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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交房时业主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开发商交房时业主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开发商交房时业主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开发商交房时业主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开发商交房时必须有“四书一证一表”:(《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竣工验收备案表》、《面积实测报告书》

收房的程序和注意事项

一、最佳收房流程

1、核验业主材料

2、业主领取《竣工验收备案表》、《房屋土地测绘技术报告书》、《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并由开发商加以说明,《竣工验收备案表》、《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必须为原件而不是复印件。

3、业主领取钥匙并签署《住宅钥匙收到书》

4、业主做综合验收

5、业主就验收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质询、改进意见或解决方案

6、开发商与业主协商并达成书面协议

7、根据协议内容解决交房中存在的问题,无法在15日内解决的,双方应当就解决方案及期限达成书面协议

8、业主签署《入住交接单》

二、收房注意事项

1、收房中经常出现收房流程严重不合理

开发商总是要求业主先补齐房款(如果面积涨水)、缴纳公共维修基金(房屋总额的2%)和契税(房屋总额的1.5%)、缴纳一年的物业管理费和产权代办费等费用,然后方可以办理入住手续,领取房屋钥匙和相关资料,然后才能验收房屋,如果房屋有问题交物业慢慢维修。

在业主支付了全部房款的前提下,开发商应无条件向业主交付符合合同约定的房屋,否则应视为开发商违约,如果开发商拒不交房,应承担逾期交房的责任。

无论是依据法律的规定和大部分购房合同的约定,缴纳公共维修基金、契税等费用均不能作为开发商交付房屋的前提。

在交付以前,业主有权先验收房屋,发现有质量问题,开发商应限期维修,由此导致业主逾期入住的,开发商应承担违约责任。

2、收房不应以缴纳各项不应缴纳的费用为前提

收房以缴纳各项不应缴纳的费用(公共维修基金和契税、产权代办费等费用)为前提,开发商单方为业主收房设置了义务。而依据法律规定契税、公共维修基金业主必须在办理产权证书时向税务部门和小区办缴纳,至于产权代办费,业主完全有权选择自行办理产权证,开发商无权强行向业主收取该笔费用。因此,开发商无权在入住时向业主收取契税、公共维修基金和产权代办费等超出法律规定之外的费用,否则业主有权拒绝交纳,开发商以此为由拒绝向业主交付房屋的,由此引发的延期交房等法律责任应由开发商承担。

其他问题有:面积误差问题;装修标准不符合合同的约定或开发商承诺的;小区公共

配套和共用设施不健全。

3、购房签约时细化条款

在此,律师提醒购房人,由于房地产开发环节的复杂性,项目延期交房极为普遍,因此签订购房合同时,关于此方面的条款如入住时间、违约处罚等务求详尽、严谨。

商品房合同面积与实测面积存在误差,买的没有卖的精,这一直是个焦点问题。购房人买房时尤其是买期房时,一定要考虑到合同面积与实际面积可能出现误差这样的问题,并在签订合同时以附加条款加以防范。签订合同时应明确约定公摊的具体项目。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时的处理方式。(如规定:合同中未约定处理方式的,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购房人有权退房。)

4、收房时必须仔细查看的文件

律师告诉记者,在正常交房过程中,业主应该查看以下文件:

第一是房产开发商必须已经取得《建筑工程竣工备案表》,这是国家强制要求的。

第二是我们常说的"两书"---"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这是建设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中要求的,现在交房时开发商都应提供。

第三是开发商已取得国家认可的专业测绘单位对面积的实测数据,看是否与购房合同中约定的有出入,以便尽早使问题获得解决。

什么情况下,开发商可以交房

关于加强住宅小区交付使用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实施日期】2005/09/06【颁布单位】建房发〔2005〕195号【失效日期】

各市、县(市)建委(建设局)、房地产管理局(处):

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248号令)实施以来,我省各地陆续开展了住宅小区综合验收工作,通过开展综合验收工作,保证了住宅建设工程按规划要求实施,使公建配套项目与住宅能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有效地遏制了少数开发商的违规开发行为,对维护购房者合法权益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2004年5月《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规定》(国发[2004]16号)取消了住宅小区综合验收的行政许可项目。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国务院《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规定》精神,同时,也使取消行政项目后,住宅小区的交付使用管理工作能够继续开展,特制定住宅小区交付使用管理工作指导意见,请结合各地实际贯彻执行:

一、要高度重视住宅小区交付使用管理工作。住宅小区的交付使用管理工作,关系购房者的切身利益,是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促进住宅小区建设水平提高的一个重要手段。国务院文件只是取消了该项工作的行政许可,并不意味着要取消该项工作,因此,各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必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转变工作方法,积极研究探索新的管理办法,加强小区交付使用的管理。

二、积极探索加强小区交付使用管理新的办法。取消由政府部门组织的综合验收,旨在改变政府管理方式,由企业自律管理,这是政府职能转变的一个必然趋势,各级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必须转变观念,转变管理方法。

(一)实行交付使用条件备案制。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

由开发建设单位按照主管部门对项目建设各项要求,确认已达到各项条件,开发建设单位向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按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进行备案,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认为各项条件符合备案要求的,由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出具备案书。备案资料一般应包括以下几方面:

1、经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确认的学校、农贸市场、垃圾中转站、社区配套用房等非经营性公建配套项目已按要求完成建设的资料;

2、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书;

3、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规划验收合格的资料;

4、市政公用设施主管部门确认的供水、排水、煤气、环境等设施已完成配套建设的资料;

5、绿化主管部门确认的绿化指标要求;

6、人防主管部门确认的人防工程建设资料;

7、消防验收证明;

8、电(扶)梯验收报告、准用证;

9、供电部门、通信运营商、广电网络传输中心提供的项目供电、通信、电话、有线电视设施已完成建设并可投入使用的证明资料;

10、房地产开发企业按规定配置物业管理用房的缴交确认单及前期物业管理企业同意接受管理的合同;

11、房地产测绘成果;

12、当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认为需要的其它证明材料。

实行交付使用条件备案制的市、县,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应结合具体情况,确定并公布备案资料的具体要求。

(二)深化规划验收内容和调整单体工程质量备案方式。各级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行业管理的作用,规划、房地产、建筑业管理等部门要密切配合,通过深化规划验收内容、调整单体工程质量备案方式等,将小区交付使用所必备的条件纳入其中,把好住宅小区交付使用关,解决由于综合验收取消以后产生的管理问题。

对未实行上述交付使用管理方式的地区,可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在与购房者签订购房合同时,与购房者约定交付条件。交付条件的内容一般应包括第(一)项所规定的内容,由购房者对照条件把握。

三、切实加强房产登记管理工作,保护购房人合法权益。要根据《房地产法》及《浙江省城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条例》的规定,完善新建住宅小区房屋的初始登记工作。所有房地产开发小区都要办理小区房屋初始登记工作。房屋产权登记部门在办理初始登记时,不应再要求房地产企业提供综合验收证明,但应对小区建设的土地取得、规划审批、建设手续及各项配套设施建设是否按原批准要求完成建设等进行审查,以明确其房屋来源合法性。通过完善住宅小区房屋初始登记工作,加强小区交付使用管理。

各市、县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可根据本指导意见,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规范住宅小区的交付使用管理。

交房、验房、收房过程中需要明确的几个问题

一、交房。

是开发商向业主履行交付的义务,他委托物业向业主交付,也是可以的,但实际上物业应该提供委托书。否则,是应该由开发商自己履行该交付义务的。而且该委托本身的争议与业主无关。

开发商才是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相对方。

二、验房。

1、业主还是应该在合理期限内验房,即一定要按开发商约定的时间到现场收房。(律师:若不按入伙通知书时间前往验房,业主要有负违约责任的准备)。

2、在没有验房前,大家对所有要签字的文件需谨慎。

3、关于通知书上一些要交纳的费用,由各业主根据自身状况决定。(律师:业主交纳相关费用后,仍保留有追索的权利。)

4、验房后将发现的问题,应该向开发商或其委托的人(其实只有具有委托书的才有资格)提出整改意见,并要得到开发商的书面认可,即承认有以上问题。或在收房时需要填写的单子上注明并要求整改。

5、保留带有双方签字的收房时填写的单子(或复印件)并妥善保管,留做日后自己维权的资料和依据。

6、经过验房,发现的问题会有很多很多。

(1)房产本身的建筑质量方面

(2)小区公共建筑、配套的方面

(3)小区周边环境对小区内部空气、水等的影响方面

(4)开发商应该提供的、必需的相关证件、表单原件。具体至少应该有

三、收房。

1、“三书一证一表”(《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竣工验收备案表》)。

2、《面积实测报告书》

3、管线分布竣工图

4、以上及费用方面没有异议后,才可以收房签收

房屋交付时,业主都有哪些权利

收房的时候应该注意什么?两书一表是必须的条件吗?

律师答:收房时主要应注意:

1、按合同及补充协议约定的交付条件对照房屋的实际交付情况。

2、查验竣工验收备案表及房屋实测面积。

3、验房程序完成确认无问题后才可领取钥匙。

4、领取钥匙后再办理物业交付手续。

5、在验房过程中发现问题,要以书面形式取得开发商的签字及盖章,并注意保留好证据,在问题未解决前,不要领取钥匙。

开发商没有竣工验收备案表可以收房吗?收后会有那些损失?

律师答:没有竣工验收备案表,该房屋并不具备合法交付的条件,如坚持收房,则会丧失追索开发商逾期交付违约责任的前提,也会在房屋出现质量问题导致损害时,不得不承担

部分损失

开发商要我们在收房时先缴纳契税及公共维修基金,如果不交不给钥匙收房。开发商这样做违法吗?我们怎样维护自己的利益?有法可依吗?

律师答:契税和公共维修基金都是在办理产权时才交纳的,不应作为开发商交付房屋的前提条件,您有权拒绝此不合法要求,并要求开发商交付房屋,如开发商拒绝交付钥匙,则因此延误的时间,开发商应按买卖合同的规定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

问:如果交房时间延迟业主应该采取什么措施?

律师答:可以按照合同约定要求开发商承担延期交房违约责任

请问交房的时间与收房的时间是否一致?是以开发商通知的时间为准,还是以拿到钥匙的时间为准?

律师答:交房时间准确定义应为房屋的交付时间,这在买卖合同中有明确规定,而业主前往收房的时间是实际的房屋交付时间,也就是领取房屋钥匙的时间。二者一般不一致,实际交付时间比约定交付时间一般要晚,而开发商只要在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前发出了交付通知,并具备合同约定的交付条件,即可视为开发商履行了房屋交付的义务

我们集体起诉开发商跟我们收房有冲突吗?

律师答:收房与集体起诉开发商是否冲突,要视您的诉讼请求与收房是否有冲突。

开发商在同我签订购房合同时约定的最后交房期限是5月31日,并开发商在5月31日通知我收房。但在我收房时发现测绘部门的测绘面积有问题,所以与开发商协商.在此期间,开发商让我先办入住手续,我认为,开发商提供的测绘面积存在严重的问题,所以没有办入住.后来,开发商在7月1日通知我重新测绘的结果并让我来办理退款和入住手续.但我认为,根据我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开发商已经过期30天交房,应该按合同“过期30日交房要赔偿买受方每过期一日赔偿总房款的万分之五的违约金”。请问我是否可以要求赔偿?即开发商是否应算过期交房?

律师答:商品房买卖合同规定的房屋交付条件中没有明确规定开发商必须向购房人出示房屋实测面积,虽然您在实地验收房屋发现面积明显存在问题,并向开发商提出异议拒绝收房的,而实际上开发商也认可了您的异议并进行重新测绘,但并不能视为开发商逾期交付商品房。

办入住时是否必须交物业费?未办入住前开发商是否有权收取物业费?

律师答:物业费是由物业管理公司收取的,在您与开发商办理房屋交付手续时无须交纳,在您验收房屋无误并接收钥匙完成房屋交付手续后,在您与物业公司办理入住手续时方才交纳,且物业费一次预收不能超过一年。

办入住时是否必须交物业费?未办入住前开发商是否有权收取物业费?

律师答:办理入住手续是与物业管理公司办理的,但在实践中往往将房屋的交付手续和入住手续混淆为一个概念或一起办理。首先在房屋竣工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后,开发商应向业主交付房屋,业主接收房屋后再与物业公司办理入住手续,交纳物业费,但业主的实际入住不是物业费交纳的前提条件。

律师:业主可以直接入住

北京律师协会房地产专业委员会委员秦兵认为,在法律逐步完善的情况下,业主要加

强法律意识,对于开发商(及开发商的合伙物业公司)制定的合同中不利于自己的条款,要坚决抵制,同时要勇于提出维护自己权益的细则合同。否则,一旦发生纠纷业主可能要吃“哑吧亏”。

秦兵强调,如果开发商不给钥匙,业主可以自行把房门打开,或者拆了,可直接入住。业主与开发商仅是付钱买房和收房的关系,开发商是无权管业主选择物业的事。秦兵强调,现在业主要用自己的行动去捍卫自己的权利,只要是合同不约定,业主就去实施,比如业主就可以用直接入住的行动去主张自己的权利。

秦兵提示,收房时不要草率签字。业主收房就是收房,不要签订一些协议。如果开发商有这方面的要求,那么先给业主钥匙,住进后再慢慢协商。

建设部《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第七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向用户交付商品住宅时,应当有交付验收手续,并由用户对住宅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签字认可。在实践中开发商一般在房屋交付前书面通知购房者(即《入住通知书》)在指定日期到开发商指定的地点办理房屋的交接手续及应持证件、所交税费等。购房者与开发商、物业管理人员等在房屋交接验收中应依据合同约定及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房屋各主要方面逐项进行检查、核项、验收。比如:房屋的水(市政)、电(市政)、气、有线电视系统、供暖系统及电话设备是否开通或具备开通条件,以及房屋的装修附件是否和购房合同约定一致等等。购房者应严格按照合同及有关法律规定对房屋进行仔细检查、验收,因为如果你一旦在《房屋交接验收单》(或物业交付核验单)上签字接收,则开发商即完成了交付房屋的义务。所以,购房者在房屋交接验收中如发现与合同或法律法规规定不符的应在《房屋交接验收单》中予以注明,并明确开发商修复、更换时间及违约责任,此时购房者可以暂缓接收房屋,等开发商修复后经再次交接验收,直至合格。此外若开发商延期交房应明确约定开发商所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及违约金的支付办法及时间。

支招:为业主提供应对策略

对于规划、设计变更问题,业主除可以按照合同约定与卖房人交涉外,还可以就规划的变更对规划部门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对于入住时,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办理入住前提的做法,应该说没有法律依据及合同依据,业主完全可以拒绝签订任何自己认为不公平的协议或相关文件,开发商或物业公司是不得以此阻挠业主入住的;

关于交房时物业费涨价的问题,业主们可以参照以下方式解决。2001年6月1日生效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12条规定:“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选聘了物业管理企业的,买房人应当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与房地产开发企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订立有关物业管理的协议。”从法律上来看,如果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不能就合同条款达成一致,物业管理合同不能签订,责任应主要在开发商一方;至于办理入住时程序本末倒置的问题,业主应坚持先验房,后办理手续,并应将验房时发现的房屋质量、室内有害气体超标、公摊不公等问题书面呈递给开发商并让其签收,以免留下后患。

同时,陈文建议建立投诉或纠纷认定机制。对业主入住过程中发生的投诉或纠纷,可由专家组成投诉认定团,由政府和媒体对认定过程进行监督。最后由专家向开发商和业主出示质量认定结果,并对此分析原因,并依此确定纠纷的责任方

引起纠纷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环境、配套不完善;

广告中“美丽的承诺”没有踪迹;

绿化不达标;

公摊面积模糊;

无故增大容积率;

绿地成工地;

墙体裂缝,地板不平;

私自改变墙体位置;

保温板裂缝,装修偷工减料;

售后服务体系不完善;

物业费用过高;

四通不通,屋顶和水管漏水;

门的质量标准和样板间不一样;

产权归属有争议;

买房定金难退;

采光与通风条件不具备;

周边配套交通得不到及时解决等等。

契税,国家规定业主在取得产权证时才交,可有些开发商让购房人提前缴纳。

公共维修基金、装修系列收费争议最大。

有的开发商收取面积测绘费,显然违背了“谁委托,准付费”的原则。

有的开发商虽然承认房子有问题,却不承认违约。因为违约就得“放血”。

验房过程中的六大问题

买房置业是人生的一桩大事。为了拥有一套属于自己的住房,购房者往往要花费好几年甚至是一辈子的积蓄。买房的任何一个步骤都是经过精心考虑的。可对于大多数购房者来说,从拿到交房通知单的一刻起,烦恼也随之而来。交房程序如何?常见的交房陷阱有哪些?交房时又该注意些什么?为此,本刊针对房屋验收过程中常见的一些问题,教你见招拆招,轻松入住新房。

问题一:未能按时交房

按合同约定,发展商会在交房前十几天用挂号信的方式将交房通知单邮递给买家,告知具体交房的时间及须带齐的资料。发展商约定的交房时限一般在收楼通知书寄出30天内,如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内没有到指定地点办理相关手续,则一般被视为发展商已实际将该房交付买家使用,买家应从通知单的最后期限之日起承担所有购房风险责任及税费。

对策:购房者在购房时要写清楚邮寄地址,一定要是容易接收、能保障亲自签收的地点。如合同约定的收楼期恰遇上购房者出差,可通过电话或亲友咨询具体情况。不能如期到场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亲友进行,也可及时与发展商联系,另行约定时间,并用书面形式确认。

问题二:开发商证书不全

验房前应要求发展商出示《建设工程质量认定证书》,索取《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竣工验收备案表》(简称“三书一证一表”),还有各种相关验收表格,如《住户验房交接表》、验收意见表(如《楼宇验收记录表》)等。只有证件齐全了,才能签署入住单。

时下不少楼盘“三书一证一表”不齐全,特别是《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与《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这是因为楼盘整体建筑未完成,有关部门无法验收。

对策:遇到这种情况,购房人可选择不收房。如果确实被要求收房,也要在《住户验房交接表》、《验房记录表》等相关文件中写明“未见××文件”等字样,并妥善保留好相关文件副本。

问题三:先签文件后验房

先验房后缴费、签文件的收房程序是较合理的正常程序,但大多数发展商采取先缴钱填表、签文件,再验房的方法,使购房者处于被动状态。

对策:购房者应将先验房再收房作为附加条款写在合同里,不验房就不收房。如当初合同未有约定的,则可在收房文件中注明“未验房”等字样,验房时如出现情况,也可与发展商讨说法。

问题四:开发商大事化小

对业主在验房时发现的毛病,如墙面或地砖破裂、漏水,甚至是房屋结构性问题,一些开发商总会表示这只是小问题,到时让人修修就可以了,想方设法不让业主将问题列进验收文件里。

对策:不管发展商陪同人员如何信誓旦旦,业主都应坚持原则,只要发现问题,无论大小,都要在相关文件或表格中记录下来。如果楼盘根本就没准备验收登记表,则要自备纸笔,将有关问题一一记录。

问题五:小区配套不齐全

验房时,业主不仅要验屋内,对于小区的整体规划也要仔细查看是否符合合同约定,如同期建设的车库、会所、景观园林等。

对策:在签订购房合同时,要将开发商的承诺写进合同条款中,并保存好所有可作为合同附件的宣传资料。检验配套设施时即可按合同所载的条文及开发商在售楼时的承诺查验。如果在入住后发现问题,还可以通过业主委员会与发展商协商解决。

问题六:巧立名目乱收费

虽然物价局已对入住的相关费用有明文规定,但个别发展商到交房时仍巧立名目进行收费。

对策:收楼时要提前了解物价局的相关收费规定,带上应缴费用表,与发展商要求的款项相对照。最好带上计算器,算好每一笔账,发现不合理收费要及时向发展商指出。必要时可向物价局、房管局投诉。

另外,在查看了房屋后,准备签收《房屋验收单》之前,一定要先签订《物业管理公约》,做一个事先约定,避免日后起纠纷。弄清楚缴纳的物业管理费由哪些方面构成,清洁费、保安费、绿化费等怎么核定。

在房屋的验收过程中,购房者一定要根据合同上的约定,明确每一项条款是否符合。

一旦发现问题,要在验房单上予以注明,反馈给开发商,及时要求开发商做出相应的维修或赔偿。如果确实属于不能收房的,要详细写明不予收房的原因并要求开发商签字、盖章。

商品房交房必须满足几个条件

商品房交房必须满足几个条件 1、相关部门出具的综合验收合格证。 2、房屋交付使用许可证。 3、和物业公司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或者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4、房屋质量保证使用说明书。 5、房屋使用说明书。 综合验收合格证、包括: 1、三通:(即及水、电、煤,在通江河里来说,所有业主均已交付了上面三项费用的入户费) 2、综合验收必须有房屋测绘部门出具的房屋测绘面积相关说明文书 3、房屋综合验收必须是这个规划小区的竣工验收(包括、道路、绿化、公共设施设备、水泵房、电梯、消防等) 4、特别提醒大家,特别要看开放商的房屋交付许可证,若没有的话说明该房屋不具备交房条件或还没得到相关部门的许可 具体上面归纳如下: 1、五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和《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 2、两书:《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3、三表:《竣工验收备案表》、《分户验收记录表》、《面积实测表》。 整个交房流程如下: 竣工验收合格——通知——业主验收——交相关费用、 领取钥匙及两书——接收——委托办理房产证。 开发商在交房时应提供由有资质的测绘单位出具的《商品 房面积实测技术报告书》、《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业主应仔细核对其与合同是否有无出入。反之,就不具备接房条件,购房人可拒绝接收房屋, 开发商则承担延期交房责任。 验收时注意: 1、房屋地面是否平整(水平、需要稍微专业一点的人才知道,再此就不祥说了) 2、墙面有无空鼓、 3、门窗是否严缝、 4、卫生间有无漏水情况(需做防水实验24小时) 5、给排水是否畅通 验房的几大注意事项 绝大部分都是第一次买房子,到了交房日,很是兴奋,往往会不知所错,碰到的问题:怎么验收房;交房手续是什么;交房要付多少钱;碰到房子问题怎么办;什么是房子质量问题等等. 建议收房日期:一般房产商通知我们小业主交房时间会比较早,建议大家不要在第一、第二天去收房,因为在那两天,同时来收房的

开发商交房时必须有

开发商交房时必须有“四书一证一表”:(《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竣工验收备案表》、《面积实测报告书》 收房的程序和注意事项 一、最佳收房流程 1、核验业主材料 2、业主领取《竣工验收备案表》、《房屋土地测绘技术报告书》、《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并由开发商加以说明,《竣工验收备案表》、《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必须为原件而不是复印件。 3、业主领取钥匙并签署《住宅钥匙收到书》 4、业主做综合验收 5、业主就验收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质询、改进意见或解决方案 6、开发商与业主协商并达成书面协议 7、根据协议内容解决交房中存在的问题,无法在15日内解决的,双方应当就解决方案及期限达成书面协议 8、业主签署《入住交接单》 二、收房注意事项 1、收房中经常出现收房流程严重不合理 开发商总是要求业主先补齐房款(如果面积涨水)、缴纳公共维修基金(房屋总额的2%)和契税(房屋总额的1.5%)、缴纳一年的物业管理费和产权代办费等费用,然后方可以办理入住手续,领取房屋钥匙和相关资料,然后才能验收房屋,如果房屋有问题交物业慢慢维修。 在业主支付了全部房款的前提下,开发商应无条件向业主交付符合合同约定的房屋,否则应视为开发商违约,如果开发商拒不交房,应承担逾期交房的责任。 无论是依据法律的规定和大部分购房合同的约定,缴纳公共维修基金、契税等费用均不能作为开发商交付房屋的前提。 在交付以前,业主有权先验收房屋,发现有质量问题,开发商应限期维修,由此导致业主逾期入住的,开发商应承担违约责任。 2、收房不应以缴纳各项不应缴纳的费用为前提 收房以缴纳各项不应缴纳的费用(公共维修基金和契税、产权代办费等费用)为前提,开发商单方为业主收房设置了义务。而依据法律规定契税、公共维修基金业主必须在办理产权证书时向税务部门和小区办缴纳,至于产权代办费,业主完全有权选择自行办理产权证,开发商无权强行向业主收取该笔费用。因此,开发商无权在入住时向业主收取契税、公共维修基金和产权代办费等超出法律规定之外的费用,否则业主有权拒绝交纳,开发商以此为由拒绝向业主交付房屋的,由此引发的延期交房等法律责任应由开发商承担。 其他问题有:面积误差问题;装修标准不符合合同的约定或开发商承诺的;小区公共配套和共用设施不健全。 3、购房签约时细化条款 在此,律师提醒购房人,由于房地产开发环节的复杂性,项目延期交房极为普遍,因此签订购房合同时,关于此方面的条款如入住时间、违约处罚等务求详尽、严谨。 品房合同面积与实测面积存在误差,买的没有卖的精,这一直是个焦点问题。购房人买房时尤其是买期房时,一定要考虑到合同面积与实际面积可能出现误差这样的问题,并在签订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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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的交房注意事项(不看后悔) 有关收房的程序问题,务必请开发商按照国家法律规定,煤气开通费,有线电视开通费等相关费用应该由开发商承担.开发商收取的垃圾清运费需要物价部门核准,无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皆为非法.否则全体业主拒绝收楼. 一、证书方面:1、《竣工验收备案表》; 2、测绘部的实测面积文件(即房管局勘丈科出具的<<勘丈报告>>以确认房屋面积);3、《住宅质量保证书》;4、《住宅使用说明书》以上证书缺一不可。如开发商不能提供上述文件,则构成违约,可根据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追究违约责任! 二.检验住房是否与所买的户型一致,有无规划设计变更(如层高,窗户位置,管道布线) 三.市政配套与公共配套完备状况,比照商品房合同签订交付条件. 四.仔细读清交房验收单上内容,不要对没有实际检查的东西,随便签字. 另外,对室内的情况及质量不明确的,在收楼文件上可以注明“室内情况尚不清楚”等字样。这一点需要注意。 五.实地验收: 1.结构工程:钢筋是否暴露,墙面是否渗水,是否有裂缝,承重墙,梁,柱是否符合设计规范. 2.梁与柱工程:梁与柱的位置是否影响出入动线与生活动线. 3.层高:其尺寸是否符合图纸标称要求. 4.门窗工程:门的厚度,材质与规格;窗底部滑道是否平滑,窗框的材质与规格;门框,窗框与墙身无过大缝隙. 试试门窗开启是否灵活,目测门与门框、窗与窗框的各边之间是否平行,关上门窗听听隔音效果,同时也了解了它们的密封程度。不过,卫生间的门不要求严丝合缝,为了防水,反而规定下方须离地面 1.5厘米。如果你装修要换掉就不太重要了。 5.水电工程:电气线路安装应平整,牢固,顺直,穿墙应有导管,导线加接必须紧密;应按套安装电表或预留表位,并由电器接地装置;照明器具等低压电器安装支架必须牢固,部件齐全,接触良好,位置正确. A. 防水检查:卫生间地面是否渗漏,可以用塑料袋装满沙子放在地漏上,然后在卫生间蓄一些水,24小时后,到对应的下层卫生间,看其顶部是否渗漏。这个检测最好与上层住户同时进行,这样既可检测自家卫生间的地面是否渗漏,也可检测自家卫生间的顶部是否渗漏。B.给排水检查:上下水管道有无渗、漏、堵现象,打开水龙头便知,尽可能让水流大一点、急一点,试试水压和排水速度。每个地漏要做通水试验,可用桶装满水往里倒,看是否畅通。C.卫生间用电——卫生间内的电源插座应是防潮插座并有防溅措施,照明灯座必须是磁口安全灯座,洗手盆的上方不应有插座。D. 厨卫通风——是否有利于异味、废气等气体的迅速排出,保持室内空气的清洁。 6.室外工程:阳台是否与事先承若及设计图相符,楼宇标识,门牌标识,层位标识,房屋标识是否与实际相符,是否有邮政接收箱,电话线是否进户等,给水情况,水质如何,水流状况,水表计量和供电是否正常. 7、墙地面空裂——墙面的抹灰、地面装饰面层及其他装饰面层是否存在空裂现象,只要用小锤轻轻一敲便知。若听到“空空”的声音,就是各面层与墙(地)面接触有缝隙,需要返工;若听到沉闷的碰击声,则表明它们接触良好。 8、阳台裂缝——这是比较容易被忽视的地方。房屋的结构问题常出现在阳台,万一发现房间与阳台的连接处有裂缝,很有可能是阳台断裂的先兆,一定要立即通知发展商。 9、电气设备——A.检查电闸及电表是否能控制室内的灯具及室内各插座,方法是拉闸后户内是否完全断电;有分闸的,也应同样分别检查各个分闸是否完全控制各分支线路。B.开关接口——检查一下开关、插座的牢固程度,别忘了打开电话、电视的线路接口,用力拉一拉,看是否结实。 10、插座——检查每个插座的数量及是否已通电。为防止幼童把手指头伸进插座孔中,距离地面30厘米高的插座都必须带保险装置。 11、查抄水表、电表底度。 一收房的一般程序是:

新手需注意 谨记交房七大注意事项

新手需注意谨记交房七大注意事项 人们对于房子有着很强的“情节”,一个舒适的房屋能够为社会中漂泊的我们,提供一个身心休息的港湾。但是交房过程很繁琐,很多人也不知道自己买了房之后怎么交房?需要注意哪些事项?小编在这就为您带来详细的交房注意事项大全,一起来学习下吧。 交房注意事项一:看文件 根据相关规定,新房在交付时,开发商应出具或公示“两书一表”(《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及商品房验收合格综合备案表)。见到“两书一表”,业主再验收房屋、最后缴纳相关费用并签署“入住通知书”、办理物业交接手续等,这是收房的正常程序。 交房注意事项二:验防水 防水是房屋验收的首要问题,尤其是卫生间和厨房,可以在门缝里塞上防水的塑料,将各种管道口用塑料薄膜扎牢,再用自来水管在地面上放水,水的厚度不要超过2cm。约好楼下的业主,在2小时以后观察楼下的天花板是否渗水即可。测试完一定要将积水擦干,以免结冰。

交房注意事项三:看墙面(是否渗水) 墙壁渗水,一般这种问题较难发现,所以最好是在下雨后的第二天去看房,这样就可以发现,墙壁是否存在这种问题。 交房注意事项四:验地平 验地平即是丈量一下离门口最远的室内地上与门口内地上的水平误差。 方法: ①需要一条小的透明水管,长度约为20米左右吧,然后注满水。 ②在门口离地上0.5米或1米处画一个记号。然后把水管的水位调至这个记号高度,并找自己固定在这个方位。然后把水管的另一端移至离门口最远处的室内。然后看水管在该处的高度,然后再做一个记号。然后用尺丈量一下这个记号的离地高度是多少。这两个高度差即是房子的水平差。通常来说,区别在2厘米左右是正常的,3厘米在能够承受的。 交房注意事项五:看墙壁(粉刷状况) 验房的时候,还要看墙面粉刷的情况,有的项目施工不力,轻轻敲几下都能出现凹陷,这个时候就要仔细着点了,或许还有更多问题存在。 交房注意事项六:看管道 排水或者污管道如果不通顺的话,入住后日常生活肯定特别受影响。方法是,预先拿一个盛水的用具,然后倒水进排水口,看水是不是很顺畅地就流下去了。 交房注意事项七:看门窗 检验的要害一点是检验窗和阳台门的密封性。检验二者密封性的最好时机是大风大雨的天气,但是收房不可能刚好遇到这么“好”的天气,所以,通过检查密封胶条是否完好结实也能检验出问题。阳台门通常要看阳台门的表里的水平差度。

交房注意事项 交房应注意什么

交房注意事项交房应注意什么? 提要:“五证两书三表”分别是:“五证”即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商品房预售或销售许可证;“两书”即住宅质量维修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三表”是竣工验收备案表、房屋实测面积表和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 高高兴兴地去收房,物业却列出一大堆费用要购房人来交,而且态度坚决:“不交钱就不交房!”这种说法合理吗?这些费用哪些该交哪些不该交呢?房屋渗水、开裂能拒绝收房吗?购房人面对一系列的问题往往有些不知所措。下面就让专业律师为您收房支上几招吧! 两种情况可拒收房 情况一:“四大件”不齐全 文件一:《建筑工程竣工备案表》 该文件包括:工程基本情况;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意见;包括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等文件在内的竣工验收备案文件清单等。 文件二:《住宅质量保证书》 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其中应当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等内容。 文件三:《住宅使用说明书》 应当对住宅的结构、性能和各部位、部件的类型、性能、标准等做出说明,并提出使用注意事项。 文件四:实测数据报告 开发商要向业主出示已取得国家认可的专业测绘单位对住房面积的实测数据和公摊面积报告。 情况二:房屋主体有问题 因为开发商在交房时都取得了竣工合格备案表,所以开发商会以此为由抗辩客户提出的房屋主体结构质量问题。但是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中规定,客户有权自行委托有关部门对房屋的结构质量进行鉴定。根据有关规定,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收房要注意八点 1、注意一收房注意房款约定 如果客户与开发商在合同中约定, 在房款结清之前,开发商有权顺延交付房屋,则客户须结清房款之后,才能接收商品房。 2、注意二物业费不能乱涨价 根据现行规定,新建小区一般由开发商选聘物业管理公司,并签署前期物业管理协议。在签署购房合同时,开发商有义务向购房人出示业主临时公约,就物业费等相关事项作出约定。因此,如果在收房时出现物业费涨价的问题,业主可据此主张权利。 3、注意三物业费可以按月交 在办入住手续时,多数开发商或物业公司要求业主一次性交付一年或多年的物业管理费。根据有关规定,物业管理的各项收费可按月、按季或按年度计收,但不得一次性预收多年的物业管理费用。 4、注意四缴纳契税签协议 根据规定,契税一般于买卖双方办理房产权属过户或变更时向契税征收机关缴纳。现实中多数开发商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时要求业主特别是按揭业主缴纳契税、交易手续费等相关费用,否则不予办理入住手续。

交房时需要交哪些费用

交房时需要交哪些费用? 一、开发商在交房时,一般会要求购房者交纳大修金、天然气、有线电视等费用等。交给开发商的费用通常有:面积增加的补差款;违约金;管道天然气开户费;有线电视安装费;电话、宽带初装费;安防系统费用;产权代办相关费用;其他房地产买卖合同中约定的费用。这些费用是根据实际情况,以及具体的管理部门规定来收取的。其中如果面积没有差异,或是没有违约的情况,也就不会出现补差款和违约金等费用了。 大修基金按下列规定交纳和提取:建设单位出售商品房屋时,多层住宅的购房者按购房款百分之二的比例交纳,高层住宅的购房者按购房款百分之三的比例交纳。现为每平方米6 0元。 实际中房产证的费用通常是开发商代办,在收房时候可能会要求购房者交纳相关的费用,办理房产证交纳的主要费用有:登记费:住房所有权登记费每套收取80 元;交易手续费:新建商品住宅每平方米3元;契税,普通住宅契税按照总房款1.5%收取,非普通住宅契税按照总房款3%收取,需买方承担。如果在11月1日以后购房,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局于10月22日联合发布的《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政策的通知》,其中规定,对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的,契税税率暂统一下调到1%。首次购房证明由住房所在地县(区)住房建设主管部门出具。您可以根据您房屋的实际情况,根据以上大概计算。 一、注意及时接收入住通知书 1. 这是收房的第一步,要注意期限。一般,开发商约定的交房时限在通知书寄出30天内,所以购房者要安排好时间。 2. 接到入住通知书后,首先应判断开发商是否如期交房。若逾期交房,则应提出处理意见,

并根据开发商的答复决定是否前往收房,按通知上约定的时间前往收房。 特别提示: 1. 要注意收房的期限,错过收楼日期麻烦多。 2. 收楼日期可提早不可推迟。若实际交楼日期超过了合同上约定的收楼日期,可考虑向开发商按合同索赔。 3. 有特殊情况不能如期到场的,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亲友、律师进行,也可及时与开发商联系,商议另行约定时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4. 若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内没有到指定地点办理相关收房手续,从法律角度来说,则一般被视为开发商已实际将该房交付买家使用,买家应从通知单的最后期限之日起承担所有购房风险责任及税费。 二、确定房屋是否达到交付条件 1. 《竣工验收备案表》――最重要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是目前收房环节中最应该注意的文件。该表是建设部为规范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管理工作而制定的,它由设计、监理、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合验后,在工程竣工15天内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竣工备案。 《竣工验收备案表》中的项目,只要送交主管部门备案后,发展商就必须对楼盘终生负责。所以《竣工验收备案表》对房地产商有着严格的约束作用,按照有关规定,表上的每一项都必须报有关主管部门备案,缺少任何一项的话,这个楼盘就是“黑楼”,是不能入住的,购房者有权拒绝收房。 2. 《住宅质量保证书》 《住宅质量保证书》是开发商针对房屋质量及保修期限、范围作出的承诺,必须作为购房合同的附件,与购房合同具有同等的效力。所以提醒收房者要仔细审查其中的具体各款,特别

最新新房验收交房全套流程及注意事项(1)

新房验收交房全套流程及注意事项 收房应知 【提示】:“两书两表”又增加了实测面积登记表 开发商在交房时向业主提供的《竣工验收备案表》、《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房屋土地测绘技术报告书》〈实测面积登记表〉、必须为原件而不是复印件。 《住宅质量保证书》是开发商针对房屋质量及保修期限、范围作出的承诺。《住宅使用说明书》则是针对房屋设计、施工及验收中的具体技术指标,如抗震指数、墙体结构类型等作出的相关说明。目前我国的房地产业在《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上已形成大体统一的规范,问题较少; 《竣工验收备案表》上的每一项都必须报主管部门备案,如果缺少任何一项的话,这个楼盘就属于“黑楼”,是不能入住的。消防这种关键环节,一旦出了问题,就是人命关天的大事故。而对于业主来说,人身安全才是第一位的,因此购房者验房的时候不能只看发展商有没有这张《备案表》,一定还要仔细察看各个分项有没有都备案。《竣工验收备案表》对房地产商有着严格的约束作用,只要将项目送交主管部门备案后,发展商就必须对楼盘终生负责,即使是十年二十年以后出了问题,查下来如果是发展商的过失,一样可以追究其责任。 需要提醒购房者注意的是,一定要坚持先验房,后办理入住手续。如验房时发现问题,如房屋质量、室内有害气体超标、公摊不公等问题,要书面呈送给开发商并让其签收,以免留下后患。 公用建筑面积分摊原则: 1、商品房公用建筑面积的分摊以幢为单位。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为本幢内的公用建筑面积,与本幢不相连的公用建筑面积不得分摊到本幢房屋内。

2、为整幢商品房服务的公用建筑面积,由该幢楼各套商品房分摊;为局部范围服务的公用建筑面积,由受益的各套商品房分摊。多次分摊公用建筑面积的,分别计算分摊系数。各套商品房应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为各次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之和。 3、公用建筑面积分摊后,不划分各套商品房摊得建筑面积的具体部位,但任何人不得侵占或改变原设计的使用功能。 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 1、大堂、公共门厅、走廊、过道、公用厕所、电(楼)梯前厅、楼梯间、电梯井、电梯机房、垃圾道、管道井、消防控制室、水泵房、水箱间、冷冻机房、消防通道、交(配)电室、煤气调压室、卫星电视接收机房、空调机房、热水锅炉房、电梯工休息室、值班警卫室、物业管理用房等以及其他功能上为该建筑服务的专用设备用房。 2、套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及外墙(包括山墙)墙体面积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 不应入的公用建筑空间: 1、仓库、机动车库、非机动车库、车道、供暖锅炉等,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单独具备使用功能的独立使用空间。 2、售房单位自营、自用的房屋。 3、为多幢房屋服务的警卫室、管理(包括物业管理)用房。 其他原则:其他购房人受益的其他非经营性用房,需要进行分摊的,应在销(预)售合同中写明房屋名称、需分摊的总建筑面积。 售房单位在预售商品房前,应向商品房预售管理部门提交预售商品房的面积测量报告。预售商品房设计方案变更涉及预售房屋面积的,应重新提交面积测量报告。 售房单位在销(预)售商品房时,在销(预)售合同(含补充协议)中应明确商品房销售面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及公用建筑部位。 装饰、设备标准 外墙:贴外墙砖内墙:耐水腻子找平地面:细石混凝土抹光顶棚:耐水腻子找

交房时应注意的问题

交房时应注意的问题<341>字节 来了(过客) 2006-2-24 10:15:30 发表于房地产门户-搜房网>业主论坛> 御府花都业主论 坛 https://www.sodocs.net/doc/f514682601.html, 开发商说现在可以交钱拿钥匙,但是他又没有正式通知交房子,对吗? 何律师:不对,交钥匙业主实际占有使用房屋就是交房。 1、交房时,开发商会提供一份清单,列明需业主提供的资料,如合同、缴费凭证、业主身份证等; 2、交房时应首先根据购房合同开发商承诺的交房条件查验相关《竣工验收报告》、规划验收合格证、消防验收合格证、质量保证书等文件;其次应实地验收房屋,作好关水实验、通电、通水、电话信号、光纤信号等接通验证;最后才到物管处缴纳相应费用、入住。 3、最重要的是,如发现有问题就应先解决再收房;若必须先入住,就要在收房记录上注明自己的意见,甚至要求开发商在自己的异议上签字,以期今后解决或索赔。 题目:交房时,应该注意什么问题 作者:birdie 时间:2001-10-20 15:49:39 内容:你好,我买的房子(莲花广场)即将交付,请问,交房时,我应该注意什么问题,有人说,应该注意防漏水,有条件最好让直接顶楼的放一小层水,看是否渗水,请问有必要吗?如果以后出了问题,可以找开发商吗? [顾问回复] →Re:交房时,应该注意什么问题——[2001-10-21 10:08:18] 题目:Re:交房时,应该注意什么问题 作者:陆荣梅顾问 内容:交房时,你应注意如下几点:1,先看到书面的《住宅使用说明书》,《住宅质量保证书》和竣工验收报告书;2,而后你要检验你的住房是否与你所买的户型一致,有没有规划设计的变更,比如层高,窗户的位置,管道布线等;3,市政配套与公建配套的完备状况,比照商品房合同签订时的交付条件;4,仔细读清交房验收单上的内容,不要对没有实际检查的东西,随便签字。你所说的渗水问题如果可能当然是验收一下较好,即便不能验收,开发商也有承诺交房时起一定的保修期,如果在保修期间当然可以找开发商。

开发商交房必备条件

开发商交房需要材料 开发商交房时必须具备五证两书三表。合理的交房程序应该是业主先验房、开发商修房、业主满意后收房时才交纳合理的费用五证两书是什么?购房者在购房时应要求房地产开发商和销售商提供齐全的“五证”、“二书”,这是法律对销售方的基本要求。“五证”是指《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二书”是指《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三表”是竣工验收备案表、房屋实测面积表和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五证”中最重要的是《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两者表明所购房屋属合法交易范畴。《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的预售范围为本项目可销售楼盘,购房者务必看清购买楼层是否在预售范围内。“两书”可以作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补充约定,并且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房人提供的对商品住宅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和保证文件。 一、开发商交房必备条件 (一)开发商交房必备条件一:行政机关颁发的验收合格证明,主要包括:

1、规划验收合格证 2、消防验收合格证 3、绿化验收合格证 4、环保验收合格证 5、卫生防疫验收合格证 6、人防工程验收合格证 7、车库及道路验收合格证明 8、安全防范设施验收证明 9、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合同履行确认书 10、工程竣工备案证明 二)开发商交房必备条件二:公用事业部门出具的验收合格证明 1、邮政通邮证明 2、环卫设施验收合格证明 3、室外供水管线验收合格证明 4、电力户外管线验收证明 5、社区用房验收证明 6、管道煤气工程验收证明 7、有线电视室外管线验收证明 8、室内给水及卫生洁具验收证明 9、电信室外管线验收证明 (三)开发商交房必备条件三:房屋面积测绘报告,公摊面

商品房交房标准

第七条交房期限及交付条件 (一)本商品房交房期限 1、属现售商品房的,甲方应在年月日前,将商品房交付乙方使用。 2、属预售商品房的,甲方应当在年月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将已进行建设工程竣工 验收备案登记的商品房交付乙方使用。 如遭遇不可抗力,甲方应在发生之日起30日内书面告知乙方,甲方可据实延期交房。 法律规定不可抗力就是不可预知、不可避免的风险,比如说像台风、海啸、地震、滑坡、泥石流等等,在不可抗力之下,不可抗力所产生的这种责任是可以免除的,比如说开发商可以利用不可抗力因素逾期交房, 业主也可以利用不可抗力因素不承担一定的义务。 (二)本商品房交付时应符合以下条件: (1)本商品房已通过竣工验收备案登记,取得了《重庆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证》。 (2)本商品房为装修房的,装修质量应符合本合同关于装修方面的约定(具体约定见附件四)。 (3)。 交付的条件问题,就是房屋达到什么样的条件,开发商就可以交付了,首先交付的日期,甲方应该在什么时候交付房屋,在交付的时候,房屋应该具备哪些条件,第一条和第二条必然在合同里面,第一条是备案登记表,第二个是报告书,这是开发商在提供房屋的时候应该提交的两个文件,大家不用担心,开发商肯定会提供的。交付条件留有的空格,大家需要填写,就是需要大家和开发商做出一些补充约定,譬如说开发商一定要达到什么样的标准才能交房,如果是精装修的房屋,你的精装修必须经过验收合格,或者是精装修的室内环境检测一定要合格,才能交房,类似这样的要求,业主一定要提出来。或者是我们的基础设施配套必须要达到什么样的要求,你才能交房,道路必须通,绿化必须要做完,水、电、气、暖、通讯一定要达到什么样的条件才能交房,这对业主很重要,在这点上有很多的纠纷,在给很多的业主做收房,双方各执一词,业主说你这个房屋根本达不到交房的条件,因为你煤气还没有开通,里面的道路也没有修好,这是一个土路,绿化也没有做好,还有很多的质量问题,房子不能交。开发商说你看合同,里面的条件已经具备了,这样双方有争议,在很多的情况下对业主不利,因为规定的只有两条,这两点不能完全保护你的利益,如果说大家认为,我们业内来说我们的交房条件对于开发商来说是很低很低的条件,如果业主认为你必须要达到某些东西才能交房的话,建议大家在交房之前一定要约定清楚,我个人认为第十七条基础设施配套的东西一定要约定条件,就是在入住之日达到使用的条件。市政设施以及其他设施的承诺,主要是水、电、燃气等等,还有公共道路,户外停车场,相应的设施。现在基础设施的东西很多,譬如说水、电、供暖、燃气,除此之外,大家应该了解的有小区的通讯、有线电视、小区的智能化设施等等,因为这些东西可能对我们的生活,对我们的居住都是息息相关的,所以大家一定要事无巨细地跟开发商比较多地 约定清楚。 这上面会写到什么时候达到什么条件,一定要注意一下时间,有的开发商会把这个时间往后拖,所以往后拖的时候你要提出异议,以及里面的违约金和违约责任,让开发商有一定约束力的违约责任,如果太低的 话没有约束力,开发商就可以肆意地违约。 第八条交房手续的办理 1、甲方应于确定交房日的七日前书面通知乙方做好办理交付手续的准备。双方进行正式验收交接时,甲方应当出示《重庆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证》。验收交接后,双方应签署房屋交接单。甲方还需提供《新建商品房屋质量保证书》和《新建商品房屋使用说明书》。甲方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文件不齐全,乙方有权拒绝交接,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由于乙方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1)如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房的,自书面交房通知确定的交付使用之日起视为已交付,该房屋毁损、灭 失的风险及物业服务费用由乙方承担。

交房有哪些手续及流程

生活在忙碌的大都市,谁都期望有一个属于自己的温馨的家。然而,买房子的整个过程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其中交房环节十分繁琐,熟练掌握好交房过程中所需要的手续和技巧等可以给购房者带来很大的方便,到底需要准备什么手续,什么样的基本流程?下面新居就跟大家一起去探讨下。 交房是一门大学问,在交房中需要的手续、交房手续以及验房技巧都是一些常识。虽然在交房的时候,开发商都会有专人负责和业主一起验房,但是,专家建议初次收房的业主们还是最好找熟悉的人或者有过购房经验的朋友陪同一起收房。在交房前要准备什么手续?基本的流程什么呢?在交房时,开发商需有专人陪同业主验房,并且有一份《住户验房交接表》,供业主记录验房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如果开发商未提供这类表格,那业主可自己拿纸进行记录,记录整理后成一份书面格式,一式两份,由开发商盖章,一份交给开发商,一份业主自己保存。 交房要具备哪些条件? 按照规定开发商交付商品房屋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商品房一般是由所在区、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核验,出具是否合格的书面证明,如果验收合格,还须说明质量等级,如合格、优良等。 二、住宅房屋所属的楼盘必须取得了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是由市或区住宅发展局颁发的。未取得许可证的房屋,不允许交付,公安户籍管理部门不予办理入户手续。

三、办理房地产初始登记手续,取得了新建商品房房地产权证,俗称"大产证"。实际上只要取得"大产证",就必须具备一、二条所列条件。没有取得"大产证"的,开发商不能办理交房手续,若开发商向买方预先交付房屋交钥匙的,买方应拒绝接受。 不少购房者在开发商房屋不具备合法交房条件时,就提前进房装修,等交房期届满,开发商却交不出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的房屋;或配套不到位;或质量存在问题或产权有纠纷;或有些费用未缴付,导致不能按时取得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和商品房房地产权证。这时购房者只能是左右为难:退房吧,已投入大量装修资金和时间、精力;不退吧,住下去确有诸多不便,或干脆无法居住,再说,即使是要求退房,购房者也无法要求开发商赔偿自己的全部经济损失,因为购房者也有过错,也应对提前装修造成的损失承担一定责任。 房屋交房中需要哪些手续? 一、通知 开发商取得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后,应以书面形式通知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内对房屋进行验收交接。开发商约定的收楼时限一般在收楼通知书寄出30天内,按有关规定,如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内没有到指定地点办理相关手续,则一般被视为开发商已实际将该房交付买家使用(即默认交接已经完成)。 二、验收 购房者应根据购房合同约定的标准对房屋工程质量及配套设施一一进行验收,并做好记录,同时,不要忽视对房屋产权是否清晰进

开发商在交房前需要验收的整个流程精编版

图解开发商在交房前需要验收的整个流程 开发商在交房前需要验收的整个流程一般情况下,开发商也就是建设单位在施工单位施工完毕后可以组织各项验收,主要有以下方面。 一、竣工五方主体质量验收 施工单位先将竣工资料做好,先进行初步验收,由建设单位牵头组织设计单位、勘察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五方主体对所建房屋进行质量验收。二、质监站验收 由地方质监部门对施工单位提交到质监站的全部竣工资料包括五方主体验收合格证明文件进行资料检查,之后在认为资料合格的情况下,可以约定时间对建设单位所建房屋进行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合格后,质监部门将会在几个工作日之内将资料提交到建委,建设单位在建委处领取《房屋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每个单体5份,三正两副。 三、专项验收 主要有规划、绿化、消防、环保、交警、防雷、人防、卫生、土地复核验收,下面分项介绍: 1、规划验收:施工完成后,勘测院对所建房屋进行竣工测量,对照规划报批图纸,查看有无与规划报批不一致问题,若无,则由规划部门发放《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 2、绿化验收: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绿地测量单位,对所建房屋的绿地率进行复核,与初步设计批复进行核对,若没有问题,则发放《绿化审查意见书》。 3、消防验收:所建房屋通上正式水、正式电之后,由施工单位进行消防联动调试,若无问题,先进行消防试水,试水通过后,报消防验收部门备案并抽签验收(杭州2009年5月1日起抽签验收),验收合格后发放《消防验收意见书》。 4、环保验收:应首先完成排水接管审批手续、排污许可证申请,卫生验收,验收后发放《“三同时”验收意见》。 5、交警验收:施工单位完成车位和标志标线的施工后报交警验收,验收合格后发放《交警验收意见》。

“三书一证一表”是开发商交楼的必要条件(新房验房内容)

“三书一证一表”是开发商交楼的必要条件“三书一证一表”齐全是楼房质量经过国家有关部门权威认可的标准,是开发商交楼的必要条件。“三书”是指《住宅质量保证书》(可带走)、《住宅使用说明书》(可带走)、《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一证”是指《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一表”是指《竣工验收备案表》。(没有不行),还有《面积实测表》(重要必看)和《管线分布竣工图》(水、强电、弱电、结构)(可带走) 如果房产商准备充分,一般10分钟即可查看完资料。收房要查验《竣工备案验收表》的原件和《房屋面积实测表》,否则一旦接钥匙,再提面积问题就晚了。 验收新房要带什么“装备”? 1.一个塑料盆—用于验收各种下水管道 2.一把小榔头—用于验收房子墙体与地面是否空鼓 3.一副卡尺—用于测裂缝的宽度 4.一副5米卷尺—用于测量房子的净高 5.一个万用表—用于测试各个强电插座及弱电类是否畅通 6.没有电笔的朋友可以拿个充电器和一个三相接头的排插。7.一个计算器—用于计算数据8.一根水笔—用于记录;一枝粉笔标明有问题的地方 9带有日期显示功能的相机一部,以便拍下有问题之处作为凭证。正常验收房子时间一般是持续2~3个钟头,建议早晨要赶早,如8时,或下午2时半。 验房主要需注意的[size=-1]几个方面,大家要心中有数,有计划有步骤的去验: (门铃、报警系统工作正常)

一:首先要检查房门的质量、锁的质量,不过关的一定要换。其次,看门框是否稳固方正,门开关是否自如。最后,毛坯房的房门验收时最常见的毛病是门套倾斜。其他如门把手是否牢固、操作灵活;门轴是否平整牢固、转动平稳;猫眼是否完好视野清晰;门铃是否按钮完好、加电有声等,这些就是一般的小问题了 二:检查门窗开启是否灵活,目测窗与窗框各边之间是否平行,了解它们的密封程度。检查窗户和墙壁的接封处是否严实,检查玻璃不能有疤痕, 三:房屋的结构问题常出现在阳台,因此看房间与阳台的连接处有无垂直裂缝,这很可能是阳台断裂的先兆。 四:检查墙体平整度、是否渗水、是否有裂缝。检查墙面的粉刷质量,有国家标准的,如太差影响装潢! 五:检查地面,仔细检查地面有无空壳开裂情况。如有空鼓,一定要责成陪同物业人员尽快修复,否则在装修中会很容易打穿楼板,妨碍邻里关系。 六:看屋顶部是否有麻点?这种麻点专业称“石灰爆点”,是石灰水没有经过足够时间的熟化所致。如果顶部有麻点,对室内装潢将带来很大的不利影响。 七:查水查电!首先,大开龙头查漏堵,尽可能让水流大一点、急一点,一来看看水压,二来试试排水速度。其次,验收下水情况,先用面盆盛水,再向各个下水处灌水,查看清楚。最后,拉闸断电不可少。电闸及电表在户外的,应检查其是否能控制室内的灯具及室内各插座,方法

开发商交房必备条件教学提纲

开发商交房必备条件

开发商交房时必须具备五证两书三表。合理的交房程序应该是业主先验房、开发商修房、 业主满意后收房时才交纳合理的费用 五证两书是什么? 购房者在购房时应要求房地产开 发商和销售商提供齐全的 “五证”、“二书”,这是法律对销售方的基本要求。 是指《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 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 证》和《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两者表明所购房屋属合法交易范畴。《商品房销 售(预售)许可证》的预售范围为本项目可销售楼盘,购房者务必看清购买楼层是否在预 售范围内。“两书”可以作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补充约定,并且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商品 房交付使用时,向购房人提供的对商品住宅承担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和保证文件。 一、开发商交房必备条件 (一)开发商交房必备条件一:行政机关颁发的验收合格证明,主要包括: 规划验收合格证 消防验收合格证 绿化验收合格证 环保验收合格证 卫生防疫验收合格证 人防工程验收合格证 车库及道路验收合格证明 安全防范设施验收证明 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合同履行确认书 10、工程竣工备案证明 二)开发商交房必备条件二:公用事业部门出具的验收合格证明 1、 邮政通邮证明 2、 环卫设施验收合格证明 3、 室外供水管线验收合格证明 4、电力户外管线验收证明 5、社区用房验收证明 6、 管道煤气工程验收证明 7、 有线电视室外管线验收证明 8、 室内给水及卫生洁具验收证明 9、 电信室外管线验收证明 “二书”是指 《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三表”是竣工验收备案表、房屋 实测面积表和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 “五证”中最重要的是《国有土地使用 “五证”

最详细的收房注意事项

最详细的收房注意事项 一、注意及时接收入住通知书 1.这是收房的第一步,要注意期限。一般,开发商约定的交房时限在通知书寄出30天内,所以购房者要安排好时间。 2.接到入住通知书后,首先应判断开发商是否如期交房。若逾期交房,则应提出处理意见,并根据开发商的答复决定是否前往收房,按通知上约定的时间前往收房。 特别提示: 要注意收房的期限,错过收楼日期麻烦多。 收楼日期可提早不可推迟。若实际交楼日期超过了合同上约定的收楼日期,可考虑向开发商按合同索赔。 有特殊情况不能如期到场的,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亲友、律师进行,也可及时与开发商联系,商议另行约定时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若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内没有到指定地点办理相关收房手续,从法律角度来说,则一般被视为开发商已实际将该房交付买家使用,买家应从通知单的最后期限之日起承担所有购房风险责任及税费。 二、确定房屋是否达到交付条件 1. 《竣工验收备案表》──最重要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是目前收房环节中最应该注意的文件。该表是建设部为规范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管理工作而制定的,它由设计、监理、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合验后,在工程竣工15天内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竣工备案。 《竣工验收备案表》中的项目,只要送交主管部门备案后,发展商就必须对楼盘终生负责。所以《竣工验收备案表》对房地产商有着严格的约束作用,按照有关规定,表上的每一项都必须报有关主管部门备案,缺少任何一项的话,这个楼盘就是“黑楼”,是不能入住的,购房者有权拒绝收房。 2. 《住宅质量保证书》 《住宅质量保证书》是开发商针对房屋质量及保修期限、范围作出的承诺,必须作为购房合同的附件,与购房合同具有同等的效力。所以提醒收房者要仔细审查其中的具体各款,特别注意保修期限。 3. 《住宅使用说明书》 《住宅使用说明书》是针对房屋设计、施工及验收中的具体技术指标,如抗震指数、墙体结构类型等作出的相关说明和提出注意事项。 4. 《建设工程质量认定证书》 5. 《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 6. 实测面积登记表 特别提示 1. 只有具备上述文件,才说明房屋已经具体交付条件。所以收房时先要审查相关文件,确认房屋已经具备交付条件之后,才能进一步进行验房、结算费用、交钥匙等交接工作。所以要对这些文件给予重视,尤其提示您要看原件而不是复印件。 2. 《建筑工程竣工备案表》是最重要的文件,收房时不能只看开发商有没有这张《备案表》,一定还要仔细察看各个分项有没有都备案。它是收房的前提,即使开发商做得再好,如果没有此表就说

二手房交房时的注意事项细则

二手房交房时的注意事项和细节 二手房交房时一定要小心谨慎!二手房交房时的注意事项有哪些?本文专家将为您解答二手房交房时的注意事项。二手房交接房屋时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清点、验收。这些设备设施一般有:空调、灶具、抽油烟机、热水器、灯具等。 相对于新建商品房的交付而言,二手房的交付要简单一些,但也不能忽视,如果不认真对待,也很容易引发纠纷。本文从买房人的角度出发,结合自己的律师实务,将实践中二手 房交付时应注意的主要事项总结如下: 一、二手房设施设备清点 由于二手房一般都被原房东装修和使用过,在二手房出售时对装修和一些设备设施通常都是赠送的,因此,二手房买房人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就应将设备设施的品牌、成色以及能否正常使用予以明确写明,二手房交接房屋时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清点、验收。这些设备设施一般有:空调、灶具、抽油烟机、热水器、灯具等。 二、水、电、煤气、天然气的清点及过户 双方应一同来到自来水公司、电力公司、煤气公司、天然气公司的营业网点办理相应的过户手续,并向工作人员询问原房东有无欠费情况。如有欠费,二手房买房人则有权要求原房东补交费用。然后,双方再根据最后一期缴费单据上载明的数字和房屋表具上的差额,根据单价进行结算。作为二手房买房人,要特别注意在办理过户手续时一定要向工作人员询问原房东的欠费情况,这些欠费可能是原房东以前拖欠的费用及滞纳金(滞纳金一般按照日千 分之三计算,累积起来就相当高了)。 三、有线电视、数字电视、电话、宽带的过户 二手房买卖双方应一同来到有线电视公司、电信或网通的营业网点办理过户手续,同时,二手房买房人也要特别注意询问工作人员原房东有无拖欠费用的情况。 四、物业服务费、公共维修基金、取暖费结清 二手房买卖双方应一同来到物业公司办理物业和公共维修基金更名手续,同时办理物业费用缴纳的交接,要注意询问物业人员看原房东是否拖欠物业费及取暖费。

开发商交房条件有哪些 不符合交房条件怎么办

开发商交房条件有哪些不符合交房条件怎 么办 导读:本文介绍在房屋买房,购房政策的一些知识事项,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买房是人生大事,购房过程中的每个步骤都不容忽略。在现实生活中,交房时经常会产生一些纠纷,这些纠纷很多情况下都是因为开发商交付了不符合交房条件的房子引起的。开发商交房条件有哪些?不符合交房条件应该怎么办? 开发商交房的条件 法定条件: 1、开发商应当提供《建筑工程竣工备案表》、分户验收表、面积报告实测报告及室内环境检验报告: 房地产开发企业交付预售商品房,应当取得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取得商品房面积实测技术报告书;符合预售合同约定的其他交付条件。 2、开发商应当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开发商在交付销售的新建商品住宅时,必须提供上述两书。若开发商不能提供上述任何一份材料,业主有权拒绝收房。 约定条件:

1、依据购房合同,开产商在交房时,应当实现对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设施的交付承诺,否则,业主有权拒绝收房。 2、房合同约定的其它条件。 不符合交房条件如何应对 1、对于开发商交房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业主完全有权力拒绝收房,同时开发商应承担延期交房责任。 2、对于开发商交房不符合合同约定条件的,业主也可以拒绝收房,开发商应承担延期交房责任。 3、对于开发商交房时,出现房屋质量问题,应看房屋质量的严重程度,若质量严重影响入住,业主完全有权力拒绝收房,开发商应承担延期交房责任。若房屋质量问题不太严重,如墙面有裂缝或小面积脱落等,业主应收房,但开发商应在一定时间内修复,否则业主还可以拒绝收房。 本文结束,感谢您的阅读!

商品房交房时注意事项

交房时注意事项商品房交房 商品房交房是大家十分关心的问题,很多人为了买房甚至花了一辈子的心血,那么什么是商品房的交房?商品房交房时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目前中国的房地产市场交易的商品房多是期房,这就涉及开发商的交房环节。部分楼盘的业主在交房时却发现该商品房的质量问题严重:如小区道路泥泞不堪,配套设施未完工。为何开发商要匆忙交房呢?实际上有些开发商由于怕承担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即使不具备有关的交付条件,也匆忙让购房者办理交房手续。像这类开发商所交的房屋大多只是楼盘主体工程验收合格,基础配套设施工程还未验收合格,而普通的购房者不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即使有疑问也找不出什么好的解决办法,只能叫办手续就办手续。不少购房者在办理完交接手续后才发现房屋或配套存在种种瑕疵,找开发商理论时,开发商辩称该房已由购房者验收合格。 商品房交房指的是什么? 所谓交房,是指出卖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使房屋达到合同约定的交付使用条件,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通知买受人办理房屋交接手续,买受人在通知所确定的期限内办理完毕房屋交接手续的过程。 有些开发商对购房者反映的问题不予理睬。开发商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准时地把合格的房屋交付购房者是目前商品房买卖中常见的纠纷之一,买卖双方常常就交房的条件、程序发生争议,其纠纷主要集中在以下四个方面:一、交房程序倒臵,先交房后验收;二、合同或广告中承诺的配套设施缺失、缩水或违反规划;三、违规收费或者违约涨价;四.部分开发商利用交房之机要求购房者签署补充协

议,设臵圈套。这里建议购房者在交房时应多咨询一下专业人士,避免相关的法律风险,以使自己的权益得到最大维护。 商品房交房时注意事项 一、先验收后交房 某些开发商在约定交房期仍达不到法定的交房条件,或房屋或配套存在质量瑕疵,为了转嫁风险,规避责任,利用购房者急于收房入住的心理,要求购房者先签收钥匙,签署“入伙协议书”,然后再进行验房。一旦购房者没有防范而与开发商办理交房手续,不但今后难以追究开发商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还常常造成房屋或配套设施的质量瑕疵和保修维修的责任不明。开发商虽然按合同约定时间把房屋交给了购房者,但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不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由于交房时不具备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的交付条件,其所谓的交房不能产生法律上的交付,购房者有权拒绝交房,开发商已构成实际上的逾期交房,应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验收房屋流程可分为书面验收和现场验收两部分,书面验收包括查验房屋可以交付的文件(如:竣工备案表、交付许可证、实测面积数据等),收取《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注意里面的交房日期)。特别提醒读者,开发商必须提供省建设厅统一新制订的《新建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及《新建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 现场验收具体内容包括:1.所交付的房屋是否是您所购买的房屋,其结构设计是否和原图相符;2.房屋质量是否合格、门窗等是否与合同的约定相符;3.水电气等附属配套设施是否按合同到位;4.其他合同中约定的项目做得如何。验房中若有任何一项不符,均可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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