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档网
当前位置:搜档网 › 项目分包管理_合格分包商名录

项目分包管理_合格分包商名录

项目分包管理_合格分包商名录

合格分包商名录(年度)

年月日

分包质量管理协议书

分包质量管理协议书 总包单位:某某某工程(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单位:某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将某某工程(N7 标段给排水、电气及消防安装施工委托乙方施工,为明确双方在施工 质量技术管理方面的责任,双方在签订本工程给排水、电气、消防安装工程分包合同的同时签订本质量管理协议,以明确双方的责任,且双方必须严格执行。 第一条:为了保证本工程质量满足国家建筑工程验收标准,对业主负责,对工程负责,以“百年 大计,质量第一”为宗旨,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等有关安全质量生产法律、法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安全质 量生产原则,明确各自管理范围内工程质量责任,确保实现本项目工程质量及生产管理目标。 甲乙双方就工程质量、生产管理事项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协议,双方严格执行并各负其责。 第二条:质量标准:严格执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及机电安装 工程各专业配套的质量验收规范及图集。 第三条:质量要求:竣工一次交验合格率100%,否则应按甲方要求进行自行返工,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 第四条:甲方责任与权利 1、应有完善的质量组织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配备专职质量管理人员,负责对工程施工质量 的监督、管理、检查,组织工程质量评审,发现不合格品有权责令乙方整改、停工整顿和经济处罚。 2、定期或不定期对乙方进行施工质量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标准规范、规章制度的教育。 3、甲方根据国家规定及企业质量管理要求,结合项目特点制定各项质量管理制度,并书面发放至乙方。 4、甲方负责编制总体《施工组织设计》及《质量(创优)策划》,并组织乙方主要管理人员 对《施工组织设计》及《质量(创优)策划》进行学习,并书面交底。 5、依据合同须由甲方提供材料的,甲方应及时供应合同规定的材料,并确保材料质量合格。 6、施工前甲方将对乙方进行技术、质量总交底或专项交底,明确质量目标,施工过程应对乙方的施工质量监督、检查,对乙方工序予以验收,并提出验收意见。 7、甲方负责对乙方就相关质量管理制度、施工质量管理规范、施工方案及精细化施工等相关内容进行培训。 8、有权制止乙方的违规作业,对重大违规行为有权责令其整改、停工整顿和经济处罚。 9、有权对专业素质差、不服从指挥的施工人员责令其限期退场。 10 、按照规定要求对乙方采购的材料和自带(含租赁)施工机具、设备进行监督检查,有权拒 绝乙方不合格产品进场(已经进场的,限期退场)。 11 、甲方应根据公司《实测实量手册》,定期对乙方施工质量进行实测实量,对有重大偏差的项目,责令乙方进行整改,下发整改通知单,并进行相关处罚。 12 、如果乙方存在重大质量隐患拒不整改或发生质量事故,甲方有权终止乙方合同,责令乙 方限期退场。同时,甲方保留索赔权。 13 、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问题,发生返工、误工的,造成甲方材料损失、工期拖延等严重后果的,甲方保留向乙方索赔的权利。 14 、当乙方不服从指挥、违规作业时,甲方有权按照项目质量管理奖罚规定,直接从工程款

分包质量管理规定

分包质量管理规定 为规范工程项目施工分包的质量管理,确保分包工程质量得到有效的控制,保障分包的质量符合规定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主要依据国家《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所在省、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管理体系文件制定。 本规定适用于分公司及司属单位依法进行分包的施工质量管理。 1、资质管理 应选择有资质、信誉好的分包单位进行分包施工,对分包单位的选择应遵循以下原则和要求: (1)应有法律、法规要求的相应施工资质; (2)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技术、管理人员具有相应资格证书和工作经历或经验,具备相应的机械设备,相关业绩和社会信誉应较好; (3)应面向社会、公开公平、择优选用分包单位,在同等条件下,与分公司有良好合作经历的优先选用;价格合理,进度、质量和安全保证的优先选用。 对初次合作的分包单位要进行严格考察和选择,核实分包单位的资质等级、营业执照、拟投入的主要管理人员、施工机械技术装备、周转材料、操作人员工种、上岗持证数量、相关施工业绩等情况。所有选定的分包单位在进场前,应向总包单位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相关施工业绩证明; (2)与总包单位签定的施工合同或管理配合协议(指建设单位委托我方管理的分包单位); (3)项目组织机构、人员名单、资格证书和通讯录; (4)施工组织设计或分部、分项施工方案。 总包单位应建立必要的分包单位信息库,为工程的分包择优选用提供有效信息。对合作好、实力强的分包单位要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对不能履约的分包单位要坚决清退,并追究违约责任、取消合作资格。 2、管理职责 总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施工过程,应进行全面的质量管理和监督,在分包合

工程项目分包管理办法

项目分包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部工程分包行为,全面加强工程分包管理,保证工程质量、进度和施工安全,维护企业经济利益,现根据国家有关法规、集团公司《工程分包管理暂行规定》和我局《在建工程施工管理办法》,结合工程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凡我部进行在建工程的分包和劳务用工等有关活动及实施监督管理的所有部门和人员,必须遵守本管理办法。 第三条工程分包的分类: (一)工程项目分包:是指在我部履约的在建工程中,我部(定义如本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所述),将工程承包合同中部分工程项目切分出来,以包工包料的方式发包给本企业以外的分包商,由分包商完成工程承包合同规定的全部施工任务,但发包方负责监督管理。 (二)工程项目工序分包:是指利用分包商专业技术和专业施工优势,或作为我部履行工程承包合同施工能力的补充,我部将工程承包合同项目中的部分工序的施工任务发包给本企业以外的分包商完成,但发包方负责监督管理和工序间的衔接。 (三)工程项目施工作业分包:是指利用分包商的施工设备和劳务优势,我部将工程承包合同项目施工中某些机械作业任务或劳务作业任务发包给本企业以外的分包商,由分包商组织施工设备或劳务进行现场作业,发包方负责监督管理和现场施工组织。 第四条本管理办法所称劳务用工,是指我部各施工单位直接招用社会劳动者参加工程施工,进行劳务作业或从事管理、服务等工作。 第五条工程分包行为应当合法。 工程分包应当符合《合同法》、《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规的有关规定。 劳务用工应当符合《劳动法》、《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等法规的有关规定。 第六条工程分包行为应当守约。 工程分包应当符合工程承包合同的有关规定。合同规定不允许分包的项目,不得分包;合同规定须经监理单位事先审查及与业主协商并取得同意才能分包的项目,在取得同意前不得分包。对工程分包的工期和进度要求、技术和质量标准不得低于工程承包合同相应的要求和标准。 第七条工程分包的行为应当严格接受工程局的经营调控。 工程分包应在充分利用局内资源、有利于工程实施和提高全局综合效益的前提下,有控制地进行。对此,工程局实行工程分包许可与否的立项审批和工程分包统计报告制度。 第八条工程分包必须通过市场竞争方式,公开、公平和公正地在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合格分包商中择优选定分包商。对此,工程局实行分包商资质评审和选定分包商的审批制度。 第九条工程分包必须订立有效的规范的书面形式的工程分包合同。对此,工程局实行工程分包合同评审、批准和备案制度。 第十条必须对工程分包的工程质量、进度和施工安全进行严格的控制。对此在发包方和分包商均应严格履行工程分包合同的基础上,发包方应对分包商的工程施工实行监督式、介入式和指导式的管理,不得“以包代管”。 第十一条项目部各领导人员及有关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有关工程分包的岗位规范和个人行为准则,严格执行国家和工程局的有关规定,不得在工程分包活动中搞暗箱操作和人

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分包商管理制度

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分包商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在选择分包商时,满足工程质量要求的能力,符合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以及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保证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目标、指标的实现。 第二条集团公司范围内的项目分包是指专业工程分包和劳务分包。专业工程分包是指为完成具有特殊专业技术要求的工程而采用的项目分包形式,需经业主方审查同意。劳务分包是指为保证工程施工顺利进行,补充集团内部劳力不足,而采用的以集团公司为主,具有资质的劳务企业为辅的项目分包形式。 第三条工程分包商是指具有工程承包资质,与总承包商签订工程分包合同,承担部分工程施工任务的分包企业;劳务分包商是指具有劳务资质,与总承包商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向总承包商提供劳务服务的分包企业。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对集团公司范围内劳务分包商和工程分包商的管理。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五条本制度的主责部门是工程管理部,其职责为:负责对分包商的录用、使用和评价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督促各单位选择符合要求的分包商;负责对分包商履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各单位做好分包商的信用评价和建立合格工程分包商名录工作;负责收集汇总建立合格工程分包商名录。 第六条法律事务部或责任成本管理中心负责指导审查项目经理部与分包商所签定的协议书或合同。

第七条子分公司和指挥部负责分包商录用和使用的监督管理,负责监督项目经理部选择符合要求的分包商;负责组织对分包商的信用评价;负责建立合格工程分包商名录。 第八条项目经理部具体负责实施对分包商的录用和信用评价工作,并与分包商签定协议书或合同。在施工过程中负责对分包商进行监督管理,并及时将分包商情况反馈到主管部门。 第三章限制条件 第九条分包商至少具备下列条件:合法经营并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企业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齐全有效;具备相应的人员及专业技术资格;技术及经验水平符合工程分包业务的要求。 第十条分包工程遵循建筑工程主体结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的原则。 第十一条工程关键岗位、关键工序不分包,尤其专业技术高、施工复杂、难度大的工程项目禁止分包。 第四章业务流程 第十二条分包管理业务程序详见“分包管理业务流程图”。 第十三条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择分包商。招标由项目经理部具体实施,子分公司和指挥部工程管理部和责任成本管理中心或经营计划部派人参加招标,参与分包商招标的全过程,并监督招标的公平性。分包合同由法律事务部拟定范本,项目经理部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完善。 第十四条招标工作完成后,由项目经理部将招标结果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分包合同由项目经理、分包商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盖章,合同中必须明确双方的质量责任、安全责任及环保责任。 第十五条项目经理部安排专人管理项目分包业务,管理、指导与记录分包商施工作业内容、作业范围、作业进度,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并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确保分包商严格履行合同。 第十六条子分公司和指挥部根据《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工程专

总承包商对各分包的质量控制

总承包商对各分包的质量控制 (1)质量控制管理方法 我单位将应用‘‘全面质量管理”的原理,全员参与质量控制管理,对各专业分包单位施工质量作全过程、全方位监控。 将各专业分包工程按“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阶段”划分,对各阶段制定相应的管理目标和流程图,在各阶段对分解目标按计划、执行、检查、处理四个过程进行循环操作(即PDCA循环)。分包施工过程中收集、整理质量记录的原始记录,应用数理统计方法,分析质量状况和发展趋势,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措施,对各工序施工质量作持续改进,通过工序施工质量控制整体质量。 (2)总承包质量控制流程 总包质量控制流程图是总包质量保证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规范总、分包之间质量管理行为的重要方式。 (3)施工准备阶段的总包质量控制 A、施工准备阶段总包质量控制的目标 a、对尚未进行招标的分包工程,择优选取分包单位。 b、对通过招标确定的分包单位指导和帮助其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和机构,督促分包单位配备的人员、设备、材料等满足质量技术要求,使各项技术文件、资料及施工现场正常交接,以便分包单位能迅速有效地开展工作。 B、施工准备阶段的总包质量控制管理的措施: a、参与业主组织的分包招标,优选技术、管理先进的分包单位。 b、组织召开各分包单位参加的技术交底会,将有关设计文件、总包管理依据和程序、工艺要求、质量标准向分包作详细的书面交底。 c、组织有关单位对施工现场的主要坐标、轴线、标高、施工环境及相关技术资料进行交接,确保分包能及时、正确、有序地开展工作。 d、对分包单位的进场报告、开工报告进行审查,确保其质量保证体系、组织机构、人力资源、机械设备、施工方案等满足工程质量要求。 e、其它配套措施: 改善外部配合条件,积极主动跟业主、监理、政府主管部门等有关单位协调改善劳动环境和条件。必要时,使用行政手段,实施强制性的调度。

分包工程质量控制措施

协作单位(分包工程)质量控制措施 1、质量保证制度措施 1.1严格执行质量自检制度和监理抽检上报制度 项目经理部设置由项目质量负责人、施工工区质量负责人、施工班组长三级组成的自检体系,按“跟踪检查、自检、复检、抽检”的检测制度实施,自检频率达100%。每道工序经自检合格后,由项目质量负责人联系监理抽检,经监理同意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1.2严格执行监理程序制度 认真学习监理程序文件,上报监理文件资料、现场验收严格按照监理程序执行,并提高一次验收合格率。 1.3实行各级岗位质量责任制、实行工程质量终身制 (1)项目经理职责 ①项目经理是工程质量第一负责人,确定质量保证体系人员分工,与质量管理人员签定质量责任书,对工程质量负全面领导职责; ②正确贯彻执行国家、行业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企业规章; ③制定本项目工程的质量方针、质量目标、创优目标; ④选择资质良好、信誉保证的施工队伍、合格材料供应商,清退不履行合同,缺乏质量意识、存在质量问题的施工队伍、材料供应商。 ⑤针对存在的质量问题,作出质量奖罚的决定。

(2)项目总工程师职责 ①负责在分管范围内组织实施质量体系文件,行使项目经理授予的职责和权限;全面主持项目质量管理工作; ②正确贯彻执行国家、行业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企业规章; ③组织编制项目总体施工组织设计和质量计划; ④定期组织工程质量评定及质量检查,主持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的处理和上报工作; ⑤参与本项目结构材料提供商的考查、评审工作; (3)生产副经理职责 ①负责在分管生产管理范围内组织施工,行使项目经理授予的职责和权限,保证工程实施过程符合质量标准; ②正确贯彻执行国家、行业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企业规章; ③组织施工生产计划,合理处理进度、质量之间的矛盾; ④科学组织生产,协调质量保证体系各参与方之间的关系,不违章指挥,监督检查施工队伍、材料供应商的活动; (4)项目质检工程师职责

施工现场分包单位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分包单位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建筑施工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规定,结合省、市、自治区等地方性法律、法规要求,对进入大连金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施工分包单位在进场作业人员资格审查、安全施工、文明作业等方面做出以下管理规定: 一、相关主要管理规定 1.施工分包单位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将进入施工现场分包作业人员清单上报所属 参建项目部,人员清单主要包含内容为:①进场人员近期免冠小二寸照片一张; ②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③特种作业人员证件复印件一份;④外来务工人员暂 住证明一份;⑤保险缴纳明细一份。施工分包单位提供的施工现场作业人员清单必须有“分包单位负责人本人签字”,项目部根据分包单位提供的清单进行抽查。 2.无论分包作业人员为长期作业,还是短期作业,分包单位必须为其所属分包员工 办理工伤、医疗保险,凡未办理工伤、医疗保险人员,一律不准进入现场施工作业,对藏匿不报、冒名顶替等虚报行为,公司一但查出,严肃处理、绝不留情,对分包单位瞒报、假报造成最终施工作业人员发生安全事故,大连金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概不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均由分包单位自行承担。 3.进入施工现场前,其施工分包单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 方可进场作业。 4.施工分包单位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与大连金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安全生 产协议书》(详见附件1)必须服从施工总承包单位统一管理。 5.为便于管理,施工分包单位人员在保险办理方面可委托项目部代为办理,费用由 分包单位自行承担。 6.施工分包单位施工作业前,必须征得施工总承包单位(大连金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同意,办理施工前应履行的施工手续并经施工总承包单位(大连金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确认方可实施。

分包质量管理制度

分包质量评价标准 1.目的 为了加强对本工程专业、劳务分包单位的管理,使所选择的分承包能满足我项目部的要求,以确保整个工程质量和进度,并保证对分包队伍的管理更加规、有效,达到统一管理,规行动,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围 本制度适用于纽宾凯国际社区-锦城项目经理部。任按合同及协议进入现场的专业、劳务分包队伍均必须遵照执行。 3.项目部职能部门职责 3.1质检部: 负责对分包进行质量管理、成品保护管理、资料管理、环境体系管理及相关培训管理工作; 3.2工程技术管理部: 负责对分包进行现场施工管理、计划管理、技术管理、计量管理及相关培训管理工作; 3.3安全部:

负责对分包进行进场管理、牵头负责对分包的教育培训管理和质量、环境、职业安卫体系运行管理、消防管理、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文明施工管理及相关培训管理工作; 3.4机电部: 负责对分包进行机电管理及相关培训管理工作及相关培训管理工作; 3.5成本合约部: 负责对分包进行工程结算管理工作; 3.6物资设备部: 负责对分包进行物资管理。 4.分包单位管理 质量管理制度 质量控制的对象是过程,包括采购过程、生产过程等。为了保证本工程质量符合规规定及设计要求,坚持以下质量管理制度。 (一)工程质量意识教育制度 1、进行质量意识的教育 增强全体员工的质量意识是创精品工程的首要措施。工程开工前针对工程特点,由项目总工程师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及人员编写本项目的质量意识教育计划。计划容包括公司质量针、项目质量目标、项目创优计划、项目质量计划、技

术法规、规程、工艺、工法和质量验评标淮等。通过教育提高各类管理人员与分包单位施工人员的质量意识,人人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思想,并贯穿到实际工作中去,以确保项目创优计划的顺利实现。项目各级管理人员的质量意识教育由项目经理部总工程师及现场经理负责组织教育;参与施工的各分包各级管理人员由项目质量总监负责组织进行教育;施工操作人员由各分包组织教育,现场责任工程师及专业监理工程师要对分包进行教育的情况予以监督与检查。 2、加强对分包的培训 分包是直接的操作者,只有他们的管理水平和技术实力提高了,工程质量才能达到规定的目标,因此要着重对分包队伍进行技术培训和质量教育,帮助分包提高管理水平。项目对分包班组长及主要施工人员,按不同专业进行技术、工艺、质量综合培训,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分包队伍不允进场施工。项目要责成分包建立责任制,并将项目的质量保证体系贯彻落实到各自施工质量管理中,并督促其对各项工作落实。 (二)材料供应商选择和物资的进场管理制度 1、材料供应商的选择 结构施工阶段模板加工与制作、商品混凝土供应商的确定、钢筋原材及加工成品采用,装修阶段、机电安装阶段材料和设备供应商等均要采用全位、多角度的选择式,以产品质量优良、材料价格合理、施工成品质量优良为材料选型、定位的标准。同时要建立合格材料分供的档案库,并对其进行考核评价,从中定出信誉最好的材料分供。材料、半成品及成品进场要按规、图纸和施工要求格检验,不合格的立即退货。 2、明确物资采购程序

施工分包商确认及项目移交管理程序

第六部分施工分包商确认管理程序 一总则 1.1 为加强工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规范对承包商选用分包商确认过程的管理特制定本程序。 1.2 本程序适用于我司开发的工程中分包工程额达10 万元及以上或分包涉及较大难度施工技术要求、较高安全质量要求的的工程项目。 二、管理职责与分工 2.1 程序监督实施及完善负责人 项目管理部领导是本程序负责人,负责本程序的全面管理,监查本部门执行本程序的有效性。 2.2 程序监督实施及完善执行人 工程部经理是本程序监督实施及完善执行人,负责检查本程序在本部门的执行情况,对执行程序中存在的问题应积极及时予以解决或处理,负责收集和提出完善本程序的建议,经本程序负责人同意和授权修订本程序。 2.3 承包商 负责提出分包商的名单,并依据名单开展相应的工作并提出预分包商,分包商的确认并不免除承包商对分包商的各种管理责任。 2.4 工程监理

负责审核承包商提出的预分包商,并提出监理意见。 2.5 建设单位项目管理人员 负责审核承包商提出的预分包商,并提出审核/审定意见。 三、管理内容与要求 3.1 承包商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出分包商名单,填写《施工分包商推荐名单报审表》(附录4)。 3.2 承包商依据经业主审批的名单开展相应工作后提出预分包商,同时必须提供预分包商的资质、质量体系认证文件、近三年的安全记录和施工业绩,准备分包的工程范围、工作内容及管理方式等。 3.3 监理根据承包商提供的预分包商,进行考察后提出监理意见。 3.4 建设单位项目管理人员根据承包商提供的预分包商,结合对预分包商的考察、调研及了解的情况,提出审核意见。 3.5 建设单位项目管理人员、工程监理参加合同相关的技术谈判。 3.6 建设单位项目管理人员和工程监理为分包商的把关单位,凡未经《施工分包商确认程序》确认而擅自分包的单位将予严肃处理,直至发停工令。 四、检查与考核 4.1 本办法一经发布生效,有关各方都必须严格遵照执行,被授权有该项管理职能的部门将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4.2 各项目都必须按本办法的规定,对分管和归口管理的内容实

(完整word版)分包单位管理制度

分包单位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各项目经理部对分包工程的统一管理,加强内部核算,降低成本,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分包管理 1、施工项目分包工程管理由项目经理部负责。 2、公司计划部是公司分包工程的归口管理部门。各项目经理部在分包合同签订前,必须将分包合同送交计划部审核,经公司研究同意后,方可签订分包合同,合同签订后必须将分包合同副本送交计划部存档。 3、各项目经理部必须在公司授权范围内管理分包工程。 二、分包单位的选定 1、分包单位必须具备相应资质,各种证件齐全。在确定合格分包单位时,分包单位必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资格证等证书原件,项目经理部保留复印件一套;特殊工种必须提供特殊工种原件及复印件,项目经理部保留复印件一套。分包单位应按公司体系文件要求的程序进行选定。 2、分包单位进入施工现场的相关手续,由分包单位自行到工程所在地相关部门办理。 3、分包单位的选择原则上采用招投标的办法,鼓励与资质等级高、信誉良好、业绩优良的分包单位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 三、分包工程的确定 1、项目经理部内部各工程处(工地)无能力施工的项目可以分包。需要分包的项目由工程处(工地)提出申请,交项目经理部工程管理部,工程管理部在项目经理部内部平衡后,确认必须分包的,报项目经理批准后可进行分包。 2、分包程序 ⑴分包项目确认后,由项目经理部工程管理部负责组织质量、安全、经管等部门共同参加,确定合格分包单位。 ⑵需要招标的分包工程应事先通知公司计划部,由经营管理部负责组织工程招标日常工作,编写、发放招标文件,编制标底。一般项目由项目部经营管理部负责组织开标、评标工作;重大项目公司计划部、工程部参加开标、评标工作。 ⑶经过评标后,确定分包单位优选顺序,报项目经理批准。 ⑷经营管理部与中标分包商签订合同。由项目部工程管理部负责组织施工。 ⑸分包合同必须严格履行合同会签手续,合同签订后要及时发放并登记台帐。

分包单位质量管理制度

分包质量管理制度 文件编号: 受控状态: 受控序 (世博生态城一低碳中心项目经理部)受控 编制: 审核: 批准: 云南省第三建筑工程公司 世博生态城一低碳中心 世博生态城低碳中心

世博生态城—低碳中心 分包质量管理制度 第一部分专业分包质量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分包及专业分包的质量管理,特制定此管理制度,项目部依据合同对对分包队伍进行管理的同时,也要满足规定的要求。 第一章对分包队伍施工组织管理的制度 1、所进场参与施工的管理人员及施工作业人员的配备,其素质、数量必须同合同或协议规定相符。 2、经项目确定认可的所报组织系统图上人员及数量不可随意变动,必须常驻现场,不得兼其他职务。因故需要离开现场必须请假。 3、入场体检不合格及经教育培训考试不合格者必须清退出现场。 4、分包队伍现场负责人必须常驻现场,履行组织管理职能,不经我项目批准不得更换,否则罚款壹万元,其有事离开现场必须经项目经理批准。 5、现场管理必须设置专职技术员、安全员、质量员、文件收发员、测量人员、,其数量必须满足施工生产及项目要求,否则每缺1 人对分包队伍罚款6000 元/人。 6、从事现场管理工作的管理人员、工长、质量员、安全员等必须在现场组织监督施工不得随意离开现场,对经常不在现场的人员罚款100 元/人,累计 收到3 次罚款者清退出现场。分包队伍必须补足管理人员,素质必须达到项目要求。 7、分包队伍的任何人员必须尊重总包单位、业主和监理单位人员,不得无 理顶撞。违者对当事人视情节轻重罚款1000 元/ 人次,并对分包队伍处罚4000 元/次。

8、分包队伍管理混乱,经常出现违反管理程序或规定事件,不服从总包项目管理者,对分包队伍现场负责人处600-2000元/次罚款,累计出现3 次者将分包队伍负责人驱出现场,分包队伍必须另换其他人,保证施工的正常进行。如分包队伍施工连续2 个月达不到项目要求或管理处于失控状态,同样驱逐分包队伍现场负责人。 10、分包队伍必须依据项目管理要求,建立健全内容的各项管理制度,并报项目工程管理部检查备案,否则罚款2000 元,并勒令在规定的时间内制定齐全。 11、分包队伍不得拒收、拒签我项目所发的任何函件、整改、通知、施工措施、方案等文件,否则罚款2000 元/次,如有异议可用回函解决。 12、我项目的任何罚款无须分包队伍签字确认,我项目所发函件即为扣款依据。 13、我项目所罚款项必须以函件中规定的方式按照上交,否则加倍在工程款项中扣除。 14、分包队伍施工中必须严格遵守合同及对我公司的承诺。否则项目将严格按合同规定处理。 15、分包队伍领导每月必须参加项目组织的例会,否则对其队伍的任何违纪事件都加倍处罚。 16、分包队伍任何事情都必须首先同项目工程管理部联系处理,需项目其他部门处理的问题,由项目工程管理部同其他部门联系解决。 17、分包队伍人员的增减、进出场、材料、机械设备进出场必须报项目工程管理部批准,然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 18、分包队伍任何人无权更改施工方案和经总包技术部批准的施工计划。如需变动必须事先征得项目总包工程技术部批准,否则视为管理混乱,对分包队伍现场负责人处以2000 元/次罚款。 19、对于项目安排的任何工作指令,无论结果如何必须在2h (小时)之内向 下达者回复。否则视问题轻重对当事人处以500-2000 元/次罚款。

分包单位质量管理制度

分包单位质量管理制度

世博生态城—低碳中心 分包质量管理制度文件编号: (世博生态城—低碳中心项目经理部) 受控状态:受控 受控序号: 编制: 审核: 批准: 云南省第三建筑工程公司 世博生态城—低碳中心

目录 第一部分专业分包质量管理制度 (4) 第一章对分包队伍施工组织管理的制度 (4) 第二章对分包工程的质量管理制度 (7) 第二部分劳务分包管理制度 (12) 第一章钢筋班组质量管理及处罚条例 (13) 第二章木工班组质量管理及处罚条例 (15) 第三章主体(砼)班组质量管理及处罚条例 (18) 第四章架子班组质量管理及处罚条例 (19)

世博生态城—低碳中心 分包质量管理制度 第一部分专业分包质量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分包及专业分包的质量管理,特制定此管理制度,项目部依据合同对对分包队伍进行管理的同时,也要满足规定的要求。 第一章对分包队伍施工组织管理的制度 1、所进场参与施工的管理人员及施工作业人员的配备,其素质、数量必须同合同或协议规定相符。 2、经项目确定认可的所报组织系统图上人员及数量不可随意变动,必须常驻现场,不得兼其他职务。因故需要离开现场必须请假。 3、入场体检不合格及经教育培训考试不合格者必须清退出现场。 4、分包队伍现场负责人必须常驻现场,履行组织管理职能,不经我项目批准不得更换,否则罚款壹万元,其有事离开现场必须经项目经理批准。 5、现场管理必须设置专职技术员、安全员、质量员、文件收发员、测量人员、,其数量必须满足施工生产及项目要求,否则每缺1人对分包队伍罚款6000元/人。 6、从事现场管理工作的管理人员、工长、质量员、安全员等必须在

工程承包商管理细则

关于印发《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承包商管理细则》的通知 机关各部门、所属各单位: 根据中国石化承包商安全管理规定、中国石化集团关于进一步加强承包商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依据公司《供应商/承包商诚信体系管理办法》,特制定《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承包商管理细则》,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 2015年7月24日

企业制度-实施类

目录 1 基本要求 (5) 1.1 规范内容的界定及定义 (5) 2 管理职责 (5) 2.1 工程发展部 (5) 2.3 物资装备中心 (6) 3 工作程序和内容 (6) 3.1 承包商资质审查 (6) 3.2 分包商管理 (8) 3.3 承包商在施工阶段的管理 (9)

建设工程承包商管理细则 1 基本要求 1.1 规范内容的界定及定义 1.1.1 为了规范并加强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建设项目承包商管理,加强建设工程安全、质量、进度、投资、合同控制,依据公司《供应商/承包商诚信体系管理办法》,特制订本细则,并由企业管理部备案。 1.1.2 本细则所称建设工程,是指由工程发展部牵头,负责组织实施的公司新建、改建及扩建项目。 1.1.3 本细则所称承包商,是指参与公司建设工程的工程总承包(EPC)、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单位以及地勘、设计、监理、监造、咨询、第三方检测等单位。 1.1.4 公司在组织编制招标文件时,应明确该建设项目承包商所应具有的资质及人员资质。 1.1.5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新建、改建和扩建建设项目的承包商管理。 2 管理职责 2.1 工程发展部 2.1.1 工程发展部是建设工程承包商管理的主体单位,负责建设工程承包商的日常管理,组织相关单位开展对建设工程的承包商的考评及诚信体系建设、维护。

分包单位管理制度

分包单位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我公司对分包单位的调查、评价、选择、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各国合同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安徽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合肥市建筑劳务作业分包及劳务用工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称分包单位包括专业分包单位和劳务分包单位。专业分包单位是指我公司做为总承包单位将非主体工程的专业工程施工依法发包给具备专业工程施工资质等级的企业。劳务分包单位是指我公司将劳务作业依法发包给具有劳务分包资质的企业。 第二章对分包单位的调查、评价、选择、考核、合同的签订 第三条项目部负责对分包单位进行调查、评价、选择建议。 第四条项目部根据施工组织设计中的计划分包项目,对市场进行调查,并认真收集相应专业工程施工单位和劳务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代码证、资质证书、安生生产许可证、企业业绩、财务运行、合同履约等能力保证的证明资料或复印件,由项目经理审查,填写《外包方调查评价表》,并报公司相应管理科室审核与批准。 第五条公司各科室应根据本科室的管理范围对《外包方调查评价表》审核和批准并备案。 设备材料科负责对施工机械,如塔吊人货电梯、龙门架等安拆的《外包方调查评价表》审核和批准。 安全文明科负责脚手架、吊篮作业等的《外包方调查评价表》审核和批准。 生产科负责劳务、分部分项工程的《外包方调查评价表》审核和批准 第六条在公平竞争条件下,择优选择相应资质的分包企业。 第七条在确定分包单位时,应以取费合理、施工技术先进、工期和质量有保

[整理]分包项目管理办法

对外项目(工程)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对外承包项目(工程)协作施工管理,规范对外结算管理程序,提高企业综合盈利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主体项目、总包工程,总包合同中明确及未明确的分包项目(工程),其他零星工程都要遵循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承包管理 第三条公司总经办是公司对外承包项目(工程)的归口管理部门。 第四条新开发项目确定后,工程部根据公司的开发设计及施工图纸要求,书面提出对外承包项目预案;工程部下设的项目部组建后或在施工过程中,项目部根据施工能力和工期安排,确定需要分包的部分或分项工程,将该工程预案书面报工程部。 第五条工程部提出的对外承包项目预案或收到分包项目(工程)的预案书后,应及时报总经办。经公司研究同意后,方可确定总(分)包项目(工程)。 第六条对外承包的项目(工程)的施工安全、质量由工程部监管。日常管理由下设的相关项目部负责实施。 第三章承包商的选定 第七条项目承包商必须具备相关行业规定资质,各种证件齐全。在确定合格分包商时,承包商必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资格证等证书原件,总经办保留复印件一套;特殊工种必须提供特殊工种原件及复印件,工程部保留复印件一套。承包商应按公司体系文件要求的程序进行选定。 第八条承包商进入施工现场的相关手续,由工程部确定,承包商自行办理。

第九条承包商的选择原则上采用招投标的办法,每次招投标不得少于3家施工单位,尤其鼓励与资质等级高、信誉良好、业绩优良的承包商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 第四章承包项目(工程)的确定程序 第十条承包项目预案由总经办报总经理,经公司研究确定。 第十一条承包项目确定后,工程部应及时组织材料员进行市场材料价格摸排,并交给预算部。由预算部确定工程预算造价,财务部确定承包工程款项计划。由总经办负责组织工程部、预算部、财务部等部门共同参加,确定合格承包商。第十二条需要招标的承包工程应事先通知公司总经办,由总经办负责组织评标小组,并负责工程招标日常工作。由总经办、工程部、预算部共同参与开标、评标工作。 第十三条经过评标后,确定分包商优选顺序,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并形成书面文件由总经办备案。 第十四条公司总经办与中标承包商签订合同。合同原件由总经办归档,副本(或复印件)由工程部、预算部、财务部各保管一份。 第十五条合同签订后的项目由工程部负责组织施工。 第十六条同等条件下公司控股企业优先。 第十七条各部门及各项目部(工地)不允许自行确定承包商,更不允许私自分包。 第五章工程承包方式 第十八条建筑工程:对比较完整的土建工程,可采用甲供主材的承包方式,主材范围可适当扩大(如:木材、钢材、水泥、沙石骨料、玻璃、防水材料、涂料等),具体承包方式有以下两种: 1.投标总价加变更签证:对一些图纸设计深度、工期能满足要求,在短期内可比较准确计算出工程造价的工程,宜采用投标总价加变更签证的办法,由公司预算部编制标书、确定标底,由评标小组评标。

建筑公司分包管理制度

工程分包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加强对本项目分包的管理,使所选择的劳务、专业分承包方能满足本项 目的工程质量、进度、成本及安全文明施工要求,以确保整个工程的顺利进行。 2 范围 适用于本项目需要分包的劳务和专业分包项目(含项目部直接分包、三方合 同、建设单位指定分包)。 3 项目部职责 3.1项目经理、执行经理负责劳务分包和专业分包(以下简称分包单位)的全面 管理。 3.2项目部技术部门负责项目部技术管理工作,审查分包单位报送的单位、人员 资质,专业施工方案及技术措施、施工进度计划、洽商变更,配合生产部门对分 包单位的技术交底。 3.3项目部生产部门负责组织项目部的日常生产活动,组织对分包单位的技术交 底和安全交底工作,向分包单位下达生产计划,协调解决施工生产过程的产生各

种问题。 3.4项目质量部门负责项目部的质量管理工作,代表项目部组织对分包单位的施 工质量检查验收工作,督促分包单位对质量不达标的部位或工序整改。 3.5项目部安全部门项目部的安全文明和现场保卫工作。代表项目部检查指导分 包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工作,督促分包单位安全文明施工不达标部位或工序的整 改。配合生产部门对分包单位的安全交底。 3.6项目部材料部门负责工程的需用材料的组织和管理,审查分包单位材料供应 计划,检查验收进场材料质量。 3.7项目部预算部门负责分包单位工程审核现场收方签证、进度款和分包单位的 结算。 4 分包管理制度 4.1 合同 4.1.1 分包合同签定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包括的施工内容予以明确,如合同遗漏 的项目或未包括在招标书范围内的,分包单位需提出书面报告,由项目部会同监 理、业主协调解决。 4.1.2 分包单位必须严格按合同要求的质量、工期、安全和文明施工进行施工。

防水分包工程质量控制及管理办法

防水分包工程质量控制及管理办法 一、工程质量管理目标 工程质量标准: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及《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8-2011)、《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9-2010)、《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7-2002)及相关技术规范标准,工程质量一次验收合格;各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质量不低于样板质量(凡现场按工程管理制度做有样板,且样板经过监理、建设方相关人员书面确认的),且观感质量评定,必须达到优良(经监理、建设单位共同验收确认为准)。否则,视为工程质量没有达到合同要求,施工单位应无条件按照监理或建设方要求返工。 二、遵守法规及制度 分包人应遵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建设领域限制、禁止使用落后技术的通告》及建设方现场管理制度。遵守:报验制:方案报验,材料每批报验,每道工序报验。三检制:每道工序自检、互检、专检合格后报验。样板制:先做样板报验,合格后大面积施工。交底制:必须进行安全质量技术交底。交接制:防水基层、防水层书面交接,上不清下不接,谁接谁负责。若违反上述约定,每项扣除违约金500元∕次。 特别强调必须实行样板制,施工单位必须先做施工样板,并经建设方、监理方和施工方共同验收、书面确认合格后才能大面积施工。否则将处以1000-5000元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造成的返工等一切损失。 三、编制施工专项方案 1. 编制内容: (1)编制依据为:法律法规、规范标准、设计文件、施工合同。 (2)工程概况:防水设计及施工情况、分包工程范围及内容。 (3)质量目标及措施标准(应符合本办法要求)。 (4)进度计划及措施。 (5)施工组织机构与现场管理。 (6)施工工艺及技术要求,细部构造附大样图。 (7)质量控制措施。 (8)安全管理措施。 防水分包单位编制的施工专项方案应及时报送总包监理,作为总包防水方案的附件。 2. 编制重点及要求: (1)对防水基层要求:基层清理及管洞处理,防水基层高度,阴阳角圆弧,找平层平、光、干,验收

分包商管理办法

分包商管理办法1.总则 为严格规范公司分包商管理行为,有效管控社会生产资源,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提高企业生产经营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分包方管理办法》,结合本公司分包商管理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按照互利双赢、协同发展、资源合作、促进生产的宗旨,全过程规范分包方管理行为,以满足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公司市场发展的需要。 本办法所称分包商是指依法持有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等五证齐全的工程(专业)施工企业或劳务企业。 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范围内注册登记或正在使用的分包商。 2.组织机构 本公司实行以三级管控为重点,以六大环节为关键的分包商管理架构,即以公司、基层公司和项目部三级管控作为重点,以分包商的引进注册、选择确定、合同签订、施工生产、计量支付、考核评价六大环节作为管理关键环节。 工程经济管理部是公司分包商管理的主责部门;基层公司、项目部的工程部即为该单位分包商管理的主责部门。 本公司成立以分管副总经理为组长,以分包部、施技部、成本中心、安质部、物设部、人力部、财务部、法律部、纪委监察部负责人为组员的分包商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分包商的引进评审、选择确定、竞标评审、合同评审和考核评价工作。 基层公司(项目部)分包商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由经理(书记)或副经理担任,组员应包括计合、工程、物设、安质、财务等部门,设置专人负责分包商管理业务。 基层单位必须依法选择推荐使用具备合法资格的工程(专业)和劳务分包商,不得选择使用不具备资格的企业和自然人参建工程。 3.管理职责 分管副总经理 对《分包商管理办法》的运行负领导职责。 工程经济管理部 3.2.1贯彻执行国家、行业、股份公司和集团公司有关分包商管理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 3.2.2负责组织分包商管理程序的制定和修订,程序运行的检查和记录;参与项目管理认证的检查工作;

分包商管理制度及施工要求详细版

文件编号:GD/FS-5990 (操作规程范本系列) 分包商管理制度及施工要 求详细版 The Daily Operation Mode, It Includes All The Implementation Items, And Acts To Regulate Individual Actions, Regulate Or Limit All Their Behaviors, And Finally Simplify Management Process. 编辑: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分包商管理制度及施工要求详细版 提示语:本操作规程文件适合使用于日常的规则或运作模式中,包含所有的执行事项,并作用于规范个体行动,规范或限制其所有行为,最终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文档所展示内容即为所得,可在下载完成后直接进行编辑。 本公司承接的工程项目均由本公司指定的分包单位按规范要求施工: 1、分包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实力资质,以及团队综合实力,通过公司领导及工程部的考核方能进行接收施工; 2、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公司负责,公司与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3、分包单位不得将其承包的工程再次分包,一经发现将处以(2000-20000元)的罚款,并取消分包资格,由工程部备案后不得参与公司分包;

4、本公司工程分包的具体工作由工程部负责实施,分包协议由采购部签订; 5、分包单位签约后应按合同条款履行自己的义务; 6、工程部对分包单位的质量、安全、进度进行全面控制与监督,项目负责人会对施工现场不定时抽查,如有不合格不按施工方案施工的将予以整改并同时加以处罚,处罚金额视情节轻重而定; 7、分包单位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否则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责任,因此发生的一切责任均由分包单位自身承担; 8、分包单位负责人应按施工组织计划方案精心施工,对施工过程的每个细节都应仔细查看; 9、分包单位正式进场施工前必须联系业主与主要工作人员(监理员、现场管理员、施工人员)到施

相关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