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档网
当前位置:搜档网 › 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烟度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

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烟度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

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烟度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
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烟度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

《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烟度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

(征求意见稿)

上海市地方标准编制说明

二〇一五年五月

项目名称:《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烟度测量方法及限值》项目统一编号:沪环科(2014-40)

承担单位:上海机动车检测中心

编制组主要成员:

标准所技术管理负责人:

标准处项目负责人:

《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烟度测量方法》(征求意见稿)

上海市地方标准编制说明

1.项目背景

1.1任务来源

根据上海市环保科研项目合同书,由上海机动车检测中心负责《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烟度测量方法制订》的研究工作,项目统一编号为:沪环科(2014-40)。

1.2工作过程

2014年8月,市环保局下达任务后,上海机动车检测中心立即成立了课题研究小组,开展前期调研工作。

2014年9月15日课题组召开了项目启动会议,确立了具体的科研技术路线及研究方案。

2014年11月7日,课题组到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开展调研活动,了解有关非道路移动机械相关管理政策及信息技术咨询。

2014年12月3日,课题组到上海市农机安全监理所对上海市非道路农业机械保有量、运行情况及管理方法等方面进行调研。

2014年12月4日,课题组在上海市建筑建材业行政管理服务中心,与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上海市机械行业协会、上海市建设安全协会等企业协会就上海市非道路工程机械保有量、运行情况及管理政策情况等进行座谈交流。

2015年1月26日,课题组对外冈镇农业合作社已有的非道路农业机械设备运行情况及工作特点等方面进行调研。

2015年2月13日,课题组到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就项目进展情况及测试样车需求等事项进行了汇报,明确了后续工作计划要求。

2015年3月11日至3月22日,课题组对上海机动车检测中心两台叉车在怠速、自由加速以及实际工作状态下的排气烟度进行了实测工作。

2015年3月25日,课题组到上海市天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场地(杨高中路云山路地铁9号线延伸工地)作业的非道路工程机械进行调研,为选取样机及现场测试做前期准备。

2015年4月20-24日,课题组对工地现场作业的非道路工程机械挖掘机、起重机等设备在怠速、自由加速、自由加载等工况下进行了烟度测试。

2.标准制定必要性分析

2.1日益糟糕的空气质量需求

根据《2013中国环境状况公告》,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区域及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共74个城市按照新标准开展监测,依据《环境空气质量标准》2013年新标准第一阶段监测实施城市各指标不同浓度区间城市比例(GB 3095-2012)对SO2、NO2、PM10、PM2.5年均值,CO日均值和O3日最大8小时均值进行评价,74个城市中仅海口、舟山和拉萨3个城市空气质量达标,仅占4.1%;超标城市比例为95.9%。

根据《2013上海市环境状况公报》》全年有124个污染日,其中首要污染物为细颗粒物(PM2.5)的有87天,占70.2%;首要污染物为O3的天数为33天,占比26.6%;首要污染物为可吸入颗粒物(PM10)的天数有4天,占3.2%。上海市全年达标天数比例仅为67.4%,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为6.3%。主要污染物为PM2.5、PM10和NO2。PM2.5年均浓度为62微克/立方米,超标0.77倍;PM10年均浓度为84微克/立方米,超标0.20倍;NO2年均浓度为48微克/立方米,超标0.20倍;SO2、CO和O3均达标。

2.2政策法规要求

为应对严重的大气染污情况,2013年9月10日国务院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主要内容有行动大十条,小三十五条。在发布该行动计划后,国务院于2014年4月30日发布了《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办法(试行)》(考核十条),考核指标中明确提出了将机动车污染控制作为单项考核指标。该考核办法的发布明确了环保治理作为地方政府政绩的考核内容,这是以前从未有过的现象。同时该考核办法的实施确保了行动计划内容落到实处。

上海市政府在国务院颁布相关条款后,也相应发布了地方相关政策法规。在2013年10月18日上海市政府发布《上海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2013-2017)》,2014年5月26日上海市政府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黄标车和老旧车辆环保治理的实施方案》,2014年7月25日上海市政府颁发了《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从而使环境治理具体实施有法(例)可依。

在《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中第四十条以及第八十七条分别明确提出针对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要求及处罚措施。为应对《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

有效实施,制订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烟度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显得尤为重要。3.上海市非道路移动机械现状分析

在国家相关移动污染源划分中非道路移动污染源分为陆用机械、水上船舶、轨道机械和航空机械四个大类,相关排放标准的适用范围正是按照这个划分来分别定义各自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陆用非道路移动机械。

3.1非道路移动机械种类分类

非道路移动机械按照设备工作场地可分为以下几类:

1)建筑工程机械(装载机、推土机、挖掘机压路机、非道路用卡车等)

2)港作机械(起重机械、吊塔机械等)

3)企业场(厂)内机械(叉车、厂内运输车辆、材料装卸机械等)

4)农林机械(包括大型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木材切割运输机械等)

5)机场地勤设备

6)铁路机车

7)船舶发动机

非道路移动机械按照用途又可分为如下几类:

1)娱乐车辆(越野摩托车和全地面越野车等)

2)割草机, 清扫风机(树叶、积雪)

3)海上游艇(摩托艇和油轮)

4)测井仪器(工业钻探)

5)工业机械(铲车、清扫车,叉车等)

6)农用拖拉机

7)推土机、挖掘机和筛选机等工程机械

8)火车发动机等内燃机、喷气式和螺旋桨式飞机

3.2上海市非道路移动机械保有量

由于历史发展缘由,截止目前为止,有关上海市非道路移动机械保有量尚无相关资料可鉴。在上海市环境保护部协调下,课题组分别走访调研了各条线行政主管部门以及行业协会,针对非道路移动机械的保有量、种类分布、技术现状进行了调研,对上海市非道路移动机械情况大致摸了一个底。各非道路移动机械设备(按应用领域)相对应主管部门及保有量情况如下表3.1所示。

3.2.1建筑工程机械

建筑工程机械行政主管部门为上海市建设管理委员会。当前上海市建设管理委员会未针对建筑工程机械执行备案登记管理制度。施工场地及建设工地作业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挖掘机、起重机等)由上海市建设机械检定中心出具有关安全方面的检定报告证书即可施工作业,而由于施工场地非道路移动机械作业时间短及流动性较强等特点,因此获取上海市在用建筑工程机械保有量的准确数据还比较困难。课题组通过走访调研各行业协会及施工现场,初步评估上海市建筑工程机械约为1.0万台。

3.2.2港作机械

图3.1 港作机械保有量情况(按燃料分类)

港作机械行政主管部门为上海市交通管理委员会和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港作机械需每年在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下属的上海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进行年检,目前管理方式为年检备案管理制度。课题组通过走访调研该院,

获取到港作机械保有量约为2万台左右。港作机械种类分布主要以叉车、牵引车和吊车为主,该类机械燃料种类主要以柴油为主,天然气辅之。港作机械按燃料类型分布情况如下图3.1所示。

图3.1 港作机械保有量情况(按燃料分类)

从备案登记资料信息分析,港作机械各功率段分布情况如下图3.2所示。从图可见,叉式装卸车功率段分布在37kW至560kW之间,其中37kW至56kW 的保有量与56kW至130kW的保有量基本一致,而港作牵引车作业吨位均较大,因此功率段主要分布在130kW至560kW之间。

图3.2 港作机械功率段分布情况

港作机械备案材料信息中无发动机排放阶段信息栏,为分析现有港作机械发动机排放水平情况,课题组依据港作机械设备的登记时间推断满足适用排放标准阶段。典型柴油叉车和柴油牵引车满足排放阶段情况如下图3.3所示。在柴油叉

车中,国0排放阶段数量占叉车总量的38.1%,国1占叉车总量的32.0%,国2占叉车总量的29.9%;柴油牵引车中,国0排放阶段数量占牵引车总量的82.6%,国1占牵引车总量的2.8%,国2占牵引车总量的14.6%。

图3.3 港作机械满足相应排放阶段情况

从图3.3中各机械所占比例我们也可以看出港作机械设备的使用特点,如港作叉车使用频率较高的机械设备,几乎每年均有更新,因此每个排放阶段保有量几乎保持一致,设备更新速度较快,而港作机械牵引车使用频率没有叉车那么高,另外港作机械设备单台设备价格昂贵,因此设备更新速度较慢。

3.2.3企业场(厂)内机械

企业场(厂)内机械行政主管部门为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该类机械设备每年需在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下属的上海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进行检验,该类机械保有量约为3.5万台(不含电力车辆,含电力约为5.8万辆)。按照车型及燃烧燃料种类分布如图3.4所示,场(厂)内机械中主要以厂内叉车为主,占总量的90%以上,燃料种类以柴油和电为主要动力来源。

图3.4 场(厂)内机械按燃料类型分类

从备案登记资料信息分析,场(厂)内机械功率段分布情况如下图3.5所示。从图中可看出,厂内叉车主要功率段分布在19kW~56kW之间。这个功率段与场(厂)内机械主要工作吨位在1.5~2.5吨之间的关系相吻合。

图3.5 场(厂)内机械功率段分布情况

企业场(厂)内机械备案登记材料无排放阶段信息栏,为分析企业场(厂)内机械当前排放水平情况,课题组依据场(厂)内机械登记时间推断满足适用排放标准阶段,对场(厂)内机械保有量较大的柴油叉车和柴油车辆满足排放阶段进行统计分析,其情况如下图3.6所示。其中柴油叉车中,国0排放阶段数量占叉车总量的26.3%,国1排放阶段数量占叉车总量的19.7%,国2排放阶段数量占叉车总量的54.0%;厂内车辆中,国0排放阶段数量占厂内车辆总量的49.5%,国1排放阶段数量占厂内车辆总量的27.5%,国2排放阶段数量占厂内车辆数量的23.0%。

图3.6 场(厂)内机械中柴油叉车和柴油汽车满足排放阶段情况从图3.6中,我们可看出场(厂)内机械的使用特点,如场(厂)内叉车为使用频率较高的机械设备,每年均有更新,随着近几年我国经济高速发展,场内叉车增多,因此在国2排放阶段保有量较高,几乎占据一半,与此相反的是场(厂)内车辆使用频率较低,而且价格昂贵,设备更新速度较慢,在国0排放阶段的厂内车辆占总量的近一半。

3.2.4农林机械

农林机械行政主管部门为上海市农业管理委员会。该类机械需在上海市农业管理委员会下属的上海市农机安全监理所进行备案登记。课题组根据上海市农机所提供的农林机械设备备案信息以及结合上海市农业机械化管理统计年报的数据,分析得出本市农林机械设备保有量约为3.7万台。

农林机械主要集中在小功率发动机,因此使用燃料有柴油、汽油、天然气

(CNG)、电等多能源型设备,其具体分布情况如下图3.7所示。

图3.7 农业机械保有量情况(按燃料类型分类)

农林机械中主要以植保机械和拖拉机为主,其中以柴油和汽油为主要燃料来源,其保有量按燃料类型分布,情况如图3.7所示。

图3.8 农林机械功率段分布情况

为进一步分析农林机械现状技术特点,课题组将农林机械设备按功率段进行统计分布,具体情况如图3.8所示。由图可看出,农林机械主要以拖拉机为主,功率主要分布在19kW~56kW之间,而植被机械主要为<19kW的小型点燃式发动机。

同样农林机械备案材料中也无排放阶段信息栏,为进一步研究农林机械排放水平现状,课题组依据农林机械登记时间推断满足适用排放标准阶段,选取保有量较大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进行统计分析。如下图3.9所示,其中拖拉机中,在国0排放阶段的数量占62.6%,在国1排放阶段的数量占11.3%,在国2排放阶段的数量占26.1%;联合收割机中,在国0排放阶段数量占10.1%,在国1排放阶段数量占21.7%,在国2排放阶段的数量占68.2%。

图3.9 农业机械中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的登记时间

3.2.5机场地勤设备

机场地勤设备无相应行政主管部门,由机场自行负责管理,无相应备案登记制度,因此较难掌握机场地勤设备保有量及种类分布情况。课题组通过调研走访上海市机场集团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初步评估上海市机场地勤设备约为0.5万辆,主要使用燃料为柴油。

机场地勤设备种类主要包括客车、货车和专用工程车等,其中专用工程车的数量远远超过客车和货车。货车和专用工程以柴油为主,汽油辅之,客车中以柴

油和汽油两种为主要燃料来源,保有量分布情况如下图3.10所示。

图3.10 机场地勤机械分布情况(按燃料类型分类)

3.3排放控制技术

我国于2007年10月1日针对非道路移动机械实施国Ⅰ排放标准,于2009年10月1日实施国Ⅱ排放标准,目前我国于2014年10月1实施国Ⅲ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标准实施日期与欧美国家相比晚了将近8年,横向与我国车用发动机相应排放阶段标准实施也相对滞后了7年。因此我国整个非道路移动机械行业排放水平相对比较落后。

柴油机排放主要控制原理如下表3.1所示。

表3.1柴油机排放主要控制原理

主要具体技术措施

1)增压和增压中冷

将发动机排气废气能量利用涡轮增压器将进气进行增压,加大进气量,防止混合气过浓,因缺氧而生成微粒。对增压后空气进行冷却(可能包括EGR系统混合的部分废气)控制NOx的生成。虽然NOx排放控制与发动机整体设计相关,但每降低10℃进气温度,则可对应降低NOx排放量5%-7%。比较典型的做法是,通过热交换器对增压后的空气进行冷却(通称中冷器),降低进气温度,增加进入气缸内的空气密度,加大发动机输出功率。

发动机需要增压器在所有工况提供足够的空气量来保证合适的空燃比,控制

PM生成,大缸径柴油机在第1、2阶段使用普通增压器基本可满足要求,而小缸径柴油机因为转速快,排放控制难度大,采用带放气阀的废气涡轮增压器,大缸径柴油机在第3阶段也需要该技术。通过小涡壳技术增加增压比,保证低转速时获得足够的进气量,而高转速时通过打开旁通阀放掉部分废气,以保证增压器不超速。

2)废气再循环EGR(Exhaust Gas Recycle)

从排气中引出一部分经冷却/或不冷却,与发动机进气混合重新进入气缸,利用废气中的大量惰性气体参与燃烧来降低燃烧温度,以减少NOx生成几率。按照EGR废气取气点分为三种型式:高压EGR、低压EGR和内部EGR:高压EGR系统是从涡轮增压器上游端取气后进入进气歧管,特点是压力高于排气压力,需要文特里管、进气节气门、泵等硬件装置,存在使得涡轮增压器动能降低的缺点;

低压EGR系统是从涡轮增压器下游端取气。但该系统一般不会在柴油机中应用,因为增压器、中冷器等容易被排气中颗粒物或其它成分污染。

内部EGR系统是通过控制气门开启时间,或设计排气门在一个工作循环中再打开一次,引导相邻气缸的废气通过排气歧管进入气缸。

虽然EGR系统混合废气进入进气系统,使得进气温度提升。但因为进气温度升高而使得NOx增加的量低于因为燃烧过程混入废气而使得的NOx降低的量,所以在标准前期,由于NOx控制不难,EGR只是可选择的一种技术变通或低成本技术方案,有部分生产企业选择非冷却EGR系统,或内置EGR系统。因为EGR系统在降低NOx的同时,会使得PM排放和燃料消耗量增加,必须对发动机各工况点确定最佳的EGR率和空燃比,随着第3阶段标准要求加严,利用发动机散热器对EGR系统引出的废气进行冷却和通过电控系统精确控制EGR率成为各生产企业控制NOx的重要技术手段。

3)喷油系统

具有高喷射压力、喷射规律经电控柔性可调的电控喷油系统是先进发动机系统的代表。国外发展阶段是从机械泵、中间阶段存在机械式电控预行程泵(在我国由于没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更高级系统,是被列入国家高新产品支持内容的,在汽车国III阶段得到广泛应用)和最后阶段的电控单体泵、共轨系统及泵喷嘴系统。机械式电控预行程泵除了使用、适用性较好,比较适合我国国情外,灵活控

制性无法达到先进喷油系统的高度。

各排放阶段供油系统压力见下表3.2。

表3.2各排放阶段供油系统压力

上海市大部分非道路移动机械设备的排放水平均处于国Ⅰ、国Ⅱ之内,尤其是建筑工程机械,由于设备价格昂贵,设备更新速度慢,排放水平低下。而农林机械由于获得国家农机补贴政策影响,设备更新较快,设备排放水平较好。非道

路移动机械设备满足各排放阶段采取的技术手段见下表3.2。

3.4运行工况

非道路移动机械设备种类繁多,各个机型运行工况复杂多样。课题组选取了

工程机械类以及发电机类设备等作为典型样机进行研究。通过对典型样机在实际

工作过程中运行工况的调研,各非道路移动机械运行工况见下表3.3所示。通过

表可以看出,不同类型非道路移动机械运行工况是不一致的。

4.国内外相关标准研究

4.1国内相关标准

在我国针对非道路移动机械不可见污染物的排放标准有:

?GB20891-2014《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

法(中国第三、四阶段)》,该标准适用于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含额

定净功率不超过37kW的船用柴油机)和在道路上用于载人(货)的车

辆装用的第二台柴油机;

?GB26133-2010《非道路移动机械用小型点燃式发动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

值与测量方法(中国第一、二阶段)》,该标准适用于非道路移动机械用

净功率不大于19kW点燃式发动机。

针对非道路移动机械可见污染物排放标准有

?北京地标DB11/184-2013《在用非道路柴油机械烟度排放限值及测量方

法》;

?深圳地标SZJGXX-201X《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烟度排放限

值及测量方法》

?GB/T 9487-2008《柴油机自由加速排气烟度的测量方法》。

4.2国外相关标准

国外可参考标准为77/537/EEC《关于各成员国测量农用或林用轮式拖拉机用柴油机污染物排放的法律》,目前该标准已废弃。由于国外非道路移动机械已实施第四阶段排放标准,颗粒限值已非常低,因此针对非道路的烟度未有相关限值要求。

5.标准制定内容

5.1测量方法

课题组在针对非道路移动机械工作实测过程中发现,非道路移动机械烟度在

启动的烟度是非常大的,因此本标准采用非道路移动机械设备在启动烟度、自由加速烟度、自由加载烟度等三个工况以及林格曼烟度法作为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烟度的测量方法。

启动烟度测量方法:发动机处于停机状态(冷机或热机均可),司机启动发动机直至发动机达到稳定怠速,不透光烟度计开启测量时刻应在发动机启动前

5~10秒开始,直至非道路移动机械设备发动机到达稳定怠速,测量烟度数值稳定在±0.03m-1,测量结束,也可通过有经验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人员或采用林格曼烟度计连续观察或监测非道路移动机械发动机从停止至启动整个过程的林格曼烟度值。

自由加速烟度:在进行自由加速测量时,发动机启动直至发动机到达稳定怠速转速后,将油门踏板快速、连续地完全踩到底(必须在1秒内完成),使喷油泵在最短时间内供给最大油量,并在该位置至少保持2秒以上。自由加速烟度过程至少进行6次,以便吹净排气系统残留颗粒物和杂质,直到测量结果不再稳定下降为止,计算结果取最后三次自由加速最大测量结果的算术平均值。

自由加载烟度:现场检验人员根据受检机械装置的实际工作状态确定加载方法,在机械装置连续正常工作过程中(例如装载机从铲土到装载完毕的全过程),用不透光烟度计连续测量机械装置连续工作3次全过程的排气光吸收系数,最终读取3次最大测量值的平均值作为计算结果。

林格曼烟度法: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人员或采用林格曼烟度计对非道路移动机械启动烟度以及自由加载法(例如挖掘机从挖掘装载至卸载的全过程)全过程的连续观测或连续测量,确定林格曼烟度值。

5.2标准限值

课题组依据选取典型样机的测试数据,以及通过比对车用发动机颗粒物(PM)限值与非道路移动机械颗粒物限值,设置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标准限值如下表5.1所示。

经培训认可的排放监管人员,可采用目测法测量或林格曼烟度计,非道路机械在任何状态下均不应有明显的可见烟度,都不超过林格曼1级。

表5.1非道路柴油机械烟度限值

5.3结果判定

根据各非道路用柴油机械的实际情况,可以选择自由加速烟度和自由加载烟度两种方法其中之一作为检测,并加做启动烟度测量,如任一测量结果超过规定限值,均可判定该机械烟度排放检验不合格。

5.4限值制定依据

课题组对非道路移动机械设备进行了现场测试,测试样机共19台,测试机型涵盖挖掘机、起重机、叉车、压路机、装载机等。非道路移动机械品牌有常州现代、长沙中联、郑州宇通、林德中国、三一重工、日立建机、成都神钢、合力叉车、龙工叉车、山东山工、厦工机械、福田雷沃、山东临工等非道路移动机械厂家。

启动烟度最大测量数值为18.5m-1,最小为0.24m-1,根据上海市非道路移动机械保有量调查,2008年前机型(拟淘汰机型)保有量占比约为32%,根据此比率设定启动烟度限值为3.5m-1,不合格率约为33%,与设定目标比率保持一致,因此本标准启动烟度设定3.5m-1符合技术要求。

在设定自由加速烟度限值与自由加载烟度限值时,本标准借鉴了北京市地方标准DB11/184-2013《在用非道路柴油机械烟度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I类和II类部分限值要求。

6.实施本标准的环境效益及减排率

6.1环境效益

我国目前尚无对在用道路移动机械的检查、强制维护制度,同样国家也无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报废统一制度。老旧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量非常大,通过本标准的实施,使老旧非道路移动机械加速淘汰,而针对功能性尚好排放超过的机械,

政府鼓励通过加装后处理系统或发动机再制造技术满足标准排放要求,从而获取良好的环境效益。

通过本标准的实施,逐步建立非道路移动机械年度备案制度,从而摸清在用道路移动机械保有量情况,探索并建立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检查、强制维护制度,最终建立非道路移动机械报废统一制度。

6.2 6.2减排率计算

根据要求,到2015年底,上海市非道路移动机械由第二阶段升至第三阶段,本标准将主要针对烟度不达标非道路机械分析其减排效果,减排率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1)合格车年排放量

(吨/年)

(2)不合格车排放量

(吨/年)

不合格车维修到本标准限值的排放量

(吨/年)

(3)维护减排率γ

()()γ-?--??++R K 100R K 100100C NC+N R

N nL n q q q q NL nLR nR

%=%==%

式中:

L : 机械用于作业的燃料消耗量 N :合格机械数

C :合格机械平均排放因子 R :不合格机械平均排放因子

K :不合格机械维修到本标准限值的平均排放因子 n :不合格机械辆数 通过市场调查和结合实测,将烟度由18m -1降至3.5m -1,对全市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的颗粒物排放率可降低50.1%。

7. 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治理改造

针对不合格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应进行治理改造。目前在北京是使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有进口和国产两大类,国产和进口产品的价格差距较大。不同机械间的价格相距也比较大。根据型号不同,挖掘机新产品的价格在50-100 万元人民币之间,装载机的价格也在30 万元以上,推土机的价格差不多也要18 万元左右,叉车的价钱相对比较便宜,价格一般在5-8 万人民币左右。

因为非道路移动机械的价格相对较高,老旧产品的剩余价值也相对高,如果强行报废的话,用户的经济损失相对比较大,通过对其排放水平治理改造,改造后允许其继续使用应当是一种相对可行的排放治理措施。

根据目前的技术水平和排放治理的目标,可以有三种改造治理措施。供用户可以选择的改造方式有以下三种:1)对喷油泵进行调整或更新;2) 加装DPF 装置。3)更换新发动机。

8.测试设备的可行性分析

目前市场上不透光烟度计生产品牌繁多,国外厂家有A VL439,国内南华NHT-6等许多品牌。因此测试设备不存在问题。

柴油车自由加速烟度排放检测作业指导书

柴油车自由加速烟度排放检测作业指导书 1.1检测目的: 对汽车发动机排放污染进行监测和控制,减少环境污染,并提高汽车燃料经济性。 1.2检测判定标准规范: GB3847-2005《车用压燃式发动机和压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烟度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JT/T198-2004《营运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要求》 1.2.1柴油车自由加速烟度排放限值: 1995年7月1日至2001年9月30≤4.5 Rb 日期间生产生产的在用车 1995年6月30日以前生产的在用车≤5.0 Rb 在用一级车Rb 1.6 ≤1.3选用设备:全自动滤纸式烟度计。1.4可测试参数:可测试柴油车在自由加速度状态下的烟度排放值。.1.5检测设备主要技术参数: 1.5.1测量范围:烟度值0~10Rb ; 1.5.2示值误差:≤±3%(满量程)即0.3Rb; 1.5.3重复性误差:≤±2%(满量程)即0.2Rb; 1.5.4稳定性:预热5分钟后零位飘移、或连续工作30分钟

漂移量应≤±2%(满量程)即0.2Rb。 1.5.5分辨率: 0.01Rb; 1.5.6抽气泵抽气量:330±15毫升; 1.5.7抽气动作时间:1.4±0.2秒; 1.5.8抽气泵气密性:一分钟内外界空气渗入量≤15毫升; 1.5.9取样软管:长度5米,内径5毫米; 1.5.10工作电源:220V±10 % , 50HZ±10 % ; 1.5.11工作气压:0.2~0.4MPA; 1.6检测操作: 1.6.1准备工作: A.做好日常检查维护工作; 分钟以上,检查各控制功能键5打开电源开关,预热B. 是否正常; C.用标准烟度卡进行校准; D.核对车辆号牌与检测项目。 1.6.2检测: A.(发动机冷却液预热到正常温度75—85℃)的受检车辆行至适当位置停稳后,拉紧驻车制动;必要时在汽车后轮掩上垫铁,防止后退。 B.引车员挂空档,松开离合器;重复将油门踏板迅速踏到底维持4秒松开三次,吹净排气管中的积存物。 C.检测员将脚踏取样开关交与引车员,检测员将取样探头插

(完整word版)非道路移动机械专项工作方案

西安市地铁六号线二期工程(劳动南路站~纺织城站)土建施工项目TJSG-16标段 非道路移动机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 西安地铁六号线TJSG-16标项目经理部 2018年05月

非道路移动机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西安市《关于实施国家第三阶段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放标准的通告》及《西安市地下铁道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分公司“铁腕治霾·保卫蓝天”地铁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要求,全面贯彻落实西安市2018年“铁腕治霾·保卫蓝天”工作相关要求,抓好西安地铁六号线二期工程TJSG-16标广济街站项目非道路移动机械专项整治工作,特制订本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西安市2018年“铁腕治霾·保卫蓝天”工作相关要求,抓好非道路移动机械专项整治工作,配合上级单位稳步推进国Ⅲ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报废工作。 二、组织机构 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项目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项目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刘会林 副组长:孙振国、赵文海、杨国岭、孙志臣 成员:徐海鹏、刘静亮、贾正磊、陈科、杨渊博 安质部作为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督检查机构。 三、各部门职责 物设部:负责项目进场在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统计工作,建立完善统计工作台帐;负责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申报登记和各类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申报工作,在规定的整治时限内完成进场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申报,并建立信息化电子档案;西安地铁非道路移动机械专项整治工作统计台帐自6月起每月20日报送,同时

报送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及下月重点工作任务计划。 安质部:制定非道路移动机械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项目非道路移动机械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综合办公室:组织宣贯、学习、传达有关非道路移动机械文件和精神。 计划部:按照西安市非道路移动机械相关要求开展劳务招标工作,不符合要求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责令退场。 工程部:每月19日之前将本月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及下月重点工作任务计划汇总至物设部。 四、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定义 1、根据《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GB20891-2014)非道路移动机械: 指用于非道路上的各类机械: (1)自驱动或具有双重功能:既能自驱动又能进行其他功能操作的机械; (2)不能自驱动,但被设计成能够从一个地方移动或被移动到另一个地方的机械。 2、本工程计划投入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包括:发电机组、装载机、挖掘机、旋挖钻机等。 五、工作要求 1、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区域划定范围。 按照《陕西省“铁腕治霾·保卫蓝天”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西安市“铁腕治霾·保卫蓝天”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和《西安市2018年“铁腕治霾·保卫蓝天”工作方案》相关规定,自2018年11月1日起,国Ⅲ

正常施工期间非道路移动机械源头管控措施

正常施工期间非道路移 动机械源头管控措施 The manuscript was revised on the evening of 2021

一、制定目的: 为规范施工现场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工作,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结合项目部实际情况制定此管控措施。 二、适用范围 本工程内的施工现场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适用本措施。 本措施所称的施工现场非道路移动机械,是指施工现场作业的装配有发动机的移动机械和可运输工业设备,主要包括:工程机械(挖掘机、推土机、装载机、履带吊车、压路机、平地机、沥青推铺机、旋挖机、内燃桩工机械等)、材料装卸机械等。 三、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 结合现场实际,成立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由项目经理担任,副组长由项目副经理担任,成员均由责任心、事业心较强的同志担任。在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领导小组成立后,针对施工的特 四、防治原则: 本工程区域内施工现场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洽坚持源头治理和防控结合、分类管理、排污担责的原则 五、准入制度

进入本工程区域内的非道移动机械应符合国家阶段性排放标准,不得超过标准排放大气污染物,在用重型柴油车未安装污染控制装置或者污染控制装置不符合要求,不能达标排放的,应当加装或者更换符合要求的污染控制装置。超标工程机械一律禁止禁入施工现场开展作业。 六、标志和登记管理制度: 进入本工程区域内的非道移动机械需向县环境主管部门登记报送,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排气污染相关信息,必须取得县环境主管部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标准,标志应粘贴于显着位置 七、机械用油管理: 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油品参照机动车油品标准执行,不得低于国家阶段性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所有人或使用人应从正规渠道购买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油,并留存进货凭证和建立用油台账,提供进货凭证和用油台账到项目部留存备查。 八、项目部职责: 1、制定施工现场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制度,建立进入施工现场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台账。 2、对非道路移动机械产权单位(个人)提供的机械负监督、检查职责。

自由加速 排气烟度排放限值

附件三: 自由加速排气烟度排放限值 依据《车用压燃式发动机和压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烟度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GB3847-2005),现公布第六十四批机动车及发动机的型式核准自由加速排气烟度排放限值及新生产汽车检测、环保生产一致性检查、在用车检查的自由加速排气烟度排放限值。详细内容见机动车环保网:https://www.sodocs.net/doc/f018262108.html, 附表 自由加速排气烟度排放限值(第六十四批) —141—

表一 国Ⅳ轻型柴油车 序号 车型型号 车辆名称 发动机型号发动机生产厂 自由加速排气烟度排放限值 型式核 准限值 新生产车检测、 生产一致性检查、 在用车检查限值 1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1-1 BJ2027Y2MDV-XA 多用途越野 货车 BJ493ZLQ4 北汽福田汽车股 份有限公司 0.49 0.99 2 丹东黄海汽车有限责任公司 2-1 DD1030D 多用途货车 CA4DC2-10E4中国第一汽车集 团公司 0.59 1.09 3 广东福迪汽车有限公司 3-1 NHQ1028D2 多用途货车 CA4D28C4-1长春一汽四环发动 机制造有限公司 0.35 0.85 3-2 NHQ1028D2Y 多用途货车 CA4D28C4-1长春一汽四环发动 机制造有限公司 0.35 0.85 3-3 NHQ1029LD2 多用途货车 CA4D28C4-1长春一汽四环发动 机制造有限公司 0.35 0.85 3-4 NHQ1029LD2Y 多用途货车 CA4D28C4-1长春一汽四环发动 机制造有限公司 0.35 0.85 3-5 NHQ6490D2 客车 CA4D28C4-1长春一汽四环发动 机制造有限公司 0.35 0.85 3-6 NHQ6492D2 客车 CA4D28C4-1长春一汽四环发动 机制造有限公司 0.35 0.85 3-7 NHQ6492D2Y 客车 CA4D28C4-1长春一汽四环发动 机制造有限公司 0.35 0.85 4 江西江铃专用车辆厂 4-1 JX5039XLCXJM 冷藏车 DURATORQ4D 244L 江铃汽车股份有 限公司 0.62 1.12 5 上海汽车商用车有限公司 5-1 SH5041XDWA1D4 流动服务车 SC25R136Q4上海柴油机股份 有限公司 0.81 1.31 —142—

施工现场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制度

成都市成华区跳蹬河南路18号(宗地D)新建商业用房、绿化工程及附属设施项目 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制度 2018年1月

目录 一、制定目的 (3) 二、适用范围 (3) 三、防治原则 (3) 四、准入制度 (3) 五、标志和登记管理制度 (3) 六、机械用油管理 (4) 七、施工单位职责 (4) 八、非道路移动机械产权单位(个人)职责 (4) 九、处罚制度 (5)

一、制定目的 为规范施工现场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工作,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根据《成都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办法》规定,结合项目部实际情况制定此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工程内的施工现场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适用本制度。 本制度所称的施工现场非道路移动机械,是指施工现场作业的装配有发动机的移动机械和可运输工业设备,主要包括:工程机械(挖掘机、推土机、装载机、履带吊车、压路机、平地机、沥青摊铺机、旋挖机、内燃桩工机械等)、材料装卸机械等。 三、防治原则 本工程区域内施工现场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坚持源头治理和防控结合、分类管理、排污担责的原则。 四、准入制度 进入本工程区域内的非道移动机械应符合成都市执行的国家阶段性排放标准,不得超过标准排放大气污染物,在用重型柴油车未安装污染控制装置或者污染控制装置不符合要求,不能达标排放的,应当加装或者更换符合要求的污染控制装置。超标工程机械一律禁止禁入施工现场开展作业。 五、标志和登记管理制度 进入本工程区域内的非道移动机械需向市环境主管部门登记报送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排气污染相关信息,必须取得市环境主管部门的非

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标准,标志应粘贴于显著位置。 六、机械用油管理 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油品参照成都市执行的机动车油品标准执行,不得低于国家阶段性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所有人或使用人应从正规渠道购买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油,并留存进货凭证和建立用油台账,提供进货凭证和用油台账到项目部留存备查。 七、施工单位职责 1、制定施工现场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制度,建立进入施工现场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台账。 2、施工单位对非道路移动机械产权单位(个人)提供的机械负监督、检查职责。 3、对施工现场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检查核实,确保进入施工现场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取得排放标志。 4、督促非道路移动机械产权单位(个人)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过程中尾气排放符合排放标准。 5、督促非道路移动机械产权单位(个人)从正规渠道购买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油,并留存进货凭证和建立台账。 6、定期对本工程内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排放标志和用油来源的检查,可对未取得排放标准和用油不可查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退场处理。 八、非道路移动机械产权单位(个人)职责 1、非道路移动机械产权单位(个人)应对进入施工现场的非道

论柴油车自由加速烟度排放

论柴油车自由加速烟度排放 王仲芝邓碧伟 (东风康明斯发动机有限公司) 【摘要】本文简述了世界上一些柴油车自由加速烟度排放法规,我国自由加速烟度排放限值最为苛刻。作者通过大量的试验研究,明确了柴油车自由加速烟度排放机理,指出自由加速烟度排放法规对改善柴油车实际行驶烟度排放的作用是非常有限的。希望政府部门要摆正柴油车自由加速烟度排放法规的位置。 关键词:柴油车自由加速烟度 Abstract:In this paper, the emission regulation of free acceleration smoke is discussed for diesel Vehicles in the world, and it is the strictest among engine emission regulation in china. The authors acquire the principle of free acceleration smoke emission through many engine tests, and point out the critical regulation for free acceleration smoke is very limited to benefit to diesel Vehicles emission improvement in practice. Therefore, the authors hope that our government should put this emission rule on an appropriate position. Key words:Diesel Vehicle, Free Acceleration Smoke, Regulation (一)前言 在环保日益严格要求的今天,柴油车烟度排放受到人们的格外重视,烟度排放限值越来越小。在我国及我国有些城市对柴油车自由加速烟度排放限值更为严格,以至于有些达欧洲Ⅱ#、Ⅲ#排放标准的进口柴油机,乃不能满足我国某些城市的自由加速烟度排放法规。作者在制定GB3847-1999《压燃式发动机和装压燃式发动机的车辆排气可见污染物限值及测量方法》标准过程中,曾对柴油车自由加速烟度排放作过较深入的试验研究,发现人们对柴油车自由加速烟度排放机理不甚了解,所以在制定柴油车自由加速烟度排放标准时过于夸大其作用。这将使中国汽车环保引入误区,抑制了中国汽车工业的发展,还极大地浪费了资源。作者撰写本文的目的是要人们正确理解柴油车自由加速烟度排放机理,摆正自由加速烟度排放法规在控制柴油车烟度排放的位置,仅此而已。 (二)柴油车自由加速烟度排放法规的由来与现状 据资料(1)介绍,柴油车自由加速烟度法原是欧洲最早使用的。一些汽车修理厂修好柴油车后用自由加速烟度法来大致检验修车质量。其方法是:将柴油机怠速运转,突然加大油门到底,使发动机到达最高空转转速,期间冒一股黑烟,若黑烟过浓说明柴油机没有修好。后来这一方法逐步被欧共体(EEC)和其他一些国家作为评定柴油车烟度排放法规。 2.1 ECE/EEC柴油车(或柴油机)自由加速烟度排放法规 2.1.1试验规程: 测量柴油机从怠速状态突然加速到最高空转转速时的烟度排放,测量次数为6次,以后4次测量值的算术平均值作为其测量结果。 2.1.2测量仪器: 94

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烟度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

《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烟度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 (征求意见稿) 上海市地方标准编制说明 二〇一五年五月

项目名称:《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烟度测量方法及限值》项目统一编号:沪环科(2014-40) 承担单位:上海机动车检测中心 编制组主要成员: 标准所技术管理负责人: 标准处项目负责人:

《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烟度测量方法》(征求意见稿) 上海市地方标准编制说明 1. 项目背景 1.1 任务来源 根据上海市环保科研项目合同书,由上海机动车检测中心负责《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烟度测量方法制订》的研究工作,项目统一编号为:沪环科(2014-40)。 1.2 工作过程 2014 年8月,市环保局下达任务后,上海机动车检测中心立即成立了课题研究小组,开展前期调研工作。 2014 年9月15日课题组召开了项目启动会议,确立了具体的科研技术路线及研究方案。 2014 年11月7日,课题组到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开展调研活动,了解有关非道路移动机械相关管理政策及信息技术咨询。 2014 年12月3日,课题组到上海市农机安全监理所对上海市非道路农业机械保有量、运行情况及管理方法等方面进行调研。 2014年12月4日,课题组在上海市建筑建材业行政管理服务中心,与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上海市机械行业协会、上海市建设安全协会等企业协会就上海市非道路工程机械保有量、运行情况及管理政策情况等进行座谈交流。 2015年1 月26日,课题组对外冈镇农业合作社已有的非道路农业机械设备运行情况及工作特点等方面进行调研。 2015 年2月13日,课题组到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就项目进展情况及测试样车需求等事项进行了汇报,明确了后续工作计划要求。 2015 年3月11日至3 月22日,课题组对上海机动车检测中心两台叉车在怠速、自由加速以及实际工作状态下的排气烟度进行了实测工作。 2015 年3月25日,课题组到上海市天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场地(杨高中路云山路地铁9 号线延伸工地)作业的非道路工程机械进行调研,为选取样机及现场测试做前期准备。

DB11-045-2014 柴油车自由加速烟度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

ICS13.040.50 Z64 备案号:DB11 北京市地方标准 DB11/ 045—2014 代替DB11/ 045-2000 柴油车自由加速烟度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 Limits and measurement methods for smoke at free acceleration from diesel vehicles 2014-05-25发布2014-07-01实施

目次 前言................................................................................. II 引言................................................................................ I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试验项目 (2) 5 试验方法 (2) 6 测试设备 (2) 7 标准限值及要求 (3) 8 检查流程及判定 (3)

前言 本标准全文强制。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是对DB 11/045-2000的修订。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DB 11/045-2000。 本标准与DB 11/045-2000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增加了不透光烟度的排放限值; ——增加了排放控制装置外观检查和车载诊断(OBD)系统相关试验内容。 本标准由北京市环境保护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北京市人民政府于201X年05月25日批准。 本标准由北京市环境保护局组织实施。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汽车研究所有限公司、北京市环境保护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颖林、梁宾、肖亚平、高杰。 II

非道路移动机械制度及台账

施工现场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制度 一、制定目的: 为规范施工现场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工作,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根据《成都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办法》规定,结合项目部实际情况制定此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工程内的施工现场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适用本制度。 本制度所称的施工现场非道路移动机械,是指施工现场作业的装配有发动机的移动机械和可运输工业设备,主要包括:工程机械(挖掘机、推土机、装载机、履带吊车、压路机、平地机、沥青摊铺机、旋挖机、内燃桩工机械等)、材料装卸机械等。 三、防治原则: 本工程区域内施工现场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坚持源头治理和防控结合、分类管理、排污担责的原则。 四、准入制度: 进入本工程区域内的非道移动机械应符合成都市执行的国家阶段性排放标准,不得超过标准排放大气污染物,在用重型柴油车未安装污染控制装置或者污染控制装置不符合要求,不能达标排放的,应当加装或者更换符合要求的污染控制装置。超标工程机械一律禁止禁入施工现场开展作业。 五、标志和登记管理制度: 进入本工程区域内的非道移动机械需向市环境主管部门登记报送非道

路移动机械的排气污染相关信息,必须取得市环境主管部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标准,标志应粘贴于显著位置。 六、机械用油管理: 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油品参照成都市执行的机动车油品标准执行,不得低于国家阶段性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所有人或使用人应从正规渠道购买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油,并留存进货凭证和建立用油台账,提供进货凭证和用油台账到项目部留存备查。 七、施工单位职责: 1、制定施工现场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制度,建立进入施工现场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台账。 2、对非道路移动机械产权单位(个人)提供的机械负监督、检查职责。 3、对施工现场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检查核实,确保进入施工现场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取得排放标志。 4、督促非道路移动机械产权单位(个人)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过程中尾气排放符合排放标准。 5、督促非道路移动机械产权单位(个人)从正规渠道购买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油,并留存进货凭证和建立台账。 6、定期对本工程内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排放标志和用油来源的检查,可对未取得排放标准和用油不可查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退场处理。 八、非道路移动机械产权单位(个人)职责: 1、非道路移动机械产权单位(个人)应对进入施工现场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负总责,安排专人队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管理。

柴油车自由加速不透光烟法检测检验细则

柴油车自由加速不透光烟度法检测检验细则 (一).检测目的 根据GB3847-2005《车用压燃式发动机和压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烟度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的规定,对车辆排放造成的污染进行监测和测定。 (二).判定规范 GB3847-2005《车用压燃式发动机和压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烟度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 柴油机自由加速实验排气可见污染物限值:(不透光烟度法) 2005年7月1日以后生产的在用汽车所测得的排气光吸收系数不大于车型核准批准的自由加速排气烟度排放限值,再加0.5 m-1。 (三).检测仪器 不透光式烟度计 (四)主要技术参数 工作条件 温度:5℃~40℃ 相对湿度:不大于95% 电源:187V~242V 50Hz士1Hz 测量范围 不透光度(N):0一99.9% 光吸收系数(k):0一16.0 m-1 转速:300一9999 rpm 油温:-50℃~200℃ 分辨力 不透光度:0.1%

光吸收系数:0.01 m-1 转速:1rpm 油温:1℃ 示值允许误差 不透光度:士2.0%(绝对误差) 转速(压电式):士1.0%(相对误差) 油温:士2℃(绝对误差) 光通道有效长度:215mm,光通道等效长度:430mm 预热时间:15 min (五).操作规程 1准备 使用前,按以下步骤安装仪器: a)将支架安装在测量单元上。 b)将取样探头的导管套在测量单元的排烟入口上,并且拧紧导管卡箍上的螺钉,防止结合 部漏气。 c)用测量信号电缆连接测量单元及控制单元的测量信号接口。 d)用电源电缆连接测量单元的电源输入插座及控制单元的电源输出插座。 e)用连接电缆连接转速测量接口与转速传感器。 f)用连接电缆连接油温测量接口与油温探头。 g)把电源线插入控制单元的“电源插座”上。并注意检查仪器接地是否良好,供仪器使用的电源插座应有可靠的保护地线,以保证操作人员和仪器的安全。 注意:如果控制单元与测量单元之间的通讯电缆没有接好,显示屏的状态栏会出现提示:“通信错误,请重试!”。这时,用户应检查测量信号电缆是否连接好。 2预热 仪器安装完成后,可接通电源开关,仪器刚进入显示界面时,显示:“正在检测,请稍等。”,然后开始预热,提示转换为:“正在预热”,提示后面是以倒计时方式显示的“剩 余预热时间”,预热时间为15分钟。在预热期间,可以使用↑↓键调整液晶显示屏的亮度。

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规定

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规 定 Document number【AA80KGB-AA98YT-AAT8CB-2A6UT-A18GG】

*******工程名称 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制度 编制人: 审核人: 审批人: 项目名称: 施工单位:

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制度 一、制定目的: 为规范施工现场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工作,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根据《深圳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办法》规定,结合项目部实际情况制定此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工程内的施工现场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适用本制度。 本制度所称的施工现场非道路移动机械,是指施工现场作业的装配有发动机的移动机械和可运输工业设备,主要包括:工程机械(挖掘机、推土机、装载机、履带吊车、压路机、平地机、沥青摊铺机、旋挖机、内燃桩工机械等)、材料装卸机械等。 三、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 结合现场实际,成立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由项目经理担任,副组长由项目副经理担任,成员均由责任心、事业心较强的同志担任。在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领导小组成立后,针对施工的特点,成立专职检查小组,负责施工过程中的施工机械管理检查工作。 组长: 副组长: 机械班长: 组员:

四、防治原则: 本工程区域内施工现场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坚持源头治理和防控结合、分类管理、排污担责的原则。 五、准入制度: 进入本工程区域内的非道移动机械应符合成都市执行的国家阶段性排放标准,不得超过标准排放大气污染物,在用重型柴油车未安装污染控制装置或者污染控制装置不符合要求,不能达标排放的,应当加装或者更换符合要求的污染控制装置。超标工程机械一律禁止禁入施工现场开展作业。 六、标志和登记管理制度: 进入本工程区域内的非道移动机械需向市环境主管部门登记报送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排气污染相关信息,必须取得市环境主管部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标准,标志应粘贴于显着位置。 七、机械用油管理: 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油品参照成都市执行的机动车油品标准执行,不得低于国家阶段性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所有人或使用人应从正规渠道购买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油,并留存进货凭证和建立用油台账,提供进货凭证和用油台账到项目部留存备查。 八、施工单位职责:

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制度(最新)

*****工程名称 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制度 编制人: 审核人: 审批人: 项目名称: 施工单位:

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制度 一、制定目的: 为规范施工现场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工作,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根据《深圳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办法》规定,结合项目部实际情况制定此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工程内的施工现场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适用本制度。 本制度所称的施工现场非道路移动机械,是指施工现场作业的装配有发动机的移动机械和可运输工业设备,主要包括:工程机械(挖掘机、推土机、装载机、履带吊车、压路机、平地机、沥青摊铺机、旋挖机、内燃桩工机械等)、材料装卸机械等。 三、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 结合现场实际,成立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由项目经理担任,副组长由项目副经理担任,成员均由责任心、事业心较强的同志担任。在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领导小组成立后,针对施工的特点,成立专职检查小组,负责施工过程中的施工机械管理检查工作。 组长: 副组长: 机械班长: 组员:

四、防治原则: 本工程区域内施工现场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坚持源头治理和防控结合、分类管理、排污担责的原则。 五、准入制度: 进入本工程区域内的非道移动机械应符合成都市执行的国家阶段性排放标准,不得超过标准排放大气污染物,在用重型柴油车未安装污染控制装置或者污染控制装置不符合要求,不能达标排放的,应当加装或者更换符合要求的污染控制装置。超标工程机械一律禁止禁入施工现场开展作业。 六、标志和登记管理制度: 进入本工程区域内的非道移动机械需向市环境主管部门登记报送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排气污染相关信息,必须取得市环境主管部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标准,标志应粘贴于显著位置。 七、机械用油管理: 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油品参照成都市执行的机动车油品标准执行,不得低于国家阶段性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所有人或使用人应从正规渠道购买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油,并留存进货凭证和建立用油台账,提供进货凭证和用油台账到项目部留存备查。 八、施工单位职责: 1、制定施工现场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制度,建立进入施工现场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台账。 2、施工单位对非道路移动机械产权单位(个人)提供的机械负监

柴油车自由加速烟度排放标准DB11045—2000

柴油车自由加速烟度排放标准DB11045—2000

柴油车自由加速烟度排放标准 Emission standard for smoke at free acceleration from vehicles with diesel engines 2000-06-30发布2000-07-15实施 北京市技术监督局发布 DB11/045—2000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控制机动车排气污染,改善北京市大气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条的规定,制定本排放标准。 本标准是对DB11/045-94《柴油车自由加速烟度排放标准》的第一次修订,本标准对达到我市地方颁布的与91/441/EEC、93/59/EEC及91/542/EEC相应的排放标准的柴油车辆,以及2000年7月15日以 前生产的柴油车辆规定了不同的自由加速烟度限值。 本标准由北京市环境保护局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汽车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肖亚平、刘宪 本标准于1994年6月8日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北京市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道路用柴油车在自由加速工况下烟度排放限值。 本标准适用于装用压燃式发动机(如:使用燃料为柴油、液化石油气、天然气或其它代用燃料的发动机),最大总质量大于400kg,最大设计车速等于或大于50km/h的汽车。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 3846-93 柴油车自由加速烟度的测量滤纸烟度法 GB/T 15089-94 机动车辆分类 3.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轻型汽车 厂定最大总质量不超过3.5t的M类和N类汽车。 3.2 重型汽车 厂定最大总质量大于3.5t的M类和N类汽车。 3.3 客车 指GB/T 15089-94中规定的M类汽车。 3.4 货车 指GB/T 15089-94中规定的N类汽车。 3.5 最大总质量 指车辆制造厂提出的技术上允许的最大质量. 3.6 新生产车 指制造厂合格入库或出厂的柴油车。 3.7 在用车 指上牌照以后的柴油车。 4.排放限值 柴油车自由加速烟度排放限值见表1。 表1 柴油车自由加速烟度排放限值

安全检测标准限值

机动车安全检验标准限值 (设备检验部分) 检验标准限值依据国标GB7258-2004《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1、速度表校验 车速表指示车速V1(单位:km/h)与实际车速V2(单位:km/h)之间应符合下列关系式: 0≤V1 - V2≤(V2/10)+4 (1)汽车:将被测机动车的车轮驶上车速表检验台的滚筒上使之旋转,当该机动车车速表的指示值(V1)为40km/h时,车速表检验台速度指示仪表的指示值(V2)为32.8km/h~40km/h范围内为合格。 (2)摩托车、轻便摩托车:将被测摩托车的车轮驶上车速表检验台的滚筒上使之旋转,当该摩托车车速表的指示值(V1)为30km/h 时(GB21861-2008要求),车速表检验台速度指示仪表的指示值(V2)为23.6km/h~30km/h范围内为合格。 (3)轮式拖拉机等设计时速小于40km/h的机动车无要求。 2、侧滑检验 对前轴采用非独立悬架的汽车,其转向轮的横向滑移量,用侧滑台检测时侧滑量值应在±5m/km之间。 对前轴采用独立悬架的汽车,其前轮定位应符合原车规定, GB21861-2008 考虑到日常检验可操作性,安全检验时对侧滑量只检测不评判。

3、制动检验 行车制动项目包括车轮阻滞率、轴制动率、制动不平衡率、协调时间、整车制动率等指标。驻车制动项目只有驻车制动率一个指标。(1)行车制动率标准 (2)制动不平衡率合格标准

(3)制动协调时间合格标准 (4)车轮阻滞力合格标准 各车轮的阻滞力占该轴轴荷百分比≤5% (5)驻车制动力合格标准 (6)制动完全释放时间要求(仅对汽车要求): 汽车制动完全释放时间(从松开制动踏板到制动消除所需要的时间)不应大于0.80s。 (7)进行制动性能检验时的制动踏板力或制动气压应符合以下要求: (a) 满载检验时 ①气压制动系:气压表的指示气压≤额定工作气压

12柴油车自由加速不透光烟度法检测检验细则

12柴油车自由加速不透光烟度法检测检验细则

柴油车自由加速不透光烟度法检测检验细则(一).检测目的 根据GB3847-2005《车用压燃式发动机和压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烟度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的规定,对车辆排放造成的污染进行监测和 测定。 (二).判定标准 GB3847-2005《车用压燃式发动机和压燃式发动机汽车排气烟度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 柴油机自由加速试验排气可见污染物限值:(不透光烟度法) 2005年7月1日以后生产的在用汽车所测得的排

气光吸收系数不大于车型核准批准的自由加速排气烟度排放限值,再加0.5 m-1。(三).检测仪器 不透光式烟度计 (四)主要技术参数 工作条件 温度:5℃~40℃ 相对湿度:不大于95% 电源:187V~242V 50Hz士1Hz 测量范围 不透光度(N):0一99.9% 光吸收系数(k):0一16.0 m-1 转速:300一9999 rpm 油温:-50℃~200℃ 分辨力 不透光度:0.1% 光吸收系数:0.01 m-1 转速:1rpm 油温:1℃ 示值允许误差

不透光度:士2.0%(绝对误差) 转速(压电式):士1.0%(相对误差) 油温:士2℃(绝对误差) 光通道有效长度:215mm,光通道等效长度:430mm 预热时间:15 min (五).操作规程 1准备 使用前,按以下步骤安装仪器: a)将支架安装在测量单元上。 b)将取样探头的导管套在测量单元的排烟入 口上,并且拧紧导管卡箍上的螺钉,防止结 合部漏气。 c)用测量信号电缆连接测量单元及控制单元的测量信号接口。 d)用电源电缆连接测量单元的电源输入插座 及控制单元的电源输出插座。 e)用连接电缆连接转速测量接口与转速传感器。 f)用连接电缆连接油温测量接口与油温探头。g)把电源线插入控制单元的“电源插座”上。

河南省重型柴油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物深度治理指导意见

河南省重型柴油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物深度治理指导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等11部委《关于印发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的通知》要求,加强我省柴油货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深度治理,协同控制柴油货车、非道路移动机械颗粒物及柴油货车氮氧化物排放。同时解决当前治理产品及控制技术形式多样,水平参差不齐等问题,进一步规范我省柴油货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物深度治理工作,特制订本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按照政府引导、企业负责、车辆所有人自愿、全程监控模式,对超标排放且具备深度治理条件的柴油货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依法加装或更换符合要求的污染控制装置,协同控制柴油货车颗粒物和氮氧化物排放;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控制颗粒物排放。深度治理车辆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应安装远程排放监控设备和定位系统,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对经深度治理,按照要求联网监控并稳定达标的车辆及非道路移动机械给予相应的通行或使用优先政策,对不具备深度治理的车辆,及时进行淘汰,确保柴油货车颗粒物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明显下降。 二、治理范围 国三重型柴油车和未安装污染控制装置或污染装置不

符合要求的国四重型柴油车(最大总质量3500Kg及以上),车况及发动机应处于良好工作状态,改造前车辆持续进行正常的维护保养等条件的车辆(不包括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均可纳入治理范围。 各类高排放工程机械,企事业单位、矿山内部使用的高排放专项作业机械,需要进入各地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内作业的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原排达到本意见要求,改造前机械持续进行正常的维护保养,机械状况良好,均可纳入治理范围。 三、工作流程 (一)做好治理改造企业把关 参与治理改造的企业应具有生产后处理装置核心部件如载体、涂层、系统封装等两种及以上的能力,并提供完整的治理技术和产品使用方案,以及符合GB17691-2005和HJ451—2008标准要求的产品型式核准证书(同一生产商)和具有资质(CMA)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测试报告等材料,各省辖市生态环境部门应对企业提供的上述材料严格把关,并将已提供完整材料的企业信息在市生态环境部门网站上予以公开。 (二)组织开展治理前排放检测 拟深度治理柴油货车及非道路移动机械应进行机械原排检测,满足(治理前排放检测光吸收系数值不大于2.0m-1)要求的车辆(机械)可以进行深度治理;不能满足要求的,

非道路移动机械

附件1 非道路移动机械申报登记表 填表说明:

1. 拥有非道路移动机械和内部车辆的单位或个人应填报本表。 2.机械类型:应填写“施工机械”、“企业内部机械”、“农用机械”、“机场地勤设备”或“备用发电机”,如属于其他类型,应用文字注明。 3.场内编号:若无,则填“无”,如有“车牌”则填“车牌号”。 4.出厂编号:根据机械或车辆铭牌填写,如果机械无“出厂编号”该栏可填写机械的产品编号、机械编号、整机编号等可以证明机械唯一性的编号。 5.燃料类型:应填写车用柴油、普通柴油、汽油、液化天然气(LNG)、压缩天然气(CNG)、液化石油气(LPG),若为其他燃料,应写明燃料种类。 6.使用性质:指申报机械产权所属,若机械为自有,应选择“自有”;若为租赁,则选择“出租”。 7.系族名称和型式核准号:参见发动机铭牌或者产品技术文件。如无信息公开编号或形式核准号,可填写柴油机编号、编号、机号等。 8.排放阶段:指机械出厂时应满足的排放限值阶段(如“国Ⅰ”、“国Ⅱ”、“国Ⅲ”等,未达到任何排放标准的为“国0”)。进口机械应填写进口国的排放阶段,必要时可咨询机械供应商。 9.后处理装置:可填写“三元催化器”、“选择性催化还原装置(SCR)”、“颗粒物捕集器(DPF)”、“氧化催化器(DOC)”等;若有其他应写明设备名称;若无后处理装置,可填写“无”。 10.申报人(单位)需填写纸质申报一式两份,环保部门审核后退还申报人(单位)一份留存,环保部门存档一份。 11.本表由申报人(单位)填写,并在声明栏“单位和负责人处”签字并盖公章;如属自然人情况则在“申报单位”栏填写姓名,在“组织机构代码证”栏填写“身份证号码”,申明栏由本人签名。 附件2 (使用方填写)

正常施工期间非道路移动机械源头管控措施

一、制定目的: 为规范施工现场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工作,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结合项目部实际情况制定此管控措施。 二、适用范围 本工程内的施工现场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适用本措施。 本措施所称的施工现场非道路移动机械,是指施工现场作业的装配有发动机的移动机械和可运输工业设备,主要包括:工程机械(挖掘机、推土机、装载机、履带吊车、压路机、平地机、沥青推铺机、旋挖机、内燃桩工机械等)、材料装卸机械等。 三、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 结合现场实际,成立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由项目经理担任,副组长由项目副经理担任,成员均由责任心、事业心较强的同志担任。在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领导小组成立后,针对施工的特 四、防治原则: 本工程区域内施工现场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洽坚持源头治理和防控结合、分类管理、排污担责的原则 五、准入制度 进入本工程区域内的非道移动机械应符合国家阶段性排放标准,不得超过标准排放大气污染物,在用重型柴油车未安装污染控制装置或者污染控制装置不符合要求,不能达标排放的,应当加装或者更换符合要求的污染控制装置。超标工程机械一律禁止禁入施工现场开展作业。 六、标志和登记管理制度: 进入本工程区域内的非道移动机械需向县环境主管部门登记报送,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排气污染相关信息,必须取得县环境主管部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标准,标志应粘贴于显著位置 七、机械用油管理: 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油品参照机动车油品标准执行,不得低于国家阶段性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所有人或使用人应从正规渠道购买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油,并留存进货凭证和建立用油台账,提供进货凭证和用油台账到项目部留存备查。 八、项目部职责: 1、制定施工现场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制度,建立进入施工现场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台账。 2、对非道路移动机械产权单位(个人)提供的机械负监督、检查职责。 3、对施工现场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检查核实,确保进入施工现场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取得排放标志。 4、督促非道路移动机械产权单位(个人)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过程中尾气排放符合排放标准。 5、督促非道路移动机械产权单位(个人)从正规渠道购买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油,并留存进货凭证和建立台账。 6、定期对本工程内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排放标志和用油来源的检查,可对未取得排

柴油车自由加速烟度排放标准DB 11-045-2000

北京市地方标准 柴油车自由加速烟度排放标准 DB11/045—2000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00-06-30发布 2000-07-15实施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控制机动车排气污染,改善北京市大气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条的规定,制定本排放标准。 本标准是对DB11/045-94《柴油车自由加速烟度排放标准》的第一次修订,本标准对达到我市地方颁布的与91/441/EEC、93/59/EEC及91/542/EEC相应的排放标准的柴油车辆,以及2000年7月15日以前生产的柴油车辆规定了不同的自由加速烟度限值。 本标准由北京市环境保护局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市汽车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肖亚平、刘宪 本标准于1994年6月8日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北京市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道路用柴油车在自由加速工况下烟度排放限值。 本标准适用于装用压燃式发动机(如:使用燃料为柴油、液化石油气、天然气或其它代用燃料的发动机),最大总质量大于400kg,最大设计车速等于或大于 50km/h的汽车。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 3846-93 柴油车自由加速烟度的测量滤纸烟度法 GB/T 15089-94 机动车辆分类 3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轻型汽车 厂定最大总质量不超过3.5t的M类和N类汽车。 3.2 重型汽车 厂定最大总质量大于3.5t的M类和N类汽车。 3.3 客车 指GB/T 15089-94中规定的M类汽车。 3.4 货车 指GB/T 15089-94中规定的N类汽车。 3.5 最大总质量 指车辆制造厂提出的技术上允许的最大质量. 3.6 新生产车 指制造厂合格入库或出厂的柴油车。 3.7 在用车 指上牌照以后的柴油车。 4排放限值 柴油车自由加速烟度排放限值见表1。 表1 柴油车自由加速烟度排放限值

相关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