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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监理管理办法及考核

工程监理管理办法及考核
工程监理管理办法及考核

工程监理管理办法及考核

1总则

1、为了加强我公司铁路专用线工程监理单位的监督管理,保证专用线铁路工程工程质量和安全,依照合同文件及有关的法律法规、现行标准规范,制定本办法。

2、本项目执行总监办和驻地办两级监理制度。监理机构应根据监理工程师在质量控制、计划管理、计量支付、合同管理等方面的责任,制定详细的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明确监理机构实施监理过程中的权利、责任、义务。总监办负责本项目所有监理人员和业务的管理,及时督促编制、上报各种监理报表。

3、监理单位必须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接受交通建设主管部门公司和各级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的监督。

4、监理单位必须严格按照监理合同约定履行监理义务,监理单位按照监理合同约定建立现场监理机构,配备相应的人员和设备,按照相关合同文件,独立、公正、有效的开展施工监理业务。

5、监理工程师应当依据国家法律,有关技术、经济法规和合同文件,合同图纸,技术规范、质量标准,对工程的质量、进度、费用、安全、环保等进行全面的监督和管理。

6、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应本着“严格监理、优质服务、公正科学、廉洁自律”的原则和坚持旁站、检查到位、不留空白、实事求是的工作方法,制定具体的活动方案,并认真抓好落实。

7、监理单位不按照监理合同的约定履行监理义务,不检查或不按照规定检查,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监理人员与承包人串通,为施工单位谋取非法利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有权把相关责任人清退出场并对监理单位作违约处理。

8、总监和驻地监理工程师要坚守岗位,外出或休假3 天以上应向公司请假。

监理人员应持证上岗,并接受公司主管部门的检查。一次检查不在旁站岗位的监理人员给予警告,两次检查不在旁站岗位的监理人员要通报批评,三次检查不在旁站岗位的监理人员清退出场并对其所属监理单位进行处罚。

9、经过考核、核准的监理人员不得随意更换,并保证出勤率。有事外出按规定程序请假,公司项目工程师将随时检查,对于随意更换人员,不按规定程序请假的监理单位,将按合同规定给予违约处罚。

10、施工现场所有监理人员应严格遵守廉政合同中规定的各项要求以及公司相关的各项制度,公司对违规违纪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2监理工程师在质量控制方面的责任

1、检查、核实施工单位的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和基准标高等资料,进行现场交验并验收施工放样。

2、在开工前和施工过程中,检查用于工程的原材料、设备,对全部进场原材料的料源进行控制,独立完成合同规定频率的检测,并覆盖全部材料。对于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材料、设备有权拒绝使用。

3、必须使用自备的测试设备对施工单位的检验测试工作进行全面监督,对工程质量进行检验。

4、按要求签发各项工程的开工令、暂停令、复工令。

5、按施工程序对每道工序、每个部位进行质量检查和旁站,对符合质量要求的工程予以签认;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工程,必须要求施工单位返工或采取其它补救措施,以达到合同规定的技术标准要求。

6、审查施工方案(含试验路段或首件工程施工方案),审批特殊技术处理措施和特殊操作工艺。审批施工中发生的一般质量缺陷的处理方案。

7、对发生的质量缺陷、质量隐患和重量事故进行调查、处理或对不属于监理单位权限处理的质量事故督促承包人按规定报告有关部门。

8、协助公司审查交工验收申请,评定工程质量;向公司提交监理工作报告;参加公司或其上级主管部门主持的交、竣工验收工作。

3监理工程师在进度管理方面的责任

1、审核施工单位在开工前提交的总体施工进度计划和总说明,审核在施工阶段提交的月、季度、半年度、年度进度计划和计划调整。

2、在施工过程中检查和监督进度计划的实施。当工程未能按计划进行时,应要求施工单位调整或修改计划,并督促施工单位采取必要的措施加快施工进度,以使实际施工进度符合施工合同及公司的要求。

4、定期向公司报告工程进度情况,当施工进度可能导致合同工期严重延误时,有责任提出中止执行施工合同的详细报告,供公司采取措施或做出决定。

4监理工程师在计量支付方面的责任

1、按施工合同的规定,现场计量核实合同工程量清单所规定的任何已完成合格工程的工程量和工作量。保证工程量计量的准确性和合同的严肃性,建立计量支付签证台帐,避免重复计量和漏计。

2、按合同规定和公司授权,审查、签发中期支付证书及合同终止后任何款项的支付证书,对不符合技术规范和合同文件要求的工程项目和施工活动,有权暂拒支付,直至上述项目和活动达到要求。

5监理工程师在合同管理方面的责任

1、总监理工程师主持开工前的第一次工地例会,驻地监理工程主持施工阶段每月一次的常规工地例会,并签发会议纪要。监理工程师有权参加施工单位为实施合同组织的有关会议。

2、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监理工程师有权利按公司授权和施工合同文件规定的变更程序、变更范围,对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型式、质量、数量及任何施工程序做出变更决定,确定变更工程的单价和价格,在得到公司批准后,下达变更令。

3、监理工程师必须认真审查施工单位的任何分包人的资格和分包工程的类

型、数量,提出意见报公司审核。

4、检查施工单位主要技术、管理人员的构成、数量与合同所列名单是否相符;对不称职的主要技术、管理人员,监理工程师有权提出更换要求。

5、对施工单位进场的主要机械设备的数量、规格、性能按合同要求进行监督检查。由于机械设备的原因影响工程的进度、质量时,监理工程师有权提出补充、更换机械设备,承包人不能满足要求时可停止支付工程款。

6、督促公司及时妥善完成合同规定的责任事项和法定承诺。

7、监理工程师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在质量控制、进度管理、计量支付、合同管理等方面尽到应有的责任,玩忽职守,有意或无意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监理单位应按合同规定给予赔偿并根据实际情况对当事人作出处罚。具体实施细则由总监办制定。

6监理工程师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责任

1、监理单位必须设立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

2、督促施工单位按合同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保证体系,要求施工单位设立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作业区应设立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加强危险源、危险施工环节、易发生事故部位的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责令施工单位及时进行整改,做到防高处坠落事故、防洪涝事故、防起重伤亡事故、防触电电击事故、防机械伤害事故、防坍塌事故、防隧道内有害气体伤害事故及其他各类事故的发生。

7附则谨慎的工作,努力完成合同规

1、监理单位及所有监理人员必须勤奋、定的各项监理任务。

2、其他未尽事宜,按相关合同或公司指令执行。

8对监理单位的考核评分

8.1监理人员配置及到位情况(23分)

1、监理人员分工表原则上应当固定不变,如有人员增减或变更应有书面变更手续,并经项目管理、项目负责人及工程处处长签字认可。

2、监理人员配置及到位情况(13分)

3、监理人员平时考勤情况:根据平时监理人员的签到情况打分。(10分)8.2内业检查(15分)

1、监理周报的编写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内容是否齐全?是否符合要求?

2、监理月报的编写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内容是否齐全?是否有总监签认?

3、监理例会是否按时召开?会议纪要是否齐全?例会内容是否齐全?

4、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监理工作联系单是否符合要求。

5、检查试验资料、隐蔽工程验收资料是否符合要求。

6、验收资料:工程竣工报验单、工程质量评估报告是否符合要求?

7、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工作日志是否连续?

8.3档案管理工作(10分)

1、建立健全项目档案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2、对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档案收集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3、执行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法规规定。

4、归档的文件为原件。

5、文件材料的载体和书写材料应符合耐久的要求,采用能够长久保管的韧性大、耐久性强的纸张,不能有热敏纸,不能有铅笔、圆珠笔、红墨水、纯蓝墨水、复写纸等书写材料。

6、文件形成、来源符合实际要求单位、个人签章的文件,签章手续完备。

7、案卷封面、卷内文件目录、备考表、案卷脊背填写规范;案卷目录与归档文件关系清晰。

8、档案装具牢固美观,符合国家要求。

9、档案归档前的存放必须保证档案的安全。

8.4工程进度管理评分办法(20分)

1、1)工程进度总计划、月、周计划齐全(6分)

2)是否建立工程进度管理办法?(4分)

3)进度控制管理措施是否得当?(6分)

4)是否对进度计划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和分析?(4分)

2、能否按时完成所负责的片区的进度计划。(10分)

8.5工程质量管理评分办法(20分)

1、集中考核(6分)

1)材料质量管理。

是否建立材料管理管理办法。

材料进场验收、报验资料手续记录是否齐全。

2)工程质量管理。

是否建立工程质量管理办法。

各种内业资料齐全准确、签字手续是否完备。

2、日常考核(14分)

1)日常管理

根据日常管理情况打分。日常巡查时,每发现一处质量隐患扣掉1分,扣完为止。

2)质监站日常管理

3、现场工程实体质量情况

8.6工程安全文明管理评分办法(12分)

1、集中考核(4分)

1)日常安全文明管理工作纪录是否齐全

2)是否按时组织安全生产会议。

2、日常考核(8分)

1)现场安全文明管理

安全管理人员根据日常巡视情况打分,每发现一次安全隐患或现场不文明现象扣掉1分,扣完为止。主要抽查生活区、现场施工用电管理、现场文明管理等。

2)安监站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

3、现场安全情况

监理、施工单位激励约束考核办法

唐港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文件 唐港铁〔2014〕123号 唐港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关于 印发《施工、监理激励约束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施工、监理单位、指挥部各部门: 为加强迁曹铁路扩能改造工程建设管理,实现工程预期安全、质量、进度、投资等控制目标。结合工程实际,制定迁曹铁路扩能改造工程建设施工、监理激励约束考核办法如下。 一、考核机构 指挥部成立考核领导组,负责组织对施工、监理单位的各项考核,监督各类问题通知书的发放,组织完善和修订考核办法。 组长:指挥长 副组长:副指挥长 组员:指挥部各部门部长 办公室设在指挥部安质部,安质部部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每月考核的组织。 二、考核方式 施工单位考核分为月度(专项)检查考核和日常检查考核。 考核费用以季度为一个清算周期,施工单位考核结果纳入当季度的验工计价,监理单位纳入当季度约定付款清算。

考核以月度为考核周期,在每月第一周的施工例会上通报上月度的考核情况。 三、考核标准 (一)、规定各单位考核标准如下: 1、施工单位考核标准为:各标段施工考核总费用/施工合同期(月)/100=每分分值 2、监理单位考核标准为:各标段监理考核总费用/监理合同期(月)/100=每分分值 (二)经济处罚 1.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工程质量事故及施工引起的铁路交通事故,按照事故等级考核责任单位,并处以1—10万元罚款。 2.施工影响既有线行车按每分钟500元处罚。 3.施工单位发生安全质量问题,唐港公司及指挥部各部门下发《安全问题通知书》。安全问题通知书分值:红色3分;黄色2分;一般问题0.5分。对施工单位进行考核时,要结合问题实际,追究监理单位的责任,酌情考核0.5-2分。 4.由施工单位原因接到路局《安全问题通知书》,“通知书”分值:红色4分,黄色3分。 5.上路局重要信息的安全问题,分值为5分。 6、属于信用评价中的不良行为的,按铁总文件规定填写《不良行为认定记录单》上报路局建设处,并按信用评价分值进行考核。

国家电力公司工程建设监理管理办法

国家电力公司工程建设监理管理办法 https://www.sodocs.net/doc/ce4954542.html, 2002年8月22日10:44 来源:https://www.sodocs.net/doc/ce4954542.html,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完善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工程建设监理管理制度,加强对电力工程建设的质量、投资效益和社会效益,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电力工程建设监理单位既是高智能、管理型的中介组织,又是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应坚持公平、公正、诚信、守法、科学的原则。监理单位受项目法人委托,对火电或送变电工程建设实施监理。 第三条电力工程建设临理的依据是国家法、法规政策及有关主管部门、原电力工业部或国家电力公司颁布的标准、定额和经过批准的建设计划、规划、设计文件以及依法签订的项目监理合同、工程承包合同及其他有关协议等。 第四条根据电力工程的特点,承担电力工程建设监理的单位必须取得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等级证书》并取得原电力工业部或国家电力公司颁发的《资质等级证书》或《监理许可证书》,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担工程监理业务。 第五条从事监理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资格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监理活动。 第六条由国家电力公司及子公司控股的电力建设项目必须实行工程监理。 第七条本办法适用于由国家电力公司及子公司控股的常规火电、洁净煤发电、核电(常规岛部分)、送变电、热电联产等新、扩、改建工程,其他电力工程项目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电力工程建设监理工作的管理 第八条国家电力公司对国家电力公司及子公司控股工程的监理工作实行归口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制定电力工程建设监理有关规定、办法和范本等。 (二)负责国家电力公司系统监理单位的电力建设监理资质管理。 (三)负责国家电力公司系统火电电、送变电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的培训管理和资格管理。 (四)指导、监督和协调电力工程建设监理工作。

工程监理管理办法

广西秀宁房地产有限公司工程监理管理规定为规范项目得管理工作、提高项目管理效率,促进项目监理工作顺利有序开展,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一条按照国家现行建设行政法律法规,以及集团公司得有关规定, 以下项目应委托符合资质得监理单位进行工程监理: 1、须进行工程报建报监得项目; 2、利用政府财政资金得项目; 3、工程建安费估算超过30 万元以上得项目; 4、其她按照规定须实施监理得项目。 第二条工程监理单位得确定须符合国家现行建设行政法律法规、集团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及相关管理规定,及时签订工程监理合同,按照合同约定实施对监理单位得管理。 第三条公司工程部负责对实施得项目得监理进行统筹管理,建立监理 单位考核管理制度,定期考核并记录监理单位得合同履约、服务质量、工作效果等情况,及时发现并纠正监理单位不恰当得管理行为,有效监控项目现场管理。 第四条项目业主代表应落实监理单位按照工程进度及时进场开展监理工作,监督监理单位按照合同约定或者承诺得要求组建现场监理机构、委派符合资质要求得监理人员。项目实施过程,负责考核监理单位人员按照合同及相关规定得到位情况,保证现场监理工作有效开展。 第五条业主代表落实监理单位完善现场监理工作制度。监督监理单位及时编制项目得监理规划,以及项目各管理环节得监理工作计划;督促监理单位及时报告项目进展情况,完善并执行现场得周例会、质量专检、安全专检、周报、月报等管理制度。 第六条业主代表应落实监理单位根据监理合同委托得工作范围,按现 行国家与地方法律、法规、规程、监理规范履行监理职责,对项目施工做 好以下监理工作:

1、审查施工单位编制得施工组织设计、专题施工方案及施工进度计划,并监督、检查、反馈其实施情况;监理人在施工阶段监理过程中要建立与健全进度控制、质量控制、投资控制、安全文明施工监控、合同管理、信息管理体系;建立与健全组织协调得工作程序与管理模式,确保各项工作监理到位。 2、检查施工单位或委托人提供得材料、设备清单及其所列规格与质量就是否符合现行施工验收规范与设计图纸得要求; 3、监督、检查施工单位按照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地方建设安装规定以及设计文件得要求进行得施工与安装活动,检查施工全过程、会同委托人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及签证,严把工程质量关;对于施工过程中发生工程量增减得签证,施工单位提出后,监理人先审查就是否符合签证得条件、签署能否签证得意见,然后必须有委托人现场代表、监理工程师、施工方相关人员在场实地勘测并形成三方人员签字确认得原始记录清单。 4、对用于工程上得主要材料、构件得出厂合格证、材质检验单等进行核定,如发现有不实之处,有权责令施工单位(并指定检验单位)对材质进行检验,防止不合格得材料用于工程,并及时把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告委托人; 5、检查工程采用得设备及材料就是否符合设计文件与招标文件规定及质量标准; 6、根据《工程总承包合同》得规定,核验施工单位所作得工程进度计划,验收检查施工单位填报得月、季等报表,及时提出监理意见,并严格督促施工单位按监理意见修正; 7、对于重大得技术修改与技术建议,除提出监理意见外,应征得委托人得同意,在可行得情况下,原则上由原设计单位进行修改;对于工程设计变更事先需征得委托人同意,监理人协助委托人核定出因设计变更而增加得投资,并报委托人确认。 8、根据《工程总承包合同》得付款约定,以及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质量、数量得核实,签发付款凭证,报业主审批(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现场计量,按合同约定得工程量清单审查与工程款支付程序进行审查,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工程款支付,报委托人审批); 9、监督、检查工程得文明施工及安全防护措施情况,对不合规定得地方督促整改;

施工工程监理安全管理制度

施工工程监理安全管理制度 上海三维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南京地铁3号线D3-TJ06标监理部 二〇一一年一月

批准: 审核: 编写: 目录

1、工程监理部岗位安全责任制度 (2) 2、安全监督检查管理制度 (6) 3、工程监理部安全工作例会制度 (8) 4、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0) 5、女工、未成年工保护管理制度 (12) 6、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管理制度 (14) 7、工程安全奖惩管理制度 (15) 8、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17) 9、安全设施监督检查管理制度 (21) 10、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 (23) 11、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28) 12、安全费用管理制度 (30) 13、安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33) 14、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35) 15、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管理制度 (36) 16、安全施工技术方案管理制度 (41) 17、安全施工措施与安全施工作业票管理制度 (42) 18、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45) 19、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 (47) 20、机械设备及工器具安全管理制度 (50) 21、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51) 工程监理部各岗位安全责任制度 1、总监理师安全职责: 总监理工程师是项目监理部的安全第一责任者。对工程建设过程的安全和文明施工负全面监督、管理责任。 1.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发令、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按照原国家电力公司颁布的监理规定及相关文件制定工程建

设监理规划,明确监理的安全职责、任务及各施工阶段的安全工作重点。 1.2、履行监理合同规定的安全职责和权限,对工程建设的安全文明施工进行监督和管理,督促施工承包商履行合同规定的有关安全职责和义务。 1.3、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和管理工作,监督施工承包商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文明施工,对违章行为提出纠正和整改意见。遇有威胁安全的重大问题时,提出“暂停施工”的通知,并督促施工承包商分析、解决问题,争取早日恢复施工。 1.4、组织审查施工承包商的施工技术方案、安全措施、作业指导书,督促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1.5、对施工承包商选择的分承包商进行安全资质审查。 1.6、组织并主持安全活动,听取专职安全监理师的汇报,了解安全情况,协调解决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组织并主持安全大检查,参加项目法人组织的安全大检查, 2、现场监理部质量、安全专责工程师职责 现场监理部若未设置质量、安全工程岗位,其职责由总监、副总监、监理员代替。 2.1、安全专责监理工程师 2.1.1、在总监、副总监领导下,负责开展安全监理工作。 2.1.2、负责编写安全工作管理细则。 2.1.3、负责审核承包商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重点审查安全施工、文明措施。

工程建设监理公司管理制度(全套)(可编辑)

工程建设监理公司管理制度(全套) 工程建设监理公司管理制度 目录 第一章监理工作管理规定要点汇编7 一、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总监理工程师应履行的职责:7 二、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总监代表应履行的职责: 7 三、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履行的职责:7 四、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监理员应履行以下职责: 8 五、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将下列工作委托总监代表: 8 六、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监理工作内容和要求:8 七、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开工前开展的监理工作及规程主要内容:9 八、根据《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对工程材料、构配件要求: 10 九、《人员调配制度》要点:10 十、《监理规划、细则、技术参数、通讯编写管理制度》要点:10 十一、《〈工程管理配合细则〉编写管理制度》要点:10 十二、《项目监理机构办公管理制度》要点:10 十三、《工程会议制度》要点:11 十四、《旁站与巡视监理管理制度》要点: 11

十五、《监理工作预控制度》要点:11 十六、《经济技术签证管理制度》要点:11 十七、《工程验收管理制度》要点:12 十八、《安全监理管理制度》要点:12 十九、《合理化建议制度》要点:13 二十、《建设合同管理制度》要点:13 二十一、《工作总结制度》要点:13 二十二、《监理资料管理制度》要点:13 二十三、《项目监理机构后勤管理制度》要点:16 二十四、《考勤管理制度》要点:16 二十五、《项目监理机构行文制度》要点: 16 二十六、《监理部巡视检查管理制度》要点:16 二十七、《公司监理工作巡视检查管理制度》要点:17 二十八、《监理工作考核管理制度》要点: 17 二十九、《创新管理制度》要点:17 三十、《奖惩制度》要点: 17 三十一、参考文件和配套表格(样本):18 第二章人员调配制度20 一、目的:20 二、项目总监组建监理机构:20 三、项目总监申请调配人员:20 四、工程部调配人员:20

山东省工程建设监理管理办法

山东省工程建设监理管理办法 山东省人民政府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工程建设监理的管理,提高工程建设项目的投资效益和建设水平,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工程建设监理,是指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的委托,依据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工程建设行为实施的监督管理。 第三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工程建设监理业务,实施工程建设监理管理,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全省的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工程建设监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负责全省监理单位的资质管理; (三)负责全省监理工程师的培训、资格考试和执业注册的管理; (四)负责省外监理单位进入本省从事监理业务的管理; (五)负责工程建设监理的招标投标管理; (六)负责对大中型项目和重点工程建设单位的建设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七)检查处理在全省范围内有重大影响的工程建设监理中的违法行为。 第五条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工程建设监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工程建设监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监理单位资质的初审、申报和管理; (三)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监理工程师资格的初审、申报和管理; (四)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建设监理的招标投标管理; (五)按建设项目的隶属关系对建设单位的建设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六)检查处理工程建设监理中的违法行为; (七)同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六条下列工程建设项目,除国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须实行监理: (一)大中型工业、交通、水利、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民用建筑等工程项目; (二)国家、省和市重点工程项目; (三)成片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工程项目; (四)使用国外贷款、赠款的工程项目; (五)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实行监理的其他工程项目。

监理人员工作考核管理制度

监理人员工作考核管理制度 一、目的 通过考核保证监理工作质量,提高管理水平。考核结果将作为员工调资等重要依据。 二、考核 1. 项目管理部考核项目监理机构; 2. 总工办检查项目管理部的考核工作; 3. 总工办抽查项目监理机构,抽查情况反馈项目管理部。 三、时间 4. 每月考核一次; 5. 考核表当月二十八号前报公司总工办; 6. 总工办根据抽查考核情况签署意见后,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四、考核原则 7. 考核实行折算百分制; 8. 考核得分=100-考核合计扣分; 9. 绩效考核系数=考核得分÷100; 10. 考核层次划分为:监理员、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项目总监; 11. 考核得分为负值时,按零分计; 12. 总监代表的考核执行项目总监考核表; 13. 每月考核情况公开,被考核人可以向项目管理部或总工办申诉。 五、考核范围 14. 监理员、监理工程师的考核范围为:考勤、廉洁、办公及工作纪律、质量控制、安全监督检查、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函件、资料管理、设计变更、经济签证、其他、总监评价、连带责任、检查扣分、特殊考核共十六项; 15. 项目总监的考核范围为:考勤、廉洁、办公及工作纪律、质量控制、安全管理、进度控

制、投资控制、函件、资料管理、设计变更、经济签证、其他、上级评价、连带责任、检查扣分、特殊考核共十六项; 16. 根据不同时期的工作情况,考核内容可以进行适当调整; 17. 调整的考核内容,须事先经总工办审批。 六、特殊考核 18. 监理机构人员受到不廉洁投诉时,公司责成项目管理部迅速组织调查。投诉情况属实的,当事人当月考核零分,总监和其他人员有包庇行为的,当月考核零分; 19. 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监理人员未曾发出预控监理函件,相关人员、项目总监当月考核零分; 20. 执法大检查中由于监理工作的原因,不能顺利通过,全部人员当月考核零分; 21. 质检、安检或政府其他部门的专项检查中,监理工作被批评的,全部人员当月考核扣10~100分; 22. 合同约定监理费未收回,项目总监当月考核扣10分,其他人员当月考核扣5分; 23. 监理机构的工作被政府有关部门通报批评,全部人员当月考核零分; 24. 监理机构的工作被政府有关部门通报表扬,按照《员工创新奖励制度》进行奖励; 25. 监理人员的工作和行为受到业主投诉或要求撤换,当月考核零分; 26. 未按规定提交工作总结,相关人员当月考核扣10分。

工程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办法

工程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地区工程项目建设市场,加大对各类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有效遏制建设领域的不廉洁行为,保证工程项目管理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工程建设若干违法违纪行为处罚办法》、《关于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的意见》、《党员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领域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纪律规定,结合地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地区范围内行政、事业单位及涉及公共安全设施的工程建设等项目。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工程建设是指房屋建筑及附属工程、水利工程、城市市政建设工程、道路交通工程以及农业、林业综合开发项目工程等。 第四条 500万元以上的工程建设项目,由地区纪委监察局直接进行监督,500万元以下的工程建设项目可由县(市)纪委监察局或建设单位主管部门的纪检监察组织进行监督。 第五条投资30万元以上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并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核准审批、备案、招标投标、双合同(建设合同、廉政合同)及竣工决算、审计、验收等程序。 第六条实行项目资本金制度。项目法人对重大建设项目必须注入资本金,资金到位情况不符合要求的,不得进入立项审批程序。 第七条实行项目法人制。项目法人对工程项目终身负责,凡工程出现问题,造成损失等问题的,随时进行责任追究。 第二章招投标活动 第八条招投标的监督管理。纪检监察机关和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对各类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履行对工程建设的综合监督检查职责。对于招投标过程中(包括招标、投标、评标、中标)泄露保密资料、标底,串通抬标、投标、围标,歧视排斥投标等违法活动的监督执法在纪检监察机关和发展改革部门的牵头下,分别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并受理招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投诉。按照这一原则,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建设以及市政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由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水利、交通部门工程的监督执法分别由水利、交通部门负责;建设、水

监理单位考核办法.doc

监理单位考核办法 为充分调动项目监理部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建立健全考核机制,量化对项目监理部工作的考核内容和标准,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监理公司派驻工地监理人员,必须对本工程施工技术熟悉,并能指导施工单位施工,具有监理资质的工程技术人员。监理公司必须为监理人员配备电脑、相机、交通工具等基本设备和必要的检测仪器。 第二条、监理公司派驻的监理人员,常驻工地实施工程监理,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得随意调动。工程监理人员安排休息,公司必须派人替代,保证所有人员到岗率及出勤率100%,对于不按照要求及时到岗、出勤的,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按照5000/天、人扣违约金,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按照2000元/天/人扣违约金。更换人员必须经过委托人同意,每缺少或擅自更换一名人员,按合同有关约定扣相应违约金。如擅自更换重要岗位的人员:如监理总监等,委托人有权清退监理方,无需结算,情节严重者需赔偿委托方的损失。 第三条、本工程的关键部位如:基础工程、主体工程、防水工程等;必须进行重点巡视、旁站监理;工程关键工序:砼浇筑与回填土回填等隐蔽性工程施工必须有旁站监理。监理结果要详细记入监理日记,监理工程师要签署意见,并要督促施工单位记入施工日记。 第四条、工程所需材料,监理工作人员要对其进行检验和旁站抽样试验,所用材料手续齐全,满足国家和地方的规范要求,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并将检验结果记入监理日记。 第五条、严格按设计施工图纸进行施工,不得随意更改,确需变更设计的,必须经业主单位同意,由设计部门出具变更联系单,方可进行施工。其它在施工中碰到的问题,由施工单位提出书面意见,经监理工程师现场确认,送达业主工程部决定是否变更。 第六条、监理应对工程质量负责,不得弄虚作假,不得擅离职守,不得收受贿赂,所有签字必须保证内容真实,严禁有代签、套签、复写、复印等弄虚作假行为。发现质量不合格应及时发出整改通知书,并抄送业主单位。 第七条、工程完工时,监理工程师要与工程项目经理和施工员,其他有关人

工程监理管理制度范本

第二章工程监理管理制度 目录 一、项目成本核算管理办法 (2) 二、项目监理工作程序 (12) 三、项目监理部管理工作规定 (14) 四、项目监理部工作考核办法 (16) 五、项目监理部进点暂行规定 (18) 六、监理部现场管理工作制度 (20) 七、监理资料、档案管理办法 (46) 八、安全监理管理办法 (50) 九、监理部现场宣传工作暂行规定 (52) 十、监理部应上墙的图表要求 (54) 十一、监理部退场暂行规定 (55) 十二、监理工作廉政守则 (57) 十三、监理人员十不准规定 (58)

项目成本核算管理办法 目录 1.总则 2.编制依据 3.适用范围 4.权利、义务 4.1公司权利、义务 4.2项目监理部权利、义务 5.特别规定 6.监理费用的分配 7.违约责任

8.其他

一、项目成本核算管理办法 1.总则 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和远景目标,为了更好的适应建筑市场的发展要求,贯彻、落实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实行总监负责制,实施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降低成本,激发全体监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不断提高监理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圆满完成各项监理任务,树立“卓越”形象,更好的为业主服务,制定本《项目成本核算管理办法》。 2.编制依据 2.1 《建筑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2.2 地方性法规、条例、规定及强制性条例等; 2.3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2.4 公司的《发展规划和远景目标》; 2.5 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2.6 工程技术部编制的《目标责任书》。 3.适用范围 本《项目成本核算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20XX年1月1日以后承担的所有新开项目,原有项目视具体情况而定。

监理考核管理办法

室内覆盖及直放站工程监理单位管理考核办法(V2.0)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规范室内分布系统工程、直放站工程监理工作和操作流程,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确保室内覆盖工程监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特制定本考核管理办法。 第2条本考核办法适用于***************公司室内覆盖及直放站工程监理日常考评工作。 第二章考核机构及职责 第3条室内覆盖工程监理考核机构为************* 第4条工程管理中心主要负责对监理单位的管理水平、进度控制、质量控制、投资控制以及安全文明施工等项目进行考核。 第5条工程管理中心有权根据实际需要修改监理单位的考核评分标准。 第三章考核内容 第6条室内覆盖工程考核标准包括五部分内容:管理水平、进度控制、质量控制、投资控制、安全文明控制。 第7条监理单位的管理水平:监理单位应建立符合建设单位要求的各项规章制度、配备足够数量的监理人员、且需有较好的关系协调能力,确保满足管理施工工程的需要。 (1)、监理单位必须建立符合建设单位要求的各项规章制度。 (2)、监理单位编制的监理人员必须满足室内覆盖工程需求,不得虚报监理人员。 (3)、监理单位配备的车辆必须满足室内覆盖工程的需求,不得虚报车辆数量。 (4)、监理人员必须具备相关的技术证书。 (5)、监理人员必须服从建设单位的安排,工作必须认真负责、主动积极、不能弄虚作假,并保证能够顺利完成建设单位安排的工作。 (6)、监理单位的监理人员外出工作时要注意形象,言行举止不能破坏建设单位的公众形象。 (7)、监理单位必须对工程资料进行存档。 (8)、监理单位对建设单位和集成单位的咨询或书面要求必须及时回复。

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建设工程监理的管理,保证工程建设质量,提高工程建设项目的投资效益和建设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集团《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办法》以及有关建设工程监理的其它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的工程建设项目。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建设工程监理,是指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工程项目建设文件、工程建设合同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对工程建设行为实施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项目,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 第五条建设单位与其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必须依法订立书面委托监理合同。合同中应包括监理单位对建设工程质量、造价、进度等进行全面控制和管理的条款。 第六条实施建设工程监理前,建设单位应当将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的内容及监理权限,书面通知被监理的施工企业。 第二章监理工作内容 第七条建设工程监理的工作内容包括提供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施工质量控制、建设工期进度控制、建设资金使用和成本造价控制(即“三控”),安全文明生产监督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即“三管”),施工组织协调管理和服务(即“一协调”),以及勘察、设计、保修等阶段的相关服务。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2007年3月30日颁布的《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结合公司实际,各阶段的主要工作内容为:(一)勘察阶段:协助建设单位编制勘察要求、选择勘察单位、签订勘察合同,核查勘察方案并监督实施和进行相应的控制,参与验收勘察成果。 (二)设计阶段的监理工作主要包括: 1.协助建设单位编制设计任务要求、选择设计单位、签订设计合同; 2.参与评选设计方案,对各设计单位进行协调管理,督促设计单位限额设计、优化设计,监督合同履行; 3.审核设计是否符合规划设计要求,能否满足建设单位提出的功能使用要求; 4.审查设计进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核查设计大纲和设计深度、使用技术规范和标准的合理性,分析设计的施工可行性和经济性,提出设计评估报告(包括各阶段设计的核查意见和优化建议),协助审核设计概算。 (三)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以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资金使用、成本造价和费用控制为重点,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协助建设单位招标,编制、发送招标文件,组织评审投标书,提出定标意见; 2.核查施工图预算;

监理单位考核办法63928

附件:太仓市同维电子有限公司基建项目监理单位考核办法 为更好地发挥监理公司在太仓市同维电子有限公司基建工程工程建设实施过程中的监督、管理作用,深刻细致地落实监理委托合同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责任及义务,确保本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投资及场容场貌符合施工合同、图纸设计、相关法律法规及业主的一些具体要求,加强对监理单位履行合同的跟踪管理,特制订本考核办法,考核总分为100分,扣完为止,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如下: 一、甲方对监理人员配备及到位情况的考核 1、监理人员配备及到位方面。必须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按工程投资大小及难 易程度配备相应的监理人员(包括总监、总监代表、监理工程师、现场监理),未经业主同意,不得更换。工程开工日至竣工日期间(以业主批准的开、竣工报告时间为准)由太仓市同维电子有限公司基建科对工程所配套的监理人员实行考勤制,太仓市同维电子有限公司基建工程部以随机抽查形式进行督查。总监或监理工程师不得无故脱岗三次以上;监理公司违反此规定的,对监理公司予以扣分: 2 分/次, 2、监理人员应熟悉工程图纸及设计变更的相关内容,了解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监理公司违反此规定的,对监理公司予以扣分: 1 分/次; 3、所有现场监理人员都应有国家规定的执业资格证明,监理公司违反此规定的, 对监理公司予以扣分: 1 分/次; 4、不称职监理人员必须按委托人要求在24小时内离开,并在48小时内人员更换 到位,监理公司违反此条规定,扣 1 分/次/人; 5、监理人员对现场存在的质量问题、安全隐患不能及时发现或及时发出整改通知 单,监理公司违反此规定的,对监理公司予以扣分: 5 分/次。 二、甲方对监理人员旁站制度的考核 监理人员在施工阶段实施监理时,应在施工现场对关键部位和关键工序的施工质量实施全过程跟班监督。 1、旁站监理范围: 房屋建筑基础工程旁站监理的部位: ①、地基处理; ②、土方回填; ③、砼灌注桩浇筑; ④、预应力管桩施工;

工程监理管理办法(修订9.29)

工程监理管理办法 1 目的 规范对监理单位的管理,发挥监理对工程的监管作用。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公司开发项目监理单位的管理。 3 术语和定义 无 4 职责 4.1 工程管理部有权对监理单位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项目公司的项目监理考核和处罚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4.2 项目公司监督监理单位的日常工作,进行履约考核及奖罚。 4.3 施工单位有权对监理单位的工作态度、作风、能力及廉洁自律方面向项目公司提出意见。 4.4 项目监理单位应按监理服务合同、工程监理实施细则、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等开展工作,及时向项目公司汇报项目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等情况。 5 工作程序 5.1 监理单位的选择及合同签订 监理单位的选择及合同签订参照《招标采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5.2 监理单位人员管理 1)监理单位进驻现场工作后的七天内,应将监理单位组成人员的组织架构、资历、工作职责、拟为本工程服务的时间报项目公司核查、备案。 项目公司于七天内给予书面答复。如项目公司对监理单位的工作人员有调整、更换意见,监理单位必须于七天内将调整、更换的名单再次呈报项目公司。

2)随工程进展,监理单位需要调整工作人员时,应于七天前将调换、增加、减少的人选报项目公司;新进场监理工作人员资历必须经项目公司审批同意。3)监理单位如需更换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提前七天将替补人员的资历报项目公司审批。未经审批的人员不得担任项目监理工作,原总监理工程师不得离岗。 4)项目监理部工作人员必须每天到项目现场上班,不得兼任其它项目职务。总监理工程师离岗的,应提前向项目公司经理请假,经同意后上报请假条。 5)项目公司可对项目监理部未尽职和不称职的工作人员提出警告,直至要求项目监理部或监理单位撤换。对项目监理部普通工作人员的警告或撤换指令由项目公司向项目监理部提出;对总监的警告或撤换要求,由项目公司提请区域公司向监理单位发出正式函件做出要求。 5.3 项目监理部作息时间与值班 1)项目监理部的工作日作息时间应与项目公司基本保持一致,工作日工作时间以外应根据工程施工情况安排。晚间必须至少有一人值班。 2)项目公司需要在休息日安排工作的,项目监理部必须安排人员加班,加班人数可适当安排,但不得影响正常工作。休息日未安排工作的,项目监理部应安排人员值班。 3)项目监理部人员可以同项目公司管理人员一起施行上下班打卡制度,有条件的可以使用IC卡、指纹打卡机等工具,项目公司应留存相关记录,以便更有效地掌握和控制监理人员工作情况。 5.4 项目监理部的内业管理要求 5.5.1 图纸会审与技术交底 1)施工单位进场时,项目监理部应认真研究施工图纸,配合甲方项目公司做好图纸会审,提出图纸问题以及工艺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并做好图纸会审记录。2)各分部分项工程开工前7天,监理必须检查、督促施工单位完成技术交底,保留会议签到记录及音像资料备查。 5.5.2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审批 1)单位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或重大、技术复杂、特殊的专业方案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核。

项目监理部考核管理制度

项目监理部考核管理制度 一、目的: 通过考核保证监理工作质量,提高管理水平。 二、考核: 1、监理处考核项目监理机构; 2、项目总监检查监理部的绩效考核工作; 三、时间: 1、每月考核一次; 2、考核表当月二十八号前报项目负责人; 3、项目负责人根据抽查考核情况签署意见后,交公司综合部备案。 四、考核原则: 1、考核实行百分制; 2、考核得分=100-考核合计扣分; 3、绩效考核系数=考核得分÷100; 4、考核层次划分为:监理员、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技术负责人、项目 总监、项目负责人; 5、考核得分为负值时,按零分计; 6、总监代表的考核执行项目总监考核表; 6、每月考核情况公开,被考核人可以向监理部负责人或公司综合部申诉。

五、考核范围: 1、监理员、监理工程师的考核范围为:考勤、廉洁、办公及工作纪律、质量控制、安全管理、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函件、资料管理、设计变更、经济签证、其他、总监评价、连带责任、检查扣分、特殊考核共十六项; 2、项目总监的考核范围为:考勤、廉洁、办公及工作纪律、质量控制、安全管理、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函件、资料管理、设计变更、经济签证、其他、上级评价、连带责任、检查扣分、特殊考核共十六项; 3、根据不同时期的工作情况,考核内容可以进行适当调整; 4、调整的考核内容,须事先经总工办审批。 六、特殊考核: 1、监理机构人员受到不廉洁投诉时,公司责成监理部迅速组织调查。投诉情况属实的,当事人当月考核零分,总监和其他人员有包庇行为的,当月考核零分; 2、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监理人员未曾发出预控监理函件,相关人员、项目总监当月考核零分; 3、执法大检查中由于监理工作的原因,不能顺利通过,全部人员当月考核零分; 4、质检、安检或政府其他部门的专项检查中,监理工作被批评的,全部人员当月考核扣10~100分; 5、合同约定监理费未及时收回,其直接责任在项目监理部的,项目总监当月考核扣10分,其他人员当月考核扣5分; 6、监理机构的工作被政府有关部门通报批评,全部人员当月考核零分; 7、监理机构的工作被政府有关部门通报表扬,按照监理部各人员的实际贡献进行奖励5~10分; 8、监理人员的工作和行为受到业主投诉或要求撤换,当月考核零分;

建设单位对监理单位的管理办法

建设单位对监理单位的工程管理办法 为更好地发挥工程监理单位在工程建设实施过程中的监督、管理作用,深刻细致地落实监理委托合同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责任及义务,确保本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及施工合同、图纸设计、相关法律法规及业主的一些具体要求,公司根据工程建设需要对监理公司的监理工作进行管理,具体内容如下: 一、监理合同执行情况 1、根据监理合同内容的有关规定配备总监、土建监理工程师及电气、水暖专业工程师等人员,严格控制人员的到岗率,且必须参加周工程例会, 在配合施工期间监理人员视监理工作需要随叫随到。 2、在服务期内,监理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服务工作的正常进行,监理人员的更换,必须征得书面同意;对于不称职监理人员,无正当理由必须2日内离开,并在2日内人员更换到位。 3、监理人员在责任期内如果有重大失职,造成经济损失的按有关规定应予以赔偿损失。 4、监理人员应按时向建设单位提供监理规划、监理细则、监理月报及现场各种报告资料等,召开监理周例会,认真书写监理例会纪要并与监理周例会后的24小时内下发周例会纪要,不及时传发以上资料的一次处罚300元。 5、监理人员不准向施工单位索取钱物,不准向施工单位报销任何消费票据,不得接受施工单位、供货商的吃请或接受回扣,一经发现,驱逐现场,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监理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损失大小金额,从监理款项中直接扣除,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6、监理人员不得故意刁难施工单位,现场验收不得拖延,工程资料应及时签认,一经发现违反规定,一次处罚500元。 7、不准泄露与本工程有关的技术和商务机密,对建设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按照合同有关规定执行。 二、监理人员工作纪律 1、监理人员上下班、值班时间严格遵守或配合甲方规定的考勤制度,工作期间不得无故离岗、迟到、早退、酗酒,一经发现扣减监理员监理费用100元/每

监理管理办法

港疏港航道整治工程项目 施工监理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1.1为加强港疏港航道整治工程的施工监理管理,确保项目总体建设目标顺利实现,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1.2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港疏港航道整治工程中的所有工程项目的施工监理工作。 1.3本办法依据以下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规章制度制定: ⑴各监理标段的监理合同与合同文件; ⑵《水运工程施工监理规》(JTJ216-2000); ⑶《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JTG G10-2006); ⑷《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SL288-2003); ⑸《省交通建设工程现场监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交质[2005]66号); ⑹《港疏港航道整治工程项目施工、监理单位履约考核评分细则》; ⑺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业主制定的相关制度。 第二章监理组织形式和基本要求 2.1港疏港航道整治工程各施工监理标段设置一级监理机构,机构主要组成人员:总监理工程师(总监)、副监理工程师(副总

监)、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等。 2.2监理单位按照合同文件约定和本实施细则规定的容,对工程建设的质量、进度、安全、费用进行控制,对合同和信息进行管理并协调有关参建各方关系。 2.3监理单位应接受政府主管部门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工程项目实行"政府监督、法人负责、社会监理、企业自检"的质量保证体系。 2.4监理单位应严格履行《廉政合同》,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风,按照"严格监理、优质服务、公正科学、廉洁自律"的职业准则,恪守职责。 2.5监理单位应依据业主下发的履约考核评分细则,对施工现场进行规管理,并制订相应的小额经济处罚规定,加强对工程的过程控制。 2.6监理单位应加强监理人员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加强质量意识教育,树立精品意识。 第三章业主职责 3.1业主负责对监理单位各项监理业务进行检查、考核等管理工作,评定履约考核等级。 3.2技术管理,重点检查以下容: ⑴监理人员培训计划的落实; ⑵监理人员对图纸、规的熟悉程度;

监理工作考核管理制度

监理工作考核管理制度 一、目的:通过考核保证监理工作质量,提高管理水平。 二、考核: 1、工程部考核项目监理机构; 2、总工办检查工程部的考核工作; 3、总工办抽查项目监理机构,抽查情况反馈工程部。 三、时间: 1、每月考核一次; 2、考核表当月二十八号前报公司总工办; 3、总工办根据抽查考核情况签署意见后,交人力资源部备案。 四、考核原则: 1、考核实行百分制; 2、考核得分=100—考核合计扣分; 3、绩效考核系数=考核得分÷100; 4、考核层次划分为:监理员、监理工程师、总监代表、项目总监; 5、考核得分为负值时,按零分计; 6、总监代表的考核执行项目总监考核表; 6、每月考核情况公开,被考核人可以向工程部或总工办申诉. 五、考核范围: 1、监理员、监理工程师的考核范围为:考勤、廉洁、办公及工作纪律、质量 控制、安全管理、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函件、资料管理、设计变更、 经济签证、其他、总监评价、连带责任、检查扣分、特殊考核共十六项; 2、项目总监的考核范围为:考勤、廉洁、办公及工作纪律、质量控制、安 全管理、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函件、资料管理、设计变更、经济签证、其他、上级评价、连带责任、检查扣分、特殊考核共十六项; 3、根据不同时期的工作情况,考核内容可以进行适当调整; 4、调整的考核内容,须事先经总工办审批. 六、特殊考核: 1、监理机构人员受到不廉洁投诉时,公司责成工程部迅速组织调查。投诉 情况属实的,当事人当月考核零分,总监和其他人员有包庇行为的,当月 考核零分; 2、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监理人员未曾发出预控监理函件,相关人员、项目 总监当月考核零分;

工程监理管理办法

Xxx公司工程监理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更好地发挥工程监理单位在工程建设实施过程中的监督、管理作用,深刻细致地落实监理委托合同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责任及义务,进一步加强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造价管理,落实合同、图纸设计、相关法律法规及委托人的一些具体要求,工程科根据工程建设需要对监理公司的监理工作进行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江苏省工程建设管理条例》、《工程建设监理规范》、《江宁开发区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等文件制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工程项目是指xxx公司投资建设的各类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市政工程、设备安装、管线敷设、建筑装饰装修等工程项目。 第二章机构设置 第四条监理单位应在委托监理合同签订后3天内将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名单、执业资格证书、技术职称原件及复印件和相关从业简历,书面报工程科核查备案。

第五条监理机构必须做到组织机构健全、岗位职责明确、专业协调配套、年龄层次合理,满足现场监理工作的需要。 第六条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人员构成纳入委托监理合同,并须通过区建工局的备案审查,监理单位必须按照备案的名单要求组织落实人员,保证人员的姓名、证件、从业资格等信息同名单相符。园区内小型工程,通过摇号确定监理单位的,监理人员须同监理合同一致。工程科在工程开工前负责核对人员情况,若发现备案或合同名单和现场人员不一致的,要求监理单位更换人员。监理单位不能保证人员一致的,视其存在欺诈行为,无履行合同能力,应向建工局反应,记录其不良行为,并联系招标部门重新确定监理单位。 第七条监理单位应按《工程建设监理规范》规定,现场监理人员按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三个层次配备(必要时可配备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第八条监理单位应任命总监理工程师作为现场监理机构的负责人,代表监理单位全面履行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的监理单位职责、权限和义务。 第九条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监理员应经培训合格。 第十条专业监理工程师的专业应与监理工作匹配,人员数量应满足现场监理工作需要。 第十一条现场监理人员年龄不得大于60岁,且身体健康能胜任现场工作。

对项目监理部的管理办法实用版

YF-ED-J4085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对项目监理部的管理办法 实用版 In Order To Ensure The Effective And Safe Operation Of The Department Work Or Production, Relevant Personnel Shall Follow The Procedures In Handling Business Or Operating Equipment.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对项目监理部的管理办法实用版 提示:该管理制度文档适合使用于工作中为保证本部门的工作或生产能够有效、安全、稳定地运转而制定的,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设备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1 目的 为了进一步加强风电工程建设的管理工作,明确监理作业程序和要求,规范监理工作程序,保证风电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并使监理工作的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 范围 本办法规定了风电工程监理工作的内容、方式、检查与考核。 本办法适用于****有限公司对监理工作的管理。

3 职责 l 工程部负责对项目监理部的日常联络和协调工作,负责对监理工作的管理和考核。 l 安生部、计划部(计划、物资)、综合部等职能部门配合工程部做好监理管理工作,在各部门分管的职能范围内对监理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l 监理单位应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国家电力行业、中国****集团公司及********有限公司的有关规定、标准及委托合同和监理规划,行使监理权力、履行监理义务,维护建设单位的合法权益,监理工作接受各职能部门的监督管理。 4 管理内容与要求 4.1 监理工作的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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