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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施工技术管理办法

1 施工技术管理办法
1 施工技术管理办法

中国中铁航空港建设集团北京有限公司

施工技术管理办法(试行)

公司所属各项目部:

为了加强施工技术管理,使施工技术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现将《中国中铁航空港建设集团北京有限公司施工技术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经济建设法律、法规、技术准则、技术标准;地方政府及行业有关的规范、标准、规定。符合GB/T19001-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GB/T24001-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和GB/T28001-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的要求,满足与业主签订的合同、设计文件的要求。

第二条施工技术管理着重基础技术管理工作,同时鼓励推行科学的施工技术管理方法,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健全施工技术管理体系,提高施工技术管理水平;提倡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

第三条施工技术管理必须注重经济效益,在保证安全、质量、工期的基础上,把技术的先进性、可行性与经济合理性相统一。

第四条施工技术管理的基本任务

严格遵守和执行国家各项基本建设法规和技术政策;认真做好从施工准备、施工管理到竣工验收全过程的组织、指挥和协调工作;积极采纳施工技术方面的合理化建议和先进经验,制定和完善施工技术措施,做到文明施工,确保安全、质量和进度,努力创造更好的经济效益;充分发挥技术人员的生产积极性,开展技术革新,推广“四新”技术的应用,组织科技攻关和科学试验,加强原材料校验和计量工作;按规范施工,采用标准化管理,制定和完善标准化作业实施细

则;积极进行技术人员的技术培训,提高技术人员的技术素质;及时总结施工技术的经验和教训,组建技术档案,编写工法。

第二章管理体制和职责

第五条实行总工程师技术负责制,工程技术部是本公司施工技术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对本系统施工技术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服务。公司及所属项目部必须充实技术管理机构,建立健全各级技术责任制,充分发挥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和能动性。

第六条各级施工技术管理的关系和设置原则

1、施工技术管理工作,分别由公司工程技术部及项目经理部施工技术管理部门归口管理,分级负责。下级施工技术管理部门受上级施工技术管理部门的检查、监督和业务指导。

2、施工技术管理部门实行职、责、权合一,在本单位分管生产的领导和总工程师领导下,代表企业行使施工技术管理职权,既是指挥、协调、监督生产的部门,又是咨询、服务、保证部门,是本企业施工技术管理中心。

3、实行岗位责任制,项目经理部施工技术管理的职责范围根据生产需要确定,工程技术部的工程技术人员依业务项目而设定,按“因事设岗、因岗定责、因责授权”的原则进行定员定编,明确责、权、利,业务上接受上级施工技术管理部门的检查、监督和指导。

第七条公司施工技术部门职责

1、遵守国家有关基本建设的政策、法规,认真执行现行施工技术管理制度和上级施工技术部门的指示。

2、掌握本公司施工能力和特点,分析研究提高企业参加市场竞争能力的技术措施和策略。积极参加工程投、议标和工程承包合同的评审工作。

3、督促项目经理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策划书并进行审核。

4、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管理办法》认真执行审核、审批管理程

序,提高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水平,使施工组织设计更具科学性、可操作性。

5、定期深入现场调查研究,指导施工,解决施工技术中的疑难问题;参加安全、质量检查以及重大事故分析处理。

6、按照《工程测量工作管理办法》办理本单位工程测量仪器的申请、分发、维修保管和报废业务;检查和指导现场工程测量室和试验室的工作。

7、掌握工程进度,了解存在问题及计划完成情况,按时提报工程信息和工程简报。掌握公司劳动力、主要设备、主要材料、成品、半成品的供应和调配情况。传达上级有关施工生产的指示决定,并将督促检查执行情况及时上报。

8、与有关单位协作,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时积累数据,总结经验教训。组织撰写工程总结和工法开发。

9、提供各类工程所需标准图纸资料、规范(指南)、标准,要求各有关部门更新并及时组织学习。

10、组织督促编制竣工文件,掌握已完工程基本信息。参加竣工自验和复查,督促处理初验提出的工程问题及正式验收后的遗留问题,参加工程质量回访和服务。

11、组织制订每年的防洪抢险和冬季施工的实施性措施并督促执行。

12、组织编写工法及科研技革,报集团公司科技设计部。

13、督促项目经理部施工技术部门及时上报竣工资料,并负责对须上报集团公司归档的资料整理归档,定期上报到集团公司工程技术部。

第八条项目经理部施工技术部门职责

1、遵守国家有关基本建设的政策、法规,认真执行现行施工技术管理制度和上级施工技术部门的指示。

2、参与项目的施工调查,提出施工技术方面的施工调查报告。

3、根据工程设计文件、建设单位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及合同协议的要求,编制本项目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并报批。

4、项目技术负责人主持审核设计文件,组织图纸会审、技术交底工作。

5、对设计文件审核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施工过程中的重大变更设计和技术问题,向建设、设计、监理单位书面汇报,并编制设计变更。

6、施工过程中出现的二次经营项目或临时变更,需做好资料的留存并签认。

7、按照测量规范和《工程测量工作管理办法》进行交接桩和施工复测、放线放样。

8、根据施工计划,及时向物资部门提供材料计划。

9、贯彻施工规范、验收标准、规则、作业细则,界定并编制特殊过程(关键工序)作业指导书,指导领工员和班组长掌握工程质量标准和熟悉工艺标准,制止现场违章作业和错误操作。

10、合理安排各工程施工顺序,协调工程中存在的问题。

11、参加安全质量检查,认真执行三检制,坚决杜绝不合格品进入下一道工序,参与调查分析安全质量事故。

12、努力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定期组织技术人员学习,组织职工技术培训和现场观摩;参与以工艺为核心的工法开发。

13、按照《施工进度计划及调度工作管理办法》规定及时上报和下达施工计划,认真执行调度值班制度。

14、组建现场工程试验室,按照《工程试验检测工作管理办法》作好试验工作,对进货检验和试验中发现的不合格项按有关规定办理。

15、按照建设单位和上级单位下达的防寒和防洪要求,根据项

目施工地区的气象特点编制本项目具体措施,及时传达灾害信息,安排和督促做好预防工作,做好灾害损失记录和提报损失计算单。

16、施工过程中指定专人负责收集、归档各类施工资料,确保资料及时、有效。工程完工后整理竣工文件所需资料,确保符合国家和当地政府机关对竣工资料的各项要求。

17、认真做好工程总结工作,参与本项目工程质量评定、质量联检和竣工验交工作。

第三章施工技术管理基础工作和制度第九条施工管理基础工作

1、施工组织设计编制

项目经理部要依据工程设计文件及合同协议要求、施工调查资料编制项目总体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工程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并根据工程特征和实际需要编制阶段性施工组织设计。

2、施工组织设计审核、审批

(1)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核、审批,实行总工程师负责制。

(2)以集团公司名义承接的项目施工组织设计由项目经理部报送公司工程技术部审核,审核通过后报集团公司工程管理部审批。

(3)以公司名义承接的项目施工组织设计由项目经理部报送公司工程技术部审核,审核通过后报总工程师审批。对于重、难点项目由公司总工程师审核,报集团公司工程管理部审批。

(4)内部批准实施的施工组织设计在批准后及时按要求报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审核批复。

(5)经过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开工前要逐级进行交底。项目部还应对重点、难点工程拟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和计划,保证施工组织设计的贯彻执行。

3、工程开工报告

实行开工报告制度。凡属新建、改建、扩建或停建后复工的工

程项目或工程项目中的单项工程,都应在正式开工或复工前办理开工报告审批手续,严禁擅自开工。开工报告的申报、审批按合同约定办理。

4、技术管理工作过程中产生的资料应分类整理,并建立健全专业台帐,如:历月工程进度台帐;变更设计台帐;验工计价台帐;工程大事记录台帐;特殊过程检查记录台帐;试验台账等。

5、工程调度

(1)调度工作的基本任务是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计划为依据,通过各种手段,及时、准确、全面地掌握施工动态;传达上级领导对项目施工生产的指示、决议、要求,并检查、收集执行情况;不断对各项生产要素进行检查分析;迅速准确地向上级领导反映各种施工生产信息。

(2)掌握重难点工程数量、工期、质量、安全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组织措施执行情况和材料、人员、设备的配备情况。严格执行《施工进度计划及调度工作管理办法》。

第十条技术管理基础工作

1、审查核对设计文件,审核的内容为:

(1)熟悉设计文件,了解和掌握设计要求、标准和工程特点,检查设计图纸是否完整、齐全,以及设计图纸和有关资料是否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设计、施工方面的规定。

(2)查对建筑、结构、设备安装图纸与其说明是否相符,各专业图纸之间在几何尺寸、坐标、标高、说明等方面是否一致,技术要求是否正确。

(3)明确工程所用的主要材料、设备的数量、规格。

(4)明确预留洞口与水电专业之间、预埋管道与构件之间是否相互干扰,对结构是否有影响,水电专业之间是否有干扰。

(5)明确节点大样及定型图与平、立面图之间,门窗洞口、构

件布置与平面图之间是否吻合,确定门窗细部尺寸及安装方法。

(6)沉降缝、伸缩缝及后浇带的设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2、变更设计的管理要遵循“先申请、后变更,先设计、后施工”的原则。

(1)变更设计要按合同或有关规定的程序办理。所有变更设计必须经设计和相关方同意签字后方可组织施工。

(2)设计变更批准后应及时修改原设计文件并做好标识,当批准后的变更设计取代原设计时应及时对原设计文件加注“作废”标识并封存,防止误用。

3、技术交底应贯彻于整个施工过程中,由技术负责人负责。

(1)实行三级技术交底制度,技术负责人向项目经理部各部门进行技术交底,技术管理部门负责人向本部门人员及施工工点技术负责人交底,各施工工点技术负责人向施工作业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2)做好技术交底记录,技术交底资料交底人被交底人必须签字齐全,及时归档保存。

4、工程试验

做好现场工程原材料、构件的试验、检验标识工作,按规定周期对各种检测试验设备进行检定、校准,并做好标识。相关规定执行《试验检测工作管理办法》,试验器具管理应执行《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管理办法》的规定。

5、施工测量

(1)施工测量工作包括:工程开工前桩点、资料交接;开工前的精密复测;施工中的控制测量;工序各部位施工放样与复核测量;竣工测量。现场测量人员应建立测量日志,详细记录日常测量工作及各基准点的位置。

(2)测量工作必须认真执行《工程测量工作管理办法》的规定,测量仪器管理应执行《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管理办法》的规定。

第十一条综合管理

1、施工文件管理

施工文件是组织施工的根本依据和必备条件,应由施工技术部门指定专人负责接收、登记、分发、保管工作,并注明是否“有效”。施工文件管理范围:

(1)工程设计图纸,说明书及附表资料、预(概)算、变更设计图及变更设计通知单等。

(2)工程技术规范、工程设计采用的标准设计图纸。

(3)承包工程的投标书,施工承包合同及补充文件。

(4)施工过程中形成的技术资料,包括交接桩签认记录,中线、水平原始测量记录,建筑物放样记录,工程检验、试验资料,特殊过程监控记录,创优工程资料,施工日志簿,编制竣工文件资料,有关的施工协议,会议纪要,检查记录,图片、施工过程音像资料等。

(5)上级和建设、监理单位对工程施工的指令、通知文件。

2、标准化管理

工程技术人员要认真贯彻落实各项技术标准和规定,积极推行施工技术标准化管理。

(1)各项目经理部要根据本项目的具体情况,编制施工作业指导书,经总工程师批准后,作为基层单位和工人施工依据。

(2)坚持施工技术管理的标准化作业(见附件一)。

(3)严格施工操作中的计量标准化管理,加强定期检查,配备必要的检测手段,建立健全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工作制度

1、技术岗位责任制。按人力资源部门公布的岗位职责范围履行职责。

2、三级技术交底制。编制分工种、分工序的施工技术交底,是施工技术人员组织和指导施工的主要基础工作之一,因此,工程技术

人员应在施工前提供必要的书面资料和图表,进行详细的书面交底,交底时做好记录,不交底不能进行施工。

3、材料检验制。各种主要材料、成品、半成品,均应有出厂合格证明,运到工地时应先进行包装外观检查,核对规格和品质,并按规定进行抽样检查,合格方可使用,否则不得用于工程。

4、测量双检制、交接桩记录签认制及测量记录标准化。严格按照《工程测量工作管理办法》执行。

5、经办人员签字负责制。施工技术部门和各级技术人员经办的图纸、计算单、表报、资料、稿件等,制表者、编写者、计算者、复核者、审核者、批准者及部门负责人均应签字负责。

6、文件、资料的收发制度。各项目部应有专人负责文件、资料的收发、登记工作,并建立登记和签收制度,借阅亦须记录,避免丢失和错发。

7、设计图纸审查制。

8、开工报告制。

9、变更设计管理制。

10、施工组织设计管理制。

11、竣工文件归档管理制。

12、保密制。

第四章科技创新与技术进步

第十三条施工技术部门应围绕提高工程(产品)质量、缩短工期、提高工效、降低工程(产品)成本的目标,推广应用新技术(工艺)、新产品(装备、材料),不断获得技术进步。

第十四条各施工单位技术管理部门针对具体工程项目,确定开发新技术的课题,组织科技攻关;开展QC小组活动和合理化建议活动。

第十五条注意收集国际、国内建筑市场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的发展动态,通过学习、转化,积极推广使用。

第五章施工资料竣工文件和工程技术总结第十六条项目部的施工资料管理。

1、项目部施工资料的积累和管理由专职人员负责,并按单位工程立卷。卷内包括:开复工报告、施工调查资料、施工设计文件、变更设计协议、记录、通知单或图纸、技术交底资料、施工组织设计、复测资料、技术事故分析处理记录、工程检查证、试验检查报告单、工程日志、推广新技术的情况,施工要求以及本工程有关的文件等。

2、资料盒应建立目录,以便查找使用。单位工程技术资料的收集和保管应作为基层技术人员岗位责任制的一项重要内容,并应建立管理工作制度,明确管理责任,认真贯彻执行。

第十七条竣工文件编制

1、竣工文件按谁施工、谁编制的原则进行编制,房建工程竣工文件编制依据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执行,铁路工程竣工文件编制依据铁道部有关管理办法执行。其他工程项目按业主和相应的单位、部门要求办理。

2、竣工资料编制项目经理部总工程师为负责领导,技术管理部门为责任部门。

3、相关资料要与施工进度同步进行,严格遵守“三同步”的要求,即在布置施工任务的同时布置竣工文件的编制工作,工程竣工文件的积累形成与施工进度同步进行,工程验收交接与竣工文件交接同步进行。

4、竣工文件的移交归档

竣工文件在工程结束后应及时向城建档案馆和公司档案室移交保存。

第十八条工程技术总结

1、工程技术总结分类

(1)全面工程技术总结。其内容应概括建设项目的各类工程。

(2)重点工程的技术总结。应能反映该重点工程概况和主要经验。

(3)专业和专题技术总结。即工程中“四新”技术及特殊施工方法的应用情况总结。

(4)专题经验总结。合理组织、快速施工、保证安全质量、工程索赔等方面的经验总结。

2、工程技术总结编写

(1)施工中应及时收集、整理和积累原始施工技术资料,为编写总结做好必要的准备。

(2)编写工程技术总结必须真实地反映客观实际。对成绩和经验要恰如其分评价;对于创新的施工措施和具有借鉴的经验教训,要抓住重点,深入分析。做到文字简练,内容详实,层次分明,数据准确,附图完整。

第六章工程技术人员技术培训管理第十九条技术人员培训。

1、项目部应对所属工程技术人员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培训包括对工程技术人员进行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等为主要内容的教育。项目部将培训计划上报公司备案。

2、公司根据企业发展需要制定对所属技术人员的培训计划,培训除包括对工程技术人员进行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等内容的教育外,还包括工程技术职务任职及晋升的培训和专业技术骨干和学术带头人的培养等。

第二十条公司建立工程技术人员培训登记、考核、评估、奖励制度。定期对工程技术人员培训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将培训情况和

考核结果作为工程技术人员任职与晋升的重要条件。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第二十二条本管理办法由公司工程技术部负责解释。

附件一:

施工技术管理标准化作业工作

公司及公司所属各项目部技术负责人、技术部门技术人员(含专业工程师),均应按职责、职权各司其事各负其责,协作配合,做好施工技术管理标准化作业工作。

一、一项记录:工程日志簿(或施工记录簿)随身携带,记载工程事项并作为施工日志的编制依据。

二、二个方面的协调:部门内各专业间及现场各专业工种间的协调配合,单位内各业务部门间的协调配合。

三、三个阶段的审查工作:开工前审查设计;施工中审查原始凭证、台帐记录和各种报表的正确性;竣工时审查竣工数量和竣工文件是否准确齐全。

四、四项专业总结:工程的全面综合总结;重点工程技术总结;专业技术总结;技术专题总结。

五、备齐五种图:工程设计图;工程平面图;工程立、剖面图;项目总进度图;施工场地平面布置图。

六、建六项台帐:历月工程进度台帐;变更设计台帐;验工计价台帐;工程大事记录台帐;特殊过程检查记录台帐;试验台账。

七、严守七条工作要求:一切数据有计算依据;图纸和各种报表有负责人签字;设计文件资料交接有书面签认;工程开工有批准的开工

报告;变更设计有批准手续;处理施工问题有记录;技术人员调动有工作移交记录。

八、坚持八项内容检查

1、设计文件是否满足需要,是否已进行技术交底。

2、测量放线是否已双检,有无复测记录。

3、是否按图施工,操作是否正确。

4、施工过程是否有原始记录,记载是否符合实际施工情况。

5、有无安全设计,执行情况如何。有无质量措施,工程质量如何。

6、混凝土、砂浆、土壤夯填等工程试验是否按要求办理,施工计量是否严格。

7、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是否已能掌握运用。

8、工程记录簿,工程检查证,工程大事记录是否已填写。

九、做到“现场施工十不准”:

1、无正式设计图不准开工(经业主或监理签章的施工资料除外)。

2、未进行技术交底不准施工。

3、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未批准,不准主体工程开工。

4、变更设计未经批准,不准交付生产和记入台帐。

5、隐蔽工程未经业主或监理检查签证,不准进行下道工序。

6、测量和放线放样未经双检复核,不准进行下道工序。

7、成品、半成品和工程材料无试验合格证明,混凝土和沙浆无设计配合比,不准用于工程。

8、验工计价须经丈量收方,不准估报数量。

9、未备齐竣工文件和经过自检整修,不准报工程竣工。

10、发生技术责任事故不准隐瞒不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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