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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修课实施管理办法

选修课实施管理办法
选修课实施管理办法

苍溪县职业高级中学

选修课实施、管理办法

一、课程开设的依据

学生的需求:学校对学生进行调查,得到学生对开设选修课程的要求反馈。

学科的要求:各学科教师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教育教学要求,提出关于选修课程设置的设想。

地域发展的要求:苍溪县有着独特的历史、人文、环境等特点,作为国家级重点职业学校,学校应主动担负起为家乡、为社会服务的任务,积极开设与当地经济紧密结合的农村实用性课程。

社会发展的需求:社会的发展需要学生及时的掌握有关科学、信息、人文等方面的最新成果,选修课程的设置应能满足社会这方面的需求。

二、课程结构与门类

我校从学生对学习的选择性程度、知识存在的形态、学生在整个学习过程中的学习状态以及学生学习的组织形式等角度出发,重点开设下面五类选修课程。

⑴知识拓展类课程:结合必修课的知识进行知识面的拓展,重点改善学生的知识结构。

⑵实践能力培养类课程:将学科知识与生活实践紧密结合,着

眼于对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

⑶综合技能类课程:适应学生跨专业选修的需求,糅合多种学科内容,注重培养学生的综合职业能力。

⑷个性发展类课程:培养学生的兴趣爱好,帮助学生着力发展一项或多项智能,发展个性特长。

⑸农村实用技术课程:根据我县经济特点,开设多种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培养一大批立足当地的实用性人才,为新农村建设服务。

三、实施与评价

⑴建立领导机构

由校长、教导处、教科室、生产实习处、教研组共同组成课程开发委员会,校长任委员会主任,为选修课程开发提供组织保障和领导保障,其职能是:咨询、把关、审查和提供帮助。

⑵进行前期论证

前期论证主要从两个方面进行:一是将课程开发的目的、意义、项目报课程开发委员会,经委员会讨论认定;二是将开发的课程拿到学生中去征求意见,看学生是否喜欢、是否需要所开课程。

⑶培训师资

师资培训的重点是:①课程理论的培训--------使教师初步掌握课程的一些基本原理,明确课程目标、课程内容、课程实施、课程常识、课程探究等基本原理,为课程开发提供理论依据;②专业知识培训--------使教师不断拓宽知识面,重新构建知识结构,为课程开发提供知识和智力上的支持。

⑷确定题目,搜集资料

选修课程的开发首先需要明确主题、范围与领域。主题的确立首先考虑以下因素:一是学生的内在需要,通过发放问卷、开座谈会等形式,让学生自己确定感兴趣的领域和知识。课程的确立以学生的兴趣、需求为基准。二是选修课程的开发必须有相应的资料、信息做支撑。要对社会和学校的课程资源进行评估,使开设的课程植根于社区和学校现有的课程资源中。

课题主题确定后,要大量搜集资料。资料搜集渠道要广泛,既要利用图书室、资料室收集文本资料,也要充分利用网络,从网上获取相关信息,还要走入社会,去获取实践性资料。资料的收集和应用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一是资料的科学性要经的起推敲;二是资料的内容要与学生的学习、生活紧密相关,深度要符合学生的接受水平;三是信息具有前沿性,要把与课程有关的最新信息、最新研究成果通过课程介绍给学生,并能激发学生的探究欲望。

⑸撰写《课程纲要》和教材

申请开设选修课程的教师首先必须写一份简要的《课程纲要》,同时向学校教科室提交《课程申报表》,交给学校课程开发委员会初审。

《课程纲要》一般包括下述内容:

一般项目----包括主讲教师、教学材料、课程类型、授课时间和授课对象等内容。

具体内容----①课程目标;②课程内容;③课程实施;④课

程评价。

在《课程纲要》通过审查后,教师应尽可能编写出相应的课程教材,并交由学校课程开发委员会评审通过。

⑹教师开题,学生选课

凡是开设选修课程的教师均应通过学校安排的形式向全体学生介绍所要开设课程的主要内容、目的、授课方式等,让学生自主选择。学生选课后,年级进行汇总,依据具体情况作适当调整,分班教学原则上不出现超过60人的大班,以保证管理。若一些课程确受学生普遍欢迎,可采用分期形式。

⑺动态管理

对于选修课程的开设和管理是一个动态过程,由教师、学生组成的教学评估调整循环系统不断对教学计划进行完善,以达到满足学生需求的目的。

①教师的自我评价系统:包括两个子系统。第一,每位教师在实施教学计划的过程中不断进行自我教学评价,并据此随时对教学计划进行调整(以微调为主)。第二,教师总结一学期教学情况并对下学期计划进行调整。

②学生的学习反馈系统:包括两个子系统。第一,学生在学习过程中,会发现学习的内容和自己的需求有差异,可把这种差异反馈给教师,教师再根据教学情况对教学计划进行调整以最大限度地满足学生要求。第二,教师通过对学生的评价,发现其不足,对教学计划进行调整。

③发现并开发学生潜能系统:教师在教学过程中通过观察、提问、师生交流、考核等方法对学生进行了解,发现学生潜能,根据我校实际,为同一类学生开设个别课程,进行因材施教。当然,教师要根据同一类学生特点和需求,单独制定课程计划并着手实施,进入教学评估调整循环系统。

⑻课程评价

选修课程的评价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

①对课程开发实施者的评价。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学生选择的人数,二是学生实际接受的效果和取得的学习成果,三是领导与教师听课后的评价,四是学生问卷调查的结果,五是教师采取的授课方式及运用现代教育技术的情况。学校选修课程开发委员会应从以上几个方面入手,研究各因素应占多大权重,最后把几个方面的因素综合起来考虑,形成对课程开发者的最终评价。

②对学生的评价。选修课程中对学生的评价主要采取学分制。学分的给定应考虑三方面的因素。一是学生学习该课程的学时总量,不同的学时给不同的分数;二是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表现,如态度、积极性、参入状况等,由任课教师综合考核后给出一定的分值;三是学习的客观效果,包括教师采取适当方式进行的考核和学生在学习中取得的各种形式的成绩。三个方面的因素中要以学生参与学习的学时量的考核为主,过程与结果为辅,但最终的学分要把三方面的因素综合起来考虑。

四、管理制度

⑴选课管理

学校每学期均对本学期开设的选修课程进行公示,开课教师通过学校安排的形式向全体学生介绍所要开设课程的主要内容、目的、授课方式等,学生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选课。选课采用随选随报、报满为止的方式,有特殊要求的教师在学生报课过程中即进行筛选;当一门课程的选课名额已满时,后续学生可转选其他课程,但每名学生每学期至少要选报一门课程。学生在确定选修某一门课程后,本学期内原则上不得随意更改选学课程。

⑵日常管理

①教导处对全体学生的课程选修情况作严格统计。选修课情况记入学生档案。②学生应严守学校纪律,不得迟到、早退、旷课。学习中要认真听讲,积极思考,努力探索,大胆创新。③教师要对本课程选修学生的上课情况严格考勤记录,将有关情况及时报教务处和相关班级的年级组长或班主任。④选修课任课教师应按《苍溪职中教学常规要求》,严格要求自己,制定详细教学计划,努力培养学生的实践技能和创新意识,开发学生的潜能,发展学生的个性特长,并结合课程特点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⑤班主任要配合教导处加强对本班学生的选修课考勤管理。因参加其它活动或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选修课学习的学生需将情况报知班主任,不得随意离校。

⑶考核管理

选修课考核于每学期结束时进行,可采用试卷检查、撰写小论文、实际操作等多种形式。学生考核成绩应结合平时表现综合评定。一般平时考查占40%,结业考核占60%。学校对学生的选修课实行学分制,学生每选修完成一门课程记2个学分,原则上考勤部分记1个学分、考核成绩记1个学分。学生在校期间,应完成10个以上学分方可毕业。

五、保障措施

⑴物质配备:实施选修课程所需的各种研究资料、一切器材、外出开会、参观所需的交通工具等按时足量配备和安排。

⑵制度配套:建立制约与激励机制,推动选修课程工作的全面开展。完善选修课程授课管理制度;完善评估评价制度:学校将选修课程工作的开展情况列入对教师的业绩考核,年度评选课程改革实验先进集体与个人等。

二○○七年十二月

选课管理系统要点

数学与计算机学院 课程设计说明书 课 程 名 称: JAVA 数据库网络综合课程设计 课 程 代 码: 题 目: 选修课程管理系统 年级/专业/班: 2012 级计科 3 班 学 生 姓 名: 徐茂淋 学 号: 312012********* 开 始 时 间: 2014 完 成 时 间: 2014 年 12 年 12 月 2 月 28 日 日 课程设计成绩: 学习态度 及平时成 绩(20) 技术水平 与实际能 力(20) 完成 情况 (20) 创新(5) 说明书(计算书、图 纸、 分析报告)撰写 质量 (35) 总 分 (100)

指导教师签名:年月 日 数学与计算机学院 课程设计任务书 ( 2014/ 2015学年第1学期) 专年业: 级: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2012 课程名称: 课程代码: JAVA 数据库网络综合课程设计

一、设计题目 选修管理系统 二、主要内容 调查学校教务处,设计用于管理全校学生选修课活动的系统。主要功能有: 1.全校选修计划课程管理; 2.全校选修开课课程管理; 3.全校学生选课管理; 4.全校选修课成绩管理; 5.打印报表; 6.系统维护,如数据安全管理(含备份与恢复)、操作员管理、权限设置等; 要求: 1.设计学生选课录入界面及学生选课查询界面; 2.设计课程输入界面和学生选课表及课程选修情况查询界面; 3.根据学生库和课程库,输出学生课程表(选课冲突时按学号分配课程); 三、具体要求 1.对系统作需求分析和数据库逻辑结构设计。 2.设计出ER模型,并完整标明每个实体型的相关属性,推荐使用Erwin实现。 3.利用前台开发工具,完成对每个实体型中实体数据的查询和编辑操作,并 提供相应的界面。

选修课设置与管理办法

选修课设置与管理办法(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校选修课的管理,提高选修课质量,建设精品选修课,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选修课是为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拓宽学生的知识面,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使学生更好地适应社会、经济、科技对人才多样化需求,由学校根据培养方案、学科发展及专业需要,结合学校特色和专业优势而设置的。 第二章课程分类 第三条基础通识类选修课是在学校已有的学科门类中设置的具有普遍教育意义,并符合高职高专培养要求的课程,面向全校学生开设。 第三章设置原则 第五条选修课的设置应体现学校总体的人才培养目标、定位和特色,满足学科专业人才培养的需求和社会发展的要求。 第六条选修课的设置要遵循必要性原则,即与已有必修课和其他选修课内容重复或相近的,不得另设选修课,不得因人设课、因工作量设课。

第四章申报与审批 第七条申报开设选修课的教师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开课教师应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并有两年以上(含两年)教学经历。 (二)开课教师应对拟开设课程有较深入的研究,有一定的学术成果,或者已编写拟开课程的教材或讲义,或者已出版相关专著。 (三)申报材料应包括课程介绍、教学大纲与要求、备选教材或讲义、参考文献目录、教案提纲和教学日历、考核办法等。 第八条选修课由一人申报的,申报人为课程负责人;由数人共同申报的,需确定一名课程负责人。由二级学院(部)申报,每门课程至少申报2名任课教师,最多不超过4名任课教师。 第九条申请下一学年新开选修课的教师,应在本学年第二学期第四周前填写《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选修课申请表》,并向学院提交基本教学素材。 第十条选修课一旦设立,任课教师不得更换课程名称。因教学质量问题停止开设的选修课,停课一年后按开新课重新申报;连续两学期没有开出的选修课自动取消,若需重新开设,必须按开新课重新申报。 第五章教学质量 第十一条选修课的教学质量、各教学环节的要求与必修课相同。 第十二条选修课的任课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必须对学生到课情

甘肃农业大学公共选修课管理规定

甘肃农业大学公共选修课开课申请表所在学院(部):

注:此表一式三份。任课教师、学院(教学部)、教务处各一份,并附教学大纲,课程介绍,教学要求。 莎士比亚经典戏剧戏剧作品选析课程教学大纲 一、课程基本情况 学分2 周学时 2 总学时36 学时分配:讲课34 课程类别:公选课 二、教学方法 课堂教学以读解为主,辅以一定的课堂讨论;以教师讲授为主,辅以一定的随堂答疑。课外以学生自学为主。 三、教学目的与基本要求 本课程拟通过对莎士比亚戏剧作品的选读,旨在指导学生了解莎士比亚的创作思想与技巧,较好地理解其作品,提高学生对英语经典文学作品的理解与掌握能力,使他们了解莎士比亚这位世界文学巨匠的人文思想,了解莎翁作品所包含的人文精神,提高人文素养,为将来走上工作岗位、走向社会作一定的铺垫。本课程学习结束以后,学生应具备以下能力: 1. 对莎士比亚的生平和总体创作情况有一定的了解。 2. 对莎士比亚的戏剧作品分类有较为清楚的概念。 3. 对莎士比亚的主要戏剧作品有较好的了解和初步的理解。 4. 对莎士比亚主要戏剧作品中的创作手法有初步的了解。 5. 对莎士比亚戏剧作品中所包含的人文思想和人文精神有较好的把握。 四、主要内容及学时分配 本课程将通过原文研读和中文译本欣赏相结合的方式赏析莎士比亚的经典戏剧作品,内容涉及莎士比亚名片名篇段的文本诠释,莎士比亚的生活经历,莎士比亚戏剧创作的社会和文化背景,莎士比亚创作的传统以及个性风格,莎士比亚戏剧的时代意义以及对莎士比亚对英国文学和英语语言乃至后世文学创作的影响。 由于莎士比亚戏剧作品众多,不可能在一个学期内将其主要作品全部涵盖。因此,本学期拟选取莎士比亚的九部经典喜剧作品的名片名段部分进行赏析,进度约为每周用两个课时向学生重点介绍和讲解一部戏剧作品。学期的具体授课内容在课程开始时再向学生作说明。 五、相关教学环节安排 本课程教学以课堂读解为主,并辅以一定的课堂讨论和学生课外自学。 六、考核及成绩评定方式 本课程的考核由考勤和期末考核三个部分组成。 考勤占总成绩的10%。考勤成绩的计算方式为出勤次数/15。

(项目管理)项目管理实施规划书

项目管理实施规划书 中冶天工建筑工程项目部 二〇〇九年

项目管理实施规划 1 项目管理实施规划是项目管理的指导文件,其作用主要有两方面,一是规定各项管理业务的目标要求、责任分工和管理方法;二是把履行施工合同和落实《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的任务贯穿在实施规划中,作为项目管理人员的行动指南。 2 施工组织设计是项目管理实施规划的组成部分,当以施工组织设计代替项目管理实施规划时应满足项目管理实施规划的要求。 3 项目管理实施规划应依据中标投标书、项目前期策划资料、《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施工合同、设计图纸文件和国家现行的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进行编制。 4 项目管理实施规划由公司组织,项目经理部编制,在工程开工之前编制完成,公司备案一份。 5 项目管理实施规划执行前应按专业进行交底,落实执行责任,在执行过程中应进行检查和调整。 6 项目管理实施规划的编制应包括下列内容: a)工程概况。包括:工程特点;建设地点及环境特征;施工条件。 b)项目实施总体安排。包括:公司组织机构设置;项目管理组织方式和经营方式;工程分包方式;项目合同管理、施工合同执行和索赔策略;项目管理要点。 c)施工部署。包括:项目的安全技术创新目标、质量、进度及成本;拟投入的最高人数和平均人数;劳动力使用计划、材料供应计

划、机械设备供应计划;施工程序。 d)施工方案。包括:施工流向和施工顺序;施工阶段划分;施工方法和施工机械选择;安全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内容及方法。 e)施工进度计划。包括:施工总进度计划;单位工程施工进度计划。 f)资源配置供应计划。包括:劳动力需求计划;主要材料和周转材料需用计划;机械设备配置计划;构件订货和配置计划;大型工具、器具配置计划。 g)施工准备工作计划。包括:施工准备工作组织及时间安排;技术准备;施工现场准备(大临设施、“三通一平”);作业队伍和管理人员的准备;物资准备;资金准备。 h)施工平面图。包括:施工平面图;施工平面图说明。 i)技术组织措施计划。包括:保证进度目标的措施;保证质量目标的措施;保证安全目标的措施;保证成本目标的措施;安全质量标准化(文明施工)措施;冬雨季施工措施;环境保护措施。 各项措施均应包括技术措施、组织措施、经济措施及合同措施。 j)项目风险管理。包括:项目生产经营风险管理重点;风险防范对策和措施。 k)技术经济指标分析。包括:规划的指标;规划指标水平高低的分析;实施难点的对策。 7 项目实施规划中的项目实施总体安排、项目风险管理和技术经济分析内容只作为公司和项目经理部内部管理资料。

北京城市学院公共选修课学生选课管理办法(2017.9修订)

北京城市学院公共选修课学生选课管理办法 (2017年9月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办法适用于北京城市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生的公共选修课选课管理。 第二条学校公共选修课程包括两类,第一类为面授课程:大学英语预备级、春季选修课、秋季选修课、夏季选修课、学校认定的其它选修课程;第二类为在线课程。 第三条每位本科生从一年级秋季学期到三年级春季学期结束前 (含夏季学期),需要选够4门公共选修课程,参加课程学习并通过考核,其中两门为面授课程,两门为在线课程,未达到公共选修课选修门数要求的学生不予毕业。 第二章学生选课的组织 第四条教务管理部门负责选课的管理与协调,按照每学期中应选学生规模安排选课任务,组织学生选课。 第五条各学科、专业可确定适合要求的选修课群,指导学生在选修课群中选修,或者通过专业导论课或专题讲座给学生提供选课指导。 第六条为加强学生选课的质量与效率,教务管理部门要认真做好选课指导工作,并指导学生了解课程信息、选课要求和程序等。 第三章学生选课的要求 第七条学生选课应参照培养方案的要求,结合自己的兴趣、基础和能力,参考教师指导,进行选课。理工农医类专业学生应在四门公共选修课中至少选修一门人文社科类的选修课,人文社科类等专业学生应在四门公共选修课中至少选修一门自然科学类的选修课。 第八条学生应根据课程安排表,合理安排选课,并优先保证必修课(含重修的必修课)的修读。必修和选修课程的上课时间不允许冲突。 第九条每位本科生须在学校指定的学期、指定的课程类型内选课,为保证必修课程的学习时间和选修课程的学习质量,每位学生每学期至多选修一门面授类公共选修课程。

第十条具体选课说明: (一)大一的秋季学期:自2017级起学校统一开设大学英语预备级,该门课程的性质为公共选修课,属于限选,即每一名大一学生必须参加该门课程的学习;(二)大一的春季学期,大二的秋季、春季学期,每位学生需从面授类公共选修课程中再选择1门进行学习; (三)若已选修的课程未取得合格成绩,可在其它学期中重选,并在大二的夏季学期之前(含夏季学期)完成2门面授课程的学习,取得合格的成绩; (四)公共选修课中两门在线课程,可在大二的春季学期、大三的春季、秋季三个学期选读,完成学习并取得合格的成绩。 第四章学生选课的程序 第十一条面授类公共选修课按学校指定的时间登录“北京城市学院教务管理系统教务公告栏”浏览新学期公共选修课相关内容,并进行网上选课。 第十二条学生秋、春学期选课时间原则上为第十六周周日、夏季学期根据教务处具体通知。选课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任意选课阶段,结束后,由教务管理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确定可开设的课程、取消开设的课程、进行二次选课的课程,并将相关信息挂在教务管理系统教务公告栏内。第二阶段为补选阶段,为第一阶段所选课程被取消开设的学生提供网上补选机会。 第十三条选课结束后、正式开课前,教务管理部门将根据选课名单形成正式的课程教学班学生名册。课程教学班学生名册一经形成,未经教务处批准不允许变动。 第十四条教务处通知具体开课时间。 第五章学生学习要求 第十五条公共选修课一旦选定不能退课、换课。 第十六条学生本人只有在网上选课成功后,方可参加该课程的学习和考核,考核合格后登载成绩。 第十七条对于选课成功的课程,学生应珍惜学校提供的教学资源,遵守学习纪律,按时和独立地完成各教学环节,并参加课程的考核。对于面授类公共选修课,须按照课表参加面授,参与课堂教学,应遵守学生手册中的相关规定,成绩管理按《北京城市学院成绩评定及成绩管理办法》执行;对于在线课程,选课成功后

2020学校选修课程管理办法

学校选修课程管理办法 学生选课是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建立规范、有序的校内选课指导机制,帮助和指导学生形成科学而合理的课程修习计划,是新课程实施的核心要素和关键环节。为稳步推进课程改革,有效引导我校学生进行课程选择,切实促进学生全面基础上的个性发展,特制定符合我校校情和学情的选修课程管理办法。 一、指导思想 选课指导工作以《XX 省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方案》(X 教基 〔XX 〕)和普通高中各科的《课程标准(实验)》为指导,努力实现创新实效,以促进教育改革的顺利进行,推进学校多样化和特色化发展,为每个学生提供合适的教育和学习模式,满足本校学生个性发展需求。 二、目的意义 1、选课指导有助力于避免学生选课的盲目性。新课程结构丰富多样、灵活复杂,学生在选课过程可能有主观盲目和随意性的倾向。高中学生虽已具备一定的课程选择能力,但因缺乏对新课程的了解、对自我认识不足、心理的不成熟等因素,可能会出现选课不科学、学分分配悬殊、课程学习时间的选择不合理等多方面的问题。选课指导可以帮助学生更为理性和更具计划性地进行课程选择。 2、选课指导有助于促进学生的个性发展。有效的选课指导就是鼓励学生根据兴趣特长和人生规划,制定符合个性特点的合理课程修习计划,为学生个体的品性发展和职业定向构筑合理的知识、能力和素养,为学生将来做人做事和学习奠定基础。 3、选课指导有助于学校建立规范有序的教学制度。选课指导的组织实施,涉及面广,参与人多,经历时长,是一项极为复杂的系统工程。健全学生选课组织协调管理机构,编制适合学校实际的学生选课指导手册,督促广大教师履行选课指导职责,调动学生家长参与选课指导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合理分担责

项目管理实施方案

项目管理实施方案 项目管理实施方案 地产公司员工跟投房地产项目公司管理办法范文 定义与释义 本管理办法中以下词语除上下文另有所指外,具有以下含义: 一、总裁会议:根据《zz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工作细则》规定召开的会议,分为定期召开和不定期召开的总裁工作会议。 二、总可租售建筑面积:根据政府规划审批结果得出的可用于 销售或出租的建筑面积,其中所有车位面积不计入总可租售建筑面积。 三、拟销售建筑面积:在总可租售建筑面积范围内计划用于销 售的建筑面积,以最新通过公司产品与经营方案评审会的产品与经营方案为准。 四、已销售建筑面积:指已签订销售合同的建筑面积,其中已 经销售的车位面积不计入已销售建筑面积。 五、持有物业建筑面积:总可租售建筑面积减去拟销售建筑面积。 六、销售型项目:拟销售建筑面积占总可租售建筑面积的比例 超过95%或持有物业建筑面积小于1万平方米的项目。 七、不并表的项目:指未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项目。 八、有限合伙企业:跟投员工通过投资有限合伙企业的方式投 资项目公司,一个有限合伙企业投资一个项目,跟投员工投资人作为有限合伙人参与投资,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

任。普通合伙人由公司全资持有的投资管理公司,或公司指定的人士或机构担任,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九、项目公司、两方合资项目公司、多方合资项目公司:负责开发经营跟投房地产项目的公司为项目公司;由公司或其控制公司与有限合伙企业两方作为股东的项目公司为两方合资项目公司;由公司或其控制公司、有限合伙企业及项目合作方多方作为股东的项目公司为多方合资项目公司。 十、项目投资决策会:公司投资部门召集董事长、总裁、公司主管投资高管、公司投资部门负责人、区域公司负责人及区域公司主管投资负责人等人召开的项目投资决策会议,对拟投资项目进行讨论和决策。 十一、产品与经营方案评审会:公司运营部门召集总裁、公司相关高管、公司相关部门负责人、区域公司高层、区域公司城市公司项目公司的前期工作小组(定位、设计、营销、成本)等召开的会议,评审项目的产品与经营方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zz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zz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定《zz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员工跟投房地产项目公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选修课管理办法

西安欧亚学院选修课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选修课的管理,提高选修课的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学校所开设的所有选修课。 第三条教务处负责收集选修课程信息,搭建跨专业选修课、公共选修课平台,组织各分院安排学生在教务系统选课;各分院负责开设专业选修课、跨专业选修课、公共选修课,指导学生选课。 第四条选修课分类: (一)选修课分为专业选修课、跨专业选修课、公共选修课三大类。 (二)专业选修课是指学生在本专业的业务范围内选修的课程,与专业方向密切相关,主要面对本专业学生开设。专业选修课计划由专业所在分院(系)根据本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专业方向制定,并组织实施。 (三)跨专业选修课是指学生修读其他专业的专业核心课程,主要面对本科生开设。由学生根据自身学习能力及学习兴趣选修。 (四)公共选修课主要是面向全院学生开设的人文社科类、自然科学类、管理类、公共工具类课程。公共选修课程由通识教育学院和有关分院开设,教务处统一安排,各分院和开课单位共同组织实施。 第五条选修课设置实行动态管理,推陈出新,原则上各分院每学年增开1—2门专业选修课,全校每学年增开5—10门公共选修课,;教务处根据学生选课情况每年淘汰一定数量的公共选修课。 第六条新开公共选修课程严格按照西安欧亚学院开新课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填写《西安欧亚学院公共选修课申请表》(见附件),并按要求向教务处提交课程大纲。 第七条学生选课原则 (一)同一门课程,不同教师授课,一旦选定,应跟随所选教师学习听课;内容

相同或基本相同的课程,无论在哪一个学期,均不得重选(以前所选课程未获得学分的除外)。 (二)凡与本专业教学计划中的必修课程相同或基本相同的选修课,均不得选修。 (三)学生放弃选修课考核或考核不及格均不能取得学分,可在下学期或下学年重选,或另选其它课程。 (四)本科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公共选修课获得学分数不得低于20学分,跨专业选修课不低于2学分;专科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公共选修课获得学分数不得低于6学分。 (五)原则上除毕业学期外,在校学习期间任何学期均可选修公共选修课。建议本科生在校学习期间,平均每学期公共选修课应获得学分不低于3学分。 (六)专业选修课选修学期专科为第二至第六学期,本科为第二至第八学期。专业选修课由各分院组织学生进行选修。 第八条公布课程信息 (一)专业选修课:分院根据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的课程,每学期末在分院内部向学生公布下学期专业选修课信息,引导学生根据专业方向合理选择选修课程。 (二)跨专业选修课:每学期各专业至少开设一门跨专业选修课,课程信息及所能承担的教学任务由开课部门在每学期第十六周前报教务处,教务处统一在选课平台向全校学生公布课程信息,各分院组织实施。 (三)公共选修课:每学期各分院至少新开设1—2门公共选修课,课程信息及所能承担的教学任务由课程归属部门每学期第十六周前报教务处,教务处统一在选课平台向全校学生公布,课程归属部门组织实施。 第九条公共选修课、跨专业选修课课程信息在每学期初向全校学生公布,1—4周学生可在网上选课;专业选修课由专业归属部门确定开课学期并提前向学生公布,由学生自由选课。 第十条公共选修课、跨专业选修课由教务处根据各课程选课人数进行编班,一

客户关系管理试题 (公共选修课)2013年秋季学期课程期末考试 南京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学生平台

客户关系管理试题 (公共选修课)2013年秋季学期课程期末考试南京大学网络教育学院学生平台

南京大学网络教育学院 “客户关系管理”课程期末试卷 提示:文档直接在学生平台提交 菲利普·科特勒说过:“在客户数据仓库市场营销方式不断发展壮大的同时,先后出现过好几个不同的词语来描述它,包括个性化的市场营销、客户亲近式的市场营销、技术支撑式的市场营销、对话式的市场营销、互动式的市场营销、承诺式的市场营销和一对一的市场营销。” 如今的客户关系管理的现状如何,你对CRM未来的发展有什么想法? 答:如今的客户关系管理的现状: 1.客户数据收集环节薄弱,缺乏对客户洞察能力的培养 在与客户交易之前或交易过程中不会取得客户的详细资料。可能说一周有几万个客户,但无法说清有多少不同的客户,客户有什么类型,客户的偏好、特征是什么等等问题。这对一家公司来讲是非常遗憾的,虽然拥有众多的客户,却对其客户缺乏了解。 因此,公司要设法主动地获取和记录客户的资料,诸如:什么产品最受欢迎、哪些顾客偏好购买哪种产品、原因是什么、有多少回头客、什么类型的客户为企业带来现金流、什么类型的客户为企业带来利润、哪些用户较具成长能力、哪些用户有离开的倾向、离开的原因有哪些等等。 通过数据挖掘、数据分析来认识客户的行为和偏好,了解客户消费模式及习惯的变化,培养企业的客户洞察能力。 2.客户与公司的接触渠道不灵活 很多公司还采用电话或直接接触沟通方式,客户大多由于时间因素或嫌麻烦而不太愿意主动采用,难以获取客户的反馈信息,在销售方式上还主要是通过面对面进行,实现网上销售的几乎没有,这种方式缩小了公司客户范围,把那些工作太忙没时间出门采购或不喜欢逛街的潜在客户排除在外,这是一个重大的损失。 3.缺乏个性化的营销方案

选修课管理办法

选修课管理办法 为了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适应人才市场的需求,我校实行学分制教学管理。根据学校“选择性”课程改革实施方案,选修课包括限定选修课和自由选修课,其中限定选修课每周10节,自由选修课每周6节。为了保障学分制教学管理和选修课教学计划顺利实施,特制定选修课管理办法。 一.限定选修课管理 1.限定选修课设置原则 1)保证学生学习课程的相对系统性和丰富性,保证学生学习成长方向的一致性。 2)以二选一及以上比例向学生提供限定选修课程科目。 3)限定选修课供系部大类专业学生选择,科目确定后原则上一届学生中不变动。 2.限定选修课的建设 限定选修课由各系部提出具体方案,按专业大类不同的方向打包设置,各系部在可实施性教学计划中明确各专业方向的限定选修课开设课程、开设时间及课时数。每年6月15日将下一学年各专业方向的实施性教学计划和限定选修课申报表报课程开发和管理委员会审核,审核通过后报教务处并由各系部具体实施。 限定选修课过程管理由系部负责,课程开发和管理委员会对实施情况进行抽查,各系部及任课教师必须严格按照计划实施,不得自行更改,如确需调整教学内容,由系部提出书面申请并重新填写申报表,由课程开发和管理委员会审核通过后进行调整。 二.自由选修课管理 1.自由选修课设置原则: 1)拓宽学生的知识面,主要是拓展学生的人文素质和自然科学素质方面的知识。 2)增强学生实用的知识技能,挖掘学生兴趣特长,激发学生潜能。 3)向学生介绍传统文化,传承舟山非物质文化遗产。 4)拓展或提升学生的技能水平。 5)为参加单招单考学生提升文化水平。

2.自由选修课的门类 我校自由选修课共设6大类课程 A类:社团活动类选修课。 B类:通识教育类选修课。 C类:文化提升类选修课。 D类:技能拓展类选修课。 E类:职业素养类选修课。 F类:校本特色类选修课 3.自由选修课的建设。 自由选修课的开设由学校课程开发和管理委员会审批和评估,在具备条件和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学校鼓励教师多开自由选修课程,特别鼓励校内外高层次人才为学生开设自由选修课程。自由选修课程申报一般在前一学期的第十五周前,申报教师详细填写学校自由选修课申报表,报学校课程开发和管理委员会审核,审核同意后,报教务处实施。 自由选修课由教务处进行负责实施并进行过程管理,学校课程开发和管理委员会进行抽查,任课教师必须严格按照计划实施,不得自行更改,如确需调整教学内容,由任课提出书面申请并重新填写申报表,由课程开发和管理委员会审核通过后进行调整。 三.选课原则及程序 根据《舟山职业技术学校“选择性”课改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学生本人实际和个人的兴趣,学生每学期必须选足6课时的自由选修课,第一学期结束前选择专业方向,确定限定选修课。 选课程序: 1.学生根据教务处于每学期第15周在网上公布的选修课程名称、上课时间、上课地点和任课教师等信息进行选课。 2.网上选课IP地址: 3.学生的“用户名”:;学生的“密码”:登陆后必须更改为自己所设密码,否则不能正常选课。 4.输入“用户名”、“密码”,认真阅读选课说明后确认,进行选课。

关于公共选修课的规定

关于公共选修课的规定 为了进一步改善学生的知识结构,加强公共选修课的建设与管理,保证公共选修课的教学质量,提高选课及考核的规范化程度,特制定本规定。 一、公共选修课的建设 公共选修课按人文社科类、科技类二大类别开设。学生毕业时公共选修课必须修满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学分。 (一)《学籍管理条例》要求学生根据所学专业选修若干门人文社科类和科技类课程。人文社科类是指,文学、历史、哲学、法学、宗教、心理学、艺术、心理学、人类学、社会学、政治学、经济学、管理学等方面的课程。科技类是指,自然科学理论与各种工程技术。 (二)建设高水平的公共选修课是提高学生人文与科学素质的重要方面,理工科系(部)要能开出介绍现代科学技术发展、科学思想与方法,倡导科学精神的选修课;文科系(部)要加强人文社会科学选修课的建设,开出足够多的、高质量的介绍中华民族悠久历史文化、世界优秀文化,弘扬人文精神的选修课。 二、公共选修课的登记与审批 (三)开设公共选修课必须办理登记与审批手续。办理登记、审批的要求是:填写申请表、提交课程简介、教学大纲、教学周历、使用教材、适合对象,经教研室、系(部)同意后

交教务处审批后安排。 (四)凡因教师及教学内容方面的原因,导致教学效果不好或选修人数太少的公共选修课,教务处有权决定停开。 三、公共选修课开课原则 (五)公共选修课原则上在一学期授完,特殊情况(如第二外国语),不能授完的课程分(一)、(二)部分加以区别。公共选修课每门课程一般不超过32学时。如超过32学时,申报时需说明理由,经批准后方可安排。当选修人数多受到教室容量的限制时,在教师可以重复开出的情况下(如一学期先后开两次,或一周内对不同的班讲两次等)教务处可以在排课时予以安排。 (六)选课人数不足50人的公共选修课一般不开课,艺术类课程可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开课。 (七)需要进行实验、上机但不具备条件的公共选修课,暂不开设。 (八)新开课的教师须安排试讲。 (九)承担公共选修课的教师,必须认真执行《教师工作规范》,重视教学法研究,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四、选课要求及指导 (十)按人才培养方案的规定,理工科学生在校期间必须选修部分人文社会科学类公共选修课;文科(含经济管理类)学生在校期间必须选修部分科学技术类公共选修课(选修的具体学分以各版人才培养方案为准)。学生不能将与自己主修专业 - 2 -

选修课管理办法

选修课管理办法 为深化教学改革、加强素质教育,进一步加强选修课的规范管理,严格质量标准,根据学校人才培养方案和学籍管理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开设选修课的原则 (一)开设选修课的教师,必须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教学效果好。 (二)选修课最低开班人数要求原则上为30人,部分需要限制上课人数的特殊课程,须在开课申请中注明,报教务处审核。 (三)选修课周课时2-4节,各门选修课学期总课时不超过36节。 (四)学生选修某门课程如需缴纳教材费、工具费、材料费、设备使用费、考证费、会费或其他费用,按学校有关收费政策办理。 (五)选修课教学纳入《教学工作规范》和《教学差错与事故的认定及处理办法》的管理范畴。 (六)各类实践性教学场所要向选修课学生开放。 二、教师开课申请 (一)每学期第11周,教务处发出组织申报下学期公共选修课的通知后,教师向课程所属二级学院提出开课申请,由二级学院负责对申请人的任课资格、业务能力和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每学期第12周交教务处审核备案。 (二)开课申请应包括开课教师、课程简介、开课对象、开课时间、场地要求,班级容量,拟开班级数等信息(见附件1)。 (三)原则上每位教师每个学期只能申请1门选修课。 (四)教务处根据培养目标、人才培养方案和开课原则,并根据选修课开设要求,协调做好教材、场地、设备等准备工作,每学期第14周,在学校教务系统中,向学生公布下学期拟开设公共选修课程。 三、学生选课原则及程序 (一)学生原则上在第2-5学期参加选课,每学期选修不得超过1门。 (二)学生多次选修同1门课程,成绩不予重复认定。

(三)公共选修课实行两轮选课,学生登录学校教务系统进行选课,学校教务系统选课操作流程见附件2。 1、每学期第15-16周,各二级学院组织学生在教务系统中的拟开设课程进行第1轮选课; 2、每学期第17-18周,教务处根据第1轮报名情况,取消未达到最低开班人数要求的班级,并在学校网站上公布,各二级学院组织落选学生进行第2轮选课。 (四)两轮选课结束后,学生应及时登录学校教务系统查询本人选修课选课结果。 四、授课管理 (一)课程所属二级学院负责对本二级学院开设的公共选修课的质量进行管理,通过督导、听课、日常教学检查及听取学生反馈等各种形式,严把教学质量关。 (二)授课或指导教师应负责选订或编写选修课的教材、讲义或指导书,要制定授课计划,应认真备课,所有教学资料上传学校教学管理系统,并在系统中填写考勤情况,教学日志等。 (三)任课教师因特殊原因需要调、停课的,应按学校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并通知选修学生。 (四)牢固树立安全意识,杜绝人身和设备事故。 (五)教师应认真总结教学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办法。 (六)不能提供完整的选修课教学资料,或发生了教学事故或差错,教务处有权视情况扣减部分或全部工作量。 四、课程考核 (一)选修课的考核要求、形式及档案管理与考查课相同。考核结束后,任课教师应在规定时间内将考核成绩及时录入学校教务系统。 (二)选修课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补考,应重新选修,但不计入留级的课程门数。 (三)学生在校期间未修满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选修课门数,不予毕业。 五、其他

10-集美大学公共选修课程管理办法

10-集美大学公共选修课程管理办法 集大教务[2002]15号 为加强对公共选修课程的管理,根据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开课条件: 1、开课教师原则上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 2、系统地上过一门以上(含—门)课程并有二年以上教学经历; 3、对该课程有较深的研究,或在相关领域有一定的学术成果; 4、拟开设公选课程能容纳60人以上; 5、有教学大纲和授课计划,有教材或参考书。 二、申请开课程序 1、由本人填写“公共选修课开课申请表”,向教研室提出开课申请; 2、教研室主任同意后,由院分管院长对申请人的开课资格、教学水平和业务能力进行审核,并结合学生的需求情况提出初审意见。 3、教务处根据培养目标、教学计划和开课条件,进行审批。 4、每门课程原则上不超过2学分。 三、选课办法 1、采用《集美大学公共选修课选课系统》进行选课。 2、每学期第十五周由教务处在网上公布下一个学期公选课的开课情况,包括课程简介、学分、上课时间、上课地点、限选人数等内容。 3、每学期第十六、十七周由学生上网选报1—2门课程。 4、每学期第十九周由各学院打印公共选修课学生考勤表和班级选修课情况表,并发至各有关班级及任课教师。 5、公共选修课开课第一周学生可根据本学期必修课的课程安排情况对公选课的选报情况进行改选和补选。选课结束后,于第二周重新打印公共选修课学生考勤表,并发给任课教师。 6、每门课程的选修人数不足60人的,原则上不开课,已选报的学生可以重选。 四、任课教师要严格遵守《集美大学教师教学工作规程》进行教学。 五、公共选修课教材原则上由各任课教师负责选购。 六、考勤及考核 1、修读学生应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上课。凡无故缺勤超过该课程学时1/3者,取消本课程考核资格,并取消第一轮选修下一学期公选课的机会(可在第二轮内补选)。 2、任课教师须认真进行考勤(以每学期第二周打印的考勤表为准),课程结束时,统计学生缺勤情况,对缺勤超过该课程总学时1/3者,取消其考核资格。并在每学期第十五周将取消考核资格的学生名单报送教务处。 3、学生确因教学计划安排外出实习或其他教学活动无法回校参加上课者,应提前一周,经所在学院教学科证明,向任课教师办理请公假手续,返校若缺课未超过该课程1/3学时可继续上课,因此而耽误本课程考核的,任课教师应予另行安排考试。 4、凡未经选课而自行旁听者,不予参加考核,即使已通过考核其所得学分无效。 5、已选课修读的学生,确有原因(如主修课程太紧张)要求中断修习者,必须在新

公共选修课管理办法

公共选修课管理办法 公共选修课的开设旨在拓宽学生的知识面,提高学生的文化素质。为规范公共选修课的管理,加强公共选修课的建设, 保证公共选修课的教学质量和良好的教学秩序,根据我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开课条件和授课对象: 1、开课教师原则上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 2、系统地上过一门以上(含—门)课程并有二年以上教学经历; 3、对该课程有较深的研究,或在相关领域有一定的学术成果; 4、拟开设公共选修课程能容纳30 人以上; 5、有教学大纲和授课计划,有教材或参考书。 6、公共选修课现阶段只针对高职三年级学生开设。 二、申请开课程序 1、由本人填写“公共选修课开课申请表”,向公共课教学部提出开课申请; 2、公共课教学部同意后,由教务处根据培养目标、教学计划和开课条件,进行审批。 三、选课办法

1、每年6月上旬由公共课教学部公布下一个学期公共选修课的开课情况,包括课程简介、考核方式、上课时间、上课地点、限选人数等内容。 2、每年6月下旬由学生选报2门课程。 3、每年6月底由公共课教学部打印公共选修课学生考勤表和班级选修课情况表,并发至各有关班级及任课教师。 4、每门课程的选修人数不足30人的,原则上不开课,已选报的学生可以重选。 四、公共选修课教材原则上由各任课教师负责选购。 五、教学管理 公共选修课教学管理等一切事宜与必修课相同。 六、考勤及考核 1、修读学生应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准时上课。凡无故缺勤超过该课程学时1/3者,取消本课程考核资格。 2、任课教师须认真进行考勤,课程结束时,统计学生缺勤情况, 对缺勤超过该课程总学时1/3者,取消其考核资格。并在学期第十五周将取消考核资格的学生名单报送教务处。 3、学生未经选课也可旁听其他选修课(在教师能容纳的情况下),但不能参加考核,即使已通过考核其所得成绩无效 4、每个选修班由任课教师指定1—2名学生为临时负责人,协助 搞好教学管理工作,并密切师生间联系。 5、公共选修课的考核要求与必修课相同

《高校选修课管理办法范文》

《高校选修课管理办法范文》第一条教务处统一组织各系部申报开设选修课课程,经审核筛选后建立备选选修课课程库。课程库包括专业选修课和公共任选课两类课程。 1、专业选修课指与专业相关的一类选修课,是根据学生知识水平与兴趣设定的,与该专业职业领域应具备的拓展能力相对应的知识与技能,需要某些专业知识为基础,该专业学生有能力和兴趣完成的课程。 2、公共选修课指没有明确专业指向性的一类选修课,是为了扩大学生知识面、满足学生的兴趣爱好,发展他们某一方面的才能而设定的,包括文学类、历史类、艺术类、教育类、娱乐类、时事政治类等。修读不需要专业知识为基础,面向全校各专业学生自由选修的课程。 第二条专业选修课按各专业申报,要求如下: 1、每个招生专业至少报送5门专业选修课,不设上限。每门1-2学分,每学分16学时。开设专业选修课的报送课程如不足,可由系部指派教师开设相应课程。 2、专业选修课的开设要求有较为稳定的师资,由专业教师承担教学,有适应的教材和与该专业相关的专业基础课、专业课课程。 第三条公共选修课面向全校教师(包括兼职教师)征集,申报课程可跨任课教师本专业。鼓励教师跨专业开设选修课,且予以一定的

奖励,该课程课时工作量按1.5倍计算。要求教师在该领域确有所长,有能力在指定学时内完成教学任务,能满足学生的兴趣爱好,受到学生的欢迎的,经教务处审核认定可以开设。 第四条任课教师填写选修课开课申请表报送各系部,由系部进行汇总,将课程分为专业选修课和公共选修课两大类后,报至教务处。专业选修课需指定开设学期,公共选修课每学期都可以开设。新生第一学期原则上不开设选修课。 第五条学生在校期间至少修满6学分选修课课程,其中专业选修课不少于3学分。三年专学生选课时间为 一、二年级,五年专学生选课时间为 三、四年级。选修课未修满6学分的学生不予颁发毕业证书。 第六条每位学生每学期最多修读3门选修课。专业课课程少于20人选报的,公共课少于30人选报的,将不予开课,学生应改选其他课程。连续2个学期都少于上述下限的,将取消该开设课程。 第七条选修课实行青果教务系统海选制度,学生在规定时间段内通过青果教务系统学生个人客户端登陆,进行网上报名选-2- 课。采取先选先得的选课方式,某门课程接受开课最大学生数满额后即不再接受学生选课。 第八条学生在选课时间内可随时退选、改选、增选课程,全校选课时间结束后,将不得退选、改选和增选。教务处保留个别学生(如转专业学生)改补选课程的权限。 第九条选修课可采取包括笔试、技能操作、论文、作业、等多种

安徽工业大学公共选修课管理办法

关于修订《安徽工业大学公共选修课管理办法》的通知 2013-06-06 09:29 教学〔2013〕9号 各院(部)、行政有关部门: 经校领导同意,将修订后的《安徽工业大学公共选修课管理办法》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安徽工业大学教务处 2013年5月21日安徽工业大学公共选修课管理办法 为规范公共选修课教学管理,现对原《安徽工业大学公共选修课管理办法》(教学〔2006〕2号)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内容如下。 一、公共选课修是全校人文素质公共基础选修课的简称,按课程性质分为经管文法社政类、理工自然科学类、艺术类、体育类、三创(创造、创新、创业)教育系列课程类等五类。 二、课程编号规则

公共选修课课程编号由8位数字组成,其中第1-2位数字代表“开课单位”;第3-4位数字为开课系代码,统一规定为“00”;第5-6位数字为课程属性代码,详见下表;第7-8位数字为课程流水号。 三、申请开设公共选修课的教师应在本学期第14-16周,填报下学期“公共选修课开课申请表”,首次开设该课程的须提交课程教学大纲,经学院审核,教务处审批后列入公共选修课开课目录。公共选修课一旦开设,其教学环节按必修课的要求进行管理。 四、选修要求 1.各专业学生依据公共选修课目录及各课程学分数并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不同门类课程,每学期选修不超过2门课。学生在校期间必须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公共选修课学分方可毕业。 2.各学科专业的学生不得选修与本专业必修课(含限

选课)相同或相近的公共选修课。 五、选课程序 1.每学期第一周教务处公布本学期拟开设的公共选修课开课目录。 2.学生在选课系统中进行网上选课。选课人数大于20人准予开课。 3.选课只进行一轮,不办理补、退选。 六、公共选修课的选课管理办法按《安徽工业大学选课管理规定》执行。 七、公共选修课考核及成绩管理办法依据《安徽工业大学考试工作管理办法》与《安徽工业大学学生课程成绩管理细则》执行。 八、学生考核成绩合格,取得规定的学分。对不及格的课程,学生应重新选修该课程或其它课程。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原《安徽工业大学公共选修课管理办法》(教学〔2006〕2号)同时废止。

商丘师范学院公共选修课管理细则

商丘师范学院公共选修课管理细则 为拓宽学生的知识面,完善学生的知识结构,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增强学生学习能力,提高公共选修课的质量,逐步形成学科交叉、功能互补的系列课程,特制定本办法。 一、管理单位 公共选修课由教务处统一负责组织管理。 二、课程设置及开课条件 1、公共选修课必须符合我校教育教学培养目标,内容要有一定的深度、广度,有助于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学校鼓励教师开设新的公共选修课程,丰富公共选修课课程体系。 2、公共选修课一般每门课程2学分36学时。特殊情况,也可以1学分18学时。 3、开课教师应具有讲师以上职称,特殊专业可适当放宽。 4、原则上具有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平均每1-2学年需承担1门公共选修课的授课任务。具有讲师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平均每2-3学年需承担1门公共选修课的授课任务。 5、各院系(部)每学年应提供若干门选修课程供其它本科专业学生选修。。 6、各院系(部)应为教师开设公共选修课提供必要的条件。 三、学生选课 1、学生从第三学期开始选修。本科学生原则上第六学期结束时完成修读任务,专科学生原则上第四学期结束时完成修读任务。公共选修课应在本专业所属大类之外选修不少于4个学分。 2、学生选课时要合理安排选修课程门数(每学期报选一门为宜,至多两门)。

3、公共选修课分为自然科学类和人文社科类,鼓励学生均衡选课,尤其注意选修学科交叉的课程,以完善知识结构。 4、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设置“公共选修课”的课程,仅面向其它专业学生开设。 5、学生在同一上课时间只允许选听一门课程。 6、公共选修课选修人数不足30人,一般不开课;一门课程最多选修人数不超过200人。 四、开课及选课程序 1、每学期放假前6周开始公共选修课的申报工作。拟开课教师按照开课条件从网上下载《商丘师范学院公共选修课开课申请表》,经院系(部)负责人同意后,将《申请表》(包括电子版)报送教务处。 2、放假前5周,教务处根据教师申报情况和学校教学实际确定下学期开设的公共选修课程及任课教师,并从网上向教师所在教学单位下发授课通知,有关教学单位接到授课通知后,应及时通知任课教师认真备课。并网上公布下学期《商丘师范学院公共选修课课程简介》,供学生参考。 3、放假前4~3周学生根据教务处统一安排的选课时间,依据《商丘师院学生选课管理办法》进行选课。 4、放假前一周教务处网上公布学生选课结果。任课教师及相关院系可从网上下载相关报选学生信息和选课学生花名册。 五、教学管理 1、公共选修课的教学任务由教务处下达。 2、课程的开课时间按学校教务处排课安排执行。 3、公共选修课的任课教师应与课表安排保持一致,未经教务处批准,一般不允许

公共选修课选课须知【模板】

公共选修课选课须知 一、关于公共选修课开设的规定 按培养方案,关于公选课的学分要求及选修时间规 二、公共选修课上课时间为每周三下午。 三、学校公共选修课的类型简介: 学校公共任选课分为素质课程群和专业课程群两类。 (一)素质课程群 素质课程群由以下五类性质课程组成:(1)人文素质类(2)科学素质类(3)社会素质类(4)身心素质类(5)艺术素质类。 素质课程群由校内素质课程和网络素质课程组成。 校内素质课程(附件1)的开设方式是由学校各院系开课,固定周三下午上课,由校内老师授课并考核。 网络素质课程的开设方式是由学校引进网络课程资源,选定课程的学生在规定的时间段自主学习,完成网上课程学习并考核。 (二)专业课程群 专业课程群由各专业核心课程组成,每个专业五门,

也称为专业核心课程群。 专业课程群分为本科层次核心课程群(附件2)和专科层次核心课程群(附件3)。 四、公共选修课的选课要求: 公共任选课开设的主要目的是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给予学生更多个性化学习和跨专业学习的选择自由,选课充分体现自主性。 1.学生可任选上述三类课程群中的课程,但须注意以下要求: ①理工类专业至少选修文科类课程2学分、艺术素质类课程2学分; ②文科类专业至少选修理科课程2学分、艺术类课程2学分; ③艺术类专业至少选修理科、文科课程各2学分。 2.核心课程群为学生选课参考,选课同学可选修其中一门或几门感兴趣的课程,提升相应的素养,也可以系统修完某一专业的所有核心课程,掌握该专业的核心专业知识。学生选课时应尽量避免本专业开设课程,也不能重复选同一门课程。 五、附件部分: 附件1.豫章师范学院公共选修课(素质课程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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