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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德斯鸠的法律思想

孟德斯鸠的法律思想
孟德斯鸠的法律思想

论孟德斯鸠的法治思想

【内容概要】孟德斯鸠是18世纪法国启蒙思想家,他虽出身贵族并拥有男爵称号,却能抛弃自身既得利益的视界,从人类历史的发展这一宏观角度,探寻法与人类社会与政治的关系。“法的精神”是孟德斯鸠法哲学的核心概念。在他看来“法的精神”是自然和政治社会的内在规律,它客观存在着,并对政体建构、社会发展和政治自由产生决定性影响。从“法的精神”

出发,形成了孟德斯鸠完整而严密的法哲学思想体系。

【关键字】孟德斯鸠,法治,三权分立。

孟德斯鸠是18世纪法国启蒙思想家,他虽出身贵族并拥有男爵称号,却能抛弃自身既得利益的视界,从人类历史的发展这一宏观角度,探寻法与人类社会与政治的关系。1784年发表的《论法的精神》一书,全面系统地阐述了他的法哲学,提出了许多令今人回味、咀嚼的观点,被狄尔泰誉为“理性和自由的法典”。在西方政治法律思想史上,孟德斯鸠占有极为重要的地位。他的政体思想在历史上曾经作为西方资产阶级革命的理论依据指引革命,它还成为近现代宪政文明的理论基础,对西方各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的宪政制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二百多年前,美国人率先将孟德斯鸠的政体思想引入宪政制度的设计,并创造出了联邦共和国制度。“美国宪法之父”詹姆斯·麦迪逊说:“在立宪问题上,自始至终被我们倾听和援引的,是著名的孟德斯鸠”。⑴本文通过探讨孟德斯鸠思想关于中的“法的精神”、政体种类的基本标准、“三权分立”等相关内容,阐明“法”的实质,并在法的基础上进行划分不同的政体,最后根据其“三权分立”的思想建立体现“法的精神”即“法治”的政体,从而揭示法治精神对人们的政治和法律思想所具有的渗透性影响。

一、法的精神

孟德斯鸿所处的时代是17世纪末和18世纪前叶,此时正值法国封建主义和君主专制从发展高峰走向没落的时期,统治阶级以极其残忍的手段压迫广大人民,宫廷和贵族极尽奢侈,民众却在饥寒中挣扎,长期的战乱、苛政使农民起义此起彼伏,政治经济危机愈演愈烈。工业革命在法国逐渐兴起,工业资产阶级的利益与专制主义的冲突日益尖锐,资产阶级革命的时机进一步成熟。另外,英国资产阶级革命的思想在当时也被广泛接受,一大批进步的史学家、科学家、哲学家、作家和进步人士为新兴的资产阶级奔走呼叫,激烈抨击封建主义腐朽的社会秩序。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之下,孟德斯鸿经20年的精心酝酿和准备,完成《论法的精神》这一巨著。在这本著作中,孟德斯鸿实际宣扬的是,从皇权向人权转变的历史时期中人的价值、人的尊严、人的自由的精神,这是一个时代的精神,无疑具有世界历史的进步意义。

关于什么是法,孟德斯鸠认为:“从最广泛的意义上来说,法是由事物的性质产生出来的必然关系,在这个意义上,一切存在物都有它们的法。上帝有他的法;物质世界有它的法;高于人类的…智灵们?有他们的法;兽类有它们的法;人类有他们的法……由此可见,是有一个根本理性存在着的。法就是这个根本理性和各种存在物之间的关系,同时也是存在物彼此之间的关系。”⑵这里所谓的“法”大体上相当于“规律”,或者说是广义的“法”,他对这种“法”的界定和阐释充满了理性精神:强调一切事物都有法,上帝有上帝的法律,人有人的法律,一切都要用法来衡量。这种理性论在当时神学统制一切的时代,是一枚烈性炸弹,它摇憾了封建主义和专制暴政的堡垒……教会的统治。孟德斯鸠把科学和神学分开,并且把上帝和人分开,主张用法的绝对权威取代神的绝对权威,这样,在他的国家法或者说人定法理论领域里,是

完全没有上帝和神学的地位的"所以他又讲:“一般地说,法律,在它支配着的地球上所有人民的场合,就是人类的理性;每个国家的政治法规和民事法规应该只是把这种人类理性适用于个别的情况。”⑶孟德斯鸿对法的看法不是狭义的法律条文,他将法的概念推广了,把法分成三层含义:一是最高意义上的法,即“从最广泛的意义上来说,法是由事物的性质产生出来的必然关系。在此意义上,一切存在物都有它们的法”;二是宗教、道德、法律等社会规律;三是人所制定的法。这样划分的目的在于承认法的不同层次和不同类型。

“法律就是人类的理性”,这一耀古烁今的真理性命题,赋予了法律以合乎自然和人性理性精神,是资产阶级法学世界观的经典表述。孟德斯鸠的法律思想是围绕法的精神而展开的。对于什么是法的精神,今天的人们都会说,法的精神就是自由、平等、公正、效率等等。⑷

二、“法治”是孟德斯鸠划分政体种类的基本标准

孟德斯鸿特别重视法与政体的关系,力图从中找到法的精神。他认为政体分为三种:第一种是共和政体:人民拥有最高权力的政体,实行法治,有法可依,具体又可分为两种政体:贵族式的共和政体和民主式的共和政体。第二种是君主制政体:由单独一人执政,按确定的、固定的法律来统治的政体。第三种是专制政体:既无法律又无规章,由单独的个人按自己的意志与反复无常的性情来领导一切的政体。孟德斯鸿认为,前两者为合理的政体,而后者不合理,应予以坚决反对。⑸孟德斯鸠使用了政体类型划分上传统的数量标准。他按一个人统治和非一个人统治的标准把政体区分为共和政体和非共和政体。但在他的政体分类中,更为重要的划分标准是有无法治。他按照权力是否守法即“有无法治”,把一个人统治的政体区分为依法律统治的君主国和不依法律而依任性统治的专制国。

他特别研究了政体原则、法律与政体间的关系,认为政体原则即每一个政体内部所包含的推动政体运动的动力,每一个政体都有自己的原则。共和政体的原则是品德,这是一种爱祖国、爱法律、爱平等的政治法律品质;在共和制下,个人利益服从于集体利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君主政体的原则是荣誉,君主以荣誉鼓励人们为国家作贡献;君主政体也要执行法治,君主本人也要服从法律,在法律基础上进行管理。专制政体的原则是恐怖,在此政体下,君主、大小官吏都是暴君,可以为所欲为。政体的腐化是从政体原则的腐化开始的,一旦政体原则腐化,最好的法律也会变坏。立法权与政体有密切关系,在实行民主政治的共和政体下,“有一条基本规律,就是只有人民可以制定法律”,立法权掌握在人民手中,人民拥有最高立法权;君主制的立法权只掌握在君主、少数贵族手中;专制政体无所谓立法权,暴君本身就是法律。总之,孟德斯鸿认为,法律与政体息息相关,政体对法律的繁简、法律体系、法律内容等也有重要意义,有什么样的政体,就有什么样的法律。因此,应尽量使法律与政体相适应。

正是因为孟德斯鸠使用了为其他思想家所遗忘的法治标准,他才做出了异于其他思想家的政体分类。他使世人明白,一个人统治的政体可以有不同形式,而不同形式之下权力是否守法则是关系国家之强弱,公民自由之有无的关键。如果我们注意到他心目中的共和政体所具有的法治特征,那么,我们可以说法治标准是孟德斯鸠区分政体的最具有本质意义的标准,也

是他最在意的政体分类标准。鉴于此,有学者认为孟德斯鸠的政体分类法在历史上揭开了依法律而治的君主国和依任性而治的专制国之间的辩论,这种分类法使人们开始以近代宪政文明的视角来探讨政府形式问题。⑹这种以有无法治为标准的政体类型划分法在他所处的那个以专制为特征的时代里,对政府和学界都具有巨大的震撼性。因为在孟德斯鸠用有无法治把

君主政体与专制政体区分为两种政体形式的同时,实际上也就把法治与专制放在了对立的位置上。

三、“法治”基础上的“三权分立”

“三权分立”的思想最早是由洛克提出来的。孟德斯鸠在洛克的基础上,从“法”的精神的启示下提出国家、分权的思想及必要性。孟德斯鸠在研究历史的政治制度中发现有三种类型:共和政体,君主政体和专制政体。孟德斯鸠在分析了三种政体的性质和动力原则之后,阐发和构建一个政治自由的国家的思想。具体而言就是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必须分开。只有这样国家才能长治久安,否则就会出现严重的。政治腐败。如果“立法权和行政权集中在同一个人或同一个机关之手,自由便不复存在了;因为人们将要害怕这个国王或议会制定暴虐的法律,并暴虐地执行这些法律。如果司法权不同立法权和行政权分立,自由也就不存在了。如果司法权和立法权合二为一,则将对公民的生命和自由施行专断的权力,因为法官就是立法者。如果司法权同行政权合而为一,法官便有压迫者的力量”。⑺

从政治自由和政治体制相关联的角度讲,要实现政治自由,首先就要防止权利的滥用。孟德斯鸠的权利分立,相互制衡的思想就是建立在这一基础之上的。每个国家有三种权力:“(一)立法权力;(二)有关国际法事项的行政权力;(三)有关民政法规事项的行政权力。”⑻对三权分立的合理性的论证比洛克更加深入,为后来的法国大革命及资本主义政治制度设计了一幅至今仍有影响和作用的政治框架和运作蓝图,强调了建立国家政治制度的牵制与平衡这一内在机制的必要性和现实性。

孟德斯鸠对欧州古老的君主国也给予了高度评价。他认为这些君主国虽然不像英国那样宣称自由是其政制的目的,它们的国家权力的划分与英国宪政也有很大区别,“它们所追求的不过是公民、国家和君主的光荣”。但是,这些古老的君主国“从这种荣誉中却产生出一种自由精神,这种自由精神在这些国家里所能成就的伟大事业和所带来的幸福,并不亚于自由本身”。⑼孟德斯鸠认为欧州传统的君主国起源于哥特式政府,这种政府在人民的自由、贵族和僧侣的特权、国王的权力三者之间形成一种高度的协调与均衡。他给予这种政府的评价是:在它们“存续期间”,“世界上没有一个政府能够像欧州各地的政府那样宽和的”。⑽作为法国资产阶级革命前夕启蒙运动的杰出代表的孟德斯鸠,其立法思想和他的整个法律思想一样,是社会历史的产物。孟德斯鸠体现在上述思想中的三权分立、反对酷刑等主张,既反映了时代的要求,也为资产阶级反封建斗争提供了思想武器。他从理论上对未来的资产阶级国家的立法作了原则性的论述,许多观点为资产阶级思想家所接受,罗伯斯庇尔、杰弗逊、潘恩和汉密尔顿都曾不同程度地将其立法思想付诸实践,客观上对于资产阶级法律制度的确立,起了积极进步作用,这一点是应该肯定的。因而这一学说成为法国资产阶级革命的理论武器,许成为资产阶级政治制度的基本原则。

总之,孟德斯鸠作为法国启蒙运动的主将之一和重要代表人物,他的贡献是多方面的。他的思想和学说,不仅对法国资产阶级革命产生过巨大作用,同时对欧美各国资产阶级革命和资产阶级法律制度的确立,都具有着深刻的影响,也波及到我国的政治思想界。其法治思想对我国现在的法治建设都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注释:

⑴[法]路易·戴格拉夫.孟德斯鸠传[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 第493页。

⑵[法]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上册)[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 第1页。

⑶[法]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上册)[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 第6页。

⑷[法]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上册)[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 第7页。

⑸[法]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上册)[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 第8页。

⑹[意]萨尔沃·马斯泰罗内.欧洲民主史---从孟德斯鸠到凯尔森[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8. 第7页。

⑺[法]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上册)[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年,第154页。

⑻[法]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上册)[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年,第155页。

⑼[法]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上册)[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 第166页。

⑽[法]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上册)[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 第167页。

参考文献:

1、[法]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上册)[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

2、徐大同主编.西方政治思想史[M].天津教育出版社,2002。

3、马啸原著.西方政治思想史[M].高等教育出版,2002。

关于法律的名言警句

关于法律的名言警句 导读:本文是关于关于法律的名言警句的文章,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1、尽量大可能把关于他们的意志的知识散布在人民中间,这就是立法机关的义务。 2、奇特几乎总能提供一种线索。一种犯罪越是普通,越是不具特点,就越难以查明。 3、法律不负杀人的责任,也就像这责任不应该使枪刀担负一个样。 4、法律是人类为了共同利益,由人类智慧遵循人类经验所做出的最后成果。 5、纲纪废弃之日,便是暴政兴起之时。 6、刑为盛世所不能废,而亦盛世所不尚。 7、宪法是一个无穷尽的、一个国家的世代人都参与对话的流动的话语。 8、恪守法规,画出圆满人生。 9、法院是法律帝国的首都,法官是帝国的王侯。 10、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公众知晓,在于实施。 11、有两种和平的暴力,那就是法律和礼节。 12、法小弛则是非驳。 13、法律是最保险的头盔。

14、自由就是做法律许可范围内的事情的权利。 15、法律提供保护以对抗专断,它给人们以一种安全感和可靠感,并使人们不致在未来处于不祥的黑暗之中。 16、水者火之备,法者止奸之禁也。 17、解释法律系法律学之开端,并为其基础,系一项科学性工作,但又为一种艺术。 18、法律的真谛,就是没有绝对的自由,更没有绝对的平等。 19、一个国家如果纲纪不正,其国风一定颓败。 20、法律就是法律它是一座雄伟的大夏,庇护着我们大家;它的每一块砖石都垒在另一块砖石上。 21、法律是社会习俗和思想的结晶。 22、一切法律都是无用的,因为好人用不着它们,而坏人又不会因为它们而变得规矩起来。 23、法是关于人世和神世的学问,关于正义与不正义的科学。 24、如果法律是非正义的,它就不能存在。 25、法律是一切人类智慧聪明的结晶,包括一切社会思想和道德。 26、法律如果不讲道理,即使延续时间再长,也还是没有制约力的。 27、法令者,民之命也,为治之本也。 28、全部历史就是利益的斗争,而法是那些占了上风的利益的权威性的表现。

马克思法律思想

马克思法律思想 1、马克思早期的法学观点: 其一,法律只应当追究人的行为。马克思认为,人要要求生存权,要求现实的权利,就必须通过自己的行为来进行。“只是由于我表现自己,只是由于踏入现实的领域,我才进入受立法者支配的范围。对于法律来说,除了我的行为以外,我是根本不存在的,我根本不是法律的对象。”因此,行为是人同法律打交道的唯一领域。 其二,法典是人民自由的“圣经”。马克思早期从理性法、自由法观念出发,论证了自由与法的关系,提出命题:“法典就是人民自由的圣经。”一方面,强调法律的根本任务是维护和保障人民的自由权利;另一方面,自由必须受到法律的限制,因为法律所承认的自由在一个国家中是以法律形式存在的。马克思的这一命题还有强调法律神圣性的意思。如果法典能够像《圣经》那样为人们的日常生活提供指引、提供依靠,那么,法律的信仰就有望形成了。 其三,法律应该适应事物的本质。马克思早期接受了自然法学派特别是孟德斯鸠的思想,将法律和法区分开来。他围绕这一观念,表达了自己的法律观点。首先,立法者不是在制造、发明法律,仅仅是在表述法律。“立法者应该把自己看作一个自然科学家。他不是在创造法律,不是在发明法律,而仅仅是在表述法律,他用有意识的实在法把精神关系的内在规律表现出来。”这一论述体现了马克思对法律与法的关系的初步认识,即立法不能违背事物的本质和规律。其次,法律应该成为人民意志的自觉表现,同人民的意志一起产生,并由人

民意志所创立。再次,法律的背后是利益问题。“结果利益所得票数超过了法的票数……凡是在法为私人利益制定了法律的地方,它都让私人利益为法制定法律。”显然,马克思当时已初步看清了国家和法的本质。 其四,国家有义务制定良法。马克思认为,国家有义务制定良好的法律。如果法律不好,就会给人民带来灾祸;如果公民犯了罪,只有国家才能给予惩罚。惩罚犯罪既是国家的权利,又是国家的义务。国家不能放弃自己的义务。如果放弃了自己的义务,就等于国家犯了罪,因此是一种罪行。 其五,惩罚权是国家的专有权。马克思主张“公众惩罚”,反对“私人惩罚”。他认为,犯罪行为所侵害的客体是国家保护的某种社会关系,因此,惩罚权是国家专有权,不能转让给私人。他还继承和发展了刑法学家贝卡利亚的思想,根据行为是犯罪构成和刑罚的基础这一观点,主张罪刑相适应的原则。 其六,关于立法和司法的关系。马克思基于对程序法和实体法的关系的认识,提出:“如果认为在立法者偏私的情况下可以有公正的法官,那简直是愚蠢而不切实际的幻想!”为了保证法律能够正确地实施,马克思主张,法官应该以法律为准绳,独立地进行审判。同时,他反对司法专横,阐明了在刑事案件中应当实行自由的公开审判程序。 其七,法院判决的离婚只能是婚姻内部崩溃的记录。马克思认为,婚姻的本质是一种世俗伦理关系,婚姻是家庭的基础,离婚不能听凭

论孟德斯鸠的民法思想

论孟德斯鸠的民法思想 论文摘要: 孟德斯鸠认为,民法是调整公民之间关系的法律,是一个与调整统治者与被统治者之间关系的政治法相对应的法律部门;一个国家或者民族的民法,必须与其政治制度、自然条件、生活方式、人口、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等相适应;民法的根本任务在于维护人们的财产和自由,确保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一理念的实现。 孟德斯鸠是18世纪法国着名的启蒙思想家、社会学家和法学家,是法国资产阶级革命的思想先驱之一。孟德斯鸠于1734年发表的《论法的精神》一书,凝结了其一生的心血,是历史上少有的一部长篇法学巨着,蕴含着丰富的法律思想。自此,对孟德斯鸠在该书中所阐述的法律思想的研究,成为法学学者们的重要任务。本文试图对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一书中所阐述的民法思想略加论述。 一公民关系:民法调整之对象 对于法律的含义,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一书的开头就提出关于法的一般性定义:“从最大限度的广义上说,法是源于客观事物性质的必然关系。从这个意义上推断,所有的存在物都有属于自己的法;上帝有他的法;物质世界有它的法;高于人类的‘先知圣人们’有着他们的法;兽类也有自己的法;人类拥有他们的法。”孟德斯鸠认为,人类受各种各样的法律的支配。他将法律分为三类:自然法、神为法和人为法。自然法是永恒的公道关系,是先于各种人为法而存在的规律。 在人类规律创设之前,人类处于一种自然状态,自然法就是人类在自然状态下所接受并遵循的一种规律。自然法不是渊源于人类的理性,而是渊源于人类的自然本性。自然法的原则有四条,即和平、寻求食物、相互爱慕和希望过社会生活的原则。在自然状态下,人们的生活和幸福是没有保障的,这种状况使建立社会成为必要。神为法是宗教方面的法律,具体来说就是宗教教义和寺院法规。人为法是人制定的法律,是为了摆脱战争的状态,用于调整人与人之间、国与国之间的相互关系的法律。因为“人类一旦置身于社会,软弱的情感便荡然无存;原本存在于人们之间的平等也随之消失,于是战争状态便开始了。这种战争状态促使人们之间建立法律”。人为法包括国际公法、政治法、民法等。国际公法用于协调各国人民之间的关系,孟德斯鸠认为:“我们如此巨大的地球上的居民中必然有着不同民族。这个星球上的居民之中也有着法律,这就是国际公法。”10政治法

法律名言警句

法律名言警句 导读:法律名言警句大全 1、法立于上则俗成于下。——苏辙 2、法律不可能给每个人以方便,如果它有益于全体和大多数人,我们就该满足了。——李维 3、法律不能使人人平等,但是在法律面前人人是平等的。——波洛克 4、法律的基础有两个,而且只有两个……公平和实用。——伯克 5、法律的力量应当跟随着公民,就像影子跟随着身体一样。——贝卡利亚 6、法律的真正目的是诱导那些受法律支配的人求得他们自己的德行。——阿奎那 7、法律的制定是为了保证每一个人自由发挥自己的才能,而不是为了束缚他的才能。——罗伯斯庇尔 8、法律地在暴力面前是没有发言权的。——西塞罗 9、法律规定的惩罚不是为了私人的利益,而是为了公共的利益;一部分靠有害的强制,一部分靠榜样的效力。——格老秀斯 10、法律和制度必须跟上人类思想进步。——杰弗逊 11、法律就是法律它是一座雄伟的大夏,庇护着我们大家;它的每一块砖石都垒在另一块砖石上。——高尔斯华绥

12、法律就是秩序,有好的法律才有好的秩序。——亚里士多德 13、法律如果不讲道理,即使延续时间再长,也还是没有制约力的。——爱·科克 14、法律是社会的习惯和思想的结晶。——托·伍·威尔逊 15、法律是为了保护无辜而制定的。——爱略特 16、法律是无私的,对谁都一视同仁。在每件事上,她都不徇私情。——托马斯 17、法律是最保险的头盔。——爱·科克 18、法律吸吮穷人的膏血,而富人却掌握着权柄。——哥尔德斯密斯 19、法律一旦成为人们的需要,人们就不再配享受自由了。——毕达哥拉斯 20、法律一多,公正就少。——托·富勒 21、法律因罪恶而发展,并且惩办罪恶。——弗洛里奥 22、法律有权打破平静。——马·格林 23、法律源于人的自卫本能。——英格索尔 24、法律总是把全民的安全置于个人的安全之上。——西塞罗 25、犯罪总是以惩罚相补偿;只有处罚才能使犯罪得到偿还。——达雷尔 26、风俗可以造就法律,也可以废除法律。——塞·约翰逊 27、纲纪废弃之日,便是暴政兴起之时。——威·皮物特

试探孟德斯基《论法的精神》中的法律思想

试探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中的法律思想 孟德斯鸠的理论是法国启蒙思想的一部分,从性质上看,把他的理论作为古典自然法学的一部分是没有什么问题的,不同的是,孟德斯鸠在许多问题上不同于其他自然法学。如果说从格老秀斯到卢梭更多的是在谈政治和政府的问题的话,那么我们可以说孟德斯鸠更多的是在谈具体的法律问题,他深入到法律的内部,不再仅仅从政治的角度谈法律,而且从法律与其他现象的关系上谈法的精神。 《论法的精神》是其一生重要的著作。这部著作,对于十八世纪欧美各国资产阶级革命的准备和实践,起着思想准备和理论指导作用,从而也为资产阶级建立法律制度奠定了理论基础。孟德斯鸠是一位在我国具有广泛影响的思想家。清末,在为启动我国法的现代化进行的思想准备活动中,他是第一个被介绍到我国来的具有深刻法律启蒙精神的思想家。1904年到1909年期间,我国早期重要思想家严复陆续将《论法的精神》一书翻译出版,当时译名为《法意》。该书出版后,不仅当时在我国产生重要影响,而且他的政治法律理论在整整一个世纪中都是我国法律学、政治学学者的研究对象,他的有关法律与理性、法律与社会以及权力制约等方面的思想,一直是中国人反封建、反压迫和追求法治的重要思想武器之一。 《论法的精神》一书,虽囿于时代的限制,在思想上有其局限性,但在资产阶级的法学著作中,可称之为具有独特风格的百科全书,也是资产阶级法学最早的古典名著。在这部著作中, 孟德斯鸠的法律见解就是建立在他的社会理论基础上的,即法律本质上是事物之间的普遍联系,这种事物之间的联系是人类可以认识和控制的;所以,法律与社会存在密切关系,社会中某些因素的变化,则是法律变化的根源;法律变化也会引起社会变化。人类可以通过自己的理性认识社会和法律的性质,从而使法律符合正义的要求。本文就是对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中关于反对封建君主专制思想和社会理论中的法律思想等观点进行探讨,试图说明孟德斯鸠法律思想对当代司法实践的现实意义。 一、《论法的精神》中反对封建君主专制的思想

孟德斯鸠的法律思想

孟德斯鸠的法律思想 生平和著作 一、自然法和法的分类 a、法的分类――广义的法和狭义的法。 广义的法的定义:由事物性质决定的必然关系。在此意义上,一切存在物都有自己的法。 广义的法的分类:自然法、人法、神法。 狭义的法的定义:单个意义上的自然法或人法或神法,就是狭义的法。 在最狭义的意义上所使用的法就是:“人法”。 b、自然法的产生: ――自然状态:和平和平等的状态 ――自然法产生于自然状态中人的天然理性或者是天然情感。 c、人法的产生:人们过社会生活的自然情感导致社会进入了战争状态。包括国家间的战争状态和人与人之间的战争状态。 ――人类进入社会后陷入到战争状态中 ――为了协调平衡回复自然理性产生了人法。 ――人法是人类共同理性反应也是不同地域、环境的具有差异性的人类理性的反映 ――人法的基础是人类理性 d、人法的分类:国际法+政治法+民法 国际法的定义和目的 政治法的定义和目的(类似于公法) 民法的定义和目的(类似于今天的私法) e、神法的定义和性质 二、法的精神 ―――(总的原则:法的精神在法外)――― a、法律和政体 1、政体的分类及其定义:四类――民主政体、共和政体、专制政体、独裁政体;定义――p136。 2、不同政体的原则。――政体的原则就是每一个政体内部所蕴含的推动政体运行的动力即精神力量和基本欲望等。 ――专制政体既无法律也无自由;民主政体和贵族政体和法律。自由也没有必然的联系 ――主张共和政体和君主立宪政体 3、政体腐化的开端和原因。 开端是原则发生了腐化――原则的腐化在于权力的滥用和法制的被抛弃。(政体的内在精神的存续是至关重要的)。 ――主张“三权分立”的政体权力制约形式 4、政体和立法权的关系。 ――政体影响立法权的归属。 ――政体形式对法律的繁简、法律体系、法律内容等方面意义重大。 由此得出:法律和政体应当相一致。

2020关于法律的50句名言警句

2020关于法律的50句名言警句 1.法律和制度必须跟上人类思想进步。杰弗逊 2.法律就是法律它是一座雄伟的大夏,庇护着我们大家;它的每一块砖石都垒在另一块砖石上。高尔斯华绥 3.法律就是秩序,有好的法律才有好的秩序。亚里士多德 4.法律如果不讲道理,即使延续时间再长,也还是没有制约力的。爱科克 5.法律是社会的习惯和思想的结晶。托伍威尔逊 6.法律是为了保护无辜而制定的。爱略特 7.法律是无私的,对谁都一视同仁。在每件事上,她都不徇私情。托马斯 8.法律是最保险的头盔。爱科克 9.法律吸吮穷人的膏血,而富人却掌握着权柄。哥尔德斯密斯 10.法律一旦成为人们的需要,人们就不再配享受自由了。毕达哥拉斯 11.法律一多,公正就少。托富勒 12.法律因罪恶而发展,并且惩办罪恶。弗洛里奥 13.法律有权打破平静。马格林 14.法律源于人的自卫本能。英格索尔 15.法律总是把全民的安全置于个人的安全之上。西塞

罗 16.犯罪总是以惩罚相补偿;只有处罚才能使犯罪得到偿还。达雷尔 17.风俗可以造就法律,也可以废除法律。塞约翰逊 18.纲纪废弃之日,便是暴政兴起之时。威皮物特 19.公正的法律限制不了好的自由,因为好人不会去做法律不允许的事情。弗劳德 20.好法律是由坏风俗创造出来的。马克罗维乌斯 21.极端的法规,就是极端的不公。西塞罗 22.假如没有法律他们会更快乐的话,那么法律作为一件无用之物自己就会消灭。洛克 23.今天的法律未必明天仍是法律。罗伯顿 24.没有哪个社会可以制订一部永远适用的宪法,甚至一条永远适用的法律。杰斐逊 25.人类对于不公正的行为加以指责,并非因为他们愿意做出这种行为,而是惟恐自己会成为这种行为的牺牲者。柏拉图 26.人类法律,事物有规律,这是不容忽视的。爱献生 27.人类受制于法律,法律受制于情理。托富勒 28.人们通常会发现,法律就是这样一种的网,触犯法律的人,小的可以穿网而过,大的可以破网而出,只有中等的才会坠入网中。申斯通

孟德斯鸠、卢梭的政治思想

孟德斯鸠的政治思想 (一)孟德斯鸠的法的精神 1 .法的精神是孟德斯鸠全部政治理论的核心。他运用历史的方法从经验和事实出发去探寻国家和法律制度的存在规律,以便为解决社会政治问题提供普遍适用的政治原则。 2 .“法的精神”是指一个国家的政治法律制度与影响、制约它的各种因素之间的相互关系,这种相互关系体现为一种规律性。 3 .提出“法的精神”的目的: (1) 立法者掌握了法的精神中体现的原则,就能够制定出符合人类理性的政治法律制度,建立起理想的社会。 (2) 人民掌握了“法的精神”,就能遵纪守法,使理想的社会制度长治久安。 4 .意义。“法的精神”强调国家政治法律制度与各种相关因素之间的必然性关系,表明孟德斯鸠已从国家外部寻找国家运动的规律了,这种认识是非常深刻的。孟德斯鸠是西方政治思想史上第一个系统论证国家政治法律制度受客观规律支配的思想家。 5 .局限性.孟德斯鸠还没能找到国家政治法律制度与经济基础的关系,他不仅将一个国家的良法善政寄托在立法者的智慧上,而且宣扬了一种法律决定一切、法律万能的观点,认为只要有了一种好的法律制度,就可以实现理想的社会。这表明“法的精神”仍是历史唯心主义的。 (二)政体的分类 1 .国家政体可以分为共和政体、君主政体和专制政体三种。 2 .共和政体又分为民主政体和贵族政体两种。民主政体由全体人民掌握国家的最高权力。贵族政体是由一部分人民掌握国家最高权力的政体。 3 .君主政体是由单独—人依据法律执政的政体,君主掌握最高权力。君主、贵族阶级和政治团体是构成君主政体的三个要素。 4 .专制政体是由一个人按照一己的意志与反复无常的性情领导一切的政体。 5 .孟德斯鸠反对专制政体,主张实行共和政体成君主政体。 (三)政体原则 1 .涵义。政体原则可以解释为使政体行动的东西,是使政体运动的人类的感情。它贯穿在政体之中,指导一切、推动一切,并且恢复一切。 2 .民主政体的原则是品德。主要是指爱祖国、爱平等、爱法律的政治品德,其中心是要求人们遵守法律。 3 .贵族政体的原则是以品德为基础的节制。民主政体的原则也适用于贵族政体。 4 .君主政体的原则是荣誉。荣誉和法制力量相结合可以实现政府的目的。 5 .专制政体的原则是恐怖。专制国家里存在着暴力恐怖和宗教恐怖。 6 .评价。孟德斯鸠用法律和荣誉划分君主政体和专制政体,否认专制政体,主张资产阶级法律制约下的君主政体,是有进步意义的。但是他对君主制的幻想又是保守的,反映出他政体学说的局限性。

法律名言大全

1、在一个法治的政府之下,善良公民的座右铭是什么?那就是“严格地服从,自由地批判”。——边沁 2、法律的基本原则是:为人诚实,不损害他人,给予每个人他应得的部分。——查士丁尼 3、不以规矩,不成方圆。——孟子 4、家有常业,虽饥不饿;国有常法,虽危不乱。——韩非子 5、谁把法律当儿戏,谁就必然亡于法律。——拜伦(英) 6、法律就是秩序,有良好的法律才有好的秩序。——亚里士 7、自由不是无限制的自由,自由是一种能做法律许可的任何事的权力--- 孟德斯鸠 8、法律是一切人类智慧聪明的结晶,包括一切社会思想和道德。 --- 柏拉图 9、执行法,比制定法更重要。——(美)杰弗逊 10、没有纪律的队伍是不可能有战斗力的,纪律是胜利之母。——(俄)苏沃洛夫 11、名人名言法律解释者都希望在法律中寻获其时代问题的答案。 —拉伦茨 12、立法者三句修改的话,全部藏书就会变成废纸。——基希曼

13、法律的真理知识,来自于立法者的教养。——黑格尔 14、解释法律系法律学之开端,并为其基础,系一项科学性工作,但又为一种艺术。——萨维尼 15、法律是人类为了共同利益,由人类智慧遵循人类经验所做出的最后成果。——强森 16、法治意味着,政府除非实施众所周知的规则,否则不得对个人实施强制。——哈耶克 17、没有信仰的法律将退化成为僵死的教条,而没有法律的信仰将蜕变成为狂信。——伯尔曼 18、法治概念的最高层次是一种信念,相信一切法律的基础,应该是对于人的价值的尊重。——陈弘毅 19、法律职业的社会地位是一个民族文明的标志。——费尔德 20、尽量大可能把关于他们的意志的知识散布在人民中间,这就是立法机关的义务。——边沁 21、在世界各主要文明中,中国是距离法治最为遥远的一种,甚至与欧洲形成了两极相对的反差。——滋贺秀兰 22、法律显示了国家几个世纪以来发展的故事,它不能被视为仅仅是数学课本中的定律及推算方式。——霍姆斯 23、宪法创制者给我们的是一个罗盘,而不是一张蓝图。——波斯纳 24、法律提供保护以对抗专断,它给人们以一种安全感和可

关于法律的名言_名人名言(精华版)

《关于法律的名言》 1、好法律是由坏风俗创造出来的。马克罗维乌斯 2、法小弛则是非驳。――刘禹锡(唐)《天论上》 3、如果法律是非正义的,它就不能存在。――奥古斯丁(古罗马)《论自由意志》 4、法,国之权衡也,时之准绳也。――吴兢(唐)《贞观政要公平》 5、法律不可能使本质上是道德的或纯洁的行为变为犯罪行为,正如它不能使犯罪行为又变成纯洁的行为一样。――雪莱(英)《人权宣言》 6、法律规定的惩罚不是为了私人的利益,而是为了公共的利益;一部分靠有害的强制,一部分靠榜样的效力。――格老秀斯(荷) 7、法者,因此禁民为非而使其迁善远罪也。――欧阳修(宋)《剑州司理参军董寿可大理寺丞制》 8、用道德的示范来造就一个人,显然比用法律来约束他更有价值。希腊 9、像房子一样,法律和法律都是相互依存的。伯克 10、法律之明了,不尽在其条文之详尽,乃在其用意之明显,而民得其喻也。――霍布斯(英)《利维坦》 11、在一千磅法律里,没有一盎司仁爱。英国 12、法律是一种不断完善的实践,虽然可能因其缺陷而失效,甚至根本失效,但它绝不是一种荒唐的玩笑。德沃金 13、法律决非一成不变的,相反地,正如天空和海洋因风浪而起变化一样,法律也因状况和时运而变化。――黑格尔(德)《法哲学原理》 14、法律是一种强制性秩序。――凯尔森(美)《法律和国家概论》 15、车轻道近,则鞭策不用;鞭策之所用,道远任重也。刑罚者,民之鞭策也。――尸佼(战国)《尸子》 16、法治概念的最高层次是一种信念,坚信一切法律的基础,就应是对于人的价值的尊重。陈弘毅 17、法律是人民意志的自由而庄严的表现。――罗伯斯庇尔(法)《革命法制和审判》 18、举证职责之所在,即败诉之所在。法谚 19、上帝把法律和公平凑合在一齐,但是人类却把它拆开。查科尔顿 20、法立于上则俗成于下。――苏辙(宋)《河南府进士策问三首之一》

中国法律名言警句励志摘抄大全

中国法律名言警句励志摘抄大全 中国法律名言警句(一) 1、法律显示了国家几个世纪以来发展的故事,它不能被视为仅仅是数学课本中的定律及推算方式。霍姆斯 2、法律之内,应有天理人情在。安提戈捏 3、恪守法规,画出圆满人生。 4、自由是一种必须有其自己的权威、纪律以及制约性的生活方式。李普曼 5、法发展的重心不在立法、不在法学,也不在司法判决,而在社会本身。埃利希 6、法律解释者都希望在法律中寻获其时代问题的答案。拉伦茨 7、人人必知小法律,天天不做违法事。 8、自由就是做法律许可范围内的事情的权利。西塞罗 9、法律存在于另一个世界,但它自认为它是整个世界。 10、尽量大可能把关于他们的意志的知识散布在人民中间,这就是立法机关的义务。边沁 11、法律不是保护崇高,而是保护一般。 12、法治意味着,政府除非实施众所周知的规则,否则不得对个人实施强制。哈耶克 13、无论何人,如为他人制定法律,应将同一法律应用于自己身上。阿奎那 14、法令所以导民也,刑罚所以禁奸也。司马迁《史记循吏列传》 15、法律就像旅行一样,必须为明天做准备。它必须具备成长的原则。着名大法官卡多左 16、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公众知晓,在于实施。 17、付给律师的费用不应据其在法庭上陈述时间的长短,而应据其辩护质量的优劣。 18、宪法创制者给我们的是一个罗盘,而不是一张蓝图。波斯纳 19、当秩序成了混乱的时候,就不得不用混乱来维持秩序,拯救法律了。罗曼罗兰《哥拉布勒尼翁》 20、如果法律没有恐惧支撑,它绝不能生效。 21、法律的真理知识,来自于立法者的教养。黑格尔

22、法令者,所以抑暴扶弱,欲其难犯而易避也。班固《汉书刑法志》 23、自然界中没有奖赏和惩罚,只有因果报应。 文化离不开人的生活,下面是有关文化的名言警句 1、文化的进步乃是历史的规律。约翰赫尔达 2、文化不能从上向下压,因为它应该是从下面高涨起来的。里德 3、文化开启了对美的感知。爱默生 4、文化的视野超越机械,文化仇恨着仇恨;文化有一个伟大的激情,追求和美与光明的激情。马大安诺德 5、文化是,或者说应该是,对完美的研究和追求;而文化所追求的完美以美与智为主要品质。阿诺德 6、文化虽然不像文明那样具有地区的广泛性,但是,它相应地和各个国家的每一个人的喜、怒、哀、乐具有更深刻的联系。森谷正规 7、我们必须继承一切优秀的文学艺术遗产。毛泽东 8、一定的文化(当作观念形态的文化)是一定社会的政治和经济的反映,又经予伟大影响和作用于一定社会垢政治和经济。毛泽东 9、有如语言之于批评家,望远镜之于天文学家,文化就是指一切给精神以力量的东西。爱献生 10、在这富有历史背景、富有高度私人秘密性的社会,人类的文化应是多彩多姿的。黑塞 11、智慧是知识凝结的宝石,文化是智慧放出的异彩。印度 12、中国的长斯封建社会中,创造了灿烂的古代文化。毛泽东 13、所谓文化,比起文明开化往往不过是掩蔽蒙昧无知的最后一层裱糊板。马洛利 14、任何一个文化的轮廓,在不同的人的眼里看来都可能是一幅不同的图景。雅各布。布克哈特 15、人是文化的创造者,也是文化的宗旨。高尔基 16、人生来本是一个蛮物,惟有文化才使他高出于禽兽。《世俗智慧的艺术》

法制重要性的名言警句

法制重要性的名言警句 这是一篇由网络搜集整理的关于法制重要性的名言警句的文档,希望对你能有帮助。 1. 由于有法律才能保障良好的举止,所以也要有良好的举止才能维护法律。——马基雅弗利 2. 自由就是做法律许可范围内的事情的权利。——西塞罗 3. 有理智的人在一般法律体系中生活比在无拘无束的孤独中更为自由。——斯宾诺莎 4. 自由是一种必须有其自己的权威、纪律以及制约性的生活方式。——李普曼 5. 法发展的重心不在立法、不在法学,也不在司法判决,而在社会本身。——埃利希 6. 法律是一种不断完善的实践,虽然可能因其缺陷而失效,甚至根本失效,但它绝不是一种荒唐的玩笑。——德沃金 7. 宪法是一个无穷尽的、一个国家的世代人都参与对话的流动的话语。——劳伦·却伯 8. 真想解除一国的内忧应该依靠良好的立法,不能依靠偶然的机会。——亚里士多德 9. 无论何人,如为他人制定法律,应将同一法律应用于自己身上。——阿奎那 10. 一项法律越是在它的`接受者那里以恶行为前提,那么它本身就越好。

——拉德布鲁赫 11. 在一个法治的政府之下,善良公民的座右铭是什么?那就是“严格地服从,自由地批判”。——边沁 12. 民众对权利和审判的漠不关心的态度对法律来说,是一个坏兆头。——庞德 13. 法律提供保护以对抗专断,它给人们以一种安全感和可靠感,并使人们不致在未来处于不祥的黑暗之中。——布鲁纳 14. 宪法创制者给我们的是一个罗盘,而不是一张蓝图。——波斯纳 15. 法律显示了国家几个世纪以来发展的故事,它不能被视为仅仅是数学课本中 16. 的定律及推算方式。——霍姆斯 17. 法者,天子所与天下公共也。——张释之 18. 权力毒害最善良的心灵,有如烈酒迷惑最精明的头脑。没有人是至贤至善而可以被赋予不受限制的权力。——查尔斯·戈尔顿(Charles.Golton) 19. 以无情的目光论事,以慈悲的目光看人。——培根《论法律》四、法是一种理性存在。——孟德斯鸠 20. 在一个正义的社会,平等的公民自由是确定不移的,由正义所保障的权利绝不受制于政治的交易或社会利益的均衡。——约翰.罗尔斯 21. 法律的基本原则是:为人诚实,不损害别人,给予每个人他应得的部分。——查士丁尼 22. 呆板的公平其实是最大的不公平。——托马斯·福勒八、善良的心是最好的法律。——麦克莱九、正义从来不会缺席,只会迟到——休尼特

论孟德斯鸠的民法思想孟

论孟德斯鸠的民法思想 论文关键词: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民法 论文摘要:孟德斯鸠认为,民法是调整公民之间关系的法律,是一个与调整统治者与被统治者之间关系的政治法相对应的法律部门;一个国家或者民族的民法,必须与其政治制度、自然条件、生活方式、人口、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等相适应;民法的根本任务在于维护人们的财产和自由,确保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一理念的实现。 孟德斯鸠是18世纪法国著名的启蒙思想家、社会学家和法学家,是法国资产阶级革命的思想先驱之一。孟德斯鸠丁?1734年发表的《论法的精神》一书,凝结了其一生的心血,是历史上少有的一部长篇法学巨著,蕴含着丰富的法律思想。自此,对孟德斯鸠在该书中所阐述的法律思想的研究,成为法学学者们的重要任务。本文试图对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一书中所阐述的民法思想略加论述。 一公民关系:民法调整之对象 对于法律的含义,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一书的开头就提出关于法的一般性定义:“从最大限度的广义上说,法是源于客观事物性质的必然关系。从这个意义上推断,所有的存在物都有属于自己的法;上帝有他的法;物质世界有它的法;高于人类的…先知圣人们?有着他们的法;兽类也有自己的法;人类拥有他们的法。”[1]孟德斯鸠认为,人类受各种各样的法律的支配。他将法律分为三类: 自然法、神为法和人为法。自然法是永恒的公道关系,是先于各种人为法而存在的规律。 在人类规律创设之前,人类处于一种自然状态,自然法就是人类在自然状态下所接受并遵循的一种规律。自然法不是渊源于人类的理性,而是渊源于人类的自然本性。自然法的原则有四条,即和平、寻求食物、相互爱慕和希望过社会生活的原则。在自然状态下,人们的生活和幸福是没有保障的,这种状况使建立社会成为必要。神为法是宗教方面的法律,具体来说就是宗教教义和寺院法规。人为法是人制定的法律,是为了摆脱战争的状态,用于调整人与人之间、国与国之间的相互关系的法律。因为“人类一旦置身于社会,软弱的情感便荡然无存;原本存在于人们之间的平等也随之消失,于是战争状态便开始了。这种战争状态促使人们之间建立法律”[2]。人为法包括国际公法、政治法、民法等。国际公法用于协调各国人民之间的关系,孟德斯鸠认为:“我们如此巨大的地球上的居民中必然有着不同民族。这个星球上的居民之中也有着法律,这就是国际公法。”[1] 10政治法是协调国家的统治者与被统治者的关系的法律,以国家利益的保全为目的。民法是协调国家一切公民间关系的法律,孟德斯鸠认为:“所有的公民之间的关系中也有法律,这便是民法。”[1] 10可见,在孟德斯鸠看来,民法调整的是公民与公民之间关系的法律。当然,孟德斯鸠所说的公民与当代宪法上所说的公民的含义是不同的。孟德斯鸠所说的公民,强调的是公民与公民之间的平等关系,这可以从其关于政治法的论述中推断出来,即“统治者与被统治者之间的关系的法律是政治法”;此外,从其关于国际法的论述中也可以验证本文的这一论断,即“人类受各种各样的法律支配,……有国际法,也可以把这一法律看做是世界民事法,从这个意义上说,每个国家就是一个公民”[1]555。而当代

法制名言警句大全

法制名言警句大全 导读:本文法制名言警句大全,仅供参考,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法制名言警句大全 1、法律总是要遇到立法者的感情和成见的。――孟德斯鸠(法)《论法的精神》 2、举证责任之所在,即败诉之所在。——法谚 3、法律职业的社会地位是一个民族文明的标志。——费尔德 4、法律的效力是以它所引起的爱戴和尊重为转移的,而这种爱戴和尊重是以内心感到法律公正和合理为转移的。――罗伯斯庇尔(法)《革命法制和审判》 5、法律的生命在于经验,而不在于逻辑。 6、如同人们一般所理解的一样,法律行为是对特定法律秩序中所有事实要件的抽象,其中主要是那种不违法的行为,同时也不是法律交易的行为,这类行为也要产生法律上的后果。这种根据法律规定而导致一定法律后果的行为,就是法律行为。 7、尽量大可能把关于他们的意志的知识散布在人民中间,这就是立法机关的义务。——边沁 8、如果同一批人同时拥有制定和执行法律的权利,这就会给人们的弱点以绝大诱惑,使他们动辄要攫取权力,借以使他们自己免于服从他们所制定的法律,并且在制定和执行法律时,是法律适合于他

们自己的私人利益。 9、法律是人民意志的自由而庄严的表现。――罗伯斯庇尔(法)《革命法制和审判》 10、法律的真理知识,来自于立法者的教养。——黑格尔 11、在一个秩序良好的国家中,司法部门应得到人们的信任和支持。从这个意义出发,公信力的丧失就意味着司法权的丧失。 12、举证之所在,败诉之所在。 13、人与人是不相同的,人们不能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理解成平等就是一视同仁、人人相等。 14、任何事情,只要与自然发颠扑不破的永恒要走向冲突,就是无效的,因而也就不能约束任何。 15、宪法是一个无穷尽的、一个国家的世代人都参与对话的流动的话语。——劳伦·却伯 16、法律的真谛,就是没有绝对的自由,更没有绝对的平等。——我国著名法学家郭道晖 17、法律解释者都希望在法律中寻获其时代问题的答案。——拉伦茨 18、民众对权利和审判的漠不关心的态度对法律来说,是一个坏兆头。——庞德 19、法律是一种强制性秩序。――凯尔森(美)《法律和国家概论》 20、自由就是做法律许可范围内的事情的权利。——西塞罗 21、法律之内,应有天理人情在。——安提戈捏

法律方面的名言警句

法律方面的名言警句 法律方面的名言警句 1、一个国家如果纲纪不正,其国风一定颓败。 2、公正的法律限制不了好的自由,因为好人不会去做法律不允许的事情。 3、法律如果推不开特权的门,也一定跨不进人民的心。 4、制定法律法令,就是为了不让强者做什么事都横行霸道。 5、犯罪总是以惩罚相补偿;只有处罚才能使犯罪得到偿还。 6、良好的秩序是一切的基础。 7、凡事都有规矩。 8、法者,天下之仪也。所以决疑而明是非也,百姓所具命也。 9、法律是为了保护无辜而制定的。 10、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11、谁都不应凌驾于法律之上,谁也都不应该受法律的欺凌,当我们要求人们遵守法律时,无需征得他们的同意。 12、我不同意你说的话,但是我愿意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法国作家伏尔泰。 13、法律就是法律它是一座雄伟的大夏,庇护着我们大

家;它的每一块砖石都垒在另一块砖石上。 14、弱者比强者更能得到法律的保护。 15、为真理而斗争是人生最大的乐趣。 16、倘若世上没有坏人,也就不会有好的律师。 17、任何势力不应凌驾于法律之上。若是没有公众舆论的支持,法律是丝毫没有力量的。 法律方面的名言警句 1、在一切能够接受法律支配的人类的状态中,哪里没有法律,那里就没有自由。——洛克《政府论》 2、法律之内,应有天理人情在。——安提戈捏 3、恪守法规,画出圆满人生。 4、自由是一种必须有其自己的权威、纪律以及制约性的生活方式。——李普曼 5、法发展的重心不在立法、不在法学,也不在司法判决,而在社会本身。——埃利希 6、法律解释者都希望在法律中寻获其时代问题的答案。——拉伦茨 7、人人必知小法律,天天不做违法事。 8、自由就是做法律许可范围内的事情的权利。——西塞罗 9、法律存在于另一个世界,但它自认为它是整个世界。 10、尽量大可能把关于他们的意志的知识散布在人民中

孟德斯鸠的思想体系

孟德斯鸠的思想体系 | [<<] [>>] 孟德斯鸠(Montesquieu,Charles-LOuis de Secondat,1689~1755)是法国启蒙运动的开创者之一,资产阶级法学理论的主要奠基人。他生于法国南部波尔多市一个富有的贵族法官家庭,1716年继承伯父孟德斯鸠的男爵封号,并获得了波尔多法院院长职位。他一面担任公职,一面利用一切业余时间进行科学研究。他的兴趣非常广泛,研究过物理学、植物学、解剖学,特别是哲学、历史学、法学、文学和伦理学。十年后辞去公职,游历欧洲各国,考察各国的经济、政治制度和风土民情,体察新的时代精神和资产阶级的要求。1728年被推选为法国科学院院士。此后,他再次出国考察,特别是对英国的连续三年的考察,使他较快地形成了比较成熟的政治理论思想体系,奠定了他的思想的基础。1731年后,他定居波尔多庄园,潜心从事科学研究和著述,完成了《罗马盛衰原因论》和《论法的精神》两部重要著作。《论法的精神》被伏尔泰称为“理性和自由的法典”,成为当时最进步、影响最大的哲学和社会政治理论著作。1755年病逝于巴黎。孟德斯鸠的主要著作有:《波斯人信札》、《罗马盛衰原因论》、《论法的精神》等。 (一)自然神论和法的精神 同伏尔泰一样,孟德斯鸠在世界观上也是一个自然神论者,承认上帝的存在,承认上帝是世界的创造者和世界的始因。但是,他又认为世界是由运动着的物质形成的,是受其自身固有的规律支配的。上帝不能改变自然的规律,不能干涉自然的事物,甚至他本身也要受物质的自然规律的制约。他说:“我们的世界是由物质的运动形成的,并且是没有智能的东西,但是它却永恒地生存着。所以它的运动必定有不变的规律。如果人们能够在这个世界之外再想象出另外一个世界的话,那么这个另外的世界也必有固定不易的规律,否则就不免于毁灭。”在这里,孟德斯鸠强调了自然对上帝的独立性,用自然神论克服了笛卡尔的二元论,推进了培尔的怀疑论。 孟德斯鸠坚持自然神论,不是简单地为了摆脱宗教,而是试图进一步探求社会发展的内在规律。“规律”在孟德斯鸠的著作中就是“法”。他给规律或法下的定义是:“由事物的性质产生出来的必然关系”,是“根本理性和各种存在物之间的关系,同时也是存在物彼此之间的关系”。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一书序言中说:“我首先研究了人,我相信,在这样无限参差驳杂的法律和风俗之中,人不是单纯地跟着幻想走的。”这就是说,人不能靠幻想生活,必须遵循一定的规律,跟着规律走。人类理性的伟大就在于能认识法的关系,找到支配人类的规律。 孟德斯鸠提出不仅要有神为法、教会法,还要有国际法、政治法、民法、道德法、家法以及各种特殊法。而所有这些法的基础都是自然法。自然法是人类处于自然状态时就接受下来的,是根源于人类生命的本质的。按照孟德斯鸠的观点,自然法是人类社会建立以前就存在着的规律,这个规律也就是理性的规律。孟德斯鸠坚信,有一个根本理性存在着,自然法就是这个根本理性的体现,其他的法都是对理性的特殊应用,法在它作为法律支配着人类时,就是人类的理性。而这个国家的政治法规和民事法规应该只是把这种人类理性适用于个别的情况。因此,法律便应该适合于人民和人民的生活方式,应该与一定政体的性质和原则相联系,应该与国家的自然状态、自然条件相适应,与该国居民的宗教、性情、人口、风俗相适应。所有这些关系综合起来,就构成所谓“法的精神”。从孟德斯鸠的思想来看,法的精神的核心要求和基础就是理性,理性的法则是各种法的基础和事物的根本原因。个别情况都要服从一般理性法则,并且是从它引申出来的。从这个意义上说,“理性的统治是自然的,理性的统治甚至是强制的。人们反抗理性,但这正是它的胜利,过一些时候,人们就会被迫回到它的怀抱”。这就是他坚定不移的信念。正是从这种信念出发,他对封建专制主义和宗教特别是天主教进行了尖

法制格言,关于法制的格言警句大全

法制格言,关于法制的格言警句大全 篇一:法治名言 法治名言 1、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论语》 2、民无信不立。——《论语》 3、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孟子 4、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孟子 5、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孟子 6、无羞恶之心,非人也。——孟子 7、士虽有学,而行为本焉。——墨子 8、法不阿贵,绳不绕曲。——韩非子 9、法者,天下之程式也,万事之仪表也。——管子 10、人谁无过,过而能改,善莫大焉。——《左传》 11、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三国志》 12、见人恶,即内省,有则改,无加警。——《弟子规》 13、白日所为,夜来省己,是恶当惊,是善当喜。——《养正遗规》 14、渴不饮盗泉水,热不息恶木阴。——陆机 15、壮士不饮盗泉之水,廉者不受嗟来之食。——《后汉书》 16、积善三年,知之者少;为恶一日,闻于天下。——《晋书》 17、国不可无法,有法而不善与无法等。——沈家本 18、政就是众人之事,治就是管理,管理众人之事,就是政治。——孙中山 19、万国之上还有人类在。——胡适 20、宪法,就是一张写着人民权利的纸。——列宁 21、法律是显露的道德,道德是隐藏的法律。——林肯 22、我们成为法律的奴隶,是为了能够保有自由。——西塞罗 23、你所说的话不一定正确,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伏尔泰24、法律就是秩序,有好的法律才有好的秩序。——亚里士多德 25、法律的基本原则是:为人诚实,不损害他人,给予每个人他应得的部分。——查士丁尼 法学格言 1、人无信不立国无法不安 2、普法是国家安康的基石守法是为人处事的根本 3、诚信塑造美丽人生法治铸就平安中国 4、法律的保护比个人的保护更有力 5、好的习惯比好的法律更有价值 6、任何权力都不得位于法律之上 7、保护恶就是侵害善 8、法律不会强迫一个人去做他不可能做到的事情。

法律文化名言警句摘编.

法律文化名言警句摘编.

法律文化名言警句摘编 一、第一部分 1 、学法者智用法者兴守法者安 2、法正律严国泰民安 3、民为和谐之本法乃公平之源 4、绊人的桩不在高违法的事不在小 5、法治与和谐同在公益与文明共存 6、莫想无法无天牢记法治天下 7、学法源与一点一滴守法始于一言一行 8、学法守法依法利国利民利家 9、人因法而安国因法而兴 10、你在法的视线里法在你的生活中 11、法律无情人有情人情尚须依法行 12、思以诚为尺行以法为度同享法治新生活共建和谐新汉中 13、一家守法合家安宁全民守法天下太平 15、家家和顺岁岁平安事事守法人人自律 16、群策群力打造和谐汉中同心同德共建法治社会 17、人立法规方圆法育和谐繁荣 18、你不依法法不依你 19、守法走遍天下违法寸步难行明辨法律红绿灯知法守法伴我

行 20、自律无论大小守法不分高低 21、法制建设人人参与和谐汉中家家受益 22、大事小事依法办事大节小节守德为节 23、学法和守法并重平安与幸福相依金贵银贵和谐最贵千好万好守法最好 24、有理不讲法难以服天下树怕不发芽人怕不懂法 25、法治不深入和谐难起步法治不入心和谐难扎根 法治关系你我他众手浇开和谐花 27、法制重在行动和谐装在心中让法治在心中扎根让和谐在汉中延伸法治建设添姿增彩和谐汉中赢得未来 28、社会要和谐法治须先行让法治扎根现在用和谐昭示未来法治建设个个参与和谐汉中人人受益 29、让法治变为行动让和谐进入心中和谐汉中满希望法治社会由我创重视法治功在千秋建设和谐造福万代 30、当法治卫士做和谐先锋法是双刃剑荣辱一瞬间祟尚法治社会畅享和谐生活 31、法与汉中相融心和和谐互通情牵法治建设心连和谐汉中建设和谐汉中打造法治社会 32、一举一动建设和谐社会一砖一石筑就法治长城共建法治社会源于一举一动同创和谐汉中始于一言一行

法律名言警句大全

〖法律名言警句大全〗 1.法律是为了保护无辜而制定的(爱略特) 2.法律是最保险的头盔(爱?科克) 3.弱者比强者更能得到法律的保护(威?厄尔) 4.制定法律法令,就是为了不让强者做什么事都横行霸道(奥维德) 5.纲纪废弃之日,便是暴政兴起之时(威?皮物特) 6.法律被抹杀便产生专制独裁(英国) 7.人们嘴上挂着的法律,其真实含义是财富(爱献生) 8.法律源于人的自卫本能(英格索尔) 9.人类有法律,事物有规律,这是不容忽视的(爱献生) 10.一切法律都是无用的,因为好人用不着它们,而坏人又不会因为它们而变得规矩 起来(德谟耶克斯) 11.法律是社会的习惯和思想的结晶(托?伍?威尔逊) 12.像房子一样,法律和法律都是相互依存的(伯克) 13.法律就是法律它是一座雄伟的大夏,庇护着我们大家;它的每一块砖石都垒在另 一块砖石上(高尔斯华绥) 14.不健全的法律统治时间不会长(英国) 15.法律是朝三暮四的(欧洲) 16.法律有权打破平静(马?格林) 17.今天的法律未必明天仍是法律(罗?伯顿) 18.好法律是由坏风俗创造出来的(马克罗维乌斯) 19.风俗可以造就法律,也可以废除法律(塞?约翰逊) 20.法律因罪恶而发展,并且惩办罪恶(弗洛里奥) 21.有多少罪孽就会有多少法律(弥尔顿) 22.一个判例造出另一个判例,它们迅速累聚,进而变成法律——(朱尼厄斯) 23.法律和制度必须跟上人类思想进步(杰弗逊) 24.被败坏的道德践踏了的法律还有何意义?(贺拉斯)

25.当友爱蔚然成风的时候,法律也就可以告废除了——(亨?布林克洛) 26.荣耀所禁止的法律却往往应允(威?索林) 27.在一千磅法律里,没有一盎司仁爱(英国) 28.人类受制于法律,法律受制于情理(托?富勒) 29.法律如果不讲道理,即使延续时间再长,也还是没有制约力的(爱?科克) 30.一个国家如果纲纪不正,其国风一定颓败(塞内加) 31.一个国家的绝对公理,是受着这个国家的完美的理智法律启发的(乔特) 32.法立于上则俗成于下(宋?苏辙) 33.以法服人,其外若密,以德实疏;以德结人,其外虽疏,其中实密(宋?吕苏辙) 34.用道德的示范来造就一个人,显然比用法律来约束他更有价值(希腊) 35.公正的法律限制不了好的自由,因为好人不会去做法律不允许的事情(弗劳德) 36.法律一旦成为人们的需要,人们就不再配享受自由了(毕达哥拉斯) 37.我们像鹰一样,生来就是自由的,但是为了生存,我们不得不为自己编织一个笼 子,然后把自己关在里面(博莱索) 38.不体现民意的法律是绝对行不通的(埃?哈伯德) 39.人民的幸福是至高无上的法(西塞罗) 40.法律总是把全民的安全置于个人的安全之上(西塞罗) 41.法律不可能给每个人以方便,如果它有益于全体和大多数人,我们就该满足了(李 维) 42.人民应该为法律而战斗,就像为了城墙而战斗一样(赫拉克利特) 43.有两种和平的暴力,那就是法律和礼节(歌德) 44.法律在暴力面前是没有发言权的(西塞罗) 45.在暴力的喧嚣声中,法律的声音显得太微弱(马略) 46.战鼓一响,法律无声(英国) 47.法律的基础有两个,而且只有两个……公平和实用(伯克) 48.法律是无私的,对谁都一视同仁。在每件事上,她都不徇私情——(托马斯) 49.上帝把法律和公平凑合在一起,可是人类却把它拆开——(查?科尔顿) 50.法律一多,公正就少(托?富勒) 51.极端的法规,就是极端的不公(西塞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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