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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现状与展望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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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现状与展望

作者:中原渔翁

实行法治的根本目标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法治国家,这是一项伟大的社会系统工程。作为这一工程重要构成、具有中国特色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无疑是富于挑战性的。这里且将实际工作中的一点思考呈送给各位,希望获得教益。

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法制建设中的法律地位

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由来和内涵的不断丰富。我国追求法治走过了一条漫长而艰辛的道路。在古代即有儒家的“礼治”与法家的“法治”之争,虽然“法家”所言“法治”与我们今天所言“法治”并非同概念。后来儒家的“礼治”逐渐占据正统地位,其中吸收了法家、墨家、阴阳家等的理论,是为儒法合流,被历代统治者奉为圭臬。《唐律疏议》是封建制法典的代表。封建时代法制的基本特点是维护封建等级制度,公开规定不平等。至晚清,法律大臣沈家本是法治的倡导者,我国开始有了宪法。1908年8月27日,清政府颁发了《钦定宪法大纲》,为袁世凯所利用。孙中山倡民主共和,提出“民主、民生、民权”,是追求现代民主法治的初步探索。蒋介石提出“军政、训政、宪政”的三步程序,以“宪政”为其目标,其实一直实行是军事独裁,政治独裁。在前苏联,由于斯大林在社会主义实践中严重破坏法制,给全世界的社会主义事业带来恶劣影响,贻害深远。共产党执政后如何治国,是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发展史上未得到彻底解决的问题。

我党对中国民主法制建设道路的探索,始于夺取全国政权之前。建国后,法制建设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是一个很薄弱的环节,探索和实践民主和法制的过程,遇到的最大阻力就是缺乏民主和法制的意识和习惯。始于1957年逐渐盛行的法律虚无主义、法律无用论极大地危害了国家和人民,民主与法制在文革中走向全面危机,忽视法治带来的严重的恶果是:公检法被彻底砸烂,形成了人治下的群治现象,社会正常秩序荡然无存,给国家和民族带来了巨大灾难。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后,中国进入了改革开放的新时期,民主法制建设揭开了新的历史篇章。1979年,邓小平提出了解决中国问题的发展战略:一是在政治发展上实现民主的制度化和法律化;二是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上实现全面的现代化。从1979年到1999年11月,全国人大制定了三百六十多件法律和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国务院制定了800多件行政法规,地方人大制定了七千多件地方性法规,涉及社会生活的各

方面。中央提出要讲法制,要开展全民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把法律交给十亿人民。国家的法制秩序迅速得以恢复。国外称中国一夜之间成了法律国家。

1985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了中宣部、司法部《关于向全体公民基本普及法律常识的五年规划》,全国人大作出《关于在公民中基本普及法律常识的决议》,“一五”普法正式启动,开始了全民的法制启蒙教育。

从1991年到1995年开展的“二五”普法,其显著特色是专业法的普及。宪法和两百多部基本法、专业法的普及,使得“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社会主义法制观念逐渐深入人心。

1996年2月,在中共中央举办的题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中央领导同志法制讲座”上,江泽民特别强调,要“实行和坚持依法治国”。这是党中央领导人首次正式宣布要“依法治国”。1997年,党的十五大提出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治国方略,这是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一次历史性升华和飞跃,更是我党领导方式、执政方式和治国方略的重大进步。“三五”普法的一个重要突破就是向依法治理的延伸。首先是观念由“以法治民”转变到“在党的领导下广大人民群众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参与管理国家事务”上来,这是重要的转变。其次,一个以基层依法治理为基础、行业依法治理为支柱、地方依法治理为主体的依法治理系统工程全面实施,推动了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的提高。

“四五”普法提出了“两个转变、两个提高”的工作目标,即努力实现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向提高全民法律素质的转变,全面提高全体公民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实现由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依靠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的转变,提高全社会法治化水平。这个目标的提出是全民普法工作持续、健康发展的客观需要,也是基于对法治规律的深刻认识。这就要求我们在“四五”普法过程中,必须注重培养公民的权利义务对等的现代法治观念,养成依法办事、依法做人的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增强公民遵纪守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和民主参与、民主监督的意识,使他们日益提高的法律意识不断转化为自身修养的一部分,成为一种法律素质。同时要求社会管理者要模范守法、依法办事、依法行政,消除依赖和单纯行使行政手段管理的习惯,养成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素质。

四个五年普法,总的趋势是普法逐渐向纵深发展,向依法治理延伸,其内涵不断丰富,层次逐渐提高,领域不断拓展,影响更加深远,推进法治成为治国安邦的主要手段。对中国的法治化进程来说,中国已经成为了一个“法律国家(Etat de lois)”,但并不意味着中国也已成为了一个“法治国家(Etat de droit)”。①虽然我们在理论上弄清了什么是法治,什么是法治国家,以及如何建设这样一个国家,但在实践中普及、提高

与探索的道路仍会是曲折的。中国人民要振兴民族,走向富强,追求法治国家的目标是别无选择的历史必然。既然我们的前脚已经跨进了法治的门槛,就应该以坚韧不拔的毅力、坚定不移的决心,坚决地向前走,在新世纪里实现建设现代化法治国家的伟大目标。

如何理解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现实必要性和长期性呢?

提起普法,有人总以法律太多,不是能够普及的东西而加以搪塞,认为机构设立和工作开展都是不必要的。这种观念是否正确呢?

哈耶克曾将洛克的一段话作为《法治的渊源》一章的题记:“法律的目的不是取消或限制自由,而是维护和扩大自由。这是因为在所有能够接受法律支配的人类的状态中,哪里没有法律,哪里就没有自由。”②自由只有获得法律的有力保障才能真正实现,实行法治是现代化国家的重要特征。法治的过程是一个包含了人类的法律思想、行为乃其实践各个领域的多方面进程,实现法治的核心是人的现代化,人的法律观念的现代化,这是一个国家法制现代化的必不可少的重要因素,它决不是实现法治过程结束后的副产品,而是实现法治并使现代化法治长期发展的基本的先决条件。法律现代化的基本价值取向,就是要培养公民信任法律、尊重法律的思想意识,确立法律至上的现代法治观念。

从1996年2月9日江泽民在中共中央领导法制讲座上提出实行和坚持依法治国,到1997年写入党章,再到1999年写入宪法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国人真正开始法治的进程是短暂的,没有中国民众法治观念的增强,法律信仰的树立,依法治国是不可能实现的。的确,法律不是可以普及的东西,但不应作为不需要普法的塞责。普法并不要求把老百姓都培养成法律人,而仅仅是让其具备基本的法律常识。在现实社会中,许多人连基本的法律常识都不具备,自己权利被侵犯时浑然不知,违法时当头一棒,这样让他们知法的成本太高。如今有很多上访,其原因在于:一是人们还不习惯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矛盾和冲突;二是地方上司法机关的在司法过程中受到诸多干扰,给实现司法公正带来一些困难。公民的臣民心理、畏法避法心理仍相当普遍。在少数基层干部心中,法律主要是被当作治民的工具,而不是作为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实现依法治国,一方面我们有许多推进法治的精英,另一方面我们又缺失人民信仰,民众没有相应的法治观念,树立不起对法律的信仰,精英们的呼吁面对现实显得曲高而和寡。大力普法,提高民众法律意识,仍是我们不容忽视的历史任务,尤其要提高宪法观念,让民众都了解自己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当人们都习惯于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时候,法治的实现才是可期望的。

当前,执法的严肃性、司法的公正性,距离法律规范的客观要求还有不小的差距,基

层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事例还经常有,包括一些领导干部。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维护法制基础上的社会公正成为化解现实社会矛盾和危机的重要手段。行政机关能否依法行政、司法机关能否公正司法,直接影响到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反映出法治文明水平的高低,关系到执政党的执政权威,决定着民族的生死存亡。社会法治化水平如何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人的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因此,普法的现实必要性是无庸置疑的。

有一种观点认为,普法是实行法治初期的一种权益措施,是阶段性的任务,随着法治的健全,普法将逐渐失去其必要性。这种观点是否正确呢?

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是一项长期性的任务,主要的理由有:第一,中国有很长的封建社会历史,缺少法治的人文传统。两千多年封建专制历史和文化的积淀,使得专制观念在人们的心底根深蒂固,人治的习惯势力很大。改变这种传统难以一蹴而就,而是需要一个较长的历史过程。第二,实现法治是一个过程,目标不是固定的、静止的,而是动态的,发展的。社会生活繁复万变,法律随之调整,需要经常不断的废止修改;况且现代社会法律数量繁多,社会管理者和企业经营者要依法管理经营好,只有不断学习,才能掌握并熟练运用。第三,经济全球化的趋势带来了更多的发展机会,也意味着更大的竞争风险。中国要走向世界,不仅要遵守游戏规则,还要熟练用好游戏规则,善于运用法律保护自身的利益,避免成为善良的“挨打者”。如我省马钢出口到美国的H型钢,美国商务部裁定有倾销行为,并加征159%的反倾销税。经马钢积极应诉,据理力争,终于在2002年6月,由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作出终裁,宣布没有倾销行为,继续享受零关税的进口税率。再如2002年1-10月,有16个国家和地区针对我国发起47起反倾销和保障措施调查,涉案金额7亿美元,同期我国总的应诉率为70%,在美国结案的5起中,4起获全胜,维护了我国1.3亿美元的出口。从1980年至2002年6月底止,国外对我国提起的反倾销案件已达497起,其中发达国家占65%以上,我国已成为国际反倾销的主要目标。从1997年到2002年6月底止,我国已对有倾销行为的商品开展反倾销调查,立案20余项(无机械产品),其中已结案的5项,如从加拿大、美国、韩国进口的新闻纸实施反倾销措施,分别征收9%至78.9%不同幅度反倾销税。从俄罗斯进口的冷轧硅钢片,征收反倾销税6%至62%。如果我们不充分学习和运用法律武器参与到国际贸易的激烈竞争中去,国家的利益就会受到很大损害。

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法律制度中处于怎样的法律地位呢?美国斯坦福大学法学院弗里德曼认为法律制度由三块构成,一是法律结构,是指法律中的硬件环境,比如一个国家的宪政架构,法院的设置,法官的数量等等。第二个构成要素是法律实体。实体内容是立法规范和司法判决,即直接影响当事人以及更广泛的民众权利和利益的那些

规范。第三便是法律文化,即影响法律机制动作的各种因素,例如人们对法律的信仰和态度,对法院和其他法律机构的评价,对纠纷解决模式的选择倾向等等。我认为,法制宣传教育在我国法律制度中承担着法律文化建设的职能。

我们常说依法治理工作有六个环节,即立法、普法、执法、司法、法律服务和法律监督。立法是基础,普法是前导,执法、司法是关键,法律服务是重要环节,法律监督是保障。被视为前导的普法,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多年来,政府主导、全社会参与普法这一具有中国特色的做法取得了很大成效,但问题也很突出。至今全国各地普法依法治理机构的设置不规范,立法滞后。这就需要从法理的基础上对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明确定位,将其放到法制建设和国家体制改革特别是司法改革的总体格局中来研究。

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法制化进程中的几个突出问题

当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发展,法制化、规范化是首要的难题,立法和实践中都有这个根本性的问题摆在前面,是许多现实困难的根源,需要我们去作更多的研究。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执法主体和机构设置。这是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立法要解决的首要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种意见:一是认为机构都应设在党委部门,党委宣传部门在这方面应发挥主导作用,作为党委宣传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认为只有党委部门,才能统率起这项涉及全社会、各部门的工作。二是认为机构应设在政府部门,作为司法行政机关的一项职能。持这种意见的认为,党委不是行政执法部门,党委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应体现在宏观方面,具体办事机构还是设在政府部门,赋予司法行政机关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执法主体的地位,行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部署、指导、协调、检查和考核的职能。政府作为执法主体,要把法制宣传教育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任务,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实行目标责任制,进行考核奖惩。三是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机构设在人大。目前大多数地方实行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的工作机制。

法制宣传教育与依法治理的关系也是理论上要解决的问题。要正确地认识两者关系,必然要涉及到依法治理的定义;而要定义依法治理,就必然要涉及到依法治理与法治的联系与区别。法治,是一个复杂的法律概念,它主要有三种含义:第一种,它是指一种治国的思想体系,它强调“依法治国”,“法律主治”。第二种,它是指一套治国的方式、原则和制度。第三种,它是指通过这种治国的方式、原则和制度的实现而产生的一种社会状态。西方学者认为法治国家应具有五要素:一是法律至上;二是保护人权和公民权;三是政府必须依法行政并接受法律的制约;四是司法独立;五是公民的权利受到侵犯应当得到公正的司法救济。中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有自己的特点。一般说来,应该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是完备的社会主义法律

体系—前提条件;二是健全的民主制度和监督制度—根本保证条件;三是严格的行政执法和公正的司法制度—关键性条件;四是坚强的靠得住的执法队伍—组织条件;五是全民的崇高的法律意识—社会条件。

依法治理是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在新时期的拓展。这两项工作既有紧密联系,又有其不同的内涵和外延。依法治理概念内涵层次低于法治。法治的全称是“法律的统治”(The Rule of Law),法治与“依法而治”是有区别的。依法治理属于法律应用、法制实践的范畴。伯尔曼《法律与革命》在对西方法律兴起过程的分析时,提出权力的二元(政权与教权)分割与制衡,曾经是西方社会“依法治理”兴起的重要条件,意味着以法律来统治。我国提出树立依法治理的观念的含义是就是依靠法律来治理国家,管理社会事务。单纯依靠命令来指挥国家机器运转,这是缺乏民主的,具有“人治”的特征。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实行依法治理。只有实行依法治理,才能逐步实现建立法治国家的目标。我们现在说树立依法治理观念,就是要实现从主要依靠行政手段管理社会向依法治理的转变。

依法治理的概念确实有大而广的特点。政体是指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即掌握政治权力的阶级用什么方式来行使政治权力。国家的政治权力可分为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依法治理属于国家的哪一种政治权力呢?显然渗透进各种权力。推进法治是全社会的目标,涉及方方面面。在实际开展工作的过程中,确有涵盖面广、难以把握的困难。由于上述原因,各地在组织组织机构的设置时,名称不尽统一,所在部门各别。正确认识普法与依法治理两者的关系,准确地法律定位,对于保证两项工作在法制的轨道上健康发展,是亟待解决的理论和现实问题。目前比较合理的定位是:依法治理组织是党委领导下的组织,其办事机构代表党委协调各方开展工作。

明确社会各部门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的职责,对于推动工作至关重要。法制宣传教育是一项涉及社会各方面的工作,只有全社会各方的参与,才能真正做好。在《安徽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条例》中,对社会各部门的职责已有比较明确的规定。目前,我省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实行党委领导、政府实施、人大监督的模式。社会各部门单位对其所属人员均有进行法制宣传教育的义务和责任,如对组织、宣传、人事、教育、文化、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公安、工商、劳动与社会保障等部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社会团体,各级各类学校,村(居)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都有较明确的职责规定。

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机构的职责,我省条例的规定是:“各级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组织统一领导本辖区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制定本地区法制宣传教育规划,部署、指导、协调、检查、考核本行政区域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决定或者建议实施奖惩。县

级以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组织的办事机构,设在同级司法行政部门,负责法制宣传教育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⑴组织实施法制宣传教育规划,检查、督促各部门和单位法制宣传教育工作;⑵负责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培训、考核工作;⑶总结、推广法制宣传教育典型经验;⑷组织编写统一的法制宣传教育教材;⑸建议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行评比和奖惩。督查与奖惩。”

依法治理工作的职责因尚无立法依据,有一些争议。目前我省在《安徽省“十五”期间依法治省工作纲要》中,对社会各部门的职责作了规定,具体要求是:“ 47、省委对依法治省工作实行全面领导。各级党委要认真贯彻落实本纲要精神,动员和组织各部门及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依法治省工作。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在省委的领导下,研究、解决依法治省工作中的重大问题。48、省人大常委会要对依法治省工作作出相应决议。省政府、省法院、省检察院等国家机关要根据本纲要分别制定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法律服务等相关实施方案。49、各地、各部门要把依法治省工作列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责任目标,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会同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考核,并将考核情况作为奖惩、任免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50、各级政府要把法制建设的物质保障纳入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财政部门要把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有关部门要保证专款专用。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加大经费投入,不断改善依法治省工作所必需的装备和工作条件。”依法治理工作职责的规定要上升到法律层次,还需要继续研究。

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制度化正在不断取得进展。多年来,全国各地在实践中摸索总结出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制度。将一些符合法治原则的、合理的、有效的工作制度以规范性文件的形式固定下来,对于提高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是很必要的。一是领导干部听取法制讲座的制度。从1994年12月9日中共中央举办第一次法律知识讲座算起,至今已举办了十几次法律知识讲座;从1998年开始,全国人大常委会也有计划地请法律专家向常委会组成人员作有关法律知识的讲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党委、人大、政府等有关方面的领导人也经常邀请专家讲课,听取法律知识专题讲座。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提高了法律在国家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推动了全社会的学法。二是公职人员学法和考试考核制度。很多地方已经建立了国家机关公务人员的学法制度,尚存在一些地方执行不力、政出多门、规范化程度不高的问题。目前行政执法岗位经法律培训上岗的制度执行得较好,有力地促进了依法行政。三是干部提拔任用前的法律考试考核制度。提拔任用的干部,必须对所在部门、岗位的工作涉及的法律有比较深的了解,才能很好地履行职责。通过任前考试考核取得任职资格,不失为一种保证和促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一种办法。四是推进各部门单位的工作目

标责任制管理。在干部任期目标责任制的考评考核中,应当纳入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内容,由组织人事部门统一进行考评考核。五是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涉及面很宽,作为协调部门,应当努力建立起联席会议制度,定期通报交流各部门单位的工作开展情况,以便于整合资源,协同共进。

三、新时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形势的试分析

受众构成分析:追求最大化的宣传效益。改革开放后,经济大流动带来人口大流动:一方面,城市居民自愿或不自愿地摆脱了对单位的依附,由“单位人”转变为“社会人”;另一方面,民工潮形成了一个职业和空间流动性很大的庞大群体,据统计,全国农村外出务工人员就达8000多万人。我国的人口构成中,农村人口所占的比重大于城市人口。2000年我国的总人口为12.95亿,其中农村人口占69.6%;城市人口比重在不断提高。中国劳动力适龄人口的绝对量和占总人口的比重不断增长。按中国通用标准,男16-59岁、女16-54岁划为劳动力适龄人口。中国现有劳动力资源,接近世界发达国家全部劳动力数量之总和。全国在业人口的职业构成中,农、林、牧、渔劳动者占60%,生产工人、运输工人和有关人员占24.5%,教育、科学、卫生、文化人员占3.5%,服务业、商业工作人员占6.5%,国家机关、党群组织、企业、事业单位负责人和其他人员等共占5%。③人口大流动带来的普法对象的新变化表现在:农村实际人口减少,城镇流动人口大量增加,是普法的难点和死角;劳动力适龄人口增加,就业压力巨大,劳动力流动性大,社会的组织化程度降低,统一、有组织的普法十分困难;农民、产业工人是人口主体,恰恰对这部分人的普法是薄弱环节。

媒体传播分析:追求全位性的宣传效果。在当今信息社会,青少年接受媒体的兴趣究竟有什么新的变化呢?《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参与的“2000年中国青少年市场与媒体研究”的调查结果显示:电视仍最具影响力,音乐广播充满诱惑,比大人更愿网络冲浪,报刊杂志影响力分散。④在农村基层,我们了解到农民最感兴趣的信息依次是:1、科技信息(种、养、加工);2、财经(市场行情、供求、劳动力转移);

3、文化(农村文化娱乐);

4、农业新闻、农家生活(卫生、健康、生活知识);

5、其他(司法、农村建筑等)。从中明显可见农民关注点具有明显趋利性和娱乐性。据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的调查显示,至2002年6月底,全国上网用户达4580万人,是1997年的74倍。上网人数中,35岁以下的青年占82% 。⑤根据上述调查应当及时调整法制宣传的途径和手段:更多地运用电视媒体开展普法宣传;对农民最有效的普法手段是,将普法内容渗透进农民最感兴趣的信息中,结合农民的生产和娱乐需求来宣传法律;运用多样化的宣传手段,可以扩大覆盖面,提高宣传效果;改被动式灌输为个性化、交互式法律服务,12348法律咨询电话和网络法律咨询是最好的交互式服务方式;

建设运用现代宣传媒体的基础设施,提高法制宣传人员的素质。

法治实践分析:追求现实性的社会效果。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提高社会法治化程度,其总体目标应至少包括两方面:一是促进经济发展;二是维护社会公正。经济发展了不等于实现了社会公正,但社会公正一般会提高劳动者积极性,这是由生产力三要素包括劳动资料、劳动对象和劳动力的理论决定的。公正的社会竞争环境形成了,可以激发劳动者的生产热情,从而促进经济发展。所以,我们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同时,还应该把努力实现社会公正作为工作目标,两者应该是统一的,以保证按劳分配效益优先、兼顾公平分配原则的实现。在依法治理实践中,我们应当注意促进经济发展和保护公民权益的统一(如对待污染超标严重损害农民合法利益的问题);注重社会弱势群体的生活状况和法律地位,向他们提供应有的法律保障(如对待外出务工人员的社会保险和伤残保障问题);法治至上的原则。依法治理不仅是依法统治,更要体现法治的原则,更多地保护普通公民的合法权益,更严厉地治“官”治“吏”。近些年,我们看到有的大学生不服学校勒令退学的处分,将学校告上法庭,最终重新取得了学籍;政府不作为,老百姓拿起法律武器与之对簿公堂等等。象这样的“民告官”案件每年都有大幅度增长。对一些行使社会管理的权威部门,老百姓开始敢说“不”字,从以往的不敢告、不愿告到现在的勇敢地告,说明了通过多年法治实践和普法,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在不断增强。千百万人民参与法治实践,正有力地推动着现代化法治的进程。

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展望

中国走向法治的进程已经不可逆转,原因在于内部的压力和外部的挑战。在内部,品尝到民主和法治带来实惠的人民对进一步实现法治的期望值很高,市场经济也只有在法治的环境中才能获得可持续发展;在外部,旧的过于统制的经济模式经不起走向法治的世界潮流的冲击,国际环境的激烈竞争鞭策我们必须通过推进法治来激发经济发展活力,以早日实现强国之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担负着传播现代法治文化、促进现代化法治国家建设的重任,在建设法治国家的进程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必将得到进一步的强化和发展。

加快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立法进程。尽快实现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是推动这项工作继续发展的极其重要的基础。经过多年实践,全国各地在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有的已经上升到法律高度,全国已有多个省市制定了法制宣传教育条例,司法部也有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立法的设想。可以预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法制化进程将会加快。从安徽来说,省委、省人大、省政府对这项工作很重视,关心这项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进程,这必将促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迈上一个新台阶。

依法构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新格局。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一旦实现国家立法,地方立法也就一片坦途。多年来我们期望的工作机构实体化、工作内容法定化、工作程序规范化、工作制度完备化的目标有望实现。在国家法制建设总体格局中获得应有地位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将会建立起健康的运行机制,创新的管理机制,可靠的保障机制,有力的监督机制。司法行政机关将在组织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进一步健全网络,强化职能,扩大影响,通过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建设法治国家的进程中扮演更加重要的角色。

拓展宣传范围,改革宣传方式,建设崭新的现代法治文化。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呼唤着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革新。向公民的生产生活提供个性化、交互性、全方位的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为各种经济实体提供多样化、专业化、高层次的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是新时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努力的方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开创新的局面,必须做到:资源要整合,受众要广泛,内容要拓展,形式要创新,层次要提高。当前在法制宣传实践中,一是要关注弱势群体,维护社会正义,促进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二是要创新宣传形式,通过新的媒体渠道,努力为公民提供个性化、交互性、全方位的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电视、书报刊、网络已经成为影响力最广泛的三个宣传渠道),参与法制实践对领导干部而言也是一种有效的普法方式;三是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层次,把提高公民的法律素质、建设现代法治文化作为我们的长期任务。

推进各行各业的依法治理,提高全社会的法治化水平。依法治理正在迅速地渗透到各部门、单位的管理和工作实践中,成为各行各业发挥职能、加强管理、推进工作的重要方式。专业法宣传正在受到各部门的高度重视,通过培训考试考核取得执法上岗资格证制度是实现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这是法治观念深入人心、融进我们的日常生活的突出表现。安徽省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案件上升速度较快。2002年,全省行政诉讼达3000多件,行政复议5000多件,这反映出全省公民的法律意识正在增强,法律素质在提高;行政管理部门的执法水平亟待随着经济和社会发展进一步加以提高;法律机制在解决社会矛盾中正在发挥更大的作用。依靠法律机制来缓冲、平衡和化解社会矛盾,减少激化为对社会肌体的破坏,已经成为保障社会稳定最重要的手段。广州孙志刚被害一案的网络冲击,就直接导致了原《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办法》的废止,《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的出台,社会主义法治以人为本的特征得到体现。这体现了法治的进步,社会法治文明程度的提高。

中国走向现代化法治社会的进程依然漫长,这决定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任务依然很

艰巨。在现实社会中,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行政、司法不公的事件还多有发生。推进依法治理,在立法、普法、执法、司法、法律服务和法律监督等各个环节厉行法治;在法治的原则下,更广泛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深化各行各业的依法治理,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群众参与依法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在实现社会公平公正的基础上,保障经济发展,实现民富国强,正是我们的希望所在,也是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者艰巨而光荣的历史使命。

[参考文献]

①《当代中国的依法治国进程:进展与阻力》(法)戴尔玛斯-马蒂著/石佳友译,原载全法科协法律经济分会会刊《欧洲法律与经济评论》杂志

②《自由秩序原理?法治的渊源》F.A.哈耶克,邓正来译,三联书店1997年12月第一版

③资料来源:中国人口构成情况示意图,见中国翻译网

④《2000年中国青少年市场与媒体研究》资料来源:中新社网站2000年4月18日

⑤团中央权益部《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资料来源:中青网

形势与政策论文-中朝关系及展望

中朝关系及展望 中国和包括今天南北两个朝鲜在内的整个朝鲜的关系,源远流长。远的不说了,近代中国的历史,更和朝鲜密切相关。让我们中国人痛彻心脾的中日甲午战争,就是从日本侵夺朝鲜开始的。结果,应朝鲜政府之请出兵朝鲜的清朝军队,在平壤不明不白地让借机侵入朝鲜的日军占了上风,之后清军的北洋水师又在海战中全军覆没。软弱的中国清朝政府不仅损兵折将,还要赔日本银子,还被迫割让了台湾。 此后的朝鲜和中国,先后都投入了抗击日本侵略的斗争。斗争了几十年,终于打到日本投降了,朝鲜半岛却分成了两半。是谁分的?不是朝鲜人,也不是韩国人,是一个美国人。他随随便便这么一划,就出来了这条三八线。虽然当时仅仅是作为苏美军队的临时受降分界线,但后来却在复杂的国际政治博弈的格局中变成了朝鲜半岛南北分治的政治分界线。而这个格局,显然是三八线两边的朝鲜人都很难以接受的。虽然大韩民国和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在1948年先后成立,使得朝鲜半岛出现了两个政权,但是南北双方都想完成半岛上同一民族的统一大业--甚至不惜诉武力,摩擦不断,最终酿成了内战。虽然南北双方矛盾尖锐对立,但在完成民族统一的意愿上是具有同一性的:都不甘于充当强权政治棋盘上的棋子,都要对强者决定弱者命运的国际强权政治实行反抗和挑战! 1949年新中国成立,北朝鲜是最早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多的几个国家之一。不到一年之后,就爆发了朝鲜战争。这场原本属于朝鲜民族内战的战争因美国军队率先介入而转化成为一场有20个国家和地区军队卷入的国际局部战争,而且因美国军队兵临鸭绿江边危及了新中国的安全,迫使中国人民志愿军出兵援朝,成为这场国际局部战争中冲突的一方。 抗美援朝中我们耳熟能详的是"中朝两国人民的友谊是用鲜血凝成的"。。金日成也是我这个年龄的中国人最早知道的外国领导人之一。我听说在我们棉布供应紧缺的时候,朝鲜的维尼纶帮助了我们。那时候,朝鲜是我们的"哥们儿",而韩国是敌视我们的。 可是,逐渐的,我开始感觉到这个"鲜血凝成的"友谊并不那么单纯,而是疙里疙瘩的。好像我们中国老是有些人对朝鲜不高兴--先是不高兴他们不赞成我们的文化大革命,之后不高兴他们不赞成我们的改革开放,现在更不高兴他们一个劲地在那里试验核武器,搞得东北亚的人和全世界的人都不得安生。有些中国学术界的人甚至把中国派志愿军出兵朝鲜抗美援朝,都说成是中国"上了金日成的当",对朝鲜的"主体思想""先军战略"等等一概嗤之以鼻。 与此同时,中国在1992年和韩国达成了建交协议。韩国不再是我们的敌国了。两国关系17年来不断升温,按照官方的说法,已经从全面合作伙伴关系提升为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相形之下,虽然中国和朝鲜也保持着高层往来,也有文化交流,特别是《中朝友好合作互助条约》还有效力,至少继续有效到2021年,但是与中韩关系相比,中朝关系明显冷清很多。两国贸易以边境贸易为主,只有中韩贸易量的零头。对于朝鲜核试验的问题,中国官方谴责的调门也愈来愈严厉。总之,从我个人的感觉,中国和朝鲜虽然建交以来有着非同寻常的历史关系--历史让我们血流在了一起,《中朝友好合作互助条约》也让我们两国成为盟友,但是中国官方和媒体造成的舆论,尤其是中国竟然认可了联合国对朝鲜的制裁,已经让这鲜血凝成的友谊大大降温。 反观中国与韩国建交以来,关系已经上升到"战略合作伙伴",虽然中国奉行和平外交,也确实主张与朝鲜半岛任何一方的交往都不损害另一方的利益,但是这些年来对南北朝鲜的实质性交往,一冷一热,对比实在鲜明。 朝鲜自从进行了核试验,就成了大逆不道的"挑战者",被说成是挑战了半岛、东北亚乃至世界的和平和安全。 中国一贯主张朝鲜半岛无核化,金日成在世时,也曾与韩方达成过实现半岛无核化的共识。但是,朝鲜从无核到有核,只是表象,我们更应该做的,是追根溯源。事实已经证明,谴责

中国制造业企业跨国经营现状分析

中国制造业企业跨国经营现状分析 摘要:本文从中国制造业企业跨国经营的总体规模、主体特征、产业结构、区域分布等角度分析了近年来,尤其是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以来,中国制造业企业跨国经营的现状。 abstract: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overall scale, the main characteristics, industrial structure, regional distribution, etc. of china’s manufacturing enterprises transnational operation, this article analyzed the status quo of china’s manufacturing enterprises transnational operation in recent years, especially since china’s accession to the wto. 关键词:制造业;跨国经营;现状 key words: manufacture;transnational operation;status quo 中图分类号:f114.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3)22-0198-02 1 跨国经营总体规模 2006年末我国对外企业投资非金融类累计存量为750亿美元,是2002年末的3.3倍,占世界fdi存量的0.85%,排第13位。2012年实现非金融类直接投资772.2亿美元,同比增长28.8%,其中,对俄罗斯投资实现高速增长,达117.8%,对美国、日本、东盟、中国香港的投资均实现两位数的较快增长。目前已有5000多家国内

韩朝关系论文

大学生军事理论课结课论文 韩 朝 关 系 对 我 国 的姓名:xxx 影班级 响2018年6月2号

目录 1、摘要………………第二页 2、关键词……………第二页 3、引言………………第三页 4、正文………………第三页 5、参考文献…………第八页

摘要:朝鲜与韩国的经济贸易合作发展很快,其原因既有双方经济的互补性,也有政治上的相互需要,但制约因素也很多。双方合作的前景是好的,但也难免起伏波动。朝韩经贸合作对中国与朝鲜、韩国的经贸关系有一定的消极影响,但积极影响更多。中国应支持朝韩合作,促进朝鲜半岛的和平稳定,进而推进中朝韩的三方合作。 关键词:韩朝关系回暖、经济发展、韩朝关系发展对我国的影

引言:韩朝关系在近几年不断变化,时好时坏,两国关系的变化不但代表朝鲜与韩国的矛盾,也代表中美之间的矛盾,即国家之间的利益关系。 正文:鲜和韩国都是我国的近邻。近年来,朝韩之间经贸关系有了长足发展。朝韩经贸合作前景如何,对我国同朝鲜、韩国的经贸关系会产生什么样的影响,这是本文探讨的问题。一、朝韩经贸合作发展现状朝韩之间的经贸联系是从1995年开始的。这一年,朝鲜遭受了严重的自然灾害,向联合国人道主义机构提出紧急援助要求。韩国政府和人民慷慨解囊,伸出了援助之手。自1995年以来,韩国向朝鲜提供的人道主义援助,包括粮食、化肥、食品、药品等,价值在40亿美元左右,有力地缓解了朝鲜的经济困难,也支持了朝鲜政治的稳定,朝鲜半岛的南北关系也得到很大缓和。

①1997年6月,金大中与金正日的历史性会晤,打开了南北经贸关系大门。10年间南北经贸关系发展很快。一是双方贸易额增长迅速。2005年朝韩贸易额突破10亿美元,2006年又达到13,4亿美元,到2006年底南北贸易额累计超过70亿美元。10年中,年均增长20%以上。目前,从事南北贸易的企业(基本是韩方)超过500家,贸易品种在800个左右。二是人员往来急剧扩大。2002年南北往来人员突破1万人次,2004年达到2万人次,2005年达到6万人次,2006年又突破了10万人次,其中80%是从事经贸的人员。旅游人员的增长更快,去金刚山的韩国人2005年达到了30万人次,累计突破一百万人次。 ②三是开城工业园区建设发展势头较好。园区规划一期工程2002年动工,2007年完成,占地330公顷,总建设费用22亿美元,建成以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为主的生产基地。现在看,难以达到预期目标,但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发展趋势还是好的。到2006年底,人园的企业有23户,从业人员达1.2万多人, ③累计产值超过5 000万美元,出口1 300万美元。 ④韩国对朝鲜投资大部分投在开城_{业园区。韩

农村普法教育现状调查报告

农村普法教育教育现状调查报告 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始终是关系党和人民事业发展的全局性和根本性问题。二十年的普法实践证明,普法教育对于普及法律知识,提高公民法制观念,增强全社会依法办事意识具有十分重要作用,也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培养新型农民的迫切需要。针对这一问题我深入本村,就当地农村普法教育现状进行了专题研究,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村民法律意识的现状 通过这次调查,村民的法律素质大致可分为三种类型:一是懂法型的,二是法盲型,三是半懂法型。 (一)懂法型的。在走访调研的村民来看,在120人的随访中有15%的干部村民属于该类型,他们会用法律的知识武装充实自己的头脑,善于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借钱要别人写借条,不主张以血还血的方式处理邻里发生的打架斗殴的行为。懂法型的村民,他们的法律知识主要是通过观看电视节目如今日说法等,这部人中具有初中文化以上的占100%,能进行自我学习。 (二)法盲型的。这类村民对法律知识一点都不懂,在调查的150人中约占27%,他们的文化水平比较低,具有初中文化的不到5%,他们只知道自己做的好像都是对的,什么事都按自己的意愿行事,不懂什么是法,什么是违法,能约束他们的也只有一些最基本的道德和当地的一些风俗习惯,有的风俗习惯本身就是违法的。遇到合法权益被侵害时,他们往往是通过自家的亲友去协商,不成则采取对应的报复措施,有的甚至不通过协商就使用违法的方式处理纠纷,他们不相信法官和法律能为他们做什么。 (三)半懂法型。在调查的150人的村民中,这类村民占的比重最大,约占55%。他们对法律知识似懂非懂,一知半解,对法律条文

的规定往往断章取义,法律的威严在他们心中有一定的约束力,他们一般不会轻易去违法,但他们也不能很好地利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类村民获取的法律知识往往是通过他人言传身教。他们的处事方式一般是参考村里的村干部,遇到纠纷一般也先要去找村干部问问应当如何处理。 二、制约村民法律意识的因素 虽然村民通过了一系列的思想教育活动,对党和政府的农业、农村政策有一定的了解和掌握,并能对党和政府的农业和农村政策给予支持拥护,思想觉悟有所提高,但由于种种原因的制约,时下大多数村民对法律的学习热情不高,依法办事的意识不强,按传统、按习惯处理权益纠纷比比皆是。 (一)村民对权利义务理解片面。在调查的村民中绝大多数村民对法律法规和党的政策赋予的权利熟记于心,对自己应尽的义务则知之甚少,有的村民知道自己应当履行义务,他们也不履行。如不主动纳税、不赡养老人、不送子女上学、故意干涉婚姻自由、滥砍滥伐国家集体林木。 (二)文化教育滞后。在调查的村民中近95%的村民从学校回家后就没有再学习过科学文化知识,他们对现代科学技术知识知之甚少,对外界的巨大变化毫不知情,也不关心社会的发展进步,只限于现知的技术水平和传统操作,思想守旧,做事墨守成规,对新生事物往往持怀疑和观望态度。等待别人成功后才去学习思虑、才去接受。 三、开展农村普法教育的对策 (一)深刻认识普法教育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的重要意义 普法教育是推进我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实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提高全民法律素质的有效途径,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这就要求必须继续在农村大力开展普法教育,必须健全和完善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

中国制造业的现状分析

中国制造业的现状 1、总体看来,目前中国制造业发展异常迅速,产业基础越做越大,但总体科技含量不高,军工我不知道,就民用而言。凑合在中低端。 2、生产设备方面。机器的制造称为制造的制造,目前虽然很多设备可以国产了,但比其品质,稳定性,扩展性上看和国外相比,还有差距。像我现在搞的精密模具,要用的加工中心就是纯进口。 3、从业人员,奋斗在制造业第一线的人文化素质不高,缺少技术工人。 4、自主产品有限,很多厂就是外国世界工厂上的一点,依赖性强。 据我在工厂接触的几个外国技术人员来看,世界上制造业发展的趋势应该是标准化数字制造,即生产实现数字化控制,人只要把需要设计出东西输入电脑后,即可实现全自动生产。但这样的生产建立的前提是精加工。 所以很多外国企业把初级加工转嫁给第三世界国家,自己做精加工,然后出自主产品,赚取高额利润。

中国装备制造如何走出国门 推动国际产能与装备制造的合作,让更多中国企业在全球基础设施建设中发挥作用,可以为全球经济质量提升作出中国应有的贡献,也能够为中国化解过剩产能提供一个重要出口,为中国经济转型、提质增效创造有利条件。 国务院公布关于推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的指导意见,提出包括加快铁路“走出去”步伐、大力开发和实施境外电力项目、加快自主品牌汽车走向国际市场等主要任务。这份文件对于推进我国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实现我国经济提质增效升级,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作用。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装备制造业处于快速发展之中,产业规模、技术水平和国际竞争力大幅提升。与此同时,在遭遇全球金融危机侵袭后的最近几年来,全球产业结构出现加速调整趋势,基础设施建设出现一轮新的高潮,特别是在发展中国家,在大力推进工业化、城镇化过程中,对于基础设施建设尤为重视。国际市场出现的这种变化,为我国装备制造业走出国门,在全球市场上占据制高点提供了有利的契机。 在评估国际产能与装备制造合作的前景时,一个不可忽视的重要因素是,我国提出的“一带一路”发展战略和组建亚投行的倡议,受到了相关国家的广泛认同。国家领导人频频出访亚洲、非洲、拉丁美洲等发展中国家集中的地区,不仅使我国对外开放提高到了一个新台阶,也为中国与相关国家创造了产能与装备制造合作的良机。目前,无论是“一带一路”相关国家还是亚非拉地区,基础设施建设都较为薄弱,中国企业如果能够在这方面的合作中占领先机,对于这些地区的经济基础提升将起到重大推动作用,使“一带一路”和其他一些合作构想出现突破性进展。因此,开展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对于我国具备广阔的市场前景。

大学生法制教育现状分析

大学生法制教育现状分析 第一篇 一、当前我国高等院校对大学生法制教育与德育教育的现状分析 当前我国高等院校的思想政治课程主要分为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两大部分,教师对学生的法制教育和德育教育也是根据课程的安排而分开进行的。高校思想政治教学中的案例分析和理论实践常常是把法律知识和道德教育知识结合起来研究的,这种割裂开来的教学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割裂了两部分知识之间的密切联系,不利于学生有效地掌握理论知识和进行相关的案例分析。同时,由于许多教师受传统教学理念和教学方法的影响,他们在课堂教学中常常只注重对学生进行单纯的理论知识灌输,而忽略了对他们进行案例、榜样和团队活动等相关的实践训练,从而导致了课堂教学效率的低下。此外,许多高校领导和教师对大学生的思想政治课程教学并不重视,学校对课程的安排经常为每周一到两个课时,或者是把多个班级或专业的学生集中在一起进行教学。这种课程教学方式会使学生从心理上轻视对思想政治课程的学习,导致他们学习兴趣不高,从而也影响了课堂教学效果和大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而在具体的教学实践过程中,大多数教师并没有做

到以人为本,只是注重教学活动的开展和知识的传授,而忽视了对学生内心世界的关注和个体差异性的了解,从而影响了学生参与教学的积极性,不利于教学目标的实现。 二、加强大学生法制教育与德育教育一体化教学的有效途径 高校思想政治课程中的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两部分的知识内容在学习和实践中有很大的联系性。教师在具体的教学中要加强教学理念的转变和教学方式的创新,通过典型案例和社会热点的分析把对学生的法制教育和德育教育有效的结合起来,以增强学生对所学知识的理解和运用能力,促进课堂教学效果的提高。 1、加强教育理念的转变,促进教学方式的多样化 当今社会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于人与人之间的和谐与全面发展,而人们法制观念的增强和道德素养的提高在一定程度上又推动了社会的和谐和全面发展。在我国当前的高等教育中,对大学生的法制教育和道德教育是高等院校思想政治课程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提高大学生的道德素养和法制观念有重要的作用。因此,在具体的实践中,高校领导和任课教师要加强对学生思想政治课程教学的重视,通过合理的课程安排和教学设计来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以增强课堂教学效果。同时,在高校的思想政治课程教学中,教师还要加强教学理念的转变,把法制

韩国人心理现象及其分析

韩国人心理现象及其分析 09心理李晓菲 1013409013 作为一个现代主权国家,韩国面临着历史定位上的尴尬局面。纵观韩国(古朝鲜)历史,自有历史记载的公元前3世纪末起,到19世纪末为止,在长达2000多年的时间里朝鲜实际上大部分时间都是以古代中国境内政权的属国(地方政权)的形式存在的。而20世纪前半页民族、文化双重压抑的日据时代,更是朝鲜历史上最为不堪回首的一段惨痛经历。1945年韩国建国及6、7十年代的经济崛起,是韩国历史上真正意义上的第一次全面独立,这也是韩国历史的一个全新的转折点。伴随着主权的独立以及经济的崛起,韩国迫切的寻求民族文化的整饬以及民族心理的重塑。但是应该认识到,民族心理层面的重塑绝非短短几十年时间内就可以完成的,目前韩国正处在这样一个激进与妥协、狂妄与失望相互交织着的摸索期。 自“世宗御制,训民正音,国之语音,异乎中国”的《训民正音》起直至今日约600年的去中国化运动、日据时代的文化灭绝的侵扰、以及当代韩国西化运动的兴起,造成了韩民族在历史传承及文化认同上的混乱。这种混乱使得韩民族整体迷茫,这种缺乏方向感的迷茫再加上急切希望获得外界认同的渴望,塑造了当代韩国人自卑与自大、极端与激进等典型的民族幼稚期心理。 自卑与自大,这是一枚硬币的两面,它表现在韩国政治、经济、文化生活的方方面面。 韩民族自卑的表现之一在于对中国影响的极力排斥。对于追求文化独立的韩国来说,中国是其不得不面对、但是又十分不情愿面对的一道坎儿,正是在这样一种矛盾心理的驱使下韩国开始了轰轰烈烈的清洗中国影响的运动,这其中废除汉字是最具有代表性的一个事件。其实,虽然彦文创造于李氏朝鲜时期,但其多用于下层民众生活,汉字却一直在上流社会中大行其道,汉字的认知也被视为知识分子与普通人分野。韩国大规模的废除汉字运动是在其独立后,也正是在其经济飞速发展的朴正熙时代。由于韩政府数十年的导向作用,至1980年代中期,韩国的出版物等,开始逐渐降低汉字的频率。近年来由于韩民族主义者“彦文专用派”的不懈努力,汉字在韩国社会日常生活中的使用基本上寿终正寝。汉字的废止,对于韩民族来说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彦文的使用确实对韩民族归属感的建立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另一方面,汉字的废止却又造成了韩民族自身历史延续的人为割裂,这加剧了普通民众历史认知上的混乱,为韩民族与周边邻国之间文化上的冲突埋下了隐患。另外,韩国废止汉字的行为,在亚洲(特别是中华文化圈)国家经济社会进一步发展的历史背景下,有其短视性,这不是本文讨论的重点,不再赘述。至于近年来韩国国内抢夺中国文化遗产的不和谐音调,也同样可以理解为去中国化运动的一部分,反映了韩民族不敢正视中国的自卑心理。 韩民族自卑的表现之二在于其从政府到民间情绪的敏感与脆弱。远有美国弗吉尼亚校园枪击事件后韩国总统数次致歉的事件,近有北京奥运会火炬首尔传递后韩总理“民族感情受到伤害”的言论。对韩国这种不够成熟的民族心理的分析,引用中国外交部发言人秦刚的一段回答来进行说明:“奥运圣火在韩国的传递过程中出现了一些摩擦,我们已就此多次向韩方做出了解释,我们的立场是清楚的。这起事件事出有因,我们应以客观、冷静、公正的态度来看待。有一些势力企图干扰奥运火炬传递,中国留学生为维护奥运火炬的尊严而作出反应,其中发生了一些过激行为。在此我们向在此事件中受到波及的韩方警员及有关人员表示诚挚的慰问。但是,这不等于说中国在韩留学生都是像你所说的那样,不能以偏概全。中国政府一贯要求中国在海外的公民,包括留学生,遵纪守法,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 …他们

普法依法治理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普法依法治理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一项长期的奋斗目标,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在新时期新形势下我们要针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现状,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思维创新为前提,以实践创新为基点,以机制创新为保障,在把握切入点、增强针对性、立足多元化上进行探索,寻求突破,切实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抓深抓实。 一、当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及原因 (一)思想认识上有偏差,工作力度不够。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部分领导干部把主要精力放到了搞生产抓经济上,忽视了普法工作的潜移默化作用,认为普法工作只是形式而已,是软指标、慢工程,出力大、见效慢,而抓好生产不仅见效快,而且能出成绩、树形象;从而忽视了对各项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学习,忽视了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等方面的工作。有的单位不积极参加,甚至埋怨普法部门,严重影响了普法工作的正常开展;有的个别干部甚至认为普法只是针对群众学法,而自己不参加,依法治理就是治老百姓,害怕群众掌握的法律知识多了,反而不好管理,因此存在消极应付思想;而部分公民、企业则认为普法是政府的事,搞好搞坏与自己关系不大,学法不如学技术。 (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方法上有欠缺,效果不佳。一直以来,各级部门都把普法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对待,对普法对象的教育方式上往往以法律条文的宣讲为主。发放普法教材,灌输法律条文几乎成

为普法教育的主要方法。在宣传教育过程中“普法”只是从上往下压的硬任务,似乎是在向普法对象“摊派”法律知识,是典型的“要我学”,没有形成双向的互动关系;“依法治理”被片面地理解为依“罚”治理,成了以法律为“罚则”治理群众。一提到法,有人就会认为是罚款、处罚,使人们望“法”生畏,谈“法”色变。 (三)考核方式上有缺陷,促进措施不多。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虽然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创建考核中占有一定比例的分值,但是分值太低,不能引起太多的重视。个别单位和领导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到位,工作不平衡,出现“前松后紧”的现象,即:宣传发动阶段工作松,组织实施阶段工作松,总结验收阶段工作紧,在最后“冲刺”阶段突击性地应付糊弄一下,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流于形式,难以有实效。少数人认识普法只是法制部门的事,与已无关,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没有一点主动性和积极性,导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由法制部门“单打独斗”,没有形成合力,没有达到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局面。 另外,对普法依法治理的工作面很广泛,对其考核的措施很难面面俱到,具体方式上也难以科学量化,导致普法工作缺少切实有效的促进措施,从上到下,层层讲,人人讲,就是没有一个有效的手段来促进工作的落实,激励手段不确定,制约手段很有限,导致考核工作无从抓起,考核结果也难以有效适用。目前,虽然有法律知识考试制度,但是考试对象大部分是在职机关干部和事业企业单位职工,由于其他人员比较分散,人力、物力、财力在一定时期内跟不上,普法重

浅谈中韩关系

浅谈中韩关系 摘要:中韩建交24年来,两国关系始终保持平稳快速发展。但由于韩国强势部署萨德导弹防御系统,使得东北亚区域的安全形势更为复杂、难于解决,而中韩关系也跌到历史冰点。本文从历史和文化的角度分析了中韩之间的关系变迁,阐述了我国与韩国之间的关系现状。面对复杂的安全形势,我们要清醒认识两国发展态势,并积极探索解决问题的途径。关键词:中韩关系;萨德系统;历史文化;解决途径 一、引言 二十一世纪的头十六年,国际局势风云变幻,亚洲已然崛起为全球最具发展活力和潜力的地区。而中韩作为两个地区大国,自于1992年8月建立外交关系以来,两国关系迅速发展。中韩不断开展高层往来,增进互信共识,拓展合作领域,深化合作层次。 在政治方面,中韩两国近年来越来越感觉到维护地区和平与稳定的重要性,彼此为解决地区问题开展密切合作。中韩曾合作抵御亚洲金融危机的影响。中韩同是东盟地区论坛的对话伙伴,参与“10+3”会谈,共同致力于地区和平与经济发展。在经贸合作方面,目前,中国是韩国第一大贸易伙伴和最大的投资对象国,韩国是中国的第四大贸易伙伴和第三大进口来源地。据统计,中韩双边贸易额由1992年的50.3亿美元增长到2015年的3000亿美元,增长了近60倍。在文化交流方面,以韩国电视连续剧、流行音乐、游戏、服饰为代表的“韩流”在中国掀起了韩国大众文化的热潮。据分析,“韩流”对韩国经济产生的效益达45亿美元,其中在中国产生的效益就达33亿美元。同时,在韩国也掀起了被称为“汉风”的中国热。2004年底世界上第一个中国孔子学院和亚洲第一个中国文化中心在韩国首都首尔挂牌。 然而近期以来,由于美国、韩国强势宣布联合部署萨德系统,使得韩国开始引火烧身,中韩关系也出现了动荡,如今这股风波还在一路蔓延。接下来将分别从中韩历史关系和现状来分析这一现象产生的原因,以及我国应采取什么样的应对策略来维护国家安全。 二、中韩历史关系发展 中国与朝鲜半岛交往的历史几乎贯穿于整个中国历史。中韩是一衣带水的邻邦,自古以来就有着密切的交往。山东半岛与朝鲜半岛隔海相望,“鸡犬之声相闻”,是中国通过海上与之交往最早最多的地区之一。在中韩交往的历史上,几乎每一次重大事件都与山东半岛有关联,历代山东人为中韩文化交流和中韩 友好关系的发展作出了突出的贡献。

中国制造业发展现状

中国制造业发展现状分析 摘要:机械制造业是一个国家的基础行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直接体现了一个国家的生产力水平,是区别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的重要因素。本文通过一些权威数据分析中国制造业目前的发展现状,研究中国制造业落后的深层次原因,在此基础上提出我国制造业今后发展的策略和方向。 引言 制造业是指对制造资源(物料、能源、设备、工具、资金、技术、信息和人力等),按照市场要求,通过制造过程,转化为可供人们使用和利用的工业品与生活消费品的行业。作为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制造业是我国经济增长的主导部门和经济转型的基础;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依托,制造业是我国城镇就业的主要渠道和国际竞争力的集中体现。改革开放以后,中国制造业发展迅速,极大地带动中国的经济,中国经济总量已超越日本,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然而,我们必须看到制约中国制造业发展的瓶颈,找出问题所在,加以重视,中国的制造业才会有更大的发展空间,而不是继续着“大而不强”。 中国制造业的现状 1.中国对外贸易快速发展,在世界贸易总额中的地位不断上升 2001-2010国内生产总值平均增长速度为10.5%,由2000年的99214.6亿元增加到2010年的403260.0亿元,第一产业增长4.2%,第二产业为11.5%,第三产业为11.2%。2010年工业总产值为698591亿元。1990-2003年我国制造业出口年均增长达17.5% ,大大高于世界平均水平。 2.工业制成品在出口商品总额中的比重不断提高,中国正逐步成为世界生产基地 由1980年为49.7%,1990年为74.4%,1999年为89.8%,2000年以后接近90%,2003年已上升到92.1%。 单位(亿美元) 3.中国制造业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不断上升 (1)2003年机电产品进、出口规模均首次突破2000亿美元大关,分别达到2249.9亿美元、2274.6亿美元,占总进口和总出口的比重分别达到54.5%和51.9%,其中出口比重较上年提高了3.7个百分点。2003年,中国高新技术产品的出口也突破了1000亿美元,达到1101.6亿美元,同比增长了62.7%。

xxx区普法工作现状及其对策

XXX区普法工作现状及其对策 xxx区普法工作现状及其对策自1986年“一五”普法工作开始以来,我区的普法工作已经 走过了15个年头,15年来,全区顺利完成了三个五年普法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全区广大干部的学法积极性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进一步增强。经过多年的普法教育,全区广大干部越来越认识到法律知识的重要性,都能主动参加各项学法活动,积极购买学法教材。各级领导干部初步实现了由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的转变,全区绝大部分街道、镇的主要领导在进行重大决策前都能到有关司法部门进行法律咨询,法律的作用与功能在全区经济建设和社会管理工作中得到了运用与发挥。江心洲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的征地拆迁工作就是一个例证。该工程,是今年全市重点工程之一,总投资9.3亿元,在征地拆迁工作中,由于农 民对国家的法律和有关政策的不了解,给征地拆迁工作带来了阻力,面对这种情况,镇政府并没有采取简单的行政手段,而是协同有关部门召集司法、土地、城建等部门的同志组成工作组,深入村、组、农户,向广大农民反复宣传国家法律、政策,耐心解释农民的疑问,与此同时,镇主要领导作出决定,征地拆迁工作的每一个环节都要严格依法办事,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严格的管理和规范的工作程序,即保证了工作进度、提高了工作效率,又维护了被拆迁人的合法利益,收到了事半功倍的良好效果,其成功经验值得推广。二是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通过宪法和其他基本法律、法规的普及宣传,全区广大群众依法行使权利、履行法定义务,参与民主管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逐步树立。越来越多的基层单位和广大群众在遇有矛盾、纠纷时,都能寻求法律途径解决。区法律援助中心“148”专线电话自开通以来,共解答群众来电来访5000多人次。三是维护了全区 的社会稳定,促进了经济的健康发展,通过对《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宣传普及,促进了农村民主政治建设,提高了依法治村的水平。绝大多数村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得到了有效落实,“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呈现出高层次发展的趋势;通过宣传普及《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广泛开展“法律进社区”、“法律进家庭”活动,及时有效的解决了改革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一些矛盾;通过普及宣传“严打”整治斗争方面的法律法规,为“严打”斗争营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人民群众勇于同犯罪分子作斗争的精神得到了进一步弘扬,保证了“严打”斗争的深入开展。广泛的普法宣传工作,为全区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法制环境。“三五”普法期间,全区经济发展速度加快,国内生产总值、财政收入分别以年均22.1和25.6的速度递增。上述成绩的取得,是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普法主管机关和全区各有关单位通力协作,真抓实干的结果。但是,由于我国经历了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建国后很长一段时间实行计划经济,全民法律意识的培养,仅仅靠三个五年的普法宣传工作是远远不够的。从目前全区的情况来看,还有相当一部分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不能适应中国入世后国内经济形势飞速发展的需要,不能适应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努力实现由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向提高全民法律素质的转变;实现由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的转变,全面提高社会法制化管理水平”,这是我区“四五”普法规划确定的总目标。法律素质是国民素质的重要内容。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必须以广大公民具备应有的法律素质为基础。面对新的形势、新的任务,普法工作有许多新的情况值得我们关注:第一,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改革和完善,培养和提高公民现代法制意识显得尤

中国制造业的现状与面临的挑战

制造业是国民经济的物质基础和工业化的产业主体,是社会进步与富民强国之本。任何一个大国(我不是说像新加坡这样的城市国家)为了自身的发展和安全,都将装备制造业的发展和升级作为国家战略来对待,高度发达的装备制造业是实现工业化的必备条件,也是一个国家综合竞争力的重要标志。制造业在中国现阶段至少有五个方面的作用:第一是我们国家经济高速增长的发动机;第二是推动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的基础产业;第三是科技创新的重要载体;第四是劳动就业的主要部门;最后也是国家安全的一个基本保证。 中国制造业的发展现状。中国制造业在改革开放25年间得到了快速的增长,它的动力来自两个方面,一是强大的国内需求,就是国内的基本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的需求,人民生活提高的需求,还有就是国际产业的转移。中国制造业在GDP里面所占的比重一直都是比较高的,因为我们现在正处于工业化的中期,世界制造业的主要国家第一还是美国,第二是日本,中国在2003年超过了德国。可以看出尽管美国的服务业已经超过80%,但是它还是世界上制造业最强的国家。可见制造业特别是装备制造业始终是高于GDP的速度在增长,它已经成为我国最大的产业和国民经济重要的组成部分。我们国家制造业的构成分为三块,一共是17个行业,有5个行业是轻工业、纺织工业和日用品的制造,这大概占制造业的30.24%;第二块也是5个行业,主要是资源加工,包括石油化工、橡胶、非金属、金属冶炼,大概占33%,就是我们整个制造业产值增加值的三分之一;第三是机械、电子类制造业,这稍微多一点,比三分之一多一点大概是35%,所以三块组成大概是这样。轻工业比三分之一略少,资源加工业三分之一,还有机电加工产品比三分之一多。我们可以大致说一下资源加工业生产的产品全部是用在国内,包括像钢铁、有色金属、石油加工的产品,都是用于国内的。轻工业和机械、机电工业的产品大约是一半或者是少于一半是出口的,主要还是满足内需。 中国的工业增加值,因为第二产业还有建筑,讲工业占GDP的35.75%,工业增加值占全部工业,就是第二产业的78.69%,建筑业只有大概20%,工业上缴的税金占第二产业的90%,从业人员90.7%,这里面我想特别指出一点制造业出口占全国外贸出口的91.2%,接纳外商实际直接投资额约占全部外商投资额的70%。中国制造业的发展也是承接国际产业转移的一个结果。在市场竞争直接成本中,它们的比大约是美国30美元,欧洲24个美元,东欧是3个美元,日本是24个美元,在中国是2个美元,当然印度现在比我们还低一点,是1个美元,包括东南亚国家。以软件工程师来说,在硅谷一个成熟的软件工程师工资大概是20至30万美元,这里包括付税,不是全部给他工资;在爱尔兰是8至9万美元,在印度是4至5万美元,在中国是2至3万美元,所以无论是体力劳动者还是脑力劳动者在中国的成本都比较低。我举一个例子,像直升机,这是美国商用直升机最成熟的,在美国只生产顶部直升机的螺旋桨和尾部的螺旋桨,顶盖部分在西班牙生产,尾部也是在西班牙生产,中间的机身部分是在日本生产,起落架是在巴西生产,机头是在中国台湾生产,机尾是在中国的井冈山直升机厂生产,所以从头到尾都在中国生产,就是一个头一个尾。中国累计批准外商投资企业到2004年11月底是5万多家,合同金额超过1万亿美元,实际利用外资是5590亿美元。跨国公司的研发机构在中国发展也非常迅速,到2004年6月,在中国设立研发机构的跨国公司超过600家,累计投入研发金额是40亿美元,我们在这上面可以看到东芝、IBM、HP、英特尔、GE、诺基亚、松下、爱立信公司。跨国公司在中国的研发机构发展非常迅速,其中有计算机、电子、医疗、运输,还包括汽车。我曾经访问GE在浦东的研发机构,它用了900多个中国的博士和工程师,我说是否针对中国生产研发,它说是针对GE全世界,所以正在从面向中国转向全球。外国在华研发R&D投资分布主要还是集中在北京,接近60%,因为北京具有我们中国教育科研人才的优势,其次是在上海和深圳,在其他地区包括中国的成都、南京、武汉也都有一些研发的机构。 当然,讲到中国的制造业,我们必须看中国制造业和国际先进水平的差距。第一是劳动生产率比较低,我们现在一年不到4万美元,只有美国的4.38%,日本的4%,德国的5%多一点,我们人用得比较多。中国的制造业能源消耗大,污染比较严重,制造业的能耗占全国一次能耗的63%,单位产品的能耗高出国际水平20%至30%,全国CO2的排放量67.2%是锅炉排放;第二是产品以低端为主,附加价值不高。增加值率仅为26.23%,比美国、日本及德国分别低22%、22%和11%,出口主要是劳动密集型和技术含量低的产品。当然事情是两方面的,这既是一个缺点有的时候也是优点,因为中国需要解决就业问题,如果都搞自动化工厂每年新增就业就有问题。产

2020年整理中国法制建设现状分析.doc

中国法制建设的现状分析法制建设是一个与时俱进的事情,是与当前社会与道德对比相适应的,也是我国当前的现状和道德的体现。一听到法制,似乎就感觉与我们大学生还很遥远,其实他离我们很近,并且今后的法制建设还需要我们这一代人去更好的去完善。 我们的法制建设起步较晚,从无到有,所表现出的问题很多。主要的问题是受得的社会人情世故的关系太多了。通过上思修课才了解到,我国现在相对较成功的一部法律婚姻法还算完善。现在的单亲家庭虽然最近一段时间增长趋势较快,但都表现在相对的大城市,相对的绝大多数人还是遵纪守法和伦理道德的,在我们大学生的眼里,就是不说法制,在伦理道德上也说不过去。 当前社会的矛盾,作为大学生的我来说,有一部分法制还不完善,所指定的法律条例还不能预先制定。一旦引起社会的公愤才去修订,一旦引起社会的公愤,就是修订完后,照样会有许多类似的事情发生。就像前几年的金融危机一样,发生了才去限制,才去修订相关的法律。最严重时还是当前的酒驾事件,引起了社会公愤才去修订法律。在修订前经过了多少次的醉酒驾驶,经历了多少严重的交通事故,又放过了多少个狂妄之徒,造成了几死几重伤,不说判死刑无期...造成了多少个幸福的家庭被毁,就这从道德上讲这也不是肇事者一个人判死刑就能解决的。可是,修订前的交通法没有相关规定的条例。但是引起社会公愤后修订的交通法又有多大的约束力呢?就看最近一年的数据,酒后驾车发生的案例不止十例八例吧?这可是交通法明文规定酒

后驾车直接触犯法律的,还是有很多人宁愿触犯法律去祸害幸福的家庭,最为狂妄的就是当前的“官二代”,“富二代”了,不是有钱就是有势,有钱的用钱压,有势的用权压,本来判死刑的成了无期,无期又成了有期,最后竟然赔赏点钱就无罪释放了,有些死者家属宁不要钱也要令肇事者受到法律惩罚,以免以后又破坏别的家庭,但是交通法上还是又漏洞,让肇事者免过一劫。这样的社会矛盾就需要相应的调整法律,法律才是统治社会和每个公民的最佳武器。法制建设必须与时俱进,实时更新,以适应当前社会的需要。 如果从我国法制和道德相结合的发展情况上看,以我大学生的角度上看还是挺不错的。都说西方国家的人几乎不闯红灯,而中国人在没有管束的时候闯红灯是习以为常的,但是在我看来最近几年我们的国家总体素质也有了明显提高,做的一点也不比他们差,也基本上都做到了红灯停,绿灯行的原则。包括行人或开车,有些闯红灯的也基本上是有权有势的更主要的是没有道德意识的,还有一些就是年纪大的老爷爷老奶奶,法律意识不是很好。闯红灯也应是触犯相关法律的,不管是行人还是开车,只要是闯红灯都应严格执行管理,这样我们的社会才能更好,法制建设才能更加健全。 我国的行为约束现在最主要的还是依靠伦理道德,一个人的行为首先是要对自己负责,其次是要为家庭负责,最后也要为社会负责,绝不能给国家和祖辈丢脸。都属我们的国家是东方圣地,礼仪之邦,在道德行为上绝不能给国家蒙羞。所以从古代起就受到孔夫子的影响非常重视伦理道德,故有古训“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可以看

农村普法状况社会调查报告

义县农村普法状况社会调查一、引言调查目的:对义县农村地区法律建设的现时情况及其特点,和农村人对法律的看法及当遇到法律纠纷时采取方法以及这种现象所存在的原因等方面进行细致的分析,并对义县农村法律的教育和普及程度提出行之有效的建议。调查时间:2013年3月26日——4月10日调查对象:义县刘龙台镇村民、村干部、农民工等调查方式:本次调查报告主要是采用以走访为主,其它调查方式为辅的调查方式。二、调查内容通过在义县刘龙台镇走访及调查,我发现,农民关心的涉法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三个方面:(一)征地补偿问题。之所以征地补偿问题会成为义县农村居民首要的法律问题,我通过调查后得知,这是由于义县正在大力开展招商引资活动,致使政府需要征地,征地必然带来补偿,而补偿当中产生法律纠纷也就不为奇怪了。产生法律纠纷必然有其深刻的社会因素,而产生法律纠纷的原因却是复杂的,涉及的当事人无非就是政府和当地村民。可能的原因,我认为有如下几点:一是赔偿价款协商不一致,政府所付的补偿款项少,致使村民无法接受,或者是村民要求的太多,导致政府无法接受;二是征收的土地面积与协商不一致,对于土地征收面积的大小,双方是有矛盾的,因此产生纠纷也就不奇怪;三是被征地的农民的安置与协商不一致,其主动权在政府,村民很少参与到规划中的,只能被动的接受政府的规划方案。(二)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这个问题占到了本次调查的第二位,从此可以看出,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做的非常不如意。面对商家时,消费者毕竟属于弱势群体,弱势群体的权益往往得不到有效的保障,这是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就其原因来说主要是商家对消费权益不够重视,没有树立诚信交易的理念,目光短浅。其次,消费者维权的途径不多,消费者协会毕竟属于民间机构,它只能起到一个调节的作用,对于解决复杂的问题和矛盾严重的问题便显得苍白无力了。再次,消费者维权的成本大,一般的成本包括,来回的路费,误工费,时间等等。如果采取仲裁和诉讼的方法则成本就更加巨大。因此消费者权益的问题就成了义县农村居民经常遇到的法律问题之一了。(三)劳动合同纠纷问题。这个问题占到了本次调查的第三位,可见义县农民工在就业时的合法权利没有得到很好的保障。面对就业单位时,农民工同样是弱势群体。出现劳动合同纠纷的主要原因,是用人单位的法律意识淡薄,不尊重劳动的合法权益。而农民工的法律意识也不够,不懂得如何利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利。同时其维权的成本也是非常大的,政府保护农民工这个弱势群体的力度还是不够大。此外,在婚姻、邻里等方面涉及法律的问题也比较多。三、调查结论通过对调查得出的数据分析,我们可以了解到目前义县农村普法主要存在以下几个主要的问题:一是农村法制宣传存在“死角”。为加快新农村建设,提高农民收入,近年来,国家施行了一系列的惠民政策,广大农民自主经营性增强,“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生活方式发生变化,流动速度加快,为集中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带来了困难。在调查中发现,有些村对于法制宣传仅限于村部内的一两块宣传栏,试问能有几个村民经常跑到村部来看着宣传栏学习法律知识,这样的法制宣传浮于表面,只是村里为了应付上级检查,而农民群众本身根本得不到教育,形成“死角”。二是个别村领导干部对法制宣传认识不到位。农村工作纷繁复杂、千头万绪,很多是硬指标,也很多是软指标。法制宣传,对有些村干部来说,是很好糊弄的事情,因为它不像其他工作一样,看得见、摸得着。所以对组织群众,宣传党对新农村建设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国家法律法规,都停留在一般号召上。遇到矛盾纠纷绕道走,了解问题一般化,分析问题一般化,解决问题一般化,不善于运用法律手段化解矛盾纠纷,有些村干部甚至自身法律意识淡薄,导致村民很多越过村委会这一级,直接到乡镇政府上访,严重影响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三是法制宣传物质条件欠缺。义县有些村的集体经济不是很宽裕,甚至负债不少。要进行法制宣传,不是光靠嘴上说说就行了的,没有一定的物质基础,无力支撑普法经费,宣传读本的紧缺、宣传设备的落后,这些都是制约农村法制宣传的客观原因。俗话说“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农村普法人员力不从心,在一定程度上也使农村法制宣传在广度和深度上大打折扣。四、几点建议对于以上问题的出现,我认为应该从以下几方面来加强普法宣传力度:一是整合资源,提高宣传效果。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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