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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部分表面涂装行业解读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部分表面涂装行业解读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部分表面涂装行业解读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解读

发布日期:2018-05-16????浏览次数:?????来源:?????作者:?? 为控制挥发性有机物排放,进一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省环保厅组织制定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 ),已经省政府批准,由省环保厅和省质监局联合发布,将于2018年10月23日起实施。为方便公众全面了解该标准编制的背景、主要思路、技术可行性等,现做以下解读:

一、为什么要编制《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

挥发性有机物(VOCs)是导致城市灰霾和光化学烟雾的重要前体物,主要来源于化工生产、燃料涂料制造、溶剂涂料使用等过程,部分VOCs 具有致癌、致突变、致畸作用,可直接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表面涂装行业的涂装工序属于溶剂涂料的使用过程,是环境空气中VOCs排放的重要来源。我省是表面涂装行业大省,除汽车制造、家具制造、铝型材工业外,我省具有涂装工序并产生VOCs排放的规模以上涂装企业(不含汽车修理与维护)有1000余家。表面涂装相关企业使用的溶剂和涂料种类繁多且用量大,部分企业生产车间及涂料贮存车间密闭性较差,且未能配备有效的污染治理设施,导致VOCs排放量大,并以无组织排放为主。因此,制定表面涂装行业VOCs排放标准对于控制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二、表面涂装行业VOCs排放有什么特点

表面涂装行业VOCs排放与涂料类型和涂装技术有关。涂装相同面积

时,使用油性涂料产生的VOCs最多,水性涂料次之,粉末涂料最少;使用空气喷涂技术产生的VOCs最多,静电喷涂和刷涂等工艺产生的VOCs较少。我省多数表面涂装企业生产过程中仍然使用油性涂料和空气喷涂技术,导致VOCs排放量大。表面涂装行业VOCs排放量与车间密闭性及末端治理措施也有很大关系。很大一部分表面涂装企业的生产车间为半封闭形式,生产设备分布不集中,部分企业只对污染较集中、较严重的喷漆工位、烘干工位等工位产生的废气进行收集和处理,而大部分有机废气仍以无组织的形式排放。且部分企业未采取有效的末端治理措施,或仅安装水吸收、活性炭吸附等简易VOCs治理设施,对VOCs处理效率较低,使VOCs排放量高。

三、目前表面涂装行业可行的VOCs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有哪些

表面涂装行业VOCs废气治理可分为防、治两条途径。“防”主要是源头控制,即通过提高低有机溶剂含量的环保涂料(水性涂料或粉末涂料)的使用比例,改进涂装工艺技术(静电喷涂、刷涂、滚涂等),研发智能化涂装测试线,涂装车间充分密闭等方法,减少VOCs产生。“治”主要是对涂装生产工艺过程中产生的VOCs废气进行收集净化处理。结合省内典型表面涂装企业实地调研和资料调研结果,表面涂装行业VOCs废气较高效的治理措施主要包括催化燃烧(RCO)和高温焚烧(RTO)等。

从我省表面涂装企业涂装工艺水平、污染控制技术及调研实测数据来看,企业采取原料调整、改进喷涂工艺或喷涂技术、配套高效的污染治理设施等方式完全能够实现达标排放。

四、《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的主要思路是什么

标准按照污染物毒性、光化学反应特性和检出浓度等因素,综合选取苯、甲苯、二甲苯和VOCs作为控制因子。我省表面涂装企业数量众多,规模及管理水平差别较大,标准对现有企业设置两个时段,留出一年多的时间进行涂装工艺和处理设施的改造。自标准实施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现有企业不分行业执行现有企业的排放限值。新建企业自标准实施之日起、现有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按所属行业执行新建企业的排放限值。

本标准规定了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最高允许排放速率限值及无组织排放限值,可从污染物的排放浓度、排放量及无组织排放三个方面对VOCs的排放进行控制。根据监测数据并参考国内现有最先进的控制水平,将现有企业苯、甲苯和二甲苯的排放浓度限值分别确定为 mg/m3、10

mg/m3和30 mg/m3,新建企业的排放限值分别加严至mg/m3、5 mg/m3和15 mg/m3。结合我省实际排放现状并参考其他省市标准,将现有企业VOCs 的排放浓度限值确定为120 mg/m3。考虑到我省表面涂装行业生产工艺差别较大、规模不一,污染治理水平具有差异性,新建企业根据行业特点设置不同的VOCs排放限值。其中,加工纸制造(C2223)、金属制品业(C33,不含C333)、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C38)、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仪器仪表制造业(C40)等行业,由于涂装工序较为单一或污染物排放量小,污染治理难度较小,设置较为严格的排放限值为50 mg/m3;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C3670)、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C43)、汽车修理与维护(O8111)等3个行业工艺与汽车整车制造类似,其排放限值与汽车制造业标准设置的排放限值相同(50 mg/m3);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C24)、集装箱及金属包装容器制

造(C333)、通用设备制造业(C34)、专用设备制造业(C35)、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C37)涉及涂装工序较复杂,污染治理难度相对较高,设置VOCs排放限值为70 mg/m3。鉴于表面涂装行业VOCs的排放与涂料类型、涂装工艺和环境管理水平密切相关,因此标准中提出了相应的工艺操作和生产管理要求,并对无组织浓度限值提出了要求。

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实施后将起到什么作用

一是控制污染、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全面实施后,我省表面涂装行业VOCs均有较大幅度减排。随着VOCs排放量的降低,可大幅减少和O3的光化学生成量,对促进空气质量改善将会有明显效果。

二是促进表面涂装行业技术进步和污染治理水平提高。本标准的实施可以促进企业加强对VOCs排放的控制,采用高效涂装技术及先进的有机废气末端处理工艺,逐渐淘汰高VOCs含量涂料的使用,提高表面涂装行业的环境管理水平。

三是强化环境管理、完善标准体系。目前,国家层面尚未颁布针对表面涂装行业的VOCs排放标准,制定我省表面涂装行业VOCs排放标准,能够为控制表面涂装行业VOCs污染提供依据,强化环境管理,完善地方标准体系。

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如对您有帮助,请购买打赏,谢谢您! 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DB4426-89 1989-12-05发布1990-06-01实施 1 主题内容与适宜和范围 1.1 主题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和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控制区划分和标准分级、污染物分类和标准值、其他规定、标准的实施。 1.2 适宜和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广东省境内排放水污染物的一切企业事业单位。 2 引用标准 GBJ48 医院水排放标准(试行) GB8703 辐射防护规定 GB3552 船舶污染物排放标准 BG4914 海洋石油开发工业含油污水排放标准 BG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3 控制区划分和标准分级 本标准根据地面水水质规划、水域使用功能要求和水质现状、水体稀释自净能力及经济技术条件等差别,将全省划分为五类控制区。 3.1 特殊控制区,指县以上人民政府划定的城镇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珍贵鱼类水体保护区,不得设置排污口。其他水体保护区,在本标准颁布之日后,不得新建污染水环境的工业生产设施的排污口。本标准颁布之日前已建成的排污口和非工业设施的排污口,执行一级标准。 3.2 一类控制区,指县以上人民政府划定的城镇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经济渔业水体保护区和海水浴场。 本控制区内,在本标准颁布之日后设备的排污口,执行一级标准;本标准颁布之日前已建成的排污口,执行二级标准。 3.3 二类控制区,指附录1规定的除特殊控制区和一类控制区以外的地区。本控制区内的排污口执行二级标准。 3.4 三类控制区,指附录2规定的除特殊控制区和一、二类控制区以外的地区。本控制区内的排污口执行三级标准。 3.5 四类控制区,指除特殊控制区和一、二、三类控制区以外的全省其他地区。本控制区内的排污口执行四级标准。 3.6 各控制区当执行相应级别标准,受纳水体不符合功能水质要求时,可对排污口实行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以满足功能水质标准。 4 污染物分类和标准值 4.1 污染物按其性质分为两类: 第一类污染物,指能在水环境或动植物体内蓄积,对人体健康产生长远不良影响的有害物质;第二类污染物,指其长远影响小于第一类污染物的有害物质。 4.2 含第一类污染物的污水,一律在车间或车间处理设施排污口取样,其最高容许排放浓度应符合表1的规定,并不准稀释排放。 表1 第一类污染物最高容许排放浓度mg/L

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本标准按废水排放去向,分年限规定了肉类加工企业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排水量等指标。本标准适用于肉类加工工业的企业排放管理,以及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设计、竣工验收及其建成后的排放管理。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物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促进生产工艺和污染治理技术的进步,防治水污染,制定本标准。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 主题内容 本标准按废水排放去向,分年限规定了肉类加工企业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排水量等指标。 1.2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肉类加工工业的企业排放管理,以及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设计、竣工验收及其建成后排放管理。 2引用标准 GB 3097 海水水质标准 GB 3838 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 GB 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5750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法 GB 6920 水质 pH值的测定玻璃电极法 GB 7478 水质铵的测定蒸馏和滴定法 GB 7479 水质铵的测定纳氏试剂比色法 GB 7481 水质铵的测定水杨酸分光光度法 GB 7488 水质 5日生化需氧量(BOD5)的测定稀释与接种法 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 11901 水质悬浮物的测定重量法 GB 11914 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重铬酸盐法 3术语 3.1 活屠重 指被屠宰畜、禽的活重。 3.2 原料重 指作为加工肉制品原料的冻肉或鲜肉。 4技术内容 4.1 加工类别 按肉类加工企业的加工类别分为: a.畜类屠宰加工; b.肉制品加工; c.禽类屠宰加工。 4.2 标准分级 按排入水域的类别划分标准级别。 4.2.1 排入GB3838中III类水域(水体保护区除外),GB3097中二类海域的废水,执行一级标准。 4.2.2 排入GB3838中IV、V类水域,GB3097中三类海域的废水,执行二级标准。 4.2.3 排入设置二级污水处理厂的城镇下水道的废水,执行三级标准。 4.2.4 排入未设置二级污水处理厂的城镇下水道的废水,必须根据下水道出水受纳水域的功能要求,分别执行4.2.1和4.2.2的规定。 4.2.5 GB3838中I、II类水域和III类水域中的水体保护区,GB3097中一类海域,禁止新建排污口,扩建、改建项目不得增加排污量。 4.3 标准置 本标准按照不同年限分别规定了肉类加工企业的排水量和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等指标,标准值分别规定为: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 代替GB3548-83、GB4276-84、 GB4277-84、GB4282-84、 GB4286-84、GB4911-85、 GB4912-85、GB4913-85、| GB4916-85、GB4917-85、 GBJ4-73各标准中的废气部分 国家环境保护局1996-04-12批准1997-01-01实施 前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务的规定,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在原有《工业“三废”排放试行标准》(GBJ4-73)废气部分和有关其它行业性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基础上制定。本标准在技术内容上与原有各标准有一定的继承关系,亦有相当大的修改和变化。 本标准规定了33种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其指标体系为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最高允许排放速率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国家在控制大气污染物排放方面,除本标准为综合性排放标准外,还有若干行业性排放标准共同存在,即除若干行业执行各自的行业性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外,其余均执行本标准。 本标准从1997年1月1日起实施。 下列各标准的废气部分由本标准取代,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下列各标准的废气部分即行废除。 GBJ4-73 工业“三废”排放试行标准 GB3548-83 合成洗涤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276-84 火炸药工业硫酸浓缩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277-84 雷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282-84 硫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286-84 船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911-85 钢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912-85 轻金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913-85 重有色金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916-85 沥青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917-85 普钙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都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局科技标准司提出。

经典的行业研究分析基本框架

经典的行业研究分析基本框架 做行业研究,如果想很懂这个行业,最好与这个行业的从业者,金融类长期跟进这个行业的人(比如一直跟进某些行业的客户经理或者信贷部门的credit officer),或专做某些行业研究的人多聊聊。 他们有时候一句话胜读十年书,可以让你的行研报告很出彩,也有很多独特的经历看书是永远找不到的。 进入正题,做行业研究首先我们要清楚大方向: 1、一个行业中长期来看会往哪个方向走(forward-looking) 比如金属采矿行业:铝:国外市场供需慢慢平衡,国内大部分区域继续供应过剩,价格影响;铜:中期来看供应过剩,对于部分效率低的采矿企业,价格或低于cash cost 2、识别出这个行业的关键风险和成功的驱动因素: 比如矿企:市场价格风险,成本风险,对冲风险,高资本支出(high CapEx/ cost overrun),政治风险,流动性风险等 3、这个行业成功的企业和失败的企业大概都有哪些,为什么? 行业分析基本的框架主要有四点组成(强调,是分析框架,不是写报告的顺序): 经济周期与信贷周期(宏观角度) 商业风险(个体企业与宏观的结合) 价值与驱动因素(更好的了解这个行业)

现金流创造(Cash Flow Generation)的驱动因素与重要性(对银行来说很重要)。 经济周期与信贷周期 ▼经济周期 经济周期是自然的经济波动,表现为经济的扩张与收缩。根据一些关键指标可以分析出目前处于经济周期的哪个阶段,见下图: 结合行业,我们主要划分为两类: 1、Non-Cyclical 非周期性行业(平时生活必须的 - Necessity):如电力(没电看不了电视),供水(没水冲不了厕所),FMCG(快消)类等。 2、Cyclical 周期性行业(不是平时生活必须的 - Discretionary):这种行业波动性较强,与经济周期的相关性高,当整体周期处于上升阶段的时候,这个行业往往发展的比较好,如汽车(没奔驰可以开夏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编制说明 标准编制组 二〇一七年八月

项目名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 本标准起草单位:山东省环境规划研究院、山东省环境监测中心站主要起草人: 科技标准处项目管理人:

目录 1 任务来源与工作过程 (1) 1.1 任务来源 (1) 1.2 工作过程 (1) 2 标准制定的必要性 (2) 2.1 控制污染改善环境的需要 (2) 2.2 表面涂装行业技术进步和污染治理水平提高的需要 (3) 2.3 进一步强化环境管理、完善标准体系的需要 (4) 3 山东省表面涂装行业概况 (5) 4 表面涂装行业VOCs产排污环节及污染控制技术分析 (12) 4.1表面涂装行业VOCs产排污环节 (12) 4.1.1 加工纸制造 (12) 4.1.2 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 (14) 4.1.3 金属制品 (16) 4.1.4 通用设备及专用设备制造 (18) 4.1.5 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19) 4.1.6 交通运输设备制造 (20) 4.1.7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 (23) 4.1.8 电子产品制造 (25) 4.1.9 仪器仪表制造业 (28) 4.1.10 金属制品、机械、设备、汽车修理 (30) 4.2 污染物处理技术分析 (34)

4.2.1 源头控制 (34) 4.2.2 末端治理 (35) 5 国内外相关标准研究 (41) 5.1 国外相关排放标准 (41) 5.1.1 美国 (41) 5.1.2 欧洲 (45) 5.1.3 日本 (48) 5.2 国内相关排放标准 (50) 5.2.1 国家标准 (50) 5.2.2 其他省市标准 (50) 6 标准主要技术内容 (52) 6.1 适用范围 (52) 6.2 术语及定义 (52) 6.3 实施时间 (52) 6.4 控制指标选取 (53) 6.4.1有机污染物控制指标选取 (53) 6.4.2 其他挥发性有机物控制指标选取 (56) 6.4.3 标准框架的确定 (57) 6.5 污染物排放限值确定及制定依据 (59) 6.5.1 有组织排放浓度限值 (59) 6.5.2 有组织排放速率限值 (69) 6.5.3 无组织浓度限值 (79)

2018年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大全

2018年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大全

前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务的规定,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在原有《工业“三废”排放试行标准》(GBJ4-73)废气部分和有关其它行业性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基础上制定。本标准在技术内容上与原有各标准有一定的继承关系,亦有相当大的修改和变化。 本标准规定了33种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其指标体系为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最高允许排放速率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国家在控制大气污染物排放方面,除本标准为综合性排放标准外,还有若干行业性排放标准共同存在,即除若干行业执行各自的行业性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外,其余均执行本标准。 下列各标准的废气部分由本标准取代,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下列各标准的废气部分即行废除。 GBJ4-73 工业“三废”排放试行标准

?GB3548-83 合成洗涤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276-84 火炸药工业硫酸浓缩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277-84 雷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282-84 硫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286-84 船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911-85 钢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912-85 轻金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913-85 重有色金属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916-85 沥青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4917-85 普钙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都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局科技标准司提出。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 主题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33种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同时规定了标准执行中的各种要求。 1.2 适用范围

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92

Discharge standard of water pollutants for dyeing and finishing of textile industry GB4287-92 代替GB4287-84及GB8978-88 纺织印染工业部分 国家环境保护局1992-05-18批准1992-07-01实施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促进纺织染整行业生产工艺和污染治理技术的进步,防治水污染,制定本标准。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 主题内容 本标准按照纺织染整企业的废水排放去向,分年限规定了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及排水量。 1.2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纺织染整工业企业的排放管理,以及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设计、竣工验收及其建成后的排放管理。 本标准不适用于洗毛、麻脱胶、煮茧和化纤原料蒸煮等工序所产生的废水 2 引用标准 GB 3097 海水水质标准 GB 3838 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 GB 6920 水质pH值的测定玻璃电级法 GB 7467 水质六价铬的测定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 GB 7467 水质铜的测定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钠分光光度法 GB 7474 水质铜、锌、铅、镉的测定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 7478 水质铵的测定蒸馏和滴定法 GB 7479 水质铵的测定纳氏试剂比色法 GB 7481 水质铵的测定水杨酸分光光度法 GB 7488 水质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的测定稀释与接种法 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 11903 水质色度的测定法 GB 11914 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重铬酸盐法 3 术语 3.1 染整dyeing and finishing 对纺织材料(纤维、纱、线和织物)进行以化学处理为主的工艺过程。染整包括预处理、染色、印花和整理。俗称印染。 3.2 纺织品textile 纺织工业产品,包括各类机织物、无纺织布、各种缝纫包装用线、绣花线、绒线以及绳类、带类等。 4 技术内容 4.1 标准分级 本标准分三级 4.1.1 排入GB3838中Ⅲ类水域(水体保护区除外),GB3097中二类海域的废水,执行一级标准。 4.1.2 排入GB3838中Ⅳ、Ⅴ类水域,GB3097中三类海域的废水,执行二级标准。

行业分析报告

行业分析报告

使用说明: 1.本模板列出行业资料收集、行业分析的思路和框架,各位顾问、分析员可按照此框架开 展工作,也可在此基础上做针对行业特点的局部结构调整。 2.本模板列出的框架主要基于SCP模型;附录为SCP模型分析的框架,供大家参考,另 可参考《Mckinsey-战略》一文。 3.本模板供大家不断积累行业资料使用,增添内容者可将相关资料贴到本文件中,也可在 相关位置注明可查到相关资料的网址、书目页码等信息。

目录 行业概况6 行业简介6行业规模、发展速度、平均利润水平、主要厂商6 外部影响(政策、技术)(E)7 政策法规、行业管理模式7国内对行业的管理性政策法规、行业促进政策等7 国内行业管理、促进政策对行业的影响分析(实例)7 国外成功的行业管理模式(政策法规)7 技术发展趋势7主要技术术语、简写和解释7 国际技术走向、发展前景分析7 国际技术领先的国家、公司的名称、简介、技术领先之处8 国内技术水平、发展趋势、与国外的技术差距8 国内技术领先公司的名称、简介、技术领先之处8 行业供求分析(S)8 行业供给、行业进入者8行业业务模式分析(资本集中度、利润来源、进入/推出壁垒)8 行业集中度、竞争态势9 行业大厂商盈利模式、竞争优势分析(实例)9 行业小厂商盈利模式、竞争优势分析(实例)9 行业中的外国企业竞争模式分析9 行业需求、替代产品10对行业产品的需求规模、增长率及原因分析10 行业替代品的种类、规模、可替代性分析10

对产品需求的变化周期及特点10 需求细分市场分析10 产业链、相关行业分析(S)11 上游企业分析11供应商行业的名称(及行业编号),简介11 供应商行业的讨价能力分析11 下游行业分析11顾客行业的名称(及行业编号),简介11 顾客行业的讨价能力分析11 相关行业分析12相关行业的类别(替代性、补充性、服务性)、名称(及行业编号),简介12 行业关系分析12 行业厂商行为分析(C)12 营销行为12行业典型营销模式介绍12 营销创新分析13 行业中营销大事记13 生产行为13行业典型生产模式介绍13 行业中产能变化(进入、购并、退出)大事记14 行业扩张行为14行业对周围行业的扩张力度分析14 行业扩张大事记14 行业主要厂商分析(C)14 第一厂商:分析14

(GB-)《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发布

《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发布 发布时间:2011-02-28 13:21:16 环境保护部发布《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环境保护部日前发布《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1-2011),自2011年10月1日起实施。环境保护部有关负责人表示,这是“十二五”期间环境保护部发布的第一个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将有利于提高稀土产业准入门槛,加快转变稀土行业发展方式,推动稀土产业结构调整,促进稀土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这位负责人介绍说,稀土是不可再生的重要战略资源,在国民经济各部门中的应用日益广泛。经过多年发展,我国稀土产业规模不断扩大,但稀土行业发展中仍存在非法开采、产能过剩、生态环境破坏和资源浪费等问题,严重影响了行业的健康发展。统计数据显示,目前,我国的稀土储量占全球36%,产量则占世界97%。由于过度开发,我国的稀土资源储量下降迅速,稀土生产过程中的环境污染问题日益突出。以氨氮为例,稀土行业每年产生的废水量达2000多万吨,其中氨氮含量300~5000mg/L,超出国家排放标准十几倍至上百倍。由于没有针对稀土工业特点的污染物排放标准,长期以来,稀土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管理和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设计和竣工验收等,只能执行综合类污染物排放标准,稀土行业生产过程中排放的特征污染物始终未能得到有效控制。 为解决稀土行业存在的问题,提升开采、冶炼和应用的技术水平,保护国家宝贵的稀土战略资源,环境保护部开展了稀土工业排放标准的制定工作。《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根据稀土工业企业生产工艺、生产装备的特点和原辅材料的成份,以稀土工业企业生产中排放的主要污染物作为控制项目,对稀土行业废水、废气和放射性物质的排放控制等方面都作了明确规定。为防止企业稀释排放,标准中还规定了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和单位产品基准排气量。标准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稀土矿山开采至稀土金属、合金生产的各种规模特征生产工艺和装置的水、废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稀土工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设计和竣工验收。 这位负责人表示,《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实施后,新建企业必须严格按标准执行,考虑到我国稀土工业现有企业的实际情况,标准对现有企业设置了两年的达标排放过渡期,过渡期后,现有企业也必须执行新建企业排放限值。

北京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 307

北京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 307—2005 1 范围 本标准按照污水排放去向,分级规定了75种水污染物的最高允许排放限值。 本标准适用于北京市辖区内现有单位和个体经营者水污染物的排放管理,以及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设计和竣工验收及其投产后的排放管理。 2 技术内容 2.1 标准分级和限值 2.1.1 北京市五大水系各河流、湖泊、水库水体功能划分与水质分类见《北京市海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京政函[1998]18号)。 2.1.2 在划定的II、III类水体功能区内,禁止新建排污口,现有的排污口应按照水体功能的要求,实行污染物总量控制,以保证受纳水体水质符合规定用途的水质标准。在已进行污水截流的其他水域也禁止新建排污口。 2.1.3 排入北京市II类水体及其汇水范围的污水执行一级限值,其中:向《密云水库怀柔水库和京密引水渠水源保护管理条例》和《官厅水系水源保护管理办法》划定的一、二级保护区范围内排放的污水执行一级限值A;排入其他II类水体及其汇水范围的污水执行一级限值B,限值见表1。 2.1.4 排入北京市III、IV类水体及其汇水范围的污水执行二级限值,限值见表1。 2.1.5 排入北京市V类水体及其汇水范围的污水执行三级限值,限值见表1。 2.1.6 排入设置城镇二级污水处理厂的城镇排水系统的污水,执行排入城镇污水处理厂限值,限值见表2。 2.1.7 排入未设置城镇二级污水处理厂的城镇排水系统的污水,必须根据排水系统出水受纳水体的功能,分别执行本标准2.1.3、2.1.4、2.1.5的规定。 2.2 其他规定 2.2.1 对于排放含有放射性物质的污水,除执行本标准外,还须符合GB 8703的规定。 2.2.2 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排入《密云水库怀柔水库和京密引水渠水源保护管理条例》和《官厅水系水源保护管理办法》划定的一、二级保护区范围内的执行本标准中一级限值A,限值见表1。 2.2.3 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排入《密云水库怀柔水库和京密引水渠水源保护管理条例》和《官厅水系水源保护管理办法》划定的一、二级保护区范围以外的II 类水体及其汇水范围的,执行GB 18918—2002表1中一级标准的A标准以及表2、表3的有关规定。 2.2.4 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排入III、IV、V类水体及其汇水范围的,执行GB 18918—2002表1中一级标准的B标准以及表2、表3的有关规定。

江西省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江西省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1部分:印刷业) 编制说明 (报审稿)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1部分:印刷业)》编制组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

标准制定主管部门: 江西省环境保护厅 标准编制牵头单位: 江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协作单位: 赣州市环境监测站、宜春市环境监测站、景德镇市环境监测 主要起草人员: 储险峰、陈谊、钟鸿雁、康长安、邹新、徐洁、罗小龙、于雯、刘敏、李文辉、胡巍。

目录 1 项目背景 (1) 1.1任务来源 (1) 1.2标准编制过程 (2) 2 标准制定的必要性 (5) 2.1印刷业发展带来的环境问题 (5) 2.2标准制定必要性 (6) 3 印刷业发展概况 (14) 3.1印刷业行业分类 (14) 3.2我国印刷业发展概况 (14) 3.3江西省印刷行业概况 (16) 4 印刷行业产排污情况及污染控制技术分析 (20) 4.1印刷行业主要生产工艺及产污节点 (20) 4.2印刷行业VOC S末端治理防治技术 (25) 4.3我省印刷企业VOC S 排放现状 (28) 5标准制定原则及思路 (36) 5.1标准制定的原则 (36) 5.2技术路线 (37) 6 标准主要技术内容 (38) 6.1标准的适用范围 (38) 6.2标准的结构框架 (39) 6.3术语与定义 (39) 6.4污染控制标准值形式 (42) 6.5污染因子的选择 (43) 6.6排放控制要求的确定及依据 (46) 6.7排气筒高度的规定 (64) 6.8监测与监控要求 (65) 6.9生产工艺和环境管理要求 (66) 7 实施本标准的环境效益及经济技术分析 (69) 7.1实施本标准的环境减排效益 (69) 7.2实施本标准的技术分析 (69)

纯碱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附件三: 《纯碱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编 制 说 明 (二次征求意见稿) 《纯碱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编制组 二OO八年七月

目 录 1 编制《纯碱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必要性和工作过程 (3) 1.1 纯碱的工业的基本情况 (3) 1.2 标准编制的必要性 (3) 1.3 标准编制的工作过程 (3) 2 编制《纯碱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原则和预期目标 (4) 2.1 编制原则 (4) 2.2 预期目标 (4) 3 纯碱主要工艺过程及污染物产生情况分析 (4) 3.1 氨碱法工艺过程及污染物产生情况分析 (4) 3.2 联碱法工艺过程及污染物产生情况分析 (6) 3.3 天然碱法工艺过程及污染物产生情况分析 (8) 4 国际纯碱生产技术水平及水污染物控制水平 (8) 5 我国纯碱生产技术水平及水污染物主要控制技术 (10) 5.1 我国纯碱工业的优、劣势分析 (10) 5.2 我国纯碱企业水污染物主要控制技术 (11) 6 《纯碱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主要内容和指标的确定 (12) 6.1 适用范围 (12) 6.2 术语和定义 (12) 6.3 标准时段划分与区域划分 (12) 6.4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的确定 (12) 6.5 本标准与相关标准的对比 (15) 7纯碱生产企业水污染物排放达标环境效益分析 (15) 8 达标投资及运行成本分析 (16) 9 达标可行性分析 (16) 10达标治理技术(脱氮技术)说明 (16) 附件1:第一次征求意见情况处理表 (17) 附件2:专家审议意见处理情况说明 (25)

《纯碱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编制说明 1 编制《纯碱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必要性和工作过程 1.1 纯碱的工业的基本情况 纯碱工业是我国创建最早的化学工业,始建于1917年,到今已有90多年的历史,可谓中国的 “化工之母”。纯碱产品是重要的化工基础原料,是建筑玻璃、日用玻璃等建筑材料的主要原料并广 泛应用于轻工业、冶金工业和食品工业。纯碱工业在国民经济中起着重要作用。 目前,纯碱生产能力和产量均居世界首位,出口量居世界第二位,近年的进出口量见表1。 表1 2000-2007纯碱进出口量 单位:万吨 年份 进口 出口 2001 7.8 110.4 2002 29.4 114.7 2003 30.1 125.5 2004 19.7 143.0 2005 7.1 177.5 2006 14.2 181.0 2007 4.0 170.6 目前,世界纯碱生产能力为4500万吨/年,其中合成法约占三分之二,天然碱法占三分之一。 但在我国纯碱工业中,天然碱法比重很小,主要采用氨碱法和联碱法这两种合成法来生产纯碱。我 国现有纯碱生产企业50家,其中氨碱法生产企业13家,联碱法生产企业36家,天然碱生产企业1 家。自2003年起,我国纯碱生产能力和产量稳居世界首位。2006年我国纯碱生产能力为1670万吨, 其中氨碱法的生产能力为826万吨,联碱法的生产能力为748万吨,天然碱法的生产能力为96万吨。2006年我国纯碱产量为1543万吨,约占世界纯碱产量的三分之一。 2006年纯碱工业纯碱生能为:1574万吨。按氨碱法生产纯碱(826万吨),工业废水氨氮排放 量以1.38kg/t碱计算排1.14万吨氨氮。联碱法生产纯碱(748万吨),工业废水氨氮排放量以1.9 kg/t 碱计算排1..4万吨氨氮。全年纯碱工业废水排氨氮为2.56万吨。2006年全国工业废水氨氮总排放量 为:42.4万吨,纯碱工业废水排放氨氮占全国工业废水排放量的6%。实际氨氮排放占有率要小于该 值。 1.2 标准编制的必要性 纯碱生产对环境都造成一定程度的污染,特征污染物是联碱的含氨废水和氨碱的蒸氨废液。而 天然碱法除了有一些固体废物产生,与生产直接接触的废水基本都是回用的,基本没有工业废水外 排,仅有少量的厂区生活污水和冷却废水外排,因此本标准对于天然碱法生产纯碱的水污染物排放 控制与生产纯碱的其他两种有所不同,不仅水量少,而且污染因子也没有氨氮和硫化物,只有常规 的COD、pH、悬浮物和石油类四种控制指标。 经过多年的不懈努力,随着纯碱工业的发展和技术进步,通过产业结构调整和推行清洁生产, 纯碱工业在生产技术水平和污染物控制等方面都有了实质性的进展。但是,纯碱工业一直没有本行 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尤其是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部分企业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部分企业执行《合成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458-2001)或地方标准。由于这些 标准针对性不强,既不符合纯碱企业的生产实际,又造成了行业执行标准的不统一。因此,各地方 环境保护管理部门和企业普遍要求制定符合纯碱行业特点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以适应环境保护管 理和纯碱工业健康发展的需要。 1.3 标准编制的工作过程 1.3.1 任务来源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2002年度国家环境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环办[2002]62号文),由中国化工 环保协会和中国纯碱工业协会组织纯碱行业和环保行业的专家于2002年起开始编写《纯碱工业污染 物排放标准》(合同编号:2002-37)。 1.3.2 标准编制过程

公司基本概况及所处行业发展分析

公司基本概况及所处行业发展分析

朗科科技公司(代码300042)投资价值分析 班级:保险1241班姓名:潘文臣学号:50 一、公司基本概况及所处行业发展分析 (一)公司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从事电脑软硬件、移动存储产品、数码影音娱乐产品、多媒体产品、网络 等 最新总股本:13360.00万股 最新流通A股:8225.51万股 公司网址:https://www.sodocs.net/doc/e517152458.html, 所属板块:预盈预增-深圳本地-国家安全 董事长:石桂生董秘:石桂生(代) 高管减持:邓国顺与2014年06月11日减持2000000股。 交易提示:朗科科技 2014年05月15日发布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最新预约披露:2014年一季报于2014年04月24日披露。 最新龙虎榜:2014年06月04日日涨幅偏离值达7%的前三只证券|前五只证券 股票代号 300042 (二)公司主营业务及其变化情况 公司基于闪存应用及移动存储领域内持续自主创新的全球领先技术及专利,专业从事闪存应用及移动存储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及相关技术的专利运营业务。本公司 在全球范围内拥有闪存盘相关领域的系列原创性基础发明专利、闪存应用及移动存储 领域其他核心技术及其专利,凭借专业的技术创新与研发平台、成熟的专利运营体系、 知名的品牌和多渠道营销网络,与多家全球知名企业建立了战略合作关系,面向全球 进行产品销售和专利授权许可以实现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 公司自成立以来,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一直致力于闪存应用及移动存储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及相关技术的专利运营业务。目前,公司已与Toshiba(东芝)、Kingston (金士顿)、美国PNY、Phison(群联)等全球知名企业签订专利授权许可协议,实现 专利盈利。公司产品运营主要包括中国石油、中国联通、中国移动、中国网通、中国 电信、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浦发银行、北京大 学、哈尔滨工业大学、中南大学、中山大学、电子科技大学、创维、长虹、TCL、康 佳、富士施乐、人民日报、深圳人民政府、南方都市报、微软、国家气象信息中心、 华为、拜耳医药、上海世博会、通用电气、惠普、东芝、海尔集团、金蝶软件、中兴 通讯等优质能源、医药、电信、信息电子、政府组织、教育、金融等行业客户,并于 2009 年新增宏兆集团、郑州VCOM、安徽移动、宝钢集团、中佳讯14等行业客户。(二)行业基本情况

DB3301T+0277—2018重点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DB3301 浙江省杭州市地方标准 DB 3301/T 0277—2018 重点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2018-12-30发布2019-01-30实施

目次 前言.......................................................................................................................... 错误!未定义书签。 1 范围 (3)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3 术语和定义 (4) 4 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6) 5 监测要求 (8) 6 实施与监督 (10) 附录 A (规范性附录)挥发性有机物的采样方法 (11) 附录 B (规范性附录)便携式仪器法测量挥发性有机物的方法 (14) 附录 C (规范性附录)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自动监控系统技术要求 (20) 附录 D (规范性附录)金属滤筒吸收和红外分光光度法测定纺丝油烟的采样及分析方法 (26)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杭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定》《杭州市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条例》等法律和法规,防治污染,保障人体健康,改善环境质量,加强杭州市印刷、工业涂装、化学纤维制造等行业大气污染物的排放控制,促进行业生产工艺和污染治理技术的进步,结合杭州市的实际情况和特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印刷、工业涂装、化学纤维制造等行业挥发性有机物及臭气浓度的排放控制要求、监测和监督要求。本标准颁布实施后,国家和浙江省发布的相应行业型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涉上述行业污染控制要求的,当其严于本标准或本标准未作规定的污染物项目时,执行国家和浙江省行业型排放标准的相关规定。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排污许可证要求严于本标准时,按照批复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排污许可证执行。 新建污染源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现有污染源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本标准。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并将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和环境保护要求适时修订。 本标准附录A~附录D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杭州市环境保护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杭州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杭州市环保产业协会。 本标准起草人:杨强、应巍、唐伟、夏阳、卢滨、何校初、井宝莉、杨超、张奇漪、施明才、陈超、沈小东、沈鸿海。

硫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硫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正式实行 2010年11月17日来源:中国化工机械网阅读:173 核心提示:公开征求意见已超过一年的《《硫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正式实行 2010年11月17日来源:中国化工机械网阅读:173 核心提示:公开征求意见已超过一年的《核心提示:公开征求核心提示:公开征求意见已超过一年的《 意见已超过一年的《 公开征求意见已超过一年的《硫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以下简称《标准》)近日将正式发布并实行。记者11月12日了解到,《标准》的实施进一步限制了硫酸企业尾气中二氧化硫的排放量:从标准实施之日起,新建的硫酸企业二氧化硫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为400毫克/立方米;2013年1月1日,现有硫酸企业二氧化硫污染物排放浓度全部达到这一限值。目前,部分硫酸企业已经开始抓紧改造以适应新标准,硫酸行业将借助新标准推动产业结构调整、设备改造和技术升级。 标准主要起草人之一、青岛科技大学环境保护研究所所长杨波教授告诉记者,硫酸行业的二氧化硫排放量在化工行业中占有较大比例,引起了社会各界和环保部门的高度重视。在即将出台的《标准》中,对于硫酸工业二氧化硫排放有了更严格的规定,对于已经建成的硫酸企业,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二氧化硫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为860毫克/立方米;自2013年1月1日起,二氧化硫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为400毫克/立方米。 杨波表示,目前我国多个行业都对二氧化硫排放有严格的规定,现行的《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规定的二氧化硫排放浓度限值96毫克/立方米已经难以满足硫酸工业二氧化硫限排要求。从2008年起,环保部委托青岛科技大学、中国硫酸工业协会等单位,就硫酸工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和污染物排放标准等,展开深入的研究,并于2009年9月公布《硫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并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综合考虑了当前我国硫酸工业技术水平和污染控制技术水平,使污染物排放限值全面与国际接轨,这要求我国现有的硫酸企业不仅二氧化硫排放浓度要满足目前的国家标准,而且还要为2013年后更加苛刻的排放限值作准备。 据了解,我国硫酸生产主要采用两转两吸工艺,由于受到装置转化率的限制,传统两转两吸硫酸生产装置,难以满足二氧化硫排放浓度限制400毫克/立方米的要求,目前我国大多数硫酸装置都达不到这一要求,尤其是中小企业,为了降低装置二氧化硫排放浓度,必然

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DB4426-89 1989-12-05发布1990-06-01实施 1 主题内容与适宜和范围 1.1 主题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和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控制区划分和标准分级、污染物分类和标准值、其他规定、标准的实施。 1.2 适宜和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广东省境内排放水污染物的一切企业事业单位。 2 引用标准 GBJ48 医院水排放标准(试行) GB8703 辐射防护规定 GB3552 船舶污染物排放标准 BG4914 海洋石油开发工业含油污水排放标准 BG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3 控制区划分和标准分级 本标准根据地面水水质规划、水域使用功能要求和水质现状、水体稀释自净能力及经济技术条件等差别,将全省划分为五类控制区。 3.1 特殊控制区,指县以上人民政府划定的城镇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珍贵鱼类水体保护区,不得设置排污口。其他水体保护区,在本标准颁布之日后,不得新建污染水环境的工业生产设施的排污口。本标准颁布之日前已建成的排污口和非工业设施的排污口,执行一级标准。 3.2 一类控制区,指县以上人民政府划定的城镇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经济渔业水体保护区和海水浴场。 本控制区内,在本标准颁布之日后设备的排污口,执行一级标准;本标准颁布之日前已建成的排污口,执行二级标准。 3.3 二类控制区,指附录1规定的除特殊控制区和一类控制区以外的地区。本控制区内的排污口执行二级标准。 3.4 三类控制区,指附录2规定的除特殊控制区和一、二类控制区以外的地区。本控制区内的排污口执行三级标准。 3.5 四类控制区,指除特殊控制区和一、二、三类控制区以外的全省其他地区。本控制区内的排污口执行四级标准。 3.6 各控制区当执行相应级别标准,受纳水体不符合功能水质要求时,可对排污口实行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以满足功能水质标准。 4 污染物分类和标准值 4.1 污染物按其性质分为两类: 第一类污染物,指能在水环境或动植物体内蓄积,对人体健康产生长远不良影响的有害物质;第二类污染物,指其长远影响小于第一类污染物的有害物质。 4.2 含第一类污染物的污水,一律在车间或车间处理设施排污口取样,其最高容许排放浓度应符合表1的规定,并不准稀释排放。 表1 第一类污染物最高容许排放浓度mg/L

制浆造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编制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意见》,保护环境,防治污染,促进制浆造纸工业生产工艺和污染治理技术的进步,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制浆造纸工业企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为促进区域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推动经济结构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引导工业生产工艺和污染治理技术的发展方向,本标准规定了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制浆造纸工业企业排放大气污染物(含恶臭污染物)、环境噪声适用相应的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产生固体废物的鉴别、处理和处置适用国家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 本标准首次发布于1983 年,1992 年第一次修订,2001 年第二次修订。 此次修订主要内容: 1、根据落实国家环境保护规划、履行国际公约和环境保护管理和执法工作的需要,调整了排放标准体系,增加了控制排放的污染物项目,提高了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2、规定了污染物排放监控要求和水污染物排放基准排水量; 3、将可吸附有机卤素指标调整为强制执行项目。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44-2001)《关于修订〈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公告》(环发[2003]152 号)废止。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由山东省环境保护局、山东省环境规划研究院、环境保护部环境标准研究所、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等单位起草。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08 年4 月29 日批准。 本标准自2008 年8 月1 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制浆造纸企业或生产设施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本标准适用于现有制浆造纸企业或生产设施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对制浆造纸工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其投产后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法律允许的污染物排放行为。新设立污染源的选址和特殊保护区域内现有污染源的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标准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适用于企业向环境水体的排放行为。 企业向设置污水处理厂的城镇排水系统排放废水时,有毒污染物可吸附有机卤素 (AOX)、二噁英在本标准规定的监控位置执行相应的排放限值;其他污染物的排放控制要求由企业与城镇污水处理厂根据其污水处理能力商定或执行相关标准,并报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城镇污水处理厂应保证排放污染物达到相关排放标准要求。 建设项目拟向设置污水处理厂的城镇排水系统排放废水时,由建设单位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按前款的规定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标准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或其中的条款。 GB/T 6920-1986 水质pH 值的测定玻璃电极法 GB/T 7478-1987 水质铵的测定蒸馏和滴定法 GB/T 7479-1987 水质铵的测定纳氏试剂比色法 GB/T 7481-1987 水质铵的测定水杨酸分光光度法 GB/T 7488-1987 水质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的测定稀释与接种法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部分表面涂装行业》解读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解读 发布日期:2018-05-16浏览次数:来源:作者:为控制挥发性有机物排放,进一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省环保厅组织制定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 2801.5-2018),已经省政府批准,由省环保厅和省质监局联合发布,将于2018年10月23日起实施。为方便公众全面了解该标准编制的背景、主要思路、技术可行性等,现做以下解读: 一、为什么要编制《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 挥发性有机物(VOCs)是导致城市灰霾和光化学烟雾的重要前体物,主要来源于化工生产、燃料涂料制造、溶剂涂料使用等过程,部分VOCs 具有致癌、致突变、致畸作用,可直接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表面涂装行业的涂装工序属于溶剂涂料的使用过程,是环境空气中VOCs排放的重要来源。我省是表面涂装行业大省,除汽车制造、家具制造、铝型材工业外,我省具有涂装工序并产生VOCs排放的规模以上涂装企业(不含汽车修理与维护)有1000余家。表面涂装相关企业使用的溶剂和涂料种类繁多且用量大,部分企业生产车间及涂料贮存车间密闭性较差,且未能配备有效的污染治理设施,导致VOCs排放量大,并以无组织排放为主。因此,制定表面涂装行业VOCs排放标准对于控制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二、表面涂装行业VOCs排放有什么特点 表面涂装行业VOCs排放与涂料类型和涂装技术有关。涂装相同面积

时,使用油性涂料产生的VOCs最多,水性涂料次之,粉末涂料最少;使用空气喷涂技术产生的VOCs最多,静电喷涂和刷涂等工艺产生的VOCs较少。我省多数表面涂装企业生产过程中仍然使用油性涂料和空气喷涂技术,导致VOCs排放量大。表面涂装行业VOCs排放量与车间密闭性及末端治理措施也有很大关系。很大一部分表面涂装企业的生产车间为半封闭形式,生产设备分布不集中,部分企业只对污染较集中、较严重的喷漆工位、烘干工位等工位产生的废气进行收集和处理,而大部分有机废气仍以无组织的形式排放。且部分企业未采取有效的末端治理措施,或仅安装水吸收、活性炭吸附等简易VOCs治理设施,对VOCs处理效率较低,使VOCs排放量高。 三、目前表面涂装行业可行的VOCs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有哪些 表面涂装行业VOCs废气治理可分为防、治两条途径。“防”主要是源头控制,即通过提高低有机溶剂含量的环保涂料(水性涂料或粉末涂料)的使用比例,改进涂装工艺技术(静电喷涂、刷涂、滚涂等),研发智能化涂装测试线,涂装车间充分密闭等方法,减少VOCs产生。“治”主要是对涂装生产工艺过程中产生的VOCs废气进行收集净化处理。结合省内典型表面涂装企业实地调研和资料调研结果,表面涂装行业VOCs废气较高效的治理措施主要包括催化燃烧(RCO)和高温焚烧(RTO)等。 从我省表面涂装企业涂装工艺水平、污染控制技术及调研实测数据来看,企业采取原料调整、改进喷涂工艺或喷涂技术、配套高效的污染治理设施等方式完全能够实现达标排放。 四、《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的主要思路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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