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档网
当前位置:搜档网 › 037蓄电池室的管理规定

037蓄电池室的管理规定

037蓄电池室的管理规定

蓄电池室的管理规定

阀控室密封蓄电池(以下简称密封电池)宜放置在有空调的机房(房间有定期通风装置),机房温度不宜超过30℃,可不专设电池室。以下的要求是对防酸隔爆铅酸蓄电池(以下简称防酸式电池)室而提出的。

1.室内通风良好,应有通风换气装置。

2.室内应有足够的照明。照明应采用密封的防爆灯具,开关设在室外。室内地面、墙壁、天花板、门窗、通风设备等均应做防酸处理。

3.临街窗户应有安全保护设施。

4.室内应有上、下水设施和贮酸间。

5.防酸式电池的室内温度应保持在5~35℃.电池应避免受到阳光直射。

共1页第1页

蓄电池施工及验收规范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蓄电池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72-92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1993 年7 月1 日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旋转电机施工及验收规范》等五项国家标准的通知建标[1992]911 号 根据国家计委计标函(1987)78 号、建设部(88)建标字25 号文的要求,由能源部会同有 关部门共同制订的《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旋转电机施工及验收规范》等五项标准,已经有关 部门会审,现批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旋转电机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0-9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结线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1-9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蓄电池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2-9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8-92 和《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92 为强制性国家标准,自一九九三年七月一日起施行。原《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第三篇 旋转电机篇、第四篇盘、柜及二次回路结线篇、第五篇蓄电池篇、第十一篇电缆线路篇及第十五篇接地装置篇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能源部负责管理,具体解释等工作由能源部电力建设研究所负责,出版发行由 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一九九二年十二月十六日 修订说明 本规范是根据国家计委计标函(1987)78 号、建设部(88)建标字25 号文的要求,由原水 利电力部负责主编,具体由能源部电力建设研究所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而成。 在修订过程中,规范编写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了原规范执行以来的经验, 吸取了部分科研成果,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最后由我部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五章和四个附录。这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有: 1.删去了原《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32-82)中的第五篇“蓄电池篇” 中的有关“固定型开口式铅酸蓄电池组”的全部相关内容,因此种蓄电池由于其固有的缺点,在国内工程建设中已不再采用,制造厂也不再生产,属于淘汰产品; 2.取消了原规范中“母线与台架”这一章,因原这章的主要内容是适用于固定型开口式 铅酸蓄电池的安装需要,故将此章取消,并将章节编排作了改动,将该章有关条文内容分别 列入现规范的“蓄电池组安装”章节内; 3.补充了固定型防爆式及固定型密闭式铅酸蓄电池组的安装及验收的相关内容; 4.增加了“镉镍碱性蓄电池组的安装”一章,并在规范其它有关章节条文中补充了有关 镉镍碱性蓄电池的相关内容。这是首次将镉镍碱性蓄电池组的施工及验收列入国家级标准规范中,填补了镉镍碱性蓄电池在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中施工及交接验收无章可循的空白; 5.其它有关条文的补充修改。 本规范执行过程中,如发现未尽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送能源部电力建设研究所 (北京良乡,邮政编码:102401),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能源部 1990 年12 月 第一章总则 第1.0.1 条为保证蓄电池组的工程安装质量,促进工程施工技术的提高,确保蓄电池

电池PACK生产车间管理规定

电池生产车间管理规定 目的:为了维持良好的生产秩序,提高劳动生产率,保证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订以下管理制度。 范围:适应于生产车间全体工作人员。 一.考勤制度 1.生产员工上、下班均应排队按时刷卡,刷卡必须亲自执行,不得代他人刷卡,违者按奖罚制度条款罚款处理。 2.若当日无刷卡记录,应向拉长报备,并于次日中午十二时前填写签卡申请单,经主管签核后送人力资源部备案,否则以旷工处理。 3.工作时间:上午08:00-12:00、下午13:30-17:30、晚加班18:30- 5.生产员工应准时上下班刷卡,不得有迟到、早退之行为,生产拉长亦应负起人员出勤管理之责。 6.有事外出人员则一律填写外出申请,由生产主管签字后交保安处。 二.请假制度 1.员工请假必须提前(重点岗位须提前一天)填写请假单,请假者必须将经办事务交待其他员工代理,并在请假单内注明事由,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公司,未办理请假手续,不得先行离岗,否则以旷工论处。 2.员工请假期满如没有提前两天办理续假或办理续假未获批准而不按时到岗者,除确因不可抗力事件外,均以旷工论处。 3.请假批准权限 请假一天由生产拉长核准,请假三天(含)以上由生产主管核准。当月如有病假/事假的不发放全勤奖金。 三.清洁卫生制度 1.员工要保持岗位的清洁干净,物品要按规定位置放置整齐,不得到处乱放。 2.每天下班后值日生打扫卫生。 3.卫生工具用完后须清洗干净放在指定的区域,工具由专组专人保管,不得乱丢,倒置、甚至损坏。

4.不得随便在公司内乱丢垃圾、胡乱涂画。 四.车间生产秩序管理制度 1. .礼仪 1.1员工上班应保持衣冠、头发整洁,按公司规定统一着装。不得穿背心、拖鞋、短裤等进公司。 1.2上班前不得饮酒。 1.3员工应注重礼仪,讲究文明礼貌,自觉维护企业的集体荣誉和对外形象。 1.4对待客户、同事态度要自然、大方、热情、稳重、有礼。不以肤色、种族、信仰、服饰取人。 2.行为准则 2.1按时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2.2进入或逗留厂区,必须按规定佩戴上岗证和穿着工作服。 2.3工作时间坚守岗位,不串岗、不打闹嬉戏,不大声说笑、喧哗等。 2.4车间内不得打私人电话,上班时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 2.5工作时间不准接待亲友,未经批准不得将亲友带入工作场所。 2.6上班时间不打瞌睡、睡觉,应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 2.7注意保持清洁、不随地吐痰,不乱丢杂物。 2.8爱护公物,小心使用公司机器设备、工具、物料、不得盗窃、贪污或故意损坏公司财物。 2.9提倡增收节支,开源节流,节约用水、用电、用气,严禁浪费公司财物和公物私用。 2.10服从上级领导的指令,重视沟通,搞好人际关系,强调团队精神,不得无理取闹、打架斗殴、造谣生事。 2.11严守企业机密,维护集体利益,不得向任何人透露企业经营状况。 2.12关心公司,维护公司形象,敢于同有损公司形象的行为作斗争。

煤矿蓄电池电机车充电室管理制度

电机车充电工操作规程 1、配置电解液时必须穿带胶靴、橡胶围裙、橡胶手套、护目眼镜和口罩等防护用品。 2、在调和电解液时必须将硫酸徐徐倒入水中,严禁向硫酸内倒水(以免硫酸飞溅,烫伤人员),遇有电解液烫伤时,应先用5%的硫酸钠溶液清洗,然后再用清水清洗。 3、每次充电前都应对电源装置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充电机电源的两极不得接反(电源的正极接电池的正极、电源的负极接电池负极)。 5、注意连接线与极柱不得有过热或松动现象。 6、电池中电解液益出时,应及时吸出、擦净。 7、监视充电设备的运行情况,遇有不正常现象立即停充,待处理后再充电。 8、在充电过程中,每小时必须检查一次电池电压、电流、液面、比重和温度,并做好记录。 9、充电完毕后停止1-1.5小时,待冷却后方可盖上电池旋塞。擦净注液口的酸碱迹,用清水冲刷后盖上电池箱盖,锁上螺栓。 10、严禁在机车上直接充电。 11、蓄电池充电室着火时,必须切断电源,采取措施防止氢气的爆炸。

电机车充电工岗位责任制 1、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2、努力学习掌握设备操作的基本知识,不断提高操作水平,做到“四懂、三会”,即:懂性能、懂操作、懂原理、懂故障的预防及排除;会操作、会维护、会修理。 3、坚守工作岗位,不迟到,不早退,不得擅自离职。 4、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5、经常清理工作地点的浮煤和杂物,认真清洗电瓶。 6、爱护充电设备、充电设施和工具. 7、上岗不得串岗、脱岗、睡岗、自觉遵守劳动纪律 电机车充电工交接班制度 1、提前15分钟进行岗位交接班。 2、交班前对所属设备进行检查,对本岗位进行一次卫生打扫。 3、交班时要把当班的运行情况和当班的各项记录向接班人交代清楚。 4、接班人要认真核对各项记录,落实上一班所交代的各方面事宜。 5、交接班双方特别注意停送电制度的落实并必须交代清楚。 6、交班后,双方签字后方可上下班。

2019锂电池仓库安全管理规范

加强公司锂电池存储的安全管理,防止发生火灾爆炸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特制订公司锂电池安全管理规程。 2、适用范围 本文件适用有限公司所有电池生产、存储现场。 3、职责 3.1安环部职责 安环部负责制定、修改公司级锂电池安全管理规程并监督该管理规定的贯彻落实,将锂电池组装及存储部位作为巡查工作重点,着重检查现场安全防护及消防设施配备和运行情况以及现场安全措施的有效性,发现“三违”问题及时制止,现场安全及防护措施存在隐患及时上报处理。 3.2 仓储部门职责 锂电池组装及存储部门负责制定仓储安全操作规程并根据部门情况制定相应规章制度,确保所有员工接受培训,将锂电池的运输、存储作为现场安全管理的重要工作。 4、电池仓库管理基本要求: 4.1 因锂电池特性问题,高温及湿温会加速电池的自放电,建议不打开包装的电池应贮存在环境温度为-5℃~35℃,相对湿度不大于90%的清洁、干燥、通风的库房内,库房内不应含有腐蚀性气体。 4.2 湿度要求:有效控制仓库湿度,避免仓库长时间处于极端湿度(相对湿度高于90%)。 4.3 锂电池仓库应用砖墙实体相隔,库房必须采用封闭、防爆或其他相应的安全电气照明设备。 4.4存放电池的地点,应配备品种数量充足的消防器材(二氧化碳、干粉灭火器,消防水龙,消防沙箱)并确保处于良好状态。有条件的情况下建议安装自动雨喷淋灭火系统。不能与易燃的物料(如包装材料纸盒、纸箱等)放在同一仓库,建议用独立的仓库。 4.5 有锂电池的地方,一定要有严禁吸烟等一些违禁条例规定。 4.6电池组应远离火源和热源,不准在存放电池的库房、场地附近进行可能引起火灾的作业。 5、良品电池储存要求: 5.1电池应贮存在通风良好、干燥和凉爽处高温和高湿可能损害电池性能或腐蚀电池表面。 5.2电池纸箱不应该堆得超过来料时的到货高度,否则底层的纸箱中的电池可能变形,可能出现漏液。5.3电池应避免存放或陈列在阳光直射处或会遭受雨淋的地方。电池被淋,绝缘电阻会减小,可能出现自放电和生锈。温度上升可能损坏电池。 5.4以原有的包装存放和陈列电池,避免将去掉包装后电池乱堆放,易引起电池短路和损坏。 5.5对互相接触容易引起燃烧、爆炸的物品及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应隔离存放。

【推荐】电池公司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大全(最新版)

【推荐】 电池公司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大全 (最新版) 1、为加强危险废物管理,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2、危险废物类别 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以及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毒性、易燃性、爆炸性、腐蚀性、化学反应性、传染性的固态、半固态和液态废物。 本企业危险废物类别为HW31 含铅污染物,主要包括以下其他几方面: ①生产车间废弃铅板、铅渣 ②废气处理装置收集铅尘、厂区内地面清扫铅尘 ③含铅废水预处理站污泥 ④沾铅员工口罩、衣物 ⑤其他沾铅废物 3、职责 公司环保组负责危险废物的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对生产的危废物集中指定处置场所进行统一规划,并负责监督组织

实施。公司对危险固体废弃物制定管理措施,并进行运行监控。做好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的有关管理工作。按所产生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去向及处置方式做好记录,及时有效无害的清除和处理危险固体废弃物。 4、危废分类收集 4.1 严禁危险废物收集中混入其他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及生 活垃圾。同时严禁危废混入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及生活垃圾。确保全部收集。 4.2 车间废铅板、铅渣统一采用设置有危险标志的编织袋收集。 4.3 含铅废水处理污泥定期清理,采用塑料桶装转运干化池,风干后采用密闭袋装。 4.4建立(工作服、手套、口罩)发放、回收管理制度, ①劳保用品的发放 仓库发放劳保用品的时间为每周一13:00——15:00,其余时间不发放劳保用品(新员工到岗除外)。领取劳保用品需填写领料单,本人凭部门负责人核准签字后的领料单交仓库管理员,之后办理劳保用品领用手续。员工的工作服、工作帽、口罩、手套、等按使用时间计算,以便替换。领用劳保用品,必须以旧换新。试用期满后,能继续使用的,不能用的、凭部门负责人核准签字后的领料单及旧劳保用一起交仓库管理员办理领用手续。

关于民航旅客行李中携带锂电池规定的公告

关于民航旅客行李中携带锂电池规定的公告 为了加强旅客行李中锂电池的航空运输安全,民航局、民航华东地区管理局先后下发《关于加强旅客行李中锂电池安全航空运输的通知》,要求民航各相关单位进一步做好旅客行李中锂电池的安全运输管理工作,对于旅客行李中携带锂电池的,按照国际民航组织《危险物品安全航空运输技术细则》以下规定执行: 旅客或机组成员为个人自用内含锂或锂离子电池芯或电池的便携式电子装置(锂电池移动 电源、手表、计算器、照相机、手机、手提电脑、便携式摄像机等)应作为手提行李携带登机,并且锂金属电池的锂含量不得超过2克,锂离子电池的额定能量值不得超过100Wh(瓦特小时)。超过100Wh但不超过160Wh的,经航空公司批准后可以装在交运行李或手提行李中的设备上。超过160Wh的锂电池严禁携带。 便携式电子装置的备用电池必须单个做好保护以防短路(放入原零售包装或以其他方式将电极绝缘,如在暴露的电极上贴胶带,或将每个电池放入单独的塑料袋或保护盒当中),并且仅能在手提行李中携带。经航空公司批准的100 -160Wh的备用锂电池只能携带两个。 飞行过程中装有启动开关的锂电池移动电源(充电宝),应当确保开关处于关闭状态。不得使用移动电源为消费电子设备充电或作为外部电源使用;不得开启移动电源的其他功能。 旅客和机组成员携带锂离子电池驱动的轮椅或其他类似的代步工具和旅客为医疗用途携带的、内含锂金属或锂离子电池芯或电池的便携式医疗电子装置的,必须依照《危险物品安全航空运输技术细则》的运输和包装要求携带并经航空公司批准。 附:锂电池安全运输提示 一、可携带的锂电池 可以作为手提行李携带含不超过100Wh(瓦特小时)锂电池的笔记本电脑、手机、照相机、手表等个人自用便携式电子设备及备用电池登机。 一般来讲,手机的锂电池额定能量多在3~10Wh;单反照相机锂电池的能量多在10~ 20Wh;便携式摄像机的锂电池能量多在20-40Wh;笔记本电脑的锂电池能量为30-100Wh多不等。因此,手机、常用便携式摄像机、单反照相机以及绝大多数手提电脑等电子设备中的锂电池通常不会超过100Wh的限制。 二、限制携带的锂电池 经航空公司批准,可以携带含超过100Wh但不超过160Wh锂电池的电子设备登机。每位旅客携带此类备用电池不能超过两个,且不能托运。 可能含有超过100Wh锂电池的设备如新闻媒体器材、影视摄制组器材、演出道具、医疗器材、电动玩具、电动工具、工具箱等。 三、禁止携带的锂电池 禁止携带或托运超过160Wh的大型锂电池或电子设备。 四、备用锂电池的保护措施 备用电池必须单个做好保护以防短路(放入原零售包装或以其他方式将电极绝缘,如在暴露的电极上贴胶带,或将每个电池放入单独的塑料袋或保护盒当中)。 五、锂电池额定能量的判定方法 若锂电池上没有直接标注额定能量Wh(瓦特小时),则锂电池额定能量可按照以下方式进行换算: 1、如果已知电池的标称电压(V )和标称容量(Ah),可以通过计算得到额定瓦特小时的数值: Wh= V x Ah

(整理)铅酸蓄电池的性能检测

铅酸蓄电池的性能检测 一、容量 电池容量是指在规定条件下测得的并由制造商宣称的电池容量值。实际上是在规定 温度下,以一定电流放电一定时间,当达到规定的终止电压时,所能给出的电量,用C 表示,以安时(Ah)为单位。 ⑴起动电池的容量 a. 额定储备容量,用Cr.n表示,其值应符合GB/T 5008.2-2008标准的规定。 b. 实际储备容量,用Cr.e表示,其值应在第3次或之前的储备容量试验时,达到额定储备容量用Cr.n。 c. 20h率额定容量,用C20表示,其值应符合GB/T 5008.2-2008标准的规定。 d. 实际容量,用Ce表示,其值应在第3次或之前的容量试验时,应不低于额定容量C20的95%。 ⑵牵引电池的容量 a. 额定容量,用C5表示,在30℃温度下放电5h,放电电流是C5/5(A),放电至单体电压1.70V,所给出的电量(Ah),其值应符合GB/T 7403.1-2008标准的规定。 b. 实际容量,用Ce表示,在规定条件下,电池所能放出的电量(Ah),其值应在第1次容量试验时应不低于额定容量C5的85%。实际容量在前10次容量试验内至少有1次 达到额定容量。 ⑶内燃机车用排气式电池的容量 电池的额定容量以C5表示,其值应在第6次循环内达到电池标称容量值,应符合GB/T 7404.1-2008标准的规定。 ⑷内燃机车用阀控密封式电池的容量 电池的额定容量以C5表示,其值应在第6次循环内达到电池标称容量值,应符合GB/T 7404.2-2008标准的规定。

⑸铁路客车用电池的容量 a. 额定容量,用C10、C5、C1表示,其容量值在进行容量试验时要达到额定值,在3次试验中有1次合格为合格,应符合GB/T 13281-2008标准的规定。 b. 实际容量,用Ce表示,即在规定条件下测得的电池实际放电容量。 c. 低温容量,用Cd表示,电池在零下40℃环境中静置8h,以I10(A)电流放电至单体电压1.60V,计算其容量,低温容量Cd与常温容量C10、C5、C1的比值不少于0.4(>40%)。 ⑹固定型防酸式电池的容量 C10容量在第1次循环不低于0.90C10,第5次循环应达到C10;C1和1.0C容量分别在第7次、第9次循环达到额定值,应符合GB/T 13337.1-2008标准的规定。 ⑺固定型阀控密封式电池的容量 C10容量在第1次循环不低于0.95C10,第3次循环应达到C10、C3、C1,应符合GB/T 19638.1-2008的规定。 ⑻小型阀控密封式电池的容量 C20容量应符合GB/T 19639.2-2008的规定。实际容量Ce在第5次充/放循环内应不低于C20。 ⑼电动道路车辆用电池的容量 a. 额定容量,用C3表示,第1次放电容量应不低于0.85C3,第10次放电容量或之前放电容量应达到C3,应符合GB/T 18332.1-2008的规定。 b. 低温容量,用Cd表示,电池在零下18℃环境中静置24h,以I3(A)电流放电至单体电压1.40V,其容量应不低于0.5C3。 ⑽电动助力车用密封式电池的容量 a. 额定容量,用C2表示,应在第3次循环内达到。 b. 实际容量,用Ca表示,应符合GB/T 22199-2008的规定。

铅酸蓄电池用极板检验技术条件

铅酸蓄电池用极板检验技术条件

目次 1.范围 2.引用标准 3.术语、定义 4.产品分类 5.技术要求 6.试验条件 7.试验方法 8.判定标准 9.标志、包装和贮存

铅酸蓄电池用极板 1范围 本附件规定铅酸蓄电池用极板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附件适用于涂膏式负极板、涂膏式正极板、管式正极板。 2引用标准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附件的引用而成为本附件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附件,然而,鼓励根据本附件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附件。 GB/T 626 化学试剂硝酸 GB/T 631 化学试剂氨水 GB/T 643 化学试剂高锰酸钾 GB/T 676 化学试剂乙酸(冰醋酸) GB/T 694 化学试剂无水乙酸钠 GB 1245 化学基准试剂(容量)草酸钠 GB/T 1266 化学试剂氯化钠 GB/T 1294 化学试剂酒石酸 GB/T 1400 化学试剂六次甲基四胺 GB/T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GB/T ,ISO2859_1:1999,IDT) GB/T 蓄电池名词术语(GB/T , eqvIEC60486:1986) GB/T 6684 化学试剂过氧化氢 GB/T 6685 化学试剂氯化羟胺(盐酸羟胺) GB 6782 食品添加剂柠檬酸钠 GB/T 10111 利用随机数骰子进行随机抽样的方法

GB/T 15347 化学试剂抗坏血酸3术语、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附件 干式荷电极板 极板为干态且处于高层建筑荷电状态的极板.普通型极板 极板为干态且处于低荷电状态的极板. 涂膏式极板外观术语和定义 3.3.1极板弯曲 极板弧状变形 3.3.2极板活性物质掉块 极板上活性物质脱高板栅,且形成穿透性缺陷. 3.3.3极板表面脱皮有气泡 活性物质之间层状剥离,但未形成穿透性缺陷. 3.3.4极板活性物质凹陷 极板上活性物质局部明显低于极板表面 3.3.5极板四框歪 极板对角线不相等. 3.3.6极板活性物质酥松 活性物质之间或与板栅之间结合力变差 管式极板外观术语和定义 3.4.1丝管破裂 丝管表面一处或多处相互脱离 3.4.2丝管散头 丝管顶端发散. 3.4.3铅膏粘附。 丝管外表面粘附活性物质。

锂电池存放安全规范

锂电池储存保养及安全防护规范 1.短期储存: 锂电池短期不使用(如6个月以内),电池带电量状态下,将电池储存在干燥、无腐蚀性气体、温湿度在-20°C~35℃65±20%之间的地方,高于或低于此温湿度会使电池金属部件生锈或电池出现泄漏。 2.长期储存: 1、锂电池长期不用应(如6个月以上)充入50%~70%的电量,并从仪器中取出存放在干燥阴凉的环境中,并每隔3个月充一次电池,以免存放时间过长,电池因自放电导致电量过低,造成不可逆的容量损失。 2、锂电池的自放电受环境温度及湿度的影响,高温及湿温会加速电池的自放电,建议将电池存放在10 ℃~25 ℃,65±20%的干燥环境。 3.充电及带电量控制: 3.1、充电方法:①由电池供应的原厂商使用专用的电池设备;②由客户或使用者将电池装在仪器设备中充电。 通常锂电池有比较完备的保护功能(带有保护板),对电池充电时没有太多的其它要求,但为防止保护板过充保护功能失效造成的安全问题,也不建议长时间的充电,电池充饱后即取出,另外充电时必须使用原装或电池所附带的充电器,并按说明进行操作和使用,否则可能损坏电池甚至发生危险; 3.2、带电量识别及检测方法:带电量50%~70%,通常相对应的电压范围:3.6~3.9V(不同材料体系的锂电池有区别); 客户或使用者可以使用万用表测量正负极端的电压,如装在仪器或设备中可直接读取仪器上显示的电量。 4.储存仓库的要求: 4.1、仓库能对温湿度进行控制,如有空调或除湿设备,能避免长时间处于高湿环境。 4.2、仓库有自动灭火系统,应急喷淋系统,干粉灭火器和消防沙(建筑用的沙子即可)。 4.3、不能与易燃的物料(如包装材料纸盒、纸箱等)放在同一仓库,建议用独立的仓库。 4.4、二级防火门。 4.5、按锂电池包装上的指示标识及堆码要求摆放,严禁堆层超过限度。5.应急处理方法: 锂电池长期存放可能会发生漏液,生锈,鼓胀现象;如操作不当可能发生发热,燃烧或爆炸等现象,相关的处理方法如下: 生锈的处理方法:通常见如圆柱类的锂电池(聚合物锂电池不存在此现象),初期、轻微的生锈不会影响锂电池的性能,可以正常使用。如生锈严重(如盖帽部位)将影响电池密封性能而漏液,必须报废处理。 漏液或鼓胀的处理方法:漏液是指电池中的电解液泄漏出来,通常会有刺鼻的气味,电解液有很强的腐蚀性将导致电池保护板元器件损坏,如是聚合物锂电池将会发生鼓胀。漏液和鼓胀的电池必须挑选出来,报废处理。 正常温湿度环境条件下,电池不会产生发霉,变色现象,如果发生漏液将会产生此类不良现象。

铅酸蓄电池常见故障检测与处理

铅酸蓄电池常见故障检测与处理

铅酸蓄电池常见故障检测与处理 2007-11-28 第一节铅酸蓄电池检测程序 铅酸蓄电池的检查 (1)外观检查:变形,破损,渗漏,污染。 (2)电压检查:先测总电压,再测单只电池电压,并逐一检查连接是否完好。若连接松动,请焊接好。若发现单只电池电压不正常,再检查单格电压是否正常。 (3)电池安全阀的检查:先打开盖板,查看安全阀的周围是否有酸液等异常现象,用工具打开安全阀,检查是否有粘连,松动或损坏等现象。 (4)电池内部检查:主要检查项目:a.电解液:目测电池内部电解液的干湿程度,用木条探试观察湿润感。b. 检查电池单格电压进而判定“短路”或“断路”故障;测单格电压的方法是用万用表的探针接触电池内部内汇流排测量。(5)电池气密性检查:用血压计装的气压试验装置,对电池充气,压力在30---40Kpa,观察压力表是否稳定;也可将电池置于水中检查。 (6)容量检查(按JB/T10262-2001标准):将完全充电的电池按放电电流5A,放电终止电压10.50V/只,放电时应测量温度,并进行温度换算。容量是否达到要求。若容量达不到要求,应判为故障电池。 第二节铅酸蓄电池常见故障 1.电池漏液 常见的漏夜现象: 一是上盖与底槽之间密封不好或因碰撞,封口胶开裂造成,二是安全阀渗酸漏液;三接线端处渗酸漏液;四其他部位

出现渗酸漏液。 检查与处理方法: 先作外观检查,找出渗酸漏液部位。取开盖板查看安全阀周围有无渗酸漏液痕迹,再打开安全阀检查电池内部有无流动的电解液。完成上述工作之后,若未发现异常,因做气密性检查(放入水中充气加压,观察电池有无气泡产生并冒出,有气泡则说明有渗酸漏液)。最后在充电过程中,观察有无流动的电解液产生,若有则说明是生产原因。充电过程中,有流动的电解液应将其抽尽。 2.变形 故障现象 蓄电池变形不是突发的,往往是有一个过程的。蓄电池在充电到容量的80%左右进入高电压充电区。这时,在正极先析出氧气,氧气通过隔板中的孔,到达负极。在负极板上进行氧复活反应: 2Pb+O2=2PbO+H2O+Q PbO+H2SO4=PbSO4+H2O+Q 反应时产生热量,当充电容量达到90%时,氧气发生速度增大,负极开始产生氢气。大量气体的增加是蓄电池内压超过开阀压,安全阀打开,气体逸出,最终表现为失水。 2H2O=H2+O2 随着蓄电池循环次数的增加,水分逐渐减少,结果蓄电池出现如下情况: (1)氧气“通道”变得畅通,正极产生的氧气很容易通过“通道”到达负极。 (2)热容减小,在蓄电池中热容最大的是水。水损失后,蓄电池热容大大减小,产生的热量使蓄电池温度升高很快。(3)由于失水后蓄电池中超细玻璃纤维隔板发生收缩现象,使之与正负板的附着力变差,内阻变大,充放电过程发热量增大。经过上述过程,蓄电池内部产生的热量只能经过电池槽散热。如散热量小于发热量即出现温度上升,使蓄电池析气过电位降低,析气量增大,正极大量的氧气通过“通道”,在负表面反应,发出大量的热量使温度快速上升。形成恶性循环导致“热失控”,发生变形。 故障的检查和处理 一组电池(3只)同时变形,先作电压检查。如果电压基本正常。还应测量单格电压判断是否短路,无短路则说明变形是过充电产生“热失控”所致。应着重检查充电器的充电参数。电压偏高(44.7V以上的)无过充保护或涓流转换

《生产用蓄电池管理办法》(1)

关于下发《生产用蓄电池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生产部门: 根据公司要求,结合目前生产用蓄电池的运行状况、维护情况及使用特点,生产技术部组织编制了《生产用蓄电池管理办法》,现予以下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生产用蓄电池管理办法 生产技术部 2009年10月5日

附件: 生产用蓄电池管理办法 1 范围 本办法规定了南阳鸭河口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南阳天益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用蓄电池的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本办法适用于南阳鸭河口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南阳天益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用蓄电池的管理。 2 术语和定义 2.1 生产用蓄电池:和机组、输电线的运行,生产信息的传输、消防、保安电源系统、通讯系统相关的蓄电池组。按照用途、容量分为第一类生产用蓄电池、第二类生产用蓄电池。 2.2 第一类生产用蓄电池:是指所属系统有馈电盘、使用时用户较多的蓄电池组。包括:机组220V 直流蓄电池、机组UPS蓄电池、#1、2机24V直流蓄电池、220kV变电站220V直流蓄电池、220kV 变电站UPS蓄电池、循环水泵房220V直流蓄电池、#1炉电除尘220V直流蓄电池、燃料220V直流蓄电池、通讯用蓄电池组。 2.3 第二类生产用蓄电池:是指供单一用户使用、容量较小的蓄电池组。包括:1、2机DCS蓄电池、远动UPS蓄电池、循环水泵房液控蝶阀UPS蓄电池、ATM交换机蓄电池、电力市场UPS蓄电池、MIS 系统UPS蓄电池、SIS系统UPS蓄电池、一期值长台UPS蓄电池、柴油消防泵蓄电池、柴油发电机蓄电池。 3 管理内容与要求 3.1 设备管理 3.1.1 生产技术部负责对全厂生产用蓄电池的运行、维护、管理实施监督、考核。 3.1.2 设备管理部负责公司范围内的生产用蓄电池的维护管理。 3.1.3 运行部负责第一类生产用蓄电池的投、退操作,均充、浮充模式手动转换等操作。 第二类生产用蓄电池由所属系统维护班组实施蓄电池的投、退操作,均充、浮充模式转换等操作,必要时设备管理部电气专业进行监护。 3.1.4 蓄电池的容量应和系统负荷相匹配。 3.2 运行管理: 3.2.1 运行部负责第一类生产用蓄电池的日常运行检查和巡检,发现蓄电池运行方式、温度、充放

井下蓄电池车管理制度

井下蓄电池车管理制度 一、职责范围 1、井下安装的各类蓄充电装置及供电设备由机车使用单位负责日常维护保养,处理一般性故障,并挂牌包机管理,专人负责。其小、中、大修及电解液的测试、调整、特殊清洗、连线焊接由运输队负责,运输队要定期维护检查,每周不少于1次,并做好相关记录。 2、在蓄电池机车运行和蓄充电过程中,确实无法处理的故障,使用维护单位必须及时汇报调度室,由调度室安排运输队派专职检修工赶赴现场检修,其工日由使用维护单位承担。若因使用单位未及时汇报,造成的影响由使用单位承担,运输队接到通知后应积极安排处理,若因运输队不积极处理,造成的影响由运输队承担,并严格执行天煤司发[2007]97号文《关于印发<天祝煤业公司采掘设备维护管理及材料划拨办法>的通知》第一条第6款的规定。 3、地面蓄充电装置及蓄电机车的维护、管理、使用由运输队负责。 4、由运输队负责所有电解液的调配、蓄电池电解液比重的测试、调整,特殊螺栓的清洗及电瓶连线的检查测试。每周测试、调整、清洗一次,遇有电池蓄电能力下降、比重紊乱等情况时,按有关规定及时调整。检查发现的其它问题由运输队通知使用单位处理,并书面汇报机电运输部。 5、由使用单位负责蓄电池的清洗,每班清洗一次,清洗时不得将透气螺栓取下,清洗后,充电时方可取下透气螺栓。 二、作业规程 (一)一般规定 1、充电工必须由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操作证的人员担任。 2、充电工必须熟悉设备性能及供电系统,能正确处理一般故障,熟练地按操作规程进行充电作业。 3、充电工必须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和交接班制度。 4、充电工作业时必须穿着规定的劳保防护用品。 (二)充电 1、充电前应认真检查电池装置的外部、铭牌和防爆标志是否齐全、完好。 2、充电前必须核对电池装置的型号、额定工作电压。 3、换电瓶箱时,必须把电机车控制手把拉回零位,取下手把,抽出电机车上的插销。 4、起吊电瓶时,应先检查起吊装置,确认无误后再行起吊,电瓶吊起时,下方不得站人。 5、充电工作开始前应先检查充电器及充电器上的仪表,确认指示准确,再行送电。 6、电源装置每次充电前都应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检查各电池间连接极柱是否正确,接线端子的连接是否牢固。 7、充电器电源的两极不得接反(电源的正极接电池的正极,电源的负极接电池的负极)。 8、整流设备充电插销必须采用电源装置的专用插销,严禁用铜丝代替熔断器。 9、打开全部电池旋塞,清除放在电瓶上的任何工具、物品和脏物。

锂电池安全管理制度

锂电池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公司锂电池组装及存储管理,防止发生火灾爆炸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特制订本公司锂电池安全管理制度。 二、使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组装及存储锂电池的车间及仓库。 三、职责 1、安全科职责 人力资源部安全科负责制定、修改公司级锂电池安全管理规程并监督该管理规定的贯彻落实,将锂电池组装及存储部位作为巡查工作重点,着重检查现场安全防护及消防设施配备和运行情况以及现场安全措施的有效性,发现“三违”问题及时制止,现场安全及防护措施存在隐患及时上报处理。 2、生产部门 锂电池组装及存储部门负责制定安全生产操作规程(SOP)并根据部门情况制定相应规章制度,确保所有员工接受培训,将锂电池的生产、运输、存储作为现场安全管理的重要工作。 四、锂电池火灾危险性 1、锂电池火灾特性 锂电池能够自燃,随后会因为过热而发生爆炸。产生过热的原因包括电短路,快速放电,过度充电,制造缺陷,设计不良或机械损坏等等。过热会导致”热失控”过程的产生,也就是电池内部的放热反应会导致电池内部温度和压力以很快速率上升,从而将能量浪费掉。一旦某个电池单元进入热失控状态,它会产生足够的热量,

使得相邻的电池单元也进入热失控状态。随着每个电池单元轮流破裂并释放其内含物,就会产生一种反复燃烧的火焰。这就造成电池中的可燃性电解液发生泄漏,如果使用一次性锂电池,则还会释放可燃烧的锂金属。于是就会产生一个巨大的问题,这些火灾不能像“正常”火灾一样对待,需要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防控规划,合理存储和建立灭火系统等。 2、事故原因 ●存储运输时,电池机械损伤引发热失控; ●电池组装过程中,收到挤压或刺破损坏; ●锂电池因工艺或其他问题造成内部短路,造成迅速升温、过热自燃或爆炸; ●锂电池对环境温度和湿度比较敏感,发生自燃; ●锂电池与金属物品或其他易燃易爆物品接触导致火灾事故。 五、管理要求 1、生产安全要求 生产车间必须按照公司生产要求制定标准生产操作规程(SOP)用于指导电池的组装、运输和接收、存储和日常使用以及其他涉及到锂电池的过程。车间所有人员应接受培训并确保员工能熟练掌握安全操作规程。 2、运输要求 锂电池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机械损伤是锂电池发生事故的一个重要原因,现场生产人员转运锂电池或者组装好的成品时,应注意以下要求: ●搬运者应使用合格的搬运工具(叉车、推车等),电池运输时应轻取轻放避免锂电池受到机械损伤; ●进行物料搬运时,无论使用何种搬运工具,都应考虑负荷、叠层、方向性等问题,应妥善处理,以防物料掉落或损伤;

蓄电池观光车整车检验标准

蓄电池观光车整车检验标准 文件编号SJ/JY2012-11-18-01 版本号 A 编制 审核 批准 山东吉江新能源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SJ/JY2012-11-18-01 蓄电池观光车整车检验标准 1目的 用以规范蓄电池观光车出厂检验过程,保证观光车产品质量符合标准的要求和用户要求。 2 范围 公司生产的2座以上的蓄电池观光车(包括封闭式)。 3 引用标准 GB/T 21268-2007《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通用技术条件》 Q/ SJT0001-2013《蓄电池电动观光车产品企业标准》 4 基本要求 4.1 外观; 1、整车外廓尺寸误差Q/ SJT0001-2013的要求,整车外表漆面光洁、无流挂、橘皮、漆皮气泡、油漆脱落、色泽不一致、龟裂现象; 2、车身表面不应有钣金或油漆凹凸现象,表面圆润无尖锐突出; 前后保险杠(如有),灯具、车门舱门等装配牢靠对称,间隙均匀,其中后保险杠与侧围下部间隙2±1mm,且均匀一致,与侧围下部表面高差≤1.5mm;后保险杠与后组合灯弧度一致,间隙为1-3 mm ,表面高差≤1.5mm ;后保险杠与李箱盖下方间隙为5mm~7mm ;行李箱盖(后背门)与后组合灯间隙为6±1mm,且左右对称,行李箱盖与后组合灯应平齐,表面高差≤2mm;行李箱盖与侧围间隙6±1mm,表面高差≤2mm,且左、右间隙对称;后组合灯与侧围形状应吻合,且平齐,其间隙为2±1mm,表面高差≤1.5mm;前机盖与左、

SJ/JY2012-11-18-01 右翼子板间隙6±1mm,表面高差≤1.5mm。前车门与翼子板间隙5±1mm,与翼子板面高差≤1mm;与侧围外板间隙5±1mm,与侧围外板面高差≤1.5mm;后车门、前车门的间隙5±1mm,与前车门面高差≤1.5mm;与侧围外板间隙5±1m m,与侧围外板面高差≤1.5mm。 3、外部信号照明装置、后视镜与车身颜色调和,无明显缺损;所有灯具应能点亮 4、玻璃灯具标识清楚; 6、外部部件安装齐全。 7、车轴无漏油,蓄电池无电解液泄漏轮胎气压符合GB T2978-2008(使用充气轮胎时)的要求; 4.2 紧固件紧固力矩要求 4.2.1观光车紧固件拧紧力矩应符合QC/T518-1999的要求(见附表1)。 4.3 防雨密封性能(仅适用于封闭式旅游观光车) 4.3.1封闭式观光车应做淋雨试验,防雨性能应满足GB3730.1的要求;在喷淋头压力69~147kpa、淋雨时间≥3min状况下进行密封性检查,前围、车门及车门窗、前后风挡玻璃、前后车灯及后行李箱等部位不得有渗漏,地板不得进水。 4.3.2 汽车连续行驶距离不小于5km,停车5min后观察,地盘各部位不应有明显渗漏油现象。 4.4 车门、舱门、盖板和门锁(仅适用于封闭式旅游观光车) 4.4.1 前盖锁能保证机盖锁止牢靠;扳动机罩锁拉线手柄,能松开锁扣,

铅酸蓄电池生产质检标准

以下是国家质检总局关于铅酸蓄电池生产许可证中相关产品的质检标准: 表7 铅酸蓄电池产品生产许可证检验项目及判定标准 表7.1 起动用铅酸蓄电池(汽车起动用) 序号检验项目名称检验依据标准及条款检验方法依据标准或条款 不合格 分类 备 注 1 容量GB/T 5008.1-2005:4.1 GB/T 5008.1-2005:5.4 A 2 低温起动能力GB/T 5008.1-2005:4.2 GB/T 5008.1-2005:5.5 B 3 充电接受能力GB 5008.1-2005:4.3 GB/T 5008.1-2005:5.6 B 4 荷电保持能力GB/T 5008.1-2005:4.4 GB/T 5008.1-2005:5.7 B 5 电解液保持能力GB/T 5008.1-2005:4.5 GB/T 5008.1-2005:5.8 B 6 耐振动性GB/T 5008.1-2005:4. 7 GB/T 5008.1-2005:5.10 A 7 耐温变性GB/T 5008.1-2005:4.12 GB/T 5008.1-2005:5.15 B 8 封口剂GB/T 5008.1-2005:4.13 GB/T 5008.1-2005:5.16 B 9 水损耗GB/T 5008.1-2005:4.8 GB/T 5008.1-2005:5.11 A 10 气密性GB/T 5008.1-2005:4.11 GB/T 5008.1-2005:5.14 B 11 最大外形尺寸GB/T 5008.2-2005 GB/T 5008.2-2005 A 12 干式荷电蓄电池 起动能力 GB/T 5008.1-2005:4.9 GB/T 5008.1-2005:5.12 B 13 标志GB/T 5008.1-2005:7 GB/T 5008.1-2005:7 B 表7.2 起动用铅酸蓄电池(船舶起动用) 序号检验项目名称 检验依据标准及条 款 检验方法依据标准或条 款 不合格 分类 备注 1 气密性CB/T 728-2000:4.6 CB/T 728-2000:5.5 B 2 绝缘电阻CB/T 728-2000:4.8 CB/T 728-2000:5.6 B 3 干式荷电或湿荷电 蓄电池起动能力 CB/T 728-2000:4.11 CB/T 728-2000:5.9 B 4 容量CB/T 728-2000:4.9 CB/T 728-2000:5.7 A 5 低温起动能力CB/T 728-2000:4.10 CB/T 728-2000:5.8 B 6 充电接受能力CB/T 728-2000:4.12 CB/T 728-2000:5.10 B 7 荷电保持能力CB/T 728-2000:4.13 CB/T 728-2000:5.11 B

蓄电池维护与管理规定

油气生产技术部直流电源系统 运行维护管理规定 第一节目的及适用范围 第1条为保证油气生产技术部(以下简称技术部)所属各厂、站的直流电源装置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确保蓄电池组得到良好的运行维护,提高直流电源装置的供电可靠性,特制定本规定。 第2条本规程中直流电源系统指技术部各单位所使用的各种规格的镉镍蓄电池、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以下简称阀控蓄电池)。 第二节蓄电池组运行要求 第3条蓄电池室或蓄电池柜应配置室外温度计用于标示环境温度。阀控蓄电池室或蓄电池柜的温度环境温度应保持在5℃~25℃之间,不应超过30℃。镍镉蓄电池室的温度应保持在5℃~35℃之间。 第4条为便于直流电源系统的运行维护,各单位务必保存完整以下资料: (1)安装使用说明书、设备出厂试验报告、装箱清单、自动装置说明书、蓄电池充电记录及曲线。 (2)蓄电池组在投运前交接试验及各项参数测试报告。 (3)电气原理接线图和二次接线图。 (4)投运前三次充放电循环,蓄电池组端电压,单体电池电压的记录;运行中定期均衡充电,定期核对性放电的记录。

第5条各单位的蓄电池组的单体电池必须按顺序编号,做好标示,并制定运行记录表,编号与现场保持一致。 第三节蓄电池组运行维护 第6条蓄电池组的浮充运行 蓄电池组长期处于浮充运行状态,浮充电压参考以下标准(产品有特殊要求的例外): (1) 高倍率镉镍蓄电池浮充电压值取(1.36-1.39)V×N;中倍率镉镍蓄电池浮充电压值宜取(1.42-1.45)V×N;浮充电流值宜取(2-5)mA。运行中,电解液的温度不得超过35℃。 (2) 阀控蓄电池在基准温度25℃时,浮充电压值应控制为(2.23-2.28)V×N,环境温度每下降1℃,单体2V阀控蓄电池浮充电压值应提高(3-5)mV。 各单位运行班组应记录浮充电压,浮充电流值,间隔周期为30天。 第7条蓄电池组核对性放电试验 电力测试队负责技术部各单位的蓄电池组的核对性放电试验。电力测试队根据现场蓄电池组数确定核对性放电方式,根据蓄电池运行时间制订核对性放电试验计划,确定试验时间。 (1)镉镍蓄电池的核对性放电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全核对性的容量试验。

锂电池仓库安全管理规范

NJSS-拟制:锂电池仓库安全管理审核:发布日期:规范版本:A0页码:1/4批准: 文件修(制)订履历一览表

序号版次《文件审批单》编号发布日期修(制)订说明拟制审核批准备注 A0 1 2 部门/ 人员部门/ 人员是否发放是否发放发放数量序号序号发放数量 综合管理部总裁31 财务部总工程师42 销售部销售部105 技术中心技术部116电 池 制造部制造部127pack 厂 采购部采购部138 质量部质量部149 文控员备注

NJSS-拟制:锂电池仓库安全管理审核:发布日期:规范版本:A0页码:2/4批准: 、目的1 在锂电池日常储存运输中,需要相应的知识做储备,同时还需要小心谨慎。作为特别容易发生化 学反应的金属,锂电池易延伸和燃烧,所以在包装、运输、储存时没有按规定处理的话,可能会导致严重的事故——燃烧和爆炸。为加强公司锂电池存储的安全管理,防止发生火灾爆炸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特制订公司锂电池安全管理规程。 2、适用范围 本文件适用有限公司所有电池生产、存储现场。3、职责

3.1 安环部职责 安环部负责制定、修改公司级锂电池安全管理规程并监督该管理规定的贯彻落实,将锂电池 组装及存储部位作为巡查工作重点,着重检查现场安全防护及消防设施配备和运行情况以及 现场安全措施的有效性,发现“三违”问题及时制止,现场安全及防护措施存在隐患及时上 报处理。 3.2 仓储部门职责 锂电池组装及存储部门负责制定仓储安全操作规程并根据部门情况制定相应规章制度,确保所有员工接受培训,将锂电池的运输、存储作为现场安全管理的重要工作。 4、电池仓库管理基本要求:

相关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