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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印发预算内投资项目概算管理办法(2015版)

国家发改委印发预算内投资项目概算管理办法(2015版)
国家发改委印发预算内投资项目概算管理办法(2015版)

发改委印发预算内投资项目概算管理办法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中央预算内直接投资项目概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改投资[2015]482号

国务院各部委、直属机构,中直管理局:

为进一步加强中央预算内直接投资项目概算管理,提高中央预算内投资效益和项目管理水平,依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中央预算内直接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我委制定了《中央预算内直接投资项目概算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你们,请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

中央预算内直接投资项目概算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中央预算内直接投资项目概算管理,提高中央预算内投资效益和项目管理水平,依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中央预算内直接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央预算内直接投资项目,是指国家发展改革委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建设的中央本级(包括中央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垂直管理单位、所属事业单位)非经营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定概算且安排全部投资的中央预算内直接投资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概算管理适用本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定概算且安排部分投资的,原则上超支不补,如超概算,由项目主管部门自行核定调整并处理。

第二章概算核定

第三条

概算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在项目初步设计阶段委托评审后核定。概算包括国家规定的项目建设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工程费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基本预备费、价差预备费等。编制和核定概算时,价差预备费按年度投资价格指数分行业合理确定。对于项目单位缺乏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或者建设管理经验的,实行代建制,所需费用从建设单位管理费中列支。除项目建设期价格大幅上涨、政策调整、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和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外,经核定的概算不得突破。

第四条

凡不涉及国家安全和国家秘密、法律法规未禁止公开的项目概算,国家发展改革委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第三章概算控制

第五条

经核定的概算应作为项目建设实施和控制投资的依据。项目主管部门、项目单位和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参建单位应当加强项目投资全过程管理,确保项目总投资控制在概算以内。

国家建立项目信息化系统,项目单位将投资概算全过程控制情况纳入信息化系统,国家发展改革委和项目主管部门通过信息化系统加强投资概算全过程监管。

第六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履行概算核定和监督责任,开展以概算控制为重点的稽察,制止和纠正违规超概算行为,按照本办法规定受理调整概算。

项目主管部门履行概算管理和监督责任,按照核定概算严格控制,在施工图设计(含装修设计)、招标、结构封顶、装修、设备安装等重要节点应当开展概算控制检查,制止和纠正违规超概算行为。

第八条

项目单位在其主管部门领导和监督下对概算管理负主要责任,按照核定概算严格执行。概算核定后,项目单位应当按季度向项目主管部门报告项目进度和概算执行情况,包括施工图设计(含装修设计)及预算是否符合初步设计及概算,招标结果及合同是否控制在概算以内,项目建设是否按批准的内容、规模和标准进行以及是否超概算等。项目单位宜明确由一个设计单位对项目设计负总责,统筹各专业各专项设计。

第九条

实行代建制的项目,代建方按照与项目单位签订的合同,承担项目建设实施的相关权利义务,严格执行项目概算,加强概算管理和控制。

第十条

设计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设计规范和概算文件,履行概算控制责任。初步设计及概算应当符合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要求,并达到相应的深度和质量要求。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核定后,项目实行限额设计,施工图设计(含装修设计)及预算应当符合初步设计及概算。

第十一条

监理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有关技术标准、经批准的设计文件和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标准,履行概算监督责任。

第十二条

工程咨询单位对编制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的全面性和准确性负责;评估单位、招标代理单位、勘察单位、施工单位、设备材料供应商等参建单位依据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履行相应的概算控制责任。

第四章概算调整

第十三条

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核定后,应当严格执行,不得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或改变设计方案。确需调整且将会突破投资概算的,必须事前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式申报;未经批准的,不得擅自调整实施。

第十四条

因项目建设期价格大幅上涨、政策调整、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和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等原因导致原核定概算不能满足工程实际需要的,可以向国家发展改革委申请调整概算。

第十五条

申请调整概算的,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一)原初步设计及概算文件和批复核定文件;

(二)由具备相应资质单位编制的调整概算书,调整概算与原核定概算对比表,并分类定量说明调整概算的原因、依据和计算方法;

(三)与调整概算有关的招标及合同文件,包括变更洽商部分;

(四)施工图设计(含装修设计)及预算文件等调整概算所需的其他材料。

第十六条

申请调整概算的项目,对于使用预备费可以解决的,不予调整概算;对于确需调整概算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委托评审后核定调整,由于价格上涨增加的投资不作为计算其他费用的取费基数。

申请调整概算的项目,如有未经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改变设计方案等原因造成超概算的,除按照第十五条提交调整概算的申报材料外,必须同时界定违规超概算的责任主体,并提出自行筹措违规超概算投资的意见,以及对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委托评审,待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处理意见落实后核定调整概算,违规超概算投资原则上不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解决。

第十八条

对于项目单位或主管部门可以自筹解决超概算投资的,由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和标准自行核定调整概算。

第十九条

向国家发展改革委申请概算调增幅度超过原核定概算百分之十及以上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原则上先商请审计机关进行审计。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未按程序核定或调整概算的,应当及时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应当进行诫勉谈话、通报批评或者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第二十一条

因主管部门未履行概算管理和监督责任,授意或同意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改变设计方案导致超概算的,主管部门应当对本部门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进行诫勉谈话、通报批评或者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国家发展改革委相应调减安排该部门的投资额度。

第二十二条

因项目单位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改变设计方案,管理不善、故意漏项、报小建大等造成超概算的,主管部门应当依照职责权限对项目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责任人员进行诫勉谈话、通报批评或者给予党纪政纪处分;两年内暂停申报该单位其他项目。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其不良信用记录纳入国家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情节严重的,给予通报批评,并视情况公开曝光。

第二十三条

因设计单位未按照经批复核定的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装修设计)及预算,设计质量低劣存在错误、失误、漏项等造成超概算的,项目单位可以根据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向设计单位追偿;国家发展改革委商请资质管理部门建立不良信用记录,纳入国家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作为相关部门降低资质等级、撤销资质的重要参考。情节严重的,国家发展改革委作为限制其在一定期限内参与中央预算内直接投资项目设计的重要参考,并视情况公开曝光。

第二十四条

因代建方、工程咨询单位、评估单位、招标代理单位、勘察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备材料供应商等参建单位过错造成超概算的,项目单位可以根据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向有关参建单位追偿;国家发展改革委商请资质管理部门建立不良信用记录,纳入国家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作为相关部门资质评级、延续的重要参考。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

由主管部门核定概算的中央预算内直接投资项目,参照本办法加强概算管理,严格控制概算。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可以参照本办法制订本地区的概算管理办法。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此前有关概算管理的规定,凡与本办法有抵触的,均按本办法执行。

第七章概预算项目编制的注意事项(第3次)

课时授课计划 课次序号:23 一、课题: §7-3 基础单价计算 二、课型: 课堂讲授 三、目的要求: 让学生理解单价的概念,掌握人工单价、材料预算单价、机械台班单价的计算。了解人工单价的规定法和编制办法的一些规定。 四、重点、难点: 重点:人工单价、材料预算单价、机械台班单价的计算 难点:材料预算单价、机械台班单价的计算。 五、教学方法及手段: 结合工程实例讲解单价的计算。 六、参考资料: 《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公路施工组织与概预算》崔艳梅主编 七、作业: 1、实体式桥台工程,混凝土工程量62.3立方米,钢筋3.3吨,项目所在地属十一 类工资区,工资性津贴120元/月,无地区补贴,求预算人工单价。 2、某砂砾路面垫层厚15厘米,工程量120000平方米,求其直接费。(工、料、机单价按编制办法及机械台班费用定额取用。查定额76-2-6-2知每1000平方米垫层需人工51.7工日、砂砾191.25立方米,6-8吨压路机0.27台班、12-15吨压路机0.64台班。(只计算单价,先不计算费用) 查编制办法及机械台班费用定额知:人工16.02元/工日、砂砾19元/立方米,6-8吨压路机179.20元/台班、12-15吨压路机259.89元/台班 八、授课记录:

九、授课效果分析: 单价计算中结合《概算、预算编制办法》讲解计算公式,让学生养成用规范的习惯,并结合工程实例举例题,使学生理论能密切结合实际,学生学习兴趣大了。 十、教学进程(教学内容、教学环节及时间分配等) 1、复习 概预算费用组成和文件组成。(3min) 2、导入课题 概预算费用组成中最重要的费用是建筑安装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中的直 接工程费包括直接费、其他直接费、现场经费,只有直接费是用单价计算的,引 入这节课的内容。(3min) 3、教学内容 §7-3基础单价计算 一人工单价计算: 1 公式法: 工资单价=[基本工资(元/月)+地区生活补贴(元/月)+工资性津贴(元/月)]×(1+14%)×12÷225 2 规定法:各省市对人工单价有规定数值,编制概预算时可直接取用。 但需注意,人工单价仅作为编制概预算的依据,不作为施工企业实发工资的依据。二材料预算单价: 材料预算价格=(材料原价+运杂费)×(1+场外运输损耗率)×(1+采购及 保管费率)-包装品回收价值 1 材料原价: 2 运杂费: 3 场外运输损耗 4 采购保管费: 三机械台班单价计算: 1 不变费用: 2 可变费用: 例:计算计算6-8吨光轮压路机的台班单价。 将人工单价、材料预算单价、机械台班单价填入08表的单价栏内。 (76min) 4、课堂总结:本次课重点讲解人工单价、材料预算单价、机械台班单价的计算, 计算公式复述一下。(5min) 5、布置作业(3min)

政府投资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建议

政府投资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建议 1、明确界定政府性投资项目的内涵和范围 通常界定固定资产投资性质是按项目建设投入资金的性质来区分的。但由于政府性项目不仅涉及面广,而且投入资金的渠道也较多(既有财政预算内安排资金、业主单位预算外资金、向银行贷款以及相关企业垫资等),所以,仅依据建设资金性质来界定项目性质是不全面的,它容易淡化一些项目资金虽是财政资金以外筹集,但最终由政府负债偿还的责任。因此,应按项目的资产权属、性质来区分更为直接和清晰。因为只有国有资产的权属归政府,而其余的资产权属则不属政府。 2、规范政府性投资项目的决策计划和管理 评审中发现,许多建设项目未能严格按基本建设程序做好前期准备工作,没有项目建议书、初步设计审查、投资估算批复等文件;没有对项目的必要性、经济性和可行性进行充分的论证;没有经过严格的实地勘察、科学的分析和全面规划;没有对施工图设计方案进行了优化;对投资估算、投资预算的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搞“三边”工程,即边批复,边设计,边施工,导致“三超”现象严重,即概算超估算、预算超概算、结算超预算。施工过程中随意扩大规模、范围和建设标准,导致工程造价大幅增加。 解决的思路是要建立一套完整的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制度,逐步实现政府性投资项目的决策程序、计划安排和资金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3、健全政府投资项目决策机制,投资主管部门应在全面征集行

业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意见建议的基础上,通过综合平衡、专家评定、广泛征求意见等过程,遵循统筹兼顾、量力而行、综合平衡的原则,提高决策的科学、民主水平,避免政府性投资项目的随意性和盲目性。逐步建立和实行政府投资项目的公示制度和听证制度。 4、强化项目设计的管理。项目设计深度直接关系到工程造价大小和工程质量优劣,强化对项目设计深度的管理,优化设计方案,是控制工程造价和提高工程质量的关键。 (1)在设计单位选择上,应积极推行设计招投标办法,通过方案对比,择优选择设计单位。 (2)在施工图设计阶段,应优化设计方案,进行二次设计,使其在满足经济、适用、美观和使用功能的同时,以科学的设计控制投资规模,积极推行限额设计,防止在工程设计中任意提高安全系数的设计标准,这样既能保证设计方案先进,又能使工程造价得到有效控制。 (3)建设单位应积极与设计单位配合,主动影响设计,参与设计,并采取适当的形式,如设计图纸会审、专家会议论证等,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完善设计方案,优化设计方案,提高设计深度。 5、合理确定投资。首先要加强项目概(预)算编制管理。要借助中介机构或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根据设计文件或图纸,结合使用功能,对项目概(预)算进行审核,提高概(预)算的严谨性、准确性。防止由于图纸不详、清单编制漏项或者项目特征描述不详而造成的变更和资金浪费。同时,对使用的主要材料应组织市场调查,掌握市场材料价格、材料的性能和质量,尽量采用性价比较高的材料,

江苏省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制度(doc 5页)

第一条为了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管理,规范政府采购预算(也称政府采购计划)的编制、 审核及执行工作,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及有关规定,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按规定纳入政府集中采购范围的行政事业单位的政府采购预算管理。 第三条各级政府财政部门编制本级政府采购预算,各预算主管部门、各单位编制本部门、本单位的政府采购预算。 第四条各单位在年初编报年度收支预算时应将涉及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有关预算细化到具体货物、工程或服务等,并在财政部门批复年度单位预算后,单独编制年度政府采购预算。 第五条各单位在编制年度政府采购预算时,应按照财政部门编制年度预算的要求及核定的年度收支预算(包括财政预算资金、预算外资金、事业收入等)确定采购预算,不得编制 无资金来源的采购预算。同时,要按照国家和同级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货物、工程或服务 配备规定或标准确定采购规模、规格型号等,不得超标准安排采购预算。 第六条政府采购预算按预算隶属关系编报。各基层单位应按预算隶属关系将采购预算报送上级预算管理单位,各主管预算单位应对下属单位报送的采购预算进行初审、汇总,并 将汇总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附所属单位采购预算)正式行文报送财政部门的有关业务部门(处、科、股,下同)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采购办或采购科,下同)各一份。 第七条财政各业务部门应对各有关主管单位报送的政府采购预算进行审核,经审核后汇总,汇总表在规定时间内送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审核、汇总,编制本级政府年度采购预算草案,按规定程序批准后形成本级政府年度采购预算。 第八条各单位应根据财政部门核定的年度收支预算和年度政府采购预算,按季度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执行计划(以下简称执行计划),执行计划的报送、审核、汇总按本办法第六条、

政府投资项目预算审核存在问题及对策

CONSTRUCTION ECONOMY 2011年第6期(总第344期) 近年来,各级政府部门基本上组建了政府投资项目 审核部门,建立项目预算审核管理制度,实现了对政府投 资项目工程造价事前控制,筑起了一道节约财政资金、提 高资金使用效益、防止建设领域腐败的防火墙。但由于政 府投资项目预算审核尚未成熟,处于不断发展过程中,进 一步推进政府投资项目预算审核制度化和规范化,提高 审核质量,是推进财政管理科学化和精细化中需研究的 课题。本文结合政府投资项目预算审核工作实践,对政府 投资项目预算审核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就提高政府投 资项目预算审核质量提出若干对策。 1政府投资项目预算审核现状 政府投资项目预算审核一般由各政府投资项目建设 单位将项目预算标底报送财政项目预算审核中心审核。 审核中心受理相关资料后可以委托具有审价资质的社会 审价机构作为具体项目的审核单位进行标底审核,也可根 据工程实际情况组织内部审核人员和有关专家直接进行 标底审核。审核的主要内容有项目预算标底是否控制在 概算以内、有否擅自扩大投资和建设规模、有否随意变动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和主要设备选型、工程预算定额套用取[摘要]政府投资项目审核部门承担着政府投资项目预算审核的职责,实现对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造价事前控制,但政府投资项目预算审核尚未成熟,在发展过程中碰到一些新问题。对政府投资项目预算审 核现状进行阐述,分析审核过程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并就提高审核质量,促进政府投资项目预算审 核制度化和规范化提出对策。 [关键词]投资项目;预算审核;问题;对策 Abstract:The budget audit department of government investment project undertakes its budget audit function,and pre-controls the government investment project cost.While the government investment project budget audit is un-perfect,there are some new problems in the process of development.This paper elaborates the status quo of the gov-ernment investment project budget audit,analyzes the existing questions and puts forward some countermeasures,in order to improve the audit quality and promote the institutionalization and standardization of investment project budget audit. Key words:investment project;budget audit;question;countermeasure [中图分类号]F407.9[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002-851X(2011)06-0078-03 [作者简介]鲁伟刚,男,生于1975年,浙江绍兴人,工程师,经济师。 政府投资项目预算审核 存在问题及对策研究 ■鲁伟刚 (绍兴县财政项目预算审核中心,浙江绍兴312000) 造价咨询 78

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日常监管实施办法(试行)

附件 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日常监管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实施的综合监管,压实日常监管责任,规范监管行为,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使用中央预算内投资的项目,包括国家发展改革委直接安排投资的项目和采用打捆、切块方式下达投资计划的项目。由中央预算内投资出资的投资基金类专项按照批复方案明确的监管规定执行。 第三条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及监管责任人承担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日常监管责任,项目单位(法人)承担项目建设主体责任。 第二章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和监管责任人 第四条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原则上为项目直接管理单位〔对项目单位(法人)的财务或人事行使管理职责的上一级单位〕。没有项目直接管理单位的,由项目单位(法人)上级行业主管部门履行日常监管职责。

第五条监管责任人由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派出,为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的相关负责同志。监管责任人是项目日常监管的直接责任人。 第六条各有关单位向国家发展改革委申报投资计划时,应当明确每个项目(包括国家发展改革委直接安排投资的项目和打捆安排项目中的每个具体项目)的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及监管责任人,并经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及监管责任人认可后,随投资计划申报文件一并报送。 第七条切块项目投资计划申报时,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原则上应当为省级发展改革部门或有关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待国家发展改革委投资计划下达后,省级发展改革部门按照分解后的具体项目逐一落实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及监管责任人。未分解落实责任的,由省级发展改革部门承担日常监管直接责任。 第八条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及监管责任人的相关信息,应当随投资计划电子数据一并加载到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 第九条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及监管责任人一经确定,原则上不予调整。确需调整的,应报经汇总申报投资计划的部门同意,划清责任界线后履行调整手续,同时通过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更新相关信息。 第十条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对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及监管责任人的能力培训,提高日常监管能力和水平。

2021年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

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 制办法 打了关于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的介绍,希望可以给广大预算编制人员带来帮助。 【第一章:总则】 1-该办法及定额的管理权和解释权归交通部分;日常解释和管理权由定额站负责。2-本办法适用于改建和新建工程编制概预算,农村可参照本办法执行。3-编制流程:(1)估算(设计院、咨询单位和个人【甲级:全国;乙级:本省】)(2)概算(修正概算)(设计单位,有资质的咨询单位,交通局下的设计所)(3)施工图预算(同上)(4)标底【清单预算】(业主、有设计资质的咨询单位、施工单位)(5)项目实施、合同变更,道路变更(进场后)【由业主、施工单位和咨询单位做】(6)竣工验收及结(决)算【决算:业主做;结算:施工单位】(7)审计,由审计局、咨询单位和财审局做 4-概算为项目投资最高限额,对估算可上下浮动10%;5-预算不可以超概,且总金额和分项金额都不能超过概算。若预算突破相应概算,应分析原因,对施工图设计中不合理部分进行修改,对其合理部分应在总概算投资范围内调整解决。6-公路管理、养护及服务房屋可按本办法中的项目划分及计算方法编制,但按工程所在地的统一定额进行,如按房建定额。7-编制时,先严格执行本省的补充编办,补充编办没有规定的,再参照本办法执行。【第二章:概、预算编制方

法】 8-新增01-1和02-1汇总表:考虑到一个建设项目可能分成若干个单项工程或多个标段编制,这时就要通过一个汇总表,把多个标段汇总,所以增加了01-1总概预算汇总表。同时,对于工料机汇总表,道理亦然。增加08-1表,为了节约纸张。9-编制概预算依据的区别:(1)采用定额不同:概算用概算定额、预算定额和机械台班费用定额。预算没有概算定额。 (2)所采用的文件不同: 概算:是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图纸等设计文件。 预算:根据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等设计文件。 10-报表文件甲组文件:各项费用计算表;乙组文件:各项基础数据计算表(供审批使用)设计院一般上报报表:01-08表;施工单位:01-04表,07、08表,其他的报表看业主要求提交。05表是第二部分费用表格,所以不报送。 06表是一二三部分以外费用,所以不报送。11-项目划分:一、二、三部分和“项”的序号应保留不变,“目”、“节”、“细目”可随需要增减,并按实际出现的次序排列。细目划分要适度,尽量不要增加子项,与项目表保持一致。【第三章:概、预算费用标准及计算方法】 12-增加构造物1:96编办时,互通立体交叉工程的取费类别是按构造物1选取的。新编办后,取消了这种取费标准,由于立体交叉工程复杂,包含项目太多,改为根据工程项目相应的工程类别取费。如路基中的按路基取费,桥梁的按桥梁取费。13-增加构造物3:适用于

财政性建设资金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财政性建设资金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工程建设项目财政性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及***财政局《关于印发<***财政性建设资金投资项目预决算审查操作规程>的通知》(长财监〔2016〕4号)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财政性建设资金投资项目是指由政府职能部门批准立项、以财政性资金投入为主、由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为项目主管部门实施的工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第三条财政性建设资金包括: (一)公共财政预算资金、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 (二)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资金; (三)上级财政专项转移支付资金; (四)政府担保的国际金融机构贷款、外国政府及其机构贷款和援助资金; (五)以财政资金为还款来源的政府性债券资金、国家政策性贷款资金以及政府担保财政筹集管理的资金; (六)其他财政性资金。

第四条财政性建设资金投资项目工程应严格执行预决算审查制度,预决算审查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前期工程、工程预算、工程价款结算、重大设计变更工程竣工财务决算等。 第五条财政性建设资金投资的建设项目要依法实行政府采购。政府采购建设项目的采购范围包括:设计、监理、勘测等服务的采购及工程采购,材料、设备等的采购。 第六条财政性建设资金投资项目应加强预算绩效管理,项目严格申报绩效目标,项目实施单位对绩效目标的落实情况负责。 第二章预算评审 第七条财政性建设项目立项前,必须落实建设资金。项目建设单位在上报投资计划的同时,应向财政部门报送建设资金筹措计划,财政部门据以编制财政性基本建设项目资金年度预算。 第八条项目单位在完成相关前期工作并达到预算评审条件后,应及时报财政部门进行预算评审,并对送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负责。 第九条财政部门对项目单位送审的预算评审资料,应按相关法规和行业评审规范认真组织评审,并及时出具评审报告。 第十条预算评审结果不得超批准的项目概算,超概算报告为无效报告。 第三章政府采购制

省省级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办法

为推进政府采购制度建设,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保证政府采购工作规范、有序、高效运作,根据《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办法。 一、政府采购资金范围及资金专户设置 政府采购资金是指用于政府采购的预算内资金、预算外资金、事业收入、以政府信誉或财产担保的借贷资金及政府性其他资金。 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采购办)在财政总预算会计开设“政府采购资金专户”,管理与核算政府采购资金。 二、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 政府采购支出是财政预算总支出的组成部分。政府采购预算先由省直各主管部门提出政府采购预算,再由省财政厅各主管业务处审核编制,提报采购办汇总,编制省本级政府采购年度预算。 (一)政府采购预算是单位财务预算的组成部分。行政部门及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在编制年度财务预算的同时,按照《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依据本年度确定的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单独编制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填制(附表一、二)上报财政主管业务处审核。 (二)省财政厅各主管业务处在组织编报部门预算时,对部门上报的政府采购预算进行审核,在经省人大批准正达部门预算指标后,由省财政厅各业务处在部门预算总指标控制数内核定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汇总填制(附表一、二),经省财政厅主管厅长批准后,报送采购办。 在采购预算中,用预算外资金进行采购的,要纳入单位年度预算外资金使用计划,报综合计划处审核批准。 在采购预算中,用其他财政性资金进行采购的,省财政厅各主管业务处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审核。 (三)采购办根据省财政厅各业务处上报的政府采购预算,汇总编制省本级政府采购预算。 (四)预算年度内,经批准追加的财政支出,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省财政厅有关业务处要及时办理追加政府采购计划,报送采购办。 三、政府采购预算的执行 政府采购项目的实施,按年初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执行,原则上按季度分步运作,特殊情况随发生随办理。 (一)省财政厅各业务处于每季度开始前15日内,同各部门衔接政府采购计划,汇总编制下一季度政府采购计划,填制《省级政府采购计划申报表》(附表三),抄送采购办。 (二)采购办根据各业务处填制的季度采购计划申请表,汇总编制季度采购计划,报经省财政厅主管厅长批准后,委托政府采购中心(包括机关事务管理局采购中心,下同)组织采购。 (三)省财政厅各有关业务处要根据采购办下达的《省级政府采购缴款通知书》,及时、足额地将政府采购资金划拨到财政总预算会计“政府采购资金专户”。对于涉及采购单位的自筹资金,省财政厅有关业务处负责催交。资金到户后,采购办将向省财政厅有关业务处和采购单位出具《省级政府采购收款确认书》予以确认。对于资金未到位的采购项目,采购中心不予实施采购。

有关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建设的自查报告

有关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建设的自查报 告 有关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建设的自查报告根据《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街乡中心学校于对20XX-20XX年中央预算内社会事业建设项目进行自检自查的通知》精神,我中心学校高度重视,对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期间申报安排的中央预算内投资社会事业建设项目龙街中学教师周转房工程进行一次全面自检自查,现将自检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大姚县龙街初级中学教师周转房工程项目是20XX年中央预算内投资的社会事业性建设项目,是我县20XX年重点工程。 该项目选址在龙街中学现教学楼后面上坡上,计划建设教师周转房32套,带卫生间,总建筑面积1120平方米,总投资160万元。 《大姚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下达三岔河中学教师周转房宿舍等建设项目几件计划的通知》下达龙街中学教师周转宿舍,砖混结构,四层,建筑面积1120平方米,计划投资160万元。资金已经全部到位。 该工程经过前期的选址、岩土工程勘察、规划、设计、审图、施工招标、监理招标、消防安全审核备案等。该工程我们认真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

程监理制及财务专帐管理的要求。从项目的立项、可研、初设、施工图设计等,按要求均由有资质的咨询公司或设计单位完成,项目招投标手续、“两证一书”,工程施工合同、设计合同、监理合同、地质勘查合同、廉政合同等较为完备,规划、环保、土地、消防等部门严格履行了各自的职能,所有手续符合项目管理的要求。 工程如期开工建设,到现在已经竣工验收。 该工程严格按照有关要求拨付资金,现在全部工程款已经拨付到施工方。维修保证金待期限足之后再进行拨付。 该项目工程的建成,共32套单元房,可以解决了40多名教师住房困难的问题。住房条件改善了,优质师资留住了,教师安居乐业了,教师进城热和学生择校热悄然降温,学校教育质量稳步提高。 水电未能及时整改,致使工程虽然已经验收,但教职工还未能入住。 及时督促施工方完成后续工作。

广东省执行交通部《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的补充规定

广东省执行交通部《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的补充规定 为进一步指导我省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的编制,合理确定工程造价,根据交通部2007年第33号公告公布施行的《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 B06-2007)及《公路工程概算定额》(JTG/T B06-01-2007)、《公路工程预算定额》(JTG/T B06-02-2007)、《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JTG/T B06-03-2007),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广东省执行《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含《公路工程概算定额》、《公路工程预算定额》和《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以下统一简称为《2007编制办法》)补充规定如下: 一、关于《2007编制办法》和本补充规定的执行 (一)2008年7月1日之前,已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预算”、“清单预算”等概算、预算不再调整。 (二)从2008年7月1日起,我省公路工程新建(包括改、扩建)项目的概算、预算的编制应按《2007编制办法》、本补充规定及省其他有关规定执行。 按《2007编制办法》和本补充规定编制的概算、预算文件时,需与按1996年交通部《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交工发〔1996〕612号,以下简称《1996编制办法》)、省交通厅《关于印发<执行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补充规定>(试行)的通知》(粤交基〔1996〕340号)及《关于完善公路基本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有关内容的通知》(交公路发〔2005〕230号)编制的概算、预算文件进行对比的项目,应将采用的办法、定额及政策性费用调整情况进行说明和分析。 (三)《广东省公路工程造价文件编制办法(试行)》(粤交基函〔2003〕212号)中规定与《2007编制办法》和本补充规定不一致的,应按《2007编制办法》和本补充规定执行。 (四)本补充规定未明确的其他费用项目及其计算标准,均按《2007编制办法》的规定计列和计算。

关于完善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制度的思考(doc 4页)

关于完善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制度的思考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颁布实施五周年,五年来政府采购取得了显著成效,规范了采购行为,维护了国家利益,促进了廉政建设,增强了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节约了财政资金,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率。但是,政府采购又是一项复杂而有效的的财政支出制度,在实施、操作、监督管理中,仍存在许多问题,需进一步规范、完善、探索、创新、提高。推进政府采购与预算管理相结合是完善政府采购监督机制的重要环节,对建设全面预算体系、严肃预算的执行都具有重要意义。 一、正确认识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制度 政府采购预算不是独立的预算体系,而是部门预算的一个组成部分。政府采购预算也不同于政府采购计划,因为政府采购计划是财政部门对政府采购预算执行实施管理的一种方式,是对列入政府采购预算中的采购项目,在采购组织实施形式、采购方式、政府采购资金实行财政直接拨付范围、政府采购预算的补报及政府采购项目的调整程序等方面做出的具体规定,其目的是指导政府采购预算外资金;政府采购预算是财政支出总预算的有机组成部分,其采购资金的来源分为预算内资金和预算外资金;政府采购预算按性质可分为货物类采购预算、工程类采购预算以及服务类采购预算。 二、政府采购预算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我国政府采购预算管理起步较晚,尚处于探索和完善阶段,在实践过程中,还存在着不少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1、一些部门和单位对政府采购政策还不太了解,在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时存在漏报等行为;或对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不重视,导致在部门预算审核过程中出现一些明显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项目不实行政府采购的现象。 2、各级、各单位财政状况的差别使政府采购预算范围及标准的确定较难统一,政府采购预算在执行中存在着一定的随意性,长期以来人们已经形成了分散采购管理习惯,对目前实行的政府采购程序很不适应,在政府采购预算执行过程中出现了预算归预算,执行归执行的问题。如公开招标采购比例偏低,采购过程透明度不高,采购项目结构单一,制度建设、机构建设、基础档案资料建设与保管、政府采购管理人员的配备等政府采购基础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等。 3、在政府采购预算制度建设与执行方面,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缺乏必要的依据,政府采购预算不完整,预算单位利用预算外资金和自筹资金进行的采购还有相当部分没有纳入政府采购预算,政府采购预算环节的管理、采购执行环节的管理和大众性资产管理之间没有能够实现信息共享,缺乏相互间协调和配合。在政府采购实际操作中,部分用户单位不顾实际需要,随意提高采购标准和档次,导致价

政府投资项目财政财务管理

加强政府投资项目财政财务管理的思考 金华市财政局潘勇华 公共财政体制下,财政职能发生重大变化。政府投资是财政资源配置职能的体现,政府投资项目财政财务管理是财政实施这一职能的重要手段。规范政府投资行为,提高政府投资效益,建立决策科学、投向合理、运作规范、监管严格的政府投资管理体制,是政府投资项目财政财务管理的关键。结合金华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工作实际,就如何履行财政职能,加强政府投资项目财政财务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提出一些思考和建议。 一、制度建设是做好政府投资项目财政财务管理的前提。 2002年财政部颁发了《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明确了财政部门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职责,建立了针对建设单位的较完整的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但在微观范畴的业务范围、管理制度、运转流程等,并没有统一的规定。政府投资项目财政财务管理有别于一般财务管理,建设项目资金使用量大,项目建设周期长,参与建设活动的单位众多,建设过程涉及的问题专业性强,因此,除了依据法律、法规管理,更重要的还要将财政部制定的一系列管理规定与本地实际情况相结合,因地制宜建立一套适合本地操作的政府投资项目预算管理制度。我市制定了一系列制度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财政财务管理。 我市出台了《金华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作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纲领性文件,项目管理坚持科学决策、资金平衡、投资控制、风险可控、全过程管理、责任追究等原则。政府投资项目必须按规定的程序进行申报、审批、执行。

我市出台了《金华市政府投资项目财务总监管理办法》,对重大政府投资项目实行委派财务总监制度。财务总监自项目前期即派驻,至项目完工,全过程履行监督职责,主要有:规范建设单位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监督项目招投标、合同签订、投资变更、资金拨付、结算审核等工作。已对总投资达亿元的14个政府重大投资项目派出了财务总监。财务总监管理工作与项目建设同步,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各种问题,在强化财务监督、控制项目总投资、提高财政资金效益等方面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我市出台了《基本建设资金财政直接拨付管理暂行办法》,财政相关处室对申请拨付的资金逐笔审核,确保按支出预算、按合同、按工程进度拨付。实行建设资金财政直接拨付,可以有效控制项目支出,防止项目随意变更、擅自提高建设标准、扩大投资规模,防止挪用、转移、截留建设资金,同时减少了资金拨付环节,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目前,市本级共有63个项目实行建设资金财政直接拨付管理,累计拨付资金亿元。 我市还出台了《金华市财政性投资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结)算审核实行政府采购管理办法》、《金华市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单位管理费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从各个环节规范项目管理。 二、政府投资项目财政财务管理的重点在项目决策阶段。 要将有限的建设资金使用好,最大限度发挥财政资金效益,必须将管理重点前移,放在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方案优化、初步设计、概算审核、合同审核等决策性阶段。事前充分论证,为政府投资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往往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估算 概算 预算 决算定义及相互间的关系

估算、概算、预算、决算定义及相互间的关系? 问题1:估算、概算、预算、决算各自的定义? 答: 投资控制工程项目管理的重点和难点,在工程项目的不同阶段,项目投资有估算、概算、预算、结算和决算等不同称呼,这些“算”的依据和作用不同,其准确性也“渐进明细”,一个比一个更真实地反映项目的实际投资。 估算也叫投资估算,发生在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阶段;估算的依据是项目规划方案(方案设计),对工程项目可能发生的工程费用(含建安工程、室外工程、设备和安装工程等)、工程建设其它费用、预备费用和建设期利息(如果有贷款)进行计算,用于计算项目投资规模和融资方案选择,供项目投资决策部门参考;估算时要注意准确而全面地计算工程建设其它费用,这部分费用地区性和政策性较强。 概算也叫设计概算,发生在初步设计或扩大初步设计阶段;概算需要具备初步设计或扩大初步设计图纸,对项目建设费用计算确定工程造价;编制概算要注意不能漏项、缺项或重复计算,标准要符合定额或规范。 预算也叫施工图预算,发生在施工图设计阶段;预算需要具 1

备施工图纸,汇总项目的人、机、料的预算,确定建安工程造价;编制预算关键是计算工程量、准确套用预算定额和取费标准。 结算也叫竣工结算,发生在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结算一般由工程承包商(施工单位)提交,根据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变更治商情况,调整施工图预算,确定工程项目最终结算价格;结算的依据是施工承包合同和变更治商记录(注意各方签字),准确计算暂估价和实际发生额的偏差,对照有关定额标准,计算施工图预算中的漏项和缺项部分的应得工程费用。 决算也叫竣工决算,发生在项目竣工验收后;决算一般由项目法人单位编制或委托编制,汇总计算项目全过程实际发生的总费用;决算在编制竣工决算总表和资产清单时,要注意全面、真实的反映项目实际造价估算和客观地评价项目实际投资效果。 以上估算、概算、预算、结算和决算精度不同:估算可以偏差10%-30%,概算和预算幅度差在5%,结算精度最高,一般情况后者均不应超过前者的范围依据不同:分别为可行性研究报告\估算指标,概算指标,预算定额\图纸等相关资料编制时间不同:分别按时间先后顺序编制的另外所用的方法及编制单位也有些不相同。 2

中央预算内直接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发改投资[2015]482号

中央预算内直接投资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和进一步规范中央预算内直接投资项目管理,健全科学、民主的投资决策机制,提高投资效益,依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中央预算内直接投资项目(以下简称直接投资项目或者项目),是指国家发展改革委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建设的中央本级(包括中央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垂直管理单位、所属事业单位)非经营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党政机关办公楼建设项目按照党中央、国务院规定严格管理。 第三条 直接投资项目实行审批制,包括审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情况特殊、影响重大的项目,需要审批开工报告。 国务院、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的专项规划中已经明确、前期工作深度达到项目建议书要求、建设内容简单、投资规模较小的项目,可以直接编报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合并编报项目建议书。 第四条 申请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30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以及需要跨地区、跨部门、跨领域统筹的项目,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或者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委托中央有关部门审批,其中特别重大项目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核报国务院批准;其余项目按照隶属关系,由中央有关部门审批后抄送国家发展改革委。

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批准的项目,国家发展改革委在编制年度计划时统筹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 第五条 审批直接投资项目时,一般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评估。特别重大的项目实行专家评议制度。 第六条 直接投资项目在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投资概算的编制、审批以及建设过程中,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建设标准和规范。 第七条 发展改革委与财政、城乡规划、国土资源、环境保护、金融监管、行业管理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实现信息共享。 凡不涉及国家安全和国家秘密、法律法规未禁止公开的直接投资项目,审批部门应当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将项目审批情况向社会公开。 第二章项目决策 第八条 适宜编制规划的领域,国家发展改革委和中央有关部门应当编制专项规划。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批准的专项规划,是项目决策的重要依据。 第九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建立项目储备库,作为项目决策和年度计划安排的重要依据。 第十条 项目建议书要对项目建设的必要性、主要建设内容、拟建地点、拟建规模、投资匡算、资金筹措以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

(新)通信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

通信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通信建设工程费用定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二00八年五月

工业和信息化部文件 工信部规[2008]75号 关于发布《通信建设工程概算、预算 编制办法》及相关定额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中国卫星通信集团公司、中国铁通集团有限公司: 为适应通信建设发展需要,合理和有效控制工程建设投资,规范通信建设概、预算的编制与管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我部修订了《通信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及费用定额》(邮部[1995]626号)以及通信建设工程预算定额等标准。 新修订的通信建设工程概预算定额配套文件包括:《通信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通信建设工程费用定额》,《通信建设工程施工机械、仪器仪表台班定额》,《通信建设工程预算定额》(共五册:第一册通信电源设备安装工程、第二册有线通信设备安装工程、第三册无线通信设备安装工程、第四册通信线路工程、第五册通信管道工程)。现予发布,自2008年7月1日起实施。 自实施之日起原邮电部《关于发布〈通信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及费用定额〉等标准的通知》(邮部[1995]626号)以及《关

于发布〈通信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等2项定额标准的通知》(邮部[1996]582号)同时废止。 附件:1、通信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办法 2、通信建设工程费用定额 3、通信建设工程施工机械、仪器仪表台班定额 4、通信建设工程预算定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章) 二00八年五月二十四日(附件另发) 主题词:邮电通信建设预算通知 抄送: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08年5月27日印发

政府投资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建议

政府投资项目的全过程管 理建议 This manuscript was revised by the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

政府投资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建议 1、明确界定政府性投资项目的内涵和范围 通常界定固定资产投资性质是按项目建设投入资金的性质来区分的。但由于政府性项目不仅涉及面广,而且投入资金的渠道也较多(既有财政预算内安排资金、业主单位预算外资金、向银行贷款以及相关企业垫资等),所以,仅依据建设资金性质来界定项目性质是不全面的,它容易淡化一些项目资金虽是财政资金以外筹集,但最终由政府负债偿还的责任。因此,应按项目的资产权属、性质来区分更为直接和清晰。因为只有国有资产的权属归政府,而其余的资产权属则不属政府。 2、规范政府性投资项目的决策计划和管理 评审中发现,许多建设项目未能严格按基本建设程序做好前期准备工作,没有项目建议书、初步设计审查、投资估算批复等文件;没有对项目的必要性、经济性和可行性进行充分的论证;没有经过严格的实地勘察、科学的分析和全面规划;没有对施工图设计方案进行了优化;对投资估算、投资预算的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搞“三边”工程,即边批复,边设计,边施工,导致“三超”现象严重,即概算超估算、预算超概算、结算超预算。施工过程中随意扩大规模、范围和建设标准,导致工程造价大幅增加。 解决的思路是要建立一套完整的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制度,逐步实现政府性投资项目的决策程序、计划安排和资金管理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3、健全政府投资项目决策机制,投资主管部门应在全面征集行业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意见建议的基础上,通过综合平衡、专家评定、广泛征求意见等过程,遵循统筹兼顾、量力而行、综合平衡的原则,提高决策的科学、民主水平,避免政府性投资项目的随意性和盲目性。逐步建立和实行政府投资项目的公示制度和听证制度。 4、强化项目设计的管理。项目设计深度直接关系到工程造价大小和工程质量优劣,强化对项目设计深度的管理,优化设计方案,是控制工程造价和提高工程质量的关键。 (1)在设计单位选择上,应积极推行设计招投标办法,通过方案对比,择优选择设计单位。 (2)在施工图设计阶段,应优化设计方案,进行二次设计,使其在满足经济、适用、美观和使用功能的同时,以科学的设计控制投资规模,积极推行限额设计,防止在工程设计中任意提高安全系数的设计标准,这样既能保证设计方案先进,又能使工程造价得到有效控制。 (3)建设单位应积极与设计单位配合,主动影响设计,参与设计,并采取适当的形式,如设计图纸会审、专家会议论证等,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完善设计方案,优化设计方案,提高设计深度。 5、合理确定投资。首先要加强项目概(预)算编制管理。要借助中介机构或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根据设计文件或图纸,结合使用功能,对项目概(预)算进行审核,提高概(预)算的严谨性、准确性。防止由于图纸不详、清单编制漏项或者项目特征描述

强化审计监督 规范政府采购预算管理

财政性资金是通过预算进行管理的,政府采购资金作为财政性资金,也必须实行预算管理。从我国预算制度改革要求看,预算不仅要完整,而且支出项目要具体明确,《政府采购法》不仅对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和审批管理作了具体规定,同时还赋予了审计机关对政府采购活动进行监管的职责。通过审计,发现政府采购预算管理中存在一些问题应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并在今后的审计监督中采取相应对策和措施,以保证预算制度改革的顺利实施。 目前政府采购预算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部门预算是开展政府采购工作的前提,由于这项改革起步较晚,制约了政府采购的规模和范围,滞缓了政府采购工作的发展。当前政府采购预算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一、预算编制仍未得到细化,传统的预算审批方法和手段需要逐步改变。预算编制粗放的问题突出,甚至一些地区尚未编制采购预算,采购缺乏计划性。财政部门预算的编制时间虽然在逐年提前,但财政部门的预算审批办法仍然变化不大,由于上报的预算细化程度不够,而且往往每年有很多突击项目,一时难以确定明细,因此下达的预算仍仅仅是盘子数,而不是可以据此执行的预算。由于预算编制不细化,导致政府采购计划的编制也是粗放型的,难于操作。 二、预算单位预算编制质量有待提高。虽然目前财政部门规定了预算单位必须制订滚动预算和部门预算,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对预算编制的质量仍然需要进一步提高,由于预算编制的不规范,致使财政部门在确立年度预算时不仅费时费力,而且预算随意性很大,往往要反复多次才能确立下来。产生这一问题的原因主要是:一预算单位对其单独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意识不强,沿用以往的编制观念来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效果很不理想。主要表现为:1、采购预算申报不完整、不及时。2、采购内容要素填写不全、不清,采购预算不具备可操作性。二在不同程度上存在争盘子、抢资金的现象,没有树立一盘棋的思想。一些单位上报预算时,对有的项目抱着“先争指标,再定最终需求,不争白不争”的心态,预算编制粗枝大叶,由于安排的项目并不十分必要和紧急,经过调研后再行申请调整项目或作为“机动资金”用于应急突发项目,等申报采购计划时时间已过了大半年,整个采购周期拉得很长。这种预算编制思路,使得高标准配置、盲目重复购置等浪费行为时有发生,造成资源的严重浪费。三预算编制已细化,但在描述所需设备的性能时却指定品牌、型号或供应商。按照国际惯例,预算单位编制采购预算时不应指定或品牌或特定供应商,但必须对所需购买产品的技术性能要求做出详细说明。据了解,含有倾向性的情况大致有两种:一种是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牵涉到一些技术和专业问题。不少预算单位对所采购物品的技术性能知之甚少,无法提出详细要求,只能参考某一型号的指标照抄照搬。第二种情况是预算单位对所采购物品已有意向品牌及具体型号,甚至已联系好供应商,申请预算时就以该供应商的报价作为预算价填报采购计划。《政府采购法》规定,如果投标人的报价均超出预算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则作废标处理。此外,由于各单位强调自身的消费偏好,也使采购难以整合为一体,无法形成整体消费倾向,使采购规模效益大打折扣。 三、政府采购执行随意的现象普遍存在,即使在年初预算时有编制政府采购计划,也难保计划有效执行。许多地方的做法是,单位要采购什么就申报什么,只要资金有来源,能执行政府采购规定的程序,就可以随意采购。政府采购制度只是使这些单位的采购方式发生了变化,而缺乏对采购行为的必要约束,重复采购、盲目采购现象依然存在。此外,采购预算的约束力差,采购资金不能完全按预算目标、预算额度使用,挤占、挪用采购资金及超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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