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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海外高层次人才评审办法

深圳海外高层次人才评审办法
深圳海外高层次人才评审办法

《深圳市海外高层次人才评审办法》

(2018年修订)起草说明

当前深圳市正加快打造粤港澳大湾区核心引擎城市,坚持将创新作为城市发展主导战略,特别是需要用好“人才第一资源”,激发“创新第一动力”。市委市政府明确指出要坚定不移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全力推动深圳人才工作开创新局面。根据《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深圳经济特区人才工作条例》《关于实施“鹏城孔雀计划”的意见》等中央及我市人才工作指导文件的最新精神,以及结合我市海外高层次人才评审工作推进中的新情况,我局对海外高层次人才评审体系进行了优化完善,完成了对《深圳市海外高层次人才评审办法(试行)》(深人社规【2012】20号)(以下简称《评审办法》)的修订。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修订背景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关于实施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8]25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等18家单位联合下发的《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中组发[2008]28号)等文件精神,2011年,市委市政府出台《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海外高层次人才“孔雀计划”的意见》(深发〔2011〕9号)及5项配套政策,其中包括《深圳市

海外高层次人才评审办法(试行)》。经过近7年的试行,我市已经初步建立起了一套较为完善的高层次人才评审体系,在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截至2017年底,我市共认定海外高层次人才3064人,其间,评审六次共认定海外高层次人才194人。

对比其他城市的海外高层次人才政策,我市海外高层人才政策具有以下突出特点:一是评审标准明晰。我市海外高层次人才评审标准明确,层次分明,涵盖了世界一流水平人才,国际先进、国内顶尖水平人才以及国内先进水平人才等高层次人才中的多个层级,对各类人才定义明晰,提高了评审工作的可操作性。二是评审社会化程度高。我市海外高层次人才评审工作一直以来都坚持评审社会化的总体方针,积极与第三方专业机构合作,从最大程度上保障了评审工作的公正性。

在实际运行过程中,海外高层次人才评审也面临一些新的情况,具体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日益增长的对各专业评审专家的需求与专家资源不足的矛盾。由于现行评审方式要求每组专家不低于9人,并且外省专家不低于80%,加大了邀请足够数量高水准专家的难度,同时海外高层次人才日益多样化,对评审专家的专业广度和深度都提出了更高要求,进一步造成评审专家资源不足。二是按照国家对人才分类评审提出的新要求,评审办法亟待根据不同专业或领域的人才制定不同的评价标准,多维度、全方位评价人才,不唯学历和资历论人才,更加注重其业绩和贡献。三是《评审办法》存

在申报条件、材料要求等具体操作方面存在不够清晰的地方,亟待修改完善。

二、修订思路

按照市委市政府对全市人才工作的最新要求,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部署,我局经过广泛调研,结合对国内外先进城市人才评审体系的分析,听取了以往评审专家和申报单位的意见,依照提升科学性、针对性、可操作性、公平公正的原则,对2012年开始实行《评审办法》进行了修订完善。具体修改思路如下:

一是贯彻落实新政策和新要求。贯彻落实《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深圳经济特区人才工作条例》《关于实施“鹏城孔雀计划”的意见》等法规政策,对高层次人才评价工作提出的新思路和新要求,特别是人才进行分类评审的要求,增强评审的科学性和针对性。

二是强化评审办法的可操作性。《评审办法》总体可操作性较强,但也存在申报条件不够明晰、评审标准较为笼统的问题,不利于评审专家对细分行业领域申请人做出科学全面的评价,在细化评审标准的同时也需要进一步优化评价流程和明确评审材料,保障评审效率和可操作性。

三是保障评审的公平公正。进一步优化评审资源,保障广大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完善合规审核机制剔除材料明显不合格的申请人。同时避免无意义的反复、高频率申请,对申请人参与评审的总次数进行规范;针对存在诚信和道德瑕疵的申请人,引入退出和惩罚制度,营造诚信申请的良好氛围。

三、主要修订内容

(一)调整了人才分类代码。原《评审办法》中,申请人专业成就、科研成果、技术水平达到世界一流水平的为A 类人才,达到国际先进、国内顶尖水平的为B类人才,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的为C类人才。根据《关于实施“鹏城孔雀计划”的意见》中关于各类类人才的界定,调整为“专业成就、科研成果、技术水平达到世界一流水平的为B类人才,达到国际先进、国内顶尖水平的为C类人才,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的为D类人才”。

(二)优化海外高层人才评审年龄。原有海外高层次人才确认办法规定了人才的最高年龄限制,A类为60周岁,B 类为55周岁,C类为40周岁,有特别突出成就的,以上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难以把握“特别突出成就”和“适当放宽”的具体标准,人才认定时严格按照前述年龄规定执行,部分超龄无法通过直接认定但符合其他条件的申请人纷纷采取以评审方式获取海外高层次人才认定。在保证依法行政的前提下,尽最大可能为我市引进具有丰富海外工作经历选择回国创业、就业的高层次人才,本次修订适当放宽年龄限制,其中申请B类人才评审的申请人年龄调整为不超过65周岁,C类人才年龄调整为不超过60周岁,D类人才年龄调整为不超过45周岁,年龄计算截至申请人及所在单位提交材料当日。

(三)完善人才分类评审制度。《评审办法》未能充分体现人才的分类评价原则,实际操作也未分类设置不同的评

价指标。按照中央对推进人才分类评价的文件要求,在分析国内外对人才分类评价体系的基础上,根据当前申请人的专业类型,拟在修订时对申报评审的海外高层次人才进行分类评价,将海外高层次人才按照专业和技能初步分为社会科学类、基础研究类、医疗卫生类、文学艺术设计类、创新创业类、工程技术类及其他六大类,按照能力、业绩和贡献三大核心一级评价指标和7大二级指标,再根据各专业的细化出三级指标,建立起既体现人才差异化,又体现统一性的评审指标体系。

(四)适度调整评审专家数量和外市专家占比。原《评审办法》规定:专业评审小组人数由9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市外专家的比例不低于80%。科技创新领域的专业评审小组至少须有1名中国科学院、工程院院士。海外高层次人才评审2015年之前年申请量在40人以内,2016年超过70人,2017年系统申报了115人,由于申请人数逐年攀升,申请人专业范围越来越大,对专家数量和专业细分的需求也越来越大,原有对专家的规定需要适度调整。具体调整有:一是考虑近年我市高层次人才已初具规模,并且外籍院士逐年增加的实际,扩大聘请专家的范围,将原有的院士范围扩大至发达国家工程院、科学院院士。二是适度降低专家小组总人数,将专业评审小组人数总数从不少于9人的单数调整为不少于7人的单数。三是将市外专家比例不低于80%调整为不低于70%。

(五)规避申请人无序频繁参评。《评审办法》未对申请人的申报类别和可申报评审的次数作出限制,导致近年出现申请人评审多次不通过依然坚持申报的个案。2016年3月,我市颁发《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发[2016]9号),海外高层次人才奖励补贴标准翻倍,导致2017年的评审申报出现与以往不同的三类情况:一是不符合认定标准又无突出成果和业绩,且与申报层级差距较大的申请非常多;二是首次出现了证书到期后申报同层级评审;三是认定后立即申请更高层级的评审。考虑到我市高层次人才主要以按照标准认定为主,评审为给予具有突出专业水平和业绩人才获得认定的一种补充方式,为避免重复申报或以调整人才级别为目的带来的评审资源占用和浪费问题,需明确申请人可申报的范围和次数。拟规定每位申报人最多可申报两次评审,第一次未通过评审的,需再次申报评审时必须有符合评审要求的新业绩。已获认定或者通过评审为海外高层次人才的申请人,将不再具备再次参加评审资格。

(六)建立了退出和惩罚机制。原《评审办法》对人才退出、惩罚机制没有明确,随着我市以及各区人才优惠待遇力度不断加大,人才工作业务中存在申请单位或申请人弄虚作假、套取奖励补贴的潜在风险。结合我市拟出台的人才诚信机制建设以及退出机制等政策,为营造高层次人才真才实干、风清气正的氛围,需要增加海外高层次人才的退出和惩罚机制。拟对申请人过往学术、业绩上弄虚作假,存在道德瑕疵和过失未申报说明的,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被依法追

究刑事责任的,以及其他不符合海外高层次人才评审要求的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并实行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海外高层次人才资格,收回海外高层次人才证书,终止、追回其所获得的奖励补贴;对违规申报单位限制其在一定时期内的人才推荐、申报权限;违规申请人则终身不得申报高层次人才业务、不得享受本市人才优惠政策和资金资助;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完善申请材料提交的问题。细化评审需要申报的具体材料和流程,对不符合实际的个别条款进行删除,规范文字表述。包括《外国专家证》或《外国人就业证》替换为《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取消台港澳人员就业证等;删除用人单位证明材料、技术总结报告、主持和参与过得项目证明等;增加申请人书面诚信承诺等。

深圳人才安居办法(政府令第273号)

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快实施人才强市战略,优化人口结构和创新创业环境,提高城市竞争力,根据《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及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使用财政资金和政府筹措的其他资金、实物,对本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各类人才实行的安居活动。 第三条市住房保障部门负责全市杰出人才、领军人才的人才安居申请的受理、审核、分配及监管;负责市级公共租赁住房(以下简称公租房)的配租(售)及监管;负责定期向社会公布人才安居实施情况;负责提供人才租住公租房情况以及由其负责的购房优惠情况。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以下简称市人力资源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申请的受理、审核、发放及监管;负责提供人才社会保险、人才认定证书以及享受海外高层次人才奖励补贴情况。 市财政部门负责审核本市人才安居年度货币补贴预算和决算,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负责根据住房保障部门和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的拨付申请,在10个工作日内拨付补贴款。 第四条市住房保障部门和市人力资源部门应当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各区政府建立全市统一的人才安居信息系统,逐步实现全市人才的身份、户籍、婚姻家庭、社会保险、住房和住房保障情况等信息共享,逐步实现人才安居网上申请、受理、查询、公示、投诉、监督等功能。 规划国土、公安、税务部门负责根据住房保障或者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的核查申请,在10个工作日内分别提供房屋产权登记、户籍、纳税等信息。需要由住房保障或者人力资源部门提供的相关核查信息,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提供。 第五条区人力资源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区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申请的受理、审核、发放及监管。 区住房保障部门负责本区公租房的配租(售)及管理;负责提供区住房保障情况。

深圳市公共技术服务平台项目

2015年深圳市公共技术服务平台项目 申请指南 一、审批内容 对推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高效利用而组建的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的项目予以资助。 重点支持领域:互联网、生物、新能源、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海洋、航空航天、生命健康等未来产业;机器人、可穿戴设备和智能装备产业以及资源环境等民生科技领域。 二、设定依据 (一)《深圳经济特区科技创新促进条例》,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2008年7月22日; (二)《关于加强自主创新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府〔2008〕200号; (三)《深圳生物产业振兴发展政策》,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府〔2009〕180号; (四)《深圳互联网产业振兴发展政策》,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府〔2009〕238号;

(五)《深圳新能源产业振兴发展政策》,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府〔2009〕240号;

(六)《深圳新材料产业振兴发展政策》,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府〔2011〕124号; (七)《深圳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振兴发展政策》,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府〔2011〕210号; (八)《深圳节能环保产业振兴发展政策》,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府〔2014〕33号; (九)《深圳市未来产业发展政策》,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府〔2013〕122号; (十)《深圳市机器人、可穿戴设备和智能装备产业发展政策》,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府〔2014〕97号; (十一)《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科技创新规〔2012〕9号; (十二)《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管理办法》,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财科〔2012〕168号。 三、审批数量及方式 审批数量:有数量限制,受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年度总额控制。组建项目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审批方式:采用“先征集、再选题、后申报”的模式。征集项目作为科技计划备选项目,并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凝练选题,再以单位申报、专家评审、答辩或者现场考察、社会公示、审批机关审定后确定承担单位予以支持。

深圳市海外高层次人才享受特定待遇的若干规定(试行)

附件3 深圳市海外高层次人才享受特定待遇 的若干规定(试行) 为营造有利于海外高层次人才来深创新创业的良好生活环境,对我市海外高层次人才可享受的生活待遇作如下规定: 一、奖励补贴 (一)A类人才可享受150万元的奖励补贴。 (二)B类人才可享受100万元的奖励补贴。 (三)C类人才可享受80万元的奖励补贴。 二、居留和出入境便利 (一)海外高层次人才符合办理《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条件的,市公安机关应为其本人及外籍配偶、未成年子女向公安部申办《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二)海外高层次人才及其外籍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市公安机关应为其办理有效期为2-5年的就业居留许可。 三、落户 (一)具有中国国籍的海外高层次人才愿意落户深圳的,可办理本人及配偶、子女的随迁落户手续。 (二)愿意放弃外国国籍并申请加入或恢复中国国籍的,可办理本人及配偶、子女的加入中国国籍并落户深圳手续。 四、子女入学 (一)引进人才子女接受小学和初中教育,由教育部门结

合人才本人意愿和实际情况安排入学,并享受免费义务教育待遇。 (二)引进人才子女接受高中教育,减免学杂费、借读费和择校费等费用;报考我市高校的,在政策范围内优先录取。 五、配偶就业 引进人才的配偶就业参照《关于印发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配偶就业促进办法的通知》(试行)执行。 六、税收 海外高层次人才享受的税收优惠待遇按国家现行政策规定执行。 七、医疗 (一)A类人才中的杰出人才可享受市政府一级保健待遇,其他A类人才可享受政府二级保健待遇。 (二)B类人才可享受市政府三级保健待遇。 八、保险 用人单位应按有关规定为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办理基本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等社会保险,也可为其购买商业性补充保险。 九、其他事项 (一)引进人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生活待遇: 1.因违法犯罪受到处罚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2.在申报各类人才计划和科技项目,以及从事科学研

深圳市可持续发展科技专项项目管理办法(2020)

深圳市可持续发展科技专项项目管理办法(2020) 第一条为了规范深圳市可持续发展科技专项项目的管理,推进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根据《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深科技创新规〔2019〕1号)和《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管理办法》(深科技创新规〔2019〕2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在市科技研发资金中设立深圳市可持续发展科技专项项目(以下简称“可持续专项”),支持资源高效利用、生态环境治理、健康深圳建设、社会治理现代化等领域开展科学技术研究与开发、科技成果应用与示范等科技创新活动。 第三条可持续专项遵循统筹布局、协同推进、公平公开、竞争择优和产学研用的原则组织实施。 第四条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可持续专项,负责会同相关职能部门推荐专家,形成可持续专项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征求相关职能部门年度重点行业科技需求;组织专家库专家编制可持续专项课题(以下简称“专项课题”);开展编制与发布申请指南、受理申请、专家评审或专项审计、考察核查、审批公示、签订合同书、拨付资金、中期监管、项目验收、绩效评价等工作。 第五条受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委托,专家库专家对可持续发展科技创新战略规划、可持续专项布局、项目设置提出咨询意见,编制专项课题,根据所属专业领域组成专家评选小组对可持续专项申请项目进行评审。 第六条项目承担单位负责项目具体实施,履行项目管理和资金管理主体责任,接受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依法接受财务、审计等监督。 第二章指南论证与发布 第七条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工作部署,瞄准重点目标,聚焦重大需求,结合相关职能部门年度重点行业科技需求,公开向社会征集专项课题建议。 第八条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可持续专项专家对征集的专项课题建议进行论证,编制专项课题,并对其编制的专项课题进行审核,确定发布年度专项课题。 主持或参与专项课题建议论证、专项课题编制的专家库成员不得申报相应批次的专项课题项目。 专项课题应当围绕可持续专项总体任务、重点方向、技术路线进行编制,明确若干个项目、研发任务技术领域、研发内容、考核指标、实施期限、资助上限等。 第九条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发布专项课题年度申报指南,载明申请条件、申报材料、申报时限、专项课题及资助上限、以及每个项目资助金额等内容。

《深圳市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 2019(征求意见稿)》

深圳市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2019) (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根据国家、省有关人才评价工作的要求及《深圳市高层次人才认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认定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制定本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 第二条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实行综合积分制,分为核心指标、附加指标两类。其中: (一)核心指标,根据高层次人才级别,分为A类、B 类、C类、D类指标,每一层级指标对应不同标准和赋予不同分值,从高到低分别为90分、70分、50分、30分。 (二)附加指标,不区分高层次人才级别,统一分为能力贡献、业绩成果两项一级指标,每项一级指标再细分为若干二级指标,并赋予不同分值。每项一级指标积分为所属各二级指标积分之和。 (三)已作为核心指标积分的,不再作为附加指标积分。 第三条综合积分达到以下分值的,可申请直接认定相应层级高层次人才: (一)A类人才:1项核心指标、1项能力贡献的二级指标、1项业绩成果的二级指标之和为100分。 (二)B类人才:1项核心指标、1项能力贡献的二级指

标、1项业绩成果的二级指标之和为80分。 (三)C类人才:1项核心指标、1项能力贡献的二级指标、1项业绩成果的二级指标之和为60分。 (四)D类人才:1项核心指标、1项能力贡献的二级指标、1项业绩成果的二级指标之和为40分。 第四条综合积分达到以下分值的,可申请评审认定相应层级高层次人才: (一)B类人才:1项核心指标,及能力贡献、业绩成果二级指标之和为80分及以上。 (二)C类人才:1项核心指标,及能力贡献、业绩成果二级指标之和为60分及以上。 (三)D类人才:1项核心指标,及能力贡献、业绩成果二级指标之和为40分及以上。 第五条附加指标按所附深圳市高层次人才附加指标及计分规则进行积分。 第六条属深圳市急需紧缺人才目录内的,相应积分指标可加1分,但该指标最高积分不超过5分。 第七条申请人自测积分达到相应标准的,可向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提出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提出申请时,申请人还需符合《认定管理办法》的人才认定基本条件。 第八条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对申请人的核心指标和附加指标进行预审核,预审核通过的,按直接认定或评审认定方式的流程认定相应层级高层次人才。

深圳市科技计划管理改革方案.doc

广东省职业技能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第43届世界技能大赛广东省选拔赛 汽车技术项目竞赛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属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关于做好第43届世界技能大赛全国选拔赛准备工作的通知》(人社职司便函〔2013〕48号)精神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做好2014年广东省职业技能竞赛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14〕523号)的要求,制订《第43届世界技能大赛广东省选拔赛汽车技术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为更好完成大赛组织工作,设立汽车技术项目竞赛组委会,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广州市交通技师学院。各地级以上市和省属部门(行业)在实施过中,如有疑问,请直接与该工种承办单位联系。各地级以上市和省属部门(行业)参加本工种竞赛的代表队,请直接向该工种竞赛承办单位报名。 本实施方案请查询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网站: 承办单位:广州市交通技师学院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大源南路56号

第43届世界技能大赛广东省选拔赛 汽车技术项目竞赛组委会办公室(代章)二○一四年五月五日

第43届世界技能大赛广东省选拔赛 汽车技术项目竞赛实施方案 一、竞赛宗旨 为顺利组织实施第43届世界技能大赛广东省选拔赛,实现“对接世界技能大赛,提升国内竞赛质量”,选拔优秀选手参加国家技能大赛。同时通过竞赛,让选手、专家及相关人员了解世界技能大赛技术要求和相关领域技术技能发展水平,促进广东省技能竞赛水平和高技能人才科学合理的培养,根据粤人社函〔2014〕523号)的要求,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二、竞赛项目组织机构 (一)主办、技术指导、承办、协办、支持单位 主办单位: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技术指导单位: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承办单位:广州市交通技师学院 支持单位:广东省职教学会交通运输行业指导委员会 (二)竞赛组委会 主任:任惠霞广州市交通技师学院院长 副主任:蔡昶文广州市交通技师学院副院长 成员:李军刘仲国黄榕清 (三)组委会办公室 组委会办公室在组委会的领导下,具体负责竞赛的会议安排和日常管理工作。 办公室主任:蔡昶文广州市交通技师学院副院长 副主任:梁登广州市交通技师学院沙太汽车工程系主任 办公室成员:王尚军曾文王光林曾志海肖兆昌夏明君伍松林黄嘉平李珠斌雷治亮郭碧宝。 组委会办公室下设竞赛专家组、仲裁组、裁判组、赛务组、检录组、

“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申报书

附件2: 填表前请认真阅读《填写说明》 编号 类别 福建省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申报书 申报人 申报单位(从14个选项中择一填入) 专业领域 联系人 联系电话(办公)(手机) 申报日期年月日 中共福建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

填表说明 一、本表各项内容须实事求是,按照规定要求填写完整。 二、封面。申报单位指申报人所在的高校、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全称。封面右上角编号由省委人才办填写;类别由申报单位填写。专业领域根据实际从数理科学、化学、环境与地球科学、信息科学、工程与材料科学、生命科学、经济金融与管理、电子信息、生物医药、光机电一体化、新材料、资源环境、节能与新能源、其他等14个选项中择一填入。联系人、联系电话填写申报单位负责该项工作的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包含办公电话和手机号码)。 三、姓名、学历、学位、职称、从事专业、创办公司名称、现任职务等个人信息,海外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请同时加注英文。 四、教育经历填写本科以上每阶段的起始时间、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取得学位等,工作经历包括主要工作及重要的兼职工作,填写每阶段起始时间、工作地及工作单位、从事岗位、所任职务等。内容采用倒叙方式,时间填报到月,国外院校、专业、学位、工作单位、岗位、职务等请同时加注英文。 五、本人承诺。请申报人亲笔签字,请勿空缺,请勿由他人代签。 六、其他个人信息。请填写申报人的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的相关信息。家庭主要成员包括配偶、子女、父母,主要社会关系包括配偶父母、兄弟姐妹等。信息填写必须完整。如系在职人员,请填写工作单位及职务;如系已退休人员或无工作,请填写退休或无工作;如系未成年子女,请填写所就读的学校。有效身份证件名称、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中国籍人士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号码,外籍人士请填写护照的签发国家及护照号码。备注请填写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七、各设区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或主管部门党组(党委)意见包括:对申报人选相关资质真实性的审核意见,引进后给予的特殊政策和配套支持等内容。 八、符合条件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如以自荐方式直接报送省留学回国人员工作站的,申报单位、各市或主管厅局组织人事部门推荐意见栏可不用填写。 九、本表请用A4纸张双面打印,一式10份,并提供附件(证明材料清单见通知)2份,分别装订成册,由各市、各部门汇总后,报送至省留学回国人员工作站,同时将电子文件一并发送至省留学回国人员工作站和省委人才办的工作邮箱。 十、本表进入专家评审程序后,以“秘密”件形式运转。

深圳市2017年第4批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结果

2017年深圳市第4批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结果 序号项目编号项目名称项目承担单位验收结论 1 CXZZ20140704163824655 智慧科研分析服务平台爱瑞思软件(深圳)有限公司通过 2 JCYJ20140903101633318 基于新型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高容量Li2FeSiO4的改性研究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通过 3 JCYJ20140903101847739 基于XAFS技术的红树植物根表铁膜吸收转运重金属的作用机制研究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通过 4 JCYJ20140509093817681 锌空气电池气体扩散电极的研究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通过 5 KQCX20140521150127440 用于眼科OCT的超连续谱光源的研究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通过 6 JCYJ20140903101648708 利用褐藻提取物治理蓝绿藻的研究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通过 7 JCYJ20140509093817686 非同义单核苷酸变异影响蛋白质功能的预测方法研究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通过 8 ZDSYS20140509094114168 海洋药物先导化合物的发现(重点实验室提升项目)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通过 9 GJHS20140417151050557 活性海洋萜类及类似物的全合成研究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通过

10 JCYJ20140903101617271 锂离子电池正极材料界面性质的计算与理论研究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通过 11 CXZZ20140903101756864 以斑马鱼模型研究亨廷顿(HD)的发病机制及治疗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通过 12 KQCX20140522143114399 新型钙钛矿太阳能电池的化学气相沉积制备工艺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通过 13 JCYJ20140627145346390 分等级孔碳球的研制及其作为电极材料的特性研究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通过 14 JCYJ20140903102042989 新型高载量离子交换分离纯化微球材料的制备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通过 15 GJHS20150918111107883 广东省纳米微米材料研究重点实验室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通过 16 JCYJ20140509093817688 淋巴瘤和白血病发生发展机制和新颖抗癌分子研究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通过 17 JCYJ20140419131807791 柔性纳米管增强摩擦发电薄膜的特性及应用研究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通过 18 GRCK20150925155034321 三维场景下的无人机航路规划系统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通过 19 JCYJ20140903102140989 二氧化锆微球色谱填料的研制及在血浆蛋白药物分离中的应用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通过 20 JCYJ20140417144423193 靶向CDK2的新型抗肿瘤药物的设计、多组分合成和斑马鱼筛选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通过 21 GRCK20150925155034458 智能分析个性化定制系统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通过

《深圳市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2019(征求意见稿)》

----- )2019 深圳市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 (征求意见稿) 根据国家、省有关人才评价工作的要求及《深第一条 圳市高层次人才认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认定管理办法》 有关规定,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制定本高层次人才

认定标准。 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实行综合积分制,分为核第二条 心指标、附加指标两类。其中: B(一)核心指标,根据高层次人才级别,分为A 类、 类指标,每一层级指标对应不同标准和赋予不 D 类、C 类、分。50 分、30 分、同分值,从高到低分别为90 70 分、

(二)附加指标,不区分高层次人才级别,统一分为能力贡献、业绩成果两项一级指标,每项一级指标再细分为若干二级指标,并赋予不同分值。每项一级指标积分为所属各二级指标积分之和。 (三)已作为核心指标积分的,不再作为附加指标积分。 综合积分达到以下分值的,可申请直接认定相第三条 应层级高层次人才:

项能力贡献的二级指类人才: A 项核心指标、 1 1 (一)分。标、项业绩成果的二级指标之和为100 1 项能力贡献的二级指 B (二)项核心指标、1 类人才: 1 ----- ----- 标、1 项业绩成果的二级指标之和为80 分。 (三)C 类人才:1 项核心指标、 1 项能力贡献的二级指 标、1 项业绩成果的二级指标之和为60 分。

(四)D 类人才:1 项核心指标、 1 项能力贡献的二级指 标、1 项业绩成果的二级指标之和为40 分。 第四条综合积分达到以下分值的,可申请评审认定相应层级高层次人才: (一)B 类人才: 1 项核心指标,及能力贡献、业绩成果二级指标之和为80 分及以上。 (二) C 类人才: 1 项核心指标,及能力贡献、业绩成

“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申报书 (2)

附件1 宁波市鄞州区“泛创业鄞州·精英引领计划”教育系统 创新团队申报书 申报项目: 专业领域: 专业方向: 所在单位: (拟)落户单位: 带头人姓名: 电话: 手机: 邮箱: 联系人姓名: 电话: 手机: 邮箱: 填表日期年月日 宁波市鄞州区教育局制 1

填写说明 申报书正文 (一)姓名:指申报人的中、外文姓名。如无外文名,请填写汉语拼音。 (二)照片:为近期小两寸正面免冠证件照(300像素/英寸,jpg)。 (三)国籍、出生地及出生日期:国籍指申报人现在的国籍。如在国内出生,请按“**省(区、市)**市(县)”格式填写;如在国外出生,请填写出生国家、地区。出生日期应为公历(阳历)日期。 (四)证件类型及证件号码:证件类型请选择填写有效护照或身份证。证件号码为所选证件类型证件号。 (五)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是指带头人的固定电话、手机和电子邮箱。 (六)(拟)落户单位及任职信息:是指(拟)落户单位名称、(拟任)职务、意向或正式劳动合同期,以及单位地址、邮编。 (七)曾获荣誉: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填写。 (八)教育经历和工作经历:请按照从往至今的时间顺序,简要、完整描述申报人的教育和工作经历。每一段经历均应有明确的起始和终止日期,具体到月份。教育经历从大学本科填起(博士后属于工作经历)。请写清楚每阶段经历的所在国家、院校、专业、学位。学位应同时加注英文。工作经历请写清楚每阶段经历的所在国家、单位、职务。单位和职务应同时加注英文。类型为全职、兼职、访问学者。无需描述工作业绩。 (九)团队项目简介及项目负责人介绍:请填写以下5项内容:1、分别简要介绍团队、项目带头人、项目情况(300字以内)。2、项目负责人介绍,请概述个人基本情况、个人专长、研究领域及方向,字数不限。3、请列出领导(参与)过的主要项目,包括项目的起止时间、项目性质和来源、经费总额、参与人数、申报人的具体职位和任务。4、主要成果,请列出最能体现申报人水平的代表性论著(论文),或专利,或产品,每类均不超过20项。其中,论著(论文)请列出日期、名称、发表载体、全部作者,通讯作者请用“*”注明;专利请列出保护期、名称、授权国家、专利所有人等;产品请标明目前的产业化程度。5、其他,包括获得的重要奖项、在国际学术组织兼职情况、在重要学术会议上作大会报告或特邀报告情况等。 (十)项目描述:包括立项的背景和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和发展趋势、产品市场容量分析;项目主要研究开发内容、技术关键及主要创新点;项目预期目标;项目实施方案、技术路线、组织方式与课题分解;进度安排;现有工作基础和条件。 (十一)竞业禁止协议:申报人是否存在竞业禁止协议,如有请列出。 (十二)破格内容及理由:如需破格,请列出破格内容并说明破格理由。 (十三)所在单位意见:由所在单位对本单位创新团队申报材料提出审核意见、推荐理由和配套扶持意见。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2021年集成电路专项资助计划项目申请指南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2021年集成电路专项 资助计划项目申请指南 一、申请内容 (一)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流片支持 1.多项目晶圆直接流片资助; 2.首次完成全掩膜工程产品流片资助。 (二)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购买IP(硅知识产权)支持 对于企业购买IP开展高端芯片研发,给予IP购买费用资助。 (三)对集成电路EDA设计工具研发支持 对于从事集成电路EDA设计工具研发的企业,给予EDA研发费用资助。 二、设定依据 (一)《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推动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9-2023年)的通知》(深府〔2019〕28号); (二)《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府办规〔2019〕4号)。 (三)《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深科技创新规〔2019〕1号; (四)《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管理办法》(深科技创新规〔2019〕2号); (五)《深圳市企业研究开发项目与高新技术企业培育项目

资助管理办法》(深科技创新规〔2019〕5号)。 三、支持强度与方式 支持强度:有数量限制,受科技研发资金年度总额控制。按照审计结果确定资助额度,本批次资助资金纳入2021年市级财政预算安排。 (一)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流片支持 1.对于使用多项目晶圆进行研发的企业,给予2019年多项目晶圆直接流片费用最高70%、年度总额不超过300万元的资助; 2.对于首次完成全掩膜工程产品流片的企业,给予2019年首次完成全掩膜工程产品流片费用最高50%、年度总额不超过500万元的资助。 (二)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购买IP支持 对于购买IP开展高端芯片研发的企业,给予2019年IP购买实际支付费用最高20%的资助,单个企业每年总额不超过500万元。 (三)对集成电路EDA设计工具研发支持 对于从事集成电路EDA设计工具研发的企业,给予2019年EDA研发费用实际支出最高30%的研发资助,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支持方式:事后资助。 四、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厦门市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

厦门市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意见精神,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我市产业升级和经济结构调整,打造海峡西岸人才创业港,加快创新型城市和海峡西岸重要中心城市建设,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及有关政策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成立市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专项办公室(以下简称“专项办”),负责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三条我市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工作主要围绕厦门市支柱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等发展需要,用5—10年时间,依托各区、各类园区和市重大科技平台、重点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引进并重点支持100名能突破关键技术、发展高新产业、带动新兴学科的科技创新创业核心人才。 鼓励海外高层次人才以团队形式,来我市创新创业。 第二章引才标准

第四条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以下简称“引进人才”),应在海外取得硕士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每年在厦门的工作时间原则上不少于6个月,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发明专利,且其技术成果国际先进,能填补国内空白、具有市场潜力并进行产业化生产,自有资金(含技术入股)或者海外跟进的风险投资不低于其所创办企业注册资本的30%,具有海外自主创业经验或知名国际企业中高层管理职位2年以上的科技创业人才; (二)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具有博士学位、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职务,学术技术水平达到国际先进、国内领先水平的专家、学者或学科带头人; (三)在国际知名企业或机构中,担任中高级职务2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才或经营管理人才; (四)主持过大型科研或工程项目,有较丰富的技术管理经验的专家、学者、技术人员; (五)厦门市急需紧缺的其它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 第三章工作条件支持

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拟认定人员公示名册

深圳市高层次专业人才拟认定人员公示名册 序号工作单位姓名认定级别主要认定依据 1 深圳市华鹏飞现代物流股份有限 公司 张倩后备级人才 近5年,在任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机构第一负 责人、在任市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机构第一负责人。 生物、互联网、新能源、新材料、文化创意和新 一代信息技术六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列入市政府扶 持计划项目的在任研发机构第一负责人。在任深 圳重点软件企业研发机构第一负责人(各单位2 年内仅可申报1人) 2 深圳市永盟智能信息系统有限公 司 杨胜周后备级人才 近5年,在任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机构第一负 责人、在任市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机构第一负责人。 生物、互联网、新能源、新材料、文化创意和新 一代信息技术六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列入市政府扶 持计划项目的在任研发机构第一负责人。在任深 圳重点软件企业研发机构第一负责人(各单位2 年内仅可申报1人) 3 深圳市东健宇电子有限公司邹乐健后备级人才近5年,在任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机构第一负责人、在任市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机构第一负责人。生物、互联网、新能源、新材料、文化创意和新一代信息技术六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列入市政府扶持计划项目的在任研发机构第一负责人。在任深圳重点软件企业研发机构第一负责人(各单位2 年内仅可申报1人) 4 深圳大学潘剑飞后备级人才近5年,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的项目第一人,且课题通过结题验收 5 深圳市康宁医院(深圳市精神卫生 研究所)(深圳市精神卫生中心) 张璇后备级人才 近5年,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重大 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的项目第 一人,且课题通过结题验收 6 深圳市康宁医院(深圳市精神卫生 研究所)(深圳市精神卫生中心) 王晟后备级人才 近5年,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重大 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的项目第 一人,且课题通过结题验收 7 深圳市大拿科技有限公司余承富后备级人才近5年,在任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机构第一负责人、在任市高新技术企业研发机构第一负责人。生物、互联网、新能源、新材料、文化创意和新一代信息技术六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列入市政府扶持计划项目的在任研发机构第一负责人。在任深圳重点软件企业研发机构第一负责人(各单位2 年内仅可申报1人)

引进和留住海外高层次人才的调研报告

引进和留住海外高层次人才的调研报告 引进和留住海外高层次人才的调研报告 引进和留住海外高层次人才的调研报告:2013-12-27 20:06:09落实政策完善服务更好地引进和留住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和留住海外 高层次人才的调研报告近年来,南京市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人才工作取得了可喜成绩,已成为吸引海外高层次人才的热土,一大批海外高层次人才创办的企业蓬勃发展,为南京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市人大代表玄武三组参加了推动海外高层次人才来宁创业创新的一系列活动,并利用区人大代表深入企事业单位的联系渠道,通过座谈研讨、问卷调查等方式开展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一)努力完善体制机制,提供政策制度保障。南京利用地理区位、经济文化等方面资源禀赋优势,制定出台的有关海外高层人才的政策措施,内容涉及我市留学回国人员工作安排、出入境管理 欠缺,一些政策只适合短平快项目,长线项目支持力度,对行业的支持缺乏整体规划。中小企业难以得到银行贷款,特别是小微企业创业初期面临资金短缺。(二)政策兑现落实不到位。引进和留住高层次人才,关键还在于政策的落实。如南京市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蓝卡),虽然出台了文件,对海外高层次人才在创业、融资、子女就学、落户、签证、购房等方面享受优惠政策作出规定,但在实际操作中,还是会遇到报户口、上学都难以落实的情况。再如,项目、人才引进时融资、奖励等承诺的兑现手续繁琐、不到位。(三)生活配套不完善。子女教育、医疗保障、交通出行等生活配套问题,也是影响高层次人才扎根南京创新创业积极性的重要因素。海外高层次人才的子女从小在海外接受西方教育,他们的中文水平和学习习惯很难适应课业相对沉重的中国式教育,但由于南京市国际学校数量较少,有的随归子女(小华侨、小海归)只能去外地上国际学校。南京的私立医院少、医疗水平不高,而公立医院人满为患,海外高层次人才普遍反映看病难。三、对策建议(一)大力加强政策的宣传和落实。进一步加强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的优惠政策,把人才政策环境建设的重点放在集聚吸纳高层次优秀人才和创新用人机制上,对属于重点引进范围的高层次人才实行引进备案制;对符合经济发展需要的紧缺专业

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操作流程

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操作流程 一、设定依据 (一)《深圳经济特区科技创新促进条例》,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2008年7月22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修正,2013年12月25日; (二)《关于加强自主创新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府〔2008〕200号; (三)《深圳生物产业振兴发展政策》,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府〔2009〕180号; (四)《深圳互联网产业振兴发展政策》,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府〔2009〕238号; (五)《深圳新能源产业振兴发展政策》,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府〔2009〕240号; (六)《深圳新材料产业振兴发展政策》,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府〔2011〕124号; (七)《深圳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振兴发展政策》,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府〔2011〕210号; (八)《深圳市海洋产业发展规划(2013-2020年)》,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府〔2013〕112号; (九)《深圳市航空航天产业发展规划(2013-2020年)》,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府〔2013〕118号;

(十)《深圳市生命健康产业发展规划(2013-2020年)》,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府〔2013〕121号; (十一)《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未来产业发展政策的通知》,深圳市人民政府,深府〔2013〕122号; (十二)《关于加快发展民生科技若干措施》,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深府办〔2012〕53号; (十三)《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科技创新规〔2012〕9号; (十四)《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管理办法》,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财科〔2012〕168号。 二、验收流程 申请单位网上申报—向市科技创新委(以下简称市科技主管部门)收文窗口提交申请材料—市科技主管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专家答辩验收或者现场验收或者组织审计—市科技主管部门审定—社会公示—市科技主管部门对验收通过的项目出具验收证书,对复议和不通过项目出具项目通知书 三、验收材料 (一)项目合同书复印件(验原件); (二)项目科技报告(是进行科研活动的组织或个人描述其从事的研究、设计、工程、试验和鉴定等项目的进展或结果,或描述一个科学或技术问题的现状和发展的文献。科

2019年度深圳海外高层次人才认定及奖励补贴发放背景调查

2019年度深圳市海外高层次人才认定及奖励补贴发放背景调查项目招标书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2月 本文档版权归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有,未经版权人书面批准,本文档中的任何内容都不允许被宣传、传播和发布。

根据工作需要,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就《2019年度深圳市海外高层次人才认定及奖励补贴发放背景调查项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就投标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招标内容 (一)招标目的 为加强我市海外高层次人才认定的监管,保证政府奖励补贴资金的安全,对申请我市海外高层次人才认定及奖励补贴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相关背景调查,确保申请单位及个人符合申领条件,防止空挂及虚假申报。 (二)投标人要求 投标人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依法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须提供有关证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人具有人力资源服务业的资质(应在营业执照中体现投标所要求的资质,如已更换新版营业执照,须提供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相关信息查询平台中相关备案情况截图加盖公章);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服务内容及预期目标 本次采购标的为调查服务,调查对象为“申请我市海外高层次人才认定及奖励补贴的单位和个人”,主要内容: 1.实地考察办公场地,通过走访单位、物业管理处、小区社区工作站等多种方式,核实申报单位规模状况、有无正

常开展营业,生产场所是否正常开展合法、正常经营,所提交材料描述内容及相关信息项有无虚假信息; 2.通过实地、电话访问等,向申请人上司或同事确认申请人到岗工作的情况,核实申请人办公场地,是否有正常日常办公情形,申请人在深工作居留地是否属实; 3.通过大数据信息平台,了解申请人在市外、境外是否有全职工作、开办企业等情况; 4.项目最终形式为《***单位(个人)调查结论》。 综上形成申请者背景调查报告。 2019年度背调人数预计500人。 具体应达到以下标准: 1.资料完整。全面收集相关资料,包括单位基本信息、人员规模、生产经营规模;申请人在申请单位内担任职务、全职工作状况,各大信息平台查询信息。 2.结论明确。单位是否正常经营、申请人是否在深圳全职工作、申报材料有无发现虚假事项。 3.结论真实。调查结论应真实可靠,有事实证据,能为具体核定工作提供依据,要求全程录音、背调笔录、法律风险告知书、廉政承诺书等。 (四)服务及验收要求 1.管理要求 (1)组织实施要求: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依法采购选定调查机构,并对中标单位的合同履行情况和服务质量进行监督管理。 (2)项目服务期限要求:2019年度。

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操作流程

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操作流程 按照《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深科技创新规〔2012〕9号)和《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管理办法》(深财科〔2012〕168号)的有关规定,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需在合同到期后半年内完成。如半年内不能进行验收的,项目实施单位应当在合同到期前30天向市科技主管部门提出延迟验收申请。项目验收以项目合同为依据,对项目实施的技术路线方案、项目产生的科技成果、应用效果、经济社会效益、知识产权的形成和管理、科技人才队伍培养、经费使用合理性等做出评价。 具体验收流程如下: 一、项目受理 (一)项目承担单位在项目合同到期完成后,登录市科技创新委网站项目验收系统https://www.sodocs.net/doc/db11921792.html,/填写验收申请书(生成PDF打印),并按照项目验收说明要求装订成册; (二)项目承担单位将验收材料(一式两份)交至市民中心东区行政服务大厅12-14号受理窗口,并领取受理回执; (三)行政服务大厅窗口定期将受理的验收材料移交规划发展处。 二、项目验收需提交资料 (一)在线填报的项目验收申请书; (二)项目实施技术工作总结; (三)《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合同书》(复印件); (四)项目所获成果、专利一览表及证书的复印件; (五)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关产品测试或检测报告;

(六)有关项目产品3份以上的用户使用报告; (七)项目研发投入台账:资助金额在50万元以下项目纸质验收材料需附台账; (八)资助资金在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需出具项目经费投入的专项审计报告,出具专项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必需是市财委公布的具有专项审计资质的中介机构; (九)资助资金在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100万元以下的项目提供项目经费决算表(应按“项目单位自筹”及“政府资助资金”分别列示,具体格式参考专项审计报告样本,加盖公章);项目现场验收时提供台账备查,(纸质验收资料可不附列); (十)项目购置的专用仪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明细表:应按“企业自筹资金购置”及“政府资助资金购置”分别列示,并列示购置时间、数量、单价、合计金额等,加盖公章(已提供专项审计报告的可无需再提供); 政府资助资金购置专用仪器、设备的发票、合同及银行付款凭证复印件(按单项购置仪器、设备金额大小提供前10项,不足十项的全部提供); (十一)有关项目执行期经济指标完成情况的证明材料,包括执行期内项目承担单位的年度财务报表和验收时最近一个月的财务报表,需附有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需加盖公章); (十二)合作协议复印件(如有合作单位); (十三)技术攻关、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公共技术服务平台资助项目除提交以上材料外,还需按照项目验收说明的要求提交其他相关验收材料。 三、专家验收

最新实施的深圳市人才认定办法

深圳市人才认定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落实科学人才观,建立符合深圳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人才评价体系,根据《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高层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深发〔2008〕10号)和《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人才安居工程的决定》(深发〔2010〕5号),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人才是指高层次专业人才、高级人才和中初级人才三个层次,其中高层次专业人才又分为杰出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地方级领军人才和后备级人才(后三者统称为领军人才)。 高层次专业人才及市属事业单位和经认定的重点企事业单位高级人才、中初级人才的认定及认定标准的编制、发布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人才认定坚持公开、公平的原则,坚持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并重的原则,坚持业内认可、社会认可的原则。 第四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人才认定工作的综合管理,以及高层次专业人才的认定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市属事业单位、经认定的重点企事业单位高级人才和中初级人才的认定工作。 第二章认定范围和条件 第五条已在深工作、来深自主创业或已与在深单位达成工作意向的人员可申请认定为我市相应层次的人才。 第六条申请认定的人才须具备人才认定标准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遵纪守法。 (二)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科研作风和科学、求实、团结、协作的精神。 (三)高层次专业人才中杰出人才无年龄限制,国家级领军人才年龄应在60周岁以下(其中高技能人才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地方级领军人才年龄应在55周岁以下(其中高技能人才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后备级人才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有特别突出贡献者,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 第三章认定标准编制与发布 第七条市政府应当根据本市产业发展和人才需求状况,制定人才认定标准,并结合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实行动态发布机制。 第八条人才认定标准的编制和发布程序如下: (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经过调查研究,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会同各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研究编制人才认定标准。 (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召集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专家等组成评估委员会,对人才认定标准进行评估、论证。

最新 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操作流程

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操作流程按照《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深科技创新规〔2018〕9号)和《深圳市科技研发资金管理办法》(深财科〔2018〕168号)的有关规定,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需在合同到期后半年内完成。如半年内不能进行验收的,项目实施单位应当在合同到期前30天向市科技主管 部门提出延迟验收申请。项目验收以项目合同为依据,对项目实施的技术路线方案、项目产生的科技成果、应用效果、经济社会效益、知识产权的形成和管理、科技人才队伍培养、经费使用合理性等做出评价。 具体验收流程如下: 一、项目受理 (一)项目承担单位在项目合同到期完成后,登录市科技创新填写验收申请书(生成PDF打印),并按照项目验收说明要求装订成册; (二)项目承担单位将验收材料(一式两份)交至市民中心东区行政服务大厅12-14号受理窗口,并领取受理回执; (三)行政服务大厅窗口定期将受理的验收材料移交规划发展处。 二、项目验收需提交资料 (一)在线填报的项目验收申请书; (二)项目实施技术工作总结; (三)《深圳市科技计划项目合同书》(复印件); (四)项目所获成果、专利一览表及证书的复印件; (五)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关产品测试或检测报告;

(六)有关项目产品3份以上的用户使用报告; (七)项目研发投入台账:资助金额在50万元以下项目纸质验收材料需附台账; (八)资助资金在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需出具项目经费投入的专项审计报告,出具专项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必需是市财委公布的具有专项审计资质的中介机构; (九)资助资金在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100万元以下的项目提供项目经费决算表(应按“项目单位自筹”及“政府资助资金”分别列示,具体格式参考专项审计报告样本,加盖公章);项目现场验收时提供台账备查,(纸质验收资料可不附列); (十)项目购置的专用仪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明细表:应按“企业自筹资金购置”及“政府资助资金购置”分别列示,并列示购置时间、数量、单价、合计金额等,加盖公章(已提供专项审计报告的可无需再提供); 政府资助资金购置专用仪器、设备的发票、合同及银行付款凭证复印件(按单项购置仪器、设备金额大小提供前10项,不足十项的全部提供); (十一)有关项目执行期经济指标完成情况的证明材料,包括执行期内项目承担单位的年度财务报表和验收时最近一个月的财务报表,需附有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需加盖公章); (十二)合作协议复印件(如有合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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