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档网
当前位置:搜档网 › 东莞三旧改造流程

东莞三旧改造流程

东莞三旧改造流程
东莞三旧改造流程

东莞三旧改造流程

步骤一:镇向市城建局报“三旧”改造单元规划编制计划;

步骤二:市城建局同意开展“三旧”改造单元规划后,可同时开展如下工作:

1、权属调查及违法用地处理工作;

2 、编制和审批单元规划

具体步骤:编制计划审查---规划方案审查----专家评审会---规划成果审查---公示并征求职能部门意见----规划成果复核---报市规委会审议----报市“三旧”办和市“三旧”改造小组审批---规划成果验收、公告和归档

步骤三:制定改造方案并报批(集体与开发单位合作)

具体步骤:编制改造方案----征求公众意见----市三旧办审查----市人民政府汇总上报省人民政府审批---抄送省国土资源厅。申报项目改造方案同时,可申报集体建设用地改编为国有建设用地(集体申报----市政府批准---报省国土资源厅审批---收地---产权注销手续)

步骤四:改造方案和集体用地改变为国有同建设用地后,按以下程序落实:

1、市城建规划局办理《建设用地规划批准书》;

2、市国土资源局办理用地预审;

3、市发改局办理项目立项;

4、市国土资源局办理用地手续;

5、市城建规划局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6、市国土资源局申请登记,合法土地证。

汕尾三旧改造项目审批操作办法.pdf

汕尾市“三旧”改造项目审批操作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本市“三旧”改造审批工作程序,依法有序推进“三旧”改造工作,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三旧”改造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若干意见》(粤府〔2009〕78号)、省府办《转发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三旧”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粤府办〔2009〕122号)和汕尾市人民政府《汕尾市推进“三旧”改造促进节约集约用地实施办法》(汕府办[2010]22号)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三旧”改造项目审批的适用范围。符合审批条件的“三旧”改造项目,是指城市、城镇及村庄建成区内,在2007年6月30日之前土地利用现状图或卫星影像图(或航片、正射影像图)上显示为已有上盖建筑物的建设用地,列入经省国土资源厅确认的标图建库成果范围内和纳入“三旧”改造专项规划的项目,包括下列改造项目:(一)“旧城镇”改造项目,主要指对市(区)、镇(街道)中心区内的旧城区、旧房屋等的改造项目。城区范围内建设年代久远、基础设施不全、影响城市功能、建筑结构陈旧、以及因公共利益或实施规划需要拆迁的房屋及其附属物均可纳入旧城镇改造范围。 (二)“旧厂房”改造项目,主要指对城镇、村庄建设区范围内影响城市合理功能或布局的旧厂房(厂区)改造项目。包括“退二进三”产业用地、城乡规划确定不再作为工业用途的厂房(厂区)用地、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禁止类、淘汰类产业的原厂房用地、不符合安全

生产和环保要求的厂房(厂区)用地。 (三)“旧村庄”改造项目,主要指对“城中村”、“空心村”等在内的旧村庄改造项目。包括布局散乱、条件落后、规划确定改造的村庄。 第三条改造主体和改造模式 (一)改造主体 根据项目的不同性质,项目改造主体包括: 1、市、县(市、区)人民政府; 2、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3、国有土地使用权人; 4、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土地使用权人与相应合作改造市场主体共同构成的改造联合体。 (二)改造模式 1、政府主导实施改造。指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为了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或实施城市规划,以政府名义依法征用(收)、收回(购)土地使用权组织实施改造建设。 2、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实施改造。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村民旧宅基地、自留建设用地(包括留成用地、村办企业用地、村公共设施用地、公益事业用地)范围为基础申请改造。包括利用集体建设用地自行改造、集体建设用地转为国有后自行改造或与其他单位合作开发改造。 3、土地使用权人实施改造。包括原土地使用权人自行改造;原土地使用权人与开发单位合作组成联合体实施改造;有资质的市场主体收购多宗“三旧”用地集中申请改造。

东莞三旧改造单元规划

文档来源为:从网络收集整理.word版本可编辑.欢迎下载支持. 东莞市“三旧”改造单元规划 编制指引 东莞市城乡规划局 东莞市城建规划设计院 2015年1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目的和依据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三旧”改造单元规划的定义 ........................ 错误!未定义书签。 3、适用范围......................................................... 错误!未定义书签。 4、法定效力......................................................... 错误!未定义书签。 5、其他................................................................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二章改造单元规划格式.................................................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三章改造单元规划编写指南 ......................................... 错误!未定义书签。 1、改造单元概况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规划方案......................................................... 错误!未定义书签。 3、城市设计......................................................... 错误!未定义书签。 4、控规调整论证 ................................................. 错误!未定义书签。 5、专项研究......................................................... 错误!未定义书签。 6、图集................................................................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四章报送资料要求........................................................ 错误!未定义书签。 1、技术审查报送资料要求 ................................... 错误!未定义书签。 2、规委会报送资料要求.......................................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旧改造实施细则 东莞城乡规划局

“三旧”改造单元规划编制和审查管理规定(试行) 为进一步明确“三旧”改造单元规划编制和审查要求,根据省、市现有“三旧”改造政策,结合“三旧”改造单元规划编制和审查中的实际情况,制定如下管理规定。 一、需要编制单元规划的情况 需对已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一般调整或重大调整的“三旧”改造项目,必须编制“三旧”改造单元规划。二、单元规划管理分工 用地规划科、村镇科:分别负责相关镇街“三旧”改造单元规划审查的牵头工作,其中用地规划科负责莞城、东城、南城、万江、寮步,其他镇由村镇科负责。协助编制主体完善报市“三旧”办审查、市“三旧”改造领导小组审批的程序。规划编制科:负责因“三旧”改造须对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调整部分的审查,协助编制主体完善报市规委审议的程序。交通市政科:负责“三旧”改造单元规划中交通、市政部分的审查。 三、单元规划管理程序 编制计划审查——规划方案审查——召开专家评审会(必要时)——规划成果审查——规划公示并征求职能部门意见—

—规划成果复核——报市规委会审议——报市“三旧”办、市“三旧”改造领导小组审批——规划成果验收、公告和归档 四、各程序具体要求 (牵头科室:用地规划科或村镇科)(一)编制计划审查.1、必备资料 (1)《东莞市“三旧”改造规划审查申请表》1份(详见附件1)。 (2)《××ד三旧”改造单元规划》项目建议书2份。内容应包括:编制规划的原因、背景、要求和依据;规划范围内可享受“三旧”改造优惠政策的范围(附“三旧”用地范围图,以航拍图为底图,标示出经确认可享受“三旧”改造优惠政策范围和单元规划范围);上层次及相关规划对该地区要求(附编制区规划图,分别以土规、生态控制线规划、总规、控规或基础设施协调规划、“三旧”改造专项规划、相关规划为底图,套上单元规划范围);地区基本情况及主要问题;编制规划的技术路线与工作重点;规划设计单位选择情况(附设计单位规划资质、建筑资质证明复印件);编制工作组织计划;任务书。 注:附图应单独附后,为A4或A3图幅。 (3)经镇街“三旧”办、国土分局、规划所三方盖章确认的享受“三旧”改造优惠政策的地块界线范围图1份(若存

三旧改造方案

三旧改造方案 篇一:东莞市推进“三旧”改造工作方案(5141字)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XX—20XX)》、省委省政府《关于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排头兵的决定》及《关于加快建设现代产业体系的决定》,完成全省节约集约用地和“三旧”(旧城镇、旧村庄、旧厂房)改造试点市的“先行先试”工作任务,进一步加快推进全市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加快推进“三旧”改造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三旧”是以往粗放用地方式的历史产物,也是在新增建设用地 资源有限的条件下,拓展用地空间的重要资源。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把“三旧”改造作为全省深入贯彻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XX— 20XX)》、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排头兵和加快建设现代产业体系的重要工作来部署,明确各市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内推进“三旧”改造工作的执行主体,各市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从20XX年起,各市人民政府须每年向省人民政府专题报告“三旧”改造工作情况;对推进“三旧”改造工作规范认真、成效显著的地级市,省人民政府将给予表扬,并在分配下一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时予以倾斜。省即将出台的“三旧”改造政策,规定各类历史用地手续工作须在三年内完成。 国家和省赋予我市“三旧”改造“先行先试”的政策探索任务,为我市实事求是解决历史遗留用地问题提供了政策机遇。开展“三旧”改造是解决当前我市建设用地供需矛盾、实现保增长的重要途径,是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转型升级的重要保障,是优化产业布局、完善城市功能和提升城市形象的重要措施。通过“三旧”改造,我市可以拓展约30万亩存量建设用地空间;同时将有利于“三来一补”

虎门镇三旧改造城更新(可编辑修改word版)

虎门镇“三旧”改造(城市更新) 地价分配办法及实施细则 (试行) 第一章总则 为进一步增强《东莞市“三旧”改造地价计收和分配办法(试行)》(东府〔2017〕50 号)的可操作性,明晰相关事宜,现结合我镇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及实施细则。 第一条本镇经批准的“三旧”改造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出让方式供应的,其改造地价的分配,适用本办法及实 施细则。 第二条凡按本办法及实施细则实行改造地价分配的,均应遵循《东莞市“三旧”改造地价计收和分配办法(试行)》的基本原则,即市场地价评估原则、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支持产业发展原则、促进利益共享原则。 第二章地价计收分配 第一节政府主导改造 第三条镇人民政府主导改造的项目,地价款计提轨道交通建设发展专项资金、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后依申请拨付给镇人民政府。 第四条通过征收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后进行经营性开发的,土地出让纯收益按60%的比例返还出让金,其中返还土地出让金纯收益的30%可依照有关规定专项用于支持原农村集体经 济组织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的补贴支出。

政府主导的改造项目,收回镇政府或其下属公司名下公益事业项目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规划为住宅或商服用途出让的,其中返还的土地出让纯收益的30%可依照有关规定返还给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专项用于包括保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补贴支出、补助被征地农村居民社估保障支出以及农村集体设施建设支出等。 上述的,“土地出让纯收益”是指土地出让收入扣除税费以及既定的改造成本或补偿价格后剩余的部分;“税费”是指按规定计提的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教育资金和住房保障资金、市土地统筹收入以及土地收储、出让过程中发生的税费。 第五条集体经济组织自行收回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完成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拆迁补偿并申请转为国有建设用地后,交由政府收储后出让的,政府可以按照土地出让纯收益5:5 的比例计算收储补偿费用。 政府也可以按照“基础补偿+增值共享”的方式计算收储补偿费用,“基础补偿”按公告的收储补偿标准计算,“增值共享”按土地出让纯收益60%的比例计算。 第六条政府收购储备国有建设用地后以经营性用途出让的,政府可以按照“基础补偿+增值共享”的方式计算支付给原土地使用权人的收储补偿费用,其中,“基础补偿”按照《东莞市土地储备管理实施办法》(东府〔2015〕90 号)第十七条和第十八条规定计算,“增值共享”按土地出让纯收益50%的比例计算。 除收购储备国有企业的用地外,以上两项费用合计不得超

关于发布《石碣镇三旧改造专项规划(修编)》的批后公告

关于发布《石碣镇“三旧”改造专项规划(修编)》 的批后公告 按照法定程序,由各镇街“三旧”改造专项规划汇总、提炼的《东莞市“三旧”改造(城市更新)专项规划(2015-2020)》已获得市政府批准并正式实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八条的有关规定和东莞市城乡规划局的相关要求,现对《石碣镇“三旧”改造专项规划(修编)》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规划情况: 1、规划范围:本规划的规划范围为石碣镇全镇域,总面积36.2平方公里。 2、规划意义:本规划是石碣镇辖区范围内“三旧”改造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是改造单元批次计划申报、改造单元前期研究报告编制、改造单元规划编制的依据,各项改造行为,不得违反本规划。 3、规划期限:本规划期限为2015年—2020年。 二、实施时间:自公告之日起。 《石碣镇“三旧”改造专项规划(修编)》的具体内容,可通过石碣镇政府网站查询。(https://www.sodocs.net/doc/fb13382565.html,) 附件: 附件2-关于镇、街“三旧”改造专项规划审批情况的通知 附件3-01-文本 附件3-02-图纸 东莞市石碣镇人民政府 2015年9月25日 关于镇、街“三旧”改造专项规划审批情况的通知 东规函〔2015〕1024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目前,由各镇街“三旧”改造专项规划汇总、提炼的《东莞市“三旧”改造(城市更新)专项规划(2015-2020)》已获得市政府批准并正式实施。现将市政府批复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1、各镇街改造专项规划成果已经通过审批,各项改造行为必须符合专项规划的相关规定。 2、各镇街应在2015年9月底前完成改造专项规划成果的公告工作,引导改造主体依据专项规划进行改造。公告方式:镇街政府门户网站,公告时间:长期,公告内容:文本和图纸。 3、请各镇街到我局领取经我局盖章备案的专项规划成果1本。特此函告。 东莞市城乡规划局 2015年9月2日 规划文本 第一章总则 第1条编制目的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建立健全常态化机制加快推进“三旧”改造的意见》、 《关于加强“三旧”改造常态化全流程管理的通知》,科学、有序地指导石碣镇未来五年的“三旧”改造工作,充分发挥“三旧”改造对于完善城市功能、优化产业结构、改善人居环境的重要作用,保障东莞建设“国际制造名城、现代生态都市”,制定本规划。 第2条改造原则 政府主导、规划管控、成片改造、计划实施。 第3条意义与作用 本规划是石碣镇辖区范围内“三旧”改造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是改造单元批次计划申报、改造单元前期研究报告编制、改造单元规划编制的依据,各项改造行为,不得违反本规划。 第4条规划依据 东莞水乡特色发展经济区城乡总体规划(2013-2030) 第5条规划范围 本规划的规划范围为石碣镇全镇域,总面积36.2平方公里。 第6条规划期限

东莞市三旧改造单元规划编制指引(试行)(东三旧办〔

东莞市“三旧”改造单元规划编制指引(试行)(东三旧办〔2009〕1号附件2) 为规范和推动我市“三旧”改造工作,使“三旧”改造工作能够在城市规划的指导下有序进行,达到进一步完善城市功能,优化城市空间结构,盘活土地资源,改善环境质量的目的,根据《关于推进“三旧”改造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若干意见》(粤府〔2009〕78号)、《关于“三旧”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东莞市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实施“三旧”改造土地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以及国家、省、市有关规范与标准,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指引。 一、总体要求 (一)基本原则 1.规划先行,成片改造 “三旧”改造要以编制“三旧”改造规划为核心,发挥规划的控制和引导作用。编制“三旧”改造规划要坚持成片改造的原则,结合改造地块、行政区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图则界线、市政道路围合或与河流山体等自然边界划定规划范围,从片区的高度整体提出规划要求和实施策略。 2.塑造功能,公共优先 “三旧”改造要以优化城市功能为目的,以城市功能区为具体实施单元。根据改造地区的区位条件、经济基础、群众意愿等实际情况,明确功能区的发展定位。要坚持公共优先的原则,在改造范围内按“拆三留一”的要求优先预留公共用地(注),即按拆迁用地面积计算,预留比例不低于1/3的用地,作为道路、市政、教育、医疗、绿化等公共用途,提升城市公共空间形象,确保拆迁改造的整体效果。 3.成熟一片,改造一片 “三旧”改造对拓展城市空间、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形象具有重要意义,对“三旧”改造范围和改造时间的确定,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区位条件优、改造动力足、群众基础好的成熟地区优先改造,成熟一片,改造一片,避免一哄而上,全面开花。 4.公众参与,各方共赢

东莞市南城街道城市更新改造项目

东莞市南城街道城市更新改造项目 前期服务协议书 签订时间:2019年月日签订地点:【广东】省【】市【】镇

南城街道胜和元岭股份经济合作社 城市更新项目前期服务协议书 甲方: 东莞市南城街道胜和元岭股份经济合作社 法定代表人: xxx 地址:xxx 乙方:xxx 法定代表人:xxx 地址:xxx 见证方:东莞市南城街道胜和股份经济联合社 法定代表人: xxx 地址:xxx 根据东莞市委、市政府的政策精神和相关文件的要求,为全面提升城市品质和综合承载力,优化城市功能布局,对东莞市南城街道胜和社区元岭股份经济合作社旧村以拆除重建的方式进 行改造升级,经合法程序公开选取,引入乙方作为东莞市南城街道胜和元岭股份经济合作社旧村改造项目的前期工作合作单位。 甲乙双方根据《东莞市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全力推进城市更

新提升城市品质的意见》(东府〔2018〕102号)、《南城街道城市更新单一主体挂牌招商公开招引前期服务商操作指引》、《东莞市城市更新单元规定方案编制和审查工作指引(试行)》、《东莞市城市更新单一主体挂牌招商操作规范(试行)》等规定,就东莞市南城街道胜和元岭股份经济合作社旧村改造项目的前期工作事宜签订本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一、项目概况 东莞市南城街道胜和社区元岭旧村(以下简称“改造区域”)位于体育路与元岭路交界处,东至东莞市环保局,南至体育路,西至东莞市体育中心,北至体育横路。改造区域范围内的土地性质均为集体土地。以上土地性质、面积及地上建筑物业具体面积,最终以测绘或政府相关部门审批为准。 二、服务方式 1.甲方同意乙方作为改造区域的前期工作实施方。由乙方负责进行编报更新单元规划定方案、不动产权益核查和确认、不动产权益人意愿征询、拆迁补偿方案协商、改造项目可行性评估、挂牌招商方案编报等相关工作并垫付上述工作所产生的全部相 关费用。 2.甲乙双方前期工作合作期限暂定为 3 年,自年__ 月__日至年__月__日为止。合作期限届满后项目仍未推出平台纳入单一改造主体挂牌招商,则本协议终止,双方均不追究对 方任何责任。

某标杆房企三旧改造交易流程与合作协议

东莞某项目: 三旧改造 一、交易基本情况 1、【东莞“旧厂房”三旧改造基本流程介绍】 第一步:标图建库(标图建库指每宗“三旧”地块在影像图、土地利用现状图、土地利用规划图上进行标注,并建立“三旧”监管数据库。) 第二步:申请三旧改造并取得政府三旧办同意实施三旧改造的批复,同时确定三旧改造实施主体(东莞允许且一般为原土地使用权人作为实施主体进行三旧改造)。 第三步:协议出让,签署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补缴土地出让金领取新不动产权证。第四步:拆迁安置、土地平整,实施房地产开发。 2、【本项目基本情况及交易步骤】 目标公司通过司法拍卖竞得目标地块(现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仍未领取不动产权证。目标地块已标图建库,满足申请三旧改造的基本条件但仍未提出改造申请。我司拟收购目标公司100%股权以获得目标地块进行房地产开发。 交易步骤如下: 第一步:目标公司领取目标地块不动产权证(工业用地)确认权属; 第二步:我司收购目标公司70%股权并完成工商登记,并同时办理法定代表人、董事、总经理等变更。本次股权收购完成,我司支付第一笔合作价款。 第三步:目标公司原股东负责办理如下事项:(1)目标地块三旧改造申请,取得同意目标公司作为改造主体的批复;(2)完成协议出让手续、补缴土地出让金手续、领取土地变性为R2(即商住用地)的新不动产权证;(3)完成拆迁、土地平整等工作。但补缴土地出让金及税费、拆迁安置补偿资金、原有有效负债清偿等由我司投入股东借款解决。

第四步:我司收购剩余的30%股权,支付完毕全部合作价款。 二、交易要点 1、三旧改造项目如何确定合作价款? 三旧改造项目在新规划条件确定前,难以确定最终计容可建建筑面积。同时,目标公司原有负债、土地变性所需补缴的土地出让金、所能取得的有效成本发票(即可以列入目标公司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成本发票)等都是合作价款所需考虑的重要因素。因此,三旧改造项目往往按照如下方式确定合作价款: 总合作价款按照约定单价×计容可建建筑面积确定,前提是可取得约定数额的有效成本发票,如发票数额不足,则相应扣减合作总价款。 总合作价款由股权转让款和股东借款两部分构成。其中: 股东借款一般按照目标公司有效负债及相应的收购股权比例予以确定,其中本处所指有效负债是指实际发生、具有相应有效成本票据支持的负债(包括原有实际负债、所需补缴的土地出让金及税费、拆迁补偿安置费用等),对于非有效负债例如走账、表外债务、虚增债务等一般由原股东自行解决。 股权转让款一般按照(总合作价款—股东借款)方式予以确定。 上述总合作价款、股权转让款、股东借款的确定方式是较为常见、采用较多的确定方式,详见合同第三章的约定。个别案例中如存在特殊情况则需相应调整。 2、本项目为什么实施分次股权收购? 本项目合同签约时,目标公司仍未领取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的不动产权证, 且虽然目标地块已标图建库,但申请实施三旧改造的审批结果、实施主体、容积率等均还不确定,后续的三旧改造申请实施、拆迁安置土地平整等都还需要原股东负责完成。因此,为了锁定项目以及降低审批的不确定性风险,采用了先收购70%,等具备全部房地产开发条件后再收购剩余的30%股权。 3、实施分次股权收购应注意什么问题? 分次股权收购将增大交易的不确定性,如在第一次股权收购后,具备第二次股权收购条件时对方拒绝继续转让股权,或原股东因债务纠纷导致股权被查封、拍卖,则均有可能导致我司100%收购的目的无法实现,且会为后续开发造成一定的纠纷和麻烦。因此,一般情况下,尽量不采用分次转让。如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不得不采用分次收购时,则应注意: 第一次股权收购时应确保股权相对控股; 明确每次股权转让的时间节点; 合理分配价款比例、控制付款节奏,尽量前低后高; 明确如对方不如约转让股权时的违约责任。 具体条款详见合同第二章、第三章、第七章的约定。

2019年12月东莞市三旧改造项目改造方案编报指引

2019年12月东莞市"三旧"改造项目改造方案编报指引附件6 东莞市“三旧”改造项目改造方案 编制指引 根据《关于推进“三旧”改造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若干意见》(粤府…2019?78号)、《转发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三旧”改造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省府办…2019?122号)和《东莞市“三旧”改造实施细则(试行)》(东府…2019?144号)等有关规定,为规范改造方案的编制,现将编制“三旧”改造方案时的要点和注意事项说明如下: 一、改造模式在方案编制上的差异 政府主导改造、村集体自行改造或与企业合作改造、原土地权利人自行改造等改造模式在改造方案的编制有所差异,应参考不同的范本(详见本指引附件1、2、3)。 二、编制改造方案要点 (一)改造地块的基本情况 1.土地、房产权属调查必须详细、真实,在报批红线内一定要根据权属调查的基本情况详细分清楚国有建设用地和集体土地。 国有建设用地要分清楚属划拨还是出让方式取得,然后根据不同原供地方式按现行政策分别处理(如政府收回或办理转让手续)。 集体土地中一定要根据已登记发证情况和土地利用现 状图,分清集体建设用地、集体农用地、集体未利用地的面积,对于集体建设用地,必须将已登记发证和未登记发证的面积统计出来,对于集体农用地或未利用地,一律按现行“三地”政策处理。对于超面积“三地”报批,按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三旧”改造实施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国土资试点发…2019?199号文)规定处理。 2.对于改造地块的集体土地,一定要核实是否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要核实集体土地所有权证的主体与申请改造的主体或被征收的主体是否一致。 (二)规划情况 1.主要核实报批红线内的地块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是否已纳入“三旧”改造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

三旧改造办事流程图

市区“三旧”改造办事流程 (试行) 二O一O年十月

目录 “三旧”改造办事流程 (1) 附件1改造项目预审程序和提供资料 (5) 附件2改造项目单元规划编审程序和提供资料 (12) 附件3改造项目审批程序和提供资料 (19) 附件4改造方案审批程序和提供资料 (27) 附件5协议出让、土地归宗等程序 (32) “三旧”改造实施指引 (40)

“三旧”改造办事流程 一、改造项目预审(详细程序见附件1) (一)市场主体将项目申请函和申报表等相关资料报送所属的区“三旧”改造办。 (二)区“三旧”改造办完成初审并出具初审意见后报市“三旧”改造办。 (三)市“三旧”改造办给区“三旧”改造办出具是否符合“三旧”专项规划的意见。 此过程市场主体向市“三旧”改造办提出申请,由市“三旧”改造办委托国土资源信息中心组织国土部门、建设部门、村集体、以及土地和房屋权属单位同步开展现场勘测和地籍调查等工作。 二、改造项目单元规划编制(详细程序见附件2) (一)区“三旧”改造办协同市场主体到市城乡规划局编制单元规划。 (二)市城乡规划局完成单元规划并将有关资料报送市“三旧”改造办备案。 三、改造项目审批(详细程序见附件3) (一)市场主体取得项目单元规划后将项目申请函和申报表

等相关资料报送所属的区“三旧”改造办。 (二)区“三旧”改造办完成初审并出具初审意见后报市“三旧”改造办。 (三)市“三旧”改造办以书面或召开联审会议形式征求规划、建设、国土等部门的意见。 (四)市“三旧”改造办综合各部门意见或联审会议结果,对市场主体做出批复。 四、改造方案审批(详细程序见附件4) (一)改造主体开展单元规划围土地及房屋收购补偿工作,签订土地及房屋收购补偿协议书。 (二)改造主体提交资料,区“三旧”改造办以书面或召开联审会议形式征求各部门意见。 (三)区“三旧”改造办将资料报市“三旧”改造办,改造主体、区“三旧”改造办配合市“三旧”改造办编制项目改造方案。 (四)市“三旧”改造办将项目改造方案报市“三旧”改造领导小组审定。 (五)涉及到完善用地手续的改造方案,由市政府汇总上报省人民政府,同时抄送国土资源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不涉及到完善用地手续的改造方案,由市政府备案。 (六)涉及历史用地补办手续的,报省人民政府审批;不涉

月东莞市三旧改造项目改造方案编报指引

附件6 东莞市“三旧”改造项目改造方案 编制指引 根据《关于推进“三旧”改造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若干意见》(粤府〔2009〕78号)、《转发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三旧”改造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省府办〔2009〕122号)和《东莞市“三旧”改造实施细则(试行)》(东府〔2009〕144号)等有关规定,为规范改造方案的编制,现将编制“三旧”改造方案时的要点和注意事项说明如下:一、改造模式在方案编制上的差异 政府主导改造、村集体自行改造或与企业合作改造、原土地权利人自行改造等改造模式在改造方案的编制有所差异,应参考不同的范本(详见本指引附件1、2、3)。 二、编制改造方案要点 (一)改造地块的基本情况 1.土地、房产权属调查必须详细、真实,在报批红线内一定要根据权属调查的基本情况详细分清楚国有建设用地和集体土地。 国有建设用地要分清楚属划拨还是出让方式取得,然后根据不同原供地方式按现行政策分别处理(如政府收回或办理转让手续)。 集体土地中一定要根据已登记发证情况和土地利用现状图,分清集体建设用地、集体农用地、集体未利用地的面积,对于集体建设用地,必须将已登记发证和未登记发证的

面积统计出来,对于集体农用地或未利用地,一律按现行“三地”政策处理。对于超面积“三地”报批,按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三旧”改造实施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国土资试点发〔2011〕199号文)规定处理。 2.对于改造地块的集体土地,一定要核实是否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要核实集体土地所有权证的主体与申请改造的主体或被征收的主体是否一致。 (二)规划情况 1.主要核实报批红线内的地块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是否已纳入“三旧”改造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 由于标图建库数据实施动态调整,每半年可报省进行增补或修改范围,对于补录入标图建库的地块或原没有编制“三旧”改造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的地块,必须将其补充纳入“三旧”改造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后,再编制改造方案并上报。 2.对于报批红线内的地块的控规未批准或未编制的,一律按《关于进一步规范“三旧”改造方案编制的通知》(东三旧办〔2012〕11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土地利用现状情况 1.在土地、房产权属调查基础上,统计出现状建筑物的建筑面积,然后计算现状容积率。 2.根据历年的航拍图、卫星航片图、有资质测绘单位提供的地形图等材料,确定现状建筑物的建设时间和建成时

2018年06月01日《旧村庄全面改造更新项目报批指引》

3.《旧村庄全面改造更新项目报批指引》 〔黄埔区、南沙区、增城区按区政府规定办理,广州空港经济区按市空港 委规定办理,其余区域按本指引办理〕 总体指引 一、业务解释 旧村庄全面改造:按照城乡规划的要求,难以通过局部改造改善居住环境、完善城市基础设施,须以整体拆除重建为主实施的更新方式。 二、政策依据 (一)《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提升城市更新水平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实施意见》(穗府规〔2017〕6 号) (二)《广州市城市更新办法》(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 134 号) (三)《广州市旧村庄更新实施办法》(穗府办〔2015〕56 号) (四)《广州市旧村庄全面改造成本核算办法》(穗府办〔2016〕2 号)(五)《广州市城市更新年度计划编制指引》 (六)《广东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规定》 (七)《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 (八)《关于建立“三旧”改造地块标图建库动态调整机制的通知》(粤国土资试点发〔2011〕175 号) (九)《广州市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 (十)《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市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区实施的决定》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 157 号令) (十一)《关于进一步规范旧村合作改造类项目选择合作企业有关事项的意见》(穗更新规字〔2018〕1 号) (十二)《关于印发广州市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环境管理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穗环〔2018〕26 号) (十三)《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深入推进“三旧”改造工作实施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字〔2018〕3 号) 三、报批流程

旧村庄全面改造更新项目报批程序流程图

阶段指引 第一阶段计划申报 一、操作流程 二、操作说明 (一)标图建库 城市更新项目地块应纳入省国土资源厅“三旧”改造地块数据库。 1.依据:《广州市城市更新办法》第 49 条,《关于建立“三旧”改造地块标图建库动态调整机制的通知》(粤国土资试点发〔2011〕175 号),《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深入推进“三旧”改造工作实施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字〔2018〕3 号),标图建库流程图。 2.收件资料

东莞市三旧改造年度计划编制指引

附件3 东莞市“三旧”改造单元基本情况调查 工作指引 一、改造必要性调查 申报改造单元前,应充分调查改造必要性,合理评价改造区域,不为改而改,更不应为了短期利益而见缝插针式、不考虑居住人口后续生活配套成本地改造建设商品住宅项目。 改造必要性可从社会和经济发展、产业转型、城镇建设、文化传承、环境保护、设施配套等不同角度进行分析。例如:(一)城市基础设施、公共设施亟需完善的改造单元,应调查规划独立占地的城市基础设施、公共设施或其它规划已确定的城市公共利益项目的具体类型、用地面积、影响等情况。 (二)环境恶劣或者存在建筑质量、消防安全、经常性水浸等重大安全隐患的改造单元,应调查相应的具体位置及范围、原因分析、影响等情况。 (三)现有土地用途、土地利用效率、建筑物使用功能或者资源、能源利用明显不符合社会经济发展要求,影响城市规划实施的改造单元,应调查土地及地上建筑物现状使用情况,及对经济、社会、环境等影响的情况。 二、土地权属调查 (一)调查内容

改造单元阶段的土地调查是指初始调查。主要是摸清各地块用地发生时间、地类情况、权属性质、土地所有者和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编绘地块勘测图。 (二)调查程序 1.收集资料 用地资料主要收集以下四方面内容: (1)用地发生时间 应利用“二调”航拍的工作底图,核实“三旧”改造范围内各地块的用地发生时间是否在2007年6月底前建成的,目的是核实享受“三旧”改造政策范围。 (2)地类情况 主要调查“三旧”改造范围内建设用地、农用地、未利用地及“三地”的面积。其中,在1:500数字化地籍图上标注建设用地有证(有批文)以及没有任何用地手续的面积。 (3)土地权属性质 利用1:500数字化地籍图,在图中划出集体土地及国有土地的范围,为办理征地手续提供依据。 (4)其它用地资料 2.编绘地块勘测图 对照1:500数字化地籍图,将“三旧”改造范围内的不同的土地所有者、使用国有土地的单位划出来,并根据其用途来划分地块、并按顺序进行编号和计算面积,形成地块勘测图,图面应标注顺序号、权属单位、土地权属性质、用途、面积等内容。

2019年东莞市“三旧”改造工作情况介绍

东莞市“三旧”改造工作情况介绍REPROT TEMPLAT 2019年4月

截至2019年第一季度,东莞市共完成改造约3.12万亩其中: 旧厂 2万亩 旧村 0.86万亩 旧城 0.26万亩 直接拉动投资约1131亿元 社会资金投入1030亿元

城市基础设施 121个 公益事业项目 41个 公共绿地 717.5亩 产业转型升级项目 376个 宜居社区 100个总面积 7030亩投资额超亿元项目 116个 高新技术产业和 现代服务业项目57个 改造盘活存量土地 3.2万亩 拓展用地空间 8470亩 节地率 27%

优产业——楷模家居“工改工”项目 (一)基本概况: 位于东莞市厚街镇塘西路与康乐南路交汇处,总用地面积约8.6公顷。通过“旧厂活化”和“空地加建”的方式实施改造,一是对原有6.9万平方米建筑物进行升级改造,二是在厂区空地上加建1栋现代化厂房和1栋办公楼 (二)改造主体:楷模家居公司 (三)改造模式:市场主导的企业整体收购厂区并着手升级改造(四)改造方向:集约高效、设施齐全的工业厂房、研发中心(五)项目进展:项目于2016年10月动工建设,预计2019年6 月封顶,建设周期约为3.5年改造前改造后

优产业——楷模家居“工改工”项目 主要做法: 一、开通绿色审批通道 按照 “并联审批、快审快办、限时办结”原则,通过申领“办事卡”对各类审批事项实行并联审批 二、实行“三产反哺二产” 项目只提高容积率不改变用途,不但无需补缴土地出让金,而且还能获得约343万元的专项财政补助改造成效 一、盘活存量空间,集约节约用地 1.容积率从0.3提高到1.6, 2.年产值从5000万元提高到4亿元 二、推动二次创业,促进产业升级 三、废物循环再用,绿色生态改造

汕尾市三旧改造项目审批操作方法

汕尾市三旧改造项目审批操作方法

汕尾市“三旧”改造项目审批操作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本市“三旧”改造审批工作程序,依法有序推进“三旧”改造工作,根据省政府《关于推进“三旧”改造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若干意见》(粤府〔2009〕78号)、省府办《转发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三旧”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粤府办〔2009〕122号)和市府办《印发〈汕尾市推进“三旧”改造促进节约集约用地实施办法〉的通知》(汕府办〔2010〕22号)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三旧”改造项目审批的适用范围。符合审批条件的“三旧”改造项目,是指城市、城镇及村庄建成区内,在2007年6月30日之前土地利用现状图或卫星影像图(或航片、正射影像图)上显示为已有上盖建筑物的建设用地,列入经省国土资源厅确认的标图建库成果范围内和纳入“三旧”改造专项规划的项目,包括下列改造项目: (一)“旧城镇”改造项目,主要指对市(区)、镇(街道)中心区内的旧城区、旧房屋等的改造项目。城区范围内建设年代久远、基础设施不全、影响城市功能、建筑结构陈旧、以及因公共利益或实施规划需要拆迁的房屋及其附属物均可纳入旧城镇改造范围。

(二)“旧厂房”改造项目,主要指对城镇、村庄建设区范围内影响城市合理功能或布局的旧厂房(厂区)改造项目。包括“退二进三”产业用地、城乡规划确定不再作为工业用途的厂房(厂区)用地、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禁止类、淘汰类产业的原厂房用地、不符合安全生产和环保要求的厂房(厂区)用地。 (三)“旧村庄”改造项目,主要指对“城中村”、“空心村”等在内的旧村庄改造项目。包括布局散乱、条件落后、规划确定改造的村庄。 第三条改造主体和改造模式 (一)改造主体 根据项目的不同性质,项目改造主体包括: 1.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 2.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3. 国有土地使用权人; 4.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土地使用权人与相应合作改造市场主体共同构成的改造联合体。 (二)改造模式

东莞市三旧改造单元规划

东莞市“三旧”改造单元规划 编制指引 东莞市城乡规划局 东莞市城建规划设计院 2015年1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1、目的和依据 (1) 2、“三旧”改造单元规划的定义 (1) 3、适用范围 (1) 4、法定效力 (1) 5、其他 (2) 第二章改造单元规划格式 (3) 第三章改造单元规划编写指南 (4) 1、改造单元概况 (4) 2、规划方案 (4) 3、城市设计 (4) 4、控规调整论证 (5) 5、专项研究 (5) 6、图集 (6) 第四章报送资料要求 (7) 1、技术审查报送资料要求 (7) 2、规委会报送资料要求 (7)

第一章总则 1、目的和依据 为规范我市“三旧”改造单元规划的编制,结合国家、省、市有关规范和标准,制订本指引。 根据“三旧”改造单元前期研究报告(下也称“前期研究报告”)的批复,以“三旧”改造单元为单位编制“三旧”改造单元规划(下也称“改造单元规划”)。“三旧”改造单元规划须根据前期研究报告确定并经批准的内容编制。 根据前期研究报告的批复,按已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下也称“控规”)实施或只对控规申请微调的,可不再编制“三旧”改造单元规划。 2、“三旧”改造单元规划的定义 “三旧”改造单元规划是指依据前期研究报告的批复,为规范规划的编制和调整程序,细化和完善“三旧”改造项目规划设计条件而编制的规划。是在控规的基础上,对改造单元的土地利用、配套设施、道路交通、市政工程、城市设计等的安排。 3、适用范围 本指引适用于我市范围内的“三旧”改造单元规划的编制。 4、法定效力 改造单元规划包含控规调的内容,并按控规调整的审批流程进行审批。 改造单元规划经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审议和市政府审批同意后,视作完成控规的调整程序,由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控规调整成果的整理和备案。 5、编制单位 改造单元规划由镇(街)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应委托具备城市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编制。

统筹协调的城市更新模式探索——以东莞市东城区黄旗南2号改造单元为例

统筹协调的城市更新模式探索——以东莞市东城区黄旗南2号改造单元为例 发表时间:2018-09-10T17:15:52.233Z 来源:《基层建设》2018年第19期作者:张璐 [导读] 摘要:本文提出了东莞“三旧”改造的必要性及存在问题,并结合东莞当前提出的以“三旧改造单元”为基本单位的创新改造模式,通过黄旗南2号改造单元这一实例作详解和分析,归纳规划策略及创新点,总结经验及成效,以期为同类更新项目提供思路及经验。 城乡规划工程师东莞市城建规划设计院广东东莞 523129 摘要:本文提出了东莞“三旧”改造的必要性及存在问题,并结合东莞当前提出的以“三旧改造单元”为基本单位的创新改造模式,通过黄旗南2号改造单元这一实例作详解和分析,归纳规划策略及创新点,总结经验及成效,以期为同类更新项目提供思路及经验。 关键词:城市更新;“三旧”改造;连片更新;整体统筹 1 引言 广东省作为改革开放先行地,多年来的高速发展对建设用地的粗放使用和快速消耗,导致当前土地供需矛盾尤为突出,增量土地资源严重短缺。为破解土地资源困局,广东省于2009年贯彻《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出台了《关于推进“三旧”改造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若干意见》,标志着“三旧”(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改造在广东省正式推开。 2 东莞“三旧”改造的现状及问题 东莞市是最为积极推进“三旧”改造的城市之一。截至2014年,东莞市的建设用地规模为1176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总用地的47.7%,远超30%的国际共识警戒值。这意味着东莞已不存在大规模拓展建设用地的空间,通过“三旧”改造释放存量土地资源,提升土地效益是东莞的必然选择。 在2009-2011年“三旧”改造政策“三年有效”期间,东莞为抢抓政策机遇,全面放松三旧改造管控,一方面缺乏统筹谋划,导致改造项目分布零散;另一方面政策导向不明,市场向“工改居”、“工改商”集中,对产业空间产生冲击,亦导致只见小区不见公共设施的现象。 2013年,国土资源部同意广东省“三旧”政策调整为长期有效,“三旧”改造走向常态化管控。在此背景下,东莞要求检讨修正管控体系,于2014年颁布《关于加强“三旧”改造常态化全流程管理的方案(简称“管理方案”)》,围绕市委市政府“政府主导、规划管控、成片改造,计划实施“的改造方针,让“三旧”改造更为规范化和制度化。同时提出包括黄旗南在内的五个连片改造试点区,希望通过试点规划编制与政策检讨同步开展,探索建立“三旧”改造常态化管理机制。 3 项目实践 3.1 项目背景 黄旗南2号改造单元是承接中央商圈延伸、联系主城区与松山湖的重要纽带,也是轨道R1线与莞惠城际的汇集枢纽。单元范围北至鸿福东路、南至荔园南路、西邻新源路、东临莞长路,面积173.78公顷。 现状多旧村、工业厂房,且权属复杂,整体改造拆迁难度大。周边地区从2000年左右开始陆续开发成若干居住小区,生活氛围初现。上位规划中,改造单元承担东城南片公共服务中心的职能,但在原规划中考虑的为小区服务的文娱、体育等设施却没有同步建设,造成片区公共设施欠账较多。 3.2 规划思路 结合相关条件分析,提出片区功能定位:黄旗山南居住板块的重要组成部分、多元复合的成熟社区样板区。 规划编制中重点关注三大问题: 一是结合建设情况,实施分类改造 改造单元分为综合整治、拆除重建、新增用地、现状保留等区域。其中保留的旧锡边村、牛山新村,通过“微改造”方式,增加停车、街心公园等完善基本生活服务配套,提升村居环境;旧厂、部分空心村、建筑质量差的居住用地,通过拆除重建方式优化城市功能、增加服务配套;新增用地则优先安排建设片区公共设施。 二是关注公共设施,以构建宜居社区为改造目标 通过文体、基础教育、休闲商业等多元化的服务设施配套的建设、慢行+公共交通等便利安全的交通体系的构建、中心公园、社区公园、广场、绿廊等宜人环境的打造,为居民提供可达、共享的社区活动场所。 三是避免挑肥拣瘦,注重公共用地与经营性用地的实施结合 项目分为三期建设,一期用地19.12公顷,犬眠岭旧城旧厂改造地块及旧锡边旧村旧厂地块及小学的建设。二期20.73公顷,主要是洋田沥、金汇工业区、旧锡边国有用地的改造。三期33公顷,飞鹅洞小区、立新旧厂及洋杞坑旧村改造、旧锡边村、洋杞新村、牛山新村的综合整治。改造分期贯彻公共用地与经营性用地的实施结合,保证项目可实施可操作。 3.3 规划创新与特色 1、通过差别化的容积率奖励政策,引导旧村、旧城改造 旧村、旧城、旧厂改造项目区别对待。其中改造单元内涉及的犬眠岭旧城改造以及旧锡边、旧洋杞等旧村改造项目,通过评估拿地成本确定容积率,引导加强对旧村旧城的改造,改造后容积率在3.65-7.0;立新工业区、金汇工业园等旧厂改为居住、商业的改造项目,按公共设施贡献率确定容积率,改造后容积率在3.05-4.75。 2、以捆绑责任保障公共设施实施 为提高公共设施实施,根据“管理方案”,在本次三旧改造单元规划中,明确公共配套与改造项目的捆绑实施关系,包括公共设施的供地主体、建设主体、实施时间、与项目的捆绑关系,将捆绑关系写入法定图则;在土地出让、用地批准书环节落实公共设施实施的捆绑关系,作为出让条件;后续签订《三旧”改造项目实施监管协议》保障公共设施落地,规避以往“吃肉剩骨头”的现象。本次规划的幼儿园、九年一贯制学校、中学、文化用地、体育用地、社区公园、停车场、道路等均与改造的经营性用地建立捆绑关系,由经营性用地的开发主体负责拆除地面建筑后无偿移交政府。 3、加强城市更新的精细化管控 为保障改造效果,加强对整体城市空间和城市开放空间的控制,在 “三旧”改造单元规划中明确莞长路、四环路、新源路等沿线裙楼建筑退界、高层建筑面宽与面宽比、建筑高度控制、开敞空间节点作为刚性控制要素;建筑色彩、材料、步行系统等作为弹性控制要素落实

相关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