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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记员宣读法庭纪律内容

书记员宣读法庭纪律内容
书记员宣读法庭纪律内容

开庭前书记员宣读的法庭纪律是什么?

每个法院宣读的都不尽相同。但是全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的内容编排。下面是该规则内容。主要

九、十

十一、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

第一条为维护法庭秩序,保障审判活动的正常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和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第二条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案件时,合议庭的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的审判员主持法庭的审判活动,指挥司法警察维持法庭秩序。第三条法庭下面应当悬挂国徽。第四条出庭的审判人员、书记员、公诉人或者抗诉人、司法警察应当按照规定着装;出庭的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勘验人、翻译人员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应当衣着整洁。第五条审判人员进入法庭和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宣告法院判决时,全体人员应当起立。第六条审判人员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进行审判活动,保障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第七条诉讼参与人应当遵守法庭规则,维护法庭秩序,不得喧哗、吵闹;发言、xx和辩论,须经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xx。第八条公开审理的案件,公民可以旁听;根据法庭场所和参加旁听人数等情况,需要时,持人民法院发出的旁听证进入法庭。下列人员不得旁听:(一)未成年人(经法院批准的除外)(二)精神病人和醉酒的人;(三)其他不宜旁听的人;第九条旁听人员必须遵守下列纪律。(一)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影;(二)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三)不得发言、提问;(四)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第十条新闻记者旁听应遵守本规则。未经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xx,不得在庭审过程中录音、录像和摄影。第十一条对于违反法律规则的人,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者经院长批准予以罚款、拘留。第十二条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予以罚款、拘留。第十三条对违反法庭规则的人采取

强制措施,由司法警察执行。第十四条xx人或者xx记者旁听,应当遵守本规则。第十五条本规则自一九九四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试行)》同时废止。

书记员宣读法庭纪律:

现在宣读法庭纪律:

一、当事入及其诉讼代理人和旁听人员必须听从审判长的指挥

二、审判人员进入法庭和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宣告法院裁判时,全体人员应当起立

三、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须站立发言

四、开庭时,当事人及代理人以及旁听人员须关闭手提电话、传呼机以及其他通讯用具

五、审判庭内所有台面不准摆放饮料;法庭内不得抽烟,不得乱扔垃圾

六、旁听人员必须遵守下列纪

1、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影

2、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

3、不得发言、提问

4、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

七、新闻记者旁听应遵守本规则,未经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xx,不得在庭审过程中录音、录像和摄影

八、对于违反法庭纪律的人,审判人或独任审判员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者经院长批准予以罚款、拘留。对于严重扰乱法庭秩序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入庭。

报告审判长,双方当事人及委托代理人经合法传唤现均已到庭。(审判长:请坐)

模拟法庭 流程

模拟法庭流程 一. 书记员入场,请旁听人员保持肃静,宣读法庭纪律: 1) 未经法庭允许不准录音录像摄影 2) 除因审判需要允许工作人员进入审判区,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审判区 3) 不准鼓掌喧哗吵闹和其他妨碍审判活动的行为 4) 未经审判长允许不得发言提问 5) 对于违反法庭纪律的人员审判长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予以罚款拘留 6) 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殴打审判人员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予以罚款 二. 传被告和被告代理人原告原告代理人到庭 书记员:现在查明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原告和委托代理人是否到庭? 原告:到庭 书记员:被告及其委托代理人是否到庭 被告:到庭 书记员:请全体起立请审判人员入庭 审判长:请坐 书记员:报告审判长原告及其委托代理人和原告以及其委托代理人均已到庭,开庭准备程序已经结束,可以开庭 三、开庭并为正式审理做准备 审判长:开庭。开庭前法庭已经将起诉书副本和答辩状副本送达个当事人,双方是否收到? 当事人:收到 审判长:本庭于庭前已经送达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须知,双方是否明确自己的权利义务? 当事人:知道 审判长:本庭由审判长王远勇,审判员张雪利、唐卡组成本庭合议庭,由唐卡担

任书记员,原告对本庭的组成人员是否有异议,是否申请回避? 原告:没有异议,不申请回避 审判长:被告对本庭组成人员是否有异议,是否申请回避? 被告:没有异议,不申请回避 审判长:原告代理人的代理权限? 原告代理人:我是原告的代理人彭思,我的代理权限是全权代理,这里是我的授权委托书 审判长:被告代理人及其代理权限 被告代理人:我是被告代理人刘晓芬。我的代理权限是一般代理,这是我的委托授权书 审判长:现在本庭适用民事诉法普通程序公开审理案件。 四、法庭调查 (一)审判长宣布 现在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调查是通过双方当事人以及其诉讼代理人的陈述、举证、质疑,查明案件事实,重点是当事人争议的事实以及本合议庭认为应当调查的事实。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64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反驳对方的主张也应当提供依据并说明理由。 (二)当事人陈述 长:请原告向法庭陈述诉讼请求(上诉请求)以及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 原告: 长:代理人是否有补充。 (原)代理人: 长:请被告对原告(或上诉人)的起诉(或上诉)作答辩: 被告: 长:委托代理人有无补充意见。 被告代理人:

模拟法庭流程(简版)

刑事模拟法庭开庭流程 (一)法庭准备阶段 书记员:值勤法警到庭执行职务(待到位后) 请法警带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入庭(待其到位后) 书记员:请旁听人员安静,现在宣布法庭纪律: 1、到庭所有人员应听从审判员统一指挥,一律关闭通讯工具, 遵守法庭秩序,不准吸烟。 2、旁听人员必须保持肃静,不得喧哗、鼓掌、插话,不得进 入审判区,有意见可以在闭庭后提出。 3、当事人及其诉讼参与人不得中途退庭,如擅自退庭,是公 诉人的作撤诉处理;是被告的则依法缺席判决。 4、审判人员或法警有权制止违反法庭纪律,妨碍刑事诉讼活 动的行为,对不听制止的,可依法予以训诫、责令退出法庭或 者予以罚款、拘留;对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书记员:法庭纪律宣布完毕。 书记员: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 请坐下 书记员:(转身)报告审判长,当事人均已到庭,开庭前准备工作已就绪,请开庭(书记员报告时站立,面对审判长,审判员, 报告完毕后坐下) 审判长:(敲法锤)××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现在开庭!传被告人方×国,谢×平,张×辉,余×初到庭

审判员:核对被告人身份。 审判员:被告人方×国姓名 方×国:方×国 审判员:出生年月 方×国:1971年1月20日 审判员:文化程度 方×国:初中 审判员:职业 方×国:无业 审判员:住址 方×国: 审判员:是否曾受到法律处分 方×国:1999年因扰乱社会秩序罪被某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2000年11月30日减刑释放。 审判员:何时被逮捕 方×国:2006年4月7日 审判员:××市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收到没有? 方×国:收到了。 以下依次询问被告人谢×平,张×辉,余×初 审判长:××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于2001年6月12日受理了××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方×国,谢×平,张×辉, 余×初,故意杀人、故意伤害以及非法持有枪支一案。在法

民事模拟法庭剧本

活动程序 (1)书记员宣读法庭纪律和旁听规则,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席,宣布开庭。 (2)审判长检查当事人基本情况,宣告合议庭组成情况,告之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3)法庭调查。 (4)法庭辩论。 (5)休庭,合议庭合议, (6)继续开庭,宣读法庭判决 (7)当事人在庭审笔录及判决笔录上签字。 (8)闭庭。 (五)附录 1. 案情简介 原告郭明于2002年8月13号买了一辆捷安特牌山地车,并在交管局办理领取了牌照,第二天即2002年8月14日晚上他到嘉华商场购物,将山地车放在该商场的门口,约10分钟后原告出来时发现车不见了,随后向东城公安分局报了案。1个月后公安分局通知原告山地车为第一被告欧阳鼎盗取,并将该车卖给了第二被告司徒龙,并告之明知该车来路不正,后因交通事故该车现已经完全损毁。公安机关已经对二被告进行了处罚。同时原告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二被告赔偿其经济损失800元(山地车原价)和承担诉讼费。第一被告欧阳鼎辩称该车质量有问题并且不是全新的了,不应以原价作为赔偿额,此外他转卖是以400元出手的,所以只同意赔偿200元。第二被告司徒龙则称其已为买该车付了400元,认为不应负赔偿责任。东城人民法院受理此案,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2.法庭布置(略) 二、活动过程实录 1. 主持人发言 主持人(合):各位领导、老师,同学们,下午好! 主持人1:今天由我们华南师范大学驻石碣中学实习队政治组的三位政治老师容剑锋、潘巧幸余玉琼组织策划,在这里为初二级同学举行题为“法律伴我行”的模拟法庭活动。 主持人2:很荣幸,这次活动我们请到了袁华樑校长、杨少敏副校长、徐伯科副校长、教导处李铭清主任、德育处冯建彪主任等学校领导莅临指导,同时,初二级部分班主任、政治科组老师以及实习老师也出席了这次活动。在此,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对他们的到来表示欢迎和感谢! 主持人3:我们举行这次活动的目的在于提高同学们的法律意识,在于让同学们体验一下法律角色和法庭气氛,初步了解我国司法系统的运作以及丰富同学们的课余生活;同时,我们初二学习的政治科内容本身就是法律常识,这次活动还可以让同学们学以致用,把所学的法律知识运用于生活中来。 主持人1:下面介绍一下法庭人员的组成情况: 审判长:叶浩荣审判员1:谢灵玲(女)审判员2:袁小敏(女) 书记员:叶敏仪(女)法警1:袁进安法警2:袁志平 原告:袁健锋原告律师:钟哲儒曾淑贞(女)

法庭审理笔录模板

法庭审理笔录(第一次) 时间:年月日时至时分。 地点: 是否公开审理:旁听人数: 审判人员: 书记员: 审判长(员)宣布开庭审理一案。记录如下: 书记员查,诉讼参与人均已到庭。 宣布法庭纪律。(略) 审判员宣布开庭,核对当事人基本情况。 原告: 原告委托代理人: 被告: 被告委托代理人: 审:审判员宣布案由,告诉审判员及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权利与义务。(略) 审:刚才交待的权利义务是否听清楚?是否申请回避? 均答:听清楚了,不申请回避。 审:双方是否申请证人出庭作证? 均答:不申请。 审:法庭调查。 审:首先由原告方宣读起诉状。 原告(原告委托代理人)宣读起诉状。(在卷,略) 审:除起诉状内容外,是否有其他变更和补充? 原:没有。 …… 审:下面由被告方宣读答辩状。

被告(被告委托代理人)宣读答辩状。(在卷,略) 审:除答辩状内容外,是否有其他变更和补充? 被:没有。 …… 审:下面进行举证质证阶段。 审:首先由原告方进行举证。 …… 审:下面由被告方进行举证。 …… 审:下面进行法庭辩论,本案争议的焦点在于。 审:首先由原告方发表辩论意见。 …… 审:下面由被告方发表辩论意见。 …… 审:法庭辩论结束。 审:双方是否同意调解? 均答:同意调解。 审:现在休庭十五分钟。 审:继续开庭。 审:经法庭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 二、 …… 案件受理费元,减半收取元,由原、被告各承担元。 上述协议符合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双方当事人自在调解笔录上签字或捺印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双方当事人于年月日到大山法庭领取调解书,逾

期不来领取,则视为送达。 审:现在闭庭。 宣布闭庭,核对笔录。 审:以上记录符合你们说的吗? 均答:符合。 当事人签名: 代理人签名:

书记员宣读法庭纪律及诉讼权利义务

行政案件开庭审理规范用语 书:“请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入庭就座。”(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入庭后,由书记员核实身份及委托代理人的权限)。 书:“请大家肃静,现在宣布法庭纪律和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庭规则(试行)》第六条、第七条的规定,旁听人员必须遵守下列纪律: 1、未经允许不准录音、录像和摄影; 2、不准进入审判区; 3、不准鼓掌、喧哗、吵闹和进行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 4、旁听人员不准发言、提问,如对审判活动有意见,可以在闭庭后用书面向人民法院提出; 5、保持法庭整洁,不准吸烟和随地吐痰。 对违反旁听纪律的人,审判长、值庭人员、司法警察有权劝告制止。不听劝告制止的,经审判长决定,可以没收胶卷、录音带、录相带,责令退出法庭,或者经院长批准予以罚款、拘留。对于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行政诉讼的当事人享有以下诉讼权利: 1、原告有向人民法院起诉和在诉讼中放弃、变更和增加诉讼请求的权利;被告对原告的起诉,有应诉和答辩的权利。 2、当事人有委托诉讼代理人进行诉讼和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 3、当事人在诉讼中有申请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鉴定、勘验人回避的权利。 4、当事人在诉讼中有进行辩论,以及经审判长许可,向证人、鉴定、勘验人员发问的权利。

5、当事人有查阅并申请补正庭审笔录的权利。 6、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有申请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权利;原告有申请人民法院裁定停止具体行政行为执行的权利。 7、当事人对一审判决或裁定不服,在法定期限内有提起上诉的权利。 8、对人民法院已生效的判决或裁定,应当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义务的,胜诉的一方当事人有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的权利。 当事人享有上述诉讼权利外,应当依法履行下列诉讼义务: 1、当事人应当依法正确行政诉讼权利,不得滥用法律赋予的诉讼权利,实施妨害诉讼的行为。 2、当事人必须如实陈述案件事实,不得捏造事实,伪造证据。被告在行政诉讼中负有举证责任,在诉讼期间不得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 3、当事人应当遵守法庭纪律,服从法庭指挥,未经审判长允许不得随意发言或向对方当事人提问。 4、当事人必须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 书:“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人员入庭。” 书:“报告审判长,本案诉讼双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均已到庭(应出庭而未到庭的当事人或其他诉讼参加人,书记员应报告经核实的情况),开庭准备工作就绪。” 审:“×××××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今天在这里公开审理一案,现在开庭。” 审:“应到庭当事人,原告……”。

民事诉讼模拟法庭剧本

(一、法庭准备阶段) 书记员:诉讼案即将开庭审理。请肃静!现在请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入庭。 (原告、原告代理人及被告、被告、被告代理人入庭) 现在宣读法庭纪律: 1、到庭所有人员应听从审判员统一指挥,一律关闭通讯工具,遵守法庭秩序,不准吸烟。 2、旁听人员必须保持肃静,不得喧哗、鼓掌、插话,不得进入审判区,有意见可以在闭庭后提出。 3、当事人及其诉讼参与人不得中途退庭,如擅自退庭,是原告的作撤诉处理;是被告的则依法缺席判决。 4、审判人员或法警有权制止违反法庭纪律,妨碍民事诉讼活动的行为,对不听制止的,可依法予以训诫、责令退出法庭或者予以罚款、拘留;对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法庭纪律宣读完毕 ‘全体起立,现在请审判员入席。’ (转身)报告审判长,原告、原告代理人、被告、被告代理人均已到庭。庭前准备工作就绪,请开庭。 主审法官:现在开庭,首先核对当事人身份。原告,你的姓名、年龄、职业、住址?有无代理人? 原告:我叫彭怀礼,男,1979年生,家住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现委托周朝作为一般代理人 原告委托代理人:我叫周朝,男,我叫周朝,四川嘉世律师事物所律师 主审法官:被告,你的姓名、年龄、职业、住址?可有代理人? 被告:罗世德,男,1972年5月生,汉族,住成都武侯区 被告委托代理人:我叫名襄阳,本市豪威律师事务所律师。 主审法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百四十五条的规定,成都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今天在此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原告彭怀里与被告罗世德的经济纠纷案。本案由本院审判员刘敏独任审判,本院书记员霍雪然担任记录。有关当事人诉讼权利和义务本院已书面告知,不再重复。下面本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交待回避权。审判人员有以下三种情况,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审理的,当事人有权口头或书面申请他们回避:1、是本案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2、与本案有利害关系;3、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的公正审理的。现在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 原告:不申请。 被告:不申请。 二、(法庭调查阶段) 主审法官:下面进行法庭事实调查,先由原告陈述事实。 原告:我厂为雪山公司生产翻斗车,并于2005年11月10日向雪山公司提出一分对账单。雪山公司法定代表人在该对账单上签字说明我厂所列货款数据182000元,却并未支付给我厂。我厂向其讨要多次却屡屡被其主张因该公司是从静远公司购买的翻斗车车厢,所以将该款支付给了静远公司为由拒绝向我厂支付货款 原告委托人:根据我的当事人原告本人的陈述,我认为雪山公司在对账单上签字就是已确认了其欠我厂货款,但雪山公司将该款并未支付给我厂,而是在静远公司没有我厂的委托的情况下擅自将货款支付给了第三人静远公司。并以其主张因其是从静远公司购买翻斗车车厢为由一直拒不向我厂付款。 被告:(情绪有些激动):什么拒绝,我们已经付款了,这是诽谤。

模拟法庭庭审总流程

模拟法庭庭审流程(简要) 一、宣布法庭纪律 书记员宣读起诉书:请旁听人员安静,现在宣布法庭纪律: 1.到庭所有人员应听从审判员统一指挥,一律关闭通讯工具,遵守法庭秩序,不准吸烟。旁听人员必须保持肃静,不得喧哗、鼓掌、插画,不得入审判区,有意见可以在必庭后提出。 2.审判人员或法警,有权制止违反法庭纪律,妨碍诉讼活动的行为,对不听制止的,可依法予以训诫,责令退出法庭或者予以罚款,拘留;对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3.未经许可,不得记录、录像和摄影。 书记员:肃静!请公诉人、辩护人入庭。 (公诉人、辩护人依次入庭就座) 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及合议庭众议院入庭。 (公诉人、辩护人、旁听人员起立,审判长及合议人员入庭,就座。)审判长:请坐下。 书记员:报告审判长,公诉人、辩护人已经到庭,被告人石浩天,已经在羁押室候审,庭前准备工作已经就绪,报告完毕。 审判长: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一庭,现在开庭。(敲法槌!!) 二、身份核实阶段 审判长:传被告人石浩天到庭。 (法警在书记员处取提犯人单,取单后出去带上来被告人) 审判长:被告人石浩天,你还有其他的姓名么? ——被告人:没有。 审判长:你的出生年月日?民族?文化程度?职业?家庭住址?和户籍所在地是一致的吗?你以前是否受过刑事处分或行政处罚?这次是什么时间被羁押的?什么时间被逮捕的?因为什么被羁押的?——被告人:一个问题一回答。

审判长:被告人石浩天,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副本和开庭通知,你收到了吗? ——被告人:收到了。 审判长: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现在在这里公开开庭审理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石浩天涉嫌犯抢劫、故意杀人、私藏枪支弹药罪一案。 审理本案的合议庭,由审判长栾天弼、审判员柳旎敏、李凡贵组成,书记员由秦晓敏担任法庭记录。 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谌壮、汪丽霞出庭支持公诉。 受被告人石浩天委托,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蓝天律师事务所律师方锦锦、蒋超出庭为被告人石浩天进行辩护。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在庭审中享有如下诉讼权利: 1)可以申请审判人员、书记员回避,也就是说如果上述人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裁判,可以申请换人; 2)可以提出证据,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或勘验、检查; 3)被告人可以进行自行辩护; 4)被告人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后作最后陈述。 上述各项权利,被告人你听清楚了没有? ——被告人:听清楚了。 审判长:被告人石浩天,你是否申请回避? ——被告人:不申请。 三、法庭调查阶段

庭审笔录(全)

庭审笔录(全) (第次) 时间:年月日 地点:____市_____区人民法院第法庭 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 书记员:(代) 记:原告与被告、第三人纠纷一案,法庭审理即将开始,请肃静! 记:传原告(法定代表人、诉讼代表人)、被告(法定代表人、诉讼代表人)、第三人(法定代表人、诉讼代表人)到庭就坐。 记:请原告委托代理人(或法定代理人)、被告委托代理人到庭就坐。 记:先查对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到庭情况。 原告(法定代表人、诉讼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被告(法定代表人、诉讼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第三人(法定代表人、诉讼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其他诉讼参与人: 记:现在宣布法庭纪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庭规则》第九条、第十条、第

十一条、第十二条的规定,诉讼参与人应当遵守法庭秩序,不得喧哗、吵闹,相互间不得进行谩骂、侮辱等人身攻击。发言、陈述、辩论须经审判长许可。诉讼参与人违反法庭秩序的,审判长应当警告制止;情节严重的,可以责令退出法庭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旁听人员必须遵守下列纪律:①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影;②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③不得发言、提问;④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其他妨碍审判活动的行为;⑤不得使用传呼机、手机等通讯工具。 (3)新闻记者旁听,未经审判长许可,不得在庭审过程中录音、录像、摄影。 (4)对于违反法庭纪律的人,审判长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经院长批准予以罚款、拘留,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记: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或人民陪审员)入庭。 记:报告审判长,本案原告(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代理人、被告(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代理人已到庭,法庭准备工作就绪,请审判长开庭。 长:全体人员坐下。宣读各方当事人出庭人员名单。 长:各方当事人对对方出庭人员有无异议? 原: 被: 第三人: 长:经核对,各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均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参加本案诉讼。 长:(敲击法槌)台州市黄岩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庭现在开庭。

书记员宣读法庭纪律内容

书记员宣读法庭纪律内 容 Document number:NOCG-YUNOO-BUYTT-UU986-1986UT

开庭前书记员宣读的法庭纪律是什么 每个法院宣读的都不尽相同。但是全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的内容编排。下面是该规则内容。主要是九、十、十一、十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 第一条为维护法庭秩序,保障审判活动的正常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和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案件时,合议庭的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的审判员主持法庭的审判活动,指挥司法警察维持法庭秩序。 第三条法庭下面应当悬挂国徽。 第四条出庭的审判人员、书记员、公诉人或者抗诉人、司法警察应当按照规定着装;出庭的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勘验人、翻译人员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应当衣着整洁。 第五条审判人员进入法庭和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宣告法院判决时,全体人员应当起立。 第六条审判人员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进行审判活动,保障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 第七条诉讼参与人应当遵守法庭规则,维护法庭秩序,不得喧哗、吵闹;发言、陈述和辩论,须经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许可。

第八条公开审理的案件,公民可以旁听;根据法庭场所和参加旁听人数等情况,需要时,持人民法院发出的旁听证进入法庭。 下列人员不得旁听: (一)未成年人(经法院批准的除外) (二)精神病人和醉酒的人; (三)其他不宜旁听的人; 第九条旁听人员必须遵守下列纪律。 (一)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影; (二)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 (三)不得发言、提问; (四)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 第十条新闻记者旁听应遵守本规则。未经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许可,不得在庭审过程中录音、录像和摄影。 第十一条对于违反法律规则的人,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者经院长批准予以罚款、拘留。

书记员 庭审笔录

法庭庭审笔录 时间: 2006 年 3月 5日 8 时 00 分至 10 时 30 分 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 是否公开审理:公开旁听人数:90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张居雅 审判员张倩云 陪审员汤鑫 书记员:郑冰冰 ★【开庭前准备阶段】 [书记员]请全体旁听人员保持安静,现在宣读法庭纪律: 一、旁听人员必须保持肃静,不准鼓掌、喧哗、吵闹,不得有其他妨碍审判 活动的行为; 二、旁听人员不得随便走动,不得进入审判区; 三、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不得中途退庭、未经审判长同意,不得发言、 提问,发言时应当注意文明礼貌,不得攻击、辱骂他人; 四、未经法庭许可,任何人不得在法庭录音、摄影、录像; 五、不准吸烟和随地吐痰; 六、关闭移动电话和其他通讯设备。对违反法庭纪律的,法庭将给予口头警 告、训诫,不听劝告的,经审判长决定,可以没收录音、录像、摄影器 材,责令退出法庭,或者经院长批准予以罚款、拘留。对于哄闹、冲击 法庭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书记员]请公诉人、辩护人入庭! [书记员]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 [审判长] 请坐! [书记员]报告审判长,公诉人、辩护人已经到庭,被告人李振已在羁押室候审,法庭准备工作就绪,请指示开庭! ★【宣布开庭阶段】 [审判长]现在开庭! [审判长]传被告人李振到庭! [审判长] 被告人,请向法庭报告你的姓名。 [审判长]出生日期? [被告人] 1982年1月1日 [审判长]什么民族? [被告人]汉族。 [审判长]文化程度? [被告人]初中文化。

[审判长]户籍地在什么地方? [被告人]南汇惠南镇桥北村桥西589号28室。 [审判长]居住的地点? [被告人]也是这里。 [审判长]你被抓获以前有没有工作? [被告人]没有正常工作,就开黑车。 [审判长]你什么时候被刑事拘留的? [被告人] 05年12月29日,因为涉嫌妨碍公务。 [审判长]逮捕时间呢? [被告人] 06年1月11日。 [审判长]你以前有没有受到过法律处分? [被告人]没有。 [审判长]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你收到了没有? [被告人]收到了。 [审判长]收到的时间? [被告人] 06年3月1日。 [审判长]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今天就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向本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李振故意杀人一案依法进行公开审理。审理本案的合议 庭由审判员张居雅、汤鑫、张倩云组成,由张居雅担任审判长,书记员郑冰 冰担任法庭记录。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谢文霞出庭支持公 诉。受浦东新区法律援助中心的指派,上海新世通律师事务所律师柯斌珍出 庭担任被告人李振的指定辩护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 定,被告人和其他当事人,在法庭审理过程中享有申请回避的权利。也就是 说,如果你们认为,本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书记员以及公诉人跟本案有利害 关系或者其他关系,可能会影响对本案的公正审理的,那么你可以要求调换 人员,被告人李振有没有申请回避? [被告人]没有。 [审判长]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告人在庭审当中,还想有其他下列权利,第一,可以提出证据;申请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 据、重新鉴定或者勘验、检查。第二,在法庭上享有辩护的权利,除了你的 指定辩护人为你辩护外,你自己本人也可以进行自我辩护,第三,在法庭辩 论终结以后,有最后向法庭做陈述的权利。被告人对以上告知的权利听清楚 了没有? [被告人]听清楚了。 [审判长]控辩双方在举证时,应当说明所举证据的来源及所要证明的内容。对证人、鉴定人不出庭的,应该说明原因。控辩双方向法庭所交证据,应当提交原件、

最新法庭庭审流程

法庭庭审流程(简要) 一、宣布法庭纪律 书记员宣布开庭:请旁听人员安静,现在宣布法庭纪律: 1.到庭所有人员应听从审判员统一指挥,一律关闭通讯工具,遵守法庭秩序,不准吸烟。旁听人员必须保持肃静,不得喧哗、鼓掌、插话,不得入审判区,有意见可以在闭庭后提出。 2.审判人员或法警,有权制止违反法庭纪律,妨碍诉讼活动的行为,对不听制止的,可依法予以训诫,责令退出法庭或者予以罚款,拘留;对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3.未经许可,不得记录、录像和摄影。 书记员:肃静!请公诉人、辩护人入庭。 (公诉人、辩护人依次入庭就座) 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及合议庭众议院入庭。 (公诉人、辩护人、旁听人员起立,审判长及合议人员入庭,就座。) 审判长:请坐下。 书记员:报告审判长,公诉人、辩护人已经到庭,被告人×××,已经在羁押室候审,庭前准备工作已经就绪,报告完毕。 审判长:盐边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现在开庭。(敲法槌!!)二、身份核实阶段

审判长:传被告人×××到庭。 (法警在书记员处取提犯人单,取单后出去带上来被告人)审判长:被告人×××,你还有其他的姓名么? ——被告人:没有。 审判长:你的出生年月日?民族?文化程度?职业?家庭住址?和户籍所在地是一致的吗?你以前是否受过刑事处分或行政处罚?这次是什么时间被羁押的?什么时间被逮捕的?因为什么被羁押的?——被告人:一个问题一回答。审判长:被告人×××,盐边县人民检察院起诉书副本和开庭通知书,你收到了吗? ——被告人:收到了。 审判长:盐边县人民法院现在在这里公开开庭审理盐边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涉嫌犯×××罪一案。审理本案的合议庭,由审判长×××、审判员×××、×××组成,书记员由×××担任法庭记录。 盐边县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出庭支持公诉。 受被告人×××委托,×××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庭为被告人×××进行辩护。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在庭审中享有如下诉讼权利: 1)可以申请审判人员、书记员回避,也就是说如果上

模拟法庭-流程

模拟法庭-流程

模拟法庭流程 一. 书记员入场,请旁听人员保持肃静,宣读法庭纪律: 1) 未经法庭允许不准录音录像摄影 2) 除因审判需要允许工作人员进入审判区,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审判区 3) 不准鼓掌喧哗吵闹和其他妨碍审判活动的行为 4) 未经审判长允许不得发言提问 5) 对于违反法庭纪律的人员审判长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予以罚款拘留 6) 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殴打审判人员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予以罚款 二. 传被告和被告代理人原告原告代理人到庭 书记员:现在查明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原告和委托代理人是否到庭? 原告:到庭 书记员:被告及其委托代理人是否到庭 被告:到庭 书记员:请全体起立请审判人员入庭 审判长:请坐 书记员:报告审判长原告及其委托代理人和原告以及其委托代理人均已到庭,开庭准备程序已经结束,可以开庭 三、开庭并为正式审理做准备 审判长:开庭。开庭前法庭已经将起诉书副本和答辩状副本送达个当事人,双方是否收到? 当事人:收到 审判长:本庭于庭前已经送达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须知,双方是否明确自己的权利义务? 当事人:知道 审判长:本庭由审判长王远勇,审判员张雪利、唐卡组成本庭合议庭,由唐卡

担任书记员,原告对本庭的组成人员是否有异议,是否申请回避? 原告:没有异议,不申请回避 审判长:被告对本庭组成人员是否有异议,是否申请回避? 被告:没有异议,不申请回避 审判长:原告代理人的代理权限? 原告代理人:我是原告的代理人彭思,我的代理权限是全权代理,这里是我的授权委托书 审判长:被告代理人及其代理权限 被告代理人:我是被告代理人刘晓芬。我的代理权限是一般代理,这是我的委托授权书 审判长:现在本庭适用民事诉法普通程序公开审理案件。 四、法庭调查 (一)审判长宣布 现在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调查是通过双方当事人以及其诉讼代理人的陈述、举证、质疑,查明案件事实,重点是当事人争议的事实以及本合议庭认为应当调查的事实。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64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反驳对方的主张也应当提供依据并说明理由。 (二)当事人陈述 长:请原告向法庭陈述诉讼请求(上诉请求)以及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 原告: 长:代理人是否有补充。 (原)代理人: 长:请被告对原告(或上诉人)的起诉(或上诉)作答辩: 被告: 长:委托代理人有无补充意见。 被告代理人:

模拟法庭剧本(更新)

书记员:请双方当事人及委托代理人入庭。 书记员:现在宣读法庭纪律 1、旁听人员必须遵守下列纪律。 (一)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影; (二)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 (三)不得发言、提问; (四)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 2、新闻记者旁听应遵守本规则。未经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许可,不得在庭审过程中录音、录像和摄影。 3 、对于违反法律规则的人,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者经院长批准予以罚款、拘留。 4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予以罚款、拘留。 书记员:请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 审判长:请坐 书记员:双方当事人、委托代理人经合法传唤均已到庭 审判长: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今天依法公开审理原告诉被告A、B公司侵犯商标专用权纠纷一案现在开庭 审判长:首先核对当事人原告本人有没有到庭 原告:到庭 审判长:原告讲下你的姓名,出身年月日工作单位职务及家庭住址 原告: 审判长:原告委托代理人的姓名身份代理权限 第一代理人:…. 第二代理人:… 审判长:被告A、B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否到庭 被告A:到庭 被告B:到庭 审判长:被告的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工作单位职务以及所在单位的住所。 被告A: 被告B: 审判长:代理人的姓名身份代理权限 被告A代理人: 被告B代理人: 审判长: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在法庭上申请回避的权利有举证质证请求调解进行辩论和最后陈述的权利原告有权放弃诉讼请求。同时根据最高人名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当事人在庭审当中变更或增加诉讼请求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之前提出反诉也是这样同时当事人对提出请求或者反驳是应当提供证据上述诉讼权利和义务在应诉通知和庭前证据交换阶段已经书面告知当事人当事人是否清楚 原告:清楚 被告A:清楚 被告B:清楚 审判长:原告诉被告侵犯商标专用权纠纷一案由本院法官。。即由本人担任审判长本院法官审判员代理审判员组成合议庭。书记员担任法庭记录。有关合议庭组成

书记员庭审工作

一、宣布开庭 1、开庭前,书记员应查明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到庭情况,并及时报告审判长。当事人已到庭的,收回传票、通知书附卷。 2、审判长决定开庭后,书记员宣布: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入场。(证人应在庭外候传) 3、宣布法庭纪律。 书记员宣布:现在宣布法庭纪律: (1)诉讼参与人应遵守下列纪律:①诉讼参与人应当遵守法庭规则,维护法庭秩序,不得喧哗、吵闹;②不得吸烟、随地吐痰;③不得中途退庭;④发言、陈述、辩论须经审判长许可,并站立。 (2)旁听人员必须遵守下列纪律:①未经许可,不得记录、录音、录像和摄影;②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③不得发言、提问; ④不得吸烟、随地吐痰;⑤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⑥未成年人、精神病人、醉酒的人及其他不宜旁听的人不得旁听;⑦旁听人员对法庭的审判活动有意见,可以在闭庭后用书面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⑧为保证审判活动顺利进行,请进入法庭的人员关闭随身携带的移动电话、BP机等无线电通讯接收器。 (3)对于违反法庭纪律的人,审判长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胶卷、录音带、摄影器材和无线电通讯工具;责令退出法庭或者经院长批准予以罚款、拘留。 (4)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予以罚款、拘留。 4、合议庭入庭。 书记员宣布: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

合议庭成员入庭在各自座位前站立,然后一同落座,脱帽置于座位的左前方,帽徽朝前,然后书记员宣布:全体坐下。 5、书记员站立面前向审判长报告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到庭情况。 书记员报告:“报告审判长,上诉人XXX及其诉讼代理人XXX,被上诉人XXX及其诉讼代理人XXX均已到庭,准备工作一切就绪,请开庭。” (当事人是法人的,应讲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 二、法庭调查 三、法庭辩论 四、法庭调解 五、合议庭评议 六、宣判 1、审判长宣布闭庭(不当庭宣判的宣布休庭)后,书记员宣布全体起立,合议庭成员退庭。 审判长:现在宣布闭庭。闭庭后当事人核对庭审笔录。 书记员: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退庭。 2、闭庭(休庭)后,由书记员宣读庭审笔录,也可告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当庭或五日内阅读。经宣读或阅读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认为记录无误的,应当在笔录上签名盖章。拒绝签名盖章的应记明情况附卷,申请补正的,允许在后面或另页补正。合议庭成员、书记员应在庭审笔录上签名。

庭审报告

校园庭审分析报告 案件名称: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佛山市南海广源铝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佛山市南海广源铝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庭审 分析报告 一、案情介绍 上诉人(原审被告)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顺义区牛汇北街5号。 法定代表人:刘载望,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张建平,男,汉族,1983年11月12日出生,住址:江西省上饶市余干县黄金埠镇湖田院前组。身份证号:36232918311120317,该公司员工。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佛山市南海广源铝业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大沥沥西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林棣贤,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宁慧芹,广东循理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河公司”)因与被上诉人佛山市南海广源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不服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2014)渝五中法民初字第00053号民事判决书,向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庭审过程 (一)庭前准备 1、书记员要求全场肃静,并宣读法庭纪律。

2、全体起立,书记员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 3、书记员告知审判长上诉人江河公司的代理人与被上诉人广源铝业公司的代理人均已到庭,庭前准备就绪,请审判长开庭。 4、审判长请全体坐下。 (二)宣布开庭 1、由审判长宣布开庭,并核对了当事人的身份。 (1)审判长核对上诉人身份,核对上诉人的委托代理人身份及权限,该委托为特别授权委托。 (2)审判长核对被上诉人身份,核对被上诉人的委托代理人身份及权限,该委托为特别授权,但无调解权限。 (3)审判长询问各方当事人对对方当事人的出庭人员有无异议,双方均表示无。 审判长宣布法庭组成人员,然后通知当事人有关的权利义务,并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的申请。双方当事人都表示了解相关权利义务,且不提出回避的申请。 (三)法庭调查 1、审判长要求上诉人陈诉上诉请求、事实及理由。上诉人江河公司陈述:上诉人江河公司为原审被告,他的委托代理人李昆陈述:上诉请求: (1)请求撤销原判,依法改判或发回重审。 (2)一、二审、诉讼费用,保全费由被上诉人承担。 事实及理由是:

书记员宣读法庭纪律内容

开庭前书记员宣读的法庭纪律是什么? 每个法院宣读的都不尽相同。但是全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的内容编排。下面是该规则内容。主要是九、十、十一、十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 第一条为维护法庭秩序,保障审判活动的正常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和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案件时,合议庭的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的审判员主持法庭的审判活动,指挥司法警察维持法庭秩序。 第三条法庭下面应当悬挂国徽。 第四条出庭的审判人员、书记员、公诉人或者抗诉人、司法警察应当按照规定着装;出庭的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勘验人、翻译人员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应当衣着整洁。 第五条审判人员进入法庭和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宣告法院判决时,全体人员应当起立。 第六条审判人员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进行审判活动,保障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 第七条诉讼参与人应当遵守法庭规则,维护法庭秩序,不得喧哗、吵闹;发言、陈述和辩论,须经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许可。 第八条公开审理的案件,公民可以旁听;根据法庭场所和参加旁听人数等情况,需要时,持人民法院发出的旁听证进入法庭。 下列人员不得旁听: (一)未成年人(经法院批准的除外) (二)精神病人和醉酒的人; (三)其他不宜旁听的人; 第九条旁听人员必须遵守下列纪律。 (一)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影;

(二)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 (三)不得发言、提问; (四)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 第十条新闻记者旁听应遵守本规则。未经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许可,不得在庭审过程中录音、录像和摄影。 第十一条对于违反法律规则的人,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者经院长批准予以罚款、拘留。 第十二条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情节较轻的,予以罚款、拘留。 第十三条对违反法庭规则的人采取强制措施,由司法警察执行。 第十四条外国人或者外国记者旁听,应当遵守本规则。 第十五条本规则自一九九四一月一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试行)》同时废止。 书记员宣读法庭纪律: 现在宣读法庭纪律: 一、当事入及其诉讼代理人和旁听人员必须听从审判长的指挥。 二、审判人员进入法庭和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宣告法院裁判时,全体人员应当起立。 三、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须站立发言。 四、开庭时,当事人及代理人以及旁听人员须关闭手提电话、传呼机以及其他通讯用具。 五、审判庭内所有台面不准摆放饮料;法庭内不得抽烟,不得乱扔垃圾。 六、旁听人员必须遵守下列纪律

庭审规范用语

一审民事简易/普通程序庭审提纲 开庭前准备 书记员:传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入庭。 书记员:肃静,现在宣布法庭纪律: 书记员:全体起立,请审判员、审判员入庭就座。 审判员:坐下。 书记员:报告审判员,原告XX、诉讼代理人XX、被告XX、被告诉讼代理人XX均已到庭,准备工作一切就绪,请开庭。 开庭 审判员:(敲击法槌)江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白芒营人民法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34条第1款之规定,今天在这里公开审理原告与被告纠纷一案,现在开庭。 (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审判员应宣布依当事人XX申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34条第2款之规定,今天在这里不公开审理与纷一案。) 审判员:依照法律规定,现在核对当事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 原告/被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住址、身份号码 宣读委托代理人姓名、工作单位、代理权限 审判员:原、被告(第三人)对对方出庭人员有无异议 (原、被告(第三人)对对方出庭人员有无异议逐一回答) 审判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本庭已经对各方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进行了核对,以上出庭人员均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参加本案诉讼活动。 (原告/被告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未到庭参加诉讼,不影响本案的审理,本院

依法缺席审理) 审判员:本案由助理审判员何中良依照简易程序独任审理,代理书记员担任本案的书记员工作。 审判员:原告是否听清楚了 审判员:被告是否听清楚了(如果有第三人,还要询问第三人) 审判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当事人享有广泛的诉讼权利,现就主要权利告知如下,希望你们注意听,并在法庭上正确使用。 (一)有申请回避的权利。 根据民诉法第44条、第45条之规定,如果你们认为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鉴定人、翻译人员、勘验人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本案公正审理的,有权申请回避,但应当说明理由。 (二)有提供证据的权利。 根据民诉法第49条、第139条之规定,你们有权提供证据来证明自己陈述的事实和主张,你们还有提供新证据的权利。 (三)有进行辩论的权利。 根据民诉法第49条、第141条之规定,你们有权对对方的诉讼主张提出自己的看法、阐述自己的观点、论述自己的主张,以及对如何认定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辩论,但辩论时必须守法法庭规则。 (四)有请求调解的权利。 根据民诉法第50条、第142条之规定,你们在本案审理中,直

模拟小法庭剧本

模拟小法庭剧本--校园偷窃 [书记员]:原告及其代理人是否到庭,被告及其代理人是否到庭,现在宣布法庭纪律: 1、请关闭各类通讯工具、不准录音、录像、摄影。 2、不准鼓掌、吵闹和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 3、未经审判员许可,不准发言,提问; 4、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殴打审判人员等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予以罚款。 [书记员]:请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和审判员入庭。(审判长、审判员依次就座。) [审判长]:大家请坐。 [书记员]法庭准备工作就绪,请指示开庭。 审1:黄河路第二小学五六班模拟法庭刑事审判庭现在开庭。传被告人韩流到庭。(法警带被告人韩流到被

告席。) 审1:你叫什么名字?出生年月?: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家庭住址? 被:韩流。97年9月21日。汉。广东深圳。在读小学六年级。 审1:以前有无受过法律处分? 被:没有。 审2:这次何时被刑事拘留? 被:十月十日。 审2:何时被逮捕? 被:十月三十日。 审2:济南实验小学检察院起诉书是否收到? 被:收到。 审2:何时收到? 被:十天前。

审:济南实验小学少年法庭现在在这里依法公开开庭审理韩流偷窃一案。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告人在庭审中享有以下权利: 1.如果上述人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影响公正的,可以请求换人。 2.被告人可以自行辩护。 审:现在开始法庭调查。首先,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公:(站) 济南实验小学检察院起诉书 被告人韩流,男,1997年9月21日出生,汉族,在读济南实验小学六年级,济南长清人。经依法审查查明: 被告人韩流伙同其他班学生张三(已另案处理),于2017年2月19日下午5时许在小学快乐园地处,趁原告不注意,将其放在地上的书包偷出,偷得派克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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