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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避型群体性事件产生的原因及预防对策

邻避型群体性事件产生的原因及预防对策
邻避型群体性事件产生的原因及预防对策

关于群体性事件处置方面的方法集锦

浅谈群体性事件处置的三四五工作法 一、要坚持三个原则,确保群体性事件妥善有效处置 在处置群体性事件中,要始终坚持党委政府领导、区别对待和依法处置三个原则: (一)是要坚持党委、政府领导。近些年来发生的群体性事件主要由企业破产改制、劳资纠纷、土地纠纷等问题引发,涉及经济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处置难度大,稍有不慎,就可能酿成大的事端。公安机关要想有效预防、妥善处置好群体性事件,必须做到既要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作用,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又要严格按照法定的权限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决不“包打天下”,切实为党委、政府当好参谋、助手。只有坚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密切配合有关部门,才能最终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二)是要坚持不同情况区别对待。根据群体性事件发生的情况,可以分为三种情况:诉求正当但方法不当、意愿善良但理由不当、既无合理诉求又无理取闹,对这三种情况,在处置时应加以区别对待。工作中,对一般参与者,要积极引导他们通过正当渠道解决诉求问题,敦促其离开现场或散开;对少数对抗心理严重、有煽动表现或进行幕后策划的人员,则进行重点管控、重点打击,从而提高处置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 (三)是要坚持依法冷静处置。公安机关在处置群体性事件过程中,不管是在事前、事中环节,还是在事后、善后阶段,都应当注意冷静、理智,依法办事。要严格依法进行调查取证、维持秩序,依法实施相关强制措施等法律赋予公安机关的各项权力,确保群体性事件处置工作有理、有据、有节,确保群体性事件处置工作步入法制化轨道。 二、要注重四个方法,牢牢掌握群体性事件处置工作主动权 总结各地公安机关以往处置群体性事件的一些好的范例会发现,公安机关在处置工作中是否牢牢掌握了主动权,决定着公安机关是否可以有效、妥善地开展处置工作。从有效掌控处置工作的主动权这一点着眼,在处置工作可以选择运用四个方法: (一)是领导牵头,靠前指挥。群体性事件处置工作极为复杂,处置力量比较分散,坚持领导牵头、靠前指挥是统一协调指挥处置群体性事件的保证。特别是在处置规模较大的群体性事件时,公安机关领导人亲临现场,坚守一线指挥协调现场警力,既可以使现场的各种突发状况第一时间得到现场领导的指示,从而确保快速处置,又可以营造领导亲为、形成合力的工作氛围,提高参战民警的工作信心和工作热情。 (二)是全警动员,全员参战。群体性事件突发性强,集中优势警力快速处置十分重要。尤其是在处置一些规模较大的群体性事件时,公安机关更要注意调动充足警力,配备充足装备,迅速控制现场局势。 (三)是主动出击,掌握先机。公安机关应当重视把握使用警力的时机,根据群体性事件的行动方式、事件所处的阶段和发展的趋势等具体情况适时出动警力,力求最好效果。特别是在做好群体性事件跟踪调查、掌握事件发展动态的基础上,对可能发生事件的时间、部位及时进行重点布控,有效避免群体性事件形成规模、扩大蔓延,最终化解可能形成的较大规模群体性事件苗头。 (四)是宣传教育,晓之以理。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和思想疏导,是特殊状态下做好群众工作的必要手段。公安机关要将宣传教育作为采取强制措施前的必要程序,在处置过程中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疏导工作,对参与者宣传党和国家有关政策、法律及规定,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告知以害,讲清群体性事件的性质和危害,阐明党委、政府的立场和态度,以瓦解闹事人群的斗志,孤立挑头闹事的骨干分子,争取绝大多数群众。 三、要把握五个步骤,全面提升群体性事件处置工作能力和水平 为确保群体性事件预防到位、处置得当,公安机关应当在工作中注意把握五个步骤,全方位提升处置工作水平。 (一)是信息靠前。公安机关应坚持定期调查与重点调查相结合、日常排查与重点排查

群体性事件产生的原因及解决途径

群体性事件是指由某些社会矛盾引发,特定群体或不特定多数人聚合临时形成的偶合群体,以人民内部矛盾的形式,通过没有合法依据的规模性聚集、对社会造成负面影响的群体活动、发生多数人语言行为或肢体行为上的冲突等群体行为的方式,或表达诉求和主张,或直接争取和维护自身利益,或发泄不满、制造影响,因而对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各种事件。 一、基本定义 在国外,一些学者将称之为“集群行为”或“集合行为”等,认为它是“在集体共同的推动和影响下发生的个人行为,是一种情绪冲动”。有的学者认为,“集群行为是自发产生的,相对来说是没有组织的,甚至是不可预测的,它依赖于参与者的相互刺激。”通俗地讲,“群体性事件”可以理解为由同类个体组成的整体,因为共同的要求,对社会造成的不平常影响的事情。 在我国,由于受不同时期的政治环境和经济、社会因素的影响,对群体性事件的认识也不尽相同。在建国初期称之为“群众闹事”、“聚众闹事”;80年代称之为“治安事件”、“群众性治安事件”;90年代称之为“突发事件”、“治安突发事件”、“治安紧急事件”、“突发性治安事件”;在21世纪初期称之为“群体性治安事件”。 目前,我国对群体性事件的界定有争议,但一般认为是指具有某些共同利益的群体,为了实现某一目的,采取静坐、冲击、游行、集合等方式向党政机关施加压力,出现破坏公私财物,危害人身安全,扰乱社会秩序的事件。 二、产生原因 群体性事件的频繁发生,是我国经济和社会变革过程中各种矛盾和问题的综合反映,群体事件的发生既有深刻的社会政治经济背景,也有现实的具体原因。具体原因大致如下:国企改革中的下岗职工再就业难,收入减少,基本生活得不到保障;征地拆迁及补偿安置费用不合理,政府出台的一些整治措施严重危害部分群众的利益;企业拖欠工资、医药费、退休金,如农民工的工资拖欠;部分干部违法乱纪、财务不明、贪污腐败;某些政府机关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严重;由于历史原因,自然资源、遗留资产的归属问题等;社会治安、民间纠纷、行政执法等问题处理不好也极易引发群体事件。 群体性事件的频发最根本的原因是社会矛盾的凸显,中国99%的群体事件是由老百姓的利益受侵害引起。不平等现象的普遍存在:收入分配不平等,财产分布不平等,教育机会和教育资源不平等,就业和工资报酬不平等,公共卫生和健康不平等,社会保障不平等,税收和财政收支不平等………不平等的两端是强弱的二元对立。一端是底层的弱势群体,另一端是强权们的的合谋。社会公平正义长期得不到落实和伸张。 (一) 二元对立的形成和强势群体对社会的绝对主导 1、强弱二元对立的形成 20世纪80年代市场转型的争论,在今天似乎看出了些结果,如今的市场经济分层机制在很大程度上是从计划经济时代的再分配权力转变过来的,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的过程中,拥有再分配权力的人将权力转化为社会网络资源:政府官员在长期的权力结构中的经营已使其建立了庞大的权力网络和社会网络,形成了强势的“场域”,权力拥有者同时拥有强大的社会资本。由于缺乏科学有效的市场经济管理和调节控制机制,政治权力对社会财富的控制导致了各种寻租现象,拥有或收买政治权力成了暴富的必要条件。这种社会政治条件培养了新的利益集团和社会阶层,政治与资本的合谋构成了社会的强势群体。他们掌握着较多的社会资源在社会中处于主导地位,支配着社会的资源配置,主导着社会的主流话语,全力维护者自身的利益。

群体性事件案例分析报告

群体性事件案例分析报告 在省委党校学习期间的第二单元,要求学员撰写案例分析报告,我结合自身在基层政府工作,需要经常面对群众,解决群众反映的诸多问题和矛盾,较多接触到群体性事件的特点,特选取了《亚龙县平息槐树湾水电站被征地农民群体性事件》这个案例,进行评析。 一、案例情况 亚龙县位于我国中西部地区,槐树湾水电站位于其境内的化蝶河上,总投资3.9亿元,由省化蝶河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负责建设运营。该电站于2004年6月动工建设,2005年12月投产发电。 槐树湾电站共征用亚龙县土地1242亩,涉及拆迁户45户180人,征地560户2372人。按设计要求于2007年4月11日开闸放水,实施大坝消缺维修工程。然而次日上午,征地农民约80人聚集到电站坝首,阻拦电站检修施工。其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 第一,在征地补偿标准问题上,农民认为政府执行的标准过低。按照《土地管理法》规定,征地补偿标准(征地补偿费加安置补助费)应为征地前3年种植业平均亩产值的10-16倍。2003年省政府批准亚龙县土地征地补偿标准为征地前3年种植业平均亩产值的10倍。亚龙县上报“一书四

方案”时2002年种植业产值尚未公布,补偿标准是按省政府公布的亚龙县1999-2001年三年土地平均产值的10倍报批后执行,即一类地(水地)每亩12000元,二类地(旱地)每亩7000元。但电站建设实际征地时间是2003年,此前2000-2002年三年平均产值的10倍为一类地每亩15360元,二类地每亩8000元,形成征地补偿标准前后每亩一类地相差3360元、二类地1000元。 第二,要求解决因电站建设影响其生产生活的问题。电站建设确实影响了一些农户生产生活的水、电、路,存在临时用地恢复困难等问题。 第三,在国家补偿规定之外提出了很多要求。如,要进电站当工人,自己用电要免费,至少要低于正常电价等。 面对如此形势,亚龙县政府采取了以下措施: 1、在第一时间作出反应,组成“槐树洼水电站阻工事件”处置小组,县委书记任组长,县长任副组长。 2、迅速对阻工事件性质作出判断:改革发展过程中由于全局利益和局部利益的冲突,属于人民内部矛盾。确定了处置的基本方法,即说服教育,疏散疏导,平衡利益,化解矛盾。 3、深刻认识被征地农民阻工事件的复杂性严重性。形成了《阻工事件经济政治稳定风险评估报告》,这对以后有针对性制定、实施应对措施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群体性事件预防处置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适应新形势研究新对策 提高预防处置群体性事件能力 预防处臵好群体事件已成为了影响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和困扰各级党委、政府的一个突出问题,也是我们当前亟待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正确认识和分析新形势下群体性社会纠纷的特点和成因,提高处臵群体性突发事件的能力,妥善有效的处臵好群体性突发事件,对于维护社会稳定,推进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无疑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群体性事件的基本特点 群体性事件,是指某些利益要求相同或相近的个别个体和群体在其利益受到损坏或者得不到满足时,由个别人组织或煽动,以要求解决问题为目的,采取游行集会,集体上访、罢工,围攻或冲击党政机关等方式实施的影响社会秩序和稳定的事件。主要呈现出以下特点: (一)事件的公开性。参与事件的人员大多因某种原因或某种利害关系临时汇集而成,一旦引发,常常具有公开性质,参与人员往往情绪高昂,言行过激,举止失范,并且事发场所往往在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如在公路静坐,阻塞交通;如在机关叫嚷,造成围观;如以赴省进京相挟,给党委政府施加压力等。 (二)事件主体的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往往在某种程度上反映了某些群众的共同思想情感或共同的利害关系,多为不同社会矛盾的集中反映,更由于不少人员“不闹不解决、

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思想根深蒂固,因而参与人在思想上、语言上容易沟通,感情上容易接近,容易形成共识,产生共同的意愿和要求,很容易产生雪球效应。事件如果得不到及时、妥善的处理,十几人、几十人的上访很有可能发展为聚众闹事,攻击党和政府,造成大范围的社会动荡。 (三)参与人利益的共同性。纠纷的发生往往是不同群体、不同阶层、不同利益主体的利益受损或利益差别而引发的。如企业改制造成下岗工人不能及时妥善安臵、工资不能按时足额发放,征地、拆迁补偿标准不一等,都成了他们维护切身利益的根本原因,而共同的利益目标又把他们维系在一起,又很容易获得社会同情,极易吸纳相同利益者,使群体逐步扩大,事态不断蔓延,极易导致突发性事件发生。 二、群体性突发事件发生的主要原因 随着改革的渐进和不断深化,各种利益关系日益显现,由于这种利益关系在短期内不能趋于合理,从而催生了群体性纠纷的发生,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社会分配差距不断拉大和利益冲突日益剧增。在社会转型期间,随着一些与主流意识形态不同甚至相反的价值观念的大量涌现,加之利益分配出现等级和差距,同时由于个体文化素质、思想水准的不同,对待社会和有关政策的认识态度也各有差异,而这种差异相反催生了那些利益难以实现、经历不同但愿望共同的个体聚集起来向政府和有关部门上访,提出解决相关问题的要求。一旦问题不能正确解决或解决不及时,或要求得不到满足,便很容易从无理上访、

工程伦理案例题

第一章 结合本章关于怒江水电开放的引导案例,思考并回答怒江水电开发中面临着哪些复杂的伦理问题或伦理困境?在面对以上伦理问题时,作为工程师,应如何进行伦理选择和伦理决策?第二章 美国东部时间2003年8月14日,美国东北部和加拿大联合电网发生大面积停电事故。事故发生的最初3分钟内,包括9座核电站在内的21座电厂停止运行。随后美国和加拿大的100多座电厂跳闸,其中包括22座核电站。负荷损失总计6180万千瓦,停电范围为9300多平方英里,涉及美国的密歇根、俄亥俄、纽约、新泽西、马萨诸塞、康涅狄格等8个州和加拿大的安大略省、魁北克省,受影响的居民约5000万人。到8月15日晚9时30分,纽约城在停电29小时后全面恢复供电。事后调查发现,美、加停电事件是一起由电网局部故障,扩大到电网稳定被破坏,电压崩溃,最后造成电网瓦解,引起大面积停电的严重恶性事故,波及面之广,影响之大,是北美继1965、1977年的两次大停电之后最为严重的停电事故,其严重程度远超前两次事故。纵观整个事故过程,起因不过是位于俄亥俄州的一处线路跳闸,接着便发生了一系列连锁反应:系统发生摇摆和震荡、局部系统电压进一步降低、发电机组跳闸、系统功率缺额增多、电压崩溃、更多发电机和输电线路跳开,从而引起大面积停电。(1)该事故的发生主要是由哪些风险因素引起的?(2)从哪些方面入手可以防范类似工程风险的发生? 第三章 广州市花都区垃圾焚烧项目随着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城市化不断推进,原有的城市公共设施,如交通设施、能源供给以及废物处理等,已无法满足现代化和城市化发展的要求,因此需要进行大量的改进或提升。以垃圾处理设施为例,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城市污水处理率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到85% 和80%”的总体要求,其中,到2015 年全国设市城市和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到90% 和70% 以上,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能力占全国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的35%。可见,推进垃圾处理项目既有现实的紧迫性,也有政策压力,全国各地势必掀起一股大力建设垃圾处理设施的热潮。然而,在项目选址过程中,由于民众对环境污染的担忧和相对剥夺感、政府公信力不足、决策过程不透明以及环境正义等因素,邻避型群体性事件很容易发生,继而对维护社会稳定和构建和谐社会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广州市花都区的垃圾处理一直是个棘手问题,其生活垃圾和工业垃圾日收运总量已近1600吨,且以年均约8%的速度增长,但只有狮岭汾水垃圾填埋场在运行,而且即将满容。所以建设花都垃圾焚烧厂(广州市第五资源热力电厂)列入了广州市建设规划。但其选址遭遇了多次波折。花都垃圾焚烧厂在2009年公布拟选址狮岭镇汾水林场时,引起周围楼盘以及临近清远村民的强烈不满。广州市城管委每月的例行接访日经常遭到上访群众“包场”,选址工作一度停滞。2013年6月,花都垃圾焚烧厂第二轮选址确定首选地由狮岭镇汾水林场改为狮岭镇前进村,距最近居民区1.3公里,又引起狮岭镇民众的反对。2013 年6 月28 日,《广州日报》刊登了题为《花都垃圾焚烧厂首选狮岭前进村》的报道,此后信息迅速扩散。狮岭镇内居民开始大范围大规模讨论狮岭镇选址事件。7月10 日,广州多个垃圾焚烧项目的开工时间公布,其中花都垃圾焚烧项目计划于2014 年6 月18日开工。因开工时间未得到公众知情和同意,而彻底激怒了狮岭镇居民。公众通过多种信息渠道传播选址信息并集合各种力量进行反对活动,例如以建立QQ 群、微信群、短信等方式扩大反对人数,并组织抗议活动。7 月15 日,狮岭镇13个经济联社共同上街游行,爆发狮岭镇上访和游行,抗议政府在垃圾焚烧这一重大项目上未曾与当地村民沟通。参加游行的居民还直斥环评专家所言选址所在地方圆数公里“荒无人烟”这一说法,称前进村几乎为狮岭镇“中心”,几十万人口将受到焚烧厂影响。当地政府承诺三天后会答复村民,暂时缓解了对峙局面。7 月19 日,在未得到政府任何回复的情况下,也为获得更

网络群体性事件

网络群体性事件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迅速发展,网络消弭了时间和空间的隔阂,重新建构了我们的生活,人类从此进入了互联网时代。在这样一个时代,网络也深刻影响了我们的政治生活,成为我们接收政治信息、表达政治见解的平台。政府则可以通过网络舆论及时了解民情民意,便捷、快速地与公众进行政治沟通。但是,由于我国处于转型期,社会结构发生巨大变化,不同利益群体之间容易引发冲突,这些冲突必然会在网络有所折射,受网络信息的传播机制及其本身的非理性因素影响,很容易迅速聚集大批网民,导致百万级点击率,最终形成网络群体性事件。网络群体性事件是网络社会政府经常遭遇的一种危机,其后果在于能在很短时间,让大量群众对政府的看法发生根本性的改变。如果处置失当,可能形成现实社会中的群体性事件,给政府和社会带来冲击,造成社会不和谐。如何对其进行治理,将是网络时代政府治理的一项重要任务,也考验了新时期政府的管理能力。 一、网络群体性事件的内涵及其特性 (一)网络群体性事件的内涵 网络群体性事件是网络社会政府经常遭遇的一种新形式的危机。但是,学术界对此进行研究非常有限,对其概念解释也不是很明确,在此,笔者尝试从其定义开始进行阐释。 要理解网上群体性事件,首先有必要解释一下什么是群体性事件。所谓群体性事件是指某一利益群体因某种共同利益关系聚集起来,以各种方式反映利益群体的共同愿望,以期引起政府和社会的关注,从而获得或保障其共同利益的事件。对于网络群体性事件这种新型的群体性事件而言,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角度来理解: 一是网络群体性事件的场域———网络公共领域。公共领域是对公共意见形成过程的一个理论抽象,意指介于国家和社会之间的,通过聚会、社团、媒体等形式进行自由对话、公共交往、公开表达意见的场域及机制。网络信息技术的发明和应用为人们的自由交流和平等沟通提供了崭新的技术支撑,也为公共领域的重建和结构再造提供了技术基础,进而促进网络公共领域的形成。网络公共领域为建构虚拟空间中的民主意向提供了强大的动力,人们在这个空间中自由地发言、讨论,使我国网络公共领域出现了超越现实的民主热情和讨论精神。但是,由于缺少了叙事和传播过程中的权威审查机制,网络叙事本身也就变成消费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叙事主体因不断发泄非理性的情感而得到了娱乐,在这种较少体现责任的精神讨论语境中,非理性的精神极易膨胀。所以说,网络公共领域虽因理性的讨论和批判才得以成立,但它本身却无法避免非理性因素的纠结。可见,我国网络公共领域仍处于形成阶段,仍然是一个纠结在理性和非理性、现实和虚拟的矛盾状态中的综合体。

群体性事件处置方案

群体性事件 应急处置方案 为了及时有效处置好群体性事件,维护社会政治大局稳定,根 据上级政府的规定,结合我居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构建和谐社会和维护安定团结政治局面的要求,积极稳妥 处置由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正确把握群体性事件的基 本概念、等级和处置原则,规范处置群体性组织指挥机构、力量调度、装备配置、现场处置行为。力争做到对群体性事件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置得好。切实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确保社会政治大局稳定。 二、群体性事件的基本概念 群体性事件是由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根源是利益矛盾问题, 表达的是利益诉求,表现为聚众严重影响社会秩序的形式。大规模群体性事件是指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扰乱社会治安秩序,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群体性行为。主要包括10个方面的行为:①聚 众冲击、围堵党政军机关、要害部门、重要场所的;②聚众堵塞国家 干线公路及重要交通枢纽的;③聚众阻挠国家重点工程建设施工的; ④聚众哄抢国家仓库、重点工程及经营场所物资的; ⑤违法聚众上访、请愿,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等引起跨地区、跨行业连锁反应的; ⑥影响社会稳定的非法宗教活动;⑦严重影响民族团结的大规模事件;

⑧造成较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械斗及打、砸、抢、烧事件; ⑨敌对势力和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策划的大规模非法聚集活动;⑩其他严重破坏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活动或行为。 三、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成立黎明居委会群体性事件处置领导小组:由支部书记任组长,主任任副组长,其他居工作人员为成员。综治主任为处置应急小组长,处置应急组长负责现场疏导工作,在处置过程中,及时向上级领导反馈信息,掌握第一手资料,按现场情况有针对性地处置。 四、处置方法 接到群体性事件报告,处置领导小组要迅速安排相关负责人快速赶赴现场,要正确把握“四不”,即不懂政策没有经验的人不要派;导致群众情绪激化的话不要说;不符合政策、法律的态不要表;通过努力不能兑现的“空头支票”不要开,防止造成工作被动。 1、征用土地和农民负担等方面而引发的重大矛盾纠纷和群体性事件的处置。 根据掌握的信息,排出中间主要人,然后通组织干部单个做思想工作,必要时请上级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对造成损失的违法人员,在现场注意观察其动向,一方面让其慑于法律的威严,另一方面为打击、处理提供依据。 2、针对非正常死亡或医疗事故等引发的闹丧和冲砸事件的处置。

群体性事件的成因及处置对策

课题名称:群体性事件的成因及处置对策 目录 内容摘要 (1) 一、群体性事件的概述 (2) (一)对群体性事件定义的不同理解 (2) (二)科学界定群体性事件的重要意义 (2) (三)群体性违法事件的特点 (3) 二、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社会根源分析 (4) (一)引发群体性事件的主要原因 (4) (二)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社会根源分析 (5) 三、预防及应对群体性事件的对策 (7) (一)发展经济,加快和深化改革,从根本上预防群体性事件 (7) (二)完善收入分配调节机制,正确处理效率与公平、先富与共富的关系 (8) (三)建立健全全社会保障机制,加强社会保障力度 (8) (四)因势利导,积极采取措施为社会不满情况提供必要的宣泄渠道 (8) (五)完善法律法规体系,把矛盾化解纳入法制化轨道,是从制度上拆解群体性时间的重要保障。 (9) (六)转变政府职能,形成社会管理合力,有效缓解和消除社会矛盾 (9) (七)建立群体性事件处置中的权力监督和权利救济机制 (10) 参考文献 (10)

内容摘要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化和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利益格局发生了调整,由此不断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一大主要因素。本文首先通过群体性事件的概述,其次对引发群体性事件的主要原因及其社会根源进行了分析,最后提出了预防及应对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处置对策,即发展经济,加快和深化改革,从根本上预防群体性时间;完善收入分配调节机制,加强社会保障力度;因势利导,积极采取措施为社会不满情况提供必要的宣泄渠道;完善法律法规体系,把矛盾化解纳入法制化轨道,是从制度上拆解群体性事件的重要保障;转变政府职能,形成社会管理合力,有效缓解和清除社会矛盾;建立群体性事件处置中的权力监督和权利救济机制 关键词:群体性事件性质界定成因和对策

关于非正常死亡引发群体性事件调研报告-2019年精选范文

关于非正常死亡引发群体性事件调研报告 一、非正常死亡引发群体事件的现状 非正常死亡事件因其突发性强,涉及面广,复杂性多,稍有处理不慎,就极有可能会引发群体性事件。从我县情况看,造成非正常死亡事件的主要因素是道路交通、生产安全、溺水死亡及其他意外死亡,且总量居高不下,引发的群体事件呈上升趋势。据不完全统计,20xx年至20xx年7月,我县共发生非正常死亡××*起,死亡××*人,引发不稳定事件××*起,占总数的××*%,其中:20xx年××*起,死亡××*人,引发不稳定事件××起,占总数的××*%;20xx年××*起,死亡××*人,引发不稳定事件××起,占总数的××*%;20xx年××*起,死亡××*人,引发不稳定事件××起,占总数的××*%;20xx年1-8月共发生 ××*起,死亡××*人,引发不稳定事件××起,占总数的××*% 二、非正常死亡引发群体事件的主要特征 1、事发突然,人员聚集快。非正常死亡一般都无预兆,因事发突然,死者亲属会一时无措,马上会召集其亲朋好友以及邻里聚集在地一起,引发的群体闹事事件,难以及时准确地做到预警处置。非正常死亡引发的群体闹事事件参与人员主要是死者家属、亲朋好友和邻里,同时也会造成群众的围观,造成人员的大量聚集,造成可能引发严重影响社会治安的事件,个别甚至会引起连锁反应。 2、情绪激动,手段多样化。非正常死亡往往一时无法让死者家

属接受,在承受丧失亲人的悲痛中,情绪都比较激动,无法冷静下来通过法律途径或通过当地党委政府来解决问题,丧失理性的当事人在不理智的状态下常常做出违法出格的事情。而且在亲友邻里聚集后,往往会仗着人多势众,在别人的鼓动下,采取一些过激的方法,或是到肇事方或单位、或是到死亡发生地、或是到当地党委政府,采取围堵、抬尸闹丧、群体上访,甚至阻塞交通等极端做法,以期通过闹事来解决问题。 3、目的明确,期望要求高。非正常死亡发生后,不管是否引发闹事事件,取得最大的经济赔偿是死者家属的最终目的。其采取的闹事行为,一方面是悲痛情绪的发泄,另一个方面是为了扩大影响,采取多种方式,以达到其合理、不合理的诉求,在经济赔偿上获得最大化。特别是一些家属往往不分事故责任,以“人死为大”为要挟,用“死人”来压活人,提出不合理的诉求和赔偿要求,有的甚至漫天要价。 三、非正常死亡引发群体事件的原因分析 妥善处理非正常死亡引发的群体性事件,需要深入分析原因,把握规律,找出症结所在。通过深入调研,非正常死亡事件引发群体事件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1、群众法制意识不强。虽然,通过多年来的普法教育和法律宣传,群众的民主法制意识有了较大的提高,但基层特别是农村群众忙于勤劳致富或创业或经商或打工,平时很少参加学习,看书读报少,法律意识淡薄。农村基层还普遍存在“法不责众”的思

群体性事件预防和处置工作预案

预防群体性事件和处置工作预案 为进一步加强各类突发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处置工作,提高依法妥善处置各类突发群体性事件的能力,全力维护全镇的社会政治稳定,迎接北京奥运会和崀山申遗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预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委领导、各负其责、超前预防、快速反应、依法处置、不留隐患”的方针,以发现得早、控制得住,解决得好为目标。加强工作预案建设,健全责任体系,强化措施落实,提高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置各类突发群体性事件的能力,全力维护全镇社会政治稳定。 坚持科学发展观,践行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坚持预防为主,抓早抓小抓苗头,立足教育与疏导,化解矛盾,解决问题,把群体性事件解决在基层,解决在当地,解决在萌芽状态,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预防和减少群体性事件发生及产生社会危害,坚持提早预防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 1、经镇党政研究,决定成立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处置领导小组。 组长:陈挺 副组长:陈文军黄俊 成员:李斌斌、阳茂平、李许明、王跃明、郭华斌、肖匡、

2、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李斌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镇政法办。 三、处置原则 1、坚持认真对待、实事求是、依法解决问题和思想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要坚持依法办事,依据相关政策法规进行说服劝导,以解决问题为根本,积极化解矛盾,维护稳定,防止事态扩大和蔓延,尽力把矛盾化解在本级。 2、领导小组各成员要认真负责,高度重视突发性群体事件,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工作。 3、及时沟通,把握事态动向。一旦发生突发性群体事件,应立即按照处置预案进行处置,成员间要互通情况并及时向组长、副组长报告,以便进一步采取措施。 4、发生突发性群体上访事件,启动突发性群体事件处置预案。 四、工作职责 1、突发性群体事件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密切关注动态,要突出做好预防工作;负责与相关部门一起做好信访接待工作,参与研究答复意见、解释有关政策法规,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及时将事件总体情况上报领导,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负责落实领导指示精神,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处理上访事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及时通知所涉

群体性事件现场处置教案(含附件)

教学技能大赛教案 课目:群体性事件现场处置教师:赵云 学时: 2 学时 代表队:青海警官职业学院

治安类专业 《群体性事件现场处置》教案 Ⅰ教学提要 ●教学对象 3年制治安管理专业三年级学员,人数40人(分组设计实训,每组5人)。 ●教学目标 知识目标:掌握群体性事件现场处置应遵循的原则;明确公安机关处置群体性事件的工作任务流程和处置措施等。 能力目标:初步具备群体性事件现场处置的基本能力。 ●教学内容 1.公安机关处置群体性事件应遵循原则; 2.公安机关处置群体性事件现场的工作任务流程; 3.公安机关对群体性事件现场处置措施的运用。 ●教学要求 1.教学内容的选择,要以处置群体性事件现场处置的工作任务为驱动,突出解决实际问题的方法和能力; 2.充分考虑教学重点和难点内容,增加授课的直观性,激发学员学习的兴趣、积极性;

3.严格学员考勤,注重学员课堂表现及学员主体的参与度,做到教与学的活动有机结合。 ●教师分工 课目团队主讲教师,主要讲授本课目的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和实训。辅助教师,可配合主讲教师组织开展本课目基本技能的实训课前准备工作、单项内容实训组织、案例分析讨论等环节的教学工作,另外,要加强本课目团队的集体备课、教研活动。 ●教学重点 公安机关处置群体性事件现场应遵循的原则和现场处置的工作任务流程。 ●教学难点 群体性事件现场处置措施运用,引导学员如何将理论应用于模拟现场情景实训演练。 ●教学方法 重视教师讲解、提问式教学、启发式教学、多媒体教学、案例分析讨论、单项内容实训、学生互评、点评指导、现场答疑以及条件允许下的模拟情景实训演练等方式,正确灵活使用多种教学方法,使教学效果明显。 ●教时安排

群体性事件处置

一、概念辨析 群体性事件是指由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群众认为自身权益受到侵害,通过非法聚集、围 堵等方式,向有关机关或单位表达意愿,提出要求等事件及其酝酿、形成过程中的串联、聚集等活动。 1.群体性事件与治安事件 治安事件是指聚众共同实施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扰乱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害公民人身安全和公私财产安全的行为(社会事件)。 (1)区别:治安事件的概念体现了其行为类型属于破坏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事件的参与者应受到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客观表现是多层次的社会危害性。这一概念更强调了事件对社会治安秩序的破坏,具有危害后果,比较而言有“有罪推定”、“污名化”之嫌,由此相关部门采取的处置措施可能也以打击为主。而群体性事件的概念更为中性,强调了事件是由“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中群体行为的表现方式一般是逐步发展的,常常是在和平、合法的行为方式不能奏效的情况下,行为主体才通过直接侵害法益的方式以期引起有关方面的重视和社会的同情,从而实现自己的目的。从群体性事件概念出发,采取的手段和措施更为科学。 (2)联系:治安事件和群体性事件有交叉重叠的部分(群体性暴力事件)。一些群体性事件发展变化过程中可能演变为治安事件,对社会治安造成危害。 2.群体性事件与骚乱 骚乱是指“混乱不安”。西方学者认为骚乱是贱民(社会底层人士)所为,且为制度的产物,因此不太适合于中国语境。相对于骚乱事件的贬义性和负面性,群体性事件是中性、理性的,强调了“人民内部矛盾”,对于群体性事件应通过疏导与教育的方法和法律手段加以解决。 3.群体性事件与突发事件 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1)区别:《突发事件应对法》规定,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统一、准确、及时发布有关突发事件事态发展和应急处置工作的信息,而在群体性事件处置过程中,对于报道是有所控制的,避免破坏社会稳定。 (2)联系:①突发事件分为四大类: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其中社会安全事件中的群体性暴力事件也是群体性事件的一种,二者有交叉重叠部分。②突发事件如事故灾害等处置得不得当,有可能引发次生事件,成为群体性事件的直接诱因。 4.群体性事件与公共安全危机 公共安全危机,是指危及国家安全,危害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威胁公民生命财产安全,需要各级应急管理机构立即作出联合反应的事件或情境。将群体性事件理解为“危机”,有过度解读之嫌,易引发过度的处置应对措施。 5.群体性事件与集群行为 集群(合、体)行为是指在人群聚集的场合下,不受现有社会规范的控制,通常是无明确目的和行动计划的众多人的行为。群体性事件具体表现形式的群体行为中有一部分是集体行为,但集体行为的范围更广,不特指民众的抗争行为,群众性的生产、生活均在其列。

近年来群体性事件典型案例扫描

近年来群体性事件典型案例扫描 [日期:2010-06-09] 来源:河南省内乡县委组织部作者: 袁浩 [字体:大中小] 群体性事件典型案例扫描 袁浩 近年来,由于干群矛盾长期得不到解决,在一些地方发生了群体性事件。 贵州瓮安事件 6月22日凌晨,一位14岁的女孩在贵州瓮安县西门河溺水身亡。6月28日,这起普通的刑事案件演变为群体性事件,不法分子对瓮安县委和县政府大楼进行打、砸、抢、烧,一度冲击临近的县看守所,整个过程持续近7小时,共造成150余人不同程度受伤。 这起事件的导火线表面是一名初中女生的死亡导致谣言纷乱,而实质却是公安局不作为,党委、政府的不作为。贵州省委书记石宗源在现场办公时,大声问大家:这样的庸官、懒官、拿钱不干活的官,该不该下课啊?代表委员激动地齐声应答:应该!石宗源说:对!该下课的统统下课,决不姑息!大家热烈鼓掌。 云南孟连事件 2008年7月19日上午,云南省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勐马镇发生一起暴力冲突事件,执行任务的民警遭到500多名胶农暴力围攻,41名执勤民警在冲突中受伤,9辆执勤警车被砸坏;危急情况下,民警被迫使用防暴枪自卫,2名胶农被击中不久后死亡,另有15名群众受伤。 云南省委副书记李纪恒指出,胶农利益诉求长期得不到解决,增收致富的美好愿望被一些坏人利用,导致胶农长期以来对橡胶公司的积怨逐步转化为对基层干部、基层党委政府的积怨,最终集中爆发引起冲突。群众利益诉求反映机制不健全,群众没有地方讲话,反映的情况得不到处理,是这起冲突事件带给广大领导干部的一个重要教训。 湖北石首事件 2009年6月17日,湖北石首发生了酒店厨师蹊跷坠楼亡事件。6月19日,不明真相的群众在该市东岳路和东方大道设置路障,阻碍交通,围观起哄,现场秩序出现混乱。6月20

邻避型群体事件的特征、成因与应对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sodocs.net/doc/d03577119.html, 邻避型群体事件的特征、成因与应对 作者:王玉明 来源:《党政论坛》2015年第09期 自上世纪70年代以来,邻避冲突已成为世界各国面临的共同挑战。中国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各类社会冲突呈快速上升趋势。这些社会冲突主要集中在土地和拆迁纠纷、劳资冲突、邻避冲突等三大领域。而邻避冲突大多演变为邻避型群体性事件,甚至升级为暴力性群体事件,这已成为政府必须面对和应对的社会问题。本文选择近年来影响较大的多起典型邻避型群体事件,分析这类事件的特征、成因,并探讨有效应对这类事件的对策。 一、何谓邻避冲突与邻避型群体事件 “邻避”这词源自英文短语“Not In My Back Yard”的缩写——“NIMBY”,“Not In My Back Yard”是西方国家民众抗议环境污染或环境影响项目的经典口号,可译为“别建在我家后院”或“远离我家后院”。与其意思相近的口号还有“Not In Anybody’s Backyard”、“Not-In-My-Bottom-Line”等,可译为“别建在任何人后院”、“别越过我的底线”。1980年代原英国环境事务大臣尼 古拉斯·雷德利最早使用“NIMBY”这词,后来台湾学者将“NIMBY”译为“邻避”。当前学术界和媒体流行的“邻避情结”、“邻避冲突”、“邻避运动”、“邻避效应”等术语由此而来。 所谓邻避冲突,是指建设项目(邻避设施)附近的居民因担心其对身心健康、环境质量和资产价值等带来负面影响,而引发的抗拒心理和抵抗行动。直接引发邻避冲突的是“邻避设施”。一般来讲,邻避设施是指影响当地居民的身心健康、资产价值、环境质量的令人感到厌恶而不支持的设施或项目。广义上的“邻避设施”包含一切有着潜在风险及危害的生产项目及设施。如由政府或非营利部门兴建的交通、通讯、环境、能源、医疗公共基础设施,核电、火电、炼油、石化以及造纸等项目。狭义上的“邻避设施”指人们生产、生活必须的公共设施,如地铁、垃圾处理场。邻避设施具有两个基本特征:一是会产生负的外部效应。包括空气和水质污染、光或噪音污染、生态或景观影响等。也有一些非环境的影响,如精神病院、艾滋病治疗所、传染病医院、戒毒所、监狱、火葬场等设施,会影响当地物业的价格,或给社区带来耻辱感。二是成本与效益分布不对称。邻避设施的公共效用不是为设施周边居民所独享,但风险或危害却集中影响周边居民。台湾学者通俗地表述为:“鸡粪拉在我家后院,鸡蛋却下在别人家里”。由于这种成本与效益不对称,民众往往会强烈反对邻避设施建在自家附近。 所谓邻避型群体事件,是指因邻避设施的风险和危害而引发邻避冲突进而导致的群体事件。邻避型群体事件的参与者通常采取两种方式:一是温和的非暴力方式,二是激烈的暴力方式。前者主要有上访、静坐、罢工、集会、游行、示威等方式。后者主要采取攻击性、破坏性手段,如冲击、围堵党政机关、公私企业、社会组织、重点工程,堵塞交通,损毁公私财物,伤害相关人员等,这是一种激进的抗议方式。现实中并不是所有的参与者都采用暴力方式,有的事件整个过程以温和方式表达利益诉求,有的一开始是采取非暴力方式,后来矛盾激化演变为暴力事件。从邻避设施是否存在实际危害来看,这些事件有的属于事后救济型,有的属于事

网络群体性事件分析及应对

网络群体性事件分析及应对 【提要】: 网络群体性事件,是指在互联网上发生的有较多网民参与讨论的事件。首先随着科技发展,网络的兴起是必然趋势。其次,近期“百万级点击率”的“网络群体性事件”屡见不鲜,对政府极其职能产生了深刻的影响。最后,网络作为一种媒介工具,是挑战也是机遇。因而,分析网络群体性事件的发展规律,对政府避害趋利,具有借鉴意义。 【关键词】:网络群发性事件政府应对策略 【主体】: 绪论 随着科技发展,社会进步,网络在民众生活的的作用越来越大,因而网络群体性事件也随之出现兴起。从“南京天价烟房产局长事件”、“张家港官太太团出国事件”、“贫困县县委书记戴52万元名表事件”、“云南躲猫猫事件”等一系列事件表明:网络对于社会、政府、民众的影响愈见巨大。而网络作为一种媒介工具,是挑战也是机遇。对网络群体性事件的发展规律的掌握,可以有效的防止网络成为谣言萌发传播之地,为不良用心之人所利用,还可以使网络成为信息发布、资源共享的有效途径,意义重大。 本文通过文献综述法,分析了网络作为新型媒体所具有的特点和发展规律;然后通过具体案例进行分析论证,探讨政府实际工作中的成败得失;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 正文 网络群体性事件作为一种社会现象而客观存在,具有一般群体性事件的多发性、异变性、利益性、突发性、群体的情绪性等特点,同时,基于其运行载体的特性,它还具有高度的放大器、快速的传播器、复杂的结合体几个特点。网络从出现之日起就具有其他传媒难以企及的传播优势:传播参与主体多元性、传播环境宽松性、传播资源的永续共享性,以及跨国性,使得不同阶层、不同年龄、不同行业的人都可以成为事件讨论的“网中人”。[1] 网络与传统媒体的一个很大的不同是,网络更具草根性、平民化。从而使得政府对其传播渠道和传播内容难以进行直接有效的控制。传统媒体,如电视、广播、报纸等,其传播途径、形式基本固定,发布的内容也受到政府机构、相关部门以及上级部门的多方审查和制约。虽然现在市场化下,其自由度相对扩大,但基本上可以说还是党和政府的喉舌。在此情形下,其信息传递是单向的,即由上

工程伦理案例题

结合本章关于怒江水电开放的引导案例,思考并回答怒江水电开发中面临着哪些复杂的伦理问题或伦理困境在面对以上伦理问题时,作为工程师,应如何进行伦理选择和伦理决策 第二章 美国东部时间2003年8月14日,美国东北部和加拿大联合电网发生大面积停电事故。事故发生的最初3分钟内,包括9座核电站在内的21座电厂停止运行。随后美国和加拿大的100多座电厂跳闸,其中包括22座核电站。负荷损失总计6180万千瓦,停电范围为9300多平方英里,涉及美国的密歇根、俄亥俄、纽约、新泽西、马萨诸塞、康涅狄格等8个州和加拿大的安大略省、魁北克省,受影响的居民约5000万人。到8月15日晚9时30分,纽约城在停电29小时后全面恢复供电。事后调查发现,美、加停电事件是一起由电网局部故障,扩大到电网稳定被破坏,电压崩溃,最后造成电网瓦解,引起大面积停电的严重恶性事故,波及面之广,影响之大,是北美继1965、1977年的两次大停电之后最为严重的停电事故,其严重程度远超前两次事故。纵观整个事故过程,起因不过是位于俄亥俄州的一处线路跳闸,接着便发生了一系列连锁反应:系统发生摇摆和震荡、局部系统电压进一步降低、发电机组跳闸、系统功率缺额增多、电压崩溃、更多发电机和输电线路跳开,从而引起大面积停电。(1)该事故的发生主要是由哪些风险因素引起的(2)从哪些方面入手可以防范类似工程风险的发生 第三章 广州市花都区垃圾焚烧项目随着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城市化不断推进,原有的城市公共设施,如交通设施、能源供给以及废物处理等,已无法满足现代化和城市化发展的要求,因此需要进行大量的改进或提升。以垃圾处理设施为例,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城市污水处理率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到 85% 和80%”的总体要求,其中,到2015 年全国设市城市和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到 90% 和 70% 以上,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能力占全国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的35%。可见,推进垃圾处理项目既有现实的紧迫性,也有政策压力,全国各地势必掀起一股大力建设垃圾处理设施的热潮。然而,在项目选址过程中,由于民众对环境污染的担忧和相对剥夺感、政府公信力不足、决策过程不透明以及环境正义等因素,邻避型群体性事件很容易发生,继而对维护社会稳定和构建和谐社会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广州市花都区的垃圾处理一直是个棘手问题,其生活垃圾和工业垃圾日收运总量已近1600吨,且以年均约8%的速度增长,但只有狮岭汾水垃圾填埋场在运行,而且即将满容。所以建设花都垃圾焚烧厂(广州市第五资源热力电厂)列入了广州市建设规划。但其选址遭遇了多次波折。花都垃圾焚烧厂在2009年公布拟选址狮岭镇汾水林场时,引起周围楼盘以及临近清远村民的强烈不满。广州市城管委每月的例行接访日经常遭到上访群众“包场”,选址工作一度停滞。 2013年6月,花都垃圾焚烧厂第二轮选址确定首选地由狮岭镇汾水林场改为狮岭镇前进村,距最近居民区公里,又引起狮岭镇民众的反对。2013 年 6 月 28 日,《广州日报》刊登了题为《花都垃圾焚烧厂首选狮岭前进村》的报道,此后信息迅速扩散。狮岭镇内居民开始大范围大规模讨论狮岭镇选址事件。7月 10 日,广州多个垃圾焚烧项目的开工时间公布,其中花都垃圾焚烧项目计划于 2014 年 6 月 18日开工。因开工时间未得到公众知情和同意,而彻底激怒了狮岭镇居民。公众通过多种信息渠道传播选址信息并集合各种力量进行反对活动,例如以建立 QQ 群、微信群、短信等方式扩大反对人数,并组织抗议活动。7 月 15 日,狮岭镇 13个经济联社共同上街游行,爆发狮岭镇上访和游行,抗议政府在垃圾焚烧这一重大项目上未曾与当地村民沟通。参加游行的居民还直斥环评专家所言选址所在地方圆数公里“荒无人烟”这一说法,称前进村几乎为狮岭镇“中心”,几十万人口将受到焚烧厂影响。当地政府承诺三天后会答复村民,暂时缓解了对峙局面。7 月 19 日,在未得到政府任何回复的情况下,也为获得更多的关注,数千市民到花都区政府再次游行示威,出现了反对垃圾焚烧项目选址的群众聚集游行活动,公众负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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