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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工程质量通病专项治理措施

住宅工程质量通病专项治理措施
住宅工程质量通病专项治理措施

住宅工程质量通病专项治理措施

1. 现浇混凝土楼板裂缝;

2. 填充墙墙面裂缝;

3. 混凝土、砖砌体墙面抹灰裂缝;

4. 外墙外保温墙面裂缝、渗漏;

3. 混凝土、砖砌体墙面抹灰裂缝;

4. 外墙外保温墙面裂缝、渗漏;

5. 外窗渗漏;

6. 有防水要求的房间地面渗漏;

7. 屋面渗漏;

8. 栏杆、扶手施工不符合要求;

9. 安全玻璃施工不符合要求;

10.室内标高和几何尺寸超差;

11.地漏安装不规范,水封深度不足;

12.散热器安装不规范,散热器支管渗漏;

13.地面辐射采暖安装不规范;

14.通风、空调风量达不到设计要求;

15.卫生间局部等电位联结做法不规范;

16.金属配管及桥架电气接地(含跨接)不可靠;

17.新型电气金属导管机械连接不良;

18.电气暗配管不通,管内穿线“死线”,金属线管有毛刺;

19.户内配电箱安装及配线不规范,存在安全隐患。

一、现浇混凝土楼板裂缝

(一)楼板设计

1.住宅的建筑平面宜规则,避免平民形状突变。

2.设计单位在对现浇钢筋混凝土楼板进行设计时,在确保楼板承载力的前提下,应适当提高楼板的刚度。

3.现浇板配筋设计宜采用热轧带肋钢筋细且密的配筋方案。

4.屋面及建筑物两端的现浇板及跨度大于4.2M的板应配置双层双向钢筋,钢筋间距不宜大于150mm,直径不应小于8mm。

5.外墙转角处应设置放射形钢筋,钢筋的数量、规格不应小于7Φ10,长度应大于板跨的1/3/,且不得小于1.2m。

6.在现浇板的板宽急剧变化处、大开洞削弱处等易引导收缩应力集中处,钢筋间距不应大于

150mm,直径不应小于8mm,并应在板的上表面布置纵横两个方向的温度收缩钢筋。

7.现浇板强度等级不宜大于C30,当大于C30时,应采取抗裂措施。

8.剪力墙结构住宅结构长度大于45m且无变形缝时,宜在中间位置设置后浇带。

(二)楼板裂缝施工预控

1.建设单位不得明示和暗示设计单位降低设计标准

2.建设单位应认真组织好施工图纸会审工作。

3.总承包施工单位应制定详细的楼板裂缝防止专项施工方案。

4.裂缝防治专项施工方案须包括以下内容:

(1)预拌混凝土进场验收技术要求;

(2)向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预提交的技术参数,应包括初凝时间、终凝时间、坍落度、掺合料品种与掺量、外加剂品种以及其他现场施工需要的技术参数;预提交的技术参数应在预拌混凝土供货合同中明确;

(3)模板体系承载力、刚度与稳定性计算和防止立杆传力应力集中的构造措施

(4)末班周转套数

(5)钢筋位置、保护层厚度控制

(6)电器线管位置、多层线管交叉控制

(7)板厚控制

(8)混凝土浇捣控制

(9)混凝土初凝倩找平与终凝前抹压时间控制

(10)混凝土养护方式与时间控制

(11)终凝后上人放线时间控制

(12)钢筋、模板吊装时间及防冲撞控制

(13)拆模时间控制

(14)其他必要的控制措施

5.监理单位应制定现浇混凝土楼板施工旁站简历实施细则,明确裂缝防止监理要点。

6.施工单位应对各工种实施技术交底,并形成交底记录。

(三)预拌混凝土生产与供应

1.预拌混凝土使用单位在订购预拌混凝土前,应根据工程不同部位和环境提出对混凝土性能的明确技术要求。

2.对高强、高性能和有特殊要求的混凝土,建设单位、施工总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参与配合设计。

3.预拌混凝土生产应严格控制原材料质量,严格配合比设计及计量。

4.预拌混凝土生产单位在供应预拌混凝土时,应向施工单位提供《预拌混凝土产品说明书》,其中应明确混凝土防治裂缝注意事项。

5.严禁在运输途中随意向预拌混凝土内加水和外加剂。

(四)楼板裂缝施工过程控制

1.预拌混凝土现场验收

(1)预拌混凝土进场时,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根据已提交的施工参数核查预拌混凝土配合比通知单内容。

(2)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应参加预拌混凝土进场验收,参与混凝土试块留置、坍落度测试等,并在有关记录上签字。

(3)严禁在施工现场随意向预拌混凝土内加水和外加剂。

2..模板体系施工

(1)模板支撑系统必须经过计算

(2)模板支撑体系除了满足强度要求外,还必须有足够的刚度和稳定性。

(3)模板支撑体系立杆底应设置垫板。

(4)模板体系周转套数不宜少于4套.

(5)模板体系周转使用前应检查不休、调换可能导致质量问题的残缺部件。

3.钢筋绑扎与线管敷设

(1)应加强对现浇楼板负弯矩钢筋位置的控制。

(2)板底钢筋保护层厚度应符合设计、规范要求,垫块数量每0.8平方米不少于1个。(3)管线应尽量不知在梁内,当楼板内需埋置管线时,线管应敷设在板上、下两层钢筋中间,且宜与钢筋成斜交布置或平行于板短跨方向。

4.混凝土浇捣与养护

(1)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结构形式和有关规定合理确定混凝土浇筑方案,不得随意留置施工缝。

(2)在混凝土浇筑时,对裂缝易发生部位和负弯矩筋手里最大区域应铺设临时性活动跳板。(3)施工单位应采取有效控制措施,确保楼板厚度控制准确。

①拉控制线法

②预埋插筋法

③制作标准卡法

④标准马凳法

⑤预置PVC电线套管法

(4)施工单位应根据预拌混凝土初凝时间和出厂时间,确定混凝土浇捣时间,确定混凝土浇捣时间,保证在混凝土初凝前完成浇捣找平工作。

(5)混凝土楼板振捣宜采用平板振动器,确保振捣质量。

(6)混凝土终凝前应对版面进行抹压。

5.板面上荷与模板拆除

(1)严格控制板面上荷时间。

(2)吊运材料应做到少吊轻放,力求减少吊运荷载对楼板造成的冲击。

(3)严格控制楼板拆模时间。

(4)后浇带处应采用独立的模板支撑体系,浇注前和浇筑后混凝土达到拆模强度之前,后浇带两侧梁板下的支撑不得拆除。

6.主体验收前,应对现浇楼板进行检查,发现裂缝立即处理,并形成记录。

二、填充墙墙面裂缝

(一)砌体原材料质量控制

1.蒸压粉煤灰砖的墙体材料至少养护28d后方可用上墙砌筑。

2.严格控制奇快的含水率。

3.墙体材料现场存放时应设置可靠的防潮、防雨淋措施。

4.搬运墙体材料应注意成品保护,防止出现断裂、缺棱掉角现象。

5.砌筑砂浆的品种、强度等级应符合要求。

(二)墙体砌筑质量控制

1.墙体砌筑前,可将墙体材料适当洒水湿润,水浸入深度宜少于1cm。

2.墙体砌筑时,应采用皮数杆挂线砌筑,控制好灰缝厚度和平直度。

3.奇快墙体水平饱满度均要达到90%以上,竖向灰缝砂浆饱满度均要达到80%以上。

4.填充墙底部应砌筑高度不小于20cm实体砖墙或混凝土坎台。

5.填充墙与周边混凝土结构竖向衔接处,宜留1.5cm~2cm灰缝。

6.填充墙砌体应分次砌筑。

7.填充墙砌筑接近梁板底时,应留一定空间,至少间隔7d后,再将其补齐挤紧。

8.在填充墙上剔凿设备孔洞、槽时,应先用切割锯沿边线切开,后将槽内砌块剔除,应轻凿,保持砌块完整,如有松动或者损坏,应进行补强处理。

9.填充墙砌体临时施工洞处应在墙体两侧预留2Φ6@500拉结筋,补砌时应湿润已砌筑的墙体连接处,补砌应与原墙体槎处顶实。

10.消防箱、配电箱、水表箱、开关箱等预留洞上的过梁,应在其先线管穿越的位置预留孔槽,不得时候剔凿,其背面的抹灰层应满挂钢丝网片。

(三)墙体抹灰质量控制

1.墙体抹灰前,应先清理基层,除去附着在墙体表面上的砂浆、灰尘和污垢。

2.墙体抹灰前应采用1:3水泥砂浆将砌块开裂(先剔槽)、凹凸不平部位抹平,并对光滑的混凝土表面进行凿毛处理。

3.不同基体材料交接处、剔槽部位、临时施工洞处两侧应采取钉钢丝网等抗裂措施。

4.在墙表面喷涂抹灰结合层。

5.抹灰前墙面应适量浇水,浇水量应根据墙体材料和气温不同分别控制,并同时检查基体抗裂措施实施情况。

6.墙体抹灰应分层进行,一般不宜少于两层。

7.抹灰砂浆宜掺加聚丙烯抗裂纤维、碳纤维或耐碱玻璃纤维等纤维材料。

8.墙面抹灰应控制抹灰每层厚度。

三、混凝土、砖砌体墙面抹灰裂缝

四、外墙外保温墙面裂缝、渗漏

(一)基本要求

1.外墙外保温施工图及设计变更均应经同一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批准。

2.外墙外保温设计应明确基层抹灰要求,并应对门窗洞口四周、外墙细部及突出构件等做好防水保温细部设计,出具节点详图。

3.建筑外墙外保温工程应按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及标准设计图集要求施工,不得随意变更保温设计做法。

4.外墙保温层需要设置分格缝的,应由设计单位明确位置及处理措施。

5.保温材料及产品进场后,应进行进场验收,并按相关标准和设计要求委托法定检测机构进行复验,验收合格,经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使用,严谨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及产品。

6.外墙外保温系统组成材料应与其系统形式检验报告一致。

7.保温材料应由青岛市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节能技术(产品)备案证.

8.涂料饰面应采用与保温系统相容的柔性耐水腻子和高弹性涂料

9.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不得在建筑外墙外保温工程施工中使用列入国家和山东省禁止使用目录的技术、工艺和材料。

10.招投标管理部门应将建筑外墙外保温工程列入施工总承包招标范围予以审查,不允许建设单位单独发包。

11.建筑外墙外保温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经保温专业承包单位、项目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逐级审批后,方可施工。

12.建筑外墙外保温工程施工前,应在施工现场采用相同的材料和工艺制作样板墙面,经建设、监理、总承包单位检查符合要求,报所在地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确认后,方可施工。13.外墙装饰线、空调搁板等外墙热桥部位,应按设计要求采取隔断热桥保温措施。

14.建筑外墙外保温工程施工时,监理工程师应按照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实施监理。

15.外墙外保温施工及其质量验收应在外墙脚手架支撑系统拆除前完成,不得使用吊篮施工。

16.幕墙与结构收口处、外墙装饰收口、门窗四周与框接触处、管道及设备支架穿越保温板处、墙体顶部收口处等,在其保温层结合的间隙应采取可靠措施做防水密封处理。

17.外墙施工完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加强对建筑外墙外保温工程观感质量的检查与验收。

18.建设单位应组织参建单位对外墙(窗)进行淋水试验,淋水时序时间不得少于20分钟,并做好检查记录。

(二)外墙保温施工质量控制

1.外墙基层处理及找平施工

2.外墙外保温系统施工

五、外窗渗漏

(一)外窗制作前必须对洞口尺寸注意校核,保证门窗框与墙体间有适合的间隙;外窗进场后应对其气密性能、水密性能及抗风压性能进行复验。

(二)在采用后塞安装法施工时,总承包单位在内外墙抹灰时,应坚持样板领路,确保企口尺寸与门窗尺寸协调,门窗洞口抹灰面与门窗框间距8-10mm,避免预留尺寸过小或过大,影响发泡效果。

(三)门窗安装应坚持样板领路。

(四)窗框与结构墙体间应施打聚氨酯发泡胶,发泡前应将砂浆、窗框临时固定木契、灰尘等杂物清理干净,发泡胶应连续施打,一次成形,填充饱满。

(五)外窗框四周密封胶应采用中性硅酮密封胶,密封胶应在外墙粉刷涂料前完成,打胶要保证基层干燥,无裂纹、气泡,转角处平顺、严密。

(六)当窗外侧抹灰时,应作防水处理。

(七)组合外窗的拼樘料应采用套插或搭接链接,并应深入上下基层不应小于15mm。(八)外窗排水孔位置、数量、规格应根据窗型设置,满足排水要求。

(九)推拉门窗扇应设防止脱落装置。

(十)外窗安装完成后,应进行外窗现场淋水见证检验,并形成记录。

六、有防水要求的房间地面渗漏

(一)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楼板混凝土应一次浇筑,振捣密实。

(二)防水层应沿墙四周上返,高出地面不小于300mm。

(三)管道穿过楼板的洞口处封堵时应支设模板,将孔洞周围浇水湿润,用高于原设计强度一个等级的防渗混凝土分两次进行浇灌、捣实。

(四)对于沿地面敷设的给水、采暖管道,在进入有水房间处,应沿有谁房间隔墙外侧抬高至防水层上反高度以上后,再穿过隔墙进入卫生间,避免破坏防水层。

(五)地漏安装的标高应比地面最低处低5mm,地漏四周用密封材料封堵严密。

(六)有防水要求的房间内穿过楼板的管道根部应设置阻水台,且阻水台不应直接做在地面面层上。

(七)防水层上施工找平层或面层时应做好成品保护,防止破坏防水层。

七、屋面渗漏

(一)不得擅自改变屋面防水等级和防水材料,确需变更的,应经原审图机构审核批准,图纸设计中应明确节点细部做法。

(二)屋面防水必须由有相应资质的专业防水队伍施工,施工前应进行图纸会审,掌握细部构造及有关技术要求。

(三)防水工程应严格按施工图施工。

(四)防水材料进场后,建设单位应委托检测机构抽检合格后方可使用。

(五)卷材防水屋面基层与女儿墙、山墙、天窗壁、变形缝、烟(井)道等突出屋面结构的交界处和基层转角处,找平层均应做成圆弧形,圆弧半径应符合规范要求。

(六)卷材防水在天沟、檐沟与屋面交界处、泛水、阴阳角等部位,应做到防水附加层;附加层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步的施工。

(七)天沟、檐沟、檐口、泛水和立面卷材收头的端部应裁齐,塞入预留凹槽内,用金属压条钉压固定,最大钉距不应大于450mm,并用密封材料嵌填封严。

(八)伸出屋面的管道、井、(烟)道、设备底座及高出屋面的结构处应采用柔性防水材料做泛水,其高度不小于250mm;管道底部应做防水台,防水层收头处应用金属箍筋,并用密封材料封口。

(九)屋面水落口周围直径500mm范围内应设不小于5%的坡度坡向水落口,水落口处防水层应伸入水落内部不应小于50mm,并用防水材料密封。

(十)刚性防水层与基层、刚性保护层与柔性防水层之间应做隔离层。

(十一)屋面太阳能、消防等设施、设备、管道安装时,应采取有效措施,避免破坏防水层。(十二)屋面防水工程完工后,应做蓄水检验,蓄水时间不少于24小时,蓄水最浅处不少于30mm。

八、栏杆、扶手施工不符合要求

(一)施工图纸应明确栏杆、扶手详图及栏杆固定节点做法。

(二)阳台、外廊、室内回廊、内天井、上人屋面及室外楼梯等临空处应设置防护栏杆。(三)室内楼梯扶手高度自踏步前缘线量起≥0.90m,靠楼梯井一侧水平扶手长度超过0.50m 时,其高度≥1.05m。

(四)窗台低于0.90m时,应采取防护措施。

(五)梯井净宽大于0.20m时,必须采取防止少年儿童攀滑的设施。

九(一)施工图纸中应标明安全玻璃的品种和规格。

(二)安全玻璃应有产品质量合格证书和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

(三)用于建筑物的安全玻璃必须有强制性认证标签。

(四)以下部位应按规定使用安全玻璃;

1.七层及七层以上建筑物外开窗

2.单块面积大于1.5㎡的窗玻璃

3.距离可踏面高度90cm以下的塑钢窗;玻璃底边离最终装修面小于0.5m的其他落地窗

4.玻璃幕墙

5.与水平面夹角不大于75°的倾斜窗,包括天窗、采光顶等在内的顶棚,以及吊顶和雨棚

6.室内隔断、浴室围护及屏风

7.门玻璃

8.楼梯、阳台、平台、走廊的栏板和内天井中庭的栏板

9.易遭受撞击、冲击而造成人体伤害的其他部位

(五)以下部位应按规定使用安全夹层玻璃

1.离地面高度大于3m的屋面玻璃,其胶片厚度不应小于0.76mm

2.当承受水平荷载的栏板玻璃最低点离一侧楼地面高度在3m或3m以上、5m或5m以下时,钢化夹层玻璃公称厚度不小于16.76mm

(六)当承受水平荷载的栏板玻璃最低点离一侧楼地面高度大于5m时,不允许使用玻璃栏板(七)安装在易于受到人体或物体碰撞部位的建筑玻璃,如落地窗、玻璃隔断等,应采取保护措施。

十(一)六层及以上建筑,主体施工阶段,每隔三层应从底层控制点通过预留孔向上投测出楼面控制点,测量主体结构垂直度,控制点的最大间距不得大于30m,控制点连成的矩形应闭合。

(二)每层楼面应弹出轴线,测一次水平,并据此进行上层楼面施工,严格控制上层混凝土楼面的标高。

(三)砌体施工时,必须设皮数杆控制标高,砌筑前每层楼面应测一次水平,存在高差,应用砂浆或者细石混凝土找平。

(四)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注明的墙、柱轴线位置及几何尺寸立模。

(五)装修阶段应严格按所弹出的标高和轴线控制线施工,做好灰饼、标筋和护角,抹灰层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六)按检验批进行建筑物室内标高、轴线、垂直度等的测量,室内标高、轴线、垂直度按每检验批10%的房间且不少于5间进行抽查,认真填写测量记录。

十一(一)施工图纸设计中应明确地漏型号及规格;洗衣机地漏须使用专用地漏或者直通式地漏,直通式地漏的支管应增加返水湾,返水湾水封深度不小于50mm.

(二)施工前应根据基准线标高及地漏所处位置并结合地面坡度要求确定地漏安装标高,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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