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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处理单和发文会签单

文件处理单和发文会签单
文件处理单和发文会签单

文件处理单

发文会签单

发文 报文要求及会签表

关于报文、发文程序的说明 各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学校各部门报文和发文工作,根据相关文件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流程 (一)以学校名义制发公文 拟稿人拟稿→部门领导核稿→办公室审核→部门修改、校对→办公室校对→填写发文稿纸→报主管领导签发→编文号→印发→归档并对可公开的公文履行公开程序。 (二)院内报文流程 拟稿人拟稿→处级单位审批(在日期上加盖本部门公章,处级领导在公章右侧签字)→报院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审阅并签字→相关领导批示→院办公室转发→相关部门按批示执行并存档 二、报文及发文格式 (一)页面设置:页边距上3厘米,下2.5厘米,左2.6厘米,右2.6厘米; (二)字号及字体 标题,字体方正小标宋,二号,不加粗,居中;主送单位与正文,字体仿宋,三号,附件与正文之间空一行;成文日期,使用汉字,将年、月、日标全,“零”应写为“○”,仿宋三号,与正文之间空两行,并在日期上加盖公章。

三、关于校内报文的特别说明: 1、目前,校内报文主要使用请示、报告、说明等,“请示”应当一文一事,“报告”中不得夹带请示事项。 2、各部门(单位)上报公文涉及到其他部门(单位)共同完成的,报文前须与相关部门(单位)协调确定方案后(部门会签表见附件二)再报校办公室。如有相关通知一并附后。 3、按照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最新规定,标题改为方正小标宋二号,请各部门(单位)从网上下载。 附件 校办公室 2012年2月23日

附件1: 标题:关于××××××的请示 (方正小标宋二号,不加粗) 校领导: 正文:仿宋三号 妥否,请批示。 落款仿宋三号:部门名称(部门领导签字附后) ××××年××月××日 (须在落款处加盖部门公章) 附件2: 部门会签表

发文报文要求及会签表

发文报文要求及会签表集团标准化工作小组 [Q8QX9QT-X8QQB8Q8-NQ8QJ8-M8QMN]

关于报文、发文程序的说明 各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学校各部门报文和发文工作,根据相关文件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流程 (一)以学校名义制发公文 拟稿人拟稿→部门领导核稿→办公室审核→部门修改、校对→办公室校对→填写发文稿纸→报主管领导签发→编文号→印发→归档并对可公开的公文履行公开程序。 (二)院内报文流程 拟稿人拟稿→处级单位审批(在日期上加盖本部门公章,处级领导在公章右侧签字)→报院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审阅并签字→相关领导批示→院办公室转发→相关部门按批示执行并存档 二、报文及发文格式 (一)页面设置:页边距上3厘米,下2.5厘米,左2.6厘米,右2.6厘米; (二)字号及字体 标题,字体方正小标宋,二号,不加粗,居中;主送单位与正文,字体仿宋,三号,附件与正文之间空一行;成文日

期,使用汉字,将年、月、日标全,“零”应写为“○”,仿宋三号,与正文之间空两行,并在日期上加盖公章。 三、关于校内报文的特别说明: 1、目前,校内报文主要使用请示、报告、说明等,“请示”应当一文一事,“报告”中不得夹带请示事项。 2、各部门(单位)上报公文涉及到其他部门(单位)共同完成的,报文前须与相关部门(单位)协调确定方案后(部门会签表见附件二)再报校办公室。如有相关通知一并附后。 3、按照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最新规定,标题改为方正小标宋二号,请各部门(单位)从网上下载。 附件 校办公室 2012年2月23日

附件1: 标题:关于××××××的请示 (方正小标宋二号,不加粗) 校领导: 正文:仿宋三号 妥否,请批示。 落款仿宋三号:部门名称(部门领导签字附后) ××××年××月××日 (须在落款处加盖部门公章)

文件会签管理制度

文件会签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进一步加强各类文件资料管理,规范重大资料的审核会签工作,制定本制度。 2、范围:公司所有需要会签的文件。 3、文件会签制度是指制发文件时,如文件内容涉及其他部门的职能和业务,由主办部门提出,相关部门就文件相关事宜进行讨论、协商并签署意见的工作制度。 4、起草下列文件时,须进行会签 (1)涉及全局性工作,需要相关部门协助的; (2)项目审批涉及多部门法律法规和政策的; (3)办公室的文件涉及其他职能部门业务的; (4)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认为有必要会签的; (5)其他需要会签的文件。 5、文件只会签与文件内容相关的部门领导及高层领导。 6、会签审核的内容 (1)文件是否必要和可行; (2)文件是否符合企业相关制度、规定等; (3)文件是否符合程序和权限; (4)文件是否规范、科学、准确、恰当。 7、文件会签程序 (1)各部门负责起草各部门文件并组织会签,需要会签的文稿,

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由拟稿人负责送达相关部门会签。会签部门要认真研究,及时出具会签意见,由会签部门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姓名和时间,并交接给下一个需要会签的部门。 (2)会签一般应在半个工作日内完成。如需紧急情况须按主管部门领导要求时限完成。会签部门若超过时限未出具意见,则视为同意,会签部门承担相关责任。如确需延长会签时间的,会签部门须及时告知主办部门,会签时间不得超过1个工作日。公司最高领导者具有会签文件的最终定夺权,在文件会签表上标注最终意见。 (3)公文会签后,综合管理部及时通知主办部门。 (4)会签后的文件由起草人根据最高领导者的意见进行整理,因某种原因不能采纳会签意见的,由主办部门负责对提出意见的领导回复未采纳意见的原因。交综合管理部,由综合管理部负责文件的编号和签发。 8、附件《文件会签表》

会签制度

文件会签制度 为了便于各部门新文件的下发,规范文件会签程序,加强部门间工作的配合与协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会签的目的 是为了增加办事效率和增强制度、规定的执行力度。 第二条:会签的范围 需要其他部门配合的工作和其他部门执行遵守的制度、规定。 第三条:会签方法 由文件起草部门确定会签的内容,并填写《文件签发审批单》。审批单中应注明文件名称、编号、文件类别、主要内容、发文日期、主送单位、抄送单位、会签范围(写明需要参与会签的部门名称、副总职务名称)第四条:会签文件编号方法 按各部门的统一顺序和要求编号。如:希团字2004第号、希人字2004 第号。 第五条:会签文件的主送单位 与会签内容相关的主要部门单位。 第六条:会签文件的抄送单位 与会签内容相关的次要部门单位。 第七条:会签文件中的会签单位 会签单位的领导审阅后,应在《文件签发审批单》中会签单位处签署本人的姓名且标注日期,以明确责任。 第八条:会签文件密级的划分 会签文件分绝密级、机密级、秘密级三种。

第九条:公司密级的确定 1、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和利益的重要决策文件资料为绝密级; 2、公司的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公司经营情况为机密级; 3、公司人事档案、合同、协议、员工工资收入、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为秘密级。 第十条:文件会签的顺序 按文件内容相关的部门、总经办/集团人力资源部或分公司人行部、相关集团副总和蔼总经理的顺序会签,将文件正文与文件会签单一同在会签范围 内传阅。 第十一条:文件会签的要求 1、各部门收到需要会签的文件时,须本着认真的态度,必要时征集本部门员工意见,尽量提供相关资料供起草部门参考。 2、各会签单位及个人自收到需会签文件后,须在4小时处理时限内回复,文件拟定部门负责文件会签跟踪工作。各会签单位必须在会签单上签名。 3、文件会签至各副总后,由文件起草部门依据会签意见结果,汇总整理,再次修订后;方可交总经办,由总经办按各部门会签意见再审后交总经 理审批。

文件会签制度

文件会签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公文管理,规范公文审核会签工作,提高公文质量和依法行政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文件会签制度是指制发文件时,如文件内容涉及其他科室的职能和业务,由主办科室提出,相关科室就公文相关事宜进行讨论、协商并签署意见的工作制度。 第二条起草下列文件时,须进行会签: (一)文件内容涉及多部门法律法规和政策的; (二)业务涉及其他相关科室的 (三)涉及全局性工作,需要相关科室协助的 (四)综合科室的文件涉及职能科室业务的 (五)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认为有必要会签的 第三条会签审核的内容和要求 (一)会签审核的内容 1、文件是否必要,观点是否正确、符合实际; 2、文件是否符合国家现行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与市委、市政府和管委已经发布、仍在执行的政策、规定有无矛盾;是否符合现行财政政策和局相关制度、规定等; 3、文件是否符合法定程序和权限; 4、文件是否规范、科学,条理是否清晰、简明扼要、合乎逻辑;遣词造句是否符合语法、准确精炼;标点符合、

数字计量、人名地名、专业术语等是否正确、规范。主送单位、抄送单位、密级、急缓程度,是否符合规定。 (二)会签审核的要求 1会签科室审核后,若认为符合有关法律和规定,应及时签署同意意见;若认为有明显不当的,要提出修改意见;若认为违法法律法规和政策的,不得会签;协商后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应签署保留意见报局领导审定。 第四条局内文件会签程序 (一)需要会签的文稿,经主办科室负责人审核后,由拟稿人负责送相关科室会签。会签科室要认真研究,及时出具会签意见,由会签科室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姓名和时间,并退回主办科室。 (二)会签一般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涉及技术问题和紧急公文须按局领导要求时限完成。确需延长会签时间的,会签科室须及时告知主办科室或公文审核科室,会签时间不得超过3个工作日。 (三)由主办科室送分管领导审核签发。 第五条文件审核签发程序 以局名义制发的文件,由主办科室分管领导签发;分管领导如认为必要或牵涉其他领导分管业务的,须请相关领导会签,会签一般应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如分管领导外出且办文较紧急,则由局长或主持工作的局领导签发。

文件会签管理办法

文件会签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文件会签审批,提高文件会签效率及文件质量,促进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文件会签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在行使管理职能过程中所形成的具有特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面向公司内部发文的公务文书。 第三条文件会签应坚持实事求是、精简、高效的原则,确保行文准确、安全,发文及时,保障一系列工作环节相互关联、衔接,工作得以顺利、高效开展。 第二章文件会签程序 第四条主办方根据需要,拟定文件涉及内容、范围、要求及制定文件要达到的目的、效力,确定会签部门并附《山东xx有限公司文件会签单》(附件1);特别重要的文件无法确定具体会签部门的提交综合部确定具体会签部门。 第五条会签方需在3个工作日内会签完毕,并交至下一个会签部门。特殊情况不能按时修改完毕的,需在3个工作时之内及时向主办部门说明并申请延时。 第六条各部门会签时,应准确标明意见,不得使用模糊语言,不得只签署姓名不留意见。 第七条会签部门负责人因出差、请假等原因不能及时会签的,应授权部门相关人员代为会签。代为会签人员在会签时应将不确定事项及时与负责人进行沟通。 第八条主办方将各部门会签意见汇总后反馈给各会签方,统一意见

后进行修改。通过再次会签,直至达到公司要求和预定目标。同一文件的会签不得超过三次。 第九条文件成稿后,由主办方填写《山东xx有限公司文件呈阅单》(附件2)由主办方负责人签字后,将文件一并报综合部负责人及分管领导审批确定发文。 第十条涉及全面性及重大事件文件,应在各方会签修改完毕并形成正式样稿后呈报总经理审批,由总经理签发,或会议讨论后通过后,由主要领导人签发;普通一般性事务安排文件,由分管领导签发。 第三章文件会签原则 第十一条及时性原则。相关会签人员收到待签文件后,应及时审核、修改或者签发。若有意见或不明之处,应询问并处理,不得随意拖延。 第十二条严肃性原则。签发文件使用习惯签名,保证签名的有效性,同时要具有一定的仿伪功能。 第十三条高效性原则。会签方需详尽提出所有意见,主办方需积极与意见提出方沟通,确保会签高效。 第十四条审批权限原则。严格遵循文件审批权限,不得随意代签,随意签发。 第四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办法由综合部制定并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办法自正式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山东xx有限公司文件会签单 2、山东xx有限公司文件呈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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