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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总产值的计算

工业总产值的计算
工业总产值的计算

工业总产值的计算

馨文发表于 2007-12-17 18:19:23 晴 [浏览:220] [评论:0] [ 转发到我的论坛 ]

工业总产值是工业统计中最基础、最重要的一项指标,总产值指标出现错误将影响工业增加值、增加值率、工业产销率等综合指数计算的准确性,因此应重视产值的计算。由于多数企业是由财务人员兼职统计工作,在实际计算中容易出现以下几种不正确做法:(1)用产品销售收入或生产成本代替工业总产值;(2)不遵循

生产的原则(产品不是本企业生产的);(3)企业对用自备原材料生产和用订货者

来料加工,这两种不同情况下如何计算工业总产值不加以区分;(4)期末期初半成品及在制品差额漏统;(5)工业总产值出现负数。究其原因,多数是因为对工业总产值的概念、计算原则及计算方法不够了解造成的,现就这方面的问题谈一些基础知识,希望能对大家的工作有所帮助。

一、工业总产值的定义工业总产值是以货币表现的工业企业在报告期内生产的工业产品总量。根据计算工业总产值的价格不同,工业总产值又分为现价工业总产值和不变价工业总产值,不变价工业总产值是指在计算不同时期工业总产值时,对同一产品采用同一时期或同一时点的工业产品出厂价格作为不变价,又称W

定价格"。采用不变价计算工业总产值,主要是用以消除价格变动的影响。目前,采用的是1990年不变价。现价工业总产值指在计算工业总产值时,采用企业报告期内的产品实际销售价格(不含增值税价格)。

二、计算工业总产值的原则

1.工业生产的原则。凡是企业在报告期生产的经检验合格的产品,不管是否在报告期销售,计算工业总产值时都应包括在内。

2.最终产品的原则。凡是计人工业总产值的产品必须是本企业生产的经检验合格,不需再进行任何加工的最终产品。如果企业有中间产品对外销售,那么也视为企业的最终产品,也应包括在企业总产值内。

3.工厂法的原则。工业总产值是按企业最终产品来计算的,所以不允许同一产品的价值在企业内部重复计算,但是允许企业之间的重复计算。

三、工业总产值的构成工业总产值包括:本期生产成品价值、对外加工费收入、自制半成品及在制品期末期初差额。

1.本期生产成品价值是指企业本期生产,并在报告期内不需再进行加工,经检验合格、包装入库的全部工业成品和对外销售的半成品的价值总和。本期生产成品价值不包括用订货者来料加工的成品和对外销售的半成品。本期生产成品价值的计算公式:本期生产成品价值=自备原材料生产的产品数量,本期不含销项税的产品实际销售平均单价凡报告期内产品销售价格有变动,或同一种产品在同一时期有几种销售价格的,应分别按不同价格计算总产值。若一个生产周期完成时,还不能确定按哪一种价格销售,可按报告期实际乎均销售价格计算。实际销售价格是指产品销售时的实际出厂价格。另外,工业总产值中有些项目,如自制设备、提供给本企业基本建设和生产福利部门的产品和工业性作业等,没有出厂"价格,可按实际成本价或加工费计算。

2.对外加工费收入是指企业在报告期内完成的对外承接的工业品加工(包括用订货者来料加工的产品)的加工费收入,和对外承接的工业性作业所取得的加工费收入。计入工业总产值的对外加工费收人应不含销项税,可根据"产品销售牧人"科目的相关资料取得。

3.自制半成品及在制品期末期初差额是指企业报告期自制半成品、在制品期末减期初的差额价值。该指标核算与各企业的会计核算口径一致,未设半成品科目的企业可不计这部分价值,产品产量统计和中间投人的计算也应与之保持同口径。

四、计算工业总产值容易出现的几个问题

1.用产品销售收入、生产成本等财务指标代替工业总产值。出现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是统计人员对工业总产值的概念不清。工业总产值是针对企业当期生产的产品和对pr加工费收人的价值进行统计,体现的是报告期的生产总量;而产品销售收入是企业销售产品和对外提供劳务等主要经营业务取得的收入,总量。两者有着本质的区别,总产值是以报告期生产量作为计算依据,而产品销售收入是以当期取得的对外销售的产品作为基础。前者强调的必须是报告期生产的产品,后

者在时间-「即包括报告期内的,也包括报告期外的。只要统计人员了解了总产值的概念,就可以避免此类问题的出现。

2.将不是本企业生产的产品价值计人总产值。此类问题多发生于规模较小的企业,出现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基层统计人员在计算工业总产值时,没能遵循工业生产的原则,特别是从事计算机软硬件制造的企业,更容易出现将本企业外购未经加工的产品按全价汁人本企业的工业总产值。

3.对接全价或加工费计算工业总产值不加以区分。一般此类问题的发生,是因为有些统计人员不能正确区分在什么情况下按加工费计算,什么情况下按全价计算。区分的标准是看企业进行生产所用的原材料是企业自备的,还是由订货者提供的。在按加工费计算总产值时也分订货者来料加工和工业性作业两种情况。用订货者来料加工、(上接第7页)生产出具有新的实物形态的产品,该产品具有新的使用价值;而工业性作业是在报告期内以生产性劳务形式表现的产品价值,它只是恢复或增加原来产品的使用价值。两种情况下所取得的加工收入,都应包括在总产值内,且按加工费计算,不能按全价统计。

4.自制半成品及在制品期末期初差额漏统。企业自制半成品及在制品期末期初差额漏统情况,主要发生在对半成品及在制品进行核算的企业,特别是容易在生产周期较长或报告期内半成品数额较大的企业发生。在这里需要明确指出的是,凡会计上对半成品及在制品进行核算的企业,在计算工业总产值时就应包括这部分的价值,否则,就不包括。工工业总产值出现负数。造成工业总产值填报中出现负数的原因,一般是当企业发生退货时,企业的统计人员往往习惯按会计上的处理方法,在总产值中扣除退货产品的价值,当退货数额较大时,献出现了负数。这种做法是错误的,违背了生产的原则。当企业发生退货时,只要不是因产品本身出现质量问题而发生的退货,就不允许在己上报过的总产值中冲减。企业内发生退货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当企业由于产品质量问题发生退货时,由于有质量问题的产品属于不合格产品,发生退货的数额不得计人工业总产值;另一种是因非质量问题而发生的退货,退货数额只允许在生产期内进行冲减,但不得在退货发生时冲减报告期内的当月工业总产值。

常用统计指标的术语

工业指从事自然资源的开采,对采掘品和农产品进行加工和再加工的物质生产部门。具体包括:(1)对自然资源的开采,如采矿、晒盐、森林采伐等(但不包括禽兽捕猎和水产捕捞);(2)对农副产品的加工、再加工,如粮油加工、食品加工、轧花、缫丝、纺织、制革等;(3)对采掘品的加工、再加工,如炼铁、炼钢、化工生产、石油加工、机器制造、木材加工等,以及电力、自来水、煤气的生产和供应等;(4)对工业品的修理、翻新,如

机器设备的修理、交通运输工具(包括小卧车)的修理等。

1984年以前农村的村及村以下办工业归属农业,1984年以后的划归工业。

工业统计调查单位工业统计调查单位分为两类:独立核算法人工业企业和工业活动单位。

(1)独立核算法人工业企业是指从事工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独立核算法人工业企业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承担民事责任;独立拥有和使用资产,承担负债,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独立核算盈亏,并能够编制资产负债表。

(2)工业活动单位是指在一个场所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工业生产活动的经济单位。它包括独立核算工业企业按主营业务活动(即工业生产活动)划分的主营业务活动单位和非工业企业所属的工业生产活动单位(即原非独立核算工业生产单位)。工业活动单位,一般应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具有一个场所,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工业活动;单独组织工业生产、经营或业务活动;单独核算收入和支出。

国有经济工业(即过去的全民所有制工业或国营工业)指生产资料归国家所有的一种经济类型。包括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机关、部队、科研机构、学校、人民团体和国有经济企事业单位等举办的国有经济工业。1957年以前的公私合营和私营工业,后均改造为国营工业,1992年改为国有工业,这部分工业的资料不单独分列时,均包括在国有工业内。

集体经济工业指生产资料归公民集体所有的一种经济类型,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组成部分。包括城乡所有使用集体投资举办的企业,以及部分个人通过集资自愿放弃所有权并依法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认定为集体所有制的企业。

其他经济类型工业指除国有经济工业、集体经济工业以外的其他经济类型工业企业(单位)。包括私营经济、个体经济、联营经济、股份制经济(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经济(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外资企业);港、澳、台投资经济(与大陆合资经营、与大陆合作经营、港、澳、台独资企业)及其他经济类型的工业。

轻工业指主要提供生活消费品和制作手工工具的工业。按其所使用的原料不同,可分为两大类:(1)以农产品为原料的轻工业,是指直接或间接以农产品为基本原料的轻工业。主要包括食品制造、饮料制造、烟草加工、纺织、缝纫、皮革和毛皮制作、造纸以及印刷等工业;(2)以非农产品为原料的轻工业,是指以工业品为原料的轻工业。主要包括文教体育用品、化学药品制造、合成纤维制造、日用化学制品、日用玻璃制品、日用金属制品、手工工具制造、医疗器械制造、文化和办公用机械制造等工业。

重工业是指为国民经济各部门提供物质技术基础的主要生产资料的工业。按其生产性质和产品用途,可以分为下列三类:(1)采掘(伐)工业,是指对自然资源的开采,包括石油开采、煤炭开采、金属矿开采、非金属矿开采和木材采伐等工业;(2)原材料工业,指向国民经济各部门提供基本材料、动力和燃料的工业。包括金属冶炼及加工、炼焦及焦炭化学、化工原料、水泥、人造板以及电力、石油和煤炭加工等工业;(3)加工工业,是指对工业原材料进行再加工制造的工业。包括装备国民经济各部门的机械设备制造工业、金属结构、水泥制品等工业,以及为农业提供的生产资料如化肥、农药等工业。根据上述划分原则,修理业中以重工业产品为修理作业对象的划为重工业,反之划为轻工业。

工业总产值是以货币表现的工业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生产的已出售或可供出售工业产品总量,它反映一定时间内工业生产的总规模和总水平。它包括:在本企业内不再进行

加工,经检验、包装入库(规定了需包装的产品除外)的成品价值,工业性作业价值,自制半成品、在产品期末初差额价值(生产周期较长的企业计算)。工业总产值采用“工厂法”计算,即以工业企业作为一个整体,按企业工业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来计算,企业内部不允许重复计算,不能把企业内部各个车间(分厂)生产的成果相加。但在企业之间、行业之间、地区之间存在着重复计算。

轻重工业总产值的划分也是按“工厂法”计算的,即一个工业企业在正常情况下生产的主要产品的性质属于轻工业,则该企业的全部总产值作为轻工业总产值;一个工业企业生产的主要产品的性质属于重工业,则该企业的全部总产值作为重工业总产值。

工业总产值包括:

生产成品价值指企业本年生产,并在报告期内不再进行加工,经检验、包装入库的已经销售和准备销售的全部工业成品(半成品)价值合计。包括企业生产的自制设备及提供给本企业在建工程、其他非工业部门和生活福利部门等单位使用的成品价值。生产成品价值按成品实物量乘以本期产品不含增值税销项税额的实际销售平均单价计算;会计核算中按成本价格转帐的自制设备和自产自用的成品,按成本价格计算生产成品价值。不包括用订货者来料加工生产的成品(半成品)价值。对外加工费收入指企业在报告期内完成的对外承做的工业品加工(包括用订货者来料加工生产)的加工费收入和对外工业品修理作业所收取的加工费收入,不包括增值税销项税额。该指标可根据会计制度中“产品销售收入”科目的资料取得。

对于以对外加工生产为主,对外加工费收入所占比重较大的企业,如果对外加工费收入出现跨年度支付的情况,为保证总产值生产口径计算的准确性,应将对外加工费收入按实际情况调整,记录本年应收取的对外加工费收入。

自制半成品、在产品期末期初差额价值指按照新的工业总产值的计算方法,应该计入工业总产值中的半成品、在产品期末期初差额价值。根据改革后的工业总产值的计算方法,本指标的填报原则是:如果企业会计产品成本核算中不计算半成品、在制品成本的,不需填报该指标;如果企业会计产品成本核算中计算半成品、在制品成本,则必须填报该指标。从而使工业总产值与工业中间投入中的中间物质消耗价值口径一致,便于同口径准确计算“生产法”工业增加值。

工业总产值不包括:

⑴非本企业生产的工业产品价值,如购自厂外而在本企业内未经任何加工又转售的产品价值;按照合同规定不需要本企业加工和安装的协作件(如机组、仪表)的价值。

⑵本企业非工业活动单位的非工业产品价值和收入,如农牧场的农、畜产品的价值,基本建设部门的建筑安装价值,运输部门的运输收入,住宅、公用事业及福利事业单位(洗衣房、澡堂、理发室等)的收入等。

⑶本企业工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料(如锯末、切屑、矸石等)的出售价值。

工业总产值计算原则工业总产值采用“工厂法”计算。即是以工业企业作为一个整体,按企业工业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来计算,企业内部不允许重复计算,不能把企业内部各个车间生产的成果相加。如棉纺织印染联合厂,既生产棉纱、棉布,又生产印染布,这个厂的总产值只能计算纱的商品量、棉布商品量和印染厂生产量的价值,本厂自用纱和自用布的价值,均不计算工业总产值。

工业总产值计算价格:

⑴不变价格:又称固定价格,指在计算不同时期的总产值时,采用同一时期或同一时点的工业产品出厂价格。采用不变价格计算工业总产值,主要是用以消除不同时期价格变动的影响,以保证计算工业发展速度时可比。

建国以来,我国已编制过5次工业产品不变价格:1952年不变价格;1957年不变价格;

1970年不变价格;1980年不变价格;1990年不变价格。目前采用的是1990年不变价格。

⑵现行价格:指计算工业总产值时,采用的报告期内的产品实际销售价格。报告期的产品销售价格前后有变动,或同一种产品在同一时期有几种销售价格的,应分别按不同价格计算总产值,如生产完成时还不能确定按哪一种价格销售,可按报告期实际平均销售价格计算。实际销售价格指产品销售时的实际出厂价格(不含增值税销项税额)。工业总产值中有些项目,如自制设备、提供本企业基本建设和生活福利部门的产品和工业性作业等,没有出厂价格,可以它们的实际成本作为现行价格。

工业总产值计算中的具体规定:

⑴一次使用的包装器材,如水泥纸袋、火柴盒等,其价值已包括在被包装的产品价值中,不单独计算总产值。多次使用的包装器材,如啤酒瓶等,应与被包装的产品分别计算总产值;如果是自制的,于完成生产当期计算总产值,以后不再计算;如果是购入的包装器材,一律不计算总产值。

⑵凡用已成材的有色金属材料(指稀有金属和有色金属材料)进行再加工和改制(由粗到细、由大到小、由厚到薄、由长到短、由宽到窄、……)、修复,一律只计算加工价值,不再计算原材料价值。但用金、银等加工制造的金、银首饰及其他饰物,则按全价计算总产值。

工业销售产值是以货币表现的工业企业在一定时期内销售的本企业生产的工业产品产量。包括已销售的成品、半成品价值,对外提供的工业性作业价值和对本单位基本建设部门、生活福利部门等提供的产品和工业性作业及自制设备的价值。已销售的成品、半成品不论是本期生产的、还是上期生产的,只要是本期销售出去的均包括在内。对外提供的工业性作业是指企业按合同对外提供的工业性劳务。企业为本单位基本建设部门、生活福利部门等提供的产品和工业性作业及自制设备也应视同销售,这部分也作为销售统计。

工业销售产值按现行价格计算。

成品价值指企业在报告期内实际销售(包括本期生产和上期生产)全部成品、半成品的总金额(不含增值税销项税额),包括为本企业基本建设部门、生活福利部门等提供的成品价值,但不包括用订货者来料加工的成品(半成品)的销售价值。计算公式为:成品价值=∑〔报告期某种产品销售量×该产品的实际销售单价(不含增值税销项税额)〕对外提供的工业性作业销售价值指企业按合同对外提供的工业性劳务,包括为企业基本建设部门、生活福利部门等提供的工业性劳务。其价值按实际结算的劳务费计算。企业为本单位基本建设部门、生活福利部门等提供的产品和工业性作业及自制设备,参照同类产品和设备的销售价格(不含增值税销项税额)或实际成本价格计算其销售产值。生产周期较长(6个月以上)的机械产品,如船舶、重型机械、大型电子计算机等,可按实际完成的工时定额乘以计划销售价格计算销售产值。

自行完成的本企业的工业性作业价值,按报告期实际完成工业性作业的核算成本计算其销售产值。

工业销售产值的计算范围、计算价格和计算方法与工业总产值一致,但两者计算的基础不同:工业销售产值计算的基础是产品销售总量,工业总产值计算的基础是工业产品生产总量。

新产品产值新产品指采用新技术原理,新设计构思研制、生产的全新产品或在结构、材质、工艺等某一方面比老产品有明显改进,从而显著提高了产品性能或扩大了使用功能的产品。包括在全国范围内第一次研制,生产的国家级新产品和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范围内第一次研制、生产的地区级新产品。

本报表制度中所列新产品指按照国家计委、国家税务局、国家物价局、中国工商银行、物资部联合制发的计科技(1989年)1549号文件及《工业新产品管理条例》规定,经过国家级或地区级有关部门认证并颁发给新产品证书的,且在新产品证书规定的有效期内生产的产品。新产品统计的时间:自新产品批量生产3日起,民用消费类产品一般为1至3年,生产资料类新产品为2至4年。

出口交货值指工业企业交给外贸部门或自营(委托)出口(包括销往香港、澳门、台湾),用外汇价格结算的批量销售,在国内或在边境批量出口等的产品价值;还包括外商来样、来料加工、来件装配和补偿贸易等生产的产品价值。

工业增加值是指工业企业在报告期内以货币表现的工业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工业增加值有两种计算方法:一是生产法,即工业总产值减去工业中间投入;二是收入法(又称要素分配法),即从收入的角度出发,根据生产要素在生产过程中应得到的收入份额计算,具体构成项目有固定资产折旧、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营业盈余。

⑴生产法

工业增加值=工业总产值-工业中间投入+应交增值税

工业中间投入指工业企业在工业生产活动中消耗的外购物质产品和对外支付的服务费用。服务费用包括支付给物质生产部门(工业、农业、批发零售贸易业、建筑业、运输邮电业)的服务费用和支付给非物质生产部门(保险、金融、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医疗卫生、行政管理等)的服务费用。

中间投入的确定须遵循以下原则:①必须是从外部购入的,并已计入工业总产值的产品和服务价值;②必须是本期投入生产,并一次性消耗掉(包括本期摊销的低值易耗品等)的产品和服务价值。

工业中间投入包括外购材料、燃料、动力的消耗以及向外单位支付的运输费、邮电费、修理费、仓储费、利息支出、保险费、职工教育费等各种服务费。不包括外购产品和服务时支付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工业中间投入按购买者价格计算。

工业中间投入的资料来源主要依据会计核算资料,可根据会计科目归纳填报。主要有以下几个项目:

直接材料包括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实际消耗的原材料、辅助材料、备品配件、外购半成品、燃料、动力、包装物以及其他直接材料。可从会计核算产品的成本项目中的“直接材料”项取得。不含烧油特别税。

制造费用中的中间投入价值包括修理费、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取暖费、水电费、办公费、运输费、试验检验费、劳动保护费、租赁费、差旅费、保险费等。可从会计的“制造费用”科目中查找计算,也可用“制造费用合计”减去属于工业增加值的项目即工资、职工福利费、折旧费的办法,倒算出中间投入价值。

销售费用中的中间投入价值包括运输费、包装费、办公费、修理费、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租赁费、展览费、保险费、广告费、差旅费等。可从会计“产品销售费用”科目中查找计算,也可用“产品销售费用合计”减去属于工业增加值的项目即工资、职工福利费、折旧费的办法倒算。

管理费用中的中间投入价值包括办公费、运输费、修理费、物料消耗、递延费用摊销、低值易耗品摊销、绿化费、技术转让费、无形资产摊销、土地损失补偿费、排污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等。可从会计“管理费用”科目中查找计算,也可用“管理费用合计”减去属于工业增加值的项目即工资、效益工资(指工效挂构企业按规定提取的新增效益工资)、职工福利费、劳动保险费、待业保险费、折旧、税金(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的办法倒算。

利息支出指企业生产经营期间发生的利息净支出(减利息收入)。可根据会计“财务费

用”科目的发生额分析计算。

⑵收入法(分配法)

工业增加值=固定资产折旧+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营业盈余

固定资产折旧指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通过逐渐损耗(包括有形损耗和无形损耗)而转移到产品成本的那部分价值,即为补偿生产中所耗用的固定资产而提取的价值。固定资产折旧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按规定比率提取的基本折旧,另一部分是为恢复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已损耗部分的价值而发生的大修理费用。本项中的基本折旧部分可从工业统计报表中“财务状况”表的“本年折旧”项直接取得,也可根据会计“财务状况变动表(年报)”中“固定资产折旧”项“金额”栏取得;大修理费用部分由于资料取得比较困难,这部分费用可暂不计算。

劳动者报酬指劳动者从事生产活动而从生产单位得到的各种形式的报酬。劳动者报酬有三种基本形式:一是货币工资及收入,包括企业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薪金、奖金、各种津贴和补贴;二是实物工资,包括企业以免费或低于成本价提供给劳动者的各种物质产品和服务;三是由企业为劳动者个人支付的社会保险,具体包括生产单位向政府和保险部门支付的劳动、待业、人身、医疗、家庭财产等保险。本项可根据统计或会计资料分析归纳取得。主要有:

工资根据工业统计报表中“财务状况”表的“主营业务应付工资”项直接取得,也可根据会计“应付工资”科目中本期转入“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产品销售费用”科目的应付工资贷方发生额归纳取得。福利费根据工业统计报表中“财务状况”表的“主营业务应付福利费”项直接取得,也可根据会计“应付福利费”科目的贷方发生额中从“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产品销售费用”科目中提取的福利费计算。

保险费根据工业统计报表中“财务状况”表的“劳动、待业保险费”项直接取得,也可根据会计“管理费用”科目或“管理费用明细表”中的劳动保险费、待业保险费等项归纳取得。生产税净额指企业向政府缴纳的生产税与政府向企业支付的生产补贴相抵后的差额。生产税指政府向企业征收的有关生产、销售、购买、使用物质产品和服务的税金,包括各种利前税。生产税有三种形式,一是含在物质产品和服务价格中的,由企业向政府缴纳的税金,如产品税、营业税等;二是不含在物质产品和服务价格中而由购买者直接缴纳并由企业代征的税金,如烧油特别税、特别消费税等;三是依照规定向政府支付的有关费用。生产税主要包括营业税、消费税、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土地使用税、关税等,以及按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如水资源费和水、电、煤附加等。生产税可根据工业统计报表中的“财务状况”表或会计“损益表”中“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项(包括消费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和教育费附加)和“管理费用”科目中的税金项(包括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土地使用税)及会计“应交税金”科目中的增值税、盐税等项的本期应交数计算取得。缴纳的各种费用可根据企业有关会计资料查找。生产补贴指政府既为控制价格又要扶持生产而支付给生产部门的补贴,包括价格补贴和亏损补贴,资料可从工业统计报表中的“财务状况”表或会计“损益表”中的“补贴收入”项取得。

营业盈余指社会总产品扣除中间投入、固定资产折旧、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后的剩余部分。计算公式为:营业盈余=工业总产值-工业中间投入-固定资产折旧-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

关闭和停产企业,只统计关闭和停产以前所创造的工业增加值。如果某些关闭和停产企业,在主要产品停产以后尚进行一些小商品生产,则这部分小商品生产的增加值仍应计算。

固定资产原值指企业在建造、购置、安装、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某项固定资产时所

支出的全部货币总额。它一般包括买价、包装费、运杂费和安装费等。

固定资产净值是指固定资产原价减去历年已提折旧额后的净额。

流动资产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或者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现金及各种存款、短期投资、应收及预付货款、存货等。

总资产贡献率反映企业全部资产的获利能力,是企业经营业绩和管理水平的集中体现,是评价和考核企业盈利能力的核心指标。计算公式为:

总资产贡献率(%)=((利润总额+税金总额+利息支出)/平均资产总额)×100%

资产负债率该指标既反映企业经营风险的大小,也反映企业利用债权人提供的资金从事经营活动的能力。计算公式为: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利税总额指企业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加本年应交增值税加利润总额之和。

资金利税率指在一定时期内已实现的利润、税金总额与同期的资产(固定资产净值和流动资产)之比。计算公式

资金利税率(%)=(报告期累计实现利税总额/(固定资产净值平均余额+流动资产平均余额))×100%

资金利税率反映每单位(通常是每万元)资金所提供的利税金额。它是考察和评价部门或企业资金运用的经济效益,分析资金投入效果的主要分析指标。

工业成本利润率指在一定时期的利润与成本费用之比,是反映工业生产成本及费用投入的经济效益指标,同时也是反映降低成本的经济效益的指标。计算公式:

工业成本费用利润率(%)=(利润总额/成本费用总额)×100%

工业增加值率指在一定时期内工业增加值占同期工业总产值的比重,反映降低中间消耗的经济效益。计算公式:

工业增加值率(%)=(工业增加值(现价)/(工业总产值(现价)+本年应交销项税额))×100%

流动资产周转次数指在一定时期内流动资产完成的周转次数,反映流动资产的周转速度。计算公式:

流动资金周转次数=(产品销售收入/全部流动资产平均余额)

产品销售率指一定时期内销售产值与同期全部工业总产值之比,反映工业产品生产已实现销售的程度。计算公式:

工业产品销售率(%)=(报告期现价工业销售产值/报告期现价工业总产值)×100%

产品销售收入指企业销售产品的销售收入和提供劳务等主要经营业务取得的业务收入总额。

产品销售工厂成本指企业销售产品和提供劳务等主要经营业务的实际成本。

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指企业销售产品和提供工业性劳务等主要经营业务应负担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消费税、资源税和教育费附加。

产品销售利润指企业销售产品和提供工业性劳务等主要经营业务收入扣除其成本、费用、税金后的利润。

利润总额指企业实现的利润。

应交增值税指企业在报告期内应交纳的增值税额。

全员劳动生产率指根据产品的价值量指标计算的平均每一个职工在单位时间内的产品生产量。是考核企业经济活动的重要指标,是企业生产技术水平、经营管理水平、职工技术熟练程度和劳动积极性的综合表现。目前我国的全员劳动生产率是将工业企业的工业增加值除以同一时期全部职工的平均人数来计算的。计算公式:

全员劳动生产率=(工业增加值/全部职工平均人数)

为了使各年度的全员劳动生产率数字可以比较,各年的全员劳动生产率均按指数换算成1990年不变价格。

实物劳动生产率指根据某种产品实物量计算的平均每个职工(或工人)在单位时间内生产的产品数量。这是通过产品实物来反映劳动者在生产中的劳动效率指标。我国目前有全员实物劳动生产率(通常简称全员效率)和工人实物劳动生产率两个指标。计算公式:全员实物劳动生产率(全员效率)=(产品产量/全部职工平均人数)

工人实物劳动生产率=(产品产量/生产工人(包括学徒)平均人数)

计算实物劳动生产率的产品产量,是指报告期生产的,并经检验符合质量标准或合同规定的技术要求的合格产品产量。不包括不合格品和废品的数量。

资本金指企业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注册资金合计。企业资本金按投资主体可分为国家资本金、法人资本金、个人资本金和外商资本金等。资本金合计包括企业各种投资主体注册的全部资本金。

总资产指企业拥有或控制的全部资产。包括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及递延资产、其他长期资产等,即为企业资产负债表的资产总计项。

(1) 流动资产指企业可以在一年内或者超过一年的一个生产周期内变现或耗用的资产合

计。包括现金及各种存款、短期投资、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等。

(2) 固定资产指企业固定资产净值、固定资产清理、在建工程、待处理固定资产损失所

占用的资金合计。

(3) 无形资产指企业长期使用而没有实物形态的资产。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

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商誉等。

总负债指企业承担并需要偿还的全部债务。包括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等,即为企业资产负债表的负债合计项。

(1) 流动负债指企业在一年内或者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需要偿还的债务合计,其

中包括短期借款、应付及预收款项、应付工资、应交税金和应交利润等。

(2) 长期负债指企业在一年以上或者超过一年的一个生活周期内需要偿还的债务合计,

其中包括长期借款、应付债务、长期应付款项等。

所有者权益指企业投资人对企业净资产的所有权。企业净资产等于企业全部资产减去全部负债后的余额,其中包括投资者对企业的最初投入,以及资本公积金、盈余公积金和未分配利润,对股份制企业即为股东权益。

全部从业人员平均人数指报告期内平均每天拥有的从业人员数。计算公式为:

月平均人数=报告月内每天实有人数之和÷报告月的日历日数

季平均人数=季内各月平均人数之和÷3

年平均人数=全年各月平均人数之和÷12

工业产品产量指工业企业(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生产,并符合产品质量要求的实物数量。

工业产品产量包括:

⑴工业企业(单位)各车间(主要车间、辅助车间、附属品车间及副产品车间)生产的全部产品产量,不论是要销售的商品量或本企业的自用量,也不论是自备原材料生产的或用订货者来料生产的,均应统计生产量。

有些产品,除统计其生产量外,还要统计商品产量或运出量。商品量指工业企业产品产量中已经销售和准备销售给企业以外和本企业非工业生产部门使用的产品数量(如经营管理部门、附属农场、基建部门及生活福利部门等使用的数量)。运出量指实际运离本企业矿仓、贮矿场或车站、码头等交货地点(包括陆、水运交货地点),已经发往用户的商品矿量。

⑵经正式鉴定合格的新产品、生产设备,未正式投入生产以前试生产合格品,以及基本建设附产的合格品,都应包括在产品产量中。

⑶在我国国土范围内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生产的产品,其产品产量全部统计在国内同类产品产量中。

⑷用进口原材料或关键零件生产的产品,无论在国内或国外销售,产量均应统计在国内同种产品产量中。如用进口纸浆生产的各种机制纸,用进口铁矿石冶炼的生铁,用进口显像管、集成电路板等关键件与国内其他元器件装配的电视机等。

⑸用进口整套散装零件及用进口组装件加工、装配的产品,以及外商来料、来件加工装配的产品,不管是在国内销售还是外商经销,产量均统计在国内同种产品产量中。⑹为全面掌握矿产品的全社会产量,凡矿山企业附设的收购站从农村收购的村及村以下非工业生产企业(单位)的符合质量标准的矿产品可包括在本企业同类产品产量中。为避免重复计算,对收购的工业企业(单位)的矿产品一律不得计算在内。

⑺非工业企业与工业企业之间的委托加工,即订货者来料加工,产量一律由加工企业统计。

工业产品产量不包括:

⑴在生产工业产品的同时,产生的下脚余料和废料,如冶金工业的氧化铁、汤道、注余、中心注管、铜材切头、切尾、机械工业的切屑,木材工业的锯末,粮食加工工业的糠、麸,酿酒工业的酒糟等,一般作下脚料出售,不应统计为产品产量。

⑵投入生产过程中的原材料没有完全消耗掉,而加以回收、提浓,再供本企业生产自用的,如机械工业回收的润滑油,合成洗涤剂厂回收的盐酸、硫酸等都不计算产品产量。

⑶企业从外购进的工业品,未经本企业任何加工的,一般不得作为本企业的产品产量计算。

⑷由委托企业提供原料,并负责产品检验和销售,而受托企业只进行加工,并在财务上以加工费作为结算形式的,产量由委托企业统计,受托企业不统计。

⑸某些产品在检验产品质量时,需作破坏性试验(如试验弹药的效能、灯泡的使用寿命、手电池的间歇放电时间等),这些用作试验的产品,不计算在产品产量中。

工业产品产量统计原则一切产品必须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或订货合同规定的技术条件,方可统计产量。工业产品的质量标准一律按国家标准或部颁标准执行;没有国家标准或部颁标准的产品,应按企业主管机关规定的标准,或订货合同规定的技术条件执行;各部门、各地区、各企业不得擅自更改标准或降低标准。农村工业生产的产品也必须执行国家产品质量标准;只有经检验符合质量标准的产品方可统计其产品产量,否则不许统计产品产量。工业产品产量统计时间报告期产品产量,应以报告期截至最后一天为止,检验合格并办理入库手续的产品产量。规定要求包装的产品,必须包装好,才能计算产品产量。至于报告期最后一天以哪一个班作为截止计算产量的班次则由企业主管机关规定,并应与会计核算的结算时间一致。结算时间一经确定以后,必须严格执行,不得随意提前或移后。工业产品产量统计目录企业填报产量报表时应按产品目录规定的产品分类、产品名称、排列顺序、包括范围、计量单位填报。

⑴凡是列入目录内的产品,不管是本企业的主要产品,还是次要产品;成批生产,还是少量生产;本系统归口产品,还是非归口产品,均应填报。

⑵凡目录中列示按行业分组的产品,在报表中应分列出产品产量总数和品种细类,不能只填总数,漏填细数;也不能只填细数而不填总数。如果企业没有所列目录中的品种细数,而有未列入目录中的其他品种细类,虽不需要另列,但在行业小类、中类及大类产品总数中应包括其产品数量。

⑶凡是产品产量目录中未注明是商品量的,一律统计生产量;凡只要求填列产品商品量

的,目录中都有明确规定。

⑷凡是目录中规定某些产品需要折标或折纯计算产量的,必须按规定的折算标准和折算方法进行折算(如硫酸、电石、化肥等)。折算时,必须以报告期实际折算系数为依据。

⑸凡是目录规定的产品计量单位与本企业惯用计量单位不一致的,要按规定的计量单位折算后填报。

工业产品产量计量要求:

⑴一般应按实际过磅或者计量后的数量计算。

⑵某些企业由于缺少计量设备,必须对产品产量进行估算时,应尽量使估算数接近实际。测算一定要有根据,对被测算的产品产量要定期进行测定。在选择测定标准时,要注意样品代表性。如煤矿、铁矿采用矿车计算产量时,应按每车平均实际装载量计算,而不应按满车或亏车时的装载量计算。期末应用盘库数进行调整。

工业产品产量调整统计数字的规定:

⑴本年月度、季度已上报的产品产量,如发现数字不实(多报或漏报等),应于发现当月在“本年本月止累计”数中调整,并加以说明。

⑵企业出厂的产品如因本企业的责任而发生退货时,应分情况处理。凡可修复的产品,修复后不得重复计算产量;凡不能修复的产品,应在报告期本年本月止累计数中扣除,并加以说明。跨年度的退货,调整办法同上。⑶由于自然灾害、自然损耗等属于非企业原因而造成的产品损失,均不必调整已报的统计数字,但应加以说明。

工业产品销售量指报告期内工业企业实际销售的由本企业生产(包括上期生产和本期生产)的符合质量要求或订货合同规定的技术条件的工业产品的实物数量,但不包括用订货者来料加工生产的成品(半成品)实物数量。

产品销售量核算原则以产品销售实现为原则。即在产品已发出,货款已经收到或者得到了收取货款的凭据时作为销售实现,统计产品销售量。产品销售量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⑴采用送货制销售的,产品如由本企业运输部门发运,以产品出库单上的数量、日期为准;如委托专业运输部门发运,则以运输部门承运单上的数量、日期为准。

⑵采用提货制销售的,以给用户开具的发票和提货单上的数量、日期为准。

⑶委托其他单位代销的产品,以企业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为准。

⑷采用预收货款销售的,在发出产品时作为销售。产品尚未生产出来,已预收货款或预开提货单的,不应算作销售。

⑸企业出口销售的商品,陆运以取得承运货物收据或铁路运单,海运以取得出口装船提单,空运以取得空运运单,并向银行办理出口交单的数量、日期为准。企业自营出口的产品,在委托外贸部门代理出口(实行代理制)的情况下,以收到外贸部门代办的运单和银行交单凭证的数量、日期为准。产品销售量统计范围:

①按合同交需用单位的供货量,包括交本期合同,补交上期和预付下期合同;②

在国家合同外,按照市场需求企业自行销售的产品;③售予物资部门和商业部

门等经营部门的产品;④售予外贸部门供出口或企业自行出口的产品;⑤供给

国家储备的产品。

售出产品退货的处理办法:

⑴退回报告期内销售的产品,应从销售量中扣除;如退回报告期内生产的不合格

品,还要同时扣除生产量。

⑵退回报告期以前售出的不合格产品,不再调整销售量和生产量;如退回合格品,

则作为其他收入计入产品成品库存量中。

⑶退回修理的产品,修理后仍交原用户的,不作为退货处理,在统计报表上不作反

映。

企业自用量及其他包括企业自用量、盘盈或盘亏和其他。

企业自用量又称企业自产自用量,指工业企业在报告期内生产的,已作本企业产量统计的产品又作为本企业生产另一种产品的原材料所使用的数量。如钢铁企业用本企业生产的生铁炼钢,其计算了生铁产量又用于炼钢的生铁数量,应作企业自用量统计。但是,由本企业验收合格入成品库后,作为商品出售给本企业生活用、基建用或行政部门用的产品数量,不作自用量统计,而作销售量统计。如钢铁企业将本企业生产的钢材用于生产维修的产品数量作销售量统计。

盘盈或盘亏指工业企业的库存产品经过盘点发现帐面记载与实物不一致时,实物大于帐面的差额为盘盈,小于帐面的为盘亏。不论盘盈或盘亏,也不论盘亏数量是否已经上级主管机关批准,都应以盘点后实际发生的数量填报。

其他指工业企业在报告期内将产品用于展览、捐赠、借出、报废等方面的数量。产品库存量指报告期初或期末某一时点上,尚存在企业产成品仓库中暂未售出的产品实物数量。

产品库存量核算原则:

⑴产品库存必须是处于“实际库存”状态的产品。有的产品虽已结束了生产过程,但还没有验收合格,还没有办理入库手续,不能作为产品库存统计。有的产品已经售出,但按提货制要求还没有办妥货款结算手续,按送货制的要求未办理承运手续,仍应视为本企业的产品库存进行统计。

⑵计入产品库存的产品,必须是本企业有权销售的。对于已经销售并已办妥各项手续,但尚未提货的产品,本企业无权支配,这种产品虽然仍存在本企业仓库中,但不应统计。凡企业有权销售的产品,不论存放在什么地方,均应统计。⑶产品库存不能出现负数。如果产品还没有来得及入库就已售出,应将售出的这部分产品补填入库和出库凭证,并相应计入产品产量中。

产品库存量核算方法:

本企业产品库存量包括:①本企业生产的,报告期内经检验合格入库的产品;②库存产品虽有销售对象,但尚未发货的;③订货者来料加工产品尚未拨出的;④盘点中的帐外产品;⑤产品入库后发现有质量问题,但未办理退库手续的产品。本企业产品库存量不包括:①属于提货制销售的产品,已办理货款结算和开出提货单,但用户尚未提走的产品;②代外单位保管的产品。

年初生产能力指企业在报告年初全部设备的最大可能年产量。在企业生产方向和产品品种构成无变化的情况下产品的年初生产能力一般应等于上年年底的生产能力;在生产方向已决定改变或品种构成发生重大的、方向性的改变的情况下,其年初生产能力应按照本年的生产方向、产品品种构成重新进行核算,以使本年年初能力与本年年底能力可以对比。

本年新增能力指企业本年由于基本建设、更新改造以及从其他企业调入或租用设备而新增加的生产能力。计算新增生产能力必须是正式移交给生产部门的工程,同时应具备下述三个条件:

①设计文件或计划方案中规定的形成生产能力所必须的主体工程、主体设备和配

套设备均已建成(即产品生产作业线建成),具备生产设计规定的部分产品或全部产品的条件;

②经负荷试运转,并由有关部门验收鉴定合格,或经负荷试运转,证明已具备正

常生产(或运转)的条件,并正式移交给生产部门;

③设计规定配套建设的三废治理的环境保护工程同时建成并移交给生产部门。

如果生产作业线已经基本建成,只是其中个别次要生产环节比较薄弱,或附属设备配套不全,采取某些措施后,经过负荷试运转,证明已具备正常生产的条件,并正式移交给生产部门的工程,也应计算新增生产能力。

下列情况不能计算新增生产能力:

①主体工程虽已建成,但设备尚不配套或缺乏正常生产的附属辅助工程,因而

不具备正常生产的条件。

②虽然已生产了设计规定的产品,但系采取临时措施(如厂房尚未建成,临时

安装部分设备,或缺乏主体配套设备,临时利用代用设备等),不能保证正常生产。

基建新增能力指利用基建拨款、自筹资金、国内基本建设贷款以及其他专项资金进行的新建、扩建项目及有关工程,并已竣工投产而增加的生产能力。基建新增生产能力原则上应按设计能力计算。设计能力指设计文件中规定的正常情况下能够达到的生产能力。在计算新增生产能力数量时,不论建设项目或单项工程在本年何月何日建成投入生产,其新增生产能力都应按设计文件规定的全年的生产能力计算,而不应从本年建成投人生产的日期起计算,也不能按照投入生产后实际达到的产品产量计算。

建成投产的工程,各生产环节的设备已经配齐,符合计算新增能力条件的,应该按工程的全部设计能力计算;各生产环节的设备虽未按设计全部配套建成,但保证生产所需的主体设备、配套设备、主体工程、附属工程都已部分完成,已形成生产作业线,经负荷试运转交付使用单位正式投入生产的,只计算设备配齐部分的能力。改建或扩建的建设项目或单项工程新增生产能力,按设计文件规定新增能力计算,如无设计能力资料,可根据验收时鉴定的净增能力计算,即改建、扩建后全部生产能力(或年产量)为改建或扩建项目的新增生产能力。更新改造措施新增能力指利用企业基本折旧基金、国家更新改造措施预算拨款、企业自有资金、国内外技术改造贷款等资金,对现有企业原有设备进行技术革新和技术改造,或更新原有设备而增加的生产能力。本年减少能力指企业本年因设备报废、拆除而减少的生产能力,矿山、油田等由于地质情况发生变化而减少的能力,以及由于企业关、停或自然灾害及其他原因而减少的能力。凡是减少的能力,一定要经过上级主管机关批准。关闭企业的生产能力,不论这些设备暂时由关闭企业保管,还是调往其他工业企业移作另一种用途或已破损不能使用的均应全部计入减少的生产能力。另外,关闭企业由于年底撤销,生产能力已全部废弃不用,因而年底生产能力应作为“0”计算。

年末生产能力指在报告年末企业生产某种产品的综合平衡能力。计算公式为:年末生产能力=年初生产能力-本年新增能力-本年减少能力

在开工企业中,年底季节性停工企业和年底临时性停工企业,要按本年内正常生产时的情况计算年末生产能力。年末生产能力包括暂时停工企业的生产能力,不包括已经关闭停止生产的企业的生产能力,也不包括因缩小生产规模而外调的生产能力。

能源购进量指报告期内工业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实际消费的本年及本年以前购入的(包括借入和调剂串换的)各种一次能源和二次能源。一次能源生产企业用于本企业生产方面的自用量视同购入量统计。不包括企业自产自用的二次能源。

能源消费量指报告期内工业企业各种能源消费量的总和,包括工业生产能源消费量和非工业生产能源消费量。

工业生产能源消费量指报告期内工业企业直接用于产品生产过程的原材料、燃

料、动力消耗和工艺消耗的各种能源。包括基本生产系统能源消费量和辅助生产系统能源消费量,即各基本生产车间消费的各种能源的数量和专为基本生产车间生产产品提供一定条件的辅助生产系统消费的各种能源的数量。

非工业生产能源消费量指报告期内工业企业除生产用能以外的其他能源消费量。包括企业所属的产业活动单位所消费的能源,以及企业附属的文教、卫生、福利设施如学校、医院、食堂、幼儿园等消费的能源。不包括企业内非工业生产二级法人单位如农场、建筑公司、运输公司等消费的能源。

能源库存量指报告期某一时点上工业企业实际结存的各种能源的数量。按观察的时点不同通常分为年初库存和年末库存。年初库存指一月一日的库存量,亦即上一年度十二月三十一日的库存量,二者必须一致。核算库存量的基本原则是“谁保管,谁统计”。

综合能源消费量指报告期内工业企业生产消费的各种能源的总和。根据企业生产活动的性质不同,分为非能源加工转换企业和能源加工转换企业。

非能源加工转换企业综合能源消费量指购入的各种一次能源和二次能源消费量的总和。

能源加工转换企业综合能源消费量指扣除向社会提供的自产二次能源后的消费量。计算公式为:

综合能源消费量=购入能源消费量-由本企业加工转换的二次能源生产量+由本企业加工转换的二次能源自用量

能源加工转换投入量指工业企业为生产二次能源产品而投入加工转换装置的各种能源消费量。不包括加工转换装置本身的工艺用能,车间用能,辅助生产系统用能,经营管理用能和非生产用能。

按能源加工转换投入类别分:①火力发电和供热:指电站锅炉、燃汽轮机、内燃机等消费的煤炭、原油、燃料油、柴油、天然气等能源。②洗煤、炼焦、炼油、制气:指构成洗煤产品、炼焦产品、炼油产品、制气产品等实体而消费的各种能源(洗煤投入的为原煤,炼焦投入的为洗精煤或原煤,炼油投入的为原油,制气投入的为煤炭、焦炭、燃料油等)。

能源加工转换产出量指报告期内工业企业经过加工转换后产出的各种能源产品的生产量。火力发电产出的是电力,热电联产还同时产出热力;供热产出的是蒸汽和热水,统称为热力;洗煤产出的是洗精煤、其他洗煤(洗中煤、煤泥等〕;炼焦产出的是焦炭、焦炉煤气和其他焦化产品;炼油产出的是汽油、煤油、柴油、燃料油、液化石油气、炼厂干气和其他石油制品(石脑油、各种原料油、溶剂油、石蜡、润滑油、石油沥青等);制气产出的是焦炉煤气、其他煤气、焦炭和其他焦化产品(煤焦油、粗苯等)。

工业总产值计算公式

1、农林牧渔业总产值等于农、林、牧、渔各业总产值之和。用产品法计算。农林牧渔业总产值的计算方法,一般采用"产品法"进行计算,即凡是有产品产量的,都按产品产量乘以其产品单价求得每一种农产品的产值,然后将四业产品的产值相加求得。农林牧渔业的总产值的计算范围,是指

在日历年度内行政辖区内各种经济类型及各种经营方式所生产的农林牧渔业产品总量。包括农民和集体、机关、团体、学校及国营农林牧渔场生产的产品。但是不包括农业科学试验单位作为试验用的农产品和军事部门的军马生产。农、林、牧、渔业各自的统计范围是:

(1)农业产值:

A、种植业:从事农作物栽培获得的产品产值;

B、其它农业:采集野生植物产值和农民家庭兼营的工商业产值;

(2)林业产值= 营林产值+采集林产品产值+村及村以下采伐竹木产值

(3)牧业产值指饲养牲畜、家禽产值和出售蓄禽产品产值。

(4)渔业产值包括从水域中捕捞的野生或人工养殖的动、植物产品产值。

2、工业总产值= 成品产值+对外加工费收入+自制半成品、在产品期初期末差额价值采用工厂法计算:企业内部不允许重复计算,企业之间可以重复计算。

3、建筑业总产值= 建筑工程产值+设备安装工程产值+房屋构筑物修理产值+非标准设备制造产值。其中:建筑工程产值包括建筑工程产值和装修工程产值;设备安装工程产值不包括被安装设备本身的价值;房屋构筑物修理产值不包括被修理房屋本身的价值;计算方法是用实际完成的实物工程量乘以单价(结算价格)

4、运输业总产值= 营运收入+服务收入邮电业总产值= 全部营业收入

特点:运输邮电业的生产活动是一种不直接生产具体货物的服务活动。它担负着把货物从生产地转移到使用地的职能,从而使产品的使用价值得以实现,价值得以提高。

5、批发零售贸易业总产值= 商品销售收入—商品进价—外购运费和装卸搬运费

餐饮业总产值= 全部营业收入

特点:批发零售贸易业和餐饮业不生产货物,而是在完成货物由生产者到消费者的转移过程中,使货物的使用价值得以实现,价值得以提高。

6、盈利性服务业总产值= 营业(业务)收入非盈利性服务业总产值= 经常性支出+ 虚拟固定资产折旧费(指没有经营收入或不能以收抵支的单位)

工业总产值计算方法和应遵循的原则

工业总产值计算方法和应遵循的原则 工业总产值(当年价格)指工业企业在报告期内生产的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工业最终产品和提供工业劳务活动的总价值量。 (1)工业总产值计算应遵循的原则 ①工业生产的原则。即凡是企业在报告期内生产的最终产品和提供的劳务,均应包括在内。其中的最终产品,不管是否在报告期内销售,只要是报告期内生产的,就应包括在内。凡不是工业生产的产品,均不得计入工业总产值。 ②最终产品的原则。即企业生产的成品价值必须是本企业生产的,经检验合格不需再进行任何加工的最终产品。企业对外销售的半成品也应视为最终产品计入工业总产值。而在本企业内各车间转移的半成品和在制品只能计算其期末期初差额价值。 ③“工厂法”原则。即以法人工业企业作为一个整体计算工业总产值,是其报告期内生产的最终产品和提供劳务的总价值量。 (2)工业总产值的内容 包括三部分:生产的成品价值、对外加工费收入、自制半成品在制品期末期初差额价值。 ①成品价值:指企业在报告期内生产,并在报告期内不再进行加工,经检验合格、包装入库的已经销售和准备销售的全部工业成品(包括半成品)价值合计。成品价值中包括企业生产的自制设备及提供给本企业在建工程、其他非工业部门和生活福利部门等单位使用的成品价值,但不包括用订货者来料加工的成品(半成品)价值。 工业总产值是按现行价格计算的。成品价值按成品实物量乘以报告期不含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的产品实际销售平均单价计算。会

计核算中按成本价格转账的自制设备和自产自用的成品,按成本价格计算生产成品价值。 ②对外加工费收入:指企业在报告期内完成的对外承做的工业品加工(包括用订货者来料加工生产)的加工费收入和对外工业品修理作业所收取的加工费收入和对内非工业部门提供的加工修理、设备安装等收入。对外加工费收入按不含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的价格计算。 对于以对外加工生产为主,对外加工费收入所占比重较大的企业,如果对外加工费收入出现跨报告期支付的情况,为保证总产值生产口径计算的准确性,则应将对外加工费收入按实际情况调整,记录本报告期应实际收取的对外加工费收入。 ③自制半成品在制品期末期初差额价值。为了使工业总产值与工业中间投入中的物耗价值一致,以便同口径地计算工业增加值,规定本指标的计算原则是:凡是企业会计产品成本核算中计算半成品、在制品成本,则工业总产值中必须包括自制半成品在制品期末期初差额价值。反之则不包括。 自制半成品在制品期末期初差额价值等于自制半成品在制品期末价值减去期初价值后的余额,如果期末价值小于期初价值,该指标为负值,企业在计算产值时,应按负值计算,不能作为零处理。 (3)工业总产值计算的几种具体规定 ①凡自备原材料(包括自备零部件)生产,不论其加工繁简程度如何,一律按全价,即包括自备原材料的价值,计算工业总产值。 ②凡来料加工,加工企业只收取加工费,则加工企业一律按财务上结算的加工费计算工业总产值,即不包括定货者来料的价值。一般分两种情况:a、工业企业之间的来料加工,加工企业(即承包单位)

国民经济统计八大产业的总产值的计算方法

学号20120515416 姓名:覃玉山农业,工业,服务业等8个行业的总产值的核算方法 一、现价核算 国内生产总值核算就是按行业计算增加值,汇总各行业增加值,得到国内生产总值。在行业增加值的计算中,可以把生产法和收入法结合起来使用,即部分行业采用生产法,部分行业采用收入法。我国目前国内生产总值核算采用的就是这种方法。 1、农业(农林牧渔业) 农林牧渔业包括农业、林业、牧业和渔业。其增加值按生产法计算,即先计算总产出,再计算中间投入,增加值等于两者的差额。总产出按产品法计算,即按农林牧渔业产品产量乘以相应的产品价格计算。例如,谷物种植业产出等于稻谷、小麦、玉米、谷子、高粱等各种主产品产量和秸杆、麦衣等各种副产品产量乘以相应的价格计算;中间投入等于农林牧渔业生产过程中投入的种子、饲料、肥料、燃料、农药等材料价值与支付的运输费、邮电费、广告费、科技咨询费、防疫费等服务费之和。计算总产出和中间投入的资料来源于《农林牧渔业总产值》表,农业现价增加值及四项构成均取自《农林牧渔业增加值》表。但要注意:不能直接用总数,要剔除农林牧渔服务业。 2、工业 工业包括采掘业,制造业,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其增加值按生产法计算。 工业总产出等于工业总产值加销项税。工业总产值是按“工厂法”计算的。所谓工厂法,就是把一个工业企业作为一个整体,按企业工业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来计算,企业内部不允许重复计算,不能把企业内部各个车间的生产成果相加。例如,一个汽车制造厂,既生产成品汽车,又制造汽车零部件,但这个厂的工业总产值只计算成品汽车的价值和对外提供的汽车零部件的价值,不计算该厂制造并用于生产成品汽车所使用的零部件的价值。工业总产值包括当期生产的成品价值、对外加工费收入和自制半成品、在制品期初期末差额价值。中间投入包括货物投入和服务投入,货物投入指工业生产过程中消耗的原材料、燃料、动力的价值,服务投入指工业生产过程中消耗的运输、邮电、广告、咨询等服务的费用。 工业分为规模以上(全部国有及年产品销售收入在500万元以上非国有工业)和规模以下两部分。规模以上部分总产出和增加值取自工业年报《工业企业主要经济指标》(SB301表),总产出为总产值加销项税。规模以下部分根据企调队抽样调查资料,结合核算实际情况推算确定。销项税占工业总产值比例取9%。增加值参照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率(但不高于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率)进行推算。

工业增加值与工业总产值的关系

工业增加值与工业总产值的关系 工业增加值与工业总产值是反映工业产品总量的两项重要指标。这两项指标之间既有着内在的联系和共性的特点,也有着明显的区别和不同。 两者之间的联系主要表现为:首先,工业增加值与工业总产值核算的范围是一致的,都是工业生产的范围,所反映的都是工业企业本期生产活动的成果。其次,工业增加值与工业总产值都遵循最终产品的核算原则。它们核算的均是企业生产的工业最终产品和劳务的价值,不包括企业生产过程中各个生产环节的产品价值,以避免企业内部产品价值的重复计算。再次,工业增加值总量计算的基础来自于工业总产值,是工业总产值与工业中间投入的差额价值。 两者之间最根本的区别在于:工业增加值所反映的是工业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不包括原材料等一次性转移到产品中的价值量和付给各部门的劳务支出,是工业企业生产过程中新增加的价值量,与其他部门没有重复计算。工业总产值所反映的是工业企业生产活动的总成果,包括原材料等转移到产品中的价值量,是工业企业生产的总周转量。虽然在企业内部产值没有重复计算,但企业之间产值允许重复计算。

附件一:工业企业增加值计算方法 工业企业增加值计算方法主要有生产法和分配法,理论上二者的计算结果应该一样,可实际操作过程中,结果稍有差异,一般来说差异不会很大。针对计算增加值中存在的问题,为进一步搞准增加值的统计,现将工业企业计算方法增加值的两种方法分别介绍如下: 一、生产法 工业企业增加值(现价)=工业总产值(现价)-工业中间投入+增值税要搞好增加值的统计,关键在于搞准中间投入及增值税两个指标的统计。 (一)工业中间投入 1、定义:指企业在报告期内用于工业生产活动所一次性消耗的外购原材料、燃料、动力和其他实物产品和对外支付的服务费用。 2、计算原则:计算工业中间投入须遵循以下三条原则:①必须是从企业外部购入的产品和服务的价值,不包括生产过程中回收的废料以及自制品的价值。②必须是本期投入生产,并一次性消耗的产品和服务的价值,不包括固定资产转移价值。③中间投入的计算口径必须与总产值的计算口径相一致。即计入工业中间投入的产品和服务价值必须已经计入了工业总产值中。 3、分类:(1)工业中间投入按企业支付对象可以分为中间物质投入和中间劳务投入。中间物质投入是指生产过程中所消耗的外购原材料、燃料、动力以及其他实物产品和支付给物质生产部门(工业、农业、批发零售贸易业、建筑业、货物运输及邮电业)的服务费用。中间劳务投入指支付给非物质生产部门(如金融、保险、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医疗卫生、行政管理)的服务费用。(2)中间投入按照具体内容分为如下五大项:①直接材料(包括:原材料、辅助材料、备品配件、外购半成品、燃料、动力、包装物、其他直接材料等)。②制造费用中的中间投入(包括:修理费、办公费、水电费、机物料消耗、劳动保护费、租赁费、差旅费中的非个人支出、其它)。③管理费用中的中间投入(包括:办公费、差旅费中的非个人支出、运输费、保险费、租赁费、修理费、宣传费、咨询费、诉讼费、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无形资产摊销、

工业增加值计算方法

工业增加值计算方法简介 工业增加值是衡量工业企业生产成果的重要指标,在国民经济核算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近年来,随着统计方法制度改革的深入,国家统计局对工业增加值计算方法进行了进一步调整和规范。现将工业增加值计算方法简要介绍如下,以供参考。 一、工业增加值的概念及其与工业总产值的区别 工业增加值是指工业生产活动中新增部分的价值,是工业企业在报告期内以货币表现的工业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工业增加值不包含工业生产活动中的中间投入价值。 工业总产值是以货币表现的工业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生产的已出售或可供出售工业产品总量,它反映一定时间内工业生产的总规模和总水平。包括:成品价值,对外加工费收入,自制半成品、在产品期末初差额价值三个部分。工业总产值以工业企业作为一个整体,按企业工业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来计算,企业内部不允许重复计算。 由于工业总产值包含中间投入价值,因此在企业之

间、行业之间、地区之间存在着重复计算;而工业增加值所反映的仅是工业生产活动中新增部分的价值,不受中间投入价值的影响,因此不存在重复计算,其核算结果也不受企业重组、合并、拆分等因素的影响,能较为准确地反映工业生产成果,并能较好地与GDP核算和国际标准接轨。 二、工业增加值核算口径 工业增加值核算口径含所有的工业生产活动,包括采矿、制造、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活动。 三、工业增加值核算分类 工业增加值核算分类分为2个层次。第一层次按国民经济行业门类分为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3个行业(即第三级分类)。第二层次按国民经济行业大类分为39个行业(即第四级分类),其中采矿业有6个,制造业有30个,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有3个。 四、工业增加值计算方法

工业总产值、工业增加值的计算方法

工业增加值的计算方法 2009-11-27 15:28【大中小】【打印】【我要纠错】 工业增加值,是指工业企业在报告期内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工业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是企业全部生产活动的总成果扣除了在生产过程中消耗或转移的物质产品和劳务价值后的余额,是企业生产过程中新增加的价值。 工业增加值有两种计算方法: 一是生产法,即从工业生产过程中产品和劳务价值形成的角度入手,剔除生产环节中间投入的价值,从而得到新增价值的方法。 公式:工业增加值=工业总产值-工业中间投入+本期应交增值税 二是收入法,即从工业生产过程中创造的原始收入初次分配的角度,对工业生产活动最终成果进行核算的一种方法。 公式:工业增加值=固定资产折旧+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值+营业盈余 计算工业增加值的方法通常有两种:一是“生产法”,二是“收入法”。实际统计工作中采用哪种方法计算工业增加值由上级统计部门确定。 “生产法”工业增加值是从工业生产过程中产品和劳务价值形成的角度入手,剔除生产环节中间投入的价值,从而得到新增价值的方法。计算公式为:工业增加值=工业总产值-工

业中间投入+应交增值税。由于工业总产值和工业中间投入是计算工业增加值的基础资料,因此,两者的计算口径和计算原则是一致的。 工业总产值是指工业企业在本年内生产的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工业最终产品和提供工业劳务活动的总价值量。包括三部分: 工业总产值=生产的成品价值+对外加工费收入+自制半成品在制品期末期初差额价值。 工业增加值=固定资产折旧+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营业盈余 工业中间投入是指工业企业在报告期内用于工业生产活动所一次性消耗的外购原材料、燃料、动力及其他实物产品和对外支付的服务费用。为了使工业中间投入的计算更加准确,将工业中间投入进一步细分为直接材料、制造费用中的中间投入、管理费用中的中间投入、营业费用中的中间投入和财务费用五个指标,企业应首先计算出这五个指标,再加总计算出工业中间投入合计。 应交增值税是指企业按税法规定,从事货物销售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等增加货物价值的活动本期应交纳的税金。计算公式为:本年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减免税款+出口退税

工业总产值的计算方法

一、工业总产值的定义 工业总产值是反映一个国家或地区在一定时期内工业生产的总规模和总水平的重要指标。它指工业企业在报告期内生产的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工业最终产品和提供工业劳务活动的总价值量。包括本期生产成品价值、对外加工费收入和自制半成品、在制品期末期初差额价值)。 工业总产值按报告期内产品实际销售价格(不包括应交增值税中的销项税额)计算得到,称为现价工业总产值。现价工业总产值根据工业品出厂价格指数紧缩后,称为可比价工业总产值。 二、工业总产值的计算方法 (一)工业总产值的计算原则 工业总产值的计算必须遵循以下“三个”原则: 1、“工业生产”的原则。即凡是企业在报告期内生产的最终产品和提供的劳务,均应包括在内。凡不是工业生产的产品,均不得计入工业总产值。 2、“最终产品”的原则。即企业生产的成品价值必须是本企业工业总产值成品价值对外加工费收入自制半成品、在制品期末期初差额价值生产的,经检验合格不需再进行任何加工的最终产品。企业对外销售的半成品也应视为最终产品计入工业总产值。 3、“工厂法”原则。即以工业法人企业作为一个整体计算工业总产值,是其报告期内生产的最终产品和提供劳务的总价值量。 (二)计算工业总产值的价格确定方法

工业总产值中最主要构成部分——成品价值,按成品实物量乘以报告期内的产品实际销售平均单价计算得到。其中,产品实际销售平均单价=Σ产品销售额(不含应交增值税中的销项税额)÷Σ实际销售产品数量。企业不得采用零售价 格计算工业总产值,因为零售价格包括商品流通过程中的流通费用、税金和利润;不得采用企业内部制定的固定价、计划价或者成本价格等。 (三)工业总产值的计算公式 工业总产值=成品价值+对外加工费收入+自制半成品、在制品期末期初差额价值 举例:某汽车生产企业,2009年4月生产发动机20000辆,销售给修理 企业2000台,每台2千元,自用18000台。生产1.4排量小轿车12000辆,销售11500辆,每辆8万元;收到加工费收入10万元。请计算当月该企业工业总产值。 工业总产值=发动机产值+小轿车产值+对外加工费收入=2000×2+12000×80+100=964100(千元) 说明:自用的18000台发动机是作为中间产品安装在销售的小轿车中的,其价值包含在销售的小轿车中,故不再重复计算。 三、与工业总产值密切相关的指标 (一)工业总产值与工业销售产值的联系与区别 1、联系工业总产值与工业销售产值的计算价格和计算方法是一致的。 2、区别

工业总产值计算方法

产值定义 工业总产值是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工业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生产的工业最终产品或提供工业性劳务活动的总价值量。 表明工业企业工业生产总规模和总水平,反映的是生产总成果,并不说明经营状况的好坏和经济效益。企业是否增收,主要看利润总额的增长。利润总额是企业在报告期内实现的利润(亏损以“-”号表示)。它集中反映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各方面的效益,是企业最终的财务成果。 企业作为商品的生产者和经营者,只有把生产的产品提供给社会,才能加速资金的周转,提高自身的经济效益。如果生产的产品很多,但销售的很少,不能实现尽产尽销,甚至根本销不出去,就很难实现增收,如果实现了尽产尽销,但成本费用过高,利润率很低,甚至亏本销售,也不能实现增收,甚至造成亏损。因此,企业在报告期内工业总产值增长了,利润总额不一定增长或不一定同步增长。 表明企业是否增产增收的一个主要指标就是产值利润率。计算公式如下: 产值利润率(%)=利润总额工业总产值×100% 产值利润率的提高或降低,决定于利润总额和工业总产值的增长速度。利润总额的增长速度快于工业总产值的增长速度(利润总额增长速度与产值增长速度的比值大于1),则产值利润率必然提高;利润总额与工业总产值同步增长(两者的速度比=1),则产值利润率持平;利润总额增长速度慢于产值增长速度(两者的速度比小于1),则产值利润率降低,说明增产未增收。由此可见,实现增产增收,就要保持产值利润率指标的稳定和提高,既要抓生产,更要抓效益。 产值计算原则: 计算工业总产值应遵循三条基本原则。 1、工业生产的原则: 即凡是企业在报告期生产的经检验合格的产品,不管是否在报告期销售,均应包括在内。反之亦然,凡不是本企业生产的产品,均不计入本企业的工业总产值中。 2、最终产品的原则: 即凡是计入工业总产值的产品必须是本企业生产的经检验合格,不需再进行任何加工的最终产品。如果企业有中间产品(半成品)对外销售,那么对外销售的中间产品也应视为企业的最终产品。 3、工厂法原则:

员工的产值工资计算公式

员工的产值工资计算公式=(本月产值总数一3000元基本任务数)x6%,员工的产值积分计算公式=本月产值总数x2%。 (一)、员工月工资分配方案 正式员工的月工资分为:基本工资、技术工资、职务工资、综合管理工资、人股分红、产值工资、部门效益工资、计件工资、电话费补助、营销工资、加班工资、奖励工资。 1.基本工资: 基本工资标准为每人每月300元至500元不等。 试用员工转为正式员工后,基本工资为每月300元,连续3个月月产值超过10000元者,月基本工资可增加到每月350元,连续12个月月产值超过15000元者,月工资可增加到450元,B分累计达到10000分者,基本工资不足500元的可上调一级工资。连续六个月产值下降,工资按下降比例递减。员工休息、休假、请假超过两天部分,按平均数扣除工资。对公司有突出贡献者,基本工资标准可适当提高。 2.技术工资: 公司鼓励员工一专多能,凡员工有技术专长或是掌握多项技术者,即可享有领取技术工资资格。技术工资以每级50元标准递增,一般技术人员最高为300元,特殊技术人员最高为500元,上调间隔不得少于一年。技术工资按出勤天发放,员工休息、请假、病假参照

基本工资办法执行。 3.职务工资: 班组长以上的负责人和业务骨干均有职务工资标准,其标准因其职务高低和管理任务轻重而定,每级50元,普通干部最高为300元,经理以上干部最高为800元,按月发放。职务工资与领取者个人的管理任务完成情况挂钩,一般每100元须当月完成管理任务50分(指管理扣分),完不成管理任务按每分1元从本人职务工资中扣除,如管理水平欠佳和未完成管理职能,可随时停止发放,同时职务工资还要与出勤天数挂钩发放。公司对干部实行竟聘上岗后,可提高职务工资标准。 4.综合管理工资: 指员工接受的个性化的工作任务所发放的工资,干部每月在300元以内,员工可改用产值发放方式。 5.入股分红: 指员工与公司共同投资购买的设备,根据利润,按照入股金额的比例,当月从工资中兑现。利多多分,利少少分,无利不分。 6.产值工资: 产值工资是员工工资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影响产值工资的主要因素是员工创造产值的数量和分值的系数。 6.1公司根据员工的工作业绩和劳动时间计算产值,员工的工作业绩以产值为标准进行登记汇总。 6.2每人每月基本产值任务为3000元,超过部分,按6%计算

工业总产值工业增加值的计算方法

工业总产值工业增加值的 计算方法 Revised by BLUE on the afternoon of December 12,2020.

工业增加值的计算方法 2009-11-27 15:28【】【】【】 工业增加值,是指工业企业在报告期内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工业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是企业全部生产活动的总成果扣除了在生产过程中消耗或转移的物质产品和劳务价值后的余额,是企业生产过程中新增加的价值。 工业增加值有两种计算方法: 一是生产法,即从工业生产过程品和劳务价值形成的角度入手,剔除生产环节中间投入的价值,从而得到新增价值的方法。 公式:工业增加值=工业总产值-工业中间投入+本期应交 二是收入法,即从工业生产过程中创造的原始收入初次分配的角度,对工业生产活动最终成果进行核算的一种方法。 公式:工业增加值=固定资产折旧+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值+营业盈余 计算工业增加值的方法通常有两种:一是“生产法”,二是“收入法”。实际统计工作中采用哪种方法计算工业增加值由上级统计部门确定。 “生产法”工业增加值是从工业生产过程中产品和劳务价值形成的角度入手,剔除生产环节中间投入的价值,从而得到新增价值的方法。计算公式为:工业增加值=工业总产值-工业中间投入+应交增值税。由于工业总产值和工业中间投入是计算工业增加值的基础资料,因此,两者的计算口径和计算原则是一致的。 工业总产值是指工业企业在本年内生产的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工业最终产品和提供工业劳务活动的总价值量。包括三部分: 工业总产值=生产的成品价值+对外加工费收入+自制半成品在制品期末期初差额价值。 工业增加值=固定资产折旧+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营业盈余 工业中间投入是指工业企业在报告期内用于工业生产活动所一次性消耗的外购原材料、燃料、动力及其他实物产品和对外支付的服务费用。为了使工业中间投入的计算更加准确,将工业中间投入进一步细分为直接材料、制造费用中的中间投入、管理费用中的中间投入、营业费用中的中间投入和财务费用五个指标,企业应首先计算出这五个指标,再加总计算出工业中间投入合计。 应交增值税是指企业按税法规定,从事货物销售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等增加货物价值的活动本期应交纳的税金。计算公式为:本年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减免税款+出口退税

企业增加值计算方法

企业工业增加值计算方法工业增加值是指工业企业在报告期内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工业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是企业全部生产活动的总成果扣除了在生产过程中消耗或转移的物质产品和劳务价值后的余额,是企业生产过程中新增加的价值。 计算工业增加值通常采用两种方法。一是“生产法”,即从工业生产过程中产品和劳务价值形成的角度入手,剔除生产环节中间投入的价值,从而得到新增价值的方法。公式为:工业增加值=现价工业总产值-工业中间投入+本期应交增值税。二是“分配法”,即从工业生产过程中制造的原始收入初次分配的角度,对工业生产活动最终成果进行核算的一种方法,其计算公式:工业增加值=工资+福利费+折旧费+劳动、待业保险费+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应交增值税+营业盈余。或:工业增加值=劳动者报酬+固定资产折旧+生产税净额+营业盈余。那么,如何用“生产法”和“分配法”计算企业的工业增加值?本文将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作一些探讨。 一、按“生产法”计算: 此种方法是目前最常用、绝大多数工业企业采用的方法,从上面的公式反映出,用“生产法”计算工业增加值涉及到三个要素:一是现价工业总产值,二是工业中间投入,三是本期应交增值税。 1、现价工业总产值如何计算: (1)概念:现价工业总产值是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工业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生产的工业最终产品或提供工业性劳务活动的总价值量。

(2)计算原则:计算工业总产值要遵循三条基本原则。 工业生产的原则:即凡是企业在报告期生产的经检验合格的产品,不管是否在报告期销售,均应包括在内,反之,凡不是本企业生产的产品,均不计入本企业的工业总产值中。 最终产品的原则:即凡是计入工业总产值的产品必须是本企业生产的经检验合格,不需再进行任何加工的最终产品,如果企业有中间产品(半成品)对外销售,那对外销售的中间产品也应视为企业的最终产品。 工厂法原则:即工业总产值是以工业企业作为基本计算(核算)单位,即按企业的最终产品计算工业总产值,按这种方法计算的工业总产值,不允许同一产品价值在企业内部重复计算,但允许企业间的重复计算。 (3 ) 计算方法:工业总产值包括本期生产成品价值,对外加工费收入,在制品半成品期末期初差额价值三部分。 ①本期生产成品价值:是指企业本期生产,并在报告期内不再进行加工,经检验包装入库的全部工业成品(半成品)价值合计,包括企业生产的自制设备及提供给本企业在建工程,其他非工业部门和生产福利部门等单位使用的成品价值,本期生产成品价值按自备原材料生产的产品的数量乘以本期不含增值税(销项税额)的产品实际销售平均单价计算;会计核算中按成本价格转账的自制设备和自产自用的成品,按成本价格计算生产成品价值,生产成品价值中不包括用定货者来料加工的成品(半成品)价值。针对企业的具体情况,可以作

(完整word版)万元产值综合能耗

万元产值综合能耗 1.万元产值综合能耗 指统计报告期内企业综合能源消费量与期内用能单位工业总产值的比值,计算公式如下: 万元产值综合能耗﹦综合能源消费量(吨标煤)÷工业总产值(万元) 工业总产值是以货币表现的工业企业在报告期内生产的工业产品按实际销售价格计算的价值量。包括生产的成品价值、对外加工费收入、自制半成品在制品期末期初差额价值三部分,数据取自各企业财务报表。 根据计算工业总产值的价格不同,工业总产值又分为工业总产值(现价)和工业总产值(可比价),工业总产值(可比价)是指在计算不同时期工业总产值时,对同一产品采用同一时期的工业产品出厂价格作为可比价,本报表制度采用的是2005年产品价格作为可比价。 可比价格的计算: ①有基期价格记录的企业,可以采用基期法计算可比价。 报告期工业总产值(可比价)﹦报告期的产量×基期价格 ②没有基期价格记录或不能采用基期法的企业,可根据企业所处行业及主业结构并参考附件2的价格指数,采

用价格指数法计算可比价: 报告期工业总产值(可比价)=报告期工业总产值(现价)÷基期下一年度到当年的所有价格指数连乘 例如: 2008年工业总产值(可比价)=2008年工业总产值(现价)÷(2006年价格指数×2007年价格指数×2008年价格指数) 2.万元增加值综合能耗 万元增加值综合能耗(吨标煤/万元)=综合能源消费量(吨标煤)÷工业增加值(万元) 工业增加值指工业企业在报告期内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工业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是企业生产过程中新增加的价值。 原则上,工业企业按照“生产法”计算增加值。 生产法计算公式: 增加值﹦(工业总产值+应交增值税)-中间投入 数据应取自各企业财务报表。 增加值(可比价)=增加值(现价)÷工业品出厂价格指数 3.节能量 依据GB/T 13234-91,节能量一般分为产品节能量、产值(收入)节能量、技术措施节能量等五种,本报表制度采用产值(收入)节能量或产品节能量的计算方法,节能

统计学练习题计算题总

统计学练习题——计算题 1、某企业工人按日产量分组如下: 单位:(件) 试计算7、8月份平均每人日产量,并简要说明8月份比7月份平均每人日产量变化的原因。 7月份平均每人日产量为:37360 13320 == = ∑∑f Xf X (件) 8月份平均每人日产量为:44360 15840 == = ∑∑ f Xf X (件) 根据计算结果得知8月份比7月份平均每人日产量多7件。其原因是不同组日产量水平的工人所占比重发生变化所致。7月份工人日产量在40件以上的工人只占全部工人数的40%,而8月份这部分工人所占比重则为%。

2、某纺织厂生产某种棉布,经测定两年中各级产品的产量资料如下: 解: 2009年棉布的平均等级= 250 10 34022001?+?+?=(级) 2010年棉布的平均等级=300 6 32422701?+?+?=(级) 可见该厂棉布产品质量2010年比2009年有所提高,其平均等级由级上升为级。质量提高的原因是棉布一级品由80%上升为90%,同时二级品和三级品分别由16%及4%下降为8%及2%。 试比较和分析哪个企业的单位成本高,为什么? 解: 甲企业的平均单位产品成本=×10%+×20%+×70%=(元) 乙企业的平均单位产品成本=×30%+×30%+×40%=(元) 可见甲企业的单位产品成本较高,其原因是甲企业生产的3批产品中,单位成本较高(元)的产品数量占70%,而乙企业只占30%。 4

解: 总平均价格=230 10600 =销售总量销售总额= 5 根据上表计算该商店售货员工资的全距,平均差和标准差,平均差系数和标准差系数。 ⑴2010200 = = ∑∑ f Xf X =510(元); ⑵全距=690-375=315(元) ⑶156020 X X f A D f -?= =∑ =78(元); ⑷) (20 208500 2 = =∑∑-f f X X σ=(元)⑸%100510 78 %100?= ??= ?X D A V D A =%;

最权威全面的工业总产值、工业增加值定义及计算方法

工业总产值、工业增加值定义及计算方法 一、工业总产值及计算方法 1、工业总产值的涵义及构成 工业总产值指工业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生产的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工业最终产品和提供工业劳务活动的总价值量,包括本期生产成品价值、对外加工费收入、自制半成品及在制品期末期初差额价值三部分。 工业总产值=本期生产成品价值+对外加工费收入+自制半成品+ 在制品期末期初差额。 (1)本期生产成品价值 是指企业本期生产,并在报告期内不需再进行加工,经检验合格、包装入库的全部工业成品和对外销售的半成品的价值总和。本期生产成品价值不包括用订货者来料加工的成品和对外销售的半成品。本期生产成品价值的计算公式:本期生产成品价值=自备原材料生产的产 品数量×本期不含销项税的产品实际销售平均单。凡报告期内产品销售价格有变动,或同一种产品在同一时期有几种销售价格的,应分别按不同价格计算总产值。若一个生产周期完成时,还不能确定按哪一种价格销售,可按报告期实际平均销售价格计算。实际销售价格是指产品销售时的实际出厂价格。另外,工业总产值中有些项目,如自制设备、提供给本企业基本建设和生产福利部门的产品和工业性作业等,没有出厂"价格,可按实际成本价或加工费计算。 (2)对外加工费收入 是指企业在报告期内完成的对外承接的工业品加工(包括用订货 者来料加工的产品)的加工费收入,和对外承接的工业性作业所取得 的加工费收入。计入工业总产值的对外加工费收人应不含销项税,可根据"产品销售牧人"科目的相关资料取得。

(3)自制半成品及在制品期末期初差额 是指企业报告期自制半成品、在制品期末减期初的差额价值。该指标核算与各企业的会计核算口径一致,未设半成品科目的企业可不计这部分价值,产品产量统计和中间投人的计算也应与之保持同口径。一般企业在填写税务局的重点税源报表时要求填写工业总产值和工 业增加值。 工业总产值不包括: ①非本企业生产的工业产品价值,如购自厂外而在本企业内未经任何加工又转售的产品价值;按照合同规定不需要本企业加工和安装的协作件(如机组、仪表)的价值。 ②本企业非工业活动单位的非工业产品价值和收入,如农牧场的农、畜产品的价值,基本建设部门的建筑安装价值,运输部门的运输收入,住宅、公用事业及福利事业单位(洗衣房、澡堂、理发室等)的收入等。 ③本企业工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料(如废薄片、废浓缩液、废烟草原料、废旧物资等)的出售价值。 2、工业总产值的计算公式(2种方法): 方法1:工业总产值=当期产品总产量×当期平均销售单价; 方法2:工业总产值=当月主营业务收入+库存商品期末余额-库 存商品期初余额。 特别提示: (1)销售单价是不含税单价,因为增值税本身并不代表收入。 (2)第二个公式中,库存商品须按照销售价格计算,如果按成 本价计算,两个公式算出来的结果是不同的。 公式分解如下: 当月销售收入=当月销售数量×当月销售单价;

工业增加值与工业总产值的计算方法

工业增加值与工业总产值的计算方法 工业增加值的计算方法: 工业增加值=工业总产值(现价、新规定)-工业中间投入+本期应交增值税.参考百度百科-工业增加值。 我们写可行性研究报告时,对于某一企业,会算它的年工业增加值。 个人理解两者本质上一样,可能工业总产值用在更大的范围上,如某一地区许多企业的工业增加值之和,就是该地区的工业总产值。 工业总产值=工业增加值+中间投入,即本统计期间的工业产品的价值,有不变价和可变价两种计算方法,一般用可变价。 工业增加值=净利润+所得税+利息+工资及福利+折旧和无形资产摊消+增值税,就是指本统计期间的产品创造的社会价值,是相对中间投入而言的。 中间投入就是本期产品直接投入的各种原材料和辅助材料的价值,为生产产品从外部购买的各种原材料的价值,本企业未能对此增加价值工业总产值的两种计算方法 统计局给我们下达了工业总产值的两种计算方法: 1、当月产品产量×产品销售单价 2、当月主营业务收入+库存商品期末余额—库存商品期初余额。我的疑问是: 1、第一个公式里的“销售单价”是含增值税的还是不含税的,我认为从第二个公式“主营业务收入”看应是不含税的,有的书上说是含税的,有的说不含。 2、库存商品是按成本价核算的,与第一种计算方法是否会产生差异? 1、第一个公式中销售单价是不含税单价,因为增值税本身并不代表收入。 2、第二个公式中,如果库存商品按照成本价核算,两个公式算出来的结果是不同的。

公式分解如下: 当月销售收入=当月销售数量×当月销售单价库存商品期末余额=库存商品期末数量×当月商品成本库存商品期初余额=库存商品起初数量×当月商品成本即: 当月销售数量×当月销售单价+库存商品期末数量×当月商品成本-库存商品起初数量×当月商品成本 =当月销售数量×当月销售单价+(库存商品期末数量-库存商品期初数量)×当月销售成本 =当月销售数量×当月销售单价+(当月产量-当月销售数量)×当月销售成本=当月销售数量×(当月销售单价-当月销售成本)+当月产量×当月销售成本 这样由于销售单价与销售成本之间存在差异而造成两个公式会有不同的结果。 工业总产值是指以货币表现的工业企业在一定时期内生产的已出售或可供出售的工业产品,总量。它是反映一定时间内工业生产总规模和,总水平的重要指标,是计算工业生产发展速度和主要比例关系,计算工业产品销售率和其他经济指标的重要依据。工业总产值包括成品价值、工业性作业价值和自制半成品、在产品期末期初差额价值。工业,总产值采用“工厂法”计算,即以工业企业作为一个整体,按企业工业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来计算。但各企业之间、行业之间、地区之间存在着重复计算。 其计算公式为: 报告期工业总产值=报告期全部产品的成品价值+报告期工业性作业价值+(报告期自制半成品和在产品期末余额-报告期自制半成品和在产品期初余额)计算工业总产值采用的价格有不变价格和现行价格。

节能降耗计算方法

节能降耗计算方法 1.万元产值综合能耗 万元产值综合能耗是指统计报告期内企业综合能源消费量与期内用能单位工业总产值的比值,计算公式如下:万元产值综合能耗=综合能源消费量(吨标煤)/工业总产值(万元)。 工业总产值是以货币表现的工业企业在报告期内生产的工业产品按实际销售价格计算的价值量。包括生产的成品价值、对外加工费收入、自制半成品在制品期末期初差额价值三部分,数据取自各企业财务报表。 根据计算工业总产值的价格不同,工业总产值又分为工业总产值(现价)和工业总产值(可比价),工业总产值(可比价)是指在计算不同时期工业总产值时,对同一产品采用同一时期的工业产品出厂价格作为可比价,本报表制度采用的是2005年产品价格作为可比价。 2.可比价格的计算: ①有基期价格记录的企业,可以采用基期法计算可比价。 报告期工业总产值(可比价)=报告期的产量×基期价格 ②没有基期价格记录或不能采用基期法的企业,可根据企业所处行业及主业结构并参考附件2的价格指数,采用价格指数法计算可比价: 报告期工业总产值(可比价)=报告期工业总产值(现价)

/基期下一年度到当年的所有价格指数连乘 例如:2008年工业总产值(可比价)=2008年工业总产值(现价)/(2006年价格指数×2007年价格指数×2008年价格指数) 3.万元增加值综合能耗。 万元增加值综合能耗(吨标煤/万元)=综合能源消费量(吨标煤)/工业增加值(万元) 工业增加值指工业企业在报告期内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工业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是企业生产过程中新增加的价值。 原则上,工业企业按照“生产法”计算增加值。 生产法计算公式:增加值=(工业总产值+应交增值税)-中间投入,数据应取自各企业财务报表。 增加值(可比价)=增加值(现价)/工业品出厂价格指数 4.节能量 依据GB/T13234-91,节能量一般分为产品节能量、产值(收入)节能量、技术措施节能量等五种,本报表制度采用产值(收入)节能量或产品节能量的计算方法,节能量按定比计算,即计算报告期节能量时,均以2005年为基期。 产值(可比价)节能量=(报告期单位产值综合能耗-基期单位产值综合能耗)×报告期工业总产值,计算结果为负值时为节能。 其中:基期单位产值综合能耗是企业2005年的单位产值综合能

工业总产值销售产值工业增加值计算方法和关系

工业增加值的计算方法有两种,即生产法和收入法(又称要素分配法)。 生产法 生产法是指从工业生产过程中的产品和劳务价值形成的角度入手,剔除生产环节中投入的中间产品价值,从而得到新增价值的方法。其计算公式为:工业增加值=工业总产出-工业中间投入 在工业增加值的实际计算中,工业总产出是直接用工业总产值(现行价格、新规定)代替的。这一指标的计算价格与工业中间投入的计算价格一律与新税制的规定相一致,按不含增值税的价格计算。但是,增值税是企业所创造的新增价值的一部分,属于增加值范畴,为了确保工业增加值要素的完整,在计算工业增加值时,应将本期应交增值税计入工业增加值中。由此按生产法计算的工业增加值的实际计算公式应为: 工业增加值=工业总产值(现价、新规定)-工业中间投入+本期应交增值税收入法 ①工业总产值(现行价格、新规定) 包括本期生产的成品价值、对外加工费收入和自制半成品在制品期限期末期初差额价值。 ②工业中间投入 具体计算方法 a、正算法:即将制造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中属于中间消耗的部分分别相加(中间物质消耗按不含增值税的价格计算),再加上直接材料和利息得出工业中间投入总和。 b、倒算法:即分别用制造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合计减去该三项费用

中不属于增加值的项目,如工资、福利费等,倒算出三项费用中的中间消耗,再加上直接材料和利息支出,得出工业中间投入总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采用倒算法计算比较简便易行。 ③本期应交增值税 本期应交增值税是指工业企业在报告期内应缴纳的增值税额。其计算公式为:本年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数-进项税额-减免税款-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年初未抵扣数-年末未抵扣数1)销项税额:是指企业在报告期内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应收取的增值税额。 2) 出口退税:反映企业适用零税率的货物,向海关办理报关出口手续后,凭出口报关单等有关凭证,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出口退税而收到退回的税款。 3) 进项税额转出数:反映企业购进货物、在制品产成品等发生非正常损失以及其他原因而不应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按规定必须转出的进项税额。 4) 进项税额:是指企业在报告期内购入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而支付的、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额。 5) 减免税额:反映企业在报告期按国家规定直接减免的增值税。 6) 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反映企业报告期内按国家规定的退税率计算的出口货物的进项税额抵减内销产品的应纳税额。 7) 年初(末)未抵扣数:是指当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时,才会出现未抵扣数,年初(末)未抵扣数必须小于等于零。

工业企业主要统计报表指标解释

一、工业总产值的定义 工业总产值(当年价格):指工业企业在本年生产的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工业最终产品和提供工业劳务活动的总价值量。 1.工业总产值计算应遵循的原则 (1)工业生产的原则。即凡是企业在本年生产的最终产品和提供的劳务,均应包括在。其中的最终产品,不管是否在本年销售,只要是本年生产的,就应包括在。凡不是工业生产的产品,均不得计入工业总产值。 (2)最终产品的原则。即企业生产的成品价值必须是本企业生产的,经检验合格不需再进行任何加工的最终产品。企业对外销售的半成品也应视为最终产品计入工业总产值。而在本企业各车间转移的半成品和在制品只能计算其期末期初差额价值。 (3)“工厂法”原则。即以法人工业企业作为一个整体计算工业总产值,是其本年生产的最终产品和提供劳务的总价值量。 (二)、工业总产值的容 包括三部分:生产的成品价值、对外加工费收入、自制半成品在制品期末期初差额价值。 (1)成品价值:指企业在本年生产,并在本年不再进行加工,经检验合格、包装入库的已经销售和准备销售的全部工业成品(包括半成品)价值合计。成品价值中包括企业生产的自制设备及提供给本企业在建工程、其他非工业部门和生活福利部门等单位使用的成品价值,但不包括用订货者来料加工的成品(半成品)价值。 工业总产值是按现行价格计算的。成品价值按成品实物量乘以本年不含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的产品实际销售平均单价计算。会计核算中按成本价格转帐的自制设备和自产自用的成品,按成本价格计算生产成品价值。 (2)对外加工费收入:指企业在报告期完成的对外承做的工业品加工(包括用订货者来料加工生产)的加工费收入和对外工业品修理作业所收取的加工费收入和对非工业部门提供 的加工修理、设备安装等收入。对外加工费收入按不含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的价格计算。 对于以对外加工生产为主,对外加工费收入所占比重较大的企业,如果对外加工费收入出现跨年度支付的情况,为保证总产值生产口径计算的准确性,则应将对外加工费收入按实际情况调整,记录本年应实际收取的对外加工费收入。 (3)自制半成品在制品期末期初差额价值。为了使工业总产值与工业中间投入中的物耗价值一致,以便同口径地计算工业增加值,规定本指标的计算原则是:凡是企业会计产品成本核算中计算半成品、在制品成本,则工业总产值中必须包括自制半成品在制品期末期初差额价值。反之则不包括。

如何理解国内生产总值的概念及三种计算方法。

如何理解国内生产总值的概念及三种计算方法。你知道中国2000年和2005年国内生产总值、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在世界的排名吗? 答:国内生产总值(Gross Domestic Product,简称GDP)是按市场价格计算的一个国家(或地区)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是全部最终产品和劳务的价值总额 国内生产总值有三种核算方法,即生产法、收入法和支出法。三种方法分别从不同的角度反映国民经济生产活动成果。 生产法 生产法是从生产过程中创造的货物和服务价值入手,剔除生产过程中投入的中间货物和服务价值,得到增加价值的一种方法。国民经济各产业部门增加值计算公式如下: 增加值=总产出一中间投入 将国民经济各产业部门生产法增加值相加,得到生产法国内生产总值。 (1)总产出指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生产的所有货物和服务的价值,既包括新增价值,也包括转移价值。它反映常住单位生产活动的总规模。不同行业的总产出计算方法不同,大致可分为五类。第一类按产品法计算,表现形式为产值。如农业总产值,工业总产值,建筑业总产值。其中由于按工厂法计算的工业总产值不含增值税,而增加值包括增值税,所以计算工业总产出还需进行相应的调整,即工业总产出=工业总产值+销项税;第二类按提供的服务计算,表现形式为毛利(即商业进销差价),如批发和零售业总产出=商业附加费;第三类以营业收入来计算,如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以及社会服务业中的营利性企业;第四类以虚拟服务收入+实际服务费收入来计算,如金融业(主要包括银行业、保险业)和房地产业;第五类以经常性业务支出+虚拟折旧来计算,如非营利的行政事业单位。

(2)中间投入指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生产过程中消耗和使用的非固定资产货物和服务的价值。中间投入也称中间消耗,反映用于生产过程中的转移价值。计入中间投入的货物和服务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与总产出的计算范围保持一致;二是本期一次性使用的。 (3)增加值即总产出减去中间投入后的差额,反映一定时期内各产业部门生产经营活动的最终成果。 收入法 收入法也称分配法,是从生产过程形成收入的角度,对常住单位的生产活动成果进行核算。国民经济各产业部门收入法增加值由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固定资产折旧和营业盈余四个部分组成。计算公式为: 增加值=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固定资产折旧+营业盈余 国民经济各产业部门收入法增加值之和等于收入法国内生产总值。 (1)劳动者报酬指劳动者因从事生产活动所获得的全部报酬。包括劳动者获得的各种形式的工资、奖金和津贴,既有货币形式的,也有实物形式的。还包括劳动者所享受的公费医疗和医药卫生费、上下班交通补贴和单位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对于个体经济来说,其所有者所获得的劳动报酬和经营利润不易区分,这两部分统一作为劳动者报酬处理。 (2)生产税净额指生产税减生产补贴后的差额。生产税指政府对生产单位从事生产、销售和经营活动以及因从事生产活动使用某些生产要素(如固定资产、土地、劳动力)所征收的各种税、附加费和规费。包括销售税金及附加、增值税、管理费中开支的各种税、应交纳的养路费、排污费和水电费附加、烟酒专卖上缴政府的专项收入等。生产补贴与生产税相反,指政府对生产单位的单方面转移支付,因此视为负生产税,包括政策性亏损补贴、价格补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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