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档网
当前位置:搜档网 › 整治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整治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整治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整治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整治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第62号)、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关于印发整治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行为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交办公路〔X〕109号和《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货

车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意见》(交公路发〔X〕124号)等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大对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行为的治理力度,切实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X市人民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整治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行为专项行动。

一、工作目标

通过集中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健全完善交通运输、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治超执法联动机制,统一超限超载执法标准,严厉打击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强行冲卡等突出违法行为,有效预防货车道路交通事故,依法保护公路路产路权,为群众出行创造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

二、整治内容

(一)货车的车货总重超过规定限值的行为。

(二)货车闯卡、拒检、借故堵塞车道、损坏相关设施设备等违法行为。

(三)货运源头企业监管情况。

三、工作安排

整治行动从X年3月23日开始至X年12月31日结束,具体分为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X年3月23日至4月10日)。市人民政府召开全市治理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行为专项行动工作会议,部署全市治超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X年4月10日至X年12月31日)。

各县区人民政府制定工作方案,召开会议、发布通告、责成辖区内有关货运车辆管理单位、运输企业、驾驶员和货物源头单位自查自纠,市治超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制定本部门落实职责的工作安排和要求,根据实施方案和统一部署,集中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查处货车违法超限超载等违法行为。

(三)总结完善阶段(X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市人民政府组织开展超限超载集中整治工作检查验收,全面梳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系统总结有关经验做法,完善相关政策制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四、工作措施

(一)统一车货总重限值认定标准。对于公路货运车辆,各地交通运输、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严格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规定的最大允许总质量限值,认定车辆车货总重是否超限超载,并据此进行检查和执法,其中,二轴货车车货总重还应当不超过行驶证标明的总质量。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货物运输车辆,属超限超载运输车辆:

(1)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超过4米;

(2)车货总宽度超过2.55米;

(3)车货总长度超过18.1米;

(4)二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18000千克;

(5)三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25000千克;三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27000千克;

(6)四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31000千克;四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36000千克;

(7)五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3000千克;

(8)六轴及六轴以上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9000千克,其中牵引车驱动轴为单轴的,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6000千克。

前款规定的限定标准的认定,还应当遵守下列要求:

(1)二轴组按照二个轴计算,三轴组按照三个轴计算;

(2)除驱动轴外,二轴组、三轴组以及半挂车和全挂车的车轴每侧轮胎按照双轮胎计算,若每轴每侧轮胎为单轮胎,限定标准减少3000千克,但安装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加宽轮胎的除外;

(3)车辆最大允许总质量不应超过各车轴最大允许轴荷之和;

(4)拖拉机、农用车、低速货车,以行驶证核定的总质量为限定标准;

(5)符合《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规定的冷藏车、汽车列车、安装空气悬架的车辆,以及专用作业车,不认定为超限运输车辆。

载运不可解体物品的超限运输(以下称大件运输)车辆,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许可手续,采取有效措施后,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公路。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行驶公路。

(二)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专项整治期间,各地公路管理机构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依托超限检测站,以三轴及以上货车为重点,开展路面联合执法。其中,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指挥引导车辆到超限检测站接受检测,公路管理机构负责实施称重。对经检测确认违法超限超载的车辆,由公路管理机构监督消除违法行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据公路管理机构开具的称重和卸载单,依法进行罚款、记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进行罚款、记分处罚时,应以附件所列标准计算超载比例。

(三)加强重点货运源头监管。各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会同相关部门,加强矿山、水泥厂、港口、物流园区等货物集散地排查,确定重点货运源头单位,报地方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引导货运源头单位安装使用称重设备,采取执法人员驻点、巡查、视频监控等方式,加强重点货运源头单位货物装载工作的监管,从源头杜绝超限超载车辆上路行驶。清理取缔公路沿线的非法煤场、砂石料场及其他货物分装站场,杜绝货车中途加载。

(四)严格实施"一超四罚"。各地公路管理机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违法超限超载行为实施处罚后,要将有关信息抄送车籍所在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同时,将车辆及企业违法信息纳入信用信息系统,依法实施惩戒。

(五)加强高速公路入口检测管理。各地交通运输、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在市人民政府统一部署下,积极会同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及有关部门,制定落实加强高速公路入口检测管理工作方案,对拟进入高速公路的货车全面实施重量检测,并实行检测数据和收费站入口发卡系统联动管理,禁止违法超限超载车辆进入高速公路行驶。要积极争取创造条件,逐步完善检测设备,同步实施重量和外廓尺寸检测。

(六)严查冲闯公路超限检测站点等违法行为。各地交通运输部门、公路管理机构要组织有关单位,对本地区公路超限检测站点近期发生的车辆闯卡、拒检、借故堵塞车道、损坏相关设施设备等违法行为进行全面梳理和排查,建立突出违法行为登记台账。在此基础上,要会同公安部门研究制定针对性整治方案,从严查处和打击;对暴力抗法、殴打工作人员、损坏相关设施设备等严重违法行为,公安部门要依法及时追究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五、违法超限运输车辆的处罚

(一)公路管理机构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危害程度,按下列规定给予处罚:

(1)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未超过4.2米、总宽度未超过3米且总长度未超过20米的,可以处200元以下罚款;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未超过4.5米、总宽度未超过3.75米且总长度未超过28米的,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超过4.5米、总宽度超过3.75米或者总长度超过28米的,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2)车货总质量超过车货高度4米、二轴货车车货总重超过18000千克、六轴及以上汽车列车,车货总质量超过49000千克,牵引车驱动轴为单轴的,车货总质量超过46000千克的限定标准,但未超过1000千克的,予以警告;超过1000千克的,每超1000千克罚款500元,最高不得超过30000元。有多项违法行为的,相应违法行为的罚款数额应当累计,但累计罚款数额最高不得超过30000元。

(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危害程度,按《道路交通安全法》给予处罚:(1)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有此项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运输单位的车辆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2)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的不同情节给予记分。

六、职责分工

(一)交通运输部门(含运管):1、加强汽车维修市场监管。落实《关于促进汽车维修业转型升级提升服务质量的指导意见》(交运发﹝X﹞186号)要求,依法查处非法经营、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违法拼装改装和承修报废车等违法行为。机动车维修企业从事货车非法改装的;2、加强营运车辆准入管理和综合性能检测。各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严格执行《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严把营运车辆技术关,对不符合相关标准规定的车辆,不得允许进入道路运输

市场;3、加强重点货运源头监管。各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会同相关部门,加强矿山、水泥厂、港口、物流园区等货物集散地排查,确定重点货运源头单位,报地方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4、引导货运源头单位安装使用称重设备,采取执法人员驻点、巡查、视频监控等方式,加强重点货运源头单位货物装载工作的监管,从源头杜绝超限超载车辆上路行驶;5、清理取缔公路沿线的非法煤场、砂石料场及其他货物分装站场,杜绝货车中途加载;6、结合公路网发展变化等情况,调整优化国省干线公路超限检测站点布局,指导完善农村公路限宽限高保护设施;7、严格实施"一超四罚"。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的规定,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和货运车辆驾驶人、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运输企业实施处罚,并按照《道路运输条例》的规定,对货运场所经营者实施处罚;8、强化货运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货运企业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做到守法经营、合法运输;9、加强货车安全管理,定期进行车辆维护、保养和检测,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杜绝非法改装、安全技术条件达不到要求的货车投入运营;10、会同有关部门,加快推广甩挂运输、无车承运人、物流企业联盟等运输组织方式,促进货运企业规模化经营、网络化发展,提升产业发展水平;11、加强监督检查,督促货运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12、会同有关部门加快推进运输企业、从业人员、营运车辆的数据库建设,加强数

据交换与共享;大力推进道路运输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对超限超载行为建立信用记录,将运输企业相关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纳入国家统一的信用信息交换平台和"信用中国"网站,实现有机对接和信息共享,对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

(二)公安部门:1、对堵塞交通、强行冲卡、暴力抗法、破坏相关设施设备等违法行为,依法及时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2、研究制定针对性治超整治行动方案;3、对因超限超载发生事故,致人伤亡或者造成公路桥梁垮塌等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1、严格执行《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等标准规定,严把注册登记关,对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与《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不一致的车辆,不得予以注册登记。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严格执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GB21861)等标准,对检验不合格的车辆,不得出具检验合格报告;2、加强对货车的检查,发现非法改装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并依法处罚。依法处罚后,录入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在办理申领检验合格标志业务时重点审核,同时通报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货运企业改正并依法处罚,作为运输企业诚信考核的依据;3、对拼装或者已经达到报废标准的货车上道路行驶的,依法收缴,强制报废;4、负责指挥引导车辆到超限检测站接受检测,依据公路管理机构开具的称重和卸载单,依法进行罚款、记分

后放行。建立健全车辆注册登记、市场准入和路面执法等相关信息的共享机制;5、在执法中发现超限超载车辆,除依法责令卸载并处罚外,应将有关信息抄送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四)公路管理部门:1、加大对超限超载车辆的卸载力度,加强对非法改装车辆的查处,公路超限检测站应配备相应的设备和工具,方便当场整改;2、禁止大件运输专用车辆从事普通货物运输,审查大件运输公路行政许可;3、会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健全完善道路联合执法协作机制,以超限检测站点为依托,开展联合执法,并推动联合执法常态化;4、负责对超限超载车辆的称重,对经检测确认超限超载的车辆,监督消除违法行为;5、在执法中发现超限超载车辆,除依法责令卸载并处罚外,应将有关信息抄送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五)经信部门:1、按照职责完善机动车生产企业及产品许可管理制度和机动车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建立机动车型参数共享机制,督促车辆生产企业落实危险化学品运输罐式车辆出厂检验制度;

2、建立货车整车生产企业厢式车、自卸车等车型委托改装相关制度,规范委托改装业务;

3、完善合格证发放管理制度,对违规生产、销售底盘或买卖合格证的,撤销或暂停产品许可,暂停企业申报新产品或相关产品合格证信息上传。建立货车产品一致性评价与信息反馈机制,加强待售货车检测;

4、建立健全车辆违规生产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无证出厂及货证不符行为,暂停或撤销违规车辆的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5、组织开展货车生产改装、销售企业及产品集中清理。对货车生产和改装企业不执行

国家安全技术标准或者不严格进行机动车成品质量检验、致使质量不合格机动车出厂销售的,以及未获强制性产品认证出厂、销售、货证不符的,暂停或者撤销所许可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6、加强标准化车型推广使用的政策引导,重点加大车辆运输车、液体危险货物运输罐车等标准化车型的推进力度。加强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管理;监督、检查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会同相关部门查处违规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源头治理工作,做好企业治超宣传工作。

(六)工商部门:1、组织开展货车生产改装、销售企业及产品集中清理;2、对擅自生产、销售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机动车型的,生产、销售拼装的机动车或者生产、销售擅自改装的机动车的,依法严厉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七)质监部门:1、严格执行《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等标准规定,严把注册登记关,对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与《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不一致的车辆,不得予以注册登记。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严格执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GB21861)等标准,对检验不合格的车辆,不得出具检验合格报告;2、完善机动车生产企业及产品许可管理制度和机动车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建立机动车型参数共享机制,督促车辆生产企业落实危险化学品运输罐式车辆出厂检验制度。建立货车整车生产企业厢式车、自卸车等车型委托改装相关制度,规范委托改装业务;3、完

善合格证发放管理制度,对违规生产、销售底盘或买卖合格证的,撤销或暂停产品许可,暂停企业申报新产品或相关产品合格证信息上传。建立货车产品一致性评价与信息反馈机制,加强待售货车检测。建立健全车辆违规生产责任追究制度;4、加强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无证出厂及货证不符行为,暂停或撤销违规车辆的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5、加强对检验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并对发现的问题依法进行处理,加强公路计量设备检定;6、组织开展货车生产改装、销售企业及产品集中清理。对货车生产和改装企业不执行国家安全技术标准或者不严格进行机动车成品质量检验、致使质量不合格机动车出厂销售的,以及未获强制性产品认证出厂、销售、货证不符的,质检部门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的规定予以处罚。

(八)发展改革部门(含物价):加强整车及改装车辆生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强化车辆生产企业和改装企业监管的制度,制定超限超载治理相关收费政策。

(九)国土资源部门:1、加强对碎石场、河沙场等地矿开采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取缔非法开采企业;2、及时办理超限检测站点征用(租赁)土地手续;3、全面清理货物集散场所土地使用情况,依法查处违规行为;4、对抄告的事项进行查处,查处结果反馈抄告部门。

(十)安全监管部门:1、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监管,严禁违反规定为无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的车辆装载、配载货物。

2、将超限运输严重的企业、碎石场、煤矿、货场纳入安全生产重点监控对象范围,并督促有关部门采取限电、限供火工产品等措施;

3、负责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对因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发生的事故进行调查

处理;4、对抄告的事项进行查处,查处结果反馈抄告部门;

(十一)住建部门:负责建筑工地治超宣传和超限超载车辆治理,加强建筑工地和建筑材料、渣土超限超载的源头监管,对城市桥梁设立限高、限重标志,禁止超限超载运输车辆通行。

(十二)城管执法部门:开展城市渣土专项清理整治,加强城市渣土车源头监管,建立渣土运输车管理制度,查处超限超载违法行为,防止超限超载渣土运输车及其他超限超载货车进出城区,破损和污染道路。

(十三)水利部门:1、负责河道采砂企业管理,防止超限超载车辆出场,打击非法采砂行为;2、对违反规定为超限超载车装载河沙的企业和个人,吊(扣)销采沙资格和经营许可证。3、对抄告的事项进行查处,查处结果反馈抄告部门;

(十四)财政部门:保障治超站点建设和治超工作经费,加强资金使用监督管理,监管落实罚缴分离、收支两条线管理、治超经费与罚没收入脱钩制度,加强收费和罚没收入、票据管理。

(十五)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负责煤矿源头车辆装载的管理,对煤炭超限超载车辆实行责任倒查,加强煤矿开采的监督管理,依法取缔非法煤矿,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煤矿超限超载运输行为。

(十六)监察部门(含纠风、优化办):l、负责查处治超成员单位、治超执法人员在工作中的违规违纪和失职渎职行为,依法依纪追究其责任;2、对相关部门在治超工作中的执法行为和行业作风进行监督、检查,优化治超环境;

(十七)法制部门:l、负责对有关部门起草、制定关于治超工作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2、依法裁决治超行政复议案件;3、暂扣或吊销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治超职责或者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治超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证件;4、定期组织持证的治超执法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考试;

七、工作要求

(一)健全工作机制,完善治超机构。各县区要按照整治超限超载工作的有关要求,健全完善由县区人民政府有关负责人牵头,交通运输、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公路管理机构等部门及相关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参加的专项整治日常工作机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配合事项和工作流程,迅速开展专项整治。交通运输、公安交通管理、经信委、工商、质检等部门为本地区治超工作领导小组主要成员单位,明确工作职责,强化政府治超主体责任,切实组织实施好本地区治超管理工作。

(二)严格规范执法,加强检查督导。各地交通运输、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公路管理机构要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按照本工作方案,统一执法标准,严格规范执法程序,坚决杜绝随意增加或降低治超执法标准以及乱收费、乱罚款、只罚款不卸载、内外勾结、徇私枉法等违

法违规行为。要加强对整治工作的检查督导,及时解决整治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整治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地区和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约谈、通报,责令限期整改。对媒体曝光和群众投诉、举报的违法违规执法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固化协作措施,完善长效机制。各地交通运输、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结合本次专项整治情况,进一步深化两部门路警联勤联动机制,健全完善货车超限超载治理长效机制,推动联合执法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不断加强和创新公路执法管理,着力提升公路交通管理和服务水平。

(四)加强舆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各地交通运输、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精心策划,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互联网及微博、微信等多种媒体和形式进行集中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重点宣传超限超载的危害,加强统一超限超载认定标准解读,充分认识调整和规范治超标准的重要意义。要利用通报典型事故案例,广泛开展警示教育,集中曝光一批严重超限超载突出违法行为。深入货运企业开展面对面宣传教育,引导货运企业法定代表人、安全管理人员、货车驾驶人,切实增强安全意识、法治意识、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自觉做到依法装载、安全运输。

(五)加强考核,强化落实。按照全市治超工作总体思路狠抓调度落实。市直治超各成员单位要根据本方案的相关要求,结合各自实际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实行整治货车超限超载工作考核通报制度,

做每月一考核,到每月一汇总,每月一调度,每月一通报,通报前段整治工作情况,总结工作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下阶段工作目标要求,确保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各项措施的落实。

(六)保障治超执法经费。积极协调财政部门,按照预算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健全交通运输、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执法经费保障机制。严禁将罚没收入同部门经费保障挂钩。

(七)加强治超责任倒查与追究。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经信、公安、工商、质检等部门,在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建立健全治超工作责任倒查与追究制度,加强治超工作检查和考核。发现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的车辆,或者因车辆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引发事故的,应认真排查车辆生产、改装、注册登记、市场准入、检验检测、货物装载、路面检测执法等全链条中各个环节的失职、渎职行为,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八、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治理车辆超限超载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XXXXX省XXXXX治理车辆超限超载专项行 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XXX工作会议精神,保障群众安全出行,降低春季冻融期车辆荷载对公路使用质量的影响。按照省厅、省局的统一部署,我处决定自2015年X月XX日至X月XX日,在本辖区开展春融期治理车辆超限超载专项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治理原则 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属地管理”的总体要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紧紧围绕省局春融期治超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继续坚持严格治超与规范执法相结合,继续坚持综合治理与服务发展相结合,坚持专项治理与长效治理相结合,确保辖区道路交通完好、安全、畅通、有序,为促进我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服务保障。 二、治理重点 坚持全面治超、全年治超、全方位治超,治超全覆盖,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厅直管二级公路超限超载率控制在1.8%以内。 重点部位:重点治理辖区内各市(县、区)沙场、石场驶出的恶意超限超载车辆。超限超载运输严重的建材、煤、油等违法车辆;以及大宗货物集散地、外地区驶入等超限超载运输车辆,跨区行驶较为突出的路段。 重点路段:为顺利开展此次专项行动,统筹划分三个路

段及辖区内大型桥梁和危桥险涵。XXX、XXX、XXX三个所以XX公路和XXX公路部分路段为重点开展治超工作;XX、XX两个所以XXX公路过境段为重点开展治超工作;XXX、XXX、XXX三个所以XXX公路过境段为重点开展治超工作。 重点治超站点:XXX治超站,XXX、XXX、XXX、XXX、XXX、XXX流动治超点。为全面加强XXX治超站的执法力量,处直各单位在做好本辖区治超工作的同时,按处治超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安排,由班子成员亲自带队随时充实XXX治超执法力量。在春融期治超期间处治超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XXX治超工作做统筹安排。XXX所负责兰西治超站后勤保障、部门协调等工作。 三、治理措施 在XXX的统一组织领导下,全处自上而下分级负责,依法行政,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开展治超专项行动。 (一)加强路面管控。继续加大对车货总重超过55吨的恶意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的打击力度。各路段沿线各单位可采取独立治理和联合行动等方式严厉打击恶意超限超载违法行为。 一是治理到位。各单位要集中力量,以路面治理为主,依托固定治超检测站,开展24小时不间断执法。以流动治超为手段,采取弹性工作方式,强化路面管控。要研究掌握超限超载车辆运行规律,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控制辖区公路以外的超载运输车辆进入本辖区,通过专项行动进一步稳

马路市场集中整治方案

马路市场集中整治方案 为改善城区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位,彻底解决五完小片区交通拥堵、环境脏乱差等实际问题,按照市人民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决定对五完小片区长期以城市道路进行蔬菜水果交易的马路市场进行集中整治。为确保整治工作有序开展和达到预期目标,经区人民政府研究,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情况 长期以来,以灯塔、寨桂片区为主的农民占用中华路进行蔬菜、水果等农产品交易,造成该路段人流拥挤、交通不畅、卫生环境差,给市民出行和学生上学造成了极大的安全隐患。为巩固创建成果,改善该路段交通卫生环境,并为灯塔、寨桂片区农民群众提供一个较为舒适的农产品交易场所,我区筹建了东关蔬菜农民直销市场,并完全具备了交易条件。 二、工作目标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安全发展”理念为统揽,切实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长治久安的热点、难点问题,把在中华路、官塘花园、北门口、环东路一带销售的蔬菜、水果等农产品全部规范在东关农产品直销市场内,达到交通畅通、卫生整洁、环境优美的目标,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该路段交通等方面突发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工作步骤及措施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3年7月16日—18日) 1.由市中办事处在16日前做10块告示牌,摆放在五完小片区的醒目位置,向市民宣传规范蔬菜、水果等农产品交易事项。

2.环北办事处、市中办事处各抽5人从16日下午18:00时至18日上午对在此路段销售蔬菜、水果等农产品的农民进行宣传。 宣传的主要内容:一是告知市民东关市场的启用;二是告知从7月18日起,中华路、官塘花园、北门口、环东路一带一律不准占道经营。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3年7月19日—8月20日) 成立综合执法组,由副区长谭欧阳任总指挥长,区城管分局杨建明、环北办事处主任刘俊、市中办事处主任肖德斌任副指挥长,从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交警支队、市商粮局、市农委、环北办事处、市中办事处等单位抽调得力人员为成员,组成综合执法大队,下设两个工作组,负责对不执行政府公告、执意不听从劝告,仍继续在五完小片区中华路、官塘花园、北门口、环东路一带占道经营的,依法采取措施予以取缔。 2.实行两班倒轮流上班:第一班上班时间下午16:00时—晚上24:00时;第二班上班时间晚上24:00—次日早上8:00时。 3.集中取缔单位职责:市公安局负责维护治安秩序;市城管局负责实施取缔,并安排运输车辆;市交警支队负责维护交通秩序;市中办事处、环北办事处负责做好群众的思想疏导及劝阻工作,区创建办负责督查。 4.东关蔬菜农民直销市场管理办公室负责做好蔬菜农民市场的管理和服务,确保正常交易,秩序良好。 (三)巩固阶段(2013年8月20日以后) 在集中整治结束后,由城管分局加强对五完小片区中华路、官塘花园、北门口、环东路 一带的管理,巩固整治成果,坚决做到发现一起,制止一起,处理一起,防止反弹。 四、工作要求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详细版

文件编号:GD/FS-5143 (方案范本系列)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详细版 The Common Structure Of The Specific Plan For Daily Work Includes The Expected Objectives, Implementation Steps, Implementation Measures, Specific Requirements And Other Items. 编辑: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详细版 提示语:本方案文件适合使用于日常进行工作的具体计划或对某一问题制定规划,常见结构包含预期目标、实施步骤、实施措施、具体要求等项目。文档所展示内容即为所得,可在下载完成后直接进行编辑。 为深入贯彻《xx市教育局xx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防止学校发生集体食物中毒事件,保障师生员工身心健康和安全,维护正常教学、训练秩序,增强全体师生食堂食品安全意识,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有效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以下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改方案: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我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把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落实好各自监管的职责。学校成立了食品卫生安

全领导小组,校长为组长,实行分工负责,层层落实。领导小组分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对学校的食品卫生安全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学校“预防”工作制度完善,制定了一系列学校食堂安全工作制度、管理制度、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安全教育制度等。 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吴xx 副组长:姚xx 成员:王xx和各班主任科任老师 二、精心组织,落实措施。 我校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具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明确检查责任人,把学校饮食安全的检查、督促整改都落实到具体监管人员身上,及时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布置食堂食品专项整治

关于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工作的实施方案

关于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工作(以下简称治超工作),巩固提升治超成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XX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的治超工作机制,形成政府主导,乡镇、交通、公路、城管、国土、电力和公安交警等部门齐抓共管的格局。按照“源头管控与路面治理标本兼顾和国省道、县乡道路全方位治理”原则,实现源头治超和流动治超的有机结合,进一步加强全县治超工作力度,从根本上遏制超限超载运输给国家公路造成的严重损害,确保公路完好、畅通。 二、工作保障 治超工作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治超罚没收入全额上缴县财政,罚没收入票据统一从县财政领取。县财政根据治理工作需要,拨付治超经费,保障治超工作开展。 三、完善治超机制 1.组织领导。调整XX县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地点设在县交通局,负责全县治超具体工作,XX流动治超站、XX墓公路稽查站、XX源头监管站、XX超限超载检测站由县治超办负责。

2.综合协调。县交通局、县公路局、县公安局各委派一名行政分管负责人负责联合治超综合协调工作。按照联合查处,各司其职,分别处理的原则,对违法超限超载行为按照法定程序分别进行处理。对于复杂问题和重大事件,由县治超办统一研究处理。 3.人员配备。从县交通局抽调运政执法人员12人,执法车辆2辆;从县公路局、XX省道超限超载检测站各抽调路政执法人员3人,执法车辆1辆;从公安交警抽调执法人员6人,执法车辆1辆,组成治超执法队伍。县公安局负责组织8~10人的治超应急特警力量,由抽调的公安局分管负责人调度,用于应对紧急突发事件,从快从严打击恶意超限、暴力抗法、“黄牛”盯梢、扰乱社会秩序等违法行为。 4.健全各项制度。建立健全信息平台管理、执法绩效考核、执法车辆使用、执法装备使用、案件中心考核、案件登记移交制度和执法流程规范等制度。明确部门职责、权利和义务,做到责任到岗、问责到人。 四、创新工作模式、规范执法行为 1.发挥治超信息平台作用。治超信息平台要做到可见、可视、可存,为源头监管、联合治超、依法处罚提供依据。县治超办对外公布举报电话,对查证属实的应当给予举报人奖励。 2.调整路面联合执法方式。治超信息平台要对执法车辆卫星定位,路面执法人员工作期间一律关闭或上交通信工具,使用手持终端执法对讲机,对在工作期间擅自携带或使用通讯工具向车主、亲属、“黄牛”等透露执法信息的,给予纪律处分,立即调离治超队伍。

取缔城区马路市场工作方案

取缔城区马路市场工作方案 取缔城区马路市场是我县推进"美丽炎陵、清洁家园"大行动的一项重要内容,是进一步优化人居环境、规范市场秩序、保障人生安全、提升城市品位的重要举措。为保证整治工作取得成效,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为目标,按照“统一部署、各司其责、协同配合、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工作方针,坚持把集中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扎实开展城区马路市场集中整治,进一步改善城区环境秩序。 二、组织领导 成立取缔城区马路市场工作领导小组: 顾问:肖思寒 组长:张国平 副组长:万南春唐卫红唐军龙飞跃 成员:唐勇杨智斌黄国华吴正茂霞阳镇(一名)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城管局,负责城区马路市场集中整治的综合协调工作。 三、整治范围及内容 1、整治范围:边贸市场四个出入口:炎陵路(鹿原路至花园路);井冈路(中医院至圳界巷),含市场北门余坪;圳界巷;苏州路。洣泉路延伸线(人民医院后面)。 2、整治重点: ①取缔水果、蔬菜、早点等流动设摊和沿街兜售行为; ②取缔临街门店占道经营、出店经营现象; ③规范车辆停放秩序; 四、责任分工 城管局和霞阳镇:整治城区流动摊点、占道经营和沿街店面出店经营,疏导流动摊贩到市场内经营,整治非机动车辆乱停、乱放等现象。

市场服务中心:负责安排市场内各摊位的划线,规范合理设置摊点摊位,确保马路市场经营户入市稳定经营。及时清扫地面垃圾,保持市场内地面无积水、无堆积性垃圾;佳美天超市前坪车辆分类停放,无乱停、乱放现象。 公安交警大队:整治机动车辆乱停、乱放等现象。 公安城管大队:维护行政执法秩序,保障执法人员安全。 五、人员安排 城管局:炎陵中队、解放中队、井冈中队 霞阳镇:4人 市场服务中心:全体人员 公安交警大队:4人 公安城管大队:3人 六、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3月21日—3月25日)。制定实施方案,召集城管局、霞阳镇、市场服务中心、公安交警大队召开动员会议,统一思想,明确各自工作职责和目标任务,集中部署整治工作。开展好宣传教育工作,在市场设置三条横幅。为下阶段集中整治打好基础。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3月26日—4月1日)。各责任单位按照任务分工,组织人员集中力量,针对存在问题,重拳出击,标本兼治,积极推进各项整治工作开展,全面完成各项整治任务,确保整治取得良好效果。集中整治阶段全体参加人员早上7:00到市场前坪集中,统一安排分工行动。 第三阶段:巩固提高阶段(4月2日以后)。各责任单位组织对前阶段的整治工作情况进行自我检查和评估,找出薄弱环节,及时整改,巩固整治成果,落实长效管理制度。 六、工作标准

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附件1 河池市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 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巩固近年专项整治成果的基础上,继续加大整治工作力度,以本市辖区内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和餐饮业等为重点环节,深入开展整治食品添加剂生产、流通和使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决依法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严厉惩处违法犯罪分子,有效遏制食品生产经营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问题,确保广大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二、整治重点 (一)重点品种。食品添加剂、乳制品、儿童食品、肉制品、食用油、米粉、糕点、辣椒及其制品、饮料、自制火锅底料等。 (二)重点单位。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使用单位、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餐饮服务单位等。 (三)重点区域。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等。 三、整治内容 (一)开展种植养殖环节整治活动。按国家标准要求,把好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农药和兽药生产许可准入关,大力宣传科学种植养殖,加大用药宣传指导,加强日常监管,完善用药记录制度,严厉打击在食用农产品中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物质的违法行为,严厉查处在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中添加激素类等禁用药品、使用非目录原料、不按规范使用饲料药物添加剂、在禽畜和水产 1 —

养殖过程中滥用抗生素和使用“瘦肉精”、孔雀石绿等违禁物质、违法生产、经营和使用甲胺磷等禁用高毒农药及禁用兽药等违法行为,确保食品原料初始环节安全。(牵头部门:农业、水产畜牧兽医部门;协同部门:林业、工商、质监、安监等部门)(二)开展生产加工环节整治活动。全方位排查食品添加剂生产使用风险隐患,严把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关,严厉打击无证生产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规范食品和食品添加剂标签标识管理,严厉打击食品添加剂虚假标识标注行为。加强监督抽检,从严查处在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超限量、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及规范生产环节使用食品添加剂行为。(牵头部门:质监部门) (三)开展流通环节整治活动。依法登记注册食品添加剂经营主体,严格规范食品添加剂经营主体准入行为,查处和取缔无照经营食品添加剂行为。加大对食品添加剂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销售假冒伪劣食品添加剂、标签标识不规范和不合格的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对违法经营者依据法律法规从重处罚。强化流通环节监督抽检,对检验不合格食品添加剂和市场检查中发现的有问题的食品添加剂,及时下架,依法查处。(牵头部门:工商部门) (四)开展餐饮服务环节整治活动。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原料仓库、烹饪、面点制作、凉菜配制、裱花操作、自制饮料、腌腊烧烤、米粉卤水和自制火锅底料配制场所或专间等为整治重点部位进行检查。以“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卫生部公布)中涉及餐饮环节的食品以及带有行业共性隐患和“潜规则”问题的食品为整治重点品种。加大对 2 —

超载超限工作方案(1)

王卜庄镇治理车辆超载超限工作方案 为有效遏制车辆超限超载运输现象,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确保公路设施完好,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天津市治理车辆非法超限超载规定》(市人民政府第19号令)和《天津市建立长效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责任机制试试办法》(津政办发[2008]154号)等规定,按照区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镇政府决定在全镇开展货运机动车辆超限超载运输集中整治行动,时间暂定半年(按照“时间服从效果"的原则,根据整治情况确定具体的整治时限),逐步建立治超工作长效机制。为确保治超行动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的原则与总体目标 一是路面专项治理与源头长效治理相结合;二是部门协作与区域联动相结合;三是行政手段、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相结合;四是治理力度与社会可承受程度相结合;五是依法行政与服务群众相结合;六是宣传先行与稳步推进相结合。 总体目标:建立健康、规范、公平、有序的道路运输市场,维持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确保公路设施的完好和公路交通安全。 二、整治工作重点 1、加强宣传,利用村干部会议、广播、张贴通告等多种形式加大村民对车辆超限超载危害的认识。 2、严格控制超限超载车辆驶入乡村公路,避免驶入超载车辆给

村民带来危险以及破坏公路。 3、加强对我镇辖区内存放、倒卖砂石料的清理。 4、定期、不定期检查各村以及马路沿线砂石料等堆放情况。 通过开展综合治理,确保乡村公路完好率显著提高,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明显好转,砂石料存放量和公路运输车辆超限率明显下降。 三、整治工作措施 (一)宣传发动阶段。召开集中整治工作专题会议,通过发布宣传公告、悬挂宣传横幅标语,设置宣传告示牌,走访辖区内砂石料存放厂和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系列宣传车辆超限超载的危害性、治超政策规定、车辆装载有关规定和法律责任等,宣传超限超载的严重危害性和开展治超工作的重要意义,使整治工作家喻户晓,政策措施人人皆知,争取全镇对治超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为整治工作顺利开展打好基础。 (二)加强对砂石料存放、倒卖场所监督管理。所存放砂石料场所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清理到位并公开服务承诺以后不再存放、倒卖砂石料。村镇办将展开不定期巡查,特别是针对马路两侧的堆放情况,一经发现严肃处理,针对拒不清理继续存放、倒卖的行为,镇政府将与区相关部门结合进行联合执法。 (三)加强长效管理机制建设。要在整治的基础上采取有效措施遏制超限超载行为。认真分析整治工作中好的做法和经验,建立完善治超的长效机制和管理制度,引导治超工作向经常化、规范化发展。各相关部门按职责要求持续开展治超工作,确保超限超载运输现象不

马路市场专项整治方案

马路市场专项整治方案 为规范市场经营秩序,取缔以路代市、占道经营的马路市场,保障城区经营秩序和公路交通安全畅通,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马路市场专项整治活动。为确保这次专项整治活动有序开展,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一个原则,即取缔马路市场、培育集贸市场、扩大专业市场、搞活城乡流通;做到六个结合,即统一领导与部门协作相结合、宣传先行与稳步推进相结合、集中治理与长效管理相结合、法律手段与经济手段相结合、依法行政与服务群众相结合、堵与疏相结合。通过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全面提升全市市场建设管理工作水平,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有序健康发展。 二、整治范围 市城区内所有马路市场。 三、整治目标 (一)总体目标 全面取缔马路市场,规范管理农贸市场,保障公路安全畅通,维护良好交易秩序。对已建成的市场要加强管理,做到划行归市、坐商归店、行商归市;没有经营场地的,要在划定区域、规范管理的同时,加快建设步伐,尽快解决交易场所。对社会反响大、市场间距短、经营管理混乱、造成交通堵塞的马路市场予以坚决取缔。通过加快市场建设、强化市场管理、活跃城乡流通,树立全市的良好形象。 (二)具体目标 1.依法取缔。对全市马路市场坚决予以取缔,有市场场地的引导进入市场。

2.划行归市。引导城区各类商品划行归市、入场交易,从根本上解决无固定交易场地、占道严重、车辆乱停乱放、垃圾乱堆乱放等问题。 3.规范经营。对城区内马路市场按照“定点、定时、定品种,有人管”的要求开展整治。 (1)限定时间。根据各个市场经营特点,避开交通高峰时段,确定经营时间,原则上早市结束时间不得迟于8:00,夜市经营时间不得早于 17:30,严禁全天占用道路,包括节假日。 (2)限定经营品种。坚决取缔活禽宰杀销售、现场炒菜供应等摊位。 (3)引导规范。早市及各占道经营摊点进入滨河综合市场及市区内各类便民服务市场。 (4)落实专人规范管理。配备保洁人员;建立管理组织,配备管理人员,严格监管越位设摊,督促摊主保持摊位周边卫生,必要时铺设防污垫;营业结束后清理所有商品及物件。 四、整治时间 从即日起到20**年年底结束,整个活动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宣传发动阶段(12月12日到12月15日),对重点问题,宣传教育要到位,责令当事人限期整改要到位;以各种形式向社会和业主进行宣传,努力形成“严格市容环境管理,人人自觉维护市容环境秩序”的良好氛围。同时,对需要疏导的马路市场确定疏导区域,做好疏导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对照整治内容,逐条逐项进行调查摸底,对马路市场(摊点群)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并造册,根据存在问题的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解决方(预)案;对“钉子户”情况要及时掌握,先期介入。 (二)集中整治阶段(12月16日到12月20日),召开有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专题会议,进行全面安排部署。由市政府发布公告,制定并印发《马路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在整治重点区域张贴通告,发放宣传单,

专项整治行动具体实施方案

专项整治行动具体 实施方案

安 全 生 产 专 项 治 理 活 动 实 施 方 案 城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5.24 为强化我司在建项目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打击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有效防范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施工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进一步促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我司决定开展本工程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经过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努力实现项目部广大干部职工的安全生产“红线”意识进一步提高,落实主体责任的自觉性进一步増强,现场施工安全管理进一步到位,建筑施工安全风险防控和安全隐患的整改进一步落实,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和有明显好转。 二、组织领导 成立公司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査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成员如下: 组长:周青 副组长:文溢峰 成员:王超、丁志豪、杨晓明 三,整治范围、重点 (一)整治范围 公司所有在建项目。 (二)整治重点 1、重点部位 (1)深基坑工程。深基坑(槽)开挖的防护情况,包括周边防护栏杆、工人专用梯道、同垂直作业面上下层之间的隔离防护等;

深基坑(槽)和边坡作业的合规性情况,包括支护降(排)水、放坡、安全监测等。 (2)模板支撑系统。模板支撑系统搭设前材料及基础验收、安全技术交底、模架搭设、设后检查验收,使用与检查、混凝土浇筑、现场安全监测、模架拆除以及监督管理等度执行情况。(3)起重机械。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安装(拆卸)告知、安全档案建立、检验检测安装验收、使用登记、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等制度执行情况、机械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以及企业是否具有相应资质和安全许可证情况,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人员、司机、信号 司索工持证上岗情况。 (4)施工现场消防。施工区域、生活区域、材料堆放区域等火灾防范情况,施工现场用火用电制度落实情况,工地施工材料、易燃易爆物品堆放、使用管理情况,消防通道、施工现场、生活区域等消防设施有效配备情况。 2、重点内容 (1)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況。施工总承包、专业分包、劳务分包,钢管扣件租贯建筑起重机械和、安装、使用等单位安全生产主体任落实情況:各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安全任各实情況。(2)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管理情况。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部开展专项方案编制、审核、专家论证及现场实施情况;有经监理单位专项方案审核、施工现场监理和工程验收情

治理超限超载工作方案

治理超限超载工作方案 篇一:关于在全国开展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关于在全国开展车辆超限超载 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交通部公安部发展改革委质检总局 安全监管局工商总局法制办 (XX年4月30日) 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 定》和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观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为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解决货运机动车辆超限超载运输问题,减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国家、集体、个人财产安全,经国务院同意,决定在全国开展货运机动车辆(以下简称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治理工作的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以“三个代表”重 要思想为指导,以“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为宗旨,按照“广泛宣传,统一行动;多方合作,依法严管;把住源头,

经济调节;短期治标,长期治本”的要求,对车辆超限超载进行综合治理,坚决打击车辆超限超载、“大吨小标”和非法改装等违法行为,保护并鼓励合法道路运输行为,促进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治理工作的原则和目标 (一)治理工作的原则 一是路面专项治理与源头长效治理相结合;二是部门协作与区域 联动相结合;三是行政手段、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相结合;四是治理力度与社会可接受程度相结合;五是依法行政与服务群众相结合;六是宣传先行和稳步推进相结合。 (二)治理工作的目标 总体目标:建立健康、规范、公平、有序的道路运输市场,维持 良好的车辆生产、使用秩序和道路交通秩序,确保公路设施的完好和公路交通安全。 阶段性目标:一是用1年时间对车辆的超限超载、“大吨小标”、 非法改装问题进行集中治理,力争使车辆超限超载现象得到有效遏制,车辆核定吨位失实的现象得到纠正;二是通过3年左右时间的综合治理,力争使车 辆超限超载运输的问题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大吨小标”和

无证占道经营和伸出店外经营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城乡清洁工程实施以来,各有关单位以全面整治脏治乱为重点,广泛开展对“垃圾乱扔、摊点乱摆、车辆乱停、广告乱贴、工地乱象”的治理,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部分主次干道、城乡结合部和小街小巷无证占道经营和伸出门店外经营现象仍较为突出,严重影响了全区市容环境整体面貌。为进一步深化城乡清洁工程,全面提升我区市容环境卫生水平,根据XX 市市容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会议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无证占道经营和伸出店外经营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标杆,坚持“属地管理、引摊入市、引商进场、引摊入院”的原则,按照“堵疏结合、合理布局、还路于民”的思路,采取“各级联动、街办为主、严格管理、强化考核”的方法,全面规范整顿各类无证占道经营摊点和伸出门店外经营行为,创建整洁干净、文明有序、交通畅通、便民利民的市容环境。 二、整治范围 全区六街一镇的示范街、一级道路、二级道路(具体街道划分参照《XX市XX区关于创建示范达标街的实施方案》(迎政办发[2010]39号)),辖区内党政机关、车站、学校、医院、广场、公园、高速公路出口周边。 三、工作任务 1、清理整治非法占道摊点(早点摊、夜间烧烤摊等)、摊群、流动商贩和马路市场等无证占道经营行为; 2、清理整治各类瓜果摊,严禁在辖区内示范街、一级道路、二级道路设置瓜果销售点,严禁瓜果运输车辆随意占道经营; 3、清理整治各类非法伸出门店外、超范围、超面积经营行为,查处各类占道摆放物品、设置牌匾、装修乱堆垃圾杂物等行为,严格做到一店一牌、橱窗无乱贴乱挂、乱写乱画现象; 4、清理整治非法占道促销等户外商业宣传(咨询)活动; 5、清理整顿非法占道堆放物品、摆放机具、乱搭乱建等影响市容环境和交通的行为,确保人行道通畅。 四、责任分工 采取统一领导、条块结合、以街办(镇)和区行政执法局为主的方式,由区城管局统一协调专项整治行动,各部门各司其职,对各类无证占道经营和伸出门店外经营进行专项整治。1、区城管局负责全区无证占道经营和伸出店外经营专项整治行动组织协调和专项整治最佳最差评比工作; 2、各街办(镇)和区行政执法局为整治主体,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和日常管理工作; 3、公安迎泽分局负责专项治理行动的执法保障工作,对严重阻挠行政执法的违法行为依法实施现场处置; 4、工商迎泽分局负责配合相关单位,对伸出店外经营行为进行查处,对多次查处教育不改正的商户,依法取消其工商营业执照; 5、区商务、卫生、规划、食药监等相关单位要各司其职,积极配合开展好此次专项整治行动。 五、措施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全区无证占道经营和伸出门店外经营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分管副区长任组长,成员由各相关职能部门和各街办(镇)主要负责人组成。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拟定各类方案,开展最佳最差街道整治评比,督促专项整治行动进

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实施方案(最新)

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实施方案 为贯彻《x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认真落实《x 市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实施方案》,加大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力度,规范车辆装载和运输行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公路完好、畅通,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整治重点 1、整顿货源单位。镇、街道、园区、交通运输部门对经过批准的煤炭、砂石、水泥、建材等货源单位,设置动态监测技术监控设备,并要求货源单位安装符合标准的货物计重设备和设施,实施定点监管;镇、街道负责会同规划、工信、国土、市场监管、城管等部门,对本区域内未经规划、许可、注册登记的货源单位依法予以取缔。 2、加强路面治理。区交通运输、公安部门,负责筹建联合执法队伍,对出入我区的货运车辆进行检查检测,对非法超限超载车辆禁止通行,依法查处。 3、取缔非法改装。区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对生产、销售拼装或者改装货运车辆的,进行全面检查;对无资质的,依法予以取缔;对合法的,规范其经营行为,统一进驻标准化厂房。镇、街道负责会同交通、市场监管、城管部门,对本区域内的无证或非法经营的汽车维修点依法予以取缔。 4、实施电子监管。协助配合市交通运输、公安部门负责在平圩大桥等公路重要路段和节点,设置电子监控卡点,与固定超限超载检

测站电子卡点、货源单位电子卡点联网监控。配合市财政部门、国税、交通运输部门,推行在核定载质量12吨及以上货运车辆北斗卫星定位系统上,加载载重质量监管系统。 二、主要措施 1、实行公开承诺制。各货源单位、货运企业、货运车辆所有人、货运车辆驾驶人员应当作出不违规超限超载运输,不擅自改变车辆结构,不拒检、闯卡、阻碍依法执行职务等承诺;各货运车辆生产、改装、维修企业应当作出不擅自生产、销售、改装、拼装机动车等承诺,并通过报刊、网络等媒体将承诺内容统一向社会公开。 2、建立责任追究制。建立健全治超工作检查、考核评比制度,将治超工作职责任务细化到各镇、街道和相关部门、单位。区人民政府与各镇、街道、相关部门签订治超责任书;镇、街道、相关部门与所属部门、单位签订治超责任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凡未落实治超工作责任的,对其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进行通报、问责;情节严重的,给予组织处理、行政处分。 3、坚持从严处罚制。个体货运经营者违法超限运输的,一经发现,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依法吊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社会公告;货运经营企业违法超限运输的,由道路运输和公路管理机构依法严厉查处,情节严重的,吊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车辆营运证,并处以三万元罚款。同时,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依法对其经营行为进行查处;货源单位超限超载装载货物的,为无号牌或者无车辆行驶证、营运证的货运车辆装载货物的,处以三万元罚款;对阻碍依法执

城市管理专项整治方案

方案预案:________ 城市管理专项整治方案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1 页共8 页

城市管理专项整治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着力解决城市当前脏乱差问题,打造干净整洁、秩序井然、文明有序的城市环境,改善城市形象,助推我县“五城同创”,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城区开展以治理脏、乱、差为主要内容的城市管理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加大城市管理整治力度,按照“堵疏结合、有效管控”的原则,针对乱摆摊点、占道经营、乱倒垃圾、乱停车辆、乱设广告、交通卡口交汇点设置不合理、交通秩序乱等突出问题,采取日常巡查、错时整治、有序疏导、定岗定责管理等手段,对各类脏、乱、差的行为实施大规模、连续式、高强度的专项整治行动,使城市容貌和秩序得到明显改观,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和城市的文明和谐形象,为市民提供一个优雅、舒适的居住环境。 二、整治目标 按照“退路入室、清路治乱、用路有序、还路于民”的总体要求,以治脏、治乱、治差为重点,达到城区主次干道路面干净整洁,交通秩序顺畅,无乱搭乱建,无占道经营,广告招牌规范有序,城区单位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和主街道门店市容环卫责任制得到落实。 三、整治内容及责任分工 (一)市容市貌整治提升行动。重点整治占道经营现象,全面取缔主要路段、重点区域、重要节点各类流动摊点和擅自设置的马路市场以及农贸市场外溢摊点,全面整治城区主干道沿街门面店外经营、店外作业、乱摆乱放、乱扯乱挂等现象;全面规范户外广告、店招标牌,彻底 第 2 页共 8 页

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实施方案_工作计划

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实施方案_工作计划 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实施方案_工作计划 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强城区建筑垃圾及建筑材料运输车辆的管理,有效遏止超限超载运输和沿途抛洒现象,确保市容整洁,切实维护道路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湖南省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建设部《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怀化市城区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及《怀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怀化城区建筑垃圾及建筑材料运输车辆整治方 案的通知》(怀政函办〔2013〕120号)等有关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为期1个月的集中整治,使所有建筑垃圾及建筑材料运输车辆实现平装密闭式运输,并按限行时间、路段运行,超限超载运输得到有效遏制,大吨小标和非法改装车辆基本杜绝,道路运输行为不断规范,逐步建立起开放、公平、健康的道路运输市场,不断提高政府对公路、车辆、运输市场的监管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在此基础上,按照突出源头治理、强化执法力度、完善监控网络的思路,全面构建长效治理机制。 二、组织领导 成立鹤城区集中治理城区建筑垃圾及建筑材料运输车辆和超 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由区长任组长,区委政法委书记、区政府分管城建、公安和交通运输的副区长任副组长,相关单位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及宣传组、路面治超组、采石源头治 2 理组、城东工地渣土管理组、机动应急组、维稳组六个工作组。办公室设区公路管理局,由区政府办副主任刘洪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工作部署

整治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8月10日8月19日)。制定工作方案,开展调查摸底,召开全区动员大会进行宣传发动。 主要工作任务:区委宣传部牵头负责宣传动员工作,全程派员参与前期宣传和整治期间工作宣传。一是加大前期宣传。区新闻中心要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载体宣传国家治理车辆超限超载政策、车辆装载有关规定和法律责任;路面治超组要通过悬挂横幅、张贴通告、车载广播等形式宣传市区两级关于治理工作要求;责任乡镇、街道及相关单位要在集中治理行动前召开相关会议:①由国土部门牵头召开货源企业业主会议。②由责任乡镇、街道牵头,交警部门参与召开辖区全体货运司机会议。③由住建局牵头,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区公用事业管理局参与召开城东所有建筑工地业主和货运单位负责人 会议。④由责任乡镇、街道牵头召开沿线村组干部会。二是组织召开全区各相关部门、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以及运输单位等参加的全区集中整治动员大会。三是做好整治期间宣传。在继续做好政策、法规宣传的同时,开 展典型案列的查处宣传,对严重超限超载和暴力抗法等典型案件,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完善宣传平台,建立司机、企业信息台账,通过短信平台及时通报违法车辆查处情况。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8月20日至9月20日)。 主要工作任务: 3 1.路面治超工作。由区公路管理局牵头,以石门超限超载车辆检测站为依托,采取固定检查和流动稽查相结合方式,严厉查处超限超载行为,对超限超载车辆一律处罚到位,并依法卸载,杜绝超限超载车辆进入城区。一是设置固定站点。在城东停车场旁设置石门超限超载车辆固定检测站,配备治超人员59人,主要负责超限超载车辆检测,对超限车辆实施处罚、卸载。在检查现场,交警部门负责安排大货车驾驶员2名,公安负责安排专业开锁人员1名,公路部门负责设置车辆动态称重仪1套,流动治超车1台(购置中)。在集中整治的前15天,增派机动应急组公安干警驻站。二是设置流动稽查点(集

全市交通秩序整治工作方案

沈阳市交通秩序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沈阳市公安局起草)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总体工作部署,实行全民动员,全社会参与,共同开展全市交通秩序整治工作,确保我市交通秩序良好,道路交通顺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充分发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职能作用,紧紧依托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配合,动员发动全社会力量,采取大力开展宣传,完善交通设施,科学部署警力,依法从严管理,落实齐抓共管,切实解决影响道路交通畅通的重点难点问题,通过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加强交通设施建设,加强道路交通管控力度,加强交通违法查处力度,以及加强道路交通社会化管理等措施,全力打造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沈阳市交通秩序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管领导任组长,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建委、市公安局、市城建局、市交通局、市教育局、市行政执法局、市工商局及各区政府等相关单位为成员单位。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分析问题,共商对策,扎实推进交通秩序整

治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整治措施 (一)全面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一是强化媒体宣传。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为阵地,依托“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新闻宣传工作,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二是强化入户宣传。深入到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社区和家庭,上门宣传交通法律法规,讲解整治工作意义,积极争取支持和配合。三是强化重点宣传。针对交通安全管理重点企业、重点人员开展针对性宣传教育,不断提高他们的交通安全责任意识和文明意识。 (二)全面加强交通设施建设。紧紧围绕“十二运”和“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中“完善六类道路安全及管理设施”要求,大力强化全市道路监控设施、“电子警察”、道路中心护栏、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标线、行人过街安全设施、路口渠化设施、出行引导与指路设施、道路车速控制设施等交通设施的建设和改造工作;大力强化交通事故隐患点位整改工作;大力强化市区道路建设、改造、整修、除险工作,为交通秩序整治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三)全面加强道路交通管控力度。一是切实提高路面见警率。要通过科学指挥、科学布警、科学用警,最大限度地挖掘和整合警力资源,最大限度地提高路面见警率。二是切实提高道路管控能力。要进一步强化交通高峰和其他易堵时段道路

关于在全国开展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关于在全国开展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1

关于在全国开展车辆超限超载 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交通部公安部发展改革委质检总局 安全监管局工商总局法制办 ( 4月30日) 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和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观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为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解决货运机动车辆超限超载运输问题,减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国家、集体、个人财产安全,经国务院同意,决定在全国开展货运机动车辆(以下简称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治理工作的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为宗旨,按照

“广泛宣传,统一行动;多方合作,依法严管;把住源头,经济调节;短期治标,长期治本”的要求,对车辆超限超载进行综合治理,坚决打击车辆超限超载、“大吨小标”和非法改装等违法行为,保护并鼓励合法道路运输行为,促进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治理工作的原则和目标 (一)治理工作的原则 一是路面专项治理与源头长效治理相结合;二是部门协作与区域联动相结合;三是行政手段、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相结合;四是治理力度与社会可接受程度相结合;五是依法行政与服务群众相结合;六是宣传先行和稳步推进相结合。 (二)治理工作的目标 总体目标:建立健康、规范、公平、有序的道路运输市场,维持良好的车辆生产、使用秩序和道路交通秩序,确保公路设施的完好和公路交通安全。 阶段性目标:一是用1年时间对车辆的超限超载、“大吨小标”、非法改装问题进行集中治理,力争使车辆超限超载现象得到有效遏制,车辆核定吨位失实的现象得到纠正;二是经过3年左

乡镇马路市场集中整治方案

乡镇马路市场集中整治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场镇、国省干线和县乡道路的通行效率和通行安全,净化公路沿线交通环境,推进乡村环境治理,营造干净、整洁、安全、卫生的市场环境,彻底消除马路市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推进“四城同创”,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对镇范围内国省干道、马路市场全面取缔; 对镇区内占道经营进行清理; 对县、乡、村道的乡村赶集和农村集市进行规范。 二、工作原则 (一)属地管理。以乡镇为主体,按照“多元共治”的原则,对马路市场重大安全隐患开展专项整治,全面取缔。 (二)分类处置。国道、省道等主干道马路市场依法搬迁。短时间难以搬迁的,建立常态监管机制,采取物理隔离措施,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 (三)多元共治。按照工作职能,认真履职履责,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取得扎实成效。 三、整治内容 清理整顿占用镇村公路进行集市贸易、摆摊设点、洗车、修理、加水等经营和马路市场行为,以及占用公路打场晒谷、堆放杂物、举办婚丧喜庆活动等影响道路通行安全的现象。在确保道路通行安全的前提下,对已形成的路边集市建设隔离防护设施; 对流动商贩较多,但未形成集市的合理规划建设小型集市。同时,加强市场周边秩序的日常监管执法。 四、责任分工 (一)各村、社区:按照“属地管理”“疏堵结合”的原则,履行主体责任,制定工作方案,负责对辖区内占道经营和马路市场行为进行政策宣传、劝阻,驻村领导要加强对村社区的指导,落实各村社区责任制; 合理选址、建设小型集市。 (二)镇交管办:负责道路巡查,对发现的占道经营和马路市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提请镇人民政府协调相关站所依法予以取缔; 依法清理、查处道路上侵占路产路权的违法行为; 依法查处无证驾驶、无牌无照车辆上路行驶、车辆在公路沿线乱停乱放等违法行为; 依法清理查处占道经营等交通违法行为; 负责维护集中整治期间的交通秩序。 (三)镇城管办:负责场镇道路占道经营和马路市场的清理整顿、依法查处工作,场镇农贸市场的规范管理,流动商贩劝导,市场周边秩序的维护。积极依法查处占道经营和马路市场经营活动; 负责规范管理公路两侧举办的婚丧喜庆设宴等活动。 (四)镇村建办:负责规范场镇建设领域的沙子、石子、砖瓦等建材的堆放覆膜,对占道的建筑材料依法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责令停工整改。 (五)镇派出所:负责马路市场整治工作的执法保障,对阻碍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相关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