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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教学实践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

校外教学实践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
校外教学实践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

南通大学校外教学实践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

通大教﹝2012)29号

第一条教学实践基地是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之一,教学实践基地的建设与管理水平直接关系到实践教学质量,对高素质人才的实践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培养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为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充分发挥校外教学实践基地在本科实践教学过程中的作用,加强校外教学实践基地的管理,促进校外教学实践基地的建设,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校外教学实践基地是指承担我校本科生各类实践教学任务、经学校确认与之建立协议关系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校外行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

第三条校外教学实践基地建设的基本条件

1.能满足相关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各实践环节的教学要求。

2.有水平较高、经验丰富、热爱人才培养工作的科研或管理人员担任指导教师,有专人负责基地的教学运行和日常管理。

3.具备学生开展教学实践活动所需的训练项目、场地、设备和劳动保护、卫生安全、基本生活等方面的条件。

4.能够常年接受一定数量的学生按教学计划开展教学实践活动。

第四条校外教学实践基地建设的程序

1.申报。学院依据专业建设的需要对拟建基地进行考察论证,初步协商并达成共识后,向教务处提交校外教学实践基地建设申报材料,包括《南通大学校外教学实践基地建设申报表》、考察论证情况书面报告等。

2.学校审核。教务处组织专家对拟建基地进行实地考察,审阅申报材料,给出评审意见。

3.签订协议。经学校批准后,教务处(或委托学院)与拟建基地签署基地共建协议书,明确双方责任、权利及义务,并通过适当方式公布。协议书一式四份,双方各保留两份。

4.基地挂牌根据教学需要和双方意愿确定,校外教学实践基地标牌由学校统一制作。

第五条组织与管理

1.校外教学实践基地建设在分管校长的领导下进行,实行校院二级管理。

2.教务处是学校对校外教学实践基地进行建设与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校外教学实践基地建设总体规划、规章制度、考核办法的制定,新建基地的审批,基地实践教学情况的检查与评估等工作。

3.学院为对校外教学实践基地进行建设与管理的实施单位,负责基地的规划、选点、联系与协调。

4.校外教学实践基地负责制定本基地中长期建设与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各项规章制度等,落实专人负责基地的教学安排、教学管理、学生管理、指导教师队伍建设等。

5.临床教学基地同时按照教育部《普通高校医学教育临床教学基地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进行建设与管理。

第六条兼职教师的职务聘任

学校根据基地实践教学安排与实际需要,依据《南通大学教学实践基地兼职教师职务聘任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每年组织校外教学实践基地兼职教师的职务聘任工作。

第七条续签、变更与撤销

1.校外教学实践基地协议合作年限根据双方需要确定,一般不少于5年;对协议到期的校外教学实践基地,根据双方合作意向与成效,可办理协议续签手续。

2.当校外教学实践基地合作单位出现变更、合并重组等情况,需重新签订协议。

3.学校对校外教学实践基地每年组织考核一次。对工作成绩突出的校外教学实践基地进行表彰和奖励;对运行存在困难的,提出改进建议;对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或因人员变化较大而不能继续承担教学任务的,将予以撤销。

第八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南通大学校外教学实践基地建设申报表

附件:

南通大学校外教学实践基地建设申报表学院:联系人:联系电话:

校外实习基地建设方案

打造校外实习基地是学校深入开展校企合作办学、加强内涵建设、提高办学软实力的重要途径。校外实习基地是充分利用企业生产与经营的软硬件资源,着力培养学生专业技能与职业素质的实践教学场所。学生在校外实习基地进行顶岗实习, 在实际工作中教育自己, 掌握未来就业所需知识和职业技能,培养自身的职业素养。校外实习基地的良好运行是开展实习教学工作的基础和质量的保障,保持校外实习基地长期稳定发展, 对发挥校外实习基地应有的作用, 实现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目标, 具有重要意义。 一、总体目标 1.打造校外实训基地,满足专业学生的课程实训和专业实习需求。 2.拓展校外实训基地的功能,既要数量,更要质量,着实提高校企合作办学的水平。 3.加强校外实习实训指导教师队伍的建设,完善师资队伍结构。 4.在师资队伍培养、课程开发、教学资源建设、项目研发、技能竞赛等多领域开展合作。 5.建立和完善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的实践教学体系及质量监控和评价体系。 6.通过校外实训基地建设,弥补校内教学资源的不足,为企业建立人力资源储备,促进企业经济增值,提高社会资源的利用率,实现多赢效果。 二、建设原则 1.互惠互利原则 学校和企业作为不同的利益主体,其社会责任、功能定位互不相同。学生在实习基地实习,虽然给企业解决了一些人力资源的问题。但直接利用实习基地的场地、设备以及接受企业技术人员的指导,这必然给企业带来许多负担。为了建立稳定的合作办学关系,实现长效发展,在充分利用企业资源的同时,学校也要为企业创造利益。例如利用院校师资力量,为企业员工提供职业岗位培训。利用学校智力资源优势,为企业提供人才、技术、信息咨询等服务,甚至与企业联合做课题,与企业技术人员一起共同研究和攻克难题,为企业排忧解难,创造效益。 2.专业对口原则 校外实习基地的建设要充分考虑与学校专业教学和人才培养目标相适应,能满足相关专业培养的要求,实现较高的专业对口率,提高专业与行业的契合程度。在开发校外实习基地时,除考虑企业的规模和实力外,重点识别企业是否能为学生实习提供相应设备、实习环境以及相应的专业实习内容。避免出现专业不对口,学生在企业充当低技术含量的“廉价”劳动力的现象。 3.互补共享性原则 校外实习基地建设要本着“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原则,充分利用专业科系的技术、人才、文化、信息等资源优势,在开展实践教学的同时,加强与基地单位在人才培养、信息技术开发、课题开发、技术革新及成果转化、文化建设、管理改革等方面的合作,通过优势资源的共享,促进学校和实习基地单位共同发展。 4.动态发展性原则

校外实习基地管理制度

校外实习基地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一)校外实践教学基地是对学生进行实践能力训练、培养职业素质的重要场所,是实现学校培养目标的重要条件之一,必须重视和加强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的领导、建设和管理。 (二)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的教学必须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教学的基本规律,努力培养学生的专业基本能力、基本技能和职业素质,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及教学水平。 (三)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的建设,本着“服务、互动、双赢”的校企合作理念,按照统筹规划、互惠互利、合理设置、资源共享的原则进行。尽可能争取和本专业有关的企业合作,使学生在实际的职业环境中顶岗实习,努力提高办学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 (四)为促进机械加工专业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的建设与发展,全面规范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二、基本功能与主要任务 (一)基本功能 承担我院机械加工专业部分实践教学任务;校企合作进行专业研究、技术开发、生产及新技术的应用推广等。 (二)主要任务 1.为学生提供包括基本技能和综合能力两方面的实践环境,使学生在真实生产环境下进行岗位实践,培养学生解决生产实践中实际问题的技术及管理能力,取得实际工作经验,培养团队协作精神、群体沟通技巧、组织管理能力等个人综合素质。为学生今后从事各项工作打下基础。 2.通过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建立的一系列考勤、考核、安全、劳防、保密等规章制度及员工日常行为规范,使学生在实训期间便养成遵纪守法的习惯,从思想上热爱本职工作,培养学生爱岗敬业的精神,进行职业道德培训。 3.在真实的工作环境中,进行岗位实践,执行职业标准,对学生进行职业规范化训练。 4.校内外实训指导人员要共同依据科学技术的发展、岗位需求的变化及新生工作岗位的定向,开发新的职业技术技能培训项目与培训内容;根据培养目标的要求制定专业技术技能培训课程标准,组织编写校外实训的教材;根据教学计划的要求和专业岗位群的技术技能要求,制定实训计划和方案。 5.承担对“双师结构”师资队伍的培训。

实训基地管理制度1

基地管理制度主任岗位职责 实训基地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实训指导教师职责 实训基地学生管理守则 实训基地劳动纪律的管理规定 实训学员日常行为规范 实训基地安全制度 实训基地卫生制度 实训基地环境保护制度 玻璃仪器使用管理制度 高压气瓶使用管理制度 易燃品管理制度 仪器设备损坏赔偿办法 实训基地考核办法 实训基地安全守则 实训基地工作档案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制度

主任岗位职责 主任负责实训基地的全面工作,其职责如下: 一、热爱本职工作,遵守职业道德,不断改进实训方法,努力提高教学质量,加强对学生操作能力的培养。 二、努力学习和掌握现代科学理论和技术,不断充实和提高业务水平,养成科学、文明、严谨、精心的作风。 三、树立良好的思想作风,全心全意为实训、教学,科研工作服务,不断摸索实训工作规律。 四、负责编制实训建设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和检查执行情况。 五、搞好实训科学管理,领导基地各类人员,制定岗位职责制,贯彻实施有关规章制度。 六、根据学校教学计划,组织承担实训教学任务,并保证完成任务。 七、根据销售计划完成生产任务。 八、根据学校科研计划,组织承担科研任务,并保证完成任务。 九、负责基地的精神文明建设,抓好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 十、保证实训人员安全。 十一、负责对专职实训基地工作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工作。定期检查,总结基地工作,展开评比活动。

实训基地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一、热爱本职工作,遵守职业道德,不断改进实训方法,努力提高教学质量,加强对学生操作能力的培养。 二、努力学习和掌握现代科学理论和技术,不断充实和提高业务水平,养成科学、文明、严谨、精心的作风。 三、树立良好的思想作风,本着勤俭办一切事情的精神,全心全意为实训、教学,科研工作服务,不断摸索实训工作规律。 四、根据基地的教学和各项工作,安排计划,认真做好各项实训准备工作,熟练掌握所要生产产品的操作规程,熟悉原料,产品性能,掌握有关实训的原理及特点,参予实训;对学生实训过程可能出现或发生的情况、问题,要有充分的准备并研究解决办法。 五、根据工作需要,讲授实训课,指导学生实训,完成学生的考核工作(包括理论考核、现场操作考核),认真批改实训报告。 六、爱护国家财产,节约教学物资,对基地的设备、低值品、材料及工具必须妥善保管,专人负责。健全各类物资管理长、卡,经常核对帐、物,做到帐物相符。 七、贵重仪器、物品、化学药品、毒品、危险品做到专人负责,严格管理;实训安全措施有效,熟练掌握安全及消防器材使用方法,做好人身、设备事故的安全防范工作。 重视基地的环保工作,严格遵守国家环境保护部门的各项规定,三废处理按学院规定执行,不得随意排放。 八、收集、整理基地建设和实训教学工作中的各项资料,建设基地工作档案。及时、准确地向上级部门上报实训基地工作中各种统计信息。 九、认真做好基地的日常管理工作,严格遵守基地的各项规章制度,提高警惕,防火、防爆、防中毒、防触电,人走断水、断电、关窗、锁门,保持室内整洁,环境肃静,做好安全卫生工作。

江苏大学实习教学基地建设与管理条例

淮阴工学院实习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 (淮工院[2005]45号 2005年6月14日) 第一条实习基地是指具有一定实习规模并相对稳定的高等学校学生参加校内外实习和社会实践活动、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场所。实习基地建设直接关系到实习教学的质量,对于高素质人才的创新精神、创业能力和实践能力的培养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实习基地的建设和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基地建设的基本原则 1、能够满足完成实习教学任务的要求。 2、基地建设双方应互惠互利、各施所长、互补所需、双方受益、义务分担。 3、就近就地、相对稳定、节约开支和提高实效。 4、能尽量满足实习学生食宿、学习、卫生和劳动保护等方面的条件。 第三条基地的基本类型 1、校级:凡能承担二个以上系的专业实习教学任务或在行业内有影响的大型企事业单位,由学校出面与之签订协议,作为校系两级管理的实习基地。 2、系级:只能承担一个系的实习教学任务的企事业单位,由系与之签订协议,报学校教务处备案,作为系级管理的实习基地。 实习基地的类型由校主管部门核查确定。 第四条基地建设的目标 建设一批市、内外校级基地,其中要有一批有影响的市外基地。系级基地应基本覆盖市内大型企业。建设一批校内实习基地,形成校内外、校系两级实习教学体系。 第五条学校的义务与职责 1、学校在人才培养、委托培养、课程进修、咨询服务、信息交流、技术转让、项目开发、实验检测等方面对实习基地共建单位应优先考虑。 2、在国家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许可范围内,对实习基地急需的专业人才,学校应将品学兼优的学生优先推荐给实习基地。 3、学校根据双方的协议可向基地单位交付一定的实习费用。 4、加强对学生的政治思想教育,完善各种规章制度,切实做好实习学生的管理工作。 5、按教学要求制定出实习大纲、实习计划、实习指导书。每次实习提前一到两周,将实习计划送达基地并与有关部门主管人员共商实习安排。 6、每年年末与实习基地共同总结实习情况,并落实下一年度实习计划。 第六条实习基地的义务与职责

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同名39317)

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同名39317)

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以下简称“实践基地”)是由学校教学院(部)与行业、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政法机关(以下统称企事业单位),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联合在校外建立具有一定规模且相对稳定的,能够实施相关专业实习(实训)、毕业设计(论文)、社会实践等实践性教学活动的单位或场所。建立实践基地,可以丰富学生实践教学内容,提高学生实践能力,促进产学研结合,是加强学校和社会的联系,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办学的重要途径。 第二条为充分发挥实践基地在教学中的重要作用,加强和规范实践基地的建设与管理,提高实践教学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本科教学工程”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12〕7号)、《教育部关于做好地方所属高校“本科教学工程“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12〕170号)、《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本科教学工程”大学生校外实践

教育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闽教高〔2012〕134号)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建设目标和条件 第三条通过建设实践基地,承担学生的校外实践教学任务,促进学校和企事业单位联合培养人才新机制的建立。推动学校转变教育思想观念,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加强实践教学环节,提升学生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社会责任感和就业能力。 第四条实践基地建设项目分为经济学实践教育基地、管理学实践教育基地、法学教育实践教育基地、文科实践教育基地(重点建设艺术类、外语等学科专业)、理科实践教育基地、工程实践教育中心和其它等类别。优先支持兼顾其它学科门类、具备多种实践教育形式的综合性实践基地建设项目,优先支持参与“卓越计划”和重点学科的基地建设项目,优先支持共享机制健全、能够接纳其它院(部)学生的基地建设项目。 第五条实践基地的建设,可采取一个院(部)与一所企事业单位共建、多个院(部)与同一企事业单位共建等方式。实践基地合作单位的

校外实训基地管理办法

校外实训基地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1-06-06 鄂尔多斯职业学院校外实训基地建设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校外实训基地是指具有一定实习规模并相对稳定的社会实践的重要场所。它的建设是学院专业建设与教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人才培养目标、培养学生实践技能、完成学生顶岗实习教学任务、保证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保障,对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能力和实践技能的培养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校外实训基地的建设和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校外实训基地建设的原则 第二条校外实训基地由学校与有关企事业单位协商共同建立。校外实训基地建设本着校企双方互惠互利,各施所长,互补所需,双方受益,义务分担的原则进行。 第三条学院应根据不同专业和课程特点,有目的、有计划、有步骤地选择具有较为先进的生产设备,设备数量能够满足学生顶岗实习和实训教学需要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共同建立学院校外实训基地。校外实训基地的技术人员、能工巧匠能够承担、指导学生的实习实训。校企合作关系紧密,走“产、学、研”一体化之路。 第四条根据专业与鄂尔多斯及周边地区经济发展情况,校外实训基地应专业对口,相对稳定,就近就地,尽可能立足内蒙古自治区及鄂尔多斯市,既便于开展工作,又有利节约经费,满足实习实训教学任务,具备实习实训学生食宿、学习、卫生和劳动保护等方面的条件。 第五条学校优先支持层次较高、接受我校师生人数多的实训基地的建设;优先考虑有联合办学、技术转让等协作关系或校友集中的企事业单位。 第三章校外实训基地的任务第六条校企双方根据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要求以及职业岗位(群)的技能要求,共同制定实训课程标准(实训大纲)、实训计划、实训项目方案,合作编写实训教材。 第七条承担学院相关专业的生产性实训、顶岗实习、专业技能资格鉴定等教学任务。积极创造条件,开展职业教育研究和专业技术应用研究,实现产学结合。

重庆科创职业学院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管理办法

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校外实习、实训基地是学生参加各类实习和进行技能培训的场所,是专业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学院各系部应结合各专业的特点和实习、实训教学的需要,建立稳定的校外实习、实训基地。每个专业除必备的校内实习基地外,必须建立两个及以上的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建立稳定的双向交流关系。 第二条校外实习、实训基地既可以为学生提供实习、实训和就业场所,也可以为教师参与企业实践活动提供帮助。 第三条建立校外实习实训基地要打破地区和行业部门界限,根据满足实习、实训需要、方便经济的原则,跨地区、跨行业建立实习实训基地。特别是外地生源比较集中的专业,尽量在离生源地较近的地区,建立实习实训基地,满足学生实习实训需要和就业需求。 第四条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必须满足学专业实习需要,注意选择基础较好的企事业单位,并签订合同、明确职责,建立学院与实习单位良好的合作关系。第五条有条件的系部和专业,可以建立自己相对独立的产教研相结合的校外实习实训基地。 第二章系部及教务处在实习、实训基地建设中的责任 第一条系部在建立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工作中的责任 1.各系部根据本系的专业特点和实习、实训工作需要以及学生将来的就业方向,负责联系、选择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的单位,与有关的单位

洽谈具体建立实习实训基地的事宜,签订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协议。 2.负责在实习实训基地聘用实习指导教师和其它有关的实习指导人员,与实习、实训基地协商解决学生实习、实训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 3.负责实习实训基地与学院之间经常性的联系、业务往来以及项目合作开发等工作的开展。 4.组织生赴实习、实训基地进行实习、实训,并做好相应的管理工作。 5.负责将建立实习实训基地的有关情况报学院领导或教务处审批,并将有关的资料收集归档。 第二条教务处在建立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工作中的责任 1.负责管理协调学院各系部实习实训基地的建设情况,对全院各实习实训基地的建设工作进行统筹管理。 2.负责审查已经建立的实习实训基地和相关的合作协议。 3.协助做好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实习指导教师聘请等方面的工作。第三章实习、实训基地的运行原则 第一条实习实训基地的建设要遵循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 第二条在实习实训基地的建设与管理中,实习实训基地应该做到: 1.根据学院实习、实训工作的安排,经双方协商将学生的实践性教学计划纳入本单位的工作安排中去。 2.实习基地负责安排工作经验丰富、责任心强、有较高理论水平的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实习实训指导教师,与学院安排的指导教师一起

实习基地建设方案

校外实习基地建设实施方案 校外实习基地是学生巩固理论知识、增强劳动观念、练就实践能力、实现角色转换、培养综合职业素质的实践性学习与训练场所。建设校外实习基地是职业学校专业建设、课程建设、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基本内容。为进一步加强校外实习基地的建设,规范基地管理,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校外实习基地的类型 学校根据专业设置及课程教学的需要,有计划、有步骤地选择能满足教学实习要求的各家企业,建立校外教学实习基地,其类型可分为: (一)专业教学需要的开发岗位实习基地; (二)专业教学需要的实施维护实习基地; 二、建立校外实习基地的基本条件 (一)校外实习基地的建立应有利于促进学校与基地资源共享、互惠互利、共同发展。 (二)校外实习基地的领导应重视实习基地的建设。实习基地具备实习条件和管理环境;能帮助解决实习学生所需的食宿、劳动保护和卫生等条件。 (三)校外实习基地能够选派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指导教师(或技术人员)对学生进行指导,使学生能有效地参与实践活动,顺利完成教学实习计划。(四)校外实习基地要求相对稳定,每学期或每学年有固定专业的学生进行实习。 三、校外实习基地建设的原则

(一)、满足教学需要的原则。实习基地建设要从满足教学需要的角度出发,针对专业设置及课程教学要求,制订科学合理的实习基地建设规划。 (二)、坚持互惠互利,双方受益原则。学校在与校外实习基地的合作过程中,学校可以利用基地的条件培养学生动手能力和创新精神,让学生提前感受准职业人的素质要求,基地可以从实习生中优先选拔优秀人才,满足企业日益增长的用工需求,达到双赢的效果。 (三)、动态合作发展的原则。由于行(企)业竞争日趋激烈,产业结构在不断调整,行(企)业始终处于动态发展之中,因此,对校外实习基地的建设将实行动态的合作与发展。对于一些条件好、发展稳定并具有积极合作意向的行(企)业可以建立相对固定的基地,有的实习基地则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以保证实践教学的质量和实习基地使用效果。 四、校外实习基地组织管理 (一)、成立实习基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双方有关领导、技术人员和教师组成,由实习基地方任组长,学校方任副组长,定期研究基地建设事宜。(二)、成立由校主管领导和相关处室负责人组成的学校校外生产实习领导小组,负责对校外生产实习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有关实习方面的重要事项。(三)、学校委派实训处和实习班主任具体负责学生校外生产实习的管理工作。实训处主要负责与实习基地的联系、沟通、协调及生产实习过程的检查、督促。实习班主任是实习的第一责任人,直接负责管理该班学生在实习期间的一切事务。 (四)、学生到实习基地顶岗实习后,由实习基地领导,实习指导教师和技术指导教师等组成实习指导小组,帮助实习生制定实习计划,指导学生实习,组织管理实习过程,负责学生实习成绩的鉴定。 五、学校与实习基地职责

校外教学实习基地建设及管理办法

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 校外实习基地建设及管理办法 校外实习基地是指具有一定实习规模并相对稳定的校外实习和社会实践活动的场所。校外实习基地建设直接关系到实践教学质量,对培养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和创新意识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校外实习基地的建设和管理,结合我院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校外实习基地设立的指导思想 校外实习基地的设立要以学校与社会结合为前提,充分利用社会资源为基础,以提高教学质量为首要目的,以有效措施为保障,既遵循高等教育规律,又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努力做到有利于加强实践教学,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有利于教师的科研活动和学校科技创新体系的建设与完善,提高专业整体水平。 二、建立校外实习基地的基本标准 (一)基地建设的指导思想和目标明确,符合相应学科特点和时代特色。基地建设要制定可行的实施方案,以不断提高基地的建设水平。 (二)领导机构健全,有专人负责基地建设。学院要有专门领导和部门分管校外基地建设工作,基地所在单位领导

班子和职工要有较高的素质,并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技术力量。 (三)基地在生产、经营、经济发展水平和资源、生态方面有区域或行业代表性。有一定的生产、开发规模和较先进的技术、管理水平,基地建设和发展基础较好,能对学生实习进行必要的组织、指导和管理,并提供必要的实习生活条件设施。 (四)学校和基地的责权利明确,基地建设的程序规范、手续完善、资料齐全、档案完整。 (五)基地既能满足学院相关专业学生的实践教学要求,为教学提供必要的场地,又具备科研成果推广的条件,有与学校合作的积极性。 (六)就近就地、相对稳定和节约实习经费开支。 (七)能与“产、学、研”一体化相结合。 三、建立校外实习基地的途径 (一)各系(部)根据不同专业和学科性质特点,有目的、有计划、有步骤地选择能满足实习教学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共同建立系(部)校外实习基地。 (二)有关专业所在的系(部)对拟设基地进行初步考查与论证,并与基地依托单位初步协商,达成设立校外实习基地的初步意见,填写校企合作立项申请书报教务处、校地合作处、主管院领导审批。

实训基地管理办法

实训基地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学校实训基地就是对学生进行专业岗位技能培训与鉴定的实践教学单位,就是实现中等职业教育目标的重要条件之一,其教学基础设施与工作状况直接反映学校的教学质量与教学水平,必须重视与加强实训基地的领导、建设与管理。 第二章实训基地的基本功能与主要任务 第二条实训基地的基本功能为:完成实践教学任务,承担学校教育教学活动及非学历职业技能培训;负责专业技术技能鉴定考核工作;进行专业研究、技术开发、生产及新技术的应用推广等。 第三章实训基地建设 第十一条实训基地主要由学校或社会投资,主要面向本校师生,在技术与管理上具有学校性质与专业特色。专业实训基地主要就是针对某一专业特殊需要,为本专业人才培养服务的实训基地。 第十二条实训基地建设根据学校发展与海宁市职业教育发展的需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强化社会效益,兼顾经济效益。 第十三条实训基地建设通过学校自筹、实训基地自筹、校企共建或行业联合等多渠道筹集经费,走共同建设、共同发展的道路。 第四章实训基地组织与管理 第十四条学校对实训基地的领导与管理,要建立定期检查指导工作制度,解决实训基地建设与管理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帮助实训基地做好建设、发展、培训的各项工作。要根据实训基地的特点与需要建立既具有教育教学特征,又具有社会专业实际工作特征的强有力的实训基地组织管理机构。要选派数量适当、思想品质好、专业理论水平高、专业技术能力强与具有一定组织能力的人员担任实训基地的管理人员与指导教师。以保证实训基地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及实训质量的不断提高。 第十五条实训基地要建立科学、有效、严格的队伍建设与人员管理制度,有明确的岗位职责及分工细则,有严格的考核办法与奖惩制度,有落实的培养师资计划与实施措施,实训基地人员,特别就是实习指导教师要有合理的学历、技术职务与技能结构,以保证实训工作质量的不断提高与实训基地建设的不断加强。 第十六条实训基地要以教育教学为中心,建设科学、健全、严格的实践教学制度。建立健全规范且能严格执行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学规程等教学文件。要建立职业技术技能、职业综合能力、职业素质有机结合的实训教学体系,并具有组织实施的各项规章制度。要建立教学质量检查、监督、保障、调控体系,并具有规范的教学过程运行管理制度。要深化教学改革,不断开发新的实训项目,更新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以保证教学质量与教学水平的不断提高。 第十七条实训基地要建立完善的设备设施及物资管理制度。做到帐、物、卡相符,仪器设备维修及时,设备完好率达到90%以上。建立仪器设备专人管理与技术档案制度,实现现代化管理,不断提高设备设施的利用率。

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

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校外实习实训基地是对学生进行实践能力训练、职业素质培养的重要场所,同时在教师进行实践锻炼,应用研究、技术开发、新技术的推广应用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为促进学校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的建设与发展,确保学生顶岗实习落到实处,全面规范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的管理,特制定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 一、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 1.学校和基地双方要按照统筹规划、互惠互利、合理设置、全面开放和资源共享的原则来建设实习、实训基地。 2.实习实训基地建设的原则:要与人才培养目标紧密结合,尽可能选择专业对口,工艺和设备先进、技术力量雄厚、管理水平高、生产任务比较充足、企业领导重视校企合作工作的企事业单位开展合作,原则上每个实习基地应能同时容纳10人以上集中实习,使学生在实际的职业环境中顶岗实习。 3.全面规划、协调发展,避免各专业之间重复,提高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的利用率。各学部要结合本专业的特点和教学改革的实际需要,要求每个专业必须建立能满足本专业学生校外实习实训的稳定校外实习、实训基地,有条件的学部和专业,还要建立自己相对独立的产学研相结合的校外实习实训基地。 4.校外实习实训基地校企双方均安排专人负责,在基地建设与管理方面应在合作协议中明确校企双方的责任、义务与权利。 5.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原则上由校企合作中心和各学部负责管理与协调。 二、学校职责 (一)就业科职责 1. 校外实训基地的建设和管理,由学校一级领导,由就业科对全校各实习、实训基地的工作进行统筹和协调。 2.协助各学部联系实习实训基地,督促各学部和专业建立相关校外实习实训基地。 3.协助学校领导审查已经联系的实习实训基地和有关的合作协议。 4.协助各学部做好有关校外实习指导教师聘用等方面的工作。

校内实训基地管理办法

校实训基地管理办法(暂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规划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校实习实训基地(以下简称“实训基地”)的建设与管理,根据教育部关于高职高专教育实训基地建设的有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实训基地作为学院高等职业教育实习实训的联合体,必须全面贯彻党和的教育针,遵循教育、教学的基本规律,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及教学水平,努力培养学生的专业基本能力、技术技能和职业素质。 第三条实训基地的建设要按照统筹规划和“开放、联合、共享、协作”的原则,努力提高实训基地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第二章实训基地的基本功能与主要任务 第四条实训基地的基本职能为:承担高等职业教育实践教学、实训教学任务,开展学历、非学历教育职业技术技能培训;负责专业技术技能鉴定考核工作;进行专业研究、技术开发、生产及新技术的应用推广等。逐步发展为集“教学、培训、鉴定、生产、新技术推广及应用、技术研发”为一体的示性基地。 第五条实训基地的主要任务: 1、根据相关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组织编写实训教材,制定专业技术技能培训教学大纲。 2、根据专业教学计划的要求和专业岗位(群)的技术技能要求,制定实训计划和案。

3、按照专业岗位(群)的实际和教学大纲要求组织和实施专业岗位技术培训。 4、积极创造条件,开展高等职业教育的科学研究和专业技术应用研究,实现产学研相结合,开发推广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 5、组织进行专业技术技能资格鉴定工作。 6、承担师资队伍的培训,促进高职高专教育师资队伍建设。 7、依据科学技术的发展、岗位需求的变化及学生工作岗位的定向,开发新的职业技术技能培训项目与培训容。 第六条实训基地要不断改善条件,充实与改进培训容,改革培训法,培养学生职业技术技能及独立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创新能力,培养学生的职业道德和团结协作精神,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第三章实习基地建设 第七条实训基地的建设程序 新实训基地的建设规划和增置、更新计划按照论证、立项、实施、监督、竣工、验收、效益评估等“项目管理”的程序统一规划管理。实习基地建设工作由校企合作办公室组织相关系部共同实施,原则上以系部建设为主,实训管理中心配合建设。 1.发展规划和建设计划 学院在总体发展规划中包含实验室和实训基地建设的容,在此基础上各系部结合自身的特色和需要,在充分考虑学科和专业

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管理办法

四川省宣汉职业中专学校 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管理办法 为了加快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加强工学结合,进一步提高学生的实际操作技能,促使教学、科研全面提升,带动招生、就业良性循环,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建设发展需要,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校外实习实训基地是指企业、事业、社会团体、政府部门等各级各类单位与学校共同建立的学生实习实训、教师挂职煅炼及从事科研活动的场所,是实现学校培养目标的重要条件,双方在人才培养、实践教学、科研、技术服务与合作、培训、文化等环节或领域开展全面合作。 第二条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的教学必须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教学的基本规律,努力培养学生的专业基本能力、基本技能和职业素质,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及教学水平。 第三条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的建设要按照统筹规划、互惠互利、合理设置、全面开放和资源共享的原则,尽可能争取和专业有关的企事业单位合作,使学生在实际的职业环境中顶岗实习,培养学生岗位能力,努力提高办学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 ` 第二章建立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的基本条件和要求第四条校企合作关系紧密,能与“产、学、研”一体化相结合。能满足我校完成实习实训教学任务的要求,具备先进的生产手段、技

术装备和科学的经营管理方式,拥有一支素质较高的技术人员和职工队伍。 第五条能承担我校中等职业教育、非学历职业技术技能培训等部分实践教学任务,能接受我校有关专业一定数量的教师与学生开展实习实训,按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提供场地和实习实训指导人员,并能满足实习学生食宿、学习、劳动保护、卫生和酬金等方面的条件。 第六条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分为县内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和县外校外实习实训基地,一个月内的校外实训在县内校外实习实训基地进行,一个月以上的校外实训在县外实训基地进行。 第三章学校与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合作形式第七条学校为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开设各种类型的非学历教育,在人才培训、委托培养、课程进修、技术咨询服务、信息交流、成果转化等方面对校外实习实训基地优先给予支持。 第八条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可向学校投资或捐资(捐物)参与办学,参与相关专业建设与指导,选派技术专家来校承担课程教学,单位领导或技术管理人员来校举办学术讲座。 ; 第九条学校根据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制定实习实训指导书和实习实训计划,提前送交校外实习实训基地,并委派责任心强、有实践经验的教师担任实习实训指导教师。参加实习实训的指导教师和学生在实习实训期间必须严格遵守校外实习实训基地的有关规章制度。 第十条校外实习实训基地批量接受相关专业学生教学实习实训、顶岗实习或毕业实习,接受相关专业教师挂职参与技术与生产管理,成为双师型教师培养场所,使实习实训教学与“产、学、研”一体化相结合,产生经济效益和社会效应。

大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情况汇报(样本)

大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情况汇报(样本)

大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情况汇报 通过实训基地建设为抓手,夯实专业建设基础,实现技能水平提升,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在一年的建设期中,以动漫设计与制作专业学生为主,非专业学生等 一、基地建设内容完成情况 1.提升实践基地能力,开发新的实践项目:1)新建IOS创新研习中心:投入63万,新增苹果一体机GTX660(教师机)2台,苹果一体机GTX640(学生机)60台,增加60个工位的实训容量。同时开发移动互联实践项目。 2)改建星力量动漫项目实训室:投入31万,整体更换62台主机,显示器更换为19寸液晶,实训室承担实训项目能力增加, 3)增加星力量工场设备:新增WACOM CTH470数位板20块,使同时参与二维实训的人数能达到160人。 2. 教学资源建设:训练课程,质量平定标准等建设; 1)构建以专业学生为核心的训练体系 以培养适应动漫产业转型升级为核心目标,根据产业转型升级在动画制作技能和创新创意思

维上的需求,完善“以企业真实项目为教学支撑平台”人才培养模式。 “以企业真实项目为教学支撑平台”的人才培养模式具备以下核心元素: ①按照满足“动画制作技能+创新创意思维”双需求的要求,以企业真实项目为教学支撑平台,“技术技能融合项目”为主线,构建课程体系; ②以“技术技能融合项目+专项技术提升通道+社会服务平台”为载体; ③全程由“院校师资组+国际化背景专家组+企业项目讲师组”构成的“三组合”混编师资团队共同参与学生培养; ④实施全程按照行业与企业标准规范执行。 图1“以企业真实项目为教学支撑平台”人才培

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申报指南

附件9 2017年度中山大学大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基地 申报指南及申报表 一、建设目标 通过建设大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基地(以下简称实践基地),建立与行业、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政法机关等联合培养人才新机制,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加强实践教学环节,提升学生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社会责任感和就业能力。 二、建设任务 (一)健全组织管理体系。实践基地应依托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政法机关(以下统称企事业单位)共同建设,并由校企双方主要领导担任实践基地的负责人,健全有关校外实践教育的教学运行、学生管理、安全保障等规章制度。 (二)改革校外实践教育模式。积极推动校外实践教育模式改革,由参与共建的高校和企事业单位共同制定校外实践教育的教学目标和培养方案,共同建设校外实践教育的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共同组织实施校外实践教育的培养过程,共同评价校外实践教育的培养质量。 (三)建设专兼结合指导教师队伍。实践基地的指导教师队伍,应由高校教师和企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 —1—

共同组成,实践基地应采取有效措施,调动指导教师的积极性,不断提高指导教师队伍的整体水平。 (四)建立开放共享机制。各实践基地除承担共建院系的学生校外实践教育任务外,还应主动向其他院系专业开放,逐步发展成为实践教育质量高、能兼顾其它学科门类、具备多种实践教育形式的综合性实践基地。 三、建设周期 二年。 四、申报条件 1.基地建设具有方向性 主要体现在整合各类实践教学资源,与科研院所、行业、企业、社会有关部门合作共建,基地的共享共用度,支持大学生开展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2.基地建设目标与内容明确、可行 建设目标明确性、可行,与本科专业培养方案相契合;建设内容具有系统性,包括教学团队、实践教学资源、实践教学方法、实践教学课程建设、教学管理等内容。 3.基地建设投入有保障 能保障实践基地硬件条件与管理、师资配置、实践教师的投入量。实践基地组织管理体系健全,包括管理体系框架、双方职责与任务、管理办法等。 4.基地建设具有可持续性 —2—

校外实训基地建设和管理办法

校外实训基地建设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校外实训基地是对学生进行实践能力训练、培养职业素质的重要场所,是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条件之一,必须重视和加强校外实训基地的建设和管理。为促进我院校外实训基地的建设与发展,全面规范校外实训基地的管理,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校外实训基地的教学必须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教学的基本规律,努力培养学生的专业基本能力、基本技能和职业素质,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及教学水平。 第三条校外实训基地的建设要按照统筹规划、互惠互利、合理设置、全面开放和资源共享的原则,尽可能争取和专业紧密相关的企事业单位合作,使学生在实际的职业环境中顶岗实习,努力提高办学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学院在委托培养、课程进修、咨询服务、信息交流等方面对校外实训基地共建单位优先给予考虑。在毕业生就业政策许可范围内,征求毕业生本人意见后,校外实训基地共建单位可优先选聘有关毕业生。 第四条校外实训基地由学院委托各系部与有关企事业单位协商共同建立。各系部应根据不同专业特点,有目的、有计划、有步骤地选择能满足实训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共同建立校外实训基地,并负责建设、管理与协调。 第五条着眼推行“工学结合、半工半读”的人才培养模式,不断调整校外实训基地建设方向和布局,加强与企业合作的范围、力度和深度,采取多种方式加大对各专业校外实训基地的监管力度,促进传统的以学院和课程为中心的教学模式向校企结合的方向转变。 第二章基本功能与主要任务 第六条校外实训基地的基本功能:承担我院部分实践教学任务,并为专业研究创造条件,为把实训基地建成专业能力训练和职业素质培养的实践基地而努力。为培养面向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需要的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的高技能人才创造良好的学习条件和实践环境。 第七条校外实训基地的主要任务: (一)为学生提供提高基本技能和综合实践能力的实践环境,使学生在真实环境下进行岗位实践,培养学生解决一线工作问题的实际工作能力,培养团队协作精神、群体沟通技巧、

实训基地管理制度

实训基地管理制度

实训基地管理制度 主任岗位职责 主任负责实训基地的全面工作,其职责如下: 一、热爱本职工作,遵守职业道德,不断改进实训方法,努力提高教学质量,加 强对学生操作能力的培养。 二、努力学习和掌握现代科学理论和技术,不断充实和提高业务水平,养成科学、 文明、严谨、精心的作风。 三、树立良好的思想作风,全心全意为实训、教学,科研工作服务,不断摸索实 训工作规律。 四、负责编制实训建设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和检查执行情况。 五、搞好实训科学管理,领导基地各类人员,制定岗位职责制,贯彻实施有关规 章制度。 六、根据学校教学计划,组织承担实训教学任务,并保证完成任务。 七、根据销售计划完成生产任务。 八、根据学校科研计划,组织承担科研任务,并保证完成任务。

九、负责基地的精神文明建设,抓好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 十、保证实训人员安全。 十一、负责对专职实训基地工作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工作。定期检查,总结基地工 作,展开评比活动。 实训基地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一、热爱本职工作,遵守职业道德,不断改进实训方法,努力提高教学质量,加 强对学生操作能力的培养。 二、努力学习和掌握现代科学理论和技术,不断充实和提高业务水平,养成科学、 文明、严谨、精心的作风。 三、树立良好的思想作风,本着勤俭办一切事情的精神,全心全意为实训、教学, 科研工作服务,不断摸索实训工作规律。 四、根据基地的教学和各项工作,安排计划,认真做好各项实训准备工作,熟练 掌握所要生产产品的操作规程,熟悉原料,产品性能,掌握有关实训的原理及特点,参 予实训;对学生实训过程可能出现或发生的情况、问题,要有充分的准备并研究解决 办法。

校外实训基地建设管理制度

校外实训基地管理制度 学院教育教学过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导学生理论联系实际、培养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途径,为确保我院学生的质量,搞好基地(以下称基地)的建设,充分发挥基地在过程中的重要作用,提高质量,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原则 (一)质量优先。基地的建设要求能满足教学任务的要求,要与培养目标紧密结合,以计划和大纲的要求为依据。能完成教学大纲规定的各项内容,使学生得到实际锻炼,切实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与综合能力,保证教学质量。 (二)互惠互利。学院的科研成果优先给基地转化,优先为基地培养培训人才;基地优先接纳本院学生,安排毕业工作。 (三)合理布局。有选择地重点建设若干高质量的院级基地和一批覆盖各专业的系级基地,并在现有基地或可利用的基地上共同建设。 二、义务 (一)学院在人才培训、委托培养、课程进修、信息交流、成果转化等方面可向基地优先提供服务。 (二)基地根据商定的计划,提供必要的场地和安排好指导人员(包括顶岗和跟班训练)。系应根据学生的具体情况派出带队指导教师,协助基地方落实好学生的管理和食宿、交通等方面的工作。 (三)学生参加前,系应进行动员和纪律教育,注意安全和遵守基地的各项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指挥和领导,维护学院的声誉和自我形象。要求穿着得体。若基地要求穿统一的服装和佩戴胸牌,则严格按有关要求执行,并认真做好记录和小结。 (四)学院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制定指导书和计划,提前送交基地,并委派有相关实践经验的教师担任指导教师。参加的指导教师和学生在期间须严格遵守教学基地的有关规章制度。 三、协议书 (一)共建双方若有合作意向,在符合建立基地原则的基础上,经与基地商定后,可由学院与基地签订建立基地协议书(一式两份),协议书分别由教务处、基地各执一份。 (二)与校外基地的协议合作年限可根据双方需要确定,一般为3—5年。

实训基地运行管理办法

实训基地运行管理办法 为加强实训基地的运行管理,为师生营造优良的实训基地环境,严肃实训基地课堂纪律,创造良好的学习氛围,提高实验、实训设备的完好率和利用率,保证实验、实训教学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运行管理办法。 一、实训基地是教师和学生进行教学实习、实训的场所,—般不作他用。 二、到基地进行实习、实训教学,必须根据教学的要求,经基地安排后进行。 三、进入基地的一切人员,必须遵守基地的各项规章制度,爱护公物,保持安静,不准大声喧哗,不准吸烟,不准乱抛纸屑杂物,确保基地整齐清洁。 四、严格卫生制度,重视文明操作,保持好基地各场所的卫生。 五、基地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实训基地制度,新到基地工作的教职工和首次进入基地的学生,必须经过安全教育,掌握防护用品的使用方法和安全技术。 六、为保证实训基地有效、有序工作,使用人应对使用时期内的设施、设备负有管理责任,遇有问题应及时与管理人员联系,严禁擅自处理。 七、实训基地的教学设备为教学共用,使用人应按时上课、下课。严禁脱岗或交由他人顶岗及归还所借用设备。 八、配有教学设备的实训基地原则上在无教师管理时不开放使用。

九、实训基地场所及教学设备为计划性使用,使用计划由使用教师在使用前两周书面提出,交实训基地管理教师,统一安排确定。 十、实训基地设备以保证教学为主,同时提倡为社会服务,形成资源效益社会化。 十一、实训基地设有基地管理办公室,有专职管理人员,管理人员对不符合规定的操作或不利于安全的问题,要立即提出改正意见,并向领导及有关部门汇报,迅速解决,杜绝一切不安全事故发生。 十二、爱护仪器设备,节约使用材料。未经许可,所有仪器设备一般不得带出基地,特殊情况下,校内借用时须经基地负责人批准;携带出校外或校外单位借用时,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并填写《实训基地借用设备登记表》。 十三、使用基地仪器设备,如发生故障、损坏、丢失及其他事故时,要立即向专职管理人员报告,并填写事故报告。 十四、基地仪器设备、器材及用品必须建立帐、卡,做到帐、卡、物一致;仪器设备严禁拆卸改装,造成事故者追究责任。报废时须按有关规定作技术鉴定,报主管部门批准。 十五、对精密贵重仪器和大型设备建立技术档案和使用记录,并安排专人负责。 十六、对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易腐蚀物品、贵重金属应定专人保管,严格使用制度,用后登记。 十七、基地不准存放任何与实习、实训、无关的物资,更不允许存放个人物品。

大学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

大学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 **校发[**]238号 (**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实践教学是教学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生将所学知识与生产实际相结合,以获得有关专业生产技术和管理知识,提高学生实践能力和独立工作能力的有效途径。实践教学基地是具有一定实习规模并相对稳定的校内外实习和社会实践活动场所,其直接关系到实践教学的质量。为了充分发挥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在实践教学过程中的作用,加强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的管理,促进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的建设,制定本办法。 一、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的建设 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的建设以立项的形式,本着建设一个规范一个,建设一个稳定一个的原则进行,逐步建成一批规范的校外实践教学基地。 1.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基地建设本着双方自愿、互惠互利、义务分担的原则; (2)应有水平较高、经验丰富的科研或管理人员担任指导教师,实践项目、内容与学生所学专业相符,能满足实习教学任务的要求; (3)能满足实践学生学习、劳动保护和卫生安全等方面的条件;如基地远离学校,要具备食宿条件; (4)每年实践学生人数具有一定规模(一般不少于30人); (5)已有两届以上学生实践,并能在三年内保持稳定; (6)在满足实践教学要求的前提下,就地、就近建设实践教学基地。 2.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的程序及办法 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的建设按项目管理的办法进行,基本程序为: (1)建设的院(系)向国有资产管理处提交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立项申请材料,包括《**大学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立项申报书》、近几年的实践教学资料、与共建单位签订的协议书等; (2)国有资产管理处组织学校专家进行评审,包括对基地进行实地考察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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