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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招投标的必要性及建议

建设工程招投标的必要性及建议
建设工程招投标的必要性及建议

建设工程招投标的必要性及建议摘要:建筑工程招投标是建筑工程中最重要的流程环节直接关乎建筑工程的公开公平,并与建筑工程质量的好坏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因此,本文就建筑工程招投标的的利弊进行讨论,并给与一定的建议。关键词:建筑工程;招投标;建议 1 工程招投标的必要性 1.1 工程招投标的意义、目的工程建设实施招投标制度是目前国际上广泛使用的分派建设任务的主要交易方式。招投标制度是我国从计划经济过渡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要产物,其既不同于那种单纯地用行政手段分配建设任务的方法,也不同于建设单位自行寻找施工企业,把经国家批准的工程任务,自行委托施工单位的“自行联系”的方法。招投标行为,本质上是一种法律行为。招投标工作能鼓励竞争,防止垄断。在招标工作中应坚持依法办事,平等互利,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鼓励投标单位以技术水平,管理水平,社会信誉和合理报价等优势开展竞争,不受地区、部门限制。工程建设招投标的目的是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是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进入建设工程市场,进行公平交易、平等竞争,从而达到确保工程质量,控制施工周期,降低工程造价,提高投资效益的目的。我国在实行招标投标制以前, 国内的工程建设项目也有按发包制来进行的, 当时的承发包制是指一个建设单位甲方将其承担的某项目工程发包给一个施工单位乙方,但甲方和乙方不是买卖关系, 而是由有关领导部门布置任务,施工单位接受任务,不存在竟争, 这样订立出来的合同称之为计划内合同, 它是计划内经济的产物。计划合同的订立和履行有强制性, 有悖于平等互利、协

商一致的合同订立原则。而招标投标制则和以上所说的承发包制是有很大的区别, 它是发生在业主和投标人承包人之间的一种平等买卖行为, 且具有商业上激烈竞争的特点, 要经过公布价格条件一开价一磋商和讨价还价一成交签订合同的过程。 1.2 招标投标的作用建设工程实行招标投标制是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招投标工作的开展, 促进了社会生产力水平的提高, 促进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建设市场的建立和完善, 促进了建设者市场的统一和开放, 有利于培育和发展建设市场, 规范建设市场。自从招投标制实行以来, 取得了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具体表现在: 1.2.1促进基本建设工作按程序办事。根据招投标的有关规定, 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只有具备了招标条件后才能发招标通知书, 而招标条件中很大一部分工作是基本建设的准备工作, 故此有效地促进建设单位必须按基本建设程序办事, 促进施工准备工作的完善,有效地减少了“三边”工程的出现。 1.2.2有利于保证和提高工程质量招标文件中有技术规范篇, 明确提出了各项工程应达到的质量标准和验收办法。投标人不仅要尽量满足规范要求, 有时为了获得投标竞争的胜利, 还主动提出提高质量标准的措施, 既保证了工程质量, 又为今后投标打下了良好的信誉基础。 1.2.3有利于缩短施工工期,降低造价和提高投资效益建设单位在投标书中把建设工期以合同形式固定下来, 承包人若延期误工将受罚, 提前完成了得奖, 促使承包人按时或提前完成。“预算超概算、决算超预算”是工程建设实施过程中屡见不鲜的事, 其原因虽然是多方面的, 但建筑业缺乏竞争机

制却是重要原因之一。实行招标承包制后, 工程造价通过各投标人投标竟争, 一般均有节余, 有的工程节余幅度还比较大, 即使有些投标报价超过标底价, 也往往由于实行招标投标制, 通过投标、开标、评标或议标和定标, 使其报价达到合理的要求, 从而为减少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双方扯皮现象的发生, 为降低工程造价, 为节约建设资金提供了条件。缩短建设工期, 可以提前投产或交付使用, 使建筑工程尽早发挥投资效益。降低工程造价,不仅可以减少建设中的资金投人,还可以减少工程投产后的贷款利息和该项工程折旧费的摊销。招投标制把竞争机制引进到建设工程管理中来, 变压力为动力, 促使各施工企业改善经营管理, 提高劳动生产率, 节约材料, 降低成本。所有这些, 既是提高投资效益的原因, 也是提高投资效益的一个方面。 1.2.4有利于促进施工企业的技术进步招标投标制改变了企业过去向上级要任务的计划管理模式, 企业为了其自身的生存和发展, 就必须提高其竞争能力, 提高其中标率, 提高其社会信誉, 这就需要企业不仅加速自身经营管理体制和经营方式的改革, 而且还要抓企业内部的技术进步和施工队伍的全员素质, 以适应市场竞争的需要。实践证明, 企业只有不断改革经营方式, 加强内部管理的经济承包, 重视经济活动分析, 自觉地遵守基本建设程序和承包合同, 注重社会效益, 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1.2.5简化工程结算手续在实行招投标制以前,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之间经常存在着因工程结算、预算、材料、工期、质量等问题上的相互扯皮, 有时甚至影响到工程按期投人使用, 造成一些不应有的损失。实行投标

承包制后, 由于有了法律依据,标价和工程款的支付办法均按招标文件规定办理, 从而大大简化了双方的工程预算和结算手续。招投标制同时对工期、质量和材料的采购供应方式等作了明确规定, 双方责权利清楚, 互相扯皮现象显著减少。 2改进和完善现行招投标工作的办法长期以来,我国的投资制度因透明度低、投资效益低,资金运作中腐败浪费现象时有发生。目前我国招投标中主要存在的问题有:行业管理不规范,某些从业人员素质还有待提高,行业政策、法规导向性不足等。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2.1 实行招标负责人终身负责制,解决串、陪标现象作为招标一方的代表,多为建设单位的领导人,某些投资项目所用的钱都是国家的,建设工程质量的好坏,工程价款的多少和自己切身利益没有关系。从而给一些施工企业有了可乘之机。负责招标的人由于得到了种种好处,不可能对工程质量、造价问题有足够的认识,从而施工方可以邀请一些同行,对其实已经“内定”下来的工程进行招投标,这也是“陪标”现象的“症结”所在。本人认为,要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应对招标负责人实行其对工程质量的终身负责制,如果工程质量出现问题,则可以对其进行惩罚。这样就可以预防一些行政干预的因素,避免了招标投标中的“陪标现象”。从源头上杜绝工程腐败现象的形成,减少类似虹桥的“豆腐渣”工程。 2.2提高监理成效,杜绝“转包”问题针对当前建筑市场当中的“转包”现象,监理工程师应当充分发挥监理职能。从质和量的两个方面加以分析,确定中标人是否存在转包现象。 2.3采取新的评标办法,减少串标行为成都市招标办根据工程类别的不

同,对技术标和商务标设置不同的权重。对技术、性能没有特殊要求的市政基础设施推行现场抽签中标法:即投标人不用做技术、商务标,只要在评标专家委员会确定的优惠幅度范围内,现场填写报价费率即可。评标办法也在开标时由投标代表现场抽签决定,这种评标办法的推行,对遏止串标起到了一定作用。2.4 加大对招标代理机构的培育和发展利用各种业务培训的时机,加强对招标代理机构单位工作人员的法制教育和执业道德教育。必须加强对招标代理单位机构的约束,促进其规范从业。要依法加强对招投标程序和过程的监督,对招标文件的重要条款要严加掌握,防止招标人设立背离三公原则,要及时查处各种违法行为,保证招投标工作的依法进行。建议将已代理的工程项目由业主评价代理水平,纳入招标代理机构的从业水平考核范围。发挥监察局共同参与的监督职能作用,进一步规范和约束业主的行为,减少对招标代理的干扰,规范国有投资及国有投资占主导地位工程业主的行为,促进招标代理行业的有序竞争和发展。 2.5 强化行政责任追究制度,加强部门协作,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对于查出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做到违法必究,执法必严。由政府出台文件,由管理部门依据法律、法规,依法对有串标、挂靠行为查处,根据情况可停止投标人一年至二年内在建设市场的交易活动。

2.6 压证施工完善的招投标制度应该是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建立起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针对当前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采取完善法规、明确职责、健全机构,强化过程监督等措施,才能更好地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从源头上

遏止腐败,净化建筑市场,促进建筑市场秩序逐步走向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不断提高工程招投标工作的质量和水平。综上所述, 工程招投标制是建设工程实施的重要手段。无论是业主或承包商都应按基本建设程序, 完善各自的工作。在实践中, 应不断完善和改进《招标投标法》,以避免一些弊端的出现。参考文献:王生玉,工程招标的必要性及报价策略,青海交通科技,2000,4 张虹,浅谈工程招投标的意义及存在的问题,中国新技术产品,2011.

由于种种历史原因,招标投标制度在我国起步较晚。我国的招标投标制度发展大致经历了探索与建立、发展与规范和完善与推广3个阶段。从建国初期到1978年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前,由于我国实行的一直是计划经济体质,因为招标也曾一度被中止。在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中国开始实行改革开放政策,计划经济体制也有所松动,相应的招标投标制度开始获得发展。但是,20世纪80年代,我国的招标投标主要侧重在宣传和实践,还处于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一种探索与建立阶段。20世纪80年代中期到20世纪90年代末,我们的招标投标制度经历了试行-推广-兴起的发展过程。1984年11月,《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暂行规定》的制定拉开了招标投标制度的序幕,更是在20世纪90年代初期到中后期,招标方式已经从以议标为主转变为以邀标为主。1994年,我国进口体制实行了重大改革,使得专职招标机构开始逐步向市场化的自由竞争转型,至此,我国的招标投标制度开始与国际接轨且完成了发展和规范阶段。2000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正式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投标制度

的发展进入了全新的历史阶段,我国的招标投标制度从此走上了完善的轨道。与此同时,各高校也开设了与招标投标有关的专业和课程,开始培养相关人才。我国正处于改革开放的年代,正在努力实现社会的科学发展、和谐发展。为了使我国能够实现经济增长方式根本转变,加强科技创新和资源配置能力的培养是非常必要的,而招标投标具备这一功能。因此,在现阶段推行招标投标机制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工程招投标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工程招投标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摘要】我国实行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制度已有多年,并取得较大的发展与进步,但受多种因素的影响,还存在多种多样的弊端问题,本文就针对国内的招投标建设市场现状和存在问题做简要的分析。 【关键词】招投标;现状;存在问题;建议 1. 国内招投标的现状 我国的招投标发展较晚,上世纪80年代中期到90年代中期,我国处于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的过渡时期,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逐步引进了工程招投标竞争机制,极大的促进了工程项目市场化。90年代中期开始,随着市场经济的有序发展,招投标工作进入了反思和探索期,招标的方法呈多样化,并逐渐向国际招投标惯例靠近,招投标工作处于试验性阶段。自2000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颁布实施以来,招投标技术和方法日趋完善,招投标市场发展总体趋势良好,招投标活动在控制投资成本、降低投资风险、提高投资质量、预防和减少腐败、增加交易透明度等方面发挥着积极有效的作用,并被广泛使用。 2. 我国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2.1 法制不够完善,法律意识淡薄。 目前。我国尚处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初级阶段,专业的建设工程经济法庭和司法队伍尚不完备,建设工程合同的权利得不到法律

的完全保障。这种情况在招投标市场中表现尤为明显。 2.2 招、投标参与各方尚未成为实质上独立运作的市场主体。 建筑市场中招投标参与各方在操作中,以种种手段和方法逃避招投标实质性规定,逃避有关建设行政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从而达到获取非法或者不合理的利益,损害他人、社会、国家的利益。2.2.1 招标人规避招标、虚假招标、明招暗定。 工程招标人将应招标项目化整为零,肢解工程来规避招标,或只对项目的部分工程进行招标,附属工程则肢解发包。招标人排斥竞争。由于邀请招标将邀请投标人权利完全赋予给招标人客观上可以为“名招暗定”扫清一切障碍,因此,部分招标人想方设法找接口来“邀请”招标。招标文件编制水平不高。有些招标单位管理体制不完善,人员流动性大,编制招标文件不规范,给招标问题带来很多问题,甚至会导致经济纠纷的发生。 2.2.2 投标人存在一定程度的操作不规范、钻空子的问题。 串标现象严重。在分组投标的情况下,有的企业为了提高中标率,会花大力气游说其他成员单位,串通一气,在一定程度上控制符合标底,从而大大增加中标率。还有一些企业,为了中标,在投标前就花高价从其他企业收集资质证书,分派几批人进行投标,提高中标率。或者探听标底情况。报价可以说是招标评分中占比例最大的,所以很多企业在投标前会费尽心思打听标底,一来可以不轻易废标,二来可以确保自己的报价更接近标底,获得较高评分。

我国建设工程招投标现状及问题分析 (2)

浅谈工程建设招投标中的问题及对策 班级:2015春工程造价 姓名:宋建虎 学号:1511001401605

浅谈工程建设招投标中的问题及对策 摘要: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建筑行业也得到了蓬勃的发展,且竞争越来越激烈,而建筑工程招投标是建筑工程各个环节中的关键环节,对优化资源配置起着关键作用,招投标进行的好坏,直接影响到工程项目的成本和质量,本文作者结合自身所学知识,对建设工程招投标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做出了较为仔细的分析,并提出有效的解决对策,对改善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环境,规范招投标工作起到很大的积极作用。 关键字:建设工程招投标存在问题主要原因措施及对策 一、工程建设招投标中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是一项依法进行的经济活动,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对控制工程造价,确保工程质量,缩短工程工期,提高投资效益有着积极的作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同时又是一项严肃而特殊的商品交易活动,在建筑市场内引入竞争机制,促使建筑企业在竞争中寻找差距,以便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综合实力。这对于建立统一开放、健康有序的建筑市场、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经过几年来的专项治理,建筑市场的混乱状况有所改变。但通过近几年的招投标管理工作发现,建筑市场内不正当竞争还客观存在,工程建设招投标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需要研究解决。具体表现如下: 1 规避招标一些单位和个人,对在工程建设领域内推行招投标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够,置国家的政策和法规于不顾,或以专业性强、场地小、工期紧等为由,不办理招投标手续,或将工程项目随意肢解到50万元以下后发包,将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避招标,逃避政府部门的监督管理。 2 明招暗定对按规定必须办理招投标手续的工程项目,有的建设单位不敢公然违背规定,表面上在有形建筑市场内进行一下形式上的招投标,而私下早已与意中的施工单位确定承发包意向,并另找几家施工单位报名陪标。个别建设单位甚至在承包对象内定后,让其自找“陪标”队伍来做样子,应付管理部门。招投标成了这部分建设单位“堵人口舌、掩人耳目”的工具。 3 私招乱雇部分外资企业或国内私营企业,自认为按规定可以将工程项目直接发包,不报建、也不办理招投标手续,私自组织一些施工企业洽谈造价、工期、质量等合同条款内容,进行所谓的“招投标”,并以带资、拖欠工程款等种种不合法的条件确定施工单位。而这些施工单位往往不具备相应资质。同时,由于没有进场交易,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如质监、建管、审计等部门,难以对其进行有效的管理,给工程质量造成了很大隐患。

工程招投标流程中存在的问题

工程招投标流程中存在的问题一、在程序上钻空子 1、用招标书赚钱。招标单位发招标书,投标单位需要招标书就要付给招标单位数千元甚至上万元所谓工本费,中标与否一概不退。有的地方投标者还要付给地方建筑主管部门一定数额的所谓建设管理费,才准许投标, 有的还不出具税务局制发的发票,只用白条。 2、用保证金谋息。有的地方规定,投标企业要先交工程总造价的 10%, 作为工程的保证金才能投标。如有多家企业投标,总和成百上千万元。有时,工程因种种原因长期定不下来,保证金一压至少半年多。等确定中标单位后,投标企业向招标企业要回保证金就会被一拖再拖。 3、招标单位或招投标管理部门设坎收费。企业在投标中知道有的招标单位或招投标管理部门设费用圈套,但为了中标也只得进去,一个项目所花的各种关系费越来越高。有企业反映,关系联络费加上标书效果图,投一个标花上万甚至十万元很普通,投 10个标能中一、二个标就算不错了。 4、押巨额保证金。以超过 30%的巨额保证金要求企业参加投标。如某个仅3000万元造价的工程,要求参加投标的企业必须交纳 100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且拒绝银行保函 ,如果中标,该项资金转为履约保证金,而该工程的建筑安装造价才 3000万元。投标保证金占整个造价的 33%多,大大超过了履约保函高限 (一般为合同价的 10% 。有的招标单位或招投标管理部门与意向单位设“ 局子” ,用巨额保证金吓退不知内幕的潜在对手。 5、工程有中介才运作。投标单位要通过工程中介才能与业主接洽,没有中介运作,就无法获悉有价值的信息,无法准备出评委满意的标书,无 法报出接近标底的报价,也就无法中标。而那些神通广大的中介全是与招标单位或招投标管理部门利益攸关的至亲好友。 6、订立阴阳合同。为不违反《合同法》和应付有关部门检查而订的表面合同,称之阳合同。背地里,又按事先约定,让承包商签订了一份真正有约束力的实际合同,

2016年最新招投标法实施细则条例全文

2016年最新招投标法实施细则条例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已经2011年11月30日国务院第18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2月1日起施行。下面是小编最新整理的2016最新招投标法实施细则,希望可以帮到你! 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招标 第三章投标第四章开标、评标和中标第五章投诉与处理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下简称招标投标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招标投标法第三条所称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前款所称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所称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是指构成工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且为实现工程基本功能所必需的设备、材料等;所称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是指为完成工程所需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第三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由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第四条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指导和协调全国招标投标工作,对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的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检查。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铁道、水利、商务等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分工对有关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指导和协调本行政区域的招标投标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分工,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其所属部门有关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职责分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财政部门依法对实行招标投标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情况实施监督。监察机关依法对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监察对象实施监察。第五条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建立统一规范的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为招标投标活动提供服务。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不得与行政监督部门存在隶属关系,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国家鼓励利用信息网络进行电子招标投标。第六条禁止国家工作人员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第二章招标第七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应当报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应当及时将审批、核准确定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通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第八条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应当公开招标;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邀请招标:(一)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 (二)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的比例过大。有前款第二项所列情形,属于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项目,由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在审批、核准项目时作出认定;其他项目由招标人申请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作出认定。第九条除招标投标法第六十六条规定的可以不进行招标的特殊情况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进行招标:(一)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 (二)采购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 (三)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 (四)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工程、货物或者服务,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 (五)国家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招标人为适用前款规定弄虚作假的,属于招标投标法第四条规定的规避招标。第十条招标投标法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是指招标人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业人员。第十一条

建设工程招投标的必要性及建议

建设工程招投标的必要性及建议摘要:建筑工程招投标是建筑工程中最重要的流程环节直接关乎建筑工程的公开公平,并与建筑工程质量的好坏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因此,本文就建筑工程招投标的的利弊进行讨论,并给与一定的建议。关键词:建筑工程;招投标;建议 1 工程招投标的必要性 1.1 工程招投标的意义、目的工程建设实施招投标制度是目前国际上广泛使用的分派建设任务的主要交易方式。招投标制度是我国从计划经济过渡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要产物,其既不同于那种单纯地用行政手段分配建设任务的方法,也不同于建设单位自行寻找施工企业,把经国家批准的工程任务,自行委托施工单位的“自行联系”的方法。招投标行为,本质上是一种法律行为。招投标工作能鼓励竞争,防止垄断。在招标工作中应坚持依法办事,平等互利,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鼓励投标单位以技术水平,管理水平,社会信誉和合理报价等优势开展竞争,不受地区、部门限制。工程建设招投标的目的是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是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进入建设工程市场,进行公平交易、平等竞争,从而达到确保工程质量,控制施工周期,降低工程造价,提高投资效益的目的。我国在实行招标投标制以前, 国内的工程建设项目也有按发包制来进行的, 当时的承发包制是指一个建设单位甲方将其承担的某项目工程发包给一个施工单位乙方,但甲方和乙方不是买卖关系, 而是由有关领导部门布置任务,施工单位接受任务,不存在竟争, 这样订立出来的合同称之为计划内合同, 它是计划内经济的产物。计划合同的订立和履行有强制性, 有悖于平等互利、协

商一致的合同订立原则。而招标投标制则和以上所说的承发包制是有很大的区别, 它是发生在业主和投标人承包人之间的一种平等买卖行为, 且具有商业上激烈竞争的特点, 要经过公布价格条件一开价一磋商和讨价还价一成交签订合同的过程。 1.2 招标投标的作用建设工程实行招标投标制是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招投标工作的开展, 促进了社会生产力水平的提高, 促进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建设市场的建立和完善, 促进了建设者市场的统一和开放, 有利于培育和发展建设市场, 规范建设市场。自从招投标制实行以来, 取得了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具体表现在:根据招投标的有关规定, 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只有具备了招标条件后才能发招标通知书, 而招标条件中很大一部分工作是基本建设的准备工作, 故此有效地促进建设单位必须按基本建设程序办事, 促进施工准备工作的完善,有效地减少了“三边”工程的出现。招标文件中有技术规范篇, 明确提出了各项工程应达到的质量标准和验收办法。投标人不仅要尽量满足规范要求, 有时为了获得投标竞争的胜利, 还主动提出提高质量标准的措施, 既保证了工程质量, 又为今后投标打下了良好的信誉基础。,降低造价和提高投资效益建设单位在投标书中把建设工期以合同形式固定下来, 承包人若延期误工将受罚, 提前完成了得奖, 促使承包人按时或提前完成。“预算超概算、决算超预算”是工程建设实施过程中屡见不鲜的事, 其原因虽然是多方面的, 但建筑业缺乏竞争机制却是重要原因之一。实行招标承包制后, 工程造价通过各投标人投标竟争, 一般均有节余, 有的工程

建设工程招投标的概念与分类

名词解释 建筑工程招标是指建设单位对拟建的工程发布公告,通过法定的程序和方式吸引建设项目的承包单位竞 概述 我国法学界一般认为,建设工程招标是要约邀请,而投标是要约,中标通知书是承诺。我国《合同法》也明确规定,招标公告是要约邀请。也就是说,招标实际上是邀请投标人对其提出要约(即报价),属于要约邀请。投标则是一种要约,它符合要约的所有条件,如具有缔结合同的主观目的;一旦中标,投标人将受投标书的约束;投标书的内容具有足以使合同成立的主要条件等。招标人向中标的投标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 则是招标人同意接受中标的 投标人的投标条件,即同意接受该投标人的要约的意思表示,应属于承诺。 建设工程招标的种类 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多种多样,按照不同的标准可以进行不同的分类。 1. 按照工程建设程序分类 按照工程建设程序,可以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分为建设项目前期咨询招标投标、工程勘 察设计招标投标、材料设备采购招标投标、施工招标投标。 (1) 建设项目前期咨询招标投标,是指对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任务进行的招标投标。 投标方一般为工程咨询企业。中标的承包方要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向发包方提供拟建工程 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对其结论的准确性负责。承包方提供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应获得发包 方的认可。认可的方式通常为专家组评估鉴定。 项目投资者有的缺乏建设管理经验,通过招标选择项目咨询者及建设管理者,即工程投 资方在缺乏工程实施管理经验时,通过招标方式选择具有专业的管理经验工程咨询单位,为 其制定科学、合理的投资开发建设方案,并组织控制方案的实施。这种集项目咨询与管理于 一体的招标类型的投标人一般也为工程咨询单位。 (2) 勘察设计招标] 勘察设计招标指根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择优选择勘察设计单位的招标。勘察和设 计是两种不同性质的工作,可由勘察单位和设计单位分别完成。勘察单位最终提出施工现场 的地理位置、地形、地貌、地质、水文等在内的勘察报告。设计单位最终提供设计图纸和成本预算结果。设计招标还可以进一步分为建筑方案设计招标、施工图设计招标。当施工图设 计不是由专业的设计单位承担,而是由施工单位承担,一般不进行单独招标。 (3) 材料设备采购招标,是指在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完成后,对建设项目所需的建筑材料和设备(如电梯、供配电系统、空调系统等)采购任务进行的招标。投标方通常为材料供应 标,通常又称其为总包 2. 按工程项目承包的范围分类

工程建设施工招投标管理办法

工程建设施工招投标管理办法 工程建设施工招投标管理办法? 工程建设施工招投标管理办法是指为规范建筑工程建设项目施工(以下简称工程施工)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制定本办法。 建筑工程招投标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招标法实施条例进行一般的建筑工程招标流程和网上招投标的过程,维护建筑单位投标人和工程招标人的各项利益。 一、工程建设施工招投标管理办法细则内容: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 七部委【2003】30号令 注:本办法已全部按国家发改委等九部委第23号令(2013年)修改后更新 二、工程建设施工招投标管理办法总则的内容: 第一条为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施工(以下简称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工程建设项目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

(国家计委令第3号)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的,必须通过招标选择施工单位。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四条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五条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依法由招标人负责。任何建筑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 建筑施工企业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 第六条各级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铁道、水利、商务、民航等部门依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34号)和各地规定的职责分工,对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建设工程招投标的特点

建设工程招投标的特点 建设工程招投标是商品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一种具有竞争性的采购方式。招标投标是一百多年来在国际上采用的、具有完善机制的、科学合理的、比较完善的工程承发包方式。随着市场经济体系的完善,市场机制的健全,投资体制改革的深化,相关政策法规正逐步完善以及行政管理、执法队伍行为的不断规范,我国逐步进行招标投标制度。制定了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招标投标已逐渐成为建设市场主要交易方式。 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是市场的一个重要环节,这项工作开展的顺利与否,在很大程度上制约建筑市场能否有序发展。目前招投标已成为我国建设工程市场的一种主要交易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从2000年1月1日正式实施以来,对于规范招投标行为起到了积极作用。招投标制度引入了公开竞争机制,促进建筑市场交易行为进一步规范,保证建设工程的工期和质量,降低工程造价,能有效控制行政干预,加强权力制约,防止权钱交易,预防商业贿赂。招标投标对于打破垄断,促进竞争,提高企业自身素质,推动市场经济的发展,均有重要作用。招标投标双方应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和诚实信用原则,讲求职业道德。但由于机制不完善,法制不健全,致使当前的招投标现状仍存在不少不容忽视的问题。 招投标作为富有竞争性的一种交易方式,除了广泛应用于工程及与工程相关的设备、材料、勘察、设计及监理外,还扩大到项目选址、

融资、咨询、代建,以及教材、药品采购等领域。做好建设工程招标工作是预防建设项目腐败的最有效手段之一,招标工作的成败同时也是企业经营管理成功与否的重要标志。 当前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招标人行为和投标人行为两个方面。 招标人行为方面主要表现在:发包方不建标、不招标,不严格按程序工作。任意压工期,大搞献礼工程。压级压价,要求垫资承包或变相拖欠工程款。发包方置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于不顾,为照顾关系,任意肢解工程项目,自己却从中渔利,不认真执行建设工程施工招投标有关规定,在诸多条件不具备的条件下进行招标发包,导致工程开工后双方互相扯皮,工期、质量得不到保证,工程结算纠纷不断。把招标投标当作过场,搞暗箱操作,私自指定施工队伍,从中获得不正当收入,致使拉标、陪标现象时有发生。有的发包方搞地方保护,给承包单位强行提供人、料、机给承包单位造成巨大的经济负担。导致市场运行秩序混乱,直接影响工程的顺利进行。 投标人行为方面主要表现在:有的投标单位不劳而获,将承包的工程转手层层分包以牟取暴利。无证单位通过挂靠,承揽超出自己施工能力的工程,以至于出现豆腐渣工程,盲目降低投标报价。进行不正当竞争,甚至通过贿赂换取自身利益。搞行业垄断,投标方串通投标,人为抬高或降低标价。承包方由于激烈的竞争,不惜委曲求全,放弃应有的权利。签订不合理合同条款,为顺利完成高质量工程留下隐患。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之招投标阶段的法律风险与防范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之招投标阶段的法律风险与防范 2010年6月24日10:10:42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固定总价施工合同、施工总价承包合同、EPC合同等等这些在建设项目中名称不一却又具备相同重要性的合同,经常出现在我们的实务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所作的定义,我们理解前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等合同即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是发包方(业主、建设单位、发包方或总包单位)与承包方(施工单位)之间为完成约定的建设工程项目,确定合同各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是工程建设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的主要依据,是项目管理的法律性文件,也是维持双方关系的纽带。 在不同的项目中,类似的合同可能以不同的名称出现,结合项目特征,又可能具备了不同的细化条款,如何把握其中的共性、如何有效地防范、控制合同风险,是需要十分重视、认真分析研究的问题。根据相关法规以及我们的经验,笔者在本文中将就建设工程招投标阶段中的一般性风险结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实务中的案例做浅显分析。 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订立方式 作为合同的一种,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同样要经过要约与承诺两个法律阶段,与其他任何行业一样,建设工程合同的缔约过程基于建设工程的行业特殊性具有显着特点。一般而言,在我国,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方式有两种,即议标和采用招投标方式发包与承包。 一)??? ?议标 议标,实质上即为通过谈判进行采购,是采购人和被采购人之间通过一对一谈判的方式达到采购交易(建设工程承包)达成的目的的一种采购方式,不具有公开性和竞争性。 从实践上看,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的采购方式要求对报价及技术性条款不得谈判,议标

则允许就报价、技术性条款等进行一对一的谈判。因此,议标方式针对性、目的性强,时间成本和财务成本较低,方式灵活多样的优势广泛被部分小型建设项目所采用;另外,针对服务招标,鉴于其价格难以公开确认,同时,合同对于服务品质以及要求也适用谈判进行具体沟通和解决,议标方式以其自身的优势当之无愧的成为恰当的采购方式。但是,仪表方式也具有固有的缺陷,即不具有竞争性和公开性,幕后交易、暗箱操作、腐败成为议标方式的副产品,采购质量难以得到保障。因此除政府间合作项目外,目前采取直接议标形式获得项目的可能性已经大大减少,大部分的大型建设工程项目都采取招标形式。 二)??? ?招投标 采用招标投标方式进行建设工程的发包与承包,其最显着的特征是将竞争机制引入建设工程的发包与承包活动之中,招标方通过对各投标者提交的报价以及其他条件从综合角度进行比较,从众多投标者中选取工程项目报价较低、技术力量雄厚,质量保障体系完备可靠、同时享有良好信誉的承包方作为项目中标者,与其签订建设工程合同。这种方式显然有利于保证工程质量、缩短工期、降低工程造价、提高投资效益。招投标因其上述所具有的优越性,迎合了市场竞争的要求,成为我国建设工程发包与承包活动中大力推广的主要方式。 根据《建筑市场管理规定》第九条,有条件招标的项目都应该进行招标。同时,《招标投标法》第三条,在中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以及(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建筑工程招投标存在的问题

建筑工程招投标存在的问题 建筑工程招投标存在的问题 建设工程招投标不够规范,是我国建设行业存在已久的问题。对此,各地建设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采取多项有力措施进行专项整顿,加以规范,以使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进入有序操作阶段。 但在具体操作中仍存在着一些问题,不容忽视。 一、互相利用,彼此“陪标”。即投标单位暗地相互勾结协商,拟定一中标单位,其他单位全力配合演戏; 二、打牌挂职,形成“围标”。即指某一施工企业为了排斥竞争对手,同时以多个施工企业的名义参与同一个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标,进行“围标”操作; 三、拉帮结伙,恶意“串标”。即指投标人之间事先拉帮结伙,对招投标事项进行串通,从而使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位运行”; 四、黑市中介,“提篮倒卖”。即指某些不法分子以利益为“诱饵”,说服那些缺乏信心的竞标施工企业加入“陪标”、“围标”、“串标”队伍,自己从中谋利; 五、评标匆忙,不利择优。各地现行的评标办法大致为:当天评标,当天抽选评委,当天完成评标工作。如此仓促,自然弊病甚多;

六、合同多变,留下隐患。施工企业一经确定,本应严格根据招标文件签订与其主要内容相符合的建设施工合同,但有的变更造价,有的变更材质要求等,留下隐患; 七、体制缺陷、方法弊端。以上种种问题,违背了建设工程招投标的“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影响着我国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极需以有力的措施进行规范。 一要创新建设工程管理机制,把过去若干个政府部门分散管理的工程,变为由政府设立的某个部门集中统一建设和管理。如深圳市于2002年在全国率先设立财政全额拨款的建筑工务局,负责政府投资的工程项目的统一建设管理。 二要完善现行的招投标法规,现行的一般有三种方法: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法、综合评估法,这三种办法都存在问题。我们在对100万元以下,30万元以上的政府投资工程项目进行公开选择施工队伍的探索中,尝试实行“明标抽取法”,即各建设工程项目我们事先委托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编制工程预算,经审计部门审计后,作为标底,通过交易中心或固定媒体向社会公布,让符合资质条件的施工单位参与公开抽签定标。 三要健全相配套的部门规章,要建立健全工程投标保证金制度,建立市场准入制度,建立工程担保、工程保险制度,健全市场稽查制度,加快建立规范施工企业与专业人员信用制度等。 四要强化政府的监督管理,主要从这几个方面来努力:

建设工程招投标文件(全套)

. 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 招标项目编号:招施工[2010] 222 号 招标项目名称:革成安置小区市政配套工程 招标单位:省东阳经济开发区江北高新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公章) 法定代表人:马联系:86667666 联系人:联系:86667522 招标代理单位:合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联系:86648896 联系人:联系:86648897

编制时间:二○一0年二月二十三日 备案单位:市招投标市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备案章) 备案时间:2010年3月6 日 总目录 本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3) 本工程招标活动日程安排表 (5)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一、二 (6) 二、投标须知 (9) (一)总则 (9) (二)招标文件的组成、澄清和修改 (10)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2)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7) (五)开

标…………………………………………………………………… 19 (六)资格审查 (21) (七)评标…………………………………………………………………… 20 (八)决标及合同授予 (23) (九)工程量变更结算方式 (25) (十)其他…………………………………………………………………… 26 三、评标方法和标准 (26) 四、合同条款 (32) (一)协议书 (33) (二)通用条款(参照示文本) (35) (三)专用条款 (35) 五、工程技术规 (44) 六、工程量清单编制 (45)

七、图纸…………………………………………………………………… 46 八、投标文件投标函部分格式 (47) 九、投标文件商务标格式目录 (52) 十、投标文件商务标附件格式目录 (53) 江北安置小区市政配套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苏招施工[2010]222号 建设项目:江北安置小区配套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 一、工程概况: 工程地点:广福路以南,望江北路以东。 质量要求:合格 工期规模:道路工程、排水工程。 工期要求:285日历天 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投标人主要条件: 1、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施工企业; 2、对拟派项目班子的要求:①项目经理具有市政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持有安全生

当前建设工程招投标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办法

当前建设工程招投标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办法 进一步贯彻落实《招标投标法》,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有关部门加大了对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工作力度。一是加强领导。有关单位、人员充分认识招投标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加大了监督管理力度。二是完善制度。如南谯区就先后出台了《南谯区农村建设工程招投标若干规定》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通知》等,具体指导、规范了全区招投标工作。三是加强联合监督。建立了由监察局、财政局、审计局和建设局、公路局、水利局等行政监督部门组成的全区招投标工作监督体系,从招投标项目的招标核准、招标公告公布、编制招标文件直到发送中标通知书等实施全过程监督。四是认真受理投诉。对于投标人的投诉,有关部门能做到事事有交代、件件有落实。由于有关部门监督管理到位,在工程建设领域违纪违法案件逐年下降。 总的来看,有关部门能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度,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基本上都实行了招标,国家投资项目基本实行了公开招标,招标程序逐步规范。但认真审视,招投标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规避招标现象仍然存在;二是较大建设项目部分项目没有按规定进行编制招标实施方案,更没有报有关部门审核把关,擅自进行操作;三是招标文件中的评标办法五花八门,有的办法有失公平、公正而导致投标人投诉;四是工程变更超没有按规定进行报审;五是串标围标的问题时有发生;六是工程后期质量验收及资金拨付没有监督管理人员参与;七是借牌和挂靠投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低价中标高价结算、违法分包非法转包、大企业中标小队伍施工等违法违规问题还比较突出。针对招标投标工作中存在的这些问题,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加以解决: 一、统筹开展项目前期工作 做好项目前期工作,是项目顺利实施的基础,也是招投标合法依规进行的前提条件。项目前期工作主要由业主准备阶段、行政审批环节、招投标三个部分构成。由于在行政审批前项目业主自行开展准备工作没有时限规定,相当部分项目业主准备工作拖拉,而把不能及时开工的原因归咎于项目招投标,并借此要求不招标。但检查发现,不少应急工程因前期工作准备不充分,即使不招标也迟迟不能发包,或发包后不能正常开工。因此,合理安排项目前期工作,给项目招投标留足时间,是严格落实招投标制度,保证项目顺利推进的前提。一要做实做细每个环节。要依据相关程序和规范,确保前期论证充分、要件准备齐全,确保各个环节经得起推敲和审查,确保项目审批一次成功。二要合理安排工作时序。要制定项目前期工作时间进度表。国土、建设、环保等部门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先期介入,交叉进行,提高效率。发改委要按照规划和投资政策,督促和指导项目单位做好项目前期工作。三要尽量缩短审批时限。要建立并联审批制度,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审批时限。对一些有特殊要求的项目,要建立绿色审批通道。 二、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度 有关单位对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投标要严格把关,不允许打折扣、搞变通。有关部门出台的招投标工作流程规定,必须与国家和省政府的政策规定对接,对存在抵触的,该停止执行的要立即停止执行,该修改废止的要立即修改废止,禁止出现部门分割和行业垄断。一要严格界定招标范围。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原则上必须实行公开招投标。对不招标的应急工程项目,必须报批后进行。不得因前期工作不主动、计划不周密等人为因素造成的延误,为赶工期不招标;不得以时间紧、任务重等理由将必须进行招标、比选的项目化整为零或借灾后重建等名义不招标。二要严格执行标准文件。标准文件是招投标行业技术成就的具体体现,是促进招投标市场规范化、标准化的重要举措。有关部门要加大对标准文件的执行力度,

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办法

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土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保护公司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公司内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土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 第三条土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 第四条土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依法由土建评标负责。 第五条土建评标小组由建安公司、审计部、财务部、供应部及建设单位领导组成。 第六条工程招标人由建设单位及建安公司组成。 第二章招标 第七条公司工程采用邀请招标方式进行招标,向三家以上具资质、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 第八条招标人应当按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发出招标文件。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至停止发出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招标人发出的招标文件应当加盖印章。招标人可以通过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招标文件,通过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的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现不一致时以

书面招标文件为准,但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对招标文件不收费。 第九条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工程的特点和需要,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法律、行政法规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十条资格审查分为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 第十一条采取资格预审的,招标人应当在资格预审文件中详细规定资格审查的标准和方法;采取资格后审的,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详细规定资格审查的标准和方法。 第十二条经资格预审后,招标人应当向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告知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法,并同时向资格预审不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告知资格预审结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不足三个的,招标人应当重新进行资格预审。对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评标小组应当对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第十三条招标文件一般包括下列内容:(一)投标邀请书;(二)投标人须知;(三)投标文件格式;(四)技术规格、参数及其他要求;(五)评标标准和方法;(六)合同主要条款。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规定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说明不满足其中任何一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并用醒目的方式标明。公司对招标工程的技术、标准、质量等有特殊要求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提出相应特殊要求,并将其作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建设工程招投标的必要性及建议

商一致的合同订立原则。而招标投标制则和以上所说的承发包制是有很大的区别, 它是发生在业主和投标人承包人之间的一种平等买卖行为, 且具有商业上激烈竞争的特点, 要经过公布价格条件一开价一磋商和讨价还价一成交签订合同的过程。 1.2 招标投标的作用建设工程实行招标投标制是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招投标工作的开展, 促进了社会生产力水平的提高, 促进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建设市场的建立和完善, 促进了建设者市场的统一和开放, 有利于培育和发展建设市场, 规范建设市场。自从招投标制实行以来, 取得了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具体表现在: 1.2.1促进基本建设工作按程序办事。根据招投标的有关规定, 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只有具备了招标条件后才能发招标通知书, 而招标条件中很大一部分工作是基本建设的准备工作, 故此有效地促进建设单位必须按基本建设程序办事, 促进施工准备工作的完善,有效地减少了“三边”工程的出现。 1.2.2有利于保证和提高工程质量招标文件中有技术规范篇, 明确提出了各项工程应达到的质量标准和验收办法。投标人不仅要尽量满足规范要求, 有时为了获得投标竞争的胜利, 还主动提出提高质量标准的措施, 既保证了工程质量, 又为今后投标打下了良好的信誉基础。 1.2.3有利于缩短施工工期,降低造价和提高投资效益建设单位在投标书中把建设工期以合同形式固定下来, 承包人若延期误工将受罚, 提前完成了得奖, 促使承包人按时或提前完成。“预算超概算、决算超预算”是工程建设实施过程中屡见不鲜的事, 其原因虽然是多方面的, 但建筑业缺乏竞争机

制却是重要原因之一。实行招标承包制后, 工程造价通过各投标人投标竟争, 一般均有节余, 有的工程节余幅度还比较大, 即使有些投标报价超过标底价, 也往往由于实行招标投标制, 通过投标、开标、评标或议标和定标, 使其报价达到合理的要求, 从而为减少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双方扯皮现象的发生, 为降低工程造价, 为节约建设资金提供了条件。缩短建设工期, 可以提前投产或交付使用, 使建筑工程尽早发挥投资效益。降低工程造价,不仅可以减少建设中的资金投人,还可以减少工程投产后的贷款利息和该项工程折旧费的摊销。招投标制把竞争机制引进到建设工程管理中来, 变压力为动力, 促使各施工企业改善经营管理, 提高劳动生产率, 节约材料, 降低成本。所有这些, 既是提高投资效益的原因, 也是提高投资效益的一个方面。 1.2.4有利于促进施工企业的技术进步招标投标制改变了企业过去向上级要任务的计划管理模式, 企业为了其自身的生存和发展, 就必须提高其竞争能力, 提高其中标率, 提高其社会信誉, 这就需要企业不仅加速自身经营管理体制和经营方式的改革, 而且还要抓企业内部的技术进步和施工队伍的全员素质, 以适应市场竞争的需要。实践证明, 企业只有不断改革经营方式, 加强内部管理的经济承包, 重视经济活动分析, 自觉地遵守基本建设程序和承包合同, 注重社会效益, 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1.2.5简化工程结算手续在实行招投标制以前,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之间经常存在着因工程结算、预算、材料、工期、质量等问题上的相互扯皮, 有时甚至影响到工程按期投人使用, 造成一些不应有的损失。实行投标

建筑工程招投标案例及分析

建筑工程招投标案例及 分析 Company number:【0089WT-8898YT-W8CCB-BUUT-202108】

建筑工程招投标案例分析 建筑工程招投标案例分析题案例一 背景: 某大型工程,由于技术难度大,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设备和同类工程施工经验要求高,而且对工期的要求也比较紧迫。建设单位在对有关单位和在建工程考察的基础上,仅邀请了3家国有一级施工企业参加投标,并预先与咨询单位和该3家施工单位共同研究确定了施工方案。业主要求投标单位将技术标和商务标分别装,订报送。经招标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的评标规定如下: 1.技术标共30分,其中施工方案10分(因已确定施工方案,各投标单位均得10分)、 施工总工期10分、工程质量10分。满足业主总工期要求(36个月)者得4分,每提前1个 月加1分,不满足者不得分;自报工程质量合格者得4分,自报工程质量优良者得6分(若实际工程质量未达到优良将扣罚合同价的2%),近三年内获鲁班工程奖每项加2分,获省优工程奖每项加1分。 2.商务标共70分。报价不超过标底(35500万元)的±5%者为有效标,超过者为废标。报价为标底的98%者得满分(70分),在此基础上,报价比标底每下降1%,扣1分,每上升1%,扣2分(计分按四舍五人取整)。 各投标单位的有关情况列于表1—1。表1-1 各投标单位标书主要数据表投标单位报价(万元)总工期(月)自报工程质量 鲁班工程奖省优工程奖 A 33 优良 1 1 B 31 优良 0 2 C 32 合格 0 1

问题: 1.该工程采用邀请招标方式且仅邀请3家施工单位投标,是否违反有关规定为什么 2.请按综合得分最高者中标的原则确定中标单位。 3.若改变该工程评标的有关规定,将技术标增加到40分,其中施工方案20分(各投标单位均得20分),商务标减少为60分,是否会影响评标结果为什么若影响,应由哪家施工单位中标 建筑工程招投标案例分析题案例一 问题l: 答:不违反(或符合)有关规定。因为根据有关规定,对于技术复杂的工程,允许采用邀请招标方式,邀请参加投标的单位不得少于3家。 问题2:解:(1)计算各投标单位的技术标得分,见表1-2。表1-2 各投标单位技术标得分表投标单位施工方案 总工期工程质量合计 A 10 4+(36-33)×1=7 6+2+1=9 26 B 10 4+(36-31)×1=9 6+1×2=8 27 C 10 4+(36-32)×1=8 4+1=5 23 (2) 计算各投标单位的商务标得分,见表1-3。表1-3 各投标单位商务标得分表投标单位报价(万元)报价与标底的比例(%) 扣分得分 A 35 642/35 500=(-98)×2≈5 70-5=65 B 34 364/35 500=(98-)×1≈1 70-1=69 C 33 867/35 500=(98-)×1≈3 70-3=67 (3)计算各投标单位的综合得分,见表1-4。

工程项目招投标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工程招投标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 目前,工程承发包通常采纳招投标方式进行,工程招标投标被人们称之为“阳光工程”。采纳招投标方式发包工程项目,有利于选择技术力量强、信誉好的施工队伍并提高工程质量,有利于规范建筑市场秩序,防止腐败和加强廉政建设。然而,由于工程招标投标制度还不完善等多方面因素,目前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依照笔者近年来对工程招投标工作的实践,就目前工程招投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一些看法,与大伙儿一起探讨。 一、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分析

招标人对招投标法律法规部分条款不理解。如从发售招标文件到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刻为20日,他们认为时刻较长不符合实际。这延误了他们的建设工期。招标单位一味压缩投标单位编标时刻,而不明白编标是件工作量大而又十分复杂的工作。编标时刻较短,不但标书质量低、准确率差,而且专门容易造成招标失败。在工作中因编标时刻较短而导致招标失败的情况时有发生。 部分招标人在办理招标前期手续,特不是确定招标方式时,以工期紧、迎接相关检查验收等理由,要求将公开招标变更为邀请招标或竞争性谈判,而招标后在还长一段时刻内仍未开工建设。还有部分建设单位缺少应有的招标前期资料,如建设项目的立项文件、建设规划文件等,他们承诺保证在工程施工前补齐所缺资料。但他们不明白这些资料是招标所必需的资料,假如给他们如此操作,一是有损招标投标工作的严肃性,给人以招标只只是是走过场的不良印象,;二是不利于协调部门之间的关系,从而难以形成合力加强对工程招标投标的监督治理。 进入评标现场的招标人代表人数较多。评标过程要求严格保密,这就要求与评标活动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而有些地点在评标时,评标现场却围坐专门多招标人代表,这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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