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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型中的中国城市发展_城市级层结构_融资能力与迁移政策_蔡昉

转型中的中国城市发展_城市级层结构_融资能力与迁移政策_蔡昉
转型中的中国城市发展_城市级层结构_融资能力与迁移政策_蔡昉

转型中的中国城市发展

———城市级层结构、融资能力与迁移政策

蔡 都 阳

(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 100732)

内容提要:中国转型时期城市的产生与发展模式,既区别于成熟的市场经济,也不同

于传统计划经济。市场经济力量(如城市的自我融资能力)和以再分配的方式获取资源

(行政级别的影响)都对城市的发展起作用。计量结果表明,由于市场发育水平的不同,中

西部地区在城市发展模式上显著区别于东部地区。前者仍然具有浓厚的转型特征,行政

分配资源仍然对城市发展有着显著的影响,而东部地区城市发展的市场导向格局已基本

形成。由于一些城市仍然依靠再分配资源发展城市,具有阻碍人口流动的动机,扭曲了城

市化整体格局。因此,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市场化,有利于加

快和完善市场条件下的城市化机制。

关键词:城市发展 城市级层 自我融资 户籍制度

以人口聚集和城市发展为特征的城市化过程可以通过两条途径来进行。其一,是城市数目的增加,即通过新生城市来提高城市化的过程;城市化的另外一种方式是现有城市的持续扩张,通过移民的方式不断增加城市人口,从而实现更高水平的城市化。Krugman (1993)认为,在制度环境适宜的情况下,新生城市的诞生有赖于某些有能力的代理者(如开发商)的行为。如果缺乏这些代理者,城市化倾向于走“大型化、数目少”的道路。也有人认为(Henderson 和Becker ,1998),一些发展中国家之所以出现大城市过度发展的情况,是由于中央政府的干预使得土地市场和地方政府都难以有效地运行,因而也无法衍生新的城市。实际上,城市化战略内生于整个经济发展战略。不仅土地市场的运行会影响到城市的发展,产业结构特征、生产要素市场,特别是劳动力市场发育状况,以及其他制度性因素都会对城市化的进程产生影响。从中国计划经济时期以及经济转型时期的城市发展过程我们就可以观察到这些事实。本文通过改革前后城市发展型式的比较,特别是通过对经济转轨时期城市发展的特殊动力和机制的考察,探讨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中国的城市化道路。

一、改革前后的城市发展

在实施改革开放政策之前,中国的经济发展战略选择是重工业优先的发展道路。为了保证工业化的积累,城市化也必须控制在一定的水平之内,以便有比较大的农村经济规模支持重工业优先发展战略的实施(Lin et al .1996)。控制城市化水平的措施一方面体现为对城市数量的严格控制,另一方面,表现为通过特定的制度安排使城乡之间相互分割。一个与大多数发展中国家不同的制度安排是中国特有的户籍制度。这个制度把城乡人口的分布人为割裂开来,人口的自由迁移被禁止,城市化过程因而未能随着经济增长而得以推进。从1949至1978年,城市数量一直被控制在200个以下,在部分经历经济危机的年份,城市的数量甚至绝对减少。实行经济改革以来,随着城乡经济的市场化程度提高,约束人口迁移的政策也有所松动,因而自80年代以来城市数目有了显著的增加,城市化以前所未有的速度推进,到1998年全国城市总数已达668个,是改革以前的3倍

蔡 、都 阳:转型中的中国城市发展

2003年第6期

多。然而,由于城市人口规模的限制并没有完全取消,户籍制度仍然在约束着人口迁移行为,因此,这一时期的城市化还不能反映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变化的需要。一个表现就是城市增长主要表现为数量在增加,城市内涵扩张的机制没有发挥作用,大城市发展相对缓慢。县级市的增加占新增城市的绝大部分,每年新增城市有一半以上是县级市。新生城市大多通过撤县建市的方式产生,其衍生过程使用的仍是行政审批的手段。

从城市内涵扩张途径看,城市人口的增加同样是受到整个经济发展战略所制约的。实际上,计划经济时期的主要城市化战略就是控制城市人口,其实施手段是通过户籍制度以及严格的移民政策,以达到保持城市人口的可控制规模。以前的研究(蔡等,2001)表明,在计划经济时代,人口的迁移政策服从于实施工业化战略的需要。例如,在农产品供应紧缺程度高的时候,为了保证工业化的积累,迁移政策就趋紧,其实施的具体手段就是严格限制人口流动的户籍制度。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户籍制度限制人口流动的作用已日趋削弱,但由于地方政府往往面临就业压力,以及当地居民对城市拥挤、治安等等问题的抱怨,所以地方政府往往通过在劳动力市场上的种种限制措施来阻碍迁移,这也就成为近年来阻碍城市化进程的另一个因素。

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城市级层是按照当时的城乡关系确定的,即为了最大限度地汲取农业剩余而形成的城市发展模式。按照市场经济原则看,城乡资源配置似乎是分割的,形成城乡二元经济格局,但是,按照计划经济的原则和目标,实际上城乡的资源配置是一体的,即城市是仰仗其触角所及而获得的农业剩余得以发展的———城市发展是依赖型的或再分配型的。改革之初的一项仍然带有浓厚的计划经济色彩的改革———市管县或市带县就反映了这种城乡关系。这时的城市级层几乎等同于级别,不同级别的城市规模分别由其控制的农村的范围所决定。同一级别的城市应该没有规模上面的差别。

假设完全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城乡关系是相互辐射型的,但各自的发展具有独立性,即分别取决于自身的融资能力而得到发展。城市不再靠汲取农村剩余得到发展,农村也不依赖城市。当然,两者之间的产品交换和生产要素流动没有障碍。城市级层取决于一系列与其发展潜力相关的因素,所以城市规模各不相同,但没有什么级别之分,也不应该有生活水平上的差别。

在经济转轨时期,城市发展模式从前一种向后一种转变,形成了一系列过渡模式,即城市发展既依靠自我融资又依靠再分配,由此城市发展模式分化为三种类型:(1)既有再分配来源,又有自我融资渠道得以发展的城市。如北京、天津、上海这样的直辖市,尽管可能在自我融资方面也具有很强的优势和能力,但由行政级别所赋予的优越性和承担的责任,使其不可避免地要依赖再分配。沿海地区的一些大城市,特别是自身经济发展水平较高,得以吸引大量投资,但同时又被赋予计划单列地位的城市,也属于这种类型;(2)主要依靠自我融资得以发展的城市。这基本上是指沿海地区的一些中小城市,特别是依靠乡镇企业和三资企业得以迅速发展的新兴城市;(3)再分配来源枯竭,自我融资能力没有形成从而难以发展的城市。许多中西部地区的大中城市很可能陷入这种境地。这三种类型城市提供城市公共服务的方式和基础设施建设的模式因而也不尽相同:第一种仍然具有一定的计划经济色彩,第二种是比较市场化和社会化的模式,第三种虽然介于前两种之间,但由于财政拮据、筹资无门,城市建设往往陷入尴尬境地。

与城市发展的上述类型相对应,以户籍制度为核心的迁移政策改革在进展上也有巨大差别。城市政府的改革动机通常取决于两个条件。第一,城镇的户口已经没有多少含金量。即城镇政府既不保证提供就业机会,也没有通过户口可以获得的福利。因此,增加城市人口规模不会加重城市政府的财政负担。第二,城镇的发展已经或者期望从劳动力流动中获得资源配置效益。

是否进行迁移政策改革,在什么时机进行,改革的力度和深度如何,都取决于改革主体———城市政府对于改革的成本和收益的衡量及判断。在图1—a中,横轴代表政府进行迁移政策改革的力

度(因而也是努力),纵轴代表这种改革的边际成本和边际收益。政府之所以选择进行改革,是因为地方经济从中可以获得资源配置效率改善的收益。而随着改革力度或努力程度的提高,城市可能出现过度拥挤现象,政府财力不逮,失业率上升,社会不稳定程度提高。因此,改革的边际成本会提高,边际收益会降低,改革就不是有利可图的了。因此,改革力度通常止于边际成本与边际收益两条曲线交点所决定的水平上面,即图1—a 中的E 点

图1 迁移政策改革的成本与收益

改革的力度从而为改革付出的努力,取决于从改革获得收益与改革本身的成本之间的均衡。而决定改革成本与收益以及两者之间均衡的决定性因素,是改革带来的资源重新配置效益的相对重要程度。一个城市的发展越是依赖于自我融资,它从劳动力流动带来的资源重新配置效应以及城市发展带来的聚集效应中获益就越大,其推进迁移政策改革的成本越小,收益越大。因此,处于不同的城市发展类型上的城市,进行迁移政策改革的成本和收益均衡处于不同的位置(见图1—b )。在那些地区经济和政府都比较切身地感受到劳动力流动带来的资源重新配置效应(Cai et al .1999),或者城市政府不再能够承诺政策性的社会福利的城市,户籍制度从而人口迁移政策就能够获得较深入的改革;而改革没有实质性进展的城市,城市户口的含金量仍然较大。政府承诺实现下岗人员的再就业、居民的全面医疗保障、良好的市容,甚至较低的高考录取分数线等等。虽然政府也看到了劳动力流动有利于提高配置效率,但维持较低的失业率和下岗率,保持社会稳定等承诺具有更高的优先地位,因此,大步改革户籍制度的激励就不足。现实的确如此。无论是从所公布的政策措施,还是从实际实施的效果看,户籍制度改革的方式和力度各地城市都有着巨大的地区差异。在实践中,每个省份甚至每个城市的改革措施都不尽相同,从比较彻底的改革举措到微不足道的改革意图,形成了一个可供分析的系列。我们可以将这个系列归纳为三种模式,从中可以看到改革力度的依次减弱。

第一种模式以小城镇户籍制度改革为代表,特点是“最低条件,全面放开”。2001年国务院批转了公安部关于推进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意见,并且从当年10月1日起,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从试点走向全面实施。在全国2万多小城镇,入户的基本条件降低到只需“在城镇有稳定的生活来源和合法住所”,凡符合这些条件的外地个人或家庭皆可申请获得城镇户口。这可以说是1958年实行户籍制度以来迈出的最大改革步伐,是比较彻底的户籍制度改革。

第二种模式以中等城市及一些大城市为代表,特点是“取消限额,条件准入”。随着小城镇户籍制度改革的全面推进,许多中等城市甚至一些省会城市也进行了力度比较大的户籍制度改革。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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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法是放宽申请条件,大幅度降低在城市落户的门槛。例如,石家庄市的一条最容易达到的条件是“具有本市2年以上劳动合同”。市场发育比较快、经济活跃的一些沿海地区中等城市,以及中西部急于加快发展步伐的大中城市,都采取了这种模式。这种户籍制度改革模式,既符合劳动力市场发育的客观要求,又符合循序渐进的改革推进方式。

第三种模式以北京、上海等特大城市为代表,特点是“筑高门槛,开大城门”。在许多中小城市纷纷放松户籍控制的同时,北京、上海等特大城市仅仅为特殊人才的引进开了绿灯,而对广大普通劳动力的进入反倒抬高了准入门槛。例如,上海市甚至停止实施其门槛已经很高的蓝证户口制度。因此,门槛提高的结果并不导致城门的开大。比较而言,这类城市的户籍制度改革尚没有实质性的进步。

可见,经济转轨时期的城市化实际上与市场化进程是一致的,两者互为条件。随着整体市场化水平的提高,从而消除了城市发展中的资源再分配因素以后,阻碍城市化的障碍也将得以消除,城市化进程会进一步加速。以下的理论模型和经验分析将通过对改革以来城市化的进展,检验上述关于转轨时期城市发展的假说。

二、自我融资与再分配:转型时期城市发展动力

从根本上说,城市之所以产生和发展是由于聚集所带来的节约。由于城市所从事的经济活动不象农业那样具有土地密集的特性,因此生产和消费的规模经济(Marshall,1890)就会成为城市聚集并扩张的动力。较早期的文献已经讨论过存在规模经济的情况下,城市规模的均衡问题。Mills (1967)认为,如果城市的生产与贸易集中于中央商务区(CBD),而城市的居住由中央商务区以外的地区提供,因而随着城市规模的增加,从CBD以外的地区到CBD地区的交通成本会提高,城市的拥挤程度也会增加。城市规模将在增加一人所导致的成本增加与规模经济相抵时达到最优。Henderson(1974)指出,城市规模的差异是由于不同的城市之间存在着类型上的差异,城市之间的贸易使得城市的发展趋向于专业化。城市的比较优势决定了城市的类型,而城市的类型又决定了城市的规模。

显然,在市场较为完备的条件下,生产要素的流动性强,资本和劳动力会根据价格信号的引导流动到回报率高的地区。资本和劳动等生产要素的不断聚集导致了城市的扩张。然而,转型经济所特有的双重特征使城市扩张的原因变得较为复杂。城市的自我融资能力,以及通过行政手段再分配资源都会对城市发展产生影响。以下的简单模型旨在说明这两种力量在经济转型时期是如何影响城市发展的。

假定城市是由很多具有相同效用函数的人组成,城市计划者的目的在于满足城市总体效用的最大化。假定市民的效用函数是可以累加的,那么则有:

U=∑i u i(1)

城市的发展会给每个市民带来效用,因为市民可以从城市发展中得到福利,即

u i=u i(m i)(2)

在经济转轨时期的中国,城市所能提供的福利有两个基本的来源:第一是城市通过自我融资发展,推动经济增长并提高居民收入水平和社会保障水平。第二是作为传统的城市偏向政策的遗产,城市还有可能获得各种形式的补贴,或以汲取农村剩余为主要形式的再分配资源。这可以表达为:

m i=m i(f i,s i)(3)

假定城市的福利在所有市民之间是平均分配的,那么上述效用函数的约束条件为:

s.t. f i=1

P F(αP,K)

2003年第6期

s i =1P S (R )(4)

第一个约束条件是由城市的生产函数决定的,其中α为城市人口的劳动参与率,P 为城市总人口,K 为城市的资本存量;第二个约束条件则反映了城市获取再分配资源的能力,R 为城市的级别。城市的级别越高,调动资源和获取再分配利益的能力也就越强,所以 S R >0。如果城市人口的增长可以增加市民的福利,在转轨时期政府在乎市民利益的情况下①,一般而言城市会扩张。以下的分析会发现,人口变动对市民福利变动的影响,不仅与生产函数的性质有关,也与城市补贴的变化形式有关。

1、齐次生产函数的情形

我们先假定城市生产函数是齐次的,也就是说(4)式中的生产函数等价于:

f i =F (α,k )

(5)其中k 为人均拥有资本存量。因此,城市规模变化对市民人均福利的影响可以表达为下式:dm i dP = m i F · F P + m i s i · s i P (6)

我们知道,只要dm i dP >0,城市就倾向于扩张。因为,该式所表达的涵义是:随着城市人口的增加,市民的人均福利水平也会提高。所以我们可以通过讨论dm i dP 的符号变化来确定导致城市扩张的因素。

由于有齐次生产函数的假定,也就是说,城市人口增长也带来了产出的同比增长,因此人均福利中来自于自我融资的部分没有变化,所以(5)式与人口变动无关,也即(6)式右边的第一项 m i F

· F P

=0。因此(6)式右边的符号取决于第二项的大小。 m i s i · s i P =1p · S P -1P 2S · m i s i

(7)(7)式可以改写为: m i i · s i =S P 2 S S P P -1· m i i

(8)我们将补贴相对于人口的弹性定义为δ= S S P P

,那么(8)式实际上变为: m i s i · s i P =S P

2(δ-1)· m i s i (9)由于补贴越高,市民的福利也越大,所以

m i s i >0,只要δ>1,(9)式将大于0。2.非齐次生产函数的情形

如果生产函数是非齐次的,意味着城市的规模变动对城市的生产率会有影响。那么情况将比

上述情形复杂。(6)式变为:dm i dP = m i f i · f i P + m i s i · s i P

(10)所以有:dm i dP =F P 2( -1)· m i f i +S P 2(δ-1)· m i s i (11)其中 = F F

P P

为产出相对于人口的弹性。如果定义市民的福利相对于城市产出的弹性为γf =蔡 、都 阳:转型中的中国城市发展

①这是一个真实的假设(参见Yang et al .2000)。

m i m i f i f i ;福利相对于补贴的弹性为γf=

m i m i

s i s i

,则(11)可以写为

dm i

dP

=

m i

P

[(-1)·γf+(δ-1)γs]=

m i

P

[(γf+δγs)-(γf+γs)](12)

假定城市福利来源只包括补贴和城市的自我融资,则γf+γs=1,此时城市扩张的条件为:

γf+δγs>1(13)

三、什么因素推动中国城市增长:计量经济分析

根据前文的理论描述我们知道,通过城市经济发展增强城市自我融资能力以及通过行政手段获取再分配资源,是转型时期中国城市发展的两个基本动力。这种双轨式的城市发展模式既有别于计划经济时代的城市发展模式,即通过城乡分割、城市偏向的发展战略来发展城市并实现工业化,也区别于市场经济条件下完全通过劳动力与资本的自由流动,实现生产要素积聚的城市发展模式。从经验上观察,这种转型特点表现为两种动力都会对城市的发展产生影响。而且,由于整个经济体制逐渐由过去的行政命令型转向更分权化的经济,不同地域间经济发展的差异日趋明显。表现在城市发展的模式方面,则体现为城市分化为不同类型,而且所依赖的发展动力也有所不同。下面,我们将使用中国城市的加总数据,对转轨时期中国城市的发展进行计量分析。

1.估计方程

为了验证我们关于中国转型时期城市发展特点的假说,我们构造下面一个简单的经验模型进行计量分析:

G POP i,t=α0+β1PG DP i,t-1+β2HIER i,t-1+T+εi,t(14)

其中,GPOP i,t为当期的人口增长率。虽然城市的发展可以从多个维度来反映,但城市人口的增长无疑是城市扩张的最主要指标PGDPP i,t-1。为上期的人均G DP。我们假定上期的城市经济发展水平会对以后的城市人口增长产生影响。HIER i,t-1为城市支持系数,是我们构造的反映城市级别影响的系数,用城市的行政区划人口除以城区非农人口而得。通过前面的描述我们知道,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城市级层是按照当时的城乡关系确定的,即为了最大限度地汲取农业剩余而形成的城市发展模式。按照市场经济原则看,城乡资源配置似乎是分割的,形成城乡二元经济格局,但从计划目标来看,实际上城乡的资源配置是一体的,即城市的发展仰仗其触角所及而获得的农业剩余。城市的级别越高,其所覆盖的行政范围也就越大,调动资源的范围也就随之扩大。T为时间趋势变量,εi,t 为残差项。

2.数据

本文使用的数据主要来自于1990-2001各年的《中国城市统计年鉴》。该《年鉴》公布了历年分级别的城市人口数,包括城区人口、行政区人口、城区非农人口等。关于每一个城市,我们既知道其城区非农人口的数量,也知道其行政区划内总人口的数量,由此可以计算出本文最重要的解释变量———支持系数,即城市的发展获得其行政区域内支持的可能性。此外,我们的数据还包括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城市行政级别等内容。本文使用的G DP数均按1990年不变价格计算,根据《新中国50年统计资料汇编》提供的分省G DP数值对各城市的现价G DP进行平减。

3.可能出现的计量问题

由于本文使用的是分城市的时间序列数据,所以,在对上述经验模型进行计量经济分析时,一些与混合数据模型有关的计量经济问题值得重视。首先,由于中国地域广阔,城市之间的差别也非常明显。在我们的经验模型中无法包含所有解释城市扩张决定因子的变量。因而这些遗失变量(left out variables)将会被包含在扰动项中。如果选择的解释变量与这些不可观测的城市特征变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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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则会导致我们的估计式有偏。由于固定效果模型并不假设解释变量与残差项不相关,采用这种模型形式可以消除遗失变量造成的有偏估计问题。其次,由于我们使用的1990—2002年年度数据中,当年的残差项会对下一年度产生影响,因此,序列相关问题可能会影响估计结果。根据Islam (1995)的建议,从经验研究的角度看,使用5年间隔的数据点有助于消除序列相关问题。此外,解释变量可能存在的内生性会导致估计有偏,因此,这一问题也值得考虑。传统的解决办法是使用工具变量来消除内生性的影响。但是,由于资料的限制,我们很难找到合适的工具变量。为了减弱内生性对估计结果的影响,我们将解释变量滞后1期,以期得到较为合理的估计结果。

4.估计结果

表1列出了对方程(14)进行的估计结果。表中第一列显示的是最基本的OLS 估计结果。我们可以看到R 2的值为0.21,也就是说,一个简单的三变量模型解释了城市人口变化的21%。趋势变量旨在体现一些随时间变化的因素(但可能不随地区变化或地区间差异很小)对城市发展的影响,如人口出生率的影响等。在第一列中我们还可以发现自我融资效果和行政级别都对城市的发展起了积极作用,二者的弹性分别为0.21和0.11。但是,如前所述,由于一些不可观测的变量可能没有被包括在估计方程中,从而导致设定式错误(mis -specific ation ),并产生有偏的估计式。为了消除各城市不可观测的特征对估计式的影响,一个传统的方法就是使用固定效果模型。第二列给出的就是固定效果模型的估计值。我们可以看到,估计系数发生了明显的变化。自我融资水平的弹性由0.21上升到0.62;而行政级别的影响由0.11上升至0.19。H ausman 检验的统计值也表明,固定效果模型的估计要优于随机效果模型。因此,在进行分地区估计的时候,固定效果模型成为本文的基本估计式。

表1城市发展与级别:全国与分地区的估计(1)

(2)(3)(4)(5)变量及参数

全国全国东部地区中部地区西部地区5年前的人均G DP 2

.209(11.02).620(13.30).706(12.31).567(6.56).557(2.91)5年前的支持系数2

.108(6

.56).194(6.35).047(.080).208(5.22).241(2.76)年度虚拟变量

-.114(3.53)-.362(8.24)-.355(5.94)-.388(5.77)-.286(1.91)常数项

-.025(.64).064(.98).080(.67).198(1.89).104(.56)城市固定效果

无有有有有R 2(Adj -R 2)

.208(.205).203.351.223.100F

78.22109.90134.1428.076.63Prob >F

00000Hausman 检验

———227.94—————————观察值数

897897371362164 注:1.括号中的数字为t 值。

2.为对数形式。

3.被解释变量为近5年来人口变化的对数。三类地区的划分为:东部地区,河北、辽宁、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广西、海南;中部地区为山西、内蒙古、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南、湖北;其余为西部地区。

4.由于考虑到特大城市实际上可以在全国范围内享受资源的再分配,所以直辖市及副省级城市未包含在估计方程内。通过以前的分析我们知道,中国经济转型带来的显著变化体现在两个主要的方面。其一,自我融资能力也逐渐成为城市发展的重要动力,而不再如计划经济时代仅仅依靠城市偏向战略再分配蔡 、都 阳:转型中的中国城市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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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其二,不同地区的的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可能会导致不同的城市发展模式。虽然第一和第二列的估计表明,自我融资能力和城市的行政级别对城市发展都有影响,但它们在中国的不同地区之间是否有差异呢?第三至第五列的回归结果就试图回答这一问题。第三列给出的是对东部地区城市的估计,我们可以发现融资能力的作用更为明显,弹性值上升至0.71;而行政级别的影响不仅弹性值下降(仅为0.05),且统计上不显著。由此可以看出,东部地区随着市场化程度的提高,城市发展已经大致过渡到以城市自我融资为主的发展模式,传统的计划经济模式对于东部地区城市发展的作用已经微乎其微。第四列和第五列分别给出了中部地区和西部地区城市的估计结果。中西部地区的估计结果基本相似,转型经济的特点仍然明显。也就是说,对于中西部地区的城市,依靠再分配手段获取经济资源仍然是维持城市发展的主要手段,支持系数的弹性值大致为0.21至0.24,而融资能力的弹性值为0.56左右。

这一结果表明,中西部地区在城市发展模式上非常相似,且显著区别于东部地区。东部地区的转型特点已不是很明显,城市发展以市场为导向的特点业已基本形成;而中西部地区仍然具有浓厚的转型特征,行政分配资源仍然对城市发展有着显著的影响。

四、总结与政策含义

中国经济转型时期城市的产生与发展既区别于成熟的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城市发展模式,也不同于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城市发展模式。具体而言,市场经济力量(如城市的自我融资能力)和以再分配的方式获取资源(行政级别的影响)这两种形式都对城市的发展起作用。正是由于转型时期城市发展的动力不再是单一的、纯粹化的,所以城市发展的类型更容易分化,每一个城市都会依赖自身的资源和比较优势来发展。然而,由于依靠再分配发展城市的模式,阻碍人口的自由迁移,可能导致国家城市化整体格局的扭曲。从改革以来中国城市发展的经验,人们可以清楚地看到城市化作为市场化结果的变化,因此,进一步推进城市社会服务体系和基础设施建设的市场化进程,可以为城市发展从再分配模式向自我融资模式转化,从而完善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城市化机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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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晓 峰)(校对:晓 鸥)

A Research on the Equity of the Reform

of Chinese Health Insurance

Wu Chengpi

(Guanghua School of Management,Peking University)

This Paper assesses the equity of a general mode of the reform of Chinese health ins urance-Weihai mode.Firstl y it discusses the total inequality of access to the health system and the finance system of health insurance by calculating the Gini index,Atkinson index and Iloss which is proposed b y the author.Then it studies the factors influencing the inequality by multi-factor regression. The effection of the finance s ystem on the redistribution is also discussed.This paper finds that the Weihai mode improved the equity influenced b y income,but the effection of other factors is different with each other.The equity of the financial system is improved after the reform,however the financial system enlarged the equality of income,and the change of the effection relied on the extent of risk aversion.

Key Wo rds:health insurance;reform;equity;inequality

JEL Classification:I180,G220,D630

Urban Expansion in Transitional China:

Hierarchy of City,Financing Capacity and Migration Policy

Cai Fang&Du Yang

(Institute of Population and Labor Economics,Chinese Academy of Social Sciences)

The city development pattern in Chinese transition economy distinguishes both from that in market economy and from that in traditional planned economic s ystem.Both the market forces(such as the ability of self-financing)and gaining resources b y redistribution(impacts of hierarchy)work.From our econometric analysis it can be seen that,with marketization,the eastern region has trans ferred to self-financing dominated pattern of city development,while the central and western cities still rely heavil y on redistribution of resources.Cities rel yin g on redistribution are more possible to block up migration,which distort the structure of urbanization at national level.Thus marketizin g the social service and construction of infrastructure will speed up the changes from pattern of redistribution to self-financing pattern so as to improve the mechanis m of urbanization in market economy.

Key Wo rds:development of city;urban hierarch y;self-financing;Household Registration System

JEL Classification:R0,P2,R23

The Rise and Fall of Tax Farming:Transaction Costs and

Contractual Choices in tax Collection

Ma Jun

(Sun Yat-sen University)

Before the19th and even early20th centuries,tax farming was the dominant mechanism the state employed to collect taxes. However,there is little in depth research on it.Currently,modified system of tax farming appeared in USA,Britain,and local government in China.Therefore,a historical study of tax farming in history is very useful.Drawing from transaction cost economics and historical sociology,this paper explores why tax farming rose and fell in the early modern period.It first compares tax farming s ystems in this period,and identifies five patterns of tax farming.Next,it reviews theoretical explanations about tax farming.Upon this,this paper approaches tax farming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contractual choice,and develops a transaction cost model to examine the state's contractual choices in tax collection.

Key Wo rds:Tax Farming;Transaction Cost;Contractual Choices

JEL Classification:N400,D230

中国城市化进程研究

1978-2000年中国城市化进程研究 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城市化速度大大加快,从城乡居住人口这个城市化指标来看,2000年城镇人口所占比重达到36·22%,比1978年提高了18·3个百分点;而1949—1978年的29年里,城镇人口比重仅提高了7·3个百分点。但并不是说这个结果是令人满意的,我们应该能够做得更好一点。本文试图对这22年的城市化做出恰当的评估,指出其特点和成因,并依此提出建议。 一、1979年以前中国城市化评估 (一) 城市化水平。 众所周知,从1949年建国到1978年“三中全会”以前,中国大陆的城市化相当缓慢,在1950至1980年的30年中,全世界城市人口的比重由28.4%上升到41.3%,其中发展中国家由16.2%上升到30.5%,但是中国大陆仅由11.2%上升到19.4%。[1] 这种城市化的缓慢并不是建立在工业发展停滞或缓慢的基础上,正相反,改革开放前的29年,中国大陆的工业和国民经济增长速度并不算慢,工业总产值1978年比1949年增长了38.18倍,工业总产值在工农业总产值中的比重,由1949年的30%提高到1978 年的72.2%;社会总产值增长12.44倍,其中非农产业在全社会总产值中的比重,则由1949年的41.4%上升到1978年的77.1%;国民收入总额则从1949年的358亿元增长到1978年的3010亿元(按当年价格计算),提高7.41倍,其中非农产业在国民收入构成中的比重,也由1949年的31.6%上升到1978年的64.6%。[2] 另据麦迪森计算,从1950年到1973年,世界GDP总量年均增长4.9%,人均GDP 增长2.9%,其中中国大陆GDP年均增长5.1%,人均增长2.9%,高于和等于世界平均水平,高于同期发展中国家平均水平。[3]

历年中国城镇化政策一览

历年中国城镇化政策一览 1978年,安徽省凤阳县小岗村18位农民冒着极大风险,在土地承包责任书上按下了鲜红的手印,小岗村包产到户拉开了中国土地改革的序幕。 1979年9月28日党的十一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提出“有计划地发展小城镇建设和加强城市对农村的支援。这是加快实现农业现代化,实现四个现代化,逐步缩小城乡差别、工农差别的必由之路。” 1980年的全国城市规划工作会议又确定了“控制大城市规模,合理发展中等城市,积极发展小城镇的方针”。 在1992年明确经济体制改革的市场化趋向之后,农村发展和小城镇建设在国民经济发展所扮演的角色越来越重要,政府用政策引导农村的城镇化显得尤为重要。 1994年9月,建设部、国家计委、国家体改委、国家科委、农业部、民政部等六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小城镇建设的若干意见》,这是我国第一个关于小城镇健康发展的指导性文件,是政府引导城镇化的开端。 1995年4月,根据国务院原则同意的《关于加强小城镇建设的若干意见》的要求,国家体改委、建设部、公安部、国家计委、国家科委、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财政部、农业部、民政部、国家土地局、国家统计局等联合发布《中国小城镇综合改革试点指导意见》决定依靠地方政府和各有关部门,选择一批小城镇,进行综合改革试点。 1998年10月《中共中央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发展小城镇,是带动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个大战略。”江泽民同志在十五届四中全会上进一步指出:“实施西部大开发和加快小城镇建设,都是关系到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将小城镇建设提高到了“大战略”的高度。 2000年6月13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促进小城镇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指出当前小城镇建设中“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2005年胡锦涛强调,坚持走中国特色的城镇化道路,按照循序渐进、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合理布局的原则,努力形成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经济高效、社会和谐的城镇发展新格局。 2008年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 2010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强调“城镇化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历史任务,也是扩大内需的最大潜力所在,要围绕提高城镇化质量,因势利导、趋利避害,积极引导城镇化健康发展。”会议还着重强调,未来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城市群要科学布局,与产业布局与环境资源相协调,而且“要把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作为重要工作抓实抓好”。 2012年12月16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城镇化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历史任务,也是扩大内需的最大潜力所在,要围绕提高城镇化质量,因势利导、趋利避害,积极引导城镇化健康发展。 2013年3月,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指出城镇化是我国经济增长的巨大引擎,是本届政府的工作重点,新型城镇化是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并特别强调要防止城市病,不能一边是高楼林立,一边是棚户连片。解决城市内部的二元结构,也是降低城镇化的门槛。

中国金融改革和发展的历程回顾

中国金融改革和发展的历程回顾 一,20世纪80年代:引进市场经济金融体系的基本结构 20世纪80年代是我国国民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早期,金融市场领域改革的主要任务是引进市场经济金融体系的基本结构。 在20世纪80年代之前的计划经济时代,我国“大一统”的金融体系中只有人民银行一家。当时金融体系最明显的特征是,人民银行既管宏观平衡,又提供商业性金融服务。80年代金融改革的一项主要内容就是改变这一金融组织体系结构,通过建立一些新的金融机构,将中央银行和商业性金融体系分开,构建一个所谓双层银行体系。在这个体系中,中央银行专注于宏观调控、金融监管和为银行提供支付清算等金融服务;商业性金融机构则从人民银行独立出来,面向企业和居民提供商业性金融服务。具体而言,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以及中国人民保险公司都是在20世纪80年代前后建立或恢复建立的。建设银行过去服务于财政功能;中国银行在恢复设立之前实际上是人民银行内部的国际局(对外加挂一个牌子);农业银行当时是一块虚的牌子;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过去只做进出口方面涉及的货运险,是人民银行和财政部的下属机构。 与此同时,80年代还在探索证券交易。当时没有成立股票交易所,80年代后期有个别证券营业部试点开展了证券交易。 二,20世纪90年代上半期和中期:建立符合市场经济需要的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基本框架 20世纪90年代上半期和中期,金融改革发展以党的十四大和十四届三中全会为根据,与国家开始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本框架相平行,主要特征就是建立符合市场经济的金融市场和组织结构的基本框架。 首先是专业银行转向商业银行。当时,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四大国有银行和交通银行都已经成立了,但四大行还是专业银行,分别服务于工商业、农业、国际业务和项目建设等行业或领域,相互之间没有充分的竞争。这显然不符合竞争性市场经济的基本特征,同时也难以进行调控。并且,如果国家在某一领域有政策性要求,如有企业发不出工资,国家要求给予支持,那么四大行也必须负责自己领域的政策性业务。这不仅不利于银行业的发展,也不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市场主体的健康发展。基于这种考虑,1993年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决定成立三家政策性银行,即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专门承担政策性服务,四大行只承担商业性业务,同时四大行不再按专业领域划分业务,相互之间可以交叉、竞争,以便改进服务。 专业银行向商业银行转变的另一重要背景是,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国有企业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即建立以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为基本特征的公司组织结构和初步的治理框架。当时就有一个问题,如果现代企业制度也适用于这些大型国有银行,那么这些专业银行也要像国有企业改革一样,按照现代企业制度改变专业银行的性质,变为市场竞争主体,并按照现代企业制度来运营管理。 其次,这一时期建立了证券市场。1990年底,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式建立,国家层面成立了证券委和证监会,后来证券委的发行审核功能合并进了证监会。 再次,保险业取得较快发展,特别是寿险开始初步发展。1998年,专门成立了中国保险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城市化问题与城市化战略的新选择

中国城市化问题与城市化战略的新选择 摘要:小城镇的道路并非是适合我国城市化进程的选择,根据城市发展的客观规律,注重从中国的现实国情出发,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坚持提高、完善大城市与积极发展中小城市相结合,促进区域城市化的发展,有力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才是中国城市化战略的新选择。 关键词:城市化;城市化问题;城市化战略 城市化不仅是区域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动力和解决城乡二元结构的根本出路,而且城市化也是农业现代化的必然趋势和解决农村劳动力出路的有效办法。至2000年底,我国共有城市668座,城市人口4.56亿,城市化率达到了36.9%。根据世界多数国家城市化发展规律,中国已经进入了从30%到70% 的城市化加速发展阶段。但在中国城市化进程中亦出现了诸多问题,如城市化水平较低、城市化地区性差异明显、城市化滞后于工业化、农村剩余劳动力增长与城镇容量间的矛盾突出等。实践证明:积极发展小城镇并非是适合我国城市化进程的选择,大城市和特大城市也应将重点放在提高城市的承载能力上,放在提高城市质量和城市的现代化水平上来。因此,根据城市发展的客观规律,注重从中国的现实国情出发,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坚持提高、完善大城市与积极发展中小城市相结合,促进区域城市化的发展,促进建制镇适当集中,有力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才是中国城市化战略的新选择。 一、中国城市化进程分析 中国城市化进程始于建国,但中国城市化的发展步伐非常缓慢。1949~1978年近30年的时间里,我国实行的是高度中央集权的计划经济体制,城市化的发展模式是政府发动和包办型的自上而下的城市化,广大农村和众多农民被游离于工业化的进程之外,大量的剩余劳动力滞留在农村,不能进入城市化的进程,这就使我国城市化水平仅仅从建国初的10.6%、136个建制市增加到1978年底的17.9%、193个建制市。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城市化进入了快速发展的新时期,城市化的发展模式是以市场导向的改革进程中新出现的由民间力量或社区组织发动并得到政府认可或支持的自下而上的城市化。这期间城乡之间的壁垒被逐渐打破,各种生产要素开始在城乡之间跨地区流动。伴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乡镇企业的崛起,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摆脱了土地和农业的束缚,向城镇和非农产业转移,有力地推动了我国的城市化进程。初步形成了以特大城市为中心,大中城市为骨干,小城市为纽带协调发展的城镇体系。尽管如此,但是由于中国工业化刚刚起步,城市化水平与世界水准仍有较大的差距。可见我国的城市化水平还处于由初期起步阶段向中期加速发展阶段转换的时期,伴随着国家工业化和经济市场化、社会化、现代化进程的加快,城市化的发展也必将与世界性潮流接轨,进入加速发展阶段。因此分析我国城市化进程中出现的问题,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城市道路新战略显得至关重要。 二、中国城市化进程中出现的主要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市化进程明显加快,进入到加速发展的新时期。但长期实施的城市化方针却严重阻碍了我国城市化向更高层次的迈进。城市化水平较低、城市化地区性差异明显、城市化滞后于工业化、农村剩余劳动力增长与城镇容量间的矛盾突出等成为中国城市化进程中出现的主要问题。 1. 城市化水平较低 按第五次人口普查资料,到2000年,中国的城市化率为36.06%,这个指标,不仅低于世界上同等经济发展水平国家,也与自身工业化程度和经济发展水平不

美国金融监管体制改革.

美国金融监管体制改革 一、危机前的美国金融监管体制 (一)危机前美国金融监管体制概况 美国金融业长期以来实行“双层多头”金融监管体制。所谓的“双层”指的是在联邦和州两个层级都有金融监管部门,“多头”是设立了多家监管机构,分别行使不同的监管职责。 具体来说,在金融危机以前,美国联邦一级的金融监管机构有:美国联邦储备系统(Federal Reserve System,简称美联储或FED)、货币监理署(The Office of the Comptroller of the Currency,简称OCC)、联邦存款保险公司(Federal Deposit Insurance Corporation,简称FDIC)、全国信用社管理局(National Credit Union Administration,简称NCUA)、证券交易委员会(Securities and Exchange Commission,简称SEC)和商品期货交易委员会(Commodity Futures Trading Commission,简称CFTC)。州一级的监管机构包括各州银行业监管机构、证券业监管机构和保险业监管机构。此外,美国还有跨部门的监管机制,主要是联邦金融机构检查委员会(Federal Financial Institution Examinations Council,简称FFIEC)和总统金融市场工作组(President’s Working Group on Financial Markets,简称PWG)。 (二)银行业监管机构的基本情况

1、联邦储备系统(FED) 1913年12月23日,美国威尔逊总统签署了《联邦储备法》,由此创立了承担中央银行职能的联邦储备系统。联邦储备系统的组成包括:联邦储备委员会(The Board of Governors of the Federal Reserve System)、联邦公开市场委员会(Federal Open Market Committee)、联邦储备银行(Federal Reserve Banks),以及数千家会员银行。 其中,联邦储备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制定货币政策,运用法定存款准备金和再贴现率两大工具,影响市场资金成本与价格,促进经济、就业和物价等经济指标的稳定;实施金融监管,控制金融市场的系统性风险;管理美国支付清算体系。 联邦公开市场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根据经济形势,决定联邦基金利率水平,运用公开市场操作这一货币政策工具,通过买卖美国国债和政府机构债券,将联邦基金利率控制在目标水平,从而影响长短期利率、汇率走势,继而引导商品生产与价格、就业状况等经济指标,以此实现货币政策目标。此外, 它还负责决定货币总量的增长范围(即新投入市场的货币数量),并对联邦储备银行在外汇市场上的活动进行指导。 联邦储备银行的主要职能包括:一是货币发行职能。各联储区行负责向所在区域银行系统发放和回收现金。二是货

我国当前城市化的问题和发展战略

我国当前城市化的问题和发展战略 中国科学院可持续发展战略研究组 2012年11月13日 编者按:中国改革开放30多年来,随着经济发展和工业化的推进,城市化进程始终以两倍于世界同期平均速度的步伐高速发展。 与世界其他国家相比,我国目前城市化发展处于什么样的阶段,存在什么样的问题,是否可以一直持续下去,明晰这些问题对于我国未来经济发展走向、提升国家综合国力、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意义。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城市化进入到加速发展的新时期。但长期实施的城市化方针却严重阻碍了中国城市化向更高层次迈进。 我国当前城市发展中面临的问题 背景链接 2011年中国城市化率首次突破50%,意味着中国城镇人口首次超过农村人口,中国城市化进入关键发展阶段,这必将引起深刻的社会变革。中国的城市化道路是城市化滞后于工业化的非均衡道路;是土地城市化快于人口城市化的非规整道路;是以抑制农村、农业、农民的经济利益来支持城市发展,导致不能兼顾效率和公平的非协调道路;是片面追求城市发展的数量和规模,而以生态环境损失为代价的非持续道路;是以生产要素的高投入,而不是投入少、产值高,依靠科技拉动经济增长的非集约道路。 传统的城市化存在着诸多弊端,中国未来的城市化必须走出一条具有自身特色的新型城市化道路。

关于《2012中国新型城市化报告》: 该报告是由中国科学院可持续发展战略研究组组长、首席科学家牛文元教授担任主编,组织多名专家历时1年完成的研究成果。这是继2009年之后专门研究中国新型城市化战略的第四部年度报告。 城市经济增长的速度与质量的非同步 投资与消费失衡:资本形成总额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一直保持较高的水平,拉动GDP增长的百分点数,尤其2009年,资本形成总额贡献率达到95%以上,对经济增长的拉动达到了8.7个百分点;而同期的消费贡献率只有45.4%,消费拉动经济增长点数只有4.1%,货物和服务净出口贡献率为-40.6%,拉动经济增长百分点也出现了负值。在我国城市化发展中,一直存在着高投资、高出口、低消费的发展问题。按照国际惯例,发展中的转型国家,投资与消费的比例正常水平为30∶70,正常的下限是35∶65,但是我国的投资消费比接近1∶1。可见,我国消费率偏低,投资率偏高。投资与消费比例的失调是我们重建设、轻消费、居民收入水平低下、社会保障不健全等原因。 第三产业比重过低:如果按照三大产业投资水平来看,第二产业投资一直保持较高水平,长期以来我国的固定资产投资向工业特别是重工业倾斜。经过几十年的发展,我国的第三产业发展始终没有取得突破,2010年我国第三产业的增加值占整个GDP的比重只有43.1%,第三产业的从业人员占全社会从业人员的比重只有34%。从第三产业内部结构看,我国主要以商业餐饮、交通运输等传统服务业为主;邮电通讯、金融保险等基础性服务业以及信息咨询、科研开发、旅游、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新兴服务业虽然发展较快,但比重仍不高,发育仍不足。此外,我国服务业产品创新不足,服务品质和技术水平不高,在组织规模、管理水平与营销技术上与国外服务业都存在相当大的差距,难以适应激烈的国际竞争需要。

2020年互联网金融发展的监管与建议

范文 2020年互联网金融发展的监管与建议 1/ 10

互联网金融发展的监管与建议摘要:由于互联网金融的特殊性和现有法律监管相对滞后性,这就在一定程度对现有监管体系造成了冲击和挑战。 在这样的大环境下进行互联网金融研究对政府的监管有着深远的意义。 本文以我国现有的互联网金融模式入手,对互联网金融产生的影响和问题进行分析,提出相应的互联网金融发展的监管建议。 1 引言当今的金融市场,互联网金融以其独特的优势:方便快捷、信息透明度高、收益较普通投资高,在冲击并改变着现有金融格局。 但是,互联网金融发展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法律监管侧重传统金融行业,互联网金融法律法规缺失,法律监管存在空白;二是互联网金融的风险防控不到位,主要表现在技术安全风险、信用风险和操作风险上。 此外,互联网金融监管体系也不够健全。 互联网金融虽然有别于传统金融行业,但仍具备金融体系的分支特点,那么久意味着金融传统行业,面临的风险他一样会存在。 甚至说,由于这是新技术和信息时代催生的新生事物,他还可能具有兼具一些传统金融业和互联网金融业双重的风险。 因此,对于如何来,监管互联网的金融行业,将是对政府和金融业一个严峻的挑战。 目前,我国互联网金融业蓬勃发展,

风险事件相比最初阶段有所减少但仍时有发生,这是互联网金融业长期可持续绿色发展的一大弊端和阻碍,也严重损害了互联网金融的形象。 针对以上这些问题,本文进行了监管的建议分析。 2 制定互联网金融法律法规 2.1 总结互联网金融的经验建议有关部门持续关注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积极关注国外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态势,以国外现有的互联网金融监管法律法规为参照,充分认识和理解互联网金融的架构和特色及对经济的影响,积极推动互联网金融与实体经济相协调发展,让其更好地服务于实体经济。 2.2 加快互联网金融的相关法律法规体系建设互联网金融作为一个新生事物,现有的法律体系难以覆盖且具有明显的滞后性,建议有关部门积极开展互联网金融领域的立法工作。 3/ 10

中国城市化进程中遇到的问题与对策

中国城市化进程中遇到的问题与对策 摘要:城市化是我国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和必然趋势,也是我国走向经济大国的必经之路,不仅加大了城乡的人口流动,促进了农村地域发展,平衡了城乡发展的节奏,拉动了国内消费,也带动了城市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发展。但随着城市规模的迅速扩大,同时也产生了诸多问题,例如城市人口拥挤、交通问题、住房紧张、资源短缺、生态环境恶化、公共安全管理问题等等,要解决这些问题,才能进一步推进城市化进程健康化、有序化、科学化。 关键词:城市化问题对策 一、城市化概述 城市化,也称为城镇化、都市化,是指随着一个国家或地区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科学技术的进步以及产业结构的调整,其社会由以农业为主的传统乡村型社会向以工业(第二产业)和服务业(第三产业)等非农产业为主的现代城市型社会逐渐转变的历史过程。城市化是社会经济、政治、文化发展到一定程度的产物,是衡量一个国家和地区社会发展程度的重要标志,经历了这样的过程,社会才能有更大的创新和进步。 改革开放以后,中国逐步放开了原有对人口流动的控制,大量农民工流向了城市,同时加快了城市化的进程。可谓“追梦改革万里春,农民潮涌作工人。荒滩野岭高楼起,立体网联城市群。”但是,正在进行中的城市化也给中国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带来了一系列的矛盾。因此,单纯、刻意、过激地进行城市化,并不适宜中国的国情及稳健发展的需要。当务之急是将当前城市化进程中出现的问题都总结出来并找出相应的对策,正确认识中国城市化进程的现状。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的研究员李善同指出:在选择具有中国特色的城市化道路时,应当优先考虑如下几个方面: 1.有助于提高我国的整体竞争力。 2.有助于缩小区域差距、优先区域布局。 3.有利于资源节约与利用。 4.有利于城乡统筹发展、和谐发展。 李研究员提出的标准将对我们找出中国城市化进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解决问题的对策提供坐标,指明方向。 二、城市化进程中出现的问题 1.城市化进程中出现的人口问题 普遍意义上的城市化主要就是指农村劳动力向城镇转移,虽然一方面缓解了农村区域劳动力过剩的问题,但另一方面也带来了城市人口增长过快、人口拥挤的问题。大量的农村人口涌向城市,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问题。(1)我国大部分城市还不具有良好接纳包容这么多农村人口的条件,这就使得原本就不算发达的城市,无法解决这部分迁移人口的生活、工作、学习、住房等各种问题,也给原本基础设施条件差、住房条件差的城市无形中增加了更多的压力,也影响了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城市工商业集中,人口密度大,人工设备密度高,活动强度大,人多车多,导致交通拥挤。城市地域不断向四周蔓延,城市功能混杂,建筑密集,

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的财政支持政策

促进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的财政政策选择 江羽翔 将武汉建设成为立足中部、面向全国、走向世界的国家中心城市,是一项巨大的系统工程。推进国家中心城市建设,不仅需要改革创新,而且需要财政发挥其基本职能,在筹集发展资金、加强收支管理、争取和落实财税优惠政策等方面,发挥其应有作用,为建设国家中心建设提供政策和资金支撑。 一、壮大财政收入规模,为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筹集所需财政资金 近几年来,我市财政收入虽然快速增长,但与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广州五个国家中心城市相比,财政收入规模仍存在较大差距。 2009—2011年武汉与五个国家中心城市财政收入对照表 单位:亿元 收入 年份 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广州武汉 2009 地方财政收入2678.77 3365 1210 1165.7 1107.7 535.54 一般预算收入2026.81 2540.3 821.4 681.8 702.7 316.07 2010 地方财政收入3810.9 5129.2 1977.6 1990.6 1399.1 814.04 一般预算收入2353.9 2873.6 1068.8 1018.3 872.6 390.19 2011 地方财政收入4359.1 5238 2384 2908.8 1535.7 1194.3 一般预算收入3006.3 3429.8 1454.9 1488.2 960 673.26 从近三年地方财政收入看,2009年,武汉市地方财政收 入仅为上海的1/6、北京的1/5,不到天津、重庆、广州的

1/2,2010年,与差距较小的广州市相比,相差585亿元; 2011年,仍较广州少341亿元。 从近三年各城市的一般预算收入看,2009—2010年,武汉仅为上海的1/8、北京的1/6、不到天津、重庆、广州的1/2;按省财政体制调整后的新口径计算,2011年,武汉市一般预算收入为上海的1/5、北京的1/4、天津和重庆的1/2,较广州较少287亿元①。 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将武汉建设成为国家先进制造业中心、国家商贸物流中心、国家创新中心,改善城市发展软硬环境,保障和改善民生,需要政府投入大量资金。因此,要想方设法促进经济快速发展,不断壮大财政收入规模,为建设国家中心城市提供财力保障。 一是要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要抓住当前国内外产业转移不断加快的契机,打破常规,改善环境,完善招商引资和优惠政策,引进具有发展前景、财税贡献率大的项目,培养壮大新兴财源。二是要进一步提速工业倍增计划。要扩大工业有效投入,增强工业发展后劲,抓好一批重大工业项目;加强工业园区建设,打造承载工业大发展的战略平台;着力推进汽车、电子信息、石油化工、装备制造、钢铁、家电、食品等9大重点产业链及产业集群发展,加强配套能力建设,完善产业链。三是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通过财政担保、贴息和奖励,大力发展现代物流、商务会展、文化创意和设计咨询等产业;大力发展电子商务、连锁经营等商业新业态新模式,支持创业和引进具有竞争的电子商务企业;要 ①以上数据来自2009—2011年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广州、武汉六城市预算报告

互联网金融的监管法规.doc

互联网金融的监管法规 互联网金融的监管法规 一、刑法 互联网金融准入门槛低,仅仅凭借一台电脑,一套200元采购来的源代码就可以搭建一个P2P网贷平台,因此不可避免的出现了一些骗子利用P2P网贷平台恶意骗款跑路事件,给投资者造成了巨大的损失。利用互联网进行非法活动的,可能涉及如下犯罪:《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专门监管法规 1、P2P网络小额信贷法规 2011年8月23日,银监会发布《关于人人贷有关风险提示的通知》银监办发[2011]254号,该通知指出在当前银行信贷偏紧情况下,人人贷(PeertoPeer,简称P2P)信贷服务中介公司呈现快速发展态势。这类中介公司收集借款人、出借人信息,评估借款人的抵押物,如房产、汽车、设备等,然后进行配对,并收取中介服务费。有关媒体对这类中介公司的运作及影响作了大量报道,引起多方关注。对此,银监会组织开展了专门调研,发现

中国城市化的三大问题与三大对策

刘勇:中国城市化的三大问题与三大对策 ——访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发展战略和区域经济研究部研究员刘勇博士 “十五”时期,我国制定并实施了城镇化发展战略。“十五”即将过去,在这期间以及此前的城市化进程中有哪些经验教训值得我们总结?“十一五”即将开始,未来的城镇化目标和道路应该如何选择?可能面临哪些难题?应该采取哪些对策?中国经济时报记者就此 专访了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发展战略和区域经济研究部研究员、研究室主任刘勇博士。 中国经济时报:请您介绍一下中国城市化目前的水平以及它所处的宏观经济发展背景。 刘勇:统计显示,中国的城市化水平2004年为41.3%,处于30%—70%这一城市化快速发展的时期。我认为,城市化本身由两种力量推动:一是大城市的拉动;二是农村人口收入和农业生产效率的提高推动城市化进程。 30%到70%之间是城市化快速发展的时期,是和中国正处于工业化的中期阶段相配合的。工业化中期阶段,各种产业特别是城市里面都兴旺发达,所以人口向城市集中。著名经济学家斯蒂格利茨说过,21世纪将由两大力量或者说是两个基本因素推动世界经济发展,一是美国的高科技,另一个就是中国的城市化。城市化对中国来说的确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战略,也是一种发展趋势,也是工业化中期发展阶段的要求。大的背景就是如此。 中国经济时报:中国确定城市化发展战略已有五年,您如何评价这五年的发展? 刘勇:第一,城市化的确成为推动我国十五发展的重要力量,它的确起到了重要作用,我们当初的判断是正确的,是符合国际潮流的。第二,在“十五”这五年的城市化发展过程中也确实存在着许许多多的问题。 中国经济时报:主要有哪些问题,我们在制定“十一五”规划时又应该注意哪些问题呢? 刘勇:第一个问题,也是中国城市化最大的问题,那就是土地的城市化快于人口的城市化。也就是说虽然土地非农业化了,但是人口并没有非农业化。实际上城市化就两点,一个是人口向城市集中,职业从农业转到非农产业,这是从人口上说的;第二个是土地的非农业化,即土地由原来的农业用地变为二产和三产用地。 第二个问题就是经营城市的误区。所谓经营城市,说白了就是借钱去搞建设,或者说是卖地去搞建设。这是完全不对的。问题就在于它把城市化仅仅理解为城市建设。城市建设当然是必须的然而城市建设毕竟是公共产品,过分依赖于非财政性资金是存在风险的。 中国经济时报:这会产生哪些问题呢? 刘勇:经营城市误区造成的典型问题就是开发区在全国范围内遍地开花。开发区遍地开花这是绝对绝对的错误。开发区是重要的,有的城市老城推不动,就搞新城来开发,这是对的,但遍地开花就不可行。举个极端的例子,某沿海省份的一个县,本来有十二个乡镇,为了使各个地方都发展起来,就把乡镇都改为街道,因为有街道就可以搞开发区,就大量地开发土地,小小的县搞了十二个开发区,且不说底下的村镇都可以搞开发区。 中国经济时报:这确实是个很重要的问题。 刘勇:基础设施的钱从哪里来且不说,城市化和工业化的核心就是集中,而那十二个分散的开发区是分散的,人口离土不离乡,一点经济效益都没有,反而会造成土地大量的浪费。

中国城市化进程研究

1978-2000年中国城市化进程研究 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城市化速度大大加快,从城乡居住人口这个城市化指标来看,2000年城镇人口所占比重达到36·22%,比1978年提高了18·3个百分点;而1949—1978年的29年里,城镇人口比重仅提高了7·3个百分点。但并不是说这个结果是令人满意的,我们应该能够做得更好一点。本文试图对这22年的城市化做出恰当的评估,指出其特点和成因,并依此提出建议。 一、1979年以前中国城市化评估 (一) 城市化水平。 众所周知,从1949年建国到1978年“三中全会”以前,中国大陆的城市化相当缓慢,在1950至1980年的30年中,全世界城市人口的比重由28.4%上升到41.3%,其中发展中国家由16.2%上升到30.5%,但是中国大陆仅由11.2%上升到19.4%。[1] 这种城市化的缓慢并不是建立在工业发展停滞或缓慢的基础上,正相反,改革开放前的29年,中国大陆的工业和国民经济增长速度并不算慢,工业总产值1978年比1949年增长了38.18倍,工业总产值在工农业总产值中的比重,由1949年的30%提高到1978年的72.2%;社会总产值增长12.44倍,其中非农产业在全社会总产值中的比重,则由1949年的41.4%上升到1978年的77.1%;国民收入总额则从1949年的358亿元增长到1978年的3010亿元(按当年价格计算),提高7.41倍,其中非农产业在国民收入构成中的比重,也由1949年的31.6%上升到1978年的64.6%。[2] 另据麦迪森计算,从1950年到1973年,世界GDP总量年均增长4.9%,人均GDP 增长2.9%,其中中国大陆GDP年均增长5.1%,人均增长2.9%,高于和等于世界平均水平,高于同期发展中国家平均水平。[3] 上述中国城市化滞后于工业化的独特现象,是与改革开放前大陆所选择的经济发展战略和由此导致的计划经济体制分不开的。本文即准备从经济发展战略的形成及其对劳动力供求关系和转移的影响,来探讨这个时期城市化缓慢的主要原因。 1949-1878年全国城镇人口变化情况[4] 年份|总人口(万人)|城镇总人口(万人)|城镇人口占总人口% 1949|54167| 5765|10.6 1950|55196| 6169|11.2 1951|56300| 6632|11.8 1952|57482| 7163|12.5 1953|58796| 7826|13.3 1954|60266| 8249|13.7 1955|61465| 8285|13.5 1956|62828| 9185|14.6 1957|64653| 9949|15.4 1958|65994|10721|16.2 1959|67207|12371|18.4

中国城市化发展及其特点

中国城市化发展及其特点

中国城市化发展及其特点 摘要:我国城市化道路蜿蜒曲折,经历了一个连续而又不稳定的发展阶段。这段曲折历程又可分为四个时期:①1949—1957年城市化短暂健康发展时期;②1958—1965年城市化剧烈波动时期;③1966—1978年城市缓慢发展和城市化徘徊停滞时期;④1978年至今,城市化进入持续稳定的加速发展时期。目前,我国城市化水平已由1949年的10.6%上升到1997年的29.62%。 关键词::城市化进程、城乡二元、改革开放、集约型城市化、健康发展、区域城市化 城市化一直是经济社会发展的热点,世界城市化发展的经验表明,城市化快速发展是任何一个国家或者地区不可逾越的阶段。城市化是伴随着工业化的步伐前进的,是由农业为主的传统乡村社会向工业、服务业为主的现代城市社会逐渐转变的历史过程,具体包括人口职业的转变,产业结构的转变,土地及地域空间的变化。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城市化进程明显加快,现阶段已进入到高速城市化的起飞线上。如何依照可持续发展理论,积极稳妥地推进城市化进程,是21世纪中国必须面对的一个重大课题。 一、中国城市化发展的历史回顾 一百多年来,中国城市发展的进程,走的是一条十分曲折、反复的道路。从十九世纪下

这是对人类社会进程的一个巨大促进。中国的城市化不仅决定着中国的未来,而且也决定着世界的城市化发展进程。 从新中国成立初期到现在,我国经历了十一个五年计划,每个五年计划时期政府从国家层面上确立的路线、方针、政策,直接或间接地都对我国城市化发展产生了重要的或根本性的影响。正是在这些国家政策的引导和宏观调控下,我国的城市化发展才取得了今天较为显著的成就,总体来看,我国城市化道路先后经历了单一化、多样化和协调化的发展历程,城市化道路的数度调整有力地推动着我国城镇化健康发展。 三、我国的城市化的基本特征 3.1 城市化的连续性和不稳定性 我国城市化道路蜿蜒曲折,经历了一个连续而又不稳定的发展阶段。这段曲折历程又可分为四个时期:①1949—1957年城市化短暂健康发展时期;②1958—1965年城市化剧烈波动时期;③1966—1978年城市缓慢发展和城市化徘徊停滞时期;④1978年至今,城市化进入持续稳定的加速发展时期。目前,我国城市化水平已由1949年的

中国金融结构的改革与变迁

中国金融结构的改革与变迁 经济运行与金融活动相伴而行,经济的发展必然伴随金融的发展,金融的发展又反过来成为推动经济进一步发展的重要力量。深入了解一国金融结构和金融发展水平对研究整个金融体系及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以下从对中国金融结构的历史回顾到现状分析,最后对中国金融结构的未来进行展望,系统地对中国金融结构的改革与变迁做出详细分析。 一、中国金融结构回顾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与发展,与之相对的,中国的金融体系也在不断完善与发展。金融体系从改革开放前的“大一统”转变为现在多种金融工具共存的全方位金融体系,金融机构也从单一银行制逐步发展为包括银行、证券、保险等多行业的结构体系。过去三十多年的发展中,我国形成了以间接融资为主导的金融格局,这种格局主要有以下三方面特点: (一)银行业是整个金融体系的主体 在改革开放前的“大一统”金融体系中,国家银行垄断了整个金融市场。经过改革,金融结构发生了很大变化,商业银行从中央银行分离,股份制银行逐步设立,证券、保险等新型机构开始出现,我国资本市场也实现了从无到有,迅速发展。但是,我国金融市场以银行业为主导的结构仍未改变,间接融资仍然是我国主要融资方式。据统计,1995年,我国间接融资10568亿元,直接融资仅有1380亿元,间接融资占比达88.4%。到2003年,我国间接融资比例仍保持在85.1%左右。在此期间银行存贷款也是我国金融资产的主要部分,如1978年,我国存款类金融机构资产占全部金融机构总资产的93%,1986年存款类金融机构资产占全部金融机构总资产87%,1991年,该比例仍维持在较高水平,达到84%。同样地,银行信贷融资成为我国企业获取外源融资的主要形式,整个银行业为非金融企业提供的正式渠道信贷资金比重一直处于平稳高位状态,1993年该比例为96.31%,2003年98.26%,平均保持在98%左右。 (二)中国银行业主要以国有性质为主,政府为实际控制者 经过不断改革,我国银行业体系逐步出现多样化构成,股份制商业银行、城

金融监管政策动态

金融监管政策动态 国际监管组织 1. 巴塞尔委员会就“客户清算衍生品的杠杆率处理”征求意见 2018年10月18日,巴塞尔委员会发布了题为“客户清算衍生品的杠杆率处理”的咨询文件,并就该文件征求意见。金融危机后,“巴塞尔协议III”改革的一项关键内容就是引入杠杆率要求。杠杆率基于风险的资本要求通过两种方式补充:一是提供针对不可持续的杠杆水平的保护措施;二是通过内部模型和标准化风险衡量方法限制市场投机和模型风险(model risk)。 2、巴塞尔委员会发布最终版“压力测试原则” 2018年10月,巴塞尔委员会发布了最终版“压力测试原则”。该文件取代了委员会2009年发布的“稳健的压力测试实践和监管原则”,解决了全球金融危机中所凸显的压力测试的关键问题。目前,压力测试既是银行风险管理的关键要素,也是银行监管机构和宏观审慎监管机构的核心工具。新发布的“压力测试原则”有所精简,并设定了更高的标准,以便其能够跨银行和司法管辖区应用,并随着压力测试实践的不断发展而保持相关性。 3、金融稳定理事会发布有关加密资产对金融稳定性潜在影响的报告 2018年10月,金融稳定理事会(FSB)发布报告《加密资产市场:影响未来金融稳定性的潜在渠道》。该报告阐述了FSB针对加密资产对金融稳定性的潜在影响进行主动评估的背后逻辑。报告内容包括对加密资产及其市场中存在的主要风险的评估,如低流动性、杠杆的使用、波动性带来的市场风险以及操作风险。基于这些特征,加密资产缺乏主权货币的关键属性,不能作为通行的支付手段、稳定的价值贮藏或主流的记账单位。

各国(地区)监管当局 4、美国联邦金融监管机构发布联合声明有效实施《银行保密法》和反洗钱义务 2018年10月,美国几家联邦存款机构监管机构和美国财政部金融犯罪执法网络(FinCEN)发表声明,支持特定银行和信用合作社(credit unions)签订合作协议,通过资源共享来更有效地履行其在《银行保密法(BSA)》和反洗钱(AML)方面的义务。 5、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就“证券互换交易方和主要参与者商业行为准则”发布声明 2018年10月,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发表声明,明确委员会在一段有限的时间内关于下述问题的立场:根据“证券互换(SBS)交易方和主要参与者商业行为准则”有关规定采取的行动不能为美国证监会的执法行为提供依据。该声明还阐明了委员会关于下述问题的立场:证券互换当事方在互换交易关系成立前生成的与互换交易有关的书面陈述的法律效力。该声明旨在最大限度地减少由于证券互换(SBS)交易方和主要参与者在美国证监会注册产生的文件执行问题对现有交易对手关系带来的潜在干扰。 6、美国金融业监管局启动“审查和风险监控计划”整合 2018年10月,美国金融业监管局宣布计划整合其“审查和风险监控计划”。此次整合将把三个单独的计划合并为一个统一的计划,以增强监督的有效性和一致性,减少重复监管,并为审查机构创建单点责任制。 7、欧洲保险和职业养老金管理局加强在跨境保险分销监管方面的合作 2018年10月,欧洲保险和职业养老金管理局就各国主管部门在保险企业和保险中介机构的跨境保险分销活动监管中的合作事项发布决定。该决定旨在加强各国主管部门之间的合作,特别是加强相关信息的交流,使各国主管部门能够履行其监督职责并保护消费者权益。该决定完善对整个欧盟保险市场推进、以风险为本和预防性监督的重要一步。 国内监管机构 8、人民银行宣布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推出三方回购交易 2018年10月,为促进银行间债券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强化货币市场风险防控,助力打赢防

中国城市轨道交通TOD政策的发展及特征

中国城市轨道交通TOD政策的发展及特征 近年来各地方政府陆续出台有关政策,为地方加快城市轨道交通TOD开发指明了方向。上海、深圳、广州等一线城市开始尝试对轨道交通场站进行综合 开发利用,并初显成效。但随着综合开发利用工作的深入和规模拓展,缺乏综 合开发利益合理分享机制、缺少规划先导和缺少上盖审批专业技术标准已成为 阻碍轨道交通TOD开发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瓶颈。因此,全国一些城市也陆续出 台了一系列相关政策和规范措施。根据统计,目前在全国32个开通轨道交通的城市中,已有近一半的城市出台了轨道交通TOD开发的相关政策。从这些城市的轨道交通TOD开发政策出台的情况及内容看,各地有所差异,但也不乏一些 亮点,特别是近两年一些城市出台的政策已经发生了一些变化,主要体现在以 下几个方面: 政策脉络:由一线城市延伸到二线城市 从前文所列的近年来全国城市轨道交通TOD开发政策看,政策出台的城市经历了从一线城市为主到二线城市为主的变化,也反映了越来越多的城市开始 重视发展轨道交通TOD。回顾这一变化过程,可以大致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2009-2014年):这一阶段以一线城市出台政策为主。以广 州、深圳、上海为主的一线城市陆续出台了一系列轨道交通TOD开发政策,其中上海出台政策相对完善,不仅对轨交TOD综合开发实施提出了指导意见,还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导则;深圳作为最早提出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的政策,创新 了轨交TOD综合开发的土地政策,引领后续贵阳、兰州等城市纷纷效仿;广州 则明确了“地铁+物业”开发体系,并在之后的2017年出台轨交TOD综合开发的实施细则。 第二阶段(2015-2017年):这一阶段一线城市完善政策,二线城市开始 重视政策。除了上海和广州继续完善了轨交TOD综合开发政策以外,兰州、南京、青岛、南宁、武汉、成都均出台了相关政策。其中兰州、青岛、南宁均针 对轨交TOD综合开发出台了土地政策;武汉、南京则对轨交TOD综合开发提出了实施意见;成都自2017年下半年开始陆续出台一系列政策,包括轨交专项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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