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凝聚改革共识 有序先行先试 积极稳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凝聚改革共识 有序先行先试 积极稳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凝聚改革共识 有序先行先试 积极稳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凝聚改革共识有序先行先试积极稳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

试点工作-法律

凝聚改革共识有序先行先试积极稳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去年以来,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紧紧围绕上级有关司法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以推进法官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为目标,以建立权责明晰、管理规范、保障有力的司法人员管理制度为方向,积极稳妥地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目前,该院首批入额法官已基本安排到位,其他人员定岗分流顺利进行,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已基本完成。

一、深入思想发动,凝聚改革共识

试点工作开展以来,面对队伍中出现的一些困惑、焦虑甚至消极、抵触情绪,该院党组高度重视,明确班子成员是各自分管领域推进试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直面问题,深入发动,组织专题研讨班,开展对司改政策的宣传解读。针对广大干警的疑虑和担心,邀请最高法院司改办负责人到中院举办专题讲座,着力澄清“为何改、改什么、怎么改”等关键性问题。院领导还结合“三严三实”教育,深入一线与干警交流,利弊皆谈,有的放矢,耐心做好教育引导工作。教育干警从政治高度看待司法改革,讲政治、顾大局、看长远,进入员额不仅意味着更高的荣誉和待遇,也意味着更大的责任和压力。引导干警正确对待职务调整和岗位变化,自觉服从改革需要和组织安排,避免在个人利益上有过高期待,从而保证了试点过程中法院工作不断、队伍不乱、人心不散。

二、加强调查研判,完着制度方案

武汉市中级法院核定中央政法专项编制547名,目前实有法官人数313

人,占编制数的57%。若按上级确定的员额比例,改革后人员岗位势必发生较大幅度调整。如何将最合适的人员选调到最适合的岗位上,如何在突出法官主体地位的同时,不影响思想政治、机关党务、司法行政等工作开展,是确保此项改革成功的关键所在。该院就此进行了大量调查研究。去年以来,先后对全院政法专项编制进行了清理,对其他单位借用的2名编制予以收回,对在职干警的公务员身份进行了登记确认,并对全院法官近三年所办案件的数量、质量进行了统计分析。同时,就干警的职业目标、择岗意向等内容广泛开展问卷调查,倾听干警意见。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不断完善试点实施细则。研究制定了《司法改革试点工作总体方案》、《人员分类定岗管理实施方案》、《法官首批入额遴选工作实施方案》、《关于首批人额法官及辅助人员定员定岗实施方案》等方案。在完善司法责任制方面,形成了《关于法官、法官助理办案责任的暂行规定》、《关于院、庭长司法权力清单的暂行规定》、《审判委员会工作暂行规定》、《关于主审法官联席会议的暂行规定》、《关于加强院长、庭长审判管理和审判监督工作暂行规定》和《关于推进司法公开工作的暂行规定》等6项规定。在方案形成过程中,该院始终坚持“既立足当前,又考虑长远;既尊重个人意愿,又关注整体需要;既重视业务工作,又不忽视综合部门:既照顾老同志切身感受,又考虑年轻同志发展前景”的原则,确保制订的方案能最大限度地切合武汉法院实际。

三、适应“三化”要求,有序开晨入颤法官遴选

法官入额遴选是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环节。今年以来,面对改革时间紧、要求高、任务重的状况,该院按照自愿报名、严格标准、择优录取、宁缺毋滥、逐步增补的思路,积极做好遴选工作,着力促进法官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发展。在人额报名前,公布近三年全院法官的个人办案情况,便于干警对自

身能力作出正确评估;将司法责任制的相关草案在内网公开,引导干警理性作出抉择。在遴选方式上,坚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将考核所占分值确定为70%,突出审判业绩考察,坚持好中选优,避免“能办案的选不上,选上的不能办案”。同时,更加重视法院梯队建设,在首轮遴选时,要求既确保优秀的资深法官人额,又给年轻法官预留成长空间,使入额法官能保持合理的年龄梯次结构。经过周密准备,6月22日,武汉两级试点法院345名干警参加了省委组织的统一考试。通过笔试、民主测评、业绩考核、组织考察等环节,最终确定首批员额内法官296人。其中,市中级法院现有审判人员313人,报名241人,通过资格审查232人,参加考试217人,按照36%的比例,确定首批人额法官197人。中院入额法官中,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106人,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53人,分别占入额法官的54%、27%。该院将人额法官遴选结果进行公示,整个遴选过程自始至终坚持了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还组织司改试点三个法院的首批入额法官进行了集中宣誓,大力宣传法官员额制改革成果。

四、优化资源配置,稳步推进人员定岗风流

如何搞好各类人员定岗分流,妥善解决好未入额法官的平稳过渡问题,是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焦点。该院通过个人自愿、审判长与个人“双向选择方式”,完成了人员分类定岗和交流工作。按照“四审两助两书”或“三审三辅”模式,以庭长、副庭长为核心,在全院重新组建47个审判团队,首批入额法官根据工作需要,统一调整审判岗位。庭长、副庭长一律下合议庭担任审判长,其余审判长从人额法官中择优选任。对于年龄较大、未入额的审判员,可以转任合议庭法官助理,也可根据需要选择至其他岗位。人员定岗分流共进行了两轮“双向选择”,全院共530人(含聘用书记员)选择上岗,其中:第一轮公布主要审判

业务庭的岗位进行双向选择,共有320人选择上岗,保证了优秀人员向审判一线流动;第二轮公布审判辅助和综合部门岗位进行双向选择,共有210人选择上岗。双向选择后,产生待岗人员25人,该院采取的主要措施是:一是政治部与待岗人员逐一进行谈话,做好思想稳定工作:二是对于年满59岁的同志,结合个人意愿,由组织安排到审判辅助或行政部门的岗位,不计部门员额数;三是对未到退休年龄,患有重症且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8名同志,建议其选择病休或提前退休;三是对于其他待岗同志,按照方案要求,进行业务技能培训后上岗。由于措施充分,待岗人员人心基本稳定。目前,该院各部门人员定员定岗已基本到位,从9月1日起,将按照审判责任制的规定,按新的审判团队模式运行,随机分案,绩效考核直接到审判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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