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档网
当前位置:搜档网 › 浅析我国当前依法行政的现状与完善对策

浅析我国当前依法行政的现状与完善对策

浅析我国当前依法行政的现状与完善对策
浅析我国当前依法行政的现状与完善对策

目录

目录 (1)

摘要 (2)

绪论 (2)

一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关键 (3)

(一)从法治角度看,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关键环节 (3)

(二)从权力制约的角度来看,依法行政也是依法治国的关键所在 (3)

(三)从民主政治建设的目标来看,依法行政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关键 (3)

(四)从群众的期望值来看,依法行政是一个永恒的主题 (4)

(五)从推动整个社会法治化进程的需要来看,依法行政依然是依法治国的关键 (4)

二我国依法治国存在的问题 (4)

(一)思想意识方面的问题 (5)

(二)行政立法方面的问题 (5)

(三)行政执法方面的问题 (6)

三完善我国依法行政的对策 (6)

(一)增强法律意识,自觉依法行政 (7)

(二)加快立法步伐,加强我国的行政法制建设 (7)

(三)以机构改革为契机,加强政府法制工作队伍建设 (7)

(四)重视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切实提高自身素质 (7)

(五)强化行政监督,确保政令畅通 (7)

(六)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提高政府决策水平 (7)

(七)切实加强理论研究和理论创新,不断推进政府依法行政 (8)

四结论 (8)

浅析我国当前依法行政的现状与完善对策

[摘要] 依法治国是党中央提出的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

目标。这一方略己写入宪法修正案中。因此,本文针对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关键中的相关的问题进行探讨,然后从三个方面分析了我国当前依法治国所存在的问题。再针对我国行政

执法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系统分析,阐明了健全法制,加强执法监督,依法行政的必要性。最后,着重提出了依法行政的措施和对策。

[Abstract] rule of law is the Party Central Committee's basic strategy of governing the country, is our important goal of socialist modernization. This strategy has been written amendment to the Constitution. Therefore, this is the rule of law for the administration according to law related to the key issues in the study, and then analyzed from three aspects of the current problems existing in the rule of law. Re-view of the problems in law enforcement, conducted a systematic analysis to clarify a sound legal system, strengthen law enforcement supervision, the need for administration according to law. Finally, focusing on administrative law proposed measures and countermeasures.

[关键词]行政执法依法治国存在问题完善对策

[Key words] administrative enforcement measures improve the rule of law problems

绪论

“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明文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一规定表明,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群众治理国家、管理社会的基本方略。依法治国的要求一切政府机关都必须依法行政,切实保障人民权利,实行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因此,探讨依法行政的问题,严格依法行政,实现国家行政管理的法治化,对于贯彻实施依法治国方略,具有重要意义。

一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关键

依法行政是指行政机关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取得行政权力、行使行政权力,并对行政行为的后果承担相应的责任。依法行政的目的是使权力授予有据、权力行使有规、权力监督有效,依法治“官”,依法治权,防止行政权力的缺失和滥用,带动社会尊重法律、遵守法律和维护法律。依法行政的本质是依法规范和约束行政权力。可见,依法行政与依法治国有着相辅相成的密切关系,依法行政促进依法治国,依法治国推进依法行政。

(一)从法治角度看,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关键环节。依法治国的核心应该是立法机关依法立法、政府依法行政、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可以说,依法治国由依法立法、依法行政、依法司法和依法监督等组成。在我国现阶段,以宪法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框架已基本形成,强化严格执法,努力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是一个比立法更为迫切和艰巨的任务。特别是80%以上的法律、100%的行政法规、政府规章、部门规章要由政府来执行。因此,树立法律权威,使法律能够在国家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得到切实遵守和贯彻,关键在于依法行政。

(二)从权力制约的角度来看,依法行政也是依法治国的关键所在。依法治国的重点是依法治权,治权的重点又在于治理行政权力。宪法赋予国家行政机关极其广泛的权力范围,几乎涉及社会的各个领域、各个方面。行政权是国家权力中最为活跃的权力,它最易膨胀,最需要自由又容易无度,最需要控制叉最难以控制。这种无所不在的公共权力必然需要依法制约,也最需要公众监督。因此,如何实现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关键。

(三)从民主政治建设的目标来看,依法行政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关键。一个国家的整个管理活动,主要任务是靠各级政府完成的。如果各级行政机关都能依法行使职权,依法进行管理,那么依法治国就有了基本保证。从近代行政法的产生过程来看,依法行政只能在民主与法治的基础上产生。新中国成立后,我国的法制建设曾一度受到重视,行政法也应运而生。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拨乱反正,行政法律制度建设也得到了恢复。1984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国家管理“要从依靠政策办事逐步过渡到不仅仅依靠政策,还要建立、健全法制,依法办事”。这被法学理论界认为是我国政府依法行政的开始。1989年4月,行政诉讼法颁布,反映了我国行政立法在指导思想和价值取向上的一个重大转变——我国开始从注重对行政权力的确认和维护,转向注重对公民权利的赋予和保护,开始通过行政诉讼来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这一程序法的问世,是法治进程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它将法治的精神,即对公权力的限制以国家法律的形式公布和确认。但我们也不得不承认,由于受

计划经济影响,当时的行政诉讼法仍然保留着国家管理法的痕迹,将维护行政机关职权作为行政诉讼的主要功能,并且受案范围十分狭窄。如今,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逐步显现,人民群众的民主法治意识和政治参与积极性日益提高,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要求日益强烈,这些都对政府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行政诉讼法》、《公务员法》、《国家赔偿法》、《行政处罚法》、《行政监察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等一系列行政法律法规的出台,也表明立法者思维模式已从维护政府权能的行政“管理法”立场,已向遏制公权力滥用、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的“控权法”方向转变,是民主政治建设的见证。

(四)从群众的期望值来看,依法行政是一个永恒的主题。依法行政的要求很高,它要求做到“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要求把这六项要求贯穿到每一个单位的工作中,贯穿到每一个工作人员的日常工作中,贯穿到每个具体行政行为的实施中,贯穿到每个案件的办理过程中,并且要经得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考验,经得起历史的检验。我们从老百姓的期望值这个角度来看,要求更高。对一个单位来说,执法行为合格率达到99%是非常了不得的。但对老百姓来说,那还不行,因为哪怕是1%的错案,这1%对具体的当事人来说,就是100%的冤枉,100%的不公平。谁也不愿意受冤枉,也不能受冤枉。受冤枉,其他群众也不会愿意,也会有道论和评论。当事人也会寻找各种途径讨回公道,包括申请复议、提起诉讼、要求赔偿、反复上访等,直到解决问题。所以说,依法行政是一个永恒的主题,涉及到公平、正义,涉及到对法律负责,涉及到对老百姓负责的。

(五)从推动整个社会法治化进程的需要来看,依法行政依然是依法治国的关键。依法治国,就是依照国家的宪法和法律来治理国家,即国家的政治、经济、社会生活和从们生活的各个方面都要依照法律来进行。这就要求整个社会文明程度的极大提高,要求全体公民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要求在整个社会范围内形成以知法、懂法、遵法、守法的社会氛围。而要做到这一切,关键就在于行政机关的依法行政。加为行政机关是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机关,通过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对整个社会生活规范化的、文明的依法管理,不仅能使法律法规得到全面实施,同时也能在全社会起到很好的尊重法律、执行法律和遵守法律的示范作用,有助于公民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有助于树立起法律至高无上的权威,从而推动整个社会法制化进程。

二我国依法治国存在的问题

(一)思想意识方面的问题

1、公民法律素质有待提高

现阶段,我国社会成员大多数文化水平较低,法制意识欠缺,与学法、懂法、知法、用法的差距很远,民主意识不浓,法制观念淡薄的情况很严重,甚至党的各级领导干部不懂法律、不学法律、知法犯法、以权压法的现象屡屡可见。执法队伍群体的职业素质较差,群众对一部分执法人员缺乏职业道德甚至滥用职权、敲诈勒索、徇私枉法的批评常见报端。

2、封建思想观念根深蒂固

我国社会法律意识普遍低下是当前实现依法行政的最大障碍。究其原因,主要是由于我国有两千多年的封建历史,缺乏民主传统和法制传统。历代封建统治者都将法律作为镇压百姓的工具,帝王的意志即是法律,这种权大于法的人治传统思想影响至深。建国后,我们实行了几十年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主要靠行政手段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这种状况导致法律在人们心中可有可无,无足轻重。正如邓小平同志所尖锐指出的:“旧中国留给我们的封建传统比较多,民主法制传统很少。解放以后,我们也没有自觉地、系统地建立保障人们民主权利的各项制度,法制很不完备,也很不受重视。”随着我国普法活动的广泛开展,人们的法律素质有所提高。但是, 我国是一个具有二千多年封建专制历史的国家,受儒家思想影响严重,人治思想还深深扎根于广大人民群众之中,甚至许多人民群众还习惯于某个人说了算的政治格局,一些工作人员习惯于按政策和行政命令办事,对依法行政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认识不够,依法行政的自觉性较差;少数领导干部置国家的法律于不顾,以言代法,甚至以权压法;还有一些地方的群众对法律知之不多,很难自觉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行政法制意识淡薄阻碍了依法行政工作的顺利进行。因此,从人治到法治的转变是一个非常艰难复杂的过程。确立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构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模式,仅仅是走向法治的起点,真正步入法治的轨道还要做出更大更多的努力。

(二)行政立法方面的问题

尽管建国以来我国颁布了大量的行政法规、规章,但由于现代社会行政管理事务的日益繁杂,且变化迅速,我国的行政立法方面还不尽完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根据新时期建设需要,我国立法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和规模发展,但很多法律质量不高,效果不佳。许多法律、法规制定的过于笼统,法律本身的逻辑结构不严密,条文规定过于原则,在执行中缺乏可行性。在法律体系内部,由于对立法活动协调和监督不够,对某些过时的法律法规没有及时清理,造成一些法律、法规的内容相互抵触,影响法律的整体和谐。在法律之间的相

互关系上,基本法和单行法之间,法律法规与实施细则之间,原则规定与具体措施之间,还没有完全配套,在整个法律体系中出现了“断层”和“缺项”。在许多领域存在法律空白,给依法行政带来困难,同时也给违法者以可乘之机。

(三)行政执法方面的问题

现行党的领导体制在遇到法律和党的新政策发生矛盾的时候,往往忽视法律的权威,体现党的意志的法律在实施过程中经常受到某些地方党组织的干扰,这些干扰往往以坚持党的领导的名义进行,原因就在于现行党的领导体制为其提供了制度条件,其结果是法律和中央权威受到影响。人民代表大会作为权力机关其实际权力并未完全到位,作为立法机关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在行使立法权的过程中,缺乏相应的权力资源和程序保障。根据宪法规定,行政机关由权力机关产生并接受其监督,但在实际运作过程中,行政权对立法权的干预太大,甚至,我国当前行政执法队伍素质存在着以言代法,以权压法、执法犯法、徇私枉法以及行政执法队伍的法律素质和道德素质状况不良等一些较为严重的问题。因而导致一部分法律带有明显行政部门利益的色彩,使法律的公正性、权威性、可行性受到影响。司法机关相对独立性程度较低,抗干扰能力较差,无法从制度上保障司法机关独立公正地行使司法权,维护司法机关的公正形象。

三完善我国依法行政的对策

依法行政就是各级行政机关要依据法律规定行使行政权力,管理国家事务。法律是行政机关据以活动和人民对该活动进行评价的标准。依法行政是现代法治国家政府行使权力时所普遍奉行的基本准则,是现代国家行政管理的基本特征,是实现由人治向法治转变,建立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基本要求,各级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必须树立依法行政的正确观念和意识,加强和改善行政执法,建立行政决策合法性论证制度,切实推进行政机关的依法行政。我们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作为加强和改善政府依法行政的指导思想,要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紧密结合我国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的实际,不断规范政府行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为我国的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为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提供有力的法制保证。

(一)增强法律意识,自觉依法行政。一是树立“法律至上”观念。各级政府及政府各部门在行使职权时要自觉把各项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要做到既有权也有责;既不能失职,又不能越权;既不能不作为,又不能乱作为。二是树立程序法与实体法并重的观念,加强对行政权力的控制。依法治国被主张为“依程序法治国”,法治的实现过程被强调为“从实体到程序”或“法治的程序化”过程。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时要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办事,使行政行为逐步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二)加快立法步伐,加强我国的行政法制建设。一是切实提高政府立法质量,注重规范行政权力,使权力与利益彻底脱钩、权力与责任紧密挂钩,并且保证行政机关严格依照法定权限、法定程序行使权力。二是健全完善行政组织法,解决当前我国行政机关的职权交叉、重叠、错位等现象。三是抓紧制定或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法律法规及继续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努力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三)以机构改革为契机,加强政府法制工作队伍建设。加强政府法制建设,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涉及政府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难度很大,如果没有一支高素质的政府法制工作队伍,作为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领导在政府法制方面的得力参谋、助手,依法行政工作就很难落到实处。因此,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要注意选拔、培养、关心并严格要求政府法制工作人员,为他们开展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充分发挥他们在政府法制建设中的参谋、助手作用。

(四)重视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切实提高自身素质。一是要进一步清理整顿行政执法队伍,结合机构改革工作,做好行政执法主体的清理与公布工作,要严格纪律,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二是要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教育与培训,增强其法制观念,提高其执法水平。三是要把好行政执法人员的“入口”关和“考核”关,继续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五)强化行政监督,确保政令畅通。一是要认真贯彻实施行政复议法,切实做好行政复议工作,及时纠正违法的和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二是要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继续推行政务公开制度,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评议考核制等,确保行政行为依法进行。三是建立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积极、主动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活动。四是要进一步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建立统一、完善的备案工作体制。

(六)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提高政府决策水平。当前推进依法行政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要促进和保障科学民主决策机制的建立和完善。科学民主决策的一个重要方面就

是依法决策。一是政府及部门要在法定权限范围内行使决策权,作出的工作部署、指示、决定、批示和颁发的规范性文件等要符合法定程序和规范,不与法律法规相抵触,重要决策要进行法律分析和论证。二要建立健全向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重要决策的法律分析论证制度、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制度、违法决策责任追究制度等,确保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顺利进行。三要建立健全由领导、专家和群众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完善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

(七)切实加强理论研究和理论创新,不断推进政府依法行政。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的理论研究和理论创新,用不断发展的科学的理论指导不断发展的实践,已经成为当前推进依法行政、提高各级政府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的一项迫切任务。因此,我们要从我国行政管理的实际出发,在推进依法行政的进程中不断研究新情况,总结新经验,探索新理论,通过理论创新进一步指导和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四结论

依法行政是行政执法的核心,是法治时代的要求,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治国的要求一切政府机关都必须依法行政,切实保障人民权利,实行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因此,探讨依法行政的问题,严格依法行政,实现国家行政管理的法治化,对于贯彻实施依法治国方略,具有重要意义。同时我们还应该清醒地认识到仅仅具备法的外形的规范并不是当然能够实现法的目的,只有合理构架依法行政的制度体系,实现制度各要素的互动,才能最终体现法的价值。

参考文献

【1】傅思明:《中国依法行政的理论与实践》,中国检察出版社,2002年版。

【2】张步洪:《中国依法行政问题报告》,中国检察出版社,2003年版。

【3】应松年:《依法行政十讲》,中央文献出版社,2001年,第247-293页。

【4】贾同跃:《依法行政知识读本》,中国人事出版社,2001年,第l-3页。

【5】季正发:《依法行政的由来,概念和理论内涵》,《内容简报》,吉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02年第四期。

【6】张武扬: 《依法规范行政行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法制日报》2001年9月30日。

中国的领土

1、钓鱼岛 钓鱼岛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领土。它位于中国东海大陆架的东部边缘,在地质结构上是附属于台湾的大陆性岛屿。自古以来,中国台湾、福建等省渔民一直到岛上从事捕鱼、采药等生产活动。自明朝初年起,钓鱼岛列岛就属于中国版图。永乐年间(公元1403至1424年)出版的《顺风相送》一书中就有关于钓鱼岛列岛的记载,这比日本声称的琉球人古贺辰四郎1884年发现钓鱼岛要早400多年。明朝以后中国许多历史文献对这些岛屿都有记载。 在日本1783年和 1785年出版的标有琉球王国疆界的地图上,钓鱼岛列岛属于中国。19世纪末中日甲午战争爆发前,日本没有对中国拥有对钓鱼岛列岛的主权提出过任何异议。 1895年4月,清政府被迫签订丧权辱国的《马关条约》,把台湾全岛及其所有附属各岛屿和澎湖列岛割让给日本,这以后在日本才有了“尖阁群岛”(即钓鱼岛列岛)之说,而在此之前,日本的地图一直是用中国的名称标定钓鱼岛列岛。钓鱼岛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领土,这是无可争辩的事实。 2、中华北疆——外蒙古 外蒙古,首府为库伦(现名乌兰巴托)辖区约为今日的蒙古国全境,还包括今俄罗斯联邦所属图瓦共和国大部分领土的唐努乌梁海地区,以及被俄罗斯强占现在属于哈萨克斯坦东北部的科布多地区,面积共200万平方公里。广义的外蒙古还包括包括贝加尔湖与额尔古纳河之间的部分(由于尼布楚条约中已经割让给俄罗斯)和贝加尔湖西边的部分,面积共计260多万平方公里。这些历史上都是中国领土。 1911年辛亥革命爆发后,外蒙古活佛博克多汗等上层人士在沙俄的支持下,于11月30日包围了清政府驻库伦的蒙古办事大臣衙门,将办事大臣三多及其随从人员押送出境。与此同时在库伦宣布独立,建立“大蒙古国”政府,从此中华北疆——外蒙古便从中国版图中分离出去。 3、北疆第一港——海参崴 海参崴位于乌苏里江以东,是一个冻港,自古历来就是中国的领土。准确的讲,不能把海参崴与乌苏里江以东包括库页岛在内的地区孤立起来,海参崴是这一地区的行政中心。 1856年中俄签订《瑷珲条约》,规定乌苏里江以东地区为中俄“共管”,海参崴也就被“共管”了!但到1860年中俄签订《北京条约》时,“共管”也被取消了,海参崴成了沙俄的领土,被改了一个对中国极具侮辱性的名字——符拉迪沃斯托克,意即统治东方! 满清王朝出卖海参崴,激起了国人的愤怒。许多人民尤其是居住在海参崴的中国同胞不但痛恨沙俄,从此也开始痛恨满清王朝。但从此,他们只能做沙俄的

依法行政的六项基本要求理解.

依法行政的六项基本要求 依法行政的六项基本要求,即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这六项基本要求,是对我国依法行政实践经验的总结,集中体现了依法行政中治官、治权的内在精髓,高度浓缩了依法行政追求公正与效率的价值目标,有力地支撑了法治政府的基本骨架,因而对指导和规范行政机关和公务员依法行政具有重要作用。 一、合法行政合法行政是行政合法性原则在行政领域的内在要求。合法行政要求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没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行政机关不得作出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义务的决定。根据我国的具体情况,合法行政应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要求:一是任何行政职权都必须基于法律的授予才能存在;二是任何行政职权的行使都必须依据法律、遵守法律;三是任何行政职权的授予、委托及其运用都必须具有法律依据,符合法律要旨;四是任何违反上述三点规定的行政活动,非经事后法律认可,均得以宣告为“无效”。合法行政要求任何行政职权的行使皆不得有悖于法律。职权的运用必须符合法律条文的规定,不能与之抵触。这里的“抵触”既包括实体上的抵触,也 包括程序上的抵触。通常,职权的赋予与行使都由法律明文规定的机关承受。但有的时候,当法律规定行政机关可以授权委托他人代行其部分或全部职权时,则其他团体或个人也可行使法定行政机关的职权。然而,依据合法行政要求,授权和委托需有法律根据,并且只能依法定程序。我们强调依法行政、合法行政,并非消极地限制行政活动,并非要抑制行政的积极性。事实上,只要宪法、法律未加禁止的,不直接影响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具体权利义务的,行政主体在其职权范围内,为了社会的改革、发展和稳定,为了增进公共利益而开展的各项活动,都是符合依法行政原则的,现代社会要求充分发挥行政主体积极的能动的作用。 二、合理行政合理行政要求行政实施行政管理时,要平等地对待行政管理相对人,不偏私、不歧视;行使自由裁量权应当符合法律目的,排除不相关因素的干扰;所

浅谈依法行政

浅谈依法行政 “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重要基础。只有以依法行政为重心和突破点,法治才有望实现。本文仅从依法行政的基本含义、必要性、原则等问题出发对“依法行政”进行分析。 1.什么是依法行政 依法行政,是行政法中的基本原则,其概念的形成及其内容的变化可以说与行政法的产生和发展呈并进态势。各个国家由于宪政体制和法律制度的差异,理论学说及实践对依法行政往往有不同的诠释,在依法行政的观念和具体实践上也有所差异,但“行政必须依法进行”这一实质内容是共同的。 在我国,依法行政作为一项基本原则,是”依法治国”原则在行政领域的具体运用。依法行政的基本含义就是行政机关(包括其它行政主体,下文同此)行使行政权力、管理公共事务必须由法律授权并依据法律规定。法律是行政机关据以活动和人们对该活动进行评判的标准。 依法行政的内涵宜从下列几个方面来理解: 1.1依法行政中“法”的界限 1.1.1从法律本质上说,马克思主义法学认为,“法”从来都是统治阶级的法 社会主义法治的首要要求就是要制定出体现广大人民意志的社会主义法律,建立起比较完善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做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各个方面都有法可依。依法行政之“法”必须是体现全体人民整体意志的法,不能是长官意志、个人意志和少数利益集团意志的反映,也不能是多数人不当意志的反映。如果不考虑法的人民性、正义性、正当性、科学性,而简单地以“命令就是命令”“法律就是法律”来行政,片面地强调法的强制性来行政,势必使得广大人民群众抛弃对法律权威的尊重、丧失对政府的起码信任,这与“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要求相违背。 1.2行政与法的关系 1.2.1法与行政之间是什么关系 “行政”作为一种国家活动,其基本内涵是一定的国家组织(行政机关)为实现国家职能或公共目的而进行的活动及过程。“行政”从其产生渊源看,本来与法不相关。在社会发展史的专制时代,并非法而是人支配着行政,行政活动无需法律准许。从法国大革命后的法国开始,近代民主国家都相应确立了“依法行政”原则以限制行政权力的任意性和扩张性。根据法的理性来制约行政的随意性,已经成为现代法治国家的共识。

浅谈中国当前易学现状

浅谈中国当前的易学现状 作者:林烽 在易学界,几乎每位大师的背后都会有一些不好的故事,或多或少但总能在网上搜索到一些负面的信息。是树大招风,还是确有此事?我想事情的真相未必是传说中的那样,这也许是易学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众所周知,学易者的水平良莠不齐,素质也各有高低,有些人总是喜欢贬低别人而抬高自己,甚至在文章说只是学术探讨,而非人身攻击,但在文章中却把别人说的一无是处,明摆着就是对人进行攻击。这样的人,无非就是证明自己有多厉害,别人都是错的而已。 易学属于文类,自古以来就有文人相轻的说法,但如今的易学界仍然摆脱不了这样的现状。我想,这类“相轻”的学易者,大概是伤官旺,喜欢去伤别人的名誉——正官,从而来凸显和表现自己,反倒是恰恰暴露出自己是没有学术水平的人,为什么呢?伤官需要用印来抑制和克制,印主学问、学术,没有印制,那么伤官的特性就显露无疑,喜欢攻击别人,喜欢吹牛,吹嘘自己是某世界易学会长等等,过份的吹嘘自己反倒显得自己没有学术水平,一个真正的易学家首先应该以提高自己的学术水平和实践水平为目的,其次才是相互交流,共同提高。 伤官不仅喜欢吹捧,小心眼,而且嫉妒心还重,见不得别人比他厉害;而正印恰恰相反,心胸宽广,心地慈善,正印为学术学问,为车为房,为载体,为人生的舞台,也是一个人的承载平台,一个人心胸有多大人生的舞台就会有多大,而伤官仅局限于在自己的范围空间内,以自己作为演员,所以这样人永远不会有什么大的接触范围,除非是伤官配印或者伤官伤尽。有些易学家,出名之后开始赚钱了就不注重学术研究了,反正已经出名了也有钱赚了,还深研什么易学,我想这样的人大抵是财星坏印,以朝看钱为目的,太重视钱财了,印就得不到发展,一个人如果太重视钱财,也就会变得名声不好,印为学术为荣誉,财破印就是太重视钱财而导致没有荣誉,为了钱而没有名声,当然我指的是大多数的情况,但是也有特殊的财破印不为忌的,比如身弱印旺又见财破印但这里的印一定要比财强很多,否者就是真的财破印了,为什么呢?一个人没有钱难以生存,但是财太旺却阻碍了易学发展,如果适当的有些财来刺激下日主,我想这也会提高日主学习的积极性,毕竟有利益可言,但是财太旺就不好直接盯在钱上了。从另外一个角度讲,财为养命之源,为给你提供钱财的人,如果八字中印旺而见财,印就是财星的财,印旺就是给你送钱的人有钱,也就说给你送钱来的人都是有钱的人,所以你也就会变得更有钱,更加有名气。 总结下,易学界的现状目前就是一盘散沙,学术水平低下,不是相互攻击就是贪财坏印为了钱不思进取,真正搞学术和实践的人不多,所以要想提高学术水平,还是需要大家相互团结和共同努力,这样才有利于中国易学的发展,为什么

浅谈中国领土问题

浅谈中国领土问题 领土对于任何一个主权国家都有着重要的意义。领土是指处于国家主地球表面的特定部分权支配下的地球表面的特定部分. 国家领土是国家行使主权的范围和空间,是国家行使主权的对象,也是国家和人民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领土主权与领土完整是国家独立的重要标志,是国家安全利益的基本要素.与领土密不可分的是边界问题,边界是分隔国家领土界限,维护国家边界与维护国家领土完整是一致的.领土问题也一直是中国社会今年来的社会热点问题之一。作为新一代的大学生,我们更应该增加对社会热点问题的关注及了解. 近日来,菲律宾问题闹得沸沸扬扬。对于南沙群岛资源开发争端、主要资源开发争端,主要与越南和菲律宾的矛盾。目前这两个国家都采用相同的政策占为所有后转交给欧洲资本主义次元开发公司让其“代替”开发,这样既找到了靠山又得到了利益。这样的计策让我们中国政府很难解决,本来是两个国家的问题现在变的复杂化了,它们知道自己的军事实力有限,只有把得到的利益分给保护神——欧洲资本主义强国,才能得到安全保障。一旦为了南沙问题发生战争,我们不得不考虑欧洲资本主义强国在南海投资的经济利益所以这是一块热石头又硬又烫,让中国政府很难解决。我认为应向国际社会承认欧洲在南沙资源开发的合法性,坚决否认其所有权是越南和菲律宾的,应逐步派兵强行驱赶菲律宾和越南的政府公职人员 南沙群岛问题不由让人想到东海石油开采争端,主要是中国和日本之间的矛盾。最尖端的问题是钓鱼岛归属问题。现在需要三国商讨,

中国。日本。美国。中国想要回钓鱼岛美国当初把钓鱼岛还给国民党,国民党只顾国内战争,此时的日本趁机控制该岛,现在又拉拢美国为其靠山。2010年9月底中日两艘船相撞,是一件多么平凡的事。日本把它升级为“主权”“领海”等问题。这是日本自甲午中给战争以来,常用的计策:挑起事端然后采取行动等着对方来谈判,让对方陷入被动,趁机在谈判桌上得到更多的利益。我认为这次撞船事件问题被日本升级后,我国应该安排在钓鱼岛附近进行海陆空联合实弹军事演习,并安排政府非决策外交官与其商讨。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开个中外记者招待会,解释军演与钓鱼岛事件无关,这次军演早就在计划内。让日本猜测我们的心理,从而掌握谈判的主动权。让日本得不到谈判的筹码,让日本在谈判中更加紧张。一旦谈判破裂,中国应采取由军演到实战的转变让其海军。空军。陆军进行联合打击。我们现在谈谈美国在这个问题的立场。美国对钓鱼岛承认是中国的,也承认日本现在对钓鱼岛具有控制权。在谈判过程中美国会鼓动两国发生战争,这样更有利于自己,因为两国开战美国会暗中支持日本,两国开战,两方损失,这样既利用了中国打击日本好战主义思想,还有可能让中国人民币升值,解决本国的债务危机,最重要的是冲慢了中国的综合国力的提升速度,让自己能够更长久的保持现有的霸主地位。两国开战美国决不会正面帮助日本,与我们14亿人口闹矛盾,即使日美两国同盟下的条约有这样一条:“两国中有一国主权遭到威胁,另一国应支援保护。”因为美国到现在都没有承认钓鱼岛是日本的领土。

浅谈中国的依法行政

浅谈中国的依法行政 学院 专业 班级 学号 姓名 指导教师 完成时间

目录 提纲…………………………………………………………………2页摘要、关键词………………………………………………………3页Abstract、key word………………………………………………4页正文…………………………………………………………………5页参考文献……………………………………………………………18页

提纲 1.依法行政的必要性 1.1依法行政是中国历史发展的必然。 1.2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关键 2.依法行政的基本内容 2.1依法行政的概念 2.3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则 2.2依法行政的目标 2.4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 3.我国依法行政的现状 4.解决对策

浅谈中国的依法行政 摘要: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宪法理论、市场经济和市民社会构成了政府依法行政三位一体的理论前提分别提供了依法行政的自身追求、动力源泉和压力机制。从总体上来说,中国的依法行政正逐步向良性方向发展,但与法制政府的要求相比还存在着不少差距。只有实现行政主体内在规则的主动拘束和外在规则的客观拘束来相结合,才能使依法行政得带落实。 关键词:依法行政;现状;对策

Discuss ion on China’s administrative law Abstract: Administrative law is the "rule of law" an important content. Constitutional theory, the market economy and civil society constitute the trinity of government administration by law provide, respectively, the theoretical premise of administration by law to pursue its own power source and pressure mechanisms. Generally speaking, China's administrative law gradually to the positive direction, but compared with the legal requirements of the government, there are still many gaps. Only the internal rules of the administrative body to achieve the objective and external binding rules binding initiative to combine, have to take in order to make the implementation of administrative law. Keywords: administration according to law; Status; countermeasures.

浅谈当前中国的工程现状及其成因与建议

【tips】本文由李雪梅老师精心编整知识点之一,值得学习!下载后此处可编辑删除! 浅谈当前中国的工程现状及其成因与建议 一、当前中国的工程现状:工程大国而非工程强国 从总体上,可以充分肯定地说,我国已经是工程大国。目前我国 几乎同时拥有世界最大的工程和最多的工程量,如有最大量的建 设工地,有最大量的年在建和年竣工的建筑面积,每年消耗最大 量的建筑材料,拿钢铁和水泥这两种最主要的建材来说,2004年我们就消耗了世界钢铁的27%,消耗世界水泥总量的40%以上,同时我国也是世界水泥生产第一大国,水泥产量连续14年居世界第一,2004年产量更是达到了近10亿吨,占全球总量的近一半,预计今后的需求,将占全球一半以上。此外,在一些具体的工程 领域中,也可以看到我们在工程量上的世界第一位置,例如,在 当今世界拥有的40多万座水坝中,我国有86000多座,居世界第一;又如隧道及地下工程,作为人类利用地下空间而建造的土木 工程,近20多年来快速发展,截至2003年,我国在铁路、公路、水利水电等领域已建成隧道近万座,总延长达到6000多公里,目前每年仍新增300公里,建成规模及数量已名列前茅,因此目前 我国已成为名副其实的隧道及地下工程大国。 从总体上看,我们的在建工程不仅数量多,而且还有许多工程规 模大、周期长,一些重大的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像西气东输、南 水北调、三峡工程等,更是举世瞩目。可以说,没有哪个国家能 像我国这样同时在建这么多的大型工程。甚至我们的工程技术人 员的总数(1000万) 和工程师总数(210万)也位居世界首位。从这些方面足见我们是世界工程量最大的国家。另外,从工程在国内

依法行政原则最新版

《依法行政原则》 试题: 依法行政原则是什么? 答案: 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 相关阅读: 一、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则 依法行政原则是对行政机关及其行政公务人员从事行政管理活动的基本要求和根本准则。2004年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中规定了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则,主要包括以下 资料: 1。依法行政务必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三者的有机统一。 2。务必把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政府工作的出发点。 3。务必维护宪法权威,确保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 4。务必把发展作为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坚持以人为本和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 5。务必把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有机结合起来,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政治礼貌、精神礼貌建设。 6。务必把推进依法行政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有机结合起来,坚持开 拓创新与循序渐进的统一,既要体现改革和创新的精神,又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分类推进。 7。务必把坚持依法行政与提高行政效率统一齐来,做到既严格依法办事,又用心履行职责。 二、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 2004年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对依法行政提出了六项基本要求: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这六项要求对指导和规范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 1。合法行政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没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行政机关不得作出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义务的决定。 以案说法

离婚夫妻一方擅自复婚被准,行为无效 【案情介绍】王某与杨某夫妻于2000年在某镇政府办理了离婚手续并领取了离婚证。2001年,杨某在王某不知情的状况下向镇政府提交了一份复婚协议书,该镇政府随即作出了 撤销王某与杨某离婚证的决定,并出具了王某与杨某为夫妻关系的证明。王某得知状况后不服,向县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要求依法撤销镇政府的行政决定。 【案例评析】婚姻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务必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婚姻登记办法》第八条规定: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务必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复婚登记。即复婚有严格的法律程序。本案中,镇政府只凭杨某单方协议,就恢复了王某和杨某的夫妻关系,程序明显违法。该行政决定无效。 2。合理行政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要平等对待行政管理相对人,不偏私、不歧视。行使自由裁量权应当贴合法律目的,排除不相关因素的干扰;所采取的措施和手段应当必要、适当;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能够采用多种方式实现行政目的的,应当避免采用损害当事人权益的方式。 3。程序正当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保密的外,应当公开,注意听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要严格遵循法定程序,依法保障行政管理相对人、利害关系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救济权。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与行政管理相对人存在利害关系时,应当回避。 4。高效便民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应当遵守法定时限,用心履行法定职责,提高办事效率,带给优质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以案说法 心系百姓上门服务,高效便民百姓称赞 【案情介绍】在便民维权工作中,某县人口计生委坚持高效便民的原则,坚持以计生优质服务十到户活动为载体,深入村组,免费为群众办理各种证件,免费为育龄妇女进行环孕检、妇科病普查等,大力实施民生工程,切实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正如龙冈畲族乡洋石村的村民刘某说的那样:原先办《生育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时常要跑40里路到乡里办,而且跑 3-4次都难找到办事人员,有时找到了办事人员,态度又不好,还要交几十元钱办证费。此刻可好,办证都上户了,且不用交钱,当场可拿,此刻计生干部的工作真是做到家了。 【案例评析】案例中某县人口计生委之前的工作方法是被动地等待村民来办事,结果是群众办事难,耗时耗力耗财,给群众造成了不便,也影响了工作的开展。之后采取十到户主动上门服务方式,切实为群众解决问题,使工作开展的及时、到位,并受到群众认可与支持。前后两种办事方法与态度不一样,产生了两种截然不一样的结果。因此,只有把高效便民服务真正落实到位,心系百姓,便利为民,才会把工作真正落实做好,受到百姓的认可与拥护。

中国领土争端概述

中国的领土争端 一、东北地区 以薪岛和绸缎岛为主的岛屿以及白头山顶峰原来是中国国土。朝鲜宣称他们的领导人金日成出生在此,因而称这是“圣山”(事实上金日成出生在平壤郊区的万景台)。 1962年大陆政府与朝鲜签定界约,宣布长白山以南归属朝鲜。 韩国一些人士一直向中国索要间岛地区。间岛地区原指与朝鲜清津、罗津接壤的一块图们江中滩地,面积仅两千余亩。日本占领朝鲜后,允许朝鲜人来此开垦。后随着开垦的人口增多,开垦地域也扩大到整个吉林与朝鲜交界地域。现在韩国索要的地区主要指延边地区。 俄罗斯在近代史上是掠夺中国领土最多的国家,在清朝时期占领了外满洲100余万平方公里的领土。现在中国民间一直有要求收回此地的呼声。但从现实角度看,收回可能性不大。而且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已经同俄罗斯签订新约,放弃收回此地的权利。 江东六十四屯原本是中国的领土,且俄方承认此点。 1900年八国联军时,俄国将此地居民驱除到黑龙江对岸,强占此地。清政府和民国政府一直不承认此地为俄罗斯领土。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已经宣布放弃此地。 黑瞎子岛原先为中国领土,中东路事件中被俄国强占。中华民国政府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均不承认这是俄国领土。根据200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俄罗斯联邦关于中俄国界东段的补充协定》,中国收回半个黑瞎子岛的主权,获地174平方公里,当中第二大的岛屿银龙岛,因位处黑瞎岛之西北,故此全部归属中国。俄罗斯保留大乌苏里岛(黑瞎子岛)东半部份。此外,珍宝岛等江中岛屿归属中国。 阿巴该图洲渚是位于中俄界河额尔古纳河江心主航道中国一侧的一个小岛,是中俄间有争议的领土。面积约50平方公里,可是额尔古纳河涨潮的时候,面积就会大大缩小。该岛于1929年被苏联实际占领,但是中国历届政府一直主张拥有其主权,是中国和苏联(包括俄罗斯)旷日持久的边界争端的一部分。 2005年,通过陆俄之间艰难的边界谈判,俄罗斯将该岛一半左右归还中国。 二、蒙古地区 关于外蒙古的归属问题,请参见外蒙古独立一文。 唐努乌梁海原来是外蒙古的一部份,但于外蒙古独立之时,被苏联侵吞。现时唐努乌梁海仍然是俄罗斯联邦的一部份,被并入西伯利亚联邦区域。它地处外蒙古西北部、西伯利亚以南,北靠萨彦岭,南抵唐努山,是位于两山之间的狭长地带,总面积约17万平方公里。

浅谈依法行政【精品范文】

浅谈依法行政 浅谈依法行政 国家法制的统一和尊严、维护宪法的权威、对于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对于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依法行随着社会的日益飞速发展,对行政机关的一切行政活动随之提出了更高要求,即一切行政活动都必须符合法律,也即依法行政。依法行政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在行政领域的体现。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关键,是对依法治国的落实。依法行政对于维护政是保持社会平稳发展的要求,保持社会的平稳发展,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是我们党和全国人的最大愿望和根本利益所在。 以加强实施立法,夯实依法行政的基础。依法行政不允许行政机关作出没有法律依据却剥夺行政相对人的人身权、财产权,从而对行政相对人产生不利影响的行政行为。因此,要做到依法行政就必须要有法可依,随着社会的发展,我国的法律法规也越来越健全,但是我们的法律法规系统还是存在一些漏洞,而这些漏洞就会给我们的行政机关在开展工作中带来困难。每个公民的合法权利都是宪法、法律所保护的,宪法、法律保护的权利却受到没有法律依据的行政行为的剥夺或限制,显然是违反法治国家原则的,所以我们只有与时俱进的加强立法,保证法律法规的健

全,才能使得依法行政的过程中有明确的法律依据,从而行政机关才可以实施相应的行为,从根本上做到依法行政。 以加强宣传教育,营造依法行政的氛围。一是要加强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培育,提升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促使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转变思想观念,清楚官本位、特权思想等封建专制意识的影响,正确认识和处理“人治”与“法治”的关系,权力与法律的关系,牢固树立法律权威至上、法律大于权力、权力服从法律的观念,只有这样,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才会有坚实的基础。二是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的优势,广泛利用网络、微信、移动终端等新兴传媒,形成媒体普法平台的集群优势和规模效应,扩大宣传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引导普通民众对普法内容进行解读、评论,使人民群众不但知道法律,更要熟悉和掌握法制,增强自觉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要变过去的“以教”为中心的“静态”普法为“动态”普法,把普法的单向灌输关系变为双向互动关系。将普法有机地融入群众的生活之中去,在形式中注重趣味性,使“要我学法”逐步转变“我要学法”,公众才会在接纳法律知识的过程中受到法治思维方式和文化的感染,逐渐地拥有法治精神,改善社会的法治文化氛围。 以加强执法监督,健全依法行政的体制。执法监督是严格

浅谈中国当前面临的国际形势

浅谈中国当前面临的国际形势 当今世界日新月异,飞速发展。各种国际势力相互激荡,以下是我从政治、军事、经济方面对当前中国所面临的国际形势的一些较浅的认识。 和平与发展仍是当今时代的主题。世界多极化和经济全球化在曲折中继续发展。总体和平、局部战争,总体缓和、局部紧张,总体稳定、局部动荡,将是今后一个时期国际局势的基本态势。 入新世纪新阶段,国际局势发生新的深刻变化,世界多极化和经济全球化的趋势继续在曲折中发展,科技进步日新月异,综合国力竞争日趋激烈,各种思想文化相互激荡,各种矛盾错综复杂,敌对势力对我国实施西化、分化的战略图谋没有改变,我们仍面临发达国家在经济、科技等方面占优势的压力。 当前国际格局分三大块::美国领导的单一实力比较强的国家、还有以欧盟为代表的实力较中的国家、还有就是以中国印度为代表的第三世界国家。国际发展趋势在和平与战争中胶着。 当今的国际形式对我国及存在有力的因素,有存在不利的因素。 当前的国际形势,有利因素主要包括:维护和平,促进发展,事关各国人民的福祉,是各国人民的共同愿望,也是不可阻挡的历史潮流;世界多极化和经济全球化趋势的发展,给世界的和平与发展带来了机遇和有利条件;新的世界大战在可预见的时期内打不起来,争取较长时期的和平国际环境和良好周边环境是可以实现的。 不利因素主要包括:不公正不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旧秩序没有根

本改变;影响和平与发展的不确定因素在增加;传统安全威胁和非传统安全威胁的因素相互交织,恐怖主义危害上升;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有新的表现;民族、宗教矛盾和边界、领土争端导致的局部冲突时起时伏;南北差距进一步扩大。 世界格局总是会随着一些大事件的发生而发生深刻的变化。各种势力对比可能会因此发生微妙的变化。 冷战结束后,世界格局进入一个旧格局被打破,新格局尚未形成的转换期。各种力量不断分化组合,国际关系特别是大国关系深入调整,世界多极化的趋势有了新的发展,各种区域性、全球性的组织和国际会议空前活跃,许多国家都承认世界多极化是一个趋势。是社会生产力和科学技术发展的客观要求和必然结果,有利于促进资本、技术、知识等生产要素在全球范围内的优化配置。 经济全球化是社会生产力和科学技术发展的客观要求和必然结果,有利于促进资本、技术、知识等生产要素在全球范围内的优化配置。但是,经济全球化是一把“双刃剑”,它同时增大了各国各地区经济的运行风险。对发展中国家而言,经济全球化则既是机遇,又是挑战。经济力量较强、政策措施运用得当的国家,能较好地适应并利用全球化带来的有利条件发展本国经济,经济弱小的国家则发展更加困难. 经济方面 美国次贷危机演变为国际金融危机后,对世界经济产生了广泛而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第二章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第一节行政法基本原则概述 ?一、行政法基本原则的概念 ?是贯穿于行政法的始终,对行政法的制定、实施及解释起指导作用的基本准则或原理。?二、行政法基本原则的功能 ?1、引导行政法的发展 ?2、指导行政法的制定 ?3、指导行政法的实施 ?4、指导行政法的解释 ?三、行政法基本原则的确立标准 ?1、行政法基本原则应当融入现代宪政精神 ?2、行政法基本原则应当体现法律的基本价值——自由、平等、正义、秩序、效率?3、行政法基本原则应当反映行政法的目的——基本原则是法律目的与具体制度之间的桥梁 ?4、行政法基本原则应当具有普遍性、统率性 第二节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英国行政法的基本原则:行政法治原则、议会主权原则、政府守法原则、越权无效原则。?法国行政法的基本原则:行政法治原则。 ?日本学者认为,应强调依法行政。 ?我国学者关于我国行政法基本原则并未达成一致认识。但一般认为行政法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保障公民权利与自由原则 ?该原则的导出 宪政精神=有限政府→两个宪政原则:一是公共权力是人们通过宪法授予的,不得行使宪法没有授予的和禁止行使的权力;二是公共权力不得侵犯宪法所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而且有义务保障公民权利的实现。 行政法应当以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为出发点和归宿。 ?原则内容:

1、行政法的建立以保障公民基本权利与自由为主导。 2、行政法不得随意限制和剥夺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 3、对因行政活动而受到侵害的公民应提供有效的法律救济。 该原则的意义: 有利于确立公民在行政法上的主体地位。 有利于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完善。 二、依法行政原则 ?(一)涵义 ?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力、管理行政事务,必须依法进行。 ?法律是行政机关权力活动的依据和标准。 ?依法行政原则要求确保行政活动建立在理性的法律规则之上。 ?(二)内容 ?依法行政在大多数国家得到承认,只是理解上略有不同: ?英国:1)政府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法律;2)法治原则不局限于合法性原则,还要求法律必须符合一定的标准,具备一定的内容(良法)。3)法治原则表示法律的保护平等。4)表示在政府和公民之间无所偏袒。 ?法国:1)行政行为必须根据法律(权限)。2)行政行为必须符合法律(符合法律授权的目的、程序和条件);3)行政机关必须采取措施保证法律规范的实施。 ?日本:依法行政原则被概括为法律保留、法律优先和司法审查三项内容。 ?关于依法行政原则,我们认为应包含以下四项内容: 1、行政组织法定 2、法律保留和法律优先 强调的是在宪法之下,法律具有最重要的地位。 法律保留:在立法上,重要的事项,如涉及公民基本权利和自由的事项等,都必须由法律来规定,其他规范不得越位来规定,法律也不得将应由自己规定的事项授权其他机关来规定。 法律优先:在法律规范的效力层级方面,除宪法外,法律的效力高于其他行政法规范。3、符合法律规定 1)形式合法:不越权;程序合法;行政授权和行政委托要具有法律依据,满足法律条件。2)实质合法 行政活动符合法律目的;作出具体决定时要考虑相关因素;符合公正法则。 3)违法行为无效 4、法律平等 平等对待行政机关和公民,行政机关不得享有特权;公民之间平等。 (三)依法行政原则的意义

如何应对与周边国家的领土纷争

1.目前我国与日本、韩国、菲律宾、越南、印度等国在领土问题上存在争议,请从“上兵伐谋,其次伐交,其下攻城”的角度,结合我国的国际环境、上述国家的军事实力,如何应对与上述国家的领土争议? 领土是国家赖以生存的基础,是国家构成的必备要素之一。领土主权是国家主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一国领土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容侵犯.而边界作为确定领土范围的界限、显示国家领土主权的象征也是不容侵犯的。领土边界争端向来是人类战争与冲突缘起的根源,也是世界上最普遍、最复杂、最难以解决的争端之一。纵观人类的发展史,从早期殖民主义的开疆拓土到帝国主义的蚕食瓜分,再到民族国家的独立兴起,无不伴随着领土争端与边界纠纷.这些问题的存在成为了困扰世界和平与发展的重大国际议题。作为世界陆地海洋大国之一,复杂的地缘战略环境也使得中国面临着极其严峻的领土争端问题,能否顺利处理领土争端这些历史遗留问题对中国未来的发展是一种潜在的历史压力,它不仅极易招致国际社会对中国崛起的敌视和防范,也是对中华民族凝聚力和向心力的极大考验,更给整个民族的心态和中国外交带来严峻的挑战. 就国际环境而言,解决领土争端问题主要有三种途径,即和平解决、武力收复和共同开发。而针对我国的实际情况,现阶段最好的方式是和平解决。和平解决边界与领土争端问题需要政治勇气和外交智慧.和平解决的思维路径和实践是实践边界与领土争端从零和博弈向互利博弈共赢转变的途径的方法。照顾历史、考虑现实、平等协商、

互谅互让是中国解决边界问题时遵循的基本原则。在我看来,中国之所以选择“和平”方式主要基于以下几点原因:首先,中华民族五千年的历史文化积淀使得中国人民深受传统儒家思想的熏陶,“仁”作为儒家学说的核心内容提倡人与人要互助、友爱、同情 不论是“和谐社会”的提出还是“和平”解决争端都体现了中华传统的“仁爱”文化。其次,中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需要一个安定和平的环境来实施“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指导思想,盲目的发动战争不利于中国的长期发展和软实力的提高。近年来,许多与中国存在领土争端问题的国家在某些大国的挑唆和支持下不断引起两国争端,提出所谓的“中国威胁论”扰乱国际秩序,就是希望通过激怒中国民众来迫使中国政府采取武力措施,从而实现其阻碍中国发展的目的.但中国政府对帝国主义的真面目有清醒地认识,始终以“强烈反对”、“严正交涉”、“表示抗议”、“严重关注”等态度应对,不掉入对手精心设计的圈套。也许会有人认为中国政府的态度显得过于软弱.但事实上,中国的态度不仅清晰表明了国家立场,打击了帝国主义的如意算盘,同时也在国际上树立了良好的大国形象,有利于我国国际影响力和号召力的提高。再次,对于武力解决领土争端问题,我们没有必然的把握可以将“战果”控制在“局部之内”,毕竟我们中国不是“神”,人为的政治环境和军事环境以及经济环境都在“瞬息万变”。此外,与中国存在领土争端的都是“周边国家”,所谓“低头不见抬头见”,一旦使用武力不可避免会面临领土争端之外的“报复”.而战争必然会伴随伤亡,这是党和人民所不乐见的。最后,中国宪法有所规定,只有在宪法范围内才能“实施战争”.中国始终采取“防御政策”,不会首先动

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则和基本要求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则和基本要求 篇一:论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则 论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则和要求 论文摘要 法的基本原则,通常只是一种观念,一种法理,存在于各国立法者和国民的法律意识中,至多由相应国的学者加以概括、归纳,在其学术著作中予以反映和阐述。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因时代、地域或观察的角度不同,学者的表述和理解也不尽相同。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在法律界及学术界至今未达成一致共识。本文以国外和我国法律学术界对法的基本原则的形成、发展、认识理解为基础,尝试解释行政法基本原则的内涵是集中于“依法行政”。 本文分为四个部分,分别论述了行政法基本原则的作用、涵义及学者们不同表述和理解,归结出行政法基本原则的内涵是“依法行政”。本文先从国外几个主要资本主义国家“依法行政”发展历程和发展环境来阐述行政法基本原则的发展变化,从而突显“依法行政”的核心地位。再结合我国“依法行政”的立法和实践过程,强化“依法行政”在我国法制

建设中的重要地位。联系其他相关原则的阐述,进而突出“依法行政”作为行政法基本原则内涵的主要地位是不可动摇的。最后联系当今世界的发展和我国面临的现实,强调随着社会的发展“依法行政”的作用和意义将更加显著。 关键词:依法行政、行政法、基本原则 一、行政法的基本原则的概述法的基本原则是法的灵魂,任何国家的法,任何国家的行政法都不可能没有基本原则。但是基本原则不同于法的具体规则、原则,法的具体规则、原则是由成文法的具体条文加以确立和宣示的,基本原则通常只是一种观念,一种法理,存在于各国立法者和国民的法律意识中,至多由相应国的学者加以概括、归纳,在其学术著作中予以反映和阐释。 怎样的条件才构成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呢?姜明安认为“它是一种基础性规范,体现行政法的基本价值观念,起宏观指导作用,范围广泛”,应松年认为“作为行政法的基本 原则必须具有普遍性、特殊性、有效性”,叶必丰则强调“普遍性、法律性和特殊性”。此外还有多种观点,尽管这些学 者表述、概括的角度不同,但是他们都认为作为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对整 个行政法体系要起着宏观的指导作用,体现行政法的基本价值观点,不仅指导和调整行政立法、执法行为,而且在某些情况下,相应问题缺少行政法具体规则的调整或者法律

依法行政论文-浅谈依法行政

依法行政论文-浅谈依法行政 文章标题:依法行政论文-浅谈依法行政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党中央确立的跨世纪治国方略。如果说依法行政是实施这一方略的核心,那么依法行政的关健是依程序法办事。人们一般认为,法律活动的程序性是指立法和司法活动的程序性,而行政活动程序性是被排斥在外的。随着法治进程的推进,行政程序已逐步成为人们关注的问题。行政程 序与依法行政的关系如何?如何通过健全行政程序的途径来严格依法行政?本文试对此作粗浅的探讨。 一、重实体轻程序是当前影响依法行政的重要原因 自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虽然我国行政法制建设成绩斐然,但它相对于我国经济、民事和刑事等方面的法制建设仍比较落后。这种落后最重要的表现就是: (1)立法上重实体轻程序,重事后程序轻事前、事中程序。我国行政立法多只注重解决行政前的实体问题,如行政机关的权限、职责,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义务,行政行为的条件、标准等;而忽视对相应程序上的规范,如对行政的方式、步骤、时限,行政机关的程序义务,行政相对人的程序权利等,在有关立法中很少规定。在现有行政程序规范中,多只是涉及监督和救济,如行政监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国家赔偿等;而很少规定事前、事中的程序,如行政公开、事前听取相对人意见、向相对人说明理由、作出行政行为过程中举行听证等。(2)程序概念意识淡薄。不少人认为依法行政只是依照实体法办事,甚至片面认为行政执法只是依照法定职权,对法定程序无关紧要;违反法定职权才是违法,违反法定程序不算违法。这些问题严重地影响依法行政,阻碍国家法治进程。 ——造成有法难依,有法不依。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制定了不少法律。可以说,一个以宪法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框架已基本形成,在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和其他领域已基本做到了有法可依。但我国的法律执行得不是很好,人民群众对一些地区和部门存在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反映强烈,不依法行政的现象普遍存在。其原因之一就是不重视行政程序法,可操作性差。以至有法难依,有法不依,法律虚置。 ——有碍公民行使正当权利。依法行政不仅是对行政机关的要求,也是对公民的要求。由于行政程序的不健全,法律上虽然规定了公民的实体权利,但难以实现。而行政机关必须履行的义务也没有很好履行。然而程序规范的不完善使得公民在行使权利时受到不同程度的限制;对行政机关答复时间没明确规定,使公民不知何时实现其权利;对办理条件不作界定,使公民不知怎样实现其权利。由此可见,公民只有在实体上和程序上的权利才是全面的,才能更好依法行政。 ——影响对行政行为的有效监督,难以实现法律正义。依法行政是法律正义、社会正义的表现,由于在行政管理活动中行政机关是管理者,相对一方是被管理者,行政机关这种法定地位具有我命令你服从的特权性质。在这种强弱不平衡的情况下,保护的重点只能是公民个人,这是正义观念的起码要求。由于我国还没有建立起现代行政程序(其作用就是控制和约束强大的行政权),对行政自由裁量权缺乏有效监控,因此对行政行为还算不上真正有效监督,各种不依法行政、滥用职权的现象时有发生,影响法律正义的实现。例如,对各种“三乱”现象,从中央到地方虽然一再进行专项治理,但还没有得到有效根治,其原因之一是程序监督不够力度,再如《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虽然是我国较为完善的行政程序法,但它多只注重保持行政管理的效率,而对权力制约、防止行政权滥用和保持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却有所忽视。如为保持处罚裁决和处罚执行的效率,规定了一系列有关的程序,包括规定对轻微违法行为的当场处罚等,然而另一方面该法对公安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为进行行政处罚行使调查权、取证权、裁决权、强制执权等都没有规定相应完善的制约程序,如调查权与裁决权分离、调查

易学研究的现状与展望

易学研究的现状与展望 黄黎星 (福建师范大学,福建福州350007) 作为承载中华传统文化丰富内涵的易学,历史悠久、积淀深厚。《周易?系辞下传》曰:“天下同归而殊塗,一致而百虑。”在易学发展史上,每一个时代的学者,都曾因应时代变化,建立起具有鲜明特色的学术思想,而《周易》作为中华传统文化之本根的意义,也正是通过历代学者“殊塗”、“百虑”的阐释发挥才得以体现的。当代的易学研究也必然因应着新的时代特色。从当代易学研究的现状与趋势来看,笔者认为以下四个方面是值得注意的。 一、治经传统的延续与现代思维的发挥 滥觞于先秦时期的易学,经二千余年之发展而蔚为大观,形成了易学研究的传统,积累了易学研究的规范,作为从事易学研究的学者,必须对易学的传统有相当的了解和把握。例如,易本用以卜筮,于卜筮之树绽放绚丽的哲理之花,从卜筮之书演成伟大的哲学经典,是《周易》所具有的独特性。就卜筮而言,其法式已基本可以考定,若对此缺乏了解,那么,在相关研究的某些问题上,就有可能出现偏差。再如,延续已久的诸多“易例”,是解读《周易》文本的关键,是正确理解和把握历代易学家之学说的要点,不加以理解和运用,整理评价古人之说,就容易隔靴搔痒、无的放矢,所作出的努力有可能差之毫厘,谬以千里。纵观当代易学研究中富有创获的优秀成果,都不难看出对古代经学传统方法及成果的继承。对传统的继承,仍然是当代易学研究中不可缺少的因素。当然,当代易学研究又绝非拘束于经学传统,同时也充满了立足于新时代的现代思维的发挥,从而使古老的易学焕发出勃勃生机。现代思维的发挥,主要表现在几个方面:首先,各种古代文献资料被重新审视,运用了逻辑分析与历史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对相关的事实、材料等进行历史地具体分析,以作为考察研究之坚实基础;其次,在准确把握易学传统、规范的基础上,运用现代的概念、方法展开分析研究,进行恰当归因和合理判断;再次,站在新时代的高度上,努力探索和凸显古老的易学思想文化体系对于当今世界所具有的价值和意义。 由此,笔者认为,“董理旧说”与“创新发挥”相辅相成地进行,必然是当代易学研究的重要趋势之一。董理旧说是“返本”,是追溯,是“照着说”;创新发挥是“开新”,是前行,是“接着说”。创新发挥,具有重大的意义,易云“穷则变,变则通,通则久”,就是肯定创新发挥之意义。董理旧说与创新发挥这两个方面,固然可以各自设定目标,可以分别进行,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却是合则两美,离则俱伤,创发新的学说见解时,也离不开董理旧有之说。毕竟,当代易学研究仍然需要把握历史传承。 二、研究领域的纵向深入与横向拓展 易学研究的主体,无疑是《周易》经、传之象数、义理所蕴涵的哲理思想,此即先师黄寿祺教授所指出的“易本象数,发为义理,故当以象数、义理为主干”(见《论易学之门庭》)。就易学中象数、义理这两大要素的来看,虽然其侧重点有所不同,但根本的旨趣,仍然统一于哲理思想。当代易学研究仍然是以哲理思想的探析、阐述、发挥为主流。在易学研究的主要领域中,学者们站在时代的高度,运用现代哲学的观念来探究、整合相关问题,或弘扬乾坤大义,或阐解精微意涵,出现了针对易学与先秦文化、两汉易学思想、易学与宋明理学、清代易学思想、易学与道教佛教等专题进行研究,乃至于纵贯性地进行中国易学哲学史研究的丰富的学术成果。此外,对于古代哲学家易学思想的研究,也成果颇丰。这是易学研究在主要领域中获得纵向深入的体现。与此同时,易学研究领域的横向拓展,也正持续地进行着。由于易学在中国古代思想文化体系中的尊崇地位及其所产生的广泛影响,所谓“易道广大,无所不包”,因而“旁及天文、地理、乐律、兵法、韵学、算术,以逮方外之炉火,皆可援易以为说。”(《四库总目提要?易类叙》)这一特色体现在当代易学研究中,就是以政治、经济、历史、科技、医学、伦理、管理、宗教、美学、文艺、术数等不同的学科领域与易学相结合,从 4 华北水利水电学院学报(社科版) 2009年6月

相关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