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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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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知识点自学

行政与行政法

第一节行政的概念

一、行政概念的产生

近现代意义上的行政概念产生以分权理论的提出、三权分立原则的确立为前提,既行政从国家权力中分离而产生。

最早提出分权思想的是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他认为“一切政体都要三个要素”即议事、行政、审判。孟德斯鸠明确提出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三权分立。

三权分立思想是建立现代资本主义国家制度的基础,我国作为社会主义国家,实行“议行合一”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否认三权分立,承认国家职能的分工,但无论是三权分立还是国家职能分工,行政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国家权力都已得到确立。

二、有关行政概念的理论

对“行政”的涵义、概念未形成统一的观点,介绍五种主要观点:

1、政治、行政二分说;又称“国家意志执行说”; (美国行政法学家F·J古德诺)

2、“排除说”(形式意义的行政说)

3、“国家目的实现说”(又称“实质意义的行政说”)

4、“政府管理说”(马克思:行政是国家的组织活动)

5、“决策、组织、管理、调控说”(决策、组织、管理、调控国家及公共事务)

三、行政的概念

综合各种理论、观点,本教材中将行政的概念定义如下:即行政法上的行政是指国家行政机关等行政主体为积极实现公益目的,依法对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进行的组织、管理、决策、调控等活动。四、行政的特征

(一)法律性

1、行政是执行法律的活动;

2、行政活动必须依法进行。

(二)公益目的性

即维护公共利益是行政权力正当性及合法性的基础,也是行政主体进行行政活动的目的。

(三)积极性、主动性

与司法权的“不告不理”原则不同,行政具有主动性、积极性的特点,行政职权对于行政主体而言,即是权利也是义务,在法定条件下,行政主体必须行使职权,否则就构成不作为违法。

(四)强制性

行政是由行政主体行使国家权力的活动,代表国家意志,以国家政权强制力为后盾保障其执行。

五、行政的分类

1、积极行政与消极行政

系根据目的为标准来划分。

前者指对相对方的权利义务产生不直接影响的行政,如行政规划、行政指导、行政建议等一类的行政。此类行政要求行政机关在法令、职权范围内积极主动地实施管理活动。

后者指对相对方的权利义务产生直接影响的行政。如行政命令、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等。

此类行政应受到严格的法律制约,“没有法律规范就没有行政”,作为管理者的行政机关,尽量控制自己的积极作为,尽可能少地实施具体行政。

2、负担行政与授益行政

系根据行政主体与相对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为标准划分。

前者指为相对人设定义务或剥夺其权益的行政;如税收、处罚、强制、收费等;

后者指为相对人授予权利、利益或免除其义务、负担的行政;如提供社会救济金、实施许可、减免税金、建设道路等。行政许可即属授益行政。

当然,有些行政对某一特定人是授益行政,对另一些人则是负担行政。如核发土地使用证,对持证人是授益行政,对相临人则属不得使用此土地的负担行政。

3、行政法意义上的行政(公共行政)与一般含义的行政(私行政)

就行政的主体与性质来看,行政可以概括为两大类:

行政法意义上的行政(公共行政)与一般含义的行政(私行政)

前者是指国家行政或公共行政(也称“公行政”)。

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及法律规范授权组织对公共行政事务的组织与管理活动;

第二节行政法的概念

一、行政法概念的几种主要观点:

1、行政法是关于公共行政的法;(笼统)

2、行政法是调整行政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或是有关行政权的设定、行使、作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缺控制、监督关系)

3、行政法是控制行政权的法;(重监督缺管理关系)

4、行政法是调整行政关系及在此基础上产生的监督行政关系的法律规范和原则的总称;(从调整对象的角度)

5、行政法是调整行政过程中行政关系及监督行政关系的公法规范的总称;(本教材从其部门法的角度定义)

这一定义包含三层意思,

第一,行政法是一类法律规范的总称;

第二,调整对象是行政过程中的行政关系及在此基础上产生的监督行政关系。

第三,行政法在性质上属于公法,以公法方式作为其调整对象。

二、行政法的基本内容

行政法的核心是对行政权的规范,因此,行政法的基本内容就包括了有关行政权力的设定、配置;行政权力的行使;对行政权力的监督与救济三大部分的行政法律规范。

三、行政法的公法性质

行政法作为公法,主要调整行政权之间或行政权与个人权利之间的关系,涉及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之间的特殊关系。

因此,行政法在调整过程中要同时注重保障行政权的优越性和保障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本教材从下面三个角度阐述行政权的优越性:

(一)行政权的权力特殊性

1、与行政相对人相比,具有强制性,单方性,优益性等;

2、与其他国家权力相比,具有主动性,广泛性,自由裁量性;

3、从行政法律制度来看,保障行政权优越性的具体制度有:行政优先权制度(如税收优先权)、行政强制执行制度、诉讼不停止执行制度等。

(二)行政权优越性的依据

承认行政权优越性的理由是为了实现行政的公共利益目的,即行政权的终极目标最大化实现公共利益。

(三)行政权优越性的对应(即对行政权的控制)

鉴于行政权与相对人的公民权利之间权利义务的明显不对等性,行政法要求行政主体必须依法行政并由对行政活动的合法性进行监督。

第三节行政与行政法的关系

一般而言,行政与行政法的关系可以概括为“依法行政”,但具体而言二者存在如下关系。

一、行政与行政法的先后关系

关于行政与行政法的先后关系,学界存在三种观点。

(一)“行政法先于行政”的观点

(二)“行政先于行政法”的观点

(三)区分确定说

二、行政与行政法的关系

根据行政活动对相对人权益的限制程度及法对行政的控制程度,可以将二者的关系分为三种形态。(一)法的执行

体现为对于侵害性行政,必须严格依据行政法进行。

(二)法的授权

体现为对于授益性行政,并非必须依据法律但受到法律的限制。

(三)法的限制

体现为对于裁量性行政,须在法律授权范围内进行。

三、行政法对行政的统制

行政法对行政具有积极和消极功能

积极功能是指对行政活动赋予法律根据,即“发动机”功能;

消极功能拘束行政活动,即“刹车装置”功能

二章知识点自学

行政法

第一节行政法概论

一、行政法的目的

(一)公共利益目的

(二)控权目的

(三)保权目的

二、行政法的定位

(一)基本部门法

(二)行政法与宪法

(三)行政法与民法、刑法

三、行政法的特征

1.行政法基本上无统一、完整的法典。

2.行政法规范的法律表现形式的数量特别多。

3.行政法富于变动性而缺乏相对稳定性。

4.程序法与实体法交织在一起,没有明确界限,而程序法占有很重要的地位。

5.反映行政法规范的法律条文具有一定的概括性和伸缩性。

四、行政法的类型

(一)实体行政法和程序行政法

(二)内部行政法和外部行政法

(三)行政组织法、行政行为法、行政救济法

(四)各部门行政法

第二节行政法的存在形式

行政法的存在形式即行政法的具体表现形式,又被称为“行政法的渊源”。不同国家行政法的存在形式不同,例如,法国行政法大多来源于最高行政法院的判例,我国采用成文法形式,因此,行政法的存在形式主要是指行政法的成文法形式。

一、行政法的成文法形式

(一)宪法

(德国法学家沃尔夫1956年提出)系根本法源,所有立法的根据。一方面,是行政立法的依据,有关重要的行政立法,特别是法律的制定,都以宪法为依据;另一方面,宪法中有关调整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的关系的规范,如公民的申诉权、控告权、检举权和赔偿权等,是行政法的直接法源。(二)法律

包括基本法和普通法,前者是全国人大的立法,后者是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

(三)行政法规

(四)地方性法规和自治条例、单行条例;

(五)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

(七)法律解释

(八)国际条约或协定

二、行政法的不成文法形式

(一)行政惯例

(二)行政判例

(三)行政法律原则

第三节行政法的效力范围

行政法的效力范围是指行政法的适用范围,具体包括空间上的效力范围、时间上的效力范围及各行政法之间的效力等级关系。

一、行政法效力的空间范围

二、行政法效力的时间范围

(一)行政法的生效时间

(二)行政法的失效时间

1、撤销

2、废止

3、宣布失效

4、因修改的部分失效

(三)溯及既往的效力

行政法一般不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只有当溯及既往能够更好地保护相对人的权益,并且具有溯及既往适用的特别规定时,行政法才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

?立法法?第84条:“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不溯及既往,但为了更好地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和利益而作的特别规定除外。”

三、行政法的效力等级

行政法的效力等级又称为“行政法的位阶”,是指行政法的正式法律渊源之间所存在的不同效力等级次序,上位法的效力等级高于下位法的效力等级,因此,在不同等级的行政法律规范发生冲突时,应当选择适用高等级的法律规范,这被称为“上位法优于下位法”原则。

行政法学

第一节行政法学与公私法二元论

一、公私法二元论

(一)概念

公私法的划分源于古罗马,大陆法系继承并发展了该理论。所谓公私法二元论,是指承认公权力的特殊性即行政的意思相对于国民具有单方的优越性以及对行政权法律规制的特殊性的理论,在承认这种特殊性的领域不得适用私法的规定。

(二)内容

1、公法是规范行政主体与私人之间支配关系的法律。

2、即使在适用私法的领域,从公益的观点出发除法律有特别规定或者在解释法上排除私法的适用外,属于公法关系。

3、适用于私法秩序的一般性法律原理对于公法秩序也同样适用。

(三)公私法的区分标准

1、主体说

2、权利说

3、利益说

4、生活关系说

二、公私法二元论的行政法学意义

公私法二元论不仅是行政法学脱离民法学而成为独立学科的理论基础,而且对于划分行政法学的对象、决定行政上法律关系或行政活动适用的法规,决定诉讼程序的选择等都具有重要意义。

三、行政法学中的公法原理

(一)公私法二元论的问题

过分强调行政法的公共性,强调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行政主体与相对人的对立,忽视了相对人独立的法律地位及其能动的作用。

(二)现代公共行政的发展与公私法区分的相对化

具有公私法混合性质的“行政给付”的出现

第二节行政法学概述

一、行政法学的概念

二、行政法学的对象

(一)公私法二元论与行政法学的对象

(二)现代行政的发展与行政法学对象的扩展

三、行政法学的实践性

(一)行政法学与行政法

(二)行政法法学与行政事务

四、行政法学与相邻学科的关系

(一)行政法学与行政学

(二)行政法学与民法学

(三)行政法学与法社会学

(四)行政法学与其他学科

(五)行政法学的学际化

第三节行政法学的方法

一、行政法学中的“法学方法”

(一)行政法解释学

(二)概念法学方法

(三)非概念法学方法

二、行政法学方法论的特征

以行政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义务关系为对象,一法治主义或依法行政原理为基础,以行政实定法律制度为前提,强调公私法的区分及公法关系的特殊性,注重保障行政权的优越性。

三、行政法学方法论的发展

第四节行政法学的体系

一、行政法学总论与各论的划分

总论:以各个行政活动所具有的规范性含义或规范性理论构造作为标准,将这些行政活动分为各种类型分别进行说明,是对行政活动在横向上的分类。

各论:着眼于行政活动的社会功能,对行政活动进行分类整理,是对行政活动在纵向上的分类。二、行政法学总论的体系

(一)行政法学总论的意义

(二)行政法学总论的体系

行政组织法行政行为法(中心)行政救济法

三、行政法学各论的体系

1、组织与人员管理法、宏观调控法、专业经济管理法、政务管理法和公共事务管理法。(张正钊、李元起主编:《部门行政法研究》)

2、交通行政法、税务行政法、土地行政法、海关行政法、民政行政法、教育行政法与卫生行政法。(王景斌、崔卓兰:《部门行政法学》)

四、行政法学总论与各论的良性循环

(一)行政法学总论与各论的关系

(二)行政法学总论与各论的良性循环

第四章知识点自学

行政法的理论基础

第一节行政法的理论基础——法治主义

一、“法治国”与“法治国家”的理念

“法治主义”以“法治国”为基础而成立。法治国的思想或观念是行政法学成立的基础。

二、法治主义的概念

三、法治主义的阶段与行政法的形成

四、行政法的理论基础——法治主义

(一)法治主义与行政法的互为前提关系

(二)行政法的理论基础——法治主义

国务院2004年3月22日发布《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

五、法治主义的内容

(一)德国型:依法行政原理

“依法行政”是指由立法机关事前对于行政活动加以明确的法律规制,当行政活动与国民之间产生纷争时,由法院基于事前制定的法律判断行政活动是否适当。

(二)英美型:法的支配原理

根据“法的支配”原理,法院对于行政活动并不设置事前的特别法律规制,而是当行政活动与相对人之间产生纷争时,由法院根据与私人之间基本相同的法律原则判断行政活动是否适当。

第二节依法行政原理

一、依法行政原理的含义

1、“依法行政原理”,即通过由立法机关事先规定法律规范的方法对行政活动进行事前统制,要求行政机关必须依据、遵守立法机关所规定的法律进行行政活动。

2、在我国,依法行政原理是指行政主体必须依法行使行政职权,违反法律规定时必须承当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依法行政原理的要求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

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

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

三、现代行政法中依法行政原理的转换

(一)形式性依法行政原理

是指依法行政原理仅仅要求行政活动在形式逻辑的意义上与法律所规定的内容相一致,并不涉及法律的内在价值。

(二)现代行政的发展与依法行政原理的转换

(三)实质性依法行政原理的确立

“实质性依法行政原理”中的“法”是指“自然法”,是超越于制定法之上的符合客观正义的法。

思考:行政机关是否可以拒绝适用自己认为不具有正当性的法律,及行政机关是否具有法律审查权?

提示:《立法法》第86条《公务员法》第56条

第三节依法行政原理的内容

第一、法律的法规创造力原理

1、“法律的法规创造力”,又被成为“法规创制力”,是指作为实质性立法的“法规”必须采用法律的形式,只有法律才能创制“法规”。

2、从我国的立法体系来看,具有“法规创造力”的“法律”具体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以及规章。

二、法律优位原则

1、“法律优位”是指以法律的形式表示的国家意思处于其他的国家作用的上位。

2、我国《立法法》第79条第1款的规定体现了法律优位原则,即“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

3、我国法律优位原则的两项例外

《立法法》第81条:自治区;经济特区

思考: 两项例外是否违反法律优位原则

提示:《宪法》第116条

三、法律保留原则

(一)法律保留原则的含义

是指对于特定的事项否定行政权的自由性,而将法律的规定作为行政权发动的要件。

(二)法律保留的范围

1、侵害保留说

2、全部保留说

3、权力保留说

4、社会保留说

5、本质及重要事项保留说

(三)我国的法律保留制度

1、狭义的法律保留

2、广义的法律保留

后者是指社会组织内部行政,称为“一般行政”或“私行政”。

是指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等对其内部事务的组织与管理活动。

第四节依法行政原理与法的支配原理

一、法的支配原理

(一)“法的支配”原理的历史沿革与发展

(二)“法的支配”原理的内容

“恶法非法”、“司法权对于行政权的统制”、

“正当法律程序”

(三)“法的支配”原理的类型

二、依法行政原理与法的支配原理的区分

(一)对于法律内容的要求

(二)对于程序法的要求

三、依法行政原理与法的支配原理区分的相对化

第五节依法行政原理与行政裁量的规制

一、行政裁量的概念与类型

1、行政裁量是指行政主体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或在法律未加规定的情况下,基于行政目的、相关法律的精神以及具体情况自行判断、自行选择进行行政活动。

2、根据法院是否能够审查裁量行为的合法性,可以讲裁量行为分为可以进行司法审查的“羁束法律行为”和排除司法审查的“自由裁量行为”。

二、行政裁量与依法行政的关系

三、依法行政原理对行政裁量的要求

四、行政裁量的规制

(一)立法规制

(二)司法审查

第五章知识点自学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第一节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一、行政法基本原则的概念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指贯穿于整个行政法之中,对于行政法理论、行政法律法规的制定与执行以及行政救济具有指导意义的基本准则

二、行政法基本原则的意义

(一)理论意义

(二)实践意义

1、对行政法律制度的意义

2、对行政法律规范实施的意义

三、行政法基本原则的定位

(一)行政法基本原则与行政法理论基础的关系

(二)行政法基本原则与一般原则

(三)行政法基本原则与行政法律规定的关系

四、行政法基本原则的确定标准

普遍性特殊性基本性

第二节国外行政法基本原则概述

一、英国

(一)概述

在英国,行政法与宪法存在密切的关系,被视为“动态的宪法”,英国行政法基本原则是以宪法原则为基础而形成的。英国学者韦德将英国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概括为法治、议会主权、政府服从法律、越权无效四项。其中,前三项实际上是宪法原则。

(二)核心:越权无效原则

所谓越权,其范围十分广泛,具体包括:

违反管辖条件;违反明显的法定程序;

不正当的委托;不公正;不相关的考虑;

不适当的动机;违反自然正义;案卷表面错误。

二、美国

1、美国建国以后,在法律上主要沿用了英国的普通法,在行政法中也主要以控权思想为主导。

2、同英国一样,美国行政法也与宪法享有相同的基本原则,如联邦主义、分权主义、法治主义等,其中最具特色的莫过于法治原则中所包含的正当程序原则。

3、正当程序原则源于英国古老的自然正义原则,基本涵义是指,行政机关作出影响行政相

对人权益的行政行为,必须遵循正当法律程序,包括事先告知相对人,向相对人说明行为的根据、理由,听取相对人的陈述、申辩,提供事后的救济途径等。

三、法国

(一)权利分立原则

与美国的三权分立模式不同,法国采用的是立法权至上,行政权与司法权分立的体制,司法权(普通法院)与行政权一般不存在互相监督的问题。

(二)平等原则

包括法律与命令之前平等,公务之前平等等内容。

(三)自由至上原则

其核心要求即为法律保留原则。

(四)法律安定原则

包括行政处分不溯及既往原则、行政处分个别效果之不可变原则、既判力威权原则。

四、德国

德国行政法与法国行政法有极深渊源,在对行政法基本原则的理解上与法国存在很大的共通性,但也有独特之处。

首先,德国在政体层面存在根深蒂固的行政优位传统,即行政权在国家权力结构中具有特殊优越的地位,立法权与司法权不得干预,人民有义务服从其支配。

其次,比例原则在行政法诸原则中处于“皇冠原则”的地位,形成对行政优位原则的制约。

比例原则基本要求简单表述为:行政权追求公益应有凌越于私益的优越性,但行政权力对人民的侵权必须符合目的性,并采用最小侵害方法。

五、日本

二战前,日本深受大陆法系行政法的影响,几乎全盘移植了德国行政法。二战后,又按美国模式进行了改造,具有综合性特点。

“法治行政原理”通常被视为行政法的基本原理。这一原理系日本宪法所确立的法治国家原理的必然推论。其包括三项内容:

1、法律保留

即对宪法规定的人民基本权利的限制等专属立法事项,只能由国会通过法律规定,行政机关无权对此立法;行政机关的行政活动必须有国会制定的法律为根据。

2、法律优先

即法律的阶位高于行政立法,行政机关的一切行政活动都不得违反法律,且不得在事实上废止或变更法律。

3、司法审查

即行政法上的一切纠纷均服从法院司法审判的统制。

第三节我国行政法基本原则的内容

一、行政法基本原则与依法行政原理

二、行政合法性原则

(一)行政合法性原则的含义

行政合法性原则是指行政主体必须依据法律进行行政活动,而不得违反法律,行政主体对于其违法行为必须承担相应的后果。

(二)行政合法性原则的内容

1、行政主体必须合法

2、行政主体必须依据法律进行行政活动

3、行政主体在违法进行行政活动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行政合法性原则与依法行政原理的关系

三、行政合理性原则

(一)行政合理性原则的含义

行政合理性原则是指要求行政主体的行政活动必须适当、符合公平正义等理性的原则。(二)行政合理性原则与依法行政原理的关系

(三)行政合理性原则的内容(即“理”的内容)

1、行政目的

2、法律精神或法律目的

3、法律价值或原则

4、客观规律

四、行政合法性原则与行政合理性原则的关系

联系

1、两者同为从依法行政原理中引申出的行政法基本原则

2、两者同为对行政活动的要求

区别

1、判断标准不同

2、对行政活动要求的程度不同

3、与依法行政原理的关系不同

4、违反原则的法律后果不同

5、在行政诉讼中的适用范围不同

第四节行政法一般原则

一、比例原则

(一)比例原则的概念

1、比例原则产生于19世纪德国的警察法学,其最初涵义指警察权力的行使只有在必要时才能限制侨民的权利,也即警察在对人民作出任何不利之处分时,都必须以侵犯人民权益最小的方式为之。所以,比例原则在行政法学上又被称为“最小侵害原则”。

2、此后,这一原则的适用范围不断向整个行政法学扩展,既包括实体上的合比例,也包括程序上的合比例;既包括行政决定中的合比例,也包括行政立法中的合比例。

3、比例原则的基本含义是:行政行为应当兼顾行政目标的实现与行政相对人权益的保护,如为实现行政目标可能对相对优人权益造成某种不利影响时,行政机关有义务使这种不利影响限制在尽可能小的范围

(二)比例原则的内容

1、妥当性原则

指行政机关在处理相应行政事务时,面对多个可供选择的方案措施,只能选择可以达成行政目的的方案或措施。

2、必要性原则

指行政机关为了达到法定的行政目标而必须采取某种措施时,该项措施必须是给行政相对人

造成最小侵害的措施,或者说,已经没有任何其他的能给行政相对人造成更小侵害的措施来取代该项措施了。

3、均衡性原则

也称法益相称性原则,是指行政机关所采取的措施与其所欲达到的行政目标之间必须合比例或相称。

(三)比例原则在我国的应用

1、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

2、《行政处罚法》第4条第2款

二、信赖保护原则

(一)信赖保护原则的概念

1、信赖保护原则是在20世纪50年代由德国法学家率先提出的一个行政法原则,现已在德国、法国、英国、日本、韩国以及我国台湾地区的行政法中以不同的方式等到了程序不等的运用。

2、信赖保护原则的基本涵义是指:行政机关应本着诚实信用的精神作出行政行为,不得随意变更,不得反复无常;在出于公共利益的必须违反自己的承诺时应当对行政相对人正当公正的利益以适当的方式给予保护。

(二)信赖保护原则的理论基础

1、诚实信用说

2、法律安定说

3、行政行为效力说

4、基本权利说

(三)信赖保护原则的要件

1、信赖基础

行政主体进行的行政活动

2、信赖表现

相对人基于对行政活动的信赖而作出了某种活动,包括特定行为或不作为。

3、信赖值得保护

要求信赖表现必须达到一定的实质性标准,即达到值得保护的程度。

(四)信赖保护的方式

1、存续性保障或事实保障

要求行政主体不得随意变更或撤销已经生效的行政行为

2、价值保障

在因公共利益确需变更或撤销原行政行为的,对于由此给相对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给予相应的补偿。

(五)信赖保护原则在我国的应用

1、《行政许可法》第8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受法律保护,行政机关不得擅自改变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行政许可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修改或者废止,或者准予行政许可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变更或者撤回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由此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财产损失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补偿。”

2、《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中将“诚实信用”作为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之一,要求“行政机关公布的信息应当全面、准确、真实。非因法定事由并经法定程序,行政机关不得撤销、变更已经生效的行政决定;因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其他法定事由需要撤回或者变更行政决定的,应当依

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对行政管理相对人因此而受到的财产损失依法予以补偿。”

三、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一)公开原则

行政公开原则是指行政行为除依法应保密的以外,应一律公开进行;行政法规、规章、行政政策、行政机关所掌握的公共信息以及行政作出的影响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的行为的标准、条件、程序等应依法公布,并允许相对人依法查阅、复制;有关行政会议、会议决议、决定以及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活动情况,除依法应保密的以外,应允许新闻媒介依法采访、报道和评论。

(二)公平原则

1、行政主体在对待各方相对人时应当同等情况同等对待,不同情况区别对待。

2、行政法必须体现行政主体与相对人之间的公平。

(三)公正原则

1、是指行政主体在行政过程中不存在偏见、专横武断,必须客观公正地进行行政活动。

2、内容

1)不做自己案件的法官

指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在处理涉及与自己有利害关系行政案件时,应主动回避或应当事人的申请回避。

2)禁止单方接触

指行政机关就某一行政事项同时对两个获两个以上相对人作出行政决定或行政裁决之前,不得在一方当事人不在场的情况下单独与另一方当事人接触(包括接受一方当事人的宴请,在家接待一方当事人等)和听取其陈述、接受或采纳其证据。

3)听取陈述和申辩

行政机关在作出对相对人不利的行政行为(如行政处罚,要求相对人履行某种特别义务等)之前,必须事先通知相对人,听取相对人对有关事实、证据的陈述,解释或或者举行听证(紧急情况下和法律规定的有关特殊情况除外)。听取陈述和申辩是行政公正原则的核心制度。

其目的是:一方面,它可以使相对人对相应行政行为的依据、目的有所和认识,为履行相应行政行为所确定的义务自觉进行必要的准备;

另一方面,通过充分听取相对人的陈述和申辩或者听证,可以有效地防止和克服行政行为的片面性和可能的差错,尽量冤假错案。目前,我国许多法律、法规和规章都明确地将听取陈述和申辩规定为行政机关的一项法定义务。

四、效率原则

1、行政效率原则的基本含义是:行政机关在行使其职能时,要力争以尽可能快的时间、尽可能少的人员、尽可能低的经济耗费,完成尽可能多的行政任务,取得尽可能大的社会经济效益。是行政的生命。

2、在现实中,提高效率与公正始终是一对矛盾。效率意味着资源的最优化,它要求程序简易、及时、灵活及一定的裁量权。反之,公正要求行政过程遵循严密的程序、谨小慎微的方式,这就可能使行政行为的效率受到一定的影响。但本质上说,两者又是一致的,都是为了促成行政目标的实现。

3、二战后,各国普遍采取了公正原则与效率原则并重,追求效率和公正并行的双重目标模式。

行政法律关系理论

第一节行政法律关系概述

一、行政法律关系的概念

(一)含义

行政法律关系是指行政过程中的行政关系经过行政法的调整,在行政过程中的各种主体之间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包括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和内容。

(一)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

指在具体的行政法律关系中享受权利、承担义务的当事人,又被成为行政法主体,主要包括行政主体、行政相对人、行政法制监督主体。

(二)行政法律关系的内容

指行政法律关系当事人在该关系中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三)行政法律关系的客体

指行政法律关系内容即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包括人身、行为和财物。

二、行政法律关系的特征

(一)主体特征

1、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至少一方是行政主体

2、行政法律关系主体之间具有不对等性

(二)内容特征

1、行政法律关系的内容法定

2、行政法律关系中行政主体的权利与义务具有统一性

三、行政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与消灭

(一)行政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与消灭

(二)行政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与消灭的前提

1、行政法律规范

2、行政法律事实

1)行政法律行为

2)行政法律事件

四、行政法律关系的类型

(一)内部行政法律关系与外部行政法律关系

前者是行政机关内部之间发生的行政关系;

后者是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之间的行政关系。

(二)行政实体法律关系与行政程序法律关系

前者是受行政实体法规范调整而在行政主体与相对人之间形成的实体上的权利义务关系;

后者是受行政程序法规范调整而在行政主体与相对人之间形成的程序上的权利义务关系。

此乃理论划分,实际上,行政实体法律关系与行政程序法律关系是不可分的。

第二节行政主体与相对人二元论

一、行政主体与相对人二元论

公私法二元论在政治学或社会学上体现为国家与社会的二元论,在行政法律关系上体现为行政主体与相对人的二元论,前者是后者的理论基础,后者是前者的具体体现。

二、行政主体与相对人二元论的相对化

三、行政主体的优越性

(一)行政主体的优越性

(二)行政主体优越性的理由——公益优先原则

第三节特别权力关系理论

一、传统特别权力关系理论

1、特别权力关系是指在特定行政领域内,为达到行政目的,在公民与国家之间所建立的加强公民对国家从属性的关系,例如学校、监狱、公务员等管理领域中的关系。

2、特别权力关系又被称为“法治国家的丛林”、“法治国家未被开拓的领域”。即针对行政机关与公务员、公立学校与学生、监狱与犯人等之间的特别权力关系,行政主体可以自行规定调整该特别权力关系的规则,无需法律授权即可对相对一方作出侵害性行为。

二、特别权力关系理论的发展

三、特别权力关系的救济

第四节行政相对人

一、行政相对人的概念

指行政法律关系中与行政主体相对应的另一方当事人,即处于被管理地位上的组织和个人,包括我国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以及我国境内的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组织。

二、行政相对人的法律地位

三、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义务

(一)公权利理论

指行政相对人在公法或行政法上的权利

(二)反射利益理论

反射利益是指法律的规定以专门保护公共利益为目的,法律的适用适个人受益,即属于公共利益反射的利益,而被排除于行政诉讼所保障的权利之外。

(三)行政相对人在行政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义务

1、行政相对人的权利

2、行政相对人的义务

四、行政相对人的参与

参与权是行政相对人的一项程序性权利,是指相对人通过各种途径参与行政过程,并以适当的方式影响行政主体的行为,以保障相对人自己合法权益的权利。

例如:《宪法》第41条;

《立法法》第58条;

《价格法》第23条;

《行政处罚法》第42条;

《行政许可法》第46、47条。

行政主体

第一节行政主体

一、行政主体的概念

是指依法享有国家行政权力,能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管理活动,并独立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织。

二、行政主体与相关概念辨析

(一)行政主体与行政法主体

行政主体是行政法主体的一部分

(二)行政主体与行政组织

行政主体与行政组织存在着部分交叉

(三)行政主体与行政机关

1、行政主体是法学术语,行政机关是法律术语;

2、行政主体不仅仅是行政机关,而且还包括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3、行政机关只有在具体的行政法律关系中才可能成为行政主体。

三、行政主体的类型

(一)外部性行政主体与内部性行政主体

行政职权范围不同,前者具有对外行使行政管理的权限,具体包括行政机关与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后者;后者具有组织内部管理的权限,包括检察机关、审计机关等。

(二)职权性行政主体与授权性行政主体

1、职权性行政主体:具有独立法律地位的国家行政机关

2、授权性行政主体

法律法规规章授权而行使特定职能的非行政机关组织,如行政机构、社会团体、事业单位、企业、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等。

第二节行政主体的职权

一、行政权

指国家行政机关依法执行法律法规、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公共事务的权利。

二、行政职权的概念

行政职权是国家行政权的法律转化形式,是行政主体实施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资格及权能。

三、行政职权的特征

(一)强制性

(二)单方性

(三)优益性

(四)责任性

四、行政职权的内容

第三节行政授权

一、行政授权的概念

是指法律、法规将某项或某方面行政职权授予除行政机关以外的组织,被授权者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管理活动和行使行政职权,并由自己对外承担行政活动的法律责任。

二、行政授权的类型

(一)特定授权与概括授权

(二)口头授权与书面授权

(三)单独授权与共同授权

三、行政授权的原则

(一)授权法定原则

(二)授权范围限定原则

(一)行政立法权

(二)行政许可权

(三)行政禁止权

(四)行政形成权

(五)行政处罚权

(六)行政强制权

(七)行政确认权

(八)行政裁决权

(九)行政复议权

(三)授权内容确定原则

(四)禁止转授原则

(五)授权监督原则

四、行政授权的法律要件

(一)主体要件

1、行政机构

(1)行政机关的某些内部机构

(2)政府职能部门的某些派出机构

(3)行政机关中依行政授权专门设立的行政机构

2、公务组织

3、社会组织

(二)内容要件

(三)形式要件

(四)程序要件

第四节行政委托

一、行政委托的概念

是行政机关在其职权范围内依法将其行政职权或行政事项委托给有关行政机关、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受委托者以委托机关的名义实施管理行为和行使职权,并由委托机关承担法律责任。

二、行政委托的依据

三、行政委托的原则

(一)委托法定原则

(二)书面委托原则

(三)委托范围限定原则

(四)委托权限内容确定原则

(五)禁止再委托原则

(六)委托监督原则

四、行政委托的限制

(一)行政委托事项的限制

(二)受委托者资格的限制

行政组织法

第一节行政组织

一、行政组织的概念

行政组织是指政府的组织结构和组织活动过程,同时也是政府行政管理的主体,在行政学上包含有三层含义:

1、从静态考察行政组织机构的设置和权责划分的组织实体;

2、从动态考察行政组织功能的运行过程;

3、从心态考察行政组织中人员的意志和智能的组合。

二、行政组织的设置

(一)行政组织的设置

(二)行政组织设置的原则

1、依法设置原则

2、行政目的原则

3、权责一致原则

4、精简效率原则

三、行政组织的类型

(一)中央集权型与地方分权型

(二)权力统合型与权力分散型

(三)议会内阁型与总统型

(四)独任型与合议型

四、行政组织的特性

(一)行政组织的统一性与阶层性

(二)行政组织的独任性责任性

(三)行政组织的专业性与技术性

(四)行政组织的民主性与合法性

第二节行政组织法理论

一、行政组织法的概念

(一)狭义的行政组织法

(二)广义的行政组织法

二、行政组织法的内部规范性

三、行政组织法考察的必要性

四、行政组织法的方法论意义

五、行政组织法的定位

(一)行政组织法与行政行为法

(二)行政组织法与行政救济法

第三节中国行政组织法

一、中国行政组织法的基本原则

(一)行政组织法定原则

(二)民主集中制原则

(三)组织效率原则

二、中国行政组织法的存在形式

(一)宪法

(二)行政组织基本法

(三)涉及行政组织的单行法

(四)行政法规

(五)地方性法规、规章

三、中国行政组织法体系及其完善

(一)中国行政组织法体系

1、中央行政组织法体系

2、地方行政组织法体系

(二)中国行政组织法体系的缺陷与完善

第四节中国行政组织法的基本内容

一、行政组织的设置

(一)行政机关的设置

1、各级人民政府的设置

2、政府工作部门的设置

(1)国务院工作部门的设置

a. 国务院办公厅,负责国务院日常工作,不对外行使行政管理权,无行政主体资格;

b. 国务院组成部门,包括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22部,4个委员会,1行1署)主管特定行政事务,具有行政主体资格;

c. 国务院直属机构(19个)如:海关、税务、工商、质量、体育等,具有行政主体资格;

d. 国务院办事机构(7个),如国务院法制办等,无行政主体资格;

e. 部委管理的国家局(10个)具有行政主体资格;

f. 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26个)爱卫会、防汛总指等,一般无行政主体资格。

(2)地方各级政法工作部门的设置

a.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主管本行政区的工作,有行政主体资格;

b. 县级以上地方政府组成部门,如公安局、司法局、计生委等,有行政主体资格;

c. 县级以上地方政府的直属机构和特设机构,如工商局、地方税务局、环保局等,有行政主体资格。

(3)派出机关的设置

包括行政公署、区公所、街道办事处,有行政主体资格。

(二)行政组织的编制

(三)人员配备

1、领导人员的配备

2、一般人员的配备(见下一讲)

(四)财务配备

二、行政组织的职权

三、行政组织的工作制度

(一)首长负责制

指各级政府及其部门的首长在民主讨论的基础上,对本行政组织所管辖的重要事务具有最后决策权,并对此全面负责。

(二)会议制度

1、国务院全体会议和国务院常务会议

2、国务院部委会议

3、地方政府全体会议和常务会议

四、行政组织之间的关系

(一)上下级关系

(二)平级关系

五、行政组织之间争议的解决机制

公务员

第一节公务员的概念与范围

一、公务员的概念

公务员是指国家依法定方式和程序任用,在中央和地方国家行政机关中行使国家行政职权,执行行政职务的工作人员。

首先,并不是只有公务员才能参与行政职务的实施。

其次,公务员是指在中央和地方国家行政机关中工作的人员。

再次,公务员是指国家依法定方式和程序任用的工作人员。

最后,公务员是国家行政机关中行使行政权力,执行行政职务的人员,即国家公务员不包括行政机构中的工勤人员。

二、公务员的范围

三、公务员的分类

(一)职位分类

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

(二)职务级别分类

领导职务公务员与非领导职务公务员

第二节公务员身份的取得、变动和消灭

一、公务员身份的取得

(一)考任

指国家通过公开组织公务员考试而录用公务员的制度,适用于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

(二)选任

指按照法定的民主程序自下而上选举产生公务员的方式,一般适用于国家机关和政党等机关的主要领导人员,领导成员职务按照国家规定实行任期制。

(三)委任

指按照法定的公务员管理权限自上而下任命公务员的方式,一般适用于国家机关和政党等机关内设机构的领导人员和其他公务员,领导成员职务按照国家规定实行任期制。

(四)聘任

指机关通过合同选拔、任用公务员的方式,与考任、选任相比,聘任具有引入市场机制、开放灵活的特点。

二、公务员职位的变动

(一)职务的升降

1、晋升

2、降职:定期考核中被确定为不称职

(二)公务员的交流

1、调任

指国家行政机关将行政系统外部的人员直接调入行政机关任职的制度。仅仅适用于行政机关担任领导职务或者助理调研员以上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

2、转任

指公务员因工作需要或其他正当理由在机关系统内部的评级调动,是公务员在机关系统内部的交流方式。

川大《行政法学》第一次作业答

《行政法学》第一次作业答 你的得分: 100.0 完成日期:2014年05月26日 08点43分 说明:每道小题括号里的答案是您最高分那次所选的答案,标准答案将在本次作业结束(即2014年09月11日)后显示在题目旁边。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个小题,每小题 3.0 分,共90.0分。在每小题给出的选项中,只有一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现代行政的特点决定了国家行政机关具有高度技术性和____,以圆满完成 日益复杂的行政事务。() ( A ) A.专业性 B.社会性 C.服务性 D.灵活性 2.下列各项,属于行政法的特殊渊源的是() ( D ) A.宪法 B.行政法规与部门规章 C.法律 D.法律解释 3.下列机关不是对行政立法监督的主要主体的是() ( D ) A.权力机关 B.上级行政机关 C.人民法院 D.人民检察院 4.行政法领域的行政,是指国家与公共事务的行政,通常称为() ( B ) A.执行事务 B.公共行政 C.形式意义上的行政 D.机关意义上的行政 5.下列不属于我国《公务员法》规定的判断公务员的要素是()

( C ) A.依法履行公职 B.纳入国家行政编制 C.拥有法定权力 D.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 6.从整体上讲,行政行为的哪种特征决定了其无偿性?() ( A ) A.公共服务性 B.从属法律性 C.栽量性 D.单方意志性 7.在税收征管领域和社会治安秩序的管理领域,行政行为的哪一特点非常明 显?() ( B ) A.公共服务性 B.强制性 C.形式的多样性 D.效力先定性 8.行政行为以其对象是否特定可分为() ( B ) A.内部行政行为和外部行政行为 B.抽象行政行为与具体行政行为 C.羁束行政行为与自由栽量行政行为 D.依职权的行政行为与依申请的行政行为 9.行政机关制定行政规章,规章适用于所有符合规章要求的某一类人或某一 类事,是抽象行政行为哪一特征的表现?() ( A ) A.对象的普遍性 B.效力的普遍性 C.效力的持续性 D.准立法性 10._______是指行政主体享受国家所提供的各种物质优益条件。() ( D ) A.行政先行处置权

《行政法学》

一、简答题(每题10分,共50分) 1、简述行政行为的构成要件。 答:行政行为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以下三个: 1.行政行为的主体必须是行政主体,这是行政行为的主体构成要件。 2.行政行为的本质是国家行政权力的运用,这是行政行为的权力属性要件。 3.行政行为必须是客观存在的,这是行政行为的客观要件。 2、行政许可与行政确认的关系。 答:行政确认是指行政主体依法对相对人的法律地位、法律关系和法律事实进行甄别,给予确定、认可、证明并予以宣告的具体行政行为。 与其他行政行为相比,行政确认具有如下特征:(1)它是要式行政行为;(2)它是羁束行政行为;(3)它的外部表现形式往 往以技术鉴定书等形式出现,在较大程度上受到技术规范的制约,并由此决定行政相对人的法律地位和权利义务。 行政确认与行政许可的联系主要表现在:(1)两者常常是同一行政行为的两个步骤,一般确认在前,许可在后。(2)两者有时是一个行为的两个方面。 行政确认与行政许可的主要区别在于:(1)对象不同。许可一般是使相对方获得某种行为的权利;而确认则是确认相对方的法律地位、权利义务和法律事实等。(2)法律效果不同。许可是

允许被许可人今后可以进行某种对一般人禁止的行为,其法律效果具有后及性,没有前溯性;而确认是对既有的身份、能力、权利、事实的确定和认可,其法律效果具有前溯性。 3、行政处罚的程序包括哪些? 答:《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一条规定: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不依照本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向当事人告知给予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或者拒绝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当事人放弃陈述或者申辩权利的除外。 政处罚的程序,它包括3个程序: 1.简易程序。适用于当场作出处罚决定,其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应当填写统一制作的行政处罚决定,并当场交付当事人。 2.一般程序。行政机关对生产经营单位及有关人员给予行政处罚的,应当予以立案、调查、审查和决定,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案件自立案之日起,一般在30日内办理完毕。 3.听证程序。是对较重的行政处罚实施前适用的法律程序,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之前,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1)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3日内提

行政法学2作业及答案

成绩: 行政法学(2) 形成性考核册 专业:11秋季法学本科 学号:1113001250146 姓名:张璐璐 河北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学院 (请按照顺序打印,并左侧装订) 行政法学(2)作业1 一、单项选择题 1.性这个呢知道哦啊一起功能为标准,分为管制型、调整性和(C )行政指导 A.促进性 B.贸易性 C.教育性 D.个别性 2.行政指导制度试点行且影响最大的国家是(D ) A.英国 B.美国 C.德国 D.日本 3.行政指导的行为主体是(B) A.立法机关 B.行政主体、 C.行政相对方 D.司法机关 4.行政指导对于相对而言的后果是(A)

A.不具有法律强制力 B.具有法律强制力 C.部分具有法律强制力 D.无法律意义 5.下列基本制度中主要目的在于保障程序公正原则的是(A) A.回避制度 B.表明身份制度 C.时限、时效制度 D.简易程序制度 6.下列选项属于行政程序的是(D) A.司法机关审查行政行为时所作训的程序 B.行者功能相对方的行为过程的总和 C.行政复议机关的行政过程的总和 D.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过程的总和 7.第一次确立我国听证制度的法律规范是(C) A.专利法 B.环境保护法 C.行政处罚法 D.行政诉讼法 8.(A)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在行政权力、进行行活动过程中,所遵循的法定方式和步骤。 A.行政程序 B.行政程序法 C.行政方式 D.行政制度 9.行政机关在作出影响相对方权利义务时,要说明作出决定的实施原因和法律依据,这是行政程序的(C)制度。 A.辩论 B.通知 C.说明理由 D.资讯公开 10.对所有相对方要一视同仁,不偏不倚,给相关利害关系人以同等的辩论机会,这体现了行政程序的(C)原则 A.程序法定原则 B.相对方参与原则 C.程序公正原则 D.效率原则 二、多项选择题 1.一般认为,行政程序的基本原则包括(ABCD) A.程序法定原则 B.相对方参与原则 C.效率原则 D.科学原则 2.下列属于管制性行政指导的是(BC) A.抑制物价飞涨

行政法学作业一答案

《行政法学》作业一 一、填空题 1.行政权是由国家的宪法、法律赋予国家行政机关执行法律规范,实施行政管理活动的权力。 2.根据行政主体资格取得的法律依据不同,可以将行政主体划分为职权性行政管理和授权性行政主体。 3.行政法规要经过国务院全体会议或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由国务院总理签署,以国务院令形式发布。 4.行政行为按其对象是否特定为标准,可分为抽象行政行为和 具体行政行为。 5.行政机关作出有关涉及处理相对人权益的行为时,行政相对人享有知情权、申辩全、听证权和要求回避权。 6.申请人向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由最先收到复议申请书行政机关管辖。 7.行政复议程序一般包括申请、受理、审理作出决定以及行政复议的履行。 8. 行政滥用职权是在行政主体的自由裁量权范围之内的行为。 9. 程序违法主要有两大类表现形式:方式违法和步骤违法。 10. 在我国,确认行政违法的机关包括权利机关、和行政机关。其中司法审判机关的确认具有最高、最后的效力,但只限于针对行政机关的抽象行政行为;司法审判机关只限对具体行政行为的违法性进行确认;行政机关的确认效力最低但运用最广泛。 二、单项选择题 1.有效成立的行政行为非依法律规定不得随意变更或撤销,这是行政行为的( a )。 A、确定力 B、拘束力 C、公定力 D、执行力2.行政主体向违反行政法规定的相对方收取排污费、滞纳金的行为在性质上属于( c )。 A、行政征购 B、行政处罚 C、行政征收 D、行政征用 3.行政征收是以相对人有行政法上的( b )为前提的。 A、给付义务 B、缴纳义务 C、履行义务 D、不作为义务 4.《海关法》规定,对走私罪嫌疑人,经关长批准可以扣留移送司法机关,扣留时间不超过( c )。 A、48小时 B、36小时 C、24小时 D、72小时5.根据《国务院组织法》规定,国务院发布行政法规由( a )签署。 A、总理 B、主管部长 C、秘书长 D、国务院法制局局长

行政法学的基本流派及其观点(行政法学的理论基础)

管理论的基本观点 主要在原苏联、东欧国家流行,主张该观点的学者有马偌辛,瓦西林科夫等。 关于行政法的目的。管理论认为,行政法的主要目的在于保障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关于行政法的内容。管理论认为,行政法的基本内容是调整国家管理关系,规定国家管理的原则和制度。行政法律体系就是由管理者、管理活动和被管理者对管理者及其管理活动的监督等三部分法律规范构成。 关于行政法的基本原则。管理论通常将管理原则视为法的原则。 关于行政法的手段。管理论认为,行政法调整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关系,重点是规范相对人的行为,保障行政管理的顺利进行,以建立和维护有利于提高行政效率、实现行政管理任务的法的秩序。行政法律关系主要是命令一服从关系,从而行政法的手段主要是强制和命令性的。 控权论的基本观点 控权论流行于英美法系国家的法学界,并影响到包括近年来我国在内的许多国家的行政法理论。代表学者有科克,戴雪,施瓦茨等。 1.关于行政法的目的。控权论主张,行政法的基本目的在于保障私人的权利和自由。 2.关于行政法的内容。控权论认为,行政法的基本内容是控制和限制政府的权力;行政法就是规定权力的限度和如何限制的问题。 3.关于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控权论特别强调严格的依法行政原则(源于规则主义或形式主义的法治观念),主张严格限制行政机关的自由裁量权,“无法律即无行政”,政府只能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事,不能有有自由斟酌、自由选择选择的余地。 4.关于行政法的手段。控权论认为,行政法的主要手段有两个:一是司法审查,一是行政程序。认为行政法更多是程序法和救济法,而非实体法。 在当代,控权论又有所修正,即控制权力不能妨害行政机关对公共利益的维护和必要的行政效率。 平衡论的观点 平衡论作为行政法的理论基础,是由我国的罗豪才教授为代表的部分行政法学者提出的。该学说在我国已有和管理说相抗衡之势。持该论的学者认为:古代行政法本质上是管理法,近代行政法总体上是控权法,现代行政法实质上是平衡法。 基本观点:行政法调整行政主体与相对人的关系,应尽可能在总体上平衡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2016年10月自考行政法学(00261)试题及答案解析

2016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一命题考试 行政法学试卷 (课程代码00261) 本试卷共5页,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50分钟。 考生答题注意事项: 1.本卷所有试题必须在答题卡上作答。答在试卷上无效,试卷空白处和背面均可作草稿纸。2.第一部分为选择题。必须对应试卷上的题号使用2B铅笔将“答题卡”的相应代码涂黑。3.第二部分为非选择题。必须注明大、小题号,使用0.5毫米黑色字迹签字笔作答o 4.合理安排答题空间,超出答题区域无效。 第一部分选择题(共40分)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并将“答 题卡”的相应代码涂黑。错涂、多涂或未涂均无分。 1.下列具有行政法规范最高效力的是 A.宪法B.自治条例C.行政法规D.国际条约2.下列关于行政法特点的表述,正确的是 A.行政法是一部完整、统一的法典 B.行政法规范赖以存在的法律文件是分散的和大量的 C.行政法和一般法律规范一样,具有较强的稳定性 D.行政法中的程序法和实体法分别独立成为不同的法律部门 3.下列属于行政公开原则具体要求的是 A.不做自己案件的法官B.行政过程公开 C.不存在偏见D.不单方接触 4.下列有权行使行政调解权的是 A.基层人民法院B.县公安局 C.中级人民法院D.海事法院 5.下列不属于国家行政机关的是 A.某市消费者协会B.民政部 C.某市税务局D.某县人民政府 6.下列不属于公务员的是 A.某目有.企业总经理B.某镇政府的副镇长 C.某基层法院派出法庭的法官D.国务院审计署科员 7.行政行为以其适用与效力作用对象的范围为标准,可分为 A.羁束行政行为与抽象行政行为B.依申请行政行为与授益行政行为C.内部行政行为与外部行政行为D.具体行政行为与要式行政行为8.行政奖励属于 A.授益行政行为B.抽象行政行为 C.不利行政行为D.双方行政行为 9.行政立法的主体是 A.法定的国家权力机关B.法定的国家机关

行政法学平时作业

1、简述行政法的调整对象? 行政法调整的对象是行政关系。分为三类: 1)行政主体内部的行政组织关系; 2)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之间的行政管理关系; 3)行政法制监督关系。 2、简述行政法的效力等级? 由于行政法在形式上不是一部统一的法典,其效力层级也就必然反映出多 样性和差异性。根据我国立法的规定,上述行政法渊源的效力层级是不同的。 1)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2)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 3)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规章。 4)地方性法规的效力高于本级或下级地方政府规章。 5)省、自治区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效力高于本行政区域内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 3、什么是信赖保护原则? 信赖保护原则是指行政行为作出后,相对人因对国家权力合法性的信任予 以遵守从而形成了信赖利益。在违法原因可归责于行政主体的情况下,应首先 着眼于相对人的权利。若确实出于“明显重大”公共利益需要而收回该项权利, 也必须给予受益人合理补偿,以免让相对人承担政府自身的违法责任。 4、行政法律关系有何特征? 从典型的行政法律关系来分析,行政法律关系一般来说主要具有以下几方 面的特征。 1)形成上的单方意志性 2)性质上的多样性 3)在行政法律关系中,必须有一方是行政主体;(即管理者) 4)在行政法律关系中,主体双方地位的不对等性;(管理与被管理) 5 )在行政法律关系中,主体双方权利义务的法定性; 5、什么是行政主体? 所谓行政主体,一般是指能以自己的名义实施国家行政权(表现为行政管理活 动),并对自己的行为效果承担责任的组织。我国的行政主体主要包括行政机关 和被授权组织两大类. 理解: 第一、行政主体是一种组织而不是个人。

2020年10月自考行政法学(00261)试题及答案解析

2015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一命题考试 行政法学试卷 (课程代码 00261)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l分,共30分) 1.下列属于行政行为的是 A.某县社保局向社会发布2014年本县参加社会保险统计数字B.某市工商局购买办公用品 C. 某市环保局为净化空气禁止某餐馆以煎炒方式做菜 D. 某市卫生局与市财政局交换某块土地使用权 2.有效成立的行政行为,非依法不得随意变更或撤销和不可争辩,这是行政行为的 A.公定力B.强制力C.确定力D.拘束力 3.下列属于外部行政行为的是 A.某市工商局对本单位王某进行降级处分 B.某市公安交管局拒绝为王某颁发驾驶执照 C.某市卫生局宣布一批新任科长名单 D.某市政府对所属区政府下达完成年终考核的命令 4.行政行为主体明显超越行政主体职权的,该行政行为应属于A.有效行政行为B.无效行政行为C.可撤销行政行为 D. 效力未定行政行为5.下列不属于行政法渊源的是 A.宪法 B. 法律C.行政法规和规章D.道德规

范 6.2014年4月17日下午,王民与张华合伙投资购买的水泥管丢失,王民怀疑是张华转移,便用不堪入耳的言语谩骂,张华不满也以侮辱性的言语谩骂,王民与张华在漫骂中发生厮打,双方均受到了轻微伤害。县公安局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2014年6月18日作出处罚决定,对张华予以罚款100元,对王民予以行政拘留5日。公安局的行为违反了 A.行政合法性原则B.行政合理性原则 C. 诚实守信原则D.责权统一原则 7.某工商局干部张某在周末开公车,带领家人到外地旅游,造成了非常不好的影响。单位因此给予其警告处分,张某不服。下列关于他的救济途径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A.可以先向原处理机关申请复核,如果对复核决定仍不服,还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机关申诉 B.可以不经复核直接向有管辖权的机关提出申诉 C.可以直接向有管辖权的行政监察部门提出申诉 D.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 8.下列做法符合《公务员法》规定的是 A.某卫生局副处长李某因在年终考核中被确定为基本称职,被降低一个职务等次任职 B.某市税务局干部沈某到该市某国有企业挂职锻炼一年 C.某市公安局与技术员田某签订的公务员聘任合同,应当报该市组织部门批准

行政法学作业四答案

《行政法学》作业四 一、填空题 1.行政法规是国务院制定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2.行政违法主体承担行政责任有两种方式:一是主动履行;二是被动履行,即由其他有权机关作出一项决定强制其履行。前者称履行责任,后者称追究责任。 3.依据制定行政法规的权力来源不同,行政立法可分为职权立法、授权立法和特别授权立法。 4.行政行为的生效则主要有即时生效、送达生效和附条件生效。 5.行政立法指享有行政立法权的行政机关依法定职权和程序制定行政法规 和行政规章。 6.行政复议决定包括决定维持、决定被申请人补正、决定限期履行 决定撤销和变更。 7.具体行政行为违反法定程序并影响申请人合法权益的,行政复议机关应予撤销。 8.对行政主体和行政公务人员执行公务活动过程中的违法行为,行政相对人有控告,检举,揭发的权利。 9. 在行政法律关系中,行政相对人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10. 行政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六种。 二、单项选择题 1.国家行政机关最基本的特征是( A )。 A、执行性和从属法律性 B、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C、拥有广泛的行政权力 D、强调行政管理的效率性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属于国务院的( B )。 A、职能部门 B、直属机构 C、办事机构 D、归口管理机构 3.我国各自治区人民政府实行自治区( B )。 A、区长负责制 B、主席负责制 C、政府委员会负责制 D、政府委员会负责制 4.正在赶赴火场的消防队、消防车、消防器材和装备需要铁路运输或轮渡时,铁路和航运部门应免费优先载运,这体现行政主体享有( C )。 A、行政特权 B、行政受益权

C、获得社会协助权 D、先行处置权 5.公安派出所属于( C )。 A、一般权限的行政机关 B、首长制的行政机关 C、派出机构 D、综合管理机关 6.下列行政行为中,( C )是双方行政行为。 A、行政处罚 B、颁发许可证 C、行政委托 D、行政复议 7.某税务局的下列何项行为属于行政行为( A )。 A、征收税款的行为 B、购买办公用品的行为 C、租用办公用房的行为 D、分配内部车辆的行为 8.下列何项属于国务院的职能机构( B ) A、中国建设银行 B、审计署 C、中央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D、国家语言文工作委员会 9. 下列情形中属于行政不当的是( C ) A、超越职权 B、行政失职 C、畸轻畸重 D、主要证据不足 10.以下哪一项不是抽象行政行为的特征( D )。 A、不可诉性 B、准立法性 C、行政性 D、执行性 三、多项选择题 1.公安机关可以对下列哪些物品实行扣留或扣押( ABC )。 A、无证照车辆 B、带上列车的易燃易爆物品 C、非法转移、隐藏的财物 D、民事诉讼标的物 2.行政合同根据其内容不同,可以分为( ABC )。 A、承包合同 B、转让合同 C、委托合同 D、人事聘用合同 3.根据具体行政行为是基于行政主体职责与职权,具体行政行为可以分为( AB )。 A、职责行为 B、职权行为 C、原本行为 D、实质行为 4.以具体行政行为的发生顺序过程及其用途,具体行政行为可以分为( BCD )。 A、变化行为 B、补救性行为 C、保障性行为 D、本源性行为 5.以某一具体行政行为发生效果的状况,可以将具体行政行为分为( AD )。 A、单效行为 B、形式意义的行为 C、积极的作为 D、复议行为 6.建设用地许可证属于( BD )。

行政法学(1)

《行政法学》复习资料 第一章绪论 一、☆什么是行政法?有何特点?(与其他法律部门相比) 答:行政法是调整行政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主要规范国家行政权力的组织,行政权力的活动以及对行使权力后果如何补救,其目的在于实现依法行政,确认或建立行政法律秩序。 特征:(一)行政法在形式方面的特征 1、行政法没有统一的、完整的法典形式 2、行政法渊源的多层次性 3、授权立法居多 (二)行政法在内容上的特征 1、行政权是行政法调整的核心内容(行政法的内容广泛) 2、存在于行政法规、规章中的行政法规范易于变动 3、实体法与程序法没有明确的界分,行政法主要是程序法 二、☆什么是行政法律关系?其特征有哪些? 答:行政法律关系是行政法对公共行政过程中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加以调整后,所形成的行政法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特征:(一)行政法律关系中行政主体一方具有恒定性和不可替代性 (二)行政法律关系中主体的行政法地位具有不对等性 (三)行政法律关系的设立、变更、终止往往决定于行政主体单方面的意思表示 (四)行政法律关系中的国家权力不可自由处分 三、☆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其基本含义与具体要求是什么? 答:(一)行政合法性原则 1)行政合法性原则的涵义 行政合法性原则是指行政权的存在、行使必须依据法律,符合法律,不得与 法律相抵触。 2)行政合法性原则的内容 1.行政活动必须根据法律 2.行政行为必须符合法律 第一,行政行为必须证据充分 第二,行政行为不能超越法定权限 第三,行政行为必须符合法定程序 3.违法行政必须承担法律责任 (二)行政合理性原则 1)行政合理性原则的涵义 行政合理性原则是指行政行为内容要客观、适度、符合公平正义等法律理性。 2)行政合理性原则的内容 1.行政行为必须符合法律的目的 2.行政行为必须具有合理的动机 3.行政行为必须考虑相关的因素 4.行政行为必须符合公正法则 5.违反行政合理性原则也需承担法律责任

答案行政法学作业二

《行政法学》作业二 一、填空题 1.行政法的调整对象是行政关系和监督行政关系。 2.行政职权是行政主体所享有的行政权的法律转化形式,行政职权只属于行政主体,行政相对人并不拥有行政职权。 3.国务院具有制定行政法规的职权。 4.行政行为与民事行为和其他国家机关行为相比较,主要有单方强制性和无偿性等特征。 5.行政行为合法的一般要件包括职权合法、意思表示正确、真实、依据合法、内容合法和程序合法。 6.对某县一区公所所作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应向县政府申请复议。对某省一行政公署的行政处理决定不服的,应向省政府申请复议。 7.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机关被撤销的,继续行使职权的行政机关是被申请人。 8. 行政不当只发生在行政主体的合理裁量行为中,它侵害了行政关系的合理性。 9. 行政违法和行政不当与行政责任的关系不同。其中行政违法必然会引起行政法律责任,行政不当与行政法律责任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 10. 行政不当的法律救济可以分为权力机关的救济和行政机关的救济,其中,权力机关的救济的效力最高。 二、单项选择题 1.以下哪一项不是抽象行政行为的特征( D )。 A、不可诉性 B、准立法性 C、行政性 D、执行性2.《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属于( A)。 A、无条件放弃的许可证 B、有条件放弃的许可证 C、无需生效的行政行为 D、依职权的行政行为 3.对森林采伐许可证赋予当事人的采伐权( D)。 A、不得抛弃 B、可予转让 C、可予继承 D、可予抛弃 4.在行政复议中,第三人享有与( A )相同的权利,承担相同的义务。 A、申请人 B、被申请人 C、行政复议参加人 D、行政复议代理人 5.在行政复议中,作为依据而在行政诉讼中作为参照的行政管理法规是( C)。 A、法律 B、行政法规 C、行政规章 D、地方性法规

行政法学实践第一次作业

你的得分:97.0 完成日期:2015年06月25日12点25分 说明:每道小题括号里的答案是您最高分那次所选的答案,标准答案将在本次作业结束(即2015年09月23日)后显示在题目旁边。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5个小题,每小题3.0 分,共45.0分。在每小题给出的选项中,只有一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以下关于行政法特点的叙述中正确的是: ( B ) A.行政法可以制定一部完整、统一的法典 B.行政法规范赖以存在的法律文件的数量多、内容繁杂 C.行政法中的程序法与实体法分别独立成为不同的法律部门 D.行政法如一般法律规范一样具有较强的稳定性 2.行政指导的主体是: ( B ) A.国家权力机关 B.行政主体 C.国家行政机关 D.国家司法机关 3.下列不属于行政行为基本特征的是: ( A ) A.特殊性 B.强制性 C.单方意志性 D.效力先定性 4.行政合理性原则根源于: ( C ) A.经济权力 B.司法权 C.行政自由裁量权 D.立法权 5.下列选项中属于行政法的基本原则的是: ( C ) A.四项基本原则 B.民主集中制原则 C.行政应急性原则 D.为人民服务原则 6.下列规范性文件中不属于行政法一般渊源的是: ( D ) A.宪法 B.法律 C.行政法规和规章 D.党的政策 7.以下选项中,不属于行政机关特征的是: ( B )

A.具有行政主体资格 B.具有充分的合议 C.相应的优益性 D.稳定组织与人员编制 8.行政法的调整对象是指: ( C ) A.监督行政关系 B.普通行政关系 C.行政法律关系 D.特殊行政关系 9.根据《国务院组织法》的规定,国务院发布行政法规由谁签署: ( A ) A.总理 B.主管部长 C.国家主席 D.国务院法制办主任 10.以下选项中,不属于国家公务员的一般任用方式的是: ( B ) A.选任 B.借调 C.聘任 D.调任 11.以行政行为是否具备一定的法定形式为标准,行政作为可以划分为: ( B ) A.抽象行政行为与具体行政行为 B.要式行政行为与非要式行政行为 C.依职权行政行为与依申请行政行为 D.羁束行政行为与自由裁量行政行为 12.行政主体依职权对行政相对方科以一定义务,应属于: ( A ) A.单方行政行为 B.双方行政行为 C.依申请行政行为 D.羁束行政行为 13.下列选项不属于行政行为特征的是: ( B ) A.从属法律性 B.无拘束性 C.单方意志性 D.强制性 14.行政行为的生效时间不包括下列哪项时间: ( D ) A.告知之时 B.受领之时

行政法学(2)

行政指导的概念和特征 行政指导,是指行政主体在其所管辖的权限内,为适应复杂多变的经济和社会需要,依据国家法律或政策,适时灵活地采取引导、劝告、建议、协商、示范、制定导向性政策、发布有关信息等非强制性的手段,在行政相对方的同意或协助下,实现一定的行政目的的行为。 行政指导有以下特征: 1、行政性。(1)行政指导的实施主体是行政主体,承受人是行政相对人。(2)行政指导是行政主体基于行政职权实施的,行政主体必须在自己的管辖权范围内实施行政指导,不得超越权限。(3)行政指导是为较为温和的方式实现行政目的,降低行政成本。 2、非强制性。对行政相对人无法律拘束力。 3、依据的特殊性。依据可以是法律、法律原则精神、政策。不受“法无明文不得为之”原则的限制,具有广泛的自由裁量权。 4、表现方式的灵活性。自由裁量性较强。 行政强制的概念 指行政主体为了保障行政管理的顺利进行,通过依法采取强制手段迫使不履行行政法上义务的相对方履行义务或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的状态;或者出于维护社会秩序或保护相对人个人人身和财产安全的需要,乃至为了获得行政上信息的需要,而对(私人)相对方的人身或财产采取紧急性、及时性或临时性强制措施的具体行政行为的总称。 包括:行政强制执行、即时强制、行政调查、行政强制措施。 行政强制执行,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拒不履行行政法上的义务,行政机关或人民法院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迫使其履行义务的具体行政行为。 即时强制,是指行政主体为了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和财产权免受侵害,依法定职权,预防或制止某种可能或正在发生的违法行为或危害社会及公民个人安全的行为的紧急性的行政行为。 行政调查,指为了实现行政目的,由行政主体依据其职权,对一定范围内的行政相对人进行的,能够影响相对人权益的检查、了解等信息收集活动。 行政强制措施,指行政主体为实现行政目的,对相对人的财产、身体及自由等予以强制而采取的措施。如强制带离现场、盘问;约束、扣留;使用警戒、武器、强制检疫、强制治疗。 一、行政强制法定原则 (一)依法强制执行的原则 (二)依法即时强制的原则 (三)依法进行行政调查的原则

全国自考2018年10月00261行政法学历年试题及答案

2018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一命题考试 行政法学试卷 (课程代码00261) 本试卷共6页,满分l00分,考试时间l50分钟。 考生答题注意事项:、 1.本卷所有试题必须在答题卡上作答。答在试卷上无效,试卷空白处和背面均可作草稿纸。 2.第一部分为选择题。必须对应试卷上的题号使用28铅笔将“答题卡”的相应代码涂黑。 3.第二部分为非选择题。必须注明大、小题号,使用0.5毫米黑色字迹签字笔作答。4.合理安排答题空间,超出答题区域无效。 第一部分选择题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l分,共30分。在每小题列豳的备选项中 只有一项是最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 1.行政法的调整对象是 A.民事法律关系 B.刑事法律关系 C.行政关系和监督行政关系 D.公务员权利与义务关系 2.下列属于我国行政法一般渊源的是 A.法律解释 B.判例 C.行政法规 D.国际条约 3.下列属于行政机关的是 A.县人民检察院 B.市教育局 C.市人民法院 D.县人大常委会 4.下列有权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是 A.省人大常委会 B.国务院 C.国务院各部委 D.市人民政府 5.根据《公务员法》规定,下列属于公务员法律关系发生途径的是 A.晋升 B.委任 C.辞职 D.死亡 6.下列关于行政行为效力的表述,正确的是 A.行政行为作出后,如果行政相对人认为其是违法的,可以不予执行 B.行政行为作出后,可以根据情况随意变更 C.行政行为是对行政相对入作出的,对行政机关没有约束力 D.行政行为生效后,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都必须自觉履行行政行为确定的义务7.下列关于行政给付的理解,错误的是 A.行政给付的内容可以是一定数量的金钱,也可以是实物 B.行政给付通常是自由裁量行政行为 C.获得行政给付是符合给付条件行政相对人法律上的一项权利

浙大远程教育-XXXX行政法学在线作业答案

2013年浙大远程教育秋季行政法学在线作业答案单选题 1.某税务局的下列何项行为属于行政行为()。 ? A 征收税款的行为 ? B 购买办公用品的行为 ? C 租用办公用房的行为 ? D 分配内部车辆的行为 单选题 2.()属于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的变更。 ? A 企业的生产许可证被吊销 ? B 税种、税率改变 ? C 行政机关的合并、分立和撤销 ? D 行政机关行政职能的增减 单选题 3.公安派出所属于()。 ? A 一般权限的行政机关 ? B 首长制的行政机关

? C 派出机构 ? D 综合管理机关 单选题 4.下列不属于行政确认形式的行政行为有()。 ? A 认可 ? B 证明 ? C 鉴证 ? D 勘验 单选题 5.社会组织受行政机关的委托而行使行政权的行为,视为()。 ? A 该社会组织的行为 ? B 该行政机关的行为 ? C 该社会组织和行政机关的共同行为 ? D 既是社会组织的行为,又是该行政机关的行为 单选题 6.国家行政机关最基本的特征是()。

? A 执行性和从属法律性 ? B 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 C 拥有广泛的行政权力 ? D 强调行政管理的效率性 单选题 7.对公安派出所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的复议,应由()管辖。 ? A 该派出所 ? B 设立该派出所的公安机关的上级机关 ? C 派出所所在地的区人民政府 ? D 设立该派出所的公安机关 单选题 8.有效成立的行政行为非依法律规定不得随意变更或撤销,这是行政行为的()。 ? A 确定力 ? B 拘束力 ? C 公定力 ? D 执行力

单选题 9.下列何项属于国务院的职能机构()。 ? A 中国建设银行 ? B 审计署 ? C 中央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 D 国家语言文工作委员会 单选题 10.在行政复议中,作为依据而在行政诉讼中作为参照的行政管理法规是()。 ? A 法律 ? B 行政法规 ? C 行政规章 ? D 地方性法规 单选题 11.我国国务院各部、委的设立、撤销或合并,依法应由()。 ? A 全国人大决定 ? B 国务院总理决定 ? C 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

最新《行政法学实践》第二次作业答案

1 《行政法学实践》第二次作业答案 2 你的得分: 100.0 3 完成日期:2015年07月07日 10点15分 4 说明:每道小题选项旁的标识是标准答案。 5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5个小题,每小题 3.0 分,共45.0分。在每6 小题给出的选项中,只有一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7 1.行政行为的效力包括的四个方面是:A 8 A.公定力、确定力、拘束力和执行力 9 10 B.公定力、先定力、拘束力和执行力 11 C.确定力、拘束力、先定力和拟行力 12 D.公定力、确定力、拘束力和即定力 13 2.依行政主体立法权的来源不同,可以划分为:A 14 A.职权立法和授权立法 15 16 B.中央行政立法和地方行政立法 17 C.执行性行政立法和创制性行政立法 18 D.全国人大立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 19 3.行政许可的前提是:A 20 A.法律的一般禁止 21

22 B.法律的普遍允许 23 C.法律的不干预 24 D.法律的绝对禁止 25 4.下列属于行政机关赋予行政相对方某种法律资格的许可的是:D 26 A.开业经营许可证 27 B.生产许可证 28 C.汽车驾驶证 29 D.会计师证 30 31 5.下列属于行政强制执行中的间接强制措施的是:D 32 A.查封、扣押 33 B.强制检疫 34 C.冻结、划拨 35 D.执行罚 36 37 6.《行政许可法》规定的不可设定行政许可的是:A 38 A.涉及国家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等特定活动 39 40 B.市场竞争可以平衡的领域 41 C.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 42 D.生态环境保护 43 7.下列选项中,不属于行政许可特征的是:D 44 A.行政许可是依申请的行政行为 45 B.行政许可是一种外部行政行为

行政法学笔记完整版

第一章绪论 一、为什么要有行政法? 行政的本质决定要有行政法。 行政:国家行政机关运用公共权力对社会公共事务进行组织管理的活动。 本质:是运用权力的活动。 权力:可以强制他人服从的力量。 权力两重性:一方面行善;一方面作恶。 “绝对的权力,绝对的腐败”。 二、行政的特征 1、与立法权相比:对公民的影响,立法权是间接的;行政权是直接的。 2、与司法权相比:对公民的影响,司法权是被动的;行政权是主动的。 3、具有广泛性。“从摇蓝到坟墓”。 三、什么是行政法? 行政法:所有调整行政活动的法律规的总称 主要规行使权力的组织、行使权力的活动以及对权力行使后果的补救。其目的在于实现依法行政,建立行政法律秩序。 四、行政法的特点 (一)、形式上的特点: 1、行政法没有统一、完整的法典。 2、行政法规数量多。 (二)、容上的特点: 1、行政法容广泛。 2、行政法规易于变动。 3、实体性规与程序性规交织在一起。 五、行政法关系:是指经过行政法调整之后、具备了权利义务容的社会关系。 1、行政法调整的是行政关系和监督行政关系。 2、行政法关系是由行政法调整而形成的。 3、行政法关系具有行政法上的权利义务容。 (一)行政法律关系 行政法律关系:是指经过行政法调整之后,具备了权利义务容的行政管理关系。行政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主体、客体、容。

主体:行政主体、行政相对人。 行政法律关系的的特征: 1、一方是行政主体; 2、具有非对等性; 3、主体的权利义务一般是法定的; 4、行政主体实体上的权利义务是重合的; 5、发生行政争议一般行政先行处理,司法程序是最终的解决争议机制。 (二)行政监督法律关系 六、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行政法治原则。 行政法治原则包括:行政合法性原则、行政合理性原则和行政应急性原则。(一)行政合法性原则 合法性原则:是指行政权的存在、行使必须依据法律,符合法律,不得与法律相抵触。 具体容: 1、行政职权必须基于法律的授予才能存在。 2、行政职权必须依据法律行使,不得。 3、行政授权、行政委托必须有法律依据,符合法律要旨。 法律优先原则:要求行政机关必须遵循现行法律不得违反。 法律保留原则:积极地要求行政活动必须具有法律依据。“法无明文规定即禁止。”(二)行政合理性原则 1、行政合理性原则是指行政行为的容要客观、适度、合乎理性。 2、具体容:(1)行政行为应符合立法目的;(2)行政行为应建立在正当考虑的基础 上,不得考虑不相关因素;(3)平等适用法律规,不得对相同事实给 予不同对待;(4)符合自然规律;(5)符合社会道德。 3、子原则:比例原则;行政公开原则、行政公正原则、信赖保护原则、尊重和保障 人权原则。 第二章行政法律关系主体 一、行政主体 是指享有国家行政权,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并能独立地承担因此而产生的相应法律责任的组织。 行政主体与相关概念 (一)、行政主体与行政法主体、行政法律关系主体 (二)、行政主体与行政机关

2001.10-2017.10自考00261行政法学历年名词解释

00261自考行政法学历年名词解释 *1.不作为行政行为:是指以消极不作为方式表现出来的行政行为。P118 2017.10 2.行政裁决:是指行政主体依照法律授权,对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与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特定的民事纠纷(争议)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P161 2017.10 2014.10 201 3.1 2010.10 2006.10 *3.声誉罚:是指行政主体对违法者的名誉、荣誉、信誉或精神上的利益造成一定损害以示警戒的行政处罚,故又称为申诫罚或精神罚。P178 2017.10 4.行政侵权责任:是指行政主体违反行政法律义务,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而依法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P242 P2017.10 2007.10 5.行政复议机关:是指受理复议申请,依法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的行政机关。P258 2017.10 2017.4 2014.10 2002.10 6. 抽象行政行为:指国家行政机关针对不特定的人或不特定的事,制定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则的行为。P129 201 7.4 2015.4 2013.1 2003.10 7.行政赔偿: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过程中违法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国家对此承担的赔偿责任。P313 2017.4 2010.1 2007.10 2005.10 8.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主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P174 2017.4 2015.4 2013.1 2006.1 9.相对人参与原则:是指行政相对人在程序上有了解并被告知有关自己权益的行政行为的权利。P224 2017.4 2015.4 *10.派出机关:是指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经有权机关批准,在一定区域内设立的行政机关。2016.10 11.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P96 2016.10 2013.10 2012.1 12.行政许可:是指在法律一般禁止的情况下,行政主体根据行政相对人的申请,通过颁发许可证或执照等形式,依法赋予特定的行政相对人从事某种活动或实施某种行为的权利或资格的行政行为。P148 2016.10 2015.4 2001.10 *13.行政强制:是指行政主体为了保障行政管理的顺利进行,通过依法采取强制手段迫使拒不履行行政法义务的相对人履行义务或达到履行义务相同的状态;或者处于维护社会秩序或保护公民人身健康、安全的需要,对相对人的人身或财产采取紧急性、即时性强制措施的具体行政行为的总称。P188 2016.10 *14.行政规划:也称行政计划,是指行政主体在实施公共事业和其他活动之前,首先综合地提出有关行政目标,事先制定出规划蓝图,以作为具体的行政目标,并进一步制定为实现该综合目标所必需的各项政策性大纲的活动。P194 2016.10 *15.比例原则:是指行政机关在采取某项措施时,必须权衡公共利益目标的实现和个人或组织合法权益的保障,若为了实现公共利益目标而可能采取对个人或组织权益不利的措施时,应当将不利影响限制在尽可能小的范围和限度之内,而且要保持二者之间适度的比例。P71 2016.4 *16.国家行政机关:又称国家行政管理机关,即狭义上的人民政府,是指国家根据其统治意志,按照宪法和有关组织法的规定设立的,依法享有并运用国家行政权,负责对国家各项行政事务以及相应的社会公共事务进行组织、管理、指挥和监督的国家机关。P82 2016.4 17.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在实施行政管理活动、行使行政职权或履行行政职责过程中所作出的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P108 2016.4 2014.10 2012.10 2011.10 2011.1 18.行政优益权:是国家为确保行政主体有效地行使职权,切实地履行职责,圆满地实现公

行政法学作业一

《行政法学》作业一答案 一、填空题 1.行政权是由国家的宪法、法律赋予国家行政机关执行法律规范,实施行政管理活动的权力。 2.根据行政主体资格取得的法律依据不同,可以将行政主体划分为职权性行政主体和授权性行政主体。 3.行政法规要经过国务院全体会议或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由国务院总理签署,以国务院令形式发布。 4.行政行为按其对象是否特定为标准,可分为抽象行政行为和 具体行政行为。 5.行政机关作出有关涉及处理相对人权益的行为时,行政相对人享有知情权、申辩权、听证权和要求回避权。 6.申请人向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由 最先收到复议申请书行政机关管辖。 7.行政复议程序一般包括申请、受理、审理作出决定以及行政复议的履行。 8. 行政滥用职权是在行政主体的自由裁量权范围之内的行为。 9. 程序违法主要有两大类表现形式:方式违法和步骤违法。 10. 在我国,确认行政违法的机关包括权力机关、司法审判机关和行政机关。其中司法审判机关的确认具有最高、最后的效力,但只限于针对行政机关的抽象行政行为;权力机关只限对具体行政行为的违法性进行确认;司法审判机关的确认效力最低但运用最广泛。 二、单项选择题 1.有效成立的行政行为非依法律规定不得随意变更或撤销,这是行政行为的(A )。 A、确定力 B、拘束力 C、公定力 D、执行力2.行政主体向违反行政法规定的相对方收取排污费、滞纳金的行为在性质上属于( C )。 A、行政征购 B、行政处罚 C、行政征收 D、行政征用 3.行政征收是以相对人有行政法上的( B )为前提的。 A、给付义务 B、缴纳义务 C、履行义务 D、不作为义务 4.《海关法》规定,对走私罪嫌疑人,经关长批准可以扣留移送司法机关,扣留时间不超过( C )。 A、48小时 B、36小时 C、24小时 D、72小时5.根据《国务院组织法》规定,国务院发布行政法规由( A )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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