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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二建法规精讲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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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

一、建设工程法律体系(2分,2分,2分,0分,1分,3分)

(一)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

1、(1)宪法:全国人大;

(2)法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xx法”;国家主席签署主席令)

(3)行政法规:国务院;(“xx条例”;国务院总理签署国务院令)

(4)地方性法规: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省会所在的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经济特区、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人大及其常委会;(“xx条例”)

(5)部门规章:国务院各部、委、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xx办法”、“xx规定”)

(6)地方规章:省政府、省会所在的市政府、经济特区、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政府;(“xx办法”、“xx规定”)

(7)国际条约

注:行政规章包括部门规章和地方性规章

2、法的效力等级。

(1)宪法至上

(2)上位法优于下位法:《安全生产法》优于《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

(3)特别法优于一般法:《招标投标法》优于《合同法》

(4)新法优于旧法:《物权法》优于《担保法》

(5)特殊情况

1)法律之间对同一事项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注:制定机关裁决)

2)行政法规之间对同一事项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裁决;(注:制定机关裁决)

3)地方性法规、规章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时,由制定机构裁决;(注:制定机关裁决)4)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注:共同上级机关裁决)

5)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规定;认为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注:人大与政府相互制约)

6)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与法律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

(6)备案和审查

1)审查主体:全国人大常委会

2)国务院、中央军委、最高法、最高检和省级人大常委会:书面提出审查要求;

其他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书面提出审查建议

3)制定机关应当在两个月内提出是否修改的意见

4)制定机关违宪而拒不修改的,由委员长会议审议决定是否提请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决定

(三)建设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法律的关系

1、建设行政法律关系:勘察、设计、施工、验收监督

2、建设民商事法律关系:建设工程合同法律关系

问:审计结论对合同效力有无影响?

注:行政行为不一定影响合同法律关系的效力

二、建设工程法人制度(2分,2分,1分,0分,2分,0分)

(一)法人应具备的条件

1、法人成立的条件

1)依法成立;

2)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

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注:法人与其他组织最主要的区别)

法定代表人:依据法律或法人章程行使职权

法人住所: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2、法人的分类

1)企业法人:工商部门登记之日成立

2)非企业法人:机关(行政)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法人(注:教材称为“社团法人”不对)(不需要登记的:成立之日;需要登记的:登记之日)

(二)法人在建设工程中的地位和作用

1、法人是建设工程中的基本主体

2、确立了建设领域国有企业的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

(三)企业法人与项目经理部的法律关系

1、项目经理部不具有法人资格,是法人的非常设下属机构

2、项目经理是企业法人授权在建设工程施工项目上的管理者

3、项目经理是施工企业内部的岗位职务,不是法定代表人

4、项目经理部行为的法律后果由企业法人承担

三、建设工程代理制度(3分,3分,3分,3分,3分,1分)

(一)代理的法律特征

1、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代理行为

2、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代理行为

3、是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

4、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归属于被代理人

(二)代理的种类

1、委托代理(注:建设工程多为委托代理)

2、法定代理

3、指定代理

(三)代理行为的设立和终止

1、代理行为的设立

(1)建设工程的承包活动不得委托代理(禁止转包和肢解分包)

(2)取得法定资格方可从事的建设工程代理行为(如招标代理)

(3)委托代理的产生: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当事人、授权范围、和授权期限;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承担连带责任)

2、建设工程代理行为的终止

(1)委托代理的终止情形:

1)代理期间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

2)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注:委托人和受托人都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外,应赔偿损失)

3)代理人死亡;

4)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5)作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终止。

建设工程代理行为的终止,主要是第(1)、(2)、(5)三种情况。

(2)法定代理或指定代理的终止情形:

1)被代理人取得或者恢复民事行为能力;

2)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死亡;

3)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4)指定代理的人民法院或者指定单位取消指定;

5)由其他原因引起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之间的监护关系消灭。

注:被代理人死亡和取得或恢复行为能力委托代理不一定终止

(四)代理人和被代理人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

1、转托代理(复代理)责任

(1)经被代理人的同意:被代理人承担;

(2)不经被代理人同意,代理人承担(例外: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被代理人的利益时,由被代理人承担)。

2、无权代理

(1)无权代理情形:自始未授权;超越代理权;代理权终止

(2)无权代理责任

1)追认时:被代理人承担(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

2)不追认时,行为人承担。

3、表见代理

(1)构成:1)存在足以使相对人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事实或理由;

2)本人存在过失;

3)相对人为善意(注:对被代理人和代理人是否为善意没有要求)(2)法律后果:产生有权代理的后果,由本人承担责任

3、不当或违法代理应承担连带责任

(1)委托书授权不明: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2)代理人和第三人恶意串通:代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

(3)第三人知道行为人是无权代理:还与行为人实施民事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由第三人和行为人负连带责任。

(4)代理违法事项:代理人知道被委托代理的事项违法仍然进行代理活动的,或者被代理人知道代理人的代理行为违法不表示反对的,由被代理人和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四、建设工程物权制度(2分,4分,1分,6分,4分,6分)

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一)物权的法律特征

1、支配权

2、绝对权(义务主体不特定)

3、财产权

4、排他性(“一物一权”)

注:正确理解“一物一权”:所有权与他物权可以并存;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可以并存;两个担保物权可以并存;两个用益物权不能并存。

(二)物权的种类

1、所有权(占有、使用、收益、处分)

2、用益物权

3、担保物权(抵押、质押、留置)

(三)土地所有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地役权

1、公有制类型: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

2、土地承包经营期30年,不需要登记

3、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整: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报乡级和县级政府农业主管部门批准。

4、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

5、城市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属于集体所有。

(三)建设用地使用权(只存在于国家所有的土地上,不包括集体所有的土地)

(1)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设立

1)设立范围:可地表、地上或者地下分别设立。

新设立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损害已设立的用益物权。

2)设立方式:出让;划拨。(注:转让不是设立方式)

注:建设用地使用权自登记时设立;登记机构应当向使用权人发放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

3)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及同一土地上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应当采取招标、拍卖等公开竞价的方式出让

(2)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续期和消灭

1)流转:采书面形式;申请变更登记;“房随地走”。

2)续期:住宅建设用地: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依法办理。

3)消灭: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收回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

3、地役权(按约定设立的用益物权)

(1)地役权是用益物权,一般为有偿取得

(2)采用书面形式订立

(3)地役权的产生可以不登记,但未登记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4)土地上已设立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等权利的,未经用益物权人同意,土地所有人不得设立地役权

(5)地役权与其他用益物权一并转让;部分转让的,转让部分涉及地役权的,地役权对受让人具有约束力注:地役权与相邻权的区别

(四)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消灭和保护

1、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1)登记生效(例外:国家自然资源所有权、地役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不登记)

(2)登记与合同效力的关系:

1)不登记不转移物权,但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2)拒绝登记要承担违约责任

2、动产交付

(1)动产物权自交付生效

(2)例外:船舶、航空器、机动车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3、物权的保护

(1)归属争议:确认权利

(2)无权占有:返还原物

(3)妨害物权行使:排除妨碍或消除危险

(4)毁损:赔偿损失

五、建设工程债权制度(2分,3分,3分,2分,3分,3分)

1、债的基本法律关系

(1)债权的义务人是特定的

(2)债权是相对权(主体相对性、内容相对性、责任相对性)

2、债的发生根据

(1)合同

合同是引起债权债务关系发生的最主要、最普遍的根据。

(2)侵权

1)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2)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施设倒塌责任: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注:基于合同),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因其他责任人的原因造成损害的,由其他责任人承担侵权责任。

3)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损害责任: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4)注意侵权责任与合同责任的区分:1)没有合同关系的,首先考虑侵权之债;2)造成人身伤害的,肯定是侵权之债;3)没有合同而造成财产损害的,首先考虑侵权之债。

(3)无因管理

1)没有法定或约定义务管理他人事务;

2)管理事务支出的必要费用由本人(被管理人)承担

(4)不当得利

1)没有法定或约定义务获得利益;

2)所获利益应当返还。

3、建设工程债的常见种类

(1)施工合同债

(2)买卖合同债

(3)侵权之债

六、建设工程知识产权制度(4分,3分,1分,2分,1分,0分)

(一)知识产权基本特征:

1、人身权和财产权的双重性质;

2、专有性;

3、地域性;

4、期限性。

(二)专利权

1、保护对象:发明(产品和方法)、实用新型(产品)、外观设计(产品)

2、授予专利权的条件:

(1)发明和实用新型: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

(2)外观设计:新颖性;富有美感和适于工业应用。

3、保护期限:发明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10年。

(三)商标权

1、商标可分为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

2、商标不经注册也可以使用

3、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

4、商标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算;应当在期满前12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6个月的宽限期,可以无数次续期。

5、商标可以转让和许可使用

商标可以与企业或者商誉同时转让,也可以单独转让。

(四)著作权

1、著作权自作品创作完成自动产生。

2、建设工程活动中常见的著作权作品

(1)文字作品(招投标文件);

(2)建筑作品;

(3)图形作品(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

3、著作权主体

(1)单位作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著作权归单位,单位承担责任;

(2)职务作品

原则归个人:著作权归作者,个人承担责任;单位有优先使用权;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不得许可第三人以相同方式使用

例外共有:作者有署名权,其他著作权归单位。如:设计图、施工图、地图、计算机软件

(3)委托作品的著作权归属:有约定按照约定;没有约定归受托人享有。

4、著作权的保护期限:

(1)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不受限制;

(2)自然人:终生加死后50年(包括发表权);合同作品:最后一方死亡后50年

(3)法人:首次发表后50年;50年内未发表的,不再受保护。

5、计算机软件

(1)软件著作权归属:软件开发者(在软件上署名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2)职务软件著作权归单位,对开发软件的自然人给予奖励

(3)软件著作权限制:装机;备份;修改;合理使用

6、专利权保护

(1)发明和实用新型保护范围:权利要求书;说明书及附图只能用于解释权利要求的内容

(2)外观设计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为准

(3)临时禁令:对不及时制止将会使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时,可在起诉前向法院申请采取责令停止有关行为的措施(注:申请时应当提供担保)

7、侵犯商标权的情形

(1)未经许可在同一或类似商品上使用相同或近似商标的

(2)销售侵犯商标权商品的

(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销售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的

(4)未经商标权人同意更换注册商标或将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5)给他人的商标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8、知识产权侵权赔偿数额的确定方法

(1)权利人的实际损失;

(2)侵权人的侵权所得;

(3)许可使用费的合理倍数;

(4)法定赔偿金(专利:1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著作权:50万元以下;商标权:300万元以下)

第二章施工许可法律制度

(15年→10年:6分,10分,11分,7分,9分,6分)

一、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制度(0分,4分,5分,4分,4分,2分)

(一)施工许可证的适用范围

1、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的适用范围

(1)申请施工许可证的主体:建设单位

(2)施工许可证的颁发部门: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2、不需办理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

3、(1)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2)文物保护工程

(3)抢险救灾工程

(4)临时性建筑

(5)军用房屋建筑(军用房屋建设工程是否实行施工许可,由国务院、中央军委另行规定。)

(6)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注:办理开工报告的建设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二)实行开工报告制度的建设工程

国务院规定的开工报告制度,不同于建设监理中的开工报告制度

(1)性质不同:前者是行政许可制度;后者是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开工准备工作的认可

(2)主体不同:前者是建设单位向政府主管部门申报;后者是施工单位向监理单位提出

(3)内容不同:前者是建设单位应具备的开工条件;后者是施工单位应具备的开工条件

(三)申请施工许可证的条件

1、依法应当办理用地批准手续的,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1)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

(2)向有批准权的县级以上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报本级政府批准

2、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包括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1)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的,须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注:二证合一)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1)划拨:先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向土地主管部门申请用地,经县级以上政府批准后,由土地主管部门划拨土地

2)出让:先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领取建设工程用地规划许可证

3、施工场地已经基本具备施工条件,需要征收房屋的,其进度符合施工要求(注:不是开工要求);

为了公共利益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房屋征收是国家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种方式。

4、已经确定施工企业;

注:应当招标的工程没有招标,应当公开招标的工程没有公开招标,或者肢解发包工程,以及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企业的,所确定的施工企业无效。

5、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技术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已按规定审查合格;

6、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7、按照规定应当委托监理的工程已经委托监理;

8、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建设工期不足一年的,落实工程合同价的50%,超过一年的为30%)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大型人员密集的场所和特殊工程的消防设计需要公安机关审核

(四)延期开工、核验和重新办理批准的规定

1、申请延期的规定

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3个月。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2、核验施工许可证的规定

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1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建筑工程恢复施工时,应当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1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

3、重新办理开工报告的规定

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因故不能按期开工或者中止施工的,应当及时向批准机关报告情况,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6个月的,应当重新办理开工报告的批准手续。

4、未经许可擅自开工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1)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规避办理施工许可证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对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为规避办理施工许可证将工程项目分解后擅自施工的,由有管辖权的发证机关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对建设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1%以上2%以下罚款,对施工单位处3万元以下罚款。

(2)骗取和伪造施工许可证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欺骗、贿赂,隐瞒或提供虚假材料,伪造或涂改施工许可证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施工企业从业资格制度(4分,4分,2分,3分,3分,2分)

(一)企业资质的法定条件和等级

1、施工企业资质的法定条件

有符合规定的净资产(注:不再有注册资本的要求):一级企业净资产1亿元(原“6000万元”)以上;二级企业净资产4000万元(原“2500万元”)以上;三级企业净资产800万元(原“700万元”)以上。

2、施工企业的资质序列、类别和等级

(1)序列: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施工劳务。

(2)资质类别和等级:

1)总承包:共12个资质类别,每个资质类别一般分为4个资质等级,即特级、一级、二级和三级。

2)专业承包:共36个资质类别,不分等级

3)施工劳务:不再分类别和等级

(二)施工企业的资质许可

1、国务院(省级)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本行政区域内)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统一监督管理。

2、建筑业企业违法从事建筑活动的,违法行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建设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应当依法查处,并将违法事实、处理结果或处理建议及时告知建筑业企业的资质许可机关。

(三)施工企业资质证书的申请、延续和变更

1、企业可以申请一项或多项建筑业企业资质。企业首次申请或增项申请资质,应当申请最低等级资质

2、资质证书有效期为5年;期满前3个月(注:原来是“60天”)办理延续手续;延续期也是5年

3、工商变更手续后一个月内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

4、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变更,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办理;其他资质证书的变更由省级或设区的市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办理

5、合并、分立、改制的资质办理:需承继原建筑企业资质的,应当申请重新核定建筑企业资质等级

6、不予批准企业资质升级申请和增项申请的规定

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的企业,申请资质升级、资质增项,在申请之日起前1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质许可机关不予批准企业的资质升级申请和增项申请:(1)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或以其他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或允许其他企业或个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2)与建设单位或企业之间相互串通投标,或以行贿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的;(3)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4)将承包的工程转包或违法分包的;(5)违反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6)恶意拖欠分包企业工程款或者农民工工资的;(7)隐瞒或谎报、拖延报告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破坏事故现场、阻碍对事故调查的;(8)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需要持证上岗的技术工种的作业人员未取得证书上岗的;(9)未依法履行工程质量保修义务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10)伪造、变造、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11)发生过较大以上质量安全事故或者发生过两起以上一般质量安全事故的;(12)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8、企业资质证书的撤回、撤销和注销

(1)撤回:(不再符合资质条件)

(2)撤销(一开始就不符合资质条件)

1)资质许可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资质许可的;

2)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业资质许可的;

3)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资质许可的;

4)对不符合资质标准条件的申请企业作出准予资质许可的;

5)依法可以撤销资质证书的其他情形。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资质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

(3)注销(程序问题)

1)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未依法申请延续的;

2)建筑业企业依法终止的;

3)资质证书依法被撤回、撤销或吊销的;

4)企业提出注销申请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资质的其他情形。

(四)外商投资建筑企业的规定

1、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设立与资质的审批权限

2、申请设立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应当提交的资料

中外合资经营建筑业企业、中外合作经营建筑业企业中方合营者的出资总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5%。

3、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的工程承包范围(涉外或技术困难的)

外资建筑业企业只允许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包下列工程:

(1)全部由外国投资、外国赠款、外国投资及赠款建设的工程;

(2)由国际金融机构资助并通过根据贷款条款进行的国际招标授予的建设项目;

(3)外资等于或者超过50%的中外联合建设项目,以及外资少于50%,但因技术困难而不能由中国建筑企业独立实施,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中外联合建设项目;

(4)由中国投资,但因技术困难而不能由中国建筑企业独立实施的建设项目,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由中外建筑企业联合承揽。

二、禁止无资质或越级承揽工程的规定

(一)禁止无资质承揽工程

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的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

(二)禁止越级承揽工程

(1)联合承包:同专业应“就低不就高”

(2)分包:禁止扩大劳务分包

(三)禁止以他企业或他企业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

(四)违法责任

1、允许或他单位或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连带责任

2、转包或违法分包:连带责任

三、建造师注册执业制度(2分,2分,4分,0分,2分,2分)

(一)建设师的注册

1、取得一级建造师:通过聘用单位向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注册申请,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核发注册证书。

2、没有取得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不得担任大型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不得以注册建造师的名义从事相关活动。

1、注册类型

(1)初始注册: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提出申请,逾期未申请者,须符合本专业继续教育的要求后方可申请初始注册。

(2)延续注册:有效期届满前30日前;有效期3年。

(3)增项注册

(4)变更注册:仍延续原注册有效期。

注:变更注册不及时由单位承担责任

2、不予注册的情形

(1)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申请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注册;

(3)未达到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要求;

(4)受到刑事处罚,刑事处罚尚未执行完毕;

(5)因执业活动受到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5年;

(6)因前款规定以外的原因受到刑事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3年;

(7)被吊销注册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2年;

(8)在申请注册之日前3年内担任项目经理期间,所负责项目发生过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

(9)申请人的聘用单位不符合注册单位要求;

(10)年龄超过65周岁;

(11)法律、法规规定不予注册的其他情形。

(二)建造师的受聘单位和执业岗位范围

1、受聘单位

(1)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应受聘于一个具有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一项或多项资质的单位,经注册后方可从事相应的执业活动

(2)担任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的,应受聘并注册于一个具有施工资质的企业。

2、执业岗位范围

(1)注册后可全国范围执业。

(2)可以担任二级以上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第一,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第二,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第三,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4)注册建造师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期间原则上不得更换。如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办理书面交接手续后更换施工项目负责人:1)发包方与注册建造师受聘企业已解除承包合同的;2)发包方同意更换项目负责人的;3)因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必须更换项目负责人的。

(三)建造师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由建造师本人保管和使用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

2、建设工程施工活动中形成的有关工程施工管理文件,应当由担任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施工单位签署质量合格文件上,必须有担任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的签章

3、分包单位的施工管理文件,应当由分包企业注册建造师签章;分包企业签署质量合格文件上,必须由担任总包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签章

4、修改签章的施工管理文件,应当征得所在企业同意后,由注册建造师本人修改;本人不能修改的,由企业指定同等资格条件的注册建造师修改,并由其签章

5、注册建造师违法从事相关活动的,由违法行为地建设主管部门依法查处,并报告注册机关;撤销注册由注册机关处理,并告知行为发生地建设主管部门或相关部门

6、注册建造师异地执业的,工程所在地省级建设主管部门提出处理建议,由注册所在地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在14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并告知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

(四)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因过错造成质量事故的,责令停止执业1年;造成重大质量事故的,吊销执业资格证书,5年内不予注册;情节特别恶劣的,终身不予注册。

第三章建设工程发承包法律制度(15年→10年:16分,11分,15分,11分,19分,20分)

一、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制度(7分,7分,5分,8分,9分,13分)

(一)建设工程法定招标的范围、招标方式和交易场所

1、必须招标的项目范围

(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注意:外国企业和私人投资的项目如关系社会公共利益或公众安全也需要招标。

2、必须招标项目的规模标准

(1)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2)与建设工程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3)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4)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1、2、3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3、可以不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

(1)《招标投标法》第66条:

1)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而不适宜招标的;

2)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的;

(2)《条例》第9条:

1)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

2)采购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

3)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

4)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工程、货物或者服务,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

5)国家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

(3)政府采购工程依法不进行招标的,应当依照政府采购法和实施条例规定的竞争性谈判或者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

4、招标方式

(1)公开招标:

(2)邀请招标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应当公开招标。但下列情形可以邀请招标

1)项目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或受自然地域环境限制,只有少量几家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的;

2)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比例过大。

(3)总承包招标

《条例》规定:以暂估价形式包括在总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货物、服务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范围且达到国家规定规模标准的,应当依法进行招标。

(4)两阶段招标

《条例》规定:对技术复杂或者无法精确拟定技术规格的项目,招标人可以分两阶段进行招标。第一阶段,投标人按照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的要求提交不带报价的技术建议,招标人根据提交的技术建议确定技术标准和要求,编制招标文件。第二阶段,招标人向第一阶段提交技术建议的投标人提供招标文件,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包括最终技术方案和投标报价的投标文件。

5、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场所

(1)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建立统一规范的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交易场所不得与行政监督部门存在隶属关系,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2)国家鼓励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平等竞争

1)数据电文形式与纸质形式的招标投标活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载明潜在投标人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络地址和方法。

3)依法必须进行公开招标的招标项目的上述相关公告应当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和国家指定的招标公告媒介同步发布。

4)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应当拒收。

(二)招标基本程序

1、履行项目审批手续

(1)招标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应当先履行审批手续,取得批准。

(2)招标人应当有进行招标项目的相应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并应当在招标文件中如实载明。

(3)《条例》规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应当报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

2、委托招标代理机构

(1)可以自行招标: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指招标人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业人员)

注: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自行招标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2)不得强制委托招标

(3)招标代理机构可以承担的招标事宜:招标人可以做的都可以代理

(4)招标代理机构是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

(5)招标代理机构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不得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

(6)招标代理机构不得在所代理的招标项目中投标或者代理投标,也不得为所代理的招标项目的投标人提供咨询

(7)招标代理机构与招标人之间,是代理人和被代理人的关系。

3、编制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标准、投标报价要求和评标标准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及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

(2)对招标文件的要求

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

(3)澄清或修改时间: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4)编制投标文件时间: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20日

(5)《条例》规定:不得利用划分标段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不得利用划分标段规避招标

(6)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7)投标有效期从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

4、标底

(1)招标人可以自行决定是否编制标底

(2)一个招标项目只能有一个标底;标底必须保密。

(3)编制标底的中介机构不得参加投标,也不得为该项目的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或者提供咨询

(4)标底只能作为评标的参考,不得以投标报价是否接近标底作为中标条件,也不得以投标报价超过标底上下浮动范围作为否决投标的条件

(5)招标人设最高限价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最高投标限价或者最高投标限价的计算方法;招标人不得规定最低投标价格。

1)国有资金投资的建筑工程招标的,应当设有最高投标限价;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建筑工程招标的,可以设有最高投标限价或者招标标底。

2)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以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建设工程,应当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鼓励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5、发布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1)招标人应当按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出售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自出售之日起至停止出售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5日。

(2)招标人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收取的费用应当限于补偿印刷、邮寄的成本支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3)招标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当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

6、资格审查

(1)资格预审

1)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自资格预审文件停止发售之日不得少于5日

2)国有资金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组建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资格审查委员会及其成员应当遵守《招标投标法》和《条例》有关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的规定

3)资格预审结束后,应当及时向资格预审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结果通知书

4)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具有投标资格,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5)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少于3个的,应当重新招标

6)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资格后审

1)进行资格预审的,一般不再进行资格后审,但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2)采取资格后审的,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预先明确对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条件、标准和方法,不得改变载明的资格条件或者以没有载明的资格条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3)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应作否决投标处理

7、开标

(1)开标时间: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

开标地点: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

(2)开标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注:投标人参加开标会是权利不是义务)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的其他主要内容。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并存档备查

(3)招标人不予受理情形: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未通过资格预审的

投标文件

(4)投标人少于3个,应当重新招标

8、评标

(1)评标委员会: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

(2)评标的标准和方法: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3)否决投标的情形

1)未经投标人单位盖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字;

2)联合体投标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3)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4)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5)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6)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7)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9、中标

(1)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2)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3)招标人不得以向中标人提出压低报价、增加工作量、缩短工期或其他违背中标人意愿的要求,依此作为发出中标通知书和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发出“预中标通知”)

(4)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投标人具有法律效力。

10、签订合同

(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的其他协议

(2)“阴阳合同”以备案的合同为准

(三)禁止肢解发包的规定

1、提倡工程总承包

2、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筑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单位

(四)禁止限制、排斥投标人的规定

《条例》规定,下列行为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1、就同一招标项目向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提供有差别的项目信息;

2、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3、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下或中标条件;

4、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采取不同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标准;

5、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

6、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非法限定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所有制形式或者组织形式;

7、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五)投标人、投标文件和投标保证金

2018二建法规时间总结

二建法规时间总结2018修订版 0小时 1、开标时间与投标截止时间要求同一时间。 2、仲裁裁决和二审判决立即生效。 3、对开标的异议要求开标当场提出,当场答复。 1小时 安全生产事故: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县级以上政府安监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2小时 安全质量事故安监部门逐级上报的时间:2小时。 3小时 加班时间限制:一般每日不超过1小时;特殊原因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4小时 非全日制用工: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累计不超过24小时。 24小时 1、建设工程发生质量事故:有关单位应当在24小时内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

2、在进行建设工程或者在农业生产中,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发现文物,应当保护现场,立即报告当地文物行政部门,文物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如无特殊情况,应当在24小时内赶赴现场,并在7日内提出处理意见。 48小时 1、建设工程工期:工程师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顺延。 2、暂停施工:工程师认为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实施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予以答复;48小时内未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 3、隐蔽工程在隐蔽前,施工单位应当通知建设单位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承包人应在共同检查前48小时书面通知监理人检查;监理人不能按时检查的,应在检查前24小时向承包人提出书面延期要求,但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监理人未按时检查,也未提出延期要求的,视为隐蔽工程检查合格。 4、诉讼证据保全:情况紧急的,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 诉前证据保全: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采取保全措施后30日内应当提起诉讼或仲裁,否则法院将解除保全,并要求申请人赔偿被申请人损失。 3日(工作日) 1、资格预审文件澄清或修改: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 2、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018年二建《法律法规》考试真题附答案解析

2018二建《法律法规》考试真题及答案解析(完整版) 一、单项选择题(共70题,每题1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最符合题意) 1.根据《民法总则》,法人分为()。 A.企业法人和非企业法人 B.机关法人、企业法人和社团法人 C.一般法人和特别法人 D.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和特别法人 【答案】D 【解析】法人分为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和特别法人三类P8 2.关于代理的说法,正确的是()。 A.经被代理人同意的转代理,代理人不再承担责任 B.同一代理事项有数位代理人的,应当推选牵头人 C.作为委托人的法人、非法人组织终止,委托代理终止 D.表见代理是有权代理 【答案】C

【解析】A选项错误,转委托代理经被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的,代理人仅就第三人的选任以及对第三人的指示承担责任。P13 B选项错误,熟人为同一代理事项代理人的,应当共同行使代理权,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P11 C选项正确,作为被代理人或代理人的法人、非法人组织终止属于委托代理终止的情形之一。P12 D选项错误,表见代理是指行为人虽无权代理,但该代理行为有效。P14 3.关于物权的说法,正确的是()。 A.同一物的担保物权人与所有权人应当为同一人 B.用益物权人可以是该物的所有权人 C.未经农村士地承包经营者同意、土地所有人不得在该地块设立地役权 D.物权的变动只能基于合同关系 【答案】C 【解析】A选项错误,担保物权是对他人的物的优先受偿,所有权是权利人对他人所有对自己的物的权利,含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四项权能。不可以是同一人P16 B选项错误,用益物权对他人的物的占有、使用、收益权。不可以是该物的所有权人。P16

2018二级建造师考试《法律法规》必背知识点大全

2018二级建造师法律法规复习重点 第一章建造师管理制度 第一节建造师管理制度 一、注册管理 概念: 注册建造师 1、通过考核认定或考试合格取得书 按规定注册取得注册职业证书和职业印章 的专业技术人员 2、未取得注册职业证书的职业印章的,不得担任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不得以注册建造师的名义从事相关活动。(言下之意:小型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不一定需要建筑师担任) 相关考题 1、下列有关建筑师执业的行为中,合乎我国有关管理规定的是( C ) A、某参加了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在得知考试成绩通过后即以建造师的名义在某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 B、王某从事项目管理工作多年,并以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经所在单位同意,以建造师的名义在当地的一个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 C、某参加了建造师的执业资格考试,没有通过,但其单位急需用人,仍然聘任其为小型项目工程的项目经理。 D 、吴某参加了建造师的执业资格考试,虽然没有通过,但其单位因急需用人仍然以建造师的名义聘任其为某工程的项目经理。 2、取得建造师执业书的人员,以建造师的名义执业的前提规定(B) A、备案 B、注册 C、审批 D、认证 3、万某2006年9月参加全国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假如他成绩合格,就可以( C ) A、以建造师的名义担任在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 B、通过注册取得建造师执业书。 C、取得建造师执业书,通过注册以建造师的名义执业。 D、取得建造师执业证书和执业印章。 (一)注册申请 注册的受理,审批,核发方: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 部门。核发证书后30日报国务院建设 主管部门备案。 例题:某受聘于闵行区某工程施工单位,2006年1月在浦东新区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考试,2007年4月在某项目工作期间,获悉其建造师考试合格,并已取得书。某所在工作单位工商注册在奉贤。则某( D ) A、可以自行向市建设主观部门申请注册。

2018年二建法规真题

2018 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 一、单项选择题 共 60题,每题 1 分。 1. 根据《民法总则》,法人分为 ( ) 。 A. 企业法人和非企业法人 B. 机关法人,企业法人和社团法人 C. 一般法人和特别法人 D.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和特别法人 2. 关于代理的说法,正确的是 ( ) 。 A. 经被代理人同意的转代理,代理人不再承担责任 B. 同一代理事项有数位代理人的,应当推选牵头人 C. 作为委托人的法人、非法人组织终止的,委托代理终止 D. 表见代理是有权代理 3. 关于物权的说法,正确的是 ( ) 。 A. 同一物的担保物权人与所有权人应当为同一人 B. 用益物权人可以是该物的所有权人 C. 未经农村土地承包经营者同意,土地所有人不得在该地块设立地役 D. 物权的变动只能基于合同关系 A. 对于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 B. 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C. 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的约束力的决定、命令 D. 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 4. 关于建设工程专利权保护范围的说法,正确的是 A. 实用新型以申请时所附的说明书为准 C. 外观设计以在图片或照片中该产品的外观设计为准 5. 关于留置的说法,正确的是 ( ) 。 A. 留置权属于债权 B. C. 建设工程合同可以适用留置权 6. 关于财产保险合同的说法,正确的是 ( ) 。 A. 保险合同不可以转让 B. C. 保险合同中的危险具有损失发生的不确定性 7. 下列法律后果中,属于民事责任承担方式的是 A. 解除合同 B. 继续履行 C. 8. 根据《行政诉讼法》,下列情形中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是 ( ) 。 B. 建设工程发明以其附图为准 D. 三类专利均以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 债权人不负责保管留置物 D. 留置权基于法定而产生 保险人不得以诉讼方式要求投保人支付保费 D. 被保险人应当与投保人一致 ( ) 。 罚款 D. 合同无效

2018二建《法规》重要考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制度

2018二建《法规》重要考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制度2018年二级建造师考试时间预计5月26-27日,考试报名时间预计1-3月,为了帮助考生们更好的梳理考点,小编特为大家整理了2018二建《法规》重要考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制度,包括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制度、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和政府监管的规定、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规定、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制度、编制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的规定、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和安全费用的规定、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职责和应采取的消防安全措施、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的规定、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施工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生产安全事故的等级划分标准、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规定、施工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及采取相应措施的规定、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建设单位和相关单位的建设工程安全责任制度、建设单位相关的安全责任、机械设备等单位相关的安全责任,赶紧来开森学学习吧?更多二级建造师报名条件?二级建造师备考指导等信息请持续关注开森学官网二级建造师频道? 2Z206000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制度 学习本部分的主要内容有:申请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条件;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和政府监管的规定;施工总承包和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施工作业人员安全生产的权利和义务;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的规定;生产安全事故的等级划分标准;施工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及采取相应措施的规定;建设单位相关的安全责任;施工项目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施工管理人员?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规定;编制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的规定;生产安全事故等级划分的要素?事故等级划分的补充性规定及社会影响恶劣的事故;设备检验检观测单位安全责任;政府部门安全监督管理的相关规定等? 2Z206010 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 2Z206012 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和政府监管的规定 一?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 【2Z206012—例】下列关于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与管理制度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原颁证机关的审查是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的必经程序 B.原颁证机关发现施工单位不再具备相应条件的,应暂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学尔森教育—大建工领域专业的一站式职业教育机构

2018年二建法规试题

2018年二建法规模考班模考卷一 一、单项选择题(共60题,每题1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 1.我国法的形式是制定法形式,下列选项中不包括在内的是()。 A.某省人大制定的地方性法规 B.某自治区人民政府制定的、获得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生效的自治条例 C.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文件 D.国际条约 2.下列关于项目经理部的表述,错误的是()。 A.项目经理部是一次性的具有弹性的现场生产组织机构 B.项目经理部具备法人资格 C.项目经理是施工企业根据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而组建的非常设的下属机构 D.项目经理根据企业法人的授权,组织和领导本项目经理部的全面工作 3.甲施工企业中标承揽了一个施工项目,组建了由建造师乙为项目经理的XX项目部,XX项目部与丙公司订立了建材的买卖合同,丙公司按约定交付了建材,但迟迟未拿到付款,只有一张由乙签署同意付款的书面文件,在此案例中,丙应该要求()承担法律责任。 A.乙建造师 B.甲施工企业 C.乙建造师和XX项目部 D.XX项目部 4.甲公司通过出让方式获得了某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商品房开发,则表述不正确的是()。 A.该地块的土地所有权一定归国家所有 B.该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自甲公司正式开工建设时设立 C.甲公司拥有的该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属于用益物权 D.甲公司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将该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 5.某单位为了获得银行的贷款,将自己的办公楼房向银行进行抵押,银行拥有的对该办公楼房的权利属于()。 A.所有权 B.用益物权 C.债权 D.担保物权 6.下列法律责任的承担方式中,属于行政处罚的是()。 A.拘役 B.没收非法财物 C.管制 D.罚金 7.某扩建工程建设单位因急于参加认证,于11月15日未经检验而使用该工程,11月20日承包人提交了竣工验收报告,11月30日建设单位组织验收,12月3日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则该工程竣工日期为()。 A.11月15日 B.11月20日 C.11月30日 D.12月3日 8.甲公司与乙公同订立了一份建材买卖合同,乙按约定向甲支付了定金4万元,合同约定如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6万元。交货日期届满,甲无法交付该建材,乙诉至法院提出的如下诉讼请求中,即能最大限度保护自己的利益,又能获得支持的是() A.请求甲双倍返还定金8万元 B.请求甲支付违约金6万元,同时请求甲返还支付的定金4万元 C.请求甲双倍返还定金8万元,同时请求甲支付违约金6万元 D.请求甲支付违约金6万元

(完整word版)2019二建《法规》真题及答案,推荐文档

一、单项选择题(共 60 题,每题 1 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 1 个最符合题意) 1.关于法人应当具备条件的说法,正确的是(D )。 A.须经有机关批准 B.有技术负责人 C.承担有限民事责任 D.应当有自己的名称和组织机构 2.甲施工企业与乙签订了机动车买卖合同,该年辆所有权(D )时发生移转。 A.交付 B.合同成立 C.合同生效 D.车辆完成登记 3.关于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说法,正确的是(C )。 A.建设用地使用权存在于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土地上 B.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设立可以采取转让方式 C.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时,附着于该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设施应一并处分 D.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4.在施工合同中,就施工行为而言,债权人是(A )。 A.建设单位 B.设计单位 C.施工企业 D.监理单位 5.关于商标专用权的说法,正确的是( C)。 A.商标专用权是一种有形财产权 B.转让注册商标的,由转让人向商标局提出申请 C.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 10 年 D.商标专用权的有效期自提出申请之日起计算 6.某企业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作为担保向某银行贷款,确保按期还贷。此担保方式属于(B )担保。 A.保证 B.质押 C.抵押 D.留置 7.某建设单位与某施工企业签订了施工合同,约定开工日期为 2018 年 5 月 10 日,并于 5 月 15 日与保险公司签订了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 合同。同年 7 月 20 日施工企业将建筑材料运至工地。实际开工日期为同年 8 月 10 日。该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责任的起始日期为(C )。 A.2018 年 5 月 10 日 B.2018 年 5 月 15 日 C.2018 年 7 月 20 日 D.2018 年 8 月 10 日 8.下列管辖不是《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民事案件管辖的是(A )。 A.仲裁管辖 B.级别管辖

2019年二建法规真题及答案解析

2019年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真题及答案解析 二建真题下载 一、单项选择题(共60题,每题1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 1.关于法人应当具备条件的说法,正确的是()。 A.须经有关机关批准 B.有技术负责人 C.承担有限民事责任 D.应当有自己的名称和组织机构 【答案】D 【解析】法人应当具备的条件:依法成立;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法定代表人。 2.甲施工企业与乙签订了机动车买卖合同,该车辆所有权自()时发生移转。 A.交付 B.合同成立 C.合同生效 D.车辆完成登记 【答案】A 【解析】动产物权以占有和交付为公示手段。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3.关于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说法,正确的是()。 A.建设用地使用权存在于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土地上 B.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设立可以采取转让方式 C.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时,附着于该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设施应一并处分 D.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答案】C 【解析】A选项说法错误,建设用地使用权只能存在于国家所有的土地上。B选项说法

错误,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采取出让或者划拨等方式。D选项说法错误,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4.在施工合同中,就施工行为而言,债权人是()。 A.建设单位 B.设计单位 C.施工企业 D.监理单位 【答案】A 【解析】施工合同的订立,会在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之间产生债的关系,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双务合同,就完成施工行为而言,建设单位是债权人,施工单位是债务人,就支付工程款而言,建设单位是债务人,施工单位是债权人。 5.关于商标专用权的说法,正确的是()。 A.商标专用权是一种有形财产权 B.转让注册商标的,由转让人向商标局提出申请 C.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 D.商标专用权的有效期自提出申请之日起计算 【答案】C 【解析】A选项说法错误,知识产权又称为无形财产权。B选项说法错误,注册商标的转让是指商标专用人将其所有的注册商标依法转移给他人所有并由其专用的法律行为。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C选项说法正确,D选项说法错误,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6.某企业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作为担保向某银行贷款,确保按期还贷。此担保方式属于()担保。 A.保证 B.质押 C.抵押 D.留置 【答案】B 【解析】质押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可以质押的权利包括:(1)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2)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3)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4)依法可以质押的其他权利。

2018年二建施工管理口诀(简单明了-背熟就可以通过)

2018年二建施工管理口诀 1、动态控制是项目目标控制的基本方法论。 2、项目管理的核心是目标控制。 3、业主方的项目管理是核心。 4、3控3管1协调:安合信投进质,组协调。 5、安全管理是项目管理的最重要的任务。 6、影响系统目标实现的因素:组织、人、方法与工具 7、控制目标的主要措施包括:组织措施、管理措施、经济措施、技术措施。 8、施工方进度控制的措施:组织措施(组织是决定性因素)、管理措施(管理思想、方法、手段、承发包模式、合同管理、风险管理、信息技术等)、经济措施(资金、经济激励措施)、技术措施(设计技术、施工技术) 9、项目动态控制的纠偏措施:组织措施(人、分工、流程)、管理措施(网络计划、信息技术、合同管理、重发包)、经济措施(资金、资源)、技术措施(施工技术、设计技术) 10、合同实施偏差调整措施:组织措施、技术措施、经济措施、合同措施。 11、组织结构图(职线矩)反映的是组织的指令关系。工作流程图(管理工作流程组织<投资控制等>,信息处理工作流程组织<进度报告>,物质流程组织<物资采购>)反映的是逻辑关系。项目结构图反映的是工作任务。合同结构图反映的是合同关系<双箭头>。组织分工分为工作任务分工表(工作部门职责)和管理职能分工表(反映各工作部门职能分工)。 12、项目结构编码的依据是项目结构图。项目结构图、项目结构编码是其他编码的基础。 13、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工程概况、施工部署方案、施工进度计划、平面图、技术经济指标。【概方进图指】

14、施工组织总设计编制程序:茶几不防毒,需备图标(收集和熟悉有关资料,进行调查研究;计算主要工程量;确定总体部署;拟定施工方案;编制总进度计划;编制需求量计划;编制施工准备工作计划;施工总平面图设计;计算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15、项目目标动态控制的程序:分集比纠调。核心是比纠。 16、施工进度目标分解:施工总进度规划、施工总进度计划、项目各子系统和各分项目施工进度计划等 17、项目经理职责:法财合质工(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严格财务制度、执行项目承包合同、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 18、项目经理权力:班关伍生经其(组织项目管理班子、处理有关外部关系,签订有关合同、指挥生产经营活动、选择施工队伍、合理经济分配、法人授予的其他权力) 19、编制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的依据资料:项目合同文件、组织的管理制度、项目管理规划大纲、组织的经营方针和目标。 20、项目经理的权限:4参与2授权1主持1制定{标建分物资,金关主酬}(参与招投标和签订合同、参与组建项目经理部、参与选择分包人、参与选择物资供应单位,决定授权范围内资金的使用、授权范围内协调有关内外部关系、主持项目经理部日常工作、制定内部计酬方法) 21、施工风险包括:组织风险(人)、经济和管理风险(资金、合同、计划等)、工程环境风险(自然灾害、水文条件、引起火灾或爆炸的因素等)、技术风险(设计文件、施工方案、物资、机械等) 22、风险管理包括策划、组织、领导、协调、控制。 23、施工风险管理过程包括: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响应、风险控制 24、工程监理的工作性质特点:科公服独(科学性、公平性、服务性、独立性) 25、监理的依据:法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承包合同 26、监理方式:旁站、巡视、平行检验

2018年二建法律法规真题及答案

. 年二级建造师法律法规考试真题及答案2018C. 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的约束力的决定、命令 D. )。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1.根据《民法总则》,法人分为( 9.发售招标文件收取的费用应当限于补偿的成本支出()。机关法人、企业法人和社团法人A.企业法人和非企业法人 B.A.编制招标文件C.一般法人和特别法人 D.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和特别法人 B.印刷、邮寄招标文件 C.招标人办公 2.关于代理的说法,正确的是()。 D.招标活动 10.关于和解的说法,正确的是(经被代理人同意的转代理,代理人不再承担责任)。A.A.和解只能发生在诉讼前同一代理事项有数位代理人的,应当推选牵头人B. B.当事人申请仲裁后,不可以自行和解C.和解达成协议,必须以书面形式作出 C.作为委托人的法人、非法人组织终止的,委托代理终止D.和解达成的协议具有合同效力 11.根据《绿色施工导则》,建筑垃圾的再利用和回收率力争达到()。D.表见代理是有权代理A.20% B.30% C.40% 3.关于物权的说法,正确的是()。 D.50% 12.关于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的条件的说法,正确的是()。A.同一物的担保物权人与所有权人应当为同一人 A.有保证工程进度的基本制度 B.用益物权人可以是该物的所有权

人 B.建设工程所需投资己经全部到位 C.依法必须实行监理的工程已经委托了监理单位未经农村土地承包经营者同意,土地所有人不得在该地块设立地役权C. D.已经与施工企业签订了合作协议 13.关于劳动争议解决方式的说法,正确的是( D.物权的变动只能基于合同关系)。 A. 关于建设工程专利权保护范围的说法,正确的是(4.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自)。 行和解实用新型以申请时所附的说明书为准A.B.B.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动者应当先申请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建设工程发明以其附图为准 C.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用人单位代表、工会代表、劳动行政部门代表组成C.外观设计以在图片或照片中该产品的外观设计为准 D.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的,可以向劳动者住所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三类专利均以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D. 14. 5.关于留置的说法,正确的是(根据《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下列情形中不属于强制性标准监督检查内容的)。 是()。 B. A.留置权属于债权债权人不负责保管留置物A.工程项目规划、勘察、设计、施工阶段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留置权基于法定而产生建设工程合同可以适用留置权C. D. B. 工程项目使用的材料、设备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关于财产保险合同的说法,正确的是(6. C.保险合同不可以转让A. 工程管理人员是否熟悉强制性

2018年二建管理真题及答案

2018年二建管理真题及答案、单项选择题(共70题,每题1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 1.EPC工程总承包方的项目管理工作涉及的阶段是() A .决策设计一施工一动用前准备 B .决策一施工一动用前准备一保修期 C.设计前的准备一设计一施工一动用前准备 D.设计前的准备一设计施工一动用前准备一保修期 参考答案:D P5 2.关于施工总承包管理方责任的说法,正确的是 A.承担施工任务并对其质量负责 B .与分包方和供货方直接签订合同 C.承担对分包方的组织和管理责任 D.负责组织和指挥总承包单位的施工 参考答案:C P20 3.建设工程施工管理是多个环节组成的过程,第一个环节的工作是() A .提出问题 B .决策

C.执行 D.检查 参考答案:A P15 4.某施工企业采用矩阵组织结构模式,其横向工作部门可以是() A .合同管理部 B .计划管理部 C.财务管理部 D.项目管理部 参考答案:D P15 5.根据施工组织总设计编制程序,编制施工总进度计划前需收集相关资料 和图纸、计算主要工程量、确定施工的总体部署和() A ?编制资源需求计划 B ?编制施工准备工作计划 C.拟订施工方案 D ?计算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参考答案:C P29 6.下列建设工程项目目标动态控制的工作中,属于准备工作的是 A.收集项目目标的实际值 B .对项目目标进行分解 C.将项目目标的实际值和计划值相比较 D.对产生的偏差采取纠偏措施 参考答案:B PB 7.大型建设工程项目进度目标分解的工作有:①编制各子项目施工进度计划②编制施工总进度计划;③编制施工总进度规划:;④编制项目各子系统进度计 划。正确的目标分解过程是() A .②-③-①-④ B .②-③-④-①

2018二建法规数字考点

法规数字考点总结(上)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数字考点总结 说明:★代表其重要程度 第一章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 ★1.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在公布后30日报有关机关备案;宪法和法律不需要备案。 ★★2.农民集体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经营,经营期30年。在土地承包经营期限,对承包土地进行调整的,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并报建乡镇人民政府或县级农业部门批准。 ★★★3.专利权的保护期限:发明为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为10年。保护期均自申请日起算。 ★★★4.注册商标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算;可无数次地提出续申请,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10年。应在到期前12个月申请,还有6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从核准注册日起算。 ★5.一般职务作品(工作任务但未用单位条件)的著作权由作者享有,单位可以优先使用2年。 ★6.著作权的保护期(关注50年即可) (1)作者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2)公民的作品,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保护期,终生+死后50年; (3)单位作品或单位享有著作权的作品,发表权、使用权、获得报酬权保护期,为50年,截至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完成后50年未发表的不再保护。 ★7.计算机软件的保护期限,如果涉及到自然人,为自然人终身+死后50年;如果是单位,首次发表后的50年,开发完成50年未发表,不再保护。 ★★★8.保证期限当事人无约定,履行期满之日起6个月;有约从约。 ★★★9.定金应以书面形式约定,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定金数量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10.安装工程一切险的保险期限一般应该包含一个试车考核期,试车考核期一般不超过3 个月,安装工程一切险对旧机器设备不负考核期保险责任。 第二章施工许可法律制度 ★★1.不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之一: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或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2.施工许可证颁发条件之一:建设资金已经落实,标准为:建设工期不足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50%;建设工期超过一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30%。

2018二建《法规》重要考点:解决建设工程纠纷法律制度

2018二建《法规》重要考点:解决建设工程纠纷法律制度2018年二级建造师考试时间预计5月26-27日,考试报名时间预计1-3月,为了帮助考生们更好的梳理考点,小编特为大家整理了2018二建《法规》重要考点:解决建设工程纠纷法律制度,包括解决建设工程纠纷法律制度、建设工程纠纷主要种类和法律解决途径、建设工程纠纷的主要种类、民事纠纷的法律解决途径、行政纠纷的法律解决途径、民事诉讼制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代理人、民事诉讼的证据和诉讼时效、民事诉讼的审判和执行程序、仲裁制度、仲裁协议和仲裁受理、仲裁审理的法定程序、仲裁裁决的执行、调解与和解制度、调解的规定、和解的规定,赶紧来开森学学习吧?更多二级建造师报名条件?二级建造师备考指导等信息请持续关注开森学官网二级建造师频道? 2Z208000 解决建设工程纠纷法律制度 学习本部分的主要内容有:民事纠纷的法律解决途径;行政纠纷的法律解决途径;民事诉讼的法院管辖;民事诉讼证据的种类?保全和应用;民事诉讼时效的规定;民事诉讼的执行程序;仲裁协议的规定;申请撤销裁决;仲裁裁决的执行;行政复议范围和行政诉讼受案范围;行政诉讼的审理?判决和执行等? 2Z208010 建设工程纠纷主要种类和法律解决途径 2Z208011 建设工程纠纷的主要种类 一?建设工程民事纠纷 民事纠纷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财产关系方面的民事纠纷,如合同纠纷;一类是人身关系的民事纠纷,如名誉权纠纷? 二?建设工程行政纠纷 在建设工程领域,行政机关易引发行政纠纷的具体行政行为主要有如下几种:(1)行政许可;(2)行政处罚;(3)行政奖励;(4)行政裁决? 2Z208012 民事纠纷的法律解决途径 民事纠纷的法律解决途径主要有四种:和解?调解?仲裁和诉讼? 一?和解 和解可以在民事纠纷的任何阶段进行,无论是否已经进入诉讼或仲裁程序,只要终审裁判未生效或者仲裁裁决未作出,当事人均可自行和解? 二?调解 学尔森教育—大建工领域专业的一站式职业教育机构

2018二建法规全面考点

第1章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 一、建设工程法律体系 (一)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 序号法律部门包括的主要法律 1 宪法宪法选举法、国籍法、组织法、区域自治法 2 民法商法民法通则、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公司法、招标投标法 3 行政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建筑法等 4 经济法标准化法、节约能源法、反垄断法、政府采购法 5 社会法劳动法、安全生产法、劳动合同法、矿山安全法等 6 刑法刑法 7 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刑事诉讼法、仲裁法、 (二)法的形式和效力层级 1、(1)宪法:全国人大; (2)法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xx法”;国家主席签署主席令) (3)行政法规:国务院;(“xx条例”;国务院总理签署国务院令) (4)地方性法规: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省会所在的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经济特区、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人大及其常委会;(“xx条例”) (5)部门规章:国务院各部、委、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xx办法”、“xx规定”)(6)地方规章:省政府、省会所在的市政府、经济特区、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政府;(“xx办法”、“xx规定”) (7)国际条约 注:行政规章包括部门规章和地方性规章 2、法的效力等级。 (1)宪法至上 (2)上位法优于下位法:《安全生产法》优于《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 (3)特别法优于一般法:《招标投标法》优于《合同法》 (4)新法优于旧法:《物权法》优于《担保法》 (5)特殊情况 1)法律之间对同一事项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注:制定机关裁决) 2)行政法规之间对同一事项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裁决;(注:制定机关裁决) 3)地方性法规、规章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时,由制定机构裁决;(注:制定机关裁决) 4)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注:共同上级机关裁决)

2018年二级建造师《法律法规》考试真题及答案(完整版)

2018年二级建造师《法律法规》考试真题及答案(完整版)一、单项选择题(共60 题,每题1 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 个最符合题意) 1.根据《民法总则》,法人分为()。 A.企业法人和非企业法人 B.机关法人,企业法人和社团法人 C.一般法人和特别法人 D.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和特别法人 【答案】D P8 2.关于代理的说法,正确的是() A.经被代理人同意的转代弋理,代理人不再承担责任 B.同一代理事项有数位代理人的,应当推选牵头人 C.作为委托人的法人、非法人组织终止的,委托代理终止 D.表见代理是有权代理 【答案】C P11-14 3.关于物权的说法,正确的是() A.同一物的担保物权人与所有权人应当为同一人 B.用益物权人可以是该物的所有权人 C.未经农村土地承包经营者同意,土地所有人不得在该地块设立地役 D.物权的变动只能基于合同关系 【答案】C P16-19 4.关于建设工程专利权保护范围的说法,正确的是() A.实用新型以申请时所附的说明书为准 B.建设工程发明以其附图为准 C.外观设计以在图片或照片中该产品的外观设计为准 D.三类专利均以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 【答案】C P27 5.关于留置的说法,正确的是()。 A.留置权属于债权 B.债权人不负责保管留置物 C.建设工程合同可以适用留置权 D.留置权基于法定而产生 【答案】D P34 6.关于财产保险合同的说法,正确的是() A.保险合同不可以转让 B.保险人不得以诉讼方式要求投保人支付保费 C.保险合同中的危险具有损失发生的不确定性 D.被保险人应当与投保人一致

7.下列法律后果中,属于民事责任承担方式的是() A.解除合同 B.继续履行 C.罚款 D.合同无效 【答案】B P41 8.根据《行政诉讼法》,下列情形中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是()。 A. 对于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 B. 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C. 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的约束力的决定、命令 D. 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 【答案】A P348 苹果唯一QQ/2283298980 9.关于和解的说法,正确的是()。 A.和解只能发生在诉讼前 B.当事人申请仲裁后,不可以自行和解 C.和解达成协议,必须以书面形式作出 D.和解达成的协议具有合同效力 【答案】D P341-P342 10.下列争议中,受《仲裁法》调整的是()。 A.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理的行政争议 B.劳动争议 C.农林承包经营合同争议 D.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争议 【答案】D P303 11.关于施工许可的说法,正确的是()。 A.省级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对小型工程限额的调整,应当报国务院建设主管 B.农民自建低层住宅的,应当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C.限额以下小型工程应当申请取施工许可证 D.施工分包合同签订后,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答案】A P46 12.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诚信典型和连续()年无不良信用记录的行政相对人办理行政许可过程中,能够享受“绿色通道”和“容缺受理“等便利服务措施。 A.3 B.2 C.5 D.6

2018年二建《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真题答案及解析

2018年二建《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真题答案及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 1. 根据《民法总则》,法人分为()。 A.企业法人和非企业法人 B.机关法人、企业法人和社团法人 C.一般法人和特别法人 D.营利法人、非营利利法人和特别法人 【答案】D 2Z201021 法人的分类P8 2.关于代理的说法,正确的是()。 A.经被代理人同意的转代理,代理人不再承担责任 B.同一代理事项有数位代理人的,应当推选牵头人 C.作为委托人的法人、非法人组织终止的,委托代理终止 D.表见代理是有权代理 【答案】C【解析】A错误,《民法总则》规定,代理人需要转委托第三人代理的,应当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或者追认。转委托代理经被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的,被代理人可以就代理事务直接指示转委托的第三人,代理人仅就第三人的选任以及对第三人的指示承担责任。转委托代理未经被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的,代理人应当对转委托的第三人的行为承担责任,但是在紧急情况下代理人为了维护被代理人的利益需要转委托第三人代理的除外。B错误,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间,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数人为同一代理事项的代理人的,应当共同行使代理权,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C正确,《民法总则》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代理终止:(1)代理期闻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2)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 页脚内容1

大辞去委托,(3)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4)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死亡:(5)作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非法人组织终止。 D错误,表见代理是指行为人虽无权代理,但由于行为人的某些行为,造成了足以使善意相对人相信其有代理权的表象,而与善意相对人进行的、由本人承担法律后果的代理行为。《合同法》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考点来源】代理制度的相关规定P11-14 3. 关于物权的说法,正确的是()。 A.同一物的担保物权人与所有权人应当为同一人 B.用益物权人可以是该物的所有权人 C.未经农村土地承包经营者同意,土地所有人不得在该地块设立地役权 D.物权的变动只能基于合同关系 【答案】C【解析】A错误,担保物权是权利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物权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B错误,用益物权是权利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用益物权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和地役权。C正确,土地上已设立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等权利的,未经用益物权人同意,土地所有权人不得设立地役权。D错误,物权变动的基础往往是合同关系,如买卖合同导致物权的转让。需要注意的是,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考点来源】物权制度的相关规定P16-19 4. 关于建设工程专利权保护范围的说法,正确的是()。 A.实用新型以申请时所附的说明书为准 B.建设工程发明以其附图为准 页脚内容2

2018二建市政实务重点考前必背(最强汇总)

2018年二建《市政公用工程管理与实务》考试必背 1.地下管线必须遵循“先地下,后地上”、“先深后浅”的原则先完成。保证路基的强度和稳定性。P1 2.路基施工测量:恢复中线测量;钉线外边桩;测标高。P1 3.压实质量检查:土质路基施工前,采用重型击实试验方法测定拟用土料的最佳含水量和最大干密度。P3 4.碾压应在最佳含水量时进行,碾压方向:分别自两路边开始向路中心,每次重轮重叠1/2~1/3。常温季节,灰土层上洒水湿润养护7d。养护期严禁车辆通行。灰砂砾基层施工时,严禁用薄层贴补方法进行找平,应适当挖补。P3 5.级配碎石和级配砾石基层在最佳含水量时进行碾压,达到按重型击实试验法确定的最低压实度要求。P4 6.沥青混凝土混合料松铺系数机械摊铺1.15~1.35,人工摊铺1.25~1.50可供参考。P6 7.接缝:摊铺梯队作业时的纵缝应采用热接缝。P6 8.混凝土的搅拌和运输:混凝土配合比:应保证混凝土的设计强度、耐磨、耐久及拌合物的和易性,在冰冻地区还要符合抗冻性要求。P6 9.安放角隅、边缘钢筋时,均需先摊铺一层混凝土,稳住钢筋后再用混凝土压住。P7

10.混凝土养护有湿法养护和薄膜养护。养护时间宜为14~21d。40%以后可允许行人通过。特殊情况,混凝土达到设计强度80%以上即可开放交通。P7 11.混凝土喷射完成后,抗拔力不小于设计值,最小抗拔力不小于设计值的90%。P8 12.喷射混凝土养护:混凝土终凝2h后,应喷水养护;一般工程,养护不少于7d,重要工程,养护不少于14d。气温低于5℃,不得喷水养成护。普通硅酸盐水泥配制的喷射混凝土强度低于设计强度的30%时,以及矿渣硅酸盐水泥配制的喷射混凝土强度低于设计强度的40%时,不得受冻。P9 13.支撑结构类型:挡土的应力传递路径是围护墙到围檀(圈梁)到支撑,基坑支撑采用锚杆和拉锚(锚锭)。基坑开挖引起周围地层移动的主要原因是坑底的土体隆起和围护墙的位移。P10 13.双壁钢围堰适用于深水基础。P11 14.沉入桩基础常用的施工方法:锤击沉桩和静力压桩。灌注桩基础常用的施工方法:钻孔灌注和人工挖孔灌注。P11~12 15.柴油锤:杆式锤适宜小型桩、钢板桩;筒式锤适宜混凝土桩、钢管桩等;不适宜在过软件或过硬土中沉桩;用于浮船中沉桩较为有利。优缺点:附有桩架动力等设备,机架轻,移动方便、沉桩快,燃料消耗少,也可以打斜桩,是使用最广的一种,但振动大,噪声大。P12 16.钻杆选择时,应力验算,以免钻进中钻杆被扭断而停工。根据钻杆传递动力时的受力不利截面进行应力验算。钻杆受力有拉、压、弯、扭四种。P13

2018年二建《法律法规》真题与答案

2018年二级建造师《法律法规》考试真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共60 题,每题1 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 1 个最符合题意) 1.根据《民法总则》,法人分为()。 A.企业法人和非企业法人 B.机关法人,企业法人和社团法人 C.一般法人和特别法人 D.营利法人,非营利法人和特别法人 【答案】D P8 2.关于代理的说法,正确的是() A.经被代理人同意的转代弋理,代理人不再承担责任 B.同一代理事项有数位代理人的,应当推选牵头人 C.作为委托人的法人、非法人组织终止的,委托代理终止 D.表见代理是有权代理 【答案】C P11-14 3.关于物权的说法,正确的是() A.同一物的担保物权人与所有权人应当为同一人 B.用益物权人可以是该物的所有权人 C.未经农村土地承包经营者同意,土地所有人不得在该地块设立地役 D.物权的变动只能基于合同关系 【答案】C P16-19 4.关于建设工程专利权保护范围的说法,正确的是() A.实用新型以申请时所附的说明书为准 B.建设工程发明以其附图为准 C.外观设计以在图片或照片中该产品的外观设计为准 D.三类专利均以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 【答案】C P27 5.关于留置的说法,正确的是()。 A.留置权属于债权 B.债权人不负责保管留置物 C.建设工程合同可以适用留置权 D.留置权基于法定而产生 【答案】D P34 6.关于财产保险合同的说法,正确的是() A.保险合同不可以转让 B.保险人不得以诉讼方式要求投保人支付保费 C.保险合同中的危险具有损失发生的不确定性 D.被保险人应当与投保人一致

7.下列法律后果中,属于民事责任承担方式的是() A.解除合同 B.继续履行 C.罚款 D.合同无效 【答案】B P41 8.根据《行政诉讼法》,下列情形中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是()。 A. 对于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 B. 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C. 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的约束力的决定、命令 D. 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 【答案】A P348 苹果唯一QQ/80 9.关于和解的说法,正确的是()。 A.和解只能发生在诉讼前 B.当事人申请仲裁后,不可以自行和解 C.和解达成协议,必须以书面形式作出 D.和解达成的协议具有合同效力 【答案】D P341-P342 10.下列争议中,受《仲裁法》调整的是()。 A.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处理的行政争议 B.劳动争议 C.农林承包经营合同争议 D.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争议 【答案】D P303 11.关于施工许可的说法,正确的是()。 A.省级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对小型工程限额的调整,应当报国务院建设主管 B.农民自建低层住宅的,应当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C.限额以下小型工程应当申请取施工许可证 D.施工分包合同签订后,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答案】A P46 12.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诚信典型和连续()年无不良信用记录的行政相对人办理行政许可过程中,能够享受“绿色通道”和“容缺受理“等便利服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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