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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泰人寿财智人生终身寿险(万能型)A款条款

华泰人寿财智人生终身寿险(万能型)A款条款
华泰人寿财智人生终身寿险(万能型)A款条款

中国保险公司排名及分类

中国保险公司排名(排行榜) 1.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保险集团控股公司 2.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保险集团控股公司 3.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保险集团控股公司 4.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保险集团控股公司 5.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险公司-人寿保险公司 6.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险公司-人寿保险公司 7.中国太平保险集团公司-保险集团控股公司 8.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保险集团控股公司 9.中华联合保险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保险集团控股公司 10.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寿保险公司 11.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保险集团控股公司 12.美国友邦保险有限公司-保险集团控股公司 13.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财产保险公司 14.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15.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财产险公司 16.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寿保险公 司 17.安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险集团控股公 司 18.华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寿保险公 司 19.中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人寿保险公司 20.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财产保险公 司 21.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寿保险公 司 22.信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人寿保险公司 23.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财产保险公 司 24.正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寿保险公 司 25.中英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人寿保险公司 26.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人寿保险公 司 27.嘉禾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寿保险公 司 28.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寿保险公 司 29.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财产保险公 司 30.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财产保险公 司 31.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寿保险公 司 32.英大泰和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寿保 险公司 33.招商信诺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人寿保险公 司 34.天平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财产保险公 司 35.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财产保险公 司 36.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寿保险公 司 37.中美大都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人寿保险 公司 38.中银保险有限公司保险公司-财产保险公 司 39.信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寿保险公 司 40.中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人寿保险公司 41.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寿保险公 司 42.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财产保 险公司 43.大众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财产保险公司

王梓木:男,管理学博士,现任华泰保险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长兼

董事简历及履职情况 王梓木:男,管理学博士,现任华泰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华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华泰财产保险有限公司董事、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中国保险学会副会长、北京市人大代表。 1984年起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研究室工作,历任副处长、处长;1991年调国家经贸委综合司工作,历任处长、副司长,1995年起主持全司工作;1996年至2010年,发起并组建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长;2011年起任华泰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并任党委书记。 赵明浩:男,管理工程硕士,高级经济师,现任华泰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华泰财产保险有限公司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华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国保险协会副会长。 1986年至1996年先后在哈尔滨市经委任办公室副主任、哈尔滨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香港新世纪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任董事、副总经理。1996年参与筹组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并先后担任公司副总经

理,常务副总经理兼首席运营官,2011年起任华泰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华泰财产保险有限公司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 沈明远:男,黑龙江大学政治经济学学士、法国巴黎政治学院应用经济学硕士、法国政治科学国家基金会授予的经济学博士,高级经济师。 1998年4月加入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公司计划财务部总经理,2000年担任本公司稽核审计部总经理。2001年起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分管法律合规和内部审计两个部门,同时任公司的合规负责人、审计责任人,2011年起任华泰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首席合规官、合规负责人、审计责任人。 谭硕伦(Saloon Tham):男,马来西亚国籍。1989年毕业于加拿大滑铁卢(沃特卢)大学数学系,先后获得学士、硕士学位。谭硕伦先生是美国精算师学会会员、加拿大精算师学会会员、美国精算学会会员、美国注册承保师和中国精算师协会会员。2004年6月,参与华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筹备,任筹备工作小组组长。2005年3月-2009年12月任华泰人寿总经理。2010年12月起担任华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卓越财富(2007)终身寿险(万能型)条款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泰康卓越财富(2007)终身寿险(万能型)条款阅读指引 本阅读指引旨在帮助您(投保人,以下含义同)理解《泰康 ..........................卓越财富 ....(2007) ......终身寿险 ....(万能型)条款》, ......... 本合同内容以条款具体约定为准。 ............... )您拥有的重要权益 您为之投保的被保险人可以享受本合同提供的保障·····················1.1 签收本合同之日起10日(即犹豫期)内您可以按本合同的约定要求退还保 险费·····················································3.12 您有按本合同约定退保和部分领取的权利······················2.11,3.12 )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 发生本合同约定的免除责任情形之一的,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1.2 您应当如何缴纳保险费·········································2.5 您在部分领取时需遵照本合同的相关约定···························2.11 如何计算您的保单账户价值·····································2.12 您有及时向本公司通知保险事故的义务·····························3.4 您有如实告知的义务···········································3.9 退保和部分领取会给您造成一定的损失,请您慎重决策·················2.10 本合同对一些重要术语进行了解释,请您注意释义····················3.20 )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为充分保障您的权益,请您仔细阅读本条款 )条款目录 一、保险责任及免除责任 1.1 保险责任 1.2 免除责任 二、保单账户 2.1 万能账户 2.2 保单账户 2.3 结算利率 2.4 保单账户最低保证利率2.5 保险费 2.6 基本保险费和追加保险费 的分配 2.7 持续奖金 2.8 死亡风险保险费 2.9 保险单管理费 2.10 退保费用的收取 2.11 保单账户价值的部分领 取 2.12 保单账户价值 2.13 年金转换选择权 2.14 保单账户价值不足的情 况 三、一般条款 3.1 保险合同的构成 3.2 保险期间 3.3 保险金额 3.4 保险事故通知 3.5 保险事故鉴定 3.6 保险金的申领 3.7 索赔时效 3.8 失踪处理 3.9 如实告知 3.10保险合同效力中止 3.11保险合同复效 3.12合同解除 3.13 保险合同终止 3.14年龄计算和错误处理 3.15 受益人指定和变更 3.16 合同内容变更 3.17 地址变更 3.18 争议处理 3.19 货币单位 3.20 释义

华泰保险项目介绍

华泰保险项目介绍 股份名称 华泰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操作方式质押融资或股份转让持有股数1980万股 市场参考价格每股7.6元左右近期交易场所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 项目说明一、华泰保险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华泰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华泰保险”) 注册地: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梓木 成立时间:1996年8月29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 402,168.8622万元 经济类型:国有参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1)投资设立保险企业;(2)监督管理控股投资企业的各种国内 国际业务;(3)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投资业务;(4)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业务;(5)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二、主要股东 安达天平再保险有限公司(9.77%)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7.11%) 中国华润股份有限公司(7.02%) 中国石化财务有限公司(6.83%) 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6.39%) 重庆中信金石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6.06%) 安达北美洲保险控股公司(5.82%) 深圳市亿鑫投资有限公司(4.93%) 上海旻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4.9%) 安达美国控股公司(4.39%) 三、主要财务情况(万元) 2012年 2013年 2014年9月(非合并口径)资产总计 3,852,603.50 3,654,841.73 91,969 负债总计 3,252,459.44 2,684,634.01 32,277

所有者权益 600,144.06 970,207.71 88,741 营业收入 876,798.06 974,193.91 19,205 净利润 32,319.30 52,810.85 10,851 根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相比2012年,2013年净利润同比增长63.40%,偿付能力充足率达590.34%。同时,截至2013年底,华泰保险每股收益:0.125元,每股净资产:2.4元。 四、近期交易情况 2014年11月28日,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内蒙君正”)参加了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的华泰保险9.1136%股份转让项目的竞价,其全资子公司内蒙古君正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君正化工”)参加了华泰保险2.7352%股份、华泰保险0.2735%股份、华泰保险0.1641%股份和华泰保险3.0087%股份共计6.1815%股份转让项目的竞价。华泰保险9.1136%的股份从14.95亿元的底价开拍,内蒙君正经过298次报价,以26.35亿元价格成交,最终成交价溢价达到76.23%,华泰保险6.1815%的股份从10.14亿元低价开拍,报价次数多达302次,最终以18.69亿元成交,溢价高达84.31%。具体如下: 1、内蒙君正以人民币263,527.88万元摘牌取得了华泰保险9.1136%股权,转让方为:华润股份有限公司、华润(集团)有限公司。 2、内蒙君正全资子公司君正化工以人民币186,947.2万元摘牌取得了华泰保险6.1815%股权,转让方为:宝钢集团有限公司、宝钢集团新疆八一钢铁有限公司、宝钢集团上海五钢有限公司和中海石油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此次交易后,安达天平再保险有限公司、安达北美洲保险控股公司和安达美国控股公司所属的美国安达保险集团(ACE Group)仍为华泰保险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合计约20%。如此次交易经保监会审批通过并完成相关手续,内蒙君正将成为华泰保险第二大股东,仅次于安达保险集团。 五、投资回报 从现有的保险公司第一次公开发行情况来看,A股已上市保险类公司在上市之初的PB平均在5.65倍。保守预估华泰保险2015年的每股净资产将不低于3元/股,如华泰保险上市价格按照平均5.65倍PB计算,首日发行价格不会低于16.95元/股。如华泰保险集团公司股东以7.6元/股的价格转让1980万股,共计人民币15048万元。目前,华泰保险已着手制定上市计划,如华泰保险上市成功,按照上述保守预估的首日发行价不低于16.95元/股计算,投资回报率约为123%。

平安世纪天骄终身寿险(万能型)

平安世纪天骄终身寿险(万能型)的产品特点 ?呵护少儿引领未来 ?双重保障健康成长 ?保障灵活保额可变 ?部分领取无需付费 ?三重奖励惊喜连连 ?交费满额后顾无忧 ?投资保底安逸理财 ?保单价值透明公开 平安世纪天骄终身寿险(万能型)投保示例 说明:平安世纪天骄万能+重疾保险计划可以提供多种形式的寿险和健康险保障,下面以教育、健康保障为例来说明本保险计划的特点。 小宝宝0岁,男性,投保平安世纪天骄+重疾保险计划。 年交保险费12000元,连续交费15年。 ?投保时寿险保障为5万元,重大疾病保障为4万元。 ?15、16、17岁每年领取6000元做为高中教育金; ?18、19、20、21每年领取2万元做为大学教育金; ?25岁领取4万元做为创业金; ?共计领取13.8万元做为教育金和创业金。 ? 假设结算利率处于中档水平:30岁的保单周年日,小宝宝的保单账户价值(即现金价值)约27 万元,60岁的保单周年日保单账户价值约97万元,70岁的保单周年日保单账户价值约148万元。 4万元的重大疾病保险金保障少儿健康(3周岁前赔付金额见条款)。 ? 世纪天骄,奠定成功人生! 一个长线的保险理财计划将陪伴孩子一生,世纪天骄在为孩子提供完善健康保障的同时更有保底的投资收益,让孩子在接受高等教育和自主创业时能够自如选择、从容应对,做未来的主人翁。 全面保障,为孩子健康、教育、创业、养老提供综合解决方案 世纪天骄少儿万能险所具有的灵活领取和保额调整功能,不仅能够帮助解决孩子的教育和创业资金问题,还能为健康和养老提供可靠的保障,满足不同人生阶段的需求,实现美好人生目标。 忠诚的健康守护神,遭遇重大疾病可及时获取保险金支援 这是贴身的财务急救箱,重大疾病一经确诊即可获得及时的财务支援,为孩子提供全面的健康保障,呵护孩子健康成长。

2011 年10月起担任华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时负责人。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及其履职情况 谭硕伦(Saloon Tham):男,马来西亚国籍。1989年毕业于加拿大滑铁卢(沃特卢)大学数学系,先后获得学士、硕士学位。谭硕伦先生是美国精算师学会会员、加拿大精算师学会会员、美国精算学会会员、美国注册承保师和中国精算师协会会员。2004年6月,参与华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筹备,任筹备工作小组组长。2005年3月-2009年12月任华泰人寿总经理。2010年12月起担任华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2011年10月起担任华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时负责人。 杨万林:男,中共党员,中共中央党校本科毕业,现任华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资深副总经理。 1997至2004年先后在太平洋保险公司任培训主任、银行业务分部经理、中国人寿北京分公司任个人业务处副处长、培训部副处长(主持工作)。2004年8月加入华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先后担任公司助理副总经理、副总经理。 凌宇律:男,上海电力学院专科毕业、美国普莱斯顿和上海交大联办MBA课程工商管理硕士。2000年至2009年先后在恒康天安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任业务副总经理、中意人寿保险北京分公司任营销副总裁、中意人寿保险公司任副总裁、首席个险执行官、美国友邦保险有限公司任中国区副总裁、副首席业务执行官。2009年10月加入华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任公司资深副总经理。

段胜武:男,中共党员,北京大学历史学学士、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硕士。1996年参与筹组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公司投资部总经理,1999年担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先后兼任公司办公室总经理、人力资源部总经理、研究发展部总经理。2005年起任华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同时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合规负责人。 苏德刚:男,甘肃工业大学工学学士、吉林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副教授。1999年至2007年先后在恒康天安人寿保险公司任助理副总经理、瑞泰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兼运营总监、招商信诺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任运营总监。2007年9月加入华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任公司副总经理。 王志清:女,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学士、中欧国际工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注册会计师。1996年加入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先后担任公司会计部会计处副经理、会计部总经理助理、计划财务部高级经理、助理财务总监、财务总监。2008年起任华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首席财务官。 蔡廉和:男,加拿大籍,复旦大学理学学士,美国精算师协会会员、美国精算学会会员、中国精算师协会创始会员。2002年至2008年先后在加拿大宏利保险公司任资深精算师、美国再保险公司台湾分公司任精算总监、海尔纽约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任市场及产品开发总监、精算责任人。2008年3月加入华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任公司副总经理、总精算师。

泰康卓越人生终身寿险(万能型)条款

泰康卓越人生终身寿险(万能型)条款本阅读指引有助于您理解条款,对本合同内容的解释以条款为准。............................., 签收本合同之日起10日(即犹豫期)内您若要求退保,我们仅扣除工本费...........1.4 , 您有按本合同约定变更保险金额的权利..........................................2.2 , 本合同提供的保障在保险责任条款中列明........................................2.4 , 您有缓交期交保险费的权利....................................................4.2 , 您有按本合同约定部分领取保单账户价值的权利..................................5.7 , 您有退保的权利..............................................................8.1 , 在某些情况下,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2.5 , 保险事故发生后请您及时通知我们..............................................3.2 , 您应当按时交纳保险费........................................................4.1 , 在某些情况下,我们仅按保单账户价值承担保险责 任........ .....................4.2

华泰人寿金玉满堂年金保险(分红型)条款

金玉满堂年金保险(分红型)条款 阅 读 指 引 本阅读指引有助于您理解条款, ..............对本合同内容的约定以条款为准。 ............... 您拥有的重要权益 签收本合同之日起10日内(即犹豫期)您若要求退保,我们仅扣除工本费...........1.4 本合同提供的保障在保险责任条款中列明........................................2.3 您有按本合同约定领取红利的权利..............................................4.1 您有按本合同约定申请保单贷款的权利..........................................6.2 您有退保的权利..............................................................8.1 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 在某些情况下,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2.5 保险事故发生后,请您及时通知我们............................................3.2 分红是不保证的..............................................................4.1 您应当按时交纳保险费........................................................5.1 退保会给您造成一定的损失,请您慎重决策......................................8.1 您有如实告知的义务..........................................................9.1 我们对一些重要术语进行了解释,并作了显著标识,请您注意 (11) 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为充分保障您的权益,请您仔细阅读本条款。 条款目录 1. 您与我们订立的合同 1.1 合同构成 1.2 合同成立及生效 1.3 投保年龄 1.4 犹豫期 2. 我们提供的保障 2.1 基本保险金额 2.2 保险期间 2.3 保险责任 2.4 未成年人身故保险金限制 2.5 责任免除 3. 保险金的申请 3.1 受益人 3.2 保险事故通知 3.3 保险金申请 3.4 保险金给付 3.5 年金领取方式 3.6 宣告死亡处理 3.7 诉讼时效 4. 保单红利 4.1 保单红利 5. 保险费的交纳 5.1 保险费的交纳 5.2 宽限期 6. 现金价值权益 6.1 现金价值 6.2 保单贷款 6.3 保险费自动垫交 6.4 减额交清 6.5 减少基本保险金额 7. 合同效力的中止及恢复 7.1 效力中止 7.2 效力恢复 8. 合同解除 8.1 您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 9.如实告知 9.1 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 9.2 本公司合同解除权的限制 10.其他需要关注的事项 10.1 欠款的偿还 10.2 年龄错误 10.3 合同内容变更 10.4 地址变更的通知 10.5 争议处理 10.6 身体检查与司法鉴定 11. 释义 11.1 周岁 11.2 有效身份证件 11.3 毒品 11.4 酒后驾驶 11.5 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 11.6 无有效行驶证 11.7 机动车 11.8 贷款利率

华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职责及其履职

华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职责及其履职情况 刘占国:男,南开大学博士研究生毕业,中国精算师。1992年至1999年在南开大学研究生院任职。1999年至2016年先后任美国恒康相互人寿保险公司天津代表处任首席代表、参与筹建恒康天安人寿保险公司并任精算部经理;光大永明人寿助理副总裁、长城人寿总精算师、财务总监;慕尼黑再保险北京分公司总经理助理、寿险总精算师兼市场与客户部总经理;恒安标准人寿首席财务官;英大泰和人寿副总经理、总精算师、代理总经理、总经理职务。2016年6月,加入华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公司总经理兼首席执行官。 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刘占国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监管规定和《公司章程》,遵守董事会议事规则,在管理工作中运用保险专业理论知识和丰富的公司精算管理、财务管理、业务经营等方面的工作经验,严格按照董事会制定的战略规划开展工作,并及时、定期地向董事会汇报战略执行情况。 李平坤:男,中共党员,英国阿伯丁大学工商管理硕士。1994年至2006年先后任平安人寿大连分公司营业部业务员、主任、高级主任、资深主任、营业部经理、资深营业部经理职位。2003年至2004年期间赴英国攻读硕士学位。2006年至2014年分别任友邦保险北京分公司业务发展部经理、资深经理,中航三星保险公司总裁助理兼首席个险执行官,阳光人寿保险公司营销副总监、业务总监,2013年至2014年期

间,兼任阳光人寿北京分公司总经理。2014年4月加入华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作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李平坤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监管规定和《公司章程》,具有较强的渠道建设和业务开拓管理能力,认真负责地履行自身的工作职责。 苏德刚:男,吉林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副教授。1999年至2007年先后在恒康天安人寿保险公司任助理副总经理、瑞泰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兼运营总监、招商信诺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任运营总监。2007年9月加入华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作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苏德刚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监管规定和《公司章程》,具备丰富的保险经验和专业知识以及较强的运营管理能力,认真负责地履行自身的工作职责。 丁昶:男,中共党员,南开大学货币银行学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中国精算师。1998年至2014年先后在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精算部工作,在中国保监会寿险部任副处长、处长,正德人寿保险公司任首席运营官。2014年8月加入华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工作,现任公司副总经理、总精算师、首席风险官。 作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丁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监管规定和《公司章程》,具有较高的业务知识水平、较强的理论研究

华泰人寿附加团体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条款

华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华泰人寿附加团体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第一条:保险合同的构成 华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之华泰人寿附加团体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附加合同)由主保险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投保人申请,经本公司同意而订立,由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本保险条款、所附的投保书、与本附加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合法有效的声明、批注、附贴批单、变更申请书及其他书面协议构成。 主合同的条款适用于本附加合同,若主合同与本附加合同的条款互有冲突,则以本附加合同为准。 第二条:投保范围 1.被保险人 年满18周岁(见名词释义1)至65周岁、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劳动的本附加合同投保人的团体成员,经本公司审核同意,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 2.投保人 对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均可作为投保人,但以购买本保险为目的而临时组织起来的团体除外。投保人参加本保险的被保险人人数不得低于5人且必须占其符合参保条件成员总数的75%以上(含75%)。 第三条:保险责任 在本附加合同有效期间内,若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见名词释义2),并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以此事故为单独且直接的原因所致伤害而经医院(见名词释义3)进行必要的治疗,本公司按该次事故治疗已实际支出的、必须且合理的、符合被保险人所在地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及标准规定的医疗费用,在扣除从其他途径获得的补偿后,对超过100元的部分,按照100%的比例给付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

本附加合同有效期间内,同一被保险人无论发生一次或多次意外伤害保险事故,本公司一次或累计给付的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以本附加合同所载的意外伤害医疗基本保险金额为限。 被保险人须在本公司认可的医院治疗。意外伤害急救不受此限,但经急救处理伤情稳定后,须转入本公司认可的医院治疗。 如被保险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及港、澳、台地区发生意外伤害保险事故并因此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及港、澳、台地区就医的,本项保险责任中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内大陆地区进行相同或者类似治疗所需费用的平均水平折算。 第四条:责任免除 被保险人的医疗费用支出由下列情形之一所致者,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1.投保人的故意行为; 2.被保险人自杀或故意自伤; 3.被保险人因酗酒或受酒精、毒品(见名词释义4)、管制药物(见名词释义5)的影响而 导致的意外; 4.因被保险人挑衅或故意行为而导致的打斗、被袭击或被杀; 5.被保险人妊娠(含宫外孕)、流产、分娩(含剖宫产); 6.被保险人因精神错乱或失常而导致的意外; 7.被保险人因整容手术或其他内、外科手术导致医疗事故(见名词释义6); 8.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 9.被保险人从事潜水(见名词释义7)、跳伞、攀岩运动(见名词释义8)、探险活动(见名 词释义9)、武术比赛(见名词释义10)、摔跤比赛、特技表演(见名词释义11)、赛马、赛车等高风险运动或从事飞行活动(以乘客身份搭乘民用或商业航班者除外); 10.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或武装叛乱; 11.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12.主合同各项责任免除亦为本附加合同的责任免除。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附加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自其身故时终止,本公司向其他权利人退还该被保险人对应的现金价值(见名词释义12)。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附加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自其身故时终止,本公司向投保人退还该被保险人对应的现金价值。

810平安智盈人生终身寿险(万能型)等保全规则

平安智盈人生终身寿险保全规则 〖说明:本规则仅适用于《平安智盈人生终身寿险》(810)、《平安附加智盈人生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 (811)(以下简称“智盈人生”、“智盈重疾”)〗 一、一般保全规则 同《个人寿险保全作业规则》。 二、特殊保全规则 1.部分领取: 1.1.本主险合同有效期内,投保人可在犹豫期后申请部分领取现金价值,被保险人当时须 未发生保险事故; 1.2.对每一保单年度的前两次部分领取,我们不收取部分领取手续费;对同一保单年度以 后的各次部分领取,我们每次收取部分领取手续费20元,部分领取手续费直接从给付的现金价值中扣除; 1.3.每笔领取的金额不得小于100元,且为100元的整数倍; 1.4.部分领取后的现金价值不得小于1000元与最近一次结算日扣除的保障成本的3倍二 者中金额较大者; 1.5.部分领取后智盈人生和智盈重疾的基本保险金额按领取的现金价值等额减少,减少后 的基本保险金额不得低于1000元。 2.追加保险费: 2.1.约定每一保单年度交纳的期交保险费不低于6000元,保单以前各期和当期应交期交 保险费均已交纳时方可追加保险费; 2.2.期交保险费6000元及以上至2万元以下的,每个保单年度内累计交纳的追加保险费 不能超过期交保险费的10倍,期交保险费2万元(含2万元)以上的,每个保单年度内累计交纳的追加保险费可超过期交保险费的10倍; 2.3.每次交纳的追加保险费不低于1000元,并且为100元的整倍数; 2.4.追加保险费后,智盈人生和智盈重疾的基本保险金额按追加保险费等额增加,增加后 的基本保险金额需满足公司当时的核保规则要求;

3.新增附险: 3.1.智盈重疾仅可以附加于智盈人生,且其基本保险金额不得超过对应主险的基本保险金 额,不得低于1万元; 3.2.保单以前各期和当期应交期交保险费均已交纳,且保单价值大于按照当时危险保险金 额和年龄计算的主附险的年保障成本的1.5倍时,智盈人生可新增智盈重疾。 4.基本保险金额变更: 4.1.增加基本保险金额: 在合同有效期内,智盈人生和智盈重疾均可申请增加基本保险金额,但每个保单年度最多只能申请1次。在申请增加基本保险金额时,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 险种生效满1年; - 智盈人生在被保险人65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之前申请;智盈重疾在被保险人55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之前申请; - 以前各期和当期应交期交保险费均已交纳; - 增加后智盈重疾的基本保险金额不得超过智盈人生的基本保险金额。 增加的基本保险金额从下一个结算日的零时起生效。 4.2.减少基本保险金额: 在合同有效期内,智盈人生和智盈重疾均可申请减少基本保险金额,但每个保单年度最多只能申请1次,且减少后的基本保险金额须满足以下条件: - 险种生效满1年; - 智盈人生的最低基本保险金额不得低于“五倍期交保险费+累计支付的追加保险费-累计部分领取的现金价值”与“1000元”二者取大值; - 智盈重疾的基本保险金额不得低于10000元。 减少的基本保险金额从下一个结算日的零时起效力终止。 5.犹豫期退保 5.1.智盈重疾犹豫期退保时已收取附加险合同保障成本的,若主险合同继续有效,附加险 合同所收取的保障成本将无息退还至主险合同的保单价值,主险合同的保单价值按退还的金额等额增加。

关于华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认购宁波华淳仲泰投资管理

公告编号:临2018-08 关于华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认购宁波华淳仲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公告 华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认购华泰宝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投资”)发起设立的宁波华淳仲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泰一号基金二期”)有限合伙份额10000万元。因华泰投资为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资产”)的控股子公司,且华泰资产与我公司均为华泰保险集团的子公司,故华泰投资系我公司以股权关系为基础的关联方。 一、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概述 2018年9月4日,公司签署《宁波华淳仲泰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合同》,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人民币10000万元,认购该基金的有限合伙权益份额。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的投资标的为华泰一号基金二期,该基金经中国保监会批复,由华泰投资发起设立。该基金拟重点投资新零售、新商业的商业生态平台或大数据服务系统等方向。本基金的退出方式:杭州印合信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印信基金”)存续期限

内项目退出时及时分配本金和收益,印信基金完成全部清算后,本基金同步完成清算分配。 二、交易各方的关联关系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交易各方的关联关系 华泰投资系华泰资产控股子公司,且华泰资产与我公司均为华泰保险集团的子公司,故华泰投资系我公司以股权关系为基础的关联方。(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华泰宝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6MA290BUT75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梅山大道商务中心七号办公楼3227室 法定代表人:李胜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实业投资。(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 成立日期:2017年4月24日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投资华泰一号基金二期按照一般商业条款进行,符合相关法

平安世纪赢家终身寿险(万能型)

平安世纪赢家终身寿险(万能险) 险种详细 险种类别:万能险 投保年龄:出生满30天-17周岁 保险期限:终身 交费年限:3年,5年,15年(不限) 产品特色: 呵护少儿赢在起点 双重保障健康成长 保障灵活保额可变 投资保底安逸理财 诚意回馈双重奖励 缓期交费保障不变 保单价值透明公开 保险责任: 身故保险金:给付主险基本保险金额与保单价值之和。 重大疾病保险金: 90天等待期后因疾病发生重大疾病,给付本附险的基本保险金额作为“重大疾病保险金”;因意外发生重大疾病,无等待期。若申请增加本附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则对于每次增加的部分也适用上述等待期的约定。 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后,本附险合同终止。主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按重大疾病保险金等额减少;如果主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减少至零,给付主险合同保单价值,主险合同终止。 如被保险人在年满3周岁前初次发生“重大疾病”,将按一定比例给付上述“重大疾病保险金”。 费用介绍 归属的保单年度第1保单年度第2保单年度第3保单年度第4至5 保单 年度 第6及以后各保 单年度 每期期交保险费初始费用率(年交 方式) 0-2500元的部分50% 25% 15% 10% 5% 超出2500元的部分5% 5% 5% 5% 5% 追加保费初始费用率(现行比例)5% 5% 5% 5% 5% 部分领取手续费(现行标准)每保单年度前两次部分领取现金价值免收手续费,以后各次部分领取手续费为20元。

保单价值的计算方法如下图示意(详细情况请阅读产品说明书) 最低保证利率:本产品保证利率为年利率1.75%,对应日利率为0.004795%。 犹豫期退保:自您签收合同次日起,有10天的犹豫期,如果您在犹豫期内要求解除合同,我们退还您所交纳的全部保险费。 解约:在犹豫期后,如果您希望解除保险合同,您可以一次领取您的保单价值。 保险示例: 男生贝贝,今年1周岁,投保平安世纪赢家+赢家重疾+豁免重疾07保险计划。 年交保险费15767.08元(其中,世纪赢家年交保险费15600元,豁免重疾07年交保险费167.08元),持续交费20年,累计交费约31.5万元; 投保时世纪赢家主险基本保险金额5万元,附加重疾基本保险金额4万元。 15、16、17岁每年领取1万元做为高中教育金; 18、19、20、21岁每年领取2万元做为大学教育金; 25岁领取4万元做为创业金。 共计领取15万元做为教育金和创业金。 持续交费双重奖励:第6-20年,每年将获得年交保费的2%做为基本持续交费奖励;并在第15年额外获得年交保费的15%做为额外持续交费奖励。 在贝贝18周岁时,将世纪赢家主险基本保额调高至20万,附加重疾险基本保额调高至18万,增强保障。

平安智慧星终身寿险(万能型)等保全规则

附件7: 平安智慧星终身寿险(万能型)等保全规则 〖说明:本规则仅适用于《平安智慧星终身寿险(万能型)》(832)简称智慧星,《平安附加智慧星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833)简称智慧星重疾,《平安附加无忧豁免保险费定期寿险(A)》(834)简称无忧豁免A,《平安附加无忧豁免保险费重大疾病保险(B)》(835)简称无忧豁免B,《平安附加无忧豁免保险费重大疾病保险(C)》(836)简称无忧豁免C〗,未涉及之规定以《中国平安人寿保险公司个人寿险保全规则》规定为准〗 一、一般保全规则 同《个人寿险保全作业规则》。 二、特殊保全规则 (一)平安智慧星终身寿险(万能型)(832) 1、减保: 1)合同生效满一周年; 2)每个保单年度最多只能申请1次; 3)被保险人年满60周岁前,减保后基本保额不低于期交保费2倍且不低于10000元;被保险人年满60周岁后,减保后的基本保险金额不得低于10000元; 4)减保后主险保额不可低于附加险保额; 5)豁免后可以受理此项目; 2、加保: 1)合同生效满一周年; 2)每个保单年度最多只能申请1次; 3)被保险人65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之前申请; 4)对于期交保险费低于5000元的,各期应付期交保险费均已支付或累计交满前10年应付期交保险

费;对于期交保险费不低于5000元的,各期应付期交保险费均已支付或累计已付期交保险费达到5万元;豁免后加保规则不受此条限制; 5)豁免后可以受理此项目; 6)最高保额需符合投保规则要求; 3、追加保费: 1)期交保费不低于5000元; 2)各期应付期交保险费均已支付或累计已付期交保险费达到5万元;豁免后追加保费规则不受此条限制; 3)豁免后可受理此项目; 4)每次支付的追加保险费不低于1000元,且为100元的整数倍; 4、部分领取: 1)犹豫期后可以受理; 2)被保险人当时须未发生保险事故; 3)每笔领取的金额不得小于100元,且为100元的整数倍; 4)部分领取后的现金价值不得小于1000元与最近一次结算日扣除的保障成本的3倍二者中金额最大者; 5、万能增加合同保费: 1)期交保费在5000元以下,交纳以前各期和当期保费或累计交满前10年应付期交保险费;2)只能申请1次,期交保费只能增加至5000元; 3)如果保单现有基本保额低于保费调整后对应的最低基本保额限额,公司将按着主条款中关于申请

华泰保险简介

华泰保险简介 中国第一家全国性股份制财产保险公司 成立于1996年8月29日,总部设于北京,公司注册资本金13.83亿元人 民币 拥有50多家股东,遍布24个行业,均为实力强、规模大的大型企业和集 团 偿付能力充足率始终保持在监管部门规定的5倍以上 到2009年,公司在全国近60个城市设有分支机构,形成面向全国的经 营布局 第一家外资参股的中国保险公司 华泰为ACE(美国安达保险集团)全球客户的在华机构服务 华泰可使用ACE(美国安达保险集团)全球140多个国家的服务网络和 各类资源 一、公司简介 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第一家全国性股份制财产保险公司,1996年8月29日在北京正式开业,公司注册资本金13.83亿元人民币。公司开展财产损失、责任、意外伤害、健康四大类保险业务,涵盖国计民生诸多领域。至2009年,公司在全国近60个城市设有分支机构,形成面向全国的经营布局。 二、股东 华泰保险有50多家股东,多为实力强、规模大、效益好的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覆盖金融、石油、电力、冶金、煤炭、化工、航空、造船、航运、机械等30个行业。

2002年5月,世界著名保险集团─—美国ACE集团参股并成为华泰最大股东,为华泰带来了先进的经营理念和全球性业务支持网络。 三、集团架构 2005年,以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为投资主体的华泰资产管理公司和华泰人寿保险公司开业,标志着华泰在向集团化发展的道路上迈出了坚实的步伐。经过几年来的发展,华泰资产管理公司和华泰人寿都已成为业内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优秀企业。

华泰保险 (财产险&意外险) 华泰人寿华泰资产管理 四、ACE—华泰保险战略合作伙伴 ●成立于1985年,可追溯至1792年 ●总部在百慕大 ●拥有16000多名员工 ●总资产超过730亿美金 ●标准普尔和A.M. Best均给予A+评级 ●全球理赔服务网络 五、经营业绩 华泰保险自1996年成立以来,公司累计实现原保险保费收入146.17亿元,年均保费增长率达27.23%;累计实现投资收益39.98亿元,年均收益率达12.41%;累计实现净利润34.72亿元。在快速增长的同时,公司经营稳健,偿付能力充足率始终保持在监管部门规定的5倍以上;业务结构持续优化,目前车险与非车险的比例为62:38。 2009年,公司实现原保险保费收入29.00亿元,公司实现净利润4.44亿元。截至2009年底,公司总资产达181.96亿元,较成立之初增长了约12倍,净资产达42.95亿元,每股净资产达3.11元。净资产较成立之初增长了221%,年均净资产回报率达到11.87%。偿付能力充足率达到监管部门规定的5.95倍。

华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简历及其履职情

华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简历及其履职情况 王梓木:男,吉林大学经济学学士,中央党校经济学硕士,华中科技大学管理学博士,副研究员。现任华泰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华泰财险保险有限公司董事、华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华泰资产保险有限公司董事,中国保险学会副会长。 1984至1992年先后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研究室副处长、处长;1992至1996年先后任国家经贸委综合司处长、副司长;1996年,发起并组建中国第一家全国性股份制财产保险公司——华泰财产保险股 份有限公司,被公司首届董事会推选为董事长,并连选连任至华泰集团成立。2011年5月至今任华泰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 事长兼首席执行官。 作为董事,王梓木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监管规定和《公司章程》,遵守董事会议事规则,积极参与董事会的讨论和决策,未出现无故缺席董事会的情况,为公司的战略发展提出了很多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履行了董事职责。 赵明浩:男,管理工程硕士,高级经济师,现任华泰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首席运营官、首席投资官,华泰财产保险有限公司董事、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华泰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董事、华泰保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中国保险协会副会长。

1986年至1996年先后在哈尔滨市经委任办公室副主任、哈尔滨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香港新世纪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任董事、副总经理。1996年参与筹组华泰财产保险公司,并先后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兼首席运营官,总经理兼首席执行官。 作为董事,赵明浩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监管规定和《公司章程》,遵守董事会议事规则,积极参与董事会的讨论和决策,未出现无故缺席董事会的情况,为公司的战略发展提出了很多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履行了董事职责。 李存强:男,美国/加拿大国籍。1984年7月西北师范学院物理系本科毕业,1996年6月加拿大麦吉尔大学统计建模分析专业研究生毕业,获硕士学位,美国注册会计师专业资格。 1986年至1991年在中科院兰州大气物理研究所担任科研员。1991年至1996年在加拿大麦吉尔大学担任助理研究员。1997年至2002年先后就职于Belmonte & Leger、Miller Moriarty会计师事务所、美国蓝十字和蓝盾保险公司。2002年3月加入美国万通互惠金融集团,先后担任美国万通互惠金融集团财务顾问、会计师,美国万通互惠国际副总裁兼财务总监、资深副总裁兼首席财务官、大中华区董事总经理,兼任美国万通寿险有限公司(日本)董事、美国万通亚洲寿险有限公司(香港)董事、英大泰和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2012年9月加入华泰保险,担任华泰保险集团副总经理、华泰人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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