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众诚企业集团
石家庄一印实业有限公司规章制度
目录
财务类:4
关于使用个人银行卡的管理规定4
资金管理办法6
财务档案管理制度7
财务管理办法12
差旅费开支暂行规定15
个人借款管理办法19
固定资产管理细则22
经营计划及资金预算管理办法30
资金支付流程及权限规定32
收据管理规定34
行政类36
办公用品管理制度36
一印夏季空调使用管理规定37
卫生管理制度39
一印印章管理规定41
人事类:43
石家庄一印公司薪酬体系方案43
员工考勤规定46
业务类:49
一印公司销售业务员工资考核办法49
生产类:50
生产车间规章制度50
机配件管理规定50
财务类:
关于使用个人银行卡的管理规定
目的
为规范财务资金管理,完善财务内控管理,保证资金的安全性,制定本规定。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众诚集团一印实业公司。具体规定
1、所有以员工个人名义开户并对公使用的银行卡(含信用卡),均需到集团计财部备案。备案项目包括:开户员工姓名(并提供该员工身份证复印件)、开户银行全称,卡号,开户时间,开户具体事由,经办人。
2、新增的银行卡开户,必须首先向集团计财部经理或财务总监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办理。
3、所有个人银行卡均在资金日报列明细显示、确保日报列示的银行卡余额与实际一致;财务账也需明细核算,每月末出纳负责打印对账单交相关人员核对并出具余额调节表。信用卡需建立明细台账。
4、开卡的开卡费、年费做为正常费用报销,利息的收入正常入账。(及时索取银行正规票据,如取得热敏纸票据需要重新复印后做为财务入账凭据。)
5、开户员工岗位变动(含调离、离职)时,在3个工作日内销卡,在销卡工作完成前,该员工工资不得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