期实施点检和保养,并保留记录。

6.5.2.4 对于制程作业中可能用到的一些辅助化学溶剂,如清洗剂、

稀释剂等系列辅助材料, 在使用前应确定环境管理物质成分符合要求并贴上标

示后方可投线使用,以防止造成制程污染。

6.5.2.5 所有的设备和容器在使用前都必须被处理和确认,新设备、治工具投入使用或新旧设备切换使用时,需对产出品进行测试验证从而避免含有不符合要求的环境管理物质。

6.5.2.6 投入物料前要先确认是否经检验合格,物料摆放要有明确标示,在使用前需登录料号,并与其它零件、部件的制造线隔开,避免混入产生污染。

6.5.3 生产管制

6.5.3.1 为了确保制程、方法不会导致任何不符合既定的环保管制标准,防止投入之正常物料在制程中产生变异而导致环境管理物质成分含量超出规格,在厂内推动初期采用专用线、专机生产方式作业。

6.5.3.2 若专机专用线执行有困难时,则需每次在切换物料前需对机台、设备实施清洗, 并对切换前物料和产出品实施具体的管制和标示、区隔,防止混料,同时需对切换后产出品取样送测,在测试结果未出来前之产出品要实施具体的管制和标示、区隔, 确认合格后继续生产,并保留此测试记录,提供查阅.(注:全厂实行无有害物质管理状况下不受此限) 。

6.5.3.3 可回收料和可回收部件在使用前需先经过验证(含环境管理物质成分测定),经品质管理部确认合格后,并在其上有管制标签方可投入使用。

6.5.3.4 生产管理需实行严格的LOT管制, LOT编码依各流程的标示与追溯要求建立和管制, 每个单位的包装上都必须贴上LOT管制单, LOT管理要能确保有效之追溯性, 包含从完成品追溯至零件 ( 部件)、库存品、原物料、供货商及以LOT为单位的原材料、制程、设备、测试仪器等的履历. 必要时记录体积、数量、使用方法及位置.

6.5.3.5 所有量测仪器设备应为校正合格且在有效期限内使用. 6.5.4 在制的同一订单及不同生产批的管控:

6.5.4.1 在制的同一订单的不同物料须有清晰的LOT标识, 辨别其生产日期批次.

6.5.4.2 不同物料在同一生产在线使用时应当被清楚的标识和适当隔离

6.5.5 异常处理与沟通:

6.5.5.1 制程环境异常之报告程序:

A.先以桔红色拒收标示取样的范围,并隔离管制.

B.然后调查以前同料号,不同批号,不同日期的质量状况.

C.将异常情况于48小时内向客户报告.

D.将情况报告给品质管理部部门长和环保工作组,由品质管理部主管主导确认并进行紧急处置。

6.6.5.2 制程环境异常之紧急处置参见8.5制程异常(事故)处理流程)

A. 立即停止生产,由研发中心,环保推行小组,品质管理部,制造等部门组成项目小组,进行紧急处置。

B. 清查该异常品之使用原料,并进行隔离/标示/报废。

C. 对在线品进行追溯/隔离/标示。

D. 对交货在途品通知收货单位进行紧急隔离/标示。

E. 对产出库存品进行追溯/隔离/标示。

F. 对制程各段一一进行验证确认, 分析发生原因。

G. 原则上经确认之不合格品以报废的方式处理.报废前须确认客户及供应链上所有污染品已取回, 若组配成品可以通过拆换重工作业确保成品满足环保要求,则由研发中心先提出重工作业标准, 制造单位以专区的方式进行重工, 重工时物料需明确标示和分区域摆放, 防止混料, 品质管理部确认重工过程和结果. 重工品须作好标示与记录. 经拆卸之不合格品须依本地法规要求加以适当处置。

H. 如确认交货有嫌疑的情况下,应立即由品质管理部主管将不良LOT范围报告给客户的进货部门进行标示隔离。

I. 如涉及供货商问题可参照6.5.5.3处理。

J. 紧急处理方案需在接获报告后24小时内完成. 上述异常情况于

48小时内向客户报告。

6.6.5.3 改善与预防

A. 若异常涉及进料的环境管理物质异常则依“进料异常(事故)处理”流程办理。

B. 由项目小组调查分析并提出改善和预防对策,经品质管理部确认有效后,方可恢复正常生产.此项改善对策报告需在若客户有特别要求时依客户要求提供。

C. 厂内需对异常发生的原因和处理过程及改善、预防方法通过训练的方式让相关人员知晓(含现场操作者),让其明确问题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及预防再发的方法,提升环境质量保证能力。.

6.6 储存:

6.6.1 所有的容器在使用前都必须被处理从而避免含有不符合要求的环境管理物质。

6.6.2 环境管理物质成分含量超标之产品及零部件和合格的产品及零部件必须清楚标示,不能储存在同一区域.,且与质量不合格品也要分开存放,分别标示。

6.6.3 仓库中要分区域摆放物料,不同料件、部件、成品要分开存放并标示清楚 ,防止混入不良品。

6.7 出货&市场段管制:

6.7.1 书面资料: 依照客户要求提供, 比如: 环境管理物质的测试DATA。

6.7.2 出货前品管需确认生产质量履历,汇整并保存从原材料进料检验记录、生产记录(部件检验记录)到出货检验记录之各段环保测试结果,并依出货管制程序进行查核作业,记录出货明细数据。

6.7.3 市场段环境管理物质异常(事故)处理流程:

6.7.3.1 如出货后发现不合格依附图8.6“市场环境管理物质异常(事故) 处理流程”办理.

6.7.3.2 市场段环境异常之报告程序:

A. 初步确认:销售单位接获客户抱怨后,需立即作出及时反应,迅速将信息传递给品质管理部和环保小组。

B. 品质管理部需根据已获得的信息确认不良现象,并及时将确认结果回复给销售部门。

C. 如判定为非公司的环境质量问题时,则以书面的形式详细说明,报告给环保推行组,由销售部门回复给客户确认。

D. 若确认为公司的问题,在确认不良品批号清查之结果及影响层面后,品质管理部应通知受影响的客户与厂商,并报告品质管理部最高主管,由品质管理部主导成立项目小组进行调查确认,制程处理参见6.6.5。

6.7.3.3 市场段环境物质异常之紧急处置参见8.6市场环境管理物质异常(事故)处理流程)

A. 厂内立即停止生产,进行紧急处置,清查该异常品之使用原料,产出库存品,在线品,交货在途品进行标示隔离,并一一对其进行验证确认,分析发生原因。

B. 迅速针对不良批号提出不良品遏止计划及影响程度分析,以防止与不良相关之可疑批号外流,造成更大影响。

C. 以上紧急处理方案需在接获通知后48小时内完成, 制程处理参见6.6.5.

6.8.4.3 改善与预防

A. 经确认为供货商的问题时,按照8.4“进料异常(事故)处理流程”办理,若为制程的问题,则依8.5“制程异常(事故)处理流程”办理。

B. 项目小组提出预防及矫正对策,并将确认后之改善对策依客户要求拟订报告交给品质管理部&环保小组确认,再由品质管理部递交给市场,由市场将改善对策报告回复给客户,并了解客户的满意程度,必要时得会同品质管理部、环保小组等相关单位向客户进行说明,以期达到客户满意。

C. 针对已清查之不良品(含客户/海外仓库处),与客户确认不良品

(批)处理方式及客户生产计划(含生产日期及生产需求量),并提出厂外不良库存明细或以电子邮件、电话通知品质管理部及物控部门,以配合客户需求处理。D. 物流管理部门依据不良品之批号,并将库存不良品进行标示及隔离,若客户有提出补货需求时,则由销售部门提供给客户生产计划或补交货计划以满足客户需求.

E. 厂内之同批不良品,原则上以报废的方式处理,若组配成品可以通过拆换重工作业确保成品满足环保要求,则由研发中心先提出重工作业标准,制造中心以专区的方式进行重工,重工时物料需明确标示和分区域摆放,防止混料,品质管理部确认重工过程和结果。经拆御之不合格品以退回厂商报废的方式处理,重工品须做出标示并作好记录。

F. 针对改善对策,由品质管理部&环保小组稽核实施,并作持续要求,厂内需对异常发生的原因和处理过程及改善、预防方法通过训练的方式让相关人员知晓(含现场操作者),让其明确问题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及预防再发的方法,提升质量保证能力。

6.9 符合环境管理物质管制证明之签核﹕当以上各项要求于产品各阶段皆可达到﹐而客户要求提供符合环境管理物质管制之证明时则由品质管理部部长签核承认书,汇总各段测试报告 (含供货商)、数据后作产品之出货判定会议或制程检讨总结会议, 没有异议则可填写符合环境管理物质管制证明 (如产品用不使用证明书或(material declaration) 由产品环境质量责任者或制造主管核准后可交客户。

7. 附表Appendix

7.1物料符合RoHS指令保证书

7.2有害物质调查表

7.3《变更管理申请书》

有害物质管理控制程序

1. 目的 通过建立、实施和保持有害物质管理体系,预防受限制或禁用物质在进料、生产用物料、半成品、成品和制造过程中的使用并符合相关法规及顾客要求。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在生产制造、包装、储存、运输过程中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有害物质及高度关注物质管理,确保满足相关法规、顾客及相关方的要求。 3. 职责 3.1 公司技术部负责收集最新的REACH法规要求,负责监督各职能单位对有害物质控制的相关工作的完成进度;并牵头组织编制相关标准、通知及相关整改文件。 3.2 公司品保部负责制订《有害物质清单》,负责组织相关单位或人员进行有害物质控制要求的相关培训,负责对所有外购物料进行相应的禁用限用物质符合性抽查,对生产过程进行检验,控制有害物质的混入。 3.3 销售部负责及时提供外部市场的最新信息及要求,负责在客户化文件中明确相关限用物质要求。 3.4 供应部负责寻找符合无有害物质要求的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并负责与其签订相关合作事宜的协议,负责在与供应商的协议中签订有关满足有害物质要求的控制条款,负责对物料供方进行相关的监督及考核。 3.5 生产部负责对有害物质要求的产品的生产过程的总体安排及协同,负责生产过程中有害物质的控制。 3.6 原材料库负责对有控制要求的禁用限用物质的物料及时和正确接收、入库、发放。 5. 内容 5.1 有害物质及绿色标识的识别与确定。 5.1.1 销售部接到顾客新产品的开发要求时,将信息反馈至技术部,通知其对新产品项目策划,技术部应识别并确定顾客要求的产品环境禁用限用物质要求及相关环境法规的要求。适当时,包含公司自身策划要求的禁用限用物质要求。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可行性评估,并把顾客要求传达到相关部门。 5.1.2 对产品要求进行评审时,销售部应组织技术、品保、采购、生产等部门进行评审,并对产品中使用的禁用限用物质和生产中可能的禁用限用物质的使用和交叉污染情况及过程控制信息与顾客进行沟通。

有害物质控制管理程序

有害物质控制管理程序 1、目的: 对有害物质进行有效的管控,使生产出来的产品符合法律,法规及客户的环保要求. 2、范围: 公司内部及所有供应商(含外包商)所属原物料,制程管制及新产品等均纳入本程序管理 3、职责: 采购部: 要求供应商提交原材料和部品及辅助材料的环境管理物质资料(成分表或SGS DATA),并签订《环境关联物质不使用证明书》。 营业部: 了解客户对环境有害物质的要求,并传递给品管部。 品管部: 样品、量产品有关环境管理物质资料的作成及提出,供应商来料环境有害物质含有的检测。 生产部/仓库部: 购入品、在制品追踪,确认,检查,标识及区分。 4、定义: SGS DATA:SGS检测机关所做的有关环境有害物质的测试报告。 成分表(材质证明书)MSDS:零部件材质中所含化学物质的组成比率,使用范围,安全因素,防护措施等,包括化学品、纸张及金属材质等。 5、内容: 测定对象及规格测定对象品中所包含的环境有害物质含量值参见《环境物质管理规程》 新样品提出 营业部识别出客户对环境有害物质的要求,将客户的要求或执行之标准传递给技术部,技术部打样时则按客户要求之内容进行打样,打样完成后,由技术部制 定《样本确认书》《检查记录表》,并将所有原材料、辅助材料之SGS REPORT 、成分表,COPY 一份作为附件,附至《样本确认书》后面。 采购部对所有供应商按照《供应商管理程序》内之相关环境管理物质的要求进

行对供应商品的控制,评估合格之供应商并签订《环境有害物质不使用证明书》,并列入《合格环保供应商名录》中。 供应商提供之样品,必须附有环境管理物质的检测报告资料,由采购部进行样品的验证,确定是否符合环境管理物质的要求,当符合要求时则验证成功,不符合要求时则要求供应商进行改善或重新送样确认,或寻找其它供应商。 所有的供应商提供的环境物质管理文件按《文件管理程序》之外来文件之控制流程编号盖章。并分发之采购,品质等相关部门。 本公司采购之原材料 品管部应当对供应商提供的SGS报告之检测数据进行确认,若上述数据与公司规定标准不相符时,要求供应商进行改善并重新作成,合格后将SGS检测报告、成分分析表归档保存。 采购部必须要求供应商在材料之构成、生产场所、配料及方法变更时重新提出材料成分表或SGS DATA。IQC在检测原材料时应确认每批材料之SGS报告,材料成分表,不使用证明书等文件。若无此报告则IQC拒绝收料。 采购、品管部必须对供应商进行至少每年一次的环境物质管理方面的评核,评核的方式按照《供应商管理程序》的相关要求进行。 标识及鉴别管理 供应商每批送货时,经确认无误之环保原材料(包括辅助材料)均按照昶煌公司提供之环保标签,贴在指定的位置,其它标示则按《标示和可追溯性管理程序》进行标示,并于指定位置存放。 仓库对其合格的产品进行先入先出的识别管理。 成品标示则按照客户要求进行,如果客户无要求则在外箱的产品标签的右上角位置贴上“环保”标签。 变更管理: 向客户提交 若公司生产的产品材料之构成、生产场所、配料及方法变更时,需向客户提交》《样本确认书》等文件重新承认,交客户确认承认OK并签回后方可进行生产,同

环境管理物质管理程序

1. 目的 为符合国际环境技术标准、欧盟及其他客人的要求,对环境管理物质作出适当的管理,并能追随世界环保趋势。透过对供货商所交产品中环境管理物质及制程中可能存在的环境管理物质污染的规范管理,确保我司生产之产品符合法令法规以及客户的环境管理物质要求。 2.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原材料、制程品、(出货)成品的管制。 3. 权责单位 3.1 业务部:负责客户环保要求的收集、整理及客户反馈之环境管理物质异常信 息的沟通、处理或传递。 3.2 采购部:负责向供货商提出我司环保要求并督促其提供我司要求的所有环保 数据;主导对供货商进行环境管理物质的监察;环保材料的标识管 理。 3.3 品质部:负责对原材料及成品、制程设备进行环境管理物质的检查及环保数 据的整理,当数据过期时,负责通知采购部联络供货商重新提供最 新之证明数据,协助对供应商进行环境管理物质的监察。 3.4 生产部:防止生产中混入含有环境管理物质之污染物,负责物料标识及使用 状况记录。 3.5 人事部:督促相关部门进行有关环境管理物质的教育培训。 3.6 研发部: 负责在设计新产品时参照环境管理物质标准,满足法律、法规及客户 环保的要求。

3.7 环保推行小组: 3.7.1 制订及修改环保要求之标准。 3.7.2 向公司各部门传达相关环保信息,环境异常事件的沟通处理,有争议时由 “管理者代表”进行裁决。 3.7.3 供应商变更申请的审核,并由“管理代表”批准。 3.7.4 实施环境管理物质的教育培训。 3.7.5 实施环境管理物质的内部监察。 4. 定义 4.1 环境管理物质:会对地球环境及人体产生显著影响且由本公司规范之物质。 4.2 环境异常:指组织(公司)的环境表现(行为)违反环境法法规,或不符合本 公司环境政策及目标指针要求,及产品不符合客户的环保要求,产 品受有害化学物质污染等。 4.3 变更:批量生产开始时为起点,变更产品的“生产地点”、“生产工厂”、“检查方 法”、“交易单位”、“生产方法”、“生产设备”、“生产人员”、“零部件、材 料”等有关内容的所有变更。

职业健康和环境卫生管理控制程序

职业健康和环境卫生管理控制程序 1 目的 明确职业健康和环境卫生管理要求,预防健康事故,改善生产和办公现场环境。 2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生产现场和办公场所职业健康和环境卫生管理。 3 术语和定义 本程序采用GB/T24001-2004、GB/T28001-2011标准及公司《管理手册》中的有关术语和定义。 4 职责 4.1 品质管理部负责按照《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要求监督、检查生产现场环境卫生管理情况和职业健康情况。 4.2办公室负责处置与管理公司办公场所各部门废弃物, 4.3生产技术部 4.3.1负责联络统一处理公司各单位有毒有害废弃物。 4.3.2负责贯彻、落实本程序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5 程序 5.1 职业健康管理 5.1.1职业健康管理主要包括:炊事员、特殊工种、专业从事有害作业场所作业的人员、员工健康检查。 5.1.2 办公室、生产技术部负责安排员工健康检查,为健康者办理健康凭证。 5.1.3 生产技术部对有毒有害作业 (产生粉尘、噪声、振动、中毒等) 场所,必须采取有效的防护和应急措施,并给职工配备有效的防护用品。 5.1.4 生产技术部应对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的有害因素进行监测,办公室对从事有害作业的职工进行健康检查,做好记录,建立档案。 5.1.6 职工职业性健康检查应到当地人民医院或认定的医疗机构。 5.1.7 职工经健康检查发现传染病、职业病、特殊工种作业禁忌症者,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由相应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和有关规定处理。

5.2 废弃物管理 废弃物:生产废料、生活垃圾和办公垃圾。 5.2.2 废弃物的标识 按照废弃物分类进行标识。写出各类废弃物名称,尤其是有毒有害废弃物。 5.2.3 废弃物的存放 各部门均应设置废弃物的存放点,并做好标识。有毒有害废弃物要单独、封闭存放,防止再次污染。对于废电池还要与其它的有毒有害废弃物分开单独放在密闭的容器内。 废弃物产生部门按要求放置到临时存放地点或容器内。 5.2.4 生产现场废弃物管理 1、废弃物的运输 a) 场内运输:各部门的废弃物存放地点指定专人管理。将废弃物运输到场内指定存放场地,并进行分类,确保有毒有害废弃物分类达到100%。在运输中要确保不遗撒; b) 场外运输:废弃物清运单位必须向相关单位、部门提供废弃物准运证,收购、

有害物质管理控制程序

有害物质管理控制程序DF/PF—A0—27 受控状态:分发号: 编制:年月日 审核:年月日 批准:年月日 发布日期:2012年5月7日实施日期:2012年5月8日

文件修订记录 序号变更项目变更内容执行人修订日期备注 1 ISO9001:2008与QC080000体 系新增程序文件 新增程序文件汤月红2012.5.7 A版本 2 修改4.8 增加内容汤月红2013.4.27 A-1版

标题:有害物质管理控制程序版本号:A-0 页次1/3 1. 目的 对有害物质进行有效管理,确保供应商的材料满足东福有害物质管控要求,保证产品品质符合客户有害物质管控要求。 2.范围 适用于所有原材料、外协成品。 3. 职责 营销部业务课:接收所有客户有害物质管控要求文件,转发厂内文控。 品质部文控:接收外来文件,标识文件编号,并受控打印。 品质部GP专员:拟定公司有害物质管理规范,负责及时更新《东福有害物质控制一览表》和《禁用物质保证函》接收客户关于有害物质标签贴合的管理(ROHS或HSF要求),并 在厂内传达。 品质部:负责公司高风险物料的ROHS测试。 研发部:负责公司所有材料的SGS报告清册的内容更新,确保SGS报告都在有效的期限内。 4.工作程序 4.1业务收集所有客户有害物质管控要求,将外来文件转发厂内文控室,以外来文件管控。 4.2品质部GP专员将所有客户的有害物质管控要求汇总,以最严的客户要求作为东福的有害物质管控要求,来满足所有客户要求,并建立《东福有害物质控制一览表》。拟定公司环境有害物质管理规范。 4.3资材部负责将东福的有害物质管控要求让供应商签属《禁用物质保证函》,并将东福环境有害物质管理规范知会所有供应商。PO订单体现ROHS或HF要求信息。 4.4新材料的ROHS测试 当有新机种打样时,如仓库没有打样需求的原材料(新机种材料),研发部提供《试作申请表》给采购,提供材料的特性、环保要求及防火要求等。采购负责寻找符合要求的材质,并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材质资料(第三方有害物质检测报告和材质报告和物质资料安全表)。品质部IQC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电子档资料进行ROHS测试,并将结果记录于《样品检验报告》上。 4.5量产材料的ROHS测试

环境运行控制程序ISO14001-2015

*****科技(东莞)有限公司质量环境管理体系文件

文件修订记录

1.目的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预防水体、大气、噪音、土壤污染的规定,以保护公司及所在区域的环境。 2.范围 适用于公司的水体、大气、噪音、土壤污染预防工作。 3. 定义 无 4. 职责 4.1行政部负责对厂区内所辖水体、大气、噪音土壤进行管理, 4.2管理者代表负责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监测。 4.3技术部工程负责机器设备的维护保养。 5.内容 5.1废水的管理 5.1.1本公司的废水主要是生活废水,由园区统一收集处理。 5.2废气的管理 5.2.1管理对象 焊锡产生的少量烟气 5.2.2大气污染的控制 a.禁止使用含铅焊锡; b.在测定、巡视和检查中发现异常时,迅速查明原因并做好改善处理; c.尽量避免公司内可能出现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的活动,对法规规定申报的设施和有害物质 的使用要调查预测、事前评价,需要时采取预防污染对策。 5.2.4超标或相关方抱怨处置 若测定结果超过环境法规有关规定或相关方抱怨时,行政部应迅速查明其原因向管理者代表汇报,并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 5.3噪音的管理

5.3.1管理对象 空压机、生产机器、抽风马达、空调系统产生的噪音; 5.3.2厂区噪音的控制 a.在生产活动中使用空调、抽风机、生产机器等设施必须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噪音; b.中午和夜间禁止在工厂内高声喧哗和使用高音喇叭; c.对可能成为噪音污染发生源的设备、设施、工程等,严格规划操作规程及保养制度,责 任部门必须严格执行; d.尽量避免公司可能出现噪音超标的活动,对法律规定申报的设施要调查预测,事前评价, 需要时采取措施预防污染对策。 5.3.3噪音的测定 a.管理者代表负责委托具备资格的环境监测机构噪音进行测定,并获得监测报告。 b.测定范围:厂界噪音的分贝数。 标准:最新国家/地方法律法规 c.测定的周期;1次/年,如增加产生噪音的新设备时,则将增加一定的频次。 d. 管理者代表将测定的结果与相关法律法规对照,判定结果并报告给最高管理者。 5.3.4超标或相关方抱怨处置 若测定结果超过环境法规有关规定或相关方抱怨时,行政部迅速查明其原因,向管理者代表汇报,并根据《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进行处理,并做好记录。 5.3.5应急措施 生产机器、抽风马达、空调系统等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责任部门维修5.3.6设备的维修与保养 与噪声污染有关的设备的维修与保养,参见《生产设备和测量仪器控制程序》。 5.4土壤污染管理 5.4.1管理对象

HSF7.4-03有害物质风险评价控制程序

程序文件

文件标题:有害物质风险评价控制程序 修订页

文件标题:有害物质风险评价控制程序 1.0目的: 对本公司供方(含供应商、外包商)在服务过程中,可能出现有害物质对产品污染的环节进行识别、评价、控制以确保有害物质的减免和消除。 2.0范围: 适用于为公司提供采购服务过程有害物质污染源的识别、评价和控制。 3.0定义: 3.1污染源:造成HSF产品不符合HSF要求的有害物质或环节。 3.2 HSF控制计划:在产品实现全过程对HSF产品控制方法的策划。 4.0权责: 4.1 各部门推行委员:有害物质污染源的识别、评价、登录及管理。 4.2物控部: 4.2.1将有害物质风险评估通知相关供方; 4.2.2督促相关供方进行改善。 4.3工程部: 4.3.1产品实现全过程HSF控制计划实施标准的确定。 4.4副管理者代表/管理者代表: 4.4.1有害物质污染源的审核及批准。 5.0程序: 5.1有害物质的确定:依据《环境物质管理技术标准》控制的有害物质类别及限量要求。 5.2有害物质风险识别时机 5.2.1新供方纳入《合格供应商一览表》之前; 5.2.2每年一次例行的全面评价 (一般在供方年度评审之后的一个月内)。 5.3有害物质风险评价项目 5.3.1材料/部件/活动本身的特性; 5.3.2供方评价的结果; 5.3.3有害物质检测结果; 5.3.4有害物质检测报告的来源; 5.3.5与以往HSF不合格的关联性。 5.4有害物质风险评价成员 5.4.1材料/部件/活动本身的特性: 工程部 5.4.2有害物质检测结果: 品保部 5.4.3有害物质检测报告的来源: 工程部、品保部 5.4.4供方评价的结果: 物控部、品保部、工程部 5.4.5与以往HSF不合格的关联性: 品保部 5.4.6审核: HSF副管理者代表 5.4.7核准:HSF管理者代表 5.5有害物质风险评价的准则

环境关联物质管理程序文件

环境关联物质治理程序文件 目录 章不内容 一总要求 二环境方针 三环境关联物质治理范围 四定义 五治理职责与权限 六环境关联物质培训 七治理程序 7.1环境关联物质相关信息的猎取、传达和利用 7.2供应商治理 7.3样品的认定 7.4受入检查 7.5出荷检查的治理 7.6工程治理 7.7环境关联物质异常处理 7.8环境关联物质的内部审核及治理评审八向客户保证 九记录治理 十相关文件/表单

一.总要求 1.1公司依照品质环境本部及相关客户环境关联物质治理要 求,建立环境关联物质治理体系,形成文件予以实施,对 公司采购或客户提供的材料、部品及制品中可能含有客 户禁止使用的环境关联物质进行有效操纵,以满足客户 环境品质的要求;并保持持续改进。 1.2环境关联物质治理体系与公司目前运行的品质及环境治 理体系具有兼容性。 二.环境方针 2.1公司总经理制订环境方针,并在每年度环境治理评审时组 织环境方针的评审,必要时修订,以确保环境方针符合 ISO14001:2004之4.2要求和客户环境关联物质治理要求, 及适应社会不断变化的环境要求,并保证环境方针得以贯 彻、落实。 2.2环境方针具体内容及治理参见环境健康安全治理手册4.2 章(包含健康安全治理要求,在此不适用); 三.环境关联物质治理范围

3.1采购或客户提供的部品(包括社内加工)、原材料、副资材及 包装材料; 3.2各制造部生产的产品、半成品等。 四.定义 4.1禁止使用物质:在与环境有关联的化学物质中,相关法律 法规要求、客户要求以及行业规范等要 求,对部品、材料以及完成品等中不能含 有或超过相关标准的物质,公司治理分类 为AA类的物质; 4.2全废物质:在与环境有关联的化学物质中,相关法律法规 要求、客户要求以及行业规范等要求,在相应 的时刻内实施废除使用的物质,公司治理分类 为A类物质; 4.3削减物质:在与环境有关联的化学物质中,相关法律法规 要求、客户要求以及行业规范等要求,实施使 用削减以及检讨替代的物质,公司治理分类为 B类物质; 4.4客户:参见品质治理体系《服务和客户中意度调查治理程 序》;

环境管控物质管理规定

1.目的 为加强环境有害物质的管制,减少环境有害物质对生态环境和人类健康造成危害,提供满足客户需求之产品,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原辅料、半成品、成品的生产过程及进出库管理 3.定义 环保物质:指符合环保要求的原材料、辅料、半成品、成品。 4.职责 管理代表:负责监督各部门执行本程序。 文控中心:负责收集与环境有害物质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及时传达给相关部门; 业务部: 负责接收或收集客户对产品环保方面的要求并传达给公司内部相关部门; 负责环保产品出货后的跟踪管理,包括客户投拆的接收、处理等; 品管部: 负责组织推动环保工作,全员须参与环保工作的实施; 负责原料、制程、成品中环境有害物质的检验; 5.程序内容 环保供方选择:依《供应商管理程序》 环保供方评定:依《供应商管理程序》 材料认证:工程部、质管部认证新材料时,要求供方提供材料成分表、限用物质的测试报告,并需与相关法律法规、客户要求及本公司《环境有害物 质管理标准》规定相符。 环保物料的供应:依据《供应商管理程序》对合格供方的要求。 供方管理

采购与环保供方签订《供应商原料安全承诺书》,规定对环保供方的要求。 制程管理 进料 对环保来料的要求:要求提供符合环保要求的测试报告并检查标识是否明显﹑正确同时应注意每批来料的检验报告及材料证明书。 仓库管理 所有的环保物质入库前,仓管员需检查其本体上或其外包装上是否有环保标签。如无环保标签或放区域的标色牌均以绿色为基调; 仓库应根据环保要求,划分专门的环保材料区与成品区, 区域应有明显的环保标识,标识不明,退回原单位或按非环保物质处理; 发料 仓管员应注意维护环保标签的完整性;经领出再退回的材料若有标识不清或包装不完整,在无法断定为符合环保标准的材料时则退回原单位或转为普通料。 生产 计划部开单时需在《生产通知单》注明产品的环保要求。 生产过程中为防止环保原材料与非环保原材料混用,应严格使用包装上有环保标签的材料如有不明状态材料且无法实现追溯时,此类材料按非环保材料处理。 生产中的环保半成品、成品或包装箱(框)上显眼处应有环保标签,尤其是不良品或尾数。 环保不良品在返修时需维护环保标签的完整性,如遇标签破损需即时补充标识,严禁对无环保标识的物料和产品随意贴环保标签。 环保产品包装时须使用环保包装材料,并注意标识与隔离,包装好后,

无有害物质管理程序最全版

1.目的 为了规范环境管理物质的控制措施保证有效的达到客户要求。 2.范围 适用于我司制造的产品所包含的所有原/辅料、成品、半成品、生产过程控制、出货管理,以及环境品质异常(含客户端)的处理。 3.权责 3.1管理组(无有害物质管理组,见附件一) 3.1.1 授权于公司最高管理者,代表公司最高管理者行使组织的无有害物质管理体系的有效性、充分性、 持续性运行的推动、稽核检查等管理,异常处理,是负责日常环境事务的处理机构。 3.1.2 由公司最高管理者聘任并授权无有害物质管理者代表组建无有害物质管制组,其组员一般由开发 部、品保部、制造部、供应链等公司职能部门的主管或其代理人组成。环境管理者代表负责向公司最 高管理者报告环境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签发公司级环境管理物质管理文件,主持管理组进行日常管 理工作。 3.1.3 主持每年度的环境管理方针、目标的适应性、有效性评价和修正管理工作,环境管理方针、目标经 公司最高管理者批准后执行。 3.1.4 及时收集有关环境管理物质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顾客要求等信息,根据行业市场和客户等环境 管理物质的管理需求,“就高不就低”的原则,起草公司《无有害物质控制标准》和适时更新,确保其充分、持续有效,并根据需要进行评价(一般同管理体系的管理评审和内审一起进行,每年两次)。 3.1.5 根据行业市场和客户等环境管理物质的管理需求,批准公司《环境管理物质削减计划》 3.1.6 规划从原材料到产品各工段全过程的环境管理物质的管制方式,并延伸到供应商环境管理物质的管 理及监查评价。 3.1.7 配合人事培训单位组织在全公司范围内实施及推广环境管理物质管理相关教育培训。 3.1.8 各项环境管理物质出现环保异常时的主导分析及处理管理。 3.2业务:定期收集客户HSF管制标准,并及时通知厂内相关权责单位。 3.3采购: 3.3.1 依据公司内部管制标准,贯彻执行“绿色采购”原则,选择适当的供应商,并对其进行HSF管理。 3.3.2与供应商确定对此管制标准应尽的责任与义务,承诺不使用环境管理物质并签署《环保合约》 3.3.3 督促供应商进行环保管制及时提供相关检验报告(国家认可的实验室环境管理物质测试报告,一般 一年一次,下同)/MSDS(MSDS,物质安全资料表,下同)等数据报告、资料。 3.3.4 参与产品各项环境管理物质出现异常时的分析及处理。 3.4开发: 3.4.1 以开发“环保”产品和制造“环保”产品为原则,并依照客户要求在产品规格书、图面等技术文件中,标 识环境管理物质要求。 3.4.2 在样品评估阶段落实各项环境管理物质的风险评估,包括环境管理物质的调查回复管理。新材料和 新工艺产品要及时提交实验室测试。并在开发阶段落实各项环境管理物质的风险评估。 3.4.3 参与产品各项环境管理物质出现环保异常时的分析及处理。 3.5制造: 3.5.1 生产过程中产品各项环境管理物质管理:生产原材料、辅材、设备,生产场地环境物质管理、标识等。 3.5.2 进行设备、治具的验证(包含4M1E变更的环保确认),确保无重金属及其它环境管理物质的污染。 3.5.3 确保制造现场与产品相关物料、辅料已被公司《无有害物质控制标准》覆盖,不得随意添加或使用 未受控物料、辅料。机台清机(模),需有环保确认和记录在《机台维修记录表》上。 3.5.4 确保与各环境管理物质相关的在制品已实施严格的LOT登录,具备完整的追溯性。其废料(含料头、 料柄、废品等)须遵守《产品标识与状态标识管理程序》管理,防止混料、误用和污染其它物料。

QC080000-2017有害物质过程管理体系文件

QC080000-2017有害物质过程管理体系文件有害物质管理手册 文件编号:HSPM/JZ-01-2017 版本:A0 修订日期:2017-02-11 制定 审核 批准

文件修订履历一览表 N0. 版次修订日期修订说明编制审核批准备注

目录 章节标题页数1.0 总则共7页 1.1手册封面1 1.2 修订履历 2 1.3 目录 3 1.4 有害物质管理手册颁布声明 4 1.5 公司简介 5 1.6 管理者代表任命书 6 2.0 手册的管理共1页 3.0 概述共3页 3.1 术语、定义和引用标准 2 3.2 范围及应用 1 4.0 有害物质管理体系共4页 4.1 有害物质过程管理体系总要求 1 4.2 体系文件要求 2 5.0 管理职责共6页 6.0 资源管理共1页 7.0 产品实现共5页 8.0 测量、分析和改进共4页附件 附件1 组织架构图 1 附件2 GB/T19001:2008与QC080000 IECQ-HSPM章节对照表 2 附件3有害物质管理方针 1 附件4 HSF管理目标指标 1 附件5 职责分配表 1

有害物质管理手册的颁布声明 上海憬之礼品包装有限公司有害物质管理手册,编号:HSPM/JZ-01-2015。 本手册是根据GB/T19001:2008、QC080000 体系进行研发、生产和服务的有害物质过程管理模式的要求,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编辑而成。经公司总经理审定,现予以批准颁布,自2015年01月01日起实施。 本手册是本公司有害物质管理的概述,阐明了公司的有害物质管理的方针、目标、组织架构及有害物质管理的体系要素要求,是各项有害物质管理活动的纲领文件,是指导全体员工的工作准则和行为规范。公司全体员工务必遵照执行。 总经理: 批准日期:

有害物质管理控制程序

苏州东福电子有限公司 DF/PF—A0—27 受控状态:分发号: 编制:年月日 审核:年月日 批准:年月日 发布日期: 2012年5月 7日实施日期: 2012年5月 8日

序号 变更项目 变更内容 执行人 修订日期 备注 1 ISO9001 :2008与 QC080000体 系新增程序文件 新增程序文件 汤月红 2012.5.7 A 版本 2 修改 4.8 增加内容 汤月红 2013.4.27 A-1版 苏州东福电子有限公 司

1. 目的 对有害物质进行有效管理,确保供应商的材料满足东福有害物质管控要求,保证产品品质符合客户有害物质管控要求。 2.范围 适用于所有原材料、外协成品。 3. 职责 营销部业务课:接收所有客户有害物质管控要求文件,转发厂内文控。 品质部文控: 接收外来文件,标识文件编号,并受控打印。品质部GP专员:拟定公司有害物质管理规范,负责及时更新《东福有害物质控制一览表》和《禁用物质保证函》接收客户关于有害物质标签贴合的管理(ROH或S HSF要 求),并 在厂内传达。 品质部:负责公司高风险物料的ROH测S 试。研发部:负责公司所有材料的SGS报告清册的内容更新,确保SGS报告都在有效的期限内。 4.工作程序 4.1 业务收集所有客户有害物质管控要求,将外来文件转发厂内文控室,以外来文件管控。4.2 品质部GP专员将所有客户的有害物质管控要求汇总,以最严的客户要求作为东福的有害物质管控要求,来满足所有客户要求,并建立《东福有害物质控制一览表》。拟定公司环境有害物质管理规范。 4.3 资材部负责将东福的有害物质管控要求让供应商签属《禁用物质保证函》,并将东福环境有害物质管理规范知会所有供应商。PO订单体现ROHS或HF要求信息。 4.4 新材料的ROHS测试 当有新机种打样时,如仓库没有打样需求的原材料(新机种材料),研发部提供《试作申请表》给采购,提供材料的特性、环保要求及防火要求等。采购负责寻找符合要求的材质, 并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材质资料(第三方有害物质检测报告和材质报告和物质资料安全 表)。品质部IQC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电子档资料进行ROH测S 试,并将结果记录于《样品检验报告》上。

环境管理物质管控程序

精心整理 《环境管理物质管控程序》 1.目的 确保设计、采购与制造符合环保要求的原料、辅助材料、半成品、成品,并对生产全过程进行有效控制,确保生产之产品其环境管理物质含量符合国际/区域/国家/客户管制标准,避免污染环境&危害人体健康.。 2.2.1 2.2 2.3 2.4 2.5 3.3.1 3.2 3.3 3.4 3.5 3.6 4.定义 4.1环境管理物质(CES):ControlledEnvironmentalSubstance ,是指对地球环境和人体有显著不良影响(含间接影响)的物质。 4.2WEEE(WasteElectricalandElectronicEquipment)﹕欧盟议会和理事会关于报废电子电气设备的指令﹕提出关于报废电子电气设备污染防治和再利用,再循环和恢复的强制要求﹐规定成员国应在2005/8/13前建立允许最终拥有者和销售商将废弃物送回的系统;在2006/12/31前建立回收、和再利用、再回收的新目标。

4.3ROHS(RestrictionofHazardousSubstances)﹕欧盟议会和欧盟理事会关于在电气电子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指令中所指的有害物质主要有﹕铅﹑汞﹑镉﹑六价铬﹑聚溴联苯(PBB)﹑聚溴二苯醚(PBDE)六种。到2006/7/1后﹐含有以上六种物质的产品禁止出现在欧盟市场。 4.4 均质材料:用机械方法拆分到不能再拆分的最小单元。 4.5 WIP:WorkinProcess 在制品。 4.6 SIP:StandardInspectionProcedure 标准检验规范。 4.7 、PCB 料。 4.8 (包4.9 用(含制程)的零部件和副资材满足RoHS及客户要求书面证明。 4.14 不使用证明书(产品用):由生产商提供的产品(含制程)满足RoHS及客户要求书面证明。 4.15 合格品:经确认,满足RoHS及客户要求之零部件和副资材(辅材)。 4.16 不合格品:经确认,没有满足RoHS及客户要求之零部件和副资材(辅材)。 4.17 不符合NC(Non-Compliance) 5 职责:

环境管理方案控制程序

环境管理方案控制程序 1.0 目的 对公司环境目标、指标、方案规划、实施、验证、更新和改进等活动进行了规定,确保有序实现公司环境方针。 2.0 适用范围 本程序对公司之环境目标、指标、方案规划、实施、验证、更新和改进等活动进行了明文规定。 3.0 职责 3.1 管理者代表负责组织规划公司环境目标、指标、方案。 3.2 总经理负责审批本公司之环境目标、指标。 3.3 管理者代表负责审批管理方案。 3.4 各部门/人员负责实施管理方案,以实现策划之环境目标、指标。 3.5 管理者代表负责验证环境方案实施效果及更新、改进。 4.0 定义(略) 5.0 运作流程 5.1 环境目标、指标、方案规划制定遵循原则。 管理者代表在组织规划修订环境目标、指标、方案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a、以方针为框架和规划原则,体现和支持方针; b、力争最大定量化,若目标不能定量,则用指标予以支持; c、具有可行性,经过一定时期努力可实现; d、所有环境目标、指标均有管理方案予以支持; e、考虑可选技术方案、财务、运行和经营要求; g、包括对质量改进、预防污染、健康保证的承诺; 5.2 目标、指标、方案规划、修订时机。 如下时机,应规划修订目标、指标、方案: a、方针首次制定,管理者代表应组织规划目标、指标、方案; b、方针修订更新,管理者代表应重新组织规划目标、指标、方案; c、管理者代表每年一次(一般为管理评审后),应组织各部门/人员对目标、指标、方案 系统修订一次; d、总经理认为需要时,管理者代表应组织更新部分目标、指标、方案; e、重要相关因素发生变更时,应规划修订目标、指标、方案; 5.3 目标、指标、方案规划、确定流程。 5.3.1 管理者代表组织,各相关职能部门/人员依据公司确定之方针,规划出目标、指标。 5.3.2 管理者代表整理形成《环境目标、指标一览表》总经理 审批。 5.3.3 依据审批通过之《环境目标、指标一览表》,目标、指标执行部门负责策划管理方案,并形成《环境管理方案实施表》,方案实施表内容应包括: a、规定公司的每一有关职能和层次在方案中的职责; b、方案实施的方法; c、方案开展的时间安排; 5.3.4 《环境管理方案实施表》经管理者代表审批通过,即可予以实施。 5.3.5 《环境管理方案实施表》报办公室存档。 5.4 目标、指标、方案实施绩效验证。

GP有害物质管控程序

德信诚培训网 更多免费资料下载请进:https://www.sodocs.net/doc/cc7205478.html, 好好学习社区 GP 有害物质管控程序 1、目的 为了规避ROHS 法律法规给公司带来的风险;奉献社会大众以无害、环保的产品,我 们特别建立此管理程序,以控制我们的产品在设计、来料、自制、组装、出货等各阶段均符合ROHS 的达标要求。 2、范围 所有DXC 的ROHS 产品供应商; 所有DXC 的ROHS 产品OEM 厂商; 所有DXC 各职能部门。 3、名词解释 ROHS :Restriction Of the Use of Certain Hazardous Substances in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 Equipment 电子电器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特定有害物质 它是由欧盟为了减少电子电器设备中的有害物质引起的环境和健康构成的风险, 而在2002年出台的第2002/95/EC 号ROHS 指令,2003年2月13公布于官方杂志, 2004年8月13日转换成各成员国的国家法令,并于2006年7月1日正式生效。 包装材料:指用于产品、部件、原材料的运输和保护的材料。具体指瓦楞纸箱、胶带、 捆扎带、包装袋、塑料布、棍棒、托盘、木框等,以及这些组件上标写用的 标签、油墨、涂料等。 含有:指作为成分含有的或被添加,或者指作为不纯物被含有,而且超过标准限值的。 4、引用说明 4.1 欧盟议会和欧盟理事会2003年1月23日第2002/95/EC 号关于在电气电子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 4.2 DXC 有限公司关于“电子电器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特定有害物质指令(RoHS )”的基 本要求-

有害物质管理程序60

福建************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P-QE-PG-02 有害物质管理程序 拟稿: 审核: 批准: 分发号: 持有人: 受控状态: 机密等级:□通用□机密□绝密 生效日期:2012年01月01日制订日期:2011年12月13日非经福建***********有限公司管理者代表书面许可,不得复印。

福建******************有限公司 文件修订记录表 FM-QE-ZH-02 1/0 文 件 名 称 有害物质管理程序 文 件 编 号 QP-QE-PG-02 修 订 记 录 版 次 页 次 日 期 原 因 说 明 文件管制 管理者代表 2 07年02月01日 新发行 3 08年11月26日 修订 4 09年04月15日 换版 5 11年05月20日 换版 5/1 11年10月25日 增加Brother 、Panasonic 、Sony 的管理要求 6/0 11年12月5日 对文件中的物质管控数据独立出去(删除Brother 、Panasonic 、Sony 的管理要 求),并增加 5.2.1\5.2.2\5.2.3\5.2.4\5.2.5内容及修改各部门职责内容

1.0目的: 对危害生活环境有关的物质,采以持续管理以抑制因管制不当的环境有害物质间接或直接地污染到生产环境与产品,期以确保本公司所开发之产品能符合美国、欧盟与日本等先进国家标准,进而降低世界环保潮流所带来之冲击。 2.0范围: 2.1 本公司内材料管制系统;含生产制造流程,材料、半成品、成品。 2.2 供应商之原物料、半成品、成品及其生产制造流程。 3.0定义: 3.1 MSDS:材料安全数据表,包括产品制造基本信息、产品成分、物理或化学特性及易燃/危险信息。 3.2 ROHS:欧盟电子电机设备中危害物质禁用指令 3.3 PAHs:多环芳烃,是指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苯的一类有机化合物 3.4 REACH:化学品注册、评估、许可和限制,是欧盟对进入其市场的所有化学品进行预防性管理的法规 3.5 ICP:数据测试报告 4.0职责: 4.1品管部: 4.1.1负责督导所有合格供应商落实环境有害物质管制工作; 4.1.2负责监督本公司所有生产与储存环境、生产设备与销售的产品,均能符合有害物 质管制要求。 4.1.3负责对法规制度及客户所要求的项目予以随时检讨,并传达或指示有关部门采取 防患措施。 4.1.4负责对出现有害物质不合符产品的调查及落实。 4.2 采购部:负责采购符合环保之材料,并对供应商进行各项品质政策的推展。 4.3 生产部:负责制程中有害物质的控制。 4.4 生管部: 4.4.1负责仓库环境物质不合格产品和环境物质合格产品做有效地隔离与管控。 4.4.2负责成品、部件的储存控制和发货控制。 4.5 开发部:对设计开发之产品所使用的材料中不会含有美国、欧盟与日本等先进国家标准所列举禁止之物质,并对所发行的产品规格书及承认书上能清楚记载禁止物质之种类与标准,以利供应厂商制造与管制之遵循。 4.6 综合管理部:负责有关环境关连物质之管理作法、情报搜集与员工的教育训练。 4.7 业务部: 4.7.1负责搜集客户对环境关连物质所要求之各项情报,并将此情报传达给文控中心及 有关部门执行。 4.7.2负责对出现有害物质不符合产品时向客户沟通与协调。 5.0内容: 5.1流程 作业流程责任单位主要说明主要表单

环境有害物质管理作业程序

福建福顺半导体有限公司 作业程序书 文件编号: 2001 总页次: 9-1 文件名称:环境有害物质管理作业程序版本识别:第1.0 版 1.目的:随着整个人类社会的高速发展,以及人们日益对物质生活的高质量要求,环保问题已成 为21世纪人类共同关注的大事.为顺应国际环境的发展趋势,福顺半导体制造有限公司 积极推动绿色环保产品的生产并拟定该办法(以下简称“环境管理办法”)。以达到维 持﹑保护和提高环境质量,遵守法规法令﹑保护地球﹑保护人类健康与合理谨慎地使 用自然资源,以及减轻驿生态系统影响的目的。 2.适用范围: 2.1 本公司采购之相关塑胶件、线材、包装材料、等各种辅助性材料以及符合环保要求之半 成品、成品之每一个生产过程及进出库管理. 2.2 采购之相关环境有害物质在生产过程及送外管理. 3.术语的定义: 3.1.环境有害物质: 零件﹑材料等里含有的物质或是制造时使用的物质,对人体及地球环境有明 显的环境影响(侧面)的物质,福顺半导体厂要求供货商实施调查。: 3.2.管理级别:按照以下3种管理级别进行管理<具体参考附件一「环境有害物质管理标准」>. (a).1级:对于该物质及其用途立即禁止使用; (b).2级:对于该物质及其用途规定一定时期予以禁止.超过表中规定的日期之后,不能在部件及材料中使用,到达期限时指定为“1级”. (c).3级:目前虽然没有规定日期以及削减目标,但指定了计划削减在部件中、材料中含量 的物质及其用途. 3.3.含有:含有系指无论是否有意,所有在产品的部件,设备或使用的材料中添加,填充﹑混入 或粘附的物质(包括在加工过程中无意混入或粘附于产品中的物质)。 3.4.杂质: 包含在天然材料中,作为工作材料使用,在精制过程中技朮上不能完全去除的( )或者合成反应过程中产生,而在技朮上不能完全去除的物质。此外,为了与主原 料加以区别,在为了改变材料的特性而使用称为“杂质时,也按“含有”处理.但是,在

环境管理物质管控程序

环境管理物质管控程序 Document number:PBGCG-0857-BTDO-0089-PTT1998

《环境管理物质管控程序》 1.目的 确保设计、采购与制造符合环保要求的原料、辅助材料、半成品、成品,并对生产全过程进行有效控制,确保生产之产品其环境管理物质含量符合国际/区域/国家/客户管制标准,避免污染环境&危害人体健康.。 2.适用范围 供货商原物料,半成品,成品及其制造生产过程; 外包厂商之制程,半成品,成品; 公司生产的零部件/成品; 零部件规格书所规定的辅助材料; 零部件生产制程中所使用的设备、物料等。 3.相关文件 《塑料-镉测定-湿式分解法》(EN1122:2001) 《(重金属测定)酸分解法》(EPA3050B) 《教育训练管理程序》()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编写规定范围》(GB16483-2000)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ISO11014-1﹕1994) 客户要求 4.定义 环境管理物质(CES):ControlledEnvironmentalSubstance,是指对地球环境和人体有显着不良影响(含间接影响)的物质。(WasteElectricalandElectronicEquipment)﹕欧盟议会和理事会关于报废电子电气设备的指令﹕提出关于报废电子电气设备污染防治和再利用,再循环和恢复的强制要求﹐规定成员国应在2005/8/13前建立允许最终拥有者和销售商将废弃物送回的系统;在2006/12/31前建立回收、和再利用、再回收的新目标。 (RestrictionofHazardousSubstances)﹕欧盟议会和欧盟理事会关于在电气电子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指令中所指的有害物质主要有﹕铅﹑汞﹑镉﹑六价铬﹑聚溴联苯(PBB)﹑聚溴二苯醚(PBDE)六种。到2006/7/1后﹐含有以上六种物质的产品禁止出现在欧盟市场。 均质材料:用机械方法拆分到不能再拆分的最小单元。 :WorkinProcess在制品。 :StandardInspectionProcedure标准检验规范。

有害物质管理程序

有害物质管理程序 1.目的 通过对有毒有害物质的管理控制,让环保产品走进国外市场,确保本公司制造及销售的产品,能够符合不含有毒或低毒环保要求及各国环保之法律法规,并能满足客户要求及环保发展的趋势。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在生产制造、包装、储存、运输过程的零件及材料的有害物质管理。 重金属 ★镉以及镉化合物 ★铅以及铅化合物 ★汞以及汞化合物 ★六价铬化合物(Cr6+) 有机氯化合物 多氯联苯(PCB) 多氯化萘(PCN) 氯代烷烃(CP) 灭蚁灵(Mirex) 其他有机氯化合物 有机溴化合物 ★多溴联苯(PBB) ★多溴二苯醚(PBDE) 四溴双酚-A-双-(2, 3-二溴丙醚)(TBBP-A-bis) 其他有机溴化合物 有机锡化合物(三丁基锡化合物、三苯基锡化合物)

石棉 偶氮化合物 甲醛 聚氯乙烯(PVC)以及聚氯乙烯混合物 注:“★”者为2006年7月1日欧盟首批实施“ROHS”指令的有害物质; 3职责 3.1副总经理:负责组织管理环保工作会议。 3.2品管部负责组织推动环保工作,全员须参与环保工作的实施。 3.3品管部负责制定限制有毒有害物质使用环保标准及环保要求。 4.术语及定义。 4.1含有 含有系指无论是否有意,所有在产品的部件、设备或使用的材料中添加、填充、混入或粘附的物质(包括在加工过程中无意混入或粘附于产品中的物质)。 4.2杂质 包含在天然材料中,作为工业材料使用,在精制过程中技术上不能完全去除的物质,或者在材料合成反应过程中产生,而在技术上下不能完全去除的物质。 此外,为了与主原料加以区别,在为了改变材料的特性而使用称为“杂质”的物质时,也按“含有”处理。 但是,在制造半导体设备等使用的掺杂剂,虽然是有意添加的,但实质上在半导体设备中仅有极微量残存,这中情况不作为“含有”处理。 此外,在部件、设备中该环境管理物质作为杂质混入或者粘附时,其浓度不应超过该允许浓度。 4.3“RoHs” 系指:《关于在电气、电子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欧洲议会和理亊会2003年1月27日第2002/95/EC号英文全称为:on the Restriction of the use of certain hazardous substances in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 equipment. 5.程序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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