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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医疗保险中的常见问题解答

为了使您在使用公司商业医疗保险的过程中更加顺利,避免不必要的拒赔,我们罗列了以下一些常见问题供您参考。另外,您可以在百忙中抽空阅读公司发给大家的《迪士尼中国籍员工商业保险福利手册》,手册的内容更为详尽和全面,也可以帮助您更加清晰的了解公司为您提供的商业保险福利。

我在申请医疗索赔时应准备哪些资料?若我要退收据到其他方报销应怎么操作?

您在申请医疗索赔时应准备的资料如下:

急诊和门诊

1.填写《团体门诊医疗保险申请书》;

2.医疗费收据原件;

3.电脑打印的费用明细清单(或盖收费章的门诊处方)原件;

4.门急诊病历复印件(清晰注明病情、医生诊断、开出的药名、剂型、药量、每

日服法及医生建议作何检查、治疗);

5.单项收费200元以上检查的检查报告复印件;

6.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伤害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请注意:1)如属急诊(符合急诊定义的急诊),医疗费收据原件上需有医院的“急诊”字样章;

2)跨保险年度(以每年的2月1日为分界点)的理赔件请分开填写和分开装订索赔申请材料,即1月31日(含1月31日当天)前的为一个保险

年度,2月1日(含2月1日当天)开始的为下一个保险年度;

住院

1.填写《团体人身保险理赔申请书》;

2.若是您本人申请住院理赔:请同时提交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若是您子女申请住院理赔:请同时提交出生证明复印件或户口本复印件(若

有身份证的子女,请提供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医疗费用收据原件;

4.电脑打印的住院费用明细清单原件;

5.入院时的门急诊病历复印件;

6.出院小结复印件(含出入院诊断、入院后主要诊疗过程、出院时的恢复情况);

7.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伤害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

料。

请注意:1)跨保险年度(以每年的2月1日为分界点)的理赔件请分开填写和分开装订索赔申请材料,即1月31日(含1月31日当天)前的为一个保险

年度,2月1日(含2月1日当天)开始的为下一个保险年度;

女性生育

1.填写《团体人身保险理赔申请书》;

2.您的户籍证明或者身份证明;(第二代身份证需正反两面复印)

3.您的结婚证明复印件;

4.医疗费用收据原件;

5.电脑打印的费用明细清单(或盖收费章的门诊处方)原件;

6.门急诊病历复印件;

7.出院小结复印件(含出入院诊断、入院后主要诊疗过程、出院时的恢复情况)、

孕产期保健记录复印件等;

8.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伤害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

料。

请注意:1)产检的记录医院会在您分娩前的一段时间收掉归档的,请在医院收掉

记录前将产检记录复印保留;产后检查不属于赔付范围。

2)孕妇孕产期检查费、分娩费应在分娩后一次性向平安保险索赔;

3)终止妊娠费、节育费用应在每次发生后一次性向平安保险索赔。

4)跨保险年度(以每年的2月1日为分界点)的理赔件请分开填写和分开装订索赔申请材料,即1月31日(含1月31日当天)前的为一个

保险年度,2月1日(含2月1日当天)开始的为下一个保险年度;

若要退收据到其他方报销,请见如下操作方法:

1.若您的子女在其它途径同样可以得到医疗费用报销的话,您可以选择先将医疗

费用发票提交给其它方报销,同时自行保留医疗发票复印件和相关病历的复印

件。待其它方报销完成后,将其它方的报销凭证原件和医疗发票复印件及其相

关的病历复印件提交给平安保险进行索赔;

2.若您的子女在其它途径同样可以得到医疗费用报销的话,您也可以选择先在平

安保险索赔,并在索赔申请单的空白处清楚的写上“退收据原件”,并且在提

交给平安保险理赔的同时将医疗发票复印件也提交给平安。平安保险在理赔结

束后,会在原件上注明已赔付金额后,将收据原件退回;

我能在哪些医院看病?在异地休假、出差或短期外派(3个月以内)期间患病应如何选择就诊医院?急诊和转院应如何选择就诊医院?

1. 非北京地区的指定医院范围如下:

当地县(区)级或县(区)级以上的医保定点公立医院,但不包括符合上述条件的家庭病房、挂床住院、外宾病区、特诊病区(员工自选计划除外)、特诊病房(员工自选计划除外)和合资、独资病房(医院)以及不能出具电脑打印发票和费用明细清单的医院,也不包括上述二级医保定点公立综合性医院中的部队医院,武警医院、康复医院、职工医院、非24小时运营医院的门诊部、联合诊所、民办医院(比如博爱医院等)。

2. 北京地区的指定医院范围如下:

门急诊:在医保蓝本指定医院和医保定点的二级(含)以上公立医院就诊,医疗费用可以不需医保结算,可直接向平安保险申请索赔;

住院:可在下列医院就诊,需与医保结算,即平安保险承担医保结算后的医疗费用:1)、个人医疗蓝本的4家医院 2)、19家A类医院

3)、所有专科医院 4)、所有中医医院

5)、三级甲等部队医院

其中“专科医院和中医医院”会随医保政策有变化而更新;

您若是有北京医保且在北京工作的,须凭医保卡或医疗蓝本在北京指定医院就诊,门急诊无需进行医保结算,可直接向平安保险申请索赔。

若您已经有北京的社保卡,非急诊情况下请持卡就医。

3. 针对武汉地区的下列8家省级医院的门急诊就诊,您可以不使用医保卡,但理赔时

必须提供药品明细清单原件或者其他相应的医药治疗凭证。住院必须使用医保卡。

以上所指的8家省级医院为: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武汉大学中南医院、广州军区武汉总医院、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湖北省人民医院、武汉大学人民医院、武汉大学口腔医院、湖北省妇幼保健院(湖北省妇女儿童医院)。

4. 出差、休假或短期外派(3个月以内)在异地发生门诊、急诊或急诊住院,凭相关

出差或休假证明(如:火车票/飞机票复印件等)即可申请理赔,普通住院不予理赔。

发生的门诊可在当地医保定点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就诊,急诊或急诊住院首次可以

在就近任医保定点医院就诊,病情稳定后须转入指定医院。住院仅限约定的急诊情

形(符合急诊定义的急诊),发生的急诊住院医疗费用需经医保所在地进行医保结算,再递交平安保险进行理赔。

5. 若遇约定之急诊情形(符合急诊定义的急诊)时,可就近选择社保定点医院治疗,

但复诊时须到指定医院就诊治疗(急诊住院如未使用医保卡,需先经医保结算再向

平安理赔),若因指定医院条件限制而需转至其他指定医院治疗时,必须经原治病医院会诊,出具转院证明并经平安保险同意。

请注意:医保具体结算地址查询可联系平安保险各地客户服务专员,也可查看您医保手册所附医疗保险结算中心地址。

6. 以下医院不在指定医院范围内

——机关、研究院、大专院校门诊部(如中医院大学中医门诊部-国医堂等)

——挂靠医院且不属医院编制内的(如挂靠复兴医院的爱眼治疗中心等)

——没有隶属关系的合作医疗机构(如便民药房等)

——未列入指定医院清单的行业医院(如交通医院、邮电医院等)

7. 选择自选提升方案的员工:

如在特诊病区、特诊(特需)病房、高干病房、外宾病区等同类病区或病房进行门

诊、急诊治疗,平安对医保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按照约定比例赔付。

如在特诊病区、特诊(特需)病房、高干病房、外宾病区等同类病区或病房进行住

院治疗,必须提供盖有收费章的费用明细清单,平安对医保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按照

约定比例赔付。

我的子女能在哪些医院看病?急诊和转院应如何选择就诊医院?

1. 您的子女的指定医院范围:需在医保定点二级及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就诊。但不包括

符合上述条件的家庭病房、挂床住院、外宾病区、特诊病区、特诊病房和合资、独

资病房(医院)以及不能出具电脑打印发票和费用明细清单的医院,也不包括上述

二级医保定点公立综合性医院中的部队医院,武警医院、康复医院、职工医院、非

24小时运营医院的门诊部、联合诊所、民办医院(比如博爱医院等)。

2. 若遇约定之急诊情形(符合急诊定义的急诊)时,可就近选择社保定点医院治疗,

但复诊时须到指定医院就诊治疗,若因指定医院条件限制而需转至其他指定医院治

疗时,必须经原治病医院会诊,出具转院证明并经平安保险同意。

3. 以下医院不在指定医院范围内

——机关、研究院、大专院校门诊部(如中医院大学中医门诊部-国医堂等)

——挂靠医院且不属医院编制内的(如挂靠复兴医院的爱眼治疗中心等)

——没有隶属关系的合作医疗机构(如便民药房等)

——未列入指定医院清单的行业医院(如交通医院、邮电医院等)

4. 员工子女在特诊病区、特诊(特需)病房、高干病房、外宾病区等同类病区或病房

的医疗费用都不属于赔付范围。

综合医疗保险的免除责任(除外责任)有哪些?

因“《迪士尼中国籍员工商业保险福利手册》第三章人身保险”中所列的免除责任以及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发生本保险所指医疗费用,平安保险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以下所指的被保险人是指您本人,投保人是指公司,保险人是指平安保险):

综合医疗保险的免除责任还包括下列情况发生的医疗费用:

1.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先天性疾病、精神病或精神分

裂;

2.被保险人在康复医院、联合诊所、民办医院、私人诊所、家庭病房、按摩医院、

挂床等治疗;

3.被保险人因牙护理,如洗牙、牙移植、义齿、镶牙、牙体缺损修复、烤瓷牙等

发生的医疗费用,以及口腔修复、口腔正畸、口腔保健及美容所发生的费用;

(被保险人因龋齿、牙髓病、牙隐裂所引起的补牙、治牙神经、拔牙、阻生齿

治疗以及牙周组织疾病,如牙周炎、牙龈炎、根周炎,所发生的医保范围内的

合理医疗费用,属于保险人保险责任范围);

4.皮肤色素沉着、面部痤疮、面膜,疤痕美容、激光美容、脱痣、祛除纹身、除

皱、祛雀斑、开双眼皮、治疗白发、治疗秃发、植发、脱毛、隆鼻、隆胸、穿

耳洞等项目的治疗;

5.矫形治疗:如腋臭、口吃、鼻鼾手术(阻塞性睡眠呼吸暂停综合症除外)、平

足等项目;

6.如减肥、增胖、增高等项目;各种健康体检项目:如体检、疾病普查等项目;

各种预防、保健性、疗养、静养或特别护理的诊疗项目:如各种疫苗预防接种、

足部反射推拿疗法、健身按摩等项目;

7.验眼配镜、装配假眼、假肢或者助听器、近视和斜视眼的屈光不正;

8.各种不孕不育症、性功能障碍;

9.被保险人所发生的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主管部门规定全额自费的医疗费用;

10.整容手术或其他内、外科手术导致的医疗事故所致的相关费用;

11.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

12.各种医疗鉴定项目:如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劳动、工伤、职业病诊断鉴定),

精神病人的司法鉴定,医疗事故鉴定,各种验伤费等;

13.被保险人在非保险人指定或者认可的医院治疗;

14.被保险人未经保险人同意的转院治疗;

15.被保险人出险日在保险有效期外而发生的医疗费用,以及在中国境外、台湾、

香港、澳门地区发生的医疗费用;

16.检查、治疗、用药与所诊断疾病不符的;

17.非保险合同约定的急诊情况在急诊治疗的费用;

18.代配药、代诊;

19.无相关主述、疾病诊断的病史,直接配药或取药的;

20.索赔时未同时提供电脑打印的费用明细清单的或盖收费章注明药品价格处方

的;对于无法提供费用明晰清单或盖收费章注明药品价格处方的不赔。

21.投保时告知有社保人员未使用社保卡进行诊治,未提供社保专用正式发票进行

索赔的(被保险人出差、休假、短期外派期间(3个月内)急诊、门诊无法使

用社保卡的被保险人该项不作为除外责任);

●就诊的时候是否必须使用社保卡/医保卡呢?

请在就诊时务必携带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机构颁发的基本医疗保险手册或医保卡/社保卡,以避免因为没有持卡就医而造成平安保险的拒赔。

在门诊就诊时:请使用医保卡/社保卡(急诊情况可除外;因医保地和工作地不一致而没有医保卡/社保卡的情况可除外;没有医保卡/社保卡的地区可除外)。

在住院就诊时:1)非急诊情况下住院(正常情况下住院治疗或生育住院),请使用医

保卡/社保卡;

2)若突发急诊住院的情况而又没有携带基本医疗保险手册或医保卡/

社保卡的,请在就诊后至当地的医保中心进行急诊住院费用的结算,

结算完成之后凭分割单原件、住院发票复印件和其他相关住院资料

再向平安保险进行索赔。

3)请您注意:以上所述的急诊是指符合急诊定义的急诊。

●在就诊时应该注意哪些地方?

1. 请在就诊时务必使用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机构颁发的基本医疗保险手册或医保卡

/社保卡(见上一问题);

2. 平安保险对于药品及诊疗项目的赔付标准是以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为准

的,所以医生在开药或开出诊疗项目时可提醒医生在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范围内开出药品或诊疗项目;同时也请注意药量的规定:一般常见病一次性门诊开药不超过七天;慢性病一次性门诊开药不超过三十天;急诊一次性开药不超过三天;

出院带药及出差带药(需要提供相关出差证明)不超过十四天;上次门诊有两天以上余量,本次门诊不可重复续用相同药品;

3. 为了可以顺利获得赔付,请保留好医院开出的所有单据,包括:收据(发票)、病历、

处方或费用明细单、检查报告等;

4. 病历上清晰注明病情、检查、治疗、用药及剂量;

5. 病历上的记录与医疗收据上的收费项目应相符;

6. 病历上的诊病日期须与收据上的日期应一致(特殊原因请用文字说明);

7. 收据上应有医院收费章及财务专用章;

8. 收据上的姓名要正确;若有误,必须由医院更正后加盖医院收费章;

9. 急诊情况应在收据上加盖急诊章;

10. 检查化验等必须是病情需要且由医生推荐的。

●在外面的药店配药是否可以理赔?我是否可从药店买处方药?

对于药店购药,不论是否属于医保定点药房,原则上皆不予赔付,除非能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这些药是治疗疾病或伤害必须的,指定的医院没有这些药和近似的替代品;

2.必须经指定医院门诊或医疗事务办公室或其他类似功能的部门的同意和盖章。每次

购买的药不能超过两天用量;

3.您必须在社会保险局指定的药店买药。如您没有社会医疗保险,您应该在国营药店

购药。

●上述所提到的急诊,定义是什么?

急诊定义

1)高热(成人38.5度,小儿39度以上);

2)急性腹痛、剧烈呕吐、严重腹泻;

3)各种原因的休克;昏迷;癫痫发作;

4)严重喘息、呼吸困难;

5)急性胸痛、急性心力衰竭、严重心律失常;

6)高血压危象、高血压脑病、脑血管意外;

7)各种原因所致急性出血;

8)急性泌尿道出积血、尿闭、血闭、肾绞痛;

9)各种急性(食物或药物中毒)、各种意外(触电、溺水);

10) 脑外伤、骨折、脱位、撕裂、灼伤、或其它急性外伤;

11) 各种有毒动物、昆虫咬伤、急性过敏性疾病;

12) 五官及呼吸道、食道异物、急性眼痛、红、肿,突然视力障碍者以及眼外伤;

13) 两个月以内婴儿疾患。

●哪些疾病应该事先向平安保险告知的?

若患有这些疾病的:恶性肿瘤、心脏病(心功能不全II级以上)、、白血病、高血压(II 级以上)、肝硬化、慢性阻塞性支气管疾病、脑血管疾病、慢性肾脏疾病、糖尿病、心肌梗塞、癫痫病、先天性疾病、遗传性疾病、精神病或者精神分裂、艾滋病、性病、《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传染病、已有残疾的治疗和康复、脑中风后遗症、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冠状动脉搭桥手术、终末期肾病、多个肢体缺失、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良性脑肿瘤、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深度昏迷、双耳失聪、双目失明、瘫痪、心脏瓣膜手术、严重阿尔茨海默病、严重脑损伤、严重帕金森病、严重III度烧伤、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严重运动神经元病、语言能力丧失、再生障碍型贫血、主动脉手术、严重的多发性硬化、严重I型糖尿病、侵蚀性葡萄胎(或称恶性葡萄胎)、系统性红斑狼疮并发重度的肾功能损害、严重的原发性心肌病,要提前告知平安保险进行评估。在平安保险根据相关病历、住院资料或体检资料请专业医生进行评估后,会及时告知最后的承保条件。

最新整理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医师管理办法.docx

最新整理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医师管理办法为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管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切实维护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所称医保医师是指执业医师或有医疗处方权的执业助理医师,在具有统筹基金支付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注册执业,愿意为参保人员提供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离休干部医药费统筹服务,并经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登记备案的医师。 第二条医保医师为参保人员提供服务时应履行以下职责: (一)熟悉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熟练掌握医疗保险用药范围、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标准,自觉履行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的各项规定。 (二)认真核对参保就医人员相关证件,做到人、卡相符,防止冒名就医、住院等现象。 (三)认真书写门诊(住院)病历、处方等医疗记录,确保医疗记录清晰、准确、完整。 (四)坚持因病施治的原则,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不诱导过度医疗。 (五)坚持首诊负责制,执行逐级转诊制度,不得诊断升级,不得推诿、拒收病人,严格入出院标准,不得以各种借口使参保人员提前或延迟出院。 (六)严格落实住院参保患者每日费用清单制度,对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的药品、诊疗项目和耗材等要告知住院参保患者,并经本人或家属签字同意。 (七)认真审核参保人员就诊记录避免重复开药、重复检查,严格执行门诊、住院带药相关规定。 (八)能够协助医疗保险部门开展的基金检查、门诊慢性病、门诊大病评审等工作。 第三条医保医师登记备案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定点医疗机构聘任的医师,可随时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市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医师申请表》,向所在定点医疗机构提供医师执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医疗保险管理制度措施

医疗保险管理制度 措施

医疗保险管理制度、措施 目录 1、医疗保险管理制度 2、医保工作制度及管理措施 3、离休干部医疗管理措施 4、医保办公室人员行为规范 5、医保工作定期总结分析制度 6、医保工作信息反馈制度 一、医疗保险管理制度 (一)机构管理 1.建立医院医保管理小组,由组长负责(组长由副院长担任),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医保工作。 2、设立医院医保办公室(以下简称“医保办”),并配备2—3名专(兼)职管理人员,具体负责本院医疗保险工作。 3.贯彻落实市政府有关医保的政策、规定。 4.监督检查本院医保制度、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 5.及时查处违反医保制度、措施的人和事,并有相关记录。 6、加强医疗保险的宣传、解释,设置“医疗保险宣传栏”,公布举报奖励办法和监督电话,公示诚信服务承诺书。正确及时处理参保病人的投诉,努力化解矛盾,保证医疗保险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医疗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不推诿病人,接诊时严格核对病历、卡与参保人员本人相符,发现就诊者身份与所持《医疗证》、IC卡不符时,应扣留医疗保险证(有代取药证明的除外),及时报告医院医保办,医院医保办及时报告市医保中心。 2、诊疗时严格遵循“因病施治,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收费”的原则,病历、处方、检查单等书写规范。 3.药品使用需严格掌握适应症。 4.收住病人时必须严格掌握入院标准,杜绝冒名住院、分解住院、挂名住院和其它不正当的医疗行为;住院用药必须符合医保有关规定,使用自费药品必须填写自费药品患者同意书,检查必须符合病情。 5.出院带药严格按规定执行。 (四)、患者基本信息、医疗项目及费用录入管理制度。 ①患者入院时,收费处要及时做好详细登记工作,登记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医保卡号、住院号、诊断、科别、门诊医师、入院时间。为初入院患者编上新住院号,或为再入院患者查回旧住院号才能办理有关手续,避免一人多号或一号多人的情况发生。 ②患者入院后,各类医疗文件的书写由医护人员按规定按时完成;由护士核对、录入并执行医嘱;诊疗项目及费用的录入必须正确无误,对出现有项目无收费、有项目多收费或无项目有收费的,追究科室负责人责任。

医保政策宣传栏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 医疗服务管理 一、认真核实参保人员的身份,执行省、市医保中心的有关规定,参保人员住院信息及时在护理一览表上及HIS系统中予以标识(如省、市、县、异地医保所属地)。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医保中心,并拒绝进入医保系统。办理住院手续时将《医保手册》交医院护理部保管,以备医保中心进行核查。医院不得出现“挂床住院”违规行为。 二、参保人员两次住院间隔时间不得少于28天(急诊入院、正常转诊、肿瘤放化疗除外)。医院不能要求参保人员在住院期间到门诊或另设自付帐号交费。不得以医保中心指标控制为由,将未达出院标准病人催赶出院或自费住院,不得因其降低医疗服务质量。 三、医院必须严格管理好参保病人的住院治疗,不得出现“冒名顶替住院”虚编医疗文书或其它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 四、因医疗技术和设备条件限制需转上级医院就诊时,医院及时办理病人出院结帐手续,按相关医保规定办理转院手续。 五、医院应以降低参保人员个人负担为原则,确因病情需要使用部分或全自费的药品、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项目时,须逐项填写《医疗保险病人自费项目同意书》,并向患者及家属解释清楚,签字确认后方能使用。要求超标准提供医疗服务的参保患者,签字承诺超标服务费用完全由个人承担,医保部门可不纳入医疗费用总额控制范围。

六、严格掌握各项化验和检查的适应症,不得将一些不必要的检查和特殊项目列为常规检查。 七、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化验检查、用药和治疗都应在病程记录中说明,并有结果分析。做到“住院费用四吻合”。 八、参保人员下列情形引起伤病就医所发生的医疗费用不列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补偿范围: (一)、自杀、自残、斗殴、酗酒和吸毒; (二)、交通、医疗事故; (三)、整形、整容; (四)、出国或赴港、澳、台地区发生的医疗费用; (五)、未经批准在非指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 (六)、超出规定的病种目录、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施范围和支付标准的; (七)、其他违法行为导致伤、病、残的。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问答 1、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对象有哪些? 答:我市境内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内的非从业城镇居民,包括少年儿童、在校学生和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

医疗保险政策宣传

医疗保险政策宣传栏 1、什么是我国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医疗保险制度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按照保险原则为解决居民防病治病问题而筹集、分配和使用医疗保险基金的制度。我国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目前,用人单位的缴费比例为工资总额的6%左右,个人缴费比例为本人工资的2%。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一部分用于建立统筹基金,一部分划入个人账户;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计入个人账户。 2、基本医疗保险基中的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可以用来做什么? 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分别承担不同的医疗费用支付责任。统筹基金主要用于支付住院和部分慢性病门诊治疗的费用,统筹基金设有起付标准、最高支付限额;个人账户主要用于支付一般门诊费用。 3、参保人员哪些情形引起伤病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不列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补偿范围? (一)、自杀、自残、斗殴、酗酒和吸毒; (二)、交通、医疗事故; (三)、整形、整容; (四)、出国或赴港、澳、台地区发生的医疗费用; (五)、未经批准在非指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 (六)、超出规定的病种目录、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范围和支付标准的; (七)、其他违法行为导致伤、病、残的。 4、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账户具体使用范围有哪些? 综合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用于支付参保人门诊基本医疗费用、门诊使用地方补充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的药品和诊疗项目的费用、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处方药的费用。具体可用于: (一)、支付综合医疗保险参保人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和地方补充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范围内的非处方药品费; (二)、支付综合医疗保险参保人和其已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配偶和直系亲属,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时自付的基本医疗费用、地方补充医疗费用; (三)、支付综合医疗保险参保人和其已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配偶和直系亲属的健康体检、预防接种费用。 5、怎样正确使用医保卡? (一)、医保卡使用范围:参保职工在定点医院,药店就医购药时,可凭密码在POS机上刷卡使用,但无法提取现金或进行转帐使用。 (二)、医保卡余额查询:参保职工可通过拨打制卡银行电话95566进行余额查询,也可在制卡银行或市区定点医院、药店查询。 (三)、医保卡交易查询:参保职工可以到制卡银行凭身份证和医保证要求打印医保卡交易记录,包括个人帐户金的拨付记录和消费记录,对交易记录有疑问的,可以到该行零售业务部进行查询。 (四)、个人在刷卡消费后,应及时核对消费项目及金额,确认无误后请在消费单据上签名,并保留底单。

医保医师管理制度

宜春城南医院 医疗保险定岗医师管理制度 根据医保相关政策和法规,为进一步规范我院医疗保险定岗医师的医疗行为,更好地维护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让患者享有国家基本医疗服务,结合本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定岗医师应认真核对参保人员《医疗保险证》、《医疗保险病历》等相关资料,对冒名就医及其它违反医保规定的行为及时制止并上报院医保办,杜绝骗保行为,确保基金安全。同时与患者积极沟通,坚持因病施治的原则,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杜绝超范围检查、治疗。 2、门诊开药必须遵守以下规范:(1)急性疾病不超过3天量; (2)慢性疾病不超过7天量;(3)行动不便者不超过两周量;(4)慢性病行动不便的患者,家属代取药挂号时,需同时出示患者身份证。(5)患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慢性肝炎、肝硬化、结核病、精神病、癌症、脑血管病、前列腺肥大十种疾病,为保持病情稳定,需长期服用的同一类药物,不超过30天的药量。 3、严格遵守目录外用药、诊疗项目等政策规定,严格执行病人(或家属)告知制度、签字同意制度和门诊规定病种用药及住院病人出院带药的规定。 4、坚持首诊负责制,执行逐级转诊制度,不得诊断升级,不得推诿拒收危重病人,不得以各种借口使参保人员提前或延迟出入院。

5、严格掌握出入院标准,严禁将不符合住院标准的参保患者收入住院治疗。不得在患者住院期间开搭车药、串换药品等。积极推进临床路径工作,减少住院日与住院费用。 6、医保患者病历记录应及时、准确、完整、清楚。在医嘱中真实、详细、完整的记录各项检查、化验、治疗、用药及出院带药等项目,各项检查化验报告单齐全。 7、专人负责医保病历、处方检查,定期召开全体临床医生及相关人员会议,进行病历、处方点评工作。对于医保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信息,分析原因,认真纠正。 8、对于违反医保规定的医疗行为,严格按照医院相关规章制度给予相应的处理。对一个月内拒付3人次以上的,通知科主任和当事人约谈;连续被约谈两个月的医生,停一周处方权;拒付费用由医师个人承担,每笔拒付另加罚50元。 9、进一步完善HIS系统,保证数据上传及时、准确。加强与上级医保部门的沟通,发现问题,及时与医保中心联系,妥善解决。 雨滴穿石,不是靠蛮力,而是靠持之以恒。——拉蒂默

异地就医和工作调动医疗保险怎么用

异地就医和工作调动医疗保险怎么用  社会医疗保险是人生中非常重要的险种之一,只有有了医疗保险,才能更好地病有所医,健康生活。正常情况下,大家都知道如何使用医疗保险。但在一些不常见的情况下使用可能回遇到一些问题,例如异地医疗保险怎么用,调动工作后医疗保险怎么用等等。 异地就医医疗保险怎么用 “由于某些原因,需要在外地就医,不知医疗保险可否正常使用”,太多人有这样的疑惑。例如出差需进行急诊,虽在外地工作但在老家参加的保险等等,都会面临这样的问题。 其实,在面临异地就医时,各地的医保使用规定都不一样,全国没有一个统一的规定。例如,《广州医疗保险办法》规定只有四种情况可以异地就医用医保,分别是参保人在境内同一异地居住、工作或学习6个月以上的长期异地就医,异

地急诊,学生异地就医,异地转诊,并且需要事前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确认手续。可见,广州市对于异地就医使用医疗保险的限制还是比较多的。 那么,成功办理异地医保就医后,产生的医疗费用由本地还是异地来报销?这就涉及到了医疗保险怎么用的问题。广州市医保机构规定在指定医疗机构就医所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由异地定点医疗机构按相关规定给予记账结算。看来,要想用好医疗保险,需要对本地的医疗保险政策有详细的了解,如果只是盲目就医,到时报销起来可没那么容易。 工作调动剩余医疗保险怎么用 跳槽者原因一般有二:一是对现在的工作感到厌倦,或是压力很大;二是跳槽后的工作薪金更高,发展更好。无论是哪种原因,跳槽者在短时间内一般都会感到身心愉快。但是,跳槽会涉及到五险一金的问题,有些人会感到麻烦。以医疗保险为例,跳槽前剩余的医疗保险怎么用?难道就白白扔了吗? 其实完全不用担心,因为现在大部分地市对工作调动后的保险问题比较重视,对于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也就是说可以转移自己的医保关系,个人账户也就可以跟随转移划转,不会出现白缴费的问题。所以,工作调动后,医疗保险还是照常使用,并无太大影响。

医保宣传栏资料

长沙城区基本医疗保险宣传 一、入院须知。1、除急诊外,办理住院时,须提供身份证、门诊病历、市保需提供《诊疗手册》。 二、住院管理。1、医院应以降低参保人员个人负担为原则,确因病情需要使用部分自费或全自费的药品、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时,须逐项填写《长沙城区医疗保险病人自费项目同意书》,在执行前向病人或家属解释清楚,签字确认后方能使用(术中用药可事后补签)。2、特殊服务或特殊项目是指超出了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的支付范围,属于医保基金不予支付的特殊医疗服务项目或高消费、享受型消费项目、营养滋补保健药品,如超标准床位费、内置材料超限额的费用等,医疗保险一律不予支付。凡要求超标准提供医疗服务的参保患者,签字承诺超标费用完全由个人承担。3、医院必须提供每日清单。 三、出院须知。1、出院带药。只能带与疾病治疗有关的药品(限口服药,不得带检查和治疗项目出院),其中急性病不得超过7天量,慢性病不得超过15天量,品种不得超过4个。 四、医疗保险起付线标准 省直基本医疗保险起付线标准如下:

长沙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起付标准及个人自付比例 五、不列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情形 1、自杀、自残、斗殴、酗酒和吸毒; 2、交通、医疗事故; 3、工伤、职业病的医疗和康复; 4、出国或赴港、澳、台地区期间;

5、未经批准在非定点医疗机构、非定点零售药店和本地区外的医疗机构、药店就医购药的; 6、超出规定的病种目录、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的。 7、其他违法行为导致病、伤、残的。 六、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的诊疗项目范围 服务项目类:1、挂号费、院外会诊费、病历工本费2、出诊费、检查治疗加急费、点名手术附加费、优质优价费、自请特别护理等特需医疗服务。 治疗项目类:1、各类器官或组织移植的器官源或组织源2、近视眼矫形术、超声乳化术。3、气功疗法、音乐疗法、保健性的营养疗法、磁疗等辅助性治疗项目。 诊断设备及医用材料类:1、应用眼科准分子激光治疗仪、人体信息诊断仪器等现有的和新开展的大型医疗设备进行的检查、治疗费用。2、眼镜、义齿、义眼、义肢、助听器等康复性器具。3、各种自用的保健、按摩、检查和治疗器械。4、财政部门、物价部门规定不可单独收费的一次性医用材料。 非疾病治疗项目类:1、各种美容、健美项目以及非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等。2、各类减肥、增肥、增高项目的一切费用。3、各种健康体检、婚前检查、游泳体检、出境体检等。4、各种预防、保健性的诊疗项目5、各种医疗咨询、医疗鉴定。 生活服务项目和服务设施费用:1.就(转)诊交通费、急救车费、

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宣传单

繁昌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问答 (参保缴费部分) 一、《芜湖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市级统筹的实施意见》何时实行? 答:《芜湖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市级统筹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自2013年1月1日起实行,参保缴费基数和费率调整,从2013年7月1日起执行。 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对象有哪些? 答: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疗保险”)参保对象主要包括:我县行政区域内各类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城镇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及其职(雇)工,无雇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以下简称个体人员)。 三、职工医疗保险包括哪些内容? 答:职工医疗保险包括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救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 四、非我县户籍的,可以在我县以个体人员身份参保或接续职工医疗保险吗? 答:不可以。 五、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是如何确定的? 答:用人单位按上年度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职工个人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单位缴

费基数不低于职工缴费基数之和,职工个人以及个体人员缴费基数低于全省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计缴;超过300%的部分,按300%计缴。 六、医疗救助缴费基数是如何确定的? 答:参加医疗救助的单位职工、退休人员以及个体人员均以全省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 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基数是如何确定? 用人单位按上年度末职工月工资总额和退休人员月退休费之和为缴费基数。 八、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费率是多少? 答:单位缴费费率为8.5%,职工个人缴费费率为2%;个体人员缴费费率可选择7.5%或10.5%。 说明:根据上级相关文件规定,为减轻参保对象的缴费负担,对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费率进行了下调,目前单位缴费费率按6.5%执行;个体人员缴费费率可选择5.5%或8.5%。 九、医疗救助的缴费比例是多少? 答:医疗救助缴费比例为0.6%,由个人缴纳。 十、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比例是多少? 答: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比例为3%,由单位缴纳。 十一、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如何缴纳职工医疗保险费?

医保管理制度

医院 医疗保险管理制度、措施 目录 1、医院医疗保险管理制度 2、医院医保工作制度及管理措施 3、医院离休干部医疗管理措施 4、医院医保办公室人员行为规范 一、医院医疗保险管理制度 (一)机构管理 1.建立医院医保管理小组,由组长负责(组长副院长担任),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医保工作。 2、设立医院医保办公室(以下简称“医保办” ),并配备2—3 名专(兼)职管理人员,具体负责本院医疗保险工作。 3.贯彻落实柳州市政府有关医保的政策、规定。 4.监督检查本院医保制度、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5.及时查处违反医保制度、措施的人和事,并有相关记录。 6、加强医疗保险的宣传、解释,设置“医疗保险宣传栏” ,公布举报奖励办法和监督电话,公示诚信服务承诺书。正确及时处理参保病人的投诉,努力化解矛盾,保证医疗保险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医疗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不推诿病人,接诊时严格核对病历、卡与参保人员本人相符,发现就诊者身份与所持《医疗证》、IC 卡不符时,应扣留医疗保险证(有代取药证明的除外),及时报告医院医保办,医院医保办及时报告市医保中心。 2、诊疗时严格遵循“因病施治,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合理治 疗,合理收费”的原则,病历、处方、检查单等书写规范。 3.药品使用需严格掌握适应症。

4.收住病人时必须严格掌握入院标准,杜绝冒名住院、分解住院、挂名住院和其它不正当的医疗行为;住院用药必须符合医保有关规定,使用自费药品必须填写自费药品患者同意书,检查必须符合病情。 5.出院带药严格按规定执行。 (四)、患者基本信息、医疗项目及费用录入管理制度。 ①患者入院时,收费处要及时做好详细登记工作,登记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医保卡号、住院号、诊断、科别、门诊医师、入院时间。为初入院患者编上新住院号,或为再入院患者查回旧住院号才能办理有关手续,避免一人多号或一号多人的情况发生。 ②患者入院后,各类医疗文件的书写由医护人员按规定按时完成;由护士核对、录入并执行医嘱;诊疗项目及费用的录入必须正确无误,对出现有项目无收费、有项目多收费或无项目有收费的,追究科室负责人责任。 ③实行收费明细清单制,收费明细清单由住院科室提供,不按要求提供的追究科室负责人责任。 ④医院医保办每月检查患者基本信息、医疗项目及费用录入情况,对电脑录入的患者基本信息、收费项目等与病历记录不相符的,按规定处罚并追究科室负责人责任。 (三)药房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国家发改委制定公布的药品零售价格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集中采购价格,按医院药品采购供应制度采购药品。 2、公布本院所使用的药品价格及一次性医用材料价格,接受监督。 3.确保医疗保险药品备药率达标,不得串换药品。 (四)财务管理制度 1.认真查对参保人员的医保病历、IC 卡,把好挂号、收费关,按市医保中心医疗费管理的要求,准确无误地输入电脑 2.配备专人负责与市医保中心医药费结算和衔接工作,并按医保规定提供相关资料。 3.新增医疗项目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市医保中心上报。 4.严格执行医保中心的结报制度,控制各项相关指标,正确执行医疗收费标准。

医保政策宣传资料

医保门诊报销政策 1、门诊统筹 门诊统筹是指提取部分当年筹集的统筹基金,对医保居民在乡镇卫生院及定点村卫生室所发生的门诊费用,按照一定比例予以报销的制度。 2、报销程序 持《医保证》、身份证、户口薄在所属乡镇卫生院和门诊统筹定点村卫生室就诊,凭开具的门诊处方、收费收据可以报销。 3、报销标准 门诊补偿不设起付线。乡镇卫生院补偿比例为可报销费用的50%,封顶线为40元/天,120元/人/年。村卫生室补偿比例为可报销费用的50%,基本药物上浮10%;封顶线为20元/天,120元/人/年。 城镇居民医保门诊慢性病政策 一、门诊慢性病病种及补偿标准,共21种分别是: 1、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 2、肾功能衰竭透析治疗; 3、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 4、白血病; 5、血友病; 6、帕金森综合征; 7、扩张型心肌病; 8、风湿性心脏病; 9、慢性肺源性心脏病;10、重症肝炎、

肝硬化;11、脑瘫;12、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13、系统性红斑狼疮(有心、肺、肾、肝及神经系统并发症之一);14、类风湿性关节炎(活动期);15、糖尿病(合并感染或有心、肾、肝、神经并发症之一); 16、高血压病三期(有心、脑、肾并发症之一);17、脑血管病(脑出血、脑梗塞、脑血管畸形);18、结核病(在治疗疗程内);19、重症肌无力;20冠心病;21、重性精神疾病。 缩短审批时限,对于一般的门诊慢性病,一般每半年由市县两级组织医疗专家集中鉴定一次,对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肾功能衰竭透析治疗、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白血病、血友病、重性精神疾病、心脏支架手术、心脏搭桥手术等可随时申报、按月鉴定。 二、门诊慢性病就医购药管理 1、定点就医购药。门诊慢性病患者必须到指定的门诊慢性病定点医疗机构治疗或取药。未经经办机构批准,在非门诊慢性病定点医疗机构治疗或取药的费用不予报销。 2、严格用药范围。门诊慢性病患者用药仅限于通过鉴定的病种,不得扩大用药范围。门诊慢性病医疗机构原则上按照一种病三种药、两种病四种药、三种及以上病五种药的要求(中草药按一种药品对待),为患者提供医药服务;对尚未核定用药范围的,要告知患者凭临床医师开具的处方到所在地经办机构或人社所核定。未核定用药范围的,门诊医疗费不予报销。 3、规范用药及检查。定点医疗机构要按照医嘱提供医药服务,并在患者的专用病历本上予以记录。需要调整药品用量时,须有临床医师开具的处方,并报经办机构核准,不得擅自调整。一次购药不超过30天用量;药品用量不超过药品说明书规定的最大剂量。因病情需要进一步检查、诊疗的,应提前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或所在地人社所(居民)签字核准。需要住院治疗的,住院期间不能同时发生该病种的门诊费用。 4、定期年度审核。每年对鉴定通过一年以上、享受门诊慢性病待遇的患者,进行年度审核。患者应提供近一年来的门诊慢性病相关检查化验报告的复印件或住院病历复印件。对经过治疗、身体康复、不再符合门诊慢性病鉴定标准的,终止其享受下一年度门诊慢性病待遇 三、门诊慢性病申请所需材料: 1、出具县级以上国有医疗机构住院病历、化验单、检查报告单等医护文书 2、《医保证》复印件、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一寸免冠照片两张; 3、交送当地卫生院医保报销办公室后,报送县医保处进行审批。 四、门诊慢性病费用报销: 慢性病患者在县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门诊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负责审核、垫付补偿费用;县外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费用,由县医保处负责审核,报销时需持定点医疗机构门诊病历、收费发票原件、处方、费用清单、医保证、慢性病门诊医疗证、身份证(户口薄)等有效证件,交送当地卫生院后报送县医保处进行审批后再进行报销。 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费用的项目 一、药品1、主要起营养滋补作用的药品; 2、部分可以入药的动物及动物脏器,干(水)果类; 3、用中药材和中药饮片泡制的各类酒制剂; 4、各类药品中的果味制剂、口服泡腾剂; 5、血液制品、蛋白质制品(特殊适应症与急救、抢救除外);

医保管理制度

医保管理制度 (一)机构管理 1.建立院医保管理小组,由分管院长负责,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医保工作。 2.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医保的政策规定。 3.监督检查本院医保制度规定的执行情况。 4.及时查处违反医保制度规定的人和事,并有相关记录。 (二)医务管理 1.中西药品处方书写要求有姓名、性别、年龄、日期、工作单位及家庭地址、剂型、剂量、用量、用法、医师签名。 2.控制药品需严格掌握适应症。 3.急诊处方不开与急诊无关的药品、控制使用的抢救药品要注明病情、履行审批手续。 4.住院用药必须符合医保有关规定,使用自理药品必须填写自费项目认同书,检查必须符合病情。 5.出院带药严格按规定执行,禁止挂牌住院。 6.特殊检查和治疗,应指征明确,审批手续完备,实行自负比例的,按比例收取费用。 (三)药房管理 1.按药品采购供应制度采购药品。 2.划价正确。 3.医保用药占医院药品目录比例,不得串换药,而无医师签名处方

的药品。 (四)财务管理 1.认真查对参保人员的《医保证》、IC卡,把好挂号、收费关,按市医保中心医疗费管理的要求,准确无误地输入电脑。 2.配备专人负责与医保中心医药费结算和衔接工作,并按医保规定提供相关资料。 3.新增医疗项目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医保中心上报。 4.严格执行医保中心的结报制度,控制各项相关指标,正确执行医疗收费标准。 5.对收费操作上发现问题,做到及时处理,并有相关处理记录。6.参保人员出院结帐后,要求查询收费情况,医保窗口和财务部门做到耐心接待,认真解释,不推诿。 (五)信息管理 1.当医保刷卡出现错误时,窗口工作人员及时通知信息科,由信息科工作人员利用读卡程序来检查卡的质量,如卡有问题,信息科及时向医保中心汇报。 2.当医保结算出现问题时,窗口工作人员及时通知信息科,由信息科工作人员来查帐,确保结算正确,如在查帐过程中发现问题,及时向医保中心查询。 3.信息科机房做好医保前置机的数据备份,同时准备好备用服务器,如果医保前置机宕机,马上手工把备用服务器联上网络,确保医保系统的运行。

外地就医医保报销释疑(举例_外地人到北京)

医保报销释疑之一 去年底,年过六旬的张老太从太原来到北京,准备为儿子、媳妇看孩子。张老太至少要在北京住三年,等孙子上了幼儿园才能回太原。由于时间匆忙,张老太没来得及办医保关系就来了北京,现在该去医院开高血压药了才想起来。高血压药要长期吃,加起来钱可不少,退了休收不高的张老太一时发起愁来。 其实,目前中国向张老太这样需要异地就医的人还真不少。仅参加医保的退休老年人就达3700多万,他们有的需要到子女工作地养老,有的喜欢去气候宜人的城市过冬、避暑,安度晚年。老人们在地区之间的流动性越来越大,他们看病就医时不可避免地会遇到异地医保报销困难等问题。此外,随着改革开放的脚步加快,许多年轻人的工作也处于流动状态,在异地工作、发展的机会增大,他们也面临着异地就医的问题。 所谓异地就医,是指参保人员在统筹地区以外的就医行为。一种是工作需要驻外工作,另一种是退休到外地生活的老年人。因为不同城市的医疗保险政策规定各不相同,具体的政策不尽相同,还需要咨询当地的医疗保险管理部门,但大同小异。北京是异地养老最突出的城市之一,这一期我们以北京为例〔参看《北京市医疗保险异地安置(外转医院)申报审批单》〕,详细解读异地就医医保手续怎样办理。 异地申请审批 1.异地就医人员需先通过参保单位或街道社保所到区县医保中心进行异地安置审批,在当地申领一张《×××市医疗保险异地安置(外转医院)申报审批单》(即领取《医疗保险手册》的部门),填写好相关内容。 2.到异地医院(你所选的要去城市医院的医保办公室)医保部门盖章。 3.把《××&t imes;市医疗保险异地安置(外转医院)申报审批单》返回到申请地经办机构,等待批准。 4.异地审批期限为一年(即办理日期开始至次年的当天),农村医疗保险报销。一年内不能变更;审批期限到期后,如异地安置人员仍需保留异地就医,应重新审批。 异地选医院 各地对异地就医可以选几家医院的规定不一样,一般是两到三家。如果规定选两家医院,可以选一家三级综合医院,再就近选一家医院;如果规定选三家医院,可以在前两家医院的基础上,再选一家与自己疾病相关的专科医院。 异地报销 1.异地就医的门诊和住院报销人员需出示费用的收据和清单,处方底方,明细表,医保

医疗保险宣传

医疗保险宣传资料 基本政策 1、什么是基本医疗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根据财政、企业和个人的承受能力,以较低的筹资水平,尽可能覆盖所有职工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现阶段我局在川参保单位执行的是四川省省级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其保障水平在四川省各地市州的医疗保险中是较高的。 2、什么是补充医疗保险? 补充医疗保险是建立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由企业自筹资金建立。 我局在川单位现行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的最高支付限额(封顶线)为22.5万元,即您一个自然年度内累计报销的医疗费用(包括住院和门诊特殊疾病医疗费用)不能超过22.5万元。参加了补充医疗保险,最高限额可以再提高43万元达到65.5万元。 3、我的医疗个人账户资金(IC卡)是如何计算的?多久注入? 个人账户资金的划拨分在职和退休两种情况,在职职工的计算方法是: 50周岁以下:本人基本医疗保险月缴费基数×(2% + 实足周岁×0.02%) 50周岁以上(含50岁):本人基本医疗保险月缴费基数×(2% + 实足周岁×0.035%)

缴费基数按个人养老缴费基数,现每年7月份调整。 退休职工的计算方法是:本人上年度养老金×(2% + 实足周岁×0.035%) 养老金低于上年度成都市平均工资的,按上年度成都市平均工资计算,2008年为1828 元,每年7月调整。 举例来说: ①一位35岁的在职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1200元/月,每月的医保个人账户资金为:1200×(2% + 35×0.02%)= 32.40元; ②一位52岁的在职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为1800元/月,每月的医保个人账户资金为:1800×(2% + 52×0.035%)= 68.76元; ③一位61岁的退休职工,养老金为2000元/月,每月的医保个人账户资金为:2000×(2% + 61×0.035%)= 82.70元。 局社保处每月中旬(12日-15日)为职工注入上月个人账户资金,每年12月31日为账户计息一次,当年上账部分,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上年结转的资金本息,按3个月整存整取利率计息。 4、医保卡加密方法 ①在联网医院或联网药店仅限于密码设置,不能进行密码修改。 操作方法:首次设置密码:登录门诊(住院)收费程序→读卡→提示输入出生日期8位数→输入6位数密码→再输入6位数密码→提示“密码设置成功”;设置密码后使用,直接输入密码即可; 出生日期准确查找方法可直接通过劳人科医疗保险经办人核实 设置密码后遗忘处理请参保人员找劳人科医疗保险经办人处理

医保政策宣传在医院管理中的需求及效果

医保政策宣传在医院管理中的需求及效果 发表时间:2016-12-01T13:35:31.350Z 来源:《心理医生》2016年22期作者:马兴军黄会珍蔺秀梅 [导读] 近年来,随着国内医疗与保险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为参保人员提供快捷、方便的医疗服务,也已成为医院医保工作的重点和难点。 (宁夏回族自治区彭阳县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宁夏固原 756500) 【摘要】新时期医保人员应当从办公室走出去,到门诊、下病房,建微信群、发放调查问卷,全面了解基层工作人员和患者与家属的困惑,以此来提高办公效率,分析大数据,协调部门关系,强化和宣传政策精神。本文将对医保政策及其宣传进行分析,并在此基础上就其在医院管理中的需求和效果深入探讨。 【关键词】医院管理;医保政策;宣传;需求;效果 【中图分类号】R197.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8231(2016)22-0269-02 近年来,随着国内医疗与保险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为参保人员提供快捷、方便的医疗服务,也已成为医院医保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宣传医保政策,具有导向性。针对目前我院医保现状,对医保政策宣传在当前医院管理实践中的需求和效果进行分析,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1.医保政策宣传在医院管理中的需求 1.1 医院管理和发展对当前的医保政策需求 作为国内医疗卫生三项改革体制,医疗保险是一种需通过立法的形式来实施的社保制度,其涉及到诸多参保群众的利益,而且关系着整个社会经济的和谐发展。医院面对医保改革前沿,既要提供相应的医疗服务,又要对医疗费进行严格控制,医保改革规定需通过医院具体落实,这样才能实现医保及其改革的初衷,从而实现医保改革之目的。从当前国内各地市医保局工作实践来看,为了能够从付费机制的实施上对医疗费用歪曲增长进行控制,正在多方进行调研,尽可能选择新的、有效的医保监督管理模式。比如,疾病诊断分类系统管理模式,在国内三级医院中已经开始试点运行。从我院来看,如果想在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占据一定的位置,使其更具市场竞争力。从领导到管理者,一定要对医保政策加强重视,对医保改革及其动态进行实时监控。医院管理过程中,结合本院情况,采用产出模式,对各项指标进行制定、分析,对医院内部管理流程进行制定,确保各部门各尽其职,责任落实到人。 1.2 基层医务人员急需医保政策 对于国内医院而言,通常以某几个科室为主,同时还对内科、儿科、眼科以及乳腺和计划生育等科室实施医保。对于基层医务人员而言,基本医保与生育保险一样重要,然而多样化的科室,使医院医保种类呈现出多元化的特点。随着城市化建设进程的不断加快,城市流动人口不断增多,各类参保人群医疗费用报销政策大相径庭,以致于临床医师对新时期的医保政策存在这较大差异的需求。值得一提的是,全部针对医患的窗口人员、各类人员,必须对医保政策熟练掌握,并且对医患及其家属做好解释和操作。从这一层面来讲,对基层医务人员加强医保政策和精神宣传,这是非常有必要的。 1.3 患者对新时期医保政策需求 近年来,随着我国医保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国内参保人数已经超过了13亿。虽然基本医疗已经基本实现了全民覆盖,但因医保身份不同而出现差异性报销比例。对于城镇居民、工伤、失业以及生育保险机制而言,主要是针对特定人群而设定的,户籍改革以及城市化建设不断发展,参保人员的身份变更快、更多。需要强调的是,并非参保人拿到了医保卡即可进行医疗费用报销。患者自进入医院挂号开始,就应当明确个人的医保权利及其范围、需承担的责任以及需获取的证明材料和如何应用社保卡,只有这样才能有效避免误操作造成的医保数据信息错误或者丢失。对于这些医保政策而言,除参保单位明确外,医院医保政策宣传工作也应当落实到位,对患者应当进行及时的提醒与告知,并在此基础上建立明确的流程,尤其要对易出错部分明显的张贴出来,对患者进行提示。采用该种方式,不仅可以有效节约患者就诊时间,而且能够有效减少医患纠纷。 二、加强医保政策宣传的有效策略 基于以上对当前医保政策宣传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分析,笔者认为要想加强医保政策宣传,切实落实新的医保政策,使广大患者和参保人员受益,可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2.1 提高医保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技术 实践中,应当组织医保人员进行系统化学习,准确把握新的医疗保险制度、规定和政策。通过对医保人员加强教育培训,医保办人员应当考取医保管理师资格,以此来指导基层医保工作。 2.2 加强临床与科室人员医疗保险教育培训 对于医保办而言,应对定期举办各种类型的医保政策宣传讲座,深入具体科室组织相关医务人员进行医保知识和操作学习,并在院内平台上开设专题网页。需要强调的是,医院医保管理人员应当既要能够“走进来”,又要能够“走出去”。比如,参加医疗保险知识竞赛等,并且在各科室设立医保人员重点培训点,负责监管和指导,从而使医务人员能够在医疗服务实践中,准确贯彻和落实医保政策。 2.3 提高医务人员的医疗诊断行为规范化程度 实践中,用好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完善和改进HIS系统,从而使各环节均迹可查。同时,还要充分利用审核机制、反馈机制等,对医疗保险政策强化指导。实际操作过程中,医保办应当及时审核实践中的问题和不足之处,并且第一时间将问题反馈给责任人,通过交流认证,做出对应的处理措施。此外,在年终考核过程中,将医务人员的工作规范评定纳入到综合考评指标之中,对医保管理起到显著作用的科室和人员进行专项奖励,以此来促进医保体制的持续改进。 2.4 加大医保宣传力度 在医疗实物中,为了能够更加方便和准确了解新的医保政策和制度,使相关人员及时享受国家医疗保险利益,建议在院内适当的位置摆放本院常见险种及其报销流程宣传板,患者在挂号的过程中同时发给他们就诊流程、门诊护士站以及医疗保险提示小册子,而且医院网络平台上应对开设专门的医保政策专题、专栏,设二十四小时客服电话,为患者提供实时答疑服务。 医院通过加强医保政策宣传,促进了整体管理水平的提高。比如,本院自2014年至今,基本医保患者住院药费比例下降至19%;基本

医保医师管理办法

医疗保险医师管理办法 根据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相关政策和法规,为进一步规范医疗保险定岗医师的医疗行为,更好地维护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建立和谐的医、保、患关系,结合本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 加强组织管理,大力宣传医保相关政策,完善规章制度。提高医务人员对医疗费用总量控制的理解和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的意识。 2.认真核对参保人员《医疗保险证》、《医疗保险病历》等相关资料,对冒名就医及其它违反医保规定的行为及时制止并上报医保办,杜绝骗保行为,确保基金安全。同时与患者积极沟通,坚持因病施治的原则,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杜绝超范围检查、治疗。 3. 门诊开药必须遵守以下规范: (1)急性疾病不超过3天量。 (2)慢性疾病不超过7天量。 (3)行动不便者不超过两周量。慢性病行动不便的患者,家属代取药挂号时,需同时出示患者身份证。 (4)患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慢性肝炎、肝硬化、结核病、精神病、癌症、脑血管病、前列腺肥大十种疾病,为保持病情稳定,需长期 服用的同一类药物,不超过30天的药量。 4.严格遵守目录外用药、诊疗项目等政策规定,严格执行病人(或家属)告知制度、签字同意制度和门诊规定病种用药及住院病人出院带药的规定。 5.坚持首诊负责制,执行逐级转诊制度,不得诊断升级,不得推诿拒收危重病人,不得以各种借口使参保人员提前或延迟出入院。

6.严格掌握出入院标准,严禁将不符合住院标准的参保患者收入住院治疗。不得在患者住院期间开搭车药、串换药品等。积极推进临床路径工作,减少住院日与住院费用。 7.医保病历记录及时、准确、完整、清楚。在医嘱中真实、详细、完整的记录各项检查、化验、治疗、用药及出院带药等项目,各项检查化验报告单齐全。8.专人负责医保病历、处方检查,定期召开全体临床医生及相关人员会议,进行病历、处方点评工作。对于医保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信息,分析原因,认真纠正。 9.对于违反医保规定的医疗行为,严格按照医院相关规章制度给予相应的处理。每月对医保违规处方进行公示;对一个月内拒付3人次以上的,通知科主任和当事人约谈;连续被约谈两个月的医生,停一周处方权;拒付费用由医师个人承担,每笔拒付另加罚50元。 10.进一步完善HIS系统,保证数据上传及时、准确。加强与医保中心的沟通,发现问题,及时与医保中心联系,妥善解决。

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管理办法

成都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管理办法 成劳社办〔2008〕479号 第一条为保障参保人员基本医疗,规范异地就医管理,根据《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成都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异地就医按驻外时间的不同分为长期和短期驻外的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长期驻外人员是指在异地居住、工作或学习6个月以上(不含本数,下同)的参保人员。短期驻外人员是指因公出差、学习、进修、考察和探亲等原因在异地暂住6个月以内(含本数,下同)的参保人员。 第三条成都市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异地就医费用包括: (一)长期驻外人员在异地就医登记有效期内因病在本市行政区域以外(不含国外和港、澳、台地区,下同)医疗机构的住院医疗费用、门诊特殊疾病、门诊抢救无效死亡的医疗费用; (二)短期驻外人员因突发疾病进行急救或抢救发生的在本市行政区域以外医疗机构的住院医疗费用、在门诊抢救无效死亡发生的门诊费用。 第四条异地就医的审核及医疗费结算,按《办法》和《暂

行办法》规定的支付范围、支付标准和目录执行。 第五条用人单位为长期驻外参保人员申报异地就医,应在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所属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事前核准登记手续。办理时,单位应提供下列材料: (一)《成都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申报表》; (二)驻外分支机构的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税务登记证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无驻外分支机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的单位应提供书面情况说明和异地购房合同、租房、租柜协议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等辅助证明材料;属劳务派遣性质的单位,派遣方与用工方签订的派遣协议中明确了工作地点的,应提供派遣协议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没有明确工作地点的,应由用工方出具异地工作的书面证明(须加盖单位公章)。 第六条长期异地居住的退休人员申报异地就医,应在基本医疗保险关系所属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事前核准登记手续。办理时,个人或单位应提供下列材料: (一)《成都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申报表》; (二)非本市户籍退休人员,应提供下列任一证明材料:异地的户籍复印件、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长住证明原件、暂住证复印件;本市户籍退休人员,应提供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长住证明原件或暂住证复印件; (三)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出具受委

医保整改报告范本.doc

医保整改报告范本 篇一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完善医保管理责任体系 接到通知要求后,我院立即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以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自查领导小组,对照有关标准,查找不足,积极整改。我们知道基本医疗是社会保障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深化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政策,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是保障职工基本医疗,提高职工健康水平的重要措施。我院历来高度重视医疗保险工作,成立专门的管理小组,健全管理制度,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定期对医师进行医保培训。医保工作年初有计划,定期总结医保工作,分析参保患者的医疗及费用情况。 二、规范管理,实现医保服务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 几年来,在市劳动局及市医保处的正确领导及指导下,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如基本医疗保险转诊管理制度、住院流程、医疗保险工作制度、收费票据管理制度、门诊管理制度。设置“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宣传栏”和“投诉箱”;编印基本医疗保险宣传资料;公布咨询与投诉电话xxxx;热心为参保人员提供咨询服务,妥善处理参保患者的投诉。在医院显要位置公布医保就医流程、方便参保患者就医购药;设立医保患者挂号、结算等专用窗口。简化流程,提供便捷、优质的医疗服务。参保职工就诊住院时严

格进行身份识别,杜绝冒名就诊和冒名住院现象,制止挂名住院、分解住院。严格掌握病人收治、出入院及监护病房收治标准,贯彻因病施治原则,做到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无伪造、更改病历现象。积极配合医保经办机构对诊疗过程及医疗费用进行监督、审核并及时提供需要查阅的医疗档案及有关资料。严格执行有关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无自立项目收费或抬高收费标准。 加强医疗保险政策宣传,以科室为单位经常性组织学习了《xx市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汇编》、《山东省基本医疗保险乙类药品支付目录》等文件,使每位医护人员更加熟悉目录,成为医保政策的宣传者、讲解者、执行者。医院设专人对门诊和住院病人实行电话回访,回访率81.4%,对服务质量满意率98%,受到了广大参保人的好评。 三、强化管理,为参保人员就医提供质量保证 一是严格执行诊疗护理常规和技术操作规程。认真落实首诊医师负责制度、三级医师查房制度、交接班制度、疑难、危重、死亡病例讨论制度、术前讨论制度、病历书写制度、会诊制度、手术分级管理制度、技术准入制度等医疗核心制度。 二是在强化核心制度落实的基础上,注重医疗质量的提高和持续改进。普遍健全完善了医疗质量管理控制体系、考核评价体系及激励约束机制,实行院、科、组三级医疗质量管理责任制,把医疗质量管理目标层层分解,责任到人,将检查、监督关口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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