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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全国司法行政信息化发展规划.doc

“十三五”全国司法行政信息化发展规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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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说明

1、项目说明及建设目标

根据司法部《“十三五”全国司法行政信息化发展规划》和《山东省司法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的意见》,结合我市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现状和电子政务的发展趋势,运用信息化领域中的先进理念和技术,建立一体化信息网络管理和服务平台。

建设目标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1.日照市公共法律服务网建设

构建覆盖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日照市公共法律服务网,为公众提供“一站式”服务体系,从整体上提高办事效率、公共服务水平和质量。构建并完善日照市公共法律服务网,为百姓办事提供方便。

2.行政业务系统

逐步建立、推广、完善司法行政业务管理应用系统。一是建设日照市智慧调解系统管理平台;二是建设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系统,实现法律顾问工作全方位有效管理,深度开发到岗服务、留言通话服务、普法讲座服务等多种服务方式、多方位考核机制,达到一键式操作,表格自动生成,提高效率,切实为基层法律顾问减负;三是建设司法内部管理系统,实现内部工作的监督管理。

3.司法内网维护租赁费,完善司法局与区县司法局、乡镇司法所等网点的联网。

2、技术要求

2.1软件架构及数据共享要求

根据目前信息系统的技术发展,平台的架构需要采用完全B/S或者C/S结构,系统要求使用主流编程语言开发,采用开源框架,对性能或交互性要求比较高的功能点,允许在HTML 页面中嵌入ActiveX控件,以便充分利用客户端的机器性能,控件在需要的时候可以自动下载并能自动进行升级,构造可靠、稳定、实用、方便的具备行业领先标准的平台。保证软件至少在5年内满足需要,在系统更新时,数据可以通过迁移转入新的系统中。

2.2开发技术

平台应完全基于业界成熟的架构进行开发,应采用主流编程技术开发及组件式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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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数据管理

数据资源的存储、管理和应用应采用“统一存储、统一服务”的模式。“统一存储”是指所有的基础数据、业务数据等全部集中在数据中心;“统一服务”是指所有的服务包括数据查询服务、业务办公服务等都由应用服务器提供,能够通过相关网络使用相关的服务。

2.4数据存储及利用要求

要充分满足大容量数据的存储和利用要求,并保证系统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2.5可靠性要求

可靠性要求应满足以下要求:

(1)具备有效的错误诊断和恢复机制,避免系统误操作而导致系统崩溃。

(2)系统运行方面,必须提供异常监控机制,随时监控系统的运行状态。

(3)系统具备 7*24 小时的连续服务的能力。系统在不短于一个月的连续正常负荷运行过程中,不发生系统响应性能下降、响应能力下降、资源占用显著增加等现象。

2.6安全控制要求

(1)要求系统支持按照部门、角色、人员进行权限划分。

(2)对系统中的所有操作都应有详细的日志审计功能。

3、功能要求

项目由日照市智慧调解管理平台、日照市公共法律服务网、日照市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管理平台、司法内部管理系统和司法系统内网运行维护组成。

3.1日照市智慧调解系统管理平台

日照市智慧调解管理平台主要包括人民调解管理子系统、调委会组织机构(调解员)管理子系统、台账管理子系统、绩效考核管理子系统、统计报表管理子系统、GIS地理信息系统管理子系统、系统管理子系统、移动采集管理APP、短信平台等十个子系统。

(1)人民调解业务管理

人民调解主要包括:矛盾纠纷排查登记、矛盾纠纷调处登记、责任查究登记。

矛盾纠纷从排查登记到办理结束,整个过程,系统做轨迹化记录。同时根据系统预设办结时限设置自动产生系统提醒或者短信提醒。根据矛盾纠纷类型严重程度,调解人员可以自动设置相应颜色标识。

对于本级很难处理完成的矛盾纠纷,可以通过流转上报方式,报送给上级单位,上级单位根据矛盾类型以及严重程度,指定相关部门或者人员办理,同时可以对具体事件作出批示以及限时办理时间。在整个事件流转过程中,系统自动产生系统提醒以及短信提醒相应工作人员。

(2)调委会组织机构管理

调委会组织机构管理以及调解员管理,采用数据复用形式,减轻管理员录入工作。

调委会组织机构管理包括:调委会名称,所属机构、地址、调解人员人数、主要负责人、照片等信息管理

调解员管理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所属单位、家庭住址、民族、学历、工作经历、照片等信息管理。

(3)台账管理子系统

台帐管理分为两部分,台帐目录管理和台帐基本信息管理。

系统管理员根据年份不同,可以灵活设置台帐目录,并可以实时调整台帐目录信息。

台帐模块与人民调解管理子系统数据复用,从软件设计初期,需要根据纸质台帐,设计人民调解管理子系统数据结构,做到一次录入、处处复用,减轻调解员工作量、提高工作效率。

(4)绩效考核管理子系统

绩效考核管理包括:考核标准设置、系统自动打分、人工考核打分以及考核汇总四部分。

(1)考核标准设置主要包括:按时办理矛盾纠纷得分(案件调解成功率)、红牌督办扣分、黄牌督办扣分、普通督办扣分等内容设置。可以依据现有指标,创建新指标,用于绩效考核。

(2)系统自动打分,主要根据考核标准设置,系统根据办理数量、质量、是否产生督办等信息,自动计算得分。

(3)人工打分,通过平时工作情况,由上级单位人工考核打分。

(4)考核汇总根据人员或者单位,根据系统打分、人工打分信息,自动计算单位得分、个人得分,并可以根据汇总信息,自动产生报表,同时提供导出以及打印功能。

(5)绩效考核管理子系统

根据系统内信息,自动实时产生各类统计报表。报表采用柱状图,饼图,趋势图等形式展示。

(6)GIS地理信息系统管理子系统

考核汇总根据人员或者单位,根据系统打分、人工打分信息,自动计算单位得分、个人得分,并可以根据汇总信息,自动产生报表,同时提供导出以及打印功能。

GIS地理信息系统主要包括两方面:组织机构地理标注、矛盾纠纷地理标注。

(1)组织机构地理标注,可以直观展示调解组织、司法机构具体方位,便于民众。

(2)矛盾标注,标注区内排查调解矛盾纠纷信息,通过地图直观展示,并根据各类矛盾纠纷未处理数量和严重程度,差生预警;同时对于长时间无信息上报或者矛盾长时间不化解,差生不同预警。

(7)移动采集管理APP

移动采集APP,借助于4G网络,调解员可以随时随地录入调解信息,各级领导也可以实时查看辖区内各类矛盾纠纷信息。

(8)系统管理子系统

系统管理主要包括用户角色、用户、单位以及系统常用数据字典管理。注:系统所有下拉选项均采用用户自定义维护,便于后期适应新环境。

(9)短信平台

在工作各个环节,系统自动发送短信到相应人员手机。例如单位召开会议,可以采用传统形式,并自动发送短信到工作人员手机,告知会议时间、地点、内容等。

(10)微信平台

借用新媒体网络信息平台作用,建立了以人民调解为主体,乡镇、村(居)、社区各级调解组织调解员为成员的网络微信公众号。借助微信快捷、“面对点”的特点,远程指导人民调解员调解纠纷,或在群里就某个案例的调解开展讨论集思广益。同时,还经常转发司法解释、经典案例等文章,帮助人民调解员提升自身业务素质。

居民也可以通过微信公众账号,对个案做出自己评论,同时也可以在上面反馈自己需调解事件,或者作为中间调解人,独立或者协助调解员调解人民矛盾。

3.2日照市公共法律服务网

日照市公共法律服务网前端包含法律服务、公共法律服务、案例库、法律咨询、普法宣传、法务地图和智能分析七大模块。后端包含了用户权限管理、文章管理、法律服务维护、数据可视化分析、基层法律服务者工作平台五部分。

(1)法律服务

法律服务模块包含了律师服务、公证服务、司法鉴定、基层法律。

律师服务功能:律师服务导引、律师查询列表和律师详情查询。其中律师信息、律所信息需要对接山东省法律服务网。

公证服务:公证服务导引、公证处查询列表和公证处详情查询。其中公证处、公证人员信息需要对接山东省法律服务网。

司法鉴定:司法鉴定导引、司法鉴定中心查询和司法鉴定中心详情查询。其中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详情信息需要对接山东省法律服务网。

基层法律:展示基层法律分类及文章列表显示和详情。

(2)公共法律服务

公共法律服务模块包含政府法制、法律援助、人民调解、一村一顾问、司法考试、普法

宣传、法律咨询、社区矫正等八部分内容。

政府法制模块展示政府法制类相关的活动、专题、文章等。

法律援助模块主要法律援助业务导引、法律援助中心列表和法律援助中心详情查询。其中法律援助中心以及其详情需要对接山东省法律服务网。

人民调解:人民调解业务导引、人民调解机构列表查询和人民调解机构详情查询。人民调解机构、人民调解员信息需要对接山东省法律服务网。

一村一顾问:一村一顾问业务导引、一村一顾问列表查询和顾问详情查询以及为公众提供联系法律顾问的网上留言渠道。法律顾问需要对接山东省法律服务网。

司法考试:司法考试分类、司法考试试题列表、司法考试详情展示。

普法宣传:普法宣传分类和普法宣传文章展示、文章详情展示。其中普法专题后台可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实现动态调整。

法律咨询:法律咨询包括智能咨询、电话咨询以及留言咨询三种方式。智能咨询实现日常常用问题的自动智能解答;电话咨询用于为公众提供电话咨询的渠道和方式;留言咨询模块主要是公众通过在线提出问题,专门的法律顾问后台实现数据解答。

社区矫正:社区矫正业务导引、社区矫正中心列表查询和社区矫正中心详情查询。(3)案例库

案例库模块对接中国法律服务网司法行政(法律服务)案例库,获取全国各地典型案例库,案件类型完全对接司法行政(法律服务)案例库中类型。

(4)法律咨询

法律咨询包括智能咨询、电话咨询以及留言咨询三种方式。智能咨询实现日常常用问题的自动智能解答;电话咨询用于为公众提供电话咨询的渠道和方式;留言咨询模块主要是公众通过在线提出问题,专门的法律顾问后台实现数据解答。

(5)普法宣传

普法宣传支持动态设置普法栏目分类、普法视频上传、普法动漫的上传、普法专题的管理、普法内容的管理。此外普法宣传内容支持常规普法类网站内容获取。

(6)法务地图

法务地图:以统计地图的形式展现日照市法务分布状况、法务机构的统计和律师、法务机构的查询。

(7)智能分析

数字化直观展示日照市各级法律服务机构以及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汇总情况,其中包括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公职律师、法援律师、公证机构、公证员、法律援助案件、法援中心、基层法律服务所、基层法律服务者、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人、分支机构、公共法律援助中心等。

在智能分析的基础上需要对律师事务所、律师、公证处、基层法律服务机构、人民调解、司法所、法律援助以及鉴定机构进行分类详细统计分析。

(8)文章管理

针对于日照法律服务网内的所有管理文章、专题等内容均支持栏目、专题的动态调整、文章内容的集中管理、文章栏目权限的动态划分。

(9)法律服务内容维护

法律服务内容维护是指对法律服务内容的动态维护。详细包括律师服务、公证服务、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政府法制、法律援助、人民调解、一村一顾问、司法考试、普法宣传、法律咨询、社区矫正等内容。

此外法律服务内容需要实现与山东省法律服务网内容的对接,保证在山东省法律服务网内包含的内容就不需要在本系统内进行二次录入维护。

(10)数据可视化分析

数据可视化分析是对平台中真实数据的搜集、融合、挖掘和分析的过程,将分析后的数据以动态、直观的多维报表、图形形式展现给用户,为用户决策提供数据依据。日照公共法律服务网可视化分析是以市局、区县两个角度出发对各自管辖区域内法律服务情况进行直观数据汇总以及各类业务详细分析。

(11)法律工作者服务平台

法律服务者工作平台即以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账户登录日照市法律服务网用于维护个人信息、解答公众提问、发布法律服务内容、提报经典案例库、上传普法内容等功能。

3.3日照市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管理平台

(1)前端功能

1)、首页:首页作为展示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的门户窗口,包含业务简介、查找顾问及管理系统快捷入口;信息检索功能;明星顾问展示。

2)、业务简介快捷入口:业务简介便捷入口方便公众进入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的简

介页面,包括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的业务简介、获得法律顾问服务的方法及注意事项、常见问题等,简要解答群众对法律顾问服务的疑惑。

3)、查找顾问快捷入口:通过查找顾问快捷入口可以进入法律顾问列表页,人民群众可以根据所属地区、业务专长查找合适的法律顾问进行法律问题咨询。列表中展示法律顾问照片、所属法律机构、服务区域等信息。

4)、法律顾问地图:在地图上展示法律顾问服务信息,可以根据自己位置快速定位法律顾问、获取法律顾问联系方式等,紧密了法律顾问与人民群众的联系。

5)、法律顾问信息:法律顾问详细信息页面展示法律顾问的个人信息,包括执业信息、专业能力、服务记录、信用记录等信息,可以在法律顾问页面上点击留言咨询快速咨询法律问题。

6)、管理系统快捷入口:进入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管理平台后台的快捷入口,法律顾问人员、村干部、司法所人员可以点击这个图标快速进入后台管理平台的登录页面。

7)、信息检索功能:包括直接输入法律顾问姓名或身份证号的搜索框搜索,通过热搜顾问快速查看的两种查找法律顾问方式。

8)、平台简介及通知公告:平台简介部分简要的介绍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的基本信息;通知公告区域展示系统中推送的通知公告信息。

9)、明星顾问展示:动态展示优秀法律顾问信息,点击法律顾问名片可以直接查看该法律顾问信息、向法律顾问提问咨询。

(2)后台功能

1)、主页:主页包括一些热门的统计图表信息,包括调解量排名、热词分析、法律顾问满意度排行、法律服务次数排行、顾问办理案件类型占比、法律服务次数排行榜。

2)、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法律顾问、法律服务机构的基本信息,主要是对法律顾问、法律服务机构的管理,可以通过区域查找对应村、社区的担当法律顾问、附近的法律服务机构。

3)、业务办理:业务办理包括公众提问和顾问办理。公众提问展示公众提问的办理情况,顾问办理主要是法律顾问对已存在于系统内的提问进行办理或现场办理服务村、社区的法律问题。顾问办理页面根据所选区域动态展示该区域内法律问题办理情况统计数据。

4)、满意度评价:满意度评价包括当事人短信评价和司法所/村两委评价两种。当事人短信评价主要是法律顾问为市民服务后,市民通过短信形式进行评价的评价结果信息;司法所/村两委评价主要是司法所、村两委对法律顾问工作在系统内进行的评价信息展示。

5)、日常工作:这个功能主要是法律顾问用户对自己日常工作进行管理的模块,包括法

律服务计划、法律讲堂管理、工作日志管理、重大事项报告和年终工作总结。法律顾问可以在系统内对自己工作进行管理,了解工作进展,跟进工作进度。

6)、工作告警:工作告警功能包括业务超期告警和评价超期告警,分别针对法律顾问业务办理超期、司法所/村两委对法律顾问工作评价超期进行告警提醒,督促法律顾问尽快为市民解决法律问题、及监督部门对法律顾问服务进行评价监督。

7)、数据统计:数据统计包括法律服务统计、服务内容统计、回访评价统计、全局展板和区县展板。法律服务统计主要是从法律顾问服务次数角度进行统计展示,包括法律服务次数统计、法律服务次数TOP10及其排行榜;服务内容统计主要是从服务内容、方式角度进行统计,包括服务内容统计、各区县服务内容对比展示、服务方式统计和各区县服务方式统计对比;回访评价统计主要是回访评价角度进行统计,包括回访评价汇总统计图、各区县回访评价统计及服务审核展示;全局展板主要是全市范围的一些基本统计信息,包括全市本月热词分析、全市法律顾问满意度排行、各区县服务服务次数统计、全市服务内容统计、全市法律服务次数排行榜、各区县调解量排名;区县展板可以选择区县,主要统计各区、县的法律服务信息,包括指定区县热词分析统计、区县内法律顾问满意度排行、区县内服务内容统计、区县内法律服务次数统计、区县内法律服务次数排行榜和区县内调解量排名。

8)、案例库:典型案例展示,给法律顾问工作者提供优秀榜样、模版。

9)、业务报表:包括法律服务报表和回访评价报表。法律服务报表统计各区县总服务次数、已结束、未结束调解数;回访评价报表主要统计各镇、街道评价计数。

10)、系统管理:包括案件分类管理、行政区域管理、用户管理、角色权限管理等操作。该功能要本着操作简单,方面好用的原则进行开发,方便系统管理员进行日常管理操作和维护。

3.4司法内部管理系统

包含web端、电脑客户端、手机移动端(andriod+ios)

(1)督查督办

包括日常工作任务下达安排,负责人可以查看本部人员的工作进度,可以对工作任务进行沟通交流,进行工作反馈,根据任务完成目标日期进行提醒,实现对任务安排的督查功能;

(2)书香司法

对司法行政类文章、公文等知识进行分类管理,形成知识库,可以对文章知识进行分享,方便查阅;

(3)工作计划

对日常工作进行安排,包括一些日常周期性工作安排、临时工作安排。

(4)会议管理

可以发送会议通知,移动端可以进行会议签到,对会议进行提醒,会议冲突提醒;

(5)日程管理

对一天的工作时间安排进行细分管理,同时能够显示当日的工作任务、会议提醒;

(6)流程管理

实现日常工作的流程审批管理;可以在手机移动端进行流程办理提醒和完成审批工作;对未完成的审批工作进行超时提醒;

3.5司法系统内网运行维护

实现市司法局与区县司法局、乡镇司法所及相关业务部门约64个网点的联网,采用100兆 MSTP线路组网,中心点设在市司法局。

64个网点包括:莒县23个、五莲县14个、岚山区9个、东港区12个、开发区3个、山海天旅游度假区3个

4、招标清单

《“十三五”全国司法行政信息化发展规划》发布

《“十三五”全国司法行政信息化发展规划》发布 7月16日至17日,司法部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召开全国司法厅(局)长座谈会。会上,司法部部长张军提出,要大力加强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充分运用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不断提高司法行政工作智能化、现代化水平,争取用两三年时间实现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3.0版的目标。 那么,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3.0版是什么样的? 下面小编给您呈上发展目标 到2020年,全面建成纵横贯通、全面覆盖、融合共享、智能高效、安全可控的司法行政信息化体系3.0版,将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与司法行政工作高度融合,信息化在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的应用水平大幅度提升,有力促进司法行政管理服务现代化,开创司法行政工作的新局面。 主要任务 1、夯实基础,构筑司法行政信息支撑体系 依托国家电子政务外网、电子政务内网和互联网,推进司法行政基础网络全国贯通。推进全国司法行政数据中心体系建设,促进“司法云”应用。完善信息标准规范、安全保障和运维服务体系,夯实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基础。 加快信息化基础网络建设 按照国家电子政务网建设总体部署,整合司法行政系统各级业务网络,全面实现部、省、市、县、乡等五级网络纵向贯通。 健全信息标准规范 建立健全系统全面、统一规范、科学适用的司法行政信息化标准规范体系。 推进司法行政数据中心建设 建设全国司法行政数据中心,为部级司法行政业务应用和司法行政信息资源的统筹整合提供统一的计算、存储和网络等基础环境。 加快推进“司法云”建设 以集约化方式弹性构建计算资源、存储资源和网络资源,依托部、省两级数据中心推进“司法云”建设。 强化信息安全保障

信息化建设发展规划

信息化建设发展规划 在当前形势下,校园的信息化建设是指将传统校园逐步转换为数字校园。为适应这一需求,为了校园的信息化建设,我们需要满足教育教学需要为基本出发点,根据校园实际情况,总体规划,分段实施。 校园信息化建设思路:校园信息网络是学校信息化建设的一项基础设施,其规划建设应与学校的其他基础设施建设同步进行。校园信息化系统的设计、实施,除了更具学校资金的实际情况,还需要遵循一定的原则。 校园信息化建设的具体分步: 1、校园网络的基础架构建设 (1)创建校园网络:按一定的技术指标配置网络设备。 (2)与网络相关的系统软件的选用。 2、推进校园网络在教学、管理、备课等方面的应用。 (1)网上行政事务管理——办公平台的搭建。 (2)网上电子图书阅览。 (3)网络宣传、教育。 (4)网络综合服务 3、逐步加强校园信息化建设 (1)信息资源共享 (2)图书资料检索、借阅自动化 (3)学校管理系统的信息化、自动化

(4)建立计算机网络辅助教学系统 (5)校园网和广域网结合 (6)床架网站 4、在校园信息化建设的基础上加强应用与管理 (1)宣传了解:让教师了解校园信息化建设的功能及其对学科教学在认真工作、课件制作与传输、资源传输、资源利用等方面的作用,让教师受其“诱惑”,享其“便捷” (2)实践应用:对全体教师进行全员化培训。在原有基础上,加大培训力度,强化信息技术培训,形成一支健全的具有一定信息技术水平的教师队伍。 (3)加强管理:制定校园网管理制度,坚持“为教学服务”的原则,做到定期维护、不断完善,确保校园网畅通。 我们学校建设“信息化校园”将以校园网络为基础,以教学支持网站、信息资源库、数字图书馆为信息员,以数字化为模式,以现代教育技术为手段,以面向教学应用为首选,以循序渐进和逐步完善为主要建设模式,创设面向新世纪的现代化教学环境,全面提升学校教育教学质量。

司法行政系统专业知识

《司法行政系统人民警察岗位基础知识》考试大纲 第一章导论 1.监狱的起源 (1)监狱的产生条件和产生时间。明确监狱与私有制、阶级和国家之间的关系,并理解监狱与经济基础、社会、政治、历史、文化、法律等因素之间的关系。 (2)监狱的演变过程。着重记忆近、现代监狱理论和监狱制度的相关内容以及其间出现的一些代表性人物及其著作。 2.监狱的历史类型 (1)监狱历史类型的概念。记住其表述即可。 (2)监狱的几种历史类型以及各种历史类型监狱的本质和基本特征。需要在理解的基础上准确记忆,其中对资本主义国家不同时期监狱的基本特征要对比记忆,明确其区别与联系。 3.新中国监狱的历史发展 应记住新中国监狱历史发展的几个阶段,并着重掌握各个阶段的概况和基本特征。2.一、监狱历史类型的概念

监狱历史类型是根据监狱所依赖的经济基础及其阶级本质所作的划分。它是对监狱所作的宏观上的分类。 二、监狱的四种历史类型 (一)奴隶制国家监狱 1.奴隶制国家监狱的本质 奴隶制国家的监狱,是人类历史上最早出现的监狱,其本质是掌握政权的奴隶主阶级用来镇压奴隶阶级的反抗,维护奴隶主阶级统治秩序,实行奴隶主阶级专政的工具。 2.奴隶制国家监狱的基本特征 由于奴隶制社会刚刚从落后的原始社会脱胎而来,因此刑罚表现为愚昧、落后而残酷,监狱管理非常落后和简单。其主要表现为:(1)刑罚观念及刑罚执行以复仇主义为目的; (2)刑罚手段主要是生命刑和肉刑;(3)监狱是关押等待执行刑罚的罪犯和未决罪犯的机构,监狱不是专门的刑罚执行机关。 (二)封建制国家监狱 1.封建制国家监狱的本质 封建制国家的监狱本质上是掌握国家政权的封建主阶级用来镇压农民阶级的反抗、维护封建主阶级政治统治和经济利益,实行封建主阶级专政的国家暴力机器。 2.封建制国家监狱的基本特征 与奴隶社会相比,封建社会的经济有了一定的发展,统治阶级对监狱及刑罚执行的认识和重视程度有所提高,死刑的适用范围逐步缩小。封建统治阶级不再像奴隶主阶级那样随意杀死奴隶,他们更多的是把犯了罪的农民囚禁起来,通过强迫罪犯劳动来增加经济收入。因此,封建制国家的监狱设施逐步得到了加强,监狱行刑理念也发生了一些细微的变化。但总体而言,封建制国家的监狱并没有摆脱野蛮和残酷,它与奴隶制国家的监狱仍是一脉相承。其主要表现为:(1)刑罚观念和刑罚执行以威吓主义为目的;(2)监狱制度和监狱管理残酷、黑暗。 (三)资本主义国家监狱 1.资本主义国家监狱的本质 资本主义国家的监狱,其本质是资产阶级专政的工具。但在资本主义发展的不同时期中,其外在表现是不同的。 2.资本主义国家不同时期监狱的基本特征 (1)在资产阶级推翻封建专制政权成为掌握政权的统治阶级后,提出了罪刑法定、罪

信息化建设五年发展规划

平坝区十字乡民族中学信息化建设五年发展规划 安启辉 为了全面推进学校教育、教学及管理的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提升广大师生的使用信息技术的能力,提高学校教育信息化的应用水平和效能,, 在全体教职员工的共同努力下,争取学校信息化工作有新的跨越,特制定学校信息化建设五年发展规划: 一、建设目标 (一)总体目标 1、通过五年的努力,实现学校教育、行政管理的信息化; 2、实现教育教学环境的信息化,全面开展以计算机为核心的多媒体网络化教学探索,学校教育教学环境信息化装备和运用水平达到全区教育系统领先水平; 3、实现教育教学资源信息化,建成资源库,充实学校教学多媒体平台,并与区教育教学资源库衔接; 4、实现学习、教学模式信息化,构建网络化的创新学习环境,把现代教育技术和网络文化牢牢扎根与师生的教学活动之中; 5、实现教科研活动的信息化,利用网络开展教科研活动,加强与各级教研组与区教研室的联系, 6、实现师资培训的信息化,利用网络建立起信息化的校本培训机制。 (二)具体目标 1、教育信息化硬件环境方面继续把教育信息化的学习、教学环境的建设作为学校信息化建设的重点工作来抓,集中财力、物力、人力,分项实施,

逐步到位。初步打算为: 2015年完成部分班班通、电子备课室、校园数字广播及监控系统; 2016年年终完成“班班通”建设,年底实现校内局域网资源共享; 2017年完成学校数字图书馆建设,并与市、区数字图书馆相链接;2018年完成校园网站建设。2019年建成学科齐全、具有学校特色的数字化教学资源库,促进基础教育教学资源的可持续更新和共建共享。 2、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方面 教师是实现教育信息化的主导力量,培训教师是实现教育信息化的关键,根据我校实际,教师的培训着力于信息技术应用能力与水平的普及与提高,要求教师做到“四个会”,即会熟练操作计算机及上网浏览,会从网上搜索下载有关教学资料,会熟练应用校园信息综合管理系统等,会独立制作多媒体课件,初步建立起课件库,形成一定数量的多媒体课件。要开展网络条件下的教学模式的探究,掌握网络条件下教学所必须的技能。 3、软件开发方面 教学软件是实施教育信息化工作的重要方面,要发动教师制作和使用教学课件。各科室、教研组都要完成本部门的主页制作,并与学校网站链接;要有50%的老师建立个人教学或专题研究型主页。 4、信息技术教育方面 今后将在教好信息技术课的同时,积极开展对学生进行计算机运用的培训,使每一位学生做到“四个学会”,学会熟练地操作电脑,学会上网,学会检索信息,学会人机交互学习,培养学生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特别是自主学习的能力。要组织学生进行网页的制作,争取所有的班级都有班级网页,50%以上的同学有个人的主页,且都与学校的主页相链接。同时,组织学生积极参加各级教育行政、教科研部门组织的信息技术方面的竞赛,争取在区级以

司法行政系统公务员考试试题

甘肃省司法行政系统公务员 “五五”普法检查验收法律知识考试题 一、填空题(每空0.5分、共20分) 1、1985年11月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了中央宣传部和司法部《关于向全体公民普及法律常识的五年规划》,11月2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十三次会议作出了《关于在公民中普及法律常识的决议》,决定从年起,争取用五年左右的时间,在的公民中,普遍进行一次普及法律常识的教育。 2、国家机关或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中,侵犯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一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序言宣告,本宪法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规定了,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全国各族人民、、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宪法》序言)

4、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要带头学法用法,提高依法行使公共权力的能力,促进、和,确保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 5、我国《物权法》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发生效力;未经,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物权法》第九条) 6、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公证法》第三十六条) 7、行政机关不得公开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但是,经权利人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可以予以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四条) 8. 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 9、人民警察因公致残的,与因公致残的享受国家同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警

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报告

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报告 自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开展以来,按照上级的要求和安排部署,我局大力推广和应用新的信息化技术,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体系,目前已完成辖区内12个乡镇司法所互联网平台的建设工作。并且依托党委政府,将所有司法所纳入网格化管理工作,现共4个司法所已开通政法专网,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信息化建设发展情况 (一)组织管理工作不断加强。认识的高度决定工作的力度。我局高度重视组织各股、室、处及司法所的信息化建设,并成立了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系统信息化领导工作,下设办公室,负责全系统信息化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各股室根据各自职能,具体承担相关的信息化工作推进职责。并制定了电子政务管理制度,门户网站管理制度,局域网使用管理制度,信息编辑、审核、发布和更新制度,设备使用及维护制度等,为信息化建设的规范运行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硬件建设投入力度不断加大。自20**年开始,我局按照信息化建设要求,加大信息化建设资金的投入,购置更新办公电脑,保证局机关的日常工作的开展。同时,添置了配套使用的传真机、扫描仪、打印机、专线电话机等现代化办公设备,形成了与省市司法行政专网、区政府机关协同办公网、互联网的联通与使用的格局。同时为各司法所配齐办公电脑、打印机、数码照像机等办公设备,达到了信息化建设的高标准配置。 (三)做好网络安全及设备维护。依据国家有关涉密信息系统管理办法和技术规范,认真抓好了电子政务内网(党政网)及局域网的安全保密体系建设,做到了物理隔离和专机专用,安装了防病毒系统、建设网络信息安全监控系统,做到软件及时升级、打补丁、更新病毒库。使电子政务内网(党政网)、互联网可管可控,达到了网络安全保密要求。全年无失泄密事件,无重要数据丢失现象发生。 第1 页共14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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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司法行政基层工作信息管理平台登录1 全国司法行政基层工作信息管理平台登录如何登录全国司法行政基层工作信息管理平台?请点击以下入口即可进入平台首页! 点击进入>>>全国司法行政基层工作信息管理平台 点击以下图片也可进入>>> 【相关阅读】 云南司法行政开启互联网+智能化新时代助力提升司法行政干警战斗力 监狱里,通过互联网可以进行远程探视,咨询律师;办理法律服务等可以通过互联网进行;社区矫正有了“千里眼”,足不出户就可实现对社区服刑人员的实时监控…… 《法制日报》记者从云南省司法厅了解到:近年来,云南司法厅先后建成并投入使用远程探视帮教系统,有效缓解了监管改造矛盾;积极开发完善社区矫正管理系统,实现了对社矫人员实时定位,并与司法部实现业务对接、数据共享;在搭建完成云南监狱专网、服刑人员专网等五网的基础上,完成教育改造、狱务公开等14个业务应用系统开发部署和所有押犯单位技防系统建设等,走出了一条具有云南特色的“跨越式发展、规范化管理、科学化建设”新路。 科技手段筑牢监所安防体系

10月20日上午,《法制日报》记者随行云南省司法厅 党委书记、厅长商小云一行乘车来到位于红河州开远市的云南省小龙潭监狱第四分监狱。到了大门,高清摄像头即刻对进入车辆和驾驶员进行拍照和数据留存,并在出门时进行严格比对;此外,在人行通道出口,设置了虹膜、指静脉加体重检测。 据云南省监狱管理局政委闫军介绍,监狱围墙设置了微波定位报警装置以全时监控,还通过无人机不定期进行空中巡查……多项信息技术手段并举,形成了“天罗地网”式全方位的立体安全防范格局。此外,监狱还通过建立人脸识别和智能追踪、智能钥匙管控等信息系统,全面打造智能化的“平安监狱”。 “女儿,你要保重身体,好好表现、改过自新,妈妈在家等你回来……” 在三分监狱,该监区服刑人员杨云(化名)正通过远程探视与千里之外的母亲“面对面”交流。 “‘服刑人员亲情远程会见系统’的搭建,不仅缩短了时空距离、慰藉了相思之苦,也使得对服刑人员的探视更加经济、便捷,更有利于消除服刑人员的不良心理、提升教育改造质量。”闫军说。 据悉,服刑人员家属到户籍所在地司法局,经过指纹比对后,递交相关证明材料,即可进行远程探视、探访。 商小云强调,今后,要将信息化应用建设向监狱、戒 毒综合管理、安全稳定、领导决策支持、服刑、强制隔离戒

公司信息化建设未来三五年发展规划

中铁五局建筑公司未来三~五年 信息化建设发展规划 一、信息化建设总体思路 (一)企业实施信息化的战略意义 企业信息化基础架构是实施企业信息化战略的基础;是推进企业信息化发展的保障。中铁五局建筑公司自2009年启动信息化建设以来,坚持以IT基础架构为企业信息化战略目标服务的原则,紧密结合业务应用需求,整合业务流程,不断优化和完善企业信息化基础架构,推进了企业信息化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公司信息化建设现状: 公司信息化始于上世纪八十年代未期,从最初的计算机打字、简单的工资管理、编制预算、财务管理等单机单用户使用。经过20多年的发展,计算机应用逐步扩展到各业务领域,信息化水平不断提高,提高了工作效率,提升了企业管理水平。2009年后,公司信息化建设日益得到重视,不断推进。加强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公司机关建立了中心机房、局域网,实现网络信息传递,光纤专线联接互联网。2009年,集团公司引进建设了网络OA办公平台,覆盖所属基层单位、直管项目部。集团公司为加强财务集中管理,引进浪潮GS财务管理系统,实现了财务集中管理。2009年集团公司为实现特级资质升级,建设了项目综合管理信息系统。2014年依据精细化管理工作的要求,集团公司在全局推广

项目成本管理系统。2010年公司还建立了企业门户网站。2014年~2015年逐步建设完成公司到主要区域指挥部、直管项目部的二级远程高清视频会议系统。2014年公司为提高党务管理工作水平,加强党务管理的有效性,建立了公司党群工作信息化系统。2015年公司为建立具有竞争力的立体联动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优化人力资源培育、开发和利用,强化企业核心竞争力,与北京宏景软件公司合作开发人力资源系统。 虽然公司信息化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们必须认识到,公司信息化建设目前仍处于初步应用、发展阶段,信息化水平还远远不能满足公司长期、稳定、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和需求,我们必须紧紧围绕企业的核心业务,在公司的各项工作中全面实施信息化,建立和完善公司网络平台和信息化应用体系,用信息化来提升企业的管理水平和核心竞争力,实现企业持续、健康、快速地发展。 (二)挑战和机遇 随着信息技术与网络技术的迅猛发展,为信息化建设提供了强大的技术支持。同时企业信息化建设也面临着新的挑战和前所未有的良好的发展机遇。 1、建设部《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中要求企业建立内部局域网或管理信息平台,实现内部办公、信息发布、数据交换的网络化;建立并开通企业外部网站;使用综合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和人事管理系统、工程设计相关软件,实现档案管理和设计文档管理。建设部首次对施工总承包特

全国司法行政基层工作信息管理平台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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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书记、厅长商小云一行乘车来到位于红河州开远市的云南省小龙潭监狱第四分监狱。到了大门,高清摄像头即刻对进入车辆和驾驶员进行拍照和数据留存,并在出门时进行严格比对;此外,在人行通道出口,设置了虹膜、指静脉加体重检测。 据云南省监狱管理局政委闫军介绍,监狱围墙设置了微波定位报警装置以全时监控,还通过无人机不定期进行空中巡查……多项信息技术手段并举,形成了“天罗地网”式全方位的立体安全防范格局。此外,监狱还通过建立人脸识别和智能追踪、智能钥匙管控等信息系统,全面打造智能化的“平安监狱”。 “女儿,你要保重身体,好好表现、改过自新,妈妈在家等你回来……” 在三分监狱,该监区服刑人员杨云(化名)正通过远程探视与千里之外的母亲“面对面”交流。 “‘服刑人员亲情远程会见系统’的搭建,不仅缩短了时空距离、慰藉了相思之苦,也使得对服刑人员的探视更加经济、便捷,更有利于消除服刑人员的不良心理、提升教育改造质量。”闫军说。 据悉,服刑人员家属到户籍所在地司法局,经过指纹比对后,递交相关证明材料,即可进行远程探视、探访。 商小云强调,今后,要将信息化应用建设向监狱、戒

信息化发展规划纲要

公路工程建设信息化发展规划 二O一七年 随着现代计算机技术和通信技术的飞跃发展,信息技术已渗透到社会各层面以及各个行业中。大力推进信息化是促进管理科学化和现代化的战略举措,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增强公共服务与实现智能交通,智慧交通的现实要求和必然选择。为加快信息化建设与管理进程,现根据工程业务需求建设公路信息化。 一、信息化建设内容 信息化包括办公信息化、数据采集自动化、分析比对数字化、质量监控实时化、安全管理常态化、项目管理精细化其主要如下: 1 项目管理网站 2 办公oa系统 3 计量管理系统 4 资金管理系统 5 安全管理系统 6 试验管理系统 7 计划进度管理系统 8 实验室数据采集 9 张拉压浆数据采集 10 拌合站数据采集 11预制梁场喷淋养生系统 12 手机app系统 13 路基路面摊铺及压实度监测(长治分局) 14 沥青光谱指纹快速检测(山西路桥) 15 施工动画三维动漫 16 安全教育vr体验馆 17 竣工资料管理咨询指导 18公路养护管理系统 19 项目管理BIM公路系统 20原材料二维码管控系统

21隧道人车分流报警系统 22 施工单位信用评价系统23桥梁健康检测系统 24 人脸识别考勤系统 25路面压路机视频监控 26 桥梁施工视频监控 27、基于路基路面施工摊铺碾压及视频监控数据采集系统 二、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按照“五化”战略发展目标要求,以精细化推进行业规范化、以信息化推进行业现代化,坚持“立足当前、应用为主,稳步发展、资源共享,放眼未来、科技引导”的指导方针,做到服务与管理相结合,实用与改进相结合,传承与创新相结合,逐步完善网络智能化管理,切实推进项目信息化健康发展,更为实现全省交通规范工程发展提供坚强的支撑和保障。 (二)基本原则 1、统一规划,稳步推进。按照信息化建设的总体要求,统筹规划,统一部署,明确信息化建设阶段性目标与工作重点,充分调动各部门积极性,促进可持续发展。 2、统一规范,资源整合。建立健全信息化管理和保障措施,充分挖掘并改进已建成网络和信息系统的作用,提高资源共享程度,使有限的信息资源发挥最大的效益。 3、统一设计,需求主导。信息系统和应用软件开发要以各部门业务精细化管理的需求为导向,从领导决策的实际需要出发,按照统

我国国内仲裁司法审查制度

仲裁,作为一种与诉讼并行的争议解决方式,因其具有自愿、自治、快捷经济的特点,在西方国家有着久远的发展历史,也深受当事人的欢迎。在我国,随着 1995年《仲裁法》的颁布实施,我国也逐渐建立起一整套与国际接轨的仲裁制度。但在仲裁实践中,虽然根据仲裁法的规定,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了百余家新的仲裁委员会,但是它们受理的案件,每年却只有一万多个。究其原因,除了仲裁这种争议解决方式尚不为民众普遍所知以及仲裁必须有仲裁协议之外,仲裁裁决的终局性不能得到充分的保障,也当是制约我国仲裁事业发展的重要因素。由于我国国内仲裁裁决从程序到实体都必须接受严格、繁琐的司法审查后方能得到法院的承认与执行,因此当事人自然不愿冒着最终仍需通过诉讼来解决争议的风险而将纠纷提交仲裁。根据我国《仲裁法》和《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对仲裁裁决进行司法审查,主要有撤销仲裁裁决或发回重新仲裁以及裁定不予执行这两种形式。笔者现就这两种司法审查形式所存在的若干法律缺陷作一简要论述,并以此就教于法律界的诸位同仁。 一、撤销仲裁裁决或发回重新仲裁 1、撤销仲裁裁决或发回重新仲裁的条件 《仲裁法》第五章“申请撤销裁决”以专章规定了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条件与程序。该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该条所规定的六种情形之一的,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后,应当裁定撤销。上述六种情形中,第(四)项“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和第(五)项“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都直接规定了裁决所涉及的实体方面的内容,也就是说我国法院在对国内仲裁裁决进行司法审查时,不仅要审查仲裁程序是否合法,仲裁员是否公正,还要审查裁决所依据的事实是否正确。这样的规定,不仅与我国法院对涉外仲裁裁决的审查具有完全不同的标准,而且也与当今世界仲裁立法改革的发展趋势相悖,因此笔者认为应当予以修改。 其次,从仲裁本身的特点来看,仲裁是双方当事人均自愿将争议提交仲裁庭予以解决,其目的是为了能以一种比较友好的方式,快速、经济地解决双方间的纠纷,而这都是当事人自己有权处置的事宜。从仲裁机构的选择、仲裁庭的组成到争议的审理,双方当事人均有较诉讼更大的自主权和参与权,能够就争议的事实与法律适用充分地发表自己的意见。同时既然当事人愿意采用仲裁来处理争议,一方面表明其相信仲裁的公正性,另一方面也说明当事人对仲裁裁决的终局性已有充分认识,不论事实与法律适用的正确与否,当事人都自愿接受,否则他可能就会直接选择诉讼方式解决,这也是各国法院通常不对仲裁裁决进行实体审查的原因。而我国《仲裁法》规定只对这两种因存在证据瑕疵的裁决予以撤销,既不能保证所有仲裁裁决在事实方面的正确,又严重损害了裁决的终局性原则,实为得不偿失。因此笔者认为我国仲裁法应当废除对国内仲裁裁决进行实体审查的规定。 《仲裁法》第六十一条规定,法院受理撤销裁决的申请后,认为可以由仲裁庭重新仲裁的,通知仲裁庭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仲裁。但该法却未明确规定法院在何种情况下才可以通知仲裁庭重新仲裁。因此,从理论上讲法院可以以仲裁裁决在实体或者程序上存在任何瑕疵,甚至不说明任何理由即将裁决发回重新仲裁,这样极易导致法院滥用司法权。笔者曾代理过一宗仲裁案:甲公司与乙企业签订了一份药品的全国总代理销售合同,约定由甲公司在全国范围内独家代理销售乙企业所生产的某种药品。双方还约定因该合同而产生的一切争议均提交某仲裁委员会以仲裁方式解决。后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因药品质量原因,甲公司遂向该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裁决合同无效,并要求乙企业赔偿损失。仲裁庭经审理作出裁决,基本支持了甲公司的仲裁请求。乙企业不服该裁决,以仲裁庭适用法律错误、认定事实不清、越权裁决等为由,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某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原仲裁裁决。该中级法院在组成合议庭审查后,仅仅以一句“本院经审查认为,该案由仲裁庭重新仲裁为妥”,在未说明任何理由的情况下,即裁定中止撤销程序,并通知仲裁委员会在三个月内重新仲裁。这种不说明任何理由的裁定,自然引起甲公司的极大不满, 但又无法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只得向各级党政机关、人大

学习《全国司法行政系统违法违纪典型案例选编》后的心得体会以及自我分析

学习《全国司法行政系统违法违纪典型案例选编》后的心得 体会以及自我分析 监狱系统是司法行政系统中违纪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的多发易发领域,监狱警察违纪违法和职务犯罪比例占绝对多数——这是2010年11月,驻司法部纪检组监察局组成调研组,对司法行政系统职务犯罪问题开展专题调研后得出的结论。 在实地调研、召开座谈会、收集书面意见的基础上,根据12个省(区、市)司法厅(局)纪检监察机构提供的材料,结合党的十七大以来司法行政系统违纪违法案件查处情况,调研组的一个突出印象是,监狱警察职务犯罪影响恶劣,具有严重危害性。 一方面,对国家司法公信力的损害十分明显。比如,某市监狱原党委书记、监狱长等监狱领导滥用刑罚执行权,大肆受贿,纵容犯罪,造成监狱执法管理混乱,狱内犯罪严重。该监狱主要领导干部的所作所为,毁掉了班子,搞垮了队伍,带坏了风气,导致一个不到300名警察的监狱,有64名警察涉嫌违纪违法。监狱领导班子中有6人受到刑事处罚或党政纪处分,8名监狱中层干部受到严肃处理。 另一方面,造成的社会影响比较恶劣。比如,2009年10月,某区某监狱四名重刑犯杀害一名狱警后暴力脱逃,震动全国。案发后,该监狱原监狱长即被免职,后因涉嫌玩忽职守罪被检察机关逮捕并提起公诉。6名监狱领导班子成员中4人受到停职检查处理,接受进一步调查。 当前,在认真研究监狱警察职务犯罪问题的现状、正确研判违纪违法行为特点、深入分析职务犯罪内在原因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提出通过相关体制制度创新、建立长效机制科学预防监狱警察职务犯罪问题的对策和建议,就显得尤为必要。 犯罪问题涉及多个方面 调研组研究分析认为,监狱警察职务犯罪目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利用职权贪污受贿。调研发现,在监狱系统个别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较普遍地存在着利用职权收受贿赂的现象,该类犯罪占到典型案件的40%。如,某些监狱领导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侵吞、骗取公共财物,收受罪犯及罪犯亲属的贿赂。 滥用司法权徇私舞弊。滥用司法权徇私舞弊是监狱警察渎职犯罪的主要形式,该类犯罪占到典型案件的35%。如,某些监狱领导利用职务便利,违法收受罪犯家属所送财物。在罪犯相关材料不属实,不具备减刑条件的情况下,徇私舞弊,以有重大立功表现为由,突破减刑期间限制,为罪犯报请减刑。 虐待罪犯严重侵犯罪犯人身权利。少数监狱警察法律意识淡漠,执法方式简单粗暴,在执法工作中时常以打骂、体罚等虐待方式管理罪犯,对罪犯合法权益造成严重伤害。

某集团公司信息化建设规划

《xx集团信息化建设规划》 目录(略) 第一章、规划基础 ◆《十五计划》提出了“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发挥后发优势,实现社会生产力的跨越式发展”的战略任务。 ◆2001年11月26日吴邦国在国家经贸委、信息产业部联合举办的“推进企业管理信息化大会”上作了“大力推进企业信息化建设,带动各项工作创新和升级”[]的讲话。明确提出了推进企业信息化建设需要重点把握的几个问题:·企业信息化建设要与“三改一加强”相结合 ·企业信息化建设要与强化企业的基础管理相结合 ·企业信息化建设要与引进先进的管理理念相结合 ·企业信息化建设要坚持从企业的实际出发,统筹规划,突出重点,量力而行 ◆XX集团充分认识到经营管理信息化对提高集团整体运转效率和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作用,以及自身基础和差距,把信息化规划列为五年发展规划的专题子规划。 ◆XX集团各级领导对信息化工作高度重视,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和建设性的意见。 ----以上背景是集团信息化规划工作的基础,也是集团信息化规划成功实施的

前提条件。 第二章、总体建设目标 以集团五年发展规划确定的管理改进计划为基础,配合集团体制、机制、管理和技术的持续创新,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经过三到四年的努力和拼搏,建立和形成满足集团公司及其控股企业协同运转、高效管理和科学决策需要的XX集团综合信息系统。为深度开发信息资源、加速信息流通、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和提高信息利用能力提供有效手段,促进集团公司及其控股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决策方式的改进和优化,提高集团的整体创新能力、经济效益和市场竞争力。 第三章、基础规划 一、信息资源规划 ◇经过一年的努力,分别完成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全统的全面信息资源规划工作。摸清信息家底,搞清信息需求,建立和初步形成集团信息资源管理基础标准体系; ◇通过信息资源规划工作,配合集团管理改进计划的实施,分析和建立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的经营管理主系统业务模型和数据模型; ◇结合信息资源规划工作,建立和形成全集团的信息开发应用管理体系。包括信息管理组织职能、信息归口管理制度、信息管理责任网络和信息内容管理制度等,确保经营管理和决策支持信息的明时、准确和完整; [可增加适合企业需求的其它任务]]

中国大陆的「违宪审查」与「司法审查」_1

中国大陆的「违宪审查」与「司法审 查」 壹、前言 一般来说,台湾的政法学界,大有将「司法审查」与「违宪审查」视为同义词,大陆政法学界似乎也有这样的趋势。 例如龚祥瑞便说:「司法审查(JudicialReview)亦称违宪审查[1]」;陈业宏、唐鸣亦直陈:「违宪审查制度,也有人称之为司法审查制度」。 不过,也有学者认为两者仍有所区别。清华大学王振民教授的「中国违宪审查制度」一书中,便指出:「违宪审查也可以被称为是合宪审查或者宪法审查,英文 是’ConstitutionalReview’,其本意是宪法性审查。有些国家由于普通司法机关履行这个职责,因此又被称为司法审查(JudicialReview)。在中国正式的叫法是宪法监督或者宪法实施的保障,学术界和社会人士一般叫做违宪审查」。李步云教授也认

为:「在我国法学界,有些学者把违宪审查与司法审查相等同,…这种说法有欠妥当」。因此,在探讨中国大陆的宪政改革时,必须先行区别「司法审查」与「违宪审查」的意义。 二、「司法审查」与「违宪审查」的异与同一般来说,「违宪审查」系指拥有司宪权力的国家机关,无论是立法机关、各级法院或特设宪法机关,依据法定程序,审查或裁决一切法律、地方法规、命令或是行政处分,是否符合宪法的规定或精神,并对违宪的样态做出具有司法判决或宣告其效力的一种 制度性安排。 然而,「司法审查」却意指专门由各级法院或特设宪法机关,通过司法程序进行前述之「违宪审查」以外,并得对「命令是否抵触法律」加以审查。 换言之,「司法审查」的机构仅限于司法机关,而「违宪审查」的负责机构尚包括立法机关;「司法审查」与「违宪审查」都包括了审查「法律是否合宪」的范围,但「司法

2020年全国司法行政“一张网”全面建成

2020年全国司法行政“一张网”全面建成 ◆整合司法行政系统各级业务网络,加快地(市)司法局、监狱、戒毒场所联网进程,推进县级司法局、乡镇(街道)司法所的网络建设,切实解决偏远地区基层司法行政机关的网络连接问题,全面实现部、省、市、县、乡等五级网络纵向贯通。 ◆建设省(区、市)司法行政数据中心,实现本地司法行政数据汇聚和业务系统整合。 ◆全面建成统一的全国司法行政指挥中心体系。建设以司法部信息指挥中心为龙头,各省(区、市)司法厅(局)信息指挥中心、监狱管理局及戒毒管理局指挥中心为重要节点,部、省、市、县贯通的四级指挥网络,建设纵横联动、平战结合、反应迅速、指挥顺畅的应急指挥平台。 ◆建设涵盖监狱、戒毒、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四类业务的执法管理平台,对监狱服刑人员、戒毒人员、社区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等特殊人群进行依法监管,实现整个执法活动的全方位、全过程网上管理。 ◆建设全国一体化的涵盖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人民调解、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司法考试)、法治宣传教育、信息公开、行政许可审批、法律咨询、法律服务信用查询、投诉及信访、案例库等服务,集热线、网站、微博、微信、APP于一体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12348公共法律服务网)。 ◆出台《关于司法行政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对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信息化机构设置与人员配备提出指导性意见。 ◆将规划评价考核纳入部门工作目标考核范畴,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评的重要内容,逐步探索绩效问责机制,保障规划贯彻落实。 7月19日,司法部发布《“十三五”全国司法行政信息化发展规划》,要求各地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并研究制定本地区“十三五”时期司法行政信息化工作发展规划。 规划提出,要坚持全国司法行政信息化建设“一盘棋”,完善顶层设计和整体规划,统一标准和技术规范,理顺和优化信息化工作管理机制,形成司法行政信息化统筹管理格局。发展目标 到2020年,全面建成纵横贯通、全面覆盖、融合共享、智能高效、安全可控的司法行政信息化体系3.0版,将云计算、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与司法行政工作高度融合,信息化在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的应用水平大幅度提升,有力促进司法行政管理服务现代化,开创司法行政工作的新局面。 信息化支撑能力全面提升。司法行政“一张网”全面建成,实现部、省、市、县、乡五级网络纵横贯通。司法行政大数据中心初步建成,云计算推广运用,为信息化深度应用提供共性支撑。司法行政基础数据库基本完善,实现全国司法行政数据的统筹管理。进一步优化信息化安全保障机制,建立统一、可持续的运维保障机制,信息化发展能力不断提高。 实现指挥快速精准化。统一的全国司法行政指挥中心体系全面建成,广泛运用物联网、移动互联网、大数据分析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准确把握司法行政全局态势,科学精确决策,实现可视化、扁平化指挥,预警预判、快速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有效提升。 实现执法管理联动智能化。以智能管理、精准执法、立体防控等平台建设为载体,建设数字化监狱。全面建成覆盖全国的执法管理业务系统,实现对罪犯、戒毒人员、社区服刑人员和安置帮教对象的全程信息化管理,执法基本实现数字化,执行矫治能力和水平全面提升,实现从底线安全观到治本安全观的转变。 实现公共法律服务便捷普惠化。“互联网+法律服务”普及应用,各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成投入使用,并且互联互通,建成全国统一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形成热线、网站、微博、微信、APP与公共法律服务机构及人员紧密融合的多位一体公共法律服务模式,服务更加优质、高效、便捷。

信息化发展规划解读

用信息化驱动“四个强省”建设| 河南省“十三五” 信息化发展规划解读 今年“两会”期间,发展基于互联网的新经济业态再次被提到重要位置,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推动‘互联网+’深入发展、促进数字经济加快成长,让企业广泛受益、群众普遍受惠。”河南已响亮提出建设网络经济强省的目标。网络经济如何发力?“互联网+”何处着手?日前,省工信委编制的《河南省“十三五”信息化发展规划》印发,规划较为详细地勾勒出我省网络经济未来三到五年的前景。 随着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的深度融合,信息化已成为驱动经济发展的新动力、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强力支撑和提升公共服务能力的重要手段。在河南“四个强省”建设中,信息化将起到驱动和引领作用。 如何发挥信息化后发优势?制造业和互联网融合路径在哪里?“互联网+”还能迸发出哪些新业态?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编制的《河南省“十三五”信息化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日前出台,提出实施18项工程,用信息化催生新业态、新模式;到2020年,信息化成为驱动现代化的先导力量,全省经济社会各领域信息化发展水平进入全国中上游行列。 深化融合发展用信息化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制造业是国民经济的主体,推动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有利于形成叠加效应、聚合效应、倍增效应,加快新旧发展动能和生产体系转换。从去年起,我省财政

每年拨付一亿元用于支持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截至目前全省累计52家企业被认定为国家两化融合贯标试点,参与对标诊断企业近1000家。未来,我省还将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在产业转型升级中的作用,积极发展新业态、新模式,壮大信息经济规模,推动生产方式和发展模式变革。为此,《规划》将产业支撑能力放在首位,提出了“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推进互联网和服务业融合创新、全面推进智慧型现代农业、推动电子信息产业快速发展”,用信息化助推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强省建设。 《规划》在产业发展方面明确了一系列发展目标:建设50个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双创”基地,建成100个智能工厂;实施20个以上智慧物流应用示范项目,电子商务交易额超过2.6万亿;建成10家左右智慧旅游景区;智能终端产业主营业务收入达到5000亿元;培育100家以上在细分领域居于领先地位的物联网高端装备制造商。 为确保目标实现,全省范围内将实施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创新工程、新型制造模式推进工程、现代物流体系建设工程、电子商务推广普及工程、智慧旅游工程、现代农业推进工程、智能终端发展工程、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建设工程、物联网产业培育工程等10大工程。 夯实基础设施建设网络经济开放新高地

县司法行政系统工作职能和内设机构

一、职能调整 新增加的职能:负责全县法律援助工作;负责全县“12348”法律服务协调指挥工作。 二、主要职责 司法局是县人民政府主管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编制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要点并组织实施。 (二)制定全县法制宣传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及依法治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基层、地方、行业依法治理工作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三)指导监督律师、法律顾问、法律援助工作和公证机构及公证业务活动。 (四)领导全县司法行政工作,指导、管理人民调解、法律服务及司法助理员、基层司法所工作。参与“严打”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五)负责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的帮教和过渡性安置工作。 (六)负责全县司法调解和“12348”法律服务协调指挥工作。 (七)接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审查有关规范性文件,提供法律服务。 (八)指导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管理机关和下属单位的人事工作。 (九)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 (十)承办县委、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司法局内设4个职能股(室)。

(一)办公室 研究拟定全县司法行政工作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收集、分析反馈各类司法行政信息;负责局机关及下属单位政工、纪检、监察工作;负责机关重大政务活动的协调安排和督查督办;负责综合性文件的起草、审核;负责机关接待、保密保卫工作,承担文电审核和收发运转工作,受理群众来访来信;管理机关档案;指导管理全县司法行政系统服装、车辆等物资准备。 (二)法制宣传教育股 拟定普法教育规划和依法治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检查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负责法制教育和法制宣传工作。 (三)律师公证指导股 指导全县律师工作,管理律师机构和律师队伍建设以及法律服务市场;对企事业单位法律服务工作及法律咨询机构的工作进行业务指导与监督,负责全县律师事务所及律师资格的注册、申报工作。 管理全县公证机构和公证队伍建设,对全县公证工作进行业务指导与监督,负责全县公证机构及公证员资格的注册、报审工作。 组织指导本辖区的法律援助工作。审查申请援助对象是否属于受援范围,并提出法律援助意见,制定负有法律援助义务的单位或个人履行法律援助职责。 (四)基层工作股 指导管理基层司法所、司法助理员、法律服务和人民调解工作;组织实施对刑满释放人员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负责全县司法调解和“12348”法律服务协调指挥工作。

第十二章 司法审查

第十二章司法审查(一) 司法审查:人民法院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的国家司法活动。 包括四个因素:(四个特征) 司法审查权的主体是人民法院; 司法审查的对象是具体行政行为; 司法审查的依据是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 方式为诉讼程序。 司法审查的作用 有利于进一步完善我国的宪政体制; 有利于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 有利于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有利于提高公民的民主、法治意识。 司法审查的宪法依据和理论基础: ⑴宪法依据: 一、我国宪法确立了公民控告违法、失职的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主体资格和权利 二、我国宪法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否则将被追究违法的族人; 三、我国宪法确立了人民法院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审判主体地位。 ⑵理论基础: 集中体现在下列四个原则上: 一、民主原则; 在我国建立行政诉讼制度,由公民对行政机关的违法行为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予以审查,既是社会主义民主应当具备的重要内容,又是对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保障 二、法治原则; 法治原则不仅是建立司法审查制度的重要依据,而且决定着司法审查制度模式的选择 三、权力制约原则; 我国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在人民代表大会的统一领导下,既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又相互监督,相互制约。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司法审查制度,无疑是我国权力制约机制的一个重要方面 四、人权保障原则; 我国司法审查制度的建立,既是社会主义人权理论的成果,也是社会主义主义人权原则的重要保障 对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进行审查原则:《行政诉讼法》第5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 这一原则包括两项内容: (1)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一般只审查具体行政行为,而不审查抽象行政行为; (2)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一般只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而不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理性。被告负举证责任原则:是指作为行政诉讼被告的行政机关负有提供赖以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的责任。是依法行政原则在行政诉讼程序上的反映 人民法院特定主管的原则:人民法院只主管法律规定管辖的那一部分行政案件,它不同于刑事案件、民事案件统归人民法院管辖;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主管的行政案件,必须由人民法院管辖 人民法院主管行政案件的范围: ⑴只主管因具体行政行为引起争议的案件,不管辖因抽象行政行为发生争议的案件; ⑵只主管行政机关在管理国家事务时与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发生争议的案件,不管辖行政机关在管理内部事务时发生争议的案件和行政机关内部职权争议的案件; ⑶按照国际惯例,政府所为的国家行为,如外交、国防事务,都不属于行政诉讼范围,人民法院不能管辖。 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决定不停止执行的原则:我国(行政诉讼法)第44条规定:诉讼期间,不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在行政诉讼中,当事人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不因原告提起诉讼而停止执行,这是由国家行政管理的特殊性决定的。 例外情况: 1、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2、人民法院根据原告的申请或依据职权,裁定停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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