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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项目建设手续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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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建项目设计方案得审查意见(规划意见复函)

承办部门: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密云分局

收费依据与标准:本事项不收费

办理时限:上局务会批准后10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关于拟建项目设计方案得审查意见》受理条件:取得《北京市测绘院密云测绘分院钉桩坐标成果通知单》、《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

申请材料:

办理规划意见复函所需资料:

1、建设单位填写完整并加盖单位印章得“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及其她事项申报表”;

2、建设单位出具得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建设单位得申请文件;

4、土地公开交易所依据规划意见文件(含附图)复印件;

5、总平面5份;(总平面设计)

6、《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

7、《北京市测绘院密云测绘分院钉桩坐标成果通知单》;

8、建筑效果图;

9、项目基本情况及设计方案得演示文件(格式)。

第二节环境影响批复

承办部门:密云县环境保护局

收费依据与标准:委托编制环评报告表(书)得费用由企业与评估单位自行协商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密云县环境保护局(批复)》

受理条件:符合环保要求

申请材料:

1、由企业自行委托在环保局批准名录中得环评报告编制单位编制环评报告表(书);

2、房屋租赁协议及房产证明得复印件;

3、工商局出具得“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拟建项目所处地理位置图;(要标出拟建项目周围最近得建筑物名称及据该拟建项目得距离。)

5、拟建项目经营场所平面图;

6、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备注:该手续由北京密云经济开发区总公司投资服务部协助办理。

第三节立项核准批复、项目备案通知书

承办部门:密云县发展与改革委员会

收费依据与标准:本事项不收费

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关于成立××项目核准批复》或《项目备案通知书》

受理条件:符合产业政策

申请材料:

1、项目申请报告;

2、根据所报项目内容,提供所需土地、规划、环保等部门得文件;

3、承诺书;

4、授权委托书;

5、开发区意见;

6、租赁(出让)协议;

7、投资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本人签字;

8、名单预先核准通知单。

以上材料,提交一式两份,并附电子文档。原始材料得复印件应携带原件以便确认。

备注:该手续由北京密云经济开发区总公司投资服务部协助办理。

第五节图纸设计(企业自行委托)

承办部门:有资质得设计单位

收费依据与标准:企业自行与涉及单位商定

办理时限:与设计单位约定时间

办理结果:全套施工图纸

受理条件:取得了规划部门出具得批准文件及《北京市测绘院密云测绘分院钉桩坐标成果通知单》

申请材料:

1、电子版地形图;

2、地质勘察报告;

3、设计委托书。

第六节勘察(企业自行委托)

承办部门:有资质得勘查单位

收费依据与标准:企业自行与勘查单位商定

办理时限:与勘查单位约定时间

办理结果:勘查报告

受理条件:取得规划部门出具得批准文件

申请材料:

1、《关于成立××项目核准批复》或《项目备案通知书》;

2、总平面图;

3、《建设项目规划条件(土地储备供应)》。

第七节人防工程审批

承办部门:密云县民防局

收费依据与标准:易地建设费1640元/平方米。

办理时限:7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人防工程备案通知书》与《易地建设证明书》

受理条件:取得《关于成立××项目核准批复》或《项目备案通知书》、《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关于拟建项目设计方案得审查意见》

申请材料:

一、规划建设人防工程

1、设计与审批

受理条件:县发改委对项目得批复(即计委立项)、县规划分局对项目得批准意见书(以下简称〈意见书〉)、工程总平面图4张、县民防局全程办事代理承办单(我办提供)(原件、复印件均可)。

相关法规(摘要):城市(县非中心城镇除外)新建(含扩建、改建)民用建筑必须按照国家与北京市得规定修建防空地下室,包括为保障战时人员与物资掩蔽、人民防空指挥、医疗救护等单建或结合地面建筑而修建得防空地下室,应建人防工程面积按工程项目总建筑面积得2%计算。

主要环节:①县民防局根据有关政策出具《人防工程设计基本条件》(简称〈条件〉)②持《条件》到有资质得建筑设计院进行设计③持《条件》、规划分局得《意见书》、建筑图纸与施工图纸(各一套)与《建设项目人民防空工程标准审查申报表》到市民防局审图中心进行初步设计,后按该部门提出得意见进行修改。完成后提供一套工程结构图④结构图纸审查合格后,持市民防局审图中心出具得《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备案通知单》到市人防质监站办理监督申请。

审批:与此同时,将全套人防工程图纸(一套)与《人民防空工程施工图备案通知单》交我办存档。出具《人防工程备案通知书》与《建

设人防工程证明书》。持两书到规划分局、建设委员会办理《建设工

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后,方可施工建设。

2、验收备案与交接

验收:人防工程竣工(主体完工、内装修、人防设施安装完毕)后,方可向我办提出认可申请(形式不限)。图纸复审合格后,向市人防质监站提出备案申请。该部门按照有关要求,到现场进行质量验收。

备案:持《人防工程认可文件》,到质监站办理备案手续。后凭该部门出具得《北京市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北京市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报告》与竣工图报予我局工程建设管理科。

交接:根据相关法规,在人防工程使用前,应向我局办理人防工程移交手续,并填写《人民防空工程交接书》。

3、使用

使用:如有使用人防工程意向,可向我办提出申请,并填写《使用人防工程早请表》以及人防工程场地证明等。使用用途与标准相一致,符合市政府152号令等文件精神。使用单位出具相关部门得有效证明

文件,我办据此颁发《人防工程使用证》。

二、易地建设人防工程

1、提出申请

受理条件:同规划建设人防工程得受理条件。

相关法规政策:由于地质条件限制不能修建人防工程得,按照规定缴纳易地建设费。收费标准按应建人防面积每平米1640元计算。

2、交费办理

交费:开发建设单位持交款书,到县工商银行办理交费事项,并将回执(第四联)交回我办。

办理:收到回执后,出具《人防工程备案通知书》与《易地建设证明书》,持两书,到建委与规划分局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备注:

1、上述申办程序,必须在工程开工建设之前,到我办及时办理。

2、民防局负责人防工程建设规划,申办单位应予以积极配合,但可提出合理建议。

3、在人防工程施工建设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进行,人防设备设施必须由专业厂家与人员进行安装。

4、人防工程竣工后,在未取得《人防工程使用证》前,不得使用,也不得出租,或变相经营。

5、在人防工程使用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北京市人民防空工程与普通地下室安全使用管理办法》之规定,如有违规行为,将根据《人民防空工程使用证管理暂行办法》进行处罚。

第八节园林审核意见得复函

承办部门:密云县园林绿化局

收费依据与标准:本事项不收费

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密云县园林绿化局关于××公司拟建××项目园林审核意见得复函》

受理条件:取得《建设项目规划条件(土地储备供应)》、《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关于拟建项目设计方案得审查意见》

申请材料:

一、建设工程绿地审核所需文件(按实际取得文件准备):

1、书面申请书:关于建设工程园林绿化专业审查得申请;

2、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密云分局核发得《建设项目规划条件(土地储备供应)》,全套原大小整张复印件;

3、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关于拟建项目设计方案得审查意见》文件,全套原大小整张复印件;

4、《北京市测绘院密云测绘分院钉桩坐标成果通知单》,全套原大小整张复印件;

5、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土地证;

6、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法人身份证等复印件及法人身份证明;

7、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工程设计平面图及覆土绿地剖面图及电子版(蓝图各两份)。

二、绿地布置总图图纸要求:

1、图纸比例:一般应为1:200、1:500、1:1000;

2、绿地布置总图图纸(蓝图)基本内容:

绿地布置图(一式两份,设计、建设单位盖章,电子版一份),图纸应有明确得建设用地红线、建设用地周边环境、代征绿地范围线、地

下建、构筑物范围线、建、构筑物悬挑部分投影线、实土绿地范围线、覆土绿地(标注出绿地覆土厚度)范围线、屋顶绿化(覆土厚度应600~800mm)范围线、集中绿地范围线;

3、相关指标:

(1)建设用地总面积(不含代征地);

(2)代征绿地面积;

(3)总建筑面积:新建建筑面积(地上建筑面积、地下建筑面积)、保留建筑面积;

(4)绿地总面积(按相关规定计算):实土绿地面积、覆土绿地面积(按相关规定计算)、屋顶绿化面积(按相关规定计算)、绿化停车场面积(参与绿地率计算得绿化停车场,其遮荫乔木栽植应不少于四行四列,株行距应不大于6米;不小于5米,且无地下建筑);

(5)绿地率。

第九节避雷批复

承办部门:密云县气象局

收费依据与标准:代收新改扩建建筑物避雷装置检测费0、8元/平方米

关于避雷装置安全检测收费转为正式收费标准得函(京价(收)字[2003]399号)

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防雷装置设计审核》

受理条件:

1、设计单位与人员取得国家规定得资质、资格;

2、申请单位提交得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

3、需要进行雷电灾害风险评估得项目,提交了雷电灾害风险评估报告。

申请材料:

1、《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申请书》

2、设计单位与人员得资质证与资格证书得复印件;

3、经当地气象主管机构认可得防雷专业技术机构出具得防雷装置设计技术评价报告。

注:以下材料由受理机构向防雷专业技术机构直接调取,申请单位不再提交:

1、防雷装置施工图设计说明书、施工图设计图纸及相关资料与电子文档;

2、设计中所采用得防雷产品测试报告得复印件

第十节抗震设防批复

承办部门:密云县地震局

收费依据与标准:本事项不收费

办理时限:7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抗震设防批复

受理条件:取得《关于成立××项目核准批复》或《项目备案通知书》申请材料:

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审核项目依据:

1、《北京市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1997年第5号,1997年7月14日);

2、《中华人民共与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与国主席令第九十四号,1997年12月18日);

3、《中华人民共与国国家标准<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技术规范>》(GB17741-1999,1999年4月26日);

4、《北京市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北京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北京市计划委员会、北京市地震局京震联发[1999]1号,1999年7月2日);

5、《关于将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与建设项目抗震设防要求管理纳入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得通知》(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北京市计划委员会、北京市地震局京计基字[1999]第1331号,1999年12月8日);

6、《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与国防震减灾法>办法》(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9号,2001年10月16日);

7、《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与国国务院令第323号,2001年11月15日);

8、《关于邮电通讯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范围得通知》(邮电部国邮部联[1998]285号)1998年4月3日;

9、《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01,2001年2月2日);

10、《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规定》(中国地震局令第7号,2002年1月28日);

11、《北京市人民政府批转市编办等部门关于改革本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程序意见得通知》(京政发[2002]5号,2002年1月30日);

12、《北京市地震安全性评价收费项目与收费标准》(京价(收)字[2002]361号);

13、《北京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与地震安全性评价监督管理工作有关规定(暂行)》(京震发抗[2003]1号,2003年1月2日);

14、《北京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与地震安全性评价监督管理工作有关规定(暂行)得补充规定》(京震发抗[2003]14号,2003年6月18日)。

审核程序:受理---审查---决定

申请材料:

申请单位应提交如下材料得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要加盖单位公章)

1、计划部门批准得项目建议书或其它计划批准文件;

2、建设场地(或近旁场地)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3、建设工程使用情况及基本情况说明;

4、结构总设计说明。

第十一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承办部门: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密云分局

收费依据与标准:本事项不收费

办理时限:上局务会批准后20个工作日(不含法定颁发、送达行政许可证件时间),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受理条件:《国有土地使用证》,图纸设计完成

申请材料:

1、申报单未填写完整并加盖单位印章得《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及其她事项申报表》;

2、申报单位出具加盖单位印章与法人签字或印章得《建设项目法人授权委托书》;

3、建设计划主管部门批复文件;

4、用地全书或使用土地得有关证明文件:

(1)《国有土地使用证》(含附图,复印件);

(2)尚未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得项目,需提交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含附件及附图,复印件)与下列之一得用地权属文件: 《建设用地批准书》或《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复印件;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复印件;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登记表》复印件;

(3)只有《房屋产权证》得,应附国土行政主管部门出具得使用土地得有关证明文件1份【中央单位及驻京部队为上级主管部门(国管局、中之管理局、总后勤部,武警总部等)出具得使用土地得证明文件】;

5、《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含正本、附件及附图,复印件)或《建设项目规划条件(土地储备供应)》(含附图,复印件);

6、《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关于拟建项目设计方案得审查意见》(含

附图,复印件),《建设项目规划条件(土地储备供应)》没有明确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方案审查得项目不可提交;

7、具有资质得设计单位绘制得全套施工图中得部分施工图纸:

(1)图纸目录(涵括各专业)、设计说明、总平面图、各层平面图、各朝向立面图、各主要部位剖面图、基础平面图、基础剖面图各1份,另附总平面图5份(机要项目总平面图4份;申报主体为多个单位得,需相应增加总平面图份数);

(2)施工图须为蓝晒图,须按A4规格竖向折叠并留出装订线;

(3)图纸目录与总平面图需要加盖设计单位年度“图纸报审专用章”、“注册建筑师章”、“注册结构师章”;

(4)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得规定需要设置无障碍设施得项目,设计说明中有无障碍设计得情况得专项说明;

(5)总平面图须标注比例尺、指北针、建筑外轮廓尺寸及四角坐标、拟建建筑与现状参照物间距具尺寸、建筑层数,图鉴中须有三人以上签名;

总平面图应有《技术经济指标明细表》,住房项目还须有《住房套型结构比例明细表》。

8、《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含正本、附件及附图)或《建设项目规划条件(土地储备供应)》、《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关于拟建项目设计方案得审查意见》等相关文件,注明在申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就是需要提交得相关主管部门书面意见(如人防、文物、园林等)及相关材料;

9、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对项目建设方案附属绿化用地得审核意见得复函;

10、依据《北京市新建商品住宅小区与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同步交付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京建法[2007]99号)得规定,居住项目(2007年3月1日后取得《建设项目规划条件(土地储备供应)》得)需提交住宅小区建设时序方案;

11、机要项目需提交有关部门关于项目定密文件;

12、其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得相关要求。

以上所有报送材料一式2份。

第十二节施工图纸审查(企业自行委托)

承办部门:有资质得施工图纸审查单位

收费依据与标准:自行与审图单位商定

办理时限:自行与审图单位协商

办理结果:施工图纸审查成果报告

受理条件: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申请材料:

1、规划管理部门核发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附图。

2、有关部门对勘察报告、消防、人防得审查批准通知书或专项审批意见书。

3、初审时提供一套完整得施工图(建筑专业须在图纸目录、总图、总说明盖图纸报审专用章、注册建筑师章;居住建筑与公共建筑得建筑、暖通图加盖节能章;结构专业须在图纸目录、说明盖图纸报审专用章、注册结构工程师章;水、暖、电专业在图纸目录、说明盖图纸报审专用章)。一张该项目建筑总平面布置图(盖图纸报审专用章、注册建筑师章、注册结构工程师章、居住建筑与公共建筑加盖节能章)。

4、注明计算软件名称与版本得结构专业计算书一套。

5、岩土工程勘察报告(详勘)。

6、下列建筑须分别提供节能计算资料:

居住建筑:建筑物耗热量指标计算表(《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11-602-2006附录A);

甲类公共建筑(单栋建筑面积大于2万m2,且全部设置空气调节系统得建筑):热工性能判断表等三张表(《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01-621-2005附录D-1、D-4、D-5;乙类公共建筑(除甲类公共建筑以外得公共建筑):热工性能判断表等四张表中得三张表(《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01-621-2005附录D-2(或D-3)D-4、D-5。

7、设计方案招投标备案表(复印件)。

8、审查需要提供得其它资料(根据工程得具体情况定)。

第十三节消防审核

承办部门:密云县消防支队

收费依据与标准:本事项不收费

办理时限:

一般工程自受理消防设计审核申请之日起8个工作日内完成;国家、省级重点建筑工程以及设置建筑自动消防设施得建筑工程16个工作日内完成;1000平方米以下得装修工程审核时限为8个工作日,1000平方米以上得装修工程审核时限为16个工作日。但就是依法需要组织专家评审得,专家评审时间不计算在审核时间内。

办理结果:《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受理条件: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申请材料:

1、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一式两份);

2、建设单位得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新建、扩建工程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

4、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

5、消防设计文件(详细内容请见“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一栏);

6、建设单位得授权委托书与受委托人得身份证复印件。

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范围:

1、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得人员密集场所,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设计审核:

(1)建筑总面积大于20000平方米得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展览馆、博物馆得展示厅;

(2)建筑总面积大于15000平方米得民用机场航站楼、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

(3)建筑总面积大于10000平方米得宾馆、饭店、商场、市场;

(4)建筑总面积大于2500平方米得影剧院,公共图书馆得阅览室,营业性室内健身、休闲场馆,医院得门诊楼,大学得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劳动密集型企业得生产加工车间,寺庙、教堂;

(5)建筑总面积大于1000平方米得托儿所、幼儿园得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室内儿童活动场所,养老院、福利院,医院、疗养院得病房楼,中小学校得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学校得集体宿舍,劳动密集型企业得员工集体宿舍;

(6)建筑总面积大于500平方米得歌舞厅、录像厅、放映厅、卡拉OK厅、夜总会、游艺厅、桑拿浴室、网吧、酒吧,具有娱乐功能得餐馆、茶馆、咖啡厅。

2、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得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设计审核:

(1)设有第一条所列得人员密集场所得建设工程;

(2)国家机关办公楼、电力调度楼、电信楼、邮政楼、防灾指挥调度楼、广播电视楼、档案楼;

(3)本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以外得单体建筑面积大于40000平方米或者建筑高度超过50米得其她公共建筑;

(4)城市轨道交通、隧道工程,大型发电、变配电工程;

(5)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得工厂、仓库与专用车站、码头,易燃易爆气体与液体得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

第十四节 招投标(代理公司企业自行委托)

承办部门:密云县住房与城乡建设委员会

收费依据与标准: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北京市物价局(京价(收)字

[2002]480号))

办理时限: 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中标通知书》

受理条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招标投标工作阶段及业务流程如下:

工作阶段 招标人 投标人 监督管理部门

1、 招标资格

与备案 2、 确定招标方式 3、发布(送)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

公告发布时间不能

少于5个工作日)

4、编制、发放资格

预审文件与递交

资格预审申请书

(少于5天)

5、资格预审,确定

合格得投标申请人

(专家评审1天) 工作阶段招标人投标人监督管理部门6、编制、发出(预备会前1-2

建设项目手续办理流程

建设项目手续办理流程 一、项目手续办理流程 1、立项 2、环评、交评、可研、安评 3、项目策划定位、委托设计院做平面方案 4、规划、消防窗口总平方案审批 5、出蓝图 6、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7、单体建筑物三个以上设计方案 8、设计方案审批 9、出施工图 10、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11、图纸审查 12、建筑工程消防施工图审核 13、建设工程招标 14、安全监督手续 15、质量监督手续 16、办理《施工许可证》 17、开工建设 18、消防验收 19、办理规划验收合格证 20、质监站竣工验收备案表 21、节能建筑验收 22、房屋建筑工程结算备案 23、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24、房产测绘→派出所出具门牌号证明→房屋初始登记→办理房产证 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设定登记 1、土地登记申请书 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政府批复原件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4、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及契税缴纳证明 5、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6、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地籍测量的数据及图件 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报表 2、建设项目的有效计划批准文件 3、已经批准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和项目用地规划图 4、规划设计条件或及附图 5、划拨土地证明或土地出让、转让合同

6、已批准的总平面图 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 2、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计划批文 4、土地权属证明文件 5、施工图三套(含建设项目总施工图、建筑单体施工图、工程定位图及竖向设计、管线综 合、绿化及做法施工图) 6、放线(测绘)资料 7、申报材料相应的电子文档光盘 五、施工图设计审查 1、施工图审查设计任务委托书、申请表 2、施工图图纸4套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工程勘察报告技术审查任务委托书 六、建筑工程消防施工图审核 1、建筑工程全套施工设计图纸、技术性审查报告 2、建筑工程消防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 3、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设计单位资质证明 5、总平面定位图 七、建设工程施工项目招标审批 1、立项批文 2、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3、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备案表 八、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1、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表 2、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中标通知书 3、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合同 九、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手续 1、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3、工程中标通知书 4、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和临时设施规划方案 5、施工组织设计 6、工程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7、特种作业人员有效上岗证 8、建设单位安全监督人员和监理单位监理人员花名册

优化工程项目建设手续办理流程图

优化工程项目建设手续办理流程图 (提前介入) 发改、国土、规划、环保、文物、水利、气象、地震、铁路等部门联合预审、确定立项项目,主要针对用地审批、城市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物考古、水土保持、气象环境、地震安全评价、穿越城市轨道方案审查等对建设项目进行跟踪服务,指导和帮助建设单位做好前期各项准备工作。 发改部门办理投资项目备案(3个工作日)或外商投资项目备案(5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委托编制规划、设计方案 土地储备、土地预审 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或进行规划总平面方 案审查)(用地面积50亩以下10个工作日) 土地出让、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 (或不动产权证书) (多评合审) 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建设单位报相关部门,相关部门受理评估申请,组织评估、审批、反馈,如发改部门的节能审查意见、国土部门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审核、住建部门的交通影响评价审核等,依据各部门评估审核意见规划部门对总平面图进行审核(10个工作日),建筑设计方案审查(并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时限)、建设单位缴纳城市配套费用和建筑劳保统筹费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15个工作日)建设单位组织编制施工图设计图纸,并找图审机构进行图纸审查 (多图联审) 消防、人防、抗震、节能等部门按照职能对施工图中的消防设计、人防设计、节能设计、抗震设计、绿色建筑设计进行专项审查,住建部门对施工图进行审查备案。(13个工作日) 招投标报建(即办)、国有投资项目公开 招投标 最高限价备案、工程直接发包通知书备案(非国有投资项目)(即办)、工程招标备案(国 有投资项目)、合同备案和质量安全备案、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即办)(共6个)工作 日) 场地平整、建筑工地扬尘治理6个100%落实建设单位完善网报资料,住建部门审查要件,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3个工作日) 13

完整版工业建设项目报建流程

工业建设项目报建流程-证件办理明细 一、办理项目选址意见书 审批程序: 1、建设单位向区规划办领取规划用地审请表 2、填报表格,资料准备齐全后交规划初审、加具意见上报市规划局; 3、市规划局科审核,通过后核发《选址意见书》; 提交资料: 1、选址意见书申请表二份 2、规划用地申请表一份 3、用地可行性报告二份 4、选址规划图三份 5、规划设计总平面图三份 6、单位设计方案二份电子文件 7、收费项目:规划测量:测量费为0、1元/亩 规划设计费为15000元/公顷; 计算机制图费2000-3000元/份 8、联系人:区规划办(区府 联系人:联系电话:镇区规划办 市规划局规划科: 地址: 二、购买土地 1、买卖双方确认价格,,实地测量,卖方提供用地红线图。 2、公司提供规划方案图。(平面图)卖方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3、联系部门:联系人:联系电话: 三、用水、用电、锅炉、电梯、电视、电话申请 、用电申请(供电局):报手续及报装费均由建设单位承担1. 2、用水申申请(自来水公司):联系电话:联系人: 3、电话申请(电信局):联系人:联系电话: 申装费:2000元/对工料费:300元/对 4、有线电视申请联系人:联系电话:费用: 5、锅炉报装、电梯报装均(质量监督局)由施工方负责,此项可与公司外事联系人:联系电话: 四、地质勘探 1、委托地质勘探院进行地质勘探作地质报告,费用:55元/-已降至45元/至45元/。触探检测费用:300元/点(点地面 积1000M2以内不少于6个点,以上部分每增加300M2增加一个点) 2、勘探院联系人: 五、新增建设用地预审 审批程序:区国土局 1、建设单位向区规划办领取规划用地审请表领取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填写: 2、建设单位备齐材料交国土分局初审; 3、国土局将有关预审材料送市发展中国家窗办文; 4、窗口收齐资料移交资源规划科审核; 5、国土局按照要求在5 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加具初审意见

建设工程前期手续办理的程序

建设项目前期手续办理程序 1、土地拍卖取得 2、项目建议书:(完成后可以进行设计和勘察招投标) (1)项目建议书报告(委托咨询单位或有资质设计院编制) (2)项目建议书申请报告(红头文件) (3)土地成交确认书 (4)国有土地出让合同 (5)规划选址意见 3、可行性研究: (1)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委托有资质单位做:需要项目建议书批复。)(2)可行性研究报告申请 (3)环境影响评价意见书 4、土地使用证: (1)土地使用权登记申请表 (2)营业执照及企业章程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法人代表身份证明 (5)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6)土地登记委托书 (7)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8)宗地图 (9)地籍调查界址表(由国土局测量队填写) (10)经公证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原件+复印件) (11)经公证的成交确认书 (12)出让金、契税缴款通知书 (13)出让金发票复印件 (14)履约保证金(复印件) (15)契证(复印件) (16)交付通知书 (17)规划用地许可证(复印件) 5、规划用地许可证: (1)土地成交确认书 (2)国有土地出让合同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 (4)选址意见书及附图 (5)项目建议书 6、勘察设计招投标: (1)经审批部门同意的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2)具有土地管理部门颁发的土地使用证 (3)具有规划管理部门确定的项目建设地点、规划控制条件和用地红线图(4)委托代理单位进行招投标代理

(5)编制招标文件,并送招标办备案 勘察设计包括方案设计、勘察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 7、环境影响评价 (1)由资质的环评单位制作报告书(1个月)或表(1个星期)(需要项目建议书、选址建议书、规划用地许可证) (2)申请报告 (3)项目建议书 8、交评 (1)、需要提供规划设计方案 9、日照分析 (1)、需提供所有图纸(电子文件) 10、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审核 (1)建设(市政)工程规划设计方案申报表 (2)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附图 (3)项目建议书批复 (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图 (5)绘制在1:500或1:1000宁波市独立坐标系统的现状地形图上的总平图规划图一份(附DWG格式的电子文件) (6)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的完成的规划设计方案(附电子文件) 11、初步设计审批 (1)造价审核报告书:设计单位做的每一幢房屋的单体预算上报发改局审核(2)申请报告 (3)环评意见 (4)规划局方案会审意见 (5)初步设计文本 12、城管审核绿化 (1)、申请报告 (2)、绿化申报方案(一式四份):需达到初步设计深度,包括设计说明、设计构思、设计原则、总评、节点意向、苗木表、概算等及电子文件。 (3)、规划意见书、红线图、用地条件图。 (4)、立项批复文件 (5)、绿化率计算表(见反面) (6)、设计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上写仅用于****工程并加盖红章)。 13、立项文件 (1)初步设计批复 (2)规划用地许可证 (3)土地使用证 (4)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审核意见 (5)造价审核报告书 (6)申请报告(红头文件) (7)环境评估意见 14、让设计单位进入施工图设计 15、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招投标 (1)、委托代理公司进行清单编制,招标文件编制。

工业项目报建手续流程

一、立项审批 1 、项目立项申请报告书(原件一份) 2 、项目建议书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一份) 3 、建设用地的权属文件或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书(一份) 4 、项目建设投资概算(一份) 5 、银信部门出示的资金证明(原件一份) 6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房地产项目需提供资质证明一份) 7 、项目地形图(一份) 8 、有关职能部门的意见。 二、规划设计 1 、由市规划局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立项文件核发勘察设计红线,提供规划设计条件。 2 、建筑设计分为三个阶段,即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设计。 3 、市城建局负责联系市有关部门对初步设计进行会审批复。 三、建设工程报建 (一)建设工程报建,首先要提供如下资料到建委办理登记手续。 1 、计划部门核发的《固定资产投资许可证》或主管部门批准的计划任务书; 2 、规划部门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 、国土部门核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 4 、符合项目设计资格设计单位设计的施工图纸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 5 、人防办核发的《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许可证》; 6 、消防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7 、防雷设施检测所核发的《防雷设施设计审核书》; 8 、地震办公室核发的《抗震设防审核意见书》; 9 、建设资金证明; 10 、工程预算书和造价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类别核定书》; 11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料。

(二)公开招标的建设工程,要补充如下资料到招标办办理手续。 1 、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委托证明; 2 、建设工程施工公开招标申请表; 3 、建设工程监理公开招标申请表。 (三)邀请招标的建设工程,要补充如下资料到招标办办理手续。 1 、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委托证明; 2 、建设工程施工邀请招标审批表; 3 、建设工程监理邀请招标审批表; 4 、工商部门签发的私营企业证明; 5 、法人营业执照; 6 、其他申请邀请招标理由证明。 (四)直接发包的建设工程,要补充如下资料到招标办办理手续。 1 、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委托证明; 2 、建设单位申请安排建设工程施工单位报告; 3 、建设单位申请安排建设工程监理单位报告; 4 、工商部门签发的私营企业证明; 5 、法人营业执照; 6 、建设工程直接发包审批表。 (五)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要提供如下资料到质监站办理手续。 1 、《规划许可证》; 2 、工程施工中标通知书或工程施工发包审批表; 3 、工程监理中标通知书或工程监理发包审批表; 4 、施工合同及其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 5 、监理合同及其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 6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 7 、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申请表; 8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料。

建设项目审批流程

第一步:编制可研报告,取得发改委“立项批复”。 第二步:取得国土局“用地预审意见”。 第三步:取得环保局“环境评估审查意见”。 第四部:取得规委给发改委的“规划意见函复”。 第五步:取得规委给建委的“规划意见函复”。 第六步:取得建委的“选址意见通知书”。 第七步:取得发改委的“招投标方式通知书”。 第八步:委托招投标代理公司完成设计招投标,发出中标通知书,取得规委的“设计招投标备案回执”。 第九步:取得规委的“规划意见通知书(选址)”。 第十步:完成方案设计,取得规委的“设计方案审查意见”。 第十一步:完成初步设计及概预算编制,取得发改委的“初步设计及概预算审查意见”。 第十二步:取得规委的“钉桩通知单”,委托测绘院钉桩,取得“钉桩成果通知书”。 第十三步:取得规委的“用地规划许可证”。 第十四步:取得建委的“征地计划通知书”。 第十五步:取得国土局的“建设用地批准书”。 第十六步:完成人防报批图纸设计,取得人防办的“人防设计审查意见”。 第十七步:完成消防报批图纸设计,取得消防局的“消防设计审查意见”。 第十八步:完成园林报批图纸设计,取得园林局的“园林设计审查意见”。 第十九步:委托编制交通影响评估报告,取得交通委的“交通审查意见”。 第二十步:委托勘察院进行地质勘探,取得“地质勘探报告”。 第二十一步:取得建委的“年度施工计划通知书”。 第二十二步:设计院完成规证报批图纸设计,取得规委的“工程规划许可证“。 第二十三步:与原土地方完成安置补偿工作,签定“安置补偿协议”。 第二十四步:完成水、电、气、暖、信、路等市政供源方案设计,取得市政院的“市政供源方案”。 第二十五步:取得园林局的“树木伐移许可证”。 第二十六步:取得建委的“拆迁许可证”及“渣土消纳许可证”。 第二十七步:取得国土局的“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 第二十八步:取得国土局的“国有土地使用证”。 第二十九步:设计院完成全套施工图设计,取得审查机构的“施工图审查合格书”。 第三十步:完成监理招投标手续,取得建委“中标监理公司及监理合同备案回执”。 第三十一步:完成施工招投标手续,取得建委“中标施工单位及施工合同备案回执”。

建设工程手续办理流程

建设工程手续办理流程 一、开工前手续办理 1.拟实施的建设项目报请区编审会或区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 2.区规划分局办理工程规划红线。 3.区发给委办理项目建议书批复。 4.请具有资质的编制单位编制可行报告、环境影响报告书、工程初步设计方案及正式施工图。 5.同步办理下列手续:区环保局办理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规划选址意见书、施工图审查及消防审查(土建)。 6.区国土分局办理用地预审意见,请具有资质的单位编制工程预算,进行工程招投标,落实勘察、施工和监理中标单位,进行工程报市质量监督站收站。 7.区发改委办理工程可行性批复。 8.区规划分局办理建设工程用地规划许可证。 9.请具有资质的单位编制地质灾害评估报告,区国土分局办理土地批文(土地已报批的工程)。 10.区规划分局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11.市墙改和节能办办理节能手续,公共建筑及政府投资建设的安置房还需进行绿色建筑评审,办理绿色标识。(土建)。 12.市气象局办理工程防雷审查(土建)。 13.市人防办办理人防审查(土建,有人防分项工程的)。 14.市城建档案馆办理建档手续(建设工程档案报送责任书)。 15.市住建局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16.对工程范围内的强弱电杆线、自来水、燃气等进行迁移、下地。 二、工程建设和管理 一是高度重视项目前期工作。严格按照规定的内容和深度,落实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等工作,进一步加强与市(区)规划、国土、环保等部门之间的对接联系,围绕项目开工必备条件,认真做好项目规划、建设用地、环境评价、资金筹措、招投标等工作,切实提高项目实施的规范性、操作性。 二是解放思想,勇于担当。紧扣项目实际情况,在各参

工业项目申请办理全流程

第一步: 工业园区签订协议 第二步: 项目核准备案(市发改委窗口或工业园区办理) 提交材料: 1、营业执照; 2、用地协议; 3、项目简介(核准项目提供可研报告); 4、申请报告(市发改委窗口受理、办理时限1-2个工作日办结)。 第三步: 规划选址意见书(含设计条件)(规划局窗口) 提交材料: 1、项目核准备案批文; 2、与工业园区签订的协议; 3、地形图2xx; 4、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表(加盖印章); 5、相关单位审核意见 办理程序: 窗口受理→经办人现场勘查→局(分局)业务会通过→并联审批会通过(需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窗口审批

时限: 选址5个工作日,设计条件10个工作日 征用土地: 与园区签订意向性用地协议(国土部门预审通过的)→核准备案、选址→国土局(分局)组织实施挂牌→市政府批准后→出让金(企业缴纳)→登记、发证(需出公告的,公告期15天) 第四步: 1、企业委托设计单位设计规划总平面方案,单体方案(符合资质要求的设计院)(重大工程或涉及主次干道的项目,先设计总平面规划方案,待总平面规划方案审查通过后,再设计单体方案) 2、企业委托有资质的环评机构做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书) 第五步: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含总平面方案、单位方案审查)(规划局窗口)提交材料: 1、申请表(加盖印章); 2、选址意见书设计条件及地形图; 3、方案电子文件及平面规划图2xx; 4、相关单位部门审核意见; 5、规划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6、项目核准备案批文 办理程序: 窗口受理→现场勘查→局(分局)业务会通过→(需征求相关部门意见)中心并联审批会通过→窗口审批时限:

建设项目申报审批程序

基本建设项目审批 法定依据: 国家计委、国家经委、国家统计局《关于更新改造措施与基本建设划分的暂行规定》(计资〔1983〕869号) 国家计委《关于简化基本建设项目审批手续的通知》(计资〔1984〕1684号)。 申请条件 基本建设是指利用国家预算内基建资金、自筹资金、国内外基建贷款以及其他专项资金进行的,以扩大生产能力(或新增工程效益)为主要目的的新建、改扩建工程及有关工作。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为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而平地起家的新建项目; 第二、为扩大生产能力(或新增效益)而增建分厂、主要生产车间、矿井、铁路干支线(包括复线)、码头泊位等改扩建项目; 第三、为改变生产力布局而进行全厂性迁建的项目; 第四、遭受各种灾害,毁坏严重,需要重建整个企、事业的恢复性项目; 第五、行政、企事业单位增建业务用房和职工宿舍等项目。 项目总投资在2亿元以上(包括2亿元),或产权隶属关系为省属,或省参股投资的基本建设项目,一律报省或由省审核后转报国家审批;项目总投资在2亿元以下、产权隶属关系为地市县属的基本建设项目,凡建设资金及其它建设、生产条件不能自求平衡的,均需报省或转报国家审批(省里已明确下放审批权限的除外)。 办理程序 需要国家和省审批的基本建设项目,必须经过五道审批手续,即: 1.项目建议书审批 各部门、各地区、各企业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长远规划、行业规划、地区规划等要求,对项目进行预可行性研究,在此基础上提出项目建议书。项目建议书的内容: (1)建设项目提出的必要性和依据。 引进技术和进口设备的,还要说明国内外技术差距和概况以及进口的理由。 (2)产品方案,拟建规模和建设地点的初步设想。 拟在城市规划区建设的非生产性建设项目,还要说明城市规划和行政主管部门的初步审核意见。 (3)资源情况、建设条件、协作关系和引进国别、厂商的初步分析。 (4)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设想。 利用外资项目要说明利用外资的可能性,以及偿还贷款能力的大体测算。 (5)项目的进度安排。 (6)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初步估计。 2.可行性研究报告(含招标方案)审批 按照批准的项目建议书,部门、地区或企业负责组织可行性研究,对项目在技术、工程、经济和外部协作条件上是否合理可行,进行全面分析、论证,作多方案比较,认为项目可行后,推荐最佳方案,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上报。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 (1)总论 A、项目提出的背景(改扩建项目要说明企业现有概况),投资的必要性和经济意义。 B、研究工作的依据和范围。 (2)根据经济预测、市场预测确定项目建设规模和产品方案 A、市场需求情况的预测。 B、国内、省内现有企业生产能力的估计。 C、销售预测、价格分析、产品竞争能力。

建设项目开工手续办理流程

建设项目开工手续办理流程 1、现场三通一平:申请临时用水开口(生活、施工用水) 申请临时用电 建设施工围墙 2、办理土地证 3、办理土地规划许可证 4、办理工程规划许可证 5、进行地质勘查,出具经审查合格的勘查报告。 6、委托地震检测,出具“地震评估报告” 7、进行初步设计 8、进行施工图设计 9、委托建伟施工图审批,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书,缴纳审图费、散装水泥押金 10、规划审批图纸存档,用于办理各项手续 11、监理招标、合同备案 12、施工招标:需“建设单位招标工程管理会签单”盖章,劳动保障金、民工保障金。合同备案 13、委托消防大队消防图纸审核:办理消防设计审查备案、工程项目定点意见书、建筑消防设施工程等级表,取得“建筑工程消防审核意见书” 14、办理工程管理手册(登记表:由监委、劳保、审图、开发办、监理备案、质检、安监等12部门盖章) 15、办理“建设单位招标工程建筑管理会签单”,办理“淄博市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工作联系单”,并交纳以下费用: A、已办理缴纳劳动保障金 B、已办理缴纳民工工资保证金 C、工程交易费

D、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 E、综合开发管理费 F、安全防护文明村是非,取得“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支付计划审核意见书” 16、办理报建证 17、办理开发许可证 18、办理“建筑工程质量监督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书” 19、办理安全施工措施检查备案手续 20、办理施工许可证 21、办理城市绿化规划许可证,委托绿化设计 22、办理人防异地建设许可证 23、办理环境保护验收申请登记卡,办理施工现场周边环境安全评估表 24、办理防雷检测登记手续 25、办理墙体节能检测手续 26、办理档案报送责任书 27、办理雨污水排入城市管道责任书 28、办理天然气申请,委托天然气图纸设计 29、委托电业局配电房电力设计及施工,电力开口 30、自来水开口 31、采暖开口 32、委托有线电视设计、开口、施工 33、委托电话、宽带施工

工业园区项目落户流程

工业园区项目落户流程 一、项目引进流程 (一)项目洽谈 1、投资者向县工业园区管委会、招商办(内资)或外贸局(外资)提供该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投资意向书(含项目名称、投资意图、投资金额及资金来源、用地、用电、用水及选址意向,环境影响情况,要求解决的问题等)和投资者背景资料(含投资主体、性质、注册地及注册者法定名称、经营状况、资信情况及个人身份证明等)。 2、资料审定后,1亿元以下的投资项目由招商办(内资)或外贸局(外资)会同引资单位对接洽谈,1亿元至5亿元投资项目由县分管招商领导牵头对接洽谈,5亿元以上项目由县主要领导亲自参与对接洽谈,积极推介我县综合情况和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3、县工业园区、招商办(内资)、外贸局(外资)会同县发改委、县国土资源局、县环保局和引资单位与投资者就该项目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地方经济发展需要、环保要求、是否属“四有三不”企业等进行论证,确认适合的项目则就项目选址等进行实地初步考察。 4、县招商办(内资)或外贸局(外资)将投资者情况提交工商、税务、金融部门核实。重大或特殊项目,由招商办或外贸局组织引资单位、工业园区管委会对投资者进行实地考察核实。 (二)项目签约 正式谈判取得一致意见后,工业园区管委会与投资者签订投资合同。合同书正本采取统一格式,重大项目实行一事一议,特殊优惠政策另行签订合同附本。工业园区管委会负责提出相关项目用地意向及投资进度,并列入合同中给予明确。 (三)项目实施 1、合同签订后,工业园区管委会协助投资企业将建设项目概述、选址申请报告、土地预审意见报县规划部门,县规划部门三日内进行现场踏勘研究审定后按权限核发《项目选址意见书》。 2、合同签订后,工业园区管委会、引资单位协助投资企业向县国土资源局提出用地预审申请,县国土资源局按国家用地定额确定用地面积,依法依程序组织项目用地报批,等批准后,县土地收储中心依法上市,企业取得土地使用权并缴清土地出让金后,国土局在七日内为投资

工业项目建设审批办理流程重点

工业项目建设审批办理流程 一、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规划局) 1、申请书:项目基本情况(包括位置、用地面积、建筑面积、投资额),申请单位盖章; 2、城区选址意见书审批表; 3、委托授权书; 4、勘测定界图2份; 5、土地性质说明或出让合同; 6、规划方案纸质及电子版及方案批复等材料; 7、方案平面图; 8、方案效果图; 9、收费标准:不收费。 二、办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书(国土局) 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 2、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报告; 3、项目选址意见书; 4、可行性研究报告; 5、压矿与地灾报告; 6、平面布局图; 7.涉及污染项目需提供环境评价报告; 8、勘测定界图;

9、收费标准:不收费。 三、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环保局) 1、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 2、收费标准:不收费。 四、水土保持方案文件批复(水利局) 1、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2、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凭证; 3、收费标准:1元/㎡,按占地面积计算,属县级收费。 五、办理企业投资项目立项(发改局) 1、项目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核准的请示文件; 2、丙级及以上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编制的项目申请报告; 3、不需要新征建设用地的,提交原有土地证明;新征建设用地的项目,提交相应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预审意见;工业用地需提交土地“招、拍、挂”的《成交确认书》或《中标通知书》; 4、相应环境保护部门出具的关于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批文件; 5、城市规划区内的重大项目,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提交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选址意见书; 6、合作各方签署的投资意向书或增资、并购项目的公司董事会决议;

企业建设项目审批流程讲课稿

企业建设项目审批流程 本流程适用内资工业类基本建设项目。经营性、生活性基本建设项目的审批流程比照办理。 一、立项 内资基本建设项目立项由发改委窗口办理。 (一)备案类内资基本建设项目 所需资料:1.项目投资企业的备案申请表;2.项目法人证书或项目业主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3.属国家规定实行许可证生产、经营管理的项目,需提交相关部门出具的初审意见;4.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比如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产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等)应提交的其它文件。 投资者凭上述资料向发改委窗口提交备案申请表(一式5份,附磁盘等电子文档1份),发改委窗口受理后,根据《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和项目性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权限内4个工作日内办结,权限外3个工作日内上报。 (二)核准类内资基本建设项目 核准类内资基本建设项目是指企业不使用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涉及农林水利、能源、信息产业、原材料、交通运输、机械制造、轻工烟草等重大和限制类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所需资料:1.由具备相应工程咨询资格的机构编制的项目申请报告(一式5份,附磁盘等电子文档1份);2.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选址意见;3.国土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4.环保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5.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比如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等)应提交的其他资

料。上述资料齐全,权限内4个工作日内办结,权限外3个工作日内上报。 二、环保审批 环保审批由环保窗口办理。 审批权限按环保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2009年第5号令)、《环境保护部直接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09年本)》、《环境保护部委托省级环境保护部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09年本)》(2009年第7号公告)、《关于进一步扩大县(市)环境管理权限的通知》(苏 环办〔2008〕38号)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按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2号)执行。 (一)环境影响申报(登记)表审批 所需资料: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申报(登记)表(附所在地环保部门的初审意见);2.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3.建设项目详细生产工艺、操作规程;4.建设项目所需原辅材料明细表、设备明细表;5.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及污染物治理方案;6.建设项目拟选厂址图;7.敏感项目所在地周围公众参与意见;8.发改、经贸、外经等投资主管部门批文和规划部门的项目选址意见;9.污染物委托外单位处理需提供协议、资质证明及其他证明材料。权限内的3个工作日内办结,权限外的由项目投资者逐级上报审批。

(完整版)工业项目报建手续流程

精心整理 一、立项审批 1、项目立项申请报告书(原件一份) 2、项目建议书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一份) 3、建设用地的权属文件或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书(一份) 4、项目建设投资概算(一份) 5、银信部门出示的资金证明(原件一份) 6 7 8 1 2 3 1、计划部门核发的《固定资产投资许可证》或主管部门批准的计划任务书; 2、规划部门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国土部门核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 4、符合项目设计资格设计单位设计的施工图纸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 5、人防办核发的《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许可证》;

6、消防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7、防雷设施检测所核发的《防雷设施设计审核书》; 8、地震办公室核发的《抗震设防审核意见书》; 9、建设资金证明; 10、工程预算书和造价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类别核定书》;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料。 1 2 3 1 2 3 4 5、法人营业执照; 6、其他申请邀请招标理由证明。 (四)直接发包的建设工程,要补充如下资料到招标办办理手续。

2、建设单位申请安排建设工程施工单位报告; 3、建设单位申请安排建设工程监理单位报告; 4、工商部门签发的私营企业证明; 5、法人营业执照; 6、建设工程直接发包审批表。 1 2 3 4 5 6 7 8 1、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 (1)工程施工安全监督报告; (2)工程施工中标通知书或工程施工发包审批表;(3)工程监理中标通知书或工程监理发包审批表;(4)工程项目地质勘察报告(结论部分);

(6)工程预算书(总建筑面积、层数、总高度、造价); 2、施工单位提供的资料: (1)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制; (2)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目标; (3)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专项技术方案; (4)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制度; (5 (6 (7 (8 (9 (10 (11 1 2 3 4、使用商品混凝土《购销合同》或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现场搅拌的批文; 5、质量监督申请安排表; 6、安全监督申请安排表; 7、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书; 8、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受监证;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操作说明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分为立项规划选址、建设用地审批、项目建设招标(审批)、监理施工招标和报建施工五个阶段。每个阶段,都由牵头部门先受理审批业务,并指引申办人到其他联办部门办理相关的审批手续。办理结果最后由牵头部门集中答复申办人(立项规划选址阶段除外)。申办人办理报建的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第一阶段:立项规划选址阶段 一、到规划局(牵头部门)窗口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审批: (一)提交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所需材料,并领取签收《审批跟踪监督卡》(以下简称《监督卡》)。 (二)凭《监督卡》分别到发改局、环保局、消防局、国土局等联办部门窗口提交相关审批材料,并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 (三)将全部联办部门窗口已签收确认的《监督卡》送回规划局窗口。 (四)到规划局窗口领取和签收《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以及《监督卡》等有关材料,办理承诺时限为7个工作日。 二、到发改局(牵头部门)窗口办理建设项目立项审批(项目不需要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由发改局牵头)。 (一)以登记备案方式立项的项目 1.提交办理《企业投资项目登记备案》所需材料,并领取《监督卡》。 2.到发改局窗口领取审批结果,并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办理承诺时限为5个工作日。 (二)以其他方式立项的项目 1.提交办理《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所需材料,并领取签收《监督卡》。 2.凭《监督卡》分别到环保、国土、规划等联办部门窗口提交相关审批资料,并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 3.将全部联办部门窗口已经签收确认的《监督卡》送回发改局窗口。 4.到发改窗口领取和签收立项意见,办理承诺时限为6个工作日。 第二阶段:建设用地审批阶段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 (2)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操作说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分为立项规划选址、建设用地审批、项目建设招标(审批)、监理施工招标和报建施工五个阶段。每个阶段,都由牵头部门先受理审批业务,并指引申办人到其他联办部门办理相关的审批手续。办理结果最后由牵头部门集中答复申办人(立项规划选址阶段除外)。申办人办理报建的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第一阶段:立项规划选址阶段 一、到规划局(牵头部门)窗口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审批: (一)提交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所需材料,并领取签收《审批跟踪监督卡》(以下简称《监督卡》)。 (二)凭《监督卡》分别到发改局、环保局、消防局、国土局等联办部门窗口提交相关审批材料,并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 (三)将全部联办部门窗口已签收确认的《监督卡》送回规划局窗口。 (四)到规划局窗口领取和签收《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以及《监督卡》等有关材料,办理承诺时限为7个工作日。 二、到发改局(牵头部门)窗口办理建设项目立项审批(项目不需要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由发改局牵头)。 (一)以登记备案方式立项的项目 1.提交办理《企业投资项目登记备案》所需材料,并领取《监督卡》。

2.到发改局窗口领取审批结果,并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办理承诺时限为5个工作日。 (二)以其他方式立项的项目 1.提交办理《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所需材料,并领取签收《监督卡》。 2.凭《监督卡》分别到环保、国土、规划等联办部门窗口提交相关审批资料,并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 3.将全部联办部门窗口已经签收确认的《监督卡》送回发改局窗口。 4.到发改窗口领取和签收立项意见,办理承诺时限为6个工作日。 第二阶段:建设用地审批阶段 到规划局窗口(牵头部门)办理用地审批: (一)提交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所需材料,并领取签收《监督卡》。 (二)到规划局窗口领取审批结果,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办理承诺时限为5个工作日。 (三)凭《监督卡》到国土局窗口提交相关审批材料,并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 (四)到国土局窗口领取审批结果,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办理承诺时限为16个工作日。 第三阶段:项目规划设计审批(招标)阶段

基本建设项目审批程序

基本建设项目审批程序 按照国家计委、国家经委、国家统计局《关于更新改造措施与基本建设划分的暂行规定》(计资〔1983〕869号),基本建设是指利用国家预算基建资金、自筹资金、国外基建贷款以及其他专项资金进行的,以扩大生产能力(或新增工程效益)为主要目的新建、改扩建工程及有关工作。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为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而平地起家的新建项目; 第二,为扩大生产能力(或新增效益)而增建分厂、主要生产车间、矿井、铁路干支线(包括复线)、码头泊位等改扩建项目; 第三,为改变生产力布局而进行全厂性迁建的项目; 第四,遭受各种灾害,毁坏严重,需要重建整个企、事业的恢复性项目; 第五,行政、企事业单位增建业务用房和职工宿舍等项目。 项目总投资在2亿元以上(包括2亿元),或产权隶属关系为省属,或省参股投资的基本建设项目,一律报省或由省审核后转报国家审批;项目总投资在2亿元以下、产权隶属关系为地市县属的基本建设项目,凡建设资金及其它建设、生产条件不能自求平衡的,均需报省或转报国家审批(省里已明确下放审批权限的除外)。 需要国家和省审批的基本建设项目,必须经过五道审批手续,即: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含招标方案)、初步设计、年度投资计划和开工报告,这五道手续均需要报省发展计划委员会或由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审核后转报国家计委审批。房屋建筑项目和一些小型的农业项目

(不含水利)、高技术产业化项目审批手续可适当简化,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两道审批手续可合并为一道手续;此外,列入省重点、大中型项目中长期规划或年度前期工作计划、需要报省审批的基建项目可免予审批项目建议书,直接报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根据国家计委《关于简化基本建设项目审批手续的通知》(计资〔1984〕1684号),可行性研究报告是项目决策的依据,应按规定的深度做到一定的准确性,投资估算和初步设计概算的出入不得大于10%,否则需对项目重新进行决策。 (一)项目建议书的审批 各部门、各地区、各企业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长远规划、行业规划、地区规划等要求,对项目进行预可行性研究,在此基础上提出项目建议书。 1、项目建议书的容 (1)建设项目提出的必要性和依据。 引进技术和进口设备的,还要说明国外技术差距和概况以及进口的理由。 (2)产品方案,拟建规模和建设地点的初步设想。 拟在城市规划区建设的非生产性建设项目,还要说明城市规划和行政主管部门的初步审核意见。 (3)资源情况、建设条件、协作关系和引进国别、厂商的初步分析。 (4)投资估算和资金筹措设想。

建设工程项目手续办理流程(全)

建设工程项目手续办理流程(全) 规划局出具用地规划设计条件书,土地局挂牌缴费后并签订用地合同,建设单位编制用地规划详细性规划大本,规划详审,通过后报政府审批,政府出具规划批准意见文件。 一、发改委出具《立项报告》; 二、国土资源局办理《建设用地批准书》; 三、环保局出《环境评估报告》; 四、委托设计院出总规划方案; 五、规划局对总规划方案进行审批; 六、设计院出施工蓝图; 七、图纸审查,出《图纸审查合格证书》; 八、规划局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九、规划局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十、办理建设工程招标,确定施工单位,发中标通知书,签订合同并进行合同备案,交纳各项费用; 十一、质量监督检查站办理《质量及安全监督手续》; 十二、人民防空办公室办理《民用建筑易地建设人防工程审核许可证》;(含交费); 十三、墙体材料革新与建筑节能办公室办理《新型材料专项基金证明》;(含押金) 十四、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办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确认表》(含交保证金)十五、建设局建管科办理《施工许可证》;

十六、消防部门办理《消防备案受理凭证》; 十七、开工建设前在质量监督局办理开工手续,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现场维护; 十八、土地局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 十九、开工中途进行地基验槽及主体认证验收;(甲方组织、勘察、设计、监理及质量监督站监督验收); 二十、工程建设完成后进行竣工验收。 二十一、城建档案馆备案; 二十二、房产测绘→派出所出具门牌号证明→房屋初始登记; 各分项目手续具体办理流程及所需材料 一、立项: 1、项目立项申请报告; 2、银行出具的资金证明; 3、土地使用权证明;(用地合同和用地批准书) 4、可行性研究报告; 5、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资质证明; 6、项目地形图;(土地部门出具的用地界线图) 7、项目建设投资预算。 二、建设用地批准书 1、《建设用地批准书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3、《立项报告》;

工程建设项目详细审批流程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 立项规划选址阶段 ︵ 7 个 工 作 日 ︶ 监理、施工 招标阶段 ︵ 11 个 工 作 日 ︶ 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牵头单位:规划局 时间:7个工作日 项目建议书审批 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项目申请报告 单位:发改局(经贸局) 时间:6个工作日 有关部门审批意见(水利、地震等) 时间:5个工作日出具初审意见, 20个工作日内完成(可并联) 消防预审(甲、乙类生产仓储项目) 单位:消防局 时间:5个工作日 环保部门立项意见 单位:环保局 时间:5个工作日 用地预审 单位:国土局 时间:5个工作日 环评报告审批 单位:环保局 时间:进入初步设计审批阶段之前 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牵头单位:规划局 时间:5个工作日 出具规划、建筑设计条件 单位:规划局 时间:6个工作日 项目规划设计审批(招标)阶段 ︵19个工作日 ︶ 设计方案招标与/或规划 设计方案审批 牵头单位:规划局与/或发改(经贸)局 时间:5个工作日 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投标 单位: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时间:3个工作日 部门审批意见(消防、人防、水利、管线、海事、航道、地震等) 单位:规划条件要求的部门 时间:4工作日 监理、施工招标 牵头单位:发改(经贸)局 时间:8个工作日(同时进 行) 部门审批意见(消防、环保、水利、人 防、气象、国土、管线等) 单位:有关单位 时间:4个工作日 初步设计审批 牵头单位:规划局 时间:5个工作日 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单位:规划局 时间:3工作日 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单位:国土局 时间:16个工作日内完成(可并联) 建设用地 审批阶段 ︵ 5 个 工 作 日 ︶ 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投标 单位: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时间:3个工作日 审核中介机构编制的预算 单位:财政局 时间:发招标文件前完成 (可并联) 报建施 工 阶 段 ︵ 3 个 工 作 日 ︶ 建设施工报建、核发《建设项目 施工许可证》 牵头单位:建设(房管)局 时间:3个工作日 施工图审查 单位:审图中心与气象局、人防 时间:进入报建施工阶段之前 房屋白蚁防治合同备案 单位:建设(房管)局 时间:2个工作日 7 说明: 1、整个审批流程为45个工作日。 2、圆角矩形是可选过程;虚线是指审批可跨阶段完成。 3、以上流程属市、区审批权限项目,如报省审批项目,无时间承诺。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 单位:质量(安全)监督站 时间:0个工作日 人防设备合同备案 人防质量监督申请表 单位:人防办 时间:2个工作日

工业项目建设手续审批流程

工业项目建设手续审批流程 工业项目建设前期所涉及的行政审批事项有13项,竣工验收阶段有5项。其中: 一、建设前期行政审批事项。 1、选址、红线。项目供地后,业主须先至规划局用地规划科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并划定用地红线图。须提供的相关收件材料包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纸质申请表并加盖公章,说明申报原因、建设规模、建设方案实施设想的申请报告,并由开发区国土规划建设局提供同意选址的函件。办理时限为20个工作日。 选址结束后,业主应立即委托有资质设计院进行厂区总平布置设计,并确定用电、用水、通讯需求。 2、基建立项。计委办理基建立项手续,所须提供的材料包括:开发区经发局建设项目申请表、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复印件)、投资者开业证明(复印件)、选址意见书及红线图复印件及扩建项目总平面布置图。办理时限为7个工作日。 3、环评审批。环保局环保监督管理科,办理时限3-10个工作日(登记表3个工作日,报告表5个,报告书10个)。须提供的相关材料包括申请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立项批复、建设项目基本情况概况和平面图、红线图、选址意见书、总平面图、管线综合图,或建筑使用功能确认函、环境影响登记表或有资质评价单位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含行业主管部门预审意见)或有资质评价单位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稿)(含行业主管部门预审意见及环境影响报告书专家审查意见);登记表或报告表或报告书在环评初审阶段确定。 4、总平审批即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局用地规划科,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须提供的收件材料包括: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若与选址是系同一人可不提供)、申请报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选址意见书及附件复印件、总平面规划方案图纸(1:500)一式八份及相应的电子文件光盘一份、立项批文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法人登记证”复印件(限于新设立企业法人在选址阶段未提供的项目)、涉及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的项目,应提交相关部门意见原件。 总平审批后应委托有资质的地质勘察单位进行施工图设计前的地质勘探工作,待地勘报告出来后,委托设计院进行施工图设计,并经施工图审查单位审图后(由设计院负责委托),由规划局组织进行管综(综合管线总平面规划图)会审并进行施工图审查。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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