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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工作之社会工作价值观操作原则

社会工作之社会工作价值观操作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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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工作之社会工作价值观操作原则

集团文件版本号:(M928-T898-M248-WU2669-I2896-DQ586-M1988)

社会工作价值观的操作原则

1.对服务对象的接纳

接纳不等于认同,它是指社会工作者对服务对象在价值观与个人背景特征等的一种包容,也是社会工作者对社会大众的统一的服务态度,是建立专业助人关系的重要前提。对服务对象的接纳就要求不恩能够因为案主的出身、精神状况、犯罪史等而拒绝提供服务。

在专业服务过程中,社会工作者要从内心接纳服务对象,将他们看做是工作过程中的重要伙伴,对服务对象的价值偏好、习惯、信仰等都应保持宽容与尊重的态度,决不因为服务对象的生理、心理、种族、性别、年龄、职业、社会地位、信仰等因素对他们有任何歧视,更不能因为上述原因而拒绝为服务对象提供社会服务。

2.对服务对象的尊重与包容(不批判)

对社会工作专业来说,尊重不仅是一种思想上的认知,还是一种道德上的实践。在服务过程中,社会工作者不应将自身的价值观强加于服务对象,更不应指责和批判服务对象的言行和价值观,也不能向服务对象发泄自己的负面情绪,要尽量保持着一种中立的价值观。社会工作者可以和服务对象共同分享与服务内容有关的个人感受和经验,以及社会工作专业对有关问题的看法,并提供尽力解决问题的建议,但社会工作者不得直接或间接迫使服务对象接受提出的意见或建议。

3.注重个别化原则

每个人都应当有权利和机会发展个性,社会工作者应当尊重服务对象的个体差异,不应当使用一般或统一的服务方法回应他们的独特需要,要充分考虑到服务对象在性别、年龄、职业、社会地位、政治信仰、宗教以及精神或生理残疾状况等方面存在的价值差异,及其与社会主流价值之间可能存在的冲突。尊重个性化需求,充分挖掘个人潜能。

4.自我决定与知情同意

在社会工作实践中,社会工作者要与服务对象保持良好的沟通。社会工作者有义务向服务对象提供必要的信息。服务对象有权利在充分知情的前提下选择服务的内容、方式,并在事关服务对象利益的决策中起到主导作用。如果服务对象没有能力进行选择和决策,社会工作者应根据法律或有关规定由他人代行选择和决策权利。

5.注重为服务对象保密的原则

社会工作者应当保护服务对象的隐私。未经服务对象同意或允许,社会工作者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涉及服务对象个人身份资料和其他可能危害服务对象权益的隐私信息。除非在特别情况下必须透露有关信息时,社会工作者应向机构或有关部门报告,并告知服务对象有限度公开隐私信息的必要性及采取相关保护措施。如果在紧急情形下,必须打破保密原则而来不及提出报告时,社会工作者事后应当提供相关的证据并补办手续,以记录必要的工作程序。但在社会工作实务中,绝对保密是难以做到的,所谓的保密原则,更经常地是指相对保密。

值得注意的是:接纳、尊重与包容以及注重个别化原则都是社会工作者绝对需要去遵守的操作准则,但“自决”、“知情同意”与“保密”原则则是相对的,当现实状况与上述原则发生冲突时,社会工作者要秉承着“生命第一”的原则来做出行为选择。

价值中立与教育研究的学术立场_薛晓阳

价值中立与教育研究的学术立场 薛晓阳 (扬州大学教育科学与技术学院,江苏扬州 225000) X 1摘 要2 教育研究是一种人文研究,而人文研究的最高目的就是显现存在的真理和人的意义,人文研究的这种目的性和价值性正是通过自己的学术立场和价值判断得到表现。任何教育研究都不能借故价值中立以躲避自己的学术立场和价值判断。教育事实可以作为表达意义的手段,但事实本身不能自然地、直接地给出包含在事实中的意义和真理,而必须通过研究者的价值判断和学术立场得到呈现。所谓价值中立实际绝不是不要价值,而是不要有偏见、带主观臆断性的价值。价值中立原则不是要削弱价值性在教育研究中的作用和地位,相反它是要提高人们对价值判断和学术立场的关注。从价值中立原则中不仅不能推导出对价值的否定,相反却只能更加表现出价值问题在教育研究中的重要位置。 1关键词2 价值中立;学术立场;教育研究 1中图分类号2G40-032 1文献标识码2A 1文章编号21002-8064(2003)04-0016-05 究竟应当如何表达自己的学术立场,教育研究究竟 是否应当进行价值判断,以及如何正确运用价值中立原 则,已经成为令教育研究头疼的问题。我们试图给出这 样一种观点:价值中立不是含糊学术观点的理由,更不是 抵挡学术批评的武器,用价值中立来回避学术追问是没 有道理的。可以告示经常以价值中立为由拒绝表达学术 立场的研究者,应如何理解价值中立及其在教育研究中 的运用。从韦伯的价值原则本身来看,不是在否定人文科学的价值性,而是如何表达价值性的问题。韦伯的研究本身就是对人文科学价值性的一种承认,而不是否定。一、教育研究的价值判断 (一)价值中立如何对待价值判断 自从韦伯提出价值中立这一研究思想后,价值中立 就一直受到各方面的批评。指责价值中立混淆了自然科 学和社会科学应有的界限,将/社会真理0混同于/科学真 理0。他们认为,社会真理有自己不同于科学真理的规 律,认为社会真理在客观存在之外,存在于人的想象和创 造之中。国内学者赵汀阳甚至用/事后真理0这一概念表 达人文真理的本质。在他看来,人文真理就是一种命运 的真理,根本不是客观世界中等待发现的预先存在。人文真理没有绝对的真理性,因为它不可重复,也不可实验,人文真理只能在人的解释和想象中得到显现和表露。在加达默尔的解释学立场看来,真理就是存在的解释,真理)))在解释中得以呈现,在解释中得以澄明。在他看来,所谓解释学的本质就是显现真理的学问和方法,他认为人文真理遵循着这样的法则:即人的想象能够到多远,人的创造能够伸向哪里,那么人的真理可能性就能够到达哪里。从这个意义上说,人文真理永远依赖于人的主观想象,永远是人对生活理想的价值判断,它在本质上是一种信仰与立场的真理。人的存在就是一种价值性的存在,人不是纯粹的事实,人的存在与其它存在的根本不同,就在于他的价值性。教育研究作为一种关于人的研 究,它的最高目的就是解释和揭示人的真理,如果离开了价值的判断,教育研究就失去了揭示真理的能力。由此可见,人的价值性决定了教育研究的价值性,而教育研究的价值性又决定了价值判断的必然性,拒绝价值判断就等于拒绝教育研究的真理性。现在,甚至有学者将人的价值性推向人之外的普遍存在,如在马尔库塞看来,即便是看起来与价值最无关的科学也不能处于绝对的价值中立之中,认为科学本身就是一种意识形态,就是一种价值,一种排斥人类生命价值的价值。韦伯认为,任何科学都存在着一种普遍的预设,即假设人类掌握宇宙法则是值得的,对人类来说是有意义的。而在韦伯看来,这一假设本身就是一种价值假设。X 1收稿日期22003-06-101作者简介2薛晓阳(1958-),男,江苏扬州人,教育学博士,现为扬州大学教育科学与技术学院副教授,主要从事教育基本理论的研究,关注教育哲学、道德哲学、文化哲学方面的研究问题。 2003年8月 第19卷 第4期教 育 科 学Education Science Aug.,2003Vol.19 No.4

社会科学研究中的价值中立与反思

论文题目:社会科学研究中的价值中立与反思 论文成绩: 社会科学研究中的价值中立与反思 内容摘要:价值中立作为一种推崇客观主义的方法论在西方影响很大,近几年对我国社会科学研究方法也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因而深入探讨这一问题,对于建构社会科学方法论的基础有着重要意义。价值中立学说自流行之初便饱受争议,研究者们各执一词,多是围绕其在社会科学研究领域中能否真正实现“纯粹价值中立”这一问题聚讼不已。本文将通过对马克斯·韦伯的价值中立学说深层含义的探索,来略加论述价值中立在社会科学研究中真正的实质意义所在,即反思价值中立是否真的能够得以实现。 关键词:价值中立;纯粹中立;实现;辩证思考 价值中立是西方社会科学研究中出现的一种带有唯客观主义色彩的方法论原则,运用该原则来进行社会科学的研究,可以保证研究的客观性和科学性,同时进一步澄清了科学与宗教的混淆关系。但是,这一命题所含有的合理因素并不能弥补其本身所包含的内在矛盾性,因此在探究它的合理性的同时分析其矛盾性是非常有必要的。 (一)关于价值中立的含义 价值中立(Value一neutrality)或价值自由(Value一free)是西方社会科学研究中出现的一种带有唯客观主义色彩的方法论原则。它是社会科学工作者在对社会现象的观察,探索和解释过程中,只陈述事实,而摈弃价值判断和个人的好恶,采取一种中立态度,因而在社会科学的研究中,只管真假而与好恶、对错无

关 [1]。德国的马克斯·韦伯继承和发展了这一思想而形成了自己独特的思想内涵,并形成了一套系统的价值中立理论。这种社会科学研究的方法论在西方有较大的影响,曾在长时间居于主导地位,因而此后众多国内外学者对其进行了深入探究。 研究者基本上都是在概述价值中立产生、形成、发展过程的同时,表述自己关于价值中立论的理解,这其中,学者对价值中立含义的探究算是相当成熟的。著名研究学者周家蔚指出,价值中立论是韦伯吸收实证主义社会科学方法论中价值中立思想和新康德主义把事实与价值、价值联系与价值评价作了区别的思想的产物,因而韦伯的价值中立论有如下两层意义:首先,一旦社会科学家根据自己的价值观念选择了研究课题,他就必须停止使用任何主观的价值观念,而遵从他所发现的资料的指引,不管用这种资料研究的结果是否对自己有用;其次,对事实领域和价值领域、事实判断和价值判断要作出严格的区分,不能从“事实的陈述”推出“应该的陈述”[2]。还有学者指出,韦伯的价值中立原则是继承逻辑实证主义相关思想而来,但有其深刻之处。即韦伯主要是在社会科学方法论的范畴内阐释价值中立原则的,而且亦不排除与价值相关的研究,因而韦伯的“价值中立论主要是指进行社会科学研究时,不可有自己的价值倾向。而要回避、终止自己的价值判断,不可援引科学为任何价值立场作出论证或辩护。这些关于价值中立含义的表述,表面上看没有什么差别,仔细考察起来还是存在一些差别的:虽然都认为韦伯价值中立论是继承此前相关思想资源而来,但继承某种思想、继承某种思想的程度,有细微的差别;都肯定价值中立论的核心思想在于要求研究者在社会科学研究中放弃价值执著、终止判断,但在价值中立论是否完全否定价值性理解方面,也有细微差别;对价值中立论出现的认识论意义,这些理解则表现出较大差异。

继续教育网答案-社会工作价值观和专业伦理

课程名称:社会工作价值观和专业伦理 社会工作价值观和专业伦理 (测试时间60分钟) 1. 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25道题,共50分) (1) 艾滋病患者和生理残疾者面临的最大困境在于社会歧视和基本生活能力欠缺。帮助他们康复或改善环境,并通过各种努力减少社会歧视,维护其正当权益,体现的社会工作价值观原则是()。 认可 尊重 保密 个别化 (2) 社会工作者小宋在接待一名听力有问题的老人时,由于事先没有了解到老人的听力问题,因此在与老人的沟通中声音太小,老人很生气,此时,根据社会工作专业的()原则,小宋不仅要道歉而且还要向老人提供服务。 同情 保密 接纳 尊重与包容 (3) 社会工作者小王在进行社会服务时,事先了解服务对象的地域、语言、风俗习惯、宗教信仰等,以便与服务对象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这体现了社会工作者对服务对象的()伦理责任。 尊重服务对象的自我决定 使服务对象知情同意

具有文化敏感性 保护服务对象的隐私和保密性 (4) 服务对象的“自我决定”意味着()。 社会工作者不对服务对象的行为进行任何干涉 服务对象在事关自身利益的决策中起到主导作用 社会工作者完全可以出于善意代替服务对象进行重要决策 所有服务对象都必须自我决策 (5) 世界上第一部有关社会保障的完备法案是()。 《社会保障法案》 《地方政府社会保障法》 《济贫法》 《新救济法》 (6) “非批判”原则是指()。 社会工作者对服务对象的错误行为不进行公开批判 社会工作者对服务对象的言行听之任之 社会工作者对服务对象的言行进行鼓励和表扬 社会工作者对服务对象的言行和价值观不进行指责,也不强迫他们接受其他价值观 (7) 保密原则意味着()

社会工作的价值观

第2次课教案 课程名称:社会工作概论任课班级:心理本091 时间:2010年 3 月15 日

导入活动:对价值的认识——人我之间:人人都是不同的 1.目的:帮助学生了解人我之间的差异,并从中学会尊重他人的价值观 协助成员尊重每个人的独特性、价值观与看法,而不只是以自己的做为 标准,能以不同角度去理解、尊重别人。 2.内容: 在一次海洋旅行中,我们所乘坐的“爱之船”因遭到大风的影响将要沉没,在波涛汹涌的海上,等待救援,而船上的救生艇只有一艘,且只能乘坐五人,在救援未到时,只有先做抉择,先救出五个人再说;其余的人只好等待机会,也可能就此消失在海洋中…… 搭乘此船的共有15人,如果由你做决定,你觉得谁是应该优先被救出的人 3.实施程序 (1)暖身活动:如果我有一百万

让成员共同分享“如果我有一百万,我要做什么?” (此活动只是热身,让成员自由讨论,不所任何引导或后续讨论) (2)舍我其谁 ▲每人发一张上表,让成员依照说明完成 ▲把全班分成若干组,每组5-6人,让每组成员互相分享自己的选择和理由▲请每位成员说服同组其他成员改变其选择,与自己的相同(15-20分钟)▲领导者询问:是否有被说服的?是否有说服成功的?请分享心路历程 说服不成的原因是什么? 从说服过程体会到什么? 彼此价值不同,说服对方容易吗? 别人的选择有无道理? (3)谁对谁错 做完上面的活动及分享活动,领导者带领同学们讨论、分享所得到的心得与学习,并决定究竟谁的选择是对的,谁的是错的,还是都对、都错?整个活动体会出的人我关系如何? 4.作业:鼓励学生在日常生活中,也能以不只自己的看法去衡量,能多去了解别 人、尊重别人

4、社会工作价值

1. 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25道题,共50分) (1) 艾滋病患者和生理残疾者面临的最大困境在于社会歧视和基本生活能力欠缺。帮助他们康复或改善环境,并通过各种努力减少社会歧视,维护其正当权益,体现的社会工作价值观原则是()。 认可 尊重 保密 个别化 (2) 社会工作者小宋在接待一名听力有问题的老人时,由于事先没有了解到老人的听力问题,因此在与老人的沟通中声音太小,老人很生气,此时,根据社会工作专业的()原则,小宋不仅要道歉而且还要向老人提供服务。 同情 保密 接纳 尊重与包容 (3) 社会工作者小王在进行社会服务时,事先了解服务对象的地域、语言、风俗习惯、宗教信仰等,以便与服务对象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这体现了社会工作者对服务对象的()伦理责任。

尊重服务对象的自我决定 使服务对象知情同意 具有文化敏感性 保护服务对象的隐私和保密性 (4)服务对象的“自我决定”意味着()。 社会工作者不对服务对象的行为进行任何干涉 服务对象在事关自身利益的决策中起到主导作用 社会工作者完全可以出于善意代替服务对象进行重要决策所有服务对象都必须自我决策 (5) 世界上第一部有关社会保障的完备法案是()。 《社会保障法案》 《地方政府社会保障法》 《济贫法》 《新救济法》 (6) “非批判”原则是指()。 社会工作者对服务对象的错误行为不进行公开批判

社会工作者对服务对象的言行听之任之 社会工作者对服务对象的言行进行鼓励和表扬 社会工作者对服务对象的言行和价值观不进行指责,也不强迫他们接受其他价值观(7) 保密原则意味着() 通常未经服务对象允许,社会工作者不能向第三方透露服务对象的隐私资料 社会工作服务只能在秘密状态下进行 任何情况下社会工作者都不能向第三方透露服务对象的隐私资料 社会工作者不能向第三方透露服务对象的所有资料 (8) 在社会工作中强调接纳这一价值观,下列说法中,关于接纳这一价值观错误的是()。 接纳是一种方法 接纳不等于赞同和认同服务对象的价值观 不介意案主的价值观与行为为其提供服务 不仅接纳服务对象的优点,也接纳服务对象的缺点 (9)小徐是某中学的社会工作者,为服务对象小李提供个案服务。从社会工作者对服务对象的责任来看,小徐可以将个案服务的记录用于()。 与自己的督导交流

浅论社会科学研究中的价值中立问题和反思

浅论社会科学研究中的价值 中立问题和反思 社会科学研究中的价值问题是社会科学方法论的核心问题,其中价值中立论又是在西方影响较大的一种社会科学的方法。本文追溯了价值中立的由来,阐释了价值中立问题形成的阶段,概括了价值中立问题的内涵,讨论了价值中立问题的应用范围和限度,认为价值中立原则仍然值得今天的中国社会科学所借鉴。 关于科学的价值中立的观点,在西方哲学思想中在较长时期内影响了占主导地位的科学观和认识论。一般认为马克思·韦伯引入了现代的事实—价值两分的观点。他在《社会学与经济学中“价值中立”的意义》这一经典论文论述了两方面的观点。第一点他吸取了休谟的思想,认为在规范与描述之间、在断言某物实际上是什么与理想上应当是什么之间,存在着不可逾越的鸿沟。因为我们加于事物的价值不属于这些事物的真理性,科学关心的是描述实际发生了什么,并且解释为什么。自然,科学能够而且必须注意个人和团体在事实上怎样做出评价,但他们却不能从根本上真实地记录这个或那个事物是内在地有价值的,因而是在范畴上应当被评价的。韦伯的第二个论点是有规定性的。他从不认为价值是无足轻重的,也从不宣称每个人,特别是社会科学家应当总是避免价值判断。与此相反,他坚持提出指认与评价的区别,二者不容混淆。一个人在表达价值判断时,不应当自称这种判断是得到科学地确认的;因为事实上这是做不到的。当社会科学家推崇某种行动时,他们应当尽力地说明自己所说内容中哪些是科学的发现,哪些是具有很不同地位的政策建议。这是知识分子的真诚品质与尊重真理的原则所必然要求的。 一、“价值中立”问题的由来 社会科学研究中的“价值中立”原则的提出,和实证主义与人本主义的极端争执有关。实证主义的开山祖师、社会学的创始人孔德就强调社会学要仿效自然科学,主张像物理学研究自然现象那样客观的对社会现象进行研究,不带价值判断地揭示社会现象和社会行为的规律。因此,在孔德那里社会学应该是和自然科学一样完全“价值中立”的,根本不应该有价值的因素,尽管他没有使用“价

社会工作政策与法规

第一讲社会政策基本概念 第一部分:学习目标 1、了解我国社会政策的发展; 2、理解我国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的一般性原理。包括社会政策的特点、目标、功能及基本运行方式; 3、掌握社会政策的运行机制,如社会政策的构成要素、社会政策制定过程以及社会工作者在社会政策过程中的作用; 4、了解社工专业人才建设的法规与政策; 5、理解社工专业人才队伍中长期规划,包括主要任务、政策目标、重点工程以及政府购买社工服务的政策。 第二部分:内容辅导 一、社会政策 (一)基本含义 从属于公共政策(公共政策是指政府或政党为了维护经济与社会正常的运行与发展、处理公共事务和解决社会问题而制定的行动方案和行为准则的总和),是指政府为实现其目标而采取的社会行动的总和。 (二)主要内容 社会政策涵盖了社会的各个领域(主要包括社会保障政策如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医疗卫生政策,劳动就业政策,公共教育政策,住房保障政策,特殊人群权利保护政策,公益慈善事业发展政策等);随着社会的发展,社会政策也是在不断地发展着的,如司法矫治便是新兴的社会政策。 (三)特点 1.目标的社会性; 2.体现社会共同利益的价值; 3.满足社会成员尤其是困难群体的基本需要; 4.社会服务与社会管理相结合; 5.坚持福利性; 6.社会目标与经济目标相协调。 (四)基本目标

1.满足民生需要; 2.保护人权; 3.维护社会公平; 4.解决社会问题; 5.促进社会和谐。 (五)主要功能 1.经济功能【人力资本投资、调节经济运行、激励劳动积极性】; 2.社会功能【收入再分配、社会建设、社会控制】; 3.政治功能【社会管理、调节利益矛盾、增强执政基础、维护社会稳定】。 (六)基本原则 1、公平与效率相结合; 2.以人为本、尊重人权; 3.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4.社会保护; 5.政府与民间相结合。 二、社会政策的构成要素 (一)社会政策的主体 类型:1.直接主体(立法机关、行政机关、执政党);2.间接主体(利益集团、公民、其他党派)。 特点:1.主动性;2.多元性;3.权威性。 角色:1.政策制定者;2.政策实施者;3.政策评估者;4.政策调整者;5资源提供者。 (二)社会政策的对象 类型:1.普遍性对象——全体公民;2.选择性对象——部分公民。 特点:1.被动性;2.差异性;3.连带性。 角色:1.政策诉求者;2.政策接受者;3.信息提供者。 (三)社会政策的资源:人力、物力、财力。 (四)资源调动方式 1.政府公共财政对社会各项事业的投入; 2.各类社会力量对社会服务和公益事业的投入;

社会工作价值观的涵义、作用与内容

社会工作价值观是社会工作实践的灵魂,是社会工作者的精神动力。作为一种专业价值观,它的基础是社会主流价值和社会工作专业的独特追求。一般而言,社会工作价值观,是指一整套用以支撑社会工作者进行专业实践的哲学信念。社会工作价值观以人道主义为基础,充分体现了热爱人类、服务人类、促进公平、维护正义和改善人类与社会环境关系的理想追求,激励和指导着社会工作者的具体工作。社会工作价值观具有重要作用,并主要表现在理论作用与实践作用上。在理论作用上,社会工作价值观是构成专业社会工作的必要条件之一,是确定社会工作专业使命或目标的根据,同时,也是专业教育的核心内容。在实践作用上,社会工作价值观是社会工作者的实践动力;通过社会工作专业伦理标准这种形式,社会工作价值观可以指导社会工作者的实践;社会工作价值观是促进社会工作者个人成长的有效力量;社会工作价值观是维系社会期望和社会工作专业服务关系的关键。社会工作起源于西方,目前在大多数西方国家已经达到比较成熟的水平,社会工作价值观也比较稳定。例如,戈登于己于人965年提出的社会工作价值体系包含六个方面的内容:个人应该受到社会的关怀;个人与社会是相互依赖的;每个人对他人都负有社会责任;每个人除了具有人类共同的需要外,每个人也是独特而异于他人的;民主社会的基本特质,在于每个人的潜能都能充分实现,同时也意味着个人应当通过社会参与而尽到其社会责任;社会责任提供途径以消除自我实现的障碍,以便个人的自我实现得以完成。再比如,比斯台克于1967年提出的社会工作价值体系包含九个方面的内容:人的潜能,人的责任,人的权利,人的基本需要,社会功能,社会的责任,社会的权利,个人对社会的责任,人的自我表现抉择权利。国际社会工作界把社会工作价值观归纳为以下六个方面:(1)服务:社会工作者应当超越个人利益为他人提供专业服务。(2)社会工正:社会工作者追求社会变革,特别是与弱势群体一起努力,并代表他们寻求社会变革。(3)个人的尊严和价值:社会工作者对个人都给予关心和尊重,意识到个体的差异和文化及种族上的多元性。(4)人类关系的重要性:社会工作者认识到人类关系和群体内部关系是重要的变革工具。(5)诚信:社会工作者始终意识到专业的使命、价值观、伦理原则和伦理标准,并用与之相适应的方式开展实际工作。(6)能力:社会工作者不断致力于增进专业知识和技能,并将他们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在操作层面,社会工作价值观可以概括为以下原则:接纳、尊重、个别化,自决权和知情同意,保密,不批判。我国的社会工作是依据我国国情,并在借鉴西方社会工作价值、理论和方法基础上逐步发展起来的。我国社会工作职业化是在执政党和政府直接领导和推动下开始起步的,加上传统文化对当代社会的影响因素,使得我国社会工作价值观的内容必然有自己的特色。经过了近30年的改革开放,我国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各个领域都发生了巨大变化,社会主流价值也由计划经济时期单纯强调国家和集体利益而忽视个人利益转变为三者并重,社会生活中多元文化并存。在吸收国际社会工作发展成果的基础上,根据我国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和当前社会工作的发展特点,在社会工作价值体系建设方面还应当注重以下内容:一是强调社会和谐。个人的价值和尊严应当建立于人们共同发展过程中的平等尊重、相互支持的基础上应体现于密切的社会关系之中。基于文化传统和社会政治制度,相对于西方社会对个人尊严自由的推崇,我们应该更加强调社会和谐。二是保持家庭和谐和稳定依然是我们社会的主流家庭观念。西方文化注重个人自由,我国传统文化和现实的社会生活比较注重家庭的价值。因此,相比较西方强调人们的个人尊严和权利,我国应更加强调家庭成员之间的彼此宽容、相互支持和相互依赖。三是注重服务的“人情味”“人情味”是我国传统文化中很有特色的内容。他一仁爱为基础,体现了我国人民自古以来就重视社会交往中的情感支持和情感依赖。当前,在以理性和社会责任为基础的民主建设中,我们的“人情味”将会是当代人类关系特征的重

价值中立原则

价值中立原则 心理咨询中价值中立很重要。但我常常觉得心理师不中立,总是在用他的价值观挑战我,或用社会主流的价值取向引导我,让我放弃我的生活方式,我该如何面对这样的引导? 价值中立是一种心理师的内心逻辑,并不是什么都不能做,什么都不能引导。现代心理治疗更加注重当下,注意咨客关系,关注未来,所以对来访者与心理师之间的互动常常给予及时分析,对未来作一些引导,由此来促进来访者的改变。所以,治疗师利用自己的反向“移情”,利用好恶感、知觉感受来扰动当事人也常被采用。最经典的做法是觉察到你行为或处境中隐含的价值观念,并认为你的痛苦恰好来源于你不恰当的观念时,治疗师会挑战或与你对质这个观念,或引出一个相反的观念来缓冲,或把你这个观念极端化,让你看到观念的荒谬可笑,这样做与是否中立无关。 那么中立是什么?中立是心理师的一种职业态度。中立有三个层面: 一是价值的中立,不对你说什么观念好,而说什么观念对你更有效,回避价值判断。 二是治疗的中立,不因心理师个人的好恶、信仰、性别、审美、偏爱来影响与来访者的关系。治疗师要坦承这些东西对自己的干扰,保持第三只眼警觉自己的问题带入咨询情境。 三是变化的中立,不假定当事人怎么改变才更好,而把改变的权力交给当事人,承认自己是无知的,随当事人去流动。聪明的做法就是多

提问,帮助当事人打开思维与视觉,少回答,因为任何回答都可能形成一种对当事人的误导。当然,对一些低文化、低生活境遇、自我觉察力弱的人,真正的中立又正好是不中立,为了让当事人获益,治疗师不得不放弃职业立场,给当事人一些切实可行的指导。 所以,咨询过程的中立是复杂的。如果你感觉心理师的中立有问题,最好把这个感受告诉他,这样你们的咨客关系才能在互动与信赖中良性发展,最终获益的是你自己!其实,有时候心理医生的不中立正是医生自己的移情造成,他可能对你的关注太多了,或者对你有其他的期待。你坦诚告诉他的不中立可以帮助他觉察自己,如果他因此而生气,影响你们的治疗关系,或执意而为,不因为你的反感稍有收敛,反说是你的负性移情、阻抗、防御之类,那么不要那么相信他,这是故意打垮破坏你的内心防御与价值系统,让你臣服、依赖于他。炒他的鱿鱼是你明智的选择。

(完整版)社会工作价值观与专业伦理

社会工作价值观与专业伦理 基础知识 社会工作价值观: 社会工作价值观是指一套用以支撑社会工作者进行专业实践的哲学信念 社会工作价值观以人道主义为基础 社会工作价值观充分体现了热爱人类、服务人类、促进公平、维护正义和改善人与社会环境关系的理想追求,激励和指导着社会工作者的具体工作 ★社会工作价值观的基础是社会主流价值和社会工作专业的独特追求。人道主义是社会工作价值观的理论基础。P51 ★社会主流价值观由政治、法律、经济和社会制度等体现的社会意识形态以及传统道德构成。 ★社会工作专业的独特追求在于它通过社会服务的手段去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恢复和改善人们的社会功能。 ★社会工作的实践目标是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恢复和增强人们的社会功能,帮助人们妥善利用各种社会资源,积极主动地适应社会。 伦理与价值的相关概念 伦理:人们在人际关系方面所持的价值信念和行为原则,包括:个人的自我行为控制和调节以及对他人的行为期望标准 伦理与价值的关系:

联系:伦理从价值观中推导出来,必须与价值观协调一致。 不同之处: 价值观关注好的与理想的东西,伦理关注的是行为的正确与否或善恶问题。价值观抽象,伦理具体。 伦理的类型:个人伦理、专业伦理和社会伦理及其关系p64 考点分析 考点1、社会工作价值观的作用: 理论作用和实践作用 (一)理论作用 1、社会工作价值观是构成专业社会工作的必要条件之一 (1)社会工作价值观是社会工作理论和方法的哲学基础 (2)社会工作价值观是社会工作专业理论的依据 (3)社会工作价值观是区别于其他人类服务专业的重要标志 2、社会工作价值观是去确定社会工作专业使命或目标的依据 3、社会工作价值观是专业教育的核心内容 (二)实践作用

价值中立问题的探讨

价值中立问题 1.什么是价值中立?社工能做到完全价值中立吗?(操作性) 答:什么是价值中立:①价值中立最早是马克思·韦伯提出的一个概念,他认为在经验科学和价值判断之间应划分明确界线,知识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既存知识”,它是关于“实然”的知识,另一类是规范知识,即关于“应然”的知识。一门经验科学不能告诉他人应该做什么,而只能告诉他们他能够做什么,以及在特定的情况下,他希望去做什么。他认为社会科学是一门关于具体现实的经验科学,它只能以研究“实然”为任务,而不应涉入“应然”领域。一般认为,韦伯的价值中立观有两层基本含义,第一,它要求社会科学家一旦根据自己的价值观念选定了研究课题,在研究过程中,必须停止使用自己的或他人的价值观念,不能把自己的价值观念强加于资料,相反地,应当根据资料的指引,从事实资料中概括出结论,而不管研究的结果对自己有利还是不利,这样才能保证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的客观性和普遍有效性。第二,强调“事实”’和“价值观念”是完全不同的两个领域,“存在”与“应然”应该区分,“认识”与评价应该区分。科学只能认识“存在”,不能评价“应然”。虽然社会科学有时能帮助人们搞清自己能够或希望做什么,但是决不能劝导任何人应该做什么。与社会工作更加相关的“价值中立”概念是美国人本主义心理学家罗杰斯1938 年在其“来访者中心疗法”中首先倡导的咨询原则。所谓的价值中立,就是指咨询师在咨询过程中要始终保持一种客观中立的态度,充分尊重、无条件认同和接纳来访者的价值观,对其思想和行为不做是非好坏的价值评判,不给来访者提供问题的答案,不把外在的价值观和价值标准强加给来访者,而由来访者自己做出价值判断和价值选择,并进而最终自己解决问题。概括地说,价值中立原则就是要求咨询师对来访者的思想和行为不评价、不指导、不干涉。我认为,社会工作中对于价值中立的定义与心理学中的定义在含义上基本上是一致的,社会工作吸收了心理学中的这一定义。但是社会工作和心理咨询在专业使命、工作对象、收费模式、采用的方法等方面还是有很大的差异的,所以在价值中立的实现上会比心理学面临更多的问题。 ②但是在社会工作中的最初阶段,社会工作也倡导要将价值评判搁置一边。那时候的意思是,社会工作者应该全面看待一个人,要看到案主的长处和引发案主问题的经历、环境、文化各方面的原因,而不是一味地指责他的缺点或问题。如果社工认为案主的行为有问题,我们的态度也是“我接受你个人,但是我不接受你的行为。”但是今天似乎我们对于价值中立的理解就是接受案主的一切,包括他这个人,他的想法,他的行为,这些我们都不予干涉。 ③与价值中立相反的概念是“价值干预”(或“价值参与”),价值干预按照程度,可以由浅入深地分为“价值澄清”、“价值导向”和“价值灌输”三种。价值澄清是指社工在咨询过程中帮助案主澄清他们的价值追求,了解和体察自身价值观之间存在的矛盾及其行为的代价与后果。目的是帮助来访者澄清个人的各种需要,并自己去选择一个恰当的价值导向下的适宜行为,以获得心理平衡,避免来访者的价值模糊。价值导向是指社工在必要的时候“引导”案主做出选择,有时甚至引导(非代替) 案主做出相应的改变选择。价值引导可以帮助案主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价值灌输”则是社工对案主的价值观作好坏、正误判断,通过灌输或操纵的方式作价值的裁判,甚至替案主做出决定。“价值灌输”不符合社会工作的宗旨,它是思想品德教育的主要形式和手段。社会工作中的价值干预的主要表现形式是“价值澄清”和“价值引导”。 ④由此来看,对案主价值观的干预从程度上来看依次是价值中立→价值澄清→价

中国本土社会工作价值观的特点

中国本土社会工作价值观的特点 我国的社会工作是依据我国国情,并在借鉴西方社会工作价值、理论和方法基础上逐步发展起来的。我国社会工作职业化是在执政党和政府直接领导和推动下开始起步的,加上传统文化对当代社会的影响因素,使得我国社会工作价值观的内容必然有自己的特色。经过了近30年的改革开放,我国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各个领域都发生了巨大变化,社会主流价值也由计划经济时期单纯强调国家和集体利益而忽视个人利益转变为三者并重,社会生活中多元文化并存。在吸收国际社会工作发展成果的基础上,根据我国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和当前社会工作的发展特点,在社会工作价值体系建设方面还应当注重以下内容: 一是强调社会和谐。个人的价值和尊严应当建立于人们共同发展过程中的平等尊重、相互支持的基础上应体现于密切的社会关系之中。基于文化传统和社会政治制度,相对于西方社会对个人尊严自由的推崇,我们应该更加强调社会和谐。 二是 保持家庭和谐和稳定依然是我们社会的主流家庭观念。西方文化注重个人自由,我国传统文化和现实的社会生活比较注重家庭的价值。因此,相比较西方强调人们的个人尊严和权利,我国应更加强调家庭成员之间的彼此宽容、相互支持和相互依赖。 三是注重服务的“人情味”“人情味”是我国传统文化中很有特色的内容。他一仁爱为基础,体现了我国人民自古以来就重视社会交往中的情感支持和情感依赖。当前,在以理性和社会责任为基础的民主建设中,我们的“人情味”将会是当代人类关系特征的重要补充。社会工作关注人的感受,关注人类关系,就不能不重视“人情味”在我国社会工作价值观中的作用。四是中是道德建设。我国是礼仪之邦,是道德社会,特别注重道德的力量。当时中共中央提出的“八荣八耻”不仅是对社会公德的高度概括,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我国当前社会意识形态,其价值核心也一定成为社会工作价值观的基础之一。 五是体现社会发展的要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是我国社会当前最重要的目标,社会工作价值观也应该对此有所反映。社会工作价值观随着经济与社会发展、社会意识形态的发展变化而适当调整。要立足本土、着眼发展才能满足不断出现的新的社会需求和问题。

第三章 心理咨询的原则 (1)

第一节心理咨询的主要原则 ?来访者自愿原则 ?价值中立原则 ?信息保密原则 ?方案守法原则 ?促进成长原则 ?情感限定原则 ?避免双重身份原则 ?咨询时间地点限定原则 我国《心理咨询师国家职业标准》(2005年版)规定的保密措 施如下 1、有责任向求助者说明心理咨询工作者的保密原则,以及应用这一原则时的限度。 2、在心理咨询工作中,一旦发现求助者有危害自身或他人的情况,必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意外事件发生(必要时应通知有关部门和家属)或与其他心理咨询人师进行磋商,但应将有关保密的信息暴露限制在最低范围之内。 我国《心理咨询师国家职业标准》(2005年版)规定的保密措 施如下 3、心理咨询工作中的有关信息,包括个人记录、测验资料、信件、录音、录像和其他资料,均属专业信息,应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保存,不得列入其他资料之中。 4、心理咨询师只有在求助者同意的情况下才能对咨询过程进行录音、录像。在因专业需要进行案例讨论,或采取案例进行教学、科研、写作等工作时,应隐去那些可能会据以辩认出求助者的有关信息。

第二节心理咨询的范围 ? 1 学校心理咨询 –目前个大中小学校一般都有专职的心理学工作者,他们工作任务主要是解决师生的各种心理问题,如新生入学后不适应,学习困难,另外还涉及一些实际问题包括如何报考学校或选择专业,怎样处理师生关系或同学关系,如何提高学习效率,如何进行智力开发等。 心理咨询的范围 ?2 选择职业的心理咨询 –职业选择是一个大问题。一方面雇主对雇用人员有种种要求,不同职业有不同的录用条件;另一方面待业人员也想知道怎样选择适合自己的理想职业,以及实现理想职业自身所应具备的心理条件,专业知识和形体仪表等。这些都可以通过心理咨询得到帮助。 心理咨询的范围 ?3 婚姻和性问题的心理咨询 –比起传统社会,现代社会离婚率高,家庭结构不稳定,再婚及非法同居的人也较多。比如在美国,各类性功能障碍在人群中比例较大,在“正常“的夫妇中,48%女方,36%男方具有不同程度和不同性质的性功能障碍。因此,要求婚前,婚后保持男女生活和谐尤其是性和谐的咨询较多。 心理咨询的范围 ?4 临床心理咨询 –主要针对各种心理症状和心理疾病。在医院中,临床治疗,心理治疗和心理咨询三者之间很难严格地划分界限,门诊医疗工作中也包含了很多心理咨询工作。医院除了开设临床心理咨询专科外,其他临床各科中已有很多心理咨询的内容。

论科学价值中立说

姓名:陈明利 学号:201010300076 班级:10级思想政治教育班 指导老师:凌小萍 论科学价值中立说 摘要:在当今时代,科学技术与社会广泛结合,给世界的经济、政治、军事、文化、教育、意识形态以至整个社会以极大影响。科学技术的社会作用是如此巨大,它不仅改变着个人、家庭、社会、国家,而且引起了全球的变化。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给人类社会带来得好处是十分明显的。它不仅极大地改善和丰富了人类的物质生活,极大的方便了人们的衣食住行。然而,一方面,它给人类以巨大恩惠,大大提高了人类认识自然和改造自然的能力;另一方面,它又带来种种难以解决的社会问题,危胁着人类的生存和可持续发展,因而科技就是一把“双刃剑”。 关键词:科学技术价值社会 所谓科学的价值中立就是在进行社会学研究的时候只是力求反映研究对象的真实状况,而避免介入政治现实和做善与恶、好与坏的评价;就是力求摆脱价值判断,不进行价值判断或者暂停价值判断的意思。他强调应在经验科学与价值判断之间划出泾渭分明的界限。为了保证价值中立原则的事实,科学家就要使用“理性”的方法。在研究过程中做到按照系统的概念对经验进行分类,采用恰当的论证规则,运用正确的逻辑规则和方法。基于上述说法,科学本身就是一种工具,而且仅仅是一种没有好坏之分的工具。科学本身是价值中立的,但我们要知道,科学在社会中是由人来解释的,所以不可避免要带上人的主观价值的烙印。对许多人而言,科学所探讨的是物与物之间的关系,所关心的只是事实,与感情无关,无善恶之分,是和价值无涉的。如果一定要以“好”、“坏”两字来评价科学,那么科学是绝对好的。因为我们当前生活中的种种方便,不管是电话还是网络还是空调,等等这一切都是拜科学之所赐。而那一个个眺望星空或埋头实验室,给我们带来科学知识的奇怪、超常的人则是人类的恩人。就算有一些坏事与科学扯得上关系,譬如我国曾在科学家论证粮食可亩产万斤后饿死了极多的人,那也不能怪罪到科学的头上,所有这一切都只是出于坏人的行为,或者科学被坏人所利用,科学只追求真理,只探究自然的奥秘,它本身是不可能有任何错的,因而是不可能负任何责任的。在一定意义上,科学和技术一样,只是人们的工具。同一个工具,譬如说炸药,诺贝尔可以用于开矿,恐怖分子可用于劫持飞机,但工具本身绝对不是坏的。 ①科学并没有普通大众所想象的那么圣洁。科学是什么?科学就是科学家所做的事。科学家是什么人?他们和普通大众既不同又相同。不同之处在于他们有研究兴趣,是科学技术沿着自身的内在逻辑发展、增殖的一个环节;相同之处在于他们也有七情六欲,也有私心杂念,也有高级和低下之分,也得为稻粮谋,也得为名忙、为利跑。也就是说,他们既是追求纯粹真理的人,又是受雇佣的人(雇主包括国家、军事机构、企业、其他机构等)。在科学没有找到多少实际用途,做科学研究还基本只是一种副业的时代,科学家中更多的是理想主义者、真理的追求者;在科学成为社会建制,一项研究需要众多人协作才能完成的现代,科学家中更多的是现实主义者、衣食名利的追求者。 既然是受雇拥,既然要从雇主那儿领取经费,科学家所做的事就必然会反映雇主的利益。也就是说,具体的科学研究必然负载有价值。大千世界,包罗万象,不可能什么都研究,必须要有所取舍。研究什么,不研究什么,在科学诞生之初,可以主要由科学家个人决定。但进入大科学时代以后,人们已经不能再像伽利略、牛顿那样单靠一张纸、一支笔和几样简陋的仪器就做出的卓越成果。现代的科学研究排斥孤独的探索者。曼哈顿计划、阿波罗登月计划、人类基因组计划、结晶胰岛素的合成、两弹一星的研制、杂交水稻的育种,等等,哪一个不像大的工程?不但需要精密、昂贵的仪器,还需要单个的科学家加入到某个团体中去充

“价值中立”的积极作用与危害性

华南农业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社会学专业 “价值中立”的积极作用与危害性 ——关于马克斯·韦伯“价值中立”说的思考 作者:麦亮 学校:华南农业大学 年级:10级社会学 学号:201031030121 指导教师:王建平

“价值中立”的积极作用与危害性 ——关于马克思·韦伯“价值中立说”的思考 麦亮 2011年6月 摘要:通过了解休谟的“是—应该”问题和马克思韦伯的价值中立含义,分析出平时人们所说的价值中立更类似于休谟的观点而与韦伯的观点有所不同,进而分析出“价值中立”的思想应该在一定的社会秩序下提倡。 关键词:价值中立、马克思韦伯、休谟、 价值中立,是德国社会学家马克思·韦伯在慕尼黑大学所作的演讲《以学术为业》中提出的。它最早可以追溯到18世纪英国哲学家大卫·休谟所提出的“是—应该”问题,即“事实判断与价值判断”的问题。在此基础上马克思·韦伯提出“应当把价值中立性作为从事社会学研究所必须遵守的方法论准则,每个人都是自己的主人,不能拿自己的标准来衡量别的人或事,在研究中应该保持中立的态度。” 价值中立的观点日益受到中国广大群众的认同,这体现在人们日益追求辩证思考、思想独立、思想自由等社会价值观念的转变。这些价值观念都在某种程度上鼓励人们独立思考、建构自己的独特的世界观和价值观,使人们相信自己的观点想法和价值判断标准不应该强加于别人身上,反之亦然。 这篇文章所要论述的就是价值中立是否真的正确。 一、从“是—应该”出发,休谟的观点 18世纪英国哲学家休谟首先把事实与价值加以明确的区分,他指出,从表述事实的语句推不出表述价值的语句,亦即从“是”推不出“应该”。 “在我所遇到的每一个道德学体系中,我一向注意到,作者在一个时期中是照平常的推理方式进行的,确定了上帝的存在,或是对人事作了一番议论;可是突然之间,我却大吃一惊地发现,我所遇到的不再是命题中通常的“是”与“不是”等联系词,而是没有一个命题不是由一个“应该”或一个“不应该”联系起来的。”休谟在其著作《人性论》当中曾经这样谈到过。 休谟认为“是”代表的是一个事实,而“应该”则代表了一种价值判断。而从哲学的角度来讲,用“是”来进行联系的语句,表达的是对客观事实的一种描述,它是属于理性的范畴,它所传达的是某种客观的现象或者知识;而用“应该“来进行联系的语句,表达的是对某种客观事实所具有的某种感情倾向,它是属于感性的范畴,它所传达的往往是某种价值判断或者说是道德标准。

社会工作基本价值观及理念

社会工作基本价值观及理念 一、社工的首要使命为协助有需要的人士及致力处理社会问题。 二、社工尊重每一个人的独特价值和尊严,并不因任何人的家庭背景、种族、国籍、性别、性倾向、年龄、家庭岗位、信仰、政治观念、智能、体能、社会及经济地位、或对社会的贡献不同而有所分别。 三、社工相信每一个人都有发展的潜质,因而有责任鼓励及协助个人在顾及他人权益的情况下实现自我。 四、社工有责任维护人权及促进社会公义。 五、社工相信任何社会都应为其公民谋取最大的福祉。 六、社工有责任运用本身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去推动个人和社会的进步,务求每一个人都能尽量发挥自己的所能。 七、社工认同人际关系的重要性,会尽力加强人际关系,务求维持、促进及提高个人、家庭、社团、机构、社群的福祉,帮助社会大众预防及减少困境与痛苦。 社会工作方法

直接服务方法 ①个案工作。对象是作为社会成员的个人或作为社会细胞的家庭。运用各种现代科学知识与技术,帮助个人或家庭解决或预防困难和问题,改善个人或家庭的生活,使之获得 幸福。 ②小组工作。以小组为服务对象,主要运用科学知识协调小组与成员之间、成员与成员之间及小组之间的各种关系,促进小组成员与团体生活的健康发展,使小组及其成员能及时克服困难,解决面临的各种问题。 ③社区工作。以社区为对象开展社会工作的一种方法,包括社区组织、社区服务与社区发展。任务主要是了解社区的问题与需要,利用社区的人力、物力、资源,争取社区外的配合、协作与支持,帮助社区及时解决面临的困难与问题,促进社区福利事业的发展,使社区在社会发展中发挥更好的作用。 间接服务方法

①社会工作行政。通过政府的社会行政机构和各种社会事业机构的行政工作,贯彻执行国家与地方社会工作的方针、政策,发挥行政功能,促进社会事业的建设和发展。 ②社会工作督导。通过规定的程序对社会工作及其专业教育的计划方案的实施进行评估,传授社会工作专业的理论、知识、经验和方法,提高社会工作和教育的质量,保障服务对象的权益。它是社会工作行政的重要辅助形式。 ③社会工作咨询。对社会工作者或服务对象提供有关的信息、情报、资料和技术,以提高有关人员的素质与服务能力,或解决困难问题的能力。 ④社会工作研究。通过对社会工作的科学研究,包括对社会福利政策、各种社会服务项目、社会工作实践、社会工作评价等的研究,提高社会工作者的专业知识、技能及其服务水平。 【下载本文档,可以自由复制或编辑内容。学习的目的是增长知识,提高能力,相信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努力的您一定可以获得应有的回报。】

社会工作实务:介入的特点、分类及原则

第五章介入——助人的关键阶段案例:上一章呈现了阿三的案例。为了帮助阿三,社会工作者按照介入计划采取了如下行动:首先,协助阿三找到了工作。对阿三来说,解决生计问题是首要的。这也是他重新融入社会、开始正常生活、恢复信心的重要一步。阿三没有一技之长,找工作比较困难。为此,社会工作者帮助阿三申请了就业培训基金,使其参加了电梯工培训,并取得了电梯工上岗证。在社区居委会的帮助下,阿三当上了小区的电梯工。此外,阿三所在的小区即将拆迁,为解决阿三一家人的住房困难问题,社会工作者与阿三一起到街道申请到了廉租房。其次,帮助阿三解决了婚姻危机,减轻了心理压力。为了处理好离婚问题,社会工作者陪同阿三与妻子见了面,经过沟通,妻子已经同意待出狱后再讨论离婚问题。第三,为了增强阿三抵御毒品的能力,社会工作者介绍阿三参加了“远离毒品自助小组”,同时帮助他结交新朋友或重新找回昔日的朋友,使其能够完全脱离复吸环境。社会工作者还充分调动阿三母亲、儿子和姐姐等资源,为阿三的戒毒提供了感情支持。第四,努力为阿三争取社会环境的改善,帮助他找回自尊。社会环境关系到阿三的就业、人格发展和其儿子的成长,是一个在宏观社会层面增能的行动。一方面,社会工作者鼓励阿三为他人和社会多做益事,改变过去的恶习,以找回自尊,重塑自己的社会形象。另一方面,在社区电视节目中积极呼吁社会不要歧视曾经吸毒的人,为他们回归社会创造有利环境。请思考,社会工作者是如何促使阿三转变的?第一节介入的特点、分类及原则一、介入的特点介入也称社会工作的实施、介入、行动、执行和改变,是社会工作助人过程中的重要阶段。介入阶段是社会工作者和服务对象采取行动,按照服务协议落实社会工作计划的目标,帮助服务对象改变,解决预估中确认的问题,从而实现助人计划的重要环节。介入具有以下特点(一)介入是有计划、有目的的行动它以提升服务对象的社会功能为核心,经过了周密认真的设计,目的在于实现服务协议中各方同意的介入目标。所以,在介入阶段,“行动”取向以及行动介入的结果是这一阶段的核心特征。(二)干预是介入的核心介入形式可以是行动的,也可以是非行动的,最主要的是按照工作计划采取行动,对服务对象和其所处的环境进行“干预”,实现改变服务对象的态度或行为的目标。(三)物质帮助和精神支持并重人的需要有不同层次,包括从物质援助到精神支持以及辅导服务。介入行动就是社会工作者根据服务对象的需要而选择和提供适当服务的过程。(四)介入有短期效果和长期效果社会工作的介入有些在短期内就能带来服务对象的明显改变,但有时也会见不到效果,这需要社会工作者坚持不懈地努力,日积月累,才能收到长期的实效。二、介入的分类(一)直接介入是指以个人、家庭和群体为关注对象,针对个人、家庭和群体采取的行动、重点在于改变家庭或群体内的人际交往,或改变个人、家庭和小群体与其环境中的个人和社会系统的关系和互动方式。(二)间接介入间接介入是指以个人、家庭、小组、组织和社区以至更大的社会系统为关注对象,由社会工作者代表服务对象采取行动,通过介入服务对象以外的其它系统间接帮助他们的行动。间接系统的介入通常也称为改变环境的工作,或中观和宏观社会性工作实务。三、选择介入行动的原则社会工作的介入行动,理论上说应根据预估阶段对服务对象的需要和问题的认定进行,但很多时候也要根据变化了的情况随时调整,其原则如下:(一)以人为本、服务对象自决介入行动要体现以人为本的原则,从服务对象的需要和利益出发,并且在决定介入行动时要有服务对象的参与。由服务对象决策和参与的介入行动将会使他们有更大的动机去承担责任和完成任务。(二)个别化针对服务对象系统的特殊性采取介入行动,才能有助于解决问题。(三)考虑服务对象的发展阶段和他们的特点对于个人,介入行动应集中在协助其完成相关阶段的生命任务上;对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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