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外经贸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员工奖惩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完善员工管理,建立制度科学、程序规范的工作秩序和激励约束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陕西省外经贸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人力资源管理规定,结合集团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实行奖惩制度应坚持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奖励坚持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惩处坚持教育与惩罚相结合,以教育为主的原则。实施奖惩应按照规定的条件、种类、标准、权限和程序进行。
第三条员工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遵守企业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爱岗敬业,团结协作,安全高效,创新进取,促进企业稳定持续科学发展。
第四条对员工工作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贡献,或者有其他突出事迹的,依据本办法给予奖励;对违法违纪违规、损害企业利益的,依据本办法给予惩处。员工违法违纪涉嫌犯罪的,应当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本部(集团机关、各分公司、事业部,以下简称单位)的全体员工。集团下属公司可参照制定相应办法,报集团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二章奖励
第六条员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根据其实际表现和业绩,给予相应的奖励:
(一)认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规章制度,在企业管理、生产经营等方面,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的;
(二)超额完成生产、经营、工作任务,业绩优秀的;
(三)在工程施工、多种经营等方面提高劳动效率和经济效益,取得显著成绩的;
(四)在安全生产、经营管理和改善劳动条件等方面,有重大创新、重大贡献,或者提出合理化建议,取得显著成效的;
(五)在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企业文化建设等方面做出较大贡献的;
(六)严格执行财务纪律,主动保护公共财产,使单位和员工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七)在争取和维护企业权益方面,得到单位广大员工好评,事迹突出的;
(八)保护或抢救国家或单位财产,防止或消除事故的发生,见义勇为、保护人民生命安全,避免或者减少损失有功的;
(九)维护正常的生产和工作秩序,敢于抵制不良风气,抵制违法乱纪行为,有显著成绩的;
(十)维护社会、企业及员工队伍的稳定,有显著成绩的;
(十一)其他应当给予奖励的情形。
第七条奖励主体、种类依次分为:
(一)集团公司颁发的奖励项目:
1.集团公司通报表扬;
2.集团公司先进个人;
3.集团公司特别贡献奖;
4.集团公司其他奖励项目。
(二)省(部)级或国家级奖励项目,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奖励执行的相关规定
第八条奖励应根据员工的“德、能、勤、绩”等考核结果及奖励主体确定的标准进行评奖。德主要指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能主要指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勤主要指责任心和工作态度;绩主要指工作质量、效率和创新成果等,重点为工作实绩。
第九条集团公司三年一次评选先进个人,依据各单位人员实际情况设置先进个人评选指标,由各单位根据先进个人的条件进行评选推荐,公司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凡获得集团公司先进个人称号的人员,由总公司给予一次性奖励。
第十条集团公司对工作中有重大创新、重大贡献的员工设置
特别贡献奖,给予一次性5 -10万元人民币的奖励,并对个人或集体中的主要人员推荐申报省级或全国劳动模范称号。特别贡献奖不设比例,不确定奖励年度。
第十一条集团公司先进个人奖、特别贡献奖的评选条件,由集团公司入力资源部负责拟定,经集团公司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同意后施行。
第十二条给予员工的奖项审批资料应存入本人档案。
第十三条在办理奖励过程中或奖励后,如发现主要事迹虚报、失实,由审批机关或单位办理撤销手续,并按其情节轻重,对当事人或责任者给予必要的处分。
第四章惩处
第十四条员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单位规章制度的,单位应视情况分别给予惩处。惩处分一般处罚和行政处分(以下简称处分)两种。
(一)一般处罚种类为:
1.口头警告;
2.通报批评。
(二)行政处分种类为:
1.警告;
2.记过;
3.记大过;
4.降级;
5.撤职;
6.留用察看;
7.解除劳动合同。
在对员工进行一般处罚或行政处分的同时,可给予包括退回违规所得、赔偿经济损失、扣发或停发奖金、扣发岗位工资等经济处罚。
员工犯有错误但不足以给予以上惩处的,可对其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做出书面检查、实行诫勉谈话、调整工作岗位或职务等处理。
第十五条员工有以下情形之一、情节轻微的,给予口头警告或通报批评:
(一)不遵守单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的;
(二)不遵守单位员工行为规范或守则、岗位职责的;
(三)影响或干扰单位生产、工作秩序的;
(四)违反单位规定等其他情形的。
第十六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处分:
(一)工作不负责任,工作态度恶劣,损坏工作设备、工具,浪费公共财物造成经济损失的;
(二)不履行岗位职责或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单位造成严重损害的;
(三)工作中无理取闹或聚众滋事,打架斗殴,影响工作、经营、办公秩序的;
(四)玩忽职守,违规操作或者违规指挥,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的;
(五)因公外出和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造成不良影响的;
(六)无正当理由旷工批评教育不改的,连续旷工时间超过五天,给予警告处分;连续旷工超过十天或一年之内累计旷工超过二十天者,给予记过处分;连续旷工超过十五天或一年之内累计旷工超过三十天者,属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处分。
(七)假报病情、涂改或伪造诊断书,或用其它手段骗取休假的;
(八)其他玩忽职守、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第十七条员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处分:
(一)拒不执行上级单位(部门)或领导决定,干扰工作的;
(二)不服从单位组织安排,经做思想工作仍不服从的;
(三)离任时,拒不办理业务交接手续或者拒不接受审计的;
(四)违反单位保密规定向他人透露单位秘密,或者越权签署文件、合同,给单位造成严重损害的;
(五)明知他人有损害单位利益行为而知情不报的;
(六)员工弄虚作假,欺上瞒下、误导、欺骗单位组织,造成不良影响的;
(七)其他违反单位组织纪律的行为。
第十八条员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给予通报批评、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用察看或解除劳动合同处分:
(一)违反国家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及各单位安全生产及作业规章制度(以下简称违规),未发生安全事故或未造成后果的:
1.被查处一次违规的,给予通报批评;
2.半年内被查处两次违规的,给予记过或记大过处分;
3.半年内被查处三次及以上违规的,或一次作业中同时发现三种及以上违规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二)发生违规行为,未履行安全生产及作业责任,造成国务院4 9 3号令规定的较大以上等级事故,在事故中承担主要责任的,事故责任人给予相应处分;事故等级达到重大、特别重大等级的应当从重处分;
(三)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在事故发生后迟报、漏报的;不立即组织应急救援及事故抢救,或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的;
(四)事故发生单位的有关人员,有下列行为的:谎报或者瞒报事故的;伪造或者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转移、隐匿资金、财产,或者销毁有关证据、资料的;拒绝接受调查或者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在事故调查中作伪证或指使他人作伪证的;事故发生后逃匿的;
(五)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对于情节恶劣、构成玩忽职守罪或者其他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的;
(六)其他安全事故应追究责任的。
第十九条员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给予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处分:
(一)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或转移单位资产的;
(二)违反规定进行职务消费,并造成恶劣影响的;
(三)私自泄露信息、资料,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
(四)擅自与外单位建立劳动用工关系,或者在外设店、设立公司,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损害本单位利益的;
(五)违反工程项目管理规定,造成资金滥用、预算失控、损害单位利益的;
(六)资产管理不善造成资产毁损、遗失,或私自处置、变卖资产的;
(七)利用单位计算机故意制造或者传播计算机病毒,造成严重损害的;
(八)其他损害单位经济利益的行为。
第二十条员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给予记过、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处分:
(一)压制批评,打击报复,扣压、销毁举报信件,或者向被举报人透露举报情况的;
(二)利用职务或工作便利,为个人或特定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三)授意、指使、强令财务人员违反财经纪律制造假帐的;
(四)违反规定,个人擅自决策企业三重一大等事项的;
(五)违反规定向下属单位或者其他机构摊派或收取财物的;
(六)妨碍或干扰执行公务人员调查情况的;
(七)其他滥用职权的行为。
第二十一条员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给予记过、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处分:
(一)散布有损党和国家、政府、单位声誉言论的;
(二)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罢工、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
(三)违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造成不良后果的;
(四)在对外交往中泄露需要保密的信息、资料,损害国家或单位利益的;
(五)违背社会公德、对单位声誉造成严重损害的;
(六)其他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
第二十二条员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给予记过、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处分:
(一)有贪污、索贿、受贿、行贿、介绍贿赂、挪用公款、偷税漏税、违法进行同业经营的;
(二)参与色情、迷信、吸毒、赌博等活动的;
(三)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第二十三条员工在工作中发生故意、失职或差错行为,对单位造成直接、间接经济损失的,按如下规定给予惩处:
(一)故意造成单位经济损失的:
1.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万元以下或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下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直接责任人或主要责任人撤职或留用察看处分;对其他相关责任人给予警告或记过处分;
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2万元及以上或间接经济损失10万元及以上的,给予直接责任人或主要责任人解除劳动合同处分;视情节轻重,对其他相关责任人给予降级或撤职处分。
(二)失职造成单位经济损失的:
1.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万元以下或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下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直接责任人或主要责任人警告或记过处分;对其他相关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
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万元及以上10万元以下或间接经济损失10万元及以上100万元以下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直接责任人或主要责任人记大过或降级处分;对其他相关责任人给予记过处分。 3.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10万元及以上或间接经济损失100万
元及以上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直接责任人或主要责任人撤职至解除劳动合同处分;对其他相关责任人给予记大过或降级处分。
(三)工作差错造成单位经济损失的:
1.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万元以下或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下的,给予直接责任人或主要责任人警告处分,对其他相关责任人给予口头警告。
2.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万元及以上10万以下或间接经济损失10万元及以上5 0万元以下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直接责任人或主要责任人记过或记大过处分,对其他相关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 3.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万及以上50万元以下或间接经济损失50万及以上100万元以下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直接责任人或主要责任人降级或撤职处分,对其他相关责任人给予警告处分。
4.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及以上100万元以下或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及以上500万元以下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直接责任大或主要责任人撤职或留用察看处分,对其他相关责任人给予记过处分。
5.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及以上或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及以上的,给予直接责任人或主要责任人解除劳动合同处分,其他相关责任人记大过处分。
第五章惩处执行的相关规定
第二十四条给予员工处分,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材料齐全,并给当事人有申辩的机会。
第二十五条处分决定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被处分人员的姓名、职务、工作单位等基本情况;
(二)经查证的违法违纪违规事实;
(三)处分的种类和依据;
(四)不服处分决定的申诉途径和期限;
(五)处分决定机关或单位的名称、印章和作出决定的日期。
第二十六条员工受处分的期限为:
(一)警告、记过、记大过,6个月;
(二)降级、撤职、留用察看,12个月;
第二十七条员工同时有两种以上需要给予处分行为的,应当分别确定其处分。应当给予的处分种类不同的,执行其中最重的处分;应当给予留用察看以下多个相同种类处分的,执行该处分,并在一个处分期以上、多个处分期之和以下,决定处分期。
员工在受处分期间受到新的处分的,其处分期为原处分期尚未执行的期限与新处分期限之和。
处分期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第二十八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处分:
(一)在三人以上的共同违法违纪违规行为中起主要作用的;
(二)隐匿、伪造、销毁证据的;
(三)串供或者阻止他人揭发检举、提供证据材料的;
(四)包庇同案人员的;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从重情节。
第二十九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轻处分:
(一)主动交代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
(二)主动采取措施,有效避免或者挽回损失的;
(三)检举他人重大违法违纪违规行为,情况属实的。
第三十条员工主动交代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并主动采取措施有效避免或者挽回损失的,应当减轻处分。
员工违纪违规行为情节轻微,经过批评教育后改正的,可以免予处分。
第三十一条员工如对处分有异议的,可在收到处分决定30 天内向所在单位工会书面申请复议。单位工会应依据相关事实和依据,15天内决定是否向员工所在单位提交复议。员工所在单位收到复议通知,应认真进行核查,并在30天内将核查及处理结果书面告知单位工会。
员工如对处理结果仍有异议的,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
第三十二条经单位对员工处分决定复议复核,若处分所依据的违法违纪违规事实证据不足,或对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情节认定
有误的,或适用法律、法规、规章、制度错误的,应当撤消处分决定或变更处分决定。
若员工的处分决定被变更,需要调整该员工的职务、级别或者工资待遇的,应当按规定予以相应调整;若员工的处分决定被撤销的,应当将该员工岗位、工资等相关待遇恢复到被处分前水平,且在适当范围内为其恢复名誉。
第三十三条对员工做出的书面处分决定,单位应当将决定材料归入本人档案,并将决定送达本人,由本人签收,签收资料应归档保存。本人未能接受决定材料的,单位应按照国家、地方政府规定或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可采取邮递方式送达。通知应以经过邮政部门查验登记并标明文件名称的特种挂号专递送达,以挂号查询回执上的收件日期视为送达时间。
(二)邮递方式不能送达的,可采取其他合适方式送达,有关材料归入本人档案。
单位给予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处分的,应根据法律法规和规定履行相关程序,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办理相关手续。
第三十四条员工在受处分期间有悔改表现,并且没有再发生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处分期满后,由处分决定机关或单位解除处分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解除处分后,工资待遇、级别和职务不再受原处分影响。但是,解除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处分的,不视为恢复原级别、原职务。
第三十五条员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处分。
第三十六条员工在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工资和职务。
受降级、撤职处分的,应按照规定降低职务或解聘职务,另行安排工作。
给予留用察看处分的,察看期间安排一般性的岗位工作,按所安排的岗位支付待遇。在察看期限内发生病、事假超过一个月的,应顺延其察看期。留用察看期间确实表现突出的,半年后可提前解除察看。在留用察看期间又犯错误或再发生违纪行为的,单位可以
解除劳动合同。
给予解除劳动合同处分的,自处分决定生放之日起,由单位按程序解除与该员工的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关系。
第四十条员工违法违纪等行为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单位给予处分的同时,可要求员工给予赔偿。员工难以一次性支付赔偿的,单位可按照减发不超过其月度工资50%的标准作为逐月赔偿。在此期间工作表现特别突出的,经单位研究决定,可适当减少赔偿金。
第三十七条给予员工处分,由员工所在单位按照管理权限和处分权限确定,并由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等部门负责对员工违法违纪违规行为进行调查、认定,同时提出处理意见,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监察室备案或审批。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八条各级工会组织对本办法的实施情况实行监督。
第三十九条给予处分的员工是党员,符合党纪处分的,由该员工所在单位党组织依照党纪予以处理。
第四十条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可根据本办法,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相关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经本单位员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向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报备。
第四十一条本办法由总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二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之前发布的管理办法与本办法有相悖之处的,以本办法为准。
公司员工的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避免公司员工发生早退、迟到、旷工等违纪行为,以使其认真工作,特制定本考勤管理。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各下属全资、控股企业可参照执行,也可另行规定。 第三条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上午 9时至 12 时,下午 1 时至5时30 分,每周六、日不上班,因季节变化需调整工作时间时,由总经理办公室另行通知。 第四条上班时间开始后 10分钟至 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 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日论处。提前 30 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 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第五条公司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登记方式。 第六条凡本公司员工上下班均需亲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打卡,违犯此条规定者,委托人和被代理人均给予记过处分。
第七条公司每天安排专人监督员工上下班打卡,并负责将员工出勤情况报告值班领导,由值班领导报至劳资部,劳资部据此填报员工考核表及核发全勤奖。 第八条员工办理外出业务时,必须先办理打卡手续。特殊情况需经主管签卡批准,违者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第九条员工外出工作前须向本部门负责人(或其授权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时间,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 第十条上班时间外出办私事者,如经发现,即扣除当月全勤奖,并给予警告一次的处分。 第十一条员工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三次者扣发全勤奖 1/2,达五次者扣发全部全勤奖,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 第十二条员工无故旷工半日者,扣发当月全勤奖,并给予警告一次的'处分;当月累计三天旷工者,扣除当月工资,并给予记过一次的处分;无故旷工达一个星期以上者,给予除名处理。 第十三条员工因公出差,须事先填写出差登记表。副经理以下人员由部门经理批准;各部门经理出差由主管领导批准;高层管理人
员工日常行为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提高品牌形象,加强员工行为规范,确保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3.行为准则 员工应遵守下述各项规定的劳动纪律以及其他的各项规章、制度。 (1)员工应服从上级主管的工作安排,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2)工作时间应该把精力集中在工作上,不得利用工作时间处理私事,禁止擅离工作岗位,不得无故串岗。外出人员须所在车间、部门填写出门证。 (3)禁止在公共场合内部吸烟(有吸烟需要的员工可到公司专设的吸烟区)、不得在厂区内乱扔废弃物和污物,保持办公区及公共场所整洁有序。下班将个人办公桌面收拾整齐,桌椅恢复原位。 (4)勤俭节约、反对浪费。爱护办公设备,节约使用办公用品、电话和水电等,打印纸尽量保持两面使用,不得随意丢弃。已经过期的文档和文件,交由行政专员统一处理。下班离开时要关闭计算机、显示器、电灯、空调等设备。 (5)不得随意翻阅他人文件资料或挪用他人办公物品。 (6)下班后,如无公事,请勿滞留在公司,不要将与公司业务无关的人员带入公司工作区(咨询师带领新生参观除外)。 (7)不许高声喧哗,打闹、闲聊、播放无关音响,以免影响他人工作。 (8)任何时间,不许在公司打牌、下棋,不许在办公室玩计算机游戏、与业务无关人员网上聊天、下载文件(下载文件可以统一由技术支持专员操作或者像向其报备),不得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站,网页等,不得利用工作时间使用电脑看电影。 (9)按时出席约定的会议,会议上应关闭手机声响。
(10)不许以任何形式损坏公司的名誉,破坏公司的信用。 (11)应及时向上级主管汇报工作完成情况及工作进度,不得进行虚伪的和隐瞒事实的汇报、报告。 (12)不得利用职务牟取私利或不正当的使用公司的公款或公司财产。不得利用职务像第三者提供便利或不利的条件。 (13)不得为私人利益,向与公司有关业务关系的客户要求接受不正当的财物及娱乐、住宿或其他好处,发生金钱借贷关系等。 (14)除了业务上的目的,不得使用中心设备,物品,不得损坏、丢失、粗暴使用、藏匿公司的设备和物品,未经公司许可不得拿走或企图拿走公司的物品。公司物品因非正常使用而损坏的,当事人应负责赔偿。 (15)严格遵守防火规定,未经公司许可不得随意用火。 (16)员工应妥善保管个人物品,如在公司内丢失或损坏。其责任与风险由个人承担。 4.工作要求 (1)以结果为导向。 (2)处理问题坚决做到:对事不对人。 (3)上级对下级可以越级调查,但不能越级指挥;下级对上级可以越级投诉,但不能越级汇报,特殊情况除外。 (4)员工对现行的管理规定、业务流程有“优化建议权”,但是未经公司正式批准,任何员工不得更改正式公布的管理规定、业务流程和规范。 (5)公司资料属于“机密文件”,未经公司许可,一律不得对外公布。 (6)任何情况下不得与学员、同事、客户发生正面冲突。 5.着装要求 (1)上班期间,需确保着装符合行为规范要求。 (2)、不得披衣、敞怀、挽袖、卷裤。 (3)、女员工不得浓妆艳抹,不得佩戴过于夸张的首饰,不得佩戴超过3厘米的耳环和耳坠。
员工绩效考核标准 基层员工的考核项目分工作能力、团队意识和职业能力三项,所占的百分比分别为25%、35%、10%,每个项目所包括的考核因素如下: 一、工作能力 对普通员工工作能力的考核包括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工作方法、出勤情况、执行力,共5个评价因素。每个因素的内容及评分标准如下: 1、工作质量:是指所承担的生产、工作、服务的完成过程情况。 评定标准:若超过,5分;完成指标,4分;尚可,3分;勉强,2分;太差,1分。 2、工作效率:是指单位时间内完成的工作速度。 评定标准:若很高,5分;较高,4分;尚可,3分;较低,2分;太差,1分。 3、工作方法:是指为完成目标所采取的方式、方法是否按照规范。 评定标准:若很得要领,5分;得要领,4分;尚可,3分;欠佳,2分;不得要领,1分。 4、出勤情况:即迟到、早退、事假、病假、公休、其它福利假期和旷工的统称。 评定标准:若正常公休,5分;有其他福利假期,4分;有迟到、早退,3分; 有病假、事假,2分;有旷工,0分。 5、执行力:是指服从能力和落实能力。 评定标准:若很高,5分;较高,4分;尚可,3分;较低,2分;太低,1分。 二、团队意识 对普通员工品德的考核包括学习精神、工作态度、工作责任感、服务性、协作性、个人修养和集体荣誉感共7个评价因素。每个因素的内容和评分标准如下: 1、学习精神:是指对培训学习技术、专业知识、规章制度的兴趣和自觉程度。 评定标准:若很高,5分;高4分;尚可,3分;欠佳,2分;很低,1分。 2、工作态度:是指对完成目标工作所持有的态度。 评定标准:若很好,5分;好,4分;尚可,3分;欠佳,2分;很差,1分。 3、工作责任感:是指对完成目标的责任程度。 评定标准:若很强:5分;强:4分;尚可:3分;欠佳:2分;太差:1分。 4、服务性:即是指在完成工作过程中态度、语言、行为和意识的综合体现。 评定标准:若很强,1分;强,2分;尚可,3分;欠佳,4分;太差,5分。 5、协作性:即是指在工作中要经过相互帮助、协调才能够达到预定效果的配合行为。 评定标准:若很强,5分;强,4分;尚可,3分;欠佳,2分;太差,1分。 6、礼节礼貌 评定标准:很有修养,5分;有修养,4分;尚可,3分;欠佳,2分;很差,1分。 7、集体荣誉感 评定标准:相当具备,5分;具备,4分;尚可,3分;欠佳,2分;很差,1分。 三、职业能力 对员工学识的考核包括专业知识、一般知识和学识应用本职工作程度共3个评价因素。每个因素的内容和评分标准如下: 1、专业知识:是指从事本职工作应掌握的专业基本知识、技能技巧,国家颁布的相应法律、法规、政策等。 评定标准:若很丰富,5分;丰富,4分;普遍,3分;不足,2分;太差,1分。 2、学识应用度:是指专业知识和一般知识在工作中应用的深度、广度。 评定标准:若很好,5分;好,4分;尚可,3分;欠佳,2分;不好,1分。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职工考勤管理制度(最新版)
职工考勤管理制度(最新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一、考勤记录 1、各部室、车间的考勤管理由本部门指定兼职考勤员进行管理,公司级领导的考勤由相应办公室负责管理。考勤员应按规定认真、及时、准确的记载本单位的出勤情况,不得涂改,妥善保管各种出勤记录。 2、各单位考勤员应在每月26日将考勤汇总,由部门负责人审核,分管经理审核批准后,于27日交财务部门。 3、综合管理办公室将采用不定期方式对各部室、车间的考勤记录情况进行抽查,如有弄虚作假者,视情况给予严肃处理。 二、各种假期的规定 1、事假 (1)员工遇事必须在工作日亲自办理的,应事先请假。填写请假条,经有关领导审批后,将请假条交考勤员后,才能进行休假。不允许用电话或带口信等方式请假。否则,一律按旷工处理。如遇有意外
员工奖惩管理制度 制定目的: 为对员工的优秀业绩、先进行为给予表彰,指正员工工作中出现的违制行为,同时规范员工奖惩流程,加强对员工奖励和考核的监管职能,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及实施日期: 本制度适用于员工奖励及考核的申请、执行及监督,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规范事项: 一、员工奖励 各部门对员工日常工作中的优秀表现、先进事迹、提出改进措施等,使公司经营、管理、声誉等各方面提高、完善和其他积极影响的,公司给予通报表扬或者物质奖励。 (一)奖励提报方式 1、由相关部门有针对性发起的奖励性、鼓励性工作,对工作中表现突出符合奖励标准的,责任部门上报奖励方案,方案经公司批准后,由发起部门负责奖金或奖励的申请工作,奖金或奖励下拨后,由责任部门经理及员工所在部门经理负责奖金或奖励的发放。 2、员工自发为公司发展献计献策,维护公司利益,符合公司奖励标准应给予奖励的,行政事业部负责奖金或奖励的申请工作,奖金或奖励下拨后,由行政事业部经理及员工所在部门经理负责奖金或奖励的发放。 3、人力事业部每年、每季度在全公司范围内组织优秀个人及优秀集体的评选活动。公司各部门需积极推荐、客观评选,按照人力事业部的具体评选要求认真完成各奖项的评选工作。具体评选项目、标准及提报方式参照人力事业部下发的评选通知执行。 4、行政事业部每年1月10日前组织绩效评比,对超额完成个人当年各项绩效指标的员工进行评比。评比以财务部提供的个人期权完成数据为依据,对入职满一年、超额完成当年绩效指标的比例最高的前10名员工提报奖励申请。由行政事业部组织财务部、人力事业部结合受奖励员工绩效指标的合理性和具体金额,确定奖励人员、奖励标准上报公司批准后由行政事业部负责申请奖金,并在年终表彰大会上通报表扬。 5、公司对快速完成工作和快速解决工作中出现问题的员工予以奖励,并树立为典型和榜样。对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员工各部门经理需将员工的具体行为进行简要描述,单独上报奖励申请,经分管副总批转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审核,适合树立为公司典型的,签署奖励意见后上报公司: (1)改进工作方法,简便、快捷的完成岗位工作,提高了工作效率; (2)提出灵活的处理方式,快速的解决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或者节省了公司人力、物力成本; (3)能够对现场问题迅速处理,使问题当场得到快速、妥善的解决,避免了损失或者维护了公司声誉; (4)提出创新的工作思路,为公司快速、顺利完成绩效和工作发挥较大作用; (5)对政策、市场行情作出敏锐分析和判断,迅速作出应对措施,为公司争取了利益; (6)其他高效率、高质量完成岗位工作,认为应该树立榜样、广泛学习的行为。 6、全员建制奖励 员工在日常工作中,执行现有制度与流程时发现与实际工作脱节,积极主动完善相关制度和流程,避免因制度和流程的不完善而造成公司经济损失或工作效率降低,由员工所在部门的直属上级起草奖励意见报部门总监,经相关业务部门审核签署意见后上报公司,批准后转行政事业部进行汇总和存档。
员工日常行为规范管理规定 一、行为准则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履行公民应尽的一切义务。 2.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及工作守则。 3.尽忠职守,维护公司利益,保守公司机密;若公司员工私自将公司机密泄漏,则公司有权立即调岗、辞退。 4.爱护公司财物,不浪费,不化公为私;对于恶意破坏公司公共财产行为者将给予辞退处理承担造成的一切损失,如破坏行为严重者公司直接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5.维护公司信誉,不做任何有损公司信誉的事情。 6.热爱集体,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活动。 二、工作态度 1.满怀激情的投入到工作中,勇于面对竞争与挑战。 2.对待工作,应敬业爱岗,努力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和工作效率, 对自己的工作全面负责。 3.对待合作,同事间应互相配合,不能相互拆台或搬弄事非。 4.面对困难,应勇往直前,百折不挠。 5.待人接物态度谦和,以获得公司同仁的支持和客户的支持。 6.服从公司领导工作调动与安排。 三、工作环境 1.每位员工应自觉维护公共环境的卫生。保持施工场所、会议室、办公室及卫生间的整洁。 2.吸烟需到指定场所,办公区域严禁吸烟。 3.员工应在每天的工作时间开始前和工作时间结束后做好个人工作区内的卫生工作,保持物品整齐,现场整洁。 4.保持通道、阳台的清洁,不乱扔纸屑、烟头、垃圾。 5.下班时最后离开的员工应注意关好所在区域的门窗,关闭水、电、
气等公用设施。 四、工作纪律 1.工作时间内不得无故离岗、串岗,闲聊、吃零食、大声喧哗,确保施工现场环境的安静有序。 2.员工上班期间未经允许不得擅自离岗,需要得到部门领导同意,如有擅自离岗者,给予一定罚款,对于态度恶劣者给予辞退处理。 3.未经允许不得带非公司工作人员进入办公、施工区域,如有特殊安排、客户参观会谈等请事先与综合办公室联络。 4.正确、迅速、谨慎地打、接电话。通话简明扼要,不得在电话中聊天。原则上不得用公司电话打私人电话。 5.严守公司机密,不得将公司机密级文档、经营数据、客户信息等重要信息外泄。 6.在公司传播不利国家、政府、公司谣言者,经公司领导教育无效的,给予停职、调岗或辞退处理。 7.礼节、礼貌 (1)本公司员工必须注意礼节、礼貌。在任何场合应用语规范,语气温和,音量适中,严禁大声喧哗。 (2)公司员工早晨上班时,应互致问候。 (3)进各办公室前应先敲门,听到应答后再进。 (4)未经允许不得动用或翻阅别人的电脑文件,笔记本等物(离职人员物品不在其列)。 (5)接听电话时应用礼貌用语:“你好、谢谢、再见”等。 (6)员工上班时间穿着得体,保持干净、整洁,严禁奇装异服。注意个人卫生,保持良好发型,不得留、染怪异发型。 (7)公司客户如有前来,员工要礼貌、文明接待,如带有不满情绪接待客户或向客户展现不满情绪者,使公司形象受损,公司将给予严重警告,对不予理睬者,进行劝退.
一号煤矿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管理办法 为了全面、准确、客观、公正地反映我矿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状态,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激发全员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专业技术人员学知识、钻业务,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更好地完成各自的工作任务,特制定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管理办法。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执行公司人才素质提升工程,结合我矿专业技术人员成才成长实际情况,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素质提升为目标,以增强创新能力为核心,依托劳模工作室等创新平台,强化自主学习,加强岗位培训,加大人才考核力度,促进专业与岗位对接、理论知识与现场实际对接、专业素质提升与终身学习对接,大力培养符合矿井发展需要的高技能复合型人才。 二、成立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小组 组长:矿长书记 副组长:总工程师副矿长党委副书记副总工程师 成员:各部室主管 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小组由矿总工程师牵头负责;生产技术部负责中级以下(含中级)工程类专业技术人员考评工作,人力资源部负责中级以下(含中级)管理类专业技术人员考评工作,考评结果汇报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小组;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考评直接由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小组评定。 三、考核遵循基本原则 1.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以定量考核为主。 2.坚持实事求是,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四、专业技术人员履行职责 (一)高级职称职责 1.工程类 (1)完成岗位业务工作。 (2)了解行业技术动态,关注国内、外技术发展趋势,参加专业学术研究和交流活动,并应用于工作实践。 (3)主持或参与拟定本专业的发展规划或提出建议。 (4)撰写、发表至少一篇本职专业方面的论文或专题调研报告,发表期刊必须为省级以上有影响因子的核心期刊。 (5)主持拟定本专业人才培训计划,参加人才培养和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6)每年至少主持或参与一项科研项目。
目录 一、目的 (1) 二、适用范围 (1) 三、工作时刻 (1) 四、加班 (1) 五、迟到、早退和旷工 (1) 六、打卡 (2) 七、附表 (3)
一、目的 为使职员出勤治理有所遵循,以利职员考勤之治理,特制定本方法。 二、适用范围 本方法适用于公司全体职员。 三、工作时刻 3.1作息时刻 3.1.1 工厂 上班时间:08:00 ~17:00每周休息二天。 中间休息时刻:10:00 ~ 10:05 15:00 ~ 15:05 午休时间:12:00 ~ 12:50 加班用餐时刻:17:10 ~ 17:40 加班工作时刻:17:40 ~ 20:40 3.1.2 各分公司上班时刻为 周一~ 周五 上班时刻: 09:00 ~ 17:30 午休时刻: 12:00 ~ 13:00 周六: 09:30 ~ 12:00 周日休息 * 示范员:以每周40个工作小时为配班基准。 四、加班
职员在规定时刻以外(包括在休息日或法定假日内)因工作需要而进行的工作称为加班。详细规定参照《加班治理方法》。 五、迟到、早退和旷工 5.1职员无正当理由不能按上班时刻到达工作岗位视为迟到。职员无正当理由提早离开工作 岗位视为早退。 5.1.1早上开始上班时刻以后到公司者皆视为迟到。每月迟到不得超过三次,每月累计不得 超过 30分钟。每月累计迟到超过三次或累计超过 30分钟者,含该次迟到及以后每 次迟到均需办理请假手续。月薪人员请假以小时为单位,日薪人员以半天为单位。 5.1.2生产现场人员迟到依以下规定办理: 5.1.2.1迟到15分钟以内,月累计迟到不超过三次(含第三次)者,每次迟到须请事假 一小时。 5.1.2.2迟到15分钟以内,月累计超过三次,须请事假半天(四小时)。 5.1.2.3迟到15分钟以上者,每次迟到须请事假半天(四小 时)。 5.1.2.4凡未按规定时刻上下班者视为迟到早退,应依请假手 3 / 11
目录: 1 日常管理规范 (2) 2 办公室管理规范 (4) 3 考勤管理规范 (5) 4 日常采购管理规范 (6) 5 日常报销管理规范 (6) 6 会议制度 (7) 7 出差报批制度 (7) 8 行政接待规范 (8) 9 安全制度 (8) 10 奖惩制度 (9)
为完善公司的行政管理机制,建立规范化的日常工作行为管理,提高日常工作行为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使公司各项日常工作行为管理有章可循、照章办事,特制以下制度: 1日常管理规范 着装仪表规范 1) 公司员工日常着装应以端庄大方、整齐清洁为标准。员工外出办事时必须仪表端庄、 整洁,自觉维护公司形象。 2) 仪容要以干净、整洁、素雅为标准,不得浓妆。 3) 行为举止要文明、礼貌,不得打架,斗殴,酗酒,从事违法乱纪的活动。 4) 说话要和气、谦逊,要使用“请、您好、谢谢、对不起、再见”等文明用语。为集 体创造团结、友善的氛围。 工作行为规范 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履行公民应尽的一切义务。 2) 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及工作守则。 3) 尽忠职守,维护公司利益,保守公司商业机密,不准对外泄露公司有关的事情。若 公司员工私自将公司机密泄漏,则公司有权立即给予经济及行政处罚、调岗及辞退。 4) 维护公司信誉,不做任何有损公司信誉的事情。 5) 爱护公司财物,不浪费,不化公为私;对于恶意破坏公司公共财产行为者将给予辞 退处理承担造成的一切损失,如破坏行为严重者公司直接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6) 各部门员工应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临时有事外出必须向部门经理 请假,经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开。 7) 工作进行中及完成后需要及时将情况及结果与上级领导沟通汇报。 8) 未经允许不得动用或翻阅别人的电脑文件,笔记本等物(离职人员物品不在其列)。 9) 办公室工作人员在接待来访和接听电话时要注意行为规范和文明用语;办公电话铃 声应调到适量位置,讲电话声音应适量;原则上不准用办公室电话进行私人交往或闲聊。 10) 员工手机应保持上班时间畅通。 11) 上班时间不得干与工作无关的事,严禁上班时间打牌、看电影、玩游戏等与工作无 关的行为发生。 12) 使用公司印章时需填写《印章使用申请表》,经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领导审批签字 后,方可使用。使用超过两天的,需写报告说明情况,并交于有关部门审批备案。 所有借出印章必须在当周周五下午3点前归还,如需继续使用的,可于下一周周一填写续借报告,进行续借。 13) 公司法人身份证、法人签名文件、公司公章及营业执照不可一同外借,如有需要一 同外借的,需两名以上人员一同办理。 附一:《印章使用申请表》 工作环境管理规范 1) 各部门及子公司应每周安排人员值日,要做到室内办公环境及办公台面的整洁有序, 洗手间干净无异味。每位员工应自觉维护公共环境的卫生。保持办公场所、会议室、洽谈室及卫生间的整洁。
达拉特旗青少年活动中心 员工考勤制度 一、日常绩效考核: 1.考核资金来源:员工工资。 2.考核办法: (1)考核间期:每月考核一次,体现在每月工资中。 (2)每月考核分为100分,每分10元。 (3)考核内容包括考勤(上班、开会、业务学习、教研活动等的签到、签退、旷工等)、教学、活动任务的完成情况等。 (4)考核细则见明细。 3.每月考核分进行累积,半年考评一次,总分占教师半年考核内容的50%,与评奖挂钩。 4.考核分低于70分,降薪或调整岗位同时转入学习期(只发基本工资,停交保险)。低于50分,诫勉谈话,情节严重者辞退。 5.执行部门:办公室、培训部、活动部、各部长。 6.每月1日汇总上月考核结果,结合上月工资奖惩。 7. 二、各种活动安排: 1.每周星期三上午为全活动中心活动日,组织全活动中
心卫生清扫或教工活动。 2.每周星期三、星期五下午专业教师(包括少儿艺校教师)组织教研活动、教学研讨。 3.每周组织一次党员活动(星期四下午)。 4.每周星期四上午行政会。 5.根据需要,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全中心大会,具体时间临时确定。 6.单位或部门如有临时性工作和活动要求参与的,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准时参加。 各种活动、会议等都要求有考勤记录,由活动中心组织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进行检查,全中心大会及中心性统一活动考勤由办公室负责。 三、查岗: 由活动中心领导组织部门负责人进行不定期查岗,每周2次,查岗时未在本职岗位,即以脱岗处理。查岗时结合看当天请假情况和监控记录。(查岗时干部应提前告知本部门请假情况,查岗时干部不再准假)。 四、请假审批: 教职工因病、事不能上班者,须在当日向本人所在部门负责人或分管领导请假,办理书面请假手续,说明事由,经批准方可生效。如不能及时办理书面请假手续,须以电话方式向部门领导请假,过后及时补办假条。病假三天以上,需
员工出勤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出勤,使员工出勤有制度依据,提升人力资源管理标准化、流程化作业效率,结合国家及当地政府的法律法规,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以提高管理效率、权责明确、人性化管理为原则;坚持员工自主管理与组织管理相结合,满足公司管理的要求。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第二章考勤管理 第四条考勤基本单位为各部门,要求各部门选出能坚持原则、工作认真负责的员工任兼职考勤员,并报人力资源部门备案。 第五条考勤员须认真负责地将本人职责范围内的员工的出勤、迟到、早退、旷工、病假、事假等情况详细地记录到考勤表上,记录必须当天完成,不得追记、漏记,考勤表要上墙公开。 考勤表的填写规范:长白班出勤八小时填定“8字”,出勤四小时填写“4”字;三班倒岗位分别填写“白、中、夜”字;旷工的填写“旷”字;出差的填写“差”字;学习的填写“学”字;外借的填写“借”字;病假的填写“病”字;
工伤治疗休假的填写“工伤”字;事假的填写“事”字;探亲假的填写“探”字;年休假的填写“年”字,员工被司法机关拘留或逮捕造成缺勤工日,考勤表写“扣留”或“逮捕”;其他各种休假也一律用文字表示,不得随意划符号,以免无法考查。 第六条员工内部调动工作时,应将员工考勤表复印一份带给调入单位考勤员,以便连续考勤。 第三章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第七条工作时间 (一)公司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其工作班制为常白班、三班二运转、四班三运转等形式。 (二)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三)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根据工作内容,其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另行安排。 基本作息时间: 常白班: 每日工作时间:8:00-12:00;13:00-17:00 倒班运转: 白班:8:00-16:00 中班:16:00-24:00 夜班:24:00-8:00
奖惩制度 1.奖励 奖励要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为提高员工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员工的文明素质,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制定奖励规定。 2.奖励种类 员工奖励种类分为:表彰、记功、记大功、授予爱岗敬业/创新改良标兵荣誉称号,在给予上述奖励时,可发给荣誉证书和一定的物质奖励。 3.奖励的条件 员工有下列表现之一者,可由部门经理签报公司核领导定奖励(以书面形式在公告栏内公告)。 (1)合理化建议,如被采纳,在实践中证实行之有效,对公司有明显经济效益者。 (2)学术、技艺精湛,对产品品质改善或产品产量的提高有较大贡献者。 (3)一贯忠于职守、工作勤奋、品行优良、廉洁奉公,堪称员工楷模者。 (4)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荣誉方面有特殊贡献者。 (5)遇非常事件,随机应变,处理得当或奋勇保护公物、救护他人生命者。 (6)维护公司正常秩序,坚持原则,不徇私情,抵制不良风气,事迹显着者。 (7)潜心研究与发明,使产品成本得以显着降低者。 (8)管理有方,使生产、工作有显着成绩者。 (9)对于舞弊或有危害公司行为的事情能及时举报或阻止而使公司减免损失者。 (10)其他情况应该给予奖励的。 4.惩处 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对违反纪律的员工,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为使公司管理有序,员工行为有则,有效制止违法违纪现象,制定惩罚规定。 5.惩处种类 员工惩处种类分为:通报批评、警告、严重警告、留司察看和辞退处罚。 6.惩处的行为 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可由部门经理根据情节轻重签报惩处。 (1)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者。 (2)行为不检或损坏公司声誉者。 (3)有渎职、失职、失察行为致使公司受损害者。 (4)散布谣言、搬弄是非、诬陷中伤他人者。 (5)违抗公务命令或有威胁、侮辱主管行为者。 (6)泄露或窥探公司业务、技术机密者。 (7)遇非常事件故意回避者。 (8)工作时间嬉闹、喧哗、戏耍、妨害或扰乱生产、工作秩序者。 (9)收集打听员工待遇资料,攀比工资、奖金或故意将个人待遇泄露给他人者。 (10)其他过失、违纪行为者。 7.惩处种类的确定 (1)通报批评: 一类规定:指初次犯有对公司或他人构成一定不良影响的一般过失、违纪行为。 例如: ①未按公司规定打卡者; ②语言不文明者; ③不讲个人或环境卫生,乱扔杂物、随意吐痰者;
销售人员奖惩制度 第一部分销售人员奖惩规定 一、奖励 (一)奖励标准 1.严格遵守公司、部门、项目组各项管理制度、条例、规定、文 件等。 2.行业基础知识扎实,专业技能强,专业技巧高。 3.工作认真负责、兢兢业业。 4.服务态度优秀、服务水准高、并受客户表扬。 5.团结互助、乐于助人。 6.个人素质高,职业形象佳。 7.钻研业务,参加并通过相关考试。 8.月、季、年等阶段销售业绩名列前茅或个人业务发展快。 9.对项目、部门、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 (二)奖励类型 1.公开表扬 (1.)口头表扬 销售经理、代理部经理、公司领导在销售日会、周会、公司项目例会及公司大会等会议上口头表扬。 (2)书面表扬 公司以文件形式下发到各部门、各项目组,并存入个人档案。 重要表扬刊登在公司对外刊物、公司网站上。
2.给予优先发展机会 (1.)优先补偿接待客户的机会 (2.)优先选择楼盘的机会 (3.)优先参加公司出资的各种社会培训或外地考察学习。 3.提前转正、晋级 试用人员提前转正、正式员工给予晋级。 4.专业奖项 公司视员工所做成绩的不同设定以下奖项并颁发奖金。 (1)月、季、年销售冠军,年度销售金、银、铜牌奖每月、季、年根据销售业绩颁发月、季、年销售冠军,年度颁发销售金、银、铜牌奖。 (2)新人奖 公司年中、终总结表彰时,对业绩突出,业务水准高而入职未满一年的员工颁发新人奖。 (3)三好销售员 业务能力好、服务态度好、职业形象好。 (4)专业服务大使 服务态度好,熟练掌握相关专业知识、专业技能、专业技巧等。:(5)最佳职业形象 形象好、气质佳、素质高、技术强。 (6)最佳销售经理 完成并超额完成任务,定性、定量考核分数第一名。
附件七 员工出勤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企业管理,严肃劳动纪律,维护工作秩序、规范员工行为,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在出勤管理上体现“严格管理、增强透明度、体现公平”的原则。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与集团本部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 第二章日常出勤 第四条公司实行每周5天、每天8小时工作制。 公司根据不同季节确定具体的作息时间。 第五条员工应严格遵守公司规定,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第六条员工上班时间因公外出办事,应先向部门负责人报告,不得擅自脱岗。 第七条员工超过规定上班时间到岗且未办理请假手续的,视为迟到。 员工早于规定下班时间离岗且未办理请假手续的,视为早退。 第八条员工因公出差、公派脱产或半脱产学习培训均视为出勤。 第三章假期 第九条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休息日及法定假。 第十条除事假、公休假为工作日假外,其他假均为日历假。 第十一条员工休假期间的工资按照公司《劳动报酬管理规定》有关规定办理。 第一节病假 第十二条病假分全薪病假和非全薪病假两种。 第十三条全薪病假 (一)司龄不满5年或工龄不满10年的员工,每年享受7天全薪病假; (二)司龄满5年或工龄满10年的员工,每年享受15天全薪病假。 第十四条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请假员工如果超过本规定第十三条规定期限,在法定医疗期或超过法定医疗期间的工资按照公司《劳动报酬管理规定》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节事假 第十五条员工当月请事假原则上不得超过3天。 员工全年可累计享受7天的领取50%岗位工资的事假,超过该期限的,工资按照公司《劳动报酬管理规定》办理。 第三节公休假
员工日常工作考核制度 随着公司不断发展和队伍的壮大,公司管理制度也逐渐得到完善,现通过制订《员工日常工作考核办法》,规范员工行为,明确奖惩依据,进一步提高工作岗位质量和效率,并通过引导员工认同公司文化,建设具有高度凝聚力和向心力的员工队伍,从而保障公司市场运营和服务品质的提升。 总体要求:公司所有员工的奖惩管理执行本要求 具体实施:本制度既作为新员工入职转正的考核依据,又作为每个员工日常工作的考核办法,针对员工工作不合格/不完善进行纠正预防,实施有奖有罚制度, 主要以现场指导,开具《整改通知书》为导向,如情节严重或者屡次不改者进行严肃处理。 1.职责 1.1、公司人事部门提议,经营班子审议,公司总经理批准。 1.2、每年1月中旬,人事部应制定年度奖惩计划。 1.3、奖惩提议人提出提议时,应提交相关《奖励/处罚申请表》和相关证实材料(以行为事件、数据为佐证)。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1.4奖惩审核人应对申报材料进行真实性、合理性、充分性进行评审,并提出审核意见。 1.5专项奖励审核时,应邀请专业人员参加评审。 1.6、员工处分应以国家政府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为依据,并在处理员工时,明确员工处理的事由,处理依据和处理结果。 1.7、员工的处分应以《处理通知单》的形式送达当事人,说明具体的事由和需改进之处。《处理通知单》经当事人签字后,一联由人事部存档,一联交当事人。 1.8、员工违反《部门工作操作说明》规范要求时,如情节严重或屡次违反时,公司巡检人员将其开出《不合格处理单》,经当事人签字后,一联由人事部存档,一联交当事人。 2.处罚类型 公司对员工或项目在相关工作岗位和职责上未能按照公司规范要求履行的将已以下形式 处罚
公司员工日常行为规范 总则 为规范员工行为,维护企业形象,推广海翔铭特色的企业文化,特制定本规范。第一章道德规范 1.社会公德 树立正确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热爱企业,爱岗敬业;有纪律,爱劳动、勇于进取,乐于奉献。遵纪守法,自觉维护公共秩序;见义勇为,抵止不良行为,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待人诚实和气,讲文明,讲礼貌。倡导团结友爱之风,乐于助人,尊老爱幼,家庭和睦,团结工友。养成良好习惯,不酗酒、不赌博、不吸毒、不做危害社会的事。美化环境,爱护公共设施,维护公共卫生,养成不乱扔果皮纸屑、烟头,不随地吐痰的良好习惯。 2.职业道德 热爱工作,尽忠尽职。具有与企业荣辱与共、命运相关的情感,具有集体荣誉感、主人翁责任感,树立正确的苦乐观。 尊重客户,文明服务。 遵照“质量第一,客户满意”的质量方针;以优质的产品和服务,不断提高客户满意度。 遵章守纪,廉洁奉公。 克已奉公,不循私情,不以职权和工作之便牟取私利,正确行使职权;养成良好的遵章守纪的习惯;坚持原则,敢于同违章违纪行为作斗争。 要自觉培养节约意识,树立勤俭节约的观念;发扬奋发向上的精神,不断学习新的文化科学知识和管理经验,刻苦钻研业务,充分发挥自已的创造性,熟练掌握劳动技能,杜绝、减少失误和差错,提高工作效率。
员工共同职业道德规范: 爱岗敬业忠于职守 钻研业务提高技能 精工细作确保质量 勤奋创新团结协作 遵章守纪安全生产 艰苦奋斗勤俭节约 第二章仪容仪表与着装规范 1.仪容仪表: a.头发要保持干净整齐、无异味、无头屑;头发不宜过短,不剃光头,不漂染或留怪异的发型;女士头发长于肩部应束发;男士鬓角不宜长耳部、发尾长度不触及衬衫领口。 b.指甲应经常修剪,保持清洁;男士不得蓄须;工作期间尽量不吃有异味食物,保持口气清洁;女士化妆淡雅洁净,切忌浓妆艳抹。 2.个人卫生方面: 五勤:洗澡、理发、刮胡须、刷牙、剪指甲 五不:不在公众场合掏耳朵、不剔牙、不抓头皮、不打哈欠、不掏鼻孔 三要:工作前后洗手、大小便洗手、早晚要涮口 二注意:不吃异味食品、不打喷嚏、不咳嗽 3.着装规范: a.员工着装规范的原则是:端庄、大方、整洁、得体、便于工作。上班时间,一律穿统一工衣,精神饱满,不佩戴炫耀性或易脱落首饰;服装必须保持清洁、整齐,不能有明显的污渍和灰尘(特别是衣领和袖口);服装不出现开线或钮扣脱落。
生产操作人员绩效奖励考核办法(简则) (一)、推行绩效奖励以产值考核,工资收入与产值挂钩的目的在于鼓舞员工的工作热情, 激发员工士气,理顺技能与收入关系,提升员工综合技能。 (二)、操作人员的绩效奖励以产值考核,工资收入与产值挂钩包括三个步骤。 第一步骤计算总绩效奖励,发给各部门。 第二步骤根据具体员工的当月定额指标及其他要求,考核各员工的当月产能奖金。 第三步骤剩余金额(特殊津贴)的部门内再分配,由部门主管依据具体员工的绩效、加班出勤、工作责任、工作态度,考核各员工的当季度特殊津贴。 (三)、绩效奖励为反映员工劳动投入,含劳动时间投入、责任投入、技能投入。 1、绩效奖励含员工日常延长劳动时间及放弃休息天休息的加班工资,但不含法定节 假日及年休假加班补贴;含非正常用工及其他补贴。 2、绩效奖励每季度考核一次,一季度为三月,并按季度结算,于考评季度结束15 日内发放到部门。 3、产能奖金按月核算,于每月公布,季度发放。 4、季度特殊津贴由部门按季度考核,季度公布发放。 5、以下人员取消当月产能奖金考核或季度绩效考核。 1)、当月不满勤者,取消当月产能奖金考核。 2)、试用期员工,取消当月产能奖金考核。 3)、设备责任事故、批量质量事故责任人,取消当月产能奖金考核。 4)、月定额指标未完成者,取消当月产能奖金考核。 5)、不服从或抵制作业指挥、或有劳纪处分者,取消当月产能奖金考核。 6)、考核期内离职人员,取消季度绩效考核。 7)、有弄虚作假、违背考核公平行为者,取消季度绩效考核。 (四)、绩效奖励、岗位产能奖金考核指标: 1、工时定额完成额 季度总工时定额完成额。 2、绩效奖励提取比例 根据产值完成量大小调整,本季度为便于计算方便暂定12%。 3、工时定额指标
员工考勤管理制度范本(最新版) 第一条:请销假 1、请假_____天的由主管领导批准,请假_____天及以上的由_____批准,并在行政部备案。本规定适用于全体员工。 2、请假手续以书面为准,如遇特殊情况无法办理书面请假手续,则应电话请假,书面手续后补。短信请假无效。 3、员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时记录考勤的,应在归岗后3个工作日内在行政部进行登记,并由主管领导签字确认。 第二条:病假 1、员工本人确实因病,不能正常上班者,须主管领导批准,报行政部备案。连续请病假超过_____个工作日者,必须取得医院开具的休假证明。 2、患病员工请假应于当日_____点前向主管领导请假,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3、员工须在病愈上班当日将病假条交给行政部核查存档。 4、病假工资发放,按照基本工资的80%发放。 第三条:事假 1、员工因合理原因需要请事假的,须提前一天书面申请(如遇不可预测的紧急情况,必须由本人在早晨_____点以前请示公司领导),如实说明原因,经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休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2、事假为无薪假,按照日标准工资100%扣除。 3、工作时间如有私人紧急事务需要离岗处理,按照事假的规定向主管领导请假,违反规定者以旷工计罚。 第四条:年假 1、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年假天数的计算以在本公司工作的年限为准,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2、年假应提前向公司提出申请、审批方可进行休假。
3、当年未休年假者不得累计到第二年(特殊情况除外)。 第五条:婚假 1、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员工请婚假时,必须本人填写婚假申请单,经主管领导批准,交行政部备案。假后须拿结婚证及证明销假。 2、婚假时间: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不再享受晚婚假奖励,只有3天法定婚假。 3、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 4、婚假期间工资待遇:在婚假期间,工资照发,不影响工龄计算、晋升、调级。 5、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第六条:产假 1、根据《计划生育条例》女员工正常生育时,给予98天(包括产前15天)产假,难产可增加15天。多胞胎多生一个婴儿增加15天。 2、晚育 晚育者产假可前后长至四个月。 3、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怀孕7个月以上,如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单位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 4、女员工休假前需要有医院证明,经主管领导同意后,报行政部备案,方可休假。 5、女职工享有98天有薪分娩假,假期从其申请休息之日起计算。工资按基本工资发放,不计发相应补贴及奖金。 第七条:丧假 1、员工供养的直系亲属(祖父母、父母、公婆、岳父母、夫妻及满周岁的子女)死亡,可办理丧假,员工的父母或配偶去世,可休假1至3天;在外地的父母、配偶或子女去世,需员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路程假。员工办理丧假需在假前写出申请,经主管领导签字后,报行政部备案。 2、丧假期间工资的发放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发放。 第八条:旷工
员工奖惩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的从业行为,引导和激励员工遵章守纪、爱岗敬业、积极进取,营造弘扬正气,积极向上的文化氛围,维护公司正常的工作和生产秩序,保证公司各项生产经营目标及使命、愿景的顺利实现,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会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员工奖惩按照“人人平等、奖罚分明,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为准绳”的原则进行。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公司管理的劳动合同制员工、劳务派遣员工,公司范围内的其他从业人员可以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奖励 第四条奖励是对员工恪尽职守、爱岗敬业、开拓创新,以及符合公司行为准则、道德规范的认可和正向激励。 第五条奖励分为物质奖励和非物质奖励两种形式。物质奖励包括改革管理创新奖、科技进步奖、成本节约奖(材料单耗降低奖)、超产超掘奖、设备“三率”奖煤质奖、安全质量标准化奖、见义勇为奖、抢险救灾奖、优秀员工奖、合理化建议奖等;非物质奖励分为记功、记大功,授予先进生产(工作)者、劳动模范、首席技师、首席专家等荣誉称号等。 第六条对员工的物质奖励和非物质奖励可同时进行。
第七条公司级奖励由公司各相关职能部门牵头人力资源部配合,制定具体的奖励管理办法。公司级奖励所需资金在总经理奖励基金项下列支。 1、改革管理创新奖由企业管理部负责制定; 2、科技进步奖由技术中心负责制定; 3、成本节约奖(材料单耗降低奖)由资产财务部负责制定; 4、超产超掘奖由生产技术部会同总调度室负责制定; 5、设备“三率”奖由机电动力部负责制定; 6、煤质奖由煤质地测部负责制定; 7、安全质量标准化奖由安监局负责制定; &见义勇为奖、抢险救灾奖由企业文化部牵头组织,保卫中心、通风救护部等相关单位协助制定; 9、优秀员工奖,首席技师、首席专家管理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 10、合理化建议奖、先进生产(工作)者、劳动模范评选工作由公司工会负责制定。 第八条公司各二级单位应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可操作的奖励管理办法,奖励管理办法要明确奖励对象、条件、频率及标准。所需资金在公司下达的工资总额中预留,原则上所有奖励总 额不超过下拨工资总额的10%,奖励办法须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三章处罚 第九条处罚是对员工违反公司劳动纪律、安全规程及各项规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