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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转板IPO步骤、难度和注意事项总结

新三板转板IPO步骤、难度和注意事项总结
新三板转板IPO步骤、难度和注意事项总结

新三板转板IPO步骤、难度和注意事项总结

据统计,截止至2016年11月23日,新三板共有227家已接受上市辅导的挂牌企业。其中当前有154家仍处于可交易状态,这也是当前新三板持续吸引投资者目光的一大热点。与此同时,国务院、证监会对地区、东北地区及贫困地区的IPO支持政策频发,也促使部分拟上市企业根据政策要求变更注册地址,以追求更快地走完IPO流程。目前已有5家企业完成注册地址向政策支持地区的迁移,8家企业拟变更其注册地址。而已接受辅导的227家企业中则有10家已经位列政策扶持地区。

一、新三板的转板(IPO)步骤简析

第一步IPO辅导

企业要IPO,首先得经历IPO辅导阶段。根据现行标准,不再强制要求IPO辅导时间超过一年。由于新三板挂牌企业已经完成了股改等规性的资本操作,成为公众公司,因此有利于这些企业快速通过辅导阶段。

比如,2015年4月8日,海容冷链开始进入IPO上市辅导期,同年11月4日海容冷链向证监会提交了上市申请。其完成辅导上市工作耗费的时间约为半年。如果企业进入辅导上市,首先要向证监会申报辅导备案,而期间这些股票若无重大事项,则仍处于可交易状态,而这也为投资者提供了进入的机会。

第二步证监会受理后停牌

如果说企业宣布IPO辅导无法证明其决心,那么当证监会受理其文件后,这一切就更明朗了,依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4.4.1条规定,企业随后须在新三板停止转让。

2015年11月4日海容冷链向证监会提交了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的申请,并于2015年11月6日领取了《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自2015年11月9日起,其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暂停转让至今。

第三步取得上市批文摘牌

根据相关规定,在新三板二级市场参与进去的投资者,当标的IPO后,这些投资者还面临着一年的锁定期。

考虑到一年的锁定期,投资者即使没有在股价最高点退出,相信随着时间的推移,Pre-IPO标的上市后,其估值终将向A股的同行业平均估值修复。从现有的平均估值水平来看,作为稳健的价值投资。在几年间获得两倍甚至数倍的收益,相信也远远跑赢市场平均水平了。

搞清楚变现路径后,面对可观的预期收益率,投资者该什么时候下手呢?

机构人士表示,当投资者看到新三板挂牌企业的做市商选择退出,而这家企业又已经接受完IPO辅导。此时或许是最佳的进入时机。至于投资标的的选择,最重要的还是行业,应该选择行业估值相对A股具有较大折价的,并且不是处于行业景气周期顶端的公司。

除开户资金达到500万元准入门槛的新三板合格投资者外,其他投资者是否有机会参与?除去垫资开户,此前市场有消息称Pre-IPO的企业股东中有契约型私募基金、资产管理计划和信托计划,其持有拟上市公司股票必须在申报前清理。虽说没有正式文件,但最好还是避免以这样的方式进入。

二、四个冷门致命问题

1、主要经营一种业务

《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要求拟上市企业主要经营一种业务,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仅仅要求拟挂牌企业业务明确且具有持续经营能力。这样一来,某些符合新三板业务资质要求的挂牌要求并不见得会符合创业板业务资质要求。例如某拟IPO的新三板挂牌企业经营A、B、C三种,且三种业务的收入占比分别为40%、40%和20%,这种情况在新三板是没有问题的,但是如果冲刺创业板,那就麻烦了:很明显,这不是主要经营一种业务。

有人会说,既然创业板有这要求,那我冲刺中小板或者主板啊。虽然中小板和主板的上市要求没有明确提出主要经营一种业务,但是目前很多拟IPO的新三板企业的体量恐怕是难以达到主板和中小板的潜在要求。508家创业板上市公司以上市当年统计的最近两年累计净利润的均值是拟IPO企业最近两年(2014、2015)累计净利润的1.29倍,而且成功上市的创业板上市公司的最近两年累计净利润呈上市趋势,这还只是创业板,主板和中小板的实际上市门槛更高,所以你别看自己财务要求好像达标了,实际上没那么简单。

2、最近两年无重大变更

除了主营业务要求,管理办法还要求拟上市企业最近两年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而如果是冲刺中小板或主板,要求的则是最近三年没有以上变化。

3、无潜在股权纠纷

管理办法还要求行人的股权清晰,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所持发行人的股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在中小板或主板上市同样有这样的要求。

虽然发布IPO辅导的企业基本上暂时没有什么重大权属纠纷,但是不排除未来潜在的权属纠纷。此话怎讲?新三板企业股权质押次数呈爆炸式增长,这其中不乏很多拟IPO企业。根据掘金三板研究中心的数据,截止2016年6月13日,183家拟IPO企业中,参与股权质押的就有32家,一旦公司经营出现问题,公司无力偿还贷款,股权纠纷将很有可能发生,关于这一点,拟IPO企业还是应该留意,以免出现意外。

4、完善的公司治理制度

管理办法还要求拟上市企业有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依法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审计委员会制度,相关机构和人员能够依法履行职责。

虽然新三板挂牌企业在挂牌前经过了股改,但是目前独立董事制度、董秘制度和审计委员会等制度依然有待健全。这个当然不是说花钱聘请个独立董事或者全职董秘这么个简单事,要形成一种规的运作机制,光凭突击恐怕不够。好在即将到来的分层有望改变新三板挂牌企业无专职董秘的历史。

除此之外,还有诸多问题需要注意,譬如拟IPO企业的经营业绩不能对税收优惠有重大依赖、不能对单一客户有重大依赖,近三年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等等。

当然,必须说明的是,我们做这些提醒并不是像某些市场人士那样劝三板企业不要再提IPO的事,A股排队企业确实众多,冲刺IPO也会带来很高的机会成本,然而这不应也不能是企业放弃IPO的主要原因。一个健康的资本市场应该是国家倡导的多层次资本市场而且各个层次之间建立有机的联系譬如转板,美国的OTCBB不也有企业转向纳斯达克和纽交所吗?再者,如果没有挂牌企业IPO 成功,何以激励众多的新三板企业。

在现阶段,新三板的融资和流动性功能确实有待提高,投资人通过二级市场退出的概率不大,兼并收购和IPO上市确实是一条现实途径,有部分企业冲刺IPO并不是坏事,有好企业走,也会有好企业来,最重要的是上层能够想办法留住好企业。不然,纵然排队难熬,也会有一堆企业选择排队,反正自己不去排,别的企业照样会排队。

在三板整体流动性缺失的背景下,企业融资也遇到了一定阻力,因此IPO便成为企业快速融资的最佳选择。由于新三板挂牌与A股上市标准存在不少差异,因此新三板企业如想顺利IPO,尚需要做大量的工作。只有练好功,规企业经营及平时操作流程,才能保证企业上市进程的顺利进行,在获得资金的同时给予投资者稳定回报。

三、关于新三板转IPO十大注意事项

企业在从新三板转到IPO的时候,很有可能是互相冲突进退维谷的问题。较之大家热切期待和念念不忘的新三板转板制度,显然马上要推出的分层制度并没有足够的吸引力,很多优秀的企业已经准备忘掉过去重新出发去申报IPO了。2016年的上半年应该是第一个高峰。

尽管新三板挂牌和IPO上市都是一个企业成为一个公众公司,但是其差异还是明显的并且是本质性的,不论是审核要求还是企业质地。也就是因为这个原因,企业在从新三板转到IPO的时候,很多问题不是延续的问题,更不是一劳永逸的问题,而很有可能是互相冲突进退维谷的问题。

关于新三板挂牌企业转IPO的关注问题,小兵根据自己的想法总结了以下几条,不一定准确,仅供参考:

关注要点一:财务指标的对比性问题

新三板挂牌尽管也会进行财务规,但是规的深度和广度明显存在差异,并且由于各种原因新三板企业可能会存在一定的财务调整的情形(比如粗略计算财务指标、隐藏利润虚增成本、存货盘点流于形式等)。如果这样,那么后续IPO的审计报告可能会与新三板的审计报告在衔接上存在一定的问题。

关注要点二:核查和信息披露的口径问题

新三板挂牌企业要进行一系列的整改和规措施,但是这样的处理有可能与IPO的标准有着一定的差异,这就导致后续IPO披露的口径和容与以前的容存在差异。最典型的比如:财务数据调整问题(前面提到)、历史沿革披露问题、业务模式描述问题等。

关注要点三:信息披露的疏漏或不一致的情形

在新三板挂牌过程中,有可能会因为企业规意识不强导致某些信息不能及时披露,那么就有可能在IPO的时候重新发现,那么这就导致可能存在信息披露疏漏的问题。

关注要点四:解决问题不合理或者不彻底

在新三板挂牌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可能会存在某些问题解决的不合理的情形,比如股转转让的价格问题、资产收购的价格以及程序问题、对赌协议的问题等。

关注要点五:做市商以及国有股转持问题

在新三板的做市商中,绝大部分是国有企业,那么如果企业IPO会存在国有股转持的问题,这时候做市商的第一选择甚至唯一选择就是转让股权退出企业,而可能因为各种因素耽误不少的时间。

关注要点六:企业以及股东承诺问题

在新三板挂牌的时候,在某些问题的解决上可能由企业或者实际控制人出具了承诺并且存在期限,如果到期承诺没有履行那么也是一个不小的问题。

关注要点七:股东超过200人问题

在新三板的过程中,股东超过两百人在非公部审核之后可以挂牌,那么在IPO的过程中还是需要省级人民政府根据指引4号逐一进行确认并兜底承担责任。

关注要点八:股份交易的合规性问题

在新三板挂牌过程中,可能会存在频繁或者零星的股份交易,而有些交易可能存在价格不合理、交易方不符合适当性规定等情形,这也是需要关注的问题。

关注要点九:新三板挂牌正在进行的事项可能耽误时间

有的企业正在进行定向增发或者并购重组,而增发或者重组的事情需要一个比较长的时间,那么必须在这些事情都完成之后才能确定IPO的基准日。

关注要点十:那条尽管辟谣但是又感觉无风不起浪的隐喻

新三板挂牌的企业转到IPO不仅不是热烈欢迎还可能是冷眼相看。

四、新三板公司转板的真正难度

所谓新三板转板,严格地说,是指在新三板挂牌的公司主动撤出新三板,改为到沪深交易所的主板或创业板上市。这个问题最近被提得比较多,但其实并不新鲜。早在三年前全国股转系统开业时,就已经有人对此展开讨论了。当时的相关文件也提到,凡是符合中小板、创业板上市条件的新三板挂牌公司,如果不去IPO,可以直接转到相关板块上市。这也就是说,新三板挂牌公司在满足中小板或者创业板相关上市要求的前提下,可以通过存量上市的方式在证券交易所公开交易。近两年来,在有关新三板发展的规划上,也多次提到要推动新三板挂牌公司转板。

但是,尽管有这样一些说法,甚至还有相关的政策框架,实际情况却是迄今还没有一家新三板挂牌公司实行转板。相反倒是有不少新三板挂牌公司,而且主要还是创新层公司,申请暂停在新三板上的交易,开始接受券商辅导并向监管部门提出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申请,走上了漫长的排队IPO 之旅。这又是为什么呢?

简单来说,主要问题是虽然大家都认同新三板可以转板,但实际上真正操作起来,难度还是非常大的。首先遇到的一大障碍是,当初建立新三板的时候,是把它定义为一个独立市场的,是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中的重要一环。这也就意味着,新三板会有自己的制度体系以及相应的发展模式,而并非是沪深交易所的“预备队”。事实上,现在新三板实行的是类注册制,从理论上来说要比沪深股市所实行的核准制更加市场化,而在沪深交易所推进注册制改革,也曾经被确定为一个重要的目标。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如果在新三板挂牌的公司都竞相去转板,这显然不符合新三板的发展方向。因

北交易所提供上市资源作为主要工作,在制度设计上是完全不同的。也因为这样,新三板在研究提高挂牌公司流动性时,从来没有把转板作为最重要的选项。

另外,从沪深交易所的角度来说,承接新三板转板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目前新三板挂牌公司已经超过了9500家,其中符合在沪深交易所相关板块上市条件的,估计至少也在2000家以上,这个数字远远大于眼下向监管部门提交公开上市申请的公司,其规模大约是已过会公司的三倍之多。显然,如果按“符合条件”就可转板的原则来操作,那么沪深两市将面临极大的扩容压力,市场是否能承受,也是令人担忧的。而如果不是“符合条件”就可转板,那么该让什么样的新三板挂牌公司转板呢?显然沪深交易所还没有相应的制度准备。因此,虽然有关转板的说法不少,但是基于眼下的实情,转板还只停留在讨论、研究的层面,实际操作还有很长的距离。前面提到,现在有不少新三板挂牌公司主动申请暂停交易,准备改到沪深交易所上市,他们这样做,在很大程度上就是因为对转板缺乏信心,宁愿选择排队等待。

从理论上说,资本市场上各个层次之间应该是能贯通的,即便是同一层次的不同交易所之间,也可以相互开放。企业依据自己的愿望以及公司实情,也有权在适合自己的交易场所中作出相应的选择。从这个意义上说,转板其实应该是双向的,并且至少是不被反对的。当然,基于我国资本市场发展的实情,现在可能更多的还是在新三板挂牌的公司有意向转到沪深交易所来。既然这样,那么解决问题的出路也许就在于:一方面是新三板提高自身的流动性以及融资能力,更好地服务于挂牌公司,使得这些挂牌公司愿意并且能利用新三板市场实现更大的发展;另一方面,对那些确有需要转板的公司,监管部门不妨开设专门通道,根据市场承受能力,有限度、有节奏地审核转板公司,批准符合条件的公司在沪深交易所存量上市。而一般来说,这种审核也许应该更加严格,并且对转板公司在未来几年的再融资作出严格限制,以堵截可能出现的一窝蜂及竭泽而渔式的套利现象。

新三板转板是件大事,涉及方方面面的利益,更牵涉新三板自身的定位以及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发展框架。在这方面的任何实际举措,都应该慎重再慎重。

五、这家最快转板企业,从挂牌到IPO过会不足两年,下一家会是谁?

大家都很关心的新三板转板最近又有新动态了。刚刚在股转系统终止挂牌的中旗,近日拿到IPO批文,转板的梦想终于要实现了!它是新三板扩容和IPO重启以来,第一家成功实现转板的新三板企业,也是最快实现从新三板转到A股市场的企业,具有里程碑的意义。

IPO重启后首家拿到批文的新三板企业

11月18日晚,证监会核准了14家企业的首发申请,此前在新三板市场一直广受关注的中旗作物保护股份(中旗)赫然在列。

中旗是国家定点专业从事除草剂和杀虫剂原药生产的企业,2014年10月28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归属基础层。

以下为中旗IPO的历程:

?2015年2月15日,IPO申请获证监会受理,2日后股票停牌;

?2016年8月19日,IPO首发申报获得通过(过会);

?2016年11月11日,申请终止挂牌,告别新三板市场;

?2016年11月18日,拿到IPO批文,即将登陆A股市场。

最快转板新三板企业!从挂牌到上会不足两年

中旗从挂牌新三板(2014年10月28日)到IPO上会审核通过(2016年8月19日),中间历时约22个月,即不足两年的时间。

新三板市场建立以来的11家转板企业,从挂牌到上市,时间跨度从3年到8年不等。目前中旗已拿到IPO批文,所谓箭在弦上不得不发,预计年底之前能登陆创业板,所以从挂牌到上市,大概就两年左右的时间。从这个意义上说,中旗当之无愧地成为目前为止最快实现转板的新三板企业。

中旗从IPO申请被证监会受理到上会审核通过,也仅仅用了18个月,也就是一年半的时间。1.5年的排队时间,在今年以来IPO过会的企业里,也几乎是最快的。

一年多就上会审核,这算是对在新三板已提前规企业的认可吗?

IPO新政出台,新三板近3成公司难通关

监管机构正在研究针对拟上会的和过会后待发行企业的业绩下滑分类处理的措施,具体要求将于近期发布。

IPO道路又添了新变数,据统计,将有三成新三板企业难过IPO业绩关。

六、最大新三板企业二度冲击IPO

记者昨日获悉,最大的新三板企业招金励福(835776.OC)近日再次接受上市辅导。据了解,招金励福早在2008年就曾宣布接受上市辅导,但IPO因故在2011年被证监会否决。而此次重启IPO,资本市场环境已大不相同,年证监会快速核发IPO批文,大量新三板企业有了转板的念头。

据了解,招金励福成立于2002年11月,大股东为励福实业(),主要从事贵金属电镀化工材料和键合丝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今年2月在新三板挂牌。2015年,招金励福实现营业收入53.22亿元,净利润3892.79万元,总资产达11.77亿元,是体量最大的新三板企业,资产总额在新三板鲁股中排名第18位。

本月24日,招商证券发布公告,称已与招金励福签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协议,这是继润丰股份后,本月第二家宣布转板的新三板鲁股。而记者了解到,早在2008年,招金励福就曾接受过上市辅导,后披露招股说明书显示公司拟发行4600万股,拟募集资金3.2432亿元。

但2011年10月,招金励福IPO 被证监会否决,原因是证监会在审核中关注到,招金励福IPO募集资金将用于异地搬迁扩建项目,新厂区的主要设备全部为新购,公司新建项目投产并产生经济效益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无法判断上述事项对公司持续盈利能力是否构成不利影响。

此前,规模最大的新三板企业昌盛日电曾在今年10月份宣布退出新三板转战A股,本月18日正式摘牌,该公司资产总额为25.1亿元,位列全省挂牌企业第4位。而资产总额位居全省挂牌企业第5位,也是最大新三板企业的景津环保也披露转板打算,目前正接受上市辅导。

七、股转系统问计券商:三板公司IPO障碍几何?

今年以来,跨市场套利成为新三板唯一投资逻辑,但相关政策仍需协调衔接。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独家了解到,近期股转系统已向部分券商保荐团队发出调查问卷,摸底目前新三板市场拟IPO企业是否面临制度障碍以及解决方案,此举尚属首次。由于今年以来拟IPO企业数量逐月攀升,新三板作为新兴市场与沪深A股市场的制度衔接正面临考验。

“这些问题很多都属于证券法领域的基本问题,似不应以该层面的问题询问保荐人。我判断不排除是股转系统在收集券商意见,以为决策层提供政策依据。”沪上某拟IPO新三板企业董秘锐(化名)表示。

问计保荐券商

公开数据显示,截至11月15日,新三板共有263家挂牌企业正在处于IPO进程中,其中61家已经向证监会申报了IPO材料并获受理,4家处于IPO审核反馈阶段,1家企业已过会待发。

迅速增加的新三板拟IPO企业,正在为市场之间的制度衔接提出更高要求。

21世纪经济报道近期获得的一份调查问卷显示,相关问题已经形成了一份清单,股转系统正在问计券商保荐团队。

在“挂牌公司申请IPO存在的制度衔接障碍”问题中,股转系统有关部门重点列举了“拟申报公司的契约型基金、资管计划和信托计划股东的问题,因公开交易股东人数超过200人的问题,国有做市商将部分股份划转社保的问题”,并发问“针对每项问题采取什么具体解决方式?对公司、各市场主体、市场发展有怎样的影响?”

该问卷还提出“是否存在因新三板与IPO准入标准、披露要求不同或中介机构自身核查标准差异而形成的IPO障碍问题(如主营业务要求、财务信息披露、行业准入政策,等等);针对每项问题采取什么具体解决方式?对公司、各市场主体有怎样的影响?”

而对于股转系统的自律监管措施,也被列入可能的影响IPO因素当中,股转系统有关部门并未在问卷中予以明确,最终结论仍需券商保荐团队回答:

“挂牌期间是否被采取自律监管措施,是否存在因解决前述障碍而被发现违规行为从而被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形,对公司申报IPO有无影响。”

“我认为这些问题中,如股东人数超过200人已经不算有争议,是比较基本的资本市场问题。总体感觉是在收集民意以供决策层参考。” 锐指出。

转板话题再升温

问卷提出的时点尤为引人注目。

11月16日,深交所副总经理金立扬在举行的第十八届高交会的“十三五规划及供给侧改革”主题论坛上透露,深交所近期将深化创业板改革,其中包括将着重推动新三板向创业板转板。

他说,创业板启动已经七年,目前发展速度不够快,包容力度不够高,对成长早期的企业支持不够,面临着深化改革的要求。深交所将优化创业板上市条件,更好帮助早期和起源企业,并推动新三板向创业板转板。

而在此前的10月10日,国务院公布《关于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的意见》,该意见指出,要通过积极发展股权融资的方式降低企业杠杆率,其中强调“加快完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研究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转板创业板的相关制度”。

此外,近日流传的股转系统人事变动中,相关人员的履历亦使外界推断证券市场发行制度改革可能正在酝酿中。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以来外界较为关注拟IPO新三板公司的“三类股东”(契约型基金、资管计划和信托计划)问题在此次问卷中。该问题仍需实例检验,而相关结果尚未得到确认。

从监管依据来看,三类股东不应成为拟IPO新三板公司的上市障碍。根据2013年证监会《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股东人数超过200人的未上市股份申请行政许可有关问题的审核指引》(54号文),拟上市或拟挂牌公司以私募股权基金、资管计划以及其他金融计划进行持股的,如果该金融计划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设立并规运作,且已经接受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可不进行股份还原或转为直接持股。

目前,市场仍在关注处于IPO审核反馈阶段新三板公司以上问题的处理情况,其中最早申报(2015年11月4日递交IPO申报稿)材料的海容冷链(830822),其第十大股东为国寿安保基金-银河证券-国保-国保新三板2号资产管理计划,截至2016年11月16日仍处于在审中状态。

虽然目前政策上不明朗,新三板拟IPO企业的上市进程目前仍未显大碍。今年4月份首次披露IPO 计划的族兴新材(830854),在今年10月13日披露审核状态为“中止审查”,同期海纳生物(831171)中止审核。目前,绝大多数新三板拟IPO企业仍处于辅导阶段,其中仅有嘉达早教(430518)宣布中止上市辅导,玺利(832737)、广厦环能(833747)宣布终止上市辅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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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新三板市场转板制度分析

2015新三板市场转板制度分析 2013年国务院颁布《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关问题的决定》国发〔2013〕49号(“49号文”),对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通称新三板市场)挂牌公司的转板制度作出了明确的规定。49号文规定,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公司,达到股票上市条件的,可以直接向证券交易所申请上市交易。这一规定在市场上引起了激烈的讨论,并被广泛认为是开启了企业上市的新通道。在相关配套细则出台前,本文旨在从法律专业角度对49号文下的转板制度进行一下尝试性的分析和解读。 一、49号文下的转板并非IPO 49号文规定的转板制度是否是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IPO)?弄清这个问题前,需要对我国的股票发行与上市制度进行一下剖析。我国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IPO),具体可分为股票的公开发行及股票上市两个阶段,实行由中国证监会核准股票公开发行,由证券交易所核准股票上市的双层监管体制。《证券法》第十条规定,公开发行证券,必须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核准。因此,我国股票公开发行的核准权在于证监会。《证券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申请证券上市交易,应当向证券交易所提出申请,由证券交易所依法审核同意。因此,我国公司股票上市的核准权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49号文规定,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公司,达到股票上市条件的,可以直接向证券交易所申请上市交易。可以看出,49号文下的公司转板制度并非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IPO),而系已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司申请其股票在交易所上市交易,自然无需证监会批准而是由证券交易所批准。因此可以说,49号文并未改变《证券法》关于公司上市的相关规定,而仅是在现有法律框架下规定了一种新的上市方式。 49号文下的转板制度与IPO最大的区别在于,IPO在股票上市时会同时从公开市场募集资金,而49号文下的转板则仅是将公司股票申请在证券交易所交易所挂牌交易,并不募集资金,也不会相应增加公司的注册资本及资本公积。众所周知,公司上市的主要功能在于两点:实现股份自由转让及筹集资金。而49号文下转板实现的仅是股份在证券交易所自由转让的功能,并不能在上市时达到同时筹资的目的。当然,在上市后,其可以利用上市公司地位进行筹资活动,但将来的配套细则是否会对该等转板上市公司的融资制度存有特别要求,还需拭目以待。 在49号文之前,新三板市场的转板制度为挂牌公司向中国证监会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向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申请暂停股份转让。如中国证监会核准挂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将终止其股票挂牌。而且在49号文之前,已有世纪瑞尔等七家公司通过该途径实现IPO,并有一家公司安控科技通过发审会审核。 那在49号文生效后,除直接经交易所批准上市外,新三板挂牌公司是否可以通过传统的申请IPO的路径实现转板呢?基于目前的法律制度,我们认为,在新三板挂牌后未进行公开转让及进行定向发行股东人数低于200人的公司应仍可通过IPO转板。但对于在新三板挂牌后进行了公开转让或定向发行后股东人数超过200人的公司,在没有相应调整或未来配套规则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能否申请IPO则存在一定的疑问。

新三板转板后的好处

新三板转板后的好处 新三板转板后的好处新三板转板好处 1、可以改善企业形象。 2、可增加股份流通量。 3、转板后方便融。 4、转板后股东的股票更易流通。 5、转板后股东的股票会大幅升值。 新三板转板后的好处有什么 例如在新三板市场上1元的股票,转板后都是溢价发行和益价开盘,如果在创业板上开盘价是30元,你的股票市就增长了30倍。就是说,在新三板市场上有1万股1元的股票,转板上市值后市值就升值30万,开盘价如是100元,1万元买入持有的新三板股票,这时的市值就是100万。 6、估值天壤之别 由于交易制度等因素的不同,创业板和新三板在面对牛市时,展现出了完全不一样的状态。最新统计数据显示,创业板的平均市盈率达140倍;另外一边,尽管拟挂牌企业已在门外排起了长队,但新三板平均市盈率仅为50倍左右。 举个例子,一家公司从新三板到创业板,在经营业绩没有明显变化的情况下,市值却以百倍速度膨胀,其根源就是市场不同。 关于新三板转板的知识拓展

1、新三板转板的条件 申请转板的公司,必须要达到一定的挂牌年限,和一定程度的股权分散度,以及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等方面的规范要求。同时,还必须有一定的财务门槛,原则上转板上市与退市企业重新上市和借壳上市的主要财务标准是一样的。 2、新三板转板的流程 转板大概程序仍旧没有绕过ipo环节,其主要流程为:获得证监会受理后停牌—通过证监会首发申请后摘牌—经ipo程序登陆中小板/创业板。 3、挂牌企业转板的转板程序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坚持开放发展的市场化理念,充分尊重企业的自主选择权。企业可以根据自身发展的需要和条件,自主选择进入不同层次的资本市场。 根据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如挂牌公司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公开发行股票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或向其他证券交易所申请股票上市,挂牌公司应向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申请暂停转让;如中国证监会核准挂牌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或其他证券交易所同意挂牌公司股票上市,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将终止其股票挂牌。 4、新三板转板三大途径 路径一:通过ipo转板。 路径二:被收购曲线上市。 路径三:就是目前尚未实现,却被市场人士寄予厚望的直接“对接”。

12种并购重组方式

新三板并购重组:12种并购重组方式与新三板市场的匹配! 正文手机网浏览财经资讯 广告:资深分析师助力,测个股能否涨停 来源:先驱商学作者:佚名2017-08-23 14:17:53 中金在线微博 微信加关注 关注 当企业发展到一定阶段,就应该考虑融资,为并购服务,整合产业链或者依托并购扩大生产规模,以降低边际成本,达到规模效应。 从过往案例看,多数新三板公司的重组都是被上市公司并购。然而,随着新三板市场的逐渐发展,新三板企业主动并购的案例也不断出现。 研究发现,推动新三板市场并购重组火爆的原因可归结为以下五个方面: 第一,新三板公司并购重组制度逐步完善,政策面支持有关新三板公司的并购重组。 包括颁布《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并购重组私募债券试点办法》以及引入做市商制度等。 第二,新三板定位在创业型、创新型和成长型企业资本服务。 所以,挂牌的企业有不少属于具有技术优势和模式创新的公司,而2013年以来A股上市公司并购重组风起云涌,这些挂牌企业为上市公司谋求外延扩张或跨界转型提供了可选择的标的范围。 第三,新三板的并购成本较低 这是因为新三板公司具有较高的信息披露要求和财务透明度,以及较好的公司治理等,这比起并购那些没有挂牌非公众公司的企业来说,对并购双方都能节约大量的费用和时间成本。 第四,在我国证券市场改革政策频出,A股注册制预期强烈的情况下,一些优质的新三板挂牌公司存在转板意愿,套利动机明显。 第五,部分新三板公司有创投背景,创投成功推动并购重组实现退出的同时,一些挂牌公司谋取曲线上市的情况比较明显。

通过对近几年新三板市场的各类案例进行总结以及对沪深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案例进行归纳,可以将兼并重组的具体方式从粗放式和细分式两个角度进行总结,前者包含4种方式,后者包括12种方式。 简单分类下的四种并购方式 1 整体并购重组目标公司 整体并购重组目标公司的具体做法是并购方全部并购目标公司,并购方在接受目标公司时,同时也将目标公司的全部(包括资产(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债权债务、职工人员等)都接收过来,进行重组并按照自己的经营管理方式进行管理经营。在这种形势下,并购方特别需要关注目标公司的负债情况,包括未列债务与或有债务,并就有关债务承担做出明确而具体的安排。 2 并购重组目标公司资产 并购重组目标公司资产指只获取目标公司的一部分或全部资产。资产除有形资产即不动产、现金、机械设备、原材料、生产成品灯外,一般也包括无形资产例如专利、许可、商号、商标、商誉、知识产权、商业秘密、机密信息、加工工艺、技术等。以及取得的企业经营所需的一切许可、批准、同意、授权等。 一般来说,在这样的并购重组之后,目标公司可以继续存续与经营,也可以经过重组解散。无论目标公司继续存续还是随后解散,都对并购方无任何影响,除非收购目标公司资产是以承担目标公司的部分或全部债务为代价。在这种形式下,并购方需注意所收购的资产是否存在有抵押或出售限制等事情。如有,就需由目标公司先将抵押或出售限制的问题解决了,在进行并购事宜。 3并购重组目标公司的股权(股票或股份) 并购重组目标公司的股权(股票或股价)是现今发生最多的一种公司并购重组形式。在这种形式下并购方经由协议或强行收购的方式发出收购要约,取得目标公司一定数量的股票或股份。目标公司照常存续下去,债权债务也不易手,但其股东人员、持股比例却发生了变化,目标公司的控制权发生了变化和转移,因之目标公司的经营目标、经营管理人员、经营方式、经营作风等均可能发生变化。 一般来说,这种并购方式的并购方主要是希望取得目标公司的控制权,成为目标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新三板企业转板上市研究与展望

新三板企业转板上市研究与展望 进入2019年来,我国证券市场改革不断加速,科创板开闸、资本市场双向开放进程加速、《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规修订、新三板改革以及“新”《证券法》出台,都标志着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改革和发展仍将继续大力推进,市场深度、广度和活跃度将进一步提升。 2020年3月6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转板上市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正是对“新”《证券法》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目标的呼应和监管机构自2019年11月至2020年3月间持续发布新三板改革有关规则的衔接。本文将就《转板上市指导意见》规则解读、目前新三板市场情况以及新三板转板上市未来发展展望三个方面展开分析。 一、《转板上市指导意见》规则解读 (一)主要内容 《指导意见》主要从基本原则、主要制度安排、监管安排等三个方面进行了原则性的规定。 1、基本原则 转板上市将坚持市场导向、统筹兼顾、试点先行、防控风险四个基本原则,着眼于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优势互补、错位发展,更好发挥新三板市场承上启下的功能,拓宽上市渠道,激发市场活力,为不同发展阶段的公司提供差异化、便利化服务。 2、主要制度安排 《指导意见》对转入板块的范围、转板上市条件、程序、保荐要求、股份限售等事项作出原则性规定。 3、监管安排

《指导意见》对监管安排明确如下:严格转板上市审、明确转板上市衔接、压实中介机构的责任、证监会将加强对交易所审核工作的监督以及强化责任追究。 (二)关注要点 根据《指导意见》,新三板上市公司若要进行转板,须关注以下要点: 1、转板主体要求 为新三板精选层挂牌公司,且在精选层连续挂牌一年以上。 2、可转入板块范围 可以申请转板至上交所科创板或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3、转板条件 与科创板或创业板IPO标准基本一致,需满足科创板或创业板企业定位、主体资格、财务指标、人员及业务稳定性、合法合规性等条件。 4、审核制度 转板上市属于股票交易场所的变更,由上交所、深交所依据上市规则进行审核并作出决定。 5、股份限售安排 新三板挂牌公司转板上市的,股份限售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及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在计算挂牌公司转板上市后的股份限售期时,原则上可以扣除在精选层已经限售的时间。 二、新三板市场情况 (一)新三板市场运行总体情况 根据全国股转系统统计,截至2020年3月31日,新三板挂牌企业共8,755家,挂牌家数较2017年下半年挂牌企业巅峰数已减少约3,000家。挂牌企业持续减少,一方面是优质企业在转板政策和新三板改革政策尚未出台前主动谋求交易所上市的结果,另一方面也是违规企业、微利亏损企业摘牌不断出清的结果。

新三板转板IPO步骤、注意事项及律师工作注意事项

新三板转板IPO步骤、注意事项及律师工作注意事项 一、新三板公司转板的政策现状 首先建立新三板的时候,是定义为一个独立市场的,是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中的重要一环,意味着,新三板并非是沪深交易所的“预备队”。现在新三板实行的是类注册制,从理论上来说要比沪深股市所实行的核准制更加市场化。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如果在新三板挂牌的公司都竞相去转板,这显然不符合新三板的发展方向。也因为这样,新三板在研究提高挂牌公司流动性时,从来没有把转板作为最重要的选项。 另外,从沪深交易所的角度来说,承接新三板转板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目前新三板挂牌公司符合在沪深交易所相关板块上市条件的,估计至少也在2000家以上,这个数字远远大于眼下向监管部门提交公开上市申请的公司,其规模大约是已过会公司的三倍之多。显然,如果按“符合条件”就可转板的原则来操作,那么沪深两市将面临极大的扩容压力,市场是否能承受,也是令人担忧的。而如果不是“符合条件”就可转板,那么该让什么样的新三板挂牌公司转板呢?显然沪深交易所还没有相应的制度准备。因此转板还只停留在讨论、研究的层面,实际操作还有很长的距离。现在有不少新三板挂牌公司主动申请暂停交易,准备改到沪深交易所上市,他们这样做,在很大程度上就是因为对转板缺乏信心,宁愿选择排队等待。 解决问题的出路也许就在于新三板提高自身的流动性以及融资能力,更好地服务于挂牌公司,使得这些挂牌公司愿意并且能利用新三板市场实现更大的发展,新三板转板是件大事,涉及方方面面的利益,更牵涉新三板自身的定位以及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发展框架。在这方面的任何实际举措,都应该慎重再慎重。 二、新三板的转板(IPO)步骤简析 第一步:IPO辅导

新三板并购流程梳理

并购 1、公司并购属于公司投资行为。公司对外投资通常应由股东大会决定。实务中,由股东大会批准投资规划或计划,并授权董事会批准具体投资项目。 2、公司并购目的是取得被并购企业控制权。公司并购,企业规模扩张,产生协同效应和规模效益。通过并购后的整合追求企业规模效益。企业整合应特别关注品牌(商号、商标、产品标牌)、市场和技术的整合。 并购方式的选择 公司并购包括股权并购和资产并购两种基本形式。 股权并购中被并购公司作为独立法人被并购公司控制,其对外负债,包括或有负债,延续承担。目标公司股东承担尽责披露义务,但未披露的债务,或者或然负债的实际发生,是股权并购的主要风险。 资产并购会产生较沉重的流转税负担。资产并购的主要目的是获得被并购企业的市场地位与市场份额,应特别约定,并购完成后,原投资人应退出市场,限制竞争。 公司并购过程中,并购方有尽职调查的权利(买方知情权),被并购方有尽责披露的义务(卖方的告知义务)。由于双方对目标企业的信息不对称,应当确立依赖被并购方尽责披露实施与完成并购的原则。 1、并购模式选择 基本思路:以企业的竞争环境为背景,全面分析企业的核心能力以及未来可发展方向,再以此为基础,制定合理的并购模式。 (1)相关产业环境分析 主要是对并购方所处的行业和即将进入的行业技术特点、生命周期以及竞争地位等方面进行分析。行业所处的生命周期位置决定了不同的并购模式,快速发展期采用股权收购、资产收购,衰退期采用混合并购。混合并购,意味着目标公司与并购企业既不是同一行业,又没有纵向关系。对于一个全新的领域,需要考虑准备进入的行业的结构特征和市场机会,包括行业预期投资回报率、发展前景、竞争程度、进入壁垒以及产品生命周期等。 (2)战略资源分析 所谓战略资源,其实就是企业的核心能力。并购方要明白自己已有的关键资源能力是什么,而自身的不足又是什么。其次,还要分析目标企业的战略资源特性和缺陷。最后,要从自身的核心能力出发,从资源互补和协同的角度选择并购对象。侧重分析互补性、兼容性、有异性。 2、交易方式选择 (1)并购交易的种类 并购交易的方式有三种: 资产收购:通过购买目标企业的全部资产,获得该企业所有权。 股权收购:通过购买目标企业发行在外具有表决权的流通股股份,当并购方所获得的股份达到一定比例后即可取得目标企业控制权。 混合合并: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相结合。 (2)三种方式的区别 1、并购方所负担的风险不同。若为资产收购,则不承担目标公司的债务,甚至可以免除未来可能发生的“或有债务”;若为股权收购,收购方即为目标公司的股东,需要对目标公司的债务负责;若为合并,那么存续公司或新设公司要对目标公司的债务承担全部责任。 2、谈判对象不同。若为资产收购或合并,并购方只需跟目标公司谈判;若为股权收购,则需要与目标公司的股东或其代表谈判,可能会面临部分股东阻挠的风险。 3、对目标企业雇员的负担不同。若选择资产收购,收购方无需接纳目标公司的雇员,也不用继承目标公司的养老金计划;若选择股权收购或合并,收购方必须接纳目标公司原有雇员并继承原有的养老金计划。

新三板转板上市条件

新三板转板上市条件 企业在新三板挂牌后,想要转成创业板来进行上市,并不是企业想要转就能转的,还需要符合相关的条件,满足条件才能够进行上市。那么,新三板转板上市条件是什么?律伴网小编详细介绍了新三板转板上市条件。 新三板转板上市条件 首先,新三板挂牌企业要达到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 如前所述,我国实行的是发行和上市分离的制度。这就从制度规定了这样一种体制,那就是证券交易所有决定是否让已经经过证监会公开发行批准的企业在其交易所上市的权力。因此企业欲在交易所上市就要满足交易所规定的上市标准。 按照沪深交易所修订的上市规则,主板上市需要股本在5000万元以上,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股本超过4亿元的,这一比例是10%);创业板则要求股本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公司股东不少于200人。 其次,《证券法》的修改以及证券发行制度的改革。 对于转板问题,需要有一个合理的机制以及一套规范的制度安排。这其中包括要对《证券法》进行修改。现行《证券法》有关市场体系的规定主要是立足于交易所市场,欠缺对多层次场外市场的整体设计,对不同层次的资本市场(包括场外和场内)之间的转板机制缺乏基本规定。其次,还应调整现行《证券法》有关对股票发行采取核准制以及与之相配套的发行条件、发审委制度等相关规定,实行更加灵活的核准制度或者逐步实现由核准制向注册制的转变。 第三,新三板的健康发展。 目前新三板市场尚处于起步阶段,交易规则、信息披露、监管制度等仍有待完善。因此,在现阶段,企业由新三板向创业板、主板等板块转板就不可操之过急,而是要循序渐进,逐步采取措施促进新三板本身不断完善,从而为转板创造条件。 第四,防止监管套利的制度和措施的完备。 如果在新三板挂牌企业可以通过直接转板进入创业板等板块进行上市,那么管理层需要防范新三板转板过程中的监管套利问题。 因此这也需要进行整体设计,协调好证监会、交易所、新三板以及其他层次场外交易市场的关系,理顺各种机制,防止监管套利以及利益输送等问题的发生。

新三板转主板的条件

新三板转主板的条件 要想了解新三板转板制度,就必须对新三板制度有一个详细的了解,同时也要了解新三板转板的好处是什么?新三板是可以转主板的,新三板转主板的条件有哪些?接下来由律伴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转板制度实行有其必要性 我国对公司公开发行上市采取核准制,因此,企业欲从新三板转板到创业板等板块上市,必须要经过证监会的公开发行的核准。这也是在新三板挂牌公司可以直接转板的前提条件。从目前的政策规定来看,这个条件已经具备。 企业在新三板挂牌,也就是已经获得了证监会公开转让的批准,那么从实际操作上来看,是不是就可以顺利实现转板了呢?在目前来看,企业要实现转板,还需要一定的条件,并不是在短期内就可以实现的。 新三板转板制需四个条件 首先,新三板挂牌企业要达到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 如前所述,我国实行的是发行和上市分离的制度。这就从制度规定了这样一种体制,那就是证券交易所有决定是否让已经经过证监会公开发行批准的企业在其交易所上市的权力。因此企业欲在交易所上市就要满足交易所规定的上市标准。 按照沪深交易所修订的上市规则,主板上市需要股本在5000万元以上,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股本超过4亿元的,这一比例是10%);创业板则要求股本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公司股东不少于200人。 其次,《证券法》的修改以及证券发行制度的改革。 对于转板问题,需要有一个合理的机制以及一套规范的制度安排。这其中包括要对《证券法》进行修改。现行《证券法》有关市场体系的规定主要是立足于交易所市场,欠缺对多层次场外市场的整体设计,对不同层次的资本市场(包括场外和场内)之间的转板机制缺乏基本规定。其次,还应调整现行《证券法》有关对股票发行采取核准制以及与之相配套的发行条件、发审委制度等相关规定,实行更加灵活的核准制度或者逐步实现由核准制向注册制的转变。 第三,新三板的健康发展。

史上最详细新三板并购重组操作流程

史上最详细的新三板并购重组操作流程 2015-06-24 leonduan文章来源阅 13008 转 350 转藏到我的图书馆 微信分享: 新三板并购全程指引 一、新三板并购政策、风险解读 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发展和产业的升级转型,并购重组和产业整合的浪潮渐行渐近。国家通过出台一系列法规性文件,建立起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并购重组的基本框架。整个框架在某些方面仍需坚持和沿用上市公司的并购制度,但是在某些方面,例如在监管制度,相比上市公司制度更灵活,也更鼓励中小微企业在尽可能宽松的制度环境下积极参与并购重组,实现非上市公众公司的做大做强。需要注意的是,并购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它不仅仅是资本交易,还涉及到并购的法律、政策环境、社会背景和公司的文化等诸多因素,企业必须注意并购前后的风险事项。 1.国家鼓励中小企业积极参与并购重组 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发展和产业的升级转型,并购重组和产业整合的浪潮渐行渐近。作为我国实体经济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小企业将会成为推动我国并购事业发展的重要力量。为了支持中小企业开展并购以及给非上市公众公司提供并购重组具体的法律以及法规指导,国家陆续出台一系列法规性文件,建立起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并购重组的基本框架。 其中,《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方法》和《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方法》明确规定了非上市公司收购的整体程序,信息披露要求,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为新三板挂牌企业的并购与被并购提供了明确的政策支持。 图表1 非上市公众公司并购和重组的制度体系(节选部分)

资料来源:《新三板市场运作与创新》 由于上市公司的并购制度已经运行多年,在实践上被证明是成熟且行之有效的制度。在设计非上市公司的并购制度时,在某些方面仍需坚持和沿用上市公司的并购制度。例如,非上市公众公司的收购制度在收购人准入资格要求、充分发挥财务股份等中介机构的作用、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退出的管理要求、收购人的股份限售要求、违法违规的处罚等方面向上市公司的收购制度进行沿用和借鉴。 但是,与上市公司相比,非上市公众公司以中小微企业为主,企业数量较多。这导致公众公司的并购情况与上市公司相比有所差异,在某些方面的制度设计应根据公众公司的具体情况进行适当的修改。例如,在监管方面,公众公司收购的监管范围广而且难度大,监管要求不宜过多、过高,应根据公众公司的特点进行相应调整。另一方面,公众公司所蕴含的收购机会可能更多,其所涉及的金额可能更小,收购监管制度安排应简便、灵活、高效,鼓励公众公司对外收购。 图表2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和非上市公众公司部分并购重组监督行为对比 资料来源:《新三板市场运作与创新》 灵活的监管制度可以更好地服务于中小微企业并购重组市场的发展,鼓励中小微企业在尽可能宽松的制度环境下积极参与并购重组,实现非上市公众公司的做大做强。 2.企业并购风险不容忽视

新三板转板配股要钱吗

新三板转板配股要钱吗 新三板企业转板成功后进行上市的话,可能会对原有的公司股票重新进行配股,让公司的股票增多。那么新三板转板配股要钱吗?就新三板转板配股的内容很多人都不太明白,为此律伴网小编介绍了新三板转板配股知识。 新三板转板配股要钱吗?一般都需要用钱。但具体多少钱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看。 新三板的股票转板股民持有的股票怎么办 新三板股票转板上市后,原有股票会重新配股,有些已经成功转板的新三板企业,在登陆创业板后,原始股股东们实现了股价大幅增长,得益颇丰。ipo是最为常见的转板形式。对新三板挂牌公司来说,通过ipo转板可以募集一大笔资金,也因其特殊身份容易获得投资者关注,但ipo路途漫长,不确定性较大。 新三板原始股与股票的区别有哪些 二者相同点: 股权和股票的所有者都是企业股东,享受权益差不多。 股权和股票最直观的区别就是:股权在锁定期内是大小非,是非流通股;股票是流通股二者价格差别: 价格差别:只不过股权和股票在注入企业的时间上有着前后的差别。 而时间的差异就决定了价格的差异。 我们用房地产项目来做例子: 股权就相当于接近房子的成本价格,相当于自建房价格。股票就是房子最终市场的零售价格。 用商品做例子: 股权相当于批发市场价(甚至是出厂价),股票就是零售终端价,既然是批发,那么投资股权就必然要比股票的量大,门槛高。不可能你只买100股还给你批发价! 二者风险差别: 股票的风险主要是二级市场的价格波动。

而二级市场价格的决定因素很多。第一是大势,简单说是牛市还是熊市,第二就是庄家做股。不管是牛市还是熊市,总是有很多散户亏钱,就是因为庄家把散户的钱敛走了。 股权的风险最主要是时间。 企业上市时间的不确定性是最大的风险。 举个最差的例子,如果是3倍收益,但是花了7年,那每年才百分之40多,但肯定比储蓄和债券收益高,也很稳定。 股权还有流动性不如股票。但反过来而言,凡是流动性差一些的,必然风险就小不少,比如房产,比如黄金,比如古董,比如收藏。但股权肯定比房产古董收藏的流动性高很多。 因为即使企业一时半会儿未上市,也可以通过股权交易中心交易变现。 二者收益差别: 股票价格收益很简单就是二级市场波动,赚取差价。 而股权不但有股票这部分收益,还有股权溢价时转让的收益,企业未上市之前,股东就享有分红,配股。新股发行价必然高于股权转让价,开盘价也都高于新股发行价,所以就算股票破发持有股权也不会亏钱。 二者募集方式的差别: 股票一般是企业ipo上市,向社会公开募集。 企业可以做广告宣传自己,也可以在媒体上发布关于自己股票价格的利好或利空;证券公司也可以发布股评引导股民买某一股票。 股权都是私募 首先证券法规定《证券法》第十条第三款规定:“非公开发行证券,不得采用广告、公开劝诱和变相公开方式。” 向特定对象转让股票,未依法报经证监会核准的,转让后,公司股东累计不得超过200人。 新三板转板配股要钱吗?新三板转板配股要不要花钱是需要结合实际情况来看,新三板转板配股多少也要根据公司发展来进行,不能盲目配股。如果想要在新三板转板配股中合理的完成,那么可以先通过律伴网咨询律师获得专业指导。

我国新三板转板问题研究

我国新三板转板问题研究 近年来,随着创业板、新三板的相继建立,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在稳步推进,发展更加迅速和多元化,在一定程度上能够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但是,目前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比如能够连接各个板块市场的转板机制尚需完善,这在一些国家和地区的资本市场已经发展的较为成熟。新三板自2006年成立以来不断发展完善,现如今,以新三板市场为代表的场外资本也开始显现出其独特的功能,活跃在资本市场的各个领域。新三板市场建立初期的定位即是为解决中小企业的融资问题,引入转板制度能够更好地解决这一问题,也能够为主板市场输送更多优质企业,因此将新三板转板作为转板机制的切入点。 新三板转板机制对于完善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有重要意义,是不同板块市场之间联系更加紧密的纽带。因此,本文将新三板转板问题作为本文研究对象,目前新三板市场已有成功转至创业板甚至主板的案例,但是,新三板转板方式、转板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新三板转板制度的建立,仍然值得我们深入研究。截至2017年12月31日,新三板挂牌企业为11630家,而成功转板的企业仅有30家,可谓是九牛一毛。因此,本文选取新三板扩容分层后首家成功转板的“中旗股份”作为典型案例,在相关理论的基础上,对其转板动机、转板条件及转板成本进行分析。 通过案例分析发现,目前新三板转板存在的一些问题,具体表现为:相关配套机制不健全、缺乏有效的分层机制以及转板机制单一。最后,根据案例分析以及问题分析,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首先,完善新三板相关配套机制,可以通过完善交易制度、信息披露监管制度及降低投资者准入门槛等方式。其次,完善现有分层机制,在现有基础层+创新层的基础上进行更加细化的分层,为其中优质企业提供转板便利。 最后,建立高效便捷的转板通道,探索实施更加丰富的转板方式等。

【新三板转板经典案例解析】超详细 先存再看

截至2014年2月底,相继有9家新三板挂牌公司成功转板至主板或创业板,包括世纪瑞尔、北陆药业、久其软件、博晖创新、华宇软件、佳讯飞鸿、东土科技、粤传媒、安控科技,他们通过IPO合计募集资金44.17亿元。与此同时,还有一些企业正在筹备创业板或者中小板上市,通过对这些公司转板的解析,相信其他企业能够得到颇多启示。 首家转板中小板的三板公司:粤传媒 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粤传媒”,在2012年8月由“广东九州阳光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更名而来)于2007年11月16日在中小板挂牌,是最早从“新三板”成功转板至“中小板”的公司,它不仅开启了三板转板先河,也是中小板上第一只传媒股、广东省第一家媒体上市公司。 而在成为第一家三板转中小板的公司之前,粤传媒已经在代办股份转让系统(即原来的“老三板”)挂牌6年,其前身是曾在原NET系统上市流通的清远建北,2001年开始在代办转让系统进行股份转让,其停牌前挂牌转让价格为20.9元。2007年在中小板IPO时,发行价格为7.49元,实际募集资金5.24亿元。 解析:粤传媒被外界所广泛熟知,一方面是新三板首家转板的身份,另一方面是中国报业第一股的身份。长期以来,虽然中国的传媒业一直有着上市的冲动,但出于种种考虑,上市过程停滞不前,粤传媒带领中国传媒业的体制改革进入了一个新阶段。随后,华闻传媒、浙报传媒、新华传媒等报业巨头相继现身A股,直至如今,传媒类企业的上市热潮也丝毫不减。资本运作被传媒企业视为战略发展的必要手段,而中国传媒业也由于资本的广泛介入而进入全新的发展阶段,实现了产业与资本的有效融合。 三次闯关中小板:久其软件

久其软件于2006年9月在新三板系统挂牌,主要从事财务决算、统计及决策分析,财务业务一体化管理等相关系统及平台的研究和开发,以提供报表管理软件、商业智能软件、ERP软件等管理软件产品及其服务为主营业务。 这家曾以22.5%中国管理软件市场占有率名列行业第一的公司,资本征程却一波三折。资料显示,久其软件于2001年11月30日完成股份制改造;2006年完成新三板挂牌;2007年7月31日第一次递交IPO申请,因“没有募集资金的紧迫性”而被否决;2008年7月30日第二次IPO并成功过会,但始终未能与批文谋面。 解析:2009年8月11日久其软件正式登陆中小板,而这已经是其第三次冲击IPO,但无论如何,久其软件成为了继粤传媒之后,第二家从“新三板”成功转板至“中小板”的公司,发行价格27元,实际募资4.13亿元。而在上市之前的“新三板”市场,久其软件的成交价最高只有15元,意味着公司上百名股东一夜之间全部成为百万富翁。 首家转板创业板的三板公司:北陆药业 北陆药业是首家由“新三板”公司成功“转型”为创业板的公司,发行价格17.86元,实际募资资金总额为3.04亿元,用于对比剂生产线技术改造与营销网络建设、九味镇心颗粒生产线扩建改造与营销网络建设等项目。 2009年10月30日,北陆药业作为首批28家创业板企业成功上市,并且是首家由“新三板”成功转型为“创业板”的公司。业内认为,北陆药业挂牌新三板获得了推动企业发展的宝贵资金,而此后一直按照要求规范运作,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这等于为其登陆创业板提前练兵,做好了铺垫。

上市公司收购新三板挂牌企业案例分析

上市公司收购新三板挂牌企业案例分析 2013年以来,A股上市公司并购重组风起云涌,而新三板市场不少具有技术优势和模式创新的挂牌企业,为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提供了优良标的。截至2015年6月底,共有9家挂牌企业成为A股上市公司的收购标的。本文在统计上市公司收购新三板挂牌企业的基础上,侧重分析操作过程及需注意事项。 截至2015年6月底,新三板挂牌企业被A股上市公司收购情况如下: 挂牌企业挂牌 时间 收购事项 交易 价格 现有或承 诺 业绩 上市公 司 主营业 务 挂牌企 业 主营业 务 项目进展 阿姆斯(4301 15)2012-0 4-10 芭田股份(002170) 发行股份及现金购 买阿姆斯100%股权 1.43亿 元 2014、201 5、201 6、2 017年净利 润分别不 低于800万 元、1,200 万元、1,60 0万元及2, 000万元 复合肥 生产经 营 微生物 肥料的 研发、 生产和 销售 2014年1 0月公告 预案,目 前已完成 铂亚信息(430 708)2014-0 4-24 欧比特(300053) 发行股份及现金购 买铂亚信息100%股 权 5.25亿 元 2014、201 5和2016 年净利润 分别不低 于3,400万 元、4,200 万元和5,1 40万元 嵌入式 集成电 路和控 制模块 产品的 研发、 设计、 生产和 销售 生物特 征识别 核心技 术研 究、应 用产品 开发及 销售 2014年1 0月公告 预案,目 前已完成

日新传 导(8308 04)2014-0 6-12 宝胜股份(600973) 通过定增募集资金 收购日新传导100% 股权 1.62亿 元 2014年度、 2015年度 和2016年 度三个会 计年度实 现扣除非 经常性损 益后净利 润分别为1, 500万元、 2,000万元 和2,600万 元。 电线电 缆及电 缆附件 开发、 制造、 销售 特种线 缆与线 束的研 发、制 造与销 售 2014年9 月公告预 案,在审 易事达(4306 28)2014-0 1-24 联建光电(300269) 发行股份及现金购 买易事达100%股权 4.89亿 元 2014年~2 018年期 间,易事达 对应年份 净利润则 分别不低 于3,800万 元、4,200 万元、4,60 0万元、5, 000万元和 5,330万元 高端L ED全 彩显示 应用产 品的系 统解决 方案和 户外媒 体广告 业务 LED 显示和 照明方 案专业 服务 2014年9 月公告预 案,目前 已完成 激光装备(430 710)2014-0 4-24 亚威股份(002559) 发行股份及现金购 买激光装备94.52% 股权 1.40亿 元 2015年、2 016年、20 17年,净利 润不少于1, 500万元、 1,800万元 和2,200万 元 金属板 材形成 机床产 品的研 制 激光加 工设备 的研发 和销售 2015年1 月公告预 案,在审 湘财证券(430 399)2014-0 1-24 大智慧(601519) 发行股份及现金购 买湘财证券100%的 85亿元 2014年半 年报显示 公司实现 金融数 据和数 据分 证券服 务 2015年1 月公告草 案,2015

新三板转板IPO步骤、难度和注意事项总结

新三板转板IPO步骤、难度和注意事项总结 据统计,截止至2016年11月23日,新三板共有227家已接受上市辅导的挂牌企业。其中当前有154家仍处于可交易状态,这也是当前新三板持续吸引投资者目光的一大热点。与此同时,国务院、证监会对西藏地区、东北地区及贫困地区的IPO支持政策频发,也促使部分拟上市企业根据政策要 求变更注册地址,以追求更快地走完IPO流程。目前已有5家企业完成注册地址向政策支持地区的 迁移,8家企业拟变更其注册地址。而已接受辅导的227家企业中则有10家已经位列政策扶持地区。 一、新三板的转板(IPO)步骤简析 第一步IPO辅导 企业要IPO,首先得经历IPO辅导阶段。根据现行标准,不再强制要求IPO辅导时间超过一年。由 于新三板挂牌企业已经完成了股改等规范性的资本操作,成为公众公司,因此有利于这些企业快速 通过辅导阶段。 比如,2015年4月8日,海容冷链开始进入IPO上市辅导期,同年11月4日海容冷链向证监会提 交了上市申请。其完成辅导上市工作耗费的时间约为半年。如果企业进入辅导上市,首先要向证监 会申报辅导备案,而期间这些股票若无重大事项,则仍处于可交易状态,而这也为投资者提供了进 入的机会。 第二步证监会受理后停牌 如果说企业宣布IPO辅导无法证明其决心,那么当证监会受理其文件后,这一切就更明朗了,依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4.4.1条规定,企业随后须在新三板停止转让。 2015年11月4日海容冷链向证监会提交了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的申请,并于2015年11 月6日领取了《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自2015年11月9日起,其在全国中小企 业股份转让系统暂停转让至今。 第三步取得上市批文摘牌 根据相关规定,在新三板二级市场参与进去的投资者,当标的IPO后,这些投资者还面临着一年的 锁定期。 考虑到一年的锁定期,投资者即使没有在股价最高点退出,相信随着时间的推移,Pre-IPO标的上 市后,其估值终将向A股的同行业平均估值修复。从现有的平均估值水平来看,作为稳健的价值投资。在几年间获得两倍甚至数倍的收益,相信也远远跑赢市场平均水平了。

新三板企业如何转主板.doc

新三板企业如何转主板 新三板企业如何转主板?据了解,转板的前提是这家公司全面具备了交易所在规范性、盈利、股权分散程度等方面的条件,不能理解为在股转系统挂完牌就可以上主板。下文是相关的详细内容,欢迎阅读。 想转板向交易所申请 针对市场普遍关注的转板问题,谢庚表示,近期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已经做出了安排,符合条件的新三板挂牌企业如果要到沪深交易所上市可以直接向交易所申请。 据介绍,未来企业申请到股转系统挂牌需要在股转系统和证监会两边同步进行,由股转系统审查并出具文件,证监会依据股转系统的文件出具核准批文。 按照发行与上市分离的理念,证监会负责股票发行审核,交易所负责上市审核,由于已经过证监会公开转让的核准,如果具备任何一个交易所上市的条件,无需重新发行审核,可以直接向该交易所递交上市申请。谢庚说。

不过,谢庚强调,转板的前提是这家公司全面具备了交易所在规范性、盈利、股权分散程度等方面的条件,不能理解为在股转系统挂完牌就可以上主板,否则就成为监管套利了。 自然人投资门槛300万 与原有中关村试点的规则不同,股转系统新规定允许自然人投资,但对其准入设定了较高的门槛。根据规则,自然人资产须达到300万元,机构投资者注册资本须达到500万元。 针对如此设计,谢庚解释说,股转系统市场是一个小众市场,面对的是处于初创期、不确定性强的公司,这些公司没有稳定的市场份额,部分挂牌时就已连续亏损,但处于研发阶段,未来可能有很大增长空间,对这样的公司作出投资判断是需要识别和承受能力的。他表示,无法达到要求的自然人可以通过理财产品间接投资全国股转系统。 最终扩至全国范围

上市公司收购新三板公司操作实务

上市公司如何收购新三板企业操作实务 新三板的推出,确实为一些企业提供了展示自己的平台,而其中具有技术优势和模式创新的挂牌企业不仅成为投资者关注的对象,也成为了很多上市公司并购的目标。对于上市公司来讲,新三板挂牌企业毕竟经过主办券商的核查同时信息披露文件中也充分披露了业务模式以及经营业绩等信息,在判断标的质地以及并购风险方面还是有很多便利和保障,于是新三板挂牌企业为上市公司并购重组提供了不少的优良标的。 截止到目前,小兵并没有完全统计上市公司并购新三板企业的完全案例,本分析主要还是基于对于以前统计案例的资料数据基础上,可能会有些偏颇,也欢迎大家积极向小兵反馈案例。 一、主要特点 1、收购股权比例方面:以收购100%股权比例为主,且可多次收购(如通鼎互联收购瑞翼信息)。也就是先收购51%的股权实现控股,然后再收购剩余股权。在这种情况下,要关注是否存在刻意规避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的情形。 2、支付方式方面:以股份支付和现金结合为主。这也是目前上市公司收购最常见的一种方式,也是对于标的方最愿意接受的一种方式,毕竟既拿了现金也拿了股票,现实和未来相结合。

3、业绩承诺方面:挂牌企业股东多进行了业绩承诺。这里的业绩承诺不会因为是新三板挂牌企业而变得合理严谨,还是存在放卫星的情况,比如报告期业绩1000万,可以业绩承诺第一年就敢直接上亿。 4、主营业务方面:以同行业产业整合为主,当然也存在上市公司收购新三板企业就是为了全面转型的目的。不过上市公司对于新三板的并购还是相对比较合理审慎。 5、收购标的范围:大部分是直接收购挂牌新三板企业,也有的是收购挂牌企业持有的下属全资子公司的股权。在后者的情况下,挂牌企业将不再有主营业务不再具备持续经营能力。 6、挂牌时间周期:多数挂牌企业在挂牌一年内被上市公司收购,这也论证了一个观点,只要是好的企业总是会受到关注,也会成为很多上市公司追逐的目标。当然,新三板只是让优秀的公司有了更好地展示平台,并不是新三板让好的企业一下子变得优秀了。 二、重点关注 (一)挂牌企业是否需要终止挂牌 1、规则依据 根据《公司法》(2013年修订)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

新三板转板制度确定会带来什么影响.doc

新三板转板制度确定会带来什么影响 新三板转板制度确定会带来什么影响?在短期上的影响,新三板转板制度使得现有创业板股票的稀缺性下降;在中长期上的影响,转板制度将为A股带来优质成长企业。下文,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一、政令加强落实显效,新三板转板制度确认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7月23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多措并举缓解企业融资成本高问题,审议通过《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草案)》,推动构建公平竞争市场环境。会议要求大力发展直接融资,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支持中小微企业依托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开展融资,扩大中小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及规模。 与以往不同的是,此次会议所议事项的落实加速。在8月1日下午,证监会召开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证监会即公布十条措施落实7月23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信息量巨大,特别是第三条支持尚未盈利的互联网、高新企业在新三板挂牌一年后到创业板上市,我们认为此即为新三板的转板制度,将对市场产生重大影响,长期来看有利于A股投资者分享中国经济转型的成果,但在短期内恐对成长板块造成更大压力。

二、短期:转板制度新添成长调整压力 1、新三板转板制度使得现有创业板股票的稀缺性下降。 现有A股上市制度的严苛条件,使得现有创业板股票具有一定程度的稀缺性,额外增添了其对投资者的吸引力,这也是创业板股票能够获得高估值的重要原因,转板制度打通了新三板上市公司转入创业板的渠道,极大的削弱了创业板股票的稀缺性,此外,大量新三板公司涌入创业板,将放大市场现有的喜新厌旧情绪,带来更大的调整压力。 2、创业板指的估值仍居高位。 截止8月1日创业板指的PE(TTM)49.8倍,较年内最高时2月17日的69.81倍有所回落,但仍居历史高位,考虑到大盘蓝筹异动带来的资金分流效果,投资者对创业板高估值的担忧可以理解。 3、成长股还受业绩雷担忧困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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