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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应该知道的法律知识!(内)

大学生应该知道的法律知识!(内)
大学生应该知道的法律知识!(内)

1、《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规定学生可以转学的情形:

A. 入学未满一学期的;

B. 应予退学的;

C. 学生户口已经迁入学校所在地的

2、《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规定纪律处分包括:

A. 严重警告

B. 留校察看

C. 开除学籍

3、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4、属于劳动合同必备条款的是劳动报酬。

5、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

6、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7、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

8、学生所犯以下情形,学校能给与开除学籍处分:

A. 剽窃、抄袭他人研究成果,情节严重。

B. 触犯国家刑事法律,构成犯罪。

C. 屡次违反学校规定受到纪律处分,经教育不悔改的。

9、我国刑法规定,对已满 14 周岁不满 18 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10、张某租住王某的房子,合同约定半年付一次租金。半年后,王某向张某索要房费,张某以房子漏雨拒绝支付租金,王某向法院提起诉讼,其诉讼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11、某大学维修地下管道,在路中挖了一个深坑,设置了路障和警示标志。教师甲开车撞到全部标志,导致学生乙在骑车路经该地时避让不及而将车骑入人行道,造成学生丙受伤。对丙的损失,由学校承担。

12、对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贪污案件有核准权的法院是最高人民法院。

13、依照我国现行宪法的规定, 决定战争和和平的问题的权力属于全

国人民代表大会。

14、全国法制宣传日是每年的 12月4日。

15、学生所犯以下情形,学校能给与开除学籍处分:

A. 剽窃、抄袭他人研究成果,情节严重。

B. 触犯国家刑事法律,构成犯罪。

C. 屡次违反学校规定受到纪律处分,经教育不悔改的。

16、下列是法定继承中的第一顺序继承人:

A. 配偶

B. 私生子

C. 女儿

17、已经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

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18、下列属于大学生在校期间依法享有的权利:

A. 申请奖学金、助学金以及助学贷款

B. 参加社会服务、勤工助学,在校内组织、参加学生团体及文娱

体育等活动。

C. 获得校内所有设施的使用权。

19、某甲是精神病患者,一日他突然手持匕首追杀某乙,甲将乙逼到一房屋的角落里,乙在无处可逃的情况下,顺手将桌上的花瓶拾起扔向甲,致使甲右眼失明,乙的行为是: 正当防卫

20、《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规定学生有下列情形应予退学的:

A. 学业成绩未达到学校要求或者在学校规定年限内(含休学)

未完成学业的;

B. 休学期满,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或者申请复学

经复查不合格的;.

C. 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无正当事由的;

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现状及分析。

当代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现状及分析。

(一)大学生的法律知识水平不高。 法律知识是法律意识的一个重要内容,是衡量法律意识水平高低的一个重要依据。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董舆[2]教授通过他的法律意识调查报告显示出:“人们的法律意识水平的高低与其文化程度成正比。”虽然我国高校的大学生学过一些法律知识,但整体法律知识水平却较低。 当前我国大学生大都重视专业课,而对法律基础课不予以重视,只是临到考试的时候突击,应付了事,大多数学生重学分,轻实效,在这种思想的支配下,大学生不可能有扎实的法律基础知识。 (二)大学生法律观点偏差,法制观念淡薄。 法律观点、法律观念是法律意识的组成部分,它是衡量法律意识水平的依据。它们与法律知识水平之间存在着密切的联系。由于当前大学生的法律知识水平较低,法律知识薄弱,易产生错误的观点、淡薄的法制观念,部分大学生对法律的实现持怀疑、不信任的态度。《中国青年研究》(1999,2)[3]中有这样一组调查数据,对象是某高校三年级的大学生,他们对于“如果你涉及到诉讼,你对法律的公正裁决”表示有信心的占35.1%,而58.1%的大学生表示信心不足,有6.8%的大学生表示完全没有信心。对“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吗?”回答“不太平等”的占第一位为79.7%,“不平等”的占第二位12.8%,认为“平等”的占9.5%。另一方面,大学生缺乏权利观念,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不能积极主动地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而是以消极的态度对待法律,甚至会放弃法律武器,采用报复的手段来讨回“公道”,导致了违法犯罪的可能性。 (三)高等院校呈现出逐年上升的违法犯罪现象。 时至今日,大学生犯罪问题已呈现上升趋势,据中国犯罪研究会会长,北京大学,法学教授康树华[4]所作的一项调查表明:1965年,大学生犯罪占整个社会刑事犯罪的1%,“文革”期间,占整个刑事犯罪的2.5%,而近几年,占整个社会的17%。我们知道2002年1月29日和2月23日,清华大学学生刘海洋先后两次把掺有火碱和硫酸的饮料,倒在北京动物园饲养的狗熊身上和嘴里,造成多只狗熊受伤。刘海洋在被拘留后说,自己学了法律基础知识。知道民法、刑法等,但却不知道伤害狗熊是违法犯罪。现在知道了,自己

法律知识调查报告

法律知识调查报告 需求的调查,以便通过社区这个试验点来提高法学学生对于法律知识的实践能力,下面小编整理的法律知识调查报告,欢迎来参考! 一、调查报告的背景 自古以来,法一直存在于人们的心中。奴隶时代的奴隶法,到王政时代的君主法制,再到如今的各种成文法典。法律随着时间的发展,越来越深入人心了。然而对于运用法律捍卫自己的权利,又有多大的普及面呢?在我们现在的社会中,往往高速的市场计划经济的发展,带来的然而大量的法律问题,如雇佣合同关系的法律问题、劳动纠纷、邻里关系纠纷、物权债权的纠纷、婚姻纠纷、交通纠纷、医疗纠纷、消费纠纷等等,这都然而与我们生活息息相关的。但然而在我国努力普法的大前提下,又有多少人能乘着改革的春风,沐浴法律的光芒?基于这个问题,本调查小组便以法律较为薄弱的社区为切入点,开展了对于社区法律需求的调查,以便通过社区这个试验点来提高法学学生对于法律知识的实践能力。 二、调查活动的开展 开展前,调查小组以络查询,口头调查等方式对社区法律现状进行了初步的了解,从中发现了社区法律对于需求存在的问题。然后在分析之后,总结出了社区法律的问题所在。

但由于结果显示的不够明确,特设定了有针对性的宣传调查活动。 首先,调查小组对于南宁市、防城港市不同的社区进行了初步的分层(以社区人均收入的不同来分出三个级别的社区),拟出具有针对性问题的问卷调查与宣传方式。其次,寻求指导老师与律师的帮助,请求他们指出对于活动计划的不足以及注意事项。最后则然而制定方案,针对不同的社区进行实际性的活动。例如:发动有兴趣的在校法学学生一起前往各个社区进行法律宣传以及面对面的调查;发放问卷调查给在校大学生,让其携带回家让其亲属填写,在假期过后回收统计;深入社区进行法律宣传与填写问卷。通过这些活动,一能实际的解决社区居民所纠结的法律问题,二然而可对法学生所学知识的掌握程度与实际应用能力进行测试。在一系列的普法调查工作结束后,小组回收问卷,进行精细的数据统计以及精准的分析,以便于得出准确的结果,然后总结成文。 三、问题分析 经过调查小组一系列的普法宣传、派发问卷,经回收整理分析后得出如下的结论: 1.各分层的社区居民对于法律认识不同 社区人均水平不同导致了居民的文化程度、法律意识参差不齐。针对这个状况,本调查小组把对象分为三个层次,

大学生实用法律论文

姓名:X X X 班级:XXX 学号:XXX 欲望风暴·校园迷情之案例分析 作为一名在校大学生,我们只是生活在一个相对社会较简单的生活圈,各个方面还处于懵懵懂之期,对于法律还没有充分的了解和学习,还相当缺乏一些基本法律的知识,当我看了《普法栏目剧》的“欲望风暴·校园迷情”之后,让我对于法律有了进一步的理解,也有很多的感触和肺腑之言,下面我将以法律的角度,全面而详细的阐述这个案例: 曹玲玲:在这个案例中,曹玲玲并没有触犯法律,但是这些一系列悲剧事情的发生,却都是因她而起。在高中时,她就性格孤僻,不善和人交流,到了大学时,又特别的偏激。就读大学期间,她喜欢上了一个文质彬彬、有文学修养却有着家庭婚姻的老师,在道德上曹玲玲实属不该这样做,但是处在一个情窦初开的时期,对于感情是非的决定也是无可厚非的。做出这样决定的同时却也在深深地伤害着一个人,曹玲玲的前男友曾亮,曾亮是很喜欢曹玲玲的,对她不离不弃衷心劝告,句句笃言,字字肺腑,但曹玲玲依然无动于衷。终于有一天悲剧发生了,曹玲玲死了,无论她是怎么死的,是自杀还是他杀?她都是最大的受害者。但我都会相信法律会给她一个公平公正的结果! 曾亮:他在这个案例中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9条的绑架罪:以勒索财物

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曾亮虽然用他的冲动去扞卫他的爱情,但是这样的做法是不理智的,是愚蠢的,更是触犯法律的。当他知道曹玲玲和苏元老师有不正当关系时,不应该选择沉默,更不应该选择报复,甚至在得知曹玲玲死亡之后,贸然去动手殴打苏元老师,以及酗酒解愁,直至最后他绑架了苏元的女儿苏媛媛为人质,要挟苏元主动向警察自首以及索要十万元现金,这都是不对的,是愚蠢至极的做法,最终等待他的只有法律的严厉制裁。 苏元:在这个案例中苏元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10条的包庇罪: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作为一个大学的老师,应该为人师表,以身作则;然而他却克制不了自己,最终走错一步误其一生啊;作为一个有家庭婚姻的男人,应该勇敢担当责任,应该爱护自己的妻子及孩子;然而他却控制不了自己的欲望,在感情上背叛了他的妻子,最终导致悲剧进一步的发生,他是悲剧发生的始作俑者。就在他极力想和曹玲玲撇清关系时,却发生了一件令他始料未及的事情,一张张昔日和曹玲玲暧昧的照片出现在他面前,铁的证据使他不知所从,紧张万分。这时苏元叫来了曹玲玲的唯一闺蜜于小芳,询问了一些关于照片的事情,而于小芳借此机会向苏元表白了,更是让苏元不知所措。之后更是以曹玲玲为名的一篇篇帖子,直指苏元和曹玲玲的不正当关系,更是让苏元身心俱疲。此时警方注意到了帖子,最终将于小芳抓获。 于小芳:在这个案例中于小芳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46条的侮辱罪、诽谤

青少年法制教育调研报告

青少年法制教育调研报告 青少年法制教育调研报告 青少年法制教育调研报告 举世瞩目的第二届夏季青年奥林匹克运动会将于xx年8月16日至28日在南京举行。如何抢抓机遇,结合青奥会的召开,对青少年进行一次与青奥有关的法律法规教育是我们各级担任法制宣传教育 的职能部门值得思考的问题。 一、明确对青少年开展青奥教育的重要意义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是世界的希望,结合青奥会在我们南京召开的机遇,发挥法制宣传教育的渗透性,为青奥会如期顺利举行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人文环境、文明安全环境都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一是有利于为青奥会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青奥会是全世界青少年的大聚会、大欢庆。也是我们全市数百万青少年的盛大节日,在这一背景下,对广大青少年强化青奥法律法规的知识教育,发挥法制宣传教育的渗透作用,有利于全市广大青少年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形成学法用法守法的良好氛围。通过开展青奥法制教育,使青少年在法律的熏陶下,不但自己遵纪守法,而且敢于同违法 __作斗争,成为

学习法律、宣传法律的急先锋。为青奥盛会的召开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是有利于推进“六五”普法规划的落实。青少年是“六五”普 法的重中之重对象。结合青奥盛会开展青奥法制教育也是增强青少年法律意识的一种手段。青奥法制教育的内容都离不开国家的法律法规,结合青奥盛会的召开,开展青奥法律法规知识教育,有利于青少年增强学法用法的兴趣。有利于激发他们学法用法的热情,借盛会召开的良好机遇,对青少年进行法律法规的大普及、大宣传、大教育也是推进“六五”普法深入发展,全面落实“六五”普法规划的具体行动和重要手段。 三是有利于保护青奥知识产权和版权。对青少年进行青奥法制教育,有利于保护青奥知识产权、青奥商标权及青奥相关的版权,使青少年懂得青奥的商标权、版权不容侵害。通过青奥法律法规的教育,特别是知识产权的教育,使他们成为向亲朋好友宣传青奥知识产权的宣传者。 四是有利于推进青奥盛会的顺利举行。结合青奥盛会对青少年进 行食品、药品、安全生产、治安环境的法律法规教育,有利于创造安全文明的生产生活环境,有利于促进食品卫生,预防各种疾病的发生。

2021年大学生求职必须了解的法律常识

大学生求职必须了解的法律常识 又是一年毕业季,应届大学生们在海投后,终于找到心仪的职位,但不少人初入职场,因不懂如何签劳动合同,一不小心就吃了亏。 应届毕业生:临近毕业时,我找到一家用人单位,他们提出先试用三个月,这期间不签书面劳动合同,没有工资只发生活补助,试用合格后再签一年期的合同,用人单位的要求合法吗? 律师:用人单位的要求不合理,更不合法。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往届毕业生:去年毕业时,我应聘到泉州一家商业银行担任柜员,但劳动合同是与一家劳务派遣公司签的。刚开始没觉得有什么不一样,工作一段时间后却发现,和我相同岗位的部分同事是直接跟银行签合同,而不是跟这家劳务派遣公司,而这部分同事的工资明显高过我,我该怎么办?

律师:根据新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而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所以,你可以向该银行提出“同工同酬”的要求,该诉求合法有据。 应届毕业生:7月初与用人单位签订一份《劳动合同》,这份合同是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范本。但之后,用人单位要求再签一份《补充协议》,约定如果我提前解除合同,我个人要支付公司以我一年工资计算的违约金。用人单位的要求合理吗? 律师:劳动合同法规定,两种情形劳动者须支付用人单位违约金,一是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并约定服务期,若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应按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二是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除此之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往届毕业生:xx年我与一家公司签订两年的劳动合同,现在找到一家待遇更好的公司,我想辞职,但公司不同意,该怎么办?

2020年大学生法律法规知识竞赛题库及答案(完整版)

2020年大学生法律法规知识竞赛题库及答 案(完整版) 1、被判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B)以上,才可以假释。 A.15年 B.10年 C.12年 D.20年 2、下列哪些是现行宪法新增加的内容:( C) A.平等权 B.受教育权 C.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D.迁徙自由 3.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A )。 A、人民 B、中国共产党 4.中华人民共和国(B )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A、人民 B、公民 3、《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是于(C )正式施行的。 A、1991年1月1日 B、1991年9月4日 C、1992年1月1日 D、1999年11月1日 4、按照法律规定的内容不同,可以划分为( C)。 A.一般法和特别法 B.国内法和国际法 C.实体法和程序法 D.成文法和习惯法 5、外国人在中国领域外侵害中国国家或者中国公民利益,仍然可以依照中国法律追究,但在外国已受过刑罚处罚的(A)。 A.可以免除或者减轻处罚 B.应当免除或减轻处罚 C.可以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D.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6、.我国现行刑法是( D)。 A.79年刑法 B.79年刑法以及以后制定的单行刑法

C.79年刑法以及以后的附属刑事法规 D.97年修订后的刑法 7、刑法的基本原则包括(ABC)。 A.罪刑法定原则 B.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 C.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D.罪责自负反对株连原则 8、自由刑包括(ABCD)。 A.无期徒刑 B.有期徒刑 C.管制 D.拘役 9、我国现行的《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颁布的第几部宪法?哪年颁布的?第四部,1982年颁布。 10行政法律关系是指经过行政法规所调整,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行政关系。╳ 11、依法行政原则和合理行政原则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12、行政主体必须是行政责任的承担者。╳ 13、警匪报警电话是什么?火警电话是什么?医疗急救电话是什么?交通事故报警电话是什么?它们依次是:110,119,120,122。 14、行政法律关系中不可缺少的一方主体是(C) A.行政机关 B.行政相对方 C.行政主体 D.授权组织 15、甲、乙双方签订了货物买卖合同,由甲方向乙方提供货物。后经甲方同意,乙方将合同中的权利、义务转给丙。这样,法律关系的( D )就发生了变更。 A.主体、客体 B.内容 C.客体 D.主体 16行政行为的不可变更力是指行政行为具有(B) A.公定力 B.确定力 C.拘束力 D.执行力

关于农民工法律意识的调查报告

关于农民工法律意识的调查报告 11秋法本王雅 调查时间:2013年3月。 调查地点:农村、乡镇、就业办事处等地方。 调查方式:采用收集材料、电话、网聊、面谈等方式进行调查。 调查目的:了解农民工获取法律知识及法律援助的途径,深入剖析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 前言:农民工是我国社会转型过程中的必然产物,大量进城务工的农民成为缩小城乡差别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一支重要的生力军。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不同程度地受到侵犯其主要原因是农民工法律素质普遍较低不懂得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针对这一问题我对清涧县的农民工进行了一次深入的调查。 通过调查清涧县外出的农民工在外主要涉及建筑业、餐饮服务、批发零售、车辆修理、轻工业等行业。 一、农民工获取法律知识及法律援助的途径 调查显示电视、广播、报刊、杂志这些传统媒体仍然是农民工获取法律知识的主要途径和手段,占到了被调查人数的54.64%。通过法制宣传橱窗获取法律知识的农民工占到了总数的25.24%,以互联网为载体获得法律知识的农民工只占到了总数的1.6%。 在农民工认为在哪里咨询法律问题比较可靠这一问题上,有48%的人选择了政府相关部门,44%的人选择了法律服务所,33%的人选择了律师事务所,还有13.5%的人选择了熟人介绍。 在有效解决法律问题途径这一项目上,有66.51%的人选择了依法解决,另外还有9.57%的人选择了上访,这说明大部分农民工已有了通过法律手段保护自身利益的法律意识,而少部分把上访作为解决问题的途径,这也符合当前社会的实际。 在农民工是否了解法律援助具体条件的问题上,有84.07%的人选择了了解一些。有85.64%的被调查者认为,当他们需要法律帮助时很方便或比较方便。此外还有89.84%的农民工认为他们能够或有时能在社区获得法律帮助。 二、农民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农民工分布较广、流动性大、居住分散、难以集中 这些特性给农民工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带来了一定难度,特别是外出农民工

关于法律常识问卷调查的分析报告

关于法律常识问卷调查的分析报告 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经济常年保持高速发展,综合国力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也在不断的提高。十年的文革,教训深刻,正是由于对权力缺乏有效的制衡,才导致权力的滥用,酿成了文革这场巨大的灾难。而对权力有效制约的方式很多,法律无疑是最有效,也最科学的一种方式。当今社会,民主是一种主流的思想,而民主的真正的实现是离不开法律的保证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开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不仅在物质方面,在精神文化、政治文化方面也不断在走具有中国特色的道路。而政治文化方面的探索中,如何进行民主政治建设是很关键的一个问题。民主政治就是法治政治。多年来,我国不断加强法治建设,试图建立法治社会,以法治作为调节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秩序的手段和方法。直至今日,我国在法治建设方面取得了出色的成绩。在我国,法制系统已经基本建立,各方面的立法日臻完善,法制已经涉及到了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上至国家种种大事,下至人民的日常生活,法律都进行了尽可能详细的规定。法治是一种社会治理的手段,同时也是一种理想的社会状态,以法律作为社会调整的有效工具,以法律为核心引导社会各方面的生活。但是显然的,我国还未真正的达成法治。还存在很多的不足和漏洞。 法治的实现,需要两方面的内容。一方面就是法制,主要是从立法者的角度来讲,需要立法者通过立法对社会生活的种种进

行立法,使在实现法治的过程中有法可依。另一方面就是法制的实施。有了相关的立法就要去实施,否则就会将法律架空而称为一纸空文。我国现在已经建立起基本的法制体系,而法律的实施方面则存在不少的问题,或是执法不严,徇私舞弊,或是对法律的本意的理解不到位而使法律在转化为实践的过程中出现偏差。因而我国并没有真正的实现法治。 法律的实施一方面要靠执法者严格执法,大公无私,同时也要靠民众的配合。从民众的角度讲法治的话,那么民众的法律意识的提高是实现法治的极为关键的因素。因为民主社会的法律是大众的法律,是社会调整的工具和手段。法律调整的更多的是与民众密切相关的问题,只有民众的配合,民众对法律的理解的增加才能帮助法治的实现。 下面是对法律常识的一个调查,用来了解如今社会民众的法律常识的情况。 本次调查共有403人参加,其中男性为272人,占67%,而女性则为132人,占33%。同时调查对象分属不同的年龄段,20—29岁的人数最多,为274人,占68%,而其他的年龄段也都有分布。本次调查选取这些年龄段较多主要是考虑到处于这个年龄段的人在思想、知识文化、社会了解度等等方面都已趋成熟,思想属于最活跃最进步的阶段,思路开阔,与社会的接触较多,对于本次调查来说局限最小,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关于调查对象的地域分布,本次调查所涉及的区域较广,东中西部都有涉

关于大学生掌握法律常识程度的调查报告

关于大学生掌握法律常识程度的调查 报告

关于大学生掌握法律常识程度的调查报告 调研时间: 12月1日到7日 调查手段:问卷调查 调研地点:女生李园四舍,男生菊园六舍 调研对象:西南大学在校本科生 工作分配:1问卷撰写者:张锦鑫,王妍郦2调查员:田佳,董玲巧3汇总数据:夏俊彦4调查报告书写人员:张锦 鑫 调查目的:了解在校大学生对法律常识的了解程度,以及对法律的看法,自身的法律修养。以便采取相应措施提高大学生法律修养,维护大学生的合法权益,提高大学生守法懂法用法的水平。调查背景:中国推行依法治国,建立和谐社会,这就离不开对公民的普法教育,以降低犯罪率和违法行为的发生。而大学生正是公民中受教育程度比较高的群体,师范生更是肩负着教育下一代的重要而光荣的使命,只有教师的法律素质高了才会教育出有高素质的下一代。对于非师范生来说毕业后进入工作岗位,于各种人员进行接触,进行各种有关利益的交易,这就免不了经过法律常识进行保护与维权。现代社会律师这个行业很受欢迎这就是因为人们的维权意识提高了,我们的大学生正处于身心迅速发展的阶段,只有在这个时候进行适当的及时的法律教育才会使大学生的法律修养提高,成为合格的人才,避免成为法盲。适应国家对人才的发展需要。

调查过程: 1准备阶段:12月1日到2日进行问卷调查问题的出题阶段,而且考虑问卷问题的可答性,科学性与简练性。共有11个客观题1个主观题。 2调查阶段:12月3日到4日,由调研员将问卷分发给调查对象进行填写。 3数据汇总阶段:12月5日对数据进行汇总计算,有效问卷22份。 4填写调查报告阶段:12月6日到7日。 调查结果:(按照问卷顺序进行填写) 1调查对象比较广泛:从李园四舍,橘园六舍的大一至大四均参加,合作度比较好。 2关于法律的定义问题上18.1%的人认为是正义与理性的体现,9%人认为是一个合同的契约,45.4%的人认为是社会上人与人之间关系的规范,13.6%的人认为是统治阶级的意志的体现,是阶级专政的工具之一。 3关于法律与日常生活63.6%的人认为法律的影响无处不在,36.3%的人认为只有在特定的条件下才会接触法律。 4关于法制型节目的关注程度上来看:72.7%的人关注程度一般,27.2%的人关注程度为偶然。 5关于法律与道德的关系来看17.15的人认为法律比道德调整的范围更广,36.3%的人认为法律具有强制力,道德没有强制力,

法律知识调查报告

法律知识调查报告 篇一:大学生法律知识调查报告 大学生法律意识调查报告 摘要:众所周知,大学生正处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和发展的重要时期,亟需在学校和社会的正确指引下努力学习,不断提高和完善自我。大学生既要具备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也应具备相应的法律素质,树立“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观念,提高运用法律的能力,这是社会主义高等教育的基本方针,也是大学生自身成才的迫切需要。本次调查即以“当代大学生的法律意识”为主题,通过调查、分析等方法的运用,对大学生的法律意识进行研究与剖析,进一步了解当代大学生的法律意识状况。 关键词:大学生法律意识维权意识 调查人员: 调查目的:法律是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的有力武器,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有力保障。而当前中国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普遍较为淡薄,法律知识有所欠缺,且权利意识有待提高,多数大学生不能积极主动地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组织者希望通过此次调查分析,对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有所了解,并提出相应建议以望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引起大学生对法律的关注。 调查方法:问卷调查(包括网上问卷和纸质问卷)实地采访

查找图书馆、网络资料 调查人数:129 调查结果:如下所示 正文 一.问卷调查结果分析 1.您通过哪些渠道了解法律知识 a.国家宣传B.自己阅读书籍c.亲身经历d.其他 2.您认为法律的作用是 a.保护公民权益B.打击非法犯罪c.规定公民义务 d.巩固统治阶级统治E.说不清 分析:从以上的数据中,不难发现大多数学生是通过国家宣传和自己阅读书籍这两种途径来了解法律知识的,相对而言,通过亲身经历而对法律知识有所了解的学生所占比重偏少,说明大学生了解法律知识的渠道多限于书本知识和宣传媒介,实际运用而得的法律知识相对较少。而认为法律的作用在于保护公民权益,打击非法犯罪,规定公民义务 ,巩固阶级统治的学生比例相应递减,极少部分学生说不清楚法律的作用,这说明绝大多数大学生对于法律的作用仍有一个比较系统的概念,且保护公民权益占最大比重。 3.您会关注立法等法律热点吗 a.会B.不会 4.您去超市购物,有没有索要发票的习惯

大学生法律意识调查报告

大学生法律意识调查报告 法律意识是人们对于法(特别是现行法)和有关法律现象的观点、知识和心理态度的总称。法律意识是一种观念的法律文化,对法的制定实施是非常重要的。它表现为探索法律现象的各种法律学说,对现行法律的评价和解释,人们的法律动机(法律要求),对自己权利、义务的认识(法律感),对法、法律制度了解、掌握、运用的程度(法律知识),以及对行为是否合法的评价等。更多关于大学生法律意识的调查报告,请看下文。 范文(一) 秉承学院团委实践真知,提升自我,服务社会,共建和谐的宗旨,今年我选择了社会调研活动作为我的实践内容。众所周知,法律是我们维护正当权益的武器,只有充分运用法律,才能很好地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而拥有法律意识和法律知识是运 用法律的前提。大学生作为具有专业知识的21世纪高级人才,其法律意识是否健全呢?于是我对汕头大学留校过年的50名外地大学(非本科法学专业)进行了调查。 一、研究方法,问卷调查 调查时间为XX年年2月10日,在我的高中同学的帮助下,对汕大未返乡过年的50名非法学本科专业的外地大学生进行问卷调查,调查方式是无记名填写调查问卷,人工进行调查结果分析,从而得出调查结论。

二、调查结果 通过问卷调查,对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有了基本了解,调查情况如下: 1、85.13%的大学生认为法律与他们的生活密切相关,但还有少数14.87%认为无关; 2、54.87%的大学生秉信法律能为他们解决现实中的问题纠纷,维护切身的利益,8.21%却认为不能,还有36.92%认为目前不能,但相信以后会逐渐完善; 3、23.59%的大学生对法律所规定的公民的权利和义务的了解不是很清楚,73.33%大学生了解一般,只有3.08%了解很透彻; 4、通过电视、网络、报纸、杂志等渠道获得法律知识的学生比例居多,占76.41%,12.82%是自己通过看有关法律方面的书籍了解,通过国家普通法宣传这一途径的占最少数,为10.77%; 5、问如果你在网上买到一件伪劣的电子产品,70.77%的人采取要求退货的措施,13.85%大学生认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自好自认倒霉,15.38%表示要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6、问:某人经过一栋楼,刚好被楼上掉下的花盆砸中,大脑受了伤,导致下半身瘫痪。他的家人去了那栋楼挨家挨户地问是谁家掉下来的花盆,但大家都不承认。那他该怎么办?

【五分钟法学院】大学生必须知道的法律知识!

【五分钟法学院】大学生必须知道的法律知识! 任何一个成年人想在现代社会里立足生存,一定要懂法律。但大学生还生活在校园里,生活的环境比较单纯,不少同学的法律意识非常淡薄,甚至还不如那些没上大学的同龄人。于是,大学生在各种法律纠纷和案件中,总是处于利益和安全被损害的一方,很多时候吃亏就吃亏在不懂法。 一、关于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 在办信用卡,电话号码,入职证明,或者任何其他事情,需要你的身份证复印件时,一定要记得用蓝色/黑色签字笔,在正面(有你个人身份信息的那面)分别加注下述字样:“(本身份证复印件)仅用于(20XX年X月X日)办理XX银行XX信用卡用,他用无效,再复印无效。”加注文字不得遮挡身份证号码,但是应当适当覆盖身份证个人信息部分,以防裁剪后再复印。 还有就是不管多亲的朋友同学,如果找你借身份证或者复印件的话绝对不能答应。 不少同学就是因为身份证复印件随便给人,或者把身份证借给别人,就被拿去申请了P2P贷款或者信用卡,到时候发现莫名其妙欠了一大笔债,找平台平台找不到人,然后被债主天天逼债,搞的没法正常学习生活。 二、借钱写借条的时候一定要注意的事情 在大学里同学之间借大额的钱,是一件非常不应该鼓励的行为,很容易就会搞的钱也回不来,朋友也做不成。但知道一点借钱时打借条的基本知识总是错不了。 最前面两个字应该写“借条”,而不是“欠条”。 借条和欠条的法律意义是不一样的。借条证明的是借贷关系的存在,欠条则更宽泛,可能是欠的货款,也可能是损害的赔偿金等等。你们之间借钱当然是借贷关系,就写“借条”。

而且法律规定没有注明清偿欠款日期的欠条,诉讼时效期限是2年;没有注明还款日期的借条诉讼时效期限却是20年。所以一定要写借条。 给的如果是现金,一定要打收条,一万元以上金额时,一定用银行转账。同时保留好转账的凭证(电子或纸质都可以) 因为什么原因借的钱要写清楚,帮助对方回忆起来。 一定要写明收钱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为了防止对方抵赖说这张借条是你和另一个和他同名同姓的人写的。 币种要写清楚,数额,金额大写(防止篡改)。 一定要写清楚什么时间借的,什么时候还钱。(不建议写还钱期限,一方面是法律规定随时还钱,只要给与准备时间即可;另一方面是没有逾期后两年的时效,而是从要求还钱在被拒绝时候算时)。 签字。既然决定写欠条,所有的字都让收款人写。 按手印,每一个关键信息都要按,比较具有心理威慑力。 如果你们的借款说好了是有利息的话,一定要写好利息数额或者利率,没有写利息的借贷视为无息借贷。同学之间借贷也不要弄成高利贷,太高的利息法院也不支持。大概最多每个月可以有两分利。

农村法律知识普及调查报告

农村法律知识普及调查问卷 摘要:我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农业大国,九亿农民是一个多么庞大的群体。同时也为响应国家“依法治国”的号召和构建和谐社会的畅想,寻求依法治国的关键。现阶段我们国家近些年经济发展虽然取得了突飞猛进的进展,但是这个过程中仍然存在许多问题,其中农村问题仍然是主要的问题。在经济发展的同时人们的法律意识也有了很大程度的提高。中国社会的现代化进程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农村社会的现代化。所以了解基层人民的生活和思想上认识的变化尤为重要。通过对周边村庄的实地考察,深入走访,以法律调查问卷,座谈交流等形式开展本次调研,最终掌握了相关的第一手数据资料。本文具体阐述了农村法律知识普及的现状,并做出相应的未来预测,并提出了一些行之有效的方法以切实改善农村法律知识普及的现状,促进当地的全面发展。 【关键字】农村法律知识普及程度 一、调查概况 1.1 调查背景和目的:如今农民这个庞大的群体在我们国家占据了将近70%的人口,农民问题一直以来就是我当工作的重中之重,现阶段乃至以后的很长时间内,农民问题依旧关系着我们的民生国。所以我们不能忽视农村问题。进入21世纪以后,人们的生活水平已经有了很大的改善,人们已经解决的温饱问题,即将面对的便是如何进行精神文明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在现阶段显得尤为重要。 1.2 调查对象的选择:共分为三个部分:一是广大农民群众,包括曾经接受过法律服务和没有接受过法律服务两大类。我们觉得这种分类十分有必要,一方面前者对基层法律服务有着最为直接的感受,他们的看法和意见直接反映了基层法律服务的现状。另一方面后者在农村占绝大多数,更具代表性。这对我们了解农村法律服务的真实面貌同样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必须指出的是,未接受法律服务并不意味着他们没有遇到法律纠纷,而是到底是何种原因是他们与1法律服务擦肩而过?追寻其中的原因,显然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第二部分访谈对象是对村干部。主要是为了了解法律知识普及的现状,以及在满足农村法律需求方面所发挥的重要作用。与农民访谈不同的是,这部分访谈大多不是以正式方式进行的,往往是闲聊时候得到我们想要的信息,这些信息同样具有可信度。第三部分则是外出务工者,他们现在已经成为了备受社会关注的群体,农民工同样需要接受法律方面的知识,这样才能够在工作中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近些年来时常有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不法行为的发生,这样的时间屡禁不止。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农民工不懂法,不知道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这三个部分共同构成了我们此次调研的选择范围。总体而言具有比较好的代表性。 1.3 调研内容:此次我们调研内容大体上从两个方面两即权利和义务展开。这里所说的权利和义务与我们往常的理解不同。它是指当他们遇到问题时应当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通过哪些途径来维护。如何利用法律的手段来调节相互之间的矛盾。我们在这个过程中要相

大学生学习法律心得体会范文两篇

大学生学习法律心得体会范文两篇 大学生学习法律心得体会范文两篇培养大学生良好的法律意识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需要,是高校法治教育的需要,。那么关于学习法律心得体会范文有哪些呢?下面是作者为您整理的关于学习法律心得体会范文,欢迎阅读参考! 学习法律心得体会范文篇一 一种道德观念,只有通过千万人的道德实践,才能蔚成风尚,成为改变社会风貌的强大力量。 知易行难,行重于言。道德实践是培养良好道德观念、形成文明道德风尚的根本途径。只有通过道德实践,才能把外部的道德教育转化为每个公民内在的道德品质,才能实现道德认知与道德行为的有机统一。切实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实践活动,把八荣八耻的要求渗透到人们的日常工作生活之中,贯穿到各行各业的生产、经营、管理之中,我们才能使八荣八耻变成人们的行为准则和习惯,成为所有社会成员的自觉行动。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实践活动只有着眼于基层,使群众乐于参与、便于参与,富有吸引力、感染力,八荣八耻的基本要求才能更加深入人心,内化为人们的道德追求,更加坚定自觉地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造就良好的社会风气。 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学习实践活动,重在深入人心,重在联系实际,重在弘扬正气。要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社会道德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上,下大气力进行整治,使文明礼仪、公共秩序、社会服务、城乡环境、旅游出行、文化市场、互联网管理等方面存在的不良风气有明显的改善,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教育活动的实际成果。要注重发挥规章制度对人们道德行为的激励约束作用,发挥法律法规对道德建设的保障作用,进一步修订完善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职业规范、学生守则等行为准则以及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等各种评选表彰活动的标准,使八荣八耻的基本要求更好地渗透到社会管理之中。用社会主义荣辱观指导自己的行动,以自己的行动说服群众,影响群众,带动群众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 人类文明发展史表明,任何一种道德观念,要被社会普遍接受和广泛认同,都需要经历一个长期的潜移默化的过程,需要一代又一代人的实践和传承。要使

大学生法律常识

大学生法律常识

1.您知道公民有哪些权利义务吗?* A、知道,我的行为就是根据这个来确定 B、大体知道我有什么权利义务 C、我只是知道不犯法 D、不知道,做人靠良心,那些无所谓。 2.你觉得法律能维护你的切身利益吗?* A. 看情况而定。 B. 能,我对法律有信心 C. 不能,法律愈来愈成为有钱人和有权的人的代表 D. 现在不能, 但随着社会的发展,会逐渐完善 3.假如你在公交车上遇到骚扰时,你会如何去做?* A、出声制止,维护自己的权益 B、用适当的方法让他得到惩罚 C、瞪他一眼,然后换个地方或下车 D、默默的离开,不敢出声。 4.买到过期的商品你会怎样做? * A 自认为倒霉,不采取任何行动 B 立马找商家退货或者换货 C 想找商家索赔,却不敢 D 毫不犹豫去找商家索赔 5.假如您在参加勤工助学或利用课外时间按在社会打工时合法权益收到侵犯时,您会:* A.利用法律手段(包括找劳动仲裁委员会、诉诸法院等) B.报告老师让学校出面处理 C.去他们单位大闹一场 D.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6.假如你在电视上看到关于贪污的新闻,你的想法是:* A很气愤,有机会一定要检举 B口头上谴责几句 C感觉和自己没什么关系 D见怪不怪

7.您相信法律途径能够真正帮你解决问题吗?* A. 相信 B.不相信,只会是问题进一步恶化 C只能解决某些事情; D.不清楚 8.当你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受到侵害的时候,你会怎样做?* A觉得无所谓,不去理会。 B利用合法的途径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 C觉得很气愤,采取过激的行为来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 D觉得很委屈,但最后还是不了了之。 9.如果你和别人发生争吵,那人要动手打你,此时你会:* A回击,并打到对方无力还手为止。 B进行正当防卫,并报警 C向旁人求救,希望能拉开对方 D试图制止对方,不行就逃跑 10.在您的印象中,法律与您的生活的关系是* A.时刻关注法律事件,能感到生活处处与法相关 B.关注时事新闻,感觉生活与法相关 C.关注时事新闻,感觉生活中很少与法关联 D.感觉法律与自己的生活很遥远。 11.您认为我国目前权力与法律的关系是* A、法大于权 B、权大于法 C、有时权大于法、有时法大于权 D说不清 12.超市的工作人员怀疑您偷了他们的东西,要求搜身,你会怎样做?* A.坚决拒绝,因为超市的工作人员没有权利搜我身,这样做侵犯了我的人身自由权 B.如果超市态度强硬就只好接受,免得浪费时间与对方争吵 C.超市如果真的要搜身,就要求超市报警,因为超市没有权利搜身,但警察有 D.马上向超市的经理投诉

大学生在求职过程中特别需要注意的法律知识以及新劳动法维权问题

大学生在求职过程中特别需要注意的法律知识: 1、要看清楚中介机构证照是否齐全,工作人员有无佩带工作证或劳动部门统一印制的上岗证。 2、要清楚各种服务项目的收费标准。对各种服务项目的收费标准,求职者可通过咨询工作人员或经营场所悬挂的〈职业介绍中介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表〉了解。要谨防中介机构以代理招聘的名义收取押金或其它各类费用。 3、交费前要弄清楚各种服务项目的内容,求职者与职介所签订服务协议,应写明要求的工作岗位、劳动报酬、工作条件、服务期限等,以免协议不明引起纠纷。缴纳费用要有收据,并注意保存,不要将收据轻易交给他人。 4、发现职介所有未明示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超标准收费、收费不给收据、散发虚假求职信息、收取中介费后不介绍或作假介绍,甚至与用人单位勾结起来行骗,非法获取求职者钱财等违法行为时,应及时到当地劳动部门投诉。 求职者签订合同应注意的事项: 签订劳动合同可不是一件轻松的事,由于用人单位和求职者双方当事人在劳动相关法规知识和法律知识上掌握程度的不平等,求职者明显处于劣势,因此求职者在签订合同时应注意下面的事项: 1、如果求职者进入到单位是通过熟人牵线的,碍于情面关系,求职者或者用人单位只是简单地达成了口头用工协议合同,但这种口头合同对求职者是相当不利的,因为一旦日后求职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利益纠纷后,用人单位可以随意对待求职者,而求职者本人因无字据为证,只能承受可能发生的一切损失。为了保障个人的利益,求职者在正式进入到用人单位工作时,一定要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的用工合同,以便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2、在求职者要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许多个人单位常常事先起草了一份劳动合同文本,在文本中约定的责、权利明显对单位,正式签订时用人单位只需要求职者简单签个字或者盖个章就可以了。但求职者仔细推敲合同后,发现条款表述不清、概念模糊,而切合同内容只约定求职者有哪些义务、要何遵守单位的各项制度,若有违反要承担怎样的责任等等,而关于求职者的权利,除了报酬外几乎一无所有。为稳妥起见,笔者建议求职者在正式签订劳动合同时,最好要求用人单位到劳动行政部门所属的劳动事务咨询事务所进行劳动合同文本鉴定为好。 3、求职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本意就是想通过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利益,但是如果签订的合同本身就是违法的,那么求职者的权益照样得不到法律保护。为此,求职者一定要先确认自己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否具有法律约束力,包括:用人单位必须具有法人资格,私营企业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内容(权利与义务)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劳动政策,不得从事非法工作;此外签订劳动合同的程序、形式必须合法。 4、为了更好地用法律武器保障和维护自己的个人利益,求职者在签订合同之前,最好应该认真学习和了解一些劳动法律和法规方面的知识,例如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终止和解除,劳动保护和保险,法律责任等,这样求职者在与用人单位起草劳动合同文本时,就能争取一些对自己有利的权利和义务,或者一旦日后用人单位违反合同规定,求职者就可以利用法

2020年大学生法律基础知识竞赛试题库及答案(精华版)

2020年大学生法律基础知识竞赛试题库 及答案(精华版) 必答题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采用哪种方式? 答: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法。选民如果是文盲或者因残疾不能写选票的,可以委托他信任的人代写。 2、根据《山东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乡镇人民政府成立的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什么? 答:1.宣传有关换届选举的法律法规; 2. 制定并组织实施换届选举工作计划; 3. 确定选举日期; 4. 培训换届选举工作人员; 5. 指导村民委员会、下属委员会、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的选举和推选工作; 3、社区居委会选举前的准备工作包括哪些? 答:选举前的准备工作是社区居委会选举工作的基础和前提。选举准备工作主要包括基本情况调查、制定选举工作方案、选举部署、宣传动员和培训选举工作人员等。

4、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乡镇政府与村民委员会的关系是怎 样的? 答:是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乡镇政府指导、支持、帮助村委会开展工作。 5、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有哪些? 答: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是指合法行政行为所必须具备的法定 条件。 (1)行为主体合法; (2)行为权限合法; (3)行为内容合法。 6、行政复议机关履行行政复议职责,应当遵循什么样的原则? 答:合法、公正、公开、及时、便民的原则。 7、行政处罚适用简易程序必须符合哪些条件? 答:1、有法定依据; 2、违法事实确凿; 3、较小数额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所谓较小数额的罚款,是 指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 款。 8、什么叫行政许可? 答: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入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 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法律问卷调查报告

法律问卷调查报告 篇一:关于法律知识普及程度的问卷分析报告 关于法律知识普及程度的问卷调查分析报告 组长:虎珊珊数据统计:丁哲马静制作:马复兴排版:马小军出题及发放问卷:小组其余人员 预科二班/第三小组 关于法律知识普及程度的问卷调查分析报告 一、调查概述 1. 调查时间:XX年5月 2. 调查地点:甘肃政法学院 3. 调查对象:甘肃政法学院在校学生 4. 调查方式:问卷调查,并以当场收回的形式 5. 调查目的:本次问卷调查是法学概论课程期中考核的内容。本次调查主要是为了客观地分析与评价我校学生法律知识普及程度的状况,同时作为对我校学生法律知识方面的调查,本次调查问卷有助于我们对我校大学生法律知识状况作一个客观的评价,并发现问题、尝试解 决问题,以加强我们对法律知识观念的重视程度。 二、调查过程 1. 问卷详情:问卷设题主要从构成法律知识的两个基本方面,即基本知识和法律概念入手。共选择题目30道,其中基本知识类的题目十七 道,法律概念类的题目十二道。

2. 调查阶段:经过排版打印后的问卷由小组成员在校园内随机发放 并当场收回,共发放50份问卷且全部收回。 三、调查结果统计与分析 1、受调查人群分布: 接受调查的人群中文科学生(31名)明显多于理科学生(19名)。2、数据统计结果与分析:调查人群分类统计数据 问卷题目分类统计数据 (此次调查统计是抽样调查,着重关注文理科的差别对于学生法律知识观念的影响,忽略了专业差别对学生法律知识观念的影响。所以定 量的数据不够精确。) 由表一统计结果来看,此次问卷调查中文科学生法律知识普及程度要高于理科学生。说明文科学生对问卷各项题目的认知程度整 体上比理科学生更加精确。 由表二统计结果来看,文理科中均有近70%的学生具有基本的法律知识,而文理科学生的主要差别在于法律概念类知识的把握程 度不同。 四、报告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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