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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琴新区国有土地价格管理规定珠海横琴

横琴新区国有土地价格管理规定珠海横琴
横琴新区国有土地价格管理规定珠海横琴

横琴新区国有土地价格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规范横琴新区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完善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横琴新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国有土地价格,指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价格和有偿划拨价格,其土地开发程度达到六通一平,即宗地红线外通路、通电、给水、排雨水、排污水、通讯和宗地红线内土地平整,本规定另有规定或土地使用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条在横琴新区范围内出让、划拨和临时租赁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价格依据本规定确定。

第四条国有土地价格的计收以公布的基准地价为基础,各土地用途(类别)的计收标准见土地用途(类别)修正系数表(附件1)。国有土地价格的计算标准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用外币支付的,按支付当日结算银行公开挂牌的外汇买卖中间价折合人民币计算。

第五条经批准采取无偿划拨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的,以现状供地,涉及的宗地红线外通路、通电、给水、排雨水、排污水、通讯和宗地红线内土地平整的土地开发费及征地补偿费等费用由用地单位承担。

第六条下列项目用地按现状供地,涉及的宗地红线外通路、通电、给水、排雨水、排污水、通讯和宗地红线内土地平

2

整的土地开发费及征地补偿费等费用由用地单位承担。

(一)旅游用地;

(二)农、林、渔、牧、苗圃、种养业用地。

第七条用地容积率小于或等于 1.0 的,按用地面积计价;用地容积率大于1.0 的,按建筑面积计价,本规定另有规定或土地使用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八条商服用途的建筑物须进行楼层修正(见附件2),商服、住宅、办公、酒店用地须进行容积率修正(见附件3)。

第九条低密度居住用地按以下规定和标准计收地价:

(一)低密度居住用地的容积率小于或等于 1.1 时,其地价标准按住宅基准地价的2 倍计收,按用地面积计价;

(二)其他居住用地内不得建别墅和联体式别墅,只能建

5 层以上住宅。

第十条游艇码头用地占用海(河)岸线的,按占用岸线

的长度每米加收15000 元。

第十一条横琴岛以北、以东的临马骝洲水道、契辛峡、

十字门水道、夹马口、横琴湾及大东湾岸线的临水建设用地单

价在其用途基准地价的基础上加价15%,临汇金湾、天沐河岸线的临水建设用地单价在其用途基准地价的基础上加价10%。

临水建设用地是指临水道或海岸线的首宗建设用地。

第十二条具有下列情形的,不计收地价:

(一)《房产测量规范》规定不计算建筑物面积的建筑物、

构筑物;

(二)建筑物设计标高在±0.00 以下的部分(商服用途

除外);

(三)市政设施中的道路、广场、排洪渠、走廊、公厕、公用绿地和公园用地;

(四)电力设施项目的输变电站(所)、制冷站、加气站、抽水泵房用地超出容积率1.0 部分的建筑面积。

(五)建筑物架空层(别墅除外)、消防通道、避难层、公共使用的围廊等部分;

(六)宽度不大于 6 米(用于公共交通的部分宽度不小于4 米),净空高度不小于2.5 米的有盖步行空间和宽度不大于4 米(用于公共交通的部分宽度不小于2 米),净空高度不小于 2.5 米的有盖步行廊道等公共步行空间;

(七)用于公共交通功能的通行型公共空间中地上部分和满足《珠海市城市规划技术标准与准则》中有关地下室规定的情况下的地下部分。

第十三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计收地价时给予优惠:

(一)旅游用地内,为其配套的永久性建筑物,建筑面积不超过总用地面积的3% 时,不另计收地价;超过部分按相应用途的地价标准另行计收,其旅游用地用途不变,不得分割转让;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地下商业建筑面积不计容积率,不得分割转让;地价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之前,按照商业基准地价的50% 计收。

第十四条农贸市场用地不得分割转让。

第十五条经批准使用的临时租赁用地的临时用地地价,

每年按批准用途价格标准的3% 计收。

第十六条经批准使用的非国有建设用地的年租金,按批准用途价格标准的3% 计收。

第十七条综合体用地中,合同未规定或无法确定办公和酒店用地比例的,办公和酒店用地的比例各按办公酒店用地总建筑面积的一半确定。

第十八条地价款应在用地使用合同、协议签订(未签订用地使用合同、协议的,在《地价款缴交通知书》送达)之日起一年内付清。延期付款的,按日加收违约金额1‰的违约金,逾期竣工的,从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按日加收合同金额3‰的违约金,用地使用合同或地价款缴交通知书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十九条本规定实施后,区管委会可根据土地市场价格变动情况及产业政策对其进行调整并颁布施行;基准地价原则上每年调整一次。

第二十条本规定执行过程中遇到未及情形的,由区规划国土局收集后提交区管委会研究决定。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自2013 年6 月 1 日起执行。同时,不再执行原《珠海市国有土地价格管理规定(香洲区部分)》(珠府〔2007〕137 号)。

附件:

1. 横琴新区土地用途(类别)修正系数表

2. 商服用途的建筑物楼层修正系数表

3. 各用途用地容积率修正公式表

附件1

横琴新区土地用途(类别)修正系数表

附件2

商服用途的建筑物楼层修正系数表

横琴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横琴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内容简介) 一、规划依据——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4.《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5.《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 137-90)》 6.《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 7.《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指引》 8.《珠海市城市规划条例》 9.《珠海市土地管理条例》 10.《珠海市环境保护条例》 11.《珠海市城市规划技术标准与准则》 12.其它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和技术管理规定——上层次规划: 1.《珠江三角洲城镇群协调发展规划(2004-2020)》2.《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3.《珠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 4.《珠海城市空间发展战略研究(珠海2030)》 5.《珠海市重大交通基础设施集疏运网络规划》 6.《横琴总体发展规划》 7.《横琴新区城市总体规划(2009-2020)》

二、规划范围 东隔十字门水道与澳门相邻,南濒南海,西临磨刀门水道,北与珠海南湾城区隔马骝洲水道相望,规划总面积106.46平方公里。 三、发展定位与发展目标 1.发展定位:“一国两制”下探索粤港澳合作新模式的示范区。深化改革开放和科技创新的先行区。促进珠江口西岸地区产业升级发展的新平台。 2.发展目标:经过10到15年的努力,把横琴建设成为连通港澳、区域共建的“开放岛”,经济繁荣、宜居宜业的“活力岛”,知识密集、信息发达的“智能岛”,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生态岛”。 四、发展规模与空间结构 1.发展规模:规划2015年人口规模为12万人左右,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2平方公里;2020年人口规模为28万人左右,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28平方公里,人均建设用地100平方米。 2.空间结构:规划形成各具特色、紧凑发展、紧密关联的“三片、十区”的功能布局。“三片”为商务服务片、科教研发片、休闲旅游片。“十区”为商务服务片中的口岸服务区、中心商务区和国际居住社区;科教研发片中的教学区、综合服务

横琴新区国有土地价格管理规定珠海横琴

横琴新区国有土地价格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规范横琴新区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完善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横琴新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国有土地价格,指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价格和有偿划拨价格,其土地开发程度达到六通一平,即宗地红线外通路、通电、给水、排雨水、排污水、通讯和宗地红线内土地平整,本规定另有规定或土地使用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条在横琴新区范围内出让、划拨和临时租赁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价格依据本规定确定。 第四条国有土地价格的计收以公布的基准地价为基础,各土地用途(类别)的计收标准见土地用途(类别)修正系数表(附件1)。国有土地价格的计算标准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用外币支付的,按支付当日结算银行公开挂牌的外汇买卖中间价折合人民币计算。 第五条经批准采取无偿划拨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的,以现状供地,涉及的宗地红线外通路、通电、给水、排雨水、排污水、通讯和宗地红线内土地平整的土地开发费及征地补偿费等费用由用地单位承担。 第六条下列项目用地按现状供地,涉及的宗地红线外通路、通电、给水、排雨水、排污水、通讯和宗地红线内土地平 2

整的土地开发费及征地补偿费等费用由用地单位承担。 (一)旅游用地; (二)农、林、渔、牧、苗圃、种养业用地。 第七条用地容积率小于或等于 1.0 的,按用地面积计价;用地容积率大于1.0 的,按建筑面积计价,本规定另有规定或土地使用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八条商服用途的建筑物须进行楼层修正(见附件2),商服、住宅、办公、酒店用地须进行容积率修正(见附件3)。 第九条低密度居住用地按以下规定和标准计收地价: (一)低密度居住用地的容积率小于或等于 1.1 时,其地价标准按住宅基准地价的2 倍计收,按用地面积计价; (二)其他居住用地内不得建别墅和联体式别墅,只能建 5 层以上住宅。 第十条游艇码头用地占用海(河)岸线的,按占用岸线 的长度每米加收15000 元。 第十一条横琴岛以北、以东的临马骝洲水道、契辛峡、 十字门水道、夹马口、横琴湾及大东湾岸线的临水建设用地单 价在其用途基准地价的基础上加价15%,临汇金湾、天沐河岸线的临水建设用地单价在其用途基准地价的基础上加价10%。 临水建设用地是指临水道或海岸线的首宗建设用地。 第十二条具有下列情形的,不计收地价: (一)《房产测量规范》规定不计算建筑物面积的建筑物、 构筑物; (二)建筑物设计标高在±0.00 以下的部分(商服用途

深圳前海及珠海横琴考察报告

深圳前海及珠海横琴 考察报告

目录 一、考察的基本情况 (1) (一)前海合作区 (1) 1.前海合作区区域范围 (1) 2.前海合作区战略定位 (2) 3.前海合作区主导产业 (2) 4.前海合作区发展目标 (4) 5.前海合作区管理机构设置 (4) (二)深圳市前海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考察情况 (5) 1.公司基本情况介绍 (5) 2.公司赴港发行人民币债券 (5) (三)前海融资租赁考察情况 (6) 1.前海融资租赁介绍 (6) 2.前海融资租赁发展优势 (6) 3.前海融资租赁发展目标 (7) (四)珠海横琴考察情况 (7) 1.横琴定位 (7) 2.横琴产业发展 (9) 3.横琴制度创新 (10) 4.横琴发展目标 (10) 5.横琴七大产业 (11) 二、考察启示及工作建议 (11)

1.前海管理局政企合一 (11) 2.通过法制保障稳定的发展 (12) 3.土地出让,弹性年期 (13) 4.融资租赁因地制宜 (13) 5.横琴以产业促进招商 (14) 附件:前海及横琴优劣势分析精点 (15)

一、考察的基本情况 (一)前海合作区 1.前海合作区区域范围 2010年8月26日,国务院批复同意《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总体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这是国务院批复的第十五个区域发展规划,是前海合作区成立的法律依据。 前海合作区是十五个区域(上海浦东新区、天津滨海新区、珠海横琴新区、福建海峡西岸经 济区等)中面积最小的,只有15平方 公里。在前海合作区范围内,还存在 一个保税港区,实行封闭管理,规划 控制面积3.71209平方公里,保税港 区2008年10月18日由国务院批准设 立。除去保税港区,前海合作区真正 的面积只有11平方公里多一点。 前海合作区位于深圳西部蛇口半岛的西侧、珠江口的东岸,依山面海,与伶仃洋相望,地处珠三角区域发展主轴和沿海功能拓展带的十字交汇处,由双界河、月亮湾大道、妈湾大道和前海湾海堤岸线合围而成。所有土地系由填海造地而来,土地及自然资源条件十分优越,是目前深圳特区内尚未开发的最大一块处女地。

横琴岛简介

横琴岛简介 地理位置 自然环境 历史文化 产业发展 地理位置 横琴岛是珠海146个岛屿中最大的一个。从珠海市区驾车向南仅30分钟,过横琴大桥,便行驶在该岛宽阔的大道上。左边触目可及的是澳门三岛,最近处与珠海这边仅一河之隔。横琴岛海湾众多,沙滩绵延,怪石嶙峋,空气清新。距澳门机场3公里,距珠海机场约8公里,距香港41海里。全岛南北长8.6公里,东西宽约7公里。目前,规划面积86平方公里,可供开发土地面积有402平方公里,设有国家一类口岸横琴口岸,有连接澳门的莲花大桥,还盛产闻名遐迩的海鲜美味横琴蚝。2008年末,岛内有3个社区,12个自然村,人口7585人,其中常住人口4203人。横琴岛毗邻港澳,这里原本是两个岛:大横琴岛与小横琴岛。因其地形与山势,大小二岛像横在南海碧波上的两具古琴,千万年来,日日夜夜和着山风与海涛弹奏着山之歌,风之歌,海之歌…… 横琴岛处于“一国两制”的交汇点和“内外辐射”的结合部,也是东南亚和中国这个经济活跃地区的中心。它东与澳门一桥相通,距国际航线—大西水道4海里,北距洪湾保税区不到1公里,与珠海西区一衣带水。

自然环境 横琴处于北回归线以南,属南亚热带季风气候区,年平均气温22-23℃;最热月7月,平均气温27.9℃;最冷月1月,平均气温15.1℃;海水温度平均为22.4℃;平均年降水量2,015.9毫米;年淡水量达3,654万立方米。横琴岛四面环水,气候温和,山清水秀,空气清新,原始植被保存完好,一派田园风光,是一片未开发的"处女地",而且有“十步一瀑布,百步万棵树”的自然景观。素有“山不奇水奇、树不奇石奇、地不奇岛奇”之美称。有“雨后处处是瀑布,块块奇石都是景”的自然景观,加上横琴与澳门三岛一河之隔,澳门的中西文化建筑成为令人驻足观赏的风景线。岛上还有"南海前哨钢八连"营地、古战场的遗迹和许多美丽传说。横琴岛南北长8.6公里,东西宽7公里,海岛岸线76公里,全部开发后将达106.46平方公里,是珠海市146个海岛中最大的岛屿,是澳门现有面积的3倍。岛上可供开发土地面积约60平方公里,现仍有40平方公里土地未开发。 横琴岛属于广东省珠海市管辖。1992年,广东省政府批准成立横琴经济开发区,作为省级经济开发区。建区以来,铺开了大规模的开发建设,建成了连接市区的横琴大桥、与澳门相连的莲花大桥和国家一类口岸横琴口岸,实现了桥通、路通、水通、电通、邮通和口岸通,为经济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2009年,国务院批准在横琴岛上建立中国第三大国家级新区——横琴新区。 1 、横琴原是一个边陲海岛,1987年3月成立横琴乡人民政府。 2 、1989年3月撤乡建镇,横琴镇隶属香洲区管辖。 3 、1992年横琴岛被广东省定为扩大对外开放的四个重点开发区之一。 4 、1992年8月横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正式挂牌办公,为珠海市委、市政府派出机构。 5 、1998年底确定为珠海五大经济功能区之一。目前,全区设一镇、三个居委会,下辖12条自然村,全区常住人口6500多人,其中户籍人口3500多人。6、2009年6月2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横琴总体发展规划》,决定,将横琴岛纳入珠海经济特区范围,对口岸设置和通关制度实行分线管理。7、2009年6月27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27日表决通过决定,授权澳门特别行政区对设在横琴岛的澳门大学新校区实施管辖,横琴岛澳门大学新校区与横琴岛其他区域实行隔离式管理。这意味着,横琴岛一部分将成为实施“一国两制”的新区域。 发展历史 1992年列为省级经济开发区 1992年,邓小平发表南方讲话后,掀起一股“全国支援经济特区”的风潮,三山五岳的人纷纷涌向沿海经济特区。于当年正式挂牌、被列为省级经济开发区的

横琴概况

横琴概况 \ 横琴简介 2009年8月14日,国务院正式批复《横琴总体发展规划》,横琴成为探索粤港澳紧密合作新模式的新载体。 2009年12月16日,横琴新区正式成立,实行比经济特区更加特殊的政策,横琴开发全面启动。目前岛内设一镇、三个社区居委会,下辖11条自然村,新区成立之初,岛内居住人口7000多人,其中常住人口4203人。 横琴新区以合作、创新和服务为主题,充分发挥横琴地处粤港澳结合部的优势,推进与港澳紧密合作、融合发展,逐步把横琴建设成为带动珠三角、服务港澳、率先发展的粤港澳紧密合作示范区。 横琴概况 \ 横琴优势 ?最独特的区位 ?最开放的口岸 ?最宽松的体制 ?最优惠的政策 ?最宜居的环境 中国内地惟一与香港、澳门陆桥相连的地方。 依托当前世界上发展最平稳快速的第二大经济体中国大陆。 背靠中国经济最发达的珠三角,面向南海。 是“一国两制”的交汇点,是中国走向世界、世界进入中国的门户。 横琴概况 \ 历史沿革 1992年横琴岛被广东定为扩大开放四个重点开发区之一。 2004年时任广东省委书记张德江同志提出将横琴岛创建为“泛珠三角横琴经济合作区”。 2008年12月,国务院通过《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明确要“规划建设珠海横琴新区等合作区域,作为加强与港澳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等方面合作的载体”。

2009年1月10日,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家副主席习近平在考察澳门期间宣布:中央政府已决定同意开发横琴岛,并将在开发过程中充分考虑澳门实现经济适度多元发展的需要。 2009年6月2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横琴总体发展规划》,决定将横琴岛纳入珠海经济特区范围。 2009年8月14日,国务院正式批复了《横琴总体发展规划》,将横琴岛纳入珠海经济特区范围,实行更加开放的产业和信息化政策,立足促进粤港澳三地的紧密合作发展,促进港澳繁荣稳定。 2009年12月16日,继天津滨海新区和上海浦东新区之后,中国第三个国家级新区在珠海市横琴挂牌成立,同时该区投资总额逾726亿元人民币的首批四大工程也宣布启动,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汪洋,中共广东省委副书记、广东省省长黄华华,为珠海市横琴新区的党政机构揭了牌。 2010年3月5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积极推进港珠澳大桥等大型跨境基础设施建设和横琴岛开发,深化粤港澳合作,密切内地与港澳经济的联系。 2010年3月6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和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在北京人民大会堂签署了《粤澳合作框架协议》,确立了合作开发横琴、产业协同发展等合作重点,提出了共建粤澳合作产业园区等一系列合作举措。 2011年3月11日,横琴开发纳入国家“十二五”规划。 2012年3月5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支持澳门建设世界休闲旅游中心,推进横琴新区建设,促进经济适度多元发展”。 2012年10月30日,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编写的《党的十七大以来大事记》由新华社播发,横琴发展被列入2009年记事。 横琴概况 \ 大事记 2005年9月1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视察广东时第一站就踏上了与澳门最近处仅200米的横琴岛,并由衷赞道:“横琴岛真是一块宝地!”。 对于横琴岛开发问题,温总理做了最新要求和最高指示:横琴规划要和珠海整理规划相衔接,要谋而后动。

《横琴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批后公告

[提要] 《横琴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已经市政府批准依法实施,现起公告。各区域法定图则详见附件 横琴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内容简介) 一、规划依据 ——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4.《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5.《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 137-90)》 6.《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 7.《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指引》 8.《珠海市城市规划条例》 9.《珠海市土地管理条例》 10.《珠海市环境保护条例》 11.《珠海市城市规划技术标准与准则》 12.其它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和技术管理规定 ——上层次规划: 1.《珠江三角洲城镇群协调发展规划(2004-2020)》 2.《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 3.《珠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 4.《珠海城市空间发展战略研究(珠海2030)》 5.《珠海市重大交通基础设施集疏运网络规划》

6.《横琴总体发展规划》 7.《横琴新区城市总体规划(2009-2020)》 二、规划范围 东隔十字门水道与澳门相邻,南濒南海,西临磨刀门水道,北与珠海南湾城区隔马骝洲水道相望,规划总面积106.46平方公里。 三、发展定位与发展目标 1.发展定位: “一国两制”下探索粤港澳合作新模式的示范区。 深化改革开放和科技创新的先行区。 促进珠江口西岸地区产业升级发展的新平台。 2.发展目标: 经过10到15年的努力,把横琴建设成为连通港澳、区域共建的“开放岛”,经济繁荣、宜居宜业的“活力岛”,知识密集、信息发达的“智能岛”,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生态岛”。 四、发展规模与空间结构 1.发展规模: 规划2015年人口规模为12万人左右,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2平方公里;2020年人口规模为28万人左右,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28平方公里,人均建设用地100平方米。 2.空间结构 规划形成各具特色、紧凑发展、紧密关联的“三片、十区”的功能布局。“三片”为商务服务片、科教研发片、休闲旅游片。“十区”为商务服务片中的口岸服务区、中心商务区和国际居住社区;科教研发片中的教学区、综合服务区、文化创意区、科教研发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区;休闲旅游片中的休闲度假区和生态景观区。 五、土地使用性质控制

珠海市地价管理规定

珠海市地价管理规定 2016年 第一条为加强地价管理,维护土地市场正常秩序,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制度,保障土地所有者、使用者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价款,是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让价款(以下简称地价款),包括经市政府批准定期公布施行的基准地价及评估市场价格,其土地开发程度达到“五通一平”(宗地外通路、通给水、通排水、通电力、通电讯和宗地内土地平整),各用途(类别)修正系数详见附件,本规定另有规定或土地出让合同(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基准地价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施行,并可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土地市场供求状况适时调整。 评估市场价格是指按照《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评估市场价格确定及使用的规定(试行)的通知》(珠府办〔2012〕47号)规定,由国土部门每半年定期公布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评估市场价格。 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的用地,以实际成交价格确定土地的地价款。 第三条国土部门依据本规定进行地价核计的时间节点分为用地批准、规划报建、规划验收和房屋确权四个阶段。用地单位根据项目开发建设进度的不同阶段,按规定到国土部门办理核实地价手续。国土部门按照受理时的地价管理规定予以核实。 用地容积率小于或等于1.0的宗地,按用地面积计收地价;用地容积率大于1.0的宗地,按建筑面积计收地价,本规定另有规定或土地出让合同(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四条城市更新项目、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划拨性质单套普通住宅及1990年以前商品房(香洲区部分)计补地价和农民建房管理、烂尾楼整治等市政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五条在我市行政区范围内(不含横琴新区),以划拨、出让和租赁(含临时)等方式取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地价款(租金)依据本规定确定。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地价款的计算标准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用外币支付的,按支付当日结算银行公开挂牌的外汇买卖中间价折合人民币计算。

珠海市横琴新区税收优惠政策

珠海市横琴新区税收优惠政策《珠海经济特区横琴新区条例》规定,横琴新区实施以下税收优惠政策: (一)除相关规定明确不予免税或者保税的货物外,对从境外进入横琴新区与生产有关的货物实行备案管理,给予免税或者保税; (二)除相关规定明确不予退税的货物外,内地与生产有关的货物销往横琴新区视同出口,按规定实行退税; (三)对横琴新区企业之间货物交易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 (四)在制定产业准入和优惠目录的基础上,对横琴新区符合条件的企业减按百分之十五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五)国家和省批准的其他税收优惠。 《海关总署关于支持横琴新区开放开发的意见》的第四项为实施税收优惠政策,支持横琴新兴产业发展,共包括三条措施:一是实施保税、免税政策。海关支持广东省政府促请国家主管部门尽快牵头研究明确免税或保税货物的范围,制订不免税或保税的货物清单。对从境外进入横琴与生产有关的货物给予免税或保税,支持横琴加快发展旅游休闲、商务服务、金融服务、文化创意、中医保健、科教研发和高技术等产业。 二是实施“企业自主选择应税货物状态”政策。对横琴保税加工货物销往内地,试行按其对应进口料件或按实际报验状态征收关税的政策,促进横琴高新技术等保税加工产业发展。 三是实施出口退税政策。对内地与生产有关的货物销往横琴视同出口,按规定实行退税。

在横琴实行以下税收政策: (一)对从境外进入横琴与生产有关的货物实行备案管理,给予免税或保税,生活消费类、商业性房地产开发项目等进口的货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规定明确不予保税或免税的货物除外。货物从横琴进入内地按有关规定办理进口报关手续,按实际报验状态征税,在“一线”已完税的生活消费类等货物除外。内地与生产有关的货物销往横琴视同出口,按规定实行退税,生活消费类、商业性房地产开发项目等采购的国内货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规定明确不予退税的货物除外。横琴企业将免税、保税的货物(包括用免税、保税的料件生产的货物)销售给个人的,应按规定补齐相应的进口税款。在“一线”不予免税或保税、“二线”不予退税的具体货物清单由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二)对设在横琴的企业生产、加工并经“二线”销往内地的货物照章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根据企业申请,试行对该内销货物按其对应进口料件或按实际报验状态征收关税政策,经实际操作并不断完善后再正式实施。具体操作办法由海关总署会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和商务部制定。 (三)对横琴企业之间货物交易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具体政策措施及操作办法由财政部制定、税务总局商有关方面。 (四)在制定产业准入及优惠目录的基础上,对横琴符合条件的企业减按15 %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锐。产业准入及优惠目录分别由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珠海市横琴新区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

附件1 珠海市横琴新区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审批事项名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核发 法律法规政策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37、38条、《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第28条、《珠海市城市规划条例》第57、58条; 2.已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专项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其他详细规划; 3.《珠海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行业设计的有关规范等。 需提交的申报材料一、基础材料: 1.《珠海市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表》(本表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当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申请人是法人或其 他组织的,应当提交:①《企业法人经营执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②法人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 3. 申请函(说明用地基本信息、报建情况、建设情况、申请的原因、申请依据以及其他需 要说明的事项)原件,现状照片。 4.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委托人身份证明。 5.其他指定提交的材料。 二、根据申请事项还须提交的材料: 1.通过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新办《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须提交: a、已取得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或选址意见(复函)原件; b、计划行政主管部 门核发的有效立项批文;c、总平面规划图;d、建设项目在生态敏感区(如水源保护区)内、或属有污染的工业项目及市政基础设施的,应提交环境影响评估意见;e、大型公共建筑、人流集散中心、交通枢纽以及引发交通量较大的项目,应提供交通影响评估意见;f、《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或选址意见(复函)中要求提交的有关专业管理部门的意见;g、农用地转为城市建设用地的,还应提交市国土部门的批准文件。 2.道路及轨道交通工程申请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除基础资料外,还须提交: a、计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立项批文; b、已批准的项目规划设计方案总平面图; c、已批准的初步设计总平面图。 3.通过市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招标、拍卖、挂牌取得土地使用权新办《建设用地规划许 可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须提交: a、市国土部门签订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b、市国土部门招标拍卖挂牌的确认 文件;c、市国土部门招标拍卖挂牌文件;d、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或备案文件。 4.旧城(村)改造项目新办《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除基础材料外,还须提交: a、与有关单位(个人)签订的旧城(村)改造合同(协议)(原件); b、市改建管 理部门、拆迁行政主管部门有关拆迁面积的核准文件(原件)。 5.历史用地补办《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除基础材料外,还须提交: a、建设用地的历史资料(如已取得的产权证明,或市国土部门的确权文件); b、有 上级主管部门的,应取得上级主管部门的意见。 6.办理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除基础材料外,还须提交: a、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办理临时用地手续的批复文件(原件)。 7.办理调整用地红线或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的,除基础材料外,还须提供:

珠海市横琴新区税收优惠政策

创作编号: GB8878185555334563BT9125XW 创作者:凤呜大王* 珠海市横琴新区税收优惠政策《珠海经济特区横琴新区条例》规定,横琴新区实施以下税收优惠政策: (一)除相关规定明确不予免税或者保税的货物外,对从境外进入横琴新区与生产有关的货物实行备案管理,给予免税或者保税; (二)除相关规定明确不予退税的货物外,内地与生产有关的货物销往横琴新区视同出口,按规定实行退税; (三)对横琴新区企业之间货物交易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 (四)在制定产业准入和优惠目录的基础上,对横琴新区符合条件的企业减按百分之十五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五)国家和省批准的其他税收优惠。 《海关总署关于支持横琴新区开放开发的意见》的第四项为实施税收优惠政策,支持横琴新兴产业发展,共包括三条措施: 一是实施保税、免税政策。海关支持广东省政府促请国家主管部门尽快牵头研究明确免税或保税货物的范围,制订不免税或保税的货物清单。对从境外进入横琴与生产有关的货物给予免税或保税,支持横琴加快发展旅游休闲、商务服务、金融服务、文化创意、中医保健、科教研发和高技术等产业。 二是实施“企业自主选择应税货物状态”政策。对横琴保税加工货物销往内地,试行按其对应进口料件或按实际报验状态征收关税的政策,促进横琴高新技术等保税加工产业发展。 三是实施出口退税政策。对内地与生产有关的货物销往横琴视同出口,按规定实行退税。 在横琴实行以下税收政策: (一)对从境外进入横琴与生产有关的货物实行备案管理,给予免税或保税,生活消费类、商业性房地产开发项目等进口的货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规定明确不予保税或免税的货物除外。货物从横琴进入内地按有关规定办理进口报关手续,按实际报验状态征税,在“一线”已完税的生活消费类等货物除外。内地与生产有关的货物销往横琴视同出口,按规定实行退税,生活消费类、商业性房地产开发项目等采购的国内货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规定明确不予退税的货物除外。横琴企业将免税、保税的货物(包括用免税、保税的料件生产的货物)销售给个人的,应按规定补齐相应的进口税款。在“一线”不予免税或保税、“二线”不予退税的具体货物清单由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二)对设在横琴的企业生产、加工并经“二线”销往内地的货物照章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根据企业申请,试行对该内销货物按其对应进口料件或按实际报验状态征

全国各地基准地价汇总

北京市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基准地价表 北京市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基准地价表 (美元计价) 单位:美元/平方米 地价 区类出让金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费土地开发及其它费用 商业公寓住宅工业市政及四源小区建设 配套城镇拆迁费近郊区县 征地费远郊区县 征地费 (1) (1) (1) (1) (2) (3) (4) (5) (6) 一类400-680 380-580 250-340 40-70 68-100 20-50 740-980 20-56 - 二类300-400 280-380 200-250 30-40 68-100 20-50 740-980 20-56 - 三类250-300 230-280 125-200 25-30 68-100 20-50 740-980 20-56 - 四类190-250 180-230 100-250 20-25 68-100 20-50 740-980 20-56 - 五类125-190 125-180 75-100 15-20 68-100 20-50 740-980 20-56 - 六类65-125 65-125 50-75 10-15 68-100 20-50 740-980 20-56 10-23 七类50-65 40-65 20-50 5-10 68-100 20-50 740-980 20-56 10-23 八类10-50 10-40 8-20 4-5 68-100 20-50 - - 10-23 九类8-10 5-10 4-8 3-4 68-100 20-50 - - 10-23 十类5-8 4-5 3-4 2-3 68-100 20-50 - - 10-23 基准地价计算公式:(1)*容积率修正系数+[(2)+(3)]*容积率+(4)*调整系数+(5)或(6)=基准地价(每平方米用地)

珠海市斗门区国有土地历史遗留问题(计补地价)的若干意见

斗门区国有土地历史遗留问题(计补地价)的若干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斗门区的土地资源管理,妥善处理斗门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价计补等历史遗留问题,使斗门区原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价政策与我市现行的地价政策平稳衔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我市的有关规定,结合斗门区的实际,就斗门区历史用地计补地价问题作出如下规定: 一、国有出让土地 1、在斗府〔2004〕46号文发文之前(即2004年7月21日之前,下同),已按土地面积缴清地价款,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依法取得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并按原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规划设计条件已缴清市政建设配套费(即报建费,下同),并已按原批准的规划设计条件建设的用地,不须另行补地价。经批准,超过原批准的规划设计条件建设的建筑面积在珠府〔2008〕62号文件实施前未缴清地价款的,按现行地价管理规定标准计收地价。 2、在斗府〔2004〕46号文发文之前,已按土地面积缴清地价款,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依法取得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并按原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规划设计条件已缴清市政建设配套费,但按原批准的规划设计条件未全部完成建设的,现因规划调整导致用地面积减小,经批准可适当提高容积率,只要其总建筑面积不超过原批准的相应功能建筑面积的用地,不须另行补地价。经批准,超过原批准的规划设计条件建设的建筑面积在珠府〔2008〕62号文件实施前未缴清地价款的,按现行地价管理规定标准计收地价。 3、现属斗门区行政辖区范围内,由原珠海市国土局西区分局依法出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已核发《国有(集体)建设用地许可证》或《建设用地批准书》,并由原珠海市国土局西区分局按楼面地价计费,也已足额收缴地价的用地,现按原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规划设计条件建设的用地,不须另行补地价。 由原珠海市国土局西区分局计费,只收了部分地价,尚未缴清地价款,现按原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规划设计条件建设的用地,可在以下两种方案中选择一种方案处理:(1)除必须按原珠海市国土局西区分局约定的地价标准缴付尚欠部分地价款本金外,还必须按合同或协议约定支付利息、滞纳金或违约金(如无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按市政府有关规定计收利息、滞纳金或违约金)。 (2)原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用地容积率不超过1.0的,在原批准的用地面积范围内,按已缴部分地价款及原约定的地价标准折算已付地价款土地面积,该部分不须另行计补地价;未缴付地价款部分须按现行地价管理规定标准缴交地价款(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除外)。原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用地容积率大于1.0的, 在原批准的容积率计算的建筑面积范围内,按已缴部分地价款及原约定的地价标准折算已付地价款建筑面积,该部分建筑面积不须另行计补地价;未缴付地价款部分须按现行地价管理规定标准缴交地价款(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除外)。 以上用地的土地使用年限自原批准用地之日起按相应的土地用途的法定最高年限确定。 以上用地经规划批准或规划验收通过增加容积率、改变用途的,在珠府〔2008〕62号文件实施前未缴清地价款的,增加部分建筑面积按现行地价管理规定标准计收地价,改变用途部分建筑面积按现行地价管理规定计收用地功能地价差。 4、在斗府〔2004〕46号文发文之前,已按土地面积缴清地价款,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依法取得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但按原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规划设计条

广东珠海十字门中央商务区横琴开发区房地产发展情况

十字门中央商务区横琴开发区房地产发展情况一、区域发展概述 横琴新区,位于市横琴岛所在区域,地处省市南部,毗邻港澳,是东南亚和中国这个经济活跃地区的中心。2009年8月14日,国务院正式批准实施《横琴总体发展规划》,将横琴岛纳入经济特区围,要逐步把横琴建设成为“一国两制”下探索“粤港澳”合作新模式的示区。2009年12月16日,“横琴新区”管委会在市横琴岛正式挂牌成立,为省

人民政府派出机构并委托市人民政府管理,规格为副厅级。 十字门中央商务区的开发采取分期推进的方式。首期被视为启动期,用三年时间来完成,全面建设完成核心区等时期则将开发长达15-20年之久。一期会展商务组团的五星级酒店、会议中心等委托经营管理已展开商务洽谈。 2、经济状况 横琴岛经济原以传统型的农渔业为主。建区以后,经济规模逐渐壮大,现已初步形成以外资和民营经济为主体的发展格局,近年多项主要经济指标呈两位数增长。2008年横琴区农业总产值12878万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0774万元,一般预算收入4939万元,固定资产投资20033万元,外贸进出口额9852万美元,接待游客181万人次。 3、招商引资 由于横琴与澳门相邻的地理优势,加上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对投资者的吸引力越来越大,横琴新区实施开放型带动战略,吸引不少客商上岛考察和洽谈投资项目。目前已建项目有中海油天然气终端、液化天然气、风力发电等清洁能源项目和石博园、海洋乐园、高尔夫球场、三叠泉、天湖等旅游景点;在建项目有长隆国际海洋度假区项目;已签约的有多联供燃气发电、横琴高新技术产业板块基础设施配套等项

目。 4、发展方向 根据《横琴总体发展规划》,横琴新区的发展目标是:通过重点发展商务服务、休闲旅游、科教研发和高新技术产业,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鼓励金融创新,实行更加开放的产业和信息化政策等,逐步把横琴建设成为“一国两制”下探索粤港澳合作新模式的示区、深化改革开放和科技创新的先行区、促进珠江口西岸地区产业升级的新平台。

特区中的特区 :珠海横琴新区与深圳前海合作区比较研究

“特区中的特区” ——珠海横琴新区与深圳前海合作区比较研究 刘杰武1,2,李贵才2 (1. 深圳大学旅游文化系,广东深圳518060;2. 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城市规划与设计学院, 广东深圳518055) 摘要:改革开放30周年之际,国务院先后批复关于横琴新区和前海合作区的相关政策,横琴与前海由此成为“特区中的特区”。本文采用文献法和比较分析法从发展背景及区位优势、开发目的与战略定位、优惠政策等三方面详细研究了横琴新区与前海合作区,并在综合比较研究的基础上建议横琴新区的发展应当:(1)注意开发时序并着眼未来,(2)集约使用资源为香港资本留足空间,(3)明确核心产业带动其他产业关联发展;建议前海合作区应当:(1)多元化使用空间,(2)积极拓展产业腹地,(3)展开基础产业领域改革尝试并总结普遍性模式,以实现“特区中的特区”普遍模式的推广,为内地改革指明方向。 关键词:特区的中特区;横琴;前海;政策优惠;产业升级 Special Area in the Special Economic Zone ——A Comparative Study on Hengqin New District of Zhuhai and Qianhai Cooperation Area of Shenzhen LIU Jiewu1,2,LI Guicai2 (1.Shenzhen University,ShenZhen 518060,China;2. Peking University ShenZhen Graduate School, ShenZhen 518055,China) Abstract: The State Council approved the relevant measures concerning the development of Hengqin New District of Zhuhai and Qianhai Shenzhen-Hong Kong Service Industrial Cooperation Area of Shenzhen on the occasion of the 30th anniversary of implementation of the Opening-up and Reform Policy. From then on, Hengqi and Qianhai have become two special areas in the special economic zones. This paper, by literature review and comparative analysis, deeply studies these two special areas from the perspectives of developmental background and geographical advantages, developmental purpose and strategic orientation and policy priority. On the basis of comprehensive studies, this paper respectively gives suggestions to the development of these two special areas. Regarding the development of Hengqi, it is suggested that it should (1) be advanced step by step and with a view to the future; (2) intensively use the sources so as to leave enough capital for Hong Kong; (3) pinpoint the key 基金项目: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2012BAJ22B00)[Foundation Item:National key technology support program(No . 2012BAJ22B00) 作者简介:刘杰武,深圳大学旅游文化系讲师,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城市规划与设计学院博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城市地理,旅游规划。Email:liujiewu@https://www.sodocs.net/doc/0117932343.html,。

江门区2017年城镇国有建设用地基准地价

江门市市区2017年城镇国有建设用地基准地价 (征求意见稿) 一、基准地价更新地价内涵 本轮基准地价更新评估用途分为商服用地、住宅用地、工业用地和公共项目服务用地四类,其中公共项目服务用地细分为两个类别,具体地价内涵如下: 1、商服用地:土地在正常市场条件、设定土地开发程度为“五通一平”(即宗地红线外通路、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讯,宗地红线内场地平整),估价期日为2017年1月1日,土地使用年期为40年,设定容积率为2.0的首层楼面地价。价格单位为元/平方米,币种为人民币。 商服路线价:土地在正常市场条件、设定土地开发程度为“五通一平”(即宗地红线外通路、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讯,宗地红线内场地平整),估价期日为2017年1月1日,土地使用年期为40年,设定容积率为2.0的首层楼面地价。其中城区街道商服路线价的标准铺面的标准宽度为4米,标准深度为12米,乡镇街道的标准铺面的标准宽度为4米,标准深度为10米,均为首层楼面地价。价格单位为元/平方米,币种为人民币。 2、住宅用地:土地在正常市场条件、设定土地开发程度为“五通一平”(即宗地红线外通路、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讯,宗地红线内场地平整),估价期日为2017年1月1日,土地使用年期为70年,设定容积率为2.5的平均楼面地价。价格单位为元/平方米,币种为人民币。 3、工业用地:土地在正常市场条件、设定土地开发程度为“五通一平”(即宗地红线外通路、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讯,宗地红线内场地平整),估价期日为2017年1月1日,土地使用年期为50年,设定容积率为1.0的地面地价。价格单位为元/平方米,币种为人民币。 4、公共服务项目用地(类别一):是指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中用于机关团体、新闻出版、科教文卫的土地,对应地类包括机关团体用地、新闻出版用地、科教用地、医卫慈善用地、文体娱乐用地。即土地在正常市场条件、设定土地开发程度为“五通一平”(即宗地红线外通路、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讯、宗地红线内场地平整)于估价期日为2017年1月1日,土地使用年期为50年,容积率为2.0的国有建设用地平均楼面地价。价格单位为元/平方米,币种为人民币。 5、公共服务项目用地(类别二):是指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中用于公共设施的土地,对应地类为公共设施用地。即土地在正常市场条件、设定土地开发程度为“五通一平”(即宗地红线外通路、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讯、宗地红线内场地平整)于估价

建制镇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更新报告

2017年东明县建制镇土地级别调整与基准地价 更新报告 东明县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

目录 第一部分工作报告 (1) 第一节工作概况 (1) 第二节工作步骤 (2) 第三节工作结果 (5) 第四节取得的主要成果和经验体会 (8) 第二部分技术报告..........................................................................- 11 -第一章概述...........................................................................................................- 13 -第一节自然与社会经济概况. (13) 第二节建制镇基准地价更新概述 (23) 第二章资料调查...................................................................................................- 34 -第一节工作底图数据收集与整理. (34) 第二节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更新评估资料调查 (36) 第三章土地定级...................................................................................................- 41 -第一节土地定级的基本方法. (41) 第二节定级因素、因子体系的建立 (43) 第三节土地定级因素整理与分析量化 (47) 第四节土地级别划分 (67) 第四章基准地价更新...........................................................................................- 75 -第一节基准地价更新评估的主要步骤. (75)

珠海十字门商务区城市设计概念方案规划设计任务书0610-教学教材

珠海十字门商务区城市设计概念方案 规划设计任务书 项目名称:珠海十字门商务区 城市设计概念方案 主办单位: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 珠海十字门商务区建设控股有限公司协办单位: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二零零九年六月

目录 一、项目背景 (3) 二、项目名称 (4) 三、十字门商务区规划范围 (4) 四、十字门商务区的战略定位 (5) 五、十字门商务区规模测算 (6) 六、十字门商务区规划分区 (7) 七、十字门商务区的规划理念及原则 (11) 八、规划方案征集要求 (14) 九、规划成果要求 (16) 十、规划依据 (17)

一、项目背景 经过30年的发展,珠海在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取得了辉煌的成就,树立了特区品牌,为改革开放提供了丰富的经验借鉴,为中国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2008年12月1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为珠海及珠三角地区的发展指明了方向。《纲要》明确将珠海定位为珠江西岸核心城市和交通枢纽城市,为把珠海打造成为珠江西岸产业辐射地、成为珠三角城市现代服务业聚集地创造了有利条件。同时,在加速珠三角区域一体化进程的发展战略下,珠海未来的发展已不再是珠海的珠海,而是珠三角的珠海、粤港澳的珠海,这将为珠海发展成为珠三角高端产业转移、粤港澳产业交流互动创造有利条件。 珠海正面临着千载难逢的机遇,面对光明的发展前景、巨大的经济社会效应,珠海急需践行一条全新发展道路,塑造一个全新的产业发展平台,完成推动产业升级、拉动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新时期历史使命,实现城市的二次成功创业和转型,再次续写珠海的辉煌。 珠海城市总体格局为“东西两大板块、组团发展”。东部板块即环港澳的东部地区,包括唐家湾、香洲主城区、横琴岛和万山群岛,突显滨海花园城市风貌。其中“环澳门”城市带范围包括拱北、湾仔和横琴岛,“环香港”城市带范围包括香洲的香炉湾及万山群岛。西部板块包括斗门区、金湾区和高栏港经济区的西部地区,突显滨江田园城市风貌。 基于城市格局的特点,东西两大板块之间及其内部主要通过珠海大道(西部)及情侣路(东部)形成城市发展主轴,两条主轴既是交通的通道,又是景观的通廊,有效地整合了东西两大板块城市发展的脉络,形成珠海的一个城市特色。 就当前经济发展水平而言,东部板块明显强于西部板块。由于东部板块具有毗邻港澳的优势,在东部板块发展主轴情侣路上邻近澳门的区域打造珠海的城市中心成为珠海未来实现城市跨越式发展的必然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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